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局門前被封路 地主:要用地就花錢來買!
2016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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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樹林區樹林郵局前一塊緊鄰人行道的私有畸零地,因地主拒絕繼續讓郵局無償使用,雙方曾洽談購地,但價碼談不攏,地主今天下午突然在畸零地砌起磚塊、擺上花盆剛好擋住郵局車道,不僅大型郵務車無法進出,民眾出入也不方便。地主不滿表示:「要使用畸零地,就要花錢購買!」郵局則希望新北市府出面協調解決此一難題。

陳姓地主(58歲)表示,樹林郵局門前跟人行道之前畸零地是他繼承而來,家族擁有這塊地已經超過40年,當初政府徵收包含目前畸零地及人行道用地,蓋完人行道後將剩餘的地歸還家族,但這10幾年來樹林郵局無償使用這些土地,期間郵局承諾要購買畸零地都沒下文,本月初,樹林郵局要刨除郵局前地面重新鋪設新的柏油,他才要求不准使用他的畸零地。

中華郵政勞安科長張麗華說,地主突然無預警將郵局跟人行道之間的畸零地封起,造成郵差進出困難外,也讓大型郵務車無法通行,更造成要到樹林郵局洽公民眾不方便,由於雙方價錢一直談不攏,才會變成現在的情形,需要新北市政府及樹林區公所出面協調解決這個難題,明天起可能會影響到收發信。

警方獲報後派員到場了解,副分局長吳恆隆指出,已加派警力到場維持交通秩序,避免郵局前畸零地被封之後發生交通意外,至於土地產權的爭議,警方不介入排解。

律師廖芳萱表示,如果畸零地是一般用地,郵局要通行,須以租用或是購買取得通行權利,在租用或購買協議未成的情況下,地主放置花盆在自己的土地上,沒有違法問題。如果畸零地是道路用地,郵局可向法院爭取通行權,取得通行權後,依土地法支付相關租金給地主當通行費。(突發中心莊淇鈞、楊湘琳/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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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懶也要國賠!地主封路不處理 新北市府判賠266萬
2015-10-22 11:17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翁姓地主私自封閉既成道路,不讓金昌隆公司的大貨車通行出入,業者向新北市政府陳情後,市府兩度發函三峽區公所要求排除失敗,半年後,市府乾脆自行派人拆除路障恢復道路通行,業者不滿市府效率太差,害他們超過半年無法使用馬路運貨,提告聲請國賠,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更四審見解,判決市府應賠償業者損失266萬餘元,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翁姓地主所有的新北市三峽區成福段土地上,有一條供公眾通行超過20年的既成道路,翁男不想讓金昌隆公司使用運貨,90年7月20日設置圍籬和挖陷路面設置路障,業者向當時的台北縣政府陳情,縣府函令三峽鎮公所排除路障,遭翁男拒絕,。
由於本案既成道路已供大眾使用超過20年,依法地主無權私設路障拒絕他人使用,縣府只好自行派員拆除路障,業者認為該道路封閉長達192天,害他們無法進出貨、損失慘重,要求國賠,高院更四審支持業者見解,認為縣府應賠償192天營業損失266萬1617元,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至於擅自封路的翁男則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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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8
〔記者蔡文正/埔心報導〕埔心鄉經口村銜接員林鎮的重要道路鎮國路,遭到地主以鐵皮封死,影響到村內二百多戶居民的出入,尤其車輛必須繞道行駛,居民身家安全飽受威脅,村民曾多次向縣府反應要求協助解決未獲理會,決定五月十五日集體到縣府陳情。
經口村老人會長張信雄指出,鎮國路原名廣修巷,早在民國五十八年即由當地民眾聚資闢建,是當地民眾主要出入道路之一,但在民國九十九年時,不知何故,土地所有權人員林鎮公所將一塊約六坪土地公開標售後,得標者即以欲興建房舍為由,利用鐵皮將整條道路封死,由於封死路段剛好位於經口村二百多戶居民前往員林鎮的主要路口,民眾因此多次陳情要求拆除,但拆後地主又重新封死,最後經法院判決應拆除,可是縣府卻一直未執行。
張信雄表示,面對縣府的不作為,不但讓經口村民行的權益受損,更嚴重是村內發生緊急事件時,將讓救護車、消防車失去黃金救援時間,因此村民們決定組自救會,由村長張尊勝擔任召集人,準備五月十五日上午十時集體前往縣府陳情,預估將會有五百人參與。
縣府工務處表示,埔心鄉經口村鎮國路爭議多時,為尋求妥當解決方式,該處已準備五月十二日召集當地村民、地主、員林鎮及埔心鄉公所、各級相關民意代表在縣府召開協調會,共同解決此問題。

2014-05-14

〔記者盧賢秀/基隆報導〕基隆市信義區深澳坑路一○二號旁既成巷道,最近地主突然封路,居民回家得繞遠路或翻越柵欄,罵聲連連,市府都市發展處、區公所與三位市議員到現場勘查,市議員都要求市府儘速拆除圍籬。

  • 門前道路被封鎖,民眾回家要「爬牆」。(記者盧賢秀攝)

    門前道路被封鎖,民眾回家要「爬牆」。(記者盧賢秀攝)

是否為既成巷道待查

由於地主未到場,市府會勘人員無法認定「既成巷道」,將擇期請市府工務處人員確認,若屬既成巷道就要求依法拆除圍籬。

基隆市深澳坑路一○二號旁巷道,是私有土地,最近地主將巷道「封鎖」,一○二號附近十餘戶居民進出要繞遠路,否則就要翻越圍籬,年近七十的王老先生,在這裡住了三十幾年了,沒想到回家「不得其門而入」。

市都市發展處與區公所人員昨天到現場勘查,市議員韓良圻、張漢土、陳東財都認為地主違法封路,要求市府依法拆除圍籬。

孝深里里長陳茂松也說,這條巷道存在卅年以上,地主上個月突然設了鐵柵欄還上鎖,居民無法出入,年輕人冒險翻越鐵柵欄,相當危險,年長的只能繞遠路,多走三百公尺才能回家。

張漢土、陳東財等議員認為民眾出入的巷道,已存在數十年,地主擅自圍鐵柵不合法,要求市府督促地主拆除圍籬,便利住戶出入。

市府都市發展處人員認為,鐵柵欄不構成違建,其權責無法認定「既成巷道」,區公所擇期邀地主與工務處人員再會勘,若確認是既成巷道就要求拆鐵柵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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