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外國,以後凡「共諜」、「通敵叛

劉冠軍侵占1.5億公款潛逃 追回不法所得達犯罪所得99.5%
劉冠軍盜取國安秘帳,經士檢與士林分署合作,至今成功追回1億5338萬餘元,已達犯罪所得的99.5%。(本報合成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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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11:41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國安局前上校出納組長劉冠軍20多年前負責管理秘密經費「奉天專案」基金,卻侵占公款1億5405萬多元。經士林地檢署與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合作,先追回1億2904萬多元,近期再查扣台積電等3檔股票的股息與股利,以及存款1257萬餘元,目前總計成功追回1億5338萬餘元,已達犯罪所得的99.5%。
1999年劉冠軍利用職務之便,陸續侵占國安專案鉅額經費及孳息,2000年立刻潛逃出境,遭檢方發布通緝在案,劉至今仍未到案。
不過,士檢運用刑法沒收新制規定,向士林地院聲請宣告沒收劉冠軍夫妻名下財產並追徵價額;士院裁准沒收劉的未扣案犯罪所得1億5404萬5007元,若無法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則追徵其價額,全案確定。
士檢依裁定除查扣劉冠軍帳戶存款外,另將劉名下台積電、聯電、華邦電、云辰等4檔上市(櫃)股票囑託士林分署執行。
士林分署考量這些股票存在集保帳戶多達20多年,收案後第一時間緊急啟動追徵劉冠軍集保帳戶內的股票,查扣股票包括台積電20萬8309股、聯電19萬837股、華邦電46萬3669股、云辰9萬9858股,總計96萬2673股,再經變賣取得1億2904萬6531元。
士林分署再追加查扣這些股票的股息、股利,包括台積電等3檔股票尚待配發未領取的股息合計1165萬3394元,以及云辰股票因減資而須退還的股金11萬954元,再加上士檢查扣的存款1257萬98元,合計成功追徵1億5338萬977元,已達犯罪所得99.5%。
士林分署說,未來仍將持續協助士檢追繳犯罪所得,務求全數追回本案不法所得,以伸張司法正義,彰顯國家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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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軍官貪圖小利,接受中共招待或飲宴,在國外被情治人員抓到把柄,被迫遭對方吸收,如今中共觸角伸到台灣,甚至鎖定現役軍士官
獨家》航特部現役中校疑交付國防秘密 已6人涉案
 負責首都及北部防衛的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驚爆現役及退役校級軍官涉嫌洩漏重大國防秘密的國安案件。(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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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02 08:29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負責首都防衛、有「龍城部隊」之稱的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601旅,驚爆現、退役校級軍官涉嫌洩漏國防秘密給中共的重大國安案件;全案起源於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接獲軍方通報,經偵蒐發現,涉案的謝姓中校疑有交付國防秘密等外患罪疑慮,拉高偵辦層級報請高檢署指揮,前天搜索後已將謝姓中校及與其接頭的謝姓民眾2人聲押禁見獲准。
 軍民2人羈押、4人交保
除了2人被聲押獲准之外,另名涉案的退役少校,被諭令60萬元交保;此外,有3名民眾也涉及此案,2人各諭令2萬元交保、1人以5萬元交保。全案目前為止已有6名被告經檢方複訊後,被諭知強制處分,檢調持續擴大偵辦中。
 此次航特部爆發洩密案,國防部高度重視,軍事安全總隊還派出專責反情報工作的上尉保防官,全程陪同檢調行動;前天晚上,多名關心案情的軍士官齊聚偵查庭附近,氣氛肅殺,直到檢方凌晨訊畢涉案軍、民之後,眾人才離去。
 位於龍潭的航特部601旅,負責首都及北部防衛,總統蔡英文曾親赴視察,在阿帕契AH-64E攻擊直升機的機棚內,聽取簡報及觀看動態操演,堪稱陸軍菁英,不料漢光演習才剛結束,竟爆發洩密案。
 國防部表示,接獲檢舉調查後,依法函請檢調機關偵辦,調查過程已針對可能洩密管道與對象,採取嚴密稽查及損害管控,確維機密安全。
 伯衡法律事務所所長翁偉倫表示,過去軍方人員涉及洩密或共諜案,大多是退役軍官貪圖小利,接受中共招待或飲宴,在國外被情治人員抓到把柄,被迫遭對方吸收,如今中共觸角伸到台灣,甚至鎖定現役軍士官,以不斷進化的多元手法接觸,已成為國安隱患。
 曾任台北、彰化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陳宗元表示,近年來大多只聽聞退役軍官被吸收的案例,此類案例涉犯國家安全法,由一審地檢署管轄,此次傳出是由專辦內亂外患罪章的高檢署偵辦,且涉案軍官已被聲押禁見獲准,凸顯中共吸收手法已大幅進化,現役軍官如交付有關國防秘密的文書,將對國安造成嚴重傷害。
 陳宗元指出,刑法109條規定,洩漏或交付國防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如接收這些國防秘密的人士是替中共奔走,洩密軍官則將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的刑責,且未遂犯也處罰。
 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航空601旅,配屬國軍所有的AH-64E「阿帕契」攻擊直升機,竟爆現役中校涉入共諜案被聲押禁見。(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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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9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本土社團「九○八台灣國」八日上午在台中公園舉行升旗典禮,來自各分會數百名會員參加,九○八台灣國總會長黃慶林呼籲會員年底選舉支持民進黨,用選票讓總統馬英九知道台灣人已經覺醒。
九○八台灣國昨天在台中公園舉行升旗典禮。(記者張菁雅攝)
九○八台灣國昨天在台中公園舉行升旗典禮。(記者張菁雅攝)
九○八台灣國將九月八日訂為「台灣主權獨立日」,也是「台灣人的國慶日」,每年有計畫地在九月八日舉行升旗典禮,藉此提醒台灣人民,自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日本簽署「舊金山和約」起,日本正式宣布放棄對台灣的主權,台灣主權從此歸屬台灣人民。
黃慶林表示,升旗典禮選在台中市,因為台中目前由國民黨執政,希望民進黨市長參選人林佳龍年底能「光復」台中。
黃慶林也說,九○八台灣國支持本土及台灣主權獨立,民進黨執政有助於台灣發展,因此希望各縣市會員年底選舉都能支持民進黨參選人,讓馬英九知道台灣人已經覺醒;另外,馬政府讓前總統陳水扁坐政治冤獄,只有民進黨重新執政,才能救出阿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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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魔咒 柯震東挑戰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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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5
◎ 吳景欽
針對張顯耀案,調查局以刑法第一一四條第一項的外患罪移送高檢署,卻被以「中國非外國」打槍,致陷入一中原則的魔咒。
無獨有偶的是,針對柯震東吸毒案,北檢亦已分案調查,並宣稱將於其返台後,立即進行偵訊與毛髮採樣。如此的作法,就更陷入一中的魔咒中。
根據刑法第五條第八款,對於毒品犯罪,我國乃具有普世管轄權,即不管毒品犯是本國人、外國人,犯罪地在本國、外國,檢方皆有權對之為刑事訴追。惟針對單純的吸毒行為,基於各國逐漸將之除罪化的趨勢,此條款之但書即將之排除。也因此,柯震東於北京的吸毒行為,就不在普世管轄的範疇。
而基於訴訟經濟及證據調查困難等因素,對於本國人於領域外犯罪,並非一律處罰,即依刑法第七條,須是犯最輕本刑三年以上且犯罪地亦為刑罰者,才為我國刑法效力所及。而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條第二項,吸食第二級毒品,如大麻,法定刑上限為三年,並非屬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再加以中國針對單純吸毒,並非以刑罰而是處行政拘留下,就算檢方取得柯震東吸毒的證據,也因不符合法定要件,致無法為任何刑事處遇。
就算撇開兩岸分治之現實,致認為於中國吸毒仍屬領域內犯罪,但在柯震東返台並非屬現行犯下,警察不僅不能立即逮捕,且依刑事訴訟法第二○五條之一第一項的規定,亦須在法官或檢察官同意下,才得對之為毛髮或血液採樣。更何況,吸食行為已有一段時日,就算採樣,能否鑑定出有吸毒之事實,亦有疑問,致須藉由兩岸司法互助來取得相關卷證。惟面對此等證據,我國執法機關若照單全收,必會惹來兩岸司法已然統一之譏諷。
最糟的是,若真為如此的處罰,則從現在開始,只要是台灣人於中國吸毒或犯罪,無論犯行輕重,就得全部比照柯震東為刑事訴究。若檢察官不為貫徹,必讓人質疑是因人設事,更凸顯出司法堅持「一中原則」的荒謬性。
(作者為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主任,台灣永社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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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4
新聞:華府僑教中心拒借場地給黃國昌演講。
眉批:僑教中心,吾黨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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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演員成龍的兒子房祖名和柯震東在中國吸毒被抓。
眉批:望「父」成龍!祖名震東!
新聞:被拔官的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被疑「洩漏國家機密」、「共碟」(馬英九們以前稱之「匪諜」),以「外患罪」偵辦!
眉批一:馬英九不是說「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嗎?既然同屬「一個中國」,哪來「外患罪」?
眉批二:如果站在台灣主體的國家立場,提倡「一中」的當今馬政府,以及中國國民黨成員,哪個不犯「外患罪」?
眉批三:說到「洩漏國家機密」,我想起一個笑話如下:
「報告總統,我昨天聽到張三在罵你陰狠狡詐,殘酷無道!」
「可惡!想辦法把他抓起來!」
「用什麼理由?」
「就說他洩漏國家機密!」
新聞:今年起德國簽證已經取消台灣國籍,全面改成「chinesisch」(中國),引發網路熱烈討論。對此,外交部回應表示,他們早已聯絡德國外交部等相關單位,但因德國是聯邦制,處理過程「龐雜」,因此還需要一點時間處理。
眉批一:德國此舉,不正是符合馬英九的「一個中國」政策嗎?馬政府的外交部要交涉什麼呢?
眉批二:黨名都叫「中國」國民黨了,在其主政下的台灣,怎麼會不變成「中國」?
新聞:根據最近有兩樁眾人皆知的新聞(張顯耀被拔官,以及身為國安會秘書長的金溥聰踐踏國家體制,去巡視各情治機關),遂有網友說,馬英九是「地下總統」,因為檯面上擺明金溥聰才是總統。
眉批:這「地下」總統,是從「床上」滾下去的嗎?
新聞:高雄氣爆後,爆出這個存在的事實:國民黨政權長期利用國家資本掌握石化業上游,並以黨資本結合私人資本壟斷石化業中游…。
眉批:本黨有六八九萬藍民作後盾,你們能奈我何?
新聞:馬英九幫連勝文造勢,拉手高喊加油,並期許「一棒接一棒」。
眉批:一棒接一棒,連家勝文揚。靠爸有傳人,天龍國運昌!
(作者李筱峰現任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教授,http://www.jimlee.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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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4
◎ 蕭春秋
張顯耀事件很詭異。有幾個值得深思點:
首先本來王郁琦說張顯耀是「家庭因素」去職,而要以國營企業董事長交換。然而張顯耀不服,說是「被去職」,因而才升高為「共諜」、「通敵叛國事件」。既然是「共諜」、「通敵叛國事件」,很顯然馬政府認為張顯耀在道德和法律上有很大的問題,何以先前還要私了,而以國營企業董事長交換?國營企業董事長能讓一個「共諜」、「通敵叛國」的人擔任?
其次,張顯耀負責兩岸服貿協議談判,是第一線的主談人,這主談人有「共諜」、「通敵叛國」嫌疑,可見服貿談判的過程和結果都有瑕疵,這證明太陽花學運反服貿黑箱有先見之明,具有絕對的正當性。未來馬政府將如何再向立法院推銷通過兩岸服貿協議?
最後,本來調查局要以外患罪將張顯耀移送高檢署,但因「一個中國」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能認為是「外國」,所以改以「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移送台北地檢署。
目前全世界國家對台灣最有領土和主權野心的是中共,而非其他國家。依刑法第一一四條規定:「受政府之委任,處理對於外國政府之事務,而違背其委任,致生損害於中華民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刑法第一三二條規定:「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外患罪以對「外國」為要件,而如果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外國,以後凡「共諜」、「通敵叛國」都只能以輕罪處理,這是否是未來極大的法制漏洞?(作者為大學副教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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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3
◎ 賴稟豐
即將在年底走入歷史的中山足球場,日治時期是台北圓山野球場,當年日本總督府為歡迎日本皇太子蒞台而興建,也是台北城繼新公園野球場後的第二座棒球場。圓山野球場見證了,早期台北高校棒球運動蓬勃發展的歷史。不論是台北一中(建國中學)、台北商業學校(台北商業大學)、台北工業學校(台北科技大學),早期都曾在此封王代表台灣遠征日本甲子園。一九三一年嘉農拿下全島中學野球大會冠軍的地點也正是這座球場。也因為KANO稱霸,這座圓山野球場才有後來進軍日本甲子園拿下準優勝的傳奇。
雖然這座曾經代表台灣高中棒球殿堂的歷史性空間日後變成設計不良、功能不彰的足球場兼演唱會與政黨選舉造勢場所,但這片廣闊的開放空間也讓不同世代的台北市民曾在這裡觀賞過足球運動賽事、已故國際巨星麥克傑克森在台灣舉辦的第一場大型演唱會、又或是參與見證台北市首任民選市長與首次政黨輪替的選前之夜造勢晚會。不論是從棒球、足球、流行娛樂文化乃至台灣民主運動發展來看,中山足球場的開放空間都是這座城市重要的歷史場域。
一九四九年以後的台北城在褊狹意識執政下被抹去許多城市空間記憶。一個具有光榮歷史意義的棒球場地在錯誤的政策想像下,被錯置發展成足球場最後失敗作收已經是夠荒謬;今天城市的主政者再次瞄準這片空間,冀望未來這裡能發展成一個在空間機能上完全無法與過去歷史銜接的青創園區。身為即將邁入不惑之年的台北市民,已經不敢再期待這個政府能開創什麼,只有最卑微的期望就是主政者不要再畫莫名的大餅、不要再浪費公帑,就為這個城市保留一些可以延續下去的歷史與回憶。
我們許多世代都已經錯過一次奠定台灣光榮棒球歷史空間的機會,至少不要再讓我們將來只能走進某一棟大樓,向下一代描述過去這裏曾經如何的人山人海觀賞國際巨星演唱會或是聆聽支持的候選人發表改變台灣歷史的演說。
(作者為前公民1985行動聯盟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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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4
馬習會的殘影即將走入歷史。
覆水難收,破鏡難圓,說的就是馬習會破碎的水中倒影,鏡花水月啊。
海峽還在敵對,軍事對峙,國民黨、共產黨仍然在各自的統治領域裡警視著。「相逢一笑泯恩仇」,老共產黨廖承志在上世紀末寫給蔣宋美齡的一句詩,雖然,彼時不回應,可是,卻在老國民黨的心中泛起陣陣漣漪。
有一天,國共兩黨主席相逢一笑泯盡所有成王敗寇的冤仇,替他們的前輩蔣、毛互道:「造化弄人啊!」
蔣、毛在廬山一會之後,歷史從此分隔,做為奪權者,他們的人生是極其恣意、奔放,眼光掃視大江南北,秉持秦朝末年揭竿而起的陳勝名言「有為者亦若是」,荼炭生靈,無數家庭離亂,多少人命喪戰場與海洋。
馬英九、習近平的一會或可為他們上一代的爭權殺戮,向中國和台灣的人民致歉,讓史筆蘸著血淚的寫法就這樣有了段落,還所有的戰場冤鬼安魂。
但是,已然破局。
隨著馬英九迫他特任的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去職,扣上紅帽子,發動調查局法辦洩密。台灣、中國間所簽訂的協議如ECFA也都引人起疑,引發台灣人高度戒心。
現實政治鬥爭在在證明國民黨面對中共統戰的低能!(資深記者黃明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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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暴公投的審議會

2014-08-24
◎ 陳昱齊
公投審議委員會駁回「核四廠裝填燃料棒試運轉」的公投提案,理由是提案內容「相互矛盾或顯有錯誤,致不能了解其提案真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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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提案主文為「你是否同意新北市台電公司核能四廠進行裝填核燃料棒試運轉?」這句話有什麼地方會讓人誤解,或是有矛盾、錯誤之處?這句話就算是小學生也都看得懂,更遑論所有參與連署的十二萬公民,難道他們的中文理解能力都有問題嗎?還是公審會委員的中文造詣過於高深?
公審會指出,提案者明顯持反對裝填燃料棒之立場,但卻在提案主文採用「正面表述」文字,兩者間有所矛盾。如同台聯推動ECFA公投,提案人的立場是「反對簽訂ECFA」,但同樣在提案時採「正面表述」。我們要問的是導致這種提案主文與提案者真正立場不一致的根本原因為何?說到底就是因為公投法設定了一個全世界最嚴格的門檻,規定投票率必須達五十%以上,該次公投才有效,否則即使有四十九.九九%公民壓倒性支持提案,該次公投依然會被視為「否決」。因此,在沒有其他配套措施(如不投票要罰錢)的情況下,公投案的投票率幾乎不可能達到五十%,因此提案者被迫以這種看似「矛盾」的提案內容,來達成自己的初衷。怪罪提案人之前,應先質問「鳥籠公投」之制度設計根本有問題。
公投提案人願意遵守遊戲規則,在大太陽底下各地奔走籌集連署書,每一份連署書都是代表一份民意,但極少數又欠缺民意基礎的公審會委員,卻在冷氣房裡以極牽強的理由就將十二萬人的連署給打回票。公審會本來就應該只是就公投提案進行程序性的審查,但該會每每針對提案進行「實質審查」,有「實質審查」權的全體公民反而無法參與,這是多麼荒謬的一件事。公民制度的本意就是要讓人民有機會對國家重大政策表達意見,但公審會卻屢屢扼殺此一機會,宛如是「強暴公投的審議會」。台灣的公投制度若要步入「正途」,首要之務就是廢除公審會,將屬於人民的權利還給人民!(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台史所碩士)


國安局前上校劉冠軍2000年時,利用職務之便,A走近2億元公款,並在約談前夕潛逃中國,目前下落不明,然而近日國安局近日又發現,劉冠軍當年出境後,竟將「奉天專案」、「當陽專案」與「明德專案」等機密文件交給中共,嚴重危害我國安,顯已叛國,因此今年2月間再依最重死刑的「投敵」等罪法辦,高檢署已於4月23日依投敵罪發布通緝。國安局今(6)日表示,「劉冠軍涉犯外患等罪,嚴重影響情報工作,危害國家安全甚鉅,國安局尊重檢方各項偵處作為」。
© 由 三立新聞網 提供
▲國安局發現潛逃出境的前上校劉冠軍當年將奉天、當陽與明德三專案文件交給中共,嚴重危害我國安。(圖/翻攝自刑事局重要緊急查緝專案網站)
劉冠軍在2000年間,擔任國安局出納組長,管理「奉天專案」與「當陽專案」兩機密外交帳戶,卻從中侵占公款、中飽私囊近2億元,犯行曝光後,他在約談前即從新竹南寮漁港潛逃出境到中國福建省,下落不明,並被士林地檢署通緝在案。
然而,國安局近日又發現,劉冠軍當年出境後,把「奉天」、「當陽」與「明德」等三專案機密文件交給中共,嚴重危害我國安,顯已叛國,因此今年2月間再依最重死刑的「投敵」等罪法辦,高檢署已於4月23日依投敵罪發布通緝。
對此,國安局表示,在蒐集有關事證後,認為劉冠軍另涉有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第1項「投敵罪」等罪嫌,便依法向台灣高等檢察署告發,高檢署偵處後發布通緝。國安局強調,劉冠軍涉犯外患等罪,嚴重影響情報工作,危害國家安全甚鉅,國安局尊重檢方各項偵處作為。
© 由 三立新聞網 提供
▲國安局長陳明通(圖/記者林恩如攝影)劉冠軍3機密給中共!國安局證實「投敵罪」:嚴重危害國安 https://bit.ly/3utKdMY

如果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外國,以後凡「共諜」、「通敵叛


前國安局上校出納組長劉冠軍,在職期間管理機密外交帳戶,竟從中A走近2億元公款,直到2000年犯行才曝光,其中五百萬元贓款用來購買一百張台積電股票,當時來不及變賣的股票被檢方扣押,經過多年的配股配息,如今直接翻倍成兩百張,換算市值高達1.2億元
劉冠軍撒五百萬贓款買百張台積電!現值1.2億 https://bit.ly/3nT4JnH
© 由 三立新聞網 提供
▲前國安局上校出納組長劉冠軍撒五百萬贓款買百張台積電,市值翻倍。(組合圖/資料照)
檢調人員指出,劉冠軍當年出境後,還把國安局的「奉天」、「當陽」與「明德」等專案機密帳冊文件交給中共,除了投敵叛國,還自願充當對岸間諜,因此根據《陸海空軍刑法》,將他增列最重可處死刑的《投敵罪》、《間諜罪》,發布通緝,通緝時間無期限。
1995年至2000年間,劉冠軍管理「奉天」與「當陽」兩機密外交帳戶,不但侵占公款近兩億元放入自己的口袋,還花五百萬購入一百張當時一股50元的台積電,近日台股連日大漲,疑似有劉家人透過管道,想討回被查扣的台積電股票,士林地檢署察覺有異,立刻向士林地院聲請沒收。
士林地檢以2月19日收盤價計算,劉冠軍的股票連本帶利已達1億6320萬2909元,其中台積電佔1億3581萬7468元,是當年購入成本的27倍。加上劉冠軍的戶頭內被查扣的1265萬9937元、房地產及其他動產,檢方聲請沒收的總額近2億元,與他當時侵占贓款相差無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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