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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俊榮:推人團法修法 許可制改登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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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5月30日訊】(中央社台北30日電)內政部長葉俊榮今天表示,為保障集會結社權利,將持續推動人民團體法修法,由原「許可制」變革為「登記制」;內政部將從民眾角度打造安全、安心、永續、民主的生活環境。

葉俊榮上午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提出建立安心生活空間、落實永續國土發展、打造友善居住環境、促進民主法制改革、強化多元親民服務五大施政面向。

建立安心生活空間方面,葉俊榮說,近年來陸續發生多起隨機殺人事件,且面對全球氣候異常,發生的災害都傾向複雜與複合型災害,因此強化社會安全網,讓人民安心、放心是內政部首要工作。

落實永續國土發展部分,葉俊榮表示,國土計畫法、海岸管理法、濕地保育法等已完成立法,國土規劃上位藍圖確立,內政部將持續強化國土、海岸、溼地整合管理機制。

葉俊榮說,在打造友善居住環境方面,將推動社會住宅,滿足民眾居住需求;完備租賃制度,健全租賃市場發展,並提供居住協助措施,加強弱勢照顧。

促進民主法制改革方面,葉俊榮說,將推動政黨法立法,合理規範政黨組織與活動,建立政黨財務公開制度,以落實民主與廉能政治目標。

他並說,為保障集會結社權利,將持續推動人民團體法修法,由原許可制變革為登記制,並簡化人民團體會務管理流程,以利團體自治發展。

此外,葉俊榮上午遲至約9時3分才抵達內政委員會,到委員會後,早已到場的會議主席、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黃昭順向葉俊榮說,「現在9點了耶」,葉俊榮頻說「拍謝(閩南語)」。

葉俊榮面對媒體詢問為何遲到時說,他剛已向召委說過抱歉;媒體追問為何遲到?他說,「我們尊重一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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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企業VS.社福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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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4
所謂「社會企業」,是指以商業模式解決部分社會或弱勢問題的組織,營收來自商業行為,不靠政府補助及民間募款,盈餘需有部分用於社會公益,如「厚生市集」,協助小農銷售,解決通路、運輸等問題,但目前尚無相關法令規範。
「社會福利團體」是依人民團體法運作,從事社會福利服務或倡導社會福利的組織單位,須先申請立案,其經費以募款為主、接受政府委託補助居次,不以營利為目的,以服務為主要宗旨。(資料來源:勞動力重建運用處、社會局,整理:記者蔡亞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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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當道 社服團體10年迅增
2014年10月18日 12:44

台灣民眾熱衷成立以公益為目的社會團體,據內政部統計,近10年來,社服及慈善團體大增逾5000個,在數目上已成為台灣最主流的人民團體。

內政部表示,國內人民團體可分為政治團體、職業團體及社會團體3種;截至今年6月底統計,經主管機關核准立(備)案的人民團體數共有5萬4592個比去年底增加1052個。

以種類區分,其中以社會團體計4萬3351個,占79.41%居首,其次是職業團體1萬947個,占20.05%,第3則是政治團體(含政黨)294個,比例僅占0.54%

社會團體不但高占人民團體近8成,且近10年來增加約兩萬個;再進一步細分,在主要推展公益的目的團體之中,又以社會服務及慈善團體為主流,目前共有1萬3288個,近10年來增加5442個。

很明顯,近10年來,台灣民眾熱衷投入社服及慈善團體,其它同屬社會團體但偏專業的項目,例如學術、醫療及經濟等團體成長力道難以匹敵,成為現今社會的特色之一。10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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