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變炮房+台灣現有超過八五○位縣市議員,這些議員依法均為無議會變炮房+台灣現有超過八五○位縣市議員,這些議員依法均為無議會變炮房+台灣現有超過八五○位縣市議員,這些議員依法均為無  

◎ 劉曜華

近日社會新聞以聳動標題議會變炮房凸顯縣市議會空間管理不當、甚至低度利用的現象,此問題有兩大公共政策思維值得各界重視:

一、台灣現有超過八五○位縣市議員(五都三一四名、台灣省五六四名),這些議員依法均為無給職,但實際年薪水準係比照各縣市局處長,且依法配有公費助理及服務處補貼等費用。以台中市為例,市議員年薪約一五二萬元,每月公費助理費二十四萬元,為民服務津貼每月二萬元,六十三名市議員一年相關費用支出約三億元。不但如此,每位議員還配有專屬研究室及包括過往縣議會因幅員廣大增設的議員休息室、國際會議廳等硬體設備。

理性規劃的政權機構雖然擁有如此高規格設備,然而台灣地方選民卻長期容忍三個現象:開議期間議會殿堂空空蕩蕩(議員領局長等級薪水、卻不用點名開會上班?)、議員研究室及休息室長期閒置低度利用、預算監督缺乏專業性與在地性。如果我們繼續容忍這種現象持續,議會變炮房只是開端,議會降格為縣市政府府內局科室,也就是台中人俗稱的台中市政府議事局,將嚴重影響台灣民主政治正常發展。

二、三年前通過的住宅法第二條規定:縣市政府應該致力於出租型社會住宅的規劃、興辦、獎勵及管理,這部國內外政策界認為延遲到來的進步法案,推行兩年來卻不見地方政府任何積極作為,甚至還有地方政府抱著繼續興建出售住宅、贏得政績美名的落後心態。如果雲林縣議會的議員研究室可以充當炮房,何不跳脫本位主義,將其改建為雲林縣首批社會住宅?同理推之,當台中市政府急就章以精密機械園區工業住宅用地興建出售幸福好宅的時候,目前閒置於豐原區原台中縣議會議員休息飯店,不就是台中市第一批社會住宅的最佳基地嗎?

議會變炮房可惡,因為高價值公共空間被公然私有化、低度利用卻不自知。議會變議事局、甚至議事科可怕,因為台灣民主監督制衡機制就在這群每天只知跑攤、跪拜尋求連任的開會缺席者糟蹋下,無以為繼。(作者為大台中市政監督聯盟(https://zh-tw.facebook.com/ngotaichung)共同發起人,台灣中社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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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淑莉、王善嬿、謝銀仲、許國楨/綜合報導〕荒唐到極點,堂堂雲林縣議會的研究室竟淪為「炮間」(男女行房的房間)!

女方涉窩藏81天

長相甜美、在雲林縣議會有「議會之花」美譽的林姓女職員,與綽號「小隻仔」的通緝犯簡俊平交往,竟讓他在議員研究室窩藏81天,研究室也淪為炮間。2人分手後,男方將2人親密照PO網,林女不甘受辱,昨在臉書痛罵「吃軟飯的無賴」,指她想分手,簡俊平卻要求20萬分手費,她不給,就威脅要傷害她父母。

38歲簡俊平因竊盜、傷害案未到案執行,去年9月5日被通緝,昨晚8點他聯絡嘉義市刑大偵二隊投案,警將他帶回偵訊後押解到嘉義地檢署歸案。

去年10月,林女在網路結識簡俊平,依簡某說法,2人交往不久,林女告訴他「警察不敢到議會抓人」,將他帶進議會研究室躲藏,還曾「換房」,從某議員研究室,搬至林女之父(在議會任職)管理的702研究室。

簡某說,這段時間他吃住都在議會,連守衛都認識他,林女還曾託他帶便當給守衛,林女上班時,透過網路與他聊天,下班就到研究室與他做愛;日前他懷疑林女另結新歡,2人爭吵分手,他才在大前天搬離議會,前後住了81天。

情變反目 男大爆料

簡某昨天爆料,說寧可服刑也要公開林女「喜新厭舊的爛個性」,還將2人交往的親密照交給媒體,並貼上網路,說兩人交往期間幾乎天天做愛,被網友抨擊分手後貼親密照是「癟三的行徑」。

林女昨向議會請假,傍晚在臉書反擊,大罵簡是「吃軟飯的無賴」,指他滿口謊話,買仿冒的LV包、香奈兒手錶送她,她因個性不合想分手,簡竟索20萬分手費,她不給,他就打她,還威脅要傷害她父母,為了保護家人她才低聲下氣;簡嫌則反嗆「鬼話連篇」。

林父低調說,只知女兒交男友,前天才知簡住進議員研究室;同事則為林女抱屈,罵簡「太可惡」,怎能把私密照貼上網路!

議會指出,依規定研究室只有議員可使用,因有多餘的研究室,林父有時需接待外賓,才將多餘研究室授權林父管理。

雲林議會 管制鬆散

雲林縣議長蘇金煌表示,研究室就像議員個人宿舍,屬私人領域,因有議員反映門禁太嚴才放寬,管制上確實有疏失,會檢討改進。

對於通緝犯躲在轄區卻渾然不知,警方對此低調說,基於尊重議會與議員隱私,需有合法程序才能搜索。

簡俊平綽號「小隻仔」,有偽造文書等前科,曾在嘉義市的酒店當保鑣,警方指出,他沒有隸屬固定幫派,在道上名氣不大。

簡俊平曾在95年檢舉台中市某分局蔡姓偵查佐強迫業者招待喝花酒,還包養黃姓女毒犯,督察單位調查後做出連坐懲處,曾與簡某交手過的幾名官警,昨一聽他的名字,不禁破口大罵他是「豎仔」!

警方表示,將調查林女是否涉嫌窩藏人犯,以及簡男恐嚇林女的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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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雲林縣有「議會之花」之稱的林姓女職員,疑透過互聯網認識黑道通緝犯,認為「警察不敢到議會抓人」,將他窩藏在議會內長達81天,並把議會研究室當炮房。直至林女周三(19日)突然以「天天做愛很累」為由提分手,通緝犯疑她另結新歡,憤而向台灣《蘋果日報》爆料,令事件曝光。

涉案26歲雲林縣議會林姓女職員,是縣議會議長機要秘書之女。她涉窩藏的通緝犯簡俊平(38歲),因打傷嘉義縣中埔鄉民代表龔良榮遭判監5個月,他去年9月5日未到案服刑、遭通緝,逃亡期間他透過facebook追女仔,10月初,約林女見面,當晚去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

■林女否認簡俊平的指控。圖為她的生活照。台灣《蘋果日報》
■林女否認簡俊平的指控。圖為她的生活照。台灣《蘋果日報》
「天天做愛很累」
簡俊平稱,與林女交往時,林提到「警察不敢到議會抓人」,他認為很有道理。去年12月5日,林叫他住進其和林父使用的雲林縣議會研究室,一住就是81天。其間,林女上班時就和他用LINE熱線聊天或視訊,每天下午約4時許就到研究室找他做愛,上班時間幾乎天天如此。他的手機裏留有許多做愛後的二人親密照。
本月19日,林女突然向簡俊平表示,「天天做愛很累」,不願和他繼續見面。簡因而被迫離開議會研究室,繼續「走佬」,四處躲藏。簡不甘被甩,疑林另結新歡,而向台灣《蘋果》爆料說:「寧可向警方投案入獄服刑,也要把林喜新厭舊的爛個性公開。」他又強調說:「句句實話,不然出門就被車撞死。」簡昨晚已向警方自首。
林女昨向台灣《蘋果》表示,簡俊平對她的指控均非事實,又指簡男「就是一個吃軟飯的無賴,從認識到現在都滿口謊話」。她指簡買山寨的LV手袋和Chanel手錶送她。二人因為個性不合要分手,「所有的東西我都退回了,他卻跟我要分手費20萬新台幣(約5.1萬港元),不給就動手打我……」。林父則表示,直到前日才知道簡俊平住進研究室的事,但不是他使用的研究室。至於其女兒是否跟簡交往,他稱「這是女兒的個人私事,不便過問」。
台灣《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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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議會爆出通緝犯與「縣議會之花」,將研究室當炮房。(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通緝犯不但不用跑路躲警察,還把上26歲的議會之花,天天在議會研究室內嘿咻,堪稱全國最爽!雲林38歲簡姓通緝犯向平面媒體爆料,自己和有「雲林縣議會之花」之稱的林女,把議會的研究室當「炮房」,他不但大剌剌住在裡面、和駐衛警打招呼,林女更是每天下午找他打炮,整整77天。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簡姓通緝犯因涉及傷害罪遭判刑5個月因未到案,被通緝中,但他在跑路時透過臉書認識林女,兩人見面當晚即到摩鐵發生關係,接著開始交往;之後林女提議,乾脆住進她和父親使用的議會研究室,警察不敢到議會抓人,便在2013年12月5日住進去。
據了解,林女的父親是雲林縣議會機要秘書,她則在議會擔任職員。簡男說,她在上班時兩人都和以手機通訊軟體聊天或是視訊,每天下午4點多更會直接到研究室找他做愛。但林女19日卻突然告訴他「天天做愛很累」,不想再和他聯絡,才會氣得向平面媒體投訴,還說握有兩人做愛後的照片,如果說謊「出門就被車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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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犯躲縣議會,竟然還能天天打砲!一名因案被通緝的黑道兄弟簡俊平,在把上雲林縣議會有「雲林縣議會之花」美名的林女後,竟然就堂而皇之的「住進」縣議會,不僅天天叫外賣吃好睡好,每天還打砲打到林女喊累!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有「雲林縣議會之花」美名的林女,因父親在雲林縣議會做事,而得以將被通緝的黑道兄弟簡俊平,窩藏在縣議會702室內,上班時間每天下午4點左右,就會進研究室和簡俊平做愛,儼然就是把縣議會當做個人「砲房」使用。
簡俊平表示,他是在逃亡期間透過臉書認識林女,見面後「當晚」林女就和他到汽車旅館嘿咻,事後由於跑路須不斷換住汽車旅館,林女便提議,「警察不敢到議會抓人」,所以他便聽從建議開始「入住」縣議會,過著他每天吃飯、打砲的日子。
不過19日林女突然向他表示,「天天做愛很累」,不想再和他來往,因此才讓他憤而向媒體出示多張他和林女做愛的畫面,證實他入住縣議會的事實。
簡俊平表示,他「寧可向警方投案入獄服刑,也要把林女喜新厭舊的爛個性公開。」
對於整起事件,記者曾致電雲林縣議會及簡俊平查證,但截至截稿前都無法聯絡上;而雲林縣議會人員則表示,非當事人不便表示意見。因此真相如何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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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周麗蘭、鄭光宏/綜合報導】

嘉義縣議員研究室成為通緝犯的炮房?毆打嘉義縣中埔鄉民代表龔良榮、遭判刑5月的通緝犯簡俊平21日向媒體爆料,過去77天來他都住在雲林縣議會研究室,因為警察不敢到議會抓人,而議事組的林姓女職員與他同住,並公布兩人親密照。林女在臉書回應「就是一個吃軟飯的無賴」、「只會拿女人錢的廢物」。簡嫌晚間向嘉義市警方投案。

議長:有疏失將改進

縣議員研究室被質疑成為通緝犯的保護傘?議長蘇金煌表示,人員從地下室車庫進入後,不用經過1樓警衛人員,可搭電梯直達各樓層,這部分確有疏失將檢討改進。

38歲簡俊平有槍砲、傷害、過失致死、流氓管訓前科,昨日自爆他和林女在研究室的親密照,懷疑林女另結新歡要與他分手,宣稱寧可向警方投案入獄,也要公布林女的作為。

簡俊平說,林女上班時就和他用LINE熱線聊天或視訊,每天下午約4時許就到研究室找他做愛,幾乎天天如此。他強調「句句實話,不然出門就被車撞死。」林女日前突然表示不願和他繼續見面,他才離開議會研究室。

簡俊平去年10月初結識林女,林女的父親也在雲林縣會上班,因縣議員研究室尚有18間空房,林父可以權宜使用其中1間,林女從12月5日與簡俊平同居在702號房,直到2月19日兩人分手。

警察不敢抓 躲77天

簡俊平稱,他住研究室的理由是林女曾提到「警察不敢到議會抓人」,期間住過2間房,第1間是透過友人介紹的翁姓縣議員的研究室311號房,幾天後搬進702號房。

昨日消息曝光後,議事組同事們大感震驚,低調表示林女到職剛滿1年,負責做會議紀錄的手抄搞,平時獨來獨往,沒什麼互動,不太了解她。

但看到簡俊平自曝的親密照,眾女士一致抨擊「爛人」、「這種人送給我也不要」、「牙齒那麼黑」、「髒死了」。

簡俊平與林女最近時常吵架,簡俊平屢對林女撂狠話,昨天早上林女還上班,9點多突然離去,沒人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林女:吃軟飯的無賴

林女傍晚在臉書反擊簡俊平,「就是一個吃軟飯的無賴,從認識到現在都滿口謊話,買仿的LV包包和香奈兒手表送我,因為個性不合要分手,所有的東西我都退回了,他卻跟我要分手費要20萬,不給就動手打我。」

林女說,簡俊平威脅她如果離開他,就要傷害她的父母,拿不到錢就抹黑她,是個不要臉的無賴,只會拿女人錢的廢物。

針對通緝犯窩在議會研究室一事,雲林警方說,研究室屬議員私領域,且未獲任何線報,才無法據以搜索。

嘉義市刑大偵二隊昨晚7點多接到簡俊平電話表示要投案,當時簡就在斗南鎮興北路住處,員警隨即前往雲林將簡帶回嘉義,過程簡多沉默不語;深夜偵訊結束後隨即押送嘉義地檢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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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打砲男 前科累累還有國民黨「黨證」

NOWnews.com 今日新聞網
2014年 02月 22日 22:08

簡俊平聲稱擁有國民黨黨證。(圖/翻攝自網路)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因案被通緝的簡姓男子聲稱,在逃亡期間把上有「雲林縣議會之花」美名的林女後,竟然就堂而皇之的「住進」縣議會,不僅天天叫外賣吃好睡好,還每天打砲。而記者深入追查後發現,簡男竟然還大秀自己是一名中國國民黨的黨員;除了有多項前科,曾入獄服刑,常因打人紛爭登上媒體外的紀錄外,居然還有張中國國民黨的「黨證」。
去年4月簡男因涉及毆打嘉義縣中埔鄉民代表龔良榮遭到通緝後,7月時,他竟然在臉書上PO炫耀:「我終於如願加入國民黨,拿到黨證時,真的很開薰(心)」。大秀他的國民黨「黨證」。
據報導,簡男有槍砲、傷害、過失致死、流氓管訓等前科,他更曾多次向媒體爆料,2005年,他就檢舉台中市多名警官喝花酒,事後遭發現他也在現場,疑似刻意擺警方一道。
2009年,簡男擔任一名大他18歲女子的保鑣,2人進而相戀同居一年多,後來因分手,簡男被趕出門,竟持槍將女子打得頭破血流,被告傷害,簡男投案前還持槍接受媒體採訪
2012年,簡男因開車撞死人,入監服刑,而他老婆則到台中金錢豹上班,沒想到竟與服務生外遇,還生下3個小孩,且全登記在簡男名下,簡男出獄後發現,憤而向2人提告。
對於簡男擁有國民黨黨證一事,記者曾致電國民黨黨部查詢,但因假日非上班時間,總機無人接聽,因此真相如何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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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有「雲林縣議會之花」美名的林女,被蘋果日報報導與一名因案被通緝的黑道兄弟簡俊平在議會研究室「天天做愛」,林女今日(2月21日)下午,隨即透過臉書指他就是一個吃軟飯的無賴,因為他有些精神方面的障礙,只要發作就無法無天、六親不認,林女為了保護家人,只好低聲下氣。
據傳林女因父親在雲林縣議會做事,而得以將被通緝的黑道兄弟簡俊平,窩藏在縣議會,並會進研究室和簡俊平做愛,儼然就是把縣議會當做個人「砲房」使用。
但林女在看到媒體報導後,即在臉書上PO文,以下是林女的全文:
「就是一個吃軟飯的無賴
從認識到現在都滿口謊話
買仿的LV包包和香奈兒手錶送我
因為個性不合要分手
所有的東西我都退回了
他卻跟我要分手費要20萬 不給就動手打我
認識不到兩個禮拜 他不但自殘還動手打我
一方面叫我去驗傷告他 一方面跟我說他有兩個小孩要養 如果他進去被關 小孩很可憐
只會利用威脅我說如果我離開他 他就要傷害我的父母親
他有些精神方面的障礙 只要發作就無法無天 六親不認 我為了保護我的家人 我只好低聲下氣
他沒有收入 都是我拿錢給他花 現在因為我離開
沒有人可以拿錢給他花 所以就叫記者來抹黑我
記者連問都沒問我 說我逃避訪問 根本就是胡言亂語 唯恐天下不亂
無賴真不要臉 大言不慚 就是個只會拿女人錢的廢物
議會研究室房卡的那張照片 根本就不清楚 怎麼可以一口咬定就是702號房?
就憑單面之詞就直接上報 記者真的水平這麼低嗎?」
簡俊平表示,他是在逃亡期間透過臉書認識林女,見面後「當晚」林女就和他到汽車旅館嘿咻,事後由於跑路須不斷換住汽車旅館,林女便提議,「警察不敢到議會抓人」,所以他便聽從建議開始「入住」縣議會,過著他每天吃飯、打砲的日子。
不過19日林女突然向他表示,「天天做愛很累」,不想再和他來往,因此才讓他憤而向媒體出示多張他和林女做愛的畫面,證實他入住縣議會的事實。簡俊平表示,他「寧可向警方投案入獄服刑,也要把林女喜新厭舊的爛個性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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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郭安家、施致如/台北報導〕繼前市議員林奕華、王浩入閣後,大安、文山區市議員秦儷舫昨天也宣布退出年底選舉,最快三月一日轉任台北漁產運銷公司董事長,巧的是,連勝文子弟兵徐弘庭將參選該區議員,台北市長郝龍斌與國民黨市長參選人連勝文聯手佈局府會人事。

「我喜歡交朋友,但政治性不強,去年母親過世後,終於覺得放下擔子,不用再做議員。」秦儷舫談到母親數度哽咽,並表示已多次向議長吳碧珠表達不想參選,也因身體不佳,選舉時兩度顏面神經麻痺,但為了奉養母親、全家溫飽,只好做完本屆議員。

市議員每月所得約四十萬元,還須負擔四至六位助理薪水等雜支,而漁產公司董事長月薪十.五萬元、每月特別費四.五萬元,不過現任漁產公司董事長潘家森原是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遭民進黨市議員批評董座一職成為酬庸。

去年底,郝龍斌宣布前議員林奕華擔任教育局長,由於林曾任連震東文教基金會副執行長,議會圈即評估,連勝文將參選市長,不久,郝再拔擢前議員王浩擔任社會局長,有議員私下表示,郝即將卸任,沒人會想當十個月的局處長,郝的佈局與未來連小內閣有關。

秦儷舫坦言,林奕華接任局長後,郝龍斌曾詢問她是否要入小內閣,當時她婉拒,郝龍斌昨下午出席「圓仔超萌成長日記全紀錄」影片記者會受訪時表示,過去漁產公司董事長大都由市議員擔任,此次也透過議會推薦,公文已經批示。

本屆大安、文山區已有兩位市議員入閣,高支持度的林奕華、秦儷舫將釋出大量選票,巧的是,連勝文子弟兵徐弘庭、立委周守訓前法案主任王致雅都將參選該區議員,國民黨中央日前也通過「提名青年黨員名額」,老議員離開,在連郝佈局下,讓連家班二代出頭。


原文網址: 通緝犯把上雲林縣議會之花 研究室爽做愛整整77天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221/327686.htm#ixzz2uC080iU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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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質詢!涉嫌護航監視器業者 國民黨議員陳重文被搜索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議會變炮房+台灣現有超過八五○位縣市議員,這些議員依法均為無

多次質詢!涉嫌護航監視器業者 國民黨議員陳重文被搜索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軍紀敗壞!中校將營區當砲房 還攜出極機密資料

2015-11-27  18:33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地檢署偵辦前三軍聯訓基地莊姓中校裁判官傳送性愛影片威脅女友案,發現莊男不僅將軍營寢室當「砲房」,還將許多列為極機密及機密等級的漢光軍演資料攜出營區,軍中保防安檢措施形同虛設,軍紀渙散程度連檢方都搖頭,今天依刺探軍事機密罪將莊男提起公訴。

  • 三軍聯訓基地前裁判官莊姓中校,涉嫌攜出漢光軍演機密文件被起訴。(記者蔡宗憲攝)

    三軍聯訓基地前裁判官莊姓中校,涉嫌攜出漢光軍演機密文件被起訴。(記者蔡宗憲攝)

102年10月間,莊男因不滿女友提分手,透過LINE傳送2人性愛照片及影片給女友,逼迫繼續發生性關係,否將散播影片,被害人報案後,檢方到莊男服役的三軍聯訓基地搜索,在莊男電腦及手機中,發現他與被害女子及其他女子在營區寢室的性愛影音檔,依妨害秘密等罪起訴後,屏東地院9月間合併判處他1年徒刑。

檢方進一步過濾莊男的隨身碟及個人筆電,赫然發現許多被列為極機密及機密等級的軍演資料,懷疑莊男動機不單純,因事涉國防安全,隨即擴大清查莊男背景、社交情形及通聯記錄。

檢方調查,莊男在101年10月1日至102年9月1日擔任海軍陸戰隊66旅作戰訓練科作參官,102年9月2日轉任三軍聯訓基地中校裁判官,莊男攜出的50多件資料大部份為陸戰66旅軍事機密,包括極機密等級的「反特攻作戰縮短距離操演指導構想圖」、「核生化狀況偵消作業縮短距離操演指導構想圖」、列為機密的兩棲登陸載具性能判斷表和涉及中共部隊編制、武器性能數據的重要資料等。

檢察官認為這些重要軍事機密一旦外洩,將使國家安全遭受損害,經傳喚陸戰66旅及三軍聯訓基地相關幹部後,認為莊男在聯訓基地負責的業務幾乎用不著這些機密資料,而且依照規定,莊男不得私藏軍中機密資料,更不能攜出營區。

莊男則供稱該資料均為漢光演習使用,有些是向軍團提報的資料,有些是業務上的佐證資料,他調任三軍聯訓基地後,因想到陸戰66旅也常到該基地受訓,才留下在66旅服役時建立的資料,以備不時之需。

檢方表示,莊男雖未被查出有利用該機密資料牟利或交付他人使用的情形,卻已經觸犯陸海空軍刑法刺密軍事機密罪,刺探或收集軍事機密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若戰時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據了解,莊男在發生性愛影片威脅女友案後已在去年辦理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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