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隸制幾乎在所有古代文明中都有出現,包括蘇美爾、古埃及、古中國、阿卡德帝國、亞述、古印度、古希臘、羅馬帝國、伊斯蘭世界、希伯來王國、美洲前哥倫比亞文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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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隸制是指奴隸主擁有奴隸的制度,奴隸是指被當成財產,其階級與牲畜一樣,受他人(奴隸主)支配的人類,沒有自己的人格、自由、權利,可以買賣,且奴隸主可強迫奴隸工作而不支付薪酬[1],且無人身自由者。如果人類社會中大部分物質生產領域勞動者主要是奴隸,也就是社會經濟的主要生產主體靠著是奴隸,馬克思主義將這種社會稱為奴隸社會。
古中國、古希臘、古埃及、羅馬帝國、古巴比倫、南北戰爭以前的美國南方,以及以前一些英國、法國、俄國的殖民地都存在過奴隸制。歷史上,絕大多數國家和社會都曾經認可制度性奴隸制;在近代,奴隸制被所有國家廢除,交易奴隸變得不可行,但是即使如此,沒有合約精神的勞動關係仍然存在,通常這些人因為喪失身分或家庭變故的原因,變成戰俘、農奴、債奴、契約勞工、家僕、被收養為奴的兒童、童兵、強迫婚姻等行為依然廣泛。[2]現在奴隸制度在世界各國都是非法的,但估計世界上仍有二千七百萬人是事實上的奴隸,[3][4]茅利塔尼亞是最後宣布廢奴的行政地區(1981/2007),但是根據估算約有10%-20%的人口依然為奴。[5][6]
奴隸制的出現早於成文記錄,在許多文明中廣泛存在。[7]當今很多奴隸是債奴,主要分布在南亞,是由於債務纏身所致,很多甚至世代為奴。[8]人口販賣主要是指代強迫婦女和兒童進入色情行業工作
英語詞彙「slave」來自古法語「sclave」、中世紀拉丁語「sclavus」、拜占庭希臘語「σκλάβος」,這是由於在早先的中世紀戰爭中許多斯拉夫人被俘為奴。[10][11]更古老的理論認為希臘動詞 skyleúo 是指「剝去被殺敵人的衣服」。[12]
奴隸作為詞彙也可以指代依附他人的人。[13][14]有時富家的奴隸,生活可能比普通人的境遇還要好,例如古波斯。[15]
奴隸制的起源
奴隸一般來源於戰俘、被占領地區原住民、負債者、罪犯、窮人等,近古和近代歐洲的奴隸多從非洲等地方拐賣。奴隸制一般出現在手工業和商業比較發達的地區,因為奴隸制最大程度上降低了生產成本。
大部分蓄奴合法的國家也有捉回與處罰逃奴的法律。
形式
傳統奴隸制
奴隸所有制,也叫傳統奴隸制,奴隸被當做私有財產,如同商品一樣可以買賣。這是最初的奴隸形式,常見於奴隸社會,現今已經不在常用,各國已經紛紛廢除奴隸制,但是奴隸依然存在於部分國家,主要是黑奴貿易的殘留。
現代奴隸制
債務奴役
債務奴役或包身工是當某人將自己作為貸款抵押時出現。[16]條款要求還債,而期限則可能為終身。[16]債務奴役代代相傳,孩子可能會被要求為父母還債。[16]父債子還成了現代新型的奴役形式,[8]在南亞地區依然非常盛行。[17]
強迫勞動
主條目:強迫勞動、童工和強逼賣淫
強迫勞動是違背某人意志,在暴力或其它懲罰的威脅下被迫勞動,並限制他們的自由。[8]人口販賣是婦女兒童賣淫的主要來源[9],是強迫勞動增長最快的形式,[8]在泰國、柬埔寨、印度、巴西、墨西哥盛行,成為兒童商業性剝削的主流。[18]
詞彙「強迫勞動」也可以指代所有奴役類型,甚至包括非常見的制度,如農奴、拉壯丁、刑罰苦役。
包辦婚姻
逼婚是指在促成婚姻的過程中違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意願。在許多情況下,逼婚和協商婚姻的界限不清,這是由於許多文化的社會標準提倡對尊長親屬的盲目順從,例:孝;在這些文化環境中,用暴力、脅迫、威嚇等方式讓人「同意」嫁娶,服從社會壓力和責任並非必要。彩禮和嫁妝在世界許多地方都是習俗,可以導致婚姻買賣的發生。 [19][20]逼婚依然在世界許多地方,如南亞、東亞、非洲等地廣泛存在。逼婚也會在歐洲、美洲、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的移民社區出現。[21][22][23][24]在今天,婚姻拐賣依然出現在世界的許多地方,衣索比亞全國有69%的婚姻是拐來的。[25]
騙婚是利用婚姻來獲得某種社會或法律好處(常常與移民身份有關)。雖然這些婚姻獲得雙方當事人的同意。在歐盟有一種人口販賣,為留學生或歐盟僱工(常常來自亞洲國家)供給新娘(常常來自前共產主義國家,現為歐盟成員國——特別是巴爾幹地區國家)以便他們能留在歐洲。[26][27][28]
童婚和逼婚都被國際勞工組織定義為現代奴役形式。[29]娶娃娃新娘率最高的國家是:尼日(75%),中非和查德(68%),孟加拉(66%)。[30]
歷史
有證據表明奴役起源早於成文記錄,在許多文明中存在。[7]下埃及地區約前8千紀的史前墳墓表明利比亞人曾經奴役過類似布希曼人的部落。大量的奴隸需要經濟盈餘和足夠大的人口來繁衍。出於這些因素,只有到了1萬1000年前的新石器時代農業文明才能得以施行。[31]
在早先的已知記錄中,奴隸制被當作是既定的制度。例如《漢謨拉比法典》(ca. 1760 BC)規定任何人如果幫助奴隸逃跑,或是收留他們都要被處死。[32]在《舊約聖經》中,奴隸制也是既定的制度。[7]
奴隸制幾乎在所有古代文明中都有出現,包括蘇美爾、古埃及、古中國、阿卡德帝國、亞述、古印度、古希臘、羅馬帝國、伊斯蘭世界、希伯來王國、美洲前哥倫比亞文明等。[7]這些制度包括債務奴役、刑罰、戰俘、棄兒、奴隸生奴隸等。[33]但是東方的奴隸制遠沒有西方發達,並未形成以奴隸為主要勞動力的社會。[34]
東亞
主條目:奴婢
中國
一種觀點認為,戰國時代之前為奴隸制[35]。而無奴學派則認為,夏商周三代都不是奴隸社會[36]。
三代、先秦、秦朝時代,有官奴和私屬之分。奴隸多產生於戰爭,從敵方俘虜的庶人與軍人很可能成為奴隸,也有罪犯被貶為奴隸的,犯叛逆罪的,有時全家乃至全宗族要淪為官奴。「胥靡」,是古代對一種奴隸的稱呼。由於用繩索牽連著強迫勞動,故名。另外,漢代還用作刑徒的名稱。如《漢書·楚元王傳》中有「胥靡之。」顏師古注之曰:「聯繫使相隨而服役之,故謂之胥靡,猶今役囚徒以鎖聯綴耳。」
漢朝,奴隸的產生主要來源於土地兼併而形成的私屬,另外東漢末期,人民為躲避戰亂,投靠莊園主,也成為私屬。漢代到隋唐時期,在法律上有明確的良賤之分,如部曲(奴隸的一種)毆傷良民要處死,良民打死自己的部曲,部曲有罪的話就不追究、部曲無罪的話只判徒刑,且可以用錢贖免。
宋朝以前,長期受僱於人的傭工,其地位低於良民,也是奴隸的一種。宋朝開始,因僱傭形成的主僕關係不再視同於良賤關係。但實際上,私屬奴隸的現象大量存在,不過在法律上禁絕了私屬奴隸、也不允許將良民賣為奴隸。宋代的一部份軍人,也被視為賤民。
元代,由於蒙古族本身實行奴隸制,所以官奴盛行。明朝初年,朱元璋曾頒布過改奴為良的法令,明中葉以後畜奴的風氣又盛行起來,顧炎武說,「今吳仕宦之家,(奴)有至一二千人者」[37]。湖北麻城的梅、劉、田、李四家,「家僮不下三四千人」[38]。
清朝初年也實行投充法,至雍正年間正式廢止奴隸制。但滿洲風俗嚴分主奴,八旗之人都視為愛新覺羅氏的家奴,皇帝是愛新覺羅家的族長,就是所有滿人、旗人的主人,所以旗人大臣在面君時會自稱奴才,如果是單純的漢人身份,與皇帝是君臣關係,並非主奴關係,故漢人只可以稱「臣」。但因為稱「奴才」是一種與皇帝親近的表示,漢人大臣也喜自稱「奴才」。但是此種作為往往會被皇帝駁斥,乾隆帝還一度因為漢人官員仿效滿風,自稱「奴才」而大怒,敕命不分滿漢,凡上奏摺均稱「臣」。
在中華民國成立後,中國最終從法律上明確消除了奴隸的存在。但實際上在家庭中從事家務勞動的奴婢至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仍然存在。在香港,1922年當地部份人士組織反對蓄婢會,主張廢除傳統蓄婢制度。香港政府於1923年通過《家庭女役則例》,正式廢除蓄婢,婢女變成受薪僱用的女傭。
195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西藏推行被稱為的土地改革的運動,在全國範圍內徹底廢除了奴隸制。近年來的報導顯示,現代奴隸制(強迫勞動)又重新出現。在1950年代才消滅奴隸制的四川彝區,僅雷波縣在2010年兩次發現近三百名「娃子」(歷史上彝區對奴隸的稱謂)[39]。
中國古代的賤民制度不同於奴隸,樂戶、匠戶、仵作、牙人、娼妓甚至宋代的一部份軍人,在法律上都是賤民,但是他們並不是奴隸。中國雖然沒有嚴格定義下的奴隸制度,但是受到類似奴隸制度而傷害的中國人不在少數。清雍正帝廢除賤民制度。
朝鮮半島
在朝鮮王朝,官員若被判了謀反罪,其家人會被充作官奴婢使用。這些官奴婢的地位非常低微,可以說相等於國家的賤民。也有私人擁有的私奴婢。不過,另一方面,國家亦為這些奴婢提供一個翻身的機會:若他們有幸可以考科舉雜科成為技術類官員如醫官、譯官、畫員等,或考武科成為軍官,可以除去賤民的資格,升為中人,而女性則當宮女後翻身,若得到國王寵幸有可能封為後宮嬪御,但歷史只有極少數例子,而且能成為正式宮女的賤民女子多為兩班賤妾所生的庶女,否則只能當上官婢,不屬於宮廷女官。另外若賤民女性嫁賤民男子,其夫若成為中人,自己亦可升為中人。
歐洲
古希臘/羅馬
參見:古希臘奴隸制度
古希臘對奴隸的記錄可以追溯邁錫尼文明。很明顯,古雅典擁有大量的奴隸人口,在公元前6-5世紀可能有8萬人;[40]有2/5到4/5的人口被奴役。[41]當羅馬共和國擴張時奴役大量人口,從整個歐洲到地中海得到大量的供給。希臘、伊利里亞人、柏柏爾人、日耳曼人、不列顛人、色雷斯人、高盧人、猶太人、阿拉伯人都被奴役,不但被用作勞工,而且用作娛樂(如角鬥士和性奴隸)。人口占少數的精英壓迫奴隸,導致起義(見羅馬奴隸起義);由斯巴達克斯領導的第三次奴隸起義是最著名,最激烈的起義。
共和國末期,奴隸成為羅馬重要的經濟支柱,成為社會重要的組成部分。[42]古羅馬至少有25%的人口是奴隸。[43]根據某些學者的估算,義大利人口有超過35%是奴隸。[44]在羅馬帝國時期,僅羅馬一城就有40萬奴隸。[45]在羅馬帝國走向衰敗之際,環地中海區域約有1億人口被奴役。[46]
中世紀
參見:農奴制
在歐洲中世紀早期,大規模販奴主要局限於南部和東部:拜占庭帝國和穆斯林世界是目的地,異教徒、中東歐(包括高加索和韃靼)都是主要來源。北歐海盜、阿拉伯人、希臘人、拉特納猶太人、猶太人等都參與販奴。[47][48][49]在10世紀時,歐洲販奴運動達到巔峰,之後的津芝叛亂抑制了在阿拉伯世界使用非洲黑奴。[50][51]
在天主教地盤裡,中世界西班牙和葡萄牙不停地受到穆斯林世界的進攻。安達盧斯定期發動侵襲,掃蕩伊比利亞天主教國家,掠奪財務和奴隸。例如,1189年對葡萄牙里斯本的襲擊中,穆瓦希德王朝哈里發雅各布·阿·曼蘇爾將3000名婦女和兒童掠走,他在科爾多瓦的長官在1191年襲擊葡萄牙錫爾維什,將3000人抓為奴隸。[52]從11世紀到19世紀,北非巴巴裏海盜從事「掠奴遠征」,掃蕩歐洲沿海城市,抓捕基督徒作為奴隸,賣到阿爾及利亞和摩洛哥等地。[53][54]00
不列顛在羅馬帝國之後依然保留奴隸制,中世紀威爾斯的好人海威法案規範了奴隸制。當北歐海盜入侵後,奴隸制盛行,切斯特、布里斯托成為主要市場,[55][56]出售丹麥、莫西亞、威爾斯在彼此邊境相互掃蕩得來的奴隸。在《末日審判》(1086)的時代,約有10%的英國人是奴隸。[57]中世紀早期,歐洲奴隸制盛行,以至於羅馬天主教會一而再、再而三地發布禁令——或者至少是禁止將基督徒奴隸賣到非基督徒地區,如科布倫茨會議(922)、倫敦會議(1102)、阿爾馬會議(1171)。[58]1452年,教宗尼閣五世發布教宗詔書Dum Diversas授權西班牙和葡萄牙國王將「穆斯林、異教徒、其它非信仰者」定為永久奴隸,將戰俘奴隸合法化。[59]對奴隸制的肯定和延伸在他的1455年詔書Romanus Pontifex表露。然而,教宗保祿三世在1537年詔書Sublimus Dei中禁止將美洲土著當做奴隸。[60]多明尼加修道士來到西班牙駐地聖多明各時強烈抨擊對當地人的奴役。他們與其他祭司一道認為這種行為是不公正的,在西班牙國王治下是非法的、不忠的。[61]
在君士坦丁堡,約有1/5的人口是奴隸。[62]城市在十五世紀之後成為販奴貿易的中心。到了1475年,大多數奴隸來自克里米亞韃靼人對斯拉夫村莊的掃蕩。[63]拜占庭-奧斯曼戰爭和歐洲奧斯曼戰爭將大量奴隸掠入伊斯蘭世界。[64] 法國卡洛林王朝鄉村人口約有10–20%是奴隸。[65]在中世紀晚期,奴隸制在西歐逐漸消失。[66]在英國,販奴於1102年廢止,[67]但是從十七世紀到十九世紀早期,英國就積極從事暴利的大西洋販奴運動。在斯堪地那維亞,奴役在十四世紀中期被廢止。[68]東歐奴隸制時間較長。波蘭在十五世紀廢奴;在立陶宛,奴隸制在1588年正式廢止;他們被農奴製取代。在基輔羅斯和莫斯科公國,奴隸常常與農奴類似。
近代
作家大衛·P·福賽思寫到:「在1649年,3/4的莫斯科農民,或1300-1400萬人是農奴,他們和奴隸的物質生活品質沒有什麼區別。大約另有150萬人是正式奴隸,俄國奴隸服務俄國主人。」[69]奴隸制在俄國是主要制度,直到1723年彼得大帝將奴隸制改為農奴制。農業奴隸制在1679年早些時候正式改為農奴制。[70]俄國超過2300萬農奴在1861年解放改革中獲得自由。[71]1866年俄國所有的農奴被解放。[72]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1939–1945)納粹德國奴役了約1200萬人,包括他們不喜歡的和被占領國公民。[73]
伊斯蘭世界
主條目:伊斯蘭世界奴隸貿易
伊斯蘭世界奴隸貿易,是伊斯蘭世界一種傳統貿易,整個伊斯蘭世界都有此活動,於伊斯蘭教創教前,阿拉伯地區已流行,王公、酋長甚至是富裕的自由人都可能擁有大量的奴隸、女奴。伊斯蘭世界與美洲的蓄奴不大相同,許多伊斯蘭奴隸身分更接近被聘用的管家。
在古代的阿拉伯,販賣人口並不違法。阿拉伯人曾掠捕或販賣世界上各地區和種族的人口,多為黑人。奴隸的貿易,並非只有黑奴,阿拉伯世界同樣亦有白人被賣為奴隸,尤其是斯拉夫人,《天方夜譚》故事中,多次提及白人奴隸。[74]直到1960年代,阿拉伯世界才正式禁止販奴和蓄奴。
早期伊斯蘭西蘇丹國(今西非),包括加納(750–1076)、馬里(1235–1645)、塞古(1712–1861)和桑海(1275–1591),約有三分之一的人口被奴役。[62]
非洲
在北非阿爾及利亞的首都阿爾及爾,基督徒和歐洲人被抓捕並被販賣為奴。這最終導致1816年阿爾及爾炮轟戰。[75][76]十九世紀索科托哈里發國近半數人口都是奴隸。[62]在約150年前,斯瓦希里-阿拉伯販奴貿易達到了巔峰,例如,約20,000名奴隸從馬拉威湖畔的恩科塔科塔賣入基爾瓦。[77]馬達加斯加半數人口都是奴隸。[62][78]
根據《非洲歷史百科全書》:「十九世紀九十年代時估算,得出世界上奴隸人口最多,約為200萬人,主要集中在索科托哈里發國。對奴隸勞工的使用量巨大,特別是在農業中。」[79][80]衣索比亞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早期建立了廢奴社會,當時奴隸約有200萬人,總人口約有800-1600萬人。[81]
1824年,休·克萊普騰認為卡諾一半的人口都是奴隸。[82]W. A. 范荷文寫道:「德國醫生 古斯塔夫·納赫蒂加爾是目擊證人,所有到達市場的奴隸,3/4死在路上 ... 約翰·斯科特·基泰爾(《非洲分區》,倫敦,1920)相信阿拉伯送往海邊的奴隸中,每送一名奴隸,就有六名死在路上或是死於掃蕩。戴維·利文斯通將數據推高到10:1。」[83]
最著名的奴隸販子之一是東辛吉(班圖)海岸的提圖·提普,他是一名奴隸的孫子。prazeros 是沿贊比西河的奴隸販子。贊比西河以北是瓦窯人和馬誇人,他們也以販奴為業。再往北就是尼亞姆韋齊奴隸販子。[84]
美洲
美國蓄奴州與自由州
1789年美國獨立至1861年南北戰爭爆發之間各個時期蓄奴州、自由州、蓄奴地區和自由地區以及其他地區(當時尚不屬於美國)的分劃地圖
蓄奴州是指美國內戰前認為奴隸制度合法的州份,相對的自由州是指禁止輸入奴隸或隨時間逐漸消除奴隸制度的州份。
奴隸制度問題是美國內戰爆發的原因之一,隨後於1865年亦根據美國憲法第十三修正案而廢止。
背景
在整個十七世紀、十八世紀以至十九世紀的部份時間里,奴隸制度在美國東北部及中部大西洋地區中是合法的。
在美國內戰前的一至兩個世代的人的時間裡,絕大部份的奴隸已根據一系列的法令,得到了解放。
美國的西北領地是美國第一個完全摒棄奴隸制度的地區,在美國憲法通過前不久(1787年)通過的西北條例,規定西北領地禁止畜奴及宗教歧視。
其後在這個地區成立的州份,俄亥俄州、印第安那州、伊利諾州、密西根州、威斯康辛州和明尼蘇達州中,定居的居民大多是新英格蘭人和美國獨立戰爭的退役老兵。
這些州份由於在成立前的西北領地時期就已經完全地解放奴隸,加上流向西南的俄亥俄河將西北領地與南部地區分隔開來——這也導致奴隸制度向西部擴展——使得和「蓄奴州」對立的「自由州」的概念發展出來。
這些州份的農村曾一度和東北部以商業為主的州份形成「東西對立」(the East-West rivalry)的關係,但隨著東北部諸州逐漸廢除奴隸制度,在此方面的共同態度使得它們漸漸聯合起來,成立了禁止奴隸制度的聯盟,形成了南北戰爭時期的自由州。
更為具體地,十九世紀五十年代的堪薩斯內戰中,反對蓄奴的居民被稱為「自由戰士」(the Free-Soilers),因為他們為了將堪薩斯州合併到自由州組成的聯邦(Union,即其後的美利堅合眾國)中而奮鬥。
現代國家
雖然現代世界各國的刑法普遍有「使人為奴隸罪」或類似的條文,然而國際勞工組織2005年5月發表的一份報告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顯示,世界上仍有超過1230萬人生活在奴隸狀況下。其形式大略有:
奴民
獨裁政權下人權受政府剝奪限制的人民。
奴工
被僱主強迫過勞工作或勞薪不對等的勞工,相似者有契約勞工、血汗工廠跟社畜。
性奴隸
被長期強迫做非自願性行為。BDSM中則是要求雙方皆有意願奴役與被奴役。
妨害自由罪及身心虐待的嚴重情形。
廢奴主義
主條目:廢奴主義
在人類歷史中一直存在著各種的奴隸制度,在各時代中也有許多廢除奴隸制度或是釋放奴隸的運動。
希臘的斯多亞學派主張人類之間的情誼,及所有人類都是平等的,批評奴隸制度違反了自然律[85]。中國的王莽在西元九年短暫的禁止奴隸買賣,但未禁止奴隸制度[86][87]。1590年時豐臣秀吉也在日本禁止奴隸制度[88]。
經濟
經濟學家試圖用模型來解釋奴隸制的出現與消失及其變體(如農奴制)。一個現象是當地主擁有大量土地但缺乏勞工時,如租金不高、工人要求高工資,奴隸制就變得十分誘人。現象反之亦然,地主必須聘請民兵,花大錢看守奴隸,還不如低價聘請苦不堪言的廉價工人。[89]因此,當人口增長時,奴隸制和農奴制在歐洲開始消失,而在土地豐富的美國和俄國卻死灰復燃。[90]在著作《十字架上的時間》和《缺少認同與協約:美國奴隸制度的興衰》中,羅伯特·福格爾認為奴隸制是一種有利可圖的生產方式,特別是當大種植園生產的棉花在世界市場上頗受青睞時尤是。這使得南方的平均收入高於北方,但是大多數錢被花在購買奴隸和種植園上。
當勞動相對簡單時奴隸制就更加盛行,因為督工簡單,特別是大尺度種植簡單作物時尤其如此。當任務複雜,檢驗業績優劣更加困難時成本就變得更高。因此,奴隸制在大尺度生產作物時,如生產糖和棉花等,就更加富有效率。
勞動密集型生產使得班組勞動制在大型種植園上頗為盛行,勞工在類似工廠的環境下受到監視。每個班組成員的分工都是內部的、並不明確,他們只需模仿別人就可以勞動。勞工為棉花除草、並拔去多餘的幼苗。隨後的勞工開始翻土、鬆土。因此,班組勞動制和之後的早期工廠流水線十分類似。[91]
十八世紀的批評家認為奴隸制度會阻礙技術進步,因為所有要做的就是增加奴隸數量,而不是提升勞工的效率。因此,技術知識、希臘和隨後的羅馬學術不會得到應用,不會用來減輕勞動強度或是增加產量。[92]
亞當·斯密也做出類似的論斷,認為自由勞工在經濟上優於奴隸,並論道歐洲在中世紀時就廢棄了奴隸制;但是當政教分離後,獨立而強大的機構[93]使得自由、民主或共和政府難以廢除奴隸制,因為很多議員或政治家是奴隸主,他們是不會自打耳光的,因此中央集權的政府,例如有國王或祭司做中央政府領袖時,奴隸反倒更容易獲得自由。[94]a
奧古斯特·孔德也做出了類似的論斷,特別是在亞當·斯密的分權制上,或孔德的中世紀「精神與世俗的分離」與奴隸制的結束,以及斯密對過去和現在的奴隸主的批評。斯密在法律體系講座上所說:「當國王要釋放奴隸時,祭司同時也擁有著強大權力。但國王和祭司必須同時擁有強大權力。只要其中一方權力不足,奴隸制就會繼續下去。」
奴隸制依然是可觀的投資項目,因為奴隸主只需要負擔食宿和督工。這比為自由勞工付工資要便宜,因為自由勞工掙得比食宿多,此時奴隸的經濟效益要高。當食宿和督工成本高於支付工資時,蓄奴就不再有利可圖了,奴隸主此時乾脆釋放奴隸便可以降低生產成本。這樣一來,奴隸制在督工成本低而工資成本高的經濟環境中十分具有競爭力,相反則缺乏競爭力。[95]
自由勞工在廢奴後會掙到補償性工資差異,即多勞多得。然而,此時的食宿和督工成本並不會隨之提高;因此,蓄奴的成本不會因勞動艱苦而相應提高。所以,在艱苦的勞動產業上蓄奴比一般勞動上蓄奴更加誘人。由於勞動是否艱苦取決於具體產業而非外部性因素,而且奴隸並非由奴隸主生產,因此這種內部性導致奴隸制在艱苦的地區和產業中常常出現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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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奴隸制社會,是從什麼時侯開始又從何時結束的?
2018-02-22 由 迎風招展 發表于歷史
奴隸制社會開始時間:堯舜禹以後夏朝正式形成奴隸制社會,大概在公元前2070年左右。奴隸制社會的結束: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六國建立秦朝。
奴隸制社會一共存在了多少年:從公元前2070年到公元前221年大概1800多年。奴隸制社會和封建社會的主要區別:土地所有權的不同,奴隸社會是國有,封建社會是地主所有。
伴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原始社會的人們通過勞動獲得的產品越來越多甚至獲得了剩餘,這些剩餘產品的出現可以讓部分人不用勞動就可以獲得產品,於是漸漸的出現了不勞動的管理者和勞動的普通人,後來逐漸演變成了剝削的奴隸主和被剝削的奴隸,這就形成了中國古代的奴隸社會。
堯舜禹時期是中國原始社會的高峰期,正是由於堯舜禹時期的經濟發展才產生了剩餘產品,產生了剝削制度的根本因素,於是到了夏朝的時候中國從原始社會過渡到了奴隸制社會。中國的奴隸制社會歷經近夏商周三朝大約1800多年,其中夏600年左右,商400年左右,周(包含東周和西周)800年左右。
奴隸制社會到了春秋戰國時代,由於生產力的進一步發展可以讓更多的人從勞動中解放出來,於是在秦國時期出現了封建制度的萌芽。秦始皇統一六國以後頒布了一系列的土地政策,這其中最關鍵的就是地主制度的形成,這標誌著延續1600年的中國奴隸制社會滅亡。
奴隸制社會和封建社會的最大不同就是土地的所有者不同,奴隸社會時期土地的所有者是天子王室也就是國有制度,到了封建社會的時候土地的權利歸地主所有。
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history/x3e9ag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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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中國不存在奴隸社會?專家給出具體答案
2018-08-23 由 山野奇談 發表于歷史
在西周之後,東周出現了,東周的前半部分被稱為春秋。在韓趙魏三家聯手將智氏家族給滅掉之後,這三家評分晉,而後諸侯之間互相征討,稱為戰國。
在我們眼中,東周是中國歷史的一個轉折之處,它將中國的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給分隔開了。也就是說,在中國的歷史進程之中,咱們將東周之前的社會給命名為奴隸社會,而將東周之後稱為封建社會。
對於封建社會,大家基本上都沒有什麼懷疑,但是對於奴隸社會,很多人就產生了一些懷疑。其中,有不少專家們認為,中國沒有奴隸社會。那什麼叫奴隸社會呢?一般來看,在人類社會之中,主要是奴隸參與勞動,創造處財富,這就是奴隸社會,而奴隸又屬於奴隸主的,他們只要勞動,不會得到報仇,也沒有自由。那麼,為什麼專家們認為中國不存在奴隸社會呢?
第一,我國沒有絕對意義的奴隸,這點和西方有些不同,在西方,奴隸和他們的主人有著依附的關係,而且奴隸也是奴隸主私人的財產,如果你將別人的奴隸給殺死了,賠人家錢就行。雖說中國的奴隸也和他們的主人有依附關係,但是,奴隸們擁有自己的人格,雖說不能和主人們一個地位,但是他們的生命也是不可以被侵犯的。
第二,中國的奴隸是非常複雜的,奴隸中,成因和種類都是不同的,從周開始,奴隸和他們主人的人身依附關係就在減弱。
到了大漢大唐時期,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如果說是賤民將貴族給打傷了,那麼賤民可能就會被殺死,而如果是貴族將賤民給殺死了,如果賤民有罪就罷了,如果沒罪,那麼貴族就會被流放。而到了大宋,只有賤籍一說,只要是花街柳巷中人就屬於賤籍。直到雍正上位,才將奴隸制給廢除。
還有,中國也沒有大量奴隸創造出巨大財富的例子,從古到今,中國一直都是小農經濟,這樣也決定了,中國不管是農業,還是商業,都是以自給自足為主,而平民們也不用成為奴隸,也不用養很多的奴隸,他們只要自己幹活創造財富就行,這麼來看的話,中華也確實沒有過奴隸社會。
不過中國這麼多民族,雖說漢族沒有過奴隸,但是別的民族,就有可能出現,就比如說西藏就出現過奴隸社會。在西藏,奴隸人口占到了整個西藏人口的九成以上。也有學者說,在三代時期,中國也實行過奴隸制度,只不過是小規模的,遠比西方的規模要小。然而,在三代時期,人民主要分為眾人和庶人兩種,雖說社會地位不高,但是他們也是有家庭的平民,也不是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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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古代奴隸制度主要經歷了夏商周三朝,以至於春秋戰國時期,都是處在奴隸社會,在奴隸社會裡,奴隸是奴隸主私有財產,沒有生產資料,沒有人身自由,奴隸主不但可以隨便打罵自己的奴隸,而且還能隨時隨地將奴隸處死或買賣,但秦始皇一統天下之後,就已經徹底廢除了奴隸制,從而進入封建時期,亞洲國家
我國古代奴隸制度主要經歷了夏商周三朝,以至於春秋戰國時期,都是處在奴隸社會,在奴隸社會裡,奴隸是奴隸主私有財產,沒有生產資料,沒有人身自由,奴隸主不但可以隨便打罵自己的奴隸,而且還能隨時隨地將奴隸處死或買賣,但秦始皇一統天下之後,就已經徹底廢除了奴隸制,從而進入封建時期,亞洲國家的奴隸制存在的時間也不長,不過西歐的在奴隸史上卻相當漫長,特別是從15世紀開始,西歐就開始了黑奴貿易。
在400年的奴役過程當中,非洲黑人被殺了上千萬,光是十八世紀上半期,就販賣了280萬奴隸,不過隨着民主和人權的推動,黑奴都得到了解放,不過這世界上依然
世界唯一存在奴隸制的國家,至今仍有70萬奴隸,為何從沒人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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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國家存在70萬奴隸。
這個國家就是毛里塔尼亞,它位於非洲西北部,而西邊又是瀕臨着大西洋,有着良好的海洋交通條件,雖然毛里塔尼亞國土面積有103.07萬平方公里,但60多平方公里的土地都是沙漠,所以經濟相對落後。
由於靠近着海洋,它在大航海時代也成了西歐主要的殖民地,15世紀初,葡萄牙人來到了毛里塔尼亞,並在布朗角以南的阿爾金建立了貿易據點,主要販賣奴隸,因為毛里塔尼亞是北非通向黑非洲的要道,這裡自然也成了西歐主要殖民地。
1580年西班牙來到毛里塔尼亞,佔據沿海優勢,繼續從事黑奴販賣,不過第一次工業革命之後,英法兩國開始崛起,毛里塔尼亞又淪為了法國的殖民地,1920年毛里塔尼亞併入法屬西非。
就算是第二次大戰結束,毛里塔尼亞依舊沒有獨立,反而成了法國的海外領土,1957年在法國的准許下,他成為了半自治共和國,1960年正式獨立,雖然獨立,但長達400多年的殖民,奴役思想早就根深蒂固了。
不過在400年的黑奴貿易當中,匯聚在毛里塔尼亞的人口分為了摩爾族和黑非民族,摩爾人和黑人各自佔30%,具有阿拉伯傳統的黑摩爾人佔有40%,黑非民族主要是閣庫勒族、頗耳族、索寧克族、沃洛夫族和班巴拉。
黑非民族是通過黑奴貿易進入從毛里塔尼亞的民族,因此他們並不是原住民,雖然都是黑人,但又完全不一樣,而黑非民族就成了主要的毛里塔尼亞繼續奴役的對象,如今全國人口達到了351萬,有將近70萬人都是奴隸。
2007年,毛里塔尼亞在聯合國的干涉下,廢除了奴隸制度,甚至規定蓄奴者將處罰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然而對於經濟落後的民族來說,法律基本上起不到太大的作用,奴隸依舊猖獗。
2015年又規定刑法增加為20年,而且隨着人權的呼聲漸高,奴隸正在逐漸的減少,雖然這些黑奴意識到奴隸制是錯誤的,可他們難以反抗,一旦反抗就是一頓打,甚至處死都有可能世界唯一存在奴隸制的國家,至今仍有70萬奴隸,為何從沒人反抗 | 天天要聞 https://bit.ly/3ssMA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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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的奴隸制不同於西方的奴隸制,那中國存在過奴隸社會嗎?
2019-01-28 由 史可小姐 發表于歷史
中國古代的奴隸制和西方古代的奴隸制是不同的,千萬不要把兩者等同起來。
奴隸制指的是奴隸主擁有奴隸的制度。一般成為奴隸的人都是以勞動為主,而且是沒有報酬的,同時也沒有人身的自由。而如果一個社會當中,勞動者大部分都是以奴隸為主時,這樣的社會也就被稱為「奴隸社會」。
而奴隸社會最早是在埃及和西亞、印度和中國出現的,然後再在其他的國家出現,在這種社會當中,無論是在經濟當中還是在上層建築中,奴隸主都占有主導地位。
但是隨著社會分工的進一步發展,人類史上開始出現了剝削人的形式,也就是奴隸占有制。一開始,奴隸主還只是氏族當中的貴族,而他們的奴隸也都是在戰爭中所俘獲來的戰俘,也就是外族人,當然,這只是存在於原始社會當中。
而隨著原始社會的慢慢解體,氏族中的貧富差距也慢慢地拉開,而且形式越來越嚴峻,所以富庶的貴族就開始對貧窮的氏族奴隸了。而除了這個之外,人口的買賣、掠奪、犯罪等也都成為了奴隸的來源。後來奴隸主與奴隸間的矛盾越來越大,從而導致奴隸制國家的產生,但奴隸制國家一開始只是出現在亞、非和歐這些國家。
但是,千萬不要認為中國也存在過像西方這樣的奴隸制。因為中國古代的奴隸雖然與主人有著依附的關係,但是主人不能像西方那樣,把他們看成是一種財產,可以任意侵犯。在中國古代,奴隸也是有著法律上的人格的,如果主人無緣無故殺死奴隸,是要負有責任的。
不過也有人認為,在中國古代並不存在過奴隸社會,就比如黃現璠等學者就是這樣認為的,他們指出,在中國古代,農業甚至是工業基本上都是以手工業者和自耕農為主,所謂的奴隸在當時的經濟當中並沒有大量的使用,不管是漢族還是大部分的少數民族,都不曾存在過奴隸社會。
歷史畢竟已經成為了歷史,不管中國古代有沒有存在過奴隸社會,但卻是真實存在過奴隸的。而且奴隸的種類還不只一種,它是從周朝開始,直到了民國的成立,奴隸制才正式從法律上得以廢除。
在中國的夏商周和秦這個時代,奴隸大多都是戰俘來的,也就是說,這些奴隸原先並不是奴隸,而是敵方的將士,這些奴隸也被稱為官奴。而到了漢朝時,奴隸大多來源於土地的兼并,因為百姓為了避免戰亂,而主動選擇了投靠大的莊園,這些奴隸也就是私屬。
而在宋之前,有部分平民因為長期受僱於他人,所以這也屬於奴隸的一種。到了元代時,官奴比較盛行,但是在清代時,奴隸制被廢止了。
其實中國古代還存在一種賤民制度,但是不同於奴隸制度,賤民包括:樂戶、匠戶、仵作等,所以說不能把賤民等同於奴隸。在1959年以前,在西藏實行的農奴制就類似於奴隸制,那裡的農奴既沒有人身的自由,還得無償地給主人幹活,不過在1959年實行了民主改革之後,此制度就被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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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已經相當清楚其主要的組成要素,但尚未完全掌握它們彼此是如何交織影響的。主要的因素包括了氣候變遷;採集族群的集約化;人口增長,迫使某些地區的採集族群必須去開發較小的地域並更密集地使用土地;族群中的交換增加;以及最後一點,可用來馴化的生物之可取得性。任何解釋都必須包含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
《Big History大歷史》:農業革命真的有讓人類生活變更好嗎?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https://bit.ly/2XP1IZm
文:大衛・克里斯欽(David Christian)
農業的起源
我們應該如何解釋農業的變革呢?
這個問題看似容易回答。集體知識的發展確保人類能夠持續探索從環境中獲得資源的方式,而最終會找到農業這個答案。此外,農業比大多數的採集生活方式提供更高的產量,所以人們忍不住會認為只要農業被「發明」出來,一定會迅速傳播到各地。最早嘗試解釋新石器時代革命的學者的確提出了這樣的假設,他們將農業視為一項發明,認為因其天生優於人類的其他適應方式,所以會從一個中心散播到各地。
然而,20世紀的研究發現這類解釋有兩大問題。首先,誠如我們所見,農業並不是從一個中心散播出去的。相反地,農業顯然在三個世界地區的不同地方分別出現。我們如何解釋在世界上這些看似毫無關聯的地區,卻幾乎同時發生了這些變化呢?正如馬克・柯恩(Mark Cohen)所強調的,「關於早期農業最驚人的事實就是……它無庸置疑地是一個全球性的事件。」
再者,我們不能再假定採集族群一旦學會了農業技術,就一定會採用它們。事實上,我們也不應不加懷疑地將農業的出現自動視為進步的象徵。比起採集生活方式,農業確實能夠支持更多人口維生,從長遠觀點來看,當這兩種生活方式有所衝突之時,農業族群較可能勝出。但很明顯的,很多採集族群即使在習得了農業技術後仍然拒絕使用它們。曾經有一些來自喀拉哈里沙漠的採集族群成員告訴當代的研究者,既然有那麼多現成的蒙剛果仁唾手可得,那麼為何還要像農民那樣耕種呢?在澳洲最北部地區,特別是約克角,原住民具有耕種的知識,因為他們北部的島民從事農耕。然而他們卻寧可不選擇務農。在俄羅斯與烏克蘭亦然,大約6000到7000年前農耕者進入此區域之後,採集與農耕就持續共存了數千年。採集者將農耕視為一種選擇,但並非必須。
而他們的保守態度也許是非常合理的。從獸骨遺留的證據可以發現,早期農業帶來了新型的疾病與壓力。在溫暖的氣候下,農民的食物選擇比採集者來得單一,所以他們更容易遇到週期性的短缺;採集者較容易轉而使用其他的食物資源。饑荒則是農業革命所帶來的一項矛盾的副產品。農業族群更容易發生由老鼠、大鼠、細菌及病毒所傳播的疾病,較大型的定居族群是這些生物繁殖的溫床。更重要的是,透過現代疾病的遺傳比較得知,在馴養家畜的非洲——歐亞大陸,致病細菌能夠輕易地從牛、雞和豬等家畜傳播到人類身上。疾病也利用了以下事實,亦即當人們定居在村落族群中耕種,他們自己也變成了獸群。最成功的菌株,以及那些存活得最久而成為流行病的,是那些讓它們的宿主受到感染但不會致命的——天花和流感皆為此類。
還有另外一個指標或許可以看出早期農業族群健康衰退的現象,就是新石器時代的人類骨骼平均長度,與舊石器時代的採集社會相比,似乎顯得較短;此外,也沒有證據顯示在早期農業方式出現後,人類的平均壽命因而增加或嬰兒死亡率降低。在這兩種類型的社會中,能夠存活至成年的兒童皆不到50%;雖然一些人可以活到50或60歲左右,但平均壽命不超過25至30歲。總而言之,農業的出現似乎是降低而非提高人類福祉的水準。約翰・科斯沃茲(John H. Coatsworth)寫道:「生物考古學家透過觀察某地的人類遺骸去比較農業轉變前後的人類福祉,結果發現農業轉變與當地營養的大幅下降,還有疾病、死亡、過勞與暴力的增加都有關聯。」
任何關於農業起源的敘述,都必須解釋早期農業的編年史,以及為何採集族群願意使用農業這種明顯有很多缺點的生活方式。在當時能夠輕易採集到品種豐富、體型更大、取得方便的動植物之情況下,為何人類會甘於選擇一種必須辛苦耕耘、採收與準備,只為了獲得少數幾類植物種子的生活方式?
新石器時代革命的「原動力」解釋
現代學者從1920年代開始試圖提出對於新石器時代革命的解釋。俄國遺傳學家N. I. 瓦維洛夫(N. I. Vavilov)調查馴化植物的近親物種,他相信可以證明那些遺傳物種多樣性最豐富的地方,就是該物種的起源地,而且還可能是這些物種最早被栽種的地區。他考證出了8個可能是早期農業的「發源地」。瓦維洛夫列出的發源地名單,與現代研究提出的名單相仿,也符合支持現代古植物學的原則,亦即現代的植物研究可以告訴我們許多馴化的早期歷史。
V. 高登・柴爾德(V. Gordon Childe)主張氣侯變遷為人口稠密地區創造了若干「綠洲」,當地的居民為了生存而被迫必須採取集約的生產方式。在一般情況下,他的立場仍具某些合理性,雖然其原始主張裡有若干細節已無法成立。羅伯・布萊德伍德(Robert品Braidwood)對伊拉克的早期農業進行了首次系統性的考古調查,他研究了兩座村莊:卡里姆・薩希爾(Karim Shahir)與雅爾莫(Jarmo),前者居住的是採集族群,後者居住的是農業族群。理查・麥克奈許(Richard MacNeish)是研究美洲早期農業的先驅,他自1940年代晚期開始,進行了一系列的遠征以研究玉米早期歷史。
在這些先驅性的調查之後,出現了大量關於農業起源的研究。我們現在已經相當清楚其主要的組成要素,但尚未完全掌握它們彼此是如何交織影響的。主要的因素包括了氣候變遷;採集族群的集約化;人口增長,迫使某些地區的採集族群必須去開發較小的地域並更密集地使用土地;族群中的交換增加;以及最後一點,可用來馴化的生物之可取得性。任何解釋都必須包含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接下來的論點結合了數個密切相關模型的觀點及從不同地區獲取的資料,不過其最適於解釋我們所知的美索不達米亞與肥沃月彎地區。該論點主張農業的進化經歷了數個不同的階段,這在每個早期馴化的地區都曾發生,而且只有些微的差別。
讀者將會看到,此處提供的概述與20世紀早期那種獨樹一尊的主張不同。相反地,就像《創世紀》的故事一樣,它描述了誘惑、墮落與驅逐。
文化的預先適應與生態知識
在舊石器時代晚期,大多數族群已具備許多農業知識。技術上來說,他們預先適應了農業。我們之所以能夠做出這番假定,是因為現代採集族群必須深入了解環境中的動植物。他們知道在哪些條件下他們屬意的物種會繁盛,知道如何培養及促使他們生長——例如除掉雜草或其他競爭物種。大多數的小型社會,了解植物可以由種子或插枝繁殖,而且人類行為可以刺激或抑制其成長。唐納・歐・亨利(Donalda O. Henry)指出舊石器時代人類的生態知識是農業出現的「必要」條件之一。
我們也可以確定集約化的重要形式曾出現在完全或幾乎沒有接觸農業的採集族群中。人類學家往往把這些族群稱為「富有的採集者」。上一章提及了舊石器時代晚期烏克蘭令人驚嘆的長毛象狩獵文化,以及法國南部的稠密人口,依靠歐洲冰原南部的大量漁獲為生。凡是看到採集族群趨向定居,我們就知道他們正在利用集約化技術,因為若要長期待在一個固定地點,他們就必須更密集地使用當地的資源。但在末次冰河期結束後之後的千禧年早期,此類集約化已日益明顯。集約化以某種形式出現在三大世界地區,而且都造成了某種程度的定居(例如建立永久或半永久的居所)。我們必須強調這一點,因為人們經常以為在某些得天獨厚的區域出現了農業之後,世界上其他一些地區就停滯不前了。
在澳洲發現了不少集約化的證據,尤其是在過去的5000年之間。集約化使得人口得以增長,並使得某些地區出現了定居形式。這個時期也出現了更多形態的石器。在澳洲許多地區發現了新的、小型的、更為精製的石器,包括在澳洲中部發現了可能是作為矛頭的尖錐型石器(澳洲尚未發現有使用弓與箭的證據)。有些尖錐形石器製作精美,用來作為進行儀式時的道具,或被交易至數百英里外。其他地方則出現了刀,這些刀可能被做成排狀的武器,像是殺傷力強的「死亡之矛」,其鋸齒狀的刀鋒能造成致命的傷口。㊱澳洲野狗是一種半馴化的犬類,大約在四千年前出現,其非常接近現代品種的印度狗,該物種可能橫跨了印度洋到達澳洲,而非從印度尼西亞輸入的。
新技術意味著新的榨取資源的方法。澳洲的維多利亞省建起了精緻的鰻魚捕具,有些甚至搭配了三百公尺長的渠道。約瑟芬・弗魯德(Josephine Flood)如此形容這些捕具:
這些捕具橫跨了石頭做成的水道與渠道,漁網或鰻魚捕籠固定在石牆的孔徑上,通常做成V字型。鰻魚捕籠由樹皮條或結成辮狀的燈心草編成,開口是以柳條製成的環。這個圓錐的形狀可以讓人站在河堰後方,當鰻魚從捕籠的狹窄開口游出時,一舉抓住魚身。漁民咬住鰻魚的後腦以殺死牠們。
因為他們藉由捕具獲取且儲存了大量的鰻魚,吸引他們邁向實質的而相對永久性的定居。這些保存至今的矮石屋聚落(有一處遺址的石屋數量達到了146間),證實了早年造訪此地的歐洲人在報告中所提及的原住民村落。這些族群靠著獵取當地豐富的物種,從鴯到袋鼠,以及菊薯塊莖、蕨類與旋花屬等當地植物過活。
在澳洲沿海地區,貝殼魚鉤這種新發明,使得人們能夠獲取新的糧食資源並促進人口增長。有些族群開始採收芋薯、水果與穀物,意味著已出現了初期農業。當時(以及現在)採收芋薯所使用的技術鼓勵了再次種植,水果的種子則刻意地被種植在廚餘堆中,以培養出果樹林。在澳洲中部一些較貧瘠的區域,歐洲旅人觀察到當地族群利用石刀收割野生小米,並將其儲藏於大穀倉中。某些地區尚發現了磨種子用的石磨,其年代可追溯至一萬五千年前,證明這些技術很早就存在了。
從舊石器世代晚期到全新世早期,世界上許多地區都發生了類似的變化。中美洲有跡象顯示早在9000至10000年前,就開始集約利用若干後來成為主食的物種,包括早期的玉米、豆類與南瓜。部分中美洲沿海的族群,由於享有豐富的海洋資源,所以大多在5000年前就開始定居了。歐亞大陸西北部的波羅地海地區,也在末次冰河期結束後很快地出現了集約化的跡象。布萊恩・費根(Brian Fagan)寫道:
在中石器時代,住在剛形成的波羅地海沿岸地區的居民,開發出許多令人驚嘆的工具,包括魚矛、漁網、魚叉與魚梁,許多都保存在被水浸沒的遺址中。矛與箭的尖端為以小石子、骨頭或鹿茸製成的倒鉤。他們利用打磨過的鋒利工具將森林植物進行木工與加工。利用整根樹幹刨空製成的獨木舟即為明證。
這些穩定且大部分定居的族群居民都是富有的採集者。他們依靠狩獵、捕魚與採集植物維生。有些位於波羅地海地區的聚落規模相當龐大。考古學家已經發現一年到頭都有人居住的遺址,其居民人數達到上百人。有些遺址從大約3000年前至1500年前就有人長期居住。
在埃及南部與蘇丹的尼羅河谷也發現了富有的採集者存在的證據。亞斯文(Aswan)附近的族群在18000年前就狩獵大型獵物、捕魚(意味著他們很有可能過著定居生活)、利用野生植物磨製麵粉;在附近一個年代考據約為15000年前的遺址裡,發現了一些具有光澤的石刀,顯示其是用來收割野生穀物的。但此時期最知名的富有的採集者是納圖夫族群,他們在距今大約14000年前出現在地中海東部沿岸,即今日以色列、約旦與敘利亞的一部分,並且延續了超過2000年。恩・馬拉哈(Ain Mallaha)的納圖夫族群,大約13000年前在上約旦河谷曾經繁極一時,從沉積物可發現他們已經懂得採收野生穀物與橡果,以及使用漁網與魚鉤捕獵湖濱區的魚、烏龜、貝類與湖鳥等資源。納圖夫族群亦會捕獵瞪羚。由於納圖夫族群周遭擁有豐富的資源,他們發展出比當地過去聚落大上6到7倍的村落,規模上達150人。
這些地區的採集族群創造了不少新技術,包括如何細心照料動植物資源。有時這些新技術也促使整個族群變得趨向定居。這些變化標誌了邁向農業的重要步驟。
隨著人類技術變化,他們開始對周圍的物種產生影響,特別是那些被密集開發的物種。例如採集者將屬意的植物帶回他們的大本營,數年之後,它們的種子就會在該地成長為植物,供這些採集者的後代享用。這些行為會造成強大的淘選壓力,因為很明顯地隨著時間的推移,那些最美味的水果會被種在人類的居住地附近,而野生族群則持續地「不好吃」。這些針對某些植物族群的人為密集操縱,在經年累月後可以造成明顯的遺傳變化。
遺傳預先適應與馴化的潛力
有些物種比起其他物種更有辦法適應人為選擇的操縱。事實上,回顧一些有潛力的馴化物種,會發現它們在被馴化之前就已經預先適應了這個過程。這個事實構成了亨利所提的農業第二個「必要條件」。此外,正如瓦維洛夫所主張的,這些有潛力的馴化物種之分布情況,可以為馴化在不同地區的地理學與「風格」提供有用的解釋。在人類「海選」具有馴化潛力的眾多野生物種時,只有少數物種通過考驗,在某些地區甚至是全軍覆沒。事實上,營養且易馴養物種的可取得或不易取得,是早期農業地理分布的一項關鍵因素,且對於更晚之後的人類歷史也一樣重要。在數十萬種植物物種裡,只有數百種被成功馴化,而且與當今十多種供應全世界的主要作物相比,它們大多只是聊備一格的作物。
人類想要從具潛力的馴化物種中尋找的特質,是抗寒、具營養價值、適應性高,以及在許多不同條件下都能夠繁殖。動物必須是群居型的;能夠集體生活並飼養,而且具有社會階級,容易服從人或動物領袖。這些馴化動物的天性也許有助於解釋早期馴化的編年史。賈德・戴蒙提出有力的主張,他認為在肥沃月彎,有潛力的馴化物種異常地繁多、吸引人且容易馴化,這些特徵十分有助於解釋為何農業首先出現在這個地區。此地的主要穀類作物非常容易馴化,這從它們自野生狀態轉變為馴化物種時的微小差距可見一斑;野生大麥與小麥產量大、營養豐富、易於採收與種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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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Erich Ferdinand@Flickr CC BY 2.0
相反地,玉米的馴化就相對來得棘手;墨西哥類蜀黍改良了數千年,才能夠供應大量人口。中美洲在全新世早期巨型動物滅絕之後,由於缺乏有馴化潛力的動物,使得該區採行農業的時間遲滯了。當地只有狗與火雞被馴化,這兩種動物皆不像肥沃月彎的主要馴化動物那麼有價值。馴化動物的匱乏使得美洲農民缺少獸力拖曳、糞肥以及豐富的蛋白質來源。在巴布亞紐幾內亞亦然,由於當地的馴化植物營養有限,如蛋白質含量不高的芋頭,造成農業對人口的影響不大並限制了其傳播。
農業的重要先決條件是擁有馴化潛力的物種及相關的生態知識。然而,這些因素並不能解釋轉變為全面發展農業的時機和動機。
氣候變遷、人口壓力與交換
既然農業在相對短暫的數千年之間,廣泛地出現在世界上不同地區,我們忍不住會想要尋找在世界各地引發這個變化的全球性機制。有兩個可能觸發農業的因素,一是氣候變遷,另一是人口壓力。
末次冰河期末期出現的氣候變化既反常且難以預料。不過,當時最重大的影響是平均氣溫升高。不論這些變遷的方向與性質為何,其必然刺激了全世界產生文化以及遺傳上的轉變。隨著氣候與環境變化,人類社會不得不嘗試新的食物與技術。這在某些地區尤其明顯,例如歐亞草原,在過度捕獵與全球暖化的交相影響下,使得某些棲息於當地的傳統獵物如長毛象在此滅絕。
氣候變遷也改變了環境。在某些地區,溫暖的氣候使得可作為食物的動植物增加。亨利主張在末次冰河期結束前,具馴化潛力的動植物其實十分稀少,因為當時的氣候環境較為寒冷,稻米、穀類與玉米只能被隔絕限制在低地地區。不過,隨著更為溫暖與潮溼的氣候擴大,它們的產量增加,並且擴散到高地地區。在這些地區,溫和的氣候條件使它們擁有更長的時間可以產生種子,對人類的價值也隨之提高。最能支持這個論點的就是肥沃月彎,透過花粉學可以追溯當地穀類的傳播軌跡。不過,全新世早期更為溫暖潮溼的氣候,似乎讓世界上許多地方如穀類等喜溫植物的數量跟生長範圍都大幅增加。在那些有河流、湖泊或沼澤等豐沛水源的地區,產量尤其成長驚人,而各地的不同生態條件則使得可食用的動植物種類增多。正如傑克・哈爾蘭(Jack Harlan)在1970年代進行的實驗所顯示的,如今在土耳其南部,3週內就可以收割足以養活一戶家庭一整年的穀物。由於富含營養的植物食品產量增加,食草動物也被吸引而來。而且這樣的「伊甸園」最終也吸引來人類。在資源豐富的地方,採集族群變得更為定居,這或許是邁向農業的重要一步。
第二個全球性的因素雖然在考古學紀錄中較難考證,然而在討論農業起源時卻是絕對不能忽視的一點:人口壓力。埃斯特・波瑟魯普(Ester Poserup)在其著作中主張人口增長非但不會受到當時技術的局限(此點與馬爾薩斯的說法相近),反倒會促使農業技術變遷,而馬克・柯恩(Mark Cohen)則竭力探索人口增長作為農業起源之解釋的可能性。他的基本主張就是人口壓力促使個人與團體遷往較不稠密的居住區。結果到了全新世早期,各地都出現了人口壓力,以致「世界上各個族群在數千年之內相繼被迫採納了農業」。還有若干理由使我們認為人口壓力在末次冰河期增高,尤其是在非洲——歐亞地區。
人類在嚴酷環境例如凍原等地居住、大型獵物的減少(許多物種都因為過度獵捕而滅絕)、小型食物如貝類與種子的增加,這些現象都暗示了有某種程度的人口壓力存在。人類居住遺址的增加也說明了同樣情況。但更重要的是,我們看到在全新世之初,人類已經占據了地球上可以居住的大陸,所以向外擴張的機會已變得不易。靠著舊石器時代的採集技術,世界上大多數地區的人口已經逼近了地球所能容納的極限。保羅・貝羅奇(Paul Bairoch)觀察指出:「根據哈桑(Fekri A. Hassan)估計,在狩獵與採集的情況下,地球最適宜負載的人口大約為860萬(熱帶草原的居住人口為560萬,溫帶草原的居住人口只有50萬)。」
在某些地區,氣候變化可能加劇了這些壓力,因為隨著全球氣溫增高,海平面也隨之升高。例如在波斯灣等地,氣候的改變無疑迫使了沿海的採集族群入侵其鄰居的居住地(此點驗證不易,原因之一是大多數這類遺址都已被海水淹沒)。關於舊石器時代人口遷移的地理研究,也凸顯出人口密度的大幅增加已到達了瓶頸。人們必須跋涉越過某些地區而遷徙至他方。美索不達米亞與尼羅河之間的地區就是如此。依照舊石器時代的標準,當地早在80000或90000年前就擁有稠密的人口。中美洲也產生了類似的瓶頸,造成人類居住的狹長地帶一路延伸至安地斯山。至於在中國的黃河及長江流域,雖然我們比較難以判斷當地的情況是否符合此論點,但是當地的豐饒物產可能也遇到了瓶頸,迫使採集族群必須在更小的區域內生活。
第三個因素與人口的增長密切相關,也可能促成了定居的產生:地區之間交流的增加。有廣泛的紀錄顯示採集族群會為了交換食物、進行儀式與婚禮而暫時聚在一起。採集者會在能夠提高食物生產的地方聚集數週以上。在19世紀一位澳洲維多利亞省的英國牧民的回憶錄中,就有這類聚會的相關記載:
在定期的集會上,人們交易各種物品,特別是那些從國境遠方運來的貨物。其中一個最受歡迎的易貨集會地點是特蘭鎮附近的努拉特山。當地盛產森林袋鼠,人們發現利用幼年袋鼠的皮所製作的毯子品質拔群。來自吉朗的原住民帶來最適合製作石斧的石頭,以及黏著力強的樹膠。這種產於吉朗的樹膠可以用來修補石斧的柄以及矛尖的裂縫,或者用來黏合樹皮桶的接榫處,整個西部地區都使用這種桶子進行大量的搬運。此外還有從古德伍德附近斯普靈溪畔的採石場出產的綠岩,可用於製作石斧;以及從布洛克湖附近的鹽溪而來的沙岩,可用於磨製石斧。敦克爾德附近所產的黑曜岩及火山玻璃可用來刮擦與磨亮兵器……海貝……與淡水貽貝也是用來交換的物品。
安德魯・謝拉特(Andrew Sherratt)認為採集族群之間交換有價值物品的行為,很可能提高了交換網路樞紐地區的人口密度甚至定居情況。在全新世早期,位於安那托利亞與紅海之間的黎凡特走廊,這類交換尤其頻繁;某些在水源充足的高地地區開發穀物天然林地的族群,很可能也受到啟發,而移往位於繁榮的「貿易」路線上的低地種植。事實上,他指出在1960年代,珍・雅各(Jane Jacobs)就主張在交換行為最頻繁時,像杰里科這樣的大城市會首先誕生;為了維持這些既存的聚落,簡單的農業形式會出現,隨後發展成小型村落。這些交換當然也會刺激早期形態的農業所需的生態技術之交流。
因此,在某些地區,地方的繁榮、適度的人口壓力以及交換的增加皆會共同刺激定居的產生。在舊石器時代晚期就出現了定居的族群;但是由於欠缺馴化知識,這些實驗最終沒有造成在技術或生活方式上永久或廣為流傳的改變。不過,到了末次冰河期結束之際,由於有了更多具馴化潛力的生物,或許因為日益增加的人口壓力,使得這些實驗變得更為常見、更重要也更為持久。中東的納圖夫文化就為這些進展過程提供了一個很好的範例。
人口增長、集約化與專業化
定居生活雖與農業不同,但卻可能是邁向農業的一個重要的、計畫之外的步驟。在中東,納圖夫的人口急速成長,在距今14000年之後,納圖夫人的村落不斷分裂擴張,遍布了黎凡特東部。人口的增長幾乎可以確定是由定居生活所造成的,雖然在某些地區人口增長亦是促成定居的原因之一。如前一章所述,流動的採集族群有理由限制其人口增長。但如果他們定居下來,則這些對人口增長的限制就會放寬。人們不用到哪裡都必須帶著嬰兒。以穀物為主的飲食(特別是熟食)可以幫助幼兒早一點斷奶;生產的間隔縮短;女性會提早進入青春期。在流動性較低的族群中,這些因素都加速了人口增長。
定居生活不僅有助於採集者在技術上產生改變,也會促使他們培養的動植物發生遺傳上的變化。由於人們日益依賴少數產量豐富且易於採收的食物資源,使得他們漸漸無法像游牧時期一樣熟知眾多的物種及掌握游牧技術。這是新石器時代形式的「去技術化」。但是這個過程也使得人類增加了對特定偏愛物種的專業知識。定居族群獲得了更多關於生命週期、疾病以及靠近他們聚落的少數物種之知識。採集者的生態學知識也大幅增加,更加了解他們所獵捕物種的生命週期以及如何有效地保護及繁殖。人類對這些物種的悉心照料,也促使遺傳變化往利於馴化的方向演變,而較差的物種就會遭到淘汰。最後,為了久居而進行的整地,將會創造出一個利於強壯物種繁衍的理想環境,尤其當人們經常運用此物種而使其種子在該環境聚積起來時更是如此。
經過一段時間後,定居的採集族群不僅會發現他們的人口數量增加,他們對於特定物種的知識也增加了,而且這些物種在他們的培育下,變得日益有用。
定居生活的陷阱
隨著定居族群的人口增加,加上他們愈來愈依賴少數偏愛的物種,還有更懂得如何提高這些物種的產量之後,他們就愈來愈不可能也不想回到游牧生活了。我們將這種模式稱為定居生活的陷阱。只要歷經數代綿延,定居的採集族群應該就會發現他們喪失了古老的技術,而人口增長又使得各個族群可取得的土地縮減,造成他們不得不繼續過定居生活。正如新石器時代的馬爾薩斯預言,人口增長終將超過一開始吸引人類定居的充足自然資源。還有一種可能是週期性的氣候惡化會減低天然食物的產量。無論是哪一種情況,經過數代定居的族群,都會發現原本吸引他們居住此地的豐沛資源,如今卻已達到了該區的生態極限。此時,如果已經無法回到過去的游牧生活方式(因為鄰近的地區也已住滿人口),或者游牧生活已經顯得沒有吸引力(因為定居已經逐漸成為常態),族群除了更加的集約化之外幾無其他選擇,他們只能更努力地提升其屬意的幾樣物種之產量。
此一決定構成了達到完全發展的農業的最後一步。這些過程在美索不達米亞所發現的證據中最為明顯。在距今13000至11500年間,納圖夫族群遭遇了氣候惡化。證據顯示當時的營養日趨不足,女性不孕現象增加,階級差異拉大,這些都可能是出於對資源危機的反應。在肥沃月彎的一些族群,特別是居住在貧瘠地區的,其因應方法就是回到較為流動的生活方式。但在具有豐沛水源及野生穀物的地區,有些族群則開始更加集約化地生產某些特定食物,例如穀物。重要的步驟就是將種植穀物的土地上的其他植物清除。婦女似乎擔負了大部分的農業生產工作,這與現代採集社會和園藝社會的情況相同,似乎意味著當時婦女掌握了領先的農業技術,而男性則致力於狩獵等活動,使得他們遠離家園。起初精耕很可能只是為了在惡劣環境中生存的自衛性行為,因為在距今13000年前之後,納圖夫人的人口數量似乎急速下降。不過,這個做法顯然奏效了,因為接下來出現了愈來愈多依賴馴化生物為生的族群,先是植物,然後是動物。許多族群繼續將馴化生物當作傳統採集生活方式的補充——但有些族群則不然。對於他們而言,馴化生物提供了一種全新生活方式的基礎。
第一個真正的農業村落出現在大約距今10500年前的亞洲西南部。這個名為阿布・胡賴拉(Abu Hureyra)的村落位於現今土耳其與敘利亞邊界,顯示了這種變遷是何等快速。距今約10500年前,當地建立了一座村莊,其居住的坑屋有茅草屋頂及木造牆壁。村民食用野生穀物,但也獵捕瞪羚。每年春天瞪羚都會定期到來,他們大量獵捕並儲存這些羚肉。因此,這些族群儲存了肉類與穀類。他們可能精心栽種了某些穀物,或許也圈養了一些瞪羚。在距今10500年前之後的數百年間,該村落的農業與家畜因此迅速發展。村落的人口成長到了三、四百人之譜。大約在9700年前,出現了一個幅員更廣的新村落;該村的村民依舊依賴瞪羚為生。然而到了大約9000年前,在一次為期約一世紀的劇烈轉型中,他們變成了農民,以主要的家畜如綿羊、山羊,以及穀類、豆類食物為生。他們以泥磚建造了簡單的方型房屋,還有狹窄道路與庭院。到了此時,肥沃月灣出現了許多類似的村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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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版「轉型正義」!開國元勛傑佛遜蓄黑奴 紐約市決議移除雕像
紐約市公共設計委員會18日投票通過,將在年底前拆除紐約市政廳議會的第三任總統傑佛遜像,並移往其他公共場館。(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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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9 18:37
〔編譯陳成良/綜合報導〕美國非裔男子佛洛伊德去年5月遭白人警察以膝壓頸窒息而死,引爆全美與全球示威抗議潮,美國民間也持續反思「民族大熔爐」神話,質疑200多年前建國前期的黑奴買賣,與延續至今的黑人歧視。紐約市公共設計委員會18日投票通過決議,將在年底前拆除矗立在紐約市政廳議會的第三任總統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雕像,並移至其他公共場館。
傑佛遜是美國開國元勛之一,也是《美國獨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主要起草人,認可其中「人生而平等」的主張,總統任內,1808年美國禁止國際奴隸貿易、停止進口黑奴,但美國國內仍持續販奴,南方各州也維持蓄奴社會,分歧最終導致南北戰爭。
有紀錄顯示,傑佛遜一生中曾擁有逾650名奴隸,其中有的是自雙親及妻方繼承而來,也有許多是因債權而扣留的「資產」。傑佛遜既公開坦承相信奴隸制度不人道且終將絕跡,但又繼續蓄奴,被批評為偽善。
紐約市委員會成員巴倫(Inez Barron)支持拆除1833年落成的雕像,他稱傑佛遜這位「奴隸主」曾充當某種「掮客」,並借機擴大種植園奴隸經濟。她還指控,傑佛遜在任時頒布了一些針對美洲原住民的驅逐政策,這些政策導致了對原住民進行「種族清洗和種族滅絕、替換」的惡果。
雖然紐約市公共設計委員會已經投票通過拆除雕像,但因為轉移的地點未定,移除的期限設定在年底以前,對於不能即刻遷移雕像,議會的跨種族核心小組(The Black, Latino and Asian Caucus)則指委員會是「投票延長了侮辱」。
紐約市長白思豪(Bill de Blasio)尚未對此做出回應,不過他上週表示,能夠理解眾人認為傑佛遜曾經蓄奴的歷史事實不容忽視的理由。美國版「轉型正義」!開國元勛傑佛遜蓄黑奴 紐約市決議移除雕像 - 國際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n54V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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