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類保險」商品成長快速,就是「生前契約」規模可能已達300億元,恐會成為金融業大黑洞-生前契約是歸殯葬管理條例、內政部所管轄,有要求所收的費用「75%信託、25%資金可運用」,現在公開信託部份只有132億,表示剩下的25%有40多億是業者可自行運用,他質疑有很多漏報。生前契約業者可以到處投資股票、搶別人的經營權-日本達40%、歐美70%,台壽因少子化嚴重,未來生前契約會成為主流、規模成長空間大。台灣有530萬座納骨塔未使用,也還沒納管保險法,所有針對保險業的規範,生前契約業者都不適用,也就是說這些業者吸收大眾資金,卻不用提責任準備金、安定基金他都不適用,還有保險業不能兼營本法規定以外的業務,但殯葬業卻可以,且保險業投資有價證券不能超過資本額10%,但殯葬業卻可以,甚至還超過40%,去搶公司經營權,「這是類保險商品大黑洞」-像國寶炒股,一審已判15年,這些業者只要3000萬資本額就可買賣生前契約,賣類保險商品,負責人不負責的搶人家經營權、還可質押九成再拿去投資別的公司 https://is.gd/uE8q2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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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云生前契約吸金79億二審改判有罪

民眾檢舉非法吸金 慶云生前契約遭搜索---慶云生前契約
2014/10/06 17:29:00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慶云生前契約公司從2008年起從事多層次傳銷,多次遭公平會開罰,列入監管;今年中苗栗縣府更公告,暫時禁止慶云販售生前契約。現在有民眾檢舉,指控慶云非法吸金,檢調今(6)日前往苗栗的總公司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帶走負責人陳慶云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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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骨灰罈吸金79億 會員拿來煮佛跳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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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會員把慶云公司的骨灰罈不銹鋼內膽,拿去燉煮佛跳牆。(模擬圖,資料照)
2017-12-15 16:06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總公司位於苗栗的慶云生前契約公司,2009年至2014年以俗稱老鼠會的伎倆,搭配「輕鬆成億萬富翁」的宣傳詞,將成本僅2000元的骨灰罈,以每個4萬6000元高價售出,總計10萬餘人入會購買,吸金達79億多元,骨灰罈卻只是掩飾吸金的「虛擬交易媒介」,許多會員把骨灰罈拿去插花、煮佛跳牆,苗栗地院一審卻判無罪引發社會譁然,台中高分院二審卻認為,會員不是基於骨灰罈的價值而入會,而是想進入組織拿獎金依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改判董事長陳慶雲及妻子鄒淑芬各3年2年徒刑,科5000萬元罰金,不法所得79億多元宣告沒收,可再上訴。
慶云公司董事長陳慶雲(中)二審判刑3年。(資料照)
慶云公司董事長陳慶雲(中)二審判刑3年。(資料照)
慶云公司經理鄒淑芬(左二)二審判刑2年。資料照)
慶云公司經理鄒淑芬(左二)二審判刑2年。資料照)
檢調於2014年10月搜索慶云生前契約公司。(資料照)
檢調於2014年10月搜索慶云生前契約公司。(資料照)
慶云公司在電視的廣告。(擷取自慶云通路事業)
慶云公司在電視的廣告。(擷取自慶云通路事業)
判決書指出,陳慶雲、鄒淑芬夫妻擔任慶云生前契約公司的董事長與經理,2014年10月,苗栗檢方指揮調查局搜索,赫然發現慶云公司會員達10萬1485人,共賣出17萬多個骨灰罈,吸金達79億2621萬餘元,運作方式是把成本僅2000元的骨灰罈,以4萬6000元高價賣出,不過,賣骨灰罈是幌子,實際上是以俗稱老鼠會手段傳銷,繳1000元會費並買1至3個骨灰罈,才能當會員,買1個骨灰罈,稱為小股東,一次買3個稱為大股東。
之後,會員再介紹親友加入會員,每介紹1人入會,可得到8000元推薦獎金,新會員就成了介紹人的「下線」,以自己為中心,「下線」分成左右兩線,「下線」人數愈多,組織獎金也水漲船高,還能再領輔導獎金、競賽與分紅獎金,這種手段與「老鼠會」相似。
檢調還查獲「講師」的宣傳稿,「講師」宣稱小股東賺錢速度慢,要當大股東(1人買3個)才會快,如果大股東的「下線」也全都是大股東,「每條通路可賺到650萬元, 輕輕鬆鬆成為億萬富翁」,「相信的人,會跟我一樣得一億,不相信的人會得二憶,失意跟回憶」。
苗栗檢方依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起訴,不料,苗栗地院卻認為市面上同等級骨灰罈,價格在3萬餘元至7萬元之間,慶云公司骨灰罈一個要4萬6000元,沒有比其他公司貴,骨灰罈成本僅2000元,是大量採購壓低價格,慶云公司也確實把骨灰罈拿給會員,據此判決無罪。
台中高分院卻有不同看法,二審認為,骨灰罈購入價格僅1000多元,再加上倉儲等費用,以每個500元計算,成本只有2000元,僅佔售價4萬6000元的4.3%,比例明顯偏低,會員也說,買入骨灰罈是「架構人際通路賺錢用」,平常拿去插花、種花、放糖果當聚寶盆,甚至拿去燉佛跳牆,顯示骨灰罐是「虛擬的交易媒介」,會員目的不是買骨灰罐,而是加入組織拿獎金,據此改判陳慶雲、鄒淑芬各3年、2年徒刑,併科罰金5000萬元,不法所得79億2621萬餘元沒收,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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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骨灰罐涉吸金判有罪 慶云喊冤將上訴
2017/12/15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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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TVBS
慶云公司負責人陳慶雲、鄒淑芬夫妻涉嫌以銷售骨灰罐變相從事多層次傳銷非法吸金案,二審台中高分院逆轉改判有罪,慶云公司今天發表聲明喊冤,表示將上訴捍衛清白。
苗栗地檢署民國103年偵辦慶云公司涉嫌以老鼠會方式變相經營多層次傳銷販售骨灰罐,非法吸金新台幣79億元,依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起訴負責人陳慶雲、鄒淑芬夫婦,苗栗地院105年3月一審判決無罪,全案經檢方上訴後,台中高分院二審今天發布判決,改判陳慶雲有期徒刑3年、鄒淑芬2年,判處慶云公司罰金5000萬元。
針對二審判決逆轉,慶云公司發表聲明,為捍衛公司商譽及全體傳銷商權利,將依法提起上訴,全力捍衛清白。
聲明指出,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明定變質多層次傳銷之認定標準,公司向來依照相關規定經營,對於二審判決翻異改判,將令守法業者無所適從,深感無奈。
聲明稿中也提到,此案為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公布施行後,國內首宗遭公平交易委員會移送,並遭檢方起訴案件,將對日後法令解釋及適用影響甚鉅。(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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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云賣骨灰罐涉違法吸金 二審改判有罪
中央社2017/12/15 15:10
中央社 社會 / NOWnews
中央社 社會 / NOWnews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5日電)慶云公司負責人陳慶雲、鄒淑芬夫妻,涉嫌以變質多層次傳銷販售骨灰罐,吸金79億餘元,苗栗地院一審判無罪,台中高分院認定骨灰罐用途是為了領取獎金,改判兩人3年與2年徒刑。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發布判決書指出,陳慶雲、鄒淑芬夫妻檔,民國98年至103年間以慶云公司名義,「老鼠會」方式變相經營多層次傳銷販售骨灰罐,傳銷會員商達10多萬人,將成本新台幣2000元的骨灰罐以4萬6000元賣出,只要購買骨灰罐就能成為會員。
苗栗地檢署查出,會員只要推薦其他人加入,一人可獲得8000元獎金。慶云公司共賣出17萬件骨灰罐、違法吸金79億餘元。檢方查出不少會員購買骨灰罐賺取獎金,將骨灰罐用來插花、裝糖果,或是以不銹鋼內層煮佛跳牆,因骨灰罐只是虛化商品,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將陳姓夫妻起訴。
苗栗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慶云公司以大量進貨壓低骨灰罐成本,售出價格並未高於其他同業商品,且確實將商品交予會員,非虛級化商品,一審判決陳慶雲與鄒淑芬夫妻無罪,檢方不服上訴。
台中高分院審理時合議庭法官認為,慶云公司運作模式與獎金制度與公平會「認識多層次傳銷」揭示與一般業界經營常態並無不同,但獎金兼具介紹他人加入及推廣、銷售商品實績二種性質,傳銷商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來源。
此外,慶云公司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的獎金計算方法,說明以骨灰罐為傳銷商品,欲成為傳銷商者,須繳交1000元入會費,並以一次付清方式購買至少一個骨灰罐,一人最多可購買3個。一個骨灰罐可取得一個經營權,為「小股東」,一人最多可擁有3個經營權為「大股東」
慶云公司在舉辦說明會時,講師強調「骨灰罐不是買來用的,而是擁有來架構人際通路,來賺錢的」、「大股東可以架構4條賺錢的通路」,說明會皆強調卡位,宣導找人加入公司成為下線,就能獲取高額獎金,顯示骨灰罐用途是為了領取獎金。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處陳慶雲有期徒刑3年、鄒淑芬2年,判處慶云公司罰金5000萬元,沒收犯罪所得。10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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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云賣骨灰罐涉違法吸金 二審改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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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5 15:32中央社 台中15日電
慶云公司負責人陳慶雲、鄒淑芬夫妻,涉嫌以變質多層次傳銷販售骨灰罐,吸金79億餘元,苗栗地院一審判無罪,台中高分院認定骨灰罐用途是為了領取獎金,改判兩人3年與2年徒刑。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發布判決書指出,陳慶雲、鄒淑芬夫妻檔,民國98年至103年間以慶云公司名義,「老鼠會」方式變相經營多層次傳銷販售骨灰罐,傳銷會員商達10多萬人,將成本新台幣2000元的骨灰罐以4萬6000元賣出,只要購買骨灰罐就能成為會員。
苗栗地檢署查出,會員只要推薦其他人加入,一人可獲得8000元獎金。慶云公司共賣出17萬件骨灰罐、違法吸金79億餘元。檢方查出不少會員購買骨灰罐賺取獎金,將骨灰罐用來插花、裝糖果,或是以不銹鋼內層煮佛跳牆,因骨灰罐只是虛化商品,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將陳姓夫妻起訴。
苗栗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慶云公司以大量進貨壓低骨灰罐成本,售出價格並未高於其他同業商品,且確實將商品交予會員,非虛級化商品,一審判決陳慶雲與鄒淑芬夫妻無罪,檢方不服上訴。
台中高分院審理時合議庭法官認為,慶云公司運作模式與獎金制度與公平會「認識多層次傳銷」揭示與一般業界經營常態並無不同,但獎金兼具介紹他人加入及推廣、銷售商品實績二種性質,傳銷商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來源。
此外,慶云公司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的獎金計算方法,說明以骨灰罐為傳銷商品,欲成為傳銷商者,須繳交1000元入會費,並以一次付清方式購買至少一個骨灰罐,一人最多可購買3個。一個骨灰罐可取得一個經營權,為「小股東」,一人最多可擁有3個經營權為「大股東」。
慶云公司在舉辦說明會時,講師強調「骨灰罐不是買來用的,而是擁有來架構人際通路,來賺錢的」、「大股東可以架構4條賺錢的通路」,說明會皆強調卡位,宣導找人加入公司成為下線,就能獲取高額獎金,顯示骨灰罐用途是為了領取獎金。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處陳慶雲有期徒刑3年、鄒淑芬2年,判處慶云公司罰金5000萬元,沒收犯罪所得


 

 生前契約五花八門 新北殯葬處提供5招防詐騙招術
n.yam.com查看原始檔
日前有民眾被騙105萬元的「骨灰罐」與「生前契約」消費爭議,新北市殯葬管理處處長楊薏霖表示,市面上生前契約販售內容五花八門,包括納骨罐、臨終諮詢、治喪協調、禮儀服務、奠禮佈置等等,指近3年統計生前契約的消費爭議約42件,多是「未經核准銷售」和「代銷未依法備查」2大類,即非合法經營或代銷生前契約之業者。
楊薏霖指出,隨著民間習俗及看淡生死的觀念改變,於生前規劃自己的身後事已是平常,但有些是屬於投資理財性質,為避免民眾財產損失,提供民眾更多重的保障機制,購買前務必確認是合法立案的業者,避免權益受損得不償失,相關資訊可至民政局網站\生命終章\殯葬服務業查詢。
新北市殯葬處強調,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業者應將預收款項費用75%交付信託業管理。部分不肖業者在與消費者簽約時,經常會以販售禮儀用品(如骨灰罐或物料等)搭配生前契約的方式規避75%信託之規定。業者以買骨罐贈送生前契約的方式,意圖規避75%信託之規定,民眾付錢後驚覺被騙,要求退款產生消費糾紛。
殯葬處提醒,購買生前契約前應注意防詐騙5招,1.合法經營或代銷生前契約之業者。2.認清契約標的。3.詳細審閱契約內容。4.索取發票或收款證明(確認開立之品名及款項與契約標的相同)。5.定期查詢業者信託管理情形(網站公告)。


 

買生前契約 非法業者經手爭議多
By 池雅蓉, www.chinatimes.com查看原始檔四月 14日, 2017
買生前契約小心受騙!(見圖,池雅蓉翻攝)新北市殯葬管理處統計,近3年有42件生前契約消費爭議,部分業者為規避預收款信託,花招百出。有些用販售平安米附贈生前契約;有些則假意幫忙轉手,卻騙民眾要先搭配骨灰罈才好賣,再敲一筆。
買生前契約小心受騙!(見圖,池雅蓉翻攝)新北市殯葬管理處統計,近3年有42件生前契約消費爭議,部分業者為規避預收款信託,花招百出。有些用販售平安米附贈生前契約;有些則假意幫忙轉手,卻騙民眾要先搭配骨灰罈才好賣,再敲一筆。
殯葬處表示,近3年共42件生前契約消費,以「非法營業」或「非法代銷生前契約」最多,當中有許多民眾是跟「非法業者」,購買「合法生前契約」,導致權益難以保障。
殯葬處長楊薏霖說,曾有民眾原要脫手投資的15個塔位,但協助轉手的禮儀公司卻聲稱「需搭配骨灰罈及生前契約才好賣」,結果又多花了105萬。豈料,最後發票上只打著骨灰罈,沒有生前契約,也沒有信託費用、更無法退費,最後憤而投訴。
楊薏霖提醒,生前契約五花八門,包括納骨塔、禮儀服務、奠禮布置等都有,民眾除要注意是否找到合法業者、確定契約內容,也要定期注意業者是否有將販售預收款的75%費用信託。
她也提及,許多業者都用買骨灰罈、平安米等搭配生前契約等方式販售、規避信託,殯葬處將定期稽查業者信託狀況,確保民眾權益。


多層次傳銷手法吸金24億 台灣生命集團董座、財務長遭押

August 17, 2016, 12:05 pm
南部知名殯葬業「台灣生命集團」被檢調查出涉嫌違法吸金24億多元,其中數千萬流入高階主管口袋,上周四(11日)集團董事長張峻豪要出境時,高雄地檢署緊急發動搜索,訊後依違反《銀行法》將張及集團財務長林美君聲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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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7日21:29
(更新:網友意見、新增動新聞)
南部地區知名殯葬業「台灣生命集團」被檢調查出涉嫌以「保本保息」、「保證獲利」等話術推銷「CB受益契約」(可轉換的受益契約)投資專案,2年來違法吸金24億元,其中數千萬元流入高階主管口袋,上周四高雄地檢署發現該集團董事長張峻豪要出境,緊急發動搜鎖約談,訊後依違反《銀行法》將張男及集團財務長林美君聲押獲准,其餘5名幹部各交保10萬至50萬元。
檢調指出,台灣生命集團透過旗下台灣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生命館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子公司及員工,鼓吹投資人只要繳1000元即可入會,每5萬元為1單位,每年固定利率至少7%、8%,並保證於期滿領回全額本金,投資人完成匯款後,該公司即交付投資人契約履約保證書1份及該集團境外公司股票1張作為擔保;另還有下線招攬獎金1500元,以及下線的投資金額3%作為獎勵金,該下線的投資金額還會分給上級幹部3%、4%、5%;且集團有晉升幹部制度,亦不定期舉辦菁英之旅等活動,利用多層次傳銷手法,達成違法吸金目的。
且該集團自今年1月開始,又再推出「滿溢服務專案」,以領取固定配息作為誘因,鼓吹「CB受益契約」的投資人於合約期滿時,暫不取回本金,續投資「滿溢服務專案」,藉以逃避支付投資人鉅額本金,更以穩定獲利為由,說服投資人續投入大量金錢,以掩飾無法償還投資人鉅額本金的財務缺口。
專案小組估計自前年開始,該集團至少吸引上千投資人投入資金,每人至少投資1、200百萬元,最高的約400萬元,目前已經吸金24億303萬元,並有數千萬元流入董事長等高階主管的私人口袋。經清查後,還有650人尚未拿回本金,繼續簽約投資。
由於該集團違法吸金,涉嫌違反《銀行法》第29條、第29-1條,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等規定,且吸金總數超過1億元,屬7年以上重罪。檢調為免該集團脫產違約,屆時投資大眾將血本無歸,並同時防堵主嫌脫逃,阻止不法所得持續匯出海外,上周四趁董事長張峻豪在桃園要出境時,緊急將他逮捕到案,隔日也順利將剛入境的財務長林美君逮捕。檢察官檢察官董秀菁、蔡杰承及施昱廷同時指揮高雄市調處等單位在北、中、南同步發動搜索,並向法院聲請裁定扣押該集團及主嫌名下10個帳戶計12億5071萬元及20筆不動產獲准,其他5名幹部分別交保10至50萬元。
因該集團日前傳出另有互助會倒了1億多元的弊案,台灣生命集團昨表示互助會一事是董事長個人行為,與集團事業無涉,並將對此案強制處分提出抗告。(郭芷余/高雄報導)
===網友意見===
殯葬業竟吸金24億,有網友認為「只要有老鼠會方式上線下線要拉人入會的,絕對是詐騙」不過有更多網友說:「別管那個了,那個調查員還蠻漂亮的」、「詐騙什麼的誰在乎啊?重點是調查官好正啊!請來逮捕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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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云案偵結 起訴負責人夫婦
中央社中央社 – 2014年10月24日 下午1:16
推薦637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4日電)苗栗檢方偵辦慶云公司涉嫌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今天偵查終結,對負責人夫婦陳慶雲(53歲)、鄒淑芬(45歲)提起公訴。
苗栗地檢署調查慶云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98年12月至103年10月間,涉嫌以銷售骨灰罐變相從事多層次傳銷事業,在全國各地招攬不特定人加入,銷售骨灰罐金額估計近新台幣80億元,今天將公司實際負責人陳慶雲及陳妻鄒淑芬依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起訴。
檢方查出,慶云股份有限公司運作模式及獎金制度是以骨灰罐為傳銷商品,要成為傳銷商須繳交1000元入會費及購買至少1個售價4萬6000元的骨灰罐,每買1個取得1個經營權,成為小股東,每人最多擁有3個經營權成為大股東。
會員根據介紹件數可晉升「處經理」、「督導」、「總監」、「高級總監」等,並依規定領取推薦、競賽、組織、輔導、分紅等獎金。
檢方表示,慶云公司傳銷商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來源,而非以合理市價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為主,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8條規定。
檢方查出,至今年10月止,慶云公司傳銷商達10萬多人,其中不乏社會新鮮人、退役軍人受鼓吹而貸款購買高價骨灰罐,更有原住民老人為加入公司而變賣祖產或向金融機構借貸。
檢方表示,根據會員證述,為了加入慶云賺錢「只好籌錢買骨灰罐」,但買回家後毫無用處,也不能轉賣,有人用來插花、種花、裝糖果,甚至拿來燉佛跳牆,令檢調人員搖頭。10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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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骨灰罈吸金79億 起訴慶云傳銷
民視民視 – 2014年10月24日 下午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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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骨灰罈吸金79億 起訴慶云傳銷
苗栗地檢署月初偵辦慶云傳銷公司,涉嫌利用賣骨灰罈吸金79億,檢方以觸犯「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將負責人陳慶雲,和妻子鄒淑芬起訴,並查扣不法所得5億1000多萬元。
打開白玉瓷罈,裡面還有一個金屬的「內鍋」,乍看可能會誤以為,這是個悶燒鍋,其實這是不折不扣的「骨灰罈」。
檢調單位表示,多層次傳銷的收入來源,必須以合理市價,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為主,不得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來源;但慶云的卻假借賣骨灰罈吸收會員,很多會員拿到骨灰罈根本不是用來裝骨灰,甚至拿去煮東西。
像這樣的一組骨灰罈,白玉瓷罈成本價大約1000元,裡面的金屬金屬防震桶500塊,加起來不過1500元,但卻賣給會員46000元,會員每拉一個人頭加入,就可以抽佣8000元;檢方表示,慶云公司傳銷商,到今年8月底止,累計骨灰罐銷售件數為17萬3249件,銷售金額達79億2621萬5000元,受害人數高達10萬多人。
檢方偵結後,依觸犯「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起訴負責人陳慶雲,和妻子鄒淑芬,並查扣不法所得5億1000多萬元。(民視新聞邱俊超苗栗報導)

2014-10-26_082120  慶

1個4.6萬!買回家沒用 骨灰罈燉佛跳牆
TVBS作者: 謝古菁 | TVBS – 2014年10月24日 下午6:44

苗栗地檢署偵辦慶云公司涉嫌觸犯「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吸收會員買賣骨灰罈,被害人大多是社會新鮮人,一個成本1千5百元,他們花4萬6千元購買,有人拿了骨灰罈回家後不知道做什麼,竟然拿去燉煮佛跳牆,受害人數有十萬人,銷售金額達77億元。

 

桌上白色骨灰罈,全是會員買了之後,不知道做什麼用,有人拿來插花,有人拿來裝糖果,甚至有人拿來燉佛跳牆。苗栗調查站組長陳俊明:「根據廠商的進貨發票,這個叫防震桶成本500元,這個白瓷是1000元。」

成本才1千5百元,賣給會員多少錢?一個賣4萬6千元!簡直是暴利,但還是有願者上鉤,已經賣出近17萬個,銷售金額77.4億多元,檢方搜索從事傳銷的慶云公司,員工還拿手機擋鏡頭。

公司員工:「沒事啊。」記者:「不是有檢調搜索?」公司員工:「沒有啊,辛苦你了。」

會員大多是年輕男女,他們自己必須花1千元入會,再買4萬6千元的骨灰罈成為小股東,接著開始拉其他人入會,受害人數多達10萬人。苗栗縣調站副主任劉鑑:「為了要增加自己的業績,有的還向別人借貸。」

檢方查出,這家慶云銷售公司,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來源,而非以合理市價推廣、銷售商品為主,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定,起訴負責人陳慶云夫婦,從他們帳戶查扣5億多元資金,只是讓檢調搖頭的是,被吸收入會的會員,花4萬6千元買骨灰罈回家後毫無用處,也不能轉賣,竟然拿來燉佛跳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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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罐為虛化商品 傳銷商被訴

 

慶云公司所賣骨灰罐內的不繡鋼容器,可以用來裝湯或燉佛跳牆。
記者范榮達/攝影
苗栗地檢署偵辦慶云公司涉嫌經營變質多層次行銷,昨天偵結,有證人坦言購骨灰罐是為加入慶云賺錢,有人還拿骨灰罐燉佛跳牆,檢察官認為骨灰罐為虛化商品,將陳姓董事長夫妻起訴,查扣不法所得五億多元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趙燕利說,統計到這個月初,慶云傳銷商達十萬多人,累計骨灰罐銷售十七萬三千多件,銷售七十九億元,會員中有弱勢原住民老人變賣祖產加入,也有很多社會新鮮人、退伍軍人等尚無經濟能力的人,受鼓吹貸款購買高價骨灰罐。

多層次傳銷事業的傳銷商收入應以合理市價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為主,不得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慶云從二○○九年十二月至今年十月,全國各地招攬會員,以骨灰罐為傳銷商品,繳交一千元入會費及一次付清購買至少一個骨灰罐,就能成為會員傳銷商。

一個骨灰罐取得一個經營權,稱為「小股東」,一人最多可以擁有三個經營權,再升等為「大股東」,依介紹會員件數,晉升「處經理」、「督導」、「總監」、「高級總監」。

會員每介紹一人加入會員,有推薦獎金八千元,另有組織、輔導、競賽、分紅獎金等,慶云的傳銷商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來源,日前檢察官指揮苗栗縣調查站到慶云及各營業處搜索,查獲證據,觸犯「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慶云公司聲明指出,董事長和公司內部高層正與公平會協商相關事宜,希望針對違規部分做澄清,至於苗栗檢方起訴部分,他們表示尊重。

【2014/10/25 聯合報】http://udn.com/

慶云變相吸金 骨灰罐燉佛跳牆

2014-10-25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骨灰罐拿來燉佛跳牆、煮火鍋,你敢吃嗎?

「慶云公司」涉將骨灰罐當「虛化商品」對外吸金,賣出17萬3千多個,不法吸金79億元,但骨灰罐只是會員取得經營權及領取獎金的幌子,不能轉賣,而會員手中握有許多罐,怎麼辦?既然內膽是不鏽鋼材質,就拿來煮火鍋、燉佛跳牆吧,如此用途,連檢調人員也傻眼。

  • 苗栗檢調單位所查扣的骨灰罐,因內膽的防震套為不銹鋼材質,被會員用來燉煮食物等用途,圖為模擬內膽被用來做鍋子的畫面。(記者張勳騰攝)

    苗栗檢調單位所查扣的骨灰罐,因內膽的防震套為不銹鋼材質,被會員用來燉煮食物等用途,圖為模擬內膽被用來做鍋子的畫面。(記者張勳騰攝)

苗栗地檢署昨偵結慶云吸金案,檢方查扣犯罪所得5億1千萬元,依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起訴負責人陳慶雲及妻子鄒淑芬;慶云公司則聲明,相信法院最後會還慶云公理正義,和相關從業人員的工作權,並向會員保證,生前契約或骨灰罐的銷售,都向主管機關報備,無不法。

檢方查出,53歲慶云實際負責人陳慶雲,與擔任公司董事及客服部經理的45歲妻子鄒淑芬,自98年12月21日起涉嫌經營變質的多層次傳銷事業,傳銷商達10萬1千多人,至今年8月底,累計銷售17萬3200多個骨灰罐,金額達79億2621萬5千元。

其運作模式是須先加入會員,每人會費1千元,並購買至少1個骨灰罐(售價4萬6千元,成本僅1500元),每人最多可購買3個,以取得「經營權」,成為「股東」。

慶云的傳銷商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來源,每介紹1名會員,可獲推薦獎金8千元,之後還可獲組織、輔導、競賽、分紅等名目的獎金。

苗檢調查,骨灰罐只是虛化商品,無法轉賣;於是會員「廢物利用」,拿來插花、種花、裝糖果,見內膽防震套是不鏽鋼,有如鍋子,不少會員乾脆拿去煮火鍋、燉佛跳牆。

苗栗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趙燕利說,慶云案受害者達10萬人,有原住民老人變賣祖產或借貸,也有社會新鮮人、退役軍人,貸款購買高價骨灰罐。

查扣的犯罪所得,檢方請法院審酌會員請求退貨、基層員工,及廠商等非犯罪所得部分,不要宣告沒收。

2014年10月07日07:44
以販賣生前契約的慶云公司,遭檢舉以販賣骨灰罐為幌子,涉嫌經營多層次傳銷,檢方昨日前往搜索,並將負責人陳慶云夫婦聲請羈押。

《蘋果》即時新聞報導,慶云公司自2009年12月21日起至今年9月30日間,經營變質之多層次傳銷事業,運作模式係必須先以4萬6千元購買成本僅1千元的骨灰罐取得「經營權」,隨後如果每拉一人購買骨灰罐則可獲得8千元「推薦獎金」。檢方認為慶云銷售骨灰罐僅作為取得經營權及領取獎金的幌子,非在販賣商品賺取合理利潤,違反多層次傳銷規定。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苗栗檢方昨天搜索慶云,認為負責人陳慶云以賣骨灰罐為幌子,經營多層次傳銷,吸金超過77億元,將他與妻子鄒淑芬聲請羈押。(葉國吏/綜合報導)陳慶云妻子鄒淑芬(右前)目前是慶云公司新任董事長負責人,她也被檢警帶回調查。吳傑沐攝

2014年10月06日15:17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1006/482441/涉非法吸金 慶云生前契約公司遭搜索

慶云生前契約公司自2008年起,因從事多層次傳銷,多次遭公平會開罰,並列入監管,今年中又因未通過苗栗縣政府委託的會計師查核,遭公告暫時禁止慶云販賣生前契約,今天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帶隊搜索該公司苗栗站前大樓,帶走陳慶云、鄒淑芬夫婦及公司一級主管調查,調查違反公共交易法,是否有非法吸金一併查明。

檢調表示,慶云公司自2009年12月21日起至今年9月30日間,經營變質之多層次傳銷事業,運作模式係必須先加入會員且支付高額金錢,購買成本低廉之骨灰罐(一個骨灰罐售價4萬6千元,但成本只有1000元),以取得所謂「經營權」。之後的獎金制度則有推薦獎金(每人8000元)、組織獎金、輔導獎金、競賽獎金、分紅獎金等名目。因該公司所發放獎金來源,非屬銷售商品即骨灰罐之合理利潤(骨灰罐成本甚低,僅占46000元中的約2%),且推薦獎金即每人8000元,亦高出骨灰罐成本達8倍之多,顯見慶云銷售骨灰罐僅作為取得經營權及領取獎金的幌子,非在販賣商品賺取合理利潤,違反多層次傳銷規定。其生前契約基本款18萬7千5,頭期繳4萬7千,分期每期繳3千9,從2008年到今年6月止,累計參加人數9萬7千多人,銷售件數16萬9千餘件,累計金額77億4千多萬元。(吳傑沐/苗栗報導)
苗檢搜索慶云公司苗栗站前大樓,員工都被迫下樓。吳傑沐攝
苗檢搜索慶云公司時,有公司幹部新購百萬名車在樓下交車工。吳傑沐攝
慶云公司負責人陳慶云(中)稍晚被檢警帶回調查。吳傑沐攝
陳慶云妻子鄒淑芬(右前)目前是慶云公司新任董事長負責人,她也被檢警帶回調查。吳傑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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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違法多層次傳銷 檢調搜查慶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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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6 12:31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地檢署今天指揮苗栗調查站及警方全國同步搜索慶云事業公司苗栗總公司及各地個分公司,調查疑涉多層次傳銷,違反公平交易法,檢調查扣相關資料,並將該公事董事長鄒淑芬及陳慶云夫婦及6、7位高階主管帶回偵訊。檢調查出,慶云涉嫌以銷售骨灰罐僅是作為取得經營權及領取獎金的幌子,變相多層次傳銷,累計銷售金額達77億4000多萬元。
苗栗檢調單位一早前往慶云總公司及苗栗營業處搜索。(記者張勳騰攝)
苗栗檢調單位一早前往慶云總公司及苗栗營業處搜索。(記者張勳騰攝)
苗栗調查站人員將慶云公司董事長鄒淑芬(左二)帶回偵訊,釐清是否涉及多層次傳銷。(記者張勳騰攝)
苗栗調查站人員將慶云公司董事長鄒淑芬(左二)帶回偵訊,釐清是否涉及多層次傳銷。(記者張勳騰攝)
今天上午8點半,苗栗檢調警單位即到苗栗市火車站前站前大廈17、18樓搜索,公司員工被警調人員阻擋在門外,員工見檢調單位大動作搜索,不敢開門,緊急聯絡陳慶云到場開門。大廈門口擠著1、200名等著打卡上班的員工,抱怨連連。
檢調單位進行3個小時搜索,查扣總公司的光碟及書面資料,將公司剛上任的董事長鄒淑芬及契約部經理等6、7名高階主管等帶回偵訊。
檢調查出,陳慶云為公司實際負責人與妻子鄒淑芬等重要 幹部,自98年12月21日起至今年9月底,以慶云公司名義,經營變質之多層次傳銷事業,其運作模式係必須先加入會員,並且支付高額之金錢購買成本低廉之骨灰罐,一個骨灰罐售價4萬6000元,但成本只有1000元,以取得所謂「經營權」。之後的獎金制度則是有推薦獎金,每人8000元、組織獎金、輔導獎金、競賽獎金、分紅獎金等名目。
檢調查出,慶云公司所發放之獎金來源,非屬銷售商品即骨灰罐之合理利潤,因骨灰罐成本甚低,僅占4萬6000元中的約2%,且推薦獎金即每人8000元,亦高出骨灰罐成本達8倍之多。
顯見慶云公司銷售骨灰罐僅是作為取得經營權及領取獎金的幌子,並非在販賣商品賺取合理利潤,已偏離多層次傳銷推廣商品之目的。
檢調查出,慶云在全國各地招攬不特定人加入公司經營,變相多層次傳銷組織,迄今年6月止,累計參加人數達9萬7000餘人、累計銷售件數16萬9000餘件,銷售金額達77億4000多萬元。
惟在場的慶云公司人員一再強調,公司都是合法及正派經營,並無不法,懷疑是公司業績蒸蒸日上,引起對手惡意攻擊、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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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北中南同步搜索慶云事業 約談董事長及幹部
2014年10月06日 12:27
陳慶居
慶云在站前大樓的公司被搜索,員工議論紛紛。(陳慶居攝)
檢調搜索慶云在站前大樓的總公司和苗栗分公司。(陳慶居攝)
新接任董事長的鄒淑芬被約談。(陳慶居攝)
檢調單位查扣可能涉違反公平交易相關資料。(陳慶居攝)
慶云有督導新購200多萬賓士車,正好在檢調搜索之際交車。(陳慶居攝)
苗栗檢方6日指揮警調單位,北、中、南同步搜索慶云事業公司在各縣市據點,近中午並帶走甫於月初接任董事長的鄒淑芬及多名高階幹部。初步了解,檢調針對該公司產品生前契約交易,涉多層次交易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案情進行調查。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廖倪凰、林文中等人,上午指揮檢調單位到苗栗站前大樓的17樓慶云事業總公司及18樓苗栗分公司搜索。當時許多員工正要上班,還有部分參加講習的幹部,由於警方管制電梯,場面一度混亂。

檢調單位搜索查扣相關資料進行追查,中午時分又帶走包括前董事長陳慶云及月初接任董事長的陳妻鄒淑芬,釐清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情節。

大批員工見辦案人員到來,頗感驚訝,不過資深幹部則堅稱公司合法營運,心情不會受影響,現場還有督導新購200多萬元賓士車才交車,場景有些不搭調,但車主說這是「圓夢計畫」。

據了解,慶云全台各地有17家分公司,會員約有9000人,不過最近曾有交易糾紛和非法吸金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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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違法吸金被搜索 慶云曾遭公平會處分7次
2014年10月06日 18:21
譚淑珍
公平會今天就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對慶云事業公司進行違法事證之搜索及扣押乙事表示,公平會事前已接獲民眾檢舉慶云公司涉有變質多層次傳銷或違法吸金,因涉刑事責任,即已移由苗栗地檢署偵辦在案。

公平會進一步表示,慶云公司在95年9月報備從事多層次傳銷,原報備傳銷商品有生前契約及骨灰罐,自98年12月起報備之傳銷商品僅有骨灰罐。經查慶云公司自報備從事多層次傳銷以來,陸續違反多層次傳銷相關規定,迄今業經該會處分7次在案。

公平會指出,近來該會因調查案件過程中主動查獲慶云公司報備銷售每件單位成本新台幣10,000元之骨灰罐,係將招募下線傳銷商之推薦獎金8,000元計入,惟慶云公司所發放之推薦獎金,非屬銷售骨灰罐商品之成本,該會以慶云公司未據實報備銷售商品之成本予以處分。

公平會表示,另慶云公司銷售骨灰罐成本2,000元(含防震筒及運費等)僅占銷售價格46,000元之4%,傳銷商招募1名下線加入即可獲推薦獎金8,000元,該獎金達商品成本4倍之多,亦即傳銷商取得獎金非基於其所銷售商品之合理市價,已偏離多層次傳銷推廣銷售商品之目的,涉及變質多層次傳銷之禁止規定。該會有鑑於變質多層次傳銷涉及刑事責任,故依法將全案移請苗栗地檢署偵辦。

公平會已要求慶云公司倘有傳銷商要求退出退貨,應於解除或終止契約後30日內依法辦理退貨還款,該會亦將持續與苗栗地檢署保持聯繫,並密切注意本案後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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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云疑非法吸金 公平會移送法辦
中央社中央社 – 2014年10月6日 下午7:34
推薦82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6日電)公平會表示,民眾檢舉慶云公司涉及變質多層次傳銷或違法吸金,因為涉刑事責任,已經移由苗栗地檢署偵辦。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表示,慶云公司於95年9月報備從事多層次傳銷,原報備傳銷商品有生前契約及骨灰罐,自98年12月起報備的傳銷商品僅有骨灰罐。
近來公平會因調查案件過程中主動查獲慶云公司報備銷售每件單位成本新台幣1萬元骨灰罐,是將招募下線傳銷商的推薦獎金8000元計入;慶云公司所發放的推薦獎金,非屬銷售骨灰罐商品成本,公平會以慶云公司未據實報備銷售商品成本予以處分。
另外,公平會表示,慶云公司銷售骨灰罐成本2000元包含防震筒及運費等,銷售價格達4萬6000元,而傳銷商招募1名下線加入即可獲推薦獎金8000元,獎金達商品成本4倍。
也就是傳銷商取得獎金非基於所銷售商品的合理市價,已偏離多層次傳銷推廣銷售商品目的,涉及變質多層次傳銷的禁止規定。
公平會說,鑑於慶云已涉及變質多層次傳銷刑事責任,依法將全案移請苗栗地檢署偵辦。
公平會已要求慶云公司,假使有傳銷商要求退出退貨,應於解除或終止契約後30日內依法辦理退貨還款;也將持續與苗栗地檢署保持聯繫,並密切注意本案後續發展。103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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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近10萬 慶云涉變相傳銷
-字
+字
中央社中央社 – 2014年10月6日 下午4:18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6日電)苗栗地檢署偵辦慶云事業公司疑以變相多層次傳銷手法招攬會員,5年來近10萬人加入,涉嫌非法吸金高達新台幣77億餘元。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廖倪凰今天指揮法務部苗栗縣調查站及大批警力前往慶云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位於苗栗市總公司、營運處及全國各地營運據點執行搜索,查扣大批公司帳冊、光碟及會員資料,並帶回53歲的公司負責人陳慶云、鄒淑芬(45歲)夫婦及幹部等多人進行約談。
苗栗地檢署指出,慶云公司涉嫌經營變質多層次傳銷事業,運作模式為加入會員後,須以4萬6000元購買一個成本只要1000元的骨灰罐,以取得販售生前契約的經營權,並參與後續獎金制度,包括推薦獎金(每人8000元)、組織獎金、輔導獎金、競賽獎金、分紅獎金等名目。
檢方調查,慶云公司所販售的骨灰罐成本低廉,僅占4萬6000元中約2%,但發放的推薦獎金每人8000元已高出骨灰罐成本達8倍之多,明顯以銷售骨灰罐作為取得經營權及領取獎金的幌子,而非販售商品賺取合理利潤,偏離多層次傳銷推廣商品目的。
檢方查出,陳慶云、鄒淑芬夫妻自民國98年底起,在全國各地招攬會員加入,灌輸「窮人可翻身」觀念,從事變相多層次傳銷,截至今年6月參加人數累計達9萬7000餘人,銷售件數16萬9000餘件,累計銷售金額達77億4000餘萬元。
今年7月,苗栗縣政府民政處查核慶云公司內部會計控管發現缺失,要求改善,隔月業者仍未改善,遭縣府公告禁止販售生前契約,內政部也將慶云公司自「合法販售生前契約業者名單」中暫時移除;負責人陳慶云10月1日則將董事長職務移轉交由妻子鄒淑芬。
苗栗地檢署表示,慶云公司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今天同步搜索陳慶云夫婦住所及公司全國各據點20處,並約談公司相關人等約39人。103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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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云生前契約 違反公平交易遭搜索
民視民視 – 2014年10月6日 下午8:01

慶云生前契約 違反公平交易遭搜索
苗栗檢調接獲檢舉,查出慶云生前契約公司,疑似違反公平交易法,以及多層次傳銷等規定,檢察官初步估計,慶云公司的會員超過9萬人,涉嫌違法吸金的不分,可能高達70億。
慶云在電視上的廣告強力放送,主打這些人過去都是一般上班族,但現在個個都是,年收入破百萬的員工,但真的有這麼神嗎,檢調介入調查。
調查局人原來到慶云的總部,帶回一箱箱資料,員工見到媒體,先是用手故意阻擾拍攝,之後又搬來白板背面擋鏡頭,再來直接使用人海戰術,把記者擋在公司大門之外。
慶云生前契約公司員工vs.警衛:「把他請下去。」
而這時,公司遭到檢調搜索,多數員工都被迫下樓到一樓大廳等候,許多員工都搞不清楚狀況,還有幹部購買百萬名車,心情完全不受影響,在樓下完成交車。
慶云生前契約公司員工vs.記者:「通路可以幫忙很多人,窮人都可以在這邊翻身。」
員工力挺公司,但檢調發現,慶云公司自2009年開始,經營變質的多層次傳銷,會員必須要先支付高額金錢,購買成本低廉之骨灰罐,疑似違法吸金。
苗栗地檢署發言人趙燕利:「違法吸收的資金高達70餘億元,會員則有9萬餘人。」
由於10月1日起,慶云公司董事長職務,已經由原本的陳慶云轉移給妻子,檢察官同時也一併將他的妻子帶回,釐清公司是否真有違法吸金的事實。(民視新聞邱俊超苗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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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府要求停售生前契約 慶云:補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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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8
〔記者傅潮標、張勳騰/苗栗報導〕知名的慶云公司,被縣府要求在未完成補正審核前,依法不得繼續向消費者販售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以避免衍生爭議,如繼續販售,縣府將依法裁罰。
慶云公司表示,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慶云應於今年度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並經會計師審查簽證,慶云已依法建立相關機制,委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辦理審查作業,八月五日並向縣府提出會計師審查報告,因縣府承辦單位未及收受慶云所提報告,作出要求慶云停止販售生前殯葬服務契約的處分,目前慶云已配合補正相關所需文件。
縣府表示,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慶云應提具會計師專案審查且無保留意見的報告始符合法令,才得繼續販售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今年八月六日縣府函知慶云補提報告,同時通報內政部。因慶云公司遲未補正,縣府再度於八月二十九日去函要求儘速依規定補正,以維護既有消費者權益。
縣府表示,等慶云補提會計師出具內部控制制度的無保留意見報告,並經縣府審核與報請內政部核准後,慶云就可回復合法販售生前契約的資格。

骨灰罐有內膽 一說源自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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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5
骨灰罐為何要設置不鏽鋼防震內膽,有一說是民國90年桃園縣龍潭公墓公園納骨塔發生大火,骨灰罐燒毀嚴重,業者腦筋動得快,在骨灰罐內加裝防震套(內膽),材質有鈦合金、電鍍及不鏽鋼,避免再有類似意外發生,損及骨灰對先人不敬。
另一說是,防震內膽的使用始於88年921大地震,故又別名「九二一」。業者大多採不鏽鋼製,依密合鎖牙方式,再發展出各家專利內膽。(整理:記者張勳騰)


龍智營業處去年曾創下驚人業績,今年却爆出吸金爭議。(圖/龍巖提供)
近期龍巖在南部的營業處爆出吸金的醜聞,共130人投入近三億在生前契約等投資商品卻血本無歸,並成立自救會向龍巖提告。生前契約問題浮上檯面,民眾更求助無門,政府卻放任這樣的爭議一再上演,對於殯葬業者,我們是否無法可管?(附,龍巖聲明)
據現行殯葬事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殯葬禮儀服務業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其有預先收取費用者,應將該費用百分之七十五,依信託本旨交付信託業管理。
雖然規定當中有75%要交付信託,管控殯葬業者的資金用途,但民進黨立委郭正亮指出,現在台灣生前契約市場約有300億,但實際信託金額僅有132億,亦即在生前契約的預收款項中,未追蹤到的金額幾乎與已追蹤到的佔了各半,顯示監管上還有不小的黑洞。
殯葬業做保險業的事情,金管會卻管不到
目前許多殯葬業者販賣的生前契約具有投資用途,這種類保險的商品應受保險法所規範,但殯葬業者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金管會無權依銀行法或保險法管轄,導致目前許多民眾購買的生前契約得不到保障。生前契約的市場覆蓋率台灣目前為5%,日本就有超過40%,隨著台灣市場成長,未受監管的灰色地帶又將更加擴大。
龍巖聘請獲普立茲克建築獎的日本建築藝術大師,設計了全台數座「光之系列」生命紀念館和殯儀會館(圖 / 龍巖提供)
龍巖聘請獲普立茲克建築獎的日本建築藝術大師,設計了全台數座「光之系列」生命紀念館和殯儀會館(圖 / 龍巖提供)
如龍巖,透過在殯葬業取得的資金來入主其他行業,更曾利用海外資金來購買彰銀持股,避開金融業大股東適格性的上限,遭到金管會重罰600萬,並被金管會要求必須賣出不合規定部分的持股。
由於龍巖壓對寶,選擇與財政部合作,即使長期以來介入彰銀經營權之爭,但因為和財政部合作對抗其他股東,鞏固公股經營權,在大賣彰銀股票前亦向財政部提前報備,換得公股高價承接其股權,導致儘管龍巖大賣彰銀持股,彰銀股價卻不跌反漲的市場奇觀,最終獲利近30億出場,但這樣的行事風格卻讓人難以接受,更何況,公股應拿人民資金來與這樣的殯葬業者利益交換嗎?
各行各業最終都想到金融業大撈一筆,政府還要放任嗎?
過去不同的行業最終都有入主金融業的傾向,拿本業的資金來投資、炒股,或介入經營權爭議,換取比本業好賺十倍、百倍的利益,更著眼在於不同行業之間的主管機關不同,容易有監管的灰色地帶,部門之間踢皮球時有所聞,讓這些業者大賺一筆,政府部門不僅不加以阻止,我們看到的卻是財政部與龍巖的利益交換,將人民的錢送到這些人的手上,著實令人不滿與心寒,觀點投書:殯葬業做保險的事,對台灣金融環境真的有利嗎?-風傳媒 http://bit.ly/2KShug9


2021/10/8殯葬業爆5年吸金逾百億 檢調搜索老闆自首又失蹤
殯葬業爆5年吸金逾百億 檢調搜索老闆自首又失蹤 https://bit.ly/3AqPAi6
記者羅珮瑜/台北報導
曾捲入立委收賄案的展雲事業公司負責人鍾克信遭民眾檢舉,涉嫌從2012年起陸續招攬民眾投資陽明山墓地,宣稱保證保本、保利,5年內不法吸金逾百億,近期疑似周轉不靈無法再給付投資人本利,才會東窗事發,台北地檢署7日兵分搜索,不過鍾克信疑似欠債銷聲匿跡。
© 由 三立新聞網 提供
▲展雲公司負責人鍾克信日前向調查局自首,旗下投資案疑似資金週轉不靈。
在警方護送下,男子不發一語快步離開北檢,因為他涉嫌捲入陽明山墓地吸金案!台北地檢7日兵分五路搜索、約談相關被告,其中還有另1名女子在晚間被傳喚到案,走進北檢進行複訊,不過其中捲入的關鍵人物就是展雲公司負責人鍾克信。
© 由 三立新聞網 提供
▲7日晚間檢方也約談另一名相關人士到案說明。
展雲公司被民眾檢舉,涉嫌從2012年起招攬民眾投資陽明山墓地,5年內不法吸金超過100億元,不過最近疑似周轉不靈無法依約給付,負責人鍾克信向調查局自首,事件才會曝光。
© 由 三立新聞網 提供
▲展雲公司自2012起招攬民眾投資墓地,不法吸金達百億。
倚靠助行器緩緩走出北檢,殯葬業者鍾克信昔日捲入立委收賄案,2020年才以100萬交保,沒想到檢調單位還在擴大偵辦案件中,以為從刑案脫身的鍾克信這回因為資金周轉不靈才到調查局自首。目前鍾克信疑似背債銷聲匿跡,北檢已經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處將會陸續搜索相關人住處釐清案情。殯葬業爆5年吸金逾百億 檢調搜索老闆自首又失蹤 https://bit.ly/3AqPAi6


陽明山墓地開發案的展雲公司董事長鍾克信(77歲)鍾克信1995年成立展雲公司,後來展雲接手國民黨產的靈骨塔事業,利用投資靈骨塔為名吸金200億元吸金案,企圖賄賂立委趙正宇的展雲公司負責人鍾克信,接收國民黨黨產祥雲觀靈骨塔事業後,以塔位投資吸金,由於具有黨產背景,又保證3成獲利,吸引逾5萬人投資,鍾克信遭約談後,金主紛紛收手,出現百億元資金缺口,5萬人恐全都血本無歸。展雲公司涉嫌從2012年至2016年間「蓬萊陵園」等墓地開發案,基地總面積高達42.79公頃,每單位投資金額11.8萬元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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