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鐘讓你看懂如何掏空一間公司/葉素菲/王又曾/掏空大同公司

台中銀董座王貴鋒花10億公款過豪奢生活 改羈押禁見
2024/02/25 10:27台中銀董座王貴鋒花10億公款過豪奢生活 改羈押禁見 - 自由財經 https://bit.ly/3IejBrG
台中商銀董事長王貴鋒,涉掏空銀行10億元。新北地院今日裁定涉犯重罪且罪嫌重大、並有逃亡之虞羈押禁見。(本報合成)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中商銀董事長王貴鋒,涉夥同台中銀保險經紀人公司現任董事長賴麗姿、極緻租賃公司實際負責人周哲男,利用公司資金,租購勞斯萊斯等豪車供自己享受,還租私人飛機帶親友出遊,過豪奢生活,致公司受損10億餘元,新北地檢署查辦後,依違反銀行法將王等3人均聲押禁見,但新北地院諭知王以1500萬元、周男800萬元、賴女3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抗告成功,經高等法院發回更裁,新北地院今日裁定王、周涉犯重罪且罪嫌重大、並有逃亡之虞,均羈押禁見,賴女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此案因屬社會矚目的重大案件,新北地院昨日下午2時傳喚周等3人開庭審理,並審酌檢方提出事證,經過冗長開庭及評議後,於今日上午做出裁定。
法院裁定指出,王貴鋒、周哲男2人均涉犯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2項、第1項第2款之不合營業常規交易罪、第171條第2項、第1項第3款之特別背信罪、銀行法第125條之2第1項後段之銀行負責人背信罪等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並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因此均有羈押必要,且禁止接見、通信。
另外,賴麗姿亦涉犯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2項、第1項第2款之不合營業常規交易罪、第171條第2項、第1項第3款之特別背信罪、銀行法第125條之2第1項後段之銀行負責人背信罪等罪嫌,犯罪嫌疑均屬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裁定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檢調調查,王貴鋒犯罪手法共分4種類型,王涉嫌擔任台中銀行子公司即台中銀保經公司負責人期間,先將董事長核決權限提高至1億元,並從2014年起,以這兩公司租公務車名義,租購價值約3000萬元的勞斯萊斯幻影、約3000萬元的全球限量「99台」奧斯頓·馬丁「Zagato」超跑、及上千萬元的邁巴赫S600、賓利MULSANNE及賓士AMG G63等豪車供己享受或載親友,且在期滿後竟未將車輛過戶至公司名下。
第二種手法是以這兩家公司名義,向周哲男經營的相關公司,承租龐巴迪Bombardier Challenger 350型飛機,除支出1億元保證金外,每月還要再給200萬元至800萬元不等基本月租費,且多次公報私帳,帶親友搭飛機出遊。
其他兩種手法,是以台中銀保經公司名義,每年贊助4500萬元至1億元廣告費,給周男經營的行銷公司,或承租周男位於台北市中山區一樓豪宅,作為招待所,再以公報私帳方式予以裝潢,再按月向酒水公司租用酒水服務,供己或親友享用。
檢察官李秉錡日前指揮調查局北機站、新北市刑大發動搜索,查扣勞斯萊斯、奧斯頓·馬丁、賓士及BMW等7部豪車、哈雷重機2輛、紅酒162支、雪茄近千支、寶璣與勞力士名錶、鑽戒、項鍊、手機、帳冊,凍結50餘個金融帳戶,並帶回王男等22名被告,以涉證券交易法等罪嫌將王男3人聲押禁見,其他19名被告諭知10萬元至3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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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銀董事長王貴鋒豪奢享受 掏空10億被聲押禁見
2024/01/31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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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銀行董事長、台中銀保險經紀人公司前負責人王貴鋒。(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台中銀行董事長、台中銀保險經紀人公司前負責人王貴鋒,涉夥同台中銀保險公司現任董事長賴麗姿、極緻租賃公司實際負責人周哲男,利用台中銀行及台中銀保險2公司資金,以租用公務車為名,租下勞斯萊斯幻影、賓士邁巴赫S600、賓利、奧斯頓·馬丁豪車或超跑,供己使用或載親友,還租私人飛機帶親友出遊,甚至租北市豪宅充當招待所,致公司受損10億餘元,新北地檢署昨指揮調查局北機站發動搜索,訊後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聲押禁見王、賴及周等3人。
檢調獲報,王貴鋒是台中銀行董事長,及該公司100%持股的台中銀險經紀人公司前負責人,他在擔任台中銀險經紀人公司負責人期間,先將公司董事長核決權線提高至1億元,並自2014年起以台中銀行或台中銀險經紀人公司租用公務車為名,租購勞斯萊斯(Rolls-Royce)PHANTOM、奧斯頓·馬丁(Aston Martin)、邁巴赫(Mercedes Maybach)S600、賓利(BENTLEY)MULSANNE、賓士(M-Benz)G63等豪車供己使用或載用親友,且在租期屆滿未將車輛過戶至該銀行或保經公司名下,致台中銀行及保經公司受有2億0884萬餘元損害。
檢調調查,王男還以台中銀行或保經公司名義,向周哲男經營的相關公司,承租龐巴迪Bombardier Challenger 350型飛機,而支出1億元保證金,每月再支出200萬元至800萬元不等基本月租費,且多次公報私帳,帶親友搭該飛機出遊,致公司受損3億6327萬元損害。
檢調調查,2014年至2018年間,王男還以保經公司名義贊助廣告費,給周男經營的行銷公司,每年贊助4500萬元至1億元,致保經公司受有3億6780萬元損害。
王男等人另以保經公司名義,向周男經營的公司承租台北市豪宅,充當保經公司招待所,但該豪宅1、2樓是連通,周男又無償把2樓供王男使用,另3樓則是王男實際控制公司所有,王男再向保經公司公報私帳以裝潢1至3樓,亦按月以保經公司名義向酒水公司租用酒水服務,供己或親友使用,致保經公司受有6140萬餘元損害;王男等人以上述違背職務不合常規交易,致台中銀行及保經公司受有共10億0113萬餘元損害。
檢察官李秉錡昨指揮北機站、新北市刑大,至新北市永和區、台北市中山區、桃園市、台中市等24處執行搜索,扣到Rolls-Royce Phantom 汽車2輛、Aston Martin Zagato及Aston Martin Rapide各1輛、1輛Mercedes Maybach S600、1輛M-BENZ S500、1輛BMW740Li、HARLEY-DAVIDSON重機2輛、紅酒162支、雪茄近千支、BREGURT錶、ROLEX錶、鑽戒、項鍊、手機、帳冊,凍結50餘個金融帳戶,並帶回王男等24名被告及證人。
檢察官訊問後,以王男等3人涉犯證券交易法「不合營業常規交易及特別背信」、銀行法「特別背信」、洗錢防制法,犯嫌重大,有串證、滅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餘被告19人則分別諭知交保10萬元至300萬元,證人部分請回。台中銀董事長王貴鋒豪奢享受 掏空10億被聲押禁見 - 自由財經 https://bit.ly/3uiedR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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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開陷五鬼搬運?廢晶圓代工遭詐近3000萬
2022/10/31 09:07
同開陷五鬼搬運?廢晶圓代工遭詐近3000萬 - 自由財經 https://bit.ly/3gSmvrQ
本業是環保科技的同開(3018,現改名隆銘綠能),被公司大股果主導去從事毫無淵源的廢晶圓加工業務,同開公司主管甚至在根本沒看到晶圓的情況下,就被迫付出3000多萬元的貨款,整宗交易買空賣空,如同「五鬼搬運」。(圖截取至隆銘綠能網站)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上市公司同開科技(3018,現改名為隆銘綠能)員工爆料,2018年公司許姓大股東主導,把本業是環保科技的同開,主導去從事毫無淵源的廢晶圓加工業務,整筆交易案並未經董事會通過,同開公司主管甚至在根本沒看到晶圓的情況下,就被迫付出3000多萬元的貨款,整宗交易買空賣空,如同「五鬼搬運」。
2022年4月接任同開董事長的許鑒隆指出,證實有這宗 “看不懂的疑雲”;內部稽核認為未經過董事會就進行交易,己屬非常規交易,此案由同開獨董向金管會提出檢舉,金管會認定有弊端存在,已送交地檢署立案調查,希望可以透過司法調查,追究相關人法律責任,並盡力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
爆料員工指出,同開科技公司於2018 年 1 月 19 日透過林姓中間人,向臺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訂新台幣 3253 萬的廢晶圓,並約定於2018 年 1 月 24 日到貨,並開立 107 年 1 月25日的發票請款。但是臺龍電子兩筆送貨單均未記載送貨單號、送貨實際地址,同開科技的處理人員,根本沒有人看到這批廢晶圓。
2018年4月25日中間人林聰明簽下切結書,表示介紹達創資通股份有限公司以 3578 萬購買該批廢晶圓,約定同開科技工程收取款項後, 要支付 65 萬元予太圓公司為加工費用。
2018年 4 月 27 日達創資通股份有限公司才剛向同開科技公司下訂單,同開尚未收到達創支付的任何款項時,太圓國際公司便於同日開立 68 萬 的代工費,向同開取款。因為約定之貨款達創資通在前兩個月均未給付,同開環保部主管隨即警告許姓大股東此為假交易,不可繼續進行。爆料者指出,許姓大東不僅未採納,反而在沒有契約、未經董事會決議下,命令同開總管理處繼續進行此廢晶圓代工案。
員工爆料指出,在許姓大股東的指使下,同開科技公司在尚未看到出貨及收到貨款時,就開立銷貨發票兩筆,並於 4 月 30 日立即付68萬多元代工費用款給太圓國際。
整筆廢晶圓交易,同開公司只有於2018年5月30日收到達創資通支付 600 萬元,其餘款項達創均未支付;2019年 10 月 4 日,同開科技公司、達創資通與林聰明簽訂三方協 議,同意達創資通得以分期付款償還同開剩餘貨款,但達創資通根本沒有依約償還,整筆交易石沉大海,中間人林姓男人也脫產,同開因此損失近3000萬元。
同開內部認為此根本是公司內部勾結外人以假交易方式,掏空公司資產。同開陷五鬼搬運?廢晶圓代工遭詐近3000萬 - 自由財經 https://bit.ly/3gSmvrQ


大同總經理蔡維力 上任49天後辭職
2022/08/18 11:28
大同總經理蔡維力 上任49天後辭職 - 自由財經 https://bit.ly/3T0xOwA
大同總經理蔡維力(圖左)上任49天後提出辭職。(資料照)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老牌家電大廠大同(2371)高層人事又震盪?大同董事長王光祥6月底股東會上才宣布啟動組織再造,並延攬前永豐餘控股總經理蔡維力接任大同總座,但今傳出蔡維力因個人因素,已向王光祥遞出辭呈;對此大同公司表示,董事長全力慰留中。
據了解,蔡維力已告知大同員工請辭,請辭信中表示,「因個人因素,已正式向王董事長遞交辭任書,自即日起生效。」蔡維力的信中也提到,「很榮幸在這近七週時間與各位共事。祝福各位夥伴,也祝福大同。」
蔡維力7月正式接下大同總座一職,7月14日才首度代表大同參與對外活動,媒體高度關注,但當時蔡維力僅短暫受訪,並強調大同是產業基礎良好的公司,只要需要更多活力打亮招牌;當時蔡維力表示,要再多了解大同才能談營運目標,找機會再與媒體見面,未料僅出席一次活動,今就傳出蔡維力請辭。
對此,大同公司表示,目前董事長正全力慰留總經理,尚未有進一步訊息。
大同公司為百年企業,近年經營權頻頻躍上版面,王光祥在2020年拿下大同經營權以後,大同高層不斷大風吹,先後撤換林文淵、盧明光2位董事長,並由王於去年底接下董座一職,總經理更是換超快,先是鍾依文、何春盛,後又由鍾依文回鍋,6月底宣布鍾依文將專注在子公司精英營運,改由蔡維力接任總經理
蔡維力為美國愛荷華大學財務碩士,曾任永豐餘控股總經理、南陽實業董事長兼總經理、上海神旺控股執行總經理、中華工程總經理、中華開發金控副總經理、凱基(韓國)證券董事長兼總經理等職務,當初就是被王光祥看中其財務背景,而延攬進入大同,希望協助大同財務重整。大同總經理蔡維力 上任49天後辭職 - 自由財經 https://bit.ly/3T0xO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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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東亞」燈具聞名的老牌上市公司中國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周麗真,與前總經理張志偉,因涉及掏空公司資產,台北地方法院將周重判12年,張判刑9年6月,但台灣高等法院將周麗真、張志偉依違反證交法的侵占罪改判9年及8年。可上訴。
檢方起訴,周麗真、張志偉因覬覦中電集團資金而欲加以侵占,並為美化中電公司財務報表,共謀藉由中電公司購進之各式LED模組、設備等商品,在中電公司及由其等實質控制之境外公司間,從事對中電公司不利益之非常規交易。
周女等人藉由金流複雜之非常規交易,由其實質控制的境外公司帳戶侵占中電公司流出之部分資金,合計新臺幣1億1629萬325元,並使中電公司受有重大財產損害。
北院將周、張判刑12年及9年6月,高院認為檢方起訴的部分犯罪事實,無從依檢察官所舉證據及卷內資料獲得被告犯罪之確信,即不能證明犯罪,經重新認定犯罪事實後,就有罪部分判處周麗真、張志偉各9年及8年徒刑。可上訴
涉掏空中國電器 周麗真二審判9年 https://bit.ly/3AbRXq0

十分鐘讓你看懂如何掏空一間公司/葉素菲/王又曾/掏空大同公司


大同變天,林郭文艷首度吐露心情。(圖/財訊雙周刊提供)大同變天 林郭文艷首度吐心情:唉!所有苦難都承受完畢 https://bit.ly/3l7LJzM
從大同股東臨時會改選董監挫敗,到董事會選出林文淵擔任大同董事長,失去公司經營權的大同公司榮譽董事長林郭文艷接受《財訊雙週刊》獨家專訪,首度面對媒體,深入剖析百年大同為何從轉投資事業失利,演變成現今經營權易主的局面,以及她個人的心路歷程。
從兩年前華映、綠能相繼宣告破產,到大同經營權易主,林郭文艷細數這段時間以來大同原董事會在經營困境中如何掙扎求生,暗示大同其實在今年財報中就可以看到斷尾求生、積極發展本業後的轉機。但對於家族失去經營權,也黯然透露「事已至此,只能接受」的無奈。以下為專訪紀要:
:大同的新經營團隊已經底定,林家失去經營權,您的感想如何?未來在公司要扮演什麼角色?
林郭:現在已成定局,上市公司就是要遵從公司治理的法規,我們要坦然面對。但是希望不管負責人怎麼變,大同的百年基業要維持,要讓各事業部門和投資公司,這些團隊能安心工作,營運不受影響。
大同經營最困難的地方,是在於大同的事業很複雜,每個事業都是不同的行業、不同的業務,單位很多,光是要繞一圈就要花不少時間。新的董事長和總經理11月上任,但12月底就要由董事會通過明年度預算,時間很緊迫,所以我也主動向林董表示,如果有需要,我都願意提供協助
▲大同變天,林郭文艷首度吐露心情。(圖/財訊雙周刊提供)© 由 NOWnews 提供 ▲大同變天,林郭文艷首度吐露心情。(圖/財訊雙周刊提供)
:綠能和華映破產倒閉被視為是這一次大同經營權變天的導火線,究竟這兩家子公司出了什麼狀況?
答:在太陽能產業鏈中,大同是下游的系統整合廠,但綠能是做上游太陽能晶片的。事實上綠能的產能是全球前三大,但很不幸第一大是大陸的保利協鑫,價格由他喊,一下子降成1/3、一下子砍一半,因為他後面有國家補貼,我們卻沒辦法,所以台灣太陽能產業的上游不只是綠能,很多家都倒掉了。這是由於產業的環境,不是單一經營的問題。
因為大家太看好,所以投入的人很多,綠能因為價格是被大陸設定,市價根本達不到現金成本,最後資金耗盡就不支倒地。華映在面板也是類似的狀況,因為中國的產業補貼,所以台灣的面板廠都很辛苦,但是華映比起友達、群創的規模小很多,所以在市場被打壓的時候,承受力是比較弱的。
也有人說如果像奇美電早點賣掉不就沒事了,這樣說也沒錯。老實說,華映也找過買家,但是最後沒有談成,然後有那麼多員工,也不能隨便說關就關。為什麼會在前年12月爆發,是因為華映當時資金已經不夠,又欠了大陸子公司的一些貨款,突然之間大陸那裡要求欠款一次還清。
如果可以協商讓我們分期償還,也許還撐得過去,但華映就是因為錢不夠了才會欠款,又要一次返還,真的沒有能力。當時情況是非常緊迫的,因為華映又有國內的銀行貸款,如果怎麼樣的話,系統性的風險很高,尤其華映、大同的往來銀行差不多一樣。所以華映就召開緊急董事會,在律師建議下,我們是不得不、被迫讓華映申請重整。
我現在回想,也沒有其他選擇餘地。華映的重整,法官沒有批准,所以只好改聲請破產綠能申請債權債務協商,最後也是沒有結果。發生這樣的事情,只能積極去處理他,盡量減少傷害。
大同的理念從創辦人開始,每投資一個事業,都是希望盡量做下去,而不是看不好就收。也想過如果早10年賣了華映,就沒有後面這麼多事。最近大陸國家補貼轉向半導體,面板的殺價力道減弱,友達、群創開始可以喘口氣,我看了蠻感慨的。時也?命也?到底什麼決策是對的?總之華映就是沒有機會也沒有時間等到下個春天再來。
時光不能倒流,對這個結果,我們也覺得非常遺憾。畢竟華映20年來虧得多賺得少,大同因為要承擔非常重大的投資損失,也造成大同長年沒有辦法發出股利,我們也只能對所有股東說抱歉。
現在綠能已經裁定破產,脫離大同的財報,而且回沖了20億以上的投資貸餘。華映雖然還在申請破產的階段,但只剩設備折舊和利息,對大同的負擔也減低很多,而且等破產裁定後也可以回沖一大筆投資貸餘,目前初估大約有70億,甚至可能更多。
問:這是您經營以來最辛苦的一段時間嗎?
答:可以說,大同所有的苦難,我們都承受完畢了。一家公司倒閉已經夠慘了,何況是同時兩家。所以去年上半年面對銀行的疑慮,我們花了多少力氣,才能穩住現在的局面。但這些都不能講,因為會有連鎖效應,所以只能靜靜的處理。
▲大同變天,林郭文艷首度吐露心情。(圖/財訊雙周刊提供)© 由 NOWnews 提供 ▲大同變天,林郭文艷首度吐露心情。(圖/財訊雙周刊提供)
這一路走來,壓力真的很大。所以我在這裡也要感謝我的團隊,這裡面有很多人做了很多事,我們的同仁大家守住business,該去做什麼、該去賣什麼、該去標什麼,每天照做,我還要面臨外面一些重大的挑戰。外面的事是一回事,重點裡面是不能亂啊!因為已經衝擊這麼大了,一直到上半年,才把銀行端穩住了。這是內外交攻,真的從來沒有想像過會面臨這麼大的難題。
問:外界給您「最強媳婦」的封號,您怎麼看?
答:媒體給了我很多封號,但這些是褒還是貶,是諷刺還是稱讚,我真的不知道,也覺得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今天我在這個位子上,負責人就是要負責任,我是不是林家的人,是不是女性,是不是媳婦,是重點嗎?而是有一個somebody在這個位子上,他就應該要撐住大局,即使是碰到漩渦急流,到足以沖垮的程度,要如何力挽狂瀾,讓百年基業不會動搖,總有人要解決。
我不可能獨力撐天,所以我說要感謝團隊,我就是陪著他們做,感謝他們,給他們鼓勵。讓他們覺得,天塌下來有人會頂著。讓他們有這種感覺,大家就會繼續往前走。
問:但股東看起來並不認同,現在經營權改變,會覺得挫敗嗎?
答:我想這就是一個事實。我們也只能期待新的經營團隊能好好經營這個公司。
問:對於新經營團隊會如何衡量?如果真的立刻開發土地?會如何監督經營團隊?
答:從媒體報導上看起來,至少他們沒有要馬上賣土地。至於活化資產,如果做得多,增加大同收益,那並不壞啊!只是我們一路走來,資產開發一直是很長的流程。但公司是延續的,最好在本業也有所著墨,不要注意力只放在資產開發,畢竟這是很長期的。
以後有什麼議案,就是在董事會上會理性討論,對的就是對的,不能為反對而反對,但要贊成,就要拿出很堅強的理由。大同繼續好下去,是最重要的。
問:所以只要大同好,是不是林家經營不重要?
答:(沈默5秒)重要的是……就說…….看有沒有心想要把他經營好。
問:所以只要有心經營,林家也不一定要重新經營?
答:(沈默8秒)如果站在大同股東的立場應該是這樣,誰是最適合的人,有沒有心,有沒有能力,如果一切為公司好,就是這樣。大同變天 林郭文艷首度吐心情:唉!所有苦難都承受完畢 https://bit.ly/3l7LJzM


不只康友!KY股還有下個炸彈?黃國昌怒:把台灣人當肥羊
不只康友!KY股還有下個炸彈?黃國昌怒:把台灣人當肥羊 | 政治 | NOWnews 今日新聞 https://bit.ly/34hJT9K
2020-08-19 19:08:14
曾是台灣生技股股王康友-KY(6452),股價曾一度達到538元,近期卻傳出董事長黃文烈涉嫌掏空7億元資金後失聯、高層出走。對此,前立委黃國昌也痛批「這群福建幫的中國商人,簡直把台灣投資人當肥羊宰」,並質疑「這種KY股,除了康友,下一顆炸彈何時引爆?」
康友KY公司深陷掏空疑雲,目前董事長、總經理、獨董甚至發言人都找不到人,甚至有人遭到通緝,更因為交不出2020年第2季財報,在昨(18)日被處以停止買賣,恐在明年3月面臨下市危機。
▲(圖/翻攝黃國昌臉書)
▲黃國昌質疑,還有其他KY股與康友出現相同手法。(圖/翻攝黃國昌臉書)
對此,前立委黃國昌也提出質疑「這種KY股,除了康友,下一顆炸彈何時引爆?」並質疑還有KY上市公司出現與康友完全相同的手法,包含「公司註冊在英屬開曼群島」、「來台上市募資,台北只有辦事處」、「實際營運則由中國人在中國進行」、「財務極不透明,財報上數十億現金何在?」「長期由相同2位會計師簽證財報」、「最大股東與董事不斷出脫持股」、「股價於高點由散戶進場承接後,不斷持續下滑」、「今年股價大幅滑落,年中簽證會計師突然換人」等。
黃國昌最後痛批,「這群福建幫的中國商人,簡直把台灣投資人當肥羊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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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逆轉!前立委游淮銀掏空東企纏訟15年 更2審判無罪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2YGpNmY
2020-05-06 18:09:44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國民黨前立委「阿不拉」游淮銀是1980年代台灣股市界聞人,2005年間涉台東企銀掏空案,其中,違反商業會計法部分,1審判刑6年,纏訟至今,日前更2審大逆轉改判無罪,法官認為檢方對於被告違反商業會計法部份,盡實質舉證責任,認為證據不足改判無罪;花蓮高分檢將再研議是否上訴。
1988年游淮銀設立富隆證券,透過炒作股票大幅獲利,躋身入台股四大天王之林,游淮銀1995年以市場派優勢入主台東中小企業銀行,隔年爆發擠兌案,中央存保接手輔導,清查財務狀況發現游淮銀涉嫌背信和掏空東企,2005年涉嫌東企背信掏空23億元案遭台東地檢署約談。
台東檢方認為,游淮銀利用自己掌控的5家公司和6名親友人頭,以沒有實際價值的股票及新竹縣山坡地,總計向東企貸款新台幣23億餘元,涉嫌掏空東企,其中數億元流入游淮銀掌控的富隆集團。
台東地檢署2005年分別以背信、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起訴游淮銀,求處7年有期徒刑,後又另案起訴商業會計法。背信罪和違反證券交易法部分,經台東地方法院合併判刑2年,游淮銀2007年入監服刑,直到2009年10月假釋。
另案起訴的商業會計法,1、2審判處有期徒刑6年,更1審改判5年6個月,經游淮銀上訴。花蓮高分院法官認為,從檢察官起訴的證據,無法證明游淮銀實際掌控涉嫌超貸的5家公司,以及主導貸款案;游淮銀也辦稱,雖擔任東企董事長,並未實際負責貸款業務,貸款案有一定的程序和審查小組,不是他所能掌控的。
法官也發現,5家公司1997年貸款時,被告游淮銀已非東企銀的董事長,而僅為常務董事,且東企爆發擠兌案後,財政部指派中央存保公司多達4人擔任東企銀的輔導人,系爭5家公司1997年貸款既經輔導人同意,擔任東企銀輔導人的中央存保公司相關人員豈不嚴重失職?
更2審法官認為,檢察官並未能就被告游淮銀涉案部分盡實質舉證責任,使法院形成被告有罪心證達到「確信」程度,依無罪推定及罪疑唯輕原則,自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高檢署花蓮分署表示,尚未接到判決書,等接到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上訴。
國民黨前立委「阿不拉」游淮銀是1980年代台灣股市界聞人,2005年間涉台東企銀掏空案,其中,違反商業會計法部分,1審判刑6年,纏訟至今,日前更2審大逆轉改判無罪。(圖擷取自立法院網站)

十分鐘讓你看懂如何掏空一間公司/葉素菲/王又曾/掏空大同公司


大同董座林蔚山涉掏空案 判刑8年定讞將入監服刑 | ETtoday社會 | ETtoday新聞雲 http://bit.ly/2I3wZzy


資產設備土地全遭查封 華映宣布聲請破產
2019-09-18 20:58
資產設備土地全遭查封,大同子公司華映宣布破產(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大同(2371)今日晚間臨時舉行重大訊息說明會,會中代子公司華映向外宣布「破產」。主要是因為眾多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不但土地、廠房均遭法院查封,連桃園龍潭廠的機器設備,也在昨日遭查封,導致已無法繼續生產、營運。
大同晚間出面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說明子公司華映資產遭查封的情形。華映發言人黃世昌指出,該公司聲請的緊急處分因已到期,且不得再延,在喪失緊急處分保護狀況下,各個債權人均已陸續取得執行名義並聲請強制執行,導致公司的各項設備、土地、資產均已遭到法院查封。
黃世昌指出,今日華映董事會決定向法院申請破產,是因為依據華映的資產負債表,目前的資產已不足以抵銷負債,為使該公司員工及各債權人能公平受償,華映董事會今日決議,撤回重整聲請的再抗告,並聲請法院宣告破產。
針對子公司華映走向破產的結果,母公司大同要如何協助?大同發言人彭文傑僅表示,大同是股東也是債權人,後續將依照法令進行。


涉掏空美亞鋼管3億元 美麗華黃春發又遭搜索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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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美亞鋼管董事長黃春發(左),遭金管會告發掏空公司千萬美金,折合新台幣約3億元,台北地檢署今指揮新北市調查處,搜索美亞公司及黃春發的住所等12處,約談6名被告、9名證人漏夜偵訊。(資料照)
2019-09-11 19:05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上市公司美亞鋼管(2020)董事長黃春發,遭金管會告發掏空公司千萬美金,折合新台幣約3億元,台北地檢署今指揮新北市調查處,搜索美亞公司及黃春發的住所等12處,約談6名被告、9名證人漏夜偵訊,全案將朝違反「證券交易法」方向偵辦。
據悉,黃春發於2013年至2016年間,涉嫌利用海外紙上公司與美亞進行假交易,以此方式陸續掏空美亞資產約3億元,涉犯證交法非常規交易、財報不實等罪嫌。
而黃春發已不是第一次出事,檢調偵辦德安航空涉詐領民航局補助5億元案,直至去年7月已展開3波搜索行動,黃身為德安美麗信事業體董事長也被約談到案,檢察官複訊後依詐欺等罪諭令黃300萬元交保。
黃春發身為美麗華黃家的成員,為黃家二房黃榮華的次子,他所主導的德安集團不僅入主上市的志合運輸及美亞鋼管,經營版圖還擴及德安百貨、德安航空、代理雙龍汽車及美麗信酒店等事業。涉掏空美亞鋼管3億元 美麗華黃春發又遭搜索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tinyurl.com/y55dwwkq

十分鐘讓你看懂如何掏空一間公司/葉素菲/王又曾/掏空大同公司


大同公司股權經營權爭奪戲碼愈來愈熱鬧,大同同步宣告兩家子公司華映與綠能,各陷入財務危機,大同集團各公司股價大跌,21日大同股價又殺到跌停板-中華映管9月財報,就已經顯示帳上待彌補虧損已高達639.1億元,股本虧掉98%-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和丈夫林蔚山的持股比重只有1.44%,但透過轉投資能掌控-過半股東可召開股東臨時會,直接改選大同董監事  https://is.gd/pU8TAQ


大同集團公司派與市場派為爭奪經營權,案件不斷,其中台商鄭文逸和其秘書張湘羚、股市炒手鄒興華等人,被控2016年引進中資,砸13億元以相對成交等手法炒作大同股票,獲利高達12億元,3人被依違反《證交法》起訴後,股市掮客張莒華、金主林振興也被因協助鄭炒股被追加起訴,台北地院今依違反《證交法》判鄭文逸13年6月、鄒興華判4年6月,林振興9年10月、張湘羚3年8月徒刑,並沒收鄭文逸犯罪所得12億餘元,僅張莒華獲無罪。均可上訴。
鄭文逸今未出庭聆判,得知判決結果,透過律師表示會上訴。
鄭文逸今未現身,僅鄒興華(圖)出庭聽判。張欽攝
找中國金主炒大同股票 台商狠削12億判沒收 | 蘋果新聞網 | 蘋果日報 https://bit.ly/2YyzPWh
台北地院金融庭長江俊彥於宣判後說明判決理由,他表示,鄭文逸等人於2017年間大同公司董事會改選時,有意爭取經營權,藉此炒作大同股價,因此與中國上海龍峰企業集團董事長任國龍共同操作股價,但任遭檢方通緝中,不在本案判決範圍,而合議庭認定,鄭等人利用掌握的帳戶炒作大同股價,犯罪所得共計高達31億餘元,但沒有證據證明任有把犯罪所得匯回台灣,僅針對鄭等人的個別犯罪所得沒收。
至於張莒華部分,江俊彥表示,因沒有足夠證據證明他共同操作股價,諭知無罪。另對檢方認為任國龍提供上百億元資金,還佯裝港資大量買進大股票,合議庭認為僅能認定涉案境外帳戶由任掌握,但資金是否為中資,從卷內資料無法進一步認定,且資金是否為中資,與本案沒有直接關係,沒有進一步追查必要。
判決指出,鄭文逸等人於審理期間雖不否認買賣大同股票,但否認操作股價,均辯稱都是個人判斷與投資行為,彼此間並無共謀炒股,也與任國龍買賣大同股票行為無關,就算買賣時有對應成交情形,也是撮合機制下偶然發生,鄭還辯稱,他是爭取大同董事席次,以便查帳、監督,才會持續買進大同股票,後來有增加信用額度需求,及丙墊金主因年節與股東會前停止過戶等考量,才賣股票,並非炒股,張湘羚則辯稱是受顧鄭,聽命行事,沒有犯案。
合議庭認為,鄭文逸等人確實有意爭取大同公司經營權,同時也有操縱股價犯意,兩者並無相關,而鄭等人與任國龍利用可掌握證券帳戶,於2016年9月至隔年3月間,大量買進大同股票,經分析比對發現,其等前階段是以丙墊金主帳戶大量買進,鎖定在公開市場的流通量,並分別與其他帳戶連續大量相對成交,高價買進、低價賣出,藉以哄抬大同股價,認定鄭等人違反《證交法》犯行。。
合議庭計算,鄭文逸等人及任國龍合計買進大同股票120億餘元,賣出92億餘元,計算後實際獲利22億餘元,擬制獲利9億餘元,共計不法獲利31億餘元。
合議庭審酌,鄭文逸等人以連續互為買賣而相對成交,操縱大同股價,破壞證券市場交易機制,導致大同股價悖離市場機制,情節重大,不法獲利分別為鄭文逸12億5千萬餘元,鄒興華2568萬餘元、林振興3億餘元,均沒收,至於張湘羚、鄒興華部分,雖共同犯罪所得達1億元以上,但個人所獲取的犯罪所得金額較少,不是主要獲利者且非主導,因此酌減刑度。
至於張莒華,雖依照鄭文逸指示請丙墊金主買賣大同股票,但對鄭買股目的不瞭解,卷內也查無事證證明張知悉鄭等人與任國龍炒股,無法認定張有炒股以圖,因此判張無罪。
全案緣於鄭文逸在中國經商,多年前回台設立「龍峰國際公司」,而任國龍則是上海龍峰企業集團董事長,2016年7、8月間,鄭文逸觀察擁有上億元土地資產的大同公司,股價長期在6元以下盤整,且隔年5月將改選董監事,認為有利可圖,竟萌生違法引中資介入大同經營權,同時趁機炒股獲利的計畫,但因自有資金不足,因此央求任國龍提供上百億元資金奧援,再以台商鮭魚返鄉之姿,回台大舉買進大同股票,並號召大同小股東聯合爭奪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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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公司爭議不斷。圖為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豔。合成資料照
檢方查出,鄭文逸自籌5億元,任國龍則資助8億元,鄭另向永豐金融資5.75億元,加上其他金主借款,共籌措22億元資金,2016年9月起結合股市炒手鄒興華等人,利用56個證券帳戶,以連續高價、相對成交等方式拉抬大同股價,從每股5.48元炒到9.54元,之後又拉抬到10元。
鄭文逸再聯繫友人以香港證券帳戶買進大同股票,使大同股票飆升到2017年2月最高每股20.65元,而大同董事會2017年5月改選,同年3月13日禁止過戶股票,鄭等人對外佯稱爭取經營權,卻故意趁著高點賣出大同股票,總共賣出30多萬股,不法獲利高達約12億元。
檢察官根據所有人證、物證,認為鄭文逸當時放話有意搶奪大同經營權,可能只是虛張聲勢,想藉此增加股價推升力道,達到炒股牟利的目的,因此依違反《證交法》將鄭文逸及其秘書張湘羚、股市炒手鄒興華、張莒華、金主林振興等5人起訴。
鄭文逸於台北地院審理期間,供出炒股資金包括向中國地產開發商任國龍借款8億元,檢調懷疑任也是炒股共犯,去年將傳票寄到上海和香港住處傳喚任出庭,但任從2016年後就沒有來台紀錄,去年也未來台到案,檢方認為任涉嫌重大又未到案,今年6月5日對他發布通緝。(張欽/台北報導)找中國金主炒大同股票 台商狠削12億判沒收 | 蘋果新聞網 | 蘋果日報 https://bit.ly/2YyzPWh


綠能科技內線交易坑殺股民 董座林蔚山及總座判賠1.9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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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2 18:4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大同集團旗下綠能科技被控知悉損益結果「由盈轉虧」,且後續營運結果預測不佳,竟故意遲延公告更新財測,內部人士卻先賣股規避虧損,直到綠能公告財務預測等壞消息後股價大跌,造成投資人損失慘重,投資人投保中心提告提出團體訴訟求償,高等法院認定綠能科技董事長林蔚山、時任總經理林和龍都有損害賠償責任,判2人須與綠能連帶賠償913名投資人共1億9446萬多元損失。可上訴。
 高等法院認定綠能科技董事長林蔚山(見圖)、時任總經理林和龍都有損害賠償責任,判2人須與綠能連帶賠償913名投資人共1億9446萬多元損失。可上訴。(資料照)
高等法院認定綠能科技董事長林蔚山(見圖)、時任總經理林和龍都有損害賠償責任,判2人須與綠能連帶賠償913名投資人共1億9446萬多元損失。可上訴。(資料照)
投資人保護中心具狀指稱,綠能公司遲延公告更新「100年度簡式財務預測」,且於遲延期間,時任綠能總經理林和龍竟有內線交易行為,從2011年6月21日起至同年7月27日止,率先賣出他持有的綠能股票。後來,綠能於2011年8月29日始公告更新財務預測,第二天綠能股票股價大幅下跌。
此案委託團訟的913名投資人,是因為信賴綠能的財務預測,在綠能尚未公告更新財務預測前,以高於真實價格的股價買入綠能股票,卻因綠能的不實資訊受到損害,因此依證交法等規定,要求綠能及林蔚山、林和龍等人負連帶賠償913人共1億9446萬900元損失。
高院審理認為,綠能董事長林蔚山、時任總經理林和龍早於2011年5月已經知悉公司自結損益結果「由盈轉虧」,且後續營運結果預測不佳,並已接獲財務長謝國雄指「應更新財務預測」的口頭報告,綠能進而在同年6月20日召開會計結帳會議,討論是否更新財務預測,因此可知綠能已因為自主性評估,認定財務預測的基本假設已生變動,應於同年6月20日就有義務更新財務預測。
高院認定,綠能違反更新財務預測的義務,故意怠於更新財務預測,導致投資人受到損害,而林蔚山、林和龍明知綠能編製財務預測時的基本假設已有變動,卻故意怠於更新財務預測,誤導投資人作成錯誤的投資決定,今判林蔚山、林和龍和綠能應連帶賠償913名投資人共1億9446萬900元。可上訴。


為尊敬父親 林蔚山婉拒出任大同集團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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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尊敬父親,大同前董事長林蔚山(左)婉拒出任大同集團總裁,圖右為大同董事長兼總經理林郭文艷(記者李靚慧攝)
2018-02-05 09:03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大同(2371)4日晚間代前董事長林蔚山公告,考量對其已逝父親林挺生的敬意,林蔚山「婉謝」大同董事會推舉其擔任大同集團總裁的決議,同時希望董事會無需再為其做任何安排。
大同公司為了積極搶攻太陽能商機,董事會去年底決議將進行70億元的現金增資案,不過林蔚山個人因涉及「通達案」,遭法院判刑並要求鉅額賠償,頻遭外界質疑不適任、要求下台;大同公司是否能通過金管會「零容忍」的公司治理標準,讓現增案順利過關,也受外界高度關注。
為了避免因個人司法案件影響大同公司的發展,林蔚山在本月1日辭去大同董事長及董事職務,由總經理林郭文艷出任新董座並兼任總經理。
雖然當日大同董事會立即推舉林蔚山出任大同集團「總裁」,但大同昨日公告,表示董事會4日收到林蔚山來函,表示「總裁」是其父親林挺生在2006年過世後,集團為表示對他的尊敬而設,他婉謝大同公司董事會的好意,也希望董事會無需再為他做任何安排。

十分鐘讓你看懂如何掏空一間公司/葉素菲/王又曾/掏空大同公司


https://youtu.be/AOSzH8MiU8Y
謝金河:董明珠與林郭文艶,兩個女強人的不同命運! | 財訊- 掌握趨勢 投資未來 | 最懂投資的財經媒體 http://tinyurl.com/y6rq2nzv
林郭文艶1950年生,與馬英九總統同一屆的台大高材生,她是台大商學系當年成績最優秀的學生,後來到馬里蘭大學拿到碩士。
陪宋楚瑜赴中參訪格力電器 謝金河嘆:市值遠超過鴻海,女董座董明珠「豪情萬丈」 - Yahoo奇摩新聞 http://tinyurl.com/y6qjjpe4


大同集團捐款一千萬 協助花蓮災民家園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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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8 14:45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花蓮強震震撼全台,大同聯合集團內各公司發起捐款,共募得新台幣一千萬元,將交由花蓮縣社會救助金專戶專款專用,協助因地震受災之民眾重建家園。
 大同集團捐款一千萬,協助花蓮災民家園重建(記者李靚慧攝)
大同集團捐款一千萬,協助花蓮災民家園重建(記者李靚慧攝)
除了捐款外,大同訊電公司也將動員其宜蘭、花蓮、台東服務站,免費提供災區家電產品諮詢服務,協助災民度過災後重建的需要。
大同集團指出,農曆年前發生如此強震,對於救難團隊不畏艱難冒險救人的精神感佩萬分,未來將持續為受困民眾祝禱,並希望災民都能盡速安置,與家人團聚,平安過年。


大同由盛而衰 退休員工心痛 - 中時電子報


大同百年首位女董座 林郭文艷面臨4挑戰
十分鐘讓你看懂如何掏空一間公司/葉素菲/王又曾/掏空大同公司
2018-02-02 14:25聯合晚報 記者張義宮/台北報導
大同董事長林蔚山(右)昨請辭,由總經理林郭文艷接任(左)。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大同董事長林蔚山(右)昨請辭,由總經理林郭文艷接任(左)。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大同(2371)董事長林蔚山昨(1)日在董事會請辭,由總經理林郭文艷接棒大同董事長,成為大同創業百年來首位女性董座;上任首日股市沒有捧場,開盤下滑,但逐漸回到平盤上下震盪。法人認為,短期內她將面臨市場派全力阻擋公司70億元現增案、有心人士於市場大量收購大同股票兩大挑戰;長線也要為大同本業能否出現新亮點,及眾多轉投資事業何時轉盈,新的挑戰全面來襲。
今年創業迎向百年企業的大同,林蔚山此時突然請辭,應與大同可藉此將林蔚山涉嫌通達案做切割,林郭文艷沒官司等包袱,可全力迎戰市場派。
林蔚山在董事會中辭任董事長及董事一職,被推舉為大同集團總裁;董事會並推選董事林郭文艷擔任大同董事長一職,總經理一職仍由林郭文艷兼任。
業界人士解讀,大同先前提出70億元現增案,但受林蔚山身陷通達案官司影響,可能遭主管機關退件,面對市場派可能伺機搶經營權,大同公司派亟需銀彈與市場派抗衡並投入新事業,林郭文艷此時全面接掌大同,將有助大同現增案過關,正面迎戰市場派。
華冠投顧副總經理劉彥良表示,展望未來,股東最想要的莫非是營運成長帶動股價,然後多發點股利。大同本業難有突破,重點只能在轉投資事業。
股市分析師高維緒指出,近期大同籌碼顯然有特定買盤進場,雖然有幾家外資呈現買超,但就每日買賣內容來看,有些是獲利了結的味道。長期持有大同的本土券商皆呈現賣超,就籌碼面解讀,投資人對於目前大同是投下不信任票,未來挑戰得表現在經營與業績,才會獲得小股東的支持。
大同董事會昨日並通過第二階段太陽能相關投資案,規劃建置台南七股漁光特區80MW太陽能案場,第一階段以不超過16億元合資設立太陽能電廠。
大同強調,為此將須建置大型變電站,及與台電併網相關設施,應有足夠規模的太陽能電廠才能充分發揮其投資效益,陸續投資加速擴大在太陽能電廠的市場地位,增加長期穩定的營收與獲利。


018年02月02日 04:09 工商時報 沈美幸
大同新任董事長林郭文艷身為大同林家第三代長媳,行事低調、個性沉穩內斂,獲得公公林挺生倚重,成為輔助夫婿林蔚山最佳幫手,幫林蔚山挺過大同兩次經營權遭逢變天風暴。如今她成為大同首位女董事長,當前最大考驗是大同今年屆滿百年,要如何繳出亮麗成績單。
林蔚山上周四受訪曾提到,大同現金增資案要等去年財報出爐,最快第1季末、第2季初才送件,他對現金增資案辦理成功,很有信心。其實當時林蔚山已萌生請辭大同董事長及董事的念頭,但直到昨日才付諸行動。
外界都將林郭文艷身分聚焦在她是林蔚山的另一半,卻忽略她當年從美國馬里蘭大學取得碩士返台,在台大任教職時,獲得林挺生賞識,挖角到大同大學任教,之後跟在林挺生身邊擔任特助,歷任大同海外總處總處長、全球資訊通信家電電子系統事業處處長等職務。林挺生在生前更欽點林郭為大同執行副總經理,讓她輔助夫婿林蔚山打理大同集團,林郭文艷並於2011年升任大同總經理。
曾有大同退休主管形容,林蔚山或許不是大同林家第三代能力最好的人,卻是最有肚量的兄長,可接納二房林鎮源、林鎮弘等同父異母兄弟一起共事,這也是林挺生生前,決定將大同董事長一職交給林蔚山的主因。林挺生相信有林郭文艷輔佐林蔚山,大同第三代不至於為了爭奪經營權,弄到對簿公堂。
林蔚山好好先生的個性,廣結善緣,幾年前貿然同意投資通達,自此讓他官司纏身,林郭文艷只好限縮林蔚山主導大同集團投資權限,卻也讓林郭文艷遭外界批評是大同地下董事長。或許如同外資圈人士所言,這幾年大同賺少賠多,許多外資在大同去年爆發經營權爭奪戰願意挺公司派,看上的是林郭文艷的經營能力。大同不能只有去年轉虧為盈,林郭文艷出掌大同董座後,依舊得繳出持盈保泰的成績單,才能免除經營權變天的危機


林蔚山辭大同董座 全力捍衛自身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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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家豪台北2018年2月1日電)大同公司 (2371) 董事長林蔚山今天辭職,並辭去大同公司董事職務;林蔚山說,希望將更多個人心力投入大同集團的發展和社會公益,並全力捍衛自身清白。
大同公司今天董事會一致推舉林蔚山為大同集團總裁,並推選董事林郭文艷擔任大同公司董事長。
林蔚山於1972年就任大同公司總經理,於2006年擔任大同公司董事長,另於1999年協助大同集團旗下華映取得日本三菱技術合作,成為台灣第一家面板廠;大同集團旗下綠能科技也已成為全球前3大的太陽能晶片廠。
大同公司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在大同歡慶百年之際,華映與綠能開始轉盈,大同公司也站上新事業成長的軌道,林蔚山希望將更多個人心力投入大同集團的發展和社會公益,並全力捍衛自身清白與維護司法正義。
林蔚山在辭職聲明書指出,在大同要歡慶百週年時,對於他是否要辭任董事長,他思考很多也很久。
林蔚山說,當通達案他被指責為背信掏空時,「真是泣血錐心之痛」;林家第三代傳承的他長期努力於經營公司,怎可能有任何念頭去傷害大同?
他強調,通達是個受騙而投資失利的案子,前手經營者作假帳,騙過大同的評估團隊而投資;前手經營者更夥同銀行職員用假帳詐貸,要求他去背書,他若早知有詐,不但不會自陷背保責任,也不會去投資。
林蔚山更指出,尚志投資公司在投資後,深入查察,才能發現假帳問題,而依規定必須重調財報,認列虧損;然而前手經營者的原銀行借款已變成集團債信問題,為保整個集團債信,只得先行償還銀行貸款。
林蔚山說:「我深愛大同,也像我祖父與家父一樣,願為公司設想最佳策略方案,也全心付出。我一定以最大力量捍衛我個人清白,但司法是非常冗長的程序,這期間我個人常忍受某些媒體不實報導的屈辱,對我而言,真是身心煎熬,亦甚為不公。」
林蔚山說,他期許大同繼續發揮優良的傳統,維持「正誠勤儉」一貫經營理念,繼續對台灣這片土地做出貢獻。
林蔚山也認為,大同公司是台灣最重要的本土企業之一,大同的永續經營已經不只是大同公司本身的發展,更象徵了不畏艱難,不斷創新求進步的台灣精神,要讓這樣的台灣精神不斷傳承。(編輯:林興盟)


博達案 前財務長謝世芳生死成謎12年逾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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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騰一時的博達科技遭掏空70億案,涉案關鍵人、前財務長謝世芳自案發後人間蒸發,遭通緝迄今逾12年,期間謝家人雖向法院聲請宣告謝死亡,但士林地院仍持續通緝,日前才以謝未到案已逾追訴權時效,判決謝免訴。
博達科技因自1999年起以循環交易方式美化財報,製造160億假交易及美金1.7億假存款,欺騙上萬名投資人,董事長葉素菲、財務長謝世芳等人被控掏空博達近70億。
謝世芳因具有會計碩士學位,1997年被葉素菲延攬進入博達,他因高明的作帳能力,讓當年偵辦的檢調人員吃足苦頭。2004年檢調偵辦博達案,一度聲押謝,但遭法院駁回。
2004年10月,士林地檢署起訴博達案,對謝求刑10年、併科罰金300萬元。翌年1月,士林地院開庭審理時,謝即失蹤,遭士院通緝迄今。
謝失蹤期間,謝男胞妹向媒體爆料,指謝在失蹤前親筆寫下200多頁的小說《佛魔剎的生與死》,並稱小說手稿內容就是博達案內幕,擔心謝已遭滅口或拘禁,希望法院重新調查。但調查局依據情資,研判謝在2004年5月潛赴大陸廈門藏匿。
2013年謝男胞妹,以謝失蹤已逾8年,向新北院聲請死亡宣告。新北地院2015年裁定死亡,謝家屬即向戶政機關辦理除籍。但士院認為,謝非屬事實上死亡,持續通緝謝。
由於謝適用舊刑法規定,追訴權時效10年,加計四分之一為12年6月,已在今年9月期滿,因此士林地院判決謝免訴。
至於被判刑16年8月的前博達董事長葉素菲,今年7月雖曾獲假釋初審通過,但已遭矯正署2度駁回假釋案,最快明年初才可以再申請。另葉女胞弟葉孟川被判刑3年2月,5月已獲准假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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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資偷買大同股票 金管會抓包開罰58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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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5 20:51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在9月上任之初,就預告重啟調查「中資炒大同案」,金管會今天公布調查並開罰。金管會表示,該家中資-「龍峰國際」上次曾透過香港永豐金證券、違法買大同股票,這次改透過加拿大人頭帳戶買入大同,因此,對該中資企業再開罰582萬元,且6個月內要出清手中8.78%的大同股份。
金管會再度開罰中資偷買大同股票,並限期出清持股。圖為證期局局長王詠心(記者王孟倫攝)
金管會再度開罰中資偷買大同股票,並限期出清持股。圖為證期局局長王詠心(記者王孟倫攝)
龍峰國際去年9月透過永豐金香港子公司,以外資(港資)身份投資大同股票,被查出背後其實是中資企業,依我國規定,中國只有QDII(合格境內投資者機構)才能買台股,因此,今年五月當時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開罰這家中資60萬元,並停止其股東權利,表決權不予計算,同時也要求6個月內出清持股。
不過,顧立雄9月上任初期即表示,要重啟中資買大同案調查,因為金管會接獲永豐員工檢舉,龍峰國際非法繞道買大同股票案,還有其它新事證,不單只有透過香港永豐金證券而已。
經金管會層層追查,確定該中資還有透過其它人頭戶買入大同股票,且合併計算,龍峰最高對大同持股曾一度達18.5%,有刻意規避證券交易法之規定;目前持股大同股權約8.78%。
金管會證期局局長王詠心表示,這次發現該中資之違法行為,開罰60萬元,另外針對持股異動未申報、大股東持股不得轉讓等,依證交法開罰522萬元,合計582萬元,且人頭戶手中的大同持股,也限6個月內出清。


 

遭扣押9億股票及土地 大同林蔚山 抗告遭駁回
By 林偉信, 沈美幸, www.chinatimes.com查看原始檔十月 20日, 2017
大同集團董事長林蔚山被控挪用公司資產不法獲利13億多元,高院更一審將他重判8年、併科罰金3億元,刻由最高法院審理中,不過,檢方聲請扣押他名下股票及4筆土地共9億多元,高院更一審裁准後,他不服提起抗告,最高法院認為原裁定沒有超額扣押,20日駁回抗告確定。
林蔚山同時身為大同、尚資、尚投公司的董事長兼大股東,掌握公司經營決策權,林被控2000年間以個人資金投資3,000多萬元擔任通達公司董事,並擔保通達向銀行貸款債務,未料,通達虧損並跳票,林為免遭銀行追討,私自挪用大同集團資產。
林蔚山濫用董事長權限,自2005年起,先指示尚資公司融資通達,再由尚投公司併購通達,「左手賣給右手」,事後林蔚山改任通達董事長,讓尚投繼續為通達還款,致尚資公司非法利益輸送給通達3億多元,並因此導致尚資的母公司大同公司損失13億多元。
高院更一審認為,林蔚山長年擔任大同公司重要領導幹部,卻為一己之私恣意挪用公司資產,致大同受有高達13.17億元的損害,依加重背信罪將他判刑8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另檢方聲請扣押林的財產,高院更一審裁定將他大同及中華映管的2.35億多元股票、4筆土地市價共7億多元扣押,他認為超額扣押提起抗告,最高法院計算犯罪所得及扣押總額,認定林的抗告沒有理由,駁回抗告。
對此,大同代林蔚山發表聲明指出,目前尚未收到最高法院裁定,對媒體報導尚無法評論。但針對台灣高等法院8月27日更一審判決,他已依法上訴,目前該案仍在司法審理中。聲明中提到,針對沒收扣押裁定,提出抗告,法院對「沒收」僅就其形式判斷,而不論該案實質審理結果,當事人對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皆表不服,深感遺憾。
林蔚山自認是通達案的受害者,近年只要大同小股東在股東會抨擊林蔚山掏空公司時,林蔚山總會為自己叫屈,今年股東會甚至還痛批台灣司法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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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挪用公款 大同董座林蔚山遭最高法院扣押9.5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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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0 11:2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大同集團董事長林蔚山涉嫌挪用公款,金援自己投資的通達國際公司,造成大同虧損17億元,今年8月遭高等法院更一審依證券交易法的特別背信罪,重判8年、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13.5億餘元,且併科罰金3億元,檢察官擔心未來沒收無著,聲請查扣林的財產,獲最高法院裁准扣押林的股票和土地共9.5億元確定。
大同集團董事長林蔚山(右)涉嫌挪用公款,金援自己投資的通達國際公司,造成大同虧損17億元,檢察官擔心未來沒收無著,聲請查扣林的財產,獲最高法院裁准扣押林的股票和土地共9.5億元確定。(資料照,記者李靚慧攝)
大同集團董事長林蔚山(右)涉嫌挪用公款,金援自己投資的通達國際公司,造成大同虧損17億元,檢察官擔心未來沒收無著,聲請查扣林的財產,獲最高法院裁准扣押林的股票和土地共9.5億元確定。(資料照,記者李靚慧攝)
林蔚山共被法院扣押位於台北市的4筆土地及大同公司、中華映管公司股票,其中台北市的4筆土地實價登錄現值約7.1億元,大同、中華映管股票合計收盤價約2.4億元,合計約9.5億元。
林蔚山89年間經人介紹認識女子周雲楠,得知周女的通達國際公司正研發筆電,林以個人的資金投資通達電子公司,但通達不斷虧損,最多虧損達10多億元,林蔚山指示大同子公司、尚志資產主計長黃仁宏挪用公款金援通達1.8億元,還指示尚志投資入主通達,並擔任保證人協助清償債務,導致大同集團虧損17億餘元。
今年8月高院更一審依證交法的背信罪,判林蔚山8年徒刑、併科罰金3億元,另宣告林的犯罪所得13億5千多萬元,應予沒收、追徵,全案已上訴最高法院,檢察官聲請查扣林的股票和土地等財產,以免未來判決確定卻沒收不到林的財產,獲高院更一審裁准。
林蔚山則提抗告,主張法院超額扣押他的土地和股票,認為應先扣押通達公司財產;最高法院支持高院更一審見解,認為扣押的土地和股票合計只有9.5億元,低於更一審判決沒收的13.5億元,本案通達和林蔚山都是犯罪受益人,依法可先查扣林的財產,因此駁回林的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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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金援通達國際 大同集團董座林蔚山判8年
By 聯合新聞網, udn.com查看原始檔八月 23日,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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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3 11:55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大同集團董事長林蔚山十多年前投資女性友人周雲楠的通達國際公司,通達虧損十多億元,林蔚山被控為免除連帶保證人責任,以大同集團子公司資金融通金援通達且併購通達,導致大同虧損17億餘元,高等法院上午更一審宣判,林蔚山違反證券交易法、犯罪所得達1億元以上之背信罪,處有期徒刑8年,併科3億罰金;尚資公司主計長黃仁宏處判刑2年,緩刑5年,向公庫支付100萬元。
此外,林蔚山未扣案的13億5267萬元犯罪所得沒收,通達國際公司未扣案的15億陸6858萬也元沒收。但,對林蔚山或通達國際任一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沒收或追徵,於該沒收或追徵之範圍內,另一人免除其責。
黃仁宏自曾任大同公司財務處投資會計科,後來被指派到尚資公司擔任主計長,負責尚資公司財務、會計、人事、總務。
一審時,新北地院依違反證交法、公司法及刑法背信罪判林蔚山4年6月徒刑,周雲楠涉公司法未繳納股款罪、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罪、稅捐稽徵法逃漏稅捐罪、背信罪,同樣判刑4年6月。二審時,林未繳納股款罪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背信罪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背信罪判8年,併科罰金3億元。周雲楠在更一審時撤回上訴。本案共牽連23人。
周雲楠本名周雲蘭、周素偵,曾任尖端通信公司負責人,但公司經營不善,她輾轉進入昌磊電腦科技擔任董事長特別助理。1997年昌磊本想併購古今科技、從事筆記型電腦研發生產與銷售,但併購期間因昌磊公司財務狀況不佳,周雲楠邀集原古今公司研發與銷售團隊,在1998年11月間另行設立通達公司,資本額為1億5千萬元。
林蔚山在任大同公司總經理時,透過曾在大同公司服務,後來改任通達公司副總經理的張文昌介紹,結識周雲楠,周雲楠慫恿林蔚山投資通達,2000年間林以個人名義投資通達取得股權,並擔任通達董事長,2002年8月19日卸任。
周雲楠擔任通達公司執行長兼總裁,為實際負責人;林蔚山擔任董事長,卸任董事長後仍為通達董事兼股東。2002年2月14日通達公司決議增加公司資本額1億2千萬元,增資後資本額為4 億千萬,但周女、林均明知公司應收的股款,股東應實際繳納,不得只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卻為順利完成增資變更登記,竟推由周雲楠透過孫玉春找金主,由金主進行不實資金流程,驗資不實。
林蔚山擔任通達董事期間,和與周雲楠都是通達公司負責人,因林蔚山個人資金調度並非完全自由,需與家人討論後才能自由動用大筆金錢,他私下想投資肯順公司,明知公司資金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且公司負責人負有決策公司事務應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忠實義務,竟濫用董事權限,用電話要求周雲楠自通達公司挪用300萬元供他個人投資使用。林蔚山順利成為肯順登記持股的股東,卻損害通達公司財產。
林蔚山自1971年間起擔任大同公司總經理,2006年3月17日起改任大同公司董事長迄今。大同公司也為尚資公司、尚投公司、中華電子投資公司的控制公司,合併編列財務報表計算損益。但法院認定林蔚山身為大同公司董事長,黃仁宏身為尚資公司財務長,卻共同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3款加重背信犯行。
北院認為林蔚山毫不諱自身同時擔任大同、尚資、尚投董事長,也是通達公司董事,還擔任通達公司借款連帶保證人,在各次決策過程中不知利益迴避,恣意將大同公司子公司尚資、尚投的資金貸與通達公司,大同公司本身就尚投公司為因應通達公司龐大債務所為歷次增資也有資金挹注,林蔚山違背職務行為致大同、尚資、尚投受有5百萬元以上損害。
高院更一審認為通達公司財務、營運狀況不佳,如再無資金挹注,將面臨銀行緊縮銀根,並轉向林蔚山追索連帶保證責任窘境,林不願以其個人資產代償通達公司債務,還用大同集團向金融機構諸多貸款、簽發票據或信用狀連帶保證人,如果林信用破產,將引爆骨牌連鎖反應,使大同集團面臨重大財務危機。
林蔚山為渡過財務危機,意圖為自己及第三人(指通達公司)不法利益,與黃仁宏,違背職務,包括使尚資公司違法貸與通達、指示黃仁宏於2006年12月間向遠東商銀等金融機構佯稱「大同集團將併購通達公司後入主經營」,使遠東商銀等銀行同意展延債務或換約,另一方面則在尚投公司召開董事會時,隱瞞尚投為通達公司的連帶保證人,且通達公司財務狀況惡化程度嚴重等重要事實,使董事會決議併購通達公司。
尚投公司完成併購通達公司程序,卻害大同公司遭受至少12億7千萬元損害。
高院認為,林蔚山在1970年間即擔任大同公司總經理,肩負代領大同集團創造最大利益重責大任,其公司資產應為全體股東所共有,而非其個人或家族的私有財產,但他卻因通達公司財務狀況極度不佳,無力償還貸款,為避免遭追索連帶保證責任可能引爆的財務危機,執意使尚資公司違法貸與通達,還使尚投公司違法併購通達公司並擔任該公司向金融機構貸款的連帶保證人,使大同公司蒙受鉅額虧損。

十分鐘讓你看懂如何掏空一間公司/葉素菲/王又曾/掏空大同公司  

涉掏空17億?林蔚山大同董座恐難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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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公司董事長林蔚山(右)被控掏公司17億,高院發回更審,董座位置受到挑戰。(資料照,記者李靚慧攝)
2017-07-10 12:09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最高法院審結大同集團董事長林蔚山遭控拔除董事職務案,合議庭認為,林雖然不是在本屆董事任內涉嫌掏空公司資產,但若他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害,或有違法行為,依法仍能解除他的董事職務,因此將本案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審,林的大同董座職務恐遭嚴厲挑戰。
林蔚山被控掏空大同公司17億元,遭高院依違反證交法的加重背信等罪判8年徒刑、併科罰金3億元,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目前在高院更審中。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指出,林蔚山身為大同董事卻造成公司嚴重損害,訴請法院依投保法規定,解除其董事職務,一、二審皆駁回投保中心請求,認為林涉嫌不法並非此屆董事任內犯行,因此認定保中心要求解除林現任大同董事職務,並無理由,林仍可擔任董事職務,但此見解不被最高法院採納。
判決指出,89年間林蔚山投資女子周雲楠的通達國際公司,後因通達虧損10多億元,林為免除連帶保證責任,指示大同子公司、尚志資產主計長黃仁宏挪用公款金援通達1.8億元,還指示尚志投資入主通達,並擔任保證人協助清償債務,最後導致大同集團虧損17億餘元


 

Zou Chi 2014/06/21 發表於 • 書摘 • 財經

如何掏空一間公司?
在台灣,幾乎所有重大公司弊案都必然伴隨著企業掏空。一個投資人或是一家公司的關係人要避免誤踩地雷,當然要了解常見的企業掏空手法。

不過,在回答這個問題前,要先定義一下什麼叫「企業掏空」。過去的年代由於小股東意識未抬頭,法律也不完備,因此傳統上的掏空是指,握有公司控制權的人透過他的影響力,把公司的資產移轉到他個人或特定的人名下,弄到最後公司只剩下空殼子和一堆負債留給銀行和債權人去承受。不過近年來隨著知識的進步,愈來愈多老闆們了解殺雞取卵不見得是好主意,更高明的辦法應該是把雞養著,三不五時把雞蛋偷回家才是王道。所以現代對於掏空定義不再是要把公司「掏到空」,只要是公司的錢或資產移到私人口袋之中,就叫做掏空。

為什麼要掏空公司?很簡單,因為這是人之常情。台灣多數企業都起源於草創時期老闆一個人獨資或是少數股東合夥,在大家又是股東又是公司經營者的情況下,反正袋裡袋外都是自己的錢,自然很少也不太有必要把公司的錢放進自己口袋裡。等到公司成長到一定規模,這時就會有外部股東加入,這些投資者通常只出錢不參與公司經營。如此一來,原有老闆會因為新投資者的加入持股比例下降,而新投資者又不見得完全清楚公司內部的情況,這時誘惑就會開始在老闆身邊打轉。等到公司更大,甚至股票上市交易,這時候老闆持股比例更低,甚至經常是不到30%,但公司相關的利益卻可能大上三倍都不只,這時「魔鬼」自然會對老闆招手:「你這麼努力工作,結果賺100元真的進你口袋的只有30元,這些投資人什麼事都沒做卻要分到70元真不合理。你為什麼不想辦法幫自己多賺一點,這是你應得的啊!」就是這樣的心態,往往開啟了老闆掏空自家公司的第一步。

話雖如此,也不是老闆自己想掏空就可以掏空的,畢竟公司還有其他董事、監察人以及代表外部監督的會計師等的存在。所以要掏空前的首要條件就是要取得絕對控制權。這件事在歐美上市公司並不容易,但拜台灣企業中常見的交叉持股和特有的「法人董事代表制」所賜,只要不是有外部董事或是市場派介入經營權,在台灣控制股東要取得絕對權力形成董事會的一言堂一點都不難,甚至是相當普遍現象。

順利取得絕對權力後,理論上接下來就可以盡情地掏空了。話雖如此,由於台灣掏空案例的層出不窮引起主管機關的注意、股東意識抬頭,再加上台灣企業的日益國際化和金融工具的不斷創新,這一切都讓掏空的手法愈益複雜化,還隨著時代變遷和法令規定與時俱進。以下就分別依不同等級掏空手法來進行介紹。

初級班
初級班階段的結構多半比較簡單,多由上市櫃公司(A公司)和老闆自己成立或以老闆親友掛名的公司(B或多家公司),以及真正交易對手C公司三方所組成。具體的手法如下:

.要求公司訂單過一手給以自己親友名義成立的公司:也就是A公司原本接到一筆訂單可以賺100萬,要求對方改向自己控制的B公司採購,再由B公司向A公司下單。最後利潤變成A公司賺30萬,而把最大的利潤留在老闆自己控制的B公司。類似的情況,也包括老闆指示將公司產品以低於市價賣給自己控制的B公司,讓B公司價格在市場上具有高度競爭力,甚至回過頭來和A公司競爭

指定進貨:針對公司重要原料,由老闆私人投資設廠和取得代理權,再以集團整合為由,指定A公司進料一定要向該公司進貨。

指定發包:舉凡A公司擴廠、購入資產,甚至公司大大小小用品都指定向B公司購買,再由B公司對外發包從中賺一手。

成立投資部門:以投資為名,把公司資金投資老闆個人設立的公司,再由老闆自家人擔任該投資公司主管,將公司投資資金化為私人花費。類似的情況還有以公益為名捐贈老闆家族實質控制的基金會。

.關係人交易:以高於市價向老闆或其關係人購入土地或房屋等資產。

擔保抵押:由A公司出面擔保B公司向銀行借款。甚至是以A公司定存單或資產作為抵押擔保B公司借款。接下來掏空B公司資產,由A公司擔負賠償。

移轉營業費用:將老闆私人公司相關人事及費用均掛在A公司上,由A公司代養老闆私人公司。

關係人承購債券:由老闆私人成立的公司發行債券,再由A公司認購。

庫藏股票:透過公司庫藏股實施,運用公司資金從市場上買進自家股票,大股東再乘機賣出或出清手中持股。

灌水資產價值進行超貸:這類掏空者多半同時擁有金融業和實業控制權,以實業公司製造假訂單或是高估資產價格模式向自家金融機構借貸,再運用對該金融機構的控制力通過該項貸款,來掏空這家金融機構。

賺取差價或傭金:利用手中權力,將公司資金指定買進特定金融商品或資產,而買賣仲介費則進入私人口袋。或者反過來,將公司有價值資產低價賣給他方,中間價差再由買方支付公司決策者。

關係人借貸:當然,最簡單的方法,直接叫公司財務把公司帳上現金以業主往來(借貸)或根本不需任何理由直接轉入老闆海外帳戶。

中級班
和初級班不同的是,中級班手法多牽涉到多家公司,甚至是海外公司。同時在金融操作手法上也更為專業,一般都要有專業人士在背後對上市櫃企業進行技術指導才做得到。我們同樣以A公司為主體上市公司,B、C、D三家為以A公司資金所成立的子公司。

虛增營收:由A公司偽造訂單出貨給自家海外B、C、D公司,造就公司營收大增,甚至是獲利大增的假象。再透過威脅和利誘模式要求A公司上游供應商E和F買回B、C、D公司存貨,再由E、F將同批存貨以原料名義銷往A公司後,再次以出口名義銷往B、C、D形成循環性銷貨。公司老闆可能透過這樣的假營收來炒作股票、向銀行貸款,或是利用B、C、D未上市會計稽核相較寬鬆特性,將公司貨款轉入私人口袋。

.切割獲利部門:切割A公司有價值部門獨立成為子公司,此後再透過不斷增資或員工認股模式稀釋原母公司股權,最後公司金雞母成為私人股權控制公司。

.金融工具套利:例如透過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ECB),再把ECB切割為認股權(Warrant)和債券二部分,由公司大股東透過海外私人帳戶或親友帳戶認購較低價的認股權,屆時如果國內股價上漲,則轉換為普通股賣出。反之,如果低於轉換價,則藉由董事會決議調整換轉價格,犧牲公司權益而作出對自己有利的決定。

.海外子公司:利用海外子公司不易查核特性,先透過三角貿易把利潤留在海外子公司,再以投資名義將該子公司現金購入不記名債券或特定金融資產,企業主再盜賣該項資產,將現金轉入個人帳戶。

高級班
高級班之所以高級,除了掏空手法承襲中級班的「國際化」之外,通常也結合了金融衍生商品或是國際投資銀行為客戶量身打造的金融商品。正因為這些金融商品具有高度「客製化」和「創新」,一般人包括專業人士都很難了解這些商品的價值和風險,甚至是背後隱含的交易條件。往往都要等公司無法再隱藏下去出事了或是相關人士「窩裡反」,外部人才能得知這些商品的全貌。高級班的案例就直接以素有「台灣版恩龍案」的博達科技的操作實務作為說明。

.信用連結債券(CLN,Credit Linked Notes)虛增銀行存款:2002年的博達科技因為大量虛假交易,造成應收帳款節節升高,讓財報數字看來不佳。於是博達董事長葉素菲先指示公司員工以個人名義在英屬維京群島設立一家紙上公司—北亞金融(North Asia Financial Limited)。由這家公司委託法國興業銀行發行8,500萬美元的CLN。在此同時,博達科技則是和菲律賓首都銀行簽約,先由博達海外假代理商以支付貨款為名匯入8,500萬美元於博達首都銀行帳戶內。再由博達和首都銀行簽定合約,以這筆存款為擔保指示首都銀行購入這筆以連結北亞金融為標的CLN。而北亞金融再依此和興業銀行取得8,500萬美元貸款。

在這個架構下,法國興業銀行和菲律賓首都銀行其實只是幫博達和北亞把錢轉來轉去,並收取高額手續費。但是從財報上看來卻是博達應收帳款的下降和現金存款部位的增加。殊不知其實這筆存款早就被凍結。等到博達後來申請重整時,首都銀行立即依原訂合約將購入的CLN轉給博達,並直接將帳款從博達帳面現金扣除。而另一頭北亞金融所獲得貸款的8,500萬美元則不知所蹤。

.應收帳款融資(Factoring)與零息債券(Zero Coupon Bond):2004年博達由於應收帳款過高、帳齡過長,簽證會計師強烈要求增提備抵壞帳費用。這將不利於博達的盈餘數字。於是葉素菲指示公司邱姓經理人同樣於英屬維京群島設立紙上公司—AIM Global。

接下來葉素菲和澳洲CBA銀行香港分公司和澳洲子公司CTB簽定以9折出售博達五大人頭客戶的應收帳款,並約定出售所得金額4,500萬美元限定存入博達在CBA銀行開立的帳戶中。緊接著AIM Global邱姓負責人再和CTB簽定合約買下這批應收帳款,並以這批應收帳款發行一年期的零息債券,這批債券全數再由博達以CBA帳戶中存款為擔保指示CBA購入。和上例一樣,透過類似的手法誤導博達關係人以為博達應收帳款下降和銀行存款增加的假象。以及不知情這筆存款早以被銀行限定使用,因此同樣地當博達發生信用違約和重整時,CBA直接將這批零息債券交付博達,並從銀行帳戶內扣除原有的4,500萬美元。

.海外可轉換公司債套利:2003年由於博達長期以假交易灌水營收,公司資金已出現不足的窘境,因此有意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5,000萬美元來籌措資金。但因在2001年博達發行國內可轉換公司債時已明定,日後發行的可轉債不得為有擔保發行,因此只好朝向無擔保可轉債發行。

由於當時博達財務不佳傳聞四起,深怕無擔保海外可轉債會發行失敗,於是葉素菲指示邱姓主管在英屬維京群島設立二家帳上公司—Best Focus和Fernvale,再由博達背書保證,由這二家公司分別向羅伯銀行(RaboBank)和菲律賓首都銀行各借款4,000萬和1,000萬美元。接下來再由這二家公司以借貸而來的5,000萬美元全數買下博達發行的海外可轉換公司債。

和前例相同,博達在擔保借款時即和這二家銀行在合約中簽定,未來博達發行可轉債成功後,取得的5,000萬美元需回存銀行並限制動用,倘若博達發生信用問題,這二家銀行有權把這二家公司債權交還博達,並直接從帳戶內扣除現金。

挾著海外可轉債的發行成功,博達並加碼在2003年11月宣布實施庫藏股。在二項利多加持下,博達股價上漲到17.4元,高於預設海外可轉債的轉換價15.08元。於是這二家子公司馬上在短時間把所有可轉債都轉換為普通股在股票市場上拋售,全部出售股權所得約5,314萬美元。取得資金之後,博達並未立即歸還借款,僅先歸還首都銀行借款的1,000萬美元,並將解凍金額匯回國內,做為取信國內金融機構之用。1,580萬美元則是匯進海外假代理商,再分批匯回博達來打銷過高的應收帳款。其餘金額部分透過首都銀行匯回博達做為前例購買ELN的利息費用,部分回流到葉素菲私人帳戶,甚至用以購買高盛證券針對博達的買進選擇權(Buy Call/Put Option),以此讓高盛買進博達股票避險,進而創造出外資看好博達前景的假象。至於原本向羅伯銀行借款的4,000萬美元卻未償還,這筆錢最後同樣隨著博達的重整而被羅伯銀行沒入。

.為海外人頭公司擔保借款:葉素菲先指示博達員工於英屬維京群島設立Addie公司,之後由博達和國內建華銀行(目前已併入永豐金控)簽定合約,由博達存入1,000萬美元做為擔保,由建華銀行海外子公司Grand Capital借款1,000萬美元給Addie,並限定該筆存款在Addie清還借款前不得動用。博達並簽下承諾書及開立取款條,一旦Addie無法清還借款或博達發生財務問題時,建華銀行得直接扣取該筆存款作為償還Grand Capital借款之用。最後結果也如同上例,Addie只是紙上公司,後來博達申請重整時,自然該筆存款被建華銀行取走,博達投資人帳面上看到的1,000萬美元定存只是名存實亡的現金。

利益大罪刑輕,讓台灣成為經濟犯掏空天堂
企業掏空在台灣算是履見不鮮,如一開始所述,這和人性貪婪及台灣現有公司制度容易造成控制股東一人獨裁有密切關係。事實上還有一個重要關鍵,我國司法對於重大經濟犯罪判刑過輕。以博達案主角葉素菲為例,因涉及掏空公司超過60億資金,二審定讞判刑14年。看似不輕,但其實依現行假釋規定,只要服刑過半,獄中表現良好即可申請假釋。另遑論在定讞前,不少重大金融罪犯常被法官以不相稱的保證金保釋,最後棄保潛逃。利大罪輕,無疑是鼓勵金融犯罪。

博達案後的確讓主管單位訂立了很多公司監理的規範,但在當今國際化和金融創新腳步下,很多交易都發生在海外,很多的不法所得也都留在海外,甚至國際投資銀行隨時可以幫這些有錢客戶量身打造所需產品,這讓不管是公司關係人或是主管單位及司法單位想要了解一家公司真正的情況難如登天。也讓傳統依賴分析公司財報進行決策依據的公司關係人很難確認公司財報的真實性。

透過法律的規範和處罰的確可以減少企業主鋌而走險的機會和誘因,但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再多的規則也管不了真的有心掏空的業者,真正的解決之道還是有賴於經營者自身的誠信和公司治理相關制度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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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判8年徒刑 林蔚山聲明:深感遺憾、完全不能接受
2014/8/13 鉅亨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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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2371)董事長林蔚山涉嫌掏空案經台灣高等法院判處8年徒刑,併科罰金3億元,全案可上訴,大同今(13)日發出書面聲明指出,林蔚山對通達乙案的判決深感遺憾、完全不能接受,將委由律師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以求清白。

大同強調,相信董事長的清白,且支持董事長上訴以證明其清譽。
大同說,在董事長林蔚山與總經理林郭文豔協力努力下,已在今年第1季開始獲利,至上半年止,共獲利11.2億元。
大同表示,董事長林蔚山將一如往常全心奉獻,帶領公司經營團隊續造佳績,公司營運、財務與業務一切正常,不會受該案影響。
大同集團董事長林蔚山投資通達國際,因通達虧損,林蔚山被控潔嫌指示大同子公司金援通達,造成大同集團損失,一審被依違反證交法背信罪等判刑4年半,高院認為,林蔚山濫用董事長權限,嚴重損害大同股東及投資人權益,重判8年徒刑。

大同公布第2季財報與半年報,上半年轉虧為盈,累計上半年淨利11.2億元,較2013年虧損16億元,有顯著改善,主要是受惠於重要子公司營運表現好轉,虧損大幅減少,上半年每股盈餘0.49元。

大同第2季營收282.49億元,營業淨利15.01億元,淨利4.38億元,每股盈餘0.19元;累計上半年營收577.16億元,營業淨利30.59億元,母公司淨利11.24億元,每股盈餘0.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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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3
〔記者李忠憲/新北報導〕新北地檢署偵辦上櫃公司聯福生科技公司疑似掏空案,董事長沈秀美、副總經理賴聰朝自99年至101年,涉嫌以支付貨款方式,逐步將公司資產移至沈個人名下的境外公司,掏空近2億元新北檢昨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沈、賴2人;擔任公司總經理的沈女丈夫陳文龍,檢方認定他罪嫌不足,不起訴。
檢方表示,聯福生董事長沈秀美99年因公司經營不善,已無客戶下單,每股淨利也低於5元,被打入全額交割股,公司因此遭銀行大抽銀根。另外,由沈、陳夫婦兩人掛名負責人的中國東莞福滿生、蘇州福全製造廠已幾近關廠,財務日益惡化,因此沈女等人涉嫌掏空聯福生共1億9千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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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掏空公司資產上億 悠活董座聲押遭駁回
2014/09/26 17:00

新頭殼newtalk2014.09.26 劉奕霆/綜合報導

墾丁悠活渡假村董事長曾忠信日前遭檢舉涉嫌非法買賣台灣檜木,並向經濟部詐領觀光計劃補助款共2500多萬元,另檢調也意外查出曾忠信涉嫌掏空公司資產上億元;台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航高站偵辦此案,昨日發動第3次搜索,並在今(26)天聲請羈押曾忠信,但法官認為曾忠信已坦承犯行,無收押必要,且曾忠信先前已被交保100萬元,因此駁回檢方聲押。

調查局航高站表示,悠活董座曾忠信涉嫌利用子公司製作不實交易及財報,掏空公司資產上億元。台南地檢署日前傳喚悠活渡假村員工及廠商負責人共10多位,部分員工和廠商負責人坦承配合浮報金額、開立不實發票,用以虛報交易內容,其中悠活前財務副總李岳竹筠、財務會計主管徐明君、總稽核李雁文及廠商負責人謝叔平等4人因涉嫌重大、有串證之虞,檢方聲請羈押獲准。

南檢昨日也發動第3次搜索,並在今日聲請羈押曾忠信,但法官認為曾忠信已坦承犯行,無收押必要,且曾忠信先前已被交保100萬元,因此駁回檢方聲押。

悠活下午發出聲明稿表示,曾忠信已在昨日辭去悠活董事長一職,並承諾必定配合相關調查,悠活也將全力配合相關調查;另外,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悠活也不對相關案情做出進一步說明;悠活強調,目前公司營運與財務狀況一切正常,對顧客及往來廠商之權益絕不會造成任何影響。

股票上市對股東有那些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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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股票上市對股東有那些利益?
答:1.易於流通及變現。2.得為融資融券或金融機構貸款之擔保。3.透過各方資料提供,瞭解公司財務業務動態。4.經由上市,公司能取得資金作為下一步發展之動力來源,股東亦可分享此一成長收益。

聯合晚報╱本報訊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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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主管四堂課:少做事 多領導

好主管四堂課:少做事 多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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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踏入職場的第一天開始,「追求個人貢獻度」已經像是植入晶片一般,深埋在上班族的皮下組織。使命必達、完成任務,就是你為公司創造的價值。但是身為管理者,你得重新定義:你創造了什麼價值。

「以身作則,親力親為」是一種領導風格,美國心理學家高曼(Daniel Goleman)在《哈佛商業評論》曾發表過文章,分析這類衝鋒陷陣的領導者,對於帶領一群能力高、自我動機強的團隊,將有很好的工作表現。但缺點是,這樣希望大家一起熱血的領導方式,帶給人喘不過氣的高壓。

好的「工作者」,不等於好的「領導者」。史丹佛商學院的講師巴帝斯塔(Ed Batista)建議管理者逆向思考:「少做,多領導!」追求快速和效率的時代,要少做一些,忍住不插手,是非常困難的。

累積豐富的經驗值、具備良好的技能、精準的執行力,如果是你來做,三兩下就可以將事情解決。但是抱歉,如何調度人力,如何激勵團隊等,都更為重要。執行面的細節,就放手交給底下的伙伴完成吧。

跳脫執行面,你需要調整的如下:

調整一、讓更多人參與:

「天下的米一個人吃不完,天下的事一個人做不盡」,別大小事都往身上攬,讓團隊成員一起參與,讓成員感受到在這個團隊中的參與感,同時也藉此感受到自己對團隊的貢獻,發掘自己的價值。

調整二、高度信任:

放手,需要更多的信任。如何帶兵打仗,而不是急著跳下去當前鋒殺敵,考驗將軍的智慧。

調整三、強化團隊信念:

希望下屬做得跟你親自出馬一樣好,就讓他們和你一樣,相信這件事有多重要。

除了激勵打氣之外,讓成員都理解為何而做,認為這麼做是有意義的、是重要的,打從心底願意相信這任務值得努力一搏。想辦法讓成員買單組織的理想,不僅減少歧見,更是凝聚團隊共識。

調整四、少說話,甚至閉嘴:

企業顧問依肯貝瑞(Kevin Eikenberry)觀察,領導人常常說得太多,或者在不恰當的時機說。少說話,開始聆聽,是他給領導人的建議。

不論喜歡不喜歡,你的管理階級讓你的一字一句都帶有份量。如果一開始就哇啦哇啦自顧自地講起自己的觀點,下屬自然會認為你已經有了計劃或答案,順著你的意思回應。

不用擔心因為少說兩句影響團隊溝通,畢竟有許多溝通不是透過語言。因為你的少說,讓新創意和新想法有自由表達的空間和可能。

將埋頭苦幹的腦子騰出來,領導者該把重心放在「做決定」。

「做事不難,但決定要做什麼事卻需要很大的力氣,」美國著名的出版家哈伯德(Elbert Hubbard)說。

身為管理者,在龐雜的各項事務中,找出方向、下決策,決定要做什麼、不做什麼,找出利基,專注核心,進一步進行資源分配,以更廣泛的視角,把所有工作都掌握在可控範圍內,同時排除個人因素、政治角力影響結果流程,將可能造成負面影響的元素減到最小,這些都是管理者要多著墨的地方。

比起捲袖子親上火線,一個領導者如何影響帶動團隊,更為關鍵。「真正的領導力,是與人工作,透過他人完成任務的軟實力,」史丹佛商學院院長賽隆納(Garth Saloner)點出了領導的真諦。


聯貸利率管制 幾名存實亡
2017年05月24日 04:10 朱漢崙/台北報導
十分鐘讓你看懂如何掏空一間公司/葉素菲/王又曾/掏空大同公司  
聯貸利率管制 幾名存實亡
大企業集團三種籌資方式
金融圈行之有年的1.7%聯貸利率下限,管制已快「名存實亡」!據不具名的銀行高層透露,不少大型企業集團為了將貸款利率拉低,已大幅減少透過聯貸途徑,改採「化整為零」自貸模式。影響所及,估計近半年,這類大企業聯貸轉自貸的金額,至少超過300億元,約占原聯貸案量四分之一比重。
湯森路透今年3月底發布的最新國銀聯貸統計顯示,今年第一季台灣區的聯貸總金額大約等值30億美元。若與每年首季數據相比,該金額是自2012年第一季,近5年最少的一次,創下近5年單季新低。
若與去年第4季相比,銀行主管分析,去年第4季台灣聯貸業務量單季還有約90億美元,但到今年首季銳減至30億美元,中間等於少掉60億美元,等值約新台幣1,800億元案量。然而,即使剔除所謂「季節性」因素,2017年首季聯貸金額也比2016年首季聯貸約70億美元規模,縮水40億美元,聯貸規模約當減少新台幣1,200億元。
外界原本以為是因為景氣不好,企業縮小籌資規模所致,但一位資深銀行主管坦言,其中也有相當部分是基於「利率」的考量,從聯貸案轉自貸案,導致今年首季聯貸案規模大衰退。保守估計,聯貸案轉作自貸案的金額,至少超過300億元,佔總量比重至少1/4以上。
這些自貸案的利率,普遍都在1.5%以下,這也使得所謂聯貸利率不得低於1.7%的「防線」,幾乎快要「名存實亡」。
主掌授信業務多年的主管表示,由於知名度夠高、財務強度夠強的大型企業集團,紛紛將「聯貸案」轉為「自貸案」,銀行放款利差再受壓縮。銀行高層對此指出,金管會不應只管聯貸案利率,「應該對於每家銀行的放款利率訂價策略,進行更全面的了解!」否則自貸案成為企業戶規避聯貸利率管制的門路,市場上殺價競爭的問題會更加嚴重。
銀行主管表示,目前在放款業務上,金管會僅對聯貸利率有設定利率下限管制,雖未正式發文給銀行業者,但業者和主管機關都有「默契」,聯貸利率不得低於1.7%。但另一方面,除了聯貸案之外,銀行授信尚有超過一半以上來自於自貸案,但自貸案利率多年來一直不在主管機關的列管範圍,因此,現在已成為想要「降利」的企業集團的主要通道。


大同股東常會今日的重頭戲,為三圓機構董事長王光祥等市場派提案,要求將三席獨董分別解任,但公司派也同步提出「委託外部專業人士進行專案查核」的議案反制。原本外界預期市場派將進行冗長發言及表決大戰,沒想到一開場,就上演全武行
大同股東常會爆發全武行 甫開場現場爆嚴重衝突 - 自由財經 http://tinyurl.com/y5h343tc

十分鐘讓你看懂如何掏空一間公司/葉素菲/王又曾/掏空大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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