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文創產業的精緻度不陌生。當年韓國在1998年確立「文化立國」的國家發展策略後,在1999年提撥500億韓元成立「文化產業振興基金」,2003年更加碼到2,200億韓元。隨著文化產業的發展勢如破竹,2004年韓國文化產業就佔有全世界3.5%的文創市場,此後一直保持著每年3%~4%的增長率。後來配合「文創業振興委員會」的設置,更成立15兆韓元(編按:約台幣3983億元)「文創業振興基金」傾國家之力發展。所以當2016年韓國經濟受到三星手機爆炸和政局動盪影響陷入低迷,但韓國文創產業出口不減反增,出口額突破60億美元。
比較我們的「前瞻計畫」,8800億的預算有將近一半花在軌道工程。而我看到的「前瞻結果」後續發展,是地方政府與目前面臨缺工缺料的營造商,在不斷的招標與追加預算中輪迴。還記得在2016年,過去有營造資優生之名,36年歷史的「理成營造」, 在經歷公共工程低價搶標潮後,因為北藝中心工程案倒閉,留下了北藝中心半完工的爛尾樓。再細數台灣目前的爛尾樓、蚊子館已經過多,如果政府的發展政策仍在大興土木,除了只吸引少數財團商機與外勞,並沒有帶來國外觀光與投資消費人潮,再強的資產活化團隊也救不了錯誤規劃的硬體工程。
同樣花4千億,韓國搞文創、台灣蓋軌道...如今韓流席捲全球,而台灣除了吸引外勞,只留下一堆爛尾樓-地產軍師紅色子房|商周 https://bit.ly/3CKc5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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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組建文化產業振興院的戰略考量
文化部文化產業司赴韓國考察調研組
2014年07月14日
韓國組建文化產業振興院的戰略考量--期刊選粹-人民網 https://bit.ly/3SOrQ1w
近年來,韓國文化產業異軍突起、快速發展,以音樂舞蹈、電視劇、網絡游戲為代表的“韓流”風靡全球。如果說幾年前,《大長今》《冬季戀歌》等反映家庭倫理、男女愛情及歷史題材的電視劇熱播、韓國流行音樂組合受到歌迷追捧、韓國網絡游戲運營模式創新,體現了“韓流”迸發時的強勁,那麼今年李敏鎬登陸中國春晚、《來自星星的你》引發收視熱潮,則讓人們看到了“韓流”不懈的創新與前進。“韓流”的影響已經超出了中國、日本和東南亞為主的東方文化圈,在歐美甚至阿拉伯、拉美國家都有了人氣。
文化產業成為韓國國民為之自豪的“會動的民族品牌”,極大地提升了韓國的國家軟實力和國際影響力、美譽度,他們自信地感到“韓國文化產業的魅力正綻放全球、感動世界”而文化產業也已成為韓國國民經濟的支柱性產業,並強力拉動著制造業、旅游業等相關產業的發展,是韓國僅次於汽車的第二大出口創匯產業。伴隨韓國文化產業的發展,韓國的化妝品、服裝服飾、電子產品與韓式餐飲、韓式美容等也都在全球熱銷。韓國文化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相互促進,反映出文化產業對相關產業發展的巨大拉動效應。
在韓國文化產業異軍突起的背后,是韓國政府確立的一系列頂層設計,而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則是韓國文化產業發展頂層設計中的龍頭,也是韓國文化產業發展頂層設計的總執行人。為此,文化部文化產業司於2014年初專赴韓國考察調研了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
一、韓國從國家戰略的高度出發組建文化產業振興院
韓國在遭遇亞洲金融風暴襲擊后,重新認識文化產業,並將其作為21世紀國家發展經濟的戰略性支柱產業,1998年正式提出“文化立國”方針,2001年成立了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2009年,韓國國會修訂了《文化產業振興基本法》,明確規定“政府為了有效扶持文化產業的振興和發展,特設立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隨后韓國政府將原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與廣播影像產業振興院、游戲產業振興院、文化產業中心、軟件產業振興院數字事業團共五家單位整合重組為目前的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作為韓國政府設立的事業單位,隸屬於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統領支持全國文化產業發展。同時,韓國的16個道、市也都建立了自己的文化產業振興院,負責促進本地區文化產業發展,其中15個為政府設立的事業單位,江原道信息文化振興院為政府支持、社會力量興辦。
目前,韓國政府每年安排3000億韓元(約合17億元人民幣)用於支持文化產業發展。這筆資金每年由振興院提出預算,經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審核后報國會審議。振興院的年度工作計劃和重大事項報文化體育觀光部審定,日常各項工作則由振興院自主開展,文化體育觀光部則主要負責文化產業政策和宏觀管理。
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設立以來,主要在文化產品創作支持、文化產業政策研究產業分析、文化產業海外進軍支持、文化產業基礎設施建設、下一代文化產業技術開發支持等五個方面開展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果。
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院長洪相杓表示,“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堅定以韓國發展為世界級文化產業強國為目標,扎實推進文化產業基礎建設,激活文化創造與流通過程,努力開拓海外市場,開發下一代新文化產品,專業研究文化產業政策並進行產業內部細致分析。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將不遺余力地挖掘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文化產品與企業個人,力求創造感動世人流芳百世的韓式文化,幫助韓國順利轉型成為真正的文化強國。”
二、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的主要職能
(一)緊緊圍繞企業需求服務,為中小文化企業發展搭建平台
堅持以韓國文化企業發展的需求為導向,以單個企業所不能及之事作為服務的重點方向,發揮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的作用,通過振興院的工作來服務和促進文化企業發展,構建公共服務平台,幫助企業解決僅靠企業所不能解決的困難和問題。
振興院協助韓國政府制定文化產業政策,開展文化產業統計調查和趨勢分析,制定發表分行業的產業白皮書、開展海外文化市場動向調查分析、文化產品使用者調查分析,對文化企業進行投資指引和信息服務。振興院在提供信息資訊、投訴建議傾聽等直接服務的同時,還提供文化產品制作、流通、出口等綜合型一站式服務。振興院在國內建設了設施中心,為中小企業提供優惠的場地、設備服務,降低中小企業生產成本,提供文化產品創作生產便利。振興院為韓國文化企業量身定制投資融資金融輔助服務,提供文化產品制作及設施建設類融資,完善文化產品保証制度,擴大文化產業內部投融資交流,實施文化產業價值評估改善金融環境。
(二)注重內容建設和人才培養,發掘和扶持本土文化創意
振興院秉持內容(即故事)是文化產業的核心的理念,大力支持創意、保護版權、培養人才。他們提出“一個簡單故事也能發展成為世界級文化產品?有振興院的堅實產業基礎做后盾,一切皆有可能”。韓國的歷史文化資源和國土空間均與我國不可比,但在以內容為核心的文化產業發展理念指引下,韓國原創了一大批在世界范圍內產生影響、受到喜愛從而獲得可觀市場回報的文化產品。
振興院通過舉辦韓國故事征文大賽、建立故事創作支持中心、發掘有競爭力的故事雛形,力求使韓國成為世界級故事強國。發掘本土優秀音樂,支持舉辦各類演出,引導韓國流行音樂風格多樣化。加強對具有市場價值的影視、動漫、游戲產品的支持,提高制作公司的競爭力,幫助市場營銷。通過與國內外大學、研究機構之間的合作交流,培養擁有創新意識的企劃人才和技術開發人才,注重挖掘培養能夠引領未來全球文化產業發展的創新型核心人才,積極培養符合綜合媒體環境需要的文化科技專門人才。提供網上招聘信息、設置就業商談室,為青年謀求更多的文化產業就業機會。
(三)大力推動本國文化企業外向型發展
韓國的國土面積和人口總量在世界上都不算大,內需市場有限,因此外向型是韓國文化產業發展過程中的一個突出特點。振興院明確提出以韓國列入世界五大文化產業強國為目標,專業挑選推進國際級文化產業項目,幫助韓國各類文化企業穩固海外陣地、實現落地發展,並注重從國內著手,發現和培育具備國際市場潛力的文化產品。
為使韓國文化產業進軍海外市場,振興院為企業提供海外市場分析,對企業參加國外文化會展給予支持,幫助企業在當地開展營銷活動、建立客戶關系,尋求共同制作和發行,對外宣傳韓國文化、促進韓國文化產品出口,及時幫助企業協調解決在海外投資和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問題,搜集企業訴求協調對方國家政府解決。振興院已成為韓國文化企業在海外發展的重要推手和堅強后盾。目前,振興院在美國、中國、歐盟和日本設有辦事處。早在2001年,振興院就在北京設立了辦事處,常年從韓國派駐在華工作人員。辦事處通過協調中國政府部門、自主舉辦活動、到中國各地參加各類文化商務活動等形式幫助韓國文化企業拓展中國市場,密切與中國政府、企業的聯系,從而成為韓國文化企業在華發展的支持與后援。
(四)緊扣時代脈搏,不斷創新工作思路與工作方法
當今時代,人們的精神文化需求變化迅速,特別是信息技術的發展為文化產業提供了廣闊空間,文化與科技的融合愈加密切。振興院在工作布局上堅持與時俱進,敏銳地捕捉時代給文化產業帶來的新機遇、新空間,及時調整完善,以順應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2014年伊始,振興院又新設了“文化產業國家實驗室”,以集聚想象力、創造力,探索新的產品模式,催生新的產業形態。同時,振興院還重視文化與相關產業的融合,如近期在醫療與游戲相結合方面提出了“功能性游戲”的概念,在文化產業與汽車產業相融合方面也正在探索。韓國還將時裝設計納入文化產業的扶持范圍並作為重要的一個門類,在振興院中設有專門科室推廣韓國時裝設計。
三、韓國的經驗值得深思、學習和借鑒
韓國文化產業的迅速崛起,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至關重要的一條,就是有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這樣一個介於政府和企業之間的專門機構,專責從事文化產業促進工作。而韓國的國情與我有很多相似之處,韓國的經驗值得學習借鑒。成立中國版的文化產業振興院對整合資源、服務企業、加快發展速度、提高發展質量、拓展海外市場都有重要意義。我們應當抓緊研究論証組建中國自己的文化產業振興機構來承擔這樣的職能,這是實現國家文化產業發展戰略目標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現實迫切需要,也是轉變政府職能、完善國家文化治理的具體舉措。這一專門機構可以集理論研究、信息分析、創意提升、技術研發、產業促進、市場推廣、投融資對接、文化會展、人才培訓等功能於一體,將目標定位為中國文化產業發展的智庫、平台、推手,為中國文化產業發展做出獨特的貢獻。
韓國文化產業發展的成果與經驗,特別是其以國家的力量、系統的設計、整合的資源來發展文化產業,給我們以深刻的印象和強烈的啟示。集中力量辦大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大優勢,改革開放是決定當代中國命運的關鍵一招。在辦好發展中國文化產業、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這件大事上,隻要我們下大決心、花大力氣,銳意改革、集中力量、協同推進,從頂層設計著手,用上、用足、用好關鍵的那麼一兩招,中國文化產業發展就一定能夠在一個不太長的時間趕上世界先進水平,重振有著五千年燦爛歷史文化的泱泱大國之風。韓國組建文化產業振興院的戰略考量--期刊選粹-人民網 https://bit.ly/3SOrQ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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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流來襲!看《文化創意產業讀本II》了解南韓政府文化輸出術
2022/05/23 聯合新聞網/ 遠流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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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立敏、李天鐸
韓流風潮:韓國文創產業政策的納編
近來興起的韓流,靠著影音文化商品的持續產出,帶起一波波流行風潮,而引起國際消費市場的注目,成功地強化世界對韓國的認知印象,因而被諸多國家尊奉為國家機器策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而獲具體成效的典範。韓流(Korean Wave)如今已經成為一個確立的專有名詞,泛指主要由韓國電視劇集與音樂等視聽媒體在國際掀起的流行文化風潮,並伴隨帶動的明星偶像、影音展演、時尚服飾、精品彩妝、美食餐點等消費現象,時至今日,甚至擴延至各式生活用品、美容養品、文具小物等,不管製造於何地(許多是中國大陸代工的產品),只要是跟韓國有關,都被冠上韓流的標籤。
這現象有兩個弔詭之處。首先,今日的韓流並非全然是韓國文化產業政策立意的原始初衷。在1998年「文化立國」口號下成形的文化產業政策是以電影、音樂、遊戲、動漫、文藝等項目為主,1999年〈文化產業振興基本法〉則為推動這項政策的法源依據。這項政策意欲師仿好萊塢,以電影這個綜合戲劇、文學、音樂、藝術、美術的視聽娛樂形式來帶動相關文化生產的發展,並以產品的出口為絕對導向。至於後來實質驅動韓流的龍頭形式─電視,則因其依靠電波傳輸的屬性,被認定為較局限於內需市場,因此並未被列入政策首要之內。這便是為什麼許多韓國的學者與業者普遍認為,儘管政府傾全力策動文創產業發展,卻與今日韓流的風潮沒有直接的關聯。其次,韓流最初並非是由韓國提出的口號,而是一九九○年代韓國影音娛樂產品開始向外發展時,中國媒體所下的形容詞,後來泛指外界對於韓國的想像,演變到現在則成為是韓國推動文創產業政策的「至尊成果」(superlative achievement)。因此,韓流原先與國族主義並無關聯,是演變到後來才與亞洲的國族主義型文創產業的概念結合,並被其他國家追捧為國家機器動員文創發展而獲輝煌成果的圭臬。這是因為一直以來因文創產業的成功而達成經濟增長初衷的,全球也只有兩個:一是美國由好萊塢電影為旗艦,帶動相關電視、音樂、電腦遊戲等,匯聚而成的影音娛樂產業;另一個是日本以漫畫為核心,結合動畫、電視、電影、電腦遊戲等而產生的動漫產業。在這兩個國家,國家機器從來都沒有由上而下提出國家動員型的文創產業政策,其相關文創經濟運作主要由絕對市場導向的民間企業推動。於是在找尋國家機器主導的範式時,韓流就成了首選
在這樣的風氣下,關於韓流的研究在短時間已經超過數千篇,而這些文獻大約可以分為兩類:首先,由個人層面與消費偏好切入,認為韓流能夠克服跨地區的社會藩籬,是因為韓流屬於青年文化、具有現代感或者因為具備東西合璧的元素,又或者韓流內容蘊含東亞普遍的儒教價值,因而能在大中華地區或泛亞洲受到歡迎。這類論述在方法論上並無太多新意,基本承襲日本流行文化於一九九○年代在亞洲盛行的文化研究基調,將韓流現象看作一個「巨文本」(mega-text),然後再由其脈絡中擷取特定的議題,進行後設詮釋。有些學者認為,韓流體現了韓國的文化精髓、韓流強調悲劇的大環境與努力奮發的精神和其他國家的社會情境近似而產生共鳴,或者認為音樂市場缺乏的群舞類型正好由韓流補足因而造成流行等等。這類詮釋多屬韓流表徵的主觀體驗性或偏好性的閱讀,較少觀照韓流產品的美學表現形式與創製方面的議題,其援引的概念也多為「文化近親性」、「文化折扣」、「跨界想像」等老調。
韓流研究的第二類是所謂的實證取向分析,普遍採取一種先驗式的認定,引用大量的數據戶與文獻(多為官方資料),時序化的陳述政策種種措施如何加速了文化產品的擴散與接收端的消費,增加了韓流的能見度。這類的論述(許多出自於韓國自身的學者)基於先驗認定與數據源,往往把國家政策視為「因」,韓流風行事實當成值得稱傲的「果」。由於這種簡化的認定,使得分析往往疏於將因果關聯的前後時間順序、社會存在的其他因素做更多面向的交叉比對,導致出現諸多謬誤。最根本的就是,韓國文化產品早在一九九○年代便於亞洲蔚然成風,1999年11月19日的《北京青年報》便引用「韓流」一詞來突顯這個事實,然而韓國文創政策的出爐也是在1999年。這該如何解釋這兩者的因果關聯,難道政策一推出,就如閃電般地開創傲人成就?再又如有論述指出,韓國政府是如何全力扶植音樂輸出,並乘科技急速進化之勢,韓國偶像團體的歌曲勁舞得以在YouTube上急速獲得上億的點擊率,而音樂娛樂公司則得以實時知悉市場的反應。然而,超脫韓國之外,當今各地音樂產業的營銷策略不都是如此?這是音樂產業的常態,與國家政策有何必然的關聯?
韓流作為當今一個跨界文化現象的特別之處,即在於它是一個難以解釋的事實,而之所以有這麼大量的文獻企圖從韓國傳統遺緒、文化近親性、量化實證等各種取徑來分析這個現象卻不得要領,乃因其是超脫於國家機器「發明的傳統」路線之外的產物;它是由當今跨國地區為數龐雜的族群言說積累而成,近似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所稱的「神話」(myth)。
「韓流」並非一個扁平的詞彙,它不是一個單一層面運作的模式,也不能將之歸因為某一段時期的文創政策。從韓國文創政策的推動歷程來看,可以分為兩種不同的路徑。第一種是相對傳統的,在政權體系下意識形態國家機器(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的運作,成效並不彰。在一九六○至一九八○年代,南韓仍處於戒嚴狀態,文化政策對庶民大眾文化保持較貶抑的態度,而著重於建構國家分裂後一套「正統且合法」的國族與社會集體認同的價值信念,並且正如同諸多民族國家的建構歷程,南韓政府重新「發明」了許多傳統,包括過往只屬於低階小眾的巫術文化,將其提昇至國族位階再轉贈給所有人民。解嚴後,從一九九○年代開始,為了發展文創產業,韓國政府首先選定重點產業電影、動漫、遊戲、音樂、文藝等,並在硬體和軟體上提供實質的支援。此外,搭配國家的經濟措施,開始放鬆各類審查管制、降低外資門檻,並且允許跨國企業和財閥(chaebol)涉足文創產業,包括三星集團(Samsung Group)、樂喜金星集團(LG Group)、現代汽車(Hyundai)等。並為了出口海外,成立文化產品交易部(Cultural Product Trade Division)和全球內容基金(Global Contents Fund)相關機構,提供文創產業發展所需的各種支援。然而,南韓政府體悟到文創產業與其國內其他產業一般,均面臨內需市場狹促的先天瓶頸,於是文化政策的思維就如同早年加工製造業,將出口外銷視為發展的終極目標,只不過出口的產品從過往輕工業或重工業製品改為影音娛樂商品。但是,一如眾多實行此類政策的國家,在政府主導內容的時候,並沒有產生顯著的效果,更不用說促成現今所謂的「韓流」出現。
如前所述,韓流風潮主要是由電視劇集與流行音樂所帶動。在電視劇方面,主要是產出自文化廣播公司(Munhwa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簡稱MBC)、韓國放送公社(Korean Broadcasting System,簡稱KBS)以及首爾放送(Seoul Broadcasting System,簡稱SBS)。這三家位於首爾的無線電視網,自一九九○年代徹底形成以收視率/廣告收入為營運型態的商業機構。在長年競爭的激化下,它們的劇集產出在情節的鋪排與轉折、戲劇的衝突與張力、製作的規格與技巧,都超越當年在亞洲造成哈日旋風的日本偶像劇,每年推出的代表大作往往都能跨足海外,造成收視轟動,於九十多個國家播映,包括保守的中東、東歐,還有遙遠的中南美。像早先的《冬季戀歌》(2002,KBS)、《大長今》(2003,MBC),近年的《擁抱太陽的月亮》(2012,MBC)、《來自星星的你》(2013,SBS)、《太陽的後裔》(2016,KBS)等。韓流的另一股作力是韓國的三大娛樂公司推動的流行音樂。這三家公司一反傳統「內需為先而後輸出」的策略,一開始就將海外作為主要目標市場。為了達到這個目的,除了與海外娛樂機構和發行體系合作,更在製造初期就將海外消費者時間、偏好、品味納入考量,並嚴格控制產銷過程,從發掘藝人、訓練、音樂製作、錄音、推銷、經紀等,都要求「未受過汙染」的素人,才能打造成符合市場的產品,企圖引發規模經濟。其結果就是一般消費者在報章新聞上聽聞的南韓藝人的長期演藝受訓過程、偶像團體的嚴厲規範等。而在樂曲形式上,以西洋流行曲風為基調,適於身體律動的節拍,易於琅琅上口的旋律,韓文歌詞中夾雜幾個英文詞彙,再配上視覺效果華麗的群舞,這種揉合西洋流行元素與「輕韓式風味」的混雜(hybridity),即是當今韓國流行音樂能流通國際市場的主因。這種混雜做法,不僅點出了消費是市場的一個過程,需求是被創造的,更說明了由於置身於意識形態國家機器之外,這三大娛樂公司才能無拘無束地揮灑出具有強烈「非韓化」的文化商品,並在市場上獲得成功。
書名:《文化創意產業讀本II:象徵價值與美學經濟》
作者:李天鐸, 林立敏
出版社:遠流出版
出版時間:2022年5月26日
現今所謂的韓流,由於韓國政府的高調動員,直觀彷彿是政策施為所致,實際上是韓流風潮崛起後,政府才順勢將其納編為已出,使得「韓流」一詞的表徵意象脫離了原本衍生的社會與經濟脈絡。在一九九○年代首波韓流出現時,韓國政府並未認可這股流行為國族文化的表徵,僅將其視為娛樂業銷售海外而受到歡迎的影音產品而已,因此沒有採取積極動作,而不久後,這波韓流也呈現後繼乏力而至煙消雲散。而當現今這波韓流再起、於海外蔚然成風後,韓國政府開始體認到這股風潮的存在事實,採取了不同以往的路徑:積極表態認可,宣稱其為韓國社會休閒育樂最創新的展現,將產業體系營運的數據績效編採到文創政策施行的成果之下,並將其貼上傲人的國家軟實力標籤,順勢於全球推廣。以往娛樂產業和國家體系的目標以及利益不一定全然一致,然而「韓流」卻使這兩股力量開始交匯。文化政策不再只是著重於國族意識信念與集體象徵價值的建構,而更是將媒體娛樂產業輸出海外的數據高低為施政「績效指標」,海外市場的開拓成為文化部門政策的重心,跨地區多元消費族群的商業需求變成國家公共利益;流行文化則因此變成文創產業所謂的「內容」(content),也是國家資金和出口的原料。韓國政府更利用這個機會,在韓流以外,藉著重新定義和命名,將韓國文化包裝成「K(orea)Culture」,用以和傳統文化(重新命名為「Han Style」)區別,並以此作為國家品牌,將文化項目都冠上前綴「K」,例如「K-Fine Art」、「K-Traditional Arts」、「K-Literature」、「K-Fashion」、「K-Pop」。這麼一來,一般文化和經濟之間的衝突消失了,兩者的結合被賦予了象徵意義,包裝成國族驕傲、新審美價值、國族形象,並且以「Brand Korea」作為國家品牌。因此,儘管南韓政府也曾採取欽定文化遺產、展示民族風土習俗一類的傳統國族建構策略,但真正確立韓流作為政策下的正果以及國族形象的地位的關鍵,在於韓流一詞被政府「挪移」(appropriation)並「再脈絡化」(re-contextualization),就好比是一種「種瓜得豆」的效應,原本是政策之外的異類,如今卻扶為正統。
韓流來襲!看《文化創意產業讀本II》了解南韓政府文化輸出術 | 書市圈 | 琅琅悅讀 https://bit.ly/3ee9W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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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經濟時代,文化與互聯網的結合,解決了工業經濟時代以傳統方式無法處理的諸多問題,文化工作者適應了數字時代的創作方式,更是極大地推動了文化產業在全球的發展。諸多國家對傳統文化遺產的鼎力扶持和對新興文化產業的就業政策導向,使文化產業與就業及其相關政策已經演化為一項國家策略和城市戰略,其發展趨勢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文化立國”戰略與“文化城市”建設,即增強國家、區域和地方競爭力的基本策略。
      日本的“文化立國”戰略及其政策
      1.日本“文化立國”戰略的確立
      100多年來,日本的國家發展戰略大體上可以分為三個階段:軍事立國戰略階段(明治維新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經濟立國戰略階段(二戰以後至20世紀80年代)、文化立國戰略階段(20世紀90年代以來)。二戰以後,日本高舉“科技與貿易”的大旗,實施“經濟立國”戰略,經濟發展創造了“日本奇蹟”。 20多年來,日本年均國民經濟增長率接近10%,成為在整個資本主義世界僅次於美國的第二經濟大國。 1987年,日本的外匯儲備、人均GNP、國民總資產位居世界第一,擁有可以和美國、歐洲相抗衡的經濟實力和技術實力。然而,在經濟高速增長的過程中,也出現一系列負效應,如1960年代的嚴重公害問題、全國環境破壞問題等。日本政府和國民開始認識到,經濟與自然、社會與環境、物質與文化的建設嚴重失衡;物質的富足促使人們對生活方式、環境質量和精神生活提出新的標準,產生新的需求;人們對文化的熱切嚮往和要求建立舒適的文化環境的呼聲越來越高漲。在社會朝著地域分權化和多樣化方向發展的同時,各州道縣紛紛從本地實際出發,用新的思維方式積極發掘地域文化特色,以體現本地域的文化主體性。 70年代後期,日本關西地區倡導“文化行政”,神奈川縣知事長州一二提出了“地方時代”的口號,進一步推動了地方文化的發展。所謂的“地方時代”,旨在全面提高地域居民的“生活質量”,在創建地域舒適的生活環境時,將文化作為各項工作的核心,建立起地域社會的文化主體性和文化自律性。
      隨著全球化趨勢以及科技信息業的發展,更多國家對於日本這個“經濟動物”的傳統文化和現代文化的關注越來越強。同時,日本人以經濟和物質為中心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也引起諸多國家的不滿。日本政府也充分意識到,文化的交流和輻射是日本文化創新和發展的基本動力。因此,日本對文化的思考和實踐也逐步由注重內部文化的自身建設、構築和發展轉向與外部文化的接軌、融合和對外輻射。日本於1990年成立了由專家學者和藝術權威組成的“文化政策促進會議”,作為文化廳長官的諮詢機構。 1995年7月,文化政策促進會議提出《新的文化立國目標——當前振興文化的重點和對策》報告,開啟了“文化立國”戰略的初步設想。 1996年7月,文化廳正式提出了《21世紀文化立國方案》,標誌著日本“文化立國”戰略的正式確立。 1998年3月,文化政策促進會議提交了《文化振興基本設想——為了實現文化立國》的報告,對“文化立國”戰略進行闡釋,並把21世紀作為日本依靠本國的文化資源與文化優勢開始新一輪發展的世紀。
      2.日本“文化立國”的基本政策
      在《文化振興基本設想——為了實現文化立國》的報告中,提出了日本當前振興文化的6大課題:搞活藝術創造活動、繼承和發展傳統文化、振興地域文化與生活文化、培育和確保繼承文化的人才、在文化上作出國際貢獻並傳播文化、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以利於文化的對外傳播。
      日本的“文化立國”戰略的基本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建設大型國立文化基地,增強文化對外輻射能力;二是構築與文化政策相配套的環境政策、觀光政策和產業政策;三是適應時代變遷,實施地域性的“文化街區建設計劃”;四是重視充實與加強文化設施的內容與功能,推動大型“參與型”的文化事務活動;五是構築文化信息的綜合系統,致力於新興文化產業的振興;六是適應知識經濟時代特徵,完善著作權益制度;七是加強日本國語地位,適應全球化和國際化趨勢;八是建立多元化的文化事業的支援體系;九是擴大保護文化遺產對象,設立世界文化遺產保護與修復的合作基地和支援體系;十是重視對亞洲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構築日語教育的國際援助網絡。
      日本主管文化產業的部門有文部科技省、文化廳、經濟產業省、總務省、國土交通省以及各地方自治體,它們對“文化立國”的基本國策都給予大力的支持。政府通過相關的保護政策和健全的機制性的法律法規手段來調控文化發展和文化市場,使得日本逐步擁有了完備和成熟的文化市場體系和網絡。日本文化發展與文化市場的主體雖然是企業和個人,但是政府積極推動企業參與國際性的或地區性的文化市場的競爭和文化發展的交流,大型文化交流活動的舉辦多依賴於企業、公司參與和資金贊助,而一些文化體育活動則依賴於大型媒體來舉辦或協辦。
      韓國的“文化立國”戰略及其實施效果
      1.韓國“文化立國”戰略的提出與實施
      韓國製定文化產業的政策始於20世紀60年代,是以緩解大眾文化負面影響為中心發展起來的。在當時國家主導的現代化過程中,試圖從傳統文化里尋找現代化的力量,因此,政府全力扶持傳統文化的發展。 80年代起,韓國政府開始注重治理社會的弊端,試圖借助從文化藝術中尋找整合社會的力量。 1986年在韓國第六個經濟發展五年計劃當中,提出“文化的發展與國家的發展同步化”這一重要的政策目標,為“文化立國”戰略的提出奠定了基礎。 1990年政府頒布了《文化發展十年規劃》,提出“文化要面向全體國民”的政策理念;1993年政府出台的“文化繁榮五年計劃”將文化產業的開發作為重要目標之一。 1994年,文化觀光部設立文化產業政策局,並著手準備文化產業的法律體系;同時頒佈各種文化政策綜合計劃,開始積極強調文化產業對經濟發展的重要性
1998年,韓國政府正式提出“文化立國”的戰略,將文化產業作為21世紀發展國家經濟的戰略性支柱產業予以大力推進。韓國是繼日本1995年提出“文化立國”方略後,又一個通過實施國家戰略發展文化產業的國家,先後頒布《國民政府的新文化政策》(1998)、《文化產業發展五年計劃》(1999)、《文化產業發展推進計劃》、《21世紀文化產業的設想》(2000)、《電影產業振興綜合計劃》(2000)、《文化韓國21世紀設想》(2001)等計劃和《文化產業振興基本法》(1999)、《設立文化地區特別法》、《出版與印刷基本法》(2002)等法律保障政策。其政策重點一是優化文化產業發展環境;二是設立文化產業振興基金;三是建立國家級尖端文化產業基地,構築文化產業基礎網絡體系,形成文化產業部門之間的共同信息系統;四是形成集約化、規模化的產業經營和專業化城市生產佈局(見表1);五是強化外向型產品,積極開拓海外市場。 2001年8月24日,在已有的文化產業支援中心的基礎上成立了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下屬韓國文化觀光部。該院成立的主要目的就是推動“文化立國”戰略的全面實施,全方位地支援文化產業。
      表1 韓國文化產業專業化生產佈局
      城市產業構成
      富川漫畫、遊戲
      大田影像、遊戲
      全州數字影像
      光州卡通、設計
      濟州影像、數字內容
      釜山電影、遊戲
      大邱在線遊戲、移動內容
      青州教育娛樂
      春川動畫
      資料來源:文化產業統計.韓國文化觀光部網站.www.mct.go.kr
      韓國的《文化產業發展五年計劃》的戰略部署是:自1999年至2003年分三步實施。第一階段主要是法律、資金、人才、組織等方面為文化產業發展打下堅實基礎;第二階段重點發展外向型產品,開拓海外市場,提高國際競爭力;第三階段是抓緊建設一批文化產業園區,形成集約化、規模化的產業經營。戰略重點是:集中力量開發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質量文化產品;重點培育戰略性文化產業;實行“選擇與集中”的基本政策;集中力量支持重點產業和重點項目;力爭使國家扶持政策產生最大的整體實效,為建設文化產業強國打下堅實基礎。
      2.韓國“文化立國”戰略的實施效果
      韓國“文化立國”戰略實施效果顯著,自1999年以來,年均增長30%以上(見表2),2002年文化產業規模達到157億美元,海外出口5億美元,佔世界市場份額的1.5%。併計劃2007年實現海外出口100億美元,達到世界市場份額的5%,躋身於世界文化產業五強。
      表2 韓國文化產業經濟規模(2002年) 單位:億韓元
      產業類型
      1999200020012002
      廣播電視 35800
      50574
      64000
      73000
      卡通藝術 10985
      15379
      23069
      52771
      電腦遊戲
      9014
      11134
      14454
      34026
      電影錄像
      79827962
      10350
      12047
      漫畫動畫
      3000253432949683
      唱片音帶
      3800410449256861
      合計 70581
      91687 120092 188388
      海外出口 2002年5億美元,2007年目標百億美元
      資料來源:同表1。
      日韓的“文化立國”戰略對我國文化發展的借鑒
      文化戰略及文化政策對國家、區域發展的效應主要表現在經濟增長、擴大就業規模、社區歸屬與文化認同、城市與區域形象塑造以及增強競爭力等方面。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1998年斯德哥爾摩“文化政策促進發展”會議上達成的《文化政策促進發展行動綱要》明確提出“發展可以最終以文化概念來定義,文化的繁榮是發展的最高目標”。因此,“文化政策和文化戰略是發展政策的基本組成部分”。文化被視為一組充滿活力、相互關聯的資源,能夠重新組織並重新聯結成相互依賴的網絡。無疑,未來世界的競爭也將是文化或者文化生產力的競爭,文化戰略將成為21世紀最核心的話題之一。日韓的“文化立國”戰略對我國文化發展的借鑒作用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認識:
      1.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構建文化產業發展的平台
      文化產業的發展,與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策扶持是分不開的。政府通過制定相關的保護政策和健全的法律法規,根據各種產業所佔的市場份額、稅收比例採取相應的扶持政策;用管理經濟市場的方法管理文化市場,通過機制化的法律法規手段來調控文化市場,逐步建立起完備和成熟的文化市場體系和網絡。如,日本的《著作權法》,自1970年頒布至今修改了20多次,並有與之配套的《著作權中介業務法》、《著作權管理法》。
      2.政府財政多方位扶持,堅持投資主體多元化
      日韓文化產業的發展主要得益於政府的各項財政、基金扶持以及靈活的投資體制。公司、基金會和個人的商業性贊助和公益性的捐助是文化藝術團體經費的主要來源,其數額是高於各級政府的資助和撥款的。政府對文化事業及相關產業給予了不同的財政支持:一是中央政府直接提供贊助、補助和獎金等;二是地方政府都設立支持文化事業發展的財政預算;三是政府通過文化登記制度、稅收減免制度等扶持措施,鼓勵企業對文化產業的投入。如,為鼓勵企業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贊助,相關企業可以享受3%左右的稅收優惠。韓國文化事業財政預算在國家總預算的1%以上,國家設立文藝振興基金、文化產業振興基金等多種專項基金。
3.全面實施商業運作,按照市場規律經營
      文化市場的主體是個人和企業,實施商業運作,按照市場規律經營是文化產業全面繁榮的重要保證。日韓的影視業、圖書出版業、音樂唱片業等文化產業的工作者針對數字化時代的創作理念與生產方式,採用現代的勞動組織形式和生產管理方法,生產自動化和產品標準化,建立起全國性及全球性區域銷售網絡,全面實施商業化運作。同時,培植採取全球戰略的跨國文化企業集團,從資金、技術、信息等要素的全球自由流動中獲取利益,擴張海外市場。
      4.注重文化遺產保護,彰顯地方文化魅力
      日韓政府都十分注重對文化傳統的保護,制定相關的《文化財產保護法》等,推行地方文化振興政策。比如,韓國政府為了弘揚和保護傳統文化,把1997年指定為“文化遺產年”;2002年被指定為“韓國文化旅遊年”;政府出資對一些現存完好的傳統村落進行保護,對傳統工藝藝人提供專項補貼等。地方政府也十分重視文化傳統人才的培育。如,在韓國忠清道扶餘郡百濟歷史再現區創辦了相當於大學本科的傳統文化學校,設置了文化遺產系、文物管理係等。
      5.強調文化藝術的交流,樹立國際化的競爭視野
      單一的文化藝術難以保持豐富多彩的文化市場,多樣化的文化藝術交流,才能使文化產業形成旺盛和持久的活力。日韓一方面強調文化的交流與輻射,另一方面也十分注重引進外資和國外的先進技術,為本國的文化產業發展注入活力。如日本先後舉辦了東京奧運會和長野冬奧會,邀請國外藝術團訪問,引資建立了東京迪斯尼樂園和海上迪斯尼樂園、大阪國際環形影院等等。
      綜上所述,文化已經成為國家、區域與城市發展中超出資本、資源、管理等傳統要素的最關鍵的要素,文化產業及其產業政策的實施在21世紀將主導全球競爭,並導演和預示著長遠的全球、國家和城市的發展趨勢和結果。


韓國發展文化產業軟實力之研究-以韓流現象為例__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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