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院秘書長林錫山貪污判13年已入獄 另案再判4年8月
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已入監服刑,另案貪污再判4年8月。(資料照)
前立院秘書長林錫山貪污判13年已入獄 另案再判4年8月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41ysPH1
2023/04/18 10:3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被控八度收受網遠科技2800萬元賄款,洩漏標案機密協助網遠取得立法院23件、總額近億元的資訊系統採購案,且有2.4億餘元的不明來源財產,一審判林16年,二審改判為15年徒刑,最高法院將林錫山涉7件收賄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和2件洗錢罪判刑定讞,僅一件涉收賄300萬元案發回更審,高等法院裁定林應執行13年徒刑定讞已入獄;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將此收賄案判刑4年8月、褫奪公權5年、不法所得300萬元沒收,可上訴。
林錫山被判13年定讞部份,已於2019年7月9日發監執行入獄,更一審今天宣判此收賄案若將來判決有罪確定,高檢署將聲請高院再合併訂應執行刑。
61歲林錫山出身彰化縣紅派,28歲進入國會成為當時最年輕的立委並連任兩屆,之後被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延攬為立院秘書長。
林錫山自2012年至2015年間,利用身為秘書長有權決定資訊處採購案,分8次向網遠負責人李保承收賄,收錢地點多選在林錫山立院辦公室旁的會議室,還有一次在高鐵車廂內交錢。台北地檢署、一審台北地院都認定林錫山收受回扣共3950萬元,但高等法院改認定林為不違背職務收賄達2800萬元。
林錫山為幫助網遠取得標案,透過資訊處長陳露生、科長陳亮吟等人探詢網遠意見、量身打造標案或以洩漏招標規格等方式,助網遠取得23件資訊系統標案;但其中一件「民意匯流」資訊系統案,網遠未得標,網遠要求廢標,陳露生斥責網遠是「流氓行為」。
陳的部屬、高級分析師田志文,多次質疑標案處置不對,卻慘遭降調立院台中辦公室,田向調查局具名檢舉,揭露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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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1
跑壘者奔向二壘,但球傳得快又準,裁判一聲「OUT!」判定刺殺出局。
比賽繼續進行,哐一聲,打者揮出長程砲,本來空空如也的三壘,忽然站起一個人影,是那個出局的跑壘者!他跑向本壘,踩了壘板,得分。
觀眾大罵「這一分不能算」,但本壘主審不仲裁,遠遠問三壘審「你覺得呢?」三壘審聳聳肩說「是我准他上三壘的,沒問題呀」,眼看這一分就要被「橫柴舉入灶」(台語),全國球迷群情激憤。
我說的是郭冠英,對,就是那個跑壘者。
二○○九年,新聞局以郭冠英言行不當、蓄意欺瞞,記兩大過免職/刺殺出局;根據維基百科,當時總統馬英九還批評郭冠英言論不當,並肯定新聞局的懲處。
沉寂五年後,今年三月,郭冠英回任台灣省政府官員/突然出現在三壘;四月,省府就幫郭送出退休申請,郭將能領月退俸/踏上本壘。
但社會譁然,宛如前面說的「幽靈跑壘」,沒有一個球迷能接受;電視體育主播徐展元於是在臉書宣示,若郭冠英爽退,月領六萬,就要號召全台灣棒球迷,在各項選舉拒投國民黨候選人。
至於省主席林政則,就是那個離譜的三壘審,他說了算數,監委錢林慧君也阻止不了,只能立誓追到底。人民既然無力阻止郭冠英爽退,那就考慮響應徐展元吧。
無獨有偶,衛福部醫管會執行長林慶豐,昨天也被指控,強逼下屬放棄升遷;不公義的人事案接二連三,公務體系出了什麼問題?(莊榮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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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1
◎ 張惠和
李前總統日前接受BBC中文網訪問時直言,希望二○一六年總統選舉時,政黨能夠輪替,這樣才能壓制國民黨重返執政後愈來愈獨裁的狀況。他感嘆地說,雖然台灣的民主政治已經行之有年,但真正的民主意識尚未存在。政壇先知的箴言不容懷疑,然而由誰代表在野大聯盟參選總統?
媒體報導,林飛帆坦言對民進黨失望,因此年底大選不會支持個別民進黨參選人。他指出:「三一八過程不能否定民進黨人有些努力,包括個別委員保護我們、釋放訊息給我們,但這個黨的價值是否值得支持,我很懷疑,特別是這次張志軍事件、凍獨的聲音、自經區的立場等等。」
蔡英文的立場始終混沌未明,蔡英文表示,過去的經濟發展模式已不適合現在的潮流,她以自己的父親為例,指那個時代是「創業年代」,人們必須自己創造工作機會。而今天的台灣面臨了相同的困境,過去的經濟發展模式無法帶來更多工作機會,甚至有些工作會消失;年輕人在學運時喊出「自己的國家自己救」,如今更要「自己的工作自己創造」。這和江宜樺批學運年輕人,整天只會怪政府,不同處在哪裡?
兩黨競爭一定要產品區隔,你光強調民進黨清廉,在陳水扁案和宇昌案被成功抹黑後已不復存在。強調縣市長執政績效,國民黨的縣市長儘管施政滿意度落後,卻都能高票連任,提政見,連勝文的改善台北市財政方案,看起來比柯P有內容多了,目前除了台獨這個品牌之外,兩黨還有什麼重大區隔?
(作者為退休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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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拉鋸戰 監票決勝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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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1
◎ 王洲明
放寬「監察員資格」議題,七月卅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八月一日(週五)將在全院聯席會進行政黨協商。預計藍綠對此將有一連串的交鋒。
柯P挑戰此議題並非選舉操作,而是攸關選舉的公平與正義。此議題印證立法院慣用「政黨協商」進行黑箱作業,造成藐視公平正義的惡行,也揭露朝野以此手法封殺小黨。
中選會前主委黃石城在「不容政黨分贓包攬選舉」一文,詳述「選委會限制同一政黨的名額:在地方不能過半、在中央不能逾四成」的嚴格規定。亦即:選舉不可由單一政黨壟斷操控下進行。
公職選罷法於一九八○年制定時,針對「投開票所監察員」之設置完全本於公平推薦的精神;豈料,二○○七年修法時,利用「政黨協商」悄悄給閹了。
公職選罷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無效票認定有爭議時,由全體監察員表決;正反意見同數之選舉票為有效票」。中選會解釋令解釋「全體監察員」係指各投開票所之「全體監察員」,其中「全體監察員」不包括「主任監察員」。
公職選罷法第五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直轄市長與他項併選時,監察員僅由不分區立委得票達百分之五以上之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推薦之」。符合上開門檻之政黨只有國民黨、民進黨、台聯與親民黨。但年底台北市長選舉僅國民黨推薦候選人參加,其餘全部缺席;亦即,年底只剩連勝文所屬的政黨(國民黨)可推薦投開票所監察員。再依上開解釋令所述,爭議票最後是「有效或無效」,其認定恐怕全由國民黨推薦的監察員決定。由上述可知,推薦「投開票所監察員」很重要!
如果領先的前兩位候選人,選前民調與看好度差距都很大,那麼是否監票就無關緊要;當雙方實力拉鋸時,監票鬆散的一方恐會吃虧。以二○○四年總統大選為例,全國共設一四八○六個投開票所,藍綠差距僅二九五一八票(相差○.二二%),亦即每所只須兩票來回即可翻盤。再以二○○六年高雄市長選舉為例,陳菊贏黃俊英一一一四票(相差○.一四%) ,該市共八三九個投開票所,只要一所一票易幟即讓勝負翻轉。可見,爭議票的認定,在勢均力敵選區特別重要。
(作者為台中市常任選舉監察小組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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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1
◎ 蔡素純
馬英九總統四月廿三日前往義光教會,探視禁食反核的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馬在留言本上簽名,並未留話,但另帶來一張卡片,盼義光教會轉交給林;馬在卡片中承諾,核四會在安檢完成後交付全民公投。
經濟部七月卅日發布「核四一號機完成安檢,驗證符合安全設計規範要求」之新聞稿,內容指出經濟部卅日由張家祝部長主持召開「核四安檢專家監督小組」安檢總結會議。
會中並確認強化安全檢測小組自去年四月成立以來執行核四廠一號機一二六個系統的再檢視,至今年七月廿五日止,已全數完成並通過。此外,安全檢測小組自去年六月起,依據二三一份程序書開始執行系統測試再驗證,亦全數完成,確認核四廠一號機符合安全設計規範要求。
既然如此,不是應該要立即展開核四公投作業嗎?為何還要耗費十三億元做封存的動作呢?
(作者為家庭主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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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1
◎ 李武忠
自經區內設置農業加值,質疑聲浪未減。綜觀外界對農業加值的質疑可歸納為五大點:
一、利弊得失未明:農業主管部門承認設置農業加值對本土農業有一定衝擊,因此支持成立「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但是對於哪些項目可能遭受衝擊,衝擊程度為何,以及有何具體因應措施等等外界關心議題,政府部門一再迴避不願對外說清楚講明白;至於對本土農業有利的部分在未明文規定區內廠商應採用一定比率本地農產品的情況下,農民無法感受到實質受益。
二、MIT風險未除:中國近日發生的福喜問題肉事件再度顯示,實施進口原料來源標示的重要性;農業部門卻一再以示範區內若強制規定,將形成區內比現行規定更嚴格之情形,有違示範區自由化的核心精神不願採用。事實上為確保消費大眾權益以及MIT優質品牌形象,採取原料來源標示方式與本地農產原料做出區隔並不違法,如美國「原產國標籤」規定,韓國也有類似的規範,何況國內對進口牛肉也規定要標示來源,顯然不是不能而是不為。
三、政府效能遭質疑:自經區內諸多業務涉及到政府公權力的行使,如管制性加工後產品須全數外銷不得流入國內市場、對進口農產原料食用安全與疫(疾)病管控、區內成品可掛與不可掛MIT管控等等,只是政府連食米安全、米粉標示、穩定農畜價格等都管不好,要如何讓民眾相信政府部門有能力把好關。
四、利潤分配不當:為強化本土農業競爭力,政府部門當務之急在於提升自家MIT品牌加值,先提升農產原料品質,再利用「優質農產原料」來推動二級、三級產業創造出更高的附加價值,並將利潤與第一線生產的農民分享來提高農民收入,亦即透過「一條龍」模式將企業經營常用的微笑曲線,轉為本土農民的幸福直線才是正解,而不是將利潤切割或由企業獨享。
五、農業加值納入的妥適性:農業本來就屬敏感性產業,像日本、韓國等國家在自由貿易談判過程,均對農業採取最大的保護,不輕言退讓。而國內在未進入區域經濟合作實質談判前,就自動將農業納入自經區,自失未來與其他國家進行自由貿易談判的籌碼。
(作者為農經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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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31
◎ 林金河
根據Global Water Intelligence的報告,台灣被列為世界倒數第十八位乾旱的國家。很諷刺的是台灣每年平均降雨量高達三千公釐以上,為全世界平均降雨量的三倍,卻年年缺水,導致二期稻作常常延耕,甚至要休耕。而工業用水和農業用水,長年在乾水期紛紛搶水。
早期三、四十年前,台灣水患沒有那麼嚴重,現在一到豐水期,處處都是水患,土石流、橋斷、路面流失,勞民傷財。雖然政府每年編列了不少治水預算,仍然治水無方,不是截彎取直,不然就是提高堤防高度、拓寬河道等做一些沒有意義的工程。台灣不乏治水成功的案例,最著名的是日治時期,八田與一的嘉南大圳,其工程涵蓋今日的雲林、嘉義、台南、高雄等縣市,竣工之後,水田面積增加三十倍,不僅治水成功,稻穫量更增加數十倍。
全球暖化之後,水的分佈也趨於兩極化,世界知名品牌公司也了解到枯水期愈趨明顯,更增加其生產成本。政府應圖思枯水對應之道,輔導大廠改善其廢水處理方式,而不是排放大海了事,更應從教育著手讓人民了解水的重要性,並非廉價品。
(作者為原住民、高中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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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31
◎ 鄭涼
江國慶案冤賠求償,因軍方訴訟策略錯誤導致賠償金額縮水,民間呼籲國防部應上訴,結果卻傳出國防部沒有在法定二十天的上訴期間提起上訴,因已過期,視同放棄上訴。每每看到江國慶案的發展,真的是官威何其大!即使退休,影響力比深藏土裡盤根錯節的老樹根還厲害。
民間團體看不下去,以公民的力量直追國防部要究責,果然官方最善於利用時間,讓社會大眾遺忘,在看似究責訴訟裡慢慢的卸責,軍方放水不叫官官相護,什麼才叫官官相護?身在衙門,人命關天!一千萬、兩千萬元能換回一條人命嗎?究責,為的是人間正義,為的是還已逝者一個公道。
(作者為家庭主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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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31
◎ 林進國
城牆傾倒殃及池魚,無辜台商成美國、中國、越南三方爭利的祭品,台灣太陽能產業受中國連帶影響,成了美國反傾銷對象,未來台灣輸出美國的太陽能商品須加增二十七.五九%至四十四.一八%,消息一出台灣各大太陽能相關股價連續大跌,讓原本露出曙光的太陽能產業再度陷入迷霧中。
向來有台灣艾科卡美名的專業經理人林信義,在越南成為中越爭利的砲灰,肩負台塑越南大煉鋼廠之建廠重責,卻因中國與越南的利益衝突,讓台塑高達一千三百多億的建廠計畫面臨中斷停擺的困境,此事件中眾多台商多年的辛苦經營如今毀之一旦,明明是中國與越南的爭端,但最後付出代價的不是越南與中國,而是無辜的台商,這場中越舞劍大戲擺明就是衝著台商而來的。
越南是繼台商西進中國投資之後的新設廠選擇地點,看在中國的眼裡當然不是滋味,台商投資越南的比例越高,對於在中國的投資與生產就相對減少,而台商是推升中國經濟的主要力量,在肥水不落外人田的心態之下,鼓動這場中越爭利舞劍的大戲其實是意在台商,讓暴民如入無人之境衝入台商工廠,搶奪燒掠,就是要殺雞儆猴,制裁在越南的台商並警告準備從中國移到越南投資的中國台商。
(作者為科技公司營業部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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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31
◎ 何奇雲
自從六月開始,香港人就面對中共及港府的重重進逼:先是中共發表了赤裸裸地背棄於《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對國際和香港所作承諾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然後港府更對兩位曾於貴報發表不同意見的作者做出高調的批評;再來就是由親中人士把持的立法機關強行通過極具爭議性的「新界東北發展區前期撥款申請」案。香港人在六月下旬完成網上民間公投後,親中人士立即組織連署要求通過逆民意政改。就此網民紛紛報告有家人獲贈禮物投票,或被工作機構強逼簽名支持等等劣行。
在白皮書發表時,我曾在貴報撰文希望英國政府為香港人出頭;可惜英國政府並沒有履行《中英聯合聲明》的責任與中共理論。幸而上週英國下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終於提出要對《中英聯合聲明》實施狀況展開調查,並邀請各界向委員會提交報告。中共外交部當然以香港事務乃中國內政為由,反對英國下議院的調查。不過中共似乎忘記《中英聯合聲明》是在聯合國有紀錄的文件,而且當中提到英國把香港交回給中共的前提是中共要履行一系列承諾,如果中共不履行承諾時,英國絕對有權代表香港人向中共施壓。
最新發展是,港府甚至要將公務員需要政治中立的潛規則打破。特首及問責高官已高調為「反對佔中」這親共活動背書。我估計港府可能會以快刀斬亂麻的方式,加快推出篩選關卡重重的政改方案,去確保未來立法會及特首皆為中共屬意人士,以期在英國下議院有調查結果前,把所有的方案通過,製造米已成炊的局面。所以,香港的政情,可能在未來半年或者少則幾星期,就會發生大變。
當香港的政局塵埃落定時,相信中共就會再向馬政府要求要早日通過服貿,希望在台灣大選前把服貿做成既定事實,台灣各界不可不防。
(作者為旅居關島香港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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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1
鬼月,諸多亂象。
那個監委查太陽花學運,竟然不查行政機關的政策何以惹起民怨,怎麼野火燎原,竟久久無能平息?
居然反過頭來指責學運團體是,佔據國會,叛亂民兵行徑。第一回瞧見監委公開站在人民對立面,而不是監督查辦公家機關的,倒果為因了吧!
馬英九的監委被立法院大刷十一個,他還要補提,對抗,還要再繼續。回想這兩天監察院長所謂的王聖人噴的口水語錄,監察院像甚麼?
前勞動部長潘世偉因緋聞請辭後,在臉書放砲「公務體系內結黨營私真的很可怕」、「因為擋人財路」,這樣的坦白,指控行政院的官箴。為什麼以前不說?怕甚麼?他不也是亂象之一咖?
台中BRT天天出包,馬英九還大讚:「這個地方我真的很佩服老胡。」眼茫心也盲,更把人民都當成跟他一樣,直如「國王的新衣」寓言故事真實版。
「料應厭作人間語,愛聽秋墳鬼唱詩」,這是清朝王士禎為聊齋誌異的題詞,年少時只覺奇異,漸有年歲讀來滋味良多。有人奸佞勝於鬼啊!(資深記者黃明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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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1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二○一一年社工專協「台灣社會工作人員勞動權益研究」發現,近三十八%受訪社工聲稱社福單位要求回捐薪資,凸顯業界的陋規;高市勞工局也強調,雖然沒有正式統計,但因回捐薪資引發的勞資爭議,「確實不少」。
勞工局表示,曾有當事人與社團「口頭約定」回捐,社團直接扣款,當事人反悔,聲稱沒有承諾捐多少錢,因無書面同意書,社團有違反勞基法之虞,要求補足薪資。
勞工局分析,相關調解案例都沒有書面證明,也未發現社團以簽署「回捐部分薪資」同意書當作錄取門檻;不過,如果徵才廣告明訂薪資金額,錄取後社團沒有履行,還以不當理由扣款,就有違反就業服務法的廣告不實疑慮。
勞工局強調,社團要求回捐薪資,都是口頭約定,一旦勞方認為不合理而反悔,就發生爭議;就算有書面同意書,也要釐清有無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以及最低基本工資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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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1
離職後還被追討 引發社工界議論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社團法人高雄市小草關懷協會遭指控要求社工「回捐部分薪資」,離職後還被追討,引發全國社工界議論;社會局表示,除口頭告誡該協會不得再犯外,並嚴格督導其承包的委託案,也將在相關契約明令禁止,並發文提醒其他承包社團不可有類似陋規。
勞工局強調,原本勞方有兩人申請調解,但只有一人出席,協會聲稱當初「口頭約定」,社工必須回捐部分薪資,但社工否認,雙方各執一詞,調解不成,已經結案。
小草關懷協會遭檢舉 未回應
記者前天電洽協會,透過工作人員聯繫執行長楊沛綺回電,未獲回應;昨天再到協會辦公室,工作人員自認無法說明,將再協助聯繫,但直到截稿,仍未獲回應。
這起「回捐薪資」案因北部張姓社工投書本報「自由廣場」,而逐漸浮上檯面;高市社會局副局長葉玉如獲報初步調查,認為社團法人高雄市小草關懷協會要求社工「回捐部分薪資」,離職後被追討,協會還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若當事人有被強迫的感覺,協會作法「很不適宜」。
葉玉如表示,該協會去年執行政府補助案到期後社工離職,卻發現還有許多訪視記錄通報未完成;依慣例,委託或補助案到期可有約兩個月的緩衝期,但協會拖到約今年五月底才完成,凸顯內部管理出問題。
葉玉如強調,補助案明定月薪三萬兩千元,就是希望協會聘用優質社工,經查協會如實支付薪資、照規定核銷,沒有偽造文書問題,但「回捐薪資」爭議,將再深入調查。張姓社工師投書分析,因社福團體募款競爭、民眾過度集中捐款給知名單位等排擠效應,為確保社團存續,產生「回捐部分薪資」現象,雖然有人感覺被強迫,卻礙於社工圈狹窄,擔心影響職業生涯,鮮少有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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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1
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連勝文陸續提出財政政策、港湖副都心、社子島自貿區、市府西遷、複合式公營宅、青年政策等,這些政策都環繞一個最主要的核心概念—引進民間資源推動市政建設,連勝文也以此標榜自己是找財源高手,但他卻忽略一個關鍵重點,市政建設多以公益為主,但民間企業投資勢必要有回收利潤,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不論是資產證券化、成立台北控股公司、引進民間融資、壽險業投資公營宅,如果不能有利可圖,企業為何要投入?以過往的例子來看,松山文創園區BOT案,也是引進民間資金,結果投資者在此黃金地段自用、出租辦公室獲利,但政府想達到的扶植文創產業效果不佳;捷運聯開案也是如此,引進民間資金開發,卻經常遭批建商分回樓地板面積太高獲取暴利,而市府分回不足,美河市就是一例;台北雙子星案亦是如此,政府出資零元的完美標案最後是騙局一場。同樣的,連勝文若把大巨蛋、花博園區、公營宅等公共建設證券化、引進民間投資,難道這些企業都甘願不賺錢做公益嗎?
就如合宜住宅政策,建商參與投資興建,甚至要賄賂官員得標,為什麼?是搶著蓋低價房做公益嗎?要低價賺錢,當然就是降低興建成本,這樣的住宅,價格合宜,品質不見得合宜。
連勝文有很多企業界朋友,未來當上市長,勢必可以找到很多企業幫忙,但即使是「連勝文的朋友」,也不會做賠本生意,做為一市之長,要思考更多的是,如何讓政策更符合公益與正義,而不是左手拿民間資源做建設拚選票,右手拿政府資源「回饋」企業幫朋友賺錢。(記者陳曉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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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一年花掉國庫七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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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1
〔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根據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監察院歲出編列七億兩千四百九十萬元,亦即一年花國庫七億多元;每名監委月薪十九萬元,再加上每月享有「通案性案件調查經費」近兩萬元,每月共可領廿一萬元,國人每年養一位監委至少要花兩百五十二萬元。
一名監委年領兩百五十二萬
通過立院人事同意權的第五屆監察院長張博雅、副院長孫大川以及十六位監委,今將宣誓就職,但監察院的角色長期受到批評,要求廢除監院的聲浪也不小。
監察院長的月薪三十二萬元,副院長廿一萬元,監委十九萬元,並享有配車、行動電話補助等福利,國外考察旅費方面,今年度也編列一百五十三萬五千元。
但監院功能不彰,長期受人詬病,立委也多次批評監院彈劾案件少、「只打蒼蠅不打老虎」,是「坐領高薪的爽缺」等,社會形象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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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亂象 第四屆監院爭議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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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1
〔記者曾韋禎、李欣芳/台北報導〕第四屆監察院已經畫下句點,任內亂象不斷,頻遭社會質疑。監院亂象可歸納包括:院長王建煊的失言風波、監委不守分際、以及監委與王建煊的衝突對立等三大面向;而王建煊上週大罵「監察院關門、國家大吉」,也讓監院爭議再添一筆。
王建煊表現 監委評不及格
對於王建煊六年來的表現,卸任監委錢林慧君為王建煊打了「六十分以下」的不及格分數。
王建煊昨在任期最後一天,到監委辦公室一一話別,他期盼未來監院更能伸張公平正義。王說,退休後,將全部時間奉獻給窮人,做公益慈善工作。
多位卸任監委昨也忙著打包,連任監委失利的程仁宏說,他的人生是一連串的意外,當初從事消費者保護運動是意外,當監委也是意外,連任監委失利更是意外中的意外,監委是個良心、得罪人的工作,就看怎麼做,而他「無怨無悔,對得起自己」。
人民陳情 王曾說是小屁屁
檢視第四屆監委的「表現」,王建煊的爭議言行不斷,屢成媒體焦點。諸如王以「小屁屁」形容人民陳情案,用「一大堆笨蛋」痛罵公務員。王甚至多次利用監察院宣揚個人的特殊觀點。
監委與王建煊的對立,也勢如水火。監委曾以違法銷毀檔案為由,彈劾王所任命的監院秘書長陳豐義。王隨後在監院二度彈劾基隆市長張通榮涉關說酒駕案未過後,大罵監院「關門會比較好」,引爆十九位監委聯合發表聲明斥王。
王自此一路大罵監察院,還在卸任前疾呼「監察院關門、國家大吉」。
第四屆監委也被外界質疑不守分際,包括干涉司法、深藍意識形態作祟等。例如李復甸曾意圖約詢特偵組檢察官,事後還對最高檢提出糾正案。而葉耀鵬、趙昌平對林毅夫案「格外關注」,同樣引發不小爭議。
卸任前夕 王還頻頻放砲
第四屆監院共彈劾三十位中央層級的特任、政務官及國營事業首長,扣除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監察院秘書長陳豐義、前台酒公司董事長韋伯韜、前台電總經理李漢申等五人,其餘二十五位均為扁朝高官,更讓外界質疑監察院只看顏色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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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護航郭冠英 錢林:活著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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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1
要求銓敘部勿核發郭的退休金
〔記者李欣芳、黃邦平/台北報導〕前新聞局一等秘書郭冠英回任台灣省政府外事秘書,退休後可領高額月退俸掀爭議,面對省政府強調依法任用郭冠英有效,提案糾正省府的監委錢林慧君昨反擊省政府任用過程太草率,未經面試就任用,「偷吃也要把嘴擦乾淨!」她將透過監院函覆銓敘部,強調郭冠英的任用案自始無效,請銓敘部慎重考慮是否核給退休金,她認為,銓敘部不應核發退休金給郭冠英。
「只要我活著,我會追、會追究到底!」昨天是錢林慧君監委任期的最後一天,她召開記者會向銓敘部喊話,並強調將拜託新任監委與民進黨立委,「未來的監察院會幫我追、立委也會幫我追,全民都在追」。
銓敘部:等省府回覆再說
針對本案,銓敘部長張哲琛昨天說,目前還沒看到省府回覆,等看到內容再說。
監察院對省府任用郭冠英提出糾正案,銓敘部七月八日凍結郭冠英申請退休案,並發函要求省府先釐清爭議,解答任用過程是否合法。退撫司長呂明泰表示,銓敘部要求省府答覆的問題和監察院糾正案略有不同,雖然省府宣稱已回覆監院糾正案,也開了記者會,但銓敘部會等收到書面回覆後,看內容才決定是否審定郭冠英申請退休案。
錢林慧君說,現在銓敘部正在等監察院的回函,但監察院要回函,必須經由監院內政委員會討論通過,雖然她就要卸任,但會透過監院加註核簽意見,強調郭冠英的人事任用案自始無效。
錢林:省府任用過程草率
錢林慧君質疑,省府任用郭冠英程序不完備,並未經過面試就任用,省府主席林政則卻在甄選時給郭打了最高分,理由居然只是郭的學經歷完備,省府雖然有人事任用的裁量權,但卻濫權,而這件事行政院也應負起責任,採取行動。
她說,省府對郭冠英任用案做出更改處置措施,如果省府認為沒有錯,何必要修正?
錢林慧君強調,「這不是政治問題,而是法的問題」,省府違背公告程序任用,不但對同樣參與甄選的其他六人不公平,且郭的退休金支領爭議更關乎社會公平正義,即使昨天是擔任監委的最後一天,她未來還會一直追。
談到監察院,錢林慧君感性地說,監院是她人生最後一個單位,這單位有好處,也有無奈,要怎樣改革,大家都可討論,但不要一竿子打翻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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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你是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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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1
◎ 夏學理
前幾天,一則篇幅不大的新聞約略是這麼寫的:國家級電影機構「國家電影中心」,終於在七月廿八日,經文化部龍應台部長宣布,由國家電影資料館正式升格成立。「國家電影中心」延續國家電影資料館的「財團法人」組織形式,以原「電影資料館」做為升格基礎,擴大組織編制。由李應平次長擔任董事長,前電影資料館林文淇館長擔任電影中心執行長。
這則報導裡最值得關心的,是應不應由「文化部次長」來擔任董事長的這個命題?理由一是,觀察世界各文化先進國政府,皆早自二次大戰後起,就紛紛主動力求應與文化藝術保持一定的距離,以利文化藝術的百花齊放,因此,即使「國家電影中心」的董事長是由董事們互選產生,當事人難道不能基於以上的理由,自行謙讓?
其次,「財團法人國家電影中心」雖最終未能如願地與「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長陳國慈女士)一樣,成為「行政法人」機構,但至少也仍和「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長施振榮先生)一般,同屬「中華民國公設財團法人」。細數「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及其前身 「行政法人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國家兩廳院」的歷任董事長,在董事長均為無給職,且歷屆董事會裡也都有官方代表的情況下,何以從未產生過董事長由政府官員出任的結果?至於歷屆董事會裡同樣有官方代表的「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也從不曾出現過「官員董事長」!
文化部長龍應台說:「電影就是台灣的文化名片,她到歐洲訪問時,國際人士一聽到侯孝賢、蔡明亮、李安、楊德昌,就對台灣大加讚美」;既然如此,一個電影界期盼、呼籲多年,經過長時間籌備的國家級電影機構「國家電影中心」,又怎麼會由「文化部次長」來擔任董事長?而當「文化部次長」掏出「國家電影中心」董事長的名片時,國際人士難道不會好奇地想問:「你是誰啊?」
(作者為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文創學程教授)
推動行政法人 是玩真的嗎
2013/08/14
二○○四年,我國通過第一個行政法人機構設置條例的立法,兩廳院完成改制,並得以從體制面突破官僚桎梏,重啟契機。回顧近十年來的光陰,各界對行政法人議題的探討未曾間斷,期間雖政黨輪替,但前後任政府,不分藍綠,皆宣稱要推動行政法人。然而,為何台灣至今仍只有一個行政法人?
作為首例行政法人機構,兩廳院一直在顛簸中前進。歷經多屆董事會,主事者雖不同,做法有差異,但在追求專業發展精神下,改制後的兩廳院的確做出了一番亮眼成績。而這十年來的歷程與累積,不只對國家藝文場館的運作,深具參考價值,對政府推動行政法人制度,更彌足珍貴。
猶記得,當時政府推介行政法人制度,願景清晰且明確,且完全吻合兩廳院走向專業經營、邁向世界一流劇場的發展需求,看似一個值得期待的制度。然看著法人化後的兩廳院運作步履,以及《行政法人法》的立法、《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的推動,過程中政府相關單位對行政法人制度多所研討,所持的態度、保守做法,令人沮喪。一個制度能否有更好的發展,十年經驗,值得借鏡,但也須思考如何為下一個十年鋪陳出更好的發展路徑。
如果政府真要推動行政法人,就應設法從經驗值中,診斷出問題關鍵、全力改變,才可能有往後的榮景。在此,再次提出幾點意見,深盼見到政府的具體作為。
首先,應釐清行政法人制度之目的。推動行政法人,無非是為了追求專業、提高競爭力、引進民間活力,以利公共任務遂行。設置行政法人,並非為了要卸除政府公共任務的責任,更不是將改制機構視為亟欲擺脫的「包袱」,藉由使其「自力更生」,來減輕政府財務負擔。
許多政府單位,懷著「提高自籌比例」的偏頗,來看待行政機關法人化及行政法人營運績效問題,致使行政法人機構,提升營運績效時,卻需遭遇政府降低補助經費的「懲罰」。這樣的誤解及主張,在相關會議中時見,也使原先期待改制為行政法人的機關,心生卻步。
其次,行政法人機構應清楚瞭解改制目的。目前雖有部分單位甚盼改制為行政法人,但大多數單位,是被指定的,這些單位對改變的目的與願景,並沒有具體想法與發展企圖。因而,所研擬的各項法令規章草案,徒具形式未具靈魂。不知為何而改、為何而變,大大不利組織發展,也喪失改制良意。
政府機關內,多數員工具公務員身分,或為約聘僱人員。行政法人化後,約聘僱人員經法人評估後,可改變身分為法人所聘用;公務員除離退者外,仍可續留任職,升遷及考核則依新制度辦理。然而,人事規章制度於送監督機關核定,或於相關營運環節事後受審查監督過程,卻面對政府單位以公務經驗看待行政法人新制之窘境,甚至要求比照公務機關標準處理行政法人事務,令人不禁懷疑鬆綁原意何在?行政法人核心精神蕩然無存。
再者,《行政法人法》應持續檢討並鬆綁。《行政法人法》應合乎專業實需,才能真正幫助各法人機構的發展。作為規範行政法人共通事項的基準法,應保留適當彈性,對於組織設計、董事會或首長職權、職銜等,不宜採取過於嚴密規範,以符應各類型不同屬性機構的專業需求。
組成具實質功能的「行政法人制度推動小組」,讓政府自上到下形成一致的目標與願景,而不是讓各機關各說各話,或拿他國制度標竿搪塞了事。理論是重要參考,但更迫切是制度要如何發揮功效。因此,這個小組應為院層級、具宏觀及創新思維、有明確職權及影響力,並能具體說明願景、協調所有單位、實際解決問題、推動修法、釐清遭扭曲與誤解的觀念,才能使機構的改制過程及未來業務發展順暢。
(本文轉載自2013/07/25中國時報藝術外一章專欄)
http://www.ntpu.edu.tw/pa/teacher/kunyi/share/2005-1/b-2.pdf
人團法「限期整理」 大法官認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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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2
〔記者項程鎮、鍾麗華/台北報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天作出釋字第七二四號解釋,大法官認為內政部主管的「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主管機關要求「限期整理」的人民團體,其理、監事職權應停止的條文違憲,一年後失效。
所謂「限期整理」,根據內政部解釋,通常指人民團體未依章程規定召開會員大會或理監事會議,主管機關認為該人團須「限期整理」,遂指定會員代表成立組織整理小組,召開會員大會選出新任理監事及理事長等。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副主任陳志章表示,會依照大法官解釋辦理。事實上,政院人權小組曾多次討論,我國目前採許可制、管理強度較強,未來社團採低密度管理、登記制模式。
大法官指出,要限制人團運作,須有法律規定或法律明確授權行政機關制訂行政命令。本案督導人團辦法只是行政命令,且沒有法律授權,卻限制人民集會結社自由,及理監事工作權,已違反憲法「法律保留原則」、集會結社自由與保障人民工作權等條款。
本案因新竹市商業會第八屆理事長任期屆滿,未完成理監事改選,延期後仍未選出新任幹部,竹市府遂於九十六年十月十五日發函該會予以「限期整理」處分,市府並介入選出新任理監事及理事長,第八屆理事長彭正雄不滿打行政官司,敗訴後聲請釋憲;本案釋憲成功後,彭可據以向行政法院聲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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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1
◎ 李武忠
自經區內設置農業加值,質疑聲浪未減。綜觀外界對農業加值的質疑可歸納為五大點:
一、利弊得失未明:農業主管部門承認設置農業加值對本土農業有一定衝擊,因此支持成立「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但是對於哪些項目可能遭受衝擊,衝擊程度為何,以及有何具體因應措施等等外界關心議題,政府部門一再迴避不願對外說清楚講明白;至於對本土農業有利的部分在未明文規定區內廠商應採用一定比率本地農產品的情況下,農民無法感受到實質受益。
二、MIT風險未除:中國近日發生的福喜問題肉事件再度顯示,實施進口原料來源標示的重要性;農業部門卻一再以示範區內若強制規定,將形成區內比現行規定更嚴格之情形,有違示範區自由化的核心精神不願採用。事實上為確保消費大眾權益以及MIT優質品牌形象,採取原料來源標示方式與本地農產原料做出區隔並不違法,如美國「原產國標籤」規定,韓國也有類似的規範,何況國內對進口牛肉也規定要標示來源,顯然不是不能而是不為。
三、政府效能遭質疑:自經區內諸多業務涉及到政府公權力的行使,如管制性加工後產品須全數外銷不得流入國內市場、對進口農產原料食用安全與疫(疾)病管控、區內成品可掛與不可掛MIT管控等等,只是政府連食米安全、米粉標示、穩定農畜價格等都管不好,要如何讓民眾相信政府部門有能力把好關。
四、利潤分配不當:為強化本土農業競爭力,政府部門當務之急在於提升自家MIT品牌加值,先提升農產原料品質,再利用「優質農產原料」來推動二級、三級產業創造出更高的附加價值,並將利潤與第一線生產的農民分享來提高農民收入,亦即透過「一條龍」模式將企業經營常用的微笑曲線,轉為本土農民的幸福直線才是正解,而不是將利潤切割或由企業獨享。
五、農業加值納入的妥適性:農業本來就屬敏感性產業,像日本、韓國等國家在自由貿易談判過程,均對農業採取最大的保護,不輕言退讓。而國內在未進入區域經濟合作實質談判前,就自動將農業納入自經區,自失未來與其他國家進行自由貿易談判的籌碼。
(作者為農經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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