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操》遺囑風波張國煒一人獨得140億遺產!何謂應繼分與特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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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9:00法操司想傳媒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過世時,密封遺囑表示140億遺產將全留給2房獨子張國煒,長達8年的爭產訴訟如今畫下句點,最高法院判決張國煒將可獲逾140億元遺產。
新聞報導指出,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8年前過世,生前預立密封遺囑,將遺產留給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其胞兄、大房三子張國政提起「確認遺囑無效」訴訟,一審台北地院、二審高等法院皆認定確實為張榮發親自製作的遺囑,遺囑有效,判張國政敗訴,最高法院駁回張國政上訴,全案確定。外界估計,扣除應給付張家子女等人的法定「特留分」遺產後,張國煒約可獨自繼承140億元遺產。
張榮發遺囑確定有效!張國煒確定一人獨得140億遺產。(資料照)
張榮發遺囑確定有效!張國煒確定一人獨得140億遺產。(資料照)
何謂「特留分」、「應繼分」?
新聞報導中提及的「特留分」是什麼?在了解特留分前,我們先來介紹什麼是應繼分。
被繼承人死亡時,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所遺留下來的財產,在通常情形下,每個繼承人會按照民法規定的順序來繼承遺產。此項順序規定在民法第 1138 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即按照法律規定的「應繼分」依比例分遺產,每個人拿到自己應有的部分。
應繼分的分配方法:
第一種:配偶與子女完全按人數均分
第二種:配偶先拿一半,剩下父母均分
第三種 : 配偶先拿一半,剩下兄弟姐妹按人數均分
第四種:配偶先拿三分之二,剩下祖父母均分
但若是被繼承人偏心,立下遺囑把遺產指定留給被繼承人中的其中一人,此時為了保護其他繼承人的權利,民法訂有「特留分」,讓繼承人拿到最低限度的法定應繼分。
特留分的相關條文,規定在民法第 1223 條:「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因此,根據新聞報導,張榮發的遺產總額約240億餘元,法定繼承人包含大房長子張國華、次子張國明、三子張國政、女兒張淑華(已過世由子女繼承),以及二房李玉美、張國煒母子共6人,6人應繼分原本可以拿到自取得六分之一遺產。不過法院判決確定後,除張國煒以外的5人還是有特留分,每個人可以分到應繼分二分之一,即遺產總額的十二分之一,各自取得約20億元,張國煒則可取得約14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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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遺產 更尊重逝者個人意願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2014.07.13 02:50 am

律師出身的法務部長,以前接過許多遺產糾紛案,她發覺社會進步很快,將法律拋在後面,法律沒有與時俱進,落伍的條款造成當事人不平。遺產特留分和代位繼承條文修改即展現此種思維。

當年立法訂立高額的特留分,是因傳統觀念認為亡者的財產屬於家族共有,所以訂出配偶、子女和父母的特留分是應繼分的二分之一,兄弟妹和祖父母是三分之一。但現代民法朝向尊重個人財產自理,羅瑩雪表示「一個人生前可以自由分配財產,喜歡給誰就給誰,反而死後無法照自己的意思分配遺產,這公平嗎?」

但是考慮傳統觀念的需要,以及如果一毛都不給未獲分配遺產的繼承人,沒有謀生能力的繼承人變成由國家扶養,將造成社會負擔,最後採折衷方案,將屬於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特留分,都從原來的應繼分二分之一降為三分之一;兄弟姊妹和祖父母的降為四分之一。

羅瑩雪主張取消代位繼承。她舉例,一個人因兒子想毒死他奪產,取消兒子的繼承權,現行法繼承權由孫子取代,但孫子年幼,繼承權仍由兒子代管。她說:「這樣的法律規定仍使不孝兒子得利,不公平。」

修法後改為,兒子或女兒(即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死亡,或與父或母(被繼承人)同時死亡,才由孫子女取得代位繼承權。

新聞辭典/什麼是特留分
特留分是繼承人至少可分到的遺產,若未分到或不足,可以向其他的繼承人請求。

例如,某人有一妻二子,死後留下九○萬元遺產,按現行法,三名繼承人的應繼分是各三分之一 ,即卅萬元。特留分是卅萬元的二分之一,即十五萬元(修法後減為三分之一,即十萬元)。

【2014/07/1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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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贈族 列查稅目標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玲/台北報導】
2014.07.12 04:08 am

贈與移轉棟數創新高,不過「受贈族」卻引來國稅局的關愛,成為查稅目標。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有民眾受贈房屋多年後出售,雖有列報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但近日傳出有案例經國稅局查核,需補稅近三倍,民眾要特別留意。

曾敬德說,據近期中區國稅局發布的新聞稿指出,有民眾2006年因受贈而取得房屋,並在2011年轉售出售,按財政部頒訂財產交易所得標準,列報出售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85萬元,而成為查核對象。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指出,相對台灣每年移轉棟數32萬到36萬棟間,去年贈與移轉棟數雖達5.17萬棟高峰,但僅占去年全台買賣移轉棟數37.2萬棟的14%,房屋贈與仍易成為查稅標的。

【2014/07/1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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