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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集鎮大眾爺廟四百歲大樟樹/搶救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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壯烈成神者因為神格昇轉而得以遶境的:如新莊地藏庵大眾廟的文武大眾爺遶境,俗稱「新莊大拜拜」,為北臺灣地區頗具代表性的廟會活動;其中地藏庵俊賢堂首創的官將首團,為唯一發源於北部而繁衍全臺的將團,其巡境目的即為驅鬼護民的「暗訪、日巡」,其儀式、服飾及陣法等具有豐富的藝術特色。還有北部客家族群的義民爺信仰,近年來配合義民節的擴大舉行,即串連北臺灣的客家族群所推動的,成為義民爺也有巡遶的新例證。


新北市新莊區地藏庵文武大眾爺遶境(孫美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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遶境又稱「遊行」、「遊境」、「出巡」、「巡庄」、「巡境」,指本境眾善信從神殿內迎請該境神明的神像,安奉於神轎,代表神明降臨人間巡視,從廟宇出發巡行境內的街道,民眾即跟著隊伍隨香,沿途各家戶則擺香案祭拜,祈求保佑,使合境平安。所謂「境」即指一定的轄區範圍,並非完全以政治上的行政區域來畫分,而是民眾依據社區的共同體制,借此標誌群體開發的共同記憶,在生活圈內建立廟宇以崇奉共同祭祀的神明。故日人岡田謙所研究的士林地區,從而提出的「祭祀圈」的解釋,後來又經人類學者(許嘉明、林美容等)持續加以補充、發揮。「祭祀圈」並非針對遶境,但是寺廟主神對於地方信眾的庇佑,則與境內(圈內)定期舉行的巡遶密切關聯。在境內借由神明遶境的活動,既可確認居民所住地域的界限,也可驅逐以淨化境域內所有的不潔諸物,使社區居民能夠產生宜居感。故遶境活動從農業到工商社會,都是娛神娛人的休閒生活,漢人信仰深信神明出巡所及的境域,均會受到神威的庇佑。先秦儒家曾提出「神道設教」的觀念,即想要借由神道進行教化;而民眾則認為遶境的目的,期使棲居的空間能夠定期的淨化,以免邪祟威脅其生存世界,故神明遶境具有保境安民的作用及意義。
遶境傳統既源於古代的社祭,也關聯歲末、年初的方相氏行儺,即在定居的區域內舉行驅儺的遊行,在漢代的大儺活動中,既有「魚龍曼延」等雜技及百戲表演;漢代還發生過的西王母籌,即為崇祀西王母而有狂熱的活動,也有項羽神及城陽景王等民眾信仰的活動。但是一般認為佛教傳入的「行像」──又稱「行城」、「巡城」,應該適時激發遶境的廟會活動,因為佛教徒會將神佛塑像迎上彩車巡行。這種宗教儀式從西域傳入中土後,既有舉像巡行、歌詠伎樂,也加入百戲雜耍,成為慶祝佛誕的重要活動。如《魏書‧釋老志》記載北魏孝文帝時,京城就有「輿諸佛像,行於廣衢」的佛誕活動;《洛陽伽藍記》也記載長秋寺舉行行像儀式,隊伍中既有「六牙白象負釋迦在虛空中」,還有「辟邪師子導引其前,吞刀吐火騰驤一面,綵幢上索詭譎不常,奇伎異服冠於都市。」即將樂舞百戲及諸般雜耍加入佛像巡行的活動。當時佛教行像的活動,即有僧眾參與,《高僧傳》就曾載劉宋沙門邵碩於四月八日成都行像時,「於眾中匍匐作師子形」,可見僧眾與奉佛弟子都會參與的盛況。
唐、宋以後,地方廟會的迎神、出巡活動,也逐漸擴大舉行;元、明以後,佛誕日的行像活動漸被浴佛所取代,但民間在祠廟信仰中,每逢神明誕辰等重要慶典,就會舉行盛大的迎神賽會。依據方志的傳統都會記載與遶境相關的活動。臺灣漢人信仰中的遶境活動,則反映早期移民社會的遺跡,所出現的頗為多樣,既有在本境內遶境的祭祀圈內型態,也逐漸因應社會型態的變化,而形成在地化的巡遶方式,並非固定不變。其例證就有代天巡狩的王爺(千歲)巡境,輪值前來的代巡王爺並非只是巡遶本境,如在東港的鎮內或西港本境,而隨著參與村社的多少而有大小變化,並非完全固定不變。還有另一種跨境型態,就是早期原被稱為「進香」的活動,後來社會變遷後地方的自主意識增強,即因方便也會使用「遶境」一詞。
由於遶境活動都是境內民眾共同參與,就必須組織團體主理其事:一般均先以卜筊或選舉等方式選出正、副爐主,其下設立若干委員方便分工,並擇定遶境日期、確認神轎出入廟宇的時間、安排遶境路線、聯絡參加的各寺廟、文武館、藝閣、陣頭等各類團體,並在遶境隊伍中安排其先後次序。又需調度活動期間所需的人員、公告事項、經費預算;在經費上則清點境內的丁口數,以便收取丁錢,若當地廟宇的財力足以支付,也有不徵收丁口錢的;現時則有採取善信自由題緣金,或採用股份制。舉行的日期通常配合廟宇主神的誕辰,於當天或事前舉行。
遶境出巡的隊伍按照性質區分數組,主要的有前鋒陣、熱鬧陣與主神陣。其中前鋒陣具有引路、開導及通報等功能,由報馬仔、儀仗、鼓吹陣頭等所組成;熱鬧陣多排在主神陣與前鋒陣中間,作為串場、熱鬧之用,也是整個隊伍中最引人注目的陣仗;主神陣則以神轎為中心,與神明相關的人、事、物則隨之遊行;最後壓陣的即為主神的神轎,其後跟隨著主事者、地方頭人與信徒、香客等。由於各地的風俗不同,政治、移民文化的影響有異,遶境巡行隊伍的組成也各有特色。現今由於交通便捷,跨境交陪往來的現象日益普遍,遶境的範圍也有擴大的趨勢,內容也會加入現代元素;然而古來神道的信仰特質則大體未變,遶境的目的就是「風調雨順,國泰民安」,即祈求平安、驅邪納吉、熱鬧共歡、酬神謝願。
在臺灣有名的遶境活動,依其性質可以不同的類型為例證:常見的就是可以強化「祭祀圈」的,在主神所轄的本境內巡遶,大部分的遶境俱屬於此類:如臺北市文山區有張、高、林三姓,都是從福建安溪移民到文山區內,原本都使用原籍的廟名建立集應廟,共同尊奉抵抗安祿山而壯烈犧牲的張巡與許遠,俗稱尪公;後來三姓分爐各自分建集應廟,而張姓另有兩房在淡水近山地帶,高姓則有一支在北投,都同樣建集應廟崇祀,並定期迎請早期所供奉的尪公,即稱為「迎老祖」。故文山地區張、高、林三姓在尪公千秋聖誕、或迎老祖回廟,在境內所遶之境就是三姓較早開發的區域,故具有共同記憶的歷史意義。其次就是跨越本境有名的迎王遶境:如「西港香」所迎的十二行瘟王,僅由旗牌官奉王令早晚巡遶西港四角頭本境,而到王府請王令所巡視的,近數科已由九十餘村鄉擴大到百餘,當地人稱為「千歲爺巡掃,媽祖蔭香路」:就將王爺的巡遶之境稱為「巡掃」一切邪祟,而由慶安宮所奉的媽祖陪同,則依地方習慣稱為香路或香境。無論尪公所巡遶的文山區、或時有擴大的西港香境,既有標誌早期共同開發的歷史記憶,也相信巡遶所及之境,就是尪公所帶兵將的巡視區,或千歲爺會同各村鄉神明的巡掃區,都可視為傳統意義下的「遶境」
遶境在後來被作為變通用法的例證,就是北港媽祖以往到臺南大天后宮的進香之例:原本是每年三月十四日左右起駕前往府城,沿途經過朴子、鹽水、新營、下營、善化、永康等地,三月十七、十八日到達臺南後,再由臺南各廟出轎陪同巡行府城各境,十九日再循原路回北港廟,歷時八天七夜,從清領到日治期則稱為「遶境」。大正四年(公元1915年)由於安排轎班的問題,北港朝天宮乃以「糖郊媽」代替三媽前往大天后宮進香,臺南仕紳認為北港方面並無誠意,乃將「糖郊媽」長期留在大天后宮,又逢大天后宮內殿香爐發火,三媽降乩指示:因感受臺南人的誠心,神威將永鎮臺南,要求重塑金身,府城百餘間廟集資數仟圓新雕「鎮南媽」聖像,於農曆五月十六日開光,二十日、二十一日遶境,廿二日舉行安座大典。由於開光安座後神威顯赫,全臺各地爭相恭請駕臨,從此臺南媽祖的遶境活動轉由臺南鎮南媽巡行,結合商業社團發展出陣頭繡旗與藝閣詩意等特色,形成全臺規模最大的迎媽祖活動。目前臺南大天后宮的遶境活動成為定例:四年一科(鼠、龍、猴年)辦理,日期在媽祖聖誕前一個月,遶境兩天;所遶的區域為全臺南市,即邀請各街境廟宇共襄盛舉;於活動前兩個月寄發請帖,報名完畢後抽籤安排轎次,依例頭頂轎為延平郡王及轄下土地公廟,第二頂為府城隍,最後一頂轎即為大天后宮,其餘則抽籤決定。現今參與活動的廟宇超過五十間,每間廟都出神轎及陣頭,多達上百陣,為臺灣目前陣容最大的遶境活動。
其他著名的媽祖遶境活動,還有澎湖天后宮和大甲鎮瀾宮:由於澎湖的地形四面環海,島嶼繁多,乃衍生媽祖先在海上遶境,而後回到陸上遶境的先例。大甲鎮瀾宮的媽祖遶境被譽為全世界三大宗教活動之一,民國88年被臺中縣政府列入「大甲媽祖文化節」,成為臺灣重要的觀光活動;民國97年7月4日被指定為「臺灣文化資產」之民俗類;100年更名「臺中大甲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另外具有地方特色的為高雄內門紫竹寺觀音佛祖的遶境活動,通常為期四天,至今仍維持全程均由人力扛轎;途中遇到兩庄獅陣相會,獅頭會親暱「交頸」以示友好,與一般陣頭相會的「拚陣」作法大異其趣。另一種隨歷史而變化的例證,就是壯烈成神者因為神格昇轉而得以遶境的:如新莊地藏庵大眾廟的文武大眾爺遶境,俗稱「新莊大拜拜」,為北臺灣地區頗具代表性的廟會活動;其中地藏庵俊賢堂首創的官將首團,為唯一發源於北部而繁衍全臺的將團,其巡境目的即為驅鬼護民的「暗訪、日巡」,其儀式、服飾及陣法等具有豐富的藝術特色。還有北部客家族群的義民爺信仰,近年來配合義民節的擴大舉行,即串連北臺灣的客家族群所推動的,成為義民爺也有巡遶的新例證。首頁 > 宗教知識+ > 宗教儀式 > 遶境 https://bit.ly/2YsYbkz


孤魂信仰[1],或稱孤魂祭祀,古代稱厲祭,為東亞儒教及民間信仰,祭祀因天災、戰爭、屠殺、械鬥、疾疫、冤屈、罪行、車禍等意外枉死,或無後、夭折死者的信仰,避免無嗣、橫死、冤死者之魂魄,因無香火供養而於人間作祟,逐漸衍生而成,大多是建小祠(即所謂陰廟)或以拜門口方式祭拜。隨閩南人、客家移民傳布至台灣等地,成為台灣民間信仰。
祭祀陰界神明的廟宇,如城隍廟、地藏庵、東嶽殿、閻羅宮等,為神廟而非陰廟,兩者不可混淆,亦不可相提並論。[2]
新北市八里區觀音山上的金斗公
名稱
因地域、收葬方式、性別等而有不同稱呼,如有應公、有英公、金斗公、百姓公、萬姓公、萬應公、萬善公、萬善媽、萬善爺、萬善同歸、無嗣陰公、地府陰公、水流公、水流媽、大眾爺、大眾媽、眾人公、眾靈公、大塚公、大墓公、聖公、聖媽,或逕稱為某姓公、某姑娘、某仙姑、某仙女、某先生等等,而福建、臺灣以有應公、萬應公、聖公媽、萬善爺、大眾爺的稱呼最為普遍,臺灣也常常一併統稱為好兄弟[3]。
在古時,生前有官職、爵位、封號者,枉死之後亦視為神明,不被視為有應公;另外過世以後,經天子、朝廷或諸侯追贈封號者,則脫離了有應公,成為正神。今日國體共和,已無帝王敕封,如經上蒼或地方大廟主神敕封,則會升格稱為某某將軍、某某元帥、某某千歲等。
來源
中國民間信仰中認為無人埋葬、奉祀的死者,及舊時受限於宗法制度,女性(孤娘)未出嫁而亡者,或因各種意外、被害而過世者,即為厲鬼,將會無法安息而為祟,以尋求香火供養或報復。人們對此等厲鬼深感畏懼,因此由國家或社會為其主持祭祀,藉由統一安葬、祭祀,以安撫亡靈,使生民恢復平靜。歷代統治君主面對有應公信仰互有依違,時而由國家、朝廷建立「厲壇」、「義塚」等安置,時而則又視為「淫祀」、「淫祠」加以壓制、毀壞。近年調查發現,許多臺灣的有應公廟,有可能奉祀是平埔族原住民的骨骸。因平埔族原本住在平地,喪葬儀式與漢人不同,所以漢人在拓墾時才會常挖掘到無主骨骸。
秦漢以前,閩族和閩越族有自成體系的巫術與神鬼崇拜,閩越國滅亡後,閩越人的神鬼崇拜大多消失,個別神靈如(武夷君、太姥等)融入遷徙入閩的漢族神鬼崇拜中。漢代以後,福建境內的神鬼崇拜十分龐雜。主要由這樣幾部分構成:一是閩越族固有的神鬼;二是閩越國的王公貴族被奉為神靈;三是當地一些巫覡去世後演變為神仙;四是若干隱居福建的漢族方士去世後被奉為神仙;五是早先入閩且有功德於民的漢人名士或名將死後被奉為神靈;後來漢族的神鬼逐漸占主導地位。《宋史》史稱:福建「其俗信鬼尚祀,重浮屠之教。」《八閩通志》也記載:「閩俗好巫尚鬼,祠廟寄閭閻、山野,在在有之。」現福建境內隨處可見祭拜「狐仙(仙爺)」、「英烈侯」、「君爺廟」、「姑娘廟」等小廟。多數廟內不立像,稱呼某姓君爺、某姓將軍、某姑娘、某某姑婆、或以這類陰廟多建於偏僻、靈異之處,用來安撫孤魂厲鬼或妖靈的。祭拜的人也只是各村、各境,甚至小到只有某幾戶人家祭拜。
祭祀
有應公的祭祀,多於死者骸骨發現或罹難處建立小祠祭拜,即所謂陰廟,部分並結合墓塚、骨灰罈或金斗等祭拜。
一般而言,陰廟小祠多無廟門,也無門神,門楣上常懸掛有紅布,部分題上「有求必應」字樣。屋脊亦不做鴟尾等雕飾,與一般廟宇不同。祭祀後,焚燒銀紙,頂多焚燒鬼魂可用的金白錢、刈金(九金、四方金)等,廟旁所建焚燒紙錢之處亦稱「銀爐」。然隨其信仰傳布,建築形式常不斷擴大,甚至與一般廟宇無異,甚至有加設籤詩桶、乩童者。而有應公也常因為靈異神蹟,而在信仰中升格成正神,成為地方守護神。
臺灣本省習俗,凡因大病住院者,在入院、出院時,會在醫院附近設香案,祭拜醫院中的先歿孤魂,稱為「院主」或者「院公院婆」、「醫公醫婆」,感謝其庇佑。有時甚至有設廟奉祀,如臺北市襄陽路與公園路交叉處,臺大醫院舊院的圍牆內臺大地藏庵即奉祀有「醫公醫婆」。
台灣早夭、未婚女性則供奉於姑娘廟或是娶神主。
台灣民間祭祀孤魂的祭儀,最常於每年農曆七月的中元節舉行,於醮祭的最後一天也常有普施孤魂的儀式,並常由儀式專家書寫並製成孤魂榜[4],從孤魂榜中可以窺見民間對於孤魂的認知及印象。
禁忌
一般而言,臺灣民間信仰忌諱於日落之後前往陰廟祭祀,除非是賭徒求勝,或祈求違法不正之事。若在陰廟有所祈求時,包含單純求平安,日後心願達成後,必定要還願,如準備牲禮祭品或完成應許之事,也可以是捐獻香火錢、聘請劇團或歌舞表演酬神戲、改建廟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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