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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9
華府雙橡園「元旦升旗」典禮,掀起軒然大波,有人自得,有人撇清,更有人抗議,細看他們的說詞,不論真相如何,最丟臉的還是馬英九。
馬英九之衰在於慣性自慰「活路外交」如何神勇,聽到雙橡園「升旗」,便跳到「活路外交」突破的結論。但這必須有個前提:以前不能做的,現在關係改善,美國同意可以做了。
事實並非如此,北京戳破它,美國也戳穿它。美方表明 「事先」不知道有此「儀式」,此舉「與美國政策不符」,還對台北未信守非官方關係的諒解表示失望。
一國元首不先搞清楚狀況便要攬功,被兩個區區發言人打嘴巴,在國際社會獻醜。馬政權碰到貓熊光臨,都會自動「降旗」,在自認有「主權」的中國大陸不能、也不敢亮旗,卻想方設法要在雙橡園升旗,這豈非精神錯亂?
駐美代表沈呂巡對內態度強硬,甚至被指傲慢,也有不甘做美國「小媳婦」的反抗心理,但事先未經台北指示、未與美方磋商,就打破「零意外」,自作主張升旗,那令人難以置信。
比較合理的揣測是沈呂巡使詐,以「內部儀式、不對外公開」為由,向美方報備「軍官授階儀式」,不提有升旗項目,事後卻把升旗大公開,吹噓重大突破,讓美方感到被騙
美方聲明此舉不符合「美國政策」,那是事實陳述。美、蔣對雙方關係的性質各說各話,並沒有協議;美國接受中國建交三條件,也沒有協議禁止台灣特定活動;美國對「非官方關係」所做的限制,都屬於單方面政策的措施。
「不符合美國政策」和「美國政策未變」,可用以修理馬英九,也可以應付北京,各方得失,還看有沒有下一次。
(作者王景弘,資深新聞工作者)

吳釗燮:若傷台美關係 全民承擔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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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7
〔記者陳慧萍、周思宇/台北報導〕台北駐美代表處在雙橡園舉行元旦升旗典禮,竟沒事先與美方溝通,引發美方官員嚴詞批判「傷害美台互信」,前駐美代表、民進黨秘書長吳釗燮昨天表示,在非邦交國彰顯國家主權象徵,是不分朝野大家共同努力的目標,但過程必須謹守外交分寸,若因缺乏溝通反而對台美關係造成傷害,全民都得承擔苦果。
民進黨秘書長吳釗燮。(資料照,記者蘇芳禾攝)
民進黨秘書長吳釗燮。(資料照,記者蘇芳禾攝)
吳釗燮表示,台灣國家主權處境特殊,國慶酒會向來有許多不成文規範,但相關限制在歷任駐美代表努力下,逐年獲得放寬,例如過去酒會不能出現國旗、駐美代表不得公開致詞;二○○七年他擔任駐美代表時,不僅突破限制致詞,還邀請八名國會議員與會致詞,台上也放置國旗,台灣這幾年也爭取到在雙橡園舉辦國慶酒會,這都是經過無數溝通、爭取才有的成果。
吳釗燮說,駐美代表活動力強,積極為國家爭取較多外交突破,原本是值得肯定的事,應該獲得國人掌聲,但沒有處理好,反而造成傷害,得花更多力氣彌補;這次事件後,我國若想在雙橡園升旗,恐成為一個困難的障礙,因為美方已經表態反對,以後要再次爭取,需要較長的時間。
前外交部長、駐美代表程建人受訪則說,此事件必須以「結果」論斷,若未來美方允許我繼續升旗,就是一大外交突破,反之則是外交挫敗,「因為踩到美國的底線」。
程建人:須以「結果」論斷
程建人認為,友台符合美國利益,一次升旗典禮不會影響台美關係。不過,他也說,駐美人員處理方式可更成熟,若事先未充分溝通,致使美方反駁,「馬政府零意外政策就不對了」。
程建人分析,雙橡園升旗一事牽涉中、美、台三邊關係,基本上美國不願得罪中國,北京反對的語氣也相當和緩,「事件仍處於可控制範圍」,呼籲馬政府往後應穩健處理三邊關係,充分與美方、中方溝通,但台灣人民的利益仍是第一優先。
前陸委會副主委林中斌指出,雙橡園升旗對台灣具象徵意義,但無助台美關係,更無涉東亞權力均衡。北京「堅決反對」也僅是例行性表態,未使用過於激烈的文字,兩岸關係仍屬穩定。
林中斌認為,駐美代表處事前一定有與美方溝通,並獲默許,只不過美方未預料到台灣媒體會就此大作文章,才會有後續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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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橡園「國旗」升空帶來的領空主權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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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5 10:27
◎基進側翼
今年元月8日,國民黨駐美代表處上演「雙橡園升旗事件」,此舉引發美府高度關注,國務院發言人也迅速公開譴責國民黨違反「一中原則」。五天後,中國為了報復「雙橡園升旗事件」,於13日片面宣布新增M503、W121、W122、W123四條航線。

中國為了報復「雙橡園升旗事件」,片面宣布新增M503、W121、W122、W123四條航線。(資料照,記者曹郁芬攝)
中國新增「M503等四條航線」目的是對美、日、菲、越等西太平洋防線的同盟作領土擴張宣誓,特別是對有尖閣諸島爭端的「美日同盟」,中國抓準「媒體時機點」,在「雙橡園升旗」事件的漣漪中,爭取國際曝光度,讓中國領空權直逼軍事禁航區,向美日同盟宣誓其制空範圍。而國民黨卻還像個奴才一樣,在空難善後中,請中國加入調查、陸委會三天兩頭對國際宣布「一國兩區」真正是敗其「家產」的奴材。「中華民國」,不是台灣人的國家、不是國民國家,無論體制上、組織上、正正都是國民黨的家產。
馬政府暗中進行第三次國共合作
這四條航線緊貼「戴維斯線」(Davis Line) ───俗稱海峽中線,1955年美軍太平洋司令軍官Benjamin O. Davis Jr 依1954年所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Sino-American Mutual Defense Treaty)第六、七條有關共同防衛的「領域」、「領土」之具體範圍而劃定───該中線原本是是雙方船隻與飛機禁止踰越的界線,不過2008年12月,馬府開放台北─上海直飛後,「中線」已經連形式上的意義都遭拆除。
國民黨再執政後,馬府高舉傾中大旗,海峽中線的防衛意義在中華主義的大旗與模糊外交的荒蹄下崩解,連同「台灣關係法」存在的必要性,也遭ECFA、中台間種種貿易協定、自經區、和平協議…等區域自由貿易與經濟論述的反制。對此現象,前美國國務院情報研究局中國研究中心主任John Tkacik, Jr (譚慎格)一度表示:「2010年,中國對日本展開騷動,與印度關係也轉趨緊張…歐巴馬政府宣布轉向亞洲…也就是亞太戰略再平衡…但馬政府在國防戰略上配合中國,形成外界有第三次國共合作的印象。」
John Tkacik的觀察如果正確,那中國到底在猴急甚麼?只要國民黨還掌握鉅額的不義「黨產」,它就能一直控制台灣的「股份」,而國民黨黨產藏匿處就是自90年代以來分散在中國的各種事業投資。即便中國已經完全掌握了國民黨,但中國尚無法完全馴服的是在台灣尚有半數支持「台灣獨立」的台灣人,此外中國無從讓美、日都退出西太平洋邊緣,從而直接強佔台灣。因此,中國需要國民黨這個丑角繼續當買辦,一邊假扮台灣民眾,代表台灣民意;一邊對國際釋放模糊「一國兩區」論,持續削弱台灣的主體性。

國民黨再執政後,馬府高舉傾中大旗,海峽中線的防衛意義在中華主義的大旗與模糊外交的荒蹄下崩解。(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一中」外交成了「一國」內政
如此說來,「一國兩區」豈不是已大獲全勝?剛好相反,因為「一國」並非ROC,這是國際上所承認的事實,1960年代起,蔣政權的中國代表性早就因中、蘇關係的惡化,與歐美經濟體系的重整而發生重大鬆動。因此,此「一國」正是國際認可的「中國」。
回顧國民黨在2008年以來的模糊外交與「主權自宮」政策,最後只能在馬的第二次連任中被迫發表「一國兩區」、「兩岸非國際關係」等一連串「主權取消」的宣言。儘管就邏輯上,民眾無法理解:「一個國家領導人怎可能會對行使統治權的領域取消主權?」這當然是荒唐而無法理解,然而國民黨至今所作的一切都是在「取消主權藩籬」。
陸委會更以「一國兩區」回應日前柯文哲市長的「兩國一制」論,此「一國兩區」果真實現在即,更加深「一國兩區」的法制化程度。國民黨毋需在意去年地方選舉的成果,因為使這個政權能持續下去的,不是一兩次選舉席位得失,而是已成為台灣政治社會的「主導性意識形態」,具體來說,就是塑造ROC合法性的記憶。而使這股意識形態發揮主導性的,無疑是深入台灣社會各層面,龐大的「不義黨產」。
「中國」國民黨作為「中國」併吞台灣的打手
國民黨殖民統治下的台灣群島,中國如要完全法理性地佔有,需要國民黨的持續推動,以免國際反彈,特別是美、日的反彈。中國深知,只要利用國民黨,就能運用國民黨代表「台灣民意」,既然國民黨長期以來都在替中國推動「我是中國人」、「一國兩區」、「一個中國」等,完全是替具有國際法地位的中國在國際上宣傳,台灣屬中國的一部分,那麼中國當然樂得留著國民黨這個狗奴才,繼續當推動台灣成為中國一部分的「假民意」推手。
事實上,「雙橡園升旗」事件是國民黨一貫的兩手策略,其初衷只是在安撫台灣社會內部,鞏固那群支持「中華民國」政府合法性的淺藍選票,純屬宣示性動作。然而但國民黨沒料到,中國會突然出招,擦搶走火導致中國宣布「新增M503等四條航線」,使中國的領空權向西推進緊貼「戴維斯線」,這不是挑釁,而是領土宣誓。

中國宣布「新增M503等四條航線」的意義,是宣誓領土。(彭博)
向禁航區的推進,是中國領土擴張的宣誓。國民黨這次真的糗大了,中國不是做給國民黨看,中國根本不需理會馬邦伯這等貨色所帶領的國民黨集團。該黨只是中國眼中用以持續宣傳「台灣屬中國一部份」的奴才!今之國民黨已不再對「中國」主張「中華民國」主權。馬執政期間,無論參與國際事務、ECFA下種種自由貿易項目、去審查化的自經區設計、和平協議、當前的M503等4條航道,都在「去主權化」。
「ROC=KMT」集團的支持者一向避免「泛政治」,「中國」樂得以「非政治」空間───借 U.Beck 描述,即以 sub-politics 包圍傳統政治領域───以商圍政、以經濟、文化瓦解「台灣共同體」體意識,如同 M503等四條航道,以民航空域不敷為由,步步將航線常態化,進而將航線所經海空域轉為「法理實有」。
試問那些衷心供俸「中華民國」為主權國家的人們,到底誰出賣了你們的愛國心?出賣你們信以為真的「中華民國」?那背叛你們的愛國心、賣國者,就是在8年內掏空台灣的「國民黨」集團!

試問那些衷心供俸「中華民國」為主權國家的人們,到底誰出賣了你們的愛國心?(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至今,台灣獨立建國的主張或行動,對台灣島住民的利益與安危,從未造成分毫減損。反之「一中」也好、「九二共識」也好,自2005年連戰訪中、2008年馬執政後,「一中」政策在今天已著著實實地重創台灣大多數住民的利益,甚至對台灣的在地性永續發展帶來刨根式的傷害,這是我們必須認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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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旗 被降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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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1
◎ 陳文賢
雙橡園升旗事件仍餘波盪漾,傳出美國要求撤換駐美代表沈呂巡。升旗事件的動機及作法等固應加以檢討及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但也應了解美國為什麼會這麼在意雙橡園升起中華民國國旗。美國必然的抗議及代表處可能的因應,駐美代表處、外交部甚至國安會是否有過沙盤推演,有關單位應該說明。
圖為台灣駐美代表處元旦於「雙橡園」舉辦升旗典禮。(資料照,駐美特派員曹郁芬攝)
圖為台灣駐美代表處元旦於「雙橡園」舉辦升旗典禮。(資料照,駐美特派員曹郁芬攝)
美國早在一九七九年就與中華民國政府斷交,卡特政府當年為「繼續維持美國人民及台灣人民間的商務、文化及其他各種關係」簽署了美國國會所制定的台灣關係法。台灣關係法條文中也明白表示:「美國總統已終止美國和台灣統治當局(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前美國承認其為中華民國)間的政府關係。」
雖然馬英九政府仍口口聲聲稱中華民國是個主權國家,中華民國的主權又及於大陸地區(也就是美國所承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時也是聯合國所承認之唯一及合法的中國),就雙橡園升旗事件而言,如果美國不抗議,豈不變成美國默認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主權及於美國所承認的中國,這怎麼可能不造成美中外交關係上的衝突。
再說,中國如果不向美國提出抗議,不就等於坐視馬政府「一中各表」在美國這樣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國家建立了一個具有指標性的灘頭堡,更會壞了筆者所認為北京要「一中各表」只能在台灣內部表而不能表到國際社會的「底線」。
馬政府除非與美國有相當的默契,否則代表處就不應動不動想要去升旗來凸顯中華民國在美國的存在,而傷害了台灣與美國的關係。外交人員更不應還有代表中國或主權及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甚至蒙古的冷戰思維,而應務實的向派駐國政府及人民多凸顯台灣與駐在國的共同利益及台灣在民主及國際貢獻等各方面的努力。這樣的外交人員應才會得到駐在國的尊重與支持,對台灣在國際社會地位的提升才有幫助,也才對得起台灣人民。
(作者為政大台灣史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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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心自用 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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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0
面對美國國務院連番砲轟,AIT正式發表三點聲明,馬英九還是選擇躲在「二線」。在接見美國哈佛大學「費正清中國研究中心」兩岸事務訪問團時,他針對台美關係指出:自二○○八年上任以來,即致力發展雙方各項實質關係,而美國環保署長麥卡馨於去年四月來台訪問,是近十四年來美國閣員級官員首度訪問台灣,足證雙方關係穩定向前邁進。如此自吹自擂,雙橡園升旗事件當作沒發生,那些外賓也許心裡不無「鴕鳥」的聯想吧?
雙橡園元旦升旗典禮,一如其他在國際上凸顯我國主權象徵的言行,應當受到朝野肯定。不過,馬政府以國際觀自傲傲人,應該深知處理外交事務不能躁進,「行穩致遠」才能增進短期與長期的國家利益。令人訝異的是,站在台灣的角度看,這次的升旗事件原本可記嘉獎一次,問題在於駐美代表在國內外的火爆善後處理,尤其是馬英九見獵心喜的無限上綱,招來可以預料得到的中國抗議,以及美國為了平息中國的過度反應。中國固然可惡,馬英九急於攬功,也顯然將個人利益置於國家利益之上。
老實說,假使當初升旗典禮完成,就像一齣默劇不聲不響,駐美代表沒有敲鑼打鼓,之後馬英九也沒有放沖天炮「象徵兩國友好關係更上層樓」,而等事過境遷,婉轉透露訊息,那麼,此一外交突破可能是得分的。所以國人不免懷疑,明知中美台三角關係不能這樣搞,馬政府在猴急甚麼?最合理的解釋,恐怕是面對選舉崩盤,馬英九需要以這種「象徵大於實質」的內銷動作,煽動國內的民粹情緒,以求擺脫權力流失的危機。可惜,私心自用,適得其反,中國與美國的明槍暗箭,一次讓國人看透,所謂的兩岸、台美關係「有史以來最好」,根本是一廂情願!
雙橡園升旗典禮,在美國領土升旗,勇則勇矣。但,美國友台,人盡皆知,國人對馬政府的詬病,從來不是不敢在美國升旗,而是不敢在中國來人面前升旗!馬英九真要萬眾一心,相信他為台灣捍衛國格,至少應該在中國來人面前「旗正飄飄」,至少應該在台灣舉行的國際賽事,不可阻止國人攜帶國旗入場加油。實際上呢?這面旗幟,在馬英九執政六年來,只要中國芝麻官、民間人士甚至貓熊來到台灣,就會先舉行降旗典禮,遑論黨政要人到了中國,無人公開「捍衛中華民國」。如此這般,雙橡園升旗典禮,不是落人口實,稍有投機之嫌嗎?
馬政府執行的政策,千篇一律向中國傾斜,九二共識、一國兩區、ECFA、服貿、貨貿、自經區、互設辦事處、補貼中生健保、縮短中配取得身分年限,不一而足。凡此,激起的民怨,累積六年多,結出九合一崩盤的惡果。然而,向來傾中的馬英九,一到選舉就很清醒,裝成台灣主權、民主價值的捍衛戰士。去年選前,他不是又循例高喊:「國民黨與台灣歷史深厚連結,可以讓支持者驕傲地說:我是台灣人,我支持國民黨」?二○○八年,他不是高喊:台灣的未來應由二千三百萬的台灣人民來決定,不容中共的干預?
毫無例外,選舉一過,這些「愛台口號」就被「一中總路線」取代了。維持獨立現狀有礙終極統一,馬英九巴不得早日把台灣鎖進中國,唯有選舉需要時,才偽裝向主流民意靠攏,加上黨產黑金,愚弄選民,鞏固政權。今天,日薄西山的九趴總統,其傾中後遺症連藍營支持者都受苦;去年底選舉崩盤,更急著重施故技,想藉由迷惑社會大眾,煽動民粹情緒,驅除看守陰影。也許,雙橡園升旗典禮之弄巧成拙,就是出自這種私心計算才落得灰頭土臉。「機關算盡太聰明,反算了卿卿性命」,其此之謂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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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活路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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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7
我國駐美代表處元旦在雙橡園舉行升旗典禮,一如往常引起中國回應:「我們堅決反對台灣駐美機構舉行所謂的升旗儀式,並且已就此事向美方提出嚴正交涉。」美國政府則表示,對升旗一事並不知情,也強調此舉並不符合美國政策。美國方面,是否因為中國抗議,所以敷衍澄清一番,實際上另有佈局,我們不得而知。然而,中國的堅決反對、嚴正交涉,絕非虛晃一招,只要看它在國際場合如何打壓、欺壓台灣,便足以想像中國不會把這件事眼睜睜吞下去。
台北駐美代表處元旦在雙橡園公開舉行升旗典禮。(資料照)
台北駐美代表處元旦在雙橡園公開舉行升旗典禮。(資料照)
雙橡園舉行升旗典禮之後,馬英九總統立即指出:「此次駐美代表處在雙橡園舉行升旗典禮以及軍事代表團授勳儀式,象徵兩國友好關係更上層樓,也證明政府六年多來推動『活路外交』的政策正確,在國際社會中華民國有更多奧援、也更有尊嚴。」但,老共似乎不賞臉。六年多來,馬英九總是使用這種弔詭的語言,來為「外交休兵」自圓其說。殊不知,美國方面對於兩岸關係,重點是維持台海現狀,而非鼓勵向「一中」傾斜。隨著「重返亞洲」之定調,向「一中」傾斜更不符合美國的戰略調整。
可是,馬英九顯然別有用心,他以虛構的九二共識,迎合中國併吞台灣攻勢,儘管台海出現緊張情勢緩和表象,但代價卻是台灣自我矮化為「一國兩區」,小小的國台辦主任都看不起「總統」,還可以教訓「總統」不要說三道四。究其實際,中國以經濟統戰包裝政治收買,入島、入戶、入心對台灣全面統戰,進而滲透到中南部、中小企業、中低階層與年輕世代,台海真正的圖像是暗潮洶湧。不信的話,看看中國利用台商介入我國選舉,被吸收的國軍共諜層級不斷上升,連首席談判代表都涉嫌洩密、共諜案,如此班班可考,可謂怵目驚心。
對美、對中,兩種玩法,這就是馬英九風格。「活路外交」是對美國講的,魔術方巾是不統、不獨、不武,目標是讓台海情勢維持在美國可以接受的狀態,因為民進黨執政期間操作不當的若干躁動,挑動中美關係的敏感神經。而「一中總路線」則是對中國交心的,不獨、不武是真,不統是假,由於美國在國際事務也需要中國協助,所以目標是營造美國能接受的台海和平假象,從而把台灣從主權到經濟鎖進中國,並讓中國因素廣泛滲入台灣人民的生活領域。
對於「一中總路線」,老共自然是歡迎都來不及,國共也積極合作,企圖讓這條路線變成統一高速公路。不過,在「一中總路線」之外,老共絕不容許有「活路外交」的想入非非,在國際上務求堅壁清野,把台灣的主權地位趕盡殺絕。此所以,馬英九欺騙性的「活路外交」,每次總是被中國堅決反對、嚴正交涉,「一中」最終佔上風。馬英九曾自誇:政府掌握到至少有三個邦交國曾想與中國建交,但遭到拒絕,顯見「活路外交」已發生效果。「一中活路外交」,難道就是馬英九的辯證法?
真是愚不可及,老共怎麼不想把我們的邦交國挖光?現在只是跟馬英九虛與委蛇,按計先把台灣蠶食,吃下台灣再把邦交國鯨吞,這根本是「死路」一條!唯一的解釋只有,馬英九的歷史定位,跟中國的併台目標,是殊途同歸的;而所謂的「活路外交」,只是掩護「一中總路線」的幌子,兩者合一就叫「一中活路外交」,亦即,接受「一中」才有「活路」。國共兩個兄弟黨都心中有數,要兩人三腳跑到統一終點線,一定要騙過台灣人民。所以,得寸再進尺,溫水煮青蛙,便為上上之策。此一「高明的騙術」,台灣人民會上當嗎?從九合一選舉結果來看,很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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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橡園(英語:Twin Oaks),是位於美國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的古蹟建築,中華民國政府國有財產,於1937年至1978年間,作為九任中華民國駐美國大使官邸,而後輾轉為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購回並於1986年2月5日由美國政府依其歷史背景及建築特色定為古蹟。
1888年至1937年
雙橡園最初屬美國獨立戰爭時期將軍尤萊亞·佛瑞特,也是第一屆美國國會議員,馬里蘭州代表團成員之一。1888年,佛瑞特的後人葛林將該地賣給波士頓豪門後人赫巴德,他同時也是國家地理學會的創辦人。

赫巴德後來以三萬美元委任當時著名的留學巴黎的建築師理查·亞倫為其家族設計夏日別墅,而赫巴德一家則住在華府杜邦圓環。理查·亞倫設計了擁有廿六個房間的喬治復興風格豪宅。此外,雙橡園其實是華府裏唯一保留新英格蘭現代木屋架構及其風格的建築。

1930年代時期,赫巴德家將其別墅租給一些名人,如海軍副將領大衛·英格斯及最高法院檢察總長詹姆士·畢格斯。1937年8月,赫巴德家將該處承租給新任的中國政府代表 - 王正廷大使,並於翌日遞交國書給時任的美國總統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根據一項資料載述,王正廷大使先看過位於十九街和P街的中國大使館後,決定在克里夫蘭公園承租一間夠大的木屋作為官邸,以讓其夫人及兩位女兒一同居住。

1937年至1978年
過去十年間,赫巴德家繼續將雙橡園租給王正廷大使及繼任大使胡適和魏道明。前者是中國現代文化的傑出思想家,亦是五四運動的領導者;後者則是於大使任內與美國簽訂中美新約,廢除近百年來美國在華之不平等特權。1947年,顧維鈞大使以中華民國政府名義以四十五萬美元向赫巴德家購置雙橡園。

在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雙橡園產權繼續歸屬中華民國政府,但至1978年12月5日,美國卡特總統宣佈轉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以取代原本與中華民國之正式關係,雙橡園作為大使官邸之功能暫告一段落。

自1937年至1978年間,總共有九位中華民國駐美國大使居住於雙橡園內。在此期間,雙橡園亦作為大使宴請美國國會議員和其他駐美國使節團之場所,到訪名人包括時任眾議員後來擔任美國總統的傑拉爾德·福特。至今,雙橡園依舊作為中華民國駐美國代表宴請美國政要及他國使節的重要場所。

自1937年起,許多美國國務卿如約翰·杜勒斯、迪安·魯斯克、喬治·舒爾茨,甚至是克林·鮑爾都曾以正式官方身份或私人身份造訪雙橡園,也因此許多重要條約與協定均在園內協商與簽訂,其中亦包括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1979年至1982年
美國國會於1979年4月通過台灣關係法,根據該法條,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之舉,不應影響「臺灣統治當局」(即中華民國政府)在197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或特有的有體財產或無體財產的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和利益,也不影響「臺灣當局」(中華民國政府)在該日之後所取得的財產。

但就在卡特總統無預警的宣佈自1979年開始將中止與中華民國之外交關係,轉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完全外交關係的前七天,發生雙橡園被售予美國民間組織的歷史一聞。

由於擔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會強佔中華民國原在美國資產,因此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委託羅斯福總統首席智囊,同時也是國民政府堅定支持者的湯瑪斯·柯克倫將雙橡園及大使館、武官處房舍以二十美元象徵性的出售給美國參議員貝利·高華德主持的自由中國之友協會;一年後,該協會更以周轉不靈為由,分別賣掉大使館和武官處後,亦打算出售雙橡園,方才由中華民國政府以二百萬美元從該協會購回雙橡園,並在1986年2月5日向美國內政部註冊申請列為古蹟[1]。

台美斷交36年後 雙橡園首辦元旦升旗典禮

在中華民國與美國斷交三十六年之後,台北駐美代表處今天清晨首次在雙橡園舉行元旦升旗典禮。(駐美代表處提供)

2015-01-02  03:44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華府一日報導〕在中華民國與美國斷交三十六年之後,台北駐美代表處今天清晨首次在雙橡園舉行元旦升旗典禮。同時,駐美代表沈呂巡也首次在雙橡園內為四位台灣駐美校級軍官舉行忠勤勳章的授勳儀式。

  • 在中華民國與美國斷交三十六年之後,台北駐美代表處今天清晨首次在雙橡園舉行元旦升旗典禮。(駐美代表處提供)

    在中華民國與美國斷交三十六年之後,台北駐美代表處今天清晨首次在雙橡園舉行元旦升旗典禮。(駐美代表處提供)

  • 駐美代表沈呂巡致詞,同時首次在雙橡園內為四位台灣駐美校級軍官舉行忠勤勳章的授勳儀式。(駐美代表處提供)

    駐美代表沈呂巡致詞,同時首次在雙橡園內為四位台灣駐美校級軍官舉行忠勤勳章的授勳儀式。(駐美代表處提供)

升旗典禮於八時三十分在雙橡園旗桿處舉行,國旗首先由兩名護旗官捧送入場,然後在中華民國國歌及國旗歌聲中升起,在場的除了代表處官員與家眷,還有僑務委員、僑界代表和退役將領。

沈呂巡事後受訪時表示,這是一個受邀請才能參加的活動,台灣三十六年來一步一步走到現在不容易,他們與美方有默契,因為「雙橡園是我們的地方」,在自己家升旗,穿軍服應該都可以,至於媒體為何未受邀,他認為要「一步一步來」。至於未來是否成為每年的慣例,沈呂巡說:「每一個事情,我們都已經有慣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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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華寮位於日本京都府京都市左京區北白川西町,是供就讀於京都大學的留學生所住的宿舍,1931年落成,佔地1,000平方公尺,為地上5層、地下1層之建築[1]。1967年,中華民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籍留學生為了此宿舍的產權在日本對簿公堂,2007年最終判決認定中華民國政府不具有訴訟權。
簡史
光華寮銜牌
光華寮自1945年起由中華民國政府向京都大學租用,以供中國留學生居住。1950年由中華民國政府買下,並於1952年與屋主簽定買賣合約,1961年起登記成為中華民國國有財產,由國有財產局管理。[2]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日本建交之後,光華寮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大阪總領事館委託京都華僑總會代為管理。2014年6月時,由於建築物老舊有安全風險,已無人居住並圍起圍籬。
所有權訴訟歷程[1]
1931年,光華寮由民間業者洛東公寓(洛東アパート)興建,興建時就設計用作學生宿舍。
二戰後期,京都帝國大學委日本大東亞省管理,供汪精衛政府所派赴日本之留學生住宿之用。
戰後,日政府撤銷大東亞省,京都大學經費亦無著落,遂將該屋交還原屋主藤居莊次郎。
1950年5月27日,因留學生支付不起房租,屋主將該屋與土地以250萬日元售予中華民國駐日代表團。
1952年11月8日,中華民國大使館與屋主協議過戶,該屋主又覺售價過低,欲毀約。大使館另加出50萬日圓完成協議,但於二次付款簽約時,屋主又企圖毀約,隨後屋主過世。
1953年,中華民國控訴該屋繼承人。
1960年,中華民國勝訴。
1961年6月8日,完成過戶手續,確定產權歸屬為中華民國政府。
1965年5、6月間,中國大陸留學生王炳寰等8人組織 『光華寮自治委員會』,不接受所有權人中華民國之監督與管理。
1966年,中華民國委旅日華僑張有忠律師,以存證信函要求該8人遷出未果。
1967年,時任中華民國駐日大使陳之邁向京都地方法院訴訟要求王炳寰等8人遷出宿舍。
1977年9月16日,京都地方法院判決原告(中華民國政府)敗訴,確認光華寮屬中華人民共和國財產。
1977年10月,原告不服判決,上訴至大阪高等法院。
1982年4月14日,大阪高等法院撤消原判決,發回京都地方法院重審。
1986年2月4日,京都地方法院改判光華寮為中華民國所有。王炳寰等人再度上訴大阪高等法院。
1987年2月26日,大阪高等法院維持原判。
1987年5月30日,王炳寰等人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2007年1月22日,日本最高法院通知兩國對於此案表達立場。
2007年3月27日,日本最高法院撤消原判決,發回京都地方法院重審。日本最高法院27日下午就光華寮訴訟案作出判決,依據日中共同聲明,認定中華民國政府在光華寮問題上不具有訴訟權。[3]
爭議
中華民國方面說法
中華民國政府表示,在1967年時,中國大陸的留學生與台灣的留學生起衝突,並且強佔了宿舍。[4]而在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前即已取得此建築的產權,且此建築並非外交財產,並不因日本與中華民國斷交而需移轉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政府一直有效治理台灣,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統治過台灣,且於一審及二審方面皆勝訴,證明中華民國仍可以當事者身份進行訴訟。[5]
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稱二次大戰後,該宿舍一直由中國留學生管理,且有投入經費維護,台灣並未參與。1972年與日本恢復國交後,兩國的《日中共同聲明》提到日本理解並尊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因此原有在海外的資產需移轉予中華人民共和國。日本不應承認中華民國政府可做為當事者身份進行訴訟。[6]
類似事件的建物
雙橡園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國建交,同時中華民國與美國斷交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向美國政府請求把當時的中華民國在美國的大使官邸「雙橡園」過渡,不過中華民國政府以十美元象徵性出售給自由中國之友協會,之後再購回,事件才告段落。
駐韓大使館
1992年大韓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後,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請求,韓國政府直接將位於漢城(今首爾)明洞的中華民國駐韓大使館館舍,逕自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使用。


纏訟四十年 光華寮案 日最高法院判我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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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8
過去四次判決 違法
〔駐日特派員張茂森、記者王平宇/東京、台北綜合報導〕日本最高法院二十七日對纏訟四十年的光華寮(見圖,法新社)訟案做出判決,指「過去的四次以台灣為原告的判決均屬違法」,本案發回京都地方法院,事實上是判決台灣敗訴,判決的最大理由是,「中華民國對中國的代表權已經消滅」。
日本最高法院審判長藤田宙靖昨天在判決書中指出,一九七二年在日中共同聲明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代表中國的國家,本案的原告為「代表中國的國家」,因此「中華民國」並不能做為本訟案的原告,過去的四次下級法院之判決均屬違法。
外交部昨對日本最高法院的判決表達深感遺憾與失望。外交部指出,日本是崇尚自由民主的法治國家,其司法獨立應不受其他因素影響;本案台灣政府已獲一、二審勝訴,足見法理上已經具有充分依據並受到相當肯定;本案在日本最高法院懸宕二十年後,該院竟認定本案訴訟代表權在一九七二年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此一判決僅注重形式,忽視現實,我政府對此完全無法理解且至感遺憾。
外交部強調,光華寮是中華民國一九五二年在日本所購作為留學生宿舍之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自一九四九年成立後,未曾管轄台灣,雖然日本於一九七二年與中國建交,但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存在不容否定,中華民國所取得的財產,在法理上絕無「歸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有並由該國成為有權續行訴訟者」之理。
外交部重申,中華民國一九四五年起即有效管轄台灣,一九四九以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岸分治,此一事實迄今毫無改變。
中華民國消滅 凸顯正名必要性
駐日特派員張茂森/特稿
與中國官派留學生纏訟四十年的日本光華寮訟案終於落幕,在中國總理溫家寶來訪之前,日本最高法院送上一個特大號的禮物,由光華寮案的判決進一步顯示在國際上「中華民國已經消滅」的事實。
光華寮訟案的判決說明兩個重點,首先是,日本最高法院選在溫家寶到訪之前對已經「存封」二十年的光華寮做出判決,否定台灣的訴訟資格,這顯然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博取溫家寶歡心的做法非常明白。
其次是,七二年日本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時,雖然沒有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但是認定「中華民國已經消滅」,而光華寮訟案最早的京都地方法院判決是在七七年,以後包括大阪高等法院發回更審等的四次判決原告都是「中華民國國有財產局」,被告雖為中國留學生,但是全為中國政府的「代打」,上訴到最高法院,中方的理由是「原告沒有訴訟能力」,而被日本最高法院認定。
從光華寮訟案,再一次說明台灣正名的必要性,台灣繼續以「中華民國」在國際上進出,可能已面臨極限,因為「中華民國」的領土、主權都涵蓋中國大陸,威脅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如以「台灣」為名,顯然不與中國的利益衝突,承認「中華民國」的訴訟資格同時也違反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邦交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交承諾,這也是這次日本最高法院在光華寮訟案判決上,認為過去的四次各級法院判決認定「中華民國」的訴訟能力「屬於違法」的最大依據。
光華寮案的判決不但告訴台灣人正名的重要性,也暴露出一向標榜獨立的日本司法也不過如此而已,一些人還是懂得配合政治季節,博取中國的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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