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0

天空從來都很熱鬧。蔡英文藉著選黨主席,一次解決「兩個太陽」的紛擾,民進黨的天空,好像只剩下一個太陽。想不到的是,台南市長賴清德到中國去,當著黨官、黨校長之面,大談台獨、大談六四,馬上從地方性首長躍升為全國性政治人物;聲勢頓時鵲起,儼然有「賴神」之稱。

啊哈,民進黨內又出現「兩個太陽」的現象了。不同的是,無論在年齡(蔡用力最大、最強調的優勢)、在政績、在理念、在膽識,甚至在論述能力與口才上,賴清德之於蔡英文,都有後來居上之勢。二○一六年不必然是蔡英文以黨主席身分出戰中國國民黨候選人,也不必然是「蔡朱(立倫)戰」,也很可能是「賴朱戰」;與朱立倫對戰,賴清德恐怕比蔡英文更有勝算,還不算蔡連九趴馬都打不過的舊帳。

賴清德在上海復旦大學放言高論,打得老共當場臉色鐵青,無法回應。據報導,中國網民直批「老共這次臉被打得像屁股」。中國真的尊嚴掃地、啞口無言?不怕、不怕,早有馬前卒在台灣替老共出手。賴清德語音剛落、人還未返國,馬英九已經直搗虎穴,在台南藉著輔選黨籍台南市長候選人黃秀霜的機會,痛毆賴清德。馬統的表演有一個賣點、一個笑點,值得一說。

先談賣點。賴清德當立委時有沒有說過:兩岸若開放直航是「木馬屠城記」?賴已有說明,不必他人代勞。其實一點也不重要,連《紐約時報》都直指馬英九推服貿是「木馬屠城記」,在今年五月卅日的文章中,還配上漫畫:木馬身上刻著「服貿」,脖子上掛著「來自中國之愛」的名牌,直闖台灣大門而來。賴清德即使說過「木馬」,今天正以「台獨」言論阻卻中國以服貿、以直航、以「一中」「屠城」。「他,馬的」拾賴過去的餘唾,急急忙忙、口不擇言地打賴清德的臉,豈是為了拉抬黃秀霜?不過是打給中國看,替臉比屁股大的老共出一口鳥氣。

再談笑點,馬英九到南台科大,在台上與畢業生握手,台下卻「噁」、「哇」連連,驚呼「死亡之握」!那麼黃秀霜為什麼敢請馬英九拉抬?原因很簡單,黃秀霜的看好度只有一%,而賴清德是七十六.二%,這可是《新新聞》「封面故事」的民調。幾近零的看好度,黃秀霜自是百無禁忌,這叫做死豬不怕滾水燙。在人人避九趴馬唯恐不及之際,黃秀霜趁機討好黨主席,可是一樁好買賣。誰說黃校長沒有政治經驗?

賴清德輕取黃秀霜,不必投票就知結果。問題是,賴清德的下一步呢!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

2014-06-10
提到「金兆麗」這個名字,在現今的台灣,應該是「嘸人相識」。但是,說到「金大班」的名號,儘管年代久遠,上了年紀的人可說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金大班的最後一夜」是白先勇的小說,台灣現代文學的代表作。主角金兆麗原是上海百樂門的頭牌舞女,跟著國民黨逃亡台灣後,重操舊業,但因年歲已大,只好憑著過去的人脈,當起領班來了。大班的職位看起來似乎比小姐高級,只要賣笑不必賣身,但其實,也就是拉皮條的老鴇罷了。
曾經封馬先生為「笨蛋(bumbler)」的英國《經濟學人》,再度報導台灣裙帶資本主義的橫行,而昨日本報社論也以「政商不倫戀」形容當前金權政治的惡質生態。如果借用白先勇的小說人物,更可以說台灣政壇充滿了金大班之類的人物,在政商之間拉皮條,仲介非法交易。但民眾比較有興趣的是,馬先生有比金大班高級嗎?
馬先生自命清高,對於官員涉及貪瀆一再表達「痛心、震驚」,好像他家教甚嚴,底下的人犯罪與他無干。這種對官員貪瀆的處理態度,實在很像情色場所老鴇的作業模式。色情場所一旦發生小姐與客人交易被抓,老鴇第一時間的反應,就是否認有經營色情,一切違法行為純屬小姐與客人私下交易,並大感痛心震驚。但風頭一過,店照開,錢照賺,一切交易照舊,頂多掛個新招牌掩人耳目。
馬英九以批扁貪腐騙取選票,拿到政權,但執政六年,馬團隊的貪腐比起阿扁團隊有過之而無不及;阿扁團隊如果是「小偷」,馬團隊就是「大盜」。阿扁被貼上貪腐標籤,如今仍被關在黑牢,而建立一個貪腐共和國的馬英九,未來的下場如何,大家不妨開個賭盤賭賭看。(蘇多)

-----------------------------------------------------------------------------

2014-06-10
◎ 陳傳岳
政府為提升經濟成長動能,提出「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此條例顧名思義在發展經濟,其內容是否適當,目前各界熱烈批評中,其中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台灣、外國律師或外國律師事務所在示範區內,得設立或投資法人律師事務所,顯屬誤謬。
我國法律,尤其律師法向無得設立法人律師事務所的規定,即此次自二○○六年起迄今歷經九年由法務部主持的律師法修正委員會,雖經討論法人律師事務所一事,但仍認尚有難以突破之點,未能克服而作罷,此基本法的律師法既未能規定,又如何竟在自經區條例匆促列入?
自經區條例同條第三項又規定:「第一項法人律師事務所之組成、設立登記、投資方式、投資比率、申請許可條件、程序、執業行為、賠償責任、專業責任保險、解散、合併、違反規定之罰則、懲戒及其他應遵行管理事項,另以法律定之。」既然關於法人律師事務所的所有相關設立及其他事項等等,均應另以法律定之,則即令此條立法通過,但依據同條第三項規定,所有相關事項均應另行立法定之,等於否認該條第一項立法的效力,則此條形同虛設,實屬立法史上的大笑話。況且依實情預測,關於第三項規定在三年內也無法立法,則此條文顯然欺世盜名,應予刪除。
律師暨律師事務所的執行律師職務有其社會性及公益性,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定有明文,並非以賺錢為目的,所以律師事務所無所謂「投資」的觀念,如係投資則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應受處罰,而第六十條第一項竟規定「投資」法人律師事務所,我國行政院,尤其掌管法律事務之法務部竟不知律師事務所並非以營利為目的,不能有「投資」的觀念,實屬誤謬。
自經區條例係為發展經濟而尋求立法,充其量涉及金融、財政、科技等問題,實與創設法人律師事務所無關,以目前台灣律師水準,應付自經區的發展,實在綽綽有餘,外國律師或事務所依法律規定,也可以在台灣或委由台灣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實無超越律師法而就法人律師事務所單獨立法的必要。
(作者為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前理事長、永社理事長)

-----------------------------------------------------------------

2014-06-10
◎黃天麟
再過幾天就六二一了,去年的這一天馬政府與北京簽署了「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以下簡稱服貿),因協議內容荒腔走板,深受在野在議事上的杯葛。
依馬英九之邏輯,空轉的國會是虛耗,不利於經濟,但弔詭的是,近月來看好台灣的越來越多,尤其今年在國會引發的三一八反服貿太陽花學運,讓國內外投資者看到了希望與民主的活力,不僅沒有嚇走外資,反而連續買超台股達廿六天,金額達一三七五億元。馬政府四年多來一直有氣無力的台灣股市,宛如「卜派」吃下一罐菠菜,一躍成為東亞股市之星,與去年十一月廿一日的八○九三點相比,台股近七個月間推升了一○六九點(六月九日收盤九一六二點)。
顯然,台股經去年九月的鍘王政爭、「傷台法案」(服貿)確定無法在年底前闖關後,就轉向多頭,太陽花學運更進一步確定了這一轉變。換言之,此波行情,以「太陽花行情」稱之絕不為過,若今年台灣經濟能坐三望四,亦應是拜太陽花之賜。近幾個月若有人在股海中有所斬獲,應好好感謝在三一八學運中勇敢站出來的學生們。
太陽花何以有此神奇功能?因為「少了些傷台法案,台灣就會多些元氣」。「服貿」是一件不折不扣的「傷台法案」,擋了它,經濟當然就會開始萌芽。
國人的聰明才智,舉世無雙,這由過去的「經濟奇蹟」得到驗證,當時國人向世界發展。惜,馬政府上台後政策性把國人的努力方向鎖進中國,與中國簽署了十九項「傷台」協議,立法院也未盡監督之責,讓其過關(包括ECFA在內),帶來了悶到不能再悶的經濟災難。但卻也因此激起了青年學子之覺醒,國人也逐漸了解這十九項協議,絕非馬政府所言的「互利」或「利大於弊」。
說實在話,兩個大小懸殊的經濟體之結合(即中國與台灣之經濟統合),「互利」這兩個字是不存在的,如有也只存在於「財團」與「金權」之間,小經濟體及其小民永遠是受傷害的一群。ECFA已證實是如此,服貿、自經區以及將來的「貨貿」何嘗不是「傷台利中」?
但馬政府仍然不死心,為了要貫徹他「終極統一」的畢生願景,正動員政、學、媒深入社區走進校園,傾全力宣導「服貿」之「必要性」。若,在野仍按兵不動,任憑馬政府去宣導,即服貿闖關之日亦將不遠,台灣經濟必將遭受再一次的浩劫。
希望在野的各黨能從ECFA得到教訓,也能從啟動中的太陽花行情與太陽花景氣得到啟發。擋了服貿,少了一個傷台法案,等於保護了小民的利益,這是在野的責任,也是重返執政的最後一哩路。
(作者曾任第一銀行總經理、董事長及總統府國策顧問)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icecasi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