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主墓遷葬 豬骨充人骨 獲取暴利
By 李文正, www.chinatimes.com查看原始檔九月 7日, 2017
台北港特定區開發案中,新北市地政局辦理八里區無主墳墓遷葬事宜,得標廠商為順利請款,借了20萬元給民政課課員連龍得,下游殯葬業者更為了獲利,把帶有腥味的獸骨混充人骨火化,不法獲利1600多萬,士林地院昨依貪汙罪重判連龍得有期徒刑12年,其他廠商則判1年10月至3年不等。全案可上訴。
連龍得2012年年初擔任新北市政府八里區公所民政災防課課員,職稱是里幹事,負責殯葬管理,同年4月因台北港開發案發現骨骸,須經殯葬才能繼續開發,委由林功輝的公司得標,將骨骸挖出整理成骨灰罐,並拍照存證,火化後秤重驗收,最後移墓園存放。
但連在10月間,佯稱友人需要用錢,向林等借錢,分別各10萬,林透過1名女子轉交,至今都還未還錢,另隔年6月,連故技重施,以遷葬勞務採購案,對另間廠商以同樣手法,暗示會盡速兼辦撥款,前後總共借35萬。
另林得標後委由下游廠商殯葬業者曾錦田、林道米開挖、裝罐,但為虛增掘出多副人體骨骸的假象,提高處理費用,曾、林兩人在八里附近取得獸骨,再將挖掘出的人骨,刻意擺放不同位置拍照,重複攝錄不實的挖掘畫面,製造為數眾多的骨骸假象牟利。
法院審理後,囑託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定,認定其中有6000多包混合其他動物的「獸骨」,加上員工的證詞,認定林等5人涉犯詐欺罪。
合議庭認為,連並不知道林等人以豬骨混人骨,並未參與其中,涉不違背職務收賄,5次收賄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不等,定應執行刑12年,褫奪公權5年,不法所得55萬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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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領遷葬補助 不肖業者收購豬骨當人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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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新北市調查處調查官陳雅文表示,2年多來是做功德的心情來辦案,偵辦過程並未多考慮神鬼的因素;不過辦案後回家前,仍會到土地公廟拜拜。圖:陳冠廷/攝。


新頭殼newtalk2014.06.09陳冠廷/新北報導

「真夭壽,為了詐領遷葬的補助,居然連死人骨頭也造假牟利!」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今(9)日宣布偵破前新北市八里區公所民政災防課的連姓課員,涉嫌辦理「新北市八里區臺北港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案公共工程案」時收受殯葬業者賄款的貪瀆案,讓施作廠商因而牟取高達數千萬元的不法利益。為了增加骨灰與骨骸的數量換領遷葬補助,殯葬業者竟還大量的收購豬骨頭充當人骨。

新北市政府八里區長呂學記今天晚間9點45分接受記者電訪時表示,區公所今晚立即召開考績委員會,除將民政災防課的張姓課長,以督導不週為由調非主官職外,對於涉案的前民政災防課連姓課員(今年初調往泰山區公所)先予以停職處分,並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處置;民政局長江俊霆強調,全案送民政局備查後立即生效。

新北市調查處指出,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於101年間辦理「新北市八里區台北港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案公共工程案」時,發現該區地下埋有大量的無主先人骨骸,於是委由殯葬業者辦理遷葬安置的作業;由於清理出一袋屍骨可獲7500、8000元的遷葬補助,殯葬業者為增加骨灰與骨骸的數量,居然前往新北市林口區及桃園縣中壢市、觀音鄉等地區,大量的收購豬骨頭充當人骨。

新北市調查處說,殯葬業者將豬骨頭與台北港遷葬作業所挖掘的無主先人骨骸混合、翻炒後,浮報遷葬費用,並將混充的4、5000件骨灰罈(袋)送至新北市八里區立慈恩納骨塔、新北市三芝區示範公墓納骨堂(懷恩堂)存放;另以現金交付及10多次招待到淡水有女陪侍茶藝館喝花酒的方式,行賄負責驗收的連姓課員後,據以向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大量浮報骨骸的數量,施作廠商因而牟取高達數千萬元的不法利益。

新北市調查處表示,在接獲檢舉後查證確實後,日前報請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劉玄顥指揮、動員近百人,兵分22路執行搜索、約談,同時搜扣大批施工日報表、帳冊資料,及查扣近7000件遭混充動物的骨骸,存放至人體骨骸的骨灰罈(袋);全案包括連嫌等6人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遭送辦,並分別以5萬元到50萬元不等的金額交保,連嫌累計收賄金額約達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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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葬官商勾結 豬骨充人骨 A走4千萬
竟有如此不肖官商,將豬骨混充人骨大賺黑心錢!檢調監控查出,新北市八里區公所民政課課員連龍得,涉藉驗收「台北港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案公共工程」無主骨骸遷葬作業之權,向殯葬業者收賄約200萬元,還要求招待喝花酒,事後包庇業者以大量豬骨混充人骨,浮報遷葬補助費近4千萬元。連男遭檢方訊問後,被依貪污罪嫌50萬元交保。檢調不排除有高層官員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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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龍得隻手遮天 上酒家好比走灶腳
2014年06月10日 04:10

區公所民政課員連龍得職位不高,卻能隻手遮天,讓業者以豬骨混充人骨通過驗收,在上班期間還開小差找粉味,一星期可以去酒家4、5攤,走酒家好比在走「灶腳」,離譜行逕讓調查幹員大呼離譜。

檢調長期監控破獲台北港區段徵收開發案的豬骨摻雜先人遺骨遷葬案,發現連龍得酷愛粉味,除了業者招待請喝花酒外,自己也常常去淡水茶室找樂子。

據指出,連龍得在酒家經常一擲千金面不改色,也常一次就把店內小姐全叫來坐檯、發小費,樂此不疲,檢調監控他一星期最多上5次酒家,除了下班前往消費外,也有在上班期間就開小差找粉味的紀錄。

檢調查出,連龍得和前妻離婚後雖未再娶,但現有交往女友,不過他在支付前妻及子女的生活費外,又愛粉味,女友常抱怨他「亂花錢」。

由於動用到處理「陰界」事務的錢,連龍得不時顯露心虛,還多次告訴朋友「感覺最近會出事,好像快被抓」果然一語成讖。

連龍得雖收逾200萬元賄款,但早就把這筆錢花用殆盡,檢方複訊後原本諭令連龍得50萬元交保候傳,也因他籌不出錢,逼得檢察官只好減少保金為10萬元,他才得以籌錢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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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網址: 0610四大報頭版頭條 官商勾結豬骨充人骨 A走4千萬 | ETtoday生活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610/366066.htm#ixzz34Bh7pX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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