削髮登岸免簽證

2015-06-17 06:00

馬英九統治台灣進入尾聲,中國「中央政府」出手了!中國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在海峽論壇宣布,將適時實行「卡式台胞證」,並給台灣民眾「免簽證」。這般「以民逼官」的純熟統戰手法,盯得馬政府不敢出聲反對,「削髮登岸免簽證」,也讓人懷疑台灣還有沒有中央政府?

 中國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中央社資料照) 

馬英九終結了民進黨阿扁政權,曾經被國民黨人「想像」成光武中興,寄予厚望。但這個想像卻很快破滅,他不僅小圈圈用人,不尊重黨內元老,推動國政無方,更沒有能力栽培中壯和年輕的政治人物;如此還不打緊,對付中共這位宿敵,他沒有兩位蔣總統的堅毅,連明鄭時期力拒清廷「削髮登岸」的鄭經都不如。

雖然馬英九會百般辯解,指稱兩岸關係六十年來最好,七年多來關係穩定好得不得了;但北京當局何曾支持「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重見光明?「中華台北」還不是龜縮在角落!國民黨的要員前往中國,談到「中華民國」遮遮掩掩,都還是在奠祭孫中山的時刻。這不是「削髮登岸」,什麼才是「削髮登岸」?馬稱臣納貢,換得啥子尊嚴?

俞正聲宣布實行「卡式台胞證」,這是「一國兩制」的先行,久而久之,這卡片就會成為台灣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比起清朝尚書明珠等人統戰鄭經的老舊手法,北京當局利用科技植入統戰的技術,高明太多了。

許多人抱怨,台灣的電視新聞看不到政府,也看不到官員。這也難怪,當最高法院重判共諜案,宣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敵國時,馬英九還在自誇他和北京關係有多好,搞不好他也要來張「卡式台胞證」,台灣人進出中國免簽證,也算是他的政績呢!(陳杉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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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剃頭

2015-06-16_16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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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民族傳統發式和服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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薙發tì fā]
清李賡芸《炳燭編》卷四:“ 宣宗為光王時,避武宗害,薙發為沙門,更名瓊俊。”《清史稿·睿忠親王多爾袞傳》:“自關以西,百姓有逃竄山穀者,皆還鄉里,薙發迎降。”《上海小刀會起義史料彙編·遐邇貫珍》:“城中居民禁止薙發,犯者獲而笞責之,但留辮髮以綰髻。”
中文名薙發
注 音tì fā
釋 義剃髮
出 處《炳燭編》
tì fā ㄊㄧˋ ㄈㄚ

薙發(薙發)
2 詞語釋義
剃髮。清李賡芸《炳燭編》卷四:“ 宣宗為光王時,避武宗害,薙發為沙門,更名瓊俊。”《清史稿·睿忠親王多爾袞傳》:“自關以西,百姓有逃竄山穀者,皆還鄉里,薙發迎降。”《上海小刀會起義史料彙編·遐邇貫珍》:“城中居民禁止薙發,犯者獲而笞責之,但留辮髮以綰髻。”
剃髮,乃指中國明末清初時期滿族統治者以“不從者斬”為手段,強令其統治下的全國各民族,包括漢族、蒙古族及其它南方少數民族等,改剃滿族髮型的政策。以“ 剃髮令 ”或“薙發令”代稱。由於這項政策涉及民族文化認同,主要又針對漢族而來,原因之一是為了消弱漢族的民族意識,方便統治,引起各族人民,尤其漢人的強烈反對與抵抗,結果遭致清廷的嚴厲處罰和血腥鎮壓。剃髮是一種民族壓迫政策,加深了當時的民族矛盾,亦壓制了漢族的文化和思想。剃髮、易服與圈地、佔房、投充、逃人並稱“清初六大弊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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剃髮淵源

清朝剃髮,並非入關後才施行。滿洲族為女真人的一個支系,為建州女真。早在宋代,金國人就剃髮,高壓強迫佔領區的漢人剃髮。1129年(宋建炎三年,金天會七年),當時的金太宗就下過這樣的強硬命令:“禁民漢服,及削髮不如式者,死!”
滿洲族人幾百年髮型一直沒變。滿族男子一般是將頭頂中間一撮如錢大之頭髮留長,結成辮子,其餘四周發皆剃光,所以稱為“金錢鼠尾”。一般來講,滿族人只有“國喪”和“父母喪”內百日不剃,平時,除中間一小撮外,周圍頭髮不能留蓄。
努爾哈赤建後金稱汗後,強迫被佔領區漢人和投降的漢人必須
金錢鼠尾
剃髮,所以,剃或不剃,成為一種政治性標誌。漢人只要剃頭,就免死收降,否則砍頭。後金軍佔領遼陽後,當地漢民成千上萬不願剃頭為虜,自投鴨綠江而死(見朝鮮《李朝實錄》)。而當時當地,由於明清方面的拉鋸戰,剃髮漢民又常被明軍殺死,割頭後冒充滿人首級去“報功”。皮島的毛文龍當時就殺了不少剃髮的漢人,拿其首級向明廷邀賞。
皇太極繼位後,殺人方面有所收斂,但對剃髮則要求更嚴。惟一例外的是,朝鮮由於向滿清投降早,作為一種特殊禮遇,皇太極對這個附庸國表示寬大:冠履不易,可以免剃。
清軍初入關,佔領北京後不久,即發布剃髮令。由於吳三桂等明朝降官勸說,加之北京及周圍地區人民反抗連連,多爾袞不得不收回成命(但他對率先剃髮的明朝兵部侍郎金之俊等人,還是表現出特別的信任) 。所以,清軍入據北京後,好長時間內,明朝舊官變成清朝官員,仍舊身穿明服,冠裳不改。
但是,當北京的多爾袞得知南京已定,又有漢臣孫之獬緊勸,即改變初衷,讓禮部在全國范圍內下達“剃髮令”。

剃髮易服_百度百科 - http://goo.gl/bdHd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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薙髮是在兩個耳朵之間抓出一條線,而那條線以前的頭髮要通通剃掉。

 辮髮就是將那條線以後的頭髮(也就是沒剃掉留下的那部份),編成辮子。

 下達薙髮令有幾個意義:

 第一:是讓這個統治的地區人民有著同種族的共同特徵。(就像是同公司的人要穿一樣的制服。)

 第二:要摧毀漢人的民族自尊心。

 第三:用這個人剃不剃頭來判別他是不是歸順跟服從滿清人的統治。

 由於這成為滿清人的最大象徵,所以鄭成功的政權在台灣時,以"不剃頭"表示不跟滿清妥協;而孫中山先生的民主革命也以"剪掉辮子"來作為推翻滿清的象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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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髮登岸免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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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7 06:00
馬英九統治台灣進入尾聲,中國「中央政府」出手了!中國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在海峽論壇宣布,將適時實行「卡式台胞證」,並給台灣民眾「免簽證」。這般「以民逼官」的純熟統戰手法,盯得馬政府不敢出聲反對,「削髮登岸免簽證」,也讓人懷疑台灣還有沒有中央政府?
馬英九終結了民進黨阿扁政權,曾經被國民黨人「想像」成光武中興,寄予厚望。但這個想像卻很快破滅,他不僅小圈圈用人,不尊重黨內元老,推動國政無方,更沒有能力栽培中壯和年輕的政治人物;如此還不打緊,對付中共這位宿敵,他沒有兩位蔣總統的堅毅,連明鄭時期力拒清廷「削髮登岸」的鄭經都不如。
雖然馬英九會百般辯解,指稱兩岸關係六十年來最好,七年多來關係穩定好得不得了;但北京當局何曾支持「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重見光明?「中華台北」還不是龜縮在角落!國民黨的要員前往中國,談到「中華民國」遮遮掩掩,都還是在奠祭孫中山的時刻。這不是「削髮登岸」,什麼才是「削髮登岸」?馬稱臣納貢,換得啥子尊嚴?
俞正聲宣布實行「卡式台胞證」,這是「一國兩制」的先行,久而久之,這卡片就會成為台灣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比起清朝尚書明珠等人統戰鄭經的老舊手法,北京當局利用科技植入統戰的技術,高明太多了。
許多人抱怨,台灣的電視新聞看不到政府,也看不到官員。這也難怪,當最高法院重判共諜案,宣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敵國時,馬英九還在自誇他和北京關係有多好,搞不好他也要來張「卡式台胞證」,台灣人進出中國免簽證,也算是他的政績呢!(陳杉榮)

故事》鬼剃頭、「髪切り」、剪辮案:關於頭髮的政治、醫學與超自然事件

「頭髮」一物在東亞社會中,時常被視為人的氣血所聚,除了政治文化與邦國禮儀服飾方面外,頭髮也往往與超自然的現象有所關連,來看看我們該如何理解與詮釋這些奇異的歷史事件。
作者:故事2015-06-14 10:00

藤南多桑

網巾V.S.薙髮:明清易代時期的『髮禁』問題

「頭髮」一物在東亞社會中,時常被視為人的氣血所聚,同時又與文化、政治之間有著莫大的聯繫,例如:夫妻結髮同心,以此聯繫美好良緣。又或者是明朝以髮絲結為儒士「網巾」,寄以「萬髮(法)俱齊」的政治願景寓意,成為了有明一代衣冠正統之所寄。明清易代之際,不願薙髮的明代遺民志士,常常便以網巾作為其不忘故國衣冠的象徵之物。

透過清代檔案的記載,我們常看到圍繞著網巾與薙髮的所衍生的各種衝突案件中,更有著滿清入關後的政治危機與種族對立情緒充塞其中。清初政治文化中「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的宣傳語言,成為了一個政治變動劇烈時代下仇恨對立氛圍的最佳縮影。「網巾儒服」與「薙髮留辮」形成了立場鮮明的政治立場與髮式宣言,留什麼樣的頭髮,戴什麼樣的髮飾,也就不只是個人風尚的喜好,而是一種意識形態的宣誓。權力的毛細管作用下,政治力量在明清兩代無所不在地干涉著男子們的頭髮形式。

明刻本《天工開物》插圖中的戴「網巾」男子。

明清鼎革之際,還曾出現「畫網巾先生」的奇聞異事。「畫網巾先生」為了表示對於明朝忠誠不二,他在入清後總在額頭前面用黑墨畫上了早被清廷查禁的「網巾」線條,在高壓統治下權且「以假作真」,略表其忠君愛國之心。另外,江南大儒錢謙益因為投降清廷,改穿清朝冠服,而為時人嘲諷為「一代大儒,兩朝領袖」,衣袖改換,髮式變動,一如江山易手。男子漢的頭髮,原來並不能由自己作主。頭髮還真是件敏感的事,皇帝老兒總是想在上面現些威風,作些文章。

若由更廣泛的由東亞來看,則李氏朝鮮在明清之際,依然維持了明代儒服衣冠,甚至在日後多次派遺燕行使出訪北京,使臣在私下筆談中,往往詢問清朝官員民人衣冠為何盡變,薙髮留辮之外,讀書人們是否尚戴「網巾」?最後,透過滿漢對譯中,「網巾」一詞的翻譯上也甚有趣味,有的單純音譯為「wanggin」,在史語所藏內閣大庫檔案中,則有對譯為「wangse(網) mahala(帽子)」(網般帽子)。另外也有用šufa(束髮頭巾)轉變詞尾,將「網巾」對譯寫為「šufasu」(音近束髮束,或許有音譯的成份在內?)。總之,從這些對譯中,我們也就自然理解「網巾」的大略形制。審音勘同之中,也可見證明清之際政治文化的幽微曲折之處。

明代《三才圖會》中的「網巾」圖樣

『剪辮案』與『髮切り』:清代中國與江戶日本有關『頭髮』超自然案件

然而,除了上述的政治文化與邦國禮儀服飾方面外,頭髮也往往與超自然的現象有所關連,例如:茅山道法咒術中,時常以頭髮作為巫蠱施法之物,繫之小人,或以此咒詛。由茅山術的傳說,日本的妖怪事件,甚至東南亞習稱的降頭術中,都可以看到頭髮與法術、物怪的諸多關連。但是頭髮被無名的力量割取而去,並且與妖術鬼物發生關聯的事件,卻並不多見。除了孔復禮教授在《叫魂》一書中,提及的「剪辮案」,提到清朝發生工匠取人髮辮施法、辮髮在睡覺時為人偷割的諸多怪異案件之外,多年來我唯一觀察到的類似例子,便是日本有關「髪切り」的妖怪怪談。

髪切怪(髪切り)的由來,有不同的說法。多半是說不知由何處突然出現,在路人有所感覺之時,就被妖怪切去了頭髮。也有人說,這是人與獸靈結伴相合,所幻化而生的鬼物。總之說法眾多,人言人殊。

歌川芳藤的「髪切の奇談」浮世繪畫作。(維基共享)

日本藝術界中以繪畫《鬼太郎》系列漫畫聞名的水木茂先生,也曾在筆下畫出過「髪切り」(かみきり)的漫畫形象。水木茂先生筆下的形象主要仿效自江戶時代佐脇嵩(1707-1772)的《百怪図巻》中所繪出的妖怪形象。至於,日本古代文獻上面的記載出處,主要有寬保時代的《諸国里人談》,以及江戶時代根岸鎮衛的《耳袋》,以及著名文人大田南畝(1749-1823)的随筆集《半日閑話》等等。1784年刊行的妖怪畫集《百器徒然袋》(ひゃっきつれづれぶくろ)中,則收錄有髪鬼(かみおに),但似乎是另一種由毛髮所幻化出來的不同形態妖怪。

日本幕末時期的學者朝川鼎曾在其《善庵随筆》中指出,此物實際上是道人命令妖狐割去人髪。另外,江戸時期由喜多村節信所編著的江戶俗學百科事典《嬉遊笑覧》中,則認為「髪切り」是一種「髪切り虫」的昆蟲,有剃刀般的牙,以及剪刀般的前足,藏身於屋頂房瓦之下,伺機割人頭髪。但時至近代,明治初年,仍然有相關的案件發生,並留下了相關的記載。近代以來的研究,有的人以為是反映了古代社會中的戀物癖者,喜好偷剪頭髪。當然,也有人認為可能是因為營養與疾病的原因,古人無法理解大量毛髪脫落的真正病因,故以超自然的力量來解釋。

佐脇嵩之,『百怪図巻』中的「かみきり」妖怪。(維基共享)

『鬼剃頭』(Alopecia Areata)與『髪切り』:關於超自然事件的可能醫學史解釋

不同討論的說法上,我個人比較傾向於疾病說,或許是受了醫療史的研究所影響。我認為怪異的文化現象的低層,應該存在了一個可以被科學解釋的真相存講。時至現在,醫學中也有所謂的「心因性壓力所導致的落髮症狀」,以及自體免疫異常所導致的脫髮症狀。例如病人因壓力太大,或是免疫異常而導致了一定區塊的毛髮在短時間內大量的脫落。台灣鄉間,習慣稱這種症狀為「鬼剃頭」。事實上,鬼剃頭在西方現代醫學的病症說法上,統稱之為Alopecia Areata,此字源自於古希臘語ἀλώπηξ,意指毛髮脫落的人。

此外,中國古代的醫書中對於「鬼剃頭」一病也有許多的記載。像是《黃帝內經》中即有「毛拔」、「髮脫」、「髮墜」等病名,又《難經》中稱「毛落」。隋代巢元方的《諸病源候論》則說道:「人有風邪,有於頭,在偏虛處,則髮失落、肌肉枯死,或如錢大,或如指大,髮不生,亦不癢,故謂之鬼舐頭。」《外科正宗》中也說:「乃血虛不能隨氣榮養肌膚,故毛髮根空,脫落成片。皮膚光亮,癢如蟲行,此皆風熱乘虛攻注而然。」《醫宗金鑒》的《外科心法.油風篇》中則寫道:「此證毛髮幹焦,成片脫落,皮紅光亮……俗名鬼剃頭。」綜合而論,傳統中醫認為「斑禿」這類病症是因「肝腎虧虛」所致。所以,在《諸病源候論.鬚髮脫落篇》記載:「足少陽膽之經也,其榮在鬚,足少陰腎之經也,其華在髮,沖任之脈,均為十二經之海,其別絡在上唇口;若血盛則榮於鬚髮,故鬚髮美,若血氣衰弱,經脈虛竭,不能榮潤,故鬚髮禿落」。運用氣血運行的原理,來解釋為何人會突然之間就鬚髮禿落。

水木茂妖怪之路(水木しげるロード)上設置的髪切り塑像。(維基共享)

透過傳統中醫醫書中相關的事證,正好提供了我們一個由側面來理解大量毛髪脫落與疾病,甚至是古代怪異事件之間相關聯繫的可能。也許,剪辮案與「髪切り」都可能只是一種不被古人理解的疾病所致,而不是超自然的力量所為。

古代如同異域:我們該如何理解與詮釋一些奇異的歷史事件

總合而說,這類跟剪人頭髪有關的案件,事實上除了清朝檔案中可以有所探究之外。日本古代相關的妖怪傳說,以及前近代的記載中,也可以找到極為類似的案例。另一方面,如何理解清朝檔案中的許多怪案子,也是多年來整理明清內閣大庫檔案時,一直在心中縈繞的問題之一。或許,透過不同文化的不同研究者,針對類似現象的研究,我們可以有了重新詮釋與理解案件的可能性。簡言之,由「剪辮案」到「髪切り」,我們或許可以觀察到一種前近代社會的集體恐慌心態,如何地由群體的傳聞,漸漸地具像化,或者被記載下來成為清朝檔案的案件,又或者是由鄉野故事幻化江戶日本的妖怪奇談。

鳥山石燕的「髪鬼」出自,《畫図百器徒然袋》。(維基共享)

關於更多「網巾」的故事,參見林麗月,〈萬髮俱齊:網巾與明代社會文化的幾個面向〉,《臺大歷史學報》33(2004.6),頁13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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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上的分合研究計畫成果報告之五

鄭清間的政治談判(1653-1683) 陳世岳

前言

鄭成功、鄭經父子抗清卅十餘年,其間鄭清雙方除了武力相互征伐外,也嚐試進行談判的方式,解決雙方的矛盾。雖然,鄭清間問題最後仍是以武力方式解決,但是卅餘年間,多達十幾次的「議和」活動,其發起的動機、進行的方式、爭議的議題、雙方的立場與妥協以及隨著大環境變化,雙方談判立場的變與不變,都有足供後人參考者,本文嚐試對這些問題進行分析。

二、政治談判的定義

談判的定義

談判的英文字negotiation源自於拉丁文nec及otium二字合成,nec代表否定的前置詞,而otium表示休閒、空閒的意思,合而言之,意指「沒有空閒」,而在當時「沒有空閒」是指商人。因商人時時精打細算,謀求利潤,所以,negocer就是「商人」後來,此字逐漸轉變為形容商人與人交易時精於計算的成為,是為「談判」。後來,西方人又將「談判」行為進一步應用到政治、外交、社會等各種行動之中,成為現今所熟悉的字眼。(楊開煌,1994:111)

近代學者們對「談判」一詞有不同的定義,但大致有基本共識,即「談判」是當事人雙方透過和平對抗的方式取得協議,解決雙方僵局的過程。

陳雙景認為,談判是指彼此在買賣過程中,互相商討價格,達到雙方同意而成交的行為。談判之前,彼此的意見不同,(或意見相同但彼此的認知沒有交集),有必要溝通,以避免矛盾、衝突,或無法實現目的(陳雙景,1998:1)。

戴昭煜認為,談判是關係人或當事人在爭與讓、取與捨之間,嘗試尋求雙方都同意接受的條件和過程。(戴昭煜,1990:1)

Nierenberg認為,談判事蹟於雙方的需要,尋求同最大利益的過程。(鄭淑麗,1985:1)

上述學者對「談判」的定義是較若重商業行為層次,至於政治行為的談判,其含義就不太相同。

白魯恂(Lucian Pye)說:談判就是把雙方的利益極大化,此得各方最終都有利可圖的舉動。但實際上,談判各競爭者你爭我奪的。一般而言,各方只要還在動口,就不可能動手,不過,有時也有例外。(饒祖康,1990:4-5)另外,研究美蘇限武談判的學者指出,蘇聯人談判習慣在細節上卓莫,喜歡一骰開價開的很高,然後一步步退讓。美國人則喜歡先談大的架構,然後再推演出細節。這是歸納法和演繹法的不同。其中道理,在美國公開民主環境中,談判者若採用開高價,然後逐步降低的方式,這種讓步的過程必然會引起國人的爭議,若或抨擊,認為讓步太多,因此,談判者不可能採用歸納法談判。但是類似共產封閉國家,保密性較高,較可以毫無顧忌的使用歸納法(劉必榮,1997:250-251)

對共產主義者言,談判只是鬥爭的一個階段,因談判而形成的和平共處只是鬥爭的另一種替代方式,最終目的還是要消滅對方,而不是達成共識,和平相處。此以列寧的說法為代表,他說:「只要存在著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它們就不能和平共處,最後不是這個勝利,就是那個勝利。」所以,對共產國家言,不同制度國家之間的和平共處,並不意味著國際階級鬥爭的終結,而是在新的形勢下,以和平共處為形式的階級鬥爭代替了以公開武裝衝突為形式的階級鬥爭。所以,談判作為一種階級鬥爭工具,目的是互解敵人,給革命以喘息時機,養精蓄銳,準備進行新進攻的條件。

因此,共產主義者對「談判」的看法與拉丁字源的意義有別。第一是非妥協原則:談判不是雙方的妥協,更不是雙方承認了對方的生存權利,而是為自身爭取喘息時間,以便運用新攻勢來消滅對方。第二是不斷鬥爭原則: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不可能和平共存,必須運用各種形式鬥爭到只剩下一方時才有真正和平。所以,談判的目的,不在於協議的取得,而在於突顯不同的鬥爭形勢。第三是非承諾原則:因為談判只是喘息,鬥爭持續不斷,所以,協議只是紙上東西,不等於現實的東西,協議(承諾)是否履行仍依力量而決定。(楊開煌,1994:115-116)

由上數字源,學者及政治人物對談判的定義,可以發現談判主要是用以解決衝突(僵局),但是作為解決衝突的工具,一派的看法是運用談判工具本身,取得雙方共識,在雖不滿意可以接受情況下,緩和或解決雙方的衝突;另一派是運用談判此一工具,掩護另一種工具的進行,希望透過談判,增加另一工具的使用效益,並以此一工具來互解對方,以消滅對方的方式來消滅衝突。無論是哪一派的看法,欲達成談判的目的,基本上都須有客觀條件(力量)的配合,形勢的變動,不論是因談判而牽動或依自己法則變動,都影響著談判的使用形式和原則。

談判的時機

談判發生的條件之一是出現一個無以忍受的僵局。當事者都希望解決一個非解決不可的僵局,或結束一個無法容忍的混亂局面。二是此僵局 靠一己之力無法解決,雙方均意識到自己能力的侷限性,必須與對方合作共同來解決問題。三是此談判本身是可行而且可欲的,談判是解決僵局的眾多方法之一,當事者在經過比較後,認為談判是諸多方式中較好的。(劉必榮,1997:3-6)以上是針對以談判為目的,試圖透過談判解決僵局而言,如若以談判為手段,試圖利用談判去獲得其它利益者,則其條件及結果又當不同。

談判發生的時機又與當事者對比力量的變化有關,通常在「由弱較強」及「由強較弱」時機易發生。前者使弱方新獲較多籌碼,改變原先不利地位,得以較大信心爭取更有利結果。後者則使強方在衡量和戰成本後,為避免以後掌握現有手中仍佔優勢的籌碼,持少贏是贏或不輸為贏心態,將現有局面確保下來。

至於國語國之間願意以談判代替武力解決衝突,還牽涉到三個因素:(劉必榮,1997:11-14)

一是戰爭的目的,戰爭的目的會影響談判的可行與可欲。如果戰爭目的是和對方建立起某種互動規則,則談判是可欲且可行的。如果是以消滅對方為目的,則談判時無可能。

二是繼續戰爭的成本是否為當事國所能或所願承擔的。如果消滅對方的成本太高,不是一時所能承受,談判也可能發生,雙方都以時間換取有利位置,一方面用以減少成本,一方面用以救亡圖存。

三是不接受談判的機會成本。現在談與以後談,或者始終不談,其間所能獲取的利益或承擔的成本名為何,就輕孰重,也決定著談判是否可行。

談判的議題、力量與戰術

談判的成敗與議題的內含息息相關,首先必須解決議題的界定,將形成談判雙方障礙的議題用分開處理方式,區分「先決條件」或「條件內容」、「應不應該」與「目不目前」、「廣義」與「狹義」或用令一種角度看問題,從中間尋找出當事者的交集。其次,區分議題的「抽象」和「具體」,依議題形象之有無區分之,如「剃髮」是具體議題,「順服」是抽象議題,試圖在抽象與具體議題間求得平衡和補償。再次,是區別議題的「立場」與「利益」,立場是談判者所提出來的要求,利益是提出這個要求的原因,一個是明而可徵,一個是引而可算。談判務須了解對方利益所在,設法從中化解或滿足,才能撤回他的要求,改變他的立場。

談判的勝負與當事者具有的力量大小有關。力量大小的構成要件,第一是誰擁有對方想要的資源。甲方有求於乙方時,甲方也應捨設法在自己的資源中找出乙方想要的,使乙方也有求於甲,這樣才能改變談判的權利關係。第二是資訊。談判時誰擁有較多有用的資訊,誰的力量就強,勝算就大。資訊包括對敵我兩方資源的資料、臨場的知識和經驗策略等。第三是職位、身分和資格。談判代表的階級應求與對方相當,階級太低易在氣勢上顯弱,或與人不具誠意,激怒對方,皆不利談判。第四親和力或同質感。談判雙方誰能令對方喜歡,覺得可親,具有說服力,願意接受其意見,則誰就擁有較大力量。或者,談判主體互相在價值觀、意識型態、制度及行為上具有相同性,以往相處有愉快經驗,也有助於談判成功。最後,最重要的是誰能有效的守穩自己立場。能有效守住自己立場和利益,不受對方影響者是力量強的勝利的一方。

談判時力量大小並不含直接影響談判結果,必須與策略一起使用,因為「有」力量之外,還必須會「用」的力量,才能確保談判的勝利。因為,談判的力量是透過戰術去影響談判結果,而新的談判結果又會返回去影響談判力量。其關係如甲圖:

至於談判戰術的使用,如乙圖,原則上市壓低對方「選項」的滿意度,在談判之「使對方有談判的誘因」;依情況升高或降低對方談判「所獲」的滿意度;對方的「結果期待」,通常則予以降低,以避免對方有過度的期望,對自己造成壓力。(劉必榮,1997:203-206)

政治談判

政治談判一般而來涉及的是法統、主權及其相關事務的談判。具體而言,它涉及法統的認定(確定)、主權調整或重新認定的問題;它涉及象徵法統、主權的統治關係、統治區域及旗幟、服式等政治符號的改變。它涉及象徵法統、主權的改革、 政治及軍事行為的改變;它涉及兩個各擁有法統、主權的政治實體間的政治關係的改變。就本文的研究對象而言,鄭清間的政治談判是指為調整或建立新的政治關係的控制,所謂新政治關係是指不同於現有雙方不滿意的關係,試圖予以改變的關係。它牽涉得層面有二,一是兩個政治實體的相互定位,希望透過談判將彼此的對應關係明確化,即使互動行為制度化,另一是指和戰僵局的解決,雙方相互闡明立場及提出要求運用談判的方式,獲致雙方可以接受的共識,解決現有衝突關係,建立日後合作互惠關係。

鄭清兩個之間進行上述性質的談判,不論是以控制為目的試圖解決政治關係的問題,或者只是以談判為手段,掩護其他工具的使用,試圖換取其它政治利益,如用以分化離間對方陣營、用以延緩對方攻擊行動、或用以宣示某種政治訊息…等,皆屬政治談判的範疇,是為本文所據以研究的對象。

鄭清間的政治談判

鄭清間因攻守情勢變化而出現的「議和」接觸,計有多次,此分大陸鄭成功時期與台灣鄭經時期分別述之。

大陸鄭成功時期

鄭成功起兵抗清始自一六四七年,唐王政權覆滅,另年鄭芝龍降清,清兵進駐福建,鄭成功生母遭辱死。鄭成功起事之初軍隊遊走於福建沿海小島,攻內地多不能得手,直到一六五 年襲取同是反清陣營鄭彩、鄭經兄弟的金、廈兩島之後,有了根據地,從此南北征伐,逐漸壯大,擁有福建東南及廣東東部較大陸地。清均應付鄭軍多年,師被無功,見鄭軍勢長,才開始有意何談判之舉。

鄭成功與清廷間的議和,除了比較正式由官方代表直接接觸之外,如果把間接透過宗人(鄭芝龍的信使)傳達求和旨意的部份也算起來,比較清楚有跡可循的大概有五次之多,分別是一六五三(一次)、一六五四(二次)、一六五七(一次)及最後的一六五九(一次)。這五次的議和,前四次的背景大致都是鄭軍攻城掠地有所進展之際。只有最後一次較特殊,是鄭軍北伐失利,自金陵(南京)敗走之際,風聲鶴唳,草木皆兵,鄭軍一股氣自南京退到金、廈,遙遠數千里,短短兩個月。

以下分別就這些議和經過,爭執焦點作一分析:

第一次,一六五三(癸巳)

鄭軍在一六五一、一六五二兩年中勢力擴增很快,據有金門、廈門、安平、銅山、南澳、漳浦、 安、平和、海澄、長泰等地,漳州亦一度得而復失。另屬於魯王系統的張名振亦於一六五一年來歸附,五三年三月在鄭軍的支援下攻向長江崇明。一十隻間鄭軍影響範圍擴及福建、浙江、江蘇三省。此外,這在廣西的另一股抗清力量桂王系統的孫可望、李定國亦派人前來約鄭軍南下會師。(楊實:34)這是第一次鄭清議和的背景。

議和的前奏是正月時鄭芝龍自北方派人到廈門傳達清廷有意議和的消息,要鄭成功答應,鄭成功回信說:「騎虎難下,兵集難散」,以表達了基本的態度和立場。到了八月詳細的談和條件傳來,清方願封鄭成功維海澄公,以一府安插鄭軍部眾。鄭成功針對這次訊息比較明確的議和也透過回復鄭芝龍的信清楚的表達他的看法。從信中「大義滅清」、「春秋之意」看來,鄭成功的思想觀念受幼讀儒書影響,可能「軍臣大義、夷敵之防」的反清意識已經定型,再加上,(一)他從清方對待芝龍投降事例,「既失信於吾父,兒又安敢以父言為信」,存有戒心;(二)一六五一(辛卯三月)福建官員趁鄭成功大軍南下偷襲廈門搶走鄭家多年積蓄(黃金九十萬兩、珠寶數百鎰、米粟數十萬斛),亦令鄭成功怨怒在心;(三)有關議和條件,鄭成功發現,透過鄭芝龍傳達給他的與清方官員正式官書白紙黑字寫的「前後之言自相刺謬」;(四)鄭軍自視有東西洋餉可資,有閩粵地理之利可恃;(五)鄭成功在明已封列王位(賜姓、稱藩),人臣之極,清方反以海澄公降封,雖非成功所在意,但亦見清方誠意不夠。不過,他也說,如果清方願以三省(應該是福建、浙江、廣東三個鄭軍時常徵糧區域)相讓,他暗示將不再騷擾地方,可以與清方和平相處。至於是割據分裂,一清一明,兩國分制,還是接受招撫,稱臣剃髮,一國一制,或者,稱臣納貢不剃髮,一國兩制,則沒有詳細說明。不過,在往後的談判中,隨著相對力量的消長,這些可能性都曾經在鄭清雙方的議和條件上出現過。如果輕率的從議和事例談判就論斷鄭方有就撫之心,而不去思考兩個關鍵問題:為什麼終鄭氏卅七年政治歷程終無依次和談成功?及為什麼鄭氏父子大敗之餘,寧冒著大風險退守台灣,也不願輕鬆的降福受封,就將犯見小失大之錯。

鄭成公雖無意就撫,但利用和議氣氛、口實,在清方戒備放鬆廈,趁機派兵在福建地方大肆強徵糧餉。清方福建督撫劉清泰就曾以「冒費者何地之金錢?塗炭者何方之膏血?」勸他就撫。另外,劉清泰也想清曾跟成功有深厚淵源的叔輩鄭鴻逵出面相勸,但鴻逵歷經一六五一廈門被劫事件,目睹成功執法用事冷峻剛正,自知使不上力,並未受託勸向成功,反倒替成功說明立場,說成功「未敢拜揚成命,出自其衷,且揆之事勢,亦不得不爾。」

第二次,一六五四(甲午二月)

這次的議和,清方由皇帝派出兩位大臣攜帶手諭南來,鄭方也由廈門派出兩位官員為正、副使登省接待,雙方曾為牽涉到政治定位的見面儀式針鋒相對。日後還為議和條件,以書信繼續交鋒,是雙方首次面對面,硬碰硬有「談判」架式的議和。其經述如下:

年正月,鄭芝龍差人帶信,說清廷派遣鄭軍安插的條件來撫。希望成功忠孝兩全,不要抗命。成功派常泰寧、鄭奇逢(官階似皆不高)往迎。交結「議和之事,主宰已定,煩爾等言及應對,只是禮節要做好看,不可失我朝體統。應抗應順,因時酬行,不辱使命可耳」。二月清方官員黃 與清方使臣談判會見儀式,說:(清方)內陸大人欽命天使,爾等應行腳門參 。鄭方反駁:「今日俱兩國命使,況掛印賜玉?我朝無屈就之理,賓主抗禮足矣」。鄭方堅持以平等的賓主禮相見,清方代表不願接受。黃 以清方是強勢的、施與的談判者再勸鄭方,說:「大人由京至本省,為爾藩主撫事而藍,院奉藩令,有主道焉,暫宜少屈」。但鄭方就領土誰屬、議和誰主加以反駁,說:「本省屬之明朝,則我為主;若寄清朝,今日我等至此,恥為賓矣,且合事出自清朝,非我藩主求之也。二使欲先屈我,是無意於和,我等回歸覆命矣」。雙方後來安排再不具有官方色彩的書院(安平東山書院)相見,清方將印敕教鄭方,鄭方收下並沒有馬上開讀,以此動作表示非臣服式的接旨、奉詔,也表示議和非我所急姿態。當晚,鄭方設宴款待。次早,清方代表要鄭方明示是否接受所開條件(海澄公、四府安插)議和,成功則提出更高條件,要求清方讓出更多土地,雙方定位不是臣屬(受封)而是與國。他說:「兵馬繁多,非數省不足安插。和則高麗、朝鮮有例在焉。」對照順治帝所開條件(封海澄公鎮守泉州祿俸如例、有防剿海寇軍事權、有對海洋船隻課程權、所部官員照舊管轄以俟取錄、所屬人眾具數奏聞以便安插),成功要求的式更大的土地控制和更高的政治定位—國與國的關係,不是中央與地方的關係。

順治帝另有指令給劉清率,內中控制「某等雖有心向化,無路上達」及「如執迷不悟,爾即進剿」,可見清方對成功議和立場還不是很清楚,以「子弟和忍背棄父兄」推想成功應該有心歸順,會在皇帝作出明確保證後欣然接受。自認為自己所開條件已非常優厚,鄭方理應感恩圖報,否則大軍伺候。可見,清方雖有議和之舉,仍存用兵之心,進行的是和平與戰爭兩手策略。

和第一次如出一轍,成功又利用議和名目大肆徵糧,乘勢分遣各提督總鎮就福州、泉州、漳州附近收刮民糧,還要求清軍不要阻撓,理由是談判成不成可以等,肚子會餓則等不得,「雖議可俟而腹決不可朽」。於是鄭方兵將四出徵糧第一,清方、百姓皆遭攻擊。這次在福建四府進行大規模的徵糧行動持續有五個月之久(三月~七月),利用和議未定,清兵不敢阻抗(因為皇帝曾答應四府安插),大大的徵取。

第三次,一六五三(甲午八月)

這次的議和,因為成功已經知道清方立場所在,不可能會有共識,加上西南李定國來書約期會師。在和戰旨意早有定見,會師之期又迫在眉睫之時,成功只是虛以應付。不過,此次兩方高層見面,各出動大軍助勢,場面少見。又或許清方懾於鄭方軍威,先自退回,再透過鄭三度質問傳話,其中往來家書多封,情意畢露,議和情節多有觸及,實有可供研究之處。

此次議和清方條件仍舊,對成功提出的三省、朝鮮事例並無讓步跡象,何以又照舊派人前來?且結歡整個議和過程清方改以親情攻勢為主,對關鍵的政治地位、土地佔款問題並未稍鬆立場。對照李定國書現及成功南下會施行止。大致可以推知,清方可能目的有三,一是存僥倖之心,期望這次成功弟弟出馬能以親情收放;二是借議和事牽絆成功,使不能迅速南下與定國會師;三或者,借議和事打擊、分化抗清陣營,減少西南清方軍政壓力。

有前次避開官署見面的成例在,這次援例處理,雙方約在安平報安寺會談。成功(九月初八)出發前調動水陸大軍前往安平,「列營數十里,旗幟飛揚,盔甲鮮明」。清方也是嚴陣以待,「其隨從精騎數千、步旅萬餘,漫山遍野 營,暸哨四出,各相提防」。成功請掀開讀詔書了解情況後再談薙髮,清方代表則要求成功先薙髮,然後接詔。薙髮的政治意義代表降服、臣屬、一個清國之意,成功則堅持要以獨立自主身分先看詔書所開條件,再決定是否接受,為此雙方相持不下,清方代表數日後突不告而別撤回泉州。後來,成功再派史讜入泉州,再請清方代表開詔,並說明鄭方立場,「詔書未升不知是何意見?且未知詔書中是何說話。薙髮之事,髮落豈能易長乎?」清方無法接受鄭方這種視清廷為對等,清帝旨意為談判標的的態度,將史讜驅逐出去,談判不歡而散。對此結果,成功認為清方無談判誠意只是應用以前挾持鄭芝龍故技,誘使鄭方接旨,再乘機擒拿,因為成功有防範,布置周密,甲兵雄壯,清方無計可施,只好頹然而回。

官方會談雖無結果,但私人接觸則仍以繼續。先是成功的兩個弟弟渡、蔭來見,泣告成功,「二史此番失意而回,大事難矣,我等復命,必無生理,並太師(只芝龍)爺亦難」成功答:「更活許多,更易許多,我意已決,無多言也。」另再信上成功也寫到,「楚有伍尚而有子胥,兄弟之間各行其志,各屬其職焉」,可見成功對於親情也早有覺悟。清方代表比返之際,成功應家人之請有書稟告芝龍,內中提到談判爭執之處,鄭方所拮理由。剃髮問題,成功認為從先後順序,本末輕重言實沒有要人先剃髮的道理。他說:「清朝斤斤以剃髮為辭,天下間豈有為受地而遽稱臣者乎?天下間起有未稱臣而輕剃髮告乎?天下間豈有彼不以實應(指土地安插)而此以實應者乎?天下間豈有不相信以心而期待以髮者乎?天下間豈有事體未明而可以糊塗者乎?」他也質疑貿然剃髮的後果,他說:「兒一剃髮,即今諸將剃髮乎?即令數十萬兵皆剃髮乎?即令千百萬百姓俱剃髮乎?未安其心,即落其形,能得不激變乎?」總之,剃髮萬分大事,不是突然苟且之事,一定要和詔使(清代代表)當面談清楚,確實妥當,可以接受然後放心剃髮。土地問題,成功認為要求四府增加為三省,是為安插數十萬兵眾,怎是「徵求無厭」?而且,就雙方立場言,「再清朝羅人才以鞏封殭,當不吝土地,在兒(成功)安兵將以綏民生,故必藉土地。」總之,成功認為輕方心態不過是「欲借父以挾子」,而他不是可挾之人。他已有心裡準備,「萬一吾父不幸,天也!命也!兒只有縞素復仇,以結忠孝之局。」到此,第三次談判仍是沒有結果。

第四次,一六五七(丁酉年正月)

在前一年底(十一月),芝龍派家丁來勸成功接受議和,是因為成功不受詔,又攻取地方,故逮繫芝龍,要他逼成功降服。到本年正月,以有兩個月,成功並未答應。家丁回信復命請求成功再次重申立場和想法,指出「清朝結投誠之人,猜忌多端,有始無終,先以禮貌相待,後以魚肉相視」,他是不會中計的。又批評清朝的剃髮別順逆政策,「不知順逆在心,而不在於形」,「區區爭此數根無用之頭髮,亦何量之不廣也?」希望清朝能「略其小者而計其大者,安插兵將,地廣足以處,糧裕足以養」,則不難罷兵息民。至是清兵以芝龍性命要脅亦復失敗。

第五次,一六五九(己亥八月)

這次議和比較特殊,是由鄭方主動發起,背景是鄭軍北伐失敗,自金陵蒼皇退守吳淞港之際,派禮都事蔡政進京議和。雖逢新拜,成功仍在崇明港集師,議取崇明現,除了表示軍力猶在及採訪失散官兵先死外,另一目的是「逼其和局速成」。由前幾次議和經過看此是成功主動派人議和,所持條件應該沒有讓步,和局不可能成功。而鄭方目的應也不在求和,只是緩兵之計,在軍心渙散、危急關頭,藉和議牽制清兵乘勝追擊。經過七個多月,到了當年十二月,成功以退回廈門,蔡政自京回報議和不成,清方決定武力解決,已派將軍達素率滿漢萬餘騎,督三省水師,即將會剿金廈兩島,徹底解決鄭、清間的問題。

(二)台灣鄭經時期

清方對於和議本是抱持較大期望,所以在鄭成功時期曾經多次主動運用官民兩種管道進行。清方不解的是所題條件已算優渥,鄭方為何一再拒和。後來從成功與芝龍加書流露心意看,清方到一六五七年底最後一次以芝龍脅降失敗後,對成功已不在報任何幻想。因此,一六五九年成功一反常態主動議和時,清方反而不予理會,決定改以武力解決。此所以有董梧平台五萊的實施及達素大軍入閩。

不料,事隔兩年,成功突然在台灣過世,主角換人(進入康熙對鄭經時代),清方對老對手成功雖已死心,對新世子鄭經則存有幻想,這是和議之所以既棄又起得原因。

這時期議和,除澎湖戰敗最後一次(一六八二)由台灣方面提出外,其餘各次均由清方主動。發動議和的清方人物,層級最高有皇帝派使節,其次有王爺,再次是福建地方官,總共有十次之多。再這十次的議和中,雙方立場與前期比較,有所不變亦有所變。由於情勢變化太大,先前形成僵局的條件都曾修改,不再向前期的僵硬不變,這是此時期議和的特色。以下分別述之。

第一次,一六六二(壬 年)

清方得知成功已死,鄭襲鄭經叔侄爭位,人心動搖。七月,由靖南王耿繼茂漢總督主持派王維明、李振華同林忠前往廈門向鄭經招撫,條件是遵制削髮,繳偽勒印,造投誠官兵、船隻、器械、人民戶口文冊,參軍會議後,提傚朝鮮例:不削髮,稱臣納貢做答復。八月林忠再到廈門,要鄭芳將所陷州縣印信送還,派員到漳州再談。鄭芳考量到,此時台彎政情不穩,清方趁機招撫,「順之有負先王宿志;逆之,則指日加兵」,決定暫借招撫為由,換取時間,等尺李玩台灣問題後,在作打算。於是派楊來嘉、吳蔭攜各州縣學印十五顆,入漳報命。清方一面議和,一面令水路各軍備戰,同時密佈間諜,對鄭方進行心理戰。北京對此次地方官發動的議和仍堅持剃髮登岸,雙方差距仍大。鄭方已台灣底定,內憂既除,有恃無恐,遂無下文。

第二次,一六六五(乙巳年)

清方與荷蘭合作於一六六三年攻下金、廈兩島,鄭經退去台灣。清方耿、李二人雖未如約助荷蘭攻取台灣,但施琅認為「鄭經遁台灣,若不早為撲滅,使其生聚教訓,而兩島必復為竊據。」堅持之下,北京同意,由施琅率投誠官兵進攻澎湖。一六六五年施琅水師進抵澎湖,遭颶風狂濤沖擊,損壞甚多,乃退回廈門整補,請寬限,再與師。但清廷無意用兵,召施琅入京,(施琅並未馬上進京)投誠官兵亦分散敘用。於是議和再起,先有使節絡繹於途,多示德意,乙亂鄭氏軍心;繼之有李率泰正式遣使招撫,鄭方仍執朝鮮事例,云:「若欲削髮登岸,雖死不允。」議和不成。

第三次,一六六七(丁未年)

河南人總兵孔元章陳情願往台灣招撫立功,五月來台,提出條件是:沿海地方與鄭方通商,鄭方稱臣奉貢並遣子入京為質。鄭經則答以,『台灣遠在海外,非中國版圖。先王在意亦只差「薙髮」二字。若照朝鮮事例,則可。』台灣所提條件非元章所能作主,和議又止。施琅認為台灣無歸誠意,力主乘使進取,以杜後患。並指出用撫「則操縱之權在乎鄭經伊人,恐無率眾歸誠之日。若用大師壓境,則去就之機在乎賊眾,鄭經安於自主?」但清廷並不採行,催琅進京,載水師提督,焚戰船。(戊申四月)

第四次,一六六九(己酉)

清方在鄭成功時期多在沿海進剿尤有勝算,但到鄭經時期要隔海與師則毫無把握。於是,在載水師、焚戰船、遣散降兵後,剿既不用,剩下只能用撫。

上回元章雖無功而返,但清方在充分了解鄭方立場,加以用剿成本太高,此次準備有所讓步,於是由皇帝下詔派遣高級官員,刑部尚書明珠(滿人,後官拜相)及兵部侍郎蔡毓榮(後官雲貴總督),南來主持和事。

由於傳言清方此次有重大讓步,即「欲照朝鮮例,稱臣奉貢,不削髮登岸」。鄭方又見清方談判代表層級甚高,以為清方誠意講和亦是認真應對。首先,七月清方派興化知府慕天顏來台,鄭經仍不接詔書,但開明珠書信,信中大意仍動之以情(骨肉、鄉情、皇恩……),希望鄭經「翻然歸命,使海堣變為樂土,流離復其故鄉,閣下亦自海外而歸中原」。七月初七日鄭經集文武官與清使面對面談判,與以往只是書信、信使對話王不見王,大大不同。雙方會談在言語上、遣詞用字上級接待規格上都針鋒相對,互不相讓。清方爭的是正統、中央,台灣鄭氏只能是地方、臣屬、封土,鄭方爭的是獨立國家,可以是凡屬(稱臣納貢),但不能「一國一制」(削髮)。例如,鄭經說:「本藩豈不能戰?……苟能照朝鮮事例,不削髮、稱臣納貢,尊事大之意,則可矣。」清方則駁以,「若削法歸順,自當藩封,……。不然,豈寡檔船甲兵哉?」雙方首次高級官員的正式會談終因例逞差距太大而無法結果,鄭經另修書復清帝代表明珠,文中用字有對等、獨立自主的兩國關係意涵者,清方代表皆一一指責其不當。如書云,「英雄之見非遊說所能惑」,以明鄭經心意堅定。清芳則指責其,「乃戰國之時,朝秦暮楚,非今日大一統之論」。又清方要鄭方信使(禮官葉亨、刑官柯平)以屬下之禮由角門、偏坐見明珠,鄭方則答以:「國有大小,使實一體」,只願以客禮見。後來仍依前例,避開官廳在第三地聖廟見。對於「朝鮮事例」問題,明珠的書上批評,鄭方亦是「中國之人,不宜引朝鮮之例」。鄭經後來答覆,「朝鮮豈非箕子之後?」並指出「海外列國,如日本、琉球、呂宋…,豈盡服屬?」何必亟亟圖謀台灣(東寧)。至於爵襲封之事,「衣冠吾所自有,爵祿亦吾所自有」,台灣吾索求於清方。

總結這次的會談,雙方還是在政治定位議題上無法突破僵局。不過,鄭方則首次明確的向清方表達了「兩國」的訊息(「達絕大海,建國東寧」、「於版圖將預知外,別立乾坤」),清方雖不能接受「兩國」說法,但在答應鄭方「世守台灣」條件下,實質上亦承認了台灣的特殊政治地位。

第五次,一六七七(丁巳)三月

這次議合是在三藩之後(1673-1681)期間,鄭經在一六七四年反攻大陸,到七五年底勢力達最巔峰,擁有福建、廣東數府土地。但七六年初情勢突告逆轉,只剩守金廈兩島,本玉乘機退回台灣,因受董國太自責,只好暫時屯兵海島。此時,清方康親王以船隻未備,未敢進犯,乃清方又遣人前來招撫。

康親王派遣 事道朱麟、莊慶祚到廈門,書中所言,與前此議和內容相比,卑之無甚高論,大意是「順天者存,逆天者亡」,「識時務者為俊傑」。鄭經仍以「朝鮮例」答覆,並申明「綱常之輪、夷狄之辨」的立場。親王以其言語狂謬,遂飭府縣取辦船料,修整戰船,以便進剿。

第六次,一六七七年(丁巳)十二月

康親王受制於泉州地方反清軍,一時亦不能攻鄭。復查之鄭方曾有「欲照朝鮮事例,稱臣那貢」說法,於是在遣人入廈,只要鄭經讓回所佔各島,願代為顯請。鄭經見清方以一「許為顯請」的虛話,要換讓回各島的實利,自然不願貿然答應,反進一步提出鄭成功時代清方的「四府裕餉」條件要求。對於此反咬一大口的要求,信使無法作主,辭回復命。此時,寧海將軍喇哈達再修長書一封勸鄭經。此長書除了將清、鄭雙方時幾年來議和癥結及清方議撫立場詳予說明外,深刻的分析鄭方的拒和心理,有一針見血的指出鄭方「區區忠義,孔不足以蔽其暴亂之辜」。最後,他提出了空前的優渥條件,「願貴君臣同於箕子,勿踏田橫故轍。何不罷兵修士,全車甲歸保台灣,自處海外賓臣之列?其受封爵,惟願;其不受封爵,亦惟願。我朝廷亦何惜以窮海遠適之區,為爾君臣完全名節之地。…歲時通奉貢獻,如高麗、朝鮮故事;通商貿易,永無嫌猜,豈不美哉?」記雙方過去的爭議言,清方在「朝鮮事例」上讓步是很大的自我突破,又以通商貿易來彌補海島之讓,維持鄭方生命線。但鄭方仍恃擁有台灣進戰退守,權可自操,無意求和。仍更提「邊所海島悉為我有,資給糧餉」,為難清方,哈達以其迷而不悟、狂悖無定見,亦罷和議。

第七次,一六七八(戊午)

本年在清方大將劉國軒用兵之下,聲威復振,下海澄、長泰、同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諸縣,並圍泉州,清兵反攻,諸縣得而復失,但海澄仍在鄭方手上,深溝商壘,清兵不能下。閩督姚啟聖難於復命,乃遣人議和,欲鄭經讓出海澄。鄭方以「海成為廈門門戶,不肯讓還」。雙方此次似旨在海澄上爭議,議不成,姚重提遷界,濱海數千里,無復人煙,斷鄭氏接濟。

第八次,一六七九(己未)

劉國軒於廈門布置周密(築潯尾寨),康親王一時不能即平。有中書蘇 者,請再申和議,親王許之,經書信往來,各有和意, 請遣蘇埕往廈門見經。此次議和,親王允諾,只要鄭方釋甲東歸,海島歸還朝廷,則可以澎湖為界,通商貿易,並照朝鮮事例,代為顯請,永為世好。鄭方則主張將海澄設為往來公所(時海澄仍在鄭方控制下),現成土地(海島)亦不可棄,但答應年納東西兩洋餉六萬兩。蘇埕請鄭經派人同往福州報命,鄭經令傅為霖同行。親王以海澄公所事責在總督,請傅往見姚啟聖,姚以「寸土屬王,誰敢將版圖封疆輕議作公所?」加以反對。(另一說,姚以議和非出己意,力阻其事。)但姚對傅加禮相待,饋贈甚隆,傅遂有動搖之心。

第九次,一六八○(庚申)

本年二月鄭經戰報慌亂,人心浮動,棄海澄、廈門,牽諸兵眷歸台。八月,清貝子賴塔再次致書議撫。信中云:「自海上用兵以來,朝廷屢下招撫之令,而意終不成,皆由於封疆諸臣,執泥消髮登岸,彼此齟齬。台灣本非中國版籍,足下父子自闢荊榛,且眷懷勝國未如吳三桂之僭妄,本朝亦何惜海外一彈丸地,不聽田橫壯士逍遙期間乎?……若能保境息兵,則從此不在登岸,不必薙髮,不必易衣冠,稱臣入貢可也,不稱臣入貢亦可也。以台灣為箕子之朝鮮,為待市之日本,於世無患,於人無爭,……。」鄭經同意此提議,但又要求海澄維互市,姚啟聖反對,議和又止。

第十次,一六八三(癸亥年正月)

清方三藩之後內憂外患已除,鄭方防鄭經死爆發奪權鬥爭,對清方而言正是降服鄭方的最好時機。施琅重獲啟用,專事征台。一六八二底台海戰雲密布,只待風期,決戰一觸即發。此時清方內部文武異議,施琅主剿,姚啟聖(福建總督)主撫。因此乃有兩軍對陣之際,議和代表往來之事。

先是一六八二年底,姚啟聖派遣澎湖守將劉國軒舊好黃朝用,差往臺灣議和,答應鄭方「不削髮、只稱臣納貢,照高麗、朝鮮事例」朝鮮事例。鄭方猶疑不定,仍派天興知府林良瑞往見姚啟聖,姚比鄭方又議和之意,知會施琅:遵剿撫之旨,以撫為善策。琅答以「奉旨專征,撫不敢主。如果有真誠向化,當必遵制削髮」。結果,不只鄭方舉棋不定,清方主事者亦剿撫不一,最後一次議和亦不了了之。

四、鄭清政治談判分析

(一)外在策略分析

談判擺在眾多維護或增進國家利益的工具之中,領導者在決定用與不用時,他是從談判此一工具的外在因素來考量的。此種考量影響了談判策略的運用,一般而言,可以從三個層次來分析此一問題。(楊開煌,1994:2-4)

第一是策略層次,當國家或個人的權益遭受侵犯時,自然會考慮以各種方法來保護自身權益,而談判是方法之一,但不是唯一。因此,是否使用談判遍佈是從談判本身考量,而是從行動者雙方的總體資源(實力)及行動意願(動機)等條件進行對比考量。

就鄭方而言,綜觀成功父子西伐,透過談判爭取「朝鮮事例」「不薙髮」「全衣冠」似乎為鄭方談判的主要目標。然而,仔細分析可以發現,在鄭成功時代,這個訴求並沒有獲得清方正面回應,而觀成功家書也發現,他對談判並不存任何希望。因此,他之所以仍願進行談判,是有其它考量。至於鄭經時,這個訴求後來獲得清方正面回應,允照「朝鮮事例」,可不削髮,可不受封。可是鄭經還是沒有跟清方達成協議,先不提鄭方此種反應是否如清方所批評「一遇議撫,則大言誇詞」、「推委者多,擔當者少」,(江日生:329)至少可以發現,正經似乎也不是把談判當成追求「朝鮮事例」的手段。那鄭方為何還是不斷的與清方談判,大致而言,鄭成功的主要目的是「將計就計,權措糧餉以裕兵食」為主(楊英:42),所以,幾次的談判接觸,成功都利用清方對談判存有期望的空檔,大四派兵四名出征糧。其次,它也曾將談判做緩兵之計(第五次),在新逢挫折之際,為減輕軍事壓力,主動派人到北京談判。而上述兩種考量,前者是儲糧備戰,後者是徐圖再犯,都是為武力(軍事)手段服務。至於鄭經,他在第一次談判也是緩兵之計,目的是為了先解決爭位問題。其它幾次甚至都在清方已做出極大讓步後,仍另以清方無法接受的反提議來中止談判,而新的反提議(海澄互市)又不具特殊意義。因此,總結方對於談判的考量,鄭成功是「以和養戰」,而鄭經除了第一次談判外,則比較欠缺明確戰略考量,似是在「禮尚往來」,不便「拒人千里之外」的觀念影響下,被動的因應清方的談判步調。

清方對於談判則是有較明確的戰略考量,談判做為增進政治利益的工具,清方希望能以此較低成本的和平方式,用招撫解決鄭方的政治定位及戰略問題。如果鄭方不接受,清方也準備使用武力。清方在鄭成功時是很明確的「和」、「戰」兩手策略交互使用。對於鄭經清方談判的考量則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鄭經的武力沒有深入中國大陸:在鄭清勢力範圍互有區隔,清方無意願進攻台灣,且清方總體實力似乎也無戰勝把握的情況下,清方的最高期望是想將現況穩定下來以談判達成和平共存的目的。第二種情況是鄭經的武力深入中國大陸:在雙方勢力範圍產生重疊衝突。對清方的主權完整(正統地位)有所威脅(傷害)情況下,清方談判的主要目的是要將鄭方「全車甲歸臺灣」,讓還所佔土地,維持清方領土主權的完整,以及切斷反清勢力的結合,減低清政權所受的威脅。而在第二種情況下,清方是較認真的以武力工具作替代在鄭經不接受清方談判的提議時,隨時可以使用。

總之,從戰略層次看,鄭方似不以談判做為根本解決衝突的工具,(此涉及到衝突情勢及鄭氏政權正當性問題,當另外分析。)清方則或者保留著「和、戰」兩手策略,無法得鄭方信任;或者,讓步的時機是在鄭方有其它更佳選擇之際,無令鄭方滿意。這是鄭清談判數十年終無所成的主因。

第二是戰略層次,是針對「談判」去思考贏的策略,考慮的是派誰去?何時去?何地談?談什麼?如何談?亦即談判過程所使用的技巧和手段。

 在戰術層面鄭清談判主要是規劃兩者的政治關係,其核心就是處理兩者的「政治定位」及「和戰狀態」問題。在清方早期的談判是一舉解決此兩問題,希望鄭方受封,臣屬於清;受撫,息兵安民。後期的談判,鄭經建國東寧及介入三藩事件時,則以「和戰」問題為主,希望鄭方置身中國之外,和平共存。鄭方對談判的期望,一度是希望在中國大陸或臺灣另成一國,對等往來。而更一貫的態度則是保持「可戰可和」的局面,以維持政權自身的正當性及政軍行動上得更大迴旋空間。簡言之,清方的戰術前提是取得及鞏固其取明以伐之的正統地位,而鄭方的戰術前提則是保留挑戰及否定清方此正統地位的空間。所以,由於兩者在戰術前提的矛盾和衝突,儘管雙方仍有多次談判接觸,但受限於前提的矛盾,戰術技巧的使用不只無助於談判的完成,有時反成為談判的障礙。例如,清方幾次的談判為了堅持其正統的立場,要求清方代表在會面儀式上做出降格的動作(由角門而入,偏坐)。而鄭方在言詞及行動上流露出對等的意函,則引起清方的不快、批評。因此,在技巧上雙方雖然也都有用心痕跡,謙詞卑態,希望清方代表能坦然回應鄭方要求(先開詔)。甚至在談判地點的選擇上,也妥協出以寺廟或書院替代官署的方式,以利談判的進行。不過,總是受限於戰術前提,又無其它可行替代方案提出,談判遂亦無成。

  第三是戰鬥層次,是指談判代表的臨場表現與經驗。談判者在談判前置階段,可能已完成設定目標、蒐集情報、批定策略、組成團隊、培養氣勢及設定議程等準備。(林文程,1998)然而,事實發展總會與預期有出入,此得靠談判代表的臨場反應予以克服。

鄭清間的談判除了甲午年(一六五四)八月及乙酉年(一六六九),有鄭成功親自帶隊及鄭經集文武官與清方代表親自面對會談外,大都透過信者往來進行。就有直接接觸的幾次談判來看,鄭成功出席時,大軍出動,清方也嚴陣以待。各相提防。兩方對於開詔與薙髮議題相持不下,不歡而散。鄭經與清方代表談判時,兩方在氣勢上都想作出凌試對方的表現。兩方都強調自己是很能戰的,跟你談判是不想傷及無辜,憐你忠誠,不是我不能戰了,向你示弱。鄭經說:「本藩豈不能戰?因念生靈荼苦,故遠避海外。」清方代表則回應:「若翻然歸順,自當藩封,永為聖朝柱石。不然,豈寡樓船甲兵哉?」(江日昇:253)雙方互相帶軟帶硬,善用心理攻勢技巧。鄭成功、鄭經父子兩人直接參與談判,是達成宣示立場的效果,但因戰略及戰術層面的限制,就透過談判達成共識以解決衝突言,兩者(兩方)在戰鬥層次的臨場表現,有關定位和戰、領土諸提議的處理,並沒有什麼成就。再次,就雙方信使接觸的臨場表現言。甲午(一六五四)二月,正芳信使應扮演的角色,鄭成功的指令是:「只要禮節做好看,不可失我朝體統。」後來,在談判過程中鄭方代表就參見儀式的應對,爭取賓主抗禮、接招而不開讀及提出反議題中止談判等言詞、動作言,是成功的扮演其應有的角色。乙酉年(一六六九)鄭經代表堅持客禮,不願屈就角門入,偏坐,無法清方代表見面。清芳後來改提聖廟相見,使鄭方代表不敢抗,由角門入,展現出應變之才(江日昇:255)

戰鬥層次的談判裡應是為了解決問題,但是戰鬥層次是為戰略服務。鄭清間談判,戰略上是和戰兼用,戰術上是矛盾衝突,因此,在戰鬥層次「解決問題」上自然就困難重重。此困難表現在鄭清長達卅年的談判過程中,第一是尋找替代方案的困難,鄭清兩方各有鄭權困境,鄭方必欲藉抗清以維持正當性,清芳則必欲消滅鄭方的明朝色彩,以完成其政權的正統。因此,基本歧異的無解導致除非情勢有鉅大變化,否則任何替代案皆難有實行的可能。第二是談判本身的困難,鄭方以鄭芝能受撫事例深以為戒,認為清方並無真意和談,不過是用「挾」而已,「欲借父以挾子,一挾則無所不挾」。(江日昇:140)因此,在戰鬥層次上談判時深懷戒心,錙銖必較,各持立場,毫不相讓,一事無成。

儘管鄭清間的外在策略在各個層次上有很大的衝突,使談判難有結果。不過,令人驚訝的是雙方在談判過程中言詞上都能維持適當禮節,不傷及雙方代表或領導階級的自尊,談判雖然無成但情誼沒有破裂,一直保存著容後在意的迴旋空間,此殆為談判可以持續長達卅年之因。

(二)內在策略分析

談判一旦決定使用後,針對談判本身所能運用的策略便成為行動者注意的問題。以下分別從談判的功能、方式、因素及實力四個面向來分析。

功能分析

談判是解決衝突的一種方法,它具有四種功能:第一是彰顯和平相處的功能;第二是平等對待的功能;第三是解決問題的功能;第四世表示友好的功能。(楊開煌,1994:8-9)以鄭清間的長期談判過程言,第一,鄭方一直力求維持在「可戰可和」狀態,清方則在正方如果接受承認其正統地位及不侵犯中國主權的條件下,願意與清方和平相處。第二,鄭方在爭取平等對待上是前後一貫的,清方在談判前期雖然曾有不願和平對待鄭方之舉,旦後期(三藩事件時)則有改變態度,願意給予鄭方平等對待。第三,就政治定位及和戰問題的終極解決言,鄭清間長達卅年的談判是沒有發揮出應有的功能。雖然,在政治定位的關鍵問題上,後來鄭清間終於出現交集(見喇哈達將軍的書信),旦這靠談判發揮的作用少(清方頂多是從多次談判中認知鄭方此一終不可變的立場),主要還是因為情勢變遷(鄭方退去臺灣,與中國大陸土地消除重疊、衝突現象),才使此多年的僵局有突破的可能。第四,鄭清兩方願意參與談判,本身就是友好的表示。尤其是清方明白的界定鄭方事先朝(明)的忠臣,不是兩朝的亂臣,更是向鄭方示好。所以,就此四個功能言,除了解決問題受限於雙方立場較無發揮外,其它三種功能在鄭清談判上也有所發揮。

另外,談判作為一種掩護其它工具的策略,它具有欺敵、緩兵、強化戰果、探敵虛實及提高己方地位的功能。(楊開煌,1994:9-10)清方發動談判實質上是以招撫的格式進行,清方藉著厚待投誠官兵的作法,確實對明鄭陣營的士氣產生很大的打擊,像對鄭方傷害較大的像施琅、鄭鳴駿及周全斌的降清,多少也是談判過程中清方厚待降敵條件及實際作法發揮欺敵作用的結果。至於緩兵,鄭方在成功及鄭經都使用過,成功假議和而徵糧,及在北伐潰敗,清兵追擊之際,都屬之;鄭經則在鄭襲即位,內部爆發鬥爭危機時,對於清方的招撫,「順之,有負先王之志;逆之則指日加兵」,於是借議和談判為緩兵之用。另外如要求三省安插、邊島不還、海澄互市及及朝鮮事例等,也都有強化戰果及提高己方地位的功能。而與敵方接觸,或派代表深入對方京畿重鎮,直接與對方決策人士見面,或與對方談判代表言來信往,也都有探敵虛實功能。尤其,從施琅請剿疏中對臺灣政情,軍方的深入且符合實情的分析來看,除了得自曾是鄭陣營的親身體驗及推論外,施琅也曾利用談判安排自己人混入談判代表團中,到鄭方內部,「探賊中情形」。(江日昇:240,244)。

方式分析

談判方式從代表職位氣高低言,可歸納出由下而上、由上而下及混合使用三種方式。基本上,由於清方最高決策者(皇帝)曾出面,多是由地方官、親王、特使代表進行,所以,是屬於由下而上方式。清方將此方式固是傳統皇帝神聖觀念的影響,然就談判效果言,此方是其實也有優點,就清方言,它可以先由低層代表的多次接觸、摸索,進而了解對方的真正意圖。像清方早期對鄭成功的看法是:「芝龍既降,子弟何忍背父兄,此必地方官不體我意,形式乖張所致;成功等雖有心向化,無路上達。」(川口長孺:30)但經過幾次談判後終於清楚了成功終不可能接受臣屬的真正意圖。不過,清方由下而上的方式也讓清方產生疑懼之虞。因為,在摸清鄭方意圖後,清方後來曾答應較為對等安排(允照朝鮮事例)。但因為提出者是低層代表(相對於皇帝而言),最後能否兌現還得皇上決定,代表權限也只限於「當為特清於朝」(見喇哈達書)。在這種不確定狀態下,鄭方自然也不敢隨便答應,以免到頭來落空時傷害本身的尊嚴。而從清方與荷蘭協議共同對鄭用兵的事例看,荷蘭助清方攻下金、廈後(1663),要求依約助期取回臺灣。但清方(耿繼茂、李率泰)則以需向皇帝顯清,拒絕履約。相信鄭經終不敢接受多年求之不得的「朝鮮事例」條件,應也與此前車之鑑有關。再者,清方談判代表除了少數有皇帝接受攜招來談者外,多數是由相關官員在招撫的前提下便宜行事,致發生議題、立場不一致現象(如一六七七年明珠與喇哈達所開條件不同、一六八三年姚啟聖與施琅和戰立場不一),這也是清方使用由下而上方式的負面現象。

因素分析

談判的構成因素有談判者(Parties)、議題(Issues)、替代方案(Alternative)、利益及立場(Interest and Position)、談判程序(Negotiation Process)、談判結果(Negotiation Outcome)六種(張泉春,1998)。就人的因素言,清方的成員陣容甚為複雜,有皇上命使、有親王、將軍、有地方官、有自告奮勇者也有士紳。談判者背景來看,除了最後一次(一六八三)姚啟聖派劉國軒藩屬前來,勉強算是對鄭方熟悉者外,其它幾次代表成員很難說是知己知彼的人,若要責成這些人能相機行事,掌握鄭方主客觀諸條件,完成使命,恐亦不易。因此,從長期談判過程來看,清方代表似皆只在表達政策、立場而已,不見談判者面對困境時有何機變。

鄭清談判的議題,就清方言是招撫,就鄭方言示議和,談判的焦點主要是政治定位及土地問題。由於政治定位議題本身牽涉到雙方存在的合法性及正當性,談判往往就卡在「朝鮮事例」上沒有進展。十幾次的談判呈現出來的事實也是只有接受或不接受此方案,沒有出現任何選擇方案。除了可以理解中國人對正統、法統觀念的執著外,也可以諒解當時談判者及背後決策層的缺乏創意。至於土地問題則比較具有彈性,清方佔有地廣人多優勢,準備的選擇方案有一府、四府到請清方提出對於自己承諾的安插領域內的軍事、行政、財政諸議題,知道運用分置技巧,但是對於鄭方(經)提出的海澄互市,卻沒有運用在其它議題已有共識下,卻因議題(本應較易解決)的作梗而中斷。

就利益及立場言,鄭方在成功時期所持的立場是恢復明室,但就現實而言能爭的利益應是鞏固鄭氏政權,造成獨立主國局面,再相機而動。到鄭經時已建國東寧(永曆帝已死,但鄭經未再立在台朱家諸王為帝;屬下不再稱皇職,改稱臣。),立場和利益已經一致地結合在鞏固鄭家政權,維護獨立王國局面上。而對清方而言,它一貫的立場是中國土地上的唯一合法政府,利益是鄭方臣服,結束戰爭。鄭方在退居台灣前,兩者立場與利益是尖銳對立、衝突的,到鄭方退去臺灣,雖說目的是「以為根本之地,安定將領家眷,然後東征西討,無內顧之憂。」(鄭成功議征臺灣),施琅也認為鄭經在台,「結連外國,連絡土番,羽翼復張,終為後患。」(康熙七年進剿疏)但清方事實上還是認為兩者立場及利益的衝突已和緩,所以有考慮接受鄭方立場之舉。但隨著鄭方擁有沃野千里霸王之區的臺灣後,進可攻退可守,失前的利益主張已不能令它滿足;雖然清方追上來了;鄭方又往前跑去,雙方距離還是存在。

由於利益及立場的難臻一致,談判程序上雖然有花費心思營造氣氛,如發動親情攻勢、禮待對方代表、選擇無爭議地點;甚至懲處得罪對方的己方官兵,以利談判進行。但是受限於外在策略及立場利益的歧異,談判結果終是沒有正式解決原出的議題。

實力(籌碼)分析

在政治談判上籌碼角色極為重要,它是談判力的構成因素,若以硬體與軟體兩種來分,硬體因素包括:傳統的談判力-軍事力、自然條件、經濟技術能力等;軟體因素包括:管理能力、領導統御能力與團結力、外交品質、歷史與傳統、國民的品格、理論根據、輿論。(廖孟秋,1995:149)就硬體因素言,整體談判力,清方式佔優勢,但受限於法令後漢人的敵意及西南抗戰解決的鄭方,也處相對弱勢,因此拉近了雙方實力,構成談判基礎。在軟體因素上,鄭方的管理、領導統御能力與清方不相上下。率領強悍兵民,遊走海上諸島,以彈丸之地抗衡大清,曾逼使清方遷界必其鋒。再談判過程中始終一貫堅持對等立場,最後逼使清方改變既有立場,只是在「史與傳統」的包袱下,不論是「華夷之辨」、「先王之志」、或「大一統」、「我朝廷以四海萬國之尊」的觀念(江日昇:254),皆共同地影響著談判的運作,鄭方雖然終於贏得立場勝利但仍然無助於僵局的解決。

五、結語

鄭清間的談判歷經清朝兩位皇帝,鄭氏父子孫三代,從大陸談判到臺灣長達卅年是一冗長的過程。

卅年橫跨臺海兩岸的談判罪後仍歸於失敗,有其內、外在策略上的侷限,若雙方不是很誠意的以談判解決衝突、雙方受限於傳統意識形態(正統、忠貞、華夷之辨)、雙方欠缺有創意的選擇方案…等。簡言之,即雙方談判的外在策略,戰略上適和戰兼用(非以談判為解決衝突唯一方法),戰術上是矛盾衝突,戰術上則是綁手綁腳;內在策略上,主要是授權不足、協議沒有確定性,在加上領導者個人因素作用(鄭成功有國仇家恨,有自尊心強不願撫降的感情因素),因此,雖然在技術層面上雙方都做過努力而有妥協,而且,正式來臺也提供了紓解兩方立場及利益衝突的好條件,可惜,在上述因素的侷限下,雙方談判終究無成。

鄭經有好的機會可以解決數十年來的談判僵局,可惜他欠缺智慧與勇氣:不能看出大勢的變化,清方統一中國的定局;沒有別力乾坤,建國東寧的其正勇氣。毅然決然,拋棄「反清復明」的歷史包袱,以鄭宗王國面貌和大清帝國建立新的正常邦交關係,是當時救亡圖存的最佳選擇。可惜鄭經一誤再誤,存進攻退守僥倖之心終至亡國,無法為中國政治談判寫下新章。

 

參考書目:

楊開煌,1994,<<談判策略研究>>,台北,冠志出版社。

劉必榮,1997,<<談判聖經>>,台北,商周文化。

陳雙景,1998,<<危機談判-中國先哲的危機處理與談判技巧>>,台北,流遠。

鄭麗淑(譯),1986,<<談判的策略>>,台北,桂冠。

戴昭煌,1990,<<談判與管理>>,台北,長河出版。

饒祖康(譯),1990,<<中共的商業談判作風>>,台北,風雲出版社。

楊英,<<從征實錄>>,見<<臺灣文獻史料叢刊第六輯>>第 冊,臺灣大通信局。

江日昇,<<臺灣外記>>,見<<臺灣文獻史料叢刊第六輯>>第 冊,臺灣大通信局。

川口長孺,<<臺灣鄭氏記事>>,見<<臺灣文獻史料叢刊第六輯>>第115冊,臺灣大通信局。

川口長孺,<<臺灣割據志>>,見<<臺灣文獻史料叢刊第六輯>>第115冊,臺灣大通信局。

張家春,1998,<<談判的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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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琳,<<海紀輯要>>,見<<臺灣文獻史料叢刊第六輯>>,第117冊,臺灣通大書局。

阮旻錫,<<海上見聞錄>>,見<<臺灣文獻史料叢刊第六輯>>,第117冊,臺灣通大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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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0,<<臺灣史>>,台北,眾文圖書公司。

王天有,1994,<如何評價清朝的統一與南明的抗清鬥爭>,見<<中國歷史上的分與合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台北,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出版。

<<清代關書記明臺灣鄭氏亡事>>,見<<臺灣文獻史料叢刊第六輯>>,第116冊,臺灣通大書局。

 

鄭清和戰大事表(一):(附錄一)

鄭成功時期年代 大 事

芝龍降清,成功據鼓浪嶼招討反清

成功襲鄭彩、鄭聯取廈門(中左)為根據地

成功據有金門、廈門、安平、銅山、南澳、漳浦、詔安、平和。

張名振同省之來歸。(土地打大,聯軍打大)

成功據有海澄、長泰、漳州得而復失。

海澄之後,成功敗清兵。崇明張名振敗清兵。清議和,鄭拒之。

清再議和,願讓興、泉、漳、潮四府供鄭安插兵馬,封海澄公,(二月)(時張名振、陳輝比征軍復瓜州,駐軍崇明;軍威及山東、朝鮮、天津)

清再議和,不成,清兵入關(八月)。成功攻下同安、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等地。

派林察總鎮營官兵南下會李定國勤王(十月)

正攻下仙遊,改中左為思明。(正月)

勤王師無功而返(五月)

成功集合兵力守思明(六~九月)張名振死(十一月)

清兵駐泉州,成功退守廈門,清(濟度)招降。

清渡海攻廈門,遇風大敗,收軍回泉(四月)

清嚴海禁,誘降海澄董悟(成功多年蓄積盡失)(六月)

成功取閩安,圍福州。(七月)克連江(九月)

清濟度乘鄭後攻銅山不成。(十月)

清以誅芝龍脅降成功。(五月)

議定北征(四月)

北征,再師克黃巖,台州(八月);下太平、天台、仙居、海門衛(九月)

清李率泰乘虛攻閩安,成功回防廈門。

鄭兵眾十七萬大舉北征。(五月)

下平陽、瑞安、遇溫州(六月);次舟山(七月),羊山(八月)遇大風雨,損兵船,退回舟山整頓。

鄭軍次舟山,議入長江。(五月)

鄭軍破瓜州、鎮江,議取南京。(六月)

清達素(安南將軍)統二十萬兵南下。(七月)

鄭軍聲威及兩湖、兩廣、兩浙、山東,大軍南北降者四府、三州、二十四縣。(七月)

攻崇明以示兵力猶完,遣蔡政往京議和。(八月)

鄭軍敗走。(七月二十三日)退駐思明。(十月)

議和不成,清達素駐兵福建(十二月)

清達素會師攻金廈,大敗奔回福州。(五月)

與諸將議取台灣。(正月)

荷人降(十二月十三日,公元1662.6)

鄭成功死(永曆十六年,五月八日,1662.6)

 

 

鄭清和戰大事表(二):(附錄二)

鄭經時期

年代 大 事

永曆十六 正月 巖諭搬眷,諸將不行,不若一船至台。

(1662) 四月 令殺董夫人及經

五月 成功死,鄭世襲,鄭經征位。

六月 清遣人入廈門議撫鄭經。

十月 鄭經率軍攻台。

十一月 回思明

十七年 九月 荷人議耿、李攻廈門。

(1663) 十一月 金門海戰,鄭經遁走銅山,清兵入據金、廈。

十八年 正月 周全斌降清。

(1664) 三月 鄭經退回台灣

八月 清議取台灣,責施 (靖海將軍),周全斌主之。

十九年 四月 施 攻台灣,遇風還,再無撫意。

(1665)

 

二十一年 五月 總兵孔元章至東寧招撫。

(1667)

 

二十三年 太常寺卿慕天顏至東寧招撫。(鄭經以朝鮮國例

不剃頭、不登岸拒之)

二十四年 二月 鄭經與吳三桂聯絡,言「敝國雖小,樓船千搜,甲

(1670) 士十萬,為殿下所使之。」

二十七年 十一月 吳三桂反清,鄭經率舟師抵澎湖。

(1673)

 

二十八年 正月 耿精忠據幅州反清。淺黃鏞往東寧邀鄭經以舟師由

海道取江南。

五月 鄭經入思明州,六月入泉州,董芳度以漳州降,七

月潮州總兵來降。十一月克漳浦,設六官。

二十九年 五月 鄭經師次海澄。六月攻漳州(以芳度終不受鄭命故)

(1675) 十月 克漳州,夷芳度家。

三十年 二月 鄭軍入惠州。五月襲汀州。

(1676) 九月 耿經忠降清。十二月失汀州。

三十一年 二月 清兵入泉州,鄭經棄漳州,棄走海澄,遁入廈門,

欲回東寧。

三月 康親王派人招撫(思明)。

六月 劉國軒棄惠州。

十二月 康親王遣興化知府丁永譽,泉州知府張仲舉來議撫。

三十二年 二月 劉國軒用兵海澄,與清軍對持。

(1678) 六月 劉國軒破海澄,滿兵千人遷之東寧。

劉國軒圍泉州。八月解圍回守廈門。

十月 姚啟聖遣中書張雄入思明州議和。(必欲得海澄)

十二月 清再遷界,濱海數千里,無以人煙。

三十三年 二月 敗清舟師於定海。

(1679) 七月 清康親王命中書蘇鏞來議和。姚啟聖阻之。

十月 破清兵餘坡尾寨。

三十四年 正月 清水師提督萬正色入海壇。

(1680) 二月 鄭召劉國軒退守思明,棄海澄。

清兵入廈門(2.28)

三月 鄭經退回東寧

五月 姚啟聖據降屯南澳朱天貴。

八月 清貝子賴塔致書議撫。

三十五年 正月 鄭經死

(1681) 九月 監國克臧被殺。雲南平(吳三桂敗亡)

三十六年 正月 施 出京至閩,請命專征。

(1682) 十月 令劉國軒守澎湖。

十二月 姚啟聖遣黃朝用議和。

三十七年 二月 鄭方遣官赴清議和。

(1683) 六月 澎湖海戰,鄭軍敗降。

八月 施 率軍入台。

說明:1.西元與年號起訖月日並不一致。2.大事欄內的月份仍以年號為據。

鄭清間的政治談判 - http://goo.gl/hpNWV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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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鄭成功退守台灣之後,就不斷有清國使節前來遊說招降。鄭成功死後,清朝趁鄭方內鬥,派人到廈門招撫鄭經,清方堅持鄭經必須薙髮結辮、登岸請降。鄭經則表示願仿朝鮮稱臣納貢,但不薙髮,因此和議不成。鄭經入台以後到反攻大陸潰敗之間,清鄭仍有數度議和,但都沒有談判成功。

  鄭經發動反攻大陸後,清廷仍派人設法與鄭經議和。1677年,鄭經在廈門,同年6月,清廷答應鄭經仿朝鮮之例稱臣納貢,但鄭經要求保有沿海島嶼及沿海四個府。清廷不肯。1679年鄭經要求福建的海澄由雙方共管,清廷不肯,議和又破裂。

  到了1679年,鄭經的反攻大陸戰爭還沒有完全潰敗之時,清朝政府向鄭經提出最後的和談條件,清國代表致書鄭經說:

「自海上用兵以來,朝廷屢下招撫之令,而議終不成,皆由封疆諸臣執泥削髮登岸,彼此齟齬。台灣本非中國版籍,足下父子自闢荊榛,且睠懷勝國,未嘗如吳三桂之僭妄。本朝亦何惜海外一彈丸地,不聽田橫壯士逍遙期間乎?今三藩殄滅,中外一家。豪傑識時,必不復思噓已灰之焰,毒瘡痍之民,若能保境息兵,則從此不必登岸,不必薙髮,不必易衣冠。稱臣入貢可也,不稱臣入貢亦可也。已台灣為箕子之朝鮮,為徐市之日本,於世無患,於人無爭,而沿海生靈永息塗炭,惟足下圖之。」(平南將軍貝子賴答致鄭經之諭文)

  用「田橫壯士」來形容鄭氏集團,也許是矯飾之辭,不過同意鄭經不必薙髮結辮、不必登岸投降、不必更換衣冠,甚至不必稱臣入貢,可以比照日本、朝鮮的情況在台灣發展,這個條件可說是清鄭談判以來最讓步的一次。但是但是鄭經則堅持保有貿易據點海澄,結果談判又破裂。等到接下來的戰況,鄭軍節節敗退,潰不成軍之後,鄭方的談判籌碼已經完全喪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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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為數莖髮

◎ 周明峰

明朝漢人大都束髮滿人因襲古老的風俗概皆薙髮,剃光頭殼前半部,留下後半部的頭髮,結成長辮垂於背後一六四五年滿清入主中國,即下薙髮令,改從滿俗(男從女不從),以示歸順,強制漢人十天內一律薙髮梳辮,否則殺頭,亦即「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漢人以束髮為民族意識的表徵,聲言「頭可斷、髮不可剃」,激烈反抗,誓死不就,明朝遺臣莫不如此,鄭氏王朝上下,自不例外,避難來台的明室後裔寧靖王朱術桂,一首絕命詩:「艱辛避海外,總為數莖髮,於今事畢矣,祖宗應容納」,道出真章。髮型之爭甚至關繫台海兩岸的和與戰,一六六二年鄭成功病逝,福建巡撫李率泰派人到廈門招降鄭經,謂:「朝廷誠信待人,若釋疑遵制,削髮登岸,自當厚爵加封招撫之」,鄭經覆以「祇欲傚朝鮮例,不削髮,稱臣納貢而已」,格於「削髮登岸」,一言不合,談不攏來;翌年清兵攻打金廈,鄭經退走銅山,李巡撫二次招撫,鄭經仍堅持「執高麗事例,若欲削髮登岸,雖死不允」,和議失敗;一六六九年清廷派刑部大臣明珠與慕天顏二使來台勸降:「若幡然削髮歸順,自當藩封」,鄭經堅不屈從:「先王在日,前後招撫者,亦祇差削髮二字,本藩焉肯墜先王之志?」,因頭髮之爭互不相讓而告吹;四年後,鄭經趁三藩之變,反攻大陸,苦戰三年,敗退金廈,清廷遣使招安,鄭經仍執意照朝鮮例,清廷斥其「言語狂謬」,談判破裂;和談再兩次未成,結果招撫無功,動武得逞,滿清領台之後,薙髮遍行,歷時二百餘年。甲午戰後,日人據台,立即勸導台人剪掉辮子,但是台人以辮髮為民族意識的表徵,拒絕接受,寧可頭斷血流,不惜與日軍一戰,等到中國推翻滿清,新聞畫報傳來台灣,台人看見革命人士都沒薙髮,中國民眾亦紛紛除辮,心有所悟,自動剃頭,一時全台辮子齊聲卡嚓,頭髮的去留,終告落定。如此,起初死拒薙髮,後來堅不剪辮,前後矛盾,諒係久而不覺的「慣性原理」使然,要不就是意識模糊,未免「狂謬」可笑。

觀之今日,已無頭髮問題,但圖騰猶在,雖然在國際社會裡,「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已被迫改成白底梅花,或廢棄不敢用,華航近日也已降旗換紅梅,「吾黨所宗」的國歌,亦不得不代以國旗歌,而破落老店的「中華民國」名號,更遭禁如毒品;然而,在國內及海外,「死鴨硬嘴篾」地緊抱不放的,還大有人在,其狂謬可笑,無非「總為數莖髮」而已。

一九九五年 檀香山

作者周明峰為復健專科醫師 (Emerson M. F. Jou, M.D., M.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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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經
維基語錄,自由的名人名言錄
鄭經(1642年10月25日-1681年3月17日),大明福建泉州南安人,為鄭成功之世子、延平嗣王。
鄭清談判
本藩豈不能戰?因念生靈荼苦,故做張仲堅遠避海外。一自癸卯東來,業已息兵。又何必深求耶?苟能照朝鮮事例,不削髮、稱臣納貢,尊事大之意,則可矣。[1]
先王在日,前後招撫者,亦只差「削髮」二字。本藩焉肯墜先王之志?[1]
朝鮮豈非箕子後乎?士各有志,苟能如朝鮮例,則敢從講;若欲削髮,至死不易事。[1]
蓋聞麟鳳之姿,非藩籠所能囿;英雄之見,非遊說所能惑。但屬生民之主,宜以覆載為心,使歧行啄息,咸潤其澤;匹夫匹婦有不安其生者,君子恥之。頃自遷界以來,五省流離,萬里坵墟!是以不穀不憚遠隱,建國東寧。庶幾寢兵息民,相安無事。而貴朝尚未忘情,以致海濱之民,流亡失所,心竊憾之!閣下銜命遠來,欲為生靈造福,流亡復業,海宇奠安,為德建善。又所傳「免削髮,不登岸」等語,言頗有緒。而台諭未曾詳悉,唯諄諄以迎敕為辭。事必前定而後可以寡悔,言必前定而後可以踐跡。大丈夫相信以心,披肝見瞻,磊磊落落;何必遊移其說?特遣督理行營兼管刑官事柯平、監軍兵部郎中葉亨等面南妥當。不穀躬承先訓,恪守丕基,必不敢棄先人之業,以圖中時之利;惟是生民塗炭,側焉在懷。倘貴朝果以愛人為心,不穀不難降心相從,尊事大之禮。至通好之後,巡邏兵哨,自當弔回。若夫沿海地方,俱屬執事撫緩,非不穀所與焉。不盡之言,惟閣下教之!俾實稽以聞。[2]
蓋聞兵泵乃不祥之器,其事好還。是以禍福無常倚,張弱無常勢;恃德者興,恃力者亡。曩歲思明之役,不佞深憫民生疾苦,暴露兵革,連年不休,故遂全師而遠;遼絕大海,建國東寧,於版圖疆域之外別立乾坤。自以為休兵息民,可相安於無事矣。不謂閣下猶有意過督之,驅我叛將,再起兵端!豈未開陳軫「蛇足」之喻與養由基「善息」之說乎?夫荷堅寇晉,力非不強也;隋煬徵遼,志非不勇也。此二事,關下之所明知也。況我之叛將逃卒,為先王撫養者二十餘年。今其歸貴朝者,非必盡忘舊恩而慕新榮也。不過憚波濤、戀鄉土,為偷安計耳。閣下所以驅之東侵而不顧者,亦非必以才能為足恃、心跡為可信也;不遇以若輩叵測,姑使前死,勝負無深論耳。今閣下待之之意,若輩亦習知之矣。而況大洋之中,晝夜無期,風雷變態,波濤不側!閣下兩載以來,三舉征帆,其勞費得失,既已自知。豈非天意之昭昭者哉予所引夷、齊、田橫等事:夷、齊千古高義,未易冷齒;即如田橫,不過三齊一匹夫耳,猶知守義不屈!而況不佞世受邀恩,恭承先王之訓乎?倘以東寧不受羈糜,則海外列國,如日本、琉球、呂宋、廣南,近接浙、粵,豈盡服屬?若虞敝哨出沒,實緣貴旅臨江,不得不遣舟偵邏。至於休兵息民,以兔生靈塗炭;此仁人之言,敢不佩服?然衣冠吾所自有,爵祿亦吾所自有;而「重爵厚祿,永世襲封」之語,其可以動海外孤臣之心哉?敬披腹而言,仰祈垂鑑![2]
捧接華翰,有一誠來誠往,延攬英雄之言,雖不能從,然心異之。殿下中國名豪,天人合徵,金戈鐵馬之雄,固自有在;然諄諄所言,無乃襲遊說之侈談,豈猶是不相知者之論乎?東寧偏隅,遠在海外,與版圖渺不相涉。雖泥落即曲,口與為鄰;正如張仲堅遠絕扶餘,以中土讓太原公子。殿下亦曾知其意乎?貴朝寬仁無比?遠者不問,以所聞見之事,如方國安、孫可望,豈非竭誠貴朝者?今皆何在?往事可鑑,足為寒心!殿下倘能以延攬英雄休兵為念,即靜飭即曲,慰安邊睡。羊、陸故事,敢不勉承?若夫疆場之事,一彼一此,勝負之數,自有天在。得失難易,殿下自知,亦毋庸贅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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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經的王位繼承爭奪

鄭成功猝死(五月)對王位的傳遞有很明確的將傳位給他的弟弟鄭世襲,另一方面可以確定的是,決對不會給他親生的兒子鄭經。 在靖海志中說:「成功病卒於台灣,遺命:『子經不肖,不堪負荷,文武各官俾輔幼弟為台灣王』。提督馬信、鎮將黃昭等宣遺命,以弟鄭世襲護理大將軍印。」 所以在台灣的蕭拱宸、黃昭等的支持鄭世襲為暫為護理,執行職權,以便鎮攝成為「東都王」。
此時在廈門的鄭經也自行宣佈繼承王位,稱「世藩」,並抬出明朝宗室寧靖王朱術桂(請參閱p77)為號召,儼然以正統自居,布告各島,而後舉喪。 六月二日並派遣曾經到過台灣,與荷人爭戰,智勇兼備的周全斌,為五軍都督,(周全斌當時是被鄭經因亂倫案中受鄭成功之命欲來擒鄭經,不果,囚於獄中),陳永華為諮議參軍,馮錫範為侍衛,整兵準備東征台灣鄭世襲。

清總督李率泰也得知成功去世,叔侄爭位,良機也,正欲出兵來襲。於是與三藩之一的靖南王耿繼茂等商議(七月),結論是派出都司李振華,林忠前往廈門與鄭經會談,告知「朝廷(清)以誠信待人,若釋疑,遵制削髮登岸,自當厚爵加封招撫之。」這種又以官爵的騙術,鄭經早已洞察,因此就藉此實施反騙術之騙術。 八月鄭經派楊來嘉、吳蔭攜所獲清朝各州縣大印共十五顆,前往與李率泰談判。又向清要求如朝鮮例免薙髮,如此公文旅行,鄭經獲得機會出兵台灣的時間。但是耿繼茂與李率泰也非省油燈,他們也運用這次和談將鄭氏中的大將要員如鄭泰、洪旭、黃廷等用反間計。將十五顆大印由楊來嘉攜回,又運用楊來嘉本來即是鄭泰(請參閱p35)部屬的身份,因此將楊來嘉的身份改稱為是鄭泰、洪旭、黃廷的特使,又放話「鄭泰、洪旭、黃廷等將密獻金、廈兩島」,使鄭氏內部自相猜疑,然後剿撫兼用。此計在後來鄭經誘殺鄭泰(請參閱p35)中奏效。

因慮及清軍來襲,故至一六六二年十月才將大批部隊開往台灣奪取王位。鄭經同周全斌出兵東征台灣。軍隊到達澎湖後,鄭經即欲立即攻向台灣,此時陳永華建議:「宜先禮後兵,故先通知,再出兵未遲。」,鄭經即令禮官鄭斌 持諭先行到台灣佈達:「不日世藩將親統六師抵台奔喪,如各鎮分屯守土者,就在本處設位…」這個告示使得大多數的將領保持中立觀望。但蕭拱宸、黃昭等堅決反對,不能讓一位被鄭成功判為死囚的人來繼承。
可惜鄭世襲過去的地位遠不如鄭經,人際關係,軍隊的掌握等更是差大一截,又是突然受命為王位繼承人,來不及準備部署,即面對著曾經是世子的鄭經挾強大武力。
鄭經方面周全斌設定只有蕭拱宸、黃昭二將為敵,其他將領是被脅迫,因此廣為宣傳,罪在此二人。這場王位繼承很快就將黃昭身中流矢而亡,入安平鎮收殺李應清、蕭拱宸、曹從龍等,並不殺鄭世襲,如此完成了王位爭奪。
一六六三年(永曆十七年、康熙二年)正月十一日鄭經率眾返回廈門,同時也將鄭世襲帶回廈門。台灣方面的防務則將安平由統領顏望忠鎮守,其他所有承天府及南北二路兵馬軍務,悉委黃安以勇衛身份提調之。

鄭世襲到廈門後見鄭泰被殺,金廈失守(請參閱p39),於一六六三年十一月率文武官二百二十四員,水陸兵一百二十名及家口船隻、盔甲,軍備,向清投降。 此時也是鄭經失去大陸(請參閱p39)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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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自古不屬中國》 教科書看不到的歷史 《系列十五》
「台灣本非中國版籍…」─清國平南將軍貝子賴答致鄭經諭文
2010-01-09 本文刊載於自由時報
鄭經在台建立東寧政權,滿清帝國曾數度和他們談判。一六七九(康熙十八)年清國向鄭經提出最後和談條件,清國代表致書鄭經說:「自海上用兵以來,朝廷屢下招撫之令,而議終不成,皆由封疆諸臣執泥削髮登岸,彼此齟齬。台灣本非中國版籍,足下父子自闢荊榛…」(平南將軍貝子賴答致鄭經諭文)。
意思是說:「自從你們父子在台灣舉兵以來,朝廷數次向你們招撫,都無結果,這都是由於地方官員執意要你們薙髮結辮、登岸請降,結果都談不攏。台灣本來就不是中國領土,你們父子自行前往開闢…」

話說到此,已夠明白,時間已到十八世紀下葉了,清帝國承認台灣還不是中國的領土。

(李筱峰執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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