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竹音是台大日文系畢業的資深特技演員,學業優異曾拿下書卷獎,但卻自稱「我出生在台灣,我愛我的故鄉。我是中國人,我愛我的祖國」 赴中合體劉樂妍 台大女星:我是中國人 https://bit.ly/2OMxKnD
小小年紀被表哥性侵,她卻不懂得反抗…受害者:性教育沒有太早,因為性侵者不會嫌孩子小
想想論壇 2019-12-08 07:30
小小年紀被表哥性侵,她卻不懂得反抗…受害者:性教育沒有太早,因為性侵者不會嫌孩子小-風傳媒 http://bit.ly/2rvoyIV
性教育只有適齡適性,永遠沒有太早的問題,因為性侵者從來不會嫌你的孩子太小。(示意圖/StockSnap@pixabay)
因父母忙於工作,淑娟(化名)從小就由南部的阿嬤、舅舅撫養。不知從何時起,同住的國中表哥就不時摸黑搖醒她,強迫她一起玩「兩人遊戲」,並恐嚇若不配合就再也不理她了。就這樣,淑娟小小年紀被表哥多次性侵得逞,直到父母工作穩定,把淑娟接回家才終止。
回想幼年可怕的經歷,淑娟表示,過程中她雖感到痛苦、恐懼、焦慮,但因她完全不懂表哥對她做的是什麼事,一心想著只要忍過去就不會被表哥告狀說她不乖、就不會沒有玩伴、就不會被罵……
「我不知道這就是大人口中的性侵害,當然也就不懂得逃離,或向大人求救!性教育只有適齡適性,永遠沒有太早的問題,因為性侵者從來不會嫌你的孩子太小。」淑娟說。
日前教育部為回應頻遭家長團體抗議的性別平等教育之教材內容,特別舉辦記者會澄清。記者會現場,中華民國家長協會、下一代幸福聯盟等組織仍於現場提供教材供媒體與民眾檢閱,讓大家看看性別平等教材中的有否所謂「不當」內容。
仔細看究竟什麼內容被控訴如此不當,可以看到諸如生殖器的清潔與自慰、性別偏見等語彙,從性生理知識的基本教育到性別平等基本價值的實踐,家長們都有意見;自然,性別氣質與性傾向多元性的介紹,家長更是不能接受。
爭議延燒的時刻,我們不妨藉機再次回顧《性別平等法》的精神,並想想究竟什麼適合是孩子、甚至適合社會大眾的性別平等教育。
現行的性別平等教育法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條第一款明文規定:性別平等教育係指以教育方式教導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之教育。
第17條提及:國民中小學除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外,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四小時。
「施行細則」第13條亦明列說明: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等課程,以提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
《性別平等教育法》於2004年正式頒佈實施,在此之前性別平等教育的路可說是非常坎坷。由於社會大眾普遍缺乏性與性別教育相關知識,法規制定的過程並不順暢,直到像葉永鋕事件等震驚社會大眾的悲劇發生,才讓相關性別法規得以確立,奠定了台灣性別平等教育的基石。
合適的性平教材,誰說得算?
在此法規精神的基礎上,性教育的教材皆經過性與性別教育領域的專家學者審慎地評估,盡可能希望能制定出適齡、適發展的性教育教材。然而批評性別平等教育教材的家長們,本身卻未必接受過妥善的性別平等教育。他們以自身的經驗和價值觀去論斷教材的適切與否,不斷地對教育部施壓,希望將教材內容改成自己喜歡的版本。殊不知他們所謂比較「適當」的教材,經常都是違反了性別平等精神,在性的健康、平等、自主等面向上都不及格,更遑論尊重多元的性與性別認同。
以教材中關於自慰的介紹為例,抗議的家長認為「快感」、「對身體無害」、「情欲自主」等用詞不妥。然而「快感」一詞正確描述了自慰時的性生理與心理現象,而且避免青少年在無知識的情況下發生自慰時容易產生的內疚與自責情緒,是對青春期發展自然生理現象接納的正確情感教育;不過度的自慰「對身體無害」更是沒有爭議,是性生理知識中,健康教育的基本常識;「情欲自主」則是性別平等教育基本精神的實踐,每個人都有基本的人權,管理並決定自己性生活的表現。
家長對上述教材內容大驚小怪而憤怒指責,其實正表現出自身所受的性別平等教育嚴重不足。落實目前的校園性平教育,是讓每一位學童都能健康度過校園生活的第一步,性別平等教育已經退無可退,絕不容許無知的大人再剝奪學生應得的教育權。
不過,讓我們換個角度思考這看似荒謬的抗議──這不也正代表台灣需要適合成人、社區的性別平等教育嗎?
惶惑的家長需要性平教育
校園內的性別平等教育因為受到「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保障,再怎麼不濟也讓學生必然有機會能夠接受到基本的性教育與情感教育。但沒有機會接受性別平等教育的家長卻只能憑著自己對性與性別的想像,出於對子女們的關懷與擔憂,對教材內容提出一連串的批判,無法有系統地檢視自己的性別價值觀與信念,從正確的管道得到正確的知識。
這樣對性別平等教育恐懼而無知的家長,構成了台灣家長群眾的絕大多數。他們不僅會因為恐懼而對教育部和學校的教育方針施壓,導致性別平等教育難以在學校落實,更可能組成各種團體組織,直接滲透進學校,企圖用自身的信念去影響學童。例如與全台1/4國小有合作的彩虹愛家生命教育協會,大約有5500志工進入校園宣傳守貞教育,在教導「拒絕婚前性行為」的同時對「安全性行為」的知識隻字不提,已經嚴重危害到學童的性生理與心理的健康發展,也成為性平教育「跳針」般出現的爭議。
社區的性平教育同樣不能等
這些社會現象都在在彰顯一項事實:校園性別平等教育不能等,社區的性別平等教育更加不能等。由於「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存在,校園中的性平教育至少有了最低限度的保障,但校園外公民教育中的性平教育卻一直都處於空缺狀態。
筆者在多年服務婦女與兒少的經驗中,也看到了社區性別平等教育的重要性。在許多的家暴與性侵案例中,加害人往往沒有什麼性別平等知識與精神,在性與身體層面恣意濫用自己的權力,對倖存者造成難以彌補的身心創傷。服務的個案中,也不乏一個個因為自身性別氣質、性別認同與性傾向而遭受性暴力的悲傷故事。
許多家暴、性侵一線服務組織累積許多個案實務經驗,深感個案創傷復原不易,需要更積極推動前端初級預防工作。也正因如此,期許台灣能成立社區的性/別教育體驗中心,藉由此教育體驗中心帶領青少年發展健康的性價值觀,防止青少年性暴力、性販賣及未預期懷孕,希望彌補校園性平教育的不足,讓學童能夠透過中心較豐富的教具與教材及體驗活動,更加充實性別平等教育的知識與精神,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做到在地化的社區性與性別平等教育,讓民眾也有機會能夠獲取正確的知識,共同創造性別平等的社會。
我相信,無論是否受益於現行的「性別平等教育法」,社會大眾本性是善良的。縱使現況下意見多有分歧,但也都一樣希望無論大人小孩都能健康、自主、平等且受到尊重地在台灣生活著。
那麼,是時候停下批判攻擊,想想我們的社會需要什麼樣的性與性別教育環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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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518/1355720/
特技演員陳竹音至今37年的人生,就如同她的腿滿滿傷疤,她日前二度重返5歲遭性侵地點,「他帶我進去和室裡,要我把衣服脫掉,記得昏黃的燈,表哥巨大的身影,叫我腳再打開一點」。她原本懵懂不清,20歲突然恐懼爆發,畏光、噪音、無法讀字,一再浮出自殺念頭,如今平靜地彷彿在說別人的事,「我不知道怎麼做可以真正地療癒,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繼續活下去」。
被親戚性侵的夢靨,陳竹音痛苦,對姊姊陳竹君更滿滿愧疚,因為表哥稱要帶她玩遊戲,她童言童語邀姊姊同去,「他會給我們糖果吃,還給5塊錢」。門關上前,「姐姐看了我一眼,那個表情我還記得」。即使表哥已過世,她仍有恨,「連我姊姊也受傷害,我沒辦法原諒,到他死了,還想把他的墳挖出來」。
姊姊或她無意間告訴爸媽,看到他們神情緊張,她隱約感覺到「很羞恥的東西發生」,父母要她不能告訴任何人,從此把祕密鎖心底,直到16歲跟男友發生關係才確認小時候的事。20歲時她去東京外國語大學交換學生,某晚失眠,所有畫面清晰湧上,她開始嚴重失眠,等於是接續著姊姊精神也出狀況,媽媽似無法承受,「妳如果那麼痛苦,想要自殺就去死一死啊,不要全家人都那麼痛苦」。
她躲去日本3個月,更頻繁想自殺,直到有天凌晨直擊大叔的上吊現場,看著充滿怨氣的遺體,從此打消輕生念頭。因為小時候父母離婚,高中時媽媽棄她赴美,她內心渴望有個圓滿家庭,26歲時跟24歲前夫奉子成婚,但年輕夫妻難承受經濟、照顧小孩的壓力,她被家暴到腦震盪,沒多久就結束婚姻。
台大日文系畢業的她因緣際會從「全錄」董事長祕書,走上特技演員路,成為《天下女人心》、《阿母》、《世間情》等劇替身,跳水、滾樓梯、跳車全包,動作數十次起跳,她回憶首次跳車沒穿護軸,跳完被罵「做替身不是靠膽量而已」,她難受到哭,更扯的是拍跳車戲,得配合穿無袖戲服,危險性更高,1次酬勞僅5千元,她感嘆「在台灣人命多不值錢」。
收入不穩的時期,又面臨和前夫爭子監護權,她深愛兒子,卻被對方律師攻擊心理不健全,不適合當媽,造成她整整半年沒跟兒子相處,親餵母乳的兒子每次見她都是仇視的眼光。她天天做惡夢,在低潮時認識了跑酷運動員關先生,因他訓練把尿道撞斷,同是運動員的憐惜,從朋友關心到交往,他動手術前向她求婚,她決定官司不能再繼續下去,用放棄監護權換取跟小孩相處。
她放棄台灣的一切去香港結婚,花1星期找到10萬薪水的私人助理工作,解決了經濟困難,還完向網友募捐的律師費,每月飛回來和小孩重建關係,起初兒子仍是敵視,直到她拍了好萊塢片《巨齒鯊》,和孩子分享拍戲經驗,參加日本極限體能王節目,希望兒子以她為榮,把過關影片送給他當生日禮,算是個轉捩點拉近母子距離。
沒多久,她又回歸替身工作,比起之前領5千元酬勞,薪水漲3倍變1萬5千元,其中的辛酸依然在。有次裸背從樹上倒吊,過程中得用腳勾住樹皮,她形容「就像剝皮地獄,腳的皮膚一次又一次被刮」,還被嫌不懂用裸背對鏡頭,但倒吊難瞬間抓住方向,加上怕走光,又痛到眼淚直流,她任憑眼淚被風吹乾。回到家更發現倒吊壓力擠壓內臟,下腹部腫起,幾個月後才消,當下只覺得委曲,「幹嘛這麼糟蹋自己」。
擔任替身,撞傷瘀青對她來說都不是受傷,她說運氣較好,還沒遇過傷勢重到沒法復原,但曾震傷背、拉傷腹股溝、頭撞柏油路等,明顯的腋下疤痕,則是被木條畫破。她分享拍《巨齒鯊》時出了兩次意外,因水衝力造成溺水、腦震盪,但她角色不可缺少,劇組找了個外國女生替她,她笑說:「長久以來做別人的替身,第一次我做演員,有我的替身。」
陳竹音曾嘆從小到大事情發生的速度,長大的速度永遠追不上,她靠運動撫平傷口,在基隆中正公園訓練時,跑步拉筋、側踢空翻時,揮灑汗水的她當下燦爛發光。那一天,她在陽光下走進充滿悲傷回憶的地方,她流淚說「希望我的未來可以創造更多的幸福」,而她母親節隔天確定成了外甥的監護人,擔了責任,為自己也為親人延續幸福。(宇若霏/基隆報導)
【悲慘人生2】掀和室32年醜陋秘辛 陳竹音恨到想挖他的墳|蘋果新聞網|蘋果日報 http://bit.ly/2P4j01i
【特技演員陳竹音的故事之二】那天發生的事使姐姐瘋了,她一度想自殺
文|陳昌遠 攝影|楊子磊 影音|何懿原 【特技演員陳竹音的故事之二】那天發生的事使姐姐瘋了,她一度想自殺
公園裡陳竹音與姊姊(左)開心合照,姊妹雖然相聚時間不多,但永遠記得彼此。
父母離婚是因為父親外遇,母親對婚姻的失敗感到挫折,從不願提起。後來父親肝病過世,「精神很差,臉都發黑,我知道他應該不久人世,所以我大學畢業就很堅持要回去找他,想跟他一起生活,媽媽就很反對,罵我是戀父情結。」
運動的時候,我會忘記所有的事情,覺得很開心很快樂。
「戀父情結又好像牽扯到一點性,就覺得這對我的人格是很大的汙辱,而且對我不公平。」那一次她氣到無法控制自己,一腳踹向房間的玻璃門,「玻璃就破了一個洞,然後我再把腳抽出來,一點傷都沒有,也許我天生就適合這一行吧。」
這是她人生中第一個特技,出現在無奈的人生劇場裡。
陳竹音說:「運動的時候,我會忘記所有的事情,覺得很開心很快樂,當我很痛苦的時候,因為我是運動員,所以捨不得傷害自己的身體,比如說,左手運球練了這麼久,你總捨不得割腕割壞吧。」
自殺,曾經是她想嘗試的特技。
小時候的陳竹音(左起)、媽媽、姊姊、爸爸。對陳竹音來說,家庭的溫暖是渴望卻不可得的。(陳竹音提供) 【特技演員陳竹音的故事之二】那天發生的事使姐姐瘋了,她一度想自殺
小時候的陳竹音(左起)、媽媽、姊姊、爸爸。對陳竹音來說,家庭的溫暖是渴望卻不可得的。(陳竹音提供)
20歲那年,童年裡那道巨大黑影壓了過來,「有一天晚上,小時候發生的經過都想起來了,包括那時的燈光,包括他那時候的身影。」她因此無法讀書、睡覺,「也沒辦法看電視,那個光、噪音,都很刺激我,有點身心失調。」某一日清晨她懷著死念出門,卻看見一名中年男子上吊在住處外的走廊。「真的一個人在你面前自殺死的時候,你會覺得好悲苦,我覺得那不是我要的生命,而且是有怨氣的。」陳竹音說:「所以雖然好幾天沒睡,我還是決定去運動。」
我其實不確定姊姊有沒有被性侵。但記得姊姊被帶入房間的畫面。
她的姊姊大她一歲,在15歲時精神分裂。我們跟著陳竹音到高雄龍發堂探望,姊姊看到我們隨即自我介紹:「你好,我是諾貝爾獎得主,我對醫學有很大的貢獻。」說完拉開袖子讓我們看手腕,「我是居里夫人,我在這裡種鬱金香。」陳竹音聽了苦笑:「她跟著爸爸,我跟著媽媽,爸爸娶第二任妻子是國小老師。如果成績不好,可能就被忽略,所以姊姊成績很好,她會講這些名人,可能期盼做很有成就的人吧。」
姊姊發病時,仍以優秀的成績考上中山女中。發病的原因?「我爸媽都說是在學校玩碟仙,中邪。」會覺得跟那件事有關嗎?「可能吧。」聊到這裡,陳竹音突然說了一句:「其實那天是我帶姊姊去的。」語氣隱約有自責感。 【特技演員陳竹音的故事之二】那天發生的事使姐姐瘋了,她一度想自殺
那一年,陳竹音5歲,被18歲的表哥性侵
【特技演員陳竹音的故事之二】那天發生的事使姐姐瘋了,她一度想自殺 http://bit.ly/350xGns
【特技演員陳竹音的故事之二】那天發生的事使姐姐瘋了,她一度想自殺
姊失蹤21天「下身赤裸陳屍機電室」 監院通過基市衛局糾正案 | ETtoday政治新聞 | ETtodayAMP
陳姊患有重度智能障礙,12年前入住龍發堂,後來因為龍發堂被認為是法定傳染病的流行地點,高雄市衛生局立即安排轉介等相關照護,沒想到基隆市衛生局李姓個管師並未依照程序辦理,也沒有提供家屬協助----小小年紀被表哥性侵,她卻不懂得反抗…受害者:性教育沒有太早,因為性侵者不會嫌孩子小
想想論壇 2019-12-08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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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父母忙於工作,淑娟(化名)從小就由南部的阿嬤、舅舅撫養。不知從何時起,同住的國中表哥就不時摸黑搖醒她,強迫她一起玩「兩人遊戲」,並恐嚇若不配合就再也不理她了。就這樣,淑娟小小年紀被表哥多次性侵得逞,直到父母工作穩定,把淑娟接回家才終止。
回想幼年可怕的經歷,淑娟表示,過程中她雖感到痛苦、恐懼、焦慮,但因她完全不懂表哥對她做的是什麼事,一心想著只要忍過去就不會被表哥告狀說她不乖、就不會沒有玩伴、就不會被罵……
「我不知道這就是大人口中的性侵害,當然也就不懂得逃離,或向大人求救!性教育只有適齡適性,永遠沒有太早的問題,因為性侵者從來不會嫌你的孩子太小。」淑娟說。
日前教育部為回應頻遭家長團體抗議的性別平等教育之教材內容,特別舉辦記者會澄清。記者會現場,中華民國家長協會、下一代幸福聯盟等組織仍於現場提供教材供媒體與民眾檢閱,讓大家看看性別平等教材中的有否所謂「不當」內容。
仔細看究竟什麼內容被控訴如此不當,可以看到諸如生殖器的清潔與自慰、性別偏見等語彙,從性生理知識的基本教育到性別平等基本價值的實踐,家長們都有意見;自然,性別氣質與性傾向多元性的介紹,家長更是不能接受。
爭議延燒的時刻,我們不妨藉機再次回顧《性別平等法》的精神,並想想究竟什麼適合是孩子、甚至適合社會大眾的性別平等教育。
現行的性別平等教育法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條第一款明文規定:性別平等教育係指以教育方式教導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之教育。
第17條提及:國民中小學除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外,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四小時。
「施行細則」第13條亦明列說明: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等課程,以提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
《性別平等教育法》於2004年正式頒佈實施,在此之前性別平等教育的路可說是非常坎坷。由於社會大眾普遍缺乏性與性別教育相關知識,法規制定的過程並不順暢,直到像葉永鋕事件等震驚社會大眾的悲劇發生,才讓相關性別法規得以確立,奠定了台灣性別平等教育的基石。
合適的性平教材,誰說得算?
在此法規精神的基礎上,性教育的教材皆經過性與性別教育領域的專家學者審慎地評估,盡可能希望能制定出適齡、適發展的性教育教材。然而批評性別平等教育教材的家長們,本身卻未必接受過妥善的性別平等教育。他們以自身的經驗和價值觀去論斷教材的適切與否,不斷地對教育部施壓,希望將教材內容改成自己喜歡的版本。殊不知他們所謂比較「適當」的教材,經常都是違反了性別平等精神,在性的健康、平等、自主等面向上都不及格,更遑論尊重多元的性與性別認同。
以教材中關於自慰的介紹為例,抗議的家長認為「快感」、「對身體無害」、「情欲自主」等用詞不妥。然而「快感」一詞正確描述了自慰時的性生理與心理現象,而且避免青少年在無知識的情況下發生自慰時容易產生的內疚與自責情緒,是對青春期發展自然生理現象接納的正確情感教育;不過度的自慰「對身體無害」更是沒有爭議,是性生理知識中,健康教育的基本常識;「情欲自主」則是性別平等教育基本精神的實踐,每個人都有基本的人權,管理並決定自己性生活的表現。
家長對上述教材內容大驚小怪而憤怒指責,其實正表現出自身所受的性別平等教育嚴重不足。落實目前的校園性平教育,是讓每一位學童都能健康度過校園生活的第一步,性別平等教育已經退無可退,絕不容許無知的大人再剝奪學生應得的教育權。
不過,讓我們換個角度思考這看似荒謬的抗議──這不也正代表台灣需要適合成人、社區的性別平等教育嗎?
惶惑的家長需要性平教育
校園內的性別平等教育因為受到「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保障,再怎麼不濟也讓學生必然有機會能夠接受到基本的性教育與情感教育。但沒有機會接受性別平等教育的家長卻只能憑著自己對性與性別的想像,出於對子女們的關懷與擔憂,對教材內容提出一連串的批判,無法有系統地檢視自己的性別價值觀與信念,從正確的管道得到正確的知識。
這樣對性別平等教育恐懼而無知的家長,構成了台灣家長群眾的絕大多數。他們不僅會因為恐懼而對教育部和學校的教育方針施壓,導致性別平等教育難以在學校落實,更可能組成各種團體組織,直接滲透進學校,企圖用自身的信念去影響學童。例如與全台1/4國小有合作的彩虹愛家生命教育協會,大約有5500志工進入校園宣傳守貞教育,在教導「拒絕婚前性行為」的同時對「安全性行為」的知識隻字不提,已經嚴重危害到學童的性生理與心理的健康發展,也成為性平教育「跳針」般出現的爭議。
社區的性平教育同樣不能等
這些社會現象都在在彰顯一項事實:校園性別平等教育不能等,社區的性別平等教育更加不能等。由於「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存在,校園中的性平教育至少有了最低限度的保障,但校園外公民教育中的性平教育卻一直都處於空缺狀態。
筆者在多年服務婦女與兒少的經驗中,也看到了社區性別平等教育的重要性。在許多的家暴與性侵案例中,加害人往往沒有什麼性別平等知識與精神,在性與身體層面恣意濫用自己的權力,對倖存者造成難以彌補的身心創傷。服務的個案中,也不乏一個個因為自身性別氣質、性別認同與性傾向而遭受性暴力的悲傷故事。
許多家暴、性侵一線服務組織累積許多個案實務經驗,深感個案創傷復原不易,需要更積極推動前端初級預防工作。也正因如此,期許台灣能成立社區的性/別教育體驗中心,藉由此教育體驗中心帶領青少年發展健康的性價值觀,防止青少年性暴力、性販賣及未預期懷孕,希望彌補校園性平教育的不足,讓學童能夠透過中心較豐富的教具與教材及體驗活動,更加充實性別平等教育的知識與精神,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做到在地化的社區性與性別平等教育,讓民眾也有機會能夠獲取正確的知識,共同創造性別平等的社會。
我相信,無論是否受益於現行的「性別平等教育法」,社會大眾本性是善良的。縱使現況下意見多有分歧,但也都一樣希望無論大人小孩都能健康、自主、平等且受到尊重地在台灣生活著。
那麼,是時候停下批判攻擊,想想我們的社會需要什麼樣的性與性別教育環境了。
作者介紹|林暐豪
勵馨基金會社工諮商部議題專員小小年紀被表哥性侵,她卻不懂得反抗…受害者:性教育沒有太早,因為性侵者不會嫌孩子小-風傳媒 http://bit.ly/2rvoy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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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吳玉琴、賴香伶等人舉辦「嚴辦機構施虐者、解散德芳教養院」記者會。 圖:張良一/攝
新頭殼newtalk
苗栗德芳教養院虐死院生案 立委要求立刻解散、嚴辦施虐者 https://bit.ly/3jSLadR
苗栗縣私立德芳教養院7月底發生一起員工虐待毆打28歲李姓自閉症院生致死案,苗栗縣府裁罰教養院新台幣30萬元,並勒令停業。對此,立委吳玉琴、賴香伶、黃國書及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今天(9日)召開記者會,痛批教養院的管理失當,呼籲立即停辦,安置院民並解散該法人。
吳玉琴、賴香伶、黃國書今天與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中華民國自閉症總會等社福團召開「嚴辦機構施虐者、解散德芳教養院」記者會,要求關閉德芳教養院,並質疑負責人林丞遠不適任。
會中他們拋出多項訴求,包含停辦解散德芳、教養院有嚴重管理疏失、教養院院長林丞遠充滿爭議、德芳還在募款中,應立刻停止等。
吳玉琴表示,林丞遠曾在南投憫惠教養院長期間因為侵占公款、喝花酒被檢方起訴,並在纏訟6年後判決確定1年2個月徒刑,南投憫惠教養院停辦後,又在台中創立「社團法人台灣心智社會福利關懷協會」、「社團法人台灣慈惠社會福利關懷協會」,另擔任苗栗譜愛教養院負責人,該教養院後改名為德芳,由這個人創辦的機構或協會,總是遇到不好的下場,卻因為身權法的缺漏,地方政府無法限制這種人擔任機構負責人。
吳玉琴進一步說,針對此一情節,實有必要進一步針對第63-1條進行修法,訂出「林丞遠條款」,下個會期,一定偕同黃國書和賴香伶提案「德芳條款」,將身權法第92條中致「服務對象死亡」的罰款,以及命令停辦的授權修訂和老福法第48條一致。
賴香伶則說,依照公益勸募條例第10條第3項認定其「違反會務、業務及財務相關法令,情節重大」,要求衛福部廢止其勸募許可,並將財務返還給捐贈人,不希望這種品質機構、有問題負責人,繼續在苗栗生根。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常務理事陳節如提及,德芳連續兩屆丙等,目前又發生無法挽回的憾事,是一個根本無法提升服務品質的機構,呼籲苗栗縣政府盡速依第92條規定令其停辦,廢止其許可,解散法人組織,並根據第91條協調安置其他院民。
立委吳玉琴、賴香伶等人舉辦「嚴辦機構施虐者、解散德芳教養院」記者會。 圖:張良一/攝© 由 新頭殼 提供 立委吳玉琴、賴香伶等人舉辦「嚴辦機構施虐者、解散德芳教養院」記者會。 圖:張良一/攝苗栗德芳教養院虐死院生案 立委要求立刻解散、嚴辦施虐者 https://bit.ly/3jSLa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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