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警李承翰在自強號車廂與揮舞尖刀的鄭嫌扭打,不幸遭刺中腹部,送醫後不治。(翻攝畫面)鐵路警李承翰殉職案二審逆轉 凶嫌無罪變改判17年、強制監護5年 https://bit.ly/2PabOmN
24歲鐵路警察李承翰因處理票務衝突,遭鄭姓男子持刀殺害,一審凶嫌因精神鑑定報告判無罪,上訴台南高分院,全案於今(24日)上午宣判,鄭男改判17年,刑後強制監護5年,仍可再上訴。
鄭男2019年7月3日晚間搭乘台鐵北上抵達嘉義,卻被列車長發現無票乘車,鄭因補票問題與列車長發生衝突,李承翰到場處理,卻被鄭以尖刀刺傷腹部,由於傷勢過重到院急救不治。
一審時,嘉義地院審理認為因鄭患有思覺失調症,參考精神鑑定結果及《刑法》第19條第一項判其無罪,檢方不服上訴至台南高分院。李承翰父親李增文因無法接受一審判決,在日夜傷神情況下於去年6月4日胃出血身亡。
勇警李承翰在鐵路警察局任職5年,工作認真負責。(警方提供)© Mirror Media 勇警李承翰在鐵路警察局任職5年,工作認真負責。(警方提供)
該案移審台南高分院後,公訴檢察官林志峯及被害者家屬主張台中榮民醫院嘉義分院替鄭男做的精神鑑定有問題,要求重新送鑑定。台南高分院合議庭另委託成大醫院重新精神鑑定,結果兩家醫院所作鑑定報告不一致。
原先嘉榮在鑑定報告中指出,鄭男在案發當日處於思覺失調症急性發病狀態,導致其不能辨識其行為屬違法,一審以此判決無罪;不過,成大醫院鑑定則指其行為時,僅有精神障礙致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明顯降低」,且指其精神障礙係因被告自行停藥所致,未來若繼續服藥即可有效控制;因此,二審認定被告僅得減輕其刑,而非免其罪
鐵路警李承翰殉職案二審逆轉 凶嫌無罪變改判17年、強制監護5年 https://bit.ly/2PabOmN

殺警案/鐵路警李承翰殉職案二審逆轉 凶嫌無罪變改判17年+患

嘉義市火車站前年7月,發生震驚社會的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死案,行兇的鄭姓男子一審因為患有思失調症判無罪,全案上訴後,台南高分院今天(24日)改判17年有期徒刑,強制監護5年。李承翰的母親表示:「勉強可以接受」。(龐清廉報導)鐵路殺警兇嫌改判17年 李承翰母親勉強可以接受 https://bit.ly/2Mk4l3n
鐵路警察李承翰於民國108年7月3日在嘉義市火車站處理列車上補票糾紛時,為執行公務保護乘客,慘遭鄭姓男子持刀猛刺身亡,得年僅24歲,各界悲慟不捨。
案件在嘉義地方法院一審時,法官以行兇的鄭姓男患有思覺失調症宣判無罪,需強就醫五年,並以50萬元交保。無罪判決讓李承翰雙親難以接受,悲憤直指司法輕判,堅決提出上訴。李承翰的父親更在之後憂勞成疾抑鬱而終。
接連失去兒子和丈夫的李媽媽24日得知台南高分院二審判決殺子兇手有罪的結果後表示「勉強可以接受,畢竟無罪判決實在無法接受」。
鄭姓被告由原本的無罪改判為17年有期徒刑,並強制監護5年,但全案仍可上訴。對於被告是否還要上訴,李承翰母親說她並不清楚,也無力左右
鐵路殺警兇嫌改判17年 李承翰母親勉強可以接受 https://bit.ly/2Mk4l3n


夜店殺警案 萬少丞57人判刑定讞 曾威豪夫婦發回更審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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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7 16:48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5年前台北市信義區夜店外,眾人圍殺刑警薛貞國命案,高等法院前年底認定主嫌曾威豪等5人帶頭號召毆打警察,加重刑度改判,曾威豪從8年半改判為10年,並認定67名被告犯行「危害社會治安甚鉅」,都不緩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撤銷曾威豪、劉芯彤、樊豪等9名被告發回更審,一人死亡判公訴不受理,其餘57人駁回上訴確定,判刑定讞者包括萬少丞8年8月、藝人易淑寬之子易寶宏9年、蕭叡鴻13年。
 喧騰一時的夜店殺警案,兇嫌萬少丞等57人判刑定讞。(資料照)
喧騰一時的夜店殺警案,兇嫌萬少丞等57人判刑定讞。(資料照)
被撤銷發回更審的被告包括曾威豪、劉芯彤、張繼誠、葉品成、王思凱、劉瀚陽、樊豪、王俊傑、張福生等9人;陳致霖今年2月12日死亡,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改判公訴不受理。
2014年9月13日凌晨,曾威豪和女友劉芯彤在北市「SPARK」夜店,與安管人員起糾紛,2人向熟識的某酒店幹部蕭叡鴻抱怨後,蕭透過「中山聯盟」、「中山好青年」等通訊軟體群組,找來萬少丞、周譽騰、許淳凱、郭士均等「四大司令」召集約70人前往尋仇。
休假中的信義分局偵查佐薛貞國接獲同僚莊瑞源通知,趕往排解時,遭眾人圍毆,從一樓大廳電梯處抬到店外人行道拳打腳踢,有多人各持重達7公斤的紅絨柱,重擊薛的頭部致死。
二審刑期加重的被告,還有「總司令」的蕭叡鴻判刑13年、周譽騰12年、萬少丞8年8月、資深藝人易淑寬之子易寶宏9年;歷審刑度相同者包括,二審期間與男友曾威豪結婚生子的劉芯彤,她被判刑9年,男有許淳凱13年、郭士均11年。
台北地院一審認定周譽騰、許淳凱等10餘人在混亂中打死薛貞國,有殺人犯意,各判刑10年至13年;高院改認定68人都沒有殺人的犯意,將其中40人依刑度7年以上至無期徒刑的「聚眾鬥毆傷害致死罪」論罪,依然重判;其他28名在場助勢者,各判刑2月至7月不等徒刑。
二審時有48人與死者家屬和解,共同意賠償3640餘萬元,雖創下單一刑案賠償金額最高紀錄,但家屬只有收到部分賠償金,其中,曾威豪允諾賠付500萬元為最多,劉芯彤允賠1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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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殺警案二審 高院重判主嫌曾威豪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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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8 10:1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3年前轟動全國的北市信義區夜店圍毆殺警案,高等法院今宣判68名被告,和夜店安管起衝突、此案始作俑者的「富二代」曾威豪被判刑10年(一審判8年半),曾妻(案發時為女友)劉芯彤判9年,帶頭糾眾撂人的「總司令」蕭叡鴻判13年、「4大司令」周譽騰判12年、許淳凱13年、萬少丞8年8月、郭士均11年,資深藝人易淑寬之子易寶宏被判9年,曾中曾、蕭、周、易、萬五人刑度均較一審重。可上訴。
 夜店殺警案二審,「富二代」曾威豪被判刑10年。(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夜店殺警案二審,「富二代」曾威豪被判刑10年。(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許淳凱(右)、易寶宏(中)接出席聆判。(記者劉信德攝)
許淳凱(右)、易寶宏(中)接出席聆判。(記者劉信德攝)
今日宣判時,薛妻、被告許淳凱、易寶宏、葉品成等人均到庭聆判。
全案共74名被告,扣除少年犯由少年法庭審理外,高院今宣判68名被告,除北院去年判決66名被告均提起上訴外,有2人後來才到案且併案到高院審理。
該66名被告中,檢方當初起訴認定蕭叡鴻等21人明知薛貞國是刑警仍痛下殺手,而依殺人罪起訴,並求處「極重之刑」即死刑,創下同一案件被求處死刑的紀錄,不過,曾威豪、劉芯彤被認定無殺人犯意,僅被依七年以上徒刑、最重為無期徒刑的傷害致死罪起訴,26名在場但未動手者,僅涉犯依聚眾鬥毆罪。
北院去年4月判決結果,主嫌中,曾威豪、劉芯彤,蕭叡鴻、萬少丞、易寶宏、張博安被認定傷害致死罪,判刑7年半到9年半;周譽騰、郭士均、苟桓銘、周柏諺、洪翊、許淳凱、廖嘉俊、游家樺等人,則被認定殺人罪,刑期10年至13年,以許淳凱13年刑期最重。
特別的是,該66名被告中,有48人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合計賠償3640餘萬元,創下史上單一命案最高和解金額紀錄。48人平均每人賠償75萬元和解金,大多採分期付款,知名燈具公司小開曾威豪允諾賠付500萬元,蕭叡鴻200萬、萬少丞150萬、許淳凱150萬、郭士均120萬、周譽騰100萬元。
103年9月13日凌晨,某知名燈具公司小開曾威豪,與女友劉芯彤在北市知名夜店「SPARK」夜店因過於喧譁和夜店安管人員起糾紛,2人向熟識的某酒店幹部蕭叡鴻抱怨,蕭即透過微信、LINE群組的「中山聯盟」、「中山好青年」,傳訊息號召萬少丞、周譽騰、許淳凱、郭士均等四大司令召集人手,當晚先到河濱公園集合「勤教」後,約70人集結於夜店大廳討公道。
14日凌晨,休假中的信義分局警勤區偵查佐薛貞國接到同僚莊瑞源電話指夜店有群眾鬧事,薛趕往排解,在大廳內見曾威豪講述夜店糾紛時揮舞手勢,怒喊「我是警察,在我管區鬧什麼、衝三小(台語)」並踹曾威豪一腳,隨即有人起鬨「打死他」,眾人圍毆薛、多人抄起重達七公斤的紅絨柱重擊薛頭部,薛倒地不起雖急救仍不治。


從寬認定公務員殉職

台灣公務人員的平均壽命比一般國民多了5歲/因公撫卹《公務人員撫卹法》
By 中時電子報, www.chinatimes.com查看原始檔八月 19日, 2017
去年在職死亡的公務人員計有282名,這說明有282個家庭破碎,再也無法還原,實在非同小可,政府不能視為統計數字而已,應以慈悲心待之。
我國國民平均壽命已近80歲,其中公務人員的平均壽命比一般國民多了5歲。但是,去年死亡的282名同仁沒有一位活到65歲,50歲以下更達190名,令人傷痛。他們為什麼提早多年離去?銓敘部的「因公命令退休及因公撫卹疑義案件審查小組」,審定其中因公死亡者為23名,另有15名未獲認可,高達申請案件的40%
毛澤東說:「死人的事是經常發生的。」因為經常發生,所以不足為奇,這樣的想法非常可怕。不見棺材不流淚,為什麼見了棺材還不流淚?因為棺材是別家的,不是自家的。銓敘部應以非同小可、人溺己溺的心情與態度面對這些申請案件,其精神不僅是科學的,而且是人道的。
《公務人員撫卹法》第5條規定,因公死亡人員,指有下列情事之一者:1、冒險犯難或戰地殉職。2、執行職務發生意外或危險以致死亡。3、公差遇險或罹病以致死亡。4、於執行職務、公差或辦公場所猝發疾病以致死亡。5、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6、因辦公往返,猝發疾病、發生意外或危險以致死亡。其施行細則第5條至第12條,詳述這些死亡的認定標準。
我知道,保險公司的認定,比《公務人員撫卹法》及其施行細則還要繁瑣許多,涉及了攻防。然而,政府不是保險公司,公務人員中的死亡者不是政府的攻防對象,而是撫卹對象。如有這樣的認知,則銓敘部的審查小組除了科學辦案,也會有更多的人道關懷。
前幾年的火車司機員殉職案,銓敘部從嚴認定撫卹,引起家屬陳情和輿論撻伐,最後被迫修正,可謂自取其辱,也損害公務員形象甚巨。為什麼活著的公務員遠比殉職者冰冷?答覆當然是依法行事,以免「圖利死者及其家屬」。請問,有這樣的法規嗎?
人在公門好修行,修行就是修正行為;要修正行為,必先修正心態,然後才會修法。《公務人員撫卹法》第5條6款容易引發爭議,才有諸多審定案。火車司機員殉職案最後證明銓敘部是錯的,可見科學辦案不易,必須輔以更多人道關懷。
新推出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53條對因公死亡已有新的規範,也較為明確,但仍有許多認定的空間。在這段過渡時期,請銓敘部的審查小組根據事實與經驗,兼顧情理法,從寬撫卹,並據此訂定施行細則。近日國道警察殉職案成為最新的傷痛,如果沿用現有的施行細則,銓敘部將繼續為家屬和輿論所深責。
(作者為考試委員)

殺警66人全判刑 最重13年無人判死

2016-04-20

首腦! 劉芯彤裝無辜 判9年比男友重

〔記者張文川、黃欣柏、溫于德、王冠仁/台北報導〕前年九月,台北市信義區「SPARK」夜店發生眾人圍毆、殺害信義警分局偵查佐薛貞國命案,台北地院昨宣判,始作俑者曾威豪、女友劉芯彤,與帶頭糾眾撂人的「總司令」蕭叡鴻三人,雖被認定是指揮群眾攻擊的首腦,但因只出嘴、沒動手,構成「聚眾鬥毆傷害致死」。曾威豪被判刑八年半,劉芯彤判九年,判決書痛批劉芯彤「故作無辜、設詞狡辯、態度倨傲」,始終一副「不關我的事、我不知道」的態度,因此刑期比曾威豪還多半年;蕭叡鴻則因阻止夜店游姓安管救薛,判刑九年半,並直指曾、劉、蕭三人犯後態度「極差」,惡性重大,應予嚴懲。

  • 曾威豪與女友劉芯彤交保後,仍常一起出入,感情似乎沒因殺警案生變。(資料照,記者姜翔攝)

    曾威豪與女友劉芯彤交保後,仍常一起出入,感情似乎沒因殺警案生變。(資料照,記者姜翔攝)

  • 檢警逐格分析比對監視器畫面,註記每一秒每個人位置與動作。(記者張文川攝)

    檢警逐格分析比對監視器畫面,註記每一秒每個人位置與動作。(記者張文川攝)

  • 夜店殺警案被告刑期表

    夜店殺警案被告刑期表

至於「四大司令」,周譽騰判十一年十月、許淳凱十三年、萬少丞八年四月、郭士均十一年十月。全案六十六名被告,十六人有殺人犯意,依共同殺人罪論處,各判刑十年半至十三年。其中,許淳凱判十三年最重,理由是他兩度持紅絨柱圓形底盤砸薛,再以紅絨柱砸薛的頭部,下手最狠;周譽騰、郭士均、苟桓銘等十五人,或持紅絨柱、棍棒攻擊,或腳踹、拳毆攻擊薛貞國,皆有殺人犯意,刑期皆逾十年。

萬少丞、易寶宏、張博安與蕭叡鴻,被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但合議庭認定只構成聚眾鬥毆傷害致死罪,變更法條「相對輕判」,四人刑期皆低於十年。

合議庭認為,殺人、傷害致死罪的二十三人,無人全盤認罪,大多只承認聚眾鬥毆,易、萬多次附和其他人辯詞而翻供;陳建宇等六人屢傳未到,甚至忘記交保條件,態度輕率;廖嘉俊等十六人設詞狡辯,周譽騰等八人反覆其詞,犯後態度都不佳。不過,合議庭考量此二十三人的人格特質多為衝動、易怒、暴力控制力低,常受同儕影響,容易從眾,但對家庭有使命感,若能脫離負面交友圈,靠家庭力量支持與一技之長,非無教化可能,故未處極刑。

另有十六人毆打夜店安管人員成傷、或於混亂初期在大廳出拳毆薛,被依「聚眾鬥毆傷害」罪判刑八月至一年四月,七人緩刑。

其餘二十七人,被依「聚眾鬥毆在場助勢」罪各判二至八月,其中五人緩刑,只有黃皓瑜因態度惡劣判八月、不可易科罰金。

薛貞國休假到現場 遭圍毆顱骨粉碎亡

前年九月十四日凌晨,蕭叡鴻撂來中山聯盟份子至夜店為曾威豪、劉芯彤出頭,休假的警勤區偵查佐薛貞國,接到同僚通知有人鬧事,基於職務所需前往查看,卻遭圍毆打死,驗屍報告顯示他顱骨粉碎,死狀甚慘。

此外,檢方追加起訴第六十七名共犯柯俊廷,北院另分案審理。記者昨到劉女住家,無人回應,鄰居表示,劉交保後,常看到劉與曾一起出入,兩人感情沒因殺警案生變,「有時候一天看到他倆好多次。」

裸照、GPS、LINE情話 指向鄉長情殺

2016-04-14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林進忠遇害後,行凶動機原是迷霧,但檢警從林進忠的手機找到破口,發現林與官女在LINE上竟互相暱稱「老公」、「老婆」,官女甚至傳了1張臉部以下的正面裸照給林,檢警朝情殺方向追查,這才突破案情。

  • 王焜弘娶回前妻還不到一個月,婚禮上兩人還應親友要求互相親吻。(資料照)

    王焜弘娶回前妻還不到一個月,婚禮上兩人還應親友要求互相親吻。(資料照)

  • 王焜弘娶回前妻還不到一個月,婚禮上兩人還應親友要求互相親吻。(資料照)

    王焜弘娶回前妻還不到一個月,婚禮上兩人還應親友要求互相親吻。(資料照)

檢警調查,林進忠與官女因小孩曾是國中同學而結識,且雙方都是竹崎人,林進忠和父親也請託過王焜弘,林妻藝品店展示精品也由官女走秀代言,兩家頗有互動。

地方人士指出,王焜弘近年打拚政治與事業達到人生高峰,也因花名在外,讓夫妻感情生變,官女得不到關心與陪伴,夫妻感情漸淡。

離婚期間 還用GPS跟蹤前妻

檢警透露,前年7、8月,官女與王焜弘離婚後,和林進忠的互動更加頻仍,雖然林員常與妻同進同出,但私下透過LINE與官女互傳情意;而王焜弘雖與官女離婚,但他得知官女與林進忠糾纏不清時,決定自己「捉猴」,前年9月,他在官女的汽車安裝衛星定位器,卻被官女修車時意外發現,並向派出所報案。

LINE互稱老公老婆 疑招殺機

當時正逢王焜弘競選竹崎鄉長期間,王為免影響選情,向官女坦承是他裝的,要求官女撤告;後來王發現官女與林進忠以「老公」、「老婆」相稱,因而種下殺機。

私密裸照 引檢警追出買凶人

今年1月29日,林進忠被槍殺後,檢警檢視林員的手機,發現今年1月間,官女傳了1張臉部以下的正面裸照給林,雖然王焜弘並不知這張裸照的存在,但裸照卻指引檢警追出內情。

買凶還任喪禮點主官 鄉長受家屬一鞠躬

2016-04-14

〔記者丁偉杰、余雪蘭/嘉義報導〕嘉義市警局保安隊警員林進忠遭槍殺案,檢警追查發現,林進忠疑與嘉義縣竹崎鄉長王焜弘的妻子官珈羽(原名官品秀)過從甚密,官女甚至傳裸照給林進忠,王焜弘憤而透過表弟黃俊源買凶殺人,甚至在案情尚未曝光之前,於林進忠的告別式當「點主官」。

  • 王焜弘以好友及鄉長身分送的輓聯,高掛告別式場前的牌樓。
(記者丁偉杰攝)

    王焜弘以好友及鄉長身分送的輓聯,高掛告別式場前的牌樓。 (記者丁偉杰攝)

  • 警員林進忠的告別式上,竹崎鄉長王焜弘走進式場,擔任點主官,家屬還深深一鞠躬答禮。

(記者丁偉杰攝)

    警員林進忠的告別式上,竹崎鄉長王焜弘走進式場,擔任點主官,家屬還深深一鞠躬答禮。 (記者丁偉杰攝)

王焜弘、黃俊源昨被依共同殺人罪,由嘉義地院裁定收押禁見,若證實真是王焜弘所犯,則殺父仇人在死者的告別式上,為死者的兒女點主官,地方議論紛紛,有人認為比八點檔還驚世駭俗。

檢警調查,王焜弘、林進忠同為竹崎鄉親,2家素有交情;王具黑道背景,疑醋海生波,籌劃幹掉和官女長期曖昧的林進忠。王焜弘為躲避刑責,製造種種「斷點」,指使長期跟隨他的黃俊源找槍手並交付200萬元買凶費,黃找上王的昔日獄友劉瑞堂,劉曾犯綁架案和槍砲罪被判無期徒刑,入監服刑10多年,假釋出獄又再犯案,已無退路;1月29日深夜,劉瑞堂特別選在林妻開設的藝品店門口殺害林員,讓林妻目睹丈夫慘死。

透過表弟 找昔日獄友行凶

有員警回憶,2月14日上午,家屬在竹崎鄉老家舉辦告別式,王焜弘的輓聯高掛式場前的牌樓,告別式開始後,王焜弘最後一個走進式場,司儀宣布公祭開始,請擔任點主官的王焜弘開啟硃筆、點主,林進忠讀大學的兒子、讀高中的乾女兒代表家屬答禮,王焜弘完成點主儀式,向林妻及家屬致哀後離去。

鄉長出席喪禮 警目擊火大

當時案情尚未大白,但專案小組已鎖定王焜弘涉嫌買凶殺人,辦案成員見這段過程,誓言要讓王伏法。

辦案人員指出,王焜弘會出任點主官,是不知真相的林家親友所提議,而王也沉得住氣,扮演地方父母官的角色,在王被收押後,這段經過令人駭異。王後來娶回前妻官女,營造好男人形象,卻因秘密證人指證槍手劉瑞堂的藏身處,及檢警監聽與調閱監視器畫面,讓案情大白。

王焜弘出席林進忠喪禮的錄影畫面昨天曝光,出席林員告別式的林家鄰居搖頭直呼:「難以置信,很恐怖,內心衝擊很大!」竹崎鄉公所主任秘書游瑞明則說,公所接到鄉親寄來訃文,會順便請鄉長點主,鄉長不會主動要求點主。

死者手機有人妻自拍裸照… 竹崎鄉長涉買凶聲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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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3 02:40 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蘇木春/連線報導

嘉市警察局保安隊警員林進忠(左)今年元月遭槍殺死亡,嘉義地檢署懷疑是嘉義縣竹崎鄉長王焜弘(中)因不滿妻子官珈羽(右)與死者交往密切,透過表弟黃俊源花兩百萬元買凶殺人。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林伯驊攝影
分享嘉市警察局保安隊警員林進忠今年元月遭槍殺死亡,嘉義地檢署懷疑是嘉義縣竹崎鄉長王焜弘因不滿妻子官珈羽與死者交往密切,透過表弟黃俊源花兩百萬元買凶殺人;檢方昨天當庭以殺人罪嫌逮捕王、黃兩人並聲押。
據了解,檢方在死者手機發現疑似官女的自拍裸照,這張照片是在殺警案發生前一個月所傳,當時王與官女處於離婚狀態,上月兩人又再婚,檢方因此懷疑情殺,但王焜弘否認教唆殺人,強調自己清白。警方說,王焜弘應訊時處之泰然,均回答不知道、沒聽說,面對媒體詢問也神色自若回應「謝謝」,表情一派輕鬆;黃俊源則摀住雙臉不願多談。

警員林進忠今年元月廿九日在妻子經營的藝品店前遭劉瑞堂持霰彈槍近距離開三槍射擊身亡,警方三月十五日在台南市一處鐵皮屋攻堅逮捕劉瑞堂,法院裁定羈押他及涉接應的兒子劉家瑋至今。

據指出,林進忠遇害後檢警在其手機相簿內發現一張面對鏡子自拍全身的裸照,照片雖僅露出半臉,但形似官珈羽,LINE中更有兩人互相噓寒問暖的「親密對話」。檢方進一步發現,前年底王焜弘再度當選鄉長後與妻子離婚,官女暫居台中,林進忠還從嘉義北上相會,檢方遂朝情殺偵辦。

檢警調查發現,王焜弘在殺警案發生後,涉嫌透過承包竹崎鄉工程的四十五歲表弟黃俊源,在台南永康區某虱目魚小吃店,交付兩百萬元給劉瑞堂,整個過程被監視器拍下,劉再轉交一百五十萬元給兒子。

嘉義地檢署昨天指揮嘉市刑警大隊、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搜索王焜弘竹崎住處、竹崎鄉公所等十多處,傳喚王焜弘、黃俊源、官珈羽,以及另外四人到案,檢警認定王、黃涉殺人罪嫌而聲押。

檢警調查,官珈羽與死者疑似關係親密許久,前年王焜弘競選竹崎鄉長時,還傳出官女座車車底遭裝追蹤器,檢警不排除是王要私下調查疑似婚外情;警方上月十五日尋獲殺警凶槍,王與官女在同一天舉辦再婚婚禮,時機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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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買凶槍殺情敵 竹崎鄉長王焜弘今晨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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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強女團】台北登頂亞洲 中韓聯手打造偶像女團

▲王焜弘懷疑官姓妻子與青梅竹馬林進忠交往過密。(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殺警案/鐵路警李承翰殉職案二審逆轉 凶嫌無罪變改判17年+患

嘉義縣竹崎鄉長王焜弘因涉嫌買凶槍殺保警林進忠,嘉義地方法院法官13日凌晨2時20分裁定羈押禁見。王焜弘的妻子與林進忠是青梅竹馬,當時他懷疑離婚的妻子和對方來往太過親密,於是透過表弟黃俊源找人行兇,之後再與妻子結第二次婚。

王焜弘懷疑離婚1年多的官姓妻子,與嘉義市警局保安隊霹靂小組員警林進忠來往親密,涉嫌透過表弟黃俊源找來槍手行兇並交付200萬費用,之後再與官女結第二次婚,當時他還感嘆地說,自己年輕時滿腦子只有政治的事而疏於照顧家庭,「謝謝她再給我一次機會。」

 

不過,檢調追查林進忠遭槍殺一案時發現主嫌很有可能是王焜弘,加上路口監視器也拍到黃俊源將錢交給槍手劉瑞堂的影像,專案小組12日分別前往搜索王的住家及竹崎鄉公所等,並傳喚5名證人到案說明。

王焜弘與黃俊源12日深夜遭檢方聲押,嘉義地方法院法官認為,2人雖然都否認犯案但說法與其他證人有所出入,加上可能還有其他共犯,涉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之虞,於是在13日凌晨2時20分左右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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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辦婚宴!竹崎鄉長王焜弘與前妻破鏡重圓

殺警案/鐵路警李承翰殉職案二審逆轉 凶嫌無罪變改判17年+患
殺警案/鐵路警李承翰殉職案二審逆轉 凶嫌無罪變改判17年+患

竹崎鄉長王焜弘與官珈羽破鏡重圓,應親友要求互相親吻。(記者余雪蘭攝)

2016-03-15  14:13

〔記者余雪蘭/竹崎報導〕嘉義縣竹崎鄉長王焜弘一年多前因故與妻子官珈羽離婚,但今天上午他重新迎娶官,兩人先到竹崎鄉戶政所辦理結婚登記,中午在番路鄉喜樂蔬食館宴客席開28桌,與親友分享破鏡重圓的喜悅。

  • 竹崎鄉長王焜弘為官珈羽戴上婚戒,再結一次婚。(記者余雪蘭攝)

    竹崎鄉長王焜弘為官珈羽戴上婚戒,再結一次婚。(記者余雪蘭攝)

  • 竹崎鄉長王焜弘與妻子官珈羽及二個兒子在台上向與會親友致謝,台下官父則頻頻掉淚。(記者余雪蘭攝)

    竹崎鄉長王焜弘與妻子官珈羽及二個兒子在台上向與會親友致謝,台下官父則頻頻掉淚。(記者余雪蘭攝)

「回鍋鄉長娶大某」,與會人士形容這是一場充滿戲劇性的喜宴,應邀參加的親友一致表示,鄉長沒有發喜帖,是接到他的助理電話聯繫,表示鄉長要請吃飯,沒有說明原因,後來打聽才知道是要娶回離異的妻子官珈羽(原名官品秀),神秘婚宴因為充滿戲劇性,地方議論紛紛。

王焜弘表示,以前忙於政治,沒有好好經營家庭,導致婚姻破裂,但現在願意再給一個機會重來,以後一定會好好把握,兩人經過半年的溝通,過去兩人曾同甘共苦,決定重新再來,不讓大家失望。

王焜弘的兒子王麒勳今年初從國外回來,擔任父親助手,「婚姻不是兒戲」,他透露為促使父母破鏡重圓,曾「開導」父親,如今父母複合,最高興的是他們4個小孩。

官珈羽的父母親出席婚宴時,官父把女兒交給王焜弘後忍不住頻頻拭淚。

相關影音

 

涉嫌教唆買兇殺警 竹崎鄉長王焜弘拒測謊:我心臟不好
2016/04/13 14:00:00 友善列印友善列印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嘉義縣竹崎鄉長王焜弘,涉嫌教唆買兇殺警,今(13)日凌晨2點20分遭羈押禁見,據傳以「心臟不好」為由,拒絕測謊。

 殺警案/鐵路警李承翰殉職案二審逆轉 凶嫌無罪變改判17年+患殺警案/鐵路警李承翰殉職案二審逆轉 凶嫌無罪變改判17年+患

▲圖/翻攝自王焜弘臉書

根據《聯合報》報導,王焜弘表示:「法官若押我,我的名譽就毀掉了」,但法官考量到有串供之餘,仍將王焜弘、黃俊源裁定羈押禁見,而2人都拒絕測謊,王焜弘更表示:「我心臟不好」。

檢警調查發現,王焜弘早在2年前就預謀殺害林進忠,103年時還有人喊價500至700萬元,但因為原本的槍手罹癌死亡,所以槍手才換成劉瑞堂,並在今年1月於藝品店殺害林進忠。

嘉義保警命案 竹崎鄉長王焜弘涉嫌重大遭羈押

社會中心/嘉義報導 2016.04.13 / 08:47
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12日傳喚涉嫌教唆槍殺嘉義市保警林進忠的嘉義縣竹崎鄉長王焜弘(前中),對於是否涉案,王焜弘僅以微笑帶過;另對於外傳裸照引殺機一事,警方表示不知情。中央社記者廖壬楷攝 105年4月12日
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12日傳喚涉嫌教唆槍殺嘉義市保警林進忠的嘉義縣竹崎鄉長王焜弘(前中),對於是否涉案,王焜弘僅以微笑帶過;另對於外傳裸照引殺機一事,警方表示不知情。中央社記者廖壬楷攝 10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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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保警林進忠命案有重大發展,經專案小組調查發現,嘉義縣竹崎鄉長王焜弘涉嫌買凶殺警,檢方12日晚間傳喚王焜弘及其黃姓表弟到案,並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嘉義地方法院今(13)日凌晨裁定羈押禁見。

專案小組指出,林進忠與王焜弘妻子官女過從甚密,不排除是一起情殺案件,經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王焜弘的黃姓表弟涉嫌交付現金給擔任槍手的劉姓男子,因而認為王焜弘涉有重嫌。

專案小組也派員前往王焜弘住家、竹崎鄉公所等處所搜索,12日晚間傳喚王焜弘、黃姓表弟及官女等人到案說明。

案經嘉義地檢署檢察官複訊,以王焜弘、黃男共謀殺人罪嫌向法院聲押;另一名涉嫌出面租屋、提供殺手藏匿處的羅姓男子以新台幣3萬元交保,其餘4名證人請回。法官以王、黃兩人犯罪嫌疑重大,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殺警案/鐵路警李承翰殉職案二審逆轉 凶嫌無罪變改判17年+患

死者手機有人妻自拍裸照… 竹崎鄉長涉買凶聲押
殺警案/鐵路警李承翰殉職案二審逆轉 凶嫌無罪變改判17年+患殺警案/鐵路警李承翰殉職案二審逆轉 凶嫌無罪變改判17年+患
2016-04-13 02:40 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蘇木春/連線報導

嘉市警察局保安隊警員林進忠(左)今年元月遭槍殺死亡,嘉義地檢署懷疑是嘉義縣竹崎鄉長王焜弘(中)因不滿妻子官珈羽(右)與死者交往密切,透過表弟黃俊源花兩百萬元買凶殺人。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林伯驊攝影
分享嘉市警察局保安隊警員林進忠今年元月遭槍殺死亡,嘉義地檢署懷疑是嘉義縣竹崎鄉長王焜弘因不滿妻子官珈羽與死者交往密切,透過表弟黃俊源花兩百萬元買凶殺人;檢方昨天當庭以殺人罪嫌逮捕王、黃兩人並聲押。
據了解,檢方在死者手機發現疑似官女的自拍裸照,這張照片是在殺警案發生前一個月所傳,當時王與官女處於離婚狀態,上月兩人又再婚,檢方因此懷疑情殺,但王焜弘否認教唆殺人,強調自己清白。警方說,王焜弘應訊時處之泰然,均回答不知道、沒聽說,面對媒體詢問也神色自若回應「謝謝」,表情一派輕鬆;黃俊源則摀住雙臉不願多談。

警員林進忠今年元月廿九日在妻子經營的藝品店前遭劉瑞堂持霰彈槍近距離開三槍射擊身亡,警方三月十五日在台南市一處鐵皮屋攻堅逮捕劉瑞堂,法院裁定羈押他及涉接應的兒子劉家瑋至今。

據指出,林進忠遇害後檢警在其手機相簿內發現一張面對鏡子自拍全身的裸照,照片雖僅露出半臉,但形似官珈羽,LINE中更有兩人互相噓寒問暖的「親密對話」。檢方進一步發現,前年底王焜弘再度當選鄉長後與妻子離婚,官女暫居台中,林進忠還從嘉義北上相會,檢方遂朝情殺偵辦。

檢警調查發現,王焜弘在殺警案發生後,涉嫌透過承包竹崎鄉工程的四十五歲表弟黃俊源,在台南永康區某虱目魚小吃店,交付兩百萬元給劉瑞堂,整個過程被監視器拍下,劉再轉交一百五十萬元給兒子。

嘉義地檢署昨天指揮嘉市刑警大隊、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搜索王焜弘竹崎住處、竹崎鄉公所等十多處,傳喚王焜弘、黃俊源、官珈羽,以及另外四人到案,檢警認定王、黃涉殺人罪嫌而聲押。

檢警調查,官珈羽與死者疑似關係親密許久,前年王焜弘競選竹崎鄉長時,還傳出官女座車車底遭裝追蹤器,檢警不排除是王要私下調查疑似婚外情;警方上月十五日尋獲殺警凶槍,王與官女在同一天舉辦再婚婚禮,時機巧合。

嘉義縣竹崎鄉長王焜弘今天再度迎娶老婆官珈羽(原名官品秀),11時在竹崎鄉戶政登記結婚,隨後在番路鄉某素食餐廳席開28桌,宴請雙方親友、竹崎鄉各村長及地方人士,立委陳明文也到場祝賀。

據了解,王焜弘與妻子離婚一年多來,身旁親友及兒女都在旁鼓勵,大兒子王麒勳說,他費盡心思撮合爸媽,告訴他們婚姻不是兒戲,甚至向父親講道理。

王焜弘表示,半年前就計畫舉辦婚宴,過去忙於政治疏忽另一半,現在四個孩子都大,夫妻之間理念都以專心向佛為主,決心互相扶持白頭到老。


王焜弘迎娶老婆官珈羽。記者呂慧瑜/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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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縣竹崎鄉長王焜弘緊牽老婆官珈羽進入會場。記者呂慧瑜/攝影

殺警案/鐵路警李承翰殉職案二審逆轉 凶嫌無罪變改判17年+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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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撼!王焜弘出席殺警公祭錄影畫面曝光

殺警案/鐵路警李承翰殉職案二審逆轉 凶嫌無罪變改判17年+患

竹崎鄉長王焜弘(背對鏡頭者)走進式場,擔任點主官。(記者丁偉杰攝)

2016-04-13  13:54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縣竹崎鄉長王焜弘涉嫌買兇殺害嘉義市保安隊員警林進忠遭收押,王、林2人同為竹崎鄉親,2家素有交情,王個性陰沉,犯案後不動聲色,不僅出席農曆過年期間林進忠告別式,送上的輓聯還高掛告別式場前的牌樓,同時擔任點主官,為林的子孫求吉運,當時不乏警方專案小組成員也參加告別式,看到王買凶殺人後還能若無其事出席喪禮,誓言一定要讓王伏法,而當時王出席喪禮的錄影畫面曝光,令人震撼。

  • 王焜弘送的輓聯還高掛告別式場前的牌樓。(記者丁偉杰攝)

    王焜弘送的輓聯還高掛告別式場前的牌樓。(記者丁偉杰攝)

林進忠1月29日深夜在其妻經營藝品店遭槍殺身亡,家屬2月14日上午(農曆大年初七)在竹崎鄉老家舉辦告別式,嘉義市警察局長黃啟澤帶領偵辦林遭槍殺命案的專案小組與警局同仁一早就抵達式場,林的老長官台南市第五警分局長張樹德與妻子也來弔唁。

與會者陸續就座,竹崎鄉長王焜弘最後走進式場,司儀宣布公祭開始,請點主官王焜弘開啟硃筆、點主,由林的2名分別就讀大學及高中的兒子與乾女兒等代表家屬答禮,王完成點主儀式,向林妻等家屬致哀後才離去,完全讓人感覺不出竟是買凶殺警的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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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3  12:41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台北市刑警薛貞國夜店遭毆致案死,台北地檢署今天依涉犯殺人罪、傷害致死罪、傷害罪、聚眾鬥毆罪等罪,起訴富少曾威豪、曾女友劉芯彤、主嫌蕭叡鴻等60人,痛批「目無法紀」,檢方更向法院建請對重擊薛的蕭叡鴻、萬少丞、易寶宏、周譽騰等21人,求處極重之刑(殺人罪最重刑度為死刑),以儆效尤,在押17嫌明將移審至法院,決定是否續押。

  • 涉嫌夜店殺警的主嫌曾威豪和女友劉芯彤。(記者錢利忠翻攝自曾威豪臉書)

    涉嫌夜店殺警的主嫌曾威豪和女友劉芯彤。(記者錢利忠翻攝自曾威豪臉書)

案發至今警方共逮捕65嫌共收押17人,今又有2嫌到案,趕在2個月的收押期限前,北檢今天偵查終結,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張介欽表示,蕭叡鴻、曾威豪、劉芯彤等被告,僅因私人恩怨就率眾滋事、目無法紀,對素不相識的薛,竟痛下殺手,此舉已對死者家屬心中造成難以彌補傷痛,更在大庭廣眾下,公然叫囂、挑釁,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建請法院求處極重之刑,以示懲儆。

起訴書指出,主嫌蕭叡鴻、萬少丞、易寶宏、周譽騰等21人涉犯殺人、傷害罪,曾威豪、劉芯彤等12人涉犯傷害、傷害致死罪,均從一重罪處斷,董玉堂、馬寅紘、周柏融等27人涉犯聚眾鬥毆罪。

檢警調查,今年9月13日凌晨2點多,富少曾威豪和女友劉芯彤在信義區ATT 4 FUN夜店「SPARK」與安管發生衝突,3點2人轉戰台北市中山區金潮酒店,找竹聯幫和堂份子蕭叡鴻幫忙出氣,蕭透過微信與LINE群組撂人,9月13日晚上11點多,一群人先至大佳河濱公園集結,14日凌晨1點浩浩蕩蕩出發至夜店「討公道」,周譽騰、郭士鈞等人在現場高喊「呼伊死」、「殺死他」,周譽騰並大喊「拖出去」,造成休假中接獲通知、前往現場排解糾紛的薛貞國,遭眾人持紅絨柱活活打死,事發後,一群人還開心到台北市中山區的「金潮酒店」慶功開趴,因涉案人包含富二代、官二代、黑二代與星二代,引發全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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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卓鈞:初步認薛貞國因公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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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時間:2014/10/01 16:35 最新更新:2014/10/01 16:35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日電)警政署長王卓鈞今天說,台北市信義警分局偵查佐薛貞國遭圍毆致死案,初步認定,薛貞國屬因公死亡。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午邀請內政部部長陳威仁、王卓鈞等人就「台北市警察遭黑道份子毆死案處置情形及當前全國治安狀況與警察風紀問題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立委質詢時提及,刑警薛貞國是否核報因公殉職。

王卓鈞說,薛貞國是否屬因公殉職,要看北市警局核報內容,初步認定,薛貞國屬因公死亡。根據公務人員撫卹法規定,因公死亡可加發一次撫卹金,但相關規定須由北市警局核報後,交銓敘部認定。1031001

薛貞國「因公死亡」 逾300警送行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4年10月2日 上午6:10
薛貞國「因公死亡」 逾300警送行
〔自由時報記者姚岳宏、陳慰慈、楊國文、陳彥廷/綜合報導〕台北市信義警分局偵查佐薛貞國遭毆死亡,昨上午舉行公祭暨告別式,300多位同袍、至親好友送行,遺孀痛哭失聲,而薛遺下的8歲、2歲孤兒,兩個矮小的身子,卻仰著頭,頻頻輕拍媽媽的手,安慰「媽媽妳別哭」,令人感傷。
告別式由台北市警局長黃昇勇率員送薛最後一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副總統吳敦義、行政院長江宜樺、立法院長王金平均送輓聯致祭,與薛熟識的10多名夜店安管也現身弔祭。
警政署長王卓鈞昨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答詢,初步認定薛貞國是「因公死亡」;會不會因公撫卹,將由銓敘部認定。台北市警局概算,以薛的年資而言,因公死亡」或「因公殉職」兩者,在發放第一次撫卹金,後者比前者多80萬元,付給家屬的年撫卹金,前者可領15年,後者可領20年
立委段宜康昨在立院質詢指出,王卓鈞當署長6年3個月,堪稱史上最長壽署長「會不會很累?」王答會,「有時會想離開」。
刑事局長胡木源答詢表示,台北市夜店「百分之70」由黑道安管、圍事,殺警案的ATT 4 FUN內部的夜店,就是由竹聯忠堂圍事;王卓鈞坦承,ATT 4 FUN的夜店確有退休刑警圍事,已交由督察、政風單位調查。
隸屬天道盟不倒會的27歲男子樊豪,昨中午向偵辦殺警案的檢警投案,警查出樊涉嫌以「三節甩棍」毆擊薛貞國,但樊只承認打安管。
前晚投案的26歲周柏諺,檢警過濾監視影帶,確認他「揮鋁棒」,周嫌說沒打到薛,檢察官認為涉案重大,昨晚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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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靠黑道 黑道靠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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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7
◎ 許又方
因為一件夜店殺警案,政府啟動全國掃黑,媒體幾乎天天報導警方破獲了哪些堂口、逮捕了哪些黑道要角,可謂是績效斐然。我們當然樂於見到為非作歹的黑幫被繩之以法,唯可怪的是,為何掃黑行動一展開,就立即有這麼多黑幫份子落網?合理的解釋是,警方很早就掌握這些人的不法行徑,所以上級命令一下,馬上逮人建功。果如是,相信一般民眾都想問,為何平常不抓,非要等到政府下令掃黑才動手?
這種情形就如同某個看起來就是「有問題」的「小吃店」開在社區中,普通居民都知道裏頭暗藏玄機,卻只有警察視而不見般。非得等到有人檢舉,或者出了什麼事了,才終於被警方破獲。說穿了,不是警察不知道,是因為某些原因而不想辦,或不能辦吧?
犯罪學上有一個眾人耳熟能詳的「破窗理論」──一棟房子如果破了一扇窗不立即修理,那麼很快就會遭到更嚴重的破壞。台灣的幫派之所以到處林立,主因執法人員過於被動,無法(或不願)在問題剛發萌時立即予以扼止,甚或坐任其持續壯大,因而變得囂張失控。如今連警察都死在黑幫手裏,只怕政府用盡所有力氣掃黑,只能掃掉表面上的灰塵,深入土裏的根柢是無法拔除了。
(作者為東華大學教授)

記者別再「殺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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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8
◎ 邈雲漢
刑警薛貞國於休假期間遭毆致死一案,媒體都以「殺警」、「毆警致死」報導,與事實不符:案發時,薛先生不是警察。
太陽花學運時,台灣「警察」Sheep Hung在Facebook上留言:「脫下制服,我們也有家庭,有小孩老婆。脫下制服,我們也有自己的想法,我也反服貿草率過關。但是穿上制服,我們就不再只是自己,而是警察,是台灣法律的執行人。」
反過來說,脫下制服,就只是自己,不再是警察。
再參考紅衫軍時,報載:「侯友宜重申警察執法決心,但如果同仁下班後脫下制服換紅衣反扁,侯友宜也不干涉,畢竟警察也是人,只要不影響工作不違法,怎麼樣都可以。」
也就是說,侯友宜認為警察下班後,脫下制服,就不再是警察,所以侯友宜不能管,「不干涉」。
反過來說,如果警察下班後,脫下制服,還是警察,那當年下班的警察去參加紅衫軍反扁,就是警察反總統,就是犯上。那麼參加紅衫軍的警察就是叛變,侯友宜就是縱容、煽動。
報載:「夜店殺警案 踹富少未亮身分 薛貞國惹殺機」。內政部警政署規定:員警執勤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惟為化解民眾疑慮,如果民眾有所要求,且為妨害職務執行,以出示證件為宜。另刑事警察人員執勤時,均應出示「刑警證」或「刑警徽」。
報載:「由於薛員非勤務時間、也未報備,相關官警說,要爭取因公撫卹『很困難』」。薛先生於非勤務時間且未報備,還「未亮身分」,也就是侯友宜與Sheep Hung所謂的下班後、脫下制服,就不再是警察,而是可以參加紅衫軍、叫總統下台的人民,「怎樣都可以」!
如果薛員當真是便宜行事,來不及報備,這樣就已經不大好看了,萬一查到最後,發現薛先生是違法兼差、圍事,那麼警方現在說這是「殺警」,除了承認(?)當年紅衫軍是叛國、政變外,更難免護短之譏。而媒體稱「殺警」,就成了將老鼠屎往粥裡扔:讓違法兼差、圍事的害群之馬拖累了警察的名聲。
(作者為部落客,高雄市民,完整版請見 http://blog.0bei.org/2014/09/copNo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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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運暴警還沒找到 王卓鈞:我能力不太好

2014-10-02  11:52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今年3月太陽花學運期間,警方在324凌晨強勢驅離佔領行政院的學生,竟將前往關切的台聯立委周倪安打傷,周倪安上午在立法院質詢時追問警政署長王卓鈞,打傷她的警察到底找到沒?王卓鈞坦言,到目前為止沒找到,她抨擊王卓鈞,「你是不想找,還是能力很差找不到?」,王卓鈞脫口而出說:「我的能力是不太好!」

  • 太陽花學運期間,台聯立委周倪安在3月24日學生佔領行政院時被打傷,質疑當天至少5個警察踹她,警政署卻不當一回事。圖為3月24日警方將抗議學生拉到地上後拳打腳踢。(資料照,記者李忠憲攝)

    太陽花學運期間,台聯立委周倪安在3月24日學生佔領行政院時被打傷,質疑當天至少5個警察踹她,警政署卻不當一回事。圖為3月24日警方將抗議學生拉到地上後拳打腳踢。(資料照,記者李忠憲攝)

  • 台聯立委周倪安當時被送醫治療。(資料照,記者王文萱攝)

    台聯立委周倪安當時被送醫治療。(資料照,記者王文萱攝)

  • 警政署長王卓鈞脫口而出說:「我的能力是不太好!」(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警政署長王卓鈞脫口而出說:「我的能力是不太好!」(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周倪安說,事發已半年,她到現在還在吃藥,殺警案的監視器畫面,拍到的是沒有名字的阿貓阿狗,警察都可以很快找到兇嫌,但打傷她的員警,到現在還是找不到,周倪安質詢時,愈講愈激動。

對於王卓鈞坦言,他的能力不好,周倪安轉而追問內政部長陳威仁,王卓鈞說自己的能力不太好,要不要撤換?陳威仁被問得有些尷尬,急忙緩頰說,因為當時周倪安是被帶進去人群裡面,畫面中的員警臉孔都被遮住,看不到是誰,現在這個案子,已交給檢察官偵辦。

不過,周倪安仍然強烈不滿,她說,當天至少5個警察踹她,警政署卻不當一回事,限警政署24小時內把人找出來,向她道歉,並向台聯道歉,不然就是看不起她是女生。

王卓鈞說,他曾允諾一個禮拜內要找到人,確實還沒找到,但他已向周倪安致歉。

周倪安痛批警政署官官相護,面對問題的態度非常糟糕,質詢結束前她還撂下一句「明天還會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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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警案警方說法有疑點? 慶生會爆有多名高階警

2014-09-19  07:50

〔本報訊〕震驚全國的殺警案件有新進展,扯出高階警官警紀疑雲!刑警薛貞國被毆致死當天,信義分局偵查隊小隊長鄭宏振在同棟9樓「Club Myst」夜店包廂內慶生,現場共有5人。有人指出,前信義副分局長石明哲也在其中,不過,目前石否認。

  • 小隊長鄭宏振。(資料照)

    小隊長鄭宏振。(資料照)

蘋果日報報導,專案小組調查後發現,警方說法有許多疑點,認為信義分局的刑警聚集案發現場不是巧合,原先傳出薛貞國到場時有表明身分,但根據目擊者、曾威豪及夜店安管人員的供詞比對,發現薛到達現場後,並沒表明身分,當下對曾威豪罵髒話,還踹他一腳,讓曾心生不滿。

報導指出,曾威豪隨即找人助陣,小弟到場後對著薛拳打腳踢,有人大喊:「把他拖出去」,這時薛才喊:「等一下!」疑似試圖表明身分,但卻來不及,加上周譽騰叫囂:「殺死他!」整個過程42秒,薛警遭50餘人圍毆橫死街頭。

法醫解剖後發現,薛警血液中有高濃度酒精反應,推論當時至少喝了半瓶以上高濃度烈酒,多名當天在場人士也說薛警身上酒氣沖天,人證、驗屍報告皆指向,薛警當天喝了不少高濃度的酒。

督察室發現,當天在夜店慶生的小隊長鄭宏振,月收入約8萬元,但包廂費卻是萬元起跳,又恰巧在自己的轄區夜店辦慶生宴。警界人士表示,通常警察都會避開在自己轄區公私飲宴場所慶祝、吃喝,避免有利益關係,現在鄭宏振恐有風紀的疑慮。

三立新聞報導,前立委林國慶表示,警方遲遲不公布店內監視器,懷疑有內情,他說有人向他透露,當天在場的警察還有好幾位,他認為警政署應該要快點公布監控系統影像,並公布當天有多少高階警官、警察在夜店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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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薛貞國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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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9
一九九四年,一位刑警隊長逮捕脫逃大王徐開喜,當時在場的某幫派少幫主見隊長是舊識,只喊了一聲「大仔」,隊長就一腳將他踹翻…,有事嗎?一點事也沒有。
廿年後,同樣是刑警踹兄弟,台北市信義分局刑警薛貞國卻慘遭活活打死。
下場為何差這麼多?
刑警面對兄弟,常須先聲奪人。踹,就是先發制人之道;踹得好,先聲奪人,踹不好,惹火上身。關鍵在於臨場判斷,踹了,兄弟會怕,刑警就佔上風;如果踹了,對方竟不屈服,就要細細觀察,倘若手機猛打,動作頻頻,就可能在調兵遣將,蓄勢反撲,刑警必須有備,因為好漢不吃眼前虧。
警察踹兄弟,兄弟通常自認倒楣,這是江湖潛規則;薛貞國踹人,是依他的刑警經驗,處理那一夜的來者不善。但他未察覺,這回面對的,雖然不是「X戰警」中的變種人,卻是變種兄弟,也是新新新人類,是即時通加跨幫派的異幫結盟,是有短期共識的烏合之眾,他們人數多、動員快,呼嘯而至、打完散去,最可怕的是:下手不知輕重。
富二代曾威豪不是幫派咖,只是不算在混的半吊子,但他被薛貞國踹,女友劉芯彤在旁,他可沒臉退縮,當劉女和蕭叡鴻猛打手機,薛貞國就該警覺,可惜沒有。
那棟大樓是薛貞國的刑責區,卻成為他的喪命之處,他用刑警手段排難解紛,夜店和圍事兄弟都受盡他的恩惠,但在他倒地的那一刻,受過他幫忙的人都不在他身旁;滾滾紅塵,他是孤單死去。
(莊榮宏)


多次判死羈押逾18年後逆轉無罪定讞決補償1日3500元 謝志宏獲賠3417萬元
多次判死羈押逾18年後逆轉無罪定讞 謝志宏獲賠3417萬元 https://bit.ly/3o8ayyU
2022年1月29日 週六 下午12:15·2 分鐘 (閱讀時間)
2000年台南歸仁發生雙屍命案,曾多次被判死刑的謝志宏,2019年逆轉改判無罪定讞,台南高分院更一審日前判決謝志宏遭羈押6834天,可獲3417萬元補償金,全案若未聲請覆審將就此定讞。
涉及台南市歸仁區雙屍命案,遭羈押近19年的死囚謝志宏(中)。(中央社檔案照片)
謝志宏2000年6月28日開始被羈押在台南看守所,直到2019年3月14日才逆轉無罪獲釋,共被羈押6834天,他請求按1日5000元上限折算共新台幣3417萬元補償。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原判決補償1日3500元共2391萬9000元,但謝志宏不服聲請覆審,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撤銷發回台南高分院,台南高分院日前判決以1日5000元上限折算,再補償1025萬1000元,補償金總額3417萬元。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謝志宏原是餐廳學徒,每月須交付1萬2000元給母親作為家用,羈押前無前科紀錄,卻喪失人身自由,家庭失序,事業中斷,且多次經法院判處死刑,面臨隨時遭死刑執行的恐懼及痛苦,期間更逢父親往生,身心艱苦,獲釋時已39歲。謝志宏逾18年羈押在監,耗去人生精華部分,除與外在社會脫節、須重新適應外,更於一度判決確定後,面對不知何時執行死刑,身心壓力無法言喻,且在監期間、釋放後迄今因焦慮精神症狀持續就醫治療。
合議庭認定謝志宏歷時近20年訴訟煎熬,這段期間所受財產損害、精神痛苦甚大,家人也伴隨相對應的痛苦,謝志宏及家人名譽也因遭判死刑確定而有所減損。因此,合議庭改以1日5000元上限折算,裁定謝志宏無罪判決確定前羈押6834天,共可獲3417萬元補償。台南高分院更一審判決後,若謝志宏和台南高分檢未聲請覆審,全案就此定讞。
多次判死羈押逾18年後逆轉無罪定讞 謝志宏獲賠3417萬元 https://bit.ly/3o8ayyU

殺警案/鐵路警李承翰殉職案二審逆轉 凶嫌無罪變改判17年+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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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刀殘殺台南2警!凶嫌林信吾被求處死刑 11:00一審宣判
涉嫌持刀殘殺台南兩警致死的監獄逃犯林信吾(中者)。(資料照,警方提供)
涉嫌持刀殘殺台南兩警致死的監獄逃犯林信吾(中者)。(資料照,警方提供)
2023/11/23 08:15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2位警員凃明誠、曹瑞傑於2022年8月22日近午在安南區查緝贓車時,遭從明德外役監脫逃的偷車賊林信吾持刀兇殘共砍殺55刀致死,凃員配槍還遭林嫌搶走對警車連開6槍。台南地檢署於去年9月7日偵結起訴、以4大理由對凶嫌求處死刑。台南地院審理1年多、將於今天上午11點宣判此案,判決結果受到各界矚目。
今年10月底開辯論庭時,林當庭向兩警家屬說:「對不起、很後悔做了這件事,自己罪有應得」;受害凃警的兩名姊姊與曹警叔叔都泣訴林的惡行,凃的二姊對林大喊:「閉嘴,不接受!」他們都要求法官判林死刑。
台南地檢署在起訴時說明,承辦檢察官黃彥翔對林嫌求處死刑有4大理由:1、考量被告僅為免遭查獲其脫逃行為而起意殺人,過程中升高為強盜警用槍彈而殺人,動機至為不法;2、又其持利刃不斷砍殺兩名員警─割喉、切頸、插胸、刺腹,致兩員警分別身中17刀、38刀,犯罪手段極爲殘暴。
3、警察乃國家法律的執行者,當其受殺害,作為公權力象徵的警用槍彈又遭橫奪,林嫌逃亡途中復持警槍搶劫人民,視公權力為無物,使人民對於法秩序之信賴及守法意識造成莫大衝擊;4、林嫌在低管制的外役監服刑,竟悍然脫逃並犯下重罪,主觀上不願接受矯治、客觀上矯治亦無效,重刑對其已不足以威嚇,所犯是情節最重大之罪,且依國際兩公正公約,並無不得處以極刑的理由,據此,向法院對林嫌求處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檢警調查,案發當天近午,曹、凃兩警員駕駛警車到安南區台江大道,凃員先下車進入便道於墓厝附近草叢找到失竊機車,即以line語音通話告知駕車的曹員已找到失車。此時躲在墓厝後方的林嫌聽到凃、曹兩警手機對話,擔心被查獲,即竄出拿彈簧刀砍殺凃。
凃雖有拿辣椒水、徒手反抗,但林嫌聽到曹員警車警報聲前來,持續砍殺凃員共17刀並搶走1把警槍與12顆子彈。在曹員警車趕抵,林已壓制傷重的凃員在地上、搶走警槍,林即持槍對警車連開6槍直到卡彈,致警車偏向撞入路旁草叢。
曹員從警車脫困、趨前查看凃員傷勢,並質問林嫌在做什麼?林接著拿刀對曹員不斷砍殺共38刀,身上沒帶槍的曹員以辣椒水、徒手抵抗林嫌無效,最終兩警都傷重送醫不治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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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信吾殺警案精神鑑定出爐 鑑定人:戒酒改變不了高度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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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1 21:13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殺警案今天開審理庭,傳嘉南療養院的司法精神鑑定醫師作證,這次檢辯討論範圍在兩份報告,分別是精神鑑定與量刑鑑定報告,報告指出,戒酒不會改善凶手林信吾的人格特質,再犯可能高,最後檢辯在教化問題上,決定請高雄凱旋醫院鑑定,原訂的審理庭也將延後。
林信吾在今年2月到4月間,陸續完成5次司法精神鑑定及量刑鑑定,內容大概是說,林信吾是家中么兒備受寵愛,在6歲父親去世後改由祖母照顧,更是加倍寵愛,從13歲以前並沒有出現反社會人格,但從求學期間被記過退學、創業失敗、工作不順等種種壓力,家庭功能無法幫他排解。
鑑定認為,林信吾有足夠的智商能接受社會影響,好像可承認自己的錯誤,表面上願意接受懲罰,事實上卻沒同理心,所以在一些心理量表上,他的表現沒問題,但實際上遇到問題只想以牙還牙,用報復方式解決,占人便宜以達到目的,在3月的一次訪談中也提到,他曾在台南公園附近刀具店買刀,如果街友有侵犯他,他應該會動手
家屬訪談上,林信吾沒有家庭支持,母親的精神狀態不穩,前妻與子女在離婚後也遷居,所以沒有家屬的說詞;他遇到挫折時會怨天尤人,幾次犯下搶案,是透過傷害他人得到心中的公平,同時他受挫時產生的壓力無處排解、沒有家人供訴苦,只能用酒精麻痺自己,也因此導致他酗酒「重度」成癮,但就算戒酒,也沒辦法改變他的人格。
報告的內容對林信吾相當不利,被告律師的辯護方向是針對教化可能,避免判死,但這次的證人是嘉南療養院的司法精神科醫師,醫師主張面對精神疾病是治療,但教化問題超出專業,應該請監所管理員或教誨師來評估,檢方則聲請由高雄凱旋醫院來製作教化可能性的鑑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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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雙警遇襲命案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bit.ly/40OnImY
台南雙警遇襲命案(又稱為臺南殺警案、林信吾殺警案)發生於2022年8月22日上午11時,中華民國警察凃明誠、曹瑞傑追緝遭竊普通重型機車時,先後在臺南市安南區北汕尾附近的第1公墓被監獄逃犯暨竊盜嫌疑人林信吾持彈簧刀攻擊,兩名警察均送醫不治殉職。兇嫌林信吾犯案後,奪走警察配槍、子彈、彈匣逃逸,途中偷竊另一輛機車並搶劫便利商店。隔日8月23日凌晨4時許,林信吾在和欣客運新竹站被警方逮捕。
案發經過
警察遇害
2022年8月22日上午,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民權派出所警員凃明誠、曹瑞傑二人,接獲消息指發現當日在赤崁樓附近被竊走的未拔鑰匙普通重型機車,於是駕駛納智捷SUV警車1231號(牌照AVJ-6067)[1],循線追蹤至安南區北汕尾附近的第1公墓[2]。第一時間,現場僅有車牌369-PGB的光陽失竊機車,未見到偷竊機車的嫌疑人,因現場雜草叢生不易搜索,兩名警員分頭進行。當時警用行車記錄器顯示,嫌疑人林信吾躲藏後先遭遇凃員,林嫌持彈簧刀朝凃員突襲割喉、奪槍並將其挾持,隨後曹員(未配槍)駕駛警車朝林嫌衝撞,林朝警車開6槍,曹員下車與林嫌搏鬥中亦遭林嫌持刀割頸,林嫌隨後騎失竊機車逃離現場。案發地附近民眾見警車停在草叢邊,以為是交通事故而報案。[3]
凃員身上有17處刀傷、頸動脈遭割,曹員身上有38處刀傷,送醫急救後仍均告不治[4]。
犯後逃亡
當日林嫌騎失竊機車至安南區土城高中廁所清洗血跡並棄車,搭計程車至赤崁樓附近,改搭公車到臺南市立醫院,再搭計程車到保安車站,買票欲前往嘉義卻坐錯方向跑至屏東,然後又搭到嘉義車站,步行買完繃帶後又搭火車南下至隆田車站,接著轉公車到新營,然後偷竊車牌098-LVQ的三陽機車,騎到全家便利商店新營和平店強盜逾新台幣7,000元,隨後棄車在新營區延平路,再搭未納管計程車(俗稱白牌車)赴高雄,隔日凌晨又連夜搭和欣客運北上至新竹。[5]
調查逮捕
案發後同日下午,內政部長徐國勇和警政署長黃明昭南下坐鎮指揮。[6]
警方掌握他搭上國道客運後,隨即通報沿線縣市警方注意,得知兇嫌林信吾於隔日凌晨1點從國道一號高雄九如交流道旁和欣客運站搭車前往新竹市,專案小組接獲後由新竹市與台南市警方連夜在現場部署埋伏,凌晨4時36分林信吾在和欣客運新竹站下車後立刻逮捕並起獲警用佩槍及2個彈匣(內有子彈18顆)。[7][8][9]
公布嫌疑犯個資
警方懷疑詐欺通緝犯陳某涉案後,於案發數小時內,鎖定他後通令全國警察協助逮捕。陳某在被排除涉案前,在網路上遭到人肉搜索以及輿論審判。[10]行政院在記者會上表達警調違反「偵查不公開」之可能。[11]前警察石明謹亦援引王迎先冤案提出憂慮。[12][13]
被害者
凃明誠(36歲)警察專科學校第23期(二專)畢業後,曾任職於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2014年農曆新年前,因敏銳且完善地處理婦幼事件獲得嘉許。[14]2016年10月24日調至臺南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民權派出所。2018年,他以自修的日語成功幫助單車環島的日本旅客。[15]
曹瑞傑(27歲)出生於臺南。2015年警專第32期(二專)畢業後,於同年10月底分發至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興隆派出所。他就讀警專時,就讀警專二年級指導幹部中,其中一位實習班長即是臺鐵嘉義車站刺警命案中殉職的警員李承翰。[16]於2021年他申請轉調臺南政府警察局,並於2021年01月任職於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民權派出所。[17]
兇嫌
林信吾
國籍     中華民國
刑事指控    謀殺、非法持有槍械、偷竊、強盜、脫逃
配偶    離婚
兒女    3子1女
(由前妻和女友所生)
林信吾,高中肄業,中華民國憲兵退役,與前妻、女友共育有4名子女[18]。他是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明德外役監獄越獄受刑人,前因犯加重強盜、竊盜遭判處8年4月有期徒刑,2022年8月13日返家探親,15日逾時未返監,構成刑法之脫逃罪[19][7][8]。
適用之外役監條例
林信吾原於2019年因犯強盜等案件,被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於2020年的刑事裁定判決入獄。[20]他能去外役監所適用的《外役監條例》條文是在2014年5月30日修訂的,由「刑期未滿五年或刑期在五年以上而累進處遇進至第二級以上者。無期徒刑執行滿八年或無期徒刑判決確定前羈押期間逾三年而執行滿七年,累進處遇均進至第一級者。」放寬為「刑期七年以下,或刑期逾七年未滿十五年而累進處遇進至第三級以上,或刑期十五年以上而累進處遇進至第二級以上。無期徒刑累進處遇應進至第一級。」[21]該條例的主管機關是法務部,2014年時主管外役監與修法的法務部長是馬英九政府與江宜樺內閣的羅瑩雪,負責修法的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之召集委員是中國國民黨的廖正井和呂學樟,該黨成員共9位,包括洪秀柱、顏寬恆、謝國樑、李貴敏、林鴻池、王廷升、曾巨威等;另有民主進步黨4位,包括尤美女、吳宜臻、柯建銘、高志鵬。[22][註 1]
偵查審判
羈押
8月23日上午9點,林信吾被押解回臺南市,晚間9點檢察官經複訊後聲請羈押。[23][24]24日下午3點多,臺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獲准。[25]
偵查終結
9月7日,臺南地檢署偵查終結,起訴書指出,對被告處以極刑雖無法換回兩人生命,卻是評價被告殘酷惡行、予以公正應報的刑罰,檢方更指出,林信吾從明德外役監逃脫,拿畏罪買來的彈簧刀,竟狠心砍殺2名警察,放任2人曝曬在八月的烈日下等死,第3名趕到的陳姓員警趕到現場,密錄器還拍下凃明誠臨死前發出討水悲鳴的畫面,檢方認為,林信吾手段兇殘,已無教化可能,就其犯行依強盜殺人、殺人罪嫌部分,建請求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26][27]
後續
紀念及身後褒揚
9月5日上午,殉職雙警凃明誠與曹瑞傑告別式在台南市殯葬管理所景行廳舉行,總統蔡英文親臨並頒發褒揚令,行政院院長蘇貞昌頒發三等楷模獎章,內政部部長徐國勇追晉巡官職務,台南市市長黃偉哲頒發卓越市民獎狀,警政署長黃明昭到場弔唁,並由警察局長方仰寧及各分局長舉行棺木覆蓋國旗及錦旗儀式。蔡總統致詞時表示:「她要以總統身分告訴明誠與瑞傑,你們的任務結束了,謝謝你們,我們永遠以你們為榮。」[28][29]並承諾立法院將加速通過《警械使用條例》相關修法,持續加強警方教育訓練與值勤裝備。美國國土安全調查署、聯邦調查局及緝毒局等3個機關的駐美國在台協會七名執法人員也出席公祭致意。[30][31]
典獄長究責
8月26日,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對外役監逃脫一事,責成矯正署查明原因究責;調查期間,明德外役監典獄長杜聰典「調離現職,靜候調查」。[32]
各界反應
死刑議題
殉職警察凃明誠的二姊8月25日在游錫堃與陳亭妃陪同下在殯葬所前受訪,她情緒激動地斥責法務部部長、矯正署署長、明德外役監獄典獄長,並以「滾去十八層地獄」痛斥臺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33]
立法院長游錫堃認為此案兇手一定要判處死刑。[4]有人認為以立法權最高首長身份評論司法審判權,有破壞司法獨立之虞,還可能造成社會亢奮,認可了非經審判即定刑的「私刑正義」。[34]
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林信吾母親受訪時她談到兒子犯案殺警奪槍,數度哽咽,表示她強調絕對不會去探望兒子,看要槍決或怎樣都好。[35]
9月20日,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到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集會、請願,提殺警死刑定讞者應執行槍決等3訴求。提出修改不合時宜法令以保障警察、殺警死刑定讞者應執行槍決和重新檢討警察年改退休金等[36]。
警察用槍討論
內政部部長徐國勇案發後,數度發表支持警方大膽用槍的言論。[37][38][39]殉職員警是臨時接獲緝贓勤務,僅有一人配槍,臺執業律師希望警務體系檢討派勤制度。[10]警方回應,依當時內部規定,執行交通稽查勤務,不需要配槍。[40]
行政院長蘇貞昌也透過臉書宣示,目前已經在立法院審議中的警械使用條例草案,將於下會期加速推動修法完成;另外,立即檢討外役監制度適用對象與標準,修法排除重大的刑事犯罪者;第三,持續強化執勤所需的相關設備與配備,保障員警的人身安全。[41]
註解
 2020年之修訂純屬回應司法院第七七五號解釋,與林信吾的狀況無關,非累犯的他也未因而獲得任何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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