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罰鍰-當超收常態化,交通罰鍰收入無疑是地方政府豐沛且穩定的財源之一。根據《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舉發的案件,罰鍰經處罰機關收繳後,24%分配給處罰機關、1%繳國庫,其餘高達75%交由地方政府自行運用。立委林月琴根據交通部統計指出,108至112年度,全台縣市交通罰鍰收入年年突破百億,六都則是進帳十餘億。根據《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地方政府開出多少罰單,都可回收75%,卻僅12%須用於道安改善,等於有高達88%流向不明。(圖/三立新聞)108至112年,全台交通罰鍰收入挹注地方經費均突破百億,但當罰單爭議屢爆;當有路口愈取締、肇事數愈多,用路人不禁想問,這些經費究竟用在哪?為何無法有效提升台灣道路環境與交通安全?我們追蹤發現,各縣市罰鍰收入最少僅12%得依法用在「道安改善」,換言之,有高達88%的比例由地方政府「自由心證」,而真相是,12%的用途也難以追溯…高達88%經費用途不明,淪地方政府「小金庫」日本「交通安全對策特別交付金制度」開宗明義寫道,交通罰鍰收入是用來發展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費用。有別於我國統一回饋75%給地方政府,日本的分配比例,是按區域內交通事故件數、人口密度、已改善道路總長度,分別以2:1:1的比例計算補助,而經費必須依法用在交通號誌、道路標誌、行人天橋、護欄、道路反射鏡等設施改善。罰單地獄/交通罰鍰淪地方小金庫?「僅12%」須用於道安改善 https://bit.ly/48AzOFY
分配比例的不當設計-現行制度下的分配方式極度失衡:
地方政府獲得75%的罰鍰收入
執法單位可獲得24%作為獎勵金
中央政府僅保留1%
這種分配比例導致地方政府和執法單位都將罰鍰視為重要的財源來源,而非改善交通安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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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罰鍰,屬於縣市政府舉發的案件,分配75%給縣市政府。
再依照同辦法的第四條,75%當中的12%(約縣市政府舉發總額的9%)提供給交通執法和交通安全改善經費,前三大優先支應項目為交通案件舉發處理費,購置和檢定交通執法器材費,以及交通執法資訊電腦化的費用。
綜觀罰鍰分配辦法,縣市舉發案件罰鍰額,75%當中的88%(約縣市政府舉發總額的66%)並沒有法定用途,用途不明。
承上,綜觀罰鍰分配辦法,沒有任何法定項目,要求罰鍰須用於交通工程和交通教育(駕駛人)改善。
結論,這個罰鍰分配辦法的系統性瑕疵會導致交通罰鍰保證性投入交通執法器材,但不保證投入工程和教育改善,結局是交通執法的器材和數量年年攀升,但交通事故的根本性的對策卻遲遲得不到資源做改善,全體國民宛如活在一個交通版的刑場當中。
立法院可以從上游修正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條第二項,確保交通工程和交通教育能同樣從交通罰鍰當中得到公平的資源挹注。
那麼龐大經費究竟流向哪?「很多地方政府,這是它的小金庫」,立委林月琴直言,許多縣市並未將這筆收入用於改善道安,問題就出在現行辦法過於寬鬆,僅要求縣市「應至少提撥12%作為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等於有高達88%由地方政府自由心證,即使用在觀光、蓋大樓也無法可管。
根據《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地方政府開出多少罰單,都可回收75%,卻僅12%須用於道安改善,等於有高達88%流向不明。(圖/三立新聞)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JEAjMjYPP/


六都交通罰鍰收逾150億!用途增「科技執法設備費」 交通部1原因卡關中|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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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單-交通罰鍰-地方政府獲得75%的罰鍰收入 執法單位可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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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議會今天審查警察局編列的「罰金、罰鍰及怠金」相關預算案。議員古志成在會中強力質疑警察局預算中罰金歲入編列1億2000萬元高額罰鍰收入,造成民眾荷包縮水、遊客視台東為畏途,警員則為拚績效不擇手段,提議刪減2000萬元以示薄懲,經在場議員附議、無人異議,議會最終決議將該筆罰鍰收入預算刪減2000萬元。
在審議過程中,古志成指出,警察局編列的罰金、罰鍰總預算金額為1億2093萬6000元整。他強調,科技執法普及,但高額的罰單收入目標可能造成多重負面影響,高額的罰單收入目標不僅造成基層員警的壓力和百姓的荷包縮水,更導致台東觀光「越來越低迷」,許多民眾反應不願再來台東,因為「動不動就被開罰單」。他特別指出,有部分路段寬敞卻「限速60」,以及有警察為達業績到鄉間小路或部落裡抓違規,手段甚至「違反比例原則」。
古志成說,雖然他知道即使刪減預算,警察仍然會努力開單造成超收,但仍建議大會對此收入項目刪減2000萬元,提案經現場議員附議成立。最終,在無反對意見下,議長吳秀華敲槌宣布決議將警察局「罰金、罰鍰及怠金」中的罰金、罰鍰預算金額1億2093萬6000元整,刪減2000萬元後通過。
此決議象徵議會對「紅單經濟」的重視,希望警察局未來在執法上能更兼顧執法必要性與地方發展需求,減輕民眾負擔,改善台東的觀光形象。"台東交通紅單挨批影響觀光 縣議會刪減警局2千萬元罰金歲入 - 臺東縣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tung/breakingnews/5249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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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款機解密】全台每年300億罰單背後:你的違規竟是地方財政的「甜蜜負擔」
當交通執法體系與地方財政利益掛鉤,道路安全的本質已悄然異化。台灣交通傷亡率居高不下,2024年第一季行人死亡人數更較去年同期增加15.5%,而地方政府卻在2023年創下單年交通罰鍰收入破300億的歷史新高。這組數據背後,暴露出「以罰代管」的制度性扭曲——當75%罰鍰歸屬地方政府、24%成為執法單位獎勵金,交通治理已淪為地方政府的「創收工具」,形成「財政需求驅動執法強度」的荒謬循環。
罰鍰分配制度的魔鬼方程式
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罰鍰收入劃分為「地方75%+執法機關24%+中央1%」的分配公式,直接誘發兩大扭曲效應:
1. 地方政府財政成癮症候群
以台中市為例,2018年交通罰鍰預估收入4.8億,實際卻在2023年暴增至近30億,超標幅度達625%。這種「超收常態化」現象,使地方政府將交通罰鍰編列為固定財源——當預算書白紙黑字寫著「預計開罰X億元」,實質上已將用路人設定為提款對象。
2. 執法機關的績效迷因
24%罰鍰作為執法獎勵金的制度,形同變相鼓勵「開單競賽」。2022年新法開放民眾檢舉62項違規行為後,全台檢舉量從2016年153萬件暴增至2023年700萬件,其中高達65%屬於「不影響安全」的靜態違規(如臨停三分鐘卸貨),反而分散警力資源,使真正危險的動態違規(如酒駕、逼車)取締率下降。
當前台灣交通罰鍰分配制度形成一個扭曲的利益循環,其核心問題在於將執法與財政收入直接掛鉤。這種制度設計不僅違背交通管理的初衷,更形成一個自我強化的惡性循環。
分配比例的不當設計
現行制度下的分配方式極度失衡:
地方政府獲得75%的罰鍰收入
執法單位可獲得24%作為獎勵金
中央政府僅保留1%
這種分配比例導致地方政府和執法單位都將罰鍰視為重要的財源來源,而非改善交通安全的工具。
制度扭曲的惡果
財政依賴症
地方政府已將罰鍰收入納入常態預算,甚至在年度預算中編列「預期罰鍰收入」,這種做法本質上就是將人民視為提款對象。許多縣市的罰鍰收入年年突破預期,顯示執法強度可能過度。
執法導向偏差
警力配置偏重容易開單的路段
以開單數量作為警察績效評估指標
忽視真正危險的交通違規行為
這種制度使得執法重點從維護交通安全轉向創造收入,導致:
過度執法現象普遍
執法標準不一
民眾權益保障不足
改革方向建議
切斷利益連結廢除現行的罰鍰分配制度,建立專款專用的交通安全改善基金。
重新定義執法目標將執法重點轉向實質改善交通安全,而非追求罰鍰收入。
建立透明監督機制設立獨立的監督委員會,確保罰鍰收入確實用於改善交通環境。
提升執法品質改革警察績效考核制度,將重點放在交通安全改善成效而非開單數量。
唯有徹底改革這個扭曲的制度,才能真正實現交通管理的本質目標:建立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而不是將人民視為提款機。這需要政府、立法機關與民眾的共同努力,打破目前這個以利益為導向的惡性循環。
財政導向治理的國際警示
台灣交通死傷造成的經濟損失,早在2014年就達4750億台幣(占GDP 3.17%)1,但交通部年度道安預算僅占總預算0.4%1。對比英國將超速罰款全數投入道路安全基金、日本違停罰鍰50%用於地方交通建設,台灣的「罰鍰財政」恰如美國政治學者曼瑟爾·奧爾森所言:「掠奪性政府會將法規武器化,從人民痛苦中榨取租金。」
要終結這套畸形制度,必須推動三大結構性改革:立法凍結罰鍰與地方財政的連結、成立獨立道路安全委員會、建立罰鍰專款專用於交通改善的陽光法案。唯有斬斷「開單致富」的利益鏈,才能讓台灣交通治理從「提款機邏輯」回歸「人本精神」——畢竟,當斑馬線不再是死亡陷阱、當臨停不必恐懼檢舉達人時,這座島嶼才真正稱得上文明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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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警局去年(2023年)編列交通違規歲入預算1億2千萬元,實際收入達1億9千萬元,超收7千萬元。多位台東縣議員在本月定期大會中批判警員為績效形同搶錢,縣長饒慶鈴昨天答覆縣議員質詢時,竟脫口稱:「年輕警員不受教」。
據《自由時報》報導,對於罰單居高不下,台東縣長饒慶鈴昨天面對議員質詢時脫口說:「年輕警員不受教」。縣議員陳宏宗則認為,問題不在年輕警員不受教,而是長官給予績效壓力,希望縣長督促宣導,警員是要捉壞人,不是善良老百姓。
台東縣議員陳宏宗指出,台東的馬路大都是兩線道,好不容易闢四線道了,警察就來測速開紅單,要不就設區間測速,根本不合情理。此外,鄉下地方很多農民,習慣在工作之餘喝啤酒小酌,工地的工人習慣喝保力達提神,大家喝的酒都不多,若一被警察攔查酒測超標,就被開罰9萬、18萬,這些農民和工人怎麼受得了,對家庭也造成影響。
陳宏宗強調,酒駕確實不應該,但執法也應該要看程度,兼顧情與理,而非一抓到酒測超標就見獵心喜,馬上開罰單,讓農民、工人家庭陷入困境。
饒慶鈴表示,現在台灣重交通取締,只會讓駕駛人有僥倖心理,沒被抓到就沒事。她認為應仿效國外從汽車保險制度來改善交通,駕駛人若都無肇事紀錄就可享有最低保險金,如果一段時間內有多次肇事,可論肇事程度大小,提高車險保費。農工家庭經濟陷困境!議員批警開紅單搶錢 饒慶鈴:年輕警員不受教 https://bit.ly/47SkjY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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