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國」與國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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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9
◎ 雲程
瑞典中間偏左的新總理Stefan Lofven在贖罪日前後宣布將承認巴勒斯坦。
翻開歷史,巴勒斯坦的建國早在國際社會的默許中——一九四七年聯合國大會已委託管理國 (administering state)的聯合王國規劃《分治計劃》,將大巴勒斯坦分割為阿拉伯國、以色列國及耶路撒冷市國際特別政權等三單位。以色列迅速建國,但阿拉伯國與耶路撒冷因戰爭使進程中斷。
雖然聯合國大會在二○一二年十一月承認巴勒斯坦主權,現有超過一百個國家給予國家承認,但歐盟國家現成會員的承認還是第一次。瑞典承認的意義非常重大。
值得注意的是,先前瑞典基於巴勒斯坦並未有效控制其領土(約旦河西岸與加薩及其宣稱之首都東耶路撒冷),不符合一九三三年〈蒙特維多國家權利與義務公約〉中主權國家「確定的領土」(a defined territory)的要件,而不願意承認巴勒斯坦。但以色列近月以來幾近瘋狂的殘害巴勒斯坦平民,瑞典已重新思考前述政策的妥適性。
新政策的基礎是「以巴之間的爭議只能在符合國際法下透過兩國解決。兩國的解決方案需要相互承認與和平共存的意願。因此瑞典將承認巴勒斯坦。」瑞典總理以two-state solution及mutual recognition描述以巴雙方,表示先進國家一方面催促以巴自行解決爭議,但又坐視「非國與國」之不平等談判純然虛偽。已是國家又侵占巴勒斯坦領土的以色列絕對不會承認對方,從而以巴不可能獲得外交辭藻中華麗的「兩國解決方案」。
瑞典的承認勢必將巴勒斯坦提升到公平競賽的國家位置,從而戳破大國的外交矛盾。
作為主要戰勝國與台灣領土管理國的美國,為結束越戰並與中國正常化,竟不負責任的訂出〈上海公報〉——讓海峽兩岸自行解決歧見。此後,美國以軍售為餌不斷鼓勵兩岸自行協商爭議。但中台雙方不僅一是國家一不是,兩者還大小懸殊。台灣所受到的虛偽對待,顯然更甚於以巴。
香港雖由兩個旗鼓相當的主權國經由談判達成回歸,仍發生中國的毀約與壓迫所引發的佔中事件。美國如何讓比以巴還嚴苛的兩岸談判實際得起來?如何不產生後遺症?除非台灣領導者對北京照單全收並閃電前進,讓美國措手不及。這才是兩岸「『非國』與國」關係的真面目。
(完整版本請見http://hoonting.blogspot.tw/,作者著有《放眼國際: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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