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萌樓的投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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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30 06:00

◎ 郭姵妤、張榮哲
報導指出北市府文化局欲以五百萬價購前公娼館的市定古蹟文萌樓,但被投資客拒絕。這樣的協調結果,我們並不意外,就是因此才一直訴求文化局要用徵收手段才能根本解決爭議。
這位專營容積買賣的投資客,在二○一一年,以 三三○萬超低價買下文萌樓地上物,並提告迫遷代表古蹟軟體價值的文化主體—公娼與日日春協會。自此挾文萌樓自重,希望這筆投資能替她帶來豐厚利潤,估計參與都更獲利上看三千萬,容積移轉則約可分到地主台銀的一八○○萬。有這麼高的預期獲利,投資客豈會甘於只賺一七○萬?
在面對投資客迫遷的判決隨時可能下來,日日春協會過去兩年多來不斷要求文化局以徵收或價購的方式,把被投資客綁架的文萌樓搶救回公眾手上。因為歸綏街文萌樓是全台灣唯一的性工作者與妓權運動的文化資產,蘊含大稻埕地區庶民生活歷史軌跡,近代的公娼抗爭歷史更與蔣渭水新文化運動互相呼應,具有非常重要的文資與教育意義。
然而,市府一直以來卻是「做得太慢,手段太軟」,從郝市府到柯市府,兩年來不斷兜圈,換了一個人就重來一次,究竟何時才要徵收,徹底遏止古蹟投機?市府雖有意價購文萌樓,但若不是以徵收為立場來與投資客協議,終究還是讓投資客可以愛理不理、漫天喊價,繼續挾持文萌樓。
當初文萌樓產權轉手時,文化局放棄行使「優先承購權」,才導致文萌樓落入投資客手裡,現在要補救就是以三三○萬「原價購回」不然就徵收!如今文萌樓不僅面臨軟體價值被掏空,連旁邊脣齒相依九十年的拱門建築,也將因為都更而遭全數拆除,形同內外夾擊,文化局豈能繼續袖手旁觀?(作者為日日春協會秘書、都市政治與性產業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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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萬買回文萌樓 文化局未獲屋主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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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9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昨天審議「聖得福住商大樓」工程案,因該案位於大同區市定古蹟歸綏街的文萌樓旁,因此備受關注。建商決定將東、南兩側不具文資身分的街屋全部拆除,再重塑仿古街屋立面,讓都審委員不滿。甚至有委員認為,該基地本來就不該被劃定為更新區域,而是全區保存,批評文化局怠忽職守,委員會最後決議召開專案小組釐清爭議再討論。
「聖得福住商大樓」位於大同區寧夏路與歸綏街交界,鄰近文萌樓,規劃興建廿六層、兩百九十六戶的住商混合大樓;該案屬於都市更新案,目前已通過都更審議會幹事會。實施者規劃要將靠近寧夏路及歸綏街兩側不具文資身分的老舊街屋全部拆除,再重塑兩層樓的仿古街屋立面。
但委員對於建商規劃不能接受,委員劉欣蓉反彈說,無法想像在L型的街屋中間出現廿幾層樓的「怪物」,認為繼續做下去簡直是恥辱。文化局表示,並非如委員所指的只指定文資不做後續關心,當地產權仍屬於私有,過去就有跟實施者做過多次協商;而當地里長去年六月還針對文萌樓提出廢止古蹟,因此文化局很為難。
都發局長林洲民緩頰,認為與實施者接觸的一年七個月來,對方有心要做好事情,因此要求召開專案小組再討論,邀請文化局、實施者、消防局及警察局做後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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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文萌樓都更 都審委批再執行是「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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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9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昨天審議市定古蹟文萌樓周邊開發案,文萌樓後續發展也再受關注。文化局副局長田瑋昨天表示,兩、三個月前有向屋主林麗萍協議價購文萌樓,但因她只擁有地上物,因此預估預算只有五百萬元左右,對方後來也沒有回應。
基地靠近寧夏路及歸綏街一側的老舊街屋將會全部拆除,再以重塑仿古立面。(翻攝自都市設計審議書)
基地靠近寧夏路及歸綏街一側的老舊街屋將會全部拆除,再以重塑仿古立面。(翻攝自都市設計審議書)
對於市府有意價購文萌樓,日日春協會秘書郭姵妤認為,市政府雖然有去協調,但很清楚若非把徵收作為手段,是沒有辦法說服屋主去跟市府談協議價購,因此認為沒有這麼樂觀。
文萌樓位於大同區歸綏街,過去經營公娼,二○○六年為北市唯一公娼館古蹟,長期由關注性工作者權益的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使用。二○一一年屋主以三百卅萬元轉賣給現任屋主林麗萍,日日春協會認為林是都更投機客,並非愛護文資,因此長期租用文萌樓,遭林提告侵占私有財產,雙方官司仍在纏訟中。
而台北市都更審議委員會二○一四年將文萌樓劃出都市更新範圍,該案回歸單純文資議題。林麗萍二○一五年將文萌樓管理維護計畫提送至文化資產委員會,但因為過於簡陋而遭退回,文化局更依法開罰卅萬元,林不服裁罰提告,全案目前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

妓運古蹟文萌樓返還訴訟 更一審日日春仍敗訴

4年前文萌樓地上權出售後,劉姓屋主提告要求日日春協會遷出文萌樓,一、二審均判日日春敗訴,高等法院更一審今上午仍日日春需騰空返還文萌樓,日日春協會則表示將上訴到底。(資料照,記者游蓓茹攝)

2015-06-23  12:5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位於台北市歸綏街的文萌樓,過去曾是公娼館,也被北市府指定為市定古蹟,市府並委託日日春協會管理,4年前文萌樓地上權出售後,劉姓屋主提告要求日日春協會遷出文萌樓,一、二審均判日日春敗訴,高等法院更一審今上午仍日日春需騰空返還文萌樓,日日春協會則表示將上訴到底。

日日春秘書吳若瑩沈痛表示,更一審的判決,是一個保守、倒退的判決,很遺憾台灣司法體系與法官仍然是保守的,在公益與私利衝突時,選擇站在私利的一方,文萌樓的爭議被限成「私人產權的事爭議」,而非涉及「公共文化資產的危機」,在公益上完全退守,坐視文化資產的軟體價值被凌遲迫害。日日春協會成員則在法庭外高喊「古蹟投機才是不當得利,法院不要成為投機打手!」文萌樓的劉姓屋主今未聆判,不知其回應。

文萌樓曾是性工作者執業地,被日日春協會承租後,變成台灣第一個性工作者運動的場所,劉姓屋主4年前出資330萬元買下文萌樓地上權後,隨即出面控告承租戶日日春協會應遷出文萌樓。

日日春一、二審均敗訴,但最高法院去年將此案發回更審,理由是文萌樓為「未經登記的建物」(類似違建),劉男並非嚴格定義的「所有權人」,因此不得要求日日春搬遷,發回更一審,但更一審今仍判日昌春敗訴,應騰空返還文萌樓。

日日春協會表示,會堅持到最後一刻,希望上訴後,最高法院能夠廢棄這個判決,不會放棄讓文萌樓變成公共財的機會。

吳若瑩說,對方炒作古蹟才是「不當得利」,對法院把這起文化資產案件當作民事案件處理,「令人感到悲哀」,日日春不僅期盼文萌樓收歸公有,更盼台北巿政府及巿長柯文哲能重視本案,文萌樓應該是公有財,怎可讓投資客以區區新台幣330萬元買下妓運古蹟文萌樓呢?

日日春再籲:徵收文萌樓 別為投機客送刀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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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3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文化局明天就要召開首次文化資產委員會,文萌樓買主提出的文萌樓管維計畫將再度闖關。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昨天在市府門口抗議,要求文資大會應以長期公益為優先,解決文萌樓爭議,不應審查投機客提出的管維計畫,也要求文化局長倪重華不要躲在文資委員後面不作為。
日日春秘書吳若瑩批評,投機客花三百卅萬買下文萌樓,看準的是都更後的三千萬獲利,若文資大會通過管維計畫,形同市府幫投機客背書,淪為幫投機客奉上「刀叉」的服務生。
日日春建議,政府應依《文資法》廿四條以徵收、協議價購或社會集資買回文萌樓,解決爭議。他們也批評倪重華年初說過政府徵收與公辦都更並行,現在文化局卻絕口不提徵收。
文化局主任秘書劉得堅說,在文資大會審核維護計畫前,文化局沒有排除任何可能性。文萌樓所有人必須負起管理責任,若有不足才會考慮後續。文化部去年已解釋,徵收也必須符合公共利益,否則將侵害民眾私有財產。
二○一一年,文萌樓被劉順發、林麗萍買下,日日春卻被提告「無權占有」,官司纏訟近四年。二○一四年底最高法院判決日日春上訴成功,發回高院更審,林麗萍於更審中又加告「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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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新政從徵收文萌樓做起(鍾君竺、吳若瑩)
2014年12月31日 更多專欄文章
新上任的柯市長說他的施政方向:「不因短期利益,犧牲長期利益」。
過去,郝市府帶頭都更炒房的政策,爆發不少重大矛盾,家被強拆、人被迫遷、樹被移走、文資瀕危,而今日柯文哲市長上任,如何衡量什麼是短期利益,什麼是長期利益?端看柯市府如何抉擇。在開發帶來的種種衝突間,人民更可以看清楚,柯市府是否願意挑戰既有的房產利益結構,在土地正義上敢於挑戰囤房炒房的投機客、建商與財團。

看新聞不加蘋果粉絲團對嗎?!

市定古蹟文萌樓作為台北市第一起劃入都更的私人古蹟,有其指標性,也是柯P百日新政的挑戰。主要爭議為,當投機客花330萬元買古蹟,企圖透過都更牟取3000萬元以上的10倍暴利,又斬斷文萌樓作為妓運古蹟的歷史意義,當古蹟的文資價值遭到威脅,市府到底敢不敢挑戰投機客的私有產權?我們認為,古蹟公共財不應淪於炒作工具,當市府再三協調而投機客置之不理,市府就應依《文資法》積極徵收古蹟,從投機客手上收歸公有。
媒體報導,對於文萌樓,柯市府有意朝向「買回」或「公辦都更」來解決,不傾向郝市府任內朝向「強制徵收」的方向,我們的看法有以下兩點:
一、對於古蹟文萌樓危機,治本之道仍是「徵收」。
過去政府雖未以「公辦都更」對待文萌樓都更案,但柯市府提出「買回」或「透過都更容積獎勵來交換文萌樓」,在前3年日日春、建商都提過,並多次表達與屋主林麗萍協商意願,然而最大鐵板就是,屋主林麗萍拒絕進入協商,由於她的拒絕,建商一再提高容積利益,企圖誘之以利,然而仍告失敗。所以我們才會提出政府應該依法強制徵收。
如果今天走回這條老路,我們要問:何以對於炒作古蹟的投機客,政府不進行節制還要給予高額獎勵?這樣豈不讓想靠古蹟發容積財的投機客蠢蠢欲動?市府不應開此惡例。除非,市府採取的立場是只給予投機客330萬元補償,而非額外的暴利。

挑戰房市既得利益
二、文萌樓總體街區的都更案,如要轉成公辦都更,應符合公益原則。
選前,柯辦政策總監張景森來訪文萌樓時表示,既然此街區的市有地高達45%,那麼應積極評估是否轉成公辦都更,同時處理「公有地不應私有化」及「歸綏街區總體的文史保存」。我們認為若能朝向公益的公辦都更,則樂見其成,但目前都更案進度已高達7成的情形下,要將主導權轉回公部門,難度非常高!若柯政府的公辦都更,只是換湯不換藥的「都更BOT」,仍委外由建商主導,和現行的財團都更根本沒有兩樣,我們絕對不會認同!
我們對於政府的期待是,徵收文萌樓及對整體街區的公辦都更,同時並進。但如果政府只選擇往公辦都更方向解決,關鍵是如何站在公共極大化的立場上,以古蹟的軟體保存為優先,捍衛文化資產的公共財,且能不圖利投機客,把關公有地的公益用途,這關係到政府是否願意挑戰房產市場的既得利益,及柯P新政是否真能帶來新價值之所在。

日日春協會工作者

屋主再不提計畫 市府將徵收文萌樓

2014-10-25

日日春協會 要求郝卸任前強制徵收

〔記者謝佳君/台北報導〕台北市歸綏街文萌樓是妓權運動重要基地,也是市定古蹟,卻在二○一一年被劃入都更範圍,產生容積移轉獲取暴利之嫌;雖然上月確定劃出都更範圍,但文化局要求屋主應善盡修復維護之責,屋主卻遲遲提不出完善修繕與再利用計畫。文化局長劉維公昨宣布,若屋主一個月內仍未提出合乎標準的計畫,十一月底將強制徵收。

  • 記者謝佳君整理

    記者謝佳君整理

  • 日日春協會要求市府強制徵收市定古蹟文萌樓,文化局長劉維公宣布,若屋主一個月內仍未提出計畫,十一月底將強制徵收。(記者謝佳君攝)

    日日春協會要求市府強制徵收市定古蹟文萌樓,文化局長劉維公宣布,若屋主一個月內仍未提出計畫,十一月底將強制徵收。(記者謝佳君攝)

北市歸綏街的文萌樓過去由日日春協會承租、從事妓權運動,並在二○○六年認定為市定古蹟。但二○一一年被劃入都更後,文萌樓房屋所有權被地主以約三百萬元賣給林姓屋主;經過一番爭議,日前雖已確定劃出都更範圍,但屋主又要求日日春搬遷,日日春協會憂心屋主無法彰顯文萌樓的價值與公共財的精神,因此不斷訴求由文化局強制徵收保存。

日日春協會昨天在北市文化局舉辦中山設計產業園區簽約記者會前,拉布條抗議,要求市長郝龍斌卸任前宣布強制徵收市定古蹟文萌樓,保護文化資產,避免淪為投機客炒房工具。

日日春執行長鍾君竺說,屋主最先交出的古蹟管理維護計畫內容簡陋,文化局兩度要求限期補件,也拒收文化局公文。協會主張,郝市長任內浮濫都更與開發,市府願花六百億元自建雙子星,卻不願積極徵收只要三百三十萬元的文萌樓,痛批是把爛攤子留給下一任,留下「文化古蹟殺手」的歷史定位。

市府下通牒 屋主一個月內須提計畫

劉維公表示,古蹟再利用計畫應說明建物現況、修補方式及未來利用。因屋主兩度拒補件,將依文資法第九十七條開罰十萬至五十萬元;若一個月內仍未提出合乎標準的計畫,包括需有文萌樓公娼精神,並與日日春協會合作,預計十一月底將啟動強制徵收。他強調,須走完行政流程,若中間疏失出錯,於法站不住腳,屋主將可提訴願;但無論下任市長或局長是誰,政策都會走下去,協會也要持續施壓。

記者昨天聯繫不上屋主,文化局表示,之前也曾嘗試與屋主聯繫,但屋主不回應寄去的公文通知,電話中也避談此事。

文萌樓劃出都更範圍 達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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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30
〔記者游蓓茹/台北報導〕市定古蹟「文萌樓」在二○一一年屋主易手後,被劃入都市更新範圍,引發屋主買古蹟炒房的疑慮,多年維護文萌樓的「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提出抗議,妓運領袖前公娼麗君生前遺願也指文萌樓應劃出都更範圍,由文化局徵收,昨天建商、屋主、日日春共同召開協調會,三方達成「文萌樓劃出都更範圍」的共識,將送都更審議會正式公告。
昨天下午都更處出借場地請三方協調,屋主林麗萍先遲到半小時,而後又因媒體在場不願開會,再花半小時提交書面聲明,表示尊重文化局建議「願意劃出都更範圍」,未來文萌樓也將提供「無償」使用。
建商聖得福一改前態,表示已規劃文萌樓劃出都更範圍的版本。而日日春本就認為要劃出,都更處確認三方無歧見,協調會正式召開約十分鐘就達共識,將提交審議會拍板定案。

文萌樓主驅趕日日春 文化局促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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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5
〔記者游蓓茹/台北報導〕文萌樓屋主將在八月十五日前提出古蹟維護計畫,為了捍衛妓運領袖麗君「文萌樓要文化局徵收」的遺願,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昨天下午到文化局記者會外舉牌抗議,要求局長正式表態。劉維公說,「公娼精神」與「日日春協會的存在」都是該計畫的審查條件,文化局也將發文,請屋主撤銷對日日春搬遷出去的提告。
台北市文化局與交通局4日舉行新式候車亭發表會,日日春協會成員到場向文化局長劉維公(左)陳情,希望文化局徵收文萌樓。(記者方賓照攝)
台北市文化局與交通局4日舉行新式候車亭發表會,日日春協會成員到場向文化局長劉維公(左)陳情,希望文化局徵收文萌樓。(記者方賓照攝)
昨天下午日日春協會突擊記者會現場,在場外安靜舉牌抗議,直到記者會結束,在門口送上麗君訃聞給文化局長,邀請他到靈堂拈香,參加二十三日的追思會,日日春代表要求局長對日日春的去留表態,並說明在哪些要件下會啟動強制徵收。
日日春協會執行長鍾君竺表示,屋主林麗萍已經委託台師大美術系的學者擬定古蹟維護計畫,且三年前就要求日日春搬離文萌樓並持續提告,憂心屋主「以錢堆出來」的計畫看似完美,但內容是要排擠長期守護文萌樓的日日春。
對此,劉維公說,「沒有日日春,就不是好的維護計畫」,且文萌樓是由日日春提報才成為市定古蹟,趕走日日春,等於是抹滅文萌樓的歷史意義。他也說,「『公娼精神』與『日日春協會的存在』都是審查條件之一」,等十五日收到計畫、審查後,再研擬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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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萌樓維護計畫 屋主逾期未提將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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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游蓓茹/台北報導〕前晚離開人世的反廢娼領袖麗君,靈堂設在文萌樓供外界弔唁,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致力維護她身前「文化局要徵收文萌樓」遺願,痛批文化局不行使優先承購權,讓古蹟淪為投機客炒地皮的工具,還任由日日春被現任屋主驅趕提告;對此,文化局表態,認為文萌樓要有日日春才有生命力,已要求屋主八月十五日前提出古蹟維護計畫,逾期將開罰,最重可處五十萬元。

  • 反廢娼領袖麗君的靈堂就設在文萌樓,要以身相護這棟古蹟。(記者游蓓茹攝)

    反廢娼領袖麗君的靈堂就設在文萌樓,要以身相護這棟古蹟。(記者游蓓茹攝)

二○○六年文萌樓被列市定古蹟,二○一一年,文化局放棄優先承購權,台銀便以三百三十萬元賣給現任屋主林麗萍(以劉順發名義),接著要求日日春搬出並提告。同年文萌樓與周邊卅五筆土地核准劃定為都更單元。

目前都更進度卡在建商、日日春、屋主意見喬不攏,都市發展局長邊泰明說,文萌樓劃入都更範圍,建商已同意將文萌樓產權移出後捐贈給市府,即可讓日日春租用不被趕出去,但前提是屋主同意劃入範圍。

但日日春仍表示,不樂見古蹟介入都更,文化局應直接徵收。

記者致電屋主林麗萍,但對方表示林「出國」,僅代接電話,不表示意見。

日日春執行長鍾君竺批評,文化局沒調查屋主背景,賣給投機客讓古蹟變私有,三年多來也沒要求林麗萍提出計畫書,況且,眼看日日春被告也未介入,作為不積極。

文化局長劉維公表示,文化局不介入司法,尊重屋主行使公民權、私權提出主張,但會用文化資產法嚴格審查計畫,不容許用投資手法來綁架古蹟。他指出,要求日日春遷出代表「屋主對文化資產認識不夠深」,屋主八月十五日前須提出古蹟維護計畫,逾期開罰,絕不寬貸,依據文資法可處十到五十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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