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爾他騎士團(The Sovereign Military 馬爾他騎士團(The Sovereign Military 馬爾他騎士團(The Sovereign Military 馬爾他騎士團(The Sovereign Military 馬爾他騎士團(The Sovereign Military 馬爾他騎士團(The Sovereign Military 馬爾他騎士團(The Sovereign Military 馬爾他騎士團(The Sovereign Military 馬爾他騎士團(The Sovereign Military 馬爾他騎士團(The Sovereign Military 馬爾他騎士團(The Sovereign Military 馬爾他騎士團(The Sovereign Military

2024/02/02 14:59
李欣潔/核稿編輯世界最稀有護照 14世紀至今僅有500本 - 蒐奇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SJqJCK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世界上有一本從14世紀發行至今只有500本仍在流通的超稀有護照,而這本護照是由馬爾他騎士團核發,馬爾他騎士團(The Sovereign Military Order of Malta,又稱Knights of Malta)除了是一個沒有領土的主權國家(sovereign nation),也是有千年歷史的天主教團體及人道救援組織。
綜合外媒報導,馬爾他騎士團的護照有著紅色封面與以法文寫著馬爾他騎士團「Ordre Souverain Militaire de Malte」燙金文字,中央還有代表徽章,該護照只有馬爾他騎士團主權委員會成員、外交使團代表與其家屬可以使用。馬爾他騎士團大教長的任期為10年,可連任1屆,護照效期最長可達20年,而其他用於外交任務的護照有效期限則為4年。
馬爾他騎士團是西元1099年左右起源自耶路撒冷的一個騎士組織,如今他的總部設在羅馬,馬爾他騎士團的護照最早可追溯於14世紀發行,當時外交官以這本護照證明大使的身分前往其他國家,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這本護照才開始像其他國家所發行的外交護照被使用,如今大約只有500本馬爾他騎士團的外交護照在全球流通,因此成為了世界上最稀有的護照。
而馬爾他騎士團除了是千年歷史的天主教團體外,也是有數百萬美元資金、在全球120個國家開設難民營與援助計畫的的人道救援組織,它是擁有聯合國觀察員地位與獨立的憲法的主權實體,發行了汽車牌照、郵票、貨幣和護照,但沒有任何領土。
世界最稀有護照 14世紀至今僅有500本 - 蒐奇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SJqJ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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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他騎士團團徽也是該組織的騎士徽章,使用歐洲傳統皇家紋章風格,中間的盾牌與馬爾他騎士團團旗一樣使用白色紅底的聖喬治十字,其背後有銀白色的馬爾他十字支撐。背面撐掛深綠金邊的白鼬簾。頂飾為鑲有珍珠寶石的黃金皇冠,冠頂又有銀白馬爾他十字。啟用於18世紀中葉,關於團徽的法律編入馬爾他騎士團的憲章中的第六章。馬爾他騎士團的代表徽章相對簡略,在紅色的盾牌上有白色的馬爾他十字圖案。該徽章啟用於13世紀
馬爾他騎士團團徽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bit.ly/42EWuQ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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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聯合國日期:一九九四年成為聯合國觀察員
語言:義大利語、法語
首都:羅馬境內(總部所在地)
面積:在羅馬市內擁有兩棟建築,一為總部(馬爾他宮),另為外交部門
地理位置:位於羅馬市內
人口:全球騎士團成員約13,500餘人
宗教:天主教
幣制:無,使用歐元
匯率:「詳細匯率資訊建議至臺灣銀行(http://rate.bot.com.tw/xrt?Lang=zh-TW)」或兆豐商銀(https://www.megabank.com.tw/personal/foreign-service/forex)網站查詢」。
電壓:220v
主要媒體:網路官方網站 https://www.orderofmalta.int/
國名簡稱(中):馬爾他騎士團
國名簡稱(英):Order of Malta
政治制度:宗教及慈善性質之「主權實體」(Sovereign Entity)
建國簡史/歷史概況:「馬爾他騎士團」(Sovereign Military Order of Malta)總部設於羅馬,為地位相當特殊之國際法人,擁有主權地位(Sovereign Status),可發行郵票,核發護照,一九九四年起成為聯合國常任觀察員。該團羅馬總部領土為一萬二千平方公尺,具政府組織並享有派遣接受使節之權。
國會:「大議會」(General Chapter)由各地武士代表組成,主要職責為選舉「政務會議」(Sovereign Council)成員及討論宗教及人道醫療事務。
內閣:「政務會議」(Sovereign Council):由大教長、總理兼外長、衛生部長及財政部長以及「大議會」選出之成員總計十名武士組成,決定國家重大事務。
司法機關:司法委員會(Juridical Council)隸屬於「政務會議」,提供大教長宗教法律之諮詢。
元首:第80任大教長Fra' Giacomo Dalla Torre del Tempio di Sanguinetto(2018年5月3日就職)
外交部長:總理兼外交部長:Albrecht Freiherr von Boeselager (2014年5月31日獲選出任,2016年12月8日遭撤職,2017年1月28日復職)
社會概況:在全球六十國成立「馬爾他騎士團協會」,擁有眾多醫院、診所、慈善、醫療、衛生、社會及人道工作團體,遍佈一百一十餘國。
財政收支:無官方統計數據
輸出總值:無經濟生產活動
輸入總值:無經濟生產活動
與各國關係:為一宗教性質之人道慈善性團體,利用與他國建立外交關係之機會,獲取普遍承認,除鞏固其主權地位外,並藉以開展保障其全球慈善事業。
對外政策:目前「馬爾他騎士團」與全世界106個國家建有外交關係,與許多個國家及國際組織互設代表機構。一般而言,各國皆由其駐教廷大使兼任駐該團大使,其主權地位普遍為國際社會所承認。
時差:較台灣慢7小時(3月至9月日光節約時間較台灣慢6小時)
駐館(或兼轄該國館處):無,由駐教廷大使館兼轄。
中華民國外交部全球資訊網-歐洲地區-馬爾他騎士團 Sovereign Military Order of Malta https://bit.ly/3w2sX7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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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他騎士團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bit.ly/49ke2DS
耶路撒冷、羅得島和馬爾他聖若望主權軍事醫院騎士團(義大利語:Sovrano Militare Ordine Ospedaliero di San Giovanni di Gerusalemme di Rodi e di Malta),簡稱馬爾他騎士團,是一個主權實體[5]。馬爾他騎士團沒有領土,總部位於義大利羅馬。其為成立於第一次十字軍東征之後的一個軍事組織——「醫院騎士團」,為三大騎士團之一。該組織成立的最初目的為保護本篤會在耶路撒冷的醫護設施。該組織全稱中的「聖若望」得名於聖若翰洗者。該組織擁有兩幢享有治外法權的建築:羅馬孔多蒂街68號,一幢佔地0.012平方公里的大廈馬爾他宮,以及羅馬郊區阿文提諾山上的馬爾他部。
歷史
主條目:醫院騎士團
古名醫院騎士團,該組織初於1048年在耶路撒冷成立阿馬爾菲醫院,其目的是幫助及提供醫療服務給前往聖地朝聖的窮人與病人。在1099年第一次十字軍東征期間佔領耶路撒冷後便成為一天主教軍事修士會。在之後陸續喪失天主教聖地的情形下移至羅得島,但還是保持其主權獨立地位,之後再遷往馬爾他,該地當時是西班牙駐西西里島總督的行政中心。縱使最後騎士團遭拿破崙逐出馬爾他島,但存活下來的團員依舊繼續活動。
團名、旗幟與徽章
主條目:馬爾他十字
耶路撒冷、羅得島及馬爾他聖若望獨立軍事醫院騎士團,較為人熟悉的名字是馬爾他騎士團,它是受國際法所接受的主權獨立天主教修道會,並於1994年8月24日成為聯合國的觀察員,但其主權地位受到一些學者的爭論[6]。馬爾他騎士團是中古世紀醫院騎士團的主要傳承者,而現在則是以宗教慈善醫療組織的形式在運作
耶路撒冷、羅得島及馬爾他聖若望獨立軍事醫院騎士團是正式全名,但較常稱為馬爾他騎士團。馬爾他騎士團在世界各地有許多修道院及分會,但也有部份與騎士團本身無任何關係,包括一些使用馬爾他騎士團當組織名的詐騙集團。
組織旗幟分為國家旗及代表旗。國旗是紅色長方形內有一白色十字,又叫做聖若望旗。根據約瑟波賽(Giuseppe Bosio)所撰寫的騎士團史一書中紀錄,1130年教宗依諾增爵二世頒布教令,參與戰爭的宗教組織均需佩有白色十字的紅色盾牌,教宗亞歷山大四世後來下令1259名獲准參戰的騎士穿上擁有白色十字的紅披風,自此之後白色十字漸成為騎士團的正式符號。現在該旗幟飛揚在位於羅馬的主權獨立機關頂端,且用於大教長或政務議會成員的官方會議上。代表旗用於修道院正副院長、六十四個國際分會及一百多個駐外機構,還有在世界各地的醫院、醫學中心及門診部、救護組織、基金會和特殊聯合單位。圖案是八角十字配紅色底,第一次使用八角十字圖案是用於第廿五任大教長維拉瑞特時發行的硬幣上。
馬爾他騎士團騎士徽章
教會徽章分為騎士徽章和代表徽章,第七十八任大教長有個人專屬徽章。正式騎士徽章圖案是八角十字位於紅色橢圓形內部,周圍被玫瑰經圖騰包圍,最外圍是皇家布幔及頂端有個皇冠。該徽章用於修道院正副院長、國際分會及駐外代表機構。另一個徽章是用於遍佈世界各地的醫護人員及人道援助工作者,圖案是一個白色八角十字位於紅色盾型內。
政治
馬爾他騎士團代表徽章
馬爾他騎士團代表徽章
馬爾他騎士團為一慈善及宗教性質且受國際法承認之主權實體(Sovereign Entity),若將其視作一個普通意義上的國家,那麼它是比梵諦岡還小的世界上面積最小的國家。該組織被賦予發行自己的護照、郵票、國幣、公共建築及司法獨立等權利。《馬爾他騎士團大憲章》由騎士團憲章及騎士法規所組成,現行憲法是1997年修改過的版本。
首長
大教長(The Prince and Grand Master):由國務委員會選舉出,終身職。大教長必需奉獻自己投入組織事務,並且是全體成員對宗教虔誠信仰的表率,與政務會議同為行政中樞。大教長的行政權限並不包括公佈騎士團憲章、政府令、醫療事務及向教宗報告騎士需求、選舉政務議員、締結國際條約及召開大議會。與騎士團有建立外交關係的國家均承認大教長為騎士團最高領袖,其頭銜是由宗座所贈與的,且羅馬天主教會賦予其樞機地位。現任大教長為馬可·盧扎戈。
事務大臣(The Grand Commander):職責為傳播信念、監督管理各教區之騎士與女爵及向教宗報告騎士團事務,同時也管理總部馬爾他宮周圍之禮拜堂和朝聖事務,也簽署公文和大教長之無法律效力文件。
外務大臣(The Grand Chancellor):職掌內政及外交,負責對外一切事務及他國或第三團體與政府溝通的中間人。
醫務大臣(The Grand Hospitaller):職掌衛生、社會、人道援助及國際合作事務,是各地修道院、國際分會及其他組織負責人道援助的最高指揮官,並確保天主教受到尊重。
財務大臣(The Receiver of the Common Treasure):職掌財政與預算事務,負責組織與各地分會合作之開銷並監督審計部。財務大臣需向審計部和大教長做經濟、財政和預算報告,並將訊息傳給政務會議,同時也監督組織財產收納、宴請支出及捐獻收入,大教長的禮物也由財務大臣管理,另外騎士團之郵政、居住、科技事務、馬爾他宮和其他財產建築也由財務大臣督導。
行政
其政府係由以下機關所組成:
國務委員會(Council Complete of State):主要是選舉大教長或大教長代理人,根據憲章第二十三條表示,選舉係不記名投票,獲過半票數者即當選。擁有投票權的成員為大教長代理人或過渡期大教長、政務議員、主教、修道院長、法警及兩名代表小型修道院的騎士和十五名國際分會的代表。
大議會(General Chapter):主要是每五年召開選舉政務議員、政策委員及審計員,負責修改及討論憲章及法規和一些重要性議題如宗教地位、人道醫療計畫及對外關係事務。大議會係由各修道院正副院長及各國際分會代表組成。
政務會議(Sovereign Council):是騎士團的行政中樞,由大教長、事務大臣、外務大臣、醫務大臣及財務大臣和由大議會選出之六名成員共11人組成。政務會議由大教長召開,每年最少六次或有特別要求亦需開會。
政府委員會(Government Council):只是政務議會的建議委員會,提供政治、宗教、醫療合作及外交事務的方案,主席亦為大教長,每年最少召開兩次會議。委員會由六個經大議會於不同地域選出的騎士組成。
審計部(Board of Auditors):負責監督及查核組織收入、支出及財產,由部長、四名常任委員及兩名非常委員組成,由大議會選出合法且富有專業經濟及財政背景的騎士組成。審計部同時也是財務大臣的建議委員會。
傳播部(Communications Board):監督組織內部及外部之傳播活動,並協助外務大臣之發展宣傳事務,由部長及六名由組織選出在傳播、管理、公共關係和媒體事務等領域有專業能力的委員。
立法
2005年紀念醫院騎士團的古裝遊行
法務辦公室(The Office of Advocate General):是根據法規成立的合法協調機關,由獨立且熟悉組織事務的專業法學家及學者組織,成員為法務長和兩名辦事員,三者均由大教長指派並經政務議會同意任命,每三年選舉一次。每當組織碰到特別複雜法律事務或必要案件時均需向該辦公室尋求協助。
司法
司法委員會(Juridical Council):負責提供大教長有關司法方面之專業知識,也是政務會議的司法諮詢機構。由正副主席、秘書長和四名委員組成,其成員均由政務會議向大教長推薦任命,被推薦的騎士在憲章、國際法及教規方面都有專業學問。
獨立法院(Magistral Courts):由院長、法官及陪審團所組成,其人選由大教長指派且經政務議會同意任命,審判常規依照教廷之規定,若國際法及憲章未提及之要求,獨立法院通常也是國際糾紛的仲裁機關。
外交
與馬爾他騎士團有外交關係的國家
  正式外交關係
  其它特殊關係
位於馬爾他比爾古的聖安吉洛堡,馬爾他國旗和馬爾他騎士團團旗共同飄揚
參見:馬爾他騎士團建交列表
馬爾他騎士團因其極為特殊歷史,現世也處於非常態的情況,一般說來,將馬爾他騎士團視為一主權實體,應該比定位為一個主權國家更準確。騎士團位於羅馬,擁有兩棟建築,享有治外法權。其一為總部馬爾他宮,是大教長官邸及團部政府行政中心。一為馬爾他部,主管者為羅馬修道院院長,該部是馬爾他騎士團外交部,也是馬爾他騎士團駐義大利兼駐聖座大使館。
自1798年失去馬爾他島後,馬爾他騎士團就一直沒有屬於自己的領土。聯合國並未將其分類為正式會員國家,而是將其視為長期受邀之主權實體。像是國際電信聯盟有將準司法獨立實體如聯合國及巴勒斯坦排進國際呼號系列劃分表,但是馬爾他騎士團卻沒有,最後國際電信聯盟將其畫出國家分類,並給予非官方性的無線電臺呼號1A0。
雖然大部份的學者均接受國際法對馬爾他騎士團主權獨立地位的解釋,而馬爾他騎士團也享有派駐特命全權大使之權利,但在德國國際法學專家溫格勒博士所著的《國際法》(Völkerrecht,1964年由Springer出版,1530頁[7])一書中指出,拒絕馬爾他騎士團派遣的大使等於是承認其為主權國家地位。聖座於1953年曾宣佈馬爾他騎士團為以神之名之功能組織,因此事實上騎士團應該是相對於共主邦聯之地位。
馬爾他騎士團在外交上以推動人道救援為主,而騎士團透過目前分佈在全球一百多個國家以上的合法機構實行此目標。在國際政治範圍裏,騎士團持中立、公正及非政治化的態度參與相關事務,也因此騎士團能在受一國請求調停爭議時,扮演好調停者的角色。近年來騎士團在外交領域呈穩定成長狀態,目前在一百多個國家設有大使館及分會。
馬爾他騎士團和中華民國並無建立正式外交關係但有所互動[8],雙方在多國均提供人道救援計畫,雖然無邦交,但高層有互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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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團(英語:Chivalric order)是歐洲中世紀以來,由騎士建立的軍事組織,其組織方式倣效十字軍時期的軍事修會。騎士團的種類繁多,大體分類為兩種:一為帶有強烈宗教性質、為信仰或教廷而戰的騎士團,以及由國王或公爵建立的貴族騎士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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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騎士團
創建目的皆是為了打擊伊斯蘭教的軍事組織,其中最為出名的三大騎士團為醫院騎士團、聖殿騎士團、條頓騎士團(1198年)。他們為羅馬教宗創建的僧侶騎士團,其使命是鎮壓聖地周圍的衝突,與毗鄰的穆斯林國家作戰,保衛並擴大基督教國家的領地。這三個騎士團後來發展為精銳的職業軍,但在聖地失陷之後先後逐漸失去宗教意義,慢慢轉變為接受國家僱傭的傭兵團。除了上述三大宗教騎士團之外,蘇格蘭地區的騎士,在前往聖地加入十字軍行列的途中,往往選擇假道伊比利,因為在伊比利半島的軍事行為也帶有強烈的十字軍色彩,甚至於在伊比利還出現了三個騎士團:聖地牙哥騎士團、卡拉特瓦騎士團、阿爾坎特拉騎士團,與一個較小的蒙提沙騎士團。
貴族騎士團
從12世紀至今,冠以「騎士團」之稱的組織眾多,其中比較著名的包括有由英國國王愛德華三世建立的嘉德騎士團,勃艮第公爵菲利普三世建立的金羊毛騎士團等,皆是王室或貴族所創建。
與教宗所創建的騎士團性質目的完全不同,貴族騎士團並非軍事組織,而是少數會員制、以榮譽與忠誠約束入會者以鞏固自身統治權的榮譽組織,由於是統治者或權貴所認可的頭銜,加入後能得到很高的榮譽與聲望,所以想加入騎士團的貴族仍絡繹不絕。時至今日仍被歐洲國家用來獎勵在各領域有傑出貢獻的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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