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個月學會一個語言Chris Lonsdale
雖然Chris Lonsdale他只是用自己到大陸學會中文為例,證明六個月學會一個語言是可行的,感覺並不是很普遍性的實驗證據。他所提出的五項原則和七個行動,感覺起來是值得學習參考的,畢竟超過六個月學會,只要能學會一種新語言,也不算太糟。
他所提出的五項原則是,第一,專注在與你相關的語言內容。學了有用是學習最有效的方法。第二,從第一天就開始用該新語言當溝通工具,像個學語的小嬰兒。第三,先是去了解語言要傳達的訊息,然後你不自覺地就學會了語言(comprehesive input)。第四,學語言不像背知識,而更像體能訓練,說話要用到43條臉肌肉,學語言時臉肌肉應該會很酸才對。第五,心理狀態很重要,平靜、放鬆、愉快、好奇的人學得快,要能容忍有些模糊,追求完美會很痛苦,而讓學習效率低。
七個行動是,第一,多聽。第二,用手勢輔助,先懂比較重要,即使有單字你不知道是什麼。第三,開始組合你知道的。第四,專心在核心的語言,高頻率的字,這是什麼?怎麼說那個?我不懂。簡單的代名詞、名詞、動詞、形容詞。連接詞。第五,找到一位學語言用的父母(Language Parent),努力了解你說了什麼,不會糾正你,用正確的說法確認他了解你想說的,用你聽得懂的話來說。第六,模仿母語者說話的臉部動作。第七,直接將新語言和腦中的影像關連,而不是用母語的字去關連新語言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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