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企業VS.社福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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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4
所謂「社會企業」,是指以商業模式解決部分社會或弱勢問題的組織,營收來自商業行為,不靠政府補助及民間募款,盈餘需有部分用於社會公益,如「厚生市集」,協助小農銷售,解決通路、運輸等問題,但目前尚無相關法令規範。
而「社會福利團體」是依人民團體法運作,從事社會福利服務或倡導社會福利的組織單位,須先申請立案,其經費以募款為主、接受政府委託補助居次,不以營利為目的,以服務為主要宗旨。(資料來源:勞動力重建運用處、社會局,整理:記者蔡亞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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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老師狂想 一堂課改變台灣
精華簡文社會學老師狂想 一堂課改變台灣
圖片來源:王建棟
社會學老師狂想 一堂課改變台灣
作者:李映昕 2016-03-01 天下雜誌592期
當你以為社會系學生不是在學理論,就是上街抗議時,一位社會系教授下定決心開辦一門非傳統創業課,讓社會企業在台灣遍地開花。
台中火車站前,沒落舊城區的日式洋樓裡,三年來,多了一份青春洋溢。由台大社會系畢業生邱嘉緣與台大財金系畢業生張珮綺創辦的社會企業共同工作空間「好伴」,已成為台中市長林佳龍眼中,推動中區老城再生的關鍵紐帶。
鏡頭轉到台北,在寸土寸金的大安區,五間不同的老公寓成了台大地理系畢業生王維綱的共生公寓「玖樓」。「玖樓」想打破資本主義的所有權霸權,讓有特殊專長的人,可以用低房租住進高價地段的房子,創造出新的「居住」價值。
台中、台北,將近兩百公里的距離,背後卻有一條共同的臍帶──他們都是台大社會系教授陳東升的學生,也都修了同一堂課:「社會經濟組織的創新與設計」。
「這堂課是鼓勵學生以解決社會問題為目標創業,」陳東升說。
過去,「創業」是商管學院才會出現的名詞,但這堂開在社會系大四的選修課,開課兩次,總共六十個學生,卻已創造出超過五個社會企業。
當外界仍把社會系貼上「抗議系」的標籤,陳東升為何會想開創業課?
這位身高一八六公分,站在人群中總如一根瘦竹竿,形象鮮明的「台灣最高的社會學者」直言,二○○八年金融海嘯後,青年失業率攀高,勞動市場變動愈來愈大,讓他意識到必須採取行動。
行動派的社會學家
當時,陳東升在社會學界做了一件破天荒的事,就是「趕學生,要學生不要來讀研究所」。
這位擔任過國科會人文社會處處長,已是台灣社會學界大老的學者,當時擔任台灣社會學會會長,他要求學會調查社會學博士生畢業後的出路,結果發現,在少子化海嘯中,將有大量博士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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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
-狄更斯(Charles Dickens)
2013年8月的夏天,台北街頭一邊上演著台北文創新地標的開幕,誠品松菸集結台灣重要的文創品牌,以跨界實演聚焦台灣之光為主題,24小時不打烊的方式的登場連演三天。
在連演後間隔不到的24小時內,在這城市另一頭的,上演著抗議苗栗大埔徵收案的「818拆政府運動」,現場留下滿牆交通錐貼紙,以及滿地藝術塗鴉做為這回合抗爭的結束。
差不多世代的文藝青年與中年,都充滿了設計與藝術性格,但呈現在城市的舞台上卻是完全不同的戲碼,一邊被認為是迷戀於小確幸的幸福,一邊則是在醞釀大革命的反動,在這兩者之間,能不能有新的思維產生,在推動文創的同時,也能夠對於這個社會做改變 ?
在收編與抵抗之間,能不能有另一個替代選擇,也就是台灣所需要的「文創社會企業」新視野,在產業發展的同時,也能夠創造文化價值,解決社會的問題。國藝會推動的「藝文社會企業」,以及台北市文化局推動的「社會設計」,都是回應這時代轉型的新觀念。
藝文社會企業
那什麼是「藝文社會企業」? 從觀念上來看,「藝文社會企業」指的是用文化藝術為核心,用創新的營運模式來解決社會議題,又能夠創造財務的永續而經營下去的組織。
有別於傳統企業只重視單面向的商業利益,「社會企業」同時強調社會以及商業影響力,而「藝文社會企業」,不只重視社會及商業影響,還多強調了「文化與藝術影響力」,關注文化藝術教育、文化資產保存再利用、文化參與及多樣性等議題。從文化積累及無法量化的特質來看,「藝文社會企業」特別需考量長達十年以上的文化積累,以及無法量化的文化價值。
台灣藝文社會企業與社會創新
藝文社會企業是新興的觀念,也還未有普世認同的定義,那台灣有藝文社會企業嗎 ? 台灣己經有案例,有的組織成立時間,遠早於藝文社會企業的問世,而且不以社會企業自居。
參考案例,有屏東三地門的「蜻蜓雅築珠藝工作室」,保留復興排灣族琉璃珠文化,也創造了部落就業與地方經濟發展。在南投竹山「天空的院子」,也從民宿事業擴展到了竹山「小鎮文創」的工藝與地域振興。宜蘭大同「不老部落」用味蕾感受泰雅的人文生活,也創造部落經濟。還有都會地區的「大誌雜誌」及「臺灣好」等。都是能夠創造藝文、社會與商業影響力的藝文社會企業。
由於國際間對於「社會企業」的概念,還在快速發展當中,再加上專業界對於社會影響力及組織財務永續有更高標準的期許,大眾又容易把社企與慈善做混淆。因此,推動「社會企業」的方向,改以更具有包容力的「社會創新」(social innovation)概念來推動,讓關注的焦點不單只是社會企業,而是擴大為讓更多解決解決社會問題的創新產品、服務與營運模式等。從學院的Stanford到Oxford大學,以及業界的Ashoka到Acumen Fund都可以發現。有不間斷的社會創新,才能產生永續的社會企業。
從「社會創新」的角度來看,更能夠詮釋台灣文創現況,以及「藝文社會企業創新育成扶值計畫」所傳達的精神,因為所入選的團隊,不見得全都是嚴謹定義下的「藝文社會企業」,但都擁有強烈的「藝文社會創新」精神。
計畫中「表演及視覺藝術」類入選者,多以創新的藝文推廣為主,用新方法解決藝術界的老問題,包括「加侖工作室」的藝文活動行銷推廣及票卷折扣平台,以及「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視覺藝術協會」所提的「企業藝術物流服務計畫」,回應藝術銀行的概念,提供藝術品租賃服務。
而在「文化旅遊類」及「微型文化事業」類項,雖然育成金額較有限,但卻能更豐富多元地呈現文化的容顏。
例如風尚旅行社的「離題旅行」,嘗試創造一個地方文化旅行的平台,用七天自我發現的覺旅,用文化行旅替人生解惑,也讓地方組織得到收益及專業資源。「土溝農村美術館」用藝術解決農村發展問題,農村美術館做為平台,孕育更多在地微型社會企業。
花蓮的「o’rip漫走」及台中的建興創藝的「廖添丁之清水寶藏大冒險」也都替其蹲點所在地,提供了文化旅行的體驗服務,做為地方社區培力與經濟發展的方法。
更特別的是,台灣特色產業文創聚落促進學會所提出的「五語倫比─落實新移民、移工台灣文化傳播權計畫」,以社群媒體報紙的形式,解決新移民融入新故鄉的社會議題,看似與我們熟知的藝術形式沒有關連,但實際上卻是實踐文化多元理念的方案。
這些入選計畫共同都具有「藝文社會創新」精神,都在嘗試創新的藝文產品、服務與營運模式,為其所關注的社會議題找到解決方案,或是以藝文產業推擴自身所面對的挑戰命題。
這樣子的精神,其實也能在一些文創企業身上發現,例如用設計美學經營農業議題的「掌生穀粒」,具文化旅店精神的「緩慢民宿」,在高雄甲仙災區展店的「好好」,繁體中文碩果僅存的「日星鑄字行」與「春水堂」聯手復刻茶經活版。這些組織的設立,不全以解決社會問題為職志,但卻仍是積極在營運模式中尋求文化藝術的創新整合。
藝文社企與社會設計
與「藝文社會企業」概念同為時代轉變風向球的,還有台北推動的「社會設計」(social design)的概念-用設計解決城市所面對的問題與挑戰。前者以藝文之名,後者以設計為題,但共同焦點在於「社會」的改變。兩者的推動,沒有直接關連,但卻能夠共同回映一個文創的時代轉向。
「社會設計」的概念,最早在1971年由設計評論家Victor Papanek在《為真實世界設計》(Design for the Real World)中提出,2007年由紐約Cooper-Hewitt, National Design Museum策劃的「Design for the Other 90%」展,明確設計可以如同社會企業一樣,能為世界上90%活在沒有水電及公共衛生基礎建設的大眾帶來改變。
台北提出「社會設計」以爭取2016世界設計之都(World Design Capital)。嘗試用城市豐富的文創資源(據2010年統計,全國文創產業62%的營業額集中在台北),解決台北所面對的挑戰,包括宜居、人口老化與老房子運動等,每項都是具有社會創新精神的新政。
但我想申請設計之都不是真正目的,一個城市文化運動的過程才是真正理念。這場運動要動員的,不只是社區或文化工作者,而是要讓每一個政府部門局處,每一間民間的設計工作室,都能認識到設計改變社會的力量。
而「藝文社會企業」的理念,也是如此,希望每一個文創企業,都能意識到自身經營的志業,能夠替這社會帶來一些改變,回到藝術與文化的初衷。
文化的創新
「藝文社會企業」觀念的提出,其實也在回應了台灣文化與經濟所面對的挑戰。在文化面來看,側重經濟價值創造的文創產業走到了一個瓶頸,另一方面,政府財政緊縮也讓人無法看好未來的藝文補助政策。
從經濟面來看,台灣產業依賴製造與代工,而「藝文社會企業」的推動,有助於產業界思考用文化藝術做為核心設計創新方法,如同「設計力創新」(design-driven innovation)的管理趨勢。由原本的製造業,漸轉向運用「設計思考」(design thinking),掌握客戶生活型態的品牌企業。才能進而提出具有社會公共利益的經營願景,回應了競爭力大師波特(Michael Porter)提出的企業與社會「共創共享價值」(Creating Shared Value)策略。
文化議題時常被認為是傳統保守的,但從「藝文社會企業」的觀點回頭看過去三十年來的文化政策,其實是十分創新的,因為約每一個十年,就會有一波觀念上的破壞式創新,以回應那個時代所面對的挑戰,並積累成為下一個階段轉型的動力。
1990年代推動「社區總體營造運動」,在經濟發展的年代,替台灣各地方累積了文化資產,2000年代是「文化創意產業」的時代,讓文化藝術能夠適度變成市場的機會,那2010年代,給下一個文創十年發展的時代命題,又會是什麼 ? 我想「藝文社會企業」,以及「社會設計」,所共同建構的「文創社會企業」勢,都將會是影響下一個文化十年的關鍵字。
本文原刊於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線上誌 2013/09號藝文社會企業專刊
作者/吳漢中
連結/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線上誌 2013/09號
http://www.ncafroc.org.tw/mag/news1_show.asp?id=127
文章出處:美感經濟 與 風格社會 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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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社會企業發展 切勿揠苗助長
【聯合報╱謝邦俊/黑暗對話社會企業創辦人】
2014.07.28 05:04 am
方興未艾的台灣社會企業存在一個有趣的現象,許多創業家在充滿情懷的投身某項社會改革之初,並未深思定位自己的行為究竟是不是社會企業,甚至可能根本搞不清楚甚麼是社會企業,然而隨著事業體的發展與其努力議題逐漸受到各方的關注與重視,這時在各種場合或各類對話中,就會不斷被指正為是社會企業,於是逐漸反覆被說服,直至有一天若有所悟的隨順眾生接受指教,終於同意或承認自己所努力的就是社會企業。
這個有趣的認祖過程反映了社會企業的多元性與多面向,面對社會上的某種缺陷,或不正義,或長期被忽略的需求,或企圖實現某個社會理想,一些不願僅止於抱怨指責的人,劍及履及身體力行的投入他們所發掘出的社會問題,嘗試用微薄的個體力量,改善這個看似有著千瘡百孔的貧瘠社會。
他們的所作所為,是不是一定符合社會企業的定義或規範其實並不重要,關鍵是其起心動念間所希望改革或促成的理想。
他山之石有攻錯之效,歐美國家或亞洲鄰邦推動社會企業已有多年,績效顯著歷歷可數,例如英國的社企多達28萬家,年營業額超過五百億英鎊,占國家GDP1.7%,反觀台灣的社會企業起步脈動不過五、六年,現今仍處於牙牙學語努力學步的階段。
台灣這個時候急著倡議立法或是強制規範定義或橫加認證,猶如新手父母忙著替稚齡幼兒指定婚配一樣操之過急。這也說明了,為什麼學界與社企實務界大多數人都反對在現階段替所謂的「社會企業」設定法律框架,或執著定義出一個斬釘斷鐵的明確規範。
目前政府極為重視社企發展,從中央到地方似乎都將社會企業視為是解決各類社會問題的萬靈丹,因此急著拉拔助長;然而欲速則不達,揠苗助長只會殘害幼小植栽。
其實,政府只要提供一個友善、寬容與鼓勵的生態,能夠真的放下凡事防弊樣樣干涉的負向思維,相信台灣的社會企業一定能在公民意識與基層草根力量的強勁支撐下,為因為政府失能、企業失信、志願失靈的社會窘境找到彌補斷層與對立的新善對策。
【2014/07/28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