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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子》曰: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帶劍。諸侯三十而冠,帶劍。大夫四十而冠,帶劍。隸人不得冠,庶人不帶劍。
太平御覽 : 兵部七十五 -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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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者」,劉輯本脫,茲據初學記、太平御覽補。〉天子二十而冠,帶劍;諸侯三十而冠,帶劍;大夫四十而冠,帶劍。隸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得帶劍,無事不得帶劍  https://is.gd/iiSQA7


屈原+孔子帶劍

 《君子以劍自衛乎》記載了一個故事,子路戎服見於孔子,拔劍而舞之曰:「古之君子,以劍自衛乎?」孔子曰:「古之君子,忠以為質,仁以為衛,不出環堵之室,而知千里之外。有不善則以忠化之,侵暴則以仁固之,何持劍乎?」子路曰:「由乃今聞此言,請攝齊以受教。」在夫子的認知中,忠信與仁義是最大的武器,用之以感化於人乃是大道。當然,夫子提出的概念很美好,但現實卻很殘酷。
  屈原的「帶長劍兮挾秦弓而歌」,司空圖的「壯士拂劍,浩然彌哀」,辛棄疾的「醉裡挑燈看劍,夢迴吹角連營」。這些兵戈之氣盡顯的詩歌辭賦大體上都帶有一種無奈與憤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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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也是華夏服飾的一部分?
說到春秋時代士大夫的服飾,大家或許會想起孔子和屈原的畫像,在大多數的畫像裡,孔子和屈原都佩有長劍,楚辭裡就有「余幼好此奇服兮,年既老而不衰。帶長鋏之陸離兮,冠切雲之崔嵬。」之句。(《九章‧涉江》) 事實上,劍除了是武器也是禮器的一種,甚至可說是華夏服飾的一部份。
劍從實用佩帶到禮儀佩飾其實質是一個功能擴大和功能轉移的過程。劍在古代使用時間既長而又普遍,不僅因為它是攜帶方便的武器,更因為它是封建官僚、士大夫社會地位、身份的象徵,《正以》曰:「春秋官吏各得帶劍。」《說文》上記載「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帶劍,諸侯三十而冠帶劍,大夫四十而冠帶劍,隸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則帶劍,無事不得帶劍」。士大夫配劍的傳統,一直延續到三國時代。
附圖:吳道子繪孔子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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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劍上」的傳承
提起古劍,人們第一反應自然是戰國時期的越王勾踐劍。千年不銹,出土十分的鋒利,輕輕用力便可劃破十幾張紙。劍上刻有,「越王鳩淺,自乍用劍」八字,此劍就是傳說中的越王勾踐劍。
劍已經有了幾千年的歷史了,素有「百兵之祖」 ,也有「百兵之君」的美稱,劍起初因用處不同有長劍和短劍,長劍便於戰鬥,短劍利於護身,還可以用於刺殺,荊軻刺秦王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在以前人在穿衣打扮方面自有其特殊的習俗。特別明顯的一項就是佩劍。佩劍和佩玉作為君子的象徵風靡古代的中國世界,這裡主要講佩劍的習俗。劍在古代為什麼使用時間既長而又普遍,不僅因為它是攜帶方便的武器,更因為它是封建官僚、士大夫社會地位、身份的象徵,《正以》上說:「春秋官吏各得帶劍。」《晉書·輿服制》上載:「漢制自天子至於百官,無不佩劍,其後惟朝帶劍」。《說文》上也記有「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帶劍,諸侯三十而冠帶劍,大夫四十而冠帶劍,隸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則帶劍,無事不得帶劍」(此處的有事,應指的是戰事)。而且所配之劍在長度和重量上,都因佩帶者的爵位高低而有所不同,「身長五其莖長,重九鋝(古代計量單位,約合六兩),謂之上制,上士服之;身長四其莖長,重七鋝,謂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長三其莖長,重五鋝,謂之下制,下士服之。」(《考工記》)刀劍不僅在長度、重量方面有等級之分,而且在製造、加工和裝飾等方面的選材用料,工藝精細程度上差距也很大,很多出土的銅、鐵刀劍通身上下精雕細琢,鑲金嵌玉,使一件殺人兇器成為綺麗華美、價值連城的藝術珍寶,這都是為了炫耀使用者的顯赫身份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culture/zeqxp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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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二十而冠帶劍,諸侯三十而冠帶劍  https://is.gd/xMqkni
先哲眼中「天子之劍、諸侯之劍、庶民之劍」的區別
2016-09-05 由 龍泉寶劍 發表于歷史
武俠小說中說:武功的最高境界是人劍合一,即手中無劍,心中亦無劍。「無刀」先生藏刀多年,想必早已悟出其中之境界,羨慕不已。其實殺人者又何必刀劍,言語亦可殺人,計謀亦可殺人,不但殺人,甚可殺國。古冷兵器染血千年,生殺戾氣太重,雖天下幾分幾合,卻終日戰事不寧,武士劍客不明此道,自傷他傷者,不計其數。有沒有神兵利器,不去禍人,卻可治國?
莊周答曰:有三劍,唯王所用。——天子劍,諸侯劍,庶人劍。
天子之劍:
以燕溪石城為鋒,齊岱為鍔,晉魏為脊,周宋為鐔,韓魏為夾;包以四夷,裹以四時,繞以渤海,帶以常山;制以五行,論以刑德;開以陰陽,持以春秋,行以秋冬。此劍,直之無前,舉之無上,案之無下,運之無旁,上決浮雲,下絕地紀。此劍一用,匡諸侯,天下服矣。
諸侯之劍:

以知勇士為鋒,以清廉士為鍔,以賢良士為脊,以忠聖士為鐔,以豪傑士為夾。此劍,直之亦無前,舉之亦無上,案之亦無下,運之亦無旁;上法圓天以順三光,下法方地以順四時,中和民意以安四鄉。此劍一用,如雷霆之震也,四封之內,無不賓服而聽從君命者矣。
庶人之劍:
蓬頭突髻垂冠,曼胡之纓,短後之衣,瞋目而語難。相擊於前,上斬頸領,下決肝肺,此庶人之劍,無異於鬥雞,一旦命已絕矣,無所用於國事。
原來,中國刀劍最高境界者,唯「天子劍」正統。萬劍膜拜。
細思: 男兒終其一生,行事為人何嘗不是?劍有何用,威嚴逼嚇,當強自身修為,平身齊家,韜光養晦。 凡是有三,當思其四五,造化神機,不可不察。若能敏而好學,常啟心智,心境豁達,日省吾身,健行不息,大事可成。中國刀劍當為做人之精神,並未是處世之方法。聽「無刀先生」的評論,再加上精美的彩圖,仔細觀察圖中的劍首、劍柄、劍格、劍身,雖大多已經腐朽,然千年之前的風采可見一斑。細膩的紋飾,凌烈的劍鋒,可以想像持劍者身份地位的差異,還有刀劍從史前勞動工具到作戰兵器演化的過程。「刀為先鋒,劍為主帥」,雖然後來戰場上刀的數量遠大於劍的數量,但我還是喜歡「劍」的英姿灑氣,中正凌峰。人手一劍,劍既是人,這是何等的概念!中國歷史上有許多名劍:軒轅劍,湛瀘劍,赤霄劍,泰阿劍,七星龍淵,干將莫邪,魚腸,純鈞,承影……雖然早已入土,然有復面世者,十之一二,平生若得一觀,幸甚之至。
不管怎麼樣,「天子之劍」強調的是一個概念,這可能並不是莊子的核心思想,但是要告誡人們:居高位當先天下之憂而憂,與自己承擔的責任相匹配,這樣的人才配用劍,若能順應天下,以天下為己任,這樣的人就能夠用得「天子之劍」。男兒若當真以此成就偉業,當證不枉此生也。
故事由來:昔趙文王喜劍,整日與劍士為伍,劍風興起,農業日衰,荒蕪朝政,國力漸弱。太子趙悝憂慮不已,願賞千金昭請能為遊說者,左右推薦:「非莊子莫數」。莊子應允,然鄙棄千金。左右不解,曰:「Why?」 莊子笑曰:「假使不成,臣有負太子,必受連邢,千金何用?若成,則結王、太子、萬民之心,在趙國何事不成,千金何用?」前往。趙王選武士有六,曰:敢來比乎?莊子說「臣有劍,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趙王奇之。莊子曰:「臣有三劍,唯王所用:天子劍,諸侯劍、庶民劍」。遂曉以理情,意為王者當為天子之劍,匡扶諸侯,撫平天下,豈能為庶民之劍?趙王愧之,三月閉戶,劍士皆服斃自處也。國風轉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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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配劍的禮儀的歷史竟如此悠久?
在古代名目繁多的各類兵器中,劍的歷史最為悠久,離現在差不多有五千年之久。
早期的劍由於器身尺寸都很短小(長度都在20至40厘米之間),一般只能隨身攜帶作自衛護體之用。周代以後,劍的發展非常迅速,秦漢時期劍身的長度大多都已有一米左右,而在鑄造技術、加工工藝等方面更是達到了完美的境界,這時候的劍已成為除戈、戟等長兵器以外的主要兵器。兩漢、魏晉南北時期的劍刀,器身全都是直的,入鞘后很難區分出來。隋唐以後,劍刀又逐漸恢復了商代的特點,直到現代沒有再發生過新的變化。
劍在古代為什麼使用時間既長而又普遍,不僅因為它是攜帶方便的武器,更因為它是封建官僚、士大夫社會地位、身份的象徵,《正以》上說:「春秋官吏各得帶劍。」《晉書·輿服制》上載:「漢制自天子至於百官,無不佩劍,其後惟朝帶劍」。《說文》上也記有「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帶劍,諸侯三十而冠帶劍,大夫四十而冠帶劍,隸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則帶劍,無事不得帶劍」(此處的有事,應指的是戰事)。而且所配之劍在長度和重量上,都因佩帶者的爵位高低而有所不同,「身長五其莖長,重九鋝(古代計量單位,約合六兩),謂之上制,上士服之;身長四其莖長,重七鋝,謂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長三其莖長,重五鋝,謂之下制,下士服之。」(《考工記》)劍刀不僅在長度、重量方面有等級之分,而且在製造、加工和裝飾等方面的選材用料,工藝精細程度上差距也很大,很多出土的銅、鐵劍刀通身上下精雕細琢,鑲金嵌玉,使一件殺人兇器成為綺麗華美、價值連城的藝術珍寶,這都是為了炫耀使用者的顯赫身份。
佩劍在漫長的歷史發展過程中產生過很多不同的式樣,這些式樣一般都具有較強的地域性和民族文化的特徵。同一地區的不同式樣,往往還會形成一個系統。同時,不同式樣的劍因為器物本身的特點和不同民族和服飾習慣與愛好,會產生各種不同的佩帶方法。
如果對照和比較這些佩帶刀劍中典型式樣間的差異與相似之處,可以發現很多相互影響、互相滲透的地方。有些佩帶法與式樣還流傳到國外,為其它國家的民族所接受、運用,與此聽時,也引進吸收了歐亞等地這方面的先進方法與式樣,這種內外交流,在各個歷史時期內一直持續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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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楚地之尚劍習俗與道教法劍信仰的興起  https://is.gd/uhPxtc
摘要:在長時段的歷史視野下,與思想文化等領域的發展歷程相似,中國劍文化發展的奠基時期同樣在先秦。而無論從文獻記載抑或考古發現來說,楚劍與吳越之劍在先秦時期的表現都最為搶眼,以至於某種意義上可以說,秦漢以後中國劍文化的發展基調或劍文化的內核,便是在先秦楚地的劍文化中寫定的。作為中國劍文化重要支脈的道教法劍信…
  在長時段的歷史視野下,與思想文化等領域的發展歷程相似,中國劍文化發展的奠基時期同樣在先秦。而無論從文獻記載抑或考古發現來說,楚劍與吳越之劍在先秦時期的表現都最為搶眼,以至於某種意義上可以說,秦漢以後中國劍文化的發展基調或劍文化的內核,便是在先秦楚地的劍文化中寫定的。作為中國劍文化重要支脈的道教法劍信仰,其神聖獨特的宗教內涵在漢晉時期的道經中已有系統呈現。道教法劍信仰的主要內涵是什麼?它與先秦楚地的劍文化之間有著怎樣的具體關聯?本文擬就此略作探討,以就教於方家。
  一、文獻所見先秦楚地之尚劍傳統
  劍的擁有與佩帶本為王公、貴族、士人階層所壟斷。《太平御覽》引《賈子》曰:“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帶劍。諸侯三十而冠,帶劍。大夫四十而冠,帶劍。隸人不得冠,庶人不帶劍”。這種禮制的規約至秦簡公時始有突破,史載秦簡公時“初令吏帶劍”、“百姓(即百官)初帶劍”。然而“庶人不帶劍”的限定,在楚地似乎並未被嚴格貫徹,文獻與考古資料都顯示出楚地男子普遍佩劍的風習。如《老子》曾批評楚地“服文彩,帶利劍”之風。《說苑·善說》亦載:“昔者,荊為長劍危冠,令尹子西出焉”。《楚辭》中更是多次言及劍,不僅將士、士人佩劍,甚至東皇太一、少司命等神靈亦皆佩劍;不僅感時懷古時佩劍,周流天國時亦佩劍。可見佩劍乃是楚地的貴族士人,甚至普通男子的標配,出土楚墓中成年男子墓幾乎皆有一把銅劍。
  除男子普遍佩劍外,先秦楚地還流傳著以劍喻德、以劍比才的說法以及君子好劍、贈劍的風尚。如《史記·吳太伯世家》所記“季札贈劍”之事。良劍如淑女,君子好逑之。“徐君好季札劍,口弗敢言”可謂“發乎情而止乎禮”,合乎行不踰矩的君子之道。“季札心知之,為使上國,未獻”說明季札心有領會,已然內心應允“許之”,然事出有因,未能及時回應徐君之願,心有念念,故出使後“還至徐”,不想徐君已死,愈發內疚遺憾,為兌現初心允諾“,於是乃解其寶劍,系之徐君塚樹而去”。在這個有關友誼與誠信的“故事”中,劍充當了極其重要的角色,堪稱君子之交的見證。
  另一個“有德之劍”的故事發生在吳國大夫伍子胥與一位漁父之間,《史記·伍子胥傳》有載,《吳越春秋》記載更詳:
  (太子)建有子名勝,伍員與勝奔吳。……與勝行去,追者在後,幾不得脫。至江,江中有漁父乘船從下方泝水而上。子胥呼之,謂曰:“漁父渡我!”如是者再。……漁父知其意也,乃渡之千潯之津。子胥既渡,……二人飲食畢,欲去,胥乃解百金之劍以與漁者:“此吾前君之劍,中有七星,價直百金,以此相答。”漁父曰:“吾聞楚之法令:得伍胥者,賜粟五萬石,爵執圭,豈圖取百金之劍乎?”遂辭不受。……既去,誡漁父曰:“掩子之盎漿,無令其露。”漁父諾。子胥行數步,顧視漁者已覆船自沉於江水之中矣。子胥默然,遂行至吳。
  相較於季札掛劍,伍子胥與漁丈人之間的故事,因為家國天下的政治背景,而更顯宏闊蕩氣。在紛爭不息的大時代裡,一位是位高權重的謀臣,一位是未知姓名的漁父。伍子胥背楚奔吳,逃至兩國邊境,在後有追兵、前有大江的危急之際,漁父甘冒生命危險,義不容辭地幫助伍子胥渡河。當伍子胥以價值百金的“七星劍”相贈時,漁父不但果斷拒絕,甚至也不願透露自己的姓名。而當伍子胥順利渡河之後,漁父竟自沉於水中,以此表白心跡,表明自己的救助確然是不帶任何雜念的仁義、赤誠之心。這個故事,同樣折射出先秦楚地廣泛存在貴族士人珍視劍器,以劍喻德、以劍比才、以劍示心的文化傳統。
  這樣的文化與生活方式也體現在楚地“神劍”的傳說中。《越絕書》記載楚王請干將、歐冶子造成神劍三枚,晉、鄭聞而求之不得,興師圍楚,三年不解。危難之際,楚王引太阿神劍指揮作戰,最終勇破三軍。儘管楚國的三神劍乃干將、歐冶子所鑄,但是既為楚國“神劍”,無疑在提高楚國軍事威懾力,增強楚士自信心與作戰勇氣方面,發揮了不容忽視的作用。當晉、鄭兩國圍楚之際,群臣賢士莫能禁止,楚王引泰阿之劍登城而麾,“三軍破敗,士卒迷惑,流血千里,猛獸歐瞻,江水折揚,晉鄭之頭畢白”。如此神奇的力量,連楚王自己都不敢相信,心生疑問而謂風鬍子曰:“夫劍,鐵耳,固能有精神若此乎?”風鬍子認為危難之時鐵劍之“神”足以“威服三軍”,加上楚王聖德,人劍合一,自然威力無常、所向披靡。
  總之,楚劍與吳越劍在先秦時期享有廣泛盛譽。《周禮·考工記》曰:“吳粵(越)之劍,遷乎其地而弗能為良”。《漢書·地理志》曰:“吳越之君皆好勇,故其民至今好用劍,輕死易發”。《史記》也記載,秦昭王曾因“楚之鐵劍利”而表示出巨大的擔憂:“夫鐵劍利則士勇……恐楚之圖秦也”。從近來發掘出土的文物中,我們也足可看到楚地精湛的鑄劍技術。或許正是基於以上的優良自然條件及鑄劍技術,方才滋生出先秦楚地的尚劍習俗:楚地佩劍之風興盛一時;楚人惜劍愛劍,君子間贈劍以示仰慕之情;更有甚者,吳楚之地還有飲劍而亡的遺風;從先秦時期的神話傳說中,我們更可發現楚人以寶劍為神物的觀念,以及楚地的濃郁崇劍氛圍。
  二、楚墓葬劍習俗及“遺周羽”木劍的宗教內涵
  有研究指出,劍是楚國出土兵器的主要類型之一,約佔整個楚墓出土兵器總數的1/3。戰國時期楚劍不僅出現在大型墓葬中,也出現在中小型墓葬中,甚至是貧民墓葬中,其分佈的範圍更為廣泛,在有些地區甚至出現了每墓必出一劍的現象。郭德維也發現,銅劍是江陵楚墓中最普遍的一種兵器,成年男性墓中幾乎都有一件銅劍隨葬,較大的貴族墓隨葬銅劍更多,如望山2號墓隨葬7件,天星觀1號墓隨葬32件。如此明確的數據統計,足可證明楚地以劍隨葬風氣之甚。
  那麼,以劍隨葬到底具有怎樣的思想文化或信仰內涵呢?對此我們將通過一個典型案例予以說明。1988年,湖北省荊州市棗林鋪墓地M1中,出土了一把銅劍、兩把木劍。其中木劍一側墨書“遺周羽”三個篆字(圖一)。
  圖一
  有研究指出:“楚劍在材質上的一大特色是木劍。作為陪葬品的木劍,一般是為明器,代替銅劍隨葬,不具有實用價值;但也具備實際用途的,多作為舞器或神器……從總體上來說,木劍的長度、形制與銅劍類似,只是較為粗糙和單薄,但也不乏有精美之作……一般來說,出土木劍的墓葬就不會再出土銅劍,因為木劍就是代替銅劍而造”。既然有製作精良、不易朽壞的銅劍隨葬,為何還要入葬材質易壞、製作粗糙的木劍?如果銅劍是實用器,木劍是明器,木劍的意義又究竟為何?
  劉彬徽先生認為三字為人名,但未予以論證;或許感覺到“遺”或“遺週”的姓氏先秦未見,劉彬徽先生又懷疑“遺”字有問題,然而同樣沒有任何依據,亦未見諸論證。“遺”在先秦作為人名,在《左傳》中有明確記載,然而皆是名而非姓:襄公七年有一人名“南遺”,系季氏家臣。哀公十一年《傳》“衛人立遺”,此系衛國公室。此處“遺”明顯為名而非姓,據《春秋大事表·春秋列國卿大夫世系表》,其為世叔氏。細繹之,“南遺”之“遺”亦當為名,繼承為費邑宰者即名“南蒯”(昭公十二年),昭公十三年,“費人叛南氏”亦堪為證。據此可判斷,“遺周羽”三字為人名的可能性甚低。
  《楚辭》中有如下記載:
  貴真人之休德兮,美往世之登仙。……仍羽人於丹丘兮,留不死之舊鄉。(《楚辭·遠遊》)覽相觀於四極兮,周流乎天餘乃下。……及餘飾之方壯兮,周流觀乎上下。靈氛既告餘以吉佔兮,歷吉日乎吾將行。(《離騷》)寤從容以周流兮,聊逍遙以自恃。(《九章·悲回風》)聊假日兮相佯,遺光燿兮周流。望太一兮淹息,紆餘轡兮自休。(《九懷·危俊》)周流覽於四海兮,志升降以高馳。徵九神於回極兮,建虹採以招指。……溯高風以低佪兮,覽周流於朔方。(《九嘆·遠遊》)
  在這些同樣出於楚地,可作為楚文化最典型表達形式的詞句中,遺世獨立、周流羽化的思想可謂躍然紙上。因此從文學表達與字詞組合的角度,結合楚文化的文化特質來看,“遺周羽”三字或當解釋為遺世獨立、周流羽化之意。除《楚辭》等文獻記載之外,近年出土的大量圖像資料及相關研究,亦明確指向楚地濃厚的隱逸、昇仙思想與自由浪漫的文化傳統,說明遺世獨立、周流羽化的思想與楚文化深相契合。棗林鋪M1中,與“遺周羽”木劍同時出土的,還有“由鹿角、獸、座拼合而成”並且繪有幾何云紋的“鎮墓獸”,以及造型神秘、獨特的“虎座鳥架鼓”。這些與先秦時即有一定程度發展的神仙思想呈現出若隱若顯關聯的器物,同樣能夠對“遺周羽”木劍的昇仙內涵給予支撐。而1973年長沙子彈庫出土的仙人佩劍戴切雲冠騎龍昇天的帛畫,則堪謂這種思想的視覺呈現與實物證明。
  以“遺周羽”三字疏釋為突破口,我們認為入葬的木劍應具有神聖意義。前揭劉爽文認為隨葬木劍多作為舞器或神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惜其未能進一步解釋。實際上,“神器”之“神”,秘密正在於它所承擔的遺世獨立、周流羽化之功能,這正是先秦時期寶劍所被賦予的新的信仰內涵,亦即道教法劍“托形劍化”、屍解飛仙等信仰功能的思想文化源頭。
  三、道教法劍信仰興起的楚文化基礎
  “托形劍化”即劍解,它是道教屍解修仙術中的一種。陶弘景言:“君若不耐風火之煙,欲抱真形於幽林者,可且尋解劍之道,作告終之術乎”。約成書於東晉南朝的早期上清派重要經典《洞真高上玉帝大洞雌一玉檢五老寶經》亦載:“夫仙之去世也,或絕跡藏往而內柄事外,或解劍遺杖,飄然雲霧,延神寄玄,莫知其端緒也”。至於“劍解”的具體方法,東晉靈寶經《元始五老赤書玉篇真文天書經》記載說:“道士欲屍解者,黑書木刀劍,抱而臥,即為代人形而死矣。行此宜精,他念穢濁於口,符即出,身即死。”《屍解次第事蹟法度》則有更詳細的描述:
  以曲晨飛精書劍左右面。先逆自托疾,然後當抱劍而臥。又以津和飛精作丸如大豆,於是吞之。又津和作一丸如小豆,以口含緣,拭之於劍鐶,密呼劍名字。祝曰:“良非子乾,今以曲晨飛精相哺,以汝代身,使形無洩露。……”祝畢,因閉目嚥氣九十息。畢,開目忽見太一以天馬來迎於寢臥之前,於是上馬,顧見所抱劍已變成我之死屍在彼中也。
  可以發現,這種神秘的劍解飛仙術的要義,正是以劍代人形,真形則升天成仙。“黑書木刀劍”云云更是不得不讓人聯想到“遺周羽”墨書木劍。故此我們說楚劍遺世獨立、周流羽化的不死昇仙內涵堪為道教法劍劍解昇仙信仰的文化淵源。
  除屍解成仙之重要法器外,道教法劍還具有道門身份象徵與修行層次、神界等級喻指的內涵與功用。從道經記載中我們可以發現,道教神仙信仰體系中的仙真多為著長袍、佩長劍的形象。據《太平經》所載,五方神中最尊貴的中央之神即為持劍形象,並且《太平經》還特意強調了刀、劍間的高低貴賤之別:“北方為鑲楯刀,北方者物伏藏逃,鑲楯所以逃身者也;刀者,小人所服,亦常以避逃以害人,非上君子之有也;故其神來,亦以此為節。中央者,為雷為鼓為劍;中央者,土也,五行之主也,鼓亦五兵之長也,劍亦君子道德人所服也,亦五兵之長也;故中央神來,以此為節”。除文獻記載外,從迄今可見的圖像數據中,亦可發現佩劍堪謂道教神仙的基本儀範。甚至道門中人死後亦須以劍隨葬,所謂“神劍安右”是也。從楚辭中的佩劍神仙及楚地普遍的男子佩劍、死後葬劍等風習來看,道教如此熱衷於佩劍仙真形象的描述,執著於佩劍葬劍的宗教禮儀,亦當受到先秦楚地尚劍習俗的深遠影響。
  此外,道教法劍還往往被賦予斬妖除魔、辟邪制怪、卻禍消災的無窮神力,具有辟邪制怪、卻禍消災的儀式功用。比如葛洪即認定天文符劍可以辟邪度災:“要於防身卻害,當修守形之防禁,佩天文之符劍耳”,“凡為道士求長生,志在藥中耳,符劍可以卻鬼辟邪而已”,還引《金簡記》詳言之:“以五月丙午日日中,搗五石,下其銅。……皆粉之,以金華池浴之,內六一神爐中鼓下之,以桂木燒為之,銅成以剛炭煉之,令童男童女進火,取牡銅以為雄劍,取牝銅以為雌劍,各長五寸五分,取土之數,以厭水精也。帶之以水行,則蛟龍巨魚水神不敢近人也”。東晉道經《洞真太上神虎隱文》載太上大道君“銜劍攝邪,眾聲紛亂,百玃妖爾”。仔細檢視這些論說,又未嘗不可發現先秦楚地、吳越地區種種神劍傳說的影響痕跡,比如神劍飛天、神靈下視等。
  那麼道教法劍信仰究竟是如何從先秦楚地之尚劍習俗中剝離發展出來的呢?史料的闕如,導致我們無法具體勾勒這樣的歷史過程,然而道家與尚劍兩種文化的融合,以及老子到老君形象的演進過程中佩劍要素的增加,為我們探索理解該問題提供了一條十分重要的線索。如所周知,除頗盛的尚劍之風外,楚地還為道家和之後的道教文化的發源與生長,提供了重要文化土壤,近年出土的考古文獻也不斷證實著楚地作為道家文化生長地的推論。楚地具有普遍的佩劍風俗與浪漫的道家文化傳統,這兩個傳統逐漸滲透融合的結果,則是稍後神仙道教佩劍形象的生成。
  早期道家對劍基本持否定態度。老子反對爭執和戰爭,在此基礎上他認為“夫兵者,不祥之器也”,“非君子之器,不祥之器也,不得已而用之”(第三十章)。老子甚至認為“服文采,帶利劍”者是“盜誇”,“非道也”(第五十三章),表明其對佩劍風俗絕然摒棄。在稍後的《莊子》一書中,我們則可看到劍傳說的滲入。《莊子·說劍》篇分劍為“天子之劍”、“諸侯之劍”和“庶人之劍”三類,並以此展開宏論:“天子之劍……開以陰陽,持以春夏,行以秋冬……此劍一用,匡諸侯,天下服矣”;“諸侯之劍以知勇士為鋒……此劍一用,如雷霆之震也,四封之內無不賓服而聽從君命者也”;“庶人之劍,蓬頭突鬢……無異鬥雞,一旦命已絕矣,無所用於國事”。此雖為寓言,卻依然透視出其中傳遞的文化信息:佩劍用劍之風的盛行與道家文化對此所做出的創造性解釋。
  而最能說明此問題的便是被供奉為道教尊神的老子的形象演化過程。在漢末道經《老子想爾注》中,老子的形像被記載為:“一者道也……一在天地外,入在天地間,但往來人身中耳……一散為氣,聚形為太上老君,常治崑崙,或言虛無,或言自然,或言無名,皆同一耳”。這裡老子形象的塑造還基本遵循道家的學說軌轍。到葛洪時,則謂老君形象為:“身長九尺,黃色,鳥喙,隆鼻,秀眉長五寸,耳長七寸,額有三理上下徹。足有八卦,以神龜為床,金樓玉堂,白銀為階,五色雲為衣,重疊之冠,鋒挺之劍”。葛洪對老子真形的描述,亦可從實物中得到印證。
  圖二
  營城子漢墓壁畫所謂“祝壽昇仙圖”(圖二),上層中間的人物即為“太上老君”真形,“隆鼻”、足下蹈“神龜”、“重疊之冠,鋒挺之劍”等特徵俱符。這裡我們應當特別注意老子“重疊之冠,鋒挺之劍”的描寫:從道家的始祖到道教之尊神,老子的形象顯然已經脫離地域限制並融合了道家與楚地佩劍風俗這兩支文化脈絡。因此,在此後的歷史發展與聖俗間的權力競逐與壓迫下,中國的劍文化便順理成章地滑向了道教法劍信仰的發展軌範之中,由此逐漸衍生出豐富而神秘的道教法劍的宗教內涵與儀式功用。總之,從道家始祖到道教尊神,佩劍老君形象的生成,表明早期道教有效融合了道家與楚地尚劍習俗這兩支文化脈絡。先秦楚地的尚劍文化習俗堪謂道教法劍信仰的重要源頭與生長土壤。
  最後須作說明的是,道教法劍信仰的興起過程絕不是簡單的由上而下的文化強力灌輸過程,從作為貴族之身份象徵,貴族壟斷其使用權利、文化精英壟斷其表達權利的階段,到神仙世界中不同品級仙真配備不同顏色、不同規制的寶劍(此為宗教想像力對現實制度的反叛),再到教團中不同修行等級的教眾佩帶不同尺寸、不同形質之法劍的階段(此為宗教知識對宗教倫理的規約),其間充滿了禮與俗的互動(如葬俗與服制間的互動),包含著不同區域間的文化爭奪(如關西與楚地間的文化爭奪),更洋溢著神聖與世俗的權力侵占與反侵占,由此,宗教神學在“權力的文化網絡”中的有限作用,亦得精彩展示。此方面所涉較繁,唯俟來日再予討論。
  文章來源:《江漢考古》 2018年第02期  https://is.gd/uhPx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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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劍與論劍——談談中國“劍”文化
近期安卓平台國內以一元上架了《說劍》這款遊戲,期間也有看到一篇評測,開篇引用了莊子的話「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李白的俠客行也引用過,但變為「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差一個字,但意思大抵相似。
  嗯,藉由此,談談我對中國“劍”文化的理解吧。
  在金庸的筆下,劍被分為了三種境界,我們以獨孤求敗為參考,可以分為:輕靈之入世之劍,無鋒之無敵重劍,萬物皆可為劍。在電影《英雄》中,也對劍意進行了深層次的刻畫,在藉用了金庸先生的理論之後,又提出了一個“不殺”論。我們可以理解為,這是王道之劍。 實際上,劍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代表著很多層次的意思。比如,聶政的劍是殺人劍,劉邦的劍是天子劍,李白的劍是名士劍,辛棄疾的劍是沙場英雄劍。他們分別經由劍這一介質向外界傳遞出了自個的身份、志向與特性等。
  在宏觀上來說,劍是中國男兒的一種精神像徵,它不像其他兵器純粹代表著殺戮、武勇等,也是地位,身份,品味的象徵。與此同時,劍在很多時候也會被當成禮器來使用《賈子》有記載「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帶劍;諸侯三十而冠,帶劍;大夫四十而冠,帶劍;隸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得帶劍,無事不得帶劍。」
  有時候,劍也會被與霸業捆綁在一起。《抬遺記》卷五“前漢上”載「漢高祖平定天下後將所佩寶劍藏於武庫,但見庫中劍氣如雲飛出戶外,狀如龍蛇」。這不,帝王用過的劍都能化為龍蛇升騰。
  三國志吳書中描繪太史慈死前的片段更為直接「丈夫生世,當帶三尺之劍,以升天子之階。今所志未從,奈何而死乎」。
  回到前文,莊子的說劍實則是藉劍而喻,用來呈現天子、諸侯、百姓三者的處事之觀。並且以「庶人之劍,無異於鬥雞,一旦命已絕矣,無所用於國事」來引導趙文王走向更高的觀世境界。簡而言之就是,嬴政與劉邦(當然這兩位出生的年代要靠後)的天子劍可得天下,屠狗輩的劍卻只能殺豬宰狗。你怎麼選擇?
  以另一個視角看這則故事,可以得出春秋戰國時,劍是士的標配這一結論。大抵上在那個時代,所有佩劍的士都會耍一個漂亮的劍花,其實連我們所熟知的孔丘老夫子也是劍不離身。在古老的士農工商四大分類中,劍是士的標配,以至於秦始皇銷天下之兵,也無法讓劍絕跡。術之意境躍然而出。
  金庸寫過一本《越女劍》,參考的就是《吳越春秋》裡記載的一個故事。越國山陰南林的一位少女自學成才,成為一代劍術大師,後來幫助范蠡練兵。她與越王勾踐有一席談話很有意思「凡手戰之道,內實精神,外示安儀。見之似好婦,奪之似懼虎。布形候氣,與神俱往」劍術之意境躍然而出。
  魏晉以後,劍的文化漸有改變,典型的是士人從尚武向右文的轉變,許多士族鄙武尚文,乃至棄武從文。這樣直接導致佩劍逐漸成為了一種更為純粹的飾物。像李白這樣有劍仙之實的文人卻是少了許多。一個插曲是,李白的詩歌、裴旻的劍舞、張旭的草書在唐代被視為三絕,但實際上李白是一個集詩、酒、劍三絕為一體的絕世人物
  宋以後,兵者愈發被上所忌,從此,文人墨客少了些金戈氣,多了書生意。尤其是宋,太祖匡胤以文治武,手拿筆桿的書生漸漸成為了主宰國家的人。這一造成的影響是,國家在軍備武事上愈發孱弱,而詩書歌賦卻璀璨若繁星。於是,開始有了文人誤國這一說法。
武俠與劍
  而如今我們所了解的劍文化,其實更多的來自於武俠小說。
  金庸古龍是其中的代表,二者的小說如:三少爺的劍、流星蝴蝶劍、多情劍客無情劍、碧血劍、書劍恩仇錄、倚天屠龍記等等直接以劍為書名。可見,劍乃是他們筆下武俠江湖中不可或缺的兵器。
  在金庸小說中,劍的地位未能有與之匹敵者,比方說笑傲江湖,最大的派是五嶽劍派,路子最野的劍法是辟邪劍法,主人公的絕招是獨孤九劍,就連最虛偽反派人物在未腹黑之前的綽號也是君子劍。
  碧血劍中,最傳奇的武林怪客是金蛇郎君,他的兵器是金蛇劍。天龍八部裡,主人公之一段譽的絕招明明是指上功夫卻被金庸命名為六脈神劍。倚天屠龍記中,倚天劍成為了武林至尊的象徵之一,但倚天劍與它的老伙計屠龍刀實是同出一脈,它們的爸爸叫玄鐵劍。
  有人說,金庸偏愛劍,那麼古龍就是鍾情刀了。比如他塑造了小李飛刀李尋歡,塑造了葉開,塑造了蕭十一郎,他們都是用刀的行家。實則不然也,竊以為,古龍其實也是個愛劍之人,譬如古龍小說中最精彩的決鬥出自西門吹雪與葉孤城兩大劍客,月夜、冷風、衣袂飄飄,兩大絕世劍客在紫禁之巔約戰,書寫了「月明夜,紫禁巔,一劍破飛仙」的經典。
  楚留香傳奇中,中原一點亦被描繪成「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的絕世刺客。他的劍是快的,是冷的,也是無情的。這樣一個刺客甚至讓人看到了專諸、要離、曹沫等人的影子。再說三少爺的劍,謝曉峰是“劍氣縱橫三萬里,一劍光寒十九州。”實不亞於金庸筆下的獨孤求敗。
  所以,武俠小說很大程度上承擔起了現代人對劍的認識。這些小說讓我們知道,劍不僅僅有十大名劍,更有劍心、劍膽、劍意,以及各式感慨悲歌的劍客故事。劍不單只是兵器的一種,更貫穿了中華千年的歷史,見證了士人這個群體的變化,目睹了武治與文治之間的權利交接。
以詩詞歌賦論劍
  文人的筆墨與三尺青鋒常被視為兩大殺人利器,不同在於,前者或可傷人百萬,後者至多血濺三尺。但很多時候,當文人手中無劍時,都試圖以詩詞一舒胸中意氣。
  戰國時,蘇秦身背長劍橫跨六國,促成了著名的“六國合縱”,迫使強秦不敢出函谷關十五年。蘇秦也藉此得以名揚天下,他配六國相印,叱吒寰宇。到了現在,蘇秦的一切都被史學家挖透,但我想一定有一個點沒有弄明白,那就是蘇秦的劍是一把怎樣的劍? 
  是殺人劍?還是威懾之劍?亦或者只是一把樸實無華的自衛之劍呢?
  《君子以劍自衛乎》記載了一個故事,子路戎服見於孔子,拔劍而舞之曰:「古之君子,以劍自衛乎?」孔子曰:「古之君子,忠以為質,仁以為衛,不出環堵之室,而知千里之外。有不善則以忠化之,侵暴則以仁固之,何持劍乎?」子路曰:「由乃今聞此言,請攝齊以受教。」在夫子的認知中,忠信與仁義是最大的武器,用之以感化於人乃是大道。當然,夫子提出的概念很美好,但現實卻很殘酷。
  屈原的「帶長劍兮挾秦弓而歌」,司空圖的「壯士拂劍,浩然彌哀」,辛棄疾的「醉裡挑燈看劍,夢迴吹角連營」。這些兵戈之氣盡顯的詩歌辭賦大體上都帶有一種無奈與憤懣。
  通常而言,當胸中抱負沒能得以施展時,這些有大志向之人都會選擇通過筆墨來以舒其意。所以,在我們閱讀帶有兵戈之意的詩詞歌賦時,不能忽略的是寫下這些句子的背後,他們內心深處暗藏著怎樣的心理活動。
  在這樣的時候,劍是一種無形利器,只是殺傷的不是敵人,而是自己與未酬的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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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帝王佩劍都有哪些傳說?
劍是一種長形兩面有脊的武器。古劍一般如匕首,無鞘,直插腰際。劍是武器,也是佩飾。在古代只有帝王、諸侯、大臣、武士佩劍,庶民不得佩劍。劍就成了一種身份的象徵和標誌,許多人用劍劃出了自我與他人的界限。劍在古代為什麼使用時間既長而又普遍,不僅因為它是攜帶方便的武器,更因為它是封建官僚、士大夫社會地位、身份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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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法劍 
導語:劍是古代中國重要的兵器。相傳在黃帝時代,蚩尤就在葛天盧之山冶煉製劍。戰國時期又有乾將、莫邪等鑄劍名家的故事。古代製度規定,天子二十而冠,帶劍;諸侯三十而冠,帶劍;大夫四十而冠,帶劍。
【圖語:法劍】
  法劍是道教齋醮科儀中常用的法器。
  由來
  劍是古代中國重要的兵器。相傳在黃帝時代,蚩尤就在葛天盧之山冶煉製劍。戰國時期又有乾將、莫邪等鑄劍名家的故事。古代製度規定,天子二十而冠,帶劍;諸侯三十而冠,帶劍;大夫四十而冠,帶劍。隸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可帶劍,無事不可帶劍。漢代的製度,群臣上朝,帶劍者至殿階解劍。至晉代,才有以木劍代之,還以金銀玉等裝飾劍。大約在南朝劉宋時期,道教齋醮科儀中就開始使用劍作為法器。
  作用
  南朝時成書的《洞玄靈寶道學科儀》中有“作神劍法品”。內稱“凡是道學,當知作大劍法。齋戒百日,乃使鍛人用七月庚申日、八月辛酉日,用好鋌若快鐵,作精利劍,環圓二寸六分,柄長一尺一寸七分,劍刃長二尺四寸七分,合長三尺九寸”。制劍時,“密咒劍環之中”,並在劍身刻以斗星星象,“分明均調,佈滿劍身之中”。以此神劍常置身邊,恆不離身,就可以逐辟邪魔万精。隋唐以後,道教科儀中普遍使用桃木製作的法劍,以敕召天將、破獄度亡和驅邪鎮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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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為何總有一把劍在手?
仙的法器千奇百怪,而最有仙氣的仙器,莫過於一口斬妖除魔、變化無窮的『大寶劍』。
劍是一種有靈氣、有意識的兵器,劍術中包含了修仙者孜孜以求的無上之“道”。仙人通常喜歡在深山幽谷中修行,練劍也是如此。山中生活清心寡欲、條件艱苦,看似人在練劍,其實也是劍在煉人。一旦練成,便可御劍出山,仙遊四海。
攝影/從暮
會唱歌的“大寶劍”
劍,原和刀、槍、棍、棒一樣,只是一件普通的兵器。它是怎樣演變成“仙器”的呢?
劍和其他兵器最大的不同之處,大概就是它出眾的顏值。外形挺拔、剛中帶柔,且輕捷靈動、攜帶方便,使它圈粉無數,成為古代最普及的兵器之一。不光打仗時有很強的實戰性,在平日生活中也不失為一件酷炫的配飾。
唐代類書《初學記·武部·劍》記載了佩劍的古制:“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帶劍;諸侯三十而冠,帶劍;大夫四十而冠,帶劍。”此外,庶人有事可以帶劍,無事不得帶劍。劍與冠一樣,儼然成了權力和禮制的象徵。到了春秋戰國時代,佩劍變得更普遍,武士、文人都隨身佩劍。比如屈原就寫有“帶長鋏之陸離兮,冠切雲之崔嵬”的詩句,以長劍比喻自己正直高潔、不同流合污的品行。
仙人的飛行方式
仙人生性逍遙自在,喜好四處遨遊,最理想的交通方式莫過於飛行了。怎麼飛?從古代文獻、繪畫中可以看到,仙人的飛行方式非常多樣,有的凌空御風而行,有的駕雲,有的乘鶴、鹿等靈獸,有的長著翅膀,飛行方式如同西方的天使。寶劍,也是仙人的交通工具之一,御劍而行,格外酷炫。
繪畫/張雲霏
圖為乘鶴飛行
《列仙傳》記載,周靈王太子王子喬好吹笙,隨道士入深山修行,十餘年後乘著白鶴出現在山巔,與家人告別後離去
騰空飛行
這大概是仙人最常用的飛行方式。根據東晉《神仙傳》中的描述,仙人“聳身入雲,無翅而飛”,直挺挺地站著就能起飛了。
在世俗世界裡,知名度最高的劍莫過於上斬昏君,下斬奸臣的“尚方寶劍”了。“尚方”是什麼意思?秦漢時期,“尚方”是皇宮裡專門掌管皇室衣、食、住、行等用具的部門。“尚方”所製的寶劍,鋒利無比,可以一劍斬馬,所以又被稱為“斬馬劍”。《漢書·朱雲傳》記載,漢成帝時期,丞相張禹貪贓枉法、侵占民田,敢言直諫的朱雲當朝攻擊張禹為佞臣,請求皇帝賜給他一把“尚方斬馬劍”,用來誅殺張禹。結果,皇帝非但沒有賜劍,反而要將朱雲斬首。朱雲死死抱住皇宮的欄杆不放,侍衛拖拽他時用力過猛,居然把欄杆扯斷了。這就是“朱雲折檻”典故的由來。自此直至宋明時期,“尚方寶劍”逐漸形成製度,被賦予了專斷專殺、便宜行事的權力,在眾多兵器中脫穎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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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是短兵的一種,脫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原於殷商以前,形極為短小,僅有短平莖,而無管筒。古人用此劍插腰,可割可刺,抵禦匪寇與野獸。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戰國時期,已成為主要短兵器,士類必有之佩備。連馮諼與漢初的韓信,雖然貧至無食,也仍然隨身攜帶。著名的有干將、莫邪、龍泉、太阿、純鈞、湛盧、魚腸、巨闕等。春秋時的龍泉劍,仍有一隻藏於故宮,至今仍很鋒利,證明我國在劍的製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歷史。
《初學記‧武部‧劍》:「其後楚有龍泉,秦有太阿、工巿,吳有干將、鏌耶、屬鏤,越有純鉤、湛盧、豪曹、魚腸、巨闕諸劍。」
《管子》曰:「昔葛天盧之山,發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為劍鎧,此劍之始也。」
《吳越春秋‧勾踐陰謀外傳》:「越王乃使使聘之,問以劍戟之術。處女將北見於王,道逢一翁,自稱袁公,問於處女:『吾聞子善劍,願一見之。』女曰:『妾不敢有所隱,惟公試之。』於是袁公即扙箖箊竹,竹枝上頡橋未墮地,女即捷末,袁公則飛上樹,變為白猿,遂別去。見越王,越王問曰:『夫劍之道則如之何?』女曰:『妾生深林之中,長於無人之野,無道不習。不達諸侯,竊好擊之道,誦之不休。妾非受於人也,而忽自有之。』越王曰:『其道如何?』女曰:『其道甚微而易,其意甚幽而深。道有門戶,亦有陰陽,開門閉戶,陰衰陽興。凡手戰之道,內實精神,外示安儀,見之似好婦,奪之似懼虎。布形候氣,與神俱往。杳之若日,偏如騰兔,追形逐影,光若彷彿。呼吸往來,不及法禁。縱橫逆順,直復不聞。斯道者,一人當百,百人當萬。王欲試之,其驗即見。』越王即加女號,號曰『越女』。」(其言妙契精微,深得劍術之要。所謂「門戶陰陽」,即鬥劍時進退縱橫之法。而「內實精神,外示安儀」,則是描述鬥劍時精神貫注,從容不迫,觀變進招的形態。)
金庸更將此段傳奇,寫進了他的武俠小說《越女劍》中,將劍道的至高境界,作了非常深入的刻劃與探討。
在劍的演練中,一般分為「站劍」和「行劍」兩種。「站劍」一般指動作迅速敏捷,靜止動作沉穩,富雕塑性。而「行劍」則相對顯得停頓較少,動作連續不斷,均勻而有軔性。同時劍還有長穗、短穗之刀,穗又稱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動以惑敵,演練時顯得龍飛鳳舞,形象優美。尤其長穗,隨劍飄舞,更顯神妙。
練劍要求身與劍合,劍與神合。《綠水亭雜識四》中說:劍「鋒鍔如槊刃,而以身為之柄,微州目連猷人之身法,輕如猿鳥,即劍法也。」這裡說的「以身為柄」,就是說以身領劍,這是練劍之要。
《吳越春秋‧勾踐伐吳外傳》:「越王乃被唐夷之甲,帶步光之劍,杖屈盧之矛,出死士以三百人為陣關下。」(《典略》:「周有屈盧之矛。」)
漢劉熙《釋名‧釋兵》:「劍,檢也,所以防檢非常也;又斂也,以其在身拱時斂在臂內也。其旁鼻曰鐔,鐔,尋也,帶所貫尋也。其末曰鋒,鋒末之言也。」
《戰國策‧韓策一》:「韓卒之劍戟,皆出於冥山、棠谿、墨陽、合膊。鄧師、宛馮、龍淵、太阿,皆陸斷馬牛,水擊鵠雁。」鄧師,鄧國有工鑄劍,因名鄧師。宛馮,宛人於馮池(滎陽)鑄劍,故號。龍淵,河南西平有龍泉水,亦名龍淵,可以淬刀劍,特堅利,故名。太阿,《吳越春秋》:吳有干將,越有歐冶,
《吳越春秋‧闔閭內傳》:闔閭「請干將鑄作名劍二枚。干將者,吳人也,與歐冶子同師,俱能為劍。越前來獻三枚,闔閭得而寶之,以故使劍匠作為二枚,一曰干將,二曰莫耶。莫耶,干將之妻也。干將作劍,采五山之鐵精,六合之金英。候天祠地,陰陽同光,百神臨觀,天氣下降,而金鐵之精不銷淪流。……於是干將妻乃斷髮剪爪,投於爐中。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裝,金鐵乃濡,遂以成劍。陽曰干將,陰曰莫耶。陽怍龜文,陰作漫理。干將匿其陽,出其陰而獻之。闔閭甚重。」
《吳越春秋‧闔閭內傳》:「湛盧之劍惡闔閭之無也,乃去而出,水行如楚。楚昭王而寤,得王湛盧之劍於床,昭王不知其故,乃召風胡子而問,……風胡子曰:『臣聞吳王得越所獻寶劍三枚,一曰魚腸,二曰磐郢,三曰湛盧。魚腸之劍已用殺吳王僚也,磐郢以送其死女,今湛盧入楚也。……臣聞越王允常使歐冶子造劍五枚,以示薛燭,燭對曰:「魚腸劍逆理不順,不可服也,臣以殺君,子以殺父。」故闔閭以殺王僚。一名磐郢,亦曰豪曹,不法之物,無益於人,故以送死。一名湛盧,五金之英,太陽之精,寄氣託靈,出之有神,服之有威,可以折衝拒敵。然人君有逆理之謀,其劍即出,故去無道以就有道。今吳王無道,殺君謀楚,故湛盧入楚。』」
《初學記‧武部‧劍》:趙曄《吳越春秋》曰:「越王允常聘歐冶子作劍五枚,三大二
小,三曰豪曹。秦客薛燭善相劍,王取豪曹示之,薛燭曰:『實非寶劍也。今豪曹五色
,黯然無華,已殞其光,亡其神,此劍不登斬而辱,則墮於飲中矣。』王曰:『寡人置
劍盧竹上,過而墜之,斷金獸之頸,飲濡其刃,以為利也。』」
《初學記‧武部‧劍》:《吳越春秋》又曰:「越王允常聘歐冶子作名劍五枚,一曰純鉤,二曰湛盧,三曰豪曹,四曰魚腸,五曰巨闕。秦客薛燭善相劍,越王取豪曹、巨闕、魚腸等示之,薛燭皆曰:『非寶劍也。』取純鉤示,薛燭曰:『光如屈陽之華,沉沉如芙蓉始生於湖,觀其文如列星之行,觀其光如水溢於塘,此純鉤也。』取湛盧示之,薛燭曰:『善哉!銜金鐵之英,吐銀錫之精,寄氣託靈,有遊出之神,服此劍,可以折衝伐敵,人君有逆謀則去之他國。』允常乃以湛盧獻吳,吳公子光弒吳王僚,湛盧去如楚。」
《史記‧蘇秦列傳》裴駰《集解》引《吳越春秋:「楚王召風胡子而告之曰:『寡人聞吳有干將,越有歐冶,寡人欲因此請二人作劍,可乎?』風胡子曰:『可。』乃往見二人作劍,一曰龍淵,二曰太阿。」
《初學記‧武部‧劍》:《賈子》: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帶劍;諸侯三十而冠,帶劍;大夫四十而冠,帶劍;隸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得帶劍,無事不得帶劍。」
《初學記‧武部‧劍》:《春秋繁露》:「禮之所興也,劍之在左,青龍象也;刀之在右,白虎象也。」
《周官》:「桃氏為劍,臘(兩刃)廣二寸有半寸,兩從半之(劍脊兩面殺趨鍔者),以其臘廣為之莖圍,長倍之,中其莖,設其後,身長五其莖長,重九鋝,謂之上制,上士服之。」
《孔子家語‧好生》:「子路戎服見於孔子,拔劍而舞之,曰:『古之君子,固以劍自衛乎!』」
《莊子‧說劍》:「趙文王喜劍,劍士夾門,而客三千餘人,日夜相擊於前,死傷者,歲百餘人。」由此可見,當時劍術是作為主要武藝存在的。
《史記‧項羽本紀》:「范增起,出召項莊,謂曰:『君王為人不忍,若入前為壽,壽畢,請以劍舞,因擊沛公於坐,殺之。』……項莊拔劍起舞,項伯亦拔劍起舞,以身翼蔽沛公,莊不得擊。」……張良曰:『今者項莊拔劍舞,其意常在沛公也。』」
《漢書‧藝文志‧兵書略》:《劍道》三十八篇。
漢代劍術已甚精備,鬥劍中顯示了武藝造詣的深淺。曹丕《典論‧自敘》:「余又學擊劍,閱師多矣,四方之法各異,唯京師為善。桓、靈之間,有虎賁王越善斯術,稱於京師。河南史阿言昔與越遊,具得其法,余從阿學精熟。嘗與平虜將軍劉勳、奮威將軍鄧展等共飲,宿聞展善有手臂,曉五兵,又稱其能空手入白刃。余與論劍良久,謂將軍非法也,余顧嘗好之,又得善術,因求與余對。時酒酣耳熱,方食芊蔗,便以為杖,下殿數交,三中其臂,左右大笑。展意不平,庋更為之。余言吾法急屬,難相中面,故齊臂耳。展言願復一交,余知其欲突以取交中也,因偽深進,展果尋前,余卻腳㵎,正截其顙,坐中驚視。余還坐,笑曰:『昔陽慶使淳于意去其故方,更授以祕術,今余亦願鄧將軍捐棄故技,更受要道也。』一坐盡歡。」(《三國志‧魏書‧文帝紀》裴松注引)這段有聲有色的記載,反映了當時劍術的高超和鬥劍風的興盛。
楊泉《物理論》:「阮師之作刀,受法於金精之靈,七月庚辛,見神於冶監之門,向西再拜,金神教以水火之齊,五精之鍊,用陰陽之候,取剛柔之和,三年作刀千七百七十口,其刀背夾刃,方口洪首,截輕微不絕絲髮之系,斫堅剛無變動之異。」
但自唐開始,士大夫心理充滿道教神仙妖邪鬼怪之說,劍乃變為鎮邪袪凶之器,一若此數尺剛鐵,鑄成劍形,即具有無上魔力者。於是家懸一劍,即以為祥,不習劍術,而以為劍自可以禦敵而勝。所以自唐以後,劍類短兵,有一支為釋道所利用,而引入歧途。
從征軍士多用刀而鮮用劍,佩刀者漸多於佩劍者,這顯然對劍術的發展有相當的阻作用。
舞劍在唐代興盛起來,杜甫<舞劍器行>描述公孫大娘舞劍絕技:「昔有佳人公孫氏,一舞劍器動四方。觀者如山色沮喪,天地為之久低昂。爟如羿射九日落,矯如群帝驂龍翔;來如江海凝清光。」劍的聲光,似聞如見,精湛技藝,如呈眼前。
明唐順之《武編》說:宋太宗「選諸軍勇士數百人,教以舞劍,皆能擲劍空中,躍其身左右承之,妙絕無比。會北戎遺使修貢,賜宴便殿,因出劍士示之,袒裼鼓澡,揮刃而入,跳擲承接,霜鋒雪刃,飛舞滿空。」這些高超絕技,對後來劍術套路及表演技藝的發展,影響很大,至今我們演練的武術套路中,亦有所見。
金庸《笑傲江湖》中的「沖靈劍法」,就是驚絕的特技。
明代各武術流派,在劍術應用的基礎上,創造了不少珍貴的劍法,如何良臣《陣紀》所云:「卞莊子之紛絞法,王聚之起落法,劉先生之願應法,馬明王之閃電法,馬起之出手法」等,這些劍法為後世劍術的發展,提供了有益的素材。
明代各武術流派,在劍術應用的基礎上,創造了不少珍貴的劍法,如何良臣《陣紀》所云:「卞莊子之紛絞法,王聚之起落法,劉先生之願應法,馬明王之閃電法,馬起之出手法」等,這些劍法為後世劍術的發展,提供了有益的素材。
劍的招式是以劈、砍、崩、撩、格、洗、截、刺、攪、壓、掛、云等為主。它的特點是剛柔相濟、吞吐自如,飄灑輕快,矯健優美,正如拳諺所形容的「劍似飛鳳」,由此可知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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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壇場法器
法 劍
法 劍 使 用 的 由 來 : 法 劍 是 道 教 齋 醮 科 儀 中 常 用 的 法 器 。 劍 是 古 代 中 國 重 要 的 兵 器 。 相 傳 在 黃 帝 時 代 , 蚩 尤 就 在 葛 天 盧 之 山 冶 煉 制 劍 。 戰 國 時 期 又 有 幹 將 、 莫 邪 等 鑄 劍 名 家 的 故 事 。 古 代 制 度 規 定 , 天 子 二 十 而 冠 , 帶 劍 ; 諸 侯 三 十 而 冠 , 帶 劍 ; 大 夫 四 十 而 冠 , 帶 劍 。 隸 人 不 得 冠 。 庶 人 有 事 可 帶 劍 , 無 事 不 可 帶 劍 。 漢 代 的 制 度 , 群 臣 上 朝 , 帶 劍 者 至 殿 階 解 劍 。 至 晉 代 , 才 有 以 木 劍 代 之 , 還 以 金 銀 玉 等 裝 飾 劍 。 大 約 在 南 朝 劉 宋 時 期 , 道 教 齋 醮 科 儀 中 就 開 始 使 用 劍 作 為 法 器 。
作 用 : 南 朝 時 成 書 的 《 洞 玄 靈 寶 道 學 科 儀 》 中 有 「 作 神 劍 法 品 」 。 內 稱 「 凡 是 道 學 , 當 知 作 大 劍 法 。 齋 戒 百 日 , 乃 使 鍛 人 用 七 月 庚 申 日 、 八 月 辛 酉 日 , 用 好 铤 若 快 鐵 , 作 精 利 劍 , 環 圓 二 寸 六 分 , 柄 長 一 尺 一 寸 七 分 , 劍 刃 長 二 尺 四 寸 七 分 , 合 長 三 尺 九 寸 」 。 制 劍 時 , 「 密 咒 劍 環 之 中 」 , 並 在 劍 身 刻 以 鬥 星 星 象 , 「 分 明 均 調 , 布 滿 劍 身 之 中 」 。 以 此 神 劍 常 置 身 邊 , 恒 不 離 身 , 就 可 以 逐 辟 邪 魔 萬 精 。 隋 唐 以 後 , 道 教 科 儀 中 普 遍 使 用 桃 木 制 作 的 法 劍 , 以 敕 召 天 將 、 破 獄 度 亡 和 驅 邪 鎮 魔 。
壇場法器 - 法印
法 印 的 由 來 : 法 印 是 道 教 齋 醮 科 儀 中 常 用 法 器 的 一 種 。 中 國 古 代 很 早 就 開 始 使 用 印 。 《 釋 名 》 稱 , 「 印 , 信 也 , 所 以 封 物 以 為 驗 也 。 亦 言 因 也 , 封 物 相 因 付 也 」 。 印 信 當 是 驗 付 的 一 種 標 記 。 古 時 , 印 信 還 有 等 級 規 定 。 戰 國 時 , 君 王 之 印 信 稱 為 玺 , 臣 下 的 稱 為 印 。 《 漢 舊 儀 》 稱 , 諸 侯 王 印 , 黃 金 橐 駝 鈕 , 文 曰 玺 ; 列 侯 , 黃 金 印 龜 鈕 , 文 曰 印 ; 丞 相 、 將 軍 , 黃 金 印 龜 鈕 , 文 曰 章 ; 中 二 千 石 , 銀 印 龜 鈕 , 文 曰 章 ; 千 石 、 六 百 石 、 四 百 石 , 銅 印 鼻 鈕 , 文 曰 印 。 宋 以 後 , 印 又 有 金 印 、 鍍 金 印 、 銀 印 等 區 別 。 晉 傅 玄 有 《 印 銘 》 稱 , 印 能 「 作 信 萬 國 , 取 象 晷 度 , 是 銘 是 刻 , 文 明 慎 密 」 。 早 期 道 教 之 一 的 五 鬥 米 道 區 分 巴 蜀 為 二 十 四 治 時 , 相 傳 祖 天 師 張 陵 就 使 用 「 陽 平 治 都 功 印 」 , 其 功 用 相 當 於 衙 門 公 章 。 齋 醮 科 儀 中 使 用 印 信 大 約 是 從 南 北 朝 開 始 的 。 隨 著 科 儀 名 目 的 繁 衍 , 印 信 的 品 類 和 內 容 也 逐 步 增 多 。 明 代 《 上 清 靈 寶 濟 度 大 成 金 書 》 的 「 靈 寶 印 令 品 」 就 收 有 科 儀 常 用 印 信 四 十 六 種 , 如 「 靈 寶 大 法 師 印 」 , 「 靈 寶 玄 壇 印 」 等 等 。
作 用 : 道 教 科 儀 用 法 印 , 有 二 種 作 用 。 一 是 為 洞 達 杳 冥 , 南 宋 金 允 中 《 上 清 靈 寶 大 法 》 稱 , 「 隆 古 盛 時 , 人 鬼 各 安 其 所 , 陰 陽 不 雜 其 倫 , 故 道 之 用 , 唯 見 於 修 真 煉 本 , 以 致 輕 舉 飛 升 。 中 古 以 降 , 慢 真 日 益 , 正 道 日 晦 , 邪 僞 交 馳 , 上 下 返 覆 , 於 是 出 法 以 救 其 弊 , 表 章 以 達 其 忱 , 付 降 印 篆 以 為 信 志 。 故 用 印 之 義 近 同 世 俗 , 亦 道 運 因 時 損 益 者 也 」 。 例 如 , 「 靈 寶 大 法 師 印 」 就 在 建 壇 前 , 在 科 儀 所 用 一 行 文 書 上 加 蓋 , 以 使 文 書 上 達 天 界 , 下 通 幽 冥 。 南 宋 金 允 中 《 上 清 靈 寶 大 法 》 稱 通 章 印 用 「 以 此 印 通 誠 祖 師 也 」 。 神 虎 總 印 , 「 七 玉 女 之 名 也 , 用 以 印 招 魂 幡 而 已 」 。 二 是 為 修 道 人 檢 束 身 心 , 《 無 上 玄 元 三 天 玉 堂 大 法 》 稱 , 「 行 法 以 印 , 因 以 檢 束 身 心 。 後 世 無 知 , 故 心 勞 力 屈 。 蓋 古 人 印 心 , 今 人 印 木 , 立 之 法 印 , 以 統 法 職 , 庶 執 印 而 有 所 皈 依 , 下 印 而 有 所 屬 隸 」 。 「 未 悟 之 前 , 須 假 木 印 ; 既 悟 之 後 , 惟 在 心 印 。 故 曰 : 天 有 印 , 則 三 光 皎 然 ; 人 有 印 , 則 神 室 清 明 」 。
令牌
令 牌 的 來 由 : 令 牌 是 道 教 齋 醮 科 儀 中 常 用 法 器 。 道 教 法 器 令 牌 起 源 於 中 國 古 代 軍 隊 發 號 施 令 用 的 虎 符 。 《 道 書 援 神 契 》 有 「 令 牌 」 項 稱 , 「 《 周 禮 》 , 牙 璋 以 起 軍 旅 。 漢 銅 虎 符 上 圓 下 方 , 刻 五 牙 文 , 若 垂 露 狀 。 背 文 作 一 坐 虎 , 形 銘 其 旁 曰 : 如 古 牙 璋 , 作 虎 符 。 近 召 將 用 令 牌 , 此 法 也 」 。
作 用 : 道 教 的 令 牌 多 以 木 材 或 金 屬 制 作 , 長 方 形 , 塊 狀 , 六 面 均 雕 有 或 鑄 有 圖 形 和 文 字 。 明 代 《 上 清 靈 寶 濟 度 大 成 金 書 》 中 有 五 雷 號 令 牌 的 圖 文 。 其 圖 之 正 面 雕 有 龍 蟠 劍 身 , 背 面 有 雷 令 符 文 雲 : 右 令 牌 , 取 雷 擊 棗 木 造 成 , 長 五 寸 五 分 , 闊 二 寸 四 分 , 厚 五 分 。 選 擇 吉 日 , 依 式 造 之 , 四 側 周 圍 刊 二 十 八 宿 名 , 以 錦 囊 盛 之 。 道 士 在 科 儀 行 法 時 , 常 於 儀 壇 上 猛 擊 令 牌 , 以 代 表 天 神 或 者 天 師 , 發 布 號 令 , 呼 風 喚 雨 , 召 神 遣 將 , 或 降 臨 法 壇 , 或 護 送 亡 魂 , 或 驅 邪 鎮 魔 。
法杖
法 杖 的 由 來 : 法 杖 是 道 教 齋 醮 科 儀 常 用 法 器 的 一 種 , 亦 稱 策 杖 或 九 節 杖 。 杖 , 原 是 老 人 幫 助 起 立 或 行 走 的 工 具 。 中 國 古 代 亦 以 杖 作 為 王 位 或 軍 權 的 象 徵 , 或 者 作 為 懲 罰 犯 人 的 刑 具 。 東 漢 以 後 的 神 仙 傳 記 中 , 杖 還 作 為 人 屍 解 後 軀 體 的 化 身 。 南 北 朝 時 , 道 教 也 以 杖 作 為 權 力 的 象 徵 。 北 周 武 帝 宇 文 邕 的 《 無 上 秘 要 》 中 有 「 策 杖 品 」 稱 , 元 始 天 尊 有 神 杖 , 「 用 靈 山 太 陽 之 竹 七 節 」 , 上 空 一 節 , 下 空 一 節 , 以 應 天 象 地 。 但 是 , 其 後 多 數 道 書 都 稱 法 杖 有 九 節 。 《 太 平 禦 覽 》 引 《 龜 山 元 箓 》 稱 , 「 冬 三 月 , 三 天 玉 童 , 化 為 老 人 , 手 把 九 節 金 杖 」 。 道 教 齋 醮 科 儀 中 使 用 法 杖 大 約 是 南 朝 劉 宋 以 後 之 事 。
作 用 : 《 洞 玄 靈 寶 道 學 科 儀 》 稱 , 「 凡 是 道 學 , 當 知 九 節 杖 , 輔 老 救 危 , 各 有 名 字 , 不 可 不 知 」 。 杖 之 九 節 , 各 以 星 為 名 , 依 次 為 太 皇 星 、 熒 惑 星 、 角 星 、 衡 星 、 張 星 、 營 室 星 、 鎮 星 、 東 井 星 、 拘 星 等 等 。 道 士 制 作 法 杖 , 「 須 擇 名 山 福 地 , 凈 域 靈 墟 , 用 吉 日 取 向 南 凈 竹 長 五 尺 五 分 , 通 有 九 節 者 , 奉 安 凈 所 , 選 甲 午 、 丙 午 、 丁 卯 或 三 月 三 日 、 五 月 五 日 、 七 月 七 日 、 九 月 九 日 。 將 竹 第 一 節 左 微 曲 一 曲 , 右 微 曲 一 曲 , 於 第 一 節 下 四 面 開 四 竅 , 納 以 四 嶽 內 名 。 於 頂 中 開 一 元 , 安 中 嶽 內 名 。 又 實 以 靈 書 中 篇 , 各 以 蠟 封 固 , 或 專 意 佩 持 修 用 者 , 則 用 五 帝 符 入 杖 中 。 以 黃 紋 之 缯 作 袋 用 , 長 短 小 大 僅 可 容 杖 」 。 在 齋 醮 科 儀 中 , 道 士 使 用 這 樣 制 作 的 法 杖 可 以 召 請 神 靈 或 天 將 , 可 以 按 法 勘 破 幽 獄 。 「 以 杖 指 天 , 天 神 設 禮 ; 以 杖 指 地 , 地 衹 侍 迎 ; 指 東 北 方 , 萬 鬼 束 形 」 。 法 師 在 行 儀 時 , 常 在 九 節 杖 的 第 二 節 下 懸 挂 一 小 黃 幡 , 長 七 寸 , 上 書 有 十 方 救 苦 天 尊 號 及 十 方 玄 化 符 。 王 契 真 《 上 清 靈 寶 大 法 》 稱 , 法 師 在 破 獄 時 , 注 目 於 杖 , 「 化 策 杖 為 芝 幢 , 龍 頭 虎 尾 之 狀 。 龍 身 光 耀 , 口 含 華 幡 , 靈 風 慶 雲 , 盤 結 於 上 , 光 煥 無 極 」 。

道 教 齋 醮 科 儀 中 用 笏 的 由 來 : 笏 , 又 稱 手 板 、 玉 板 或 朝 板 , 是 道 教 科 儀 中 常 用 法 器 之 一 種 。 中 國 古 代 就 有 笏 。 《 釋 名 》 稱 , 「 笏 , 忽 也 。 君 有 教 命 , 有 所 啓 白 , 則 書 其 上 , 備 忽 忘 也 」 。 意 指 笏 乃 臣 下 上 殿 面 君 時 的 工 具 , 以 笏 為 紙 , 直 書 其 上 , 以 防 遺 忘 。 《 禮 記 》 的 《 玉 藻 》 稱 , 「 笏 , 天 子 以 球 玉 , 諸 侯 以 象 , 大 夫 以 魚 須 文 竹 , 士 竹 本 象 可 也 」 。 「 笏 , 度 二 尺 有 六 寸 , 其 中 博 三 寸 , 其 殺 六 分 而 去 一 」 。 唐 代 武 德 四 年 ( 6 2 1 年 ) 以 後 , 五 品 官 以 上 用 象 牙 制 作 的 笏 , 六 品 以 下 官 用 竹 本 笏 。 三 品 以 上 的 笏 , 前 拙 後 直 。 五 品 以 上 , 前 拙 後 屈 , 後 又 改 為 上 圓 下 方 。 《 輿 服 雜 事 》 稱 , 「 古 者 貴 賤 皆 執 圭 , 書 君 上 之 政 令 。 有 事 , 則 搢 之 於 腰 帶 中 。 五 代 以 來 , 唯 八 座 尚 書 執 笏 者 , 白 筆 綴 手 板 頭 , 以 紫 囊 裹 之 。 其 馀 王 公 卿 士 , 但 執 手 板 , 板 主 於 敬 , 不 執 笏 , 示 非 記 事 官 也 」 。 早 期 道 教 儀 禮 並 無 執 笏 之 禮 , 後 來 受 朝 禮 的 影 響 才 有 用 朝 板 的 。 今 道 教 科 儀 中 仍 有 用 笏 的 。 道 士 之 笏 , 大 多 是 竹 木 制 品 。 只 有 高 功 法 師 仍 有 使 用 象 牙 制 作 的 朝 板 。
作 用 : 道 士 在 科 儀 中 用 笏 只 是 朝 禮 。 《 道 書 援 神 契 》 稱 , 「 古 之 公 侯 皆 執 圭 。 《 周 禮 》 有 恒 圭 、 信 圭 、 躬 圭 。 《 禮 記 》 雲 : 士 執 魚 須 、 文 竹 、 木 簡 之 類 也 」 。 因 此 道 教 科 儀 中 用 笏 , 只 表 示 對 神 靈 的 尊 敬 。 「 敬 上 尊 賢 , 貴 不 逾 常 。 用 制 斯 器 , 備 對 遺 忘 」 道 書 稱 , 「 太 上 敕 陵 , 陽 監 受 教 , 稽 首 而 起 , 執 笏 戶 東 , 面 西 而 立 」 。
雲铛
雲 铛 、 樂 器 名 , 《 元 史 》 說 : 雲 铛 以 銅 為 小 鑼 形 , 有 一 外 架 , 連 有 長 柄 , 左 手 持 , 右 手 以 小 竹 根 鑲 象 牙 珠 擊 之 , 跟 隨 念 經 節 拍 敲 打 , 亦 名 雲 鑼 , 又 稱 雲 璈 。 《 道 書 援 神 契 》 說 : 「 古 者 祭 祀 有 樂 , 此 仿 之 也 , 手 執 者 象 天 樂 , 可 遊 行 而 奏 也 , 故 道 士 用 之 。 」
木魚
道 教 法 器 之 一 , 用 於 誦 經 敲 打 之 用 , 形 圓 如 魚 , 故 諱 木 魚 。 又 一 種 說 法 , 木 魚 造 形 , 類 似 人 的 頭 形 。 誦 經 的 磬 和 木 魚 配 用 , 磬 敲 響 若 「 醒 」 的 聲 音 , 木 魚 打 下 去 若 「 覺 」 的 聲 音 。 《 無 上 秘 要 》 說 : 「 木 魚 清 磬 , 振 醒 塵 寰 。 」
铙钹
铙 钹 , 道 場 擊 樂 , 亦 法 器 也 。 《 太 清 玉 冊 》 說 : 「 蚩 尤 驅 虎 豹 與 黃 帝 戰 , 黃 帝 擊 铙 钹 以 破 之 , 虎 豹 畏 铙 钹 之 聲 故 也 。 《 夷 寶 經 注 》 說 : 「 太 乙 救 苦 天 尊 , 跨 九 頭 獅 子 , 其 吼 聲 如 铙 钹 之 音 , 響 徹 地 獄 而 驚 破 之 。 」
麈尾
麈 尾 , 拂 塵 也 。 古 時 談 道 者 , 取 麈 尾 為 拂 子 , 所 以 指 教 授 聽 衆 也 。 《 晉 書 五 衍 傳 》 : 「 衍 既 有 盛 才 美 德 , 明 悟 若 神 , 妙 善 玄 言 , 唯 談 老 莊 為 事 , 每 提 玉 柄 麈 尾 , 與 手 同 色 。 」 麈 , 獸 之 一 類 , 産 於 甯 古 塔 , 烏 蘇 裏 江 等 處 , 頭 如 鹿 , 腳 類 牛 , 尾 類 驢 , 項 背 類 駱 駝 , 所 以 俗 稱 四 不 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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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劍 使 用 的 由 來 : 法 劍 是 道 教 齋 醮 科 儀 中 常 用 的 法 器 。 劍 是 古 代 中 國 重 要 的 兵 器 。 相 傳 在 黃 帝 時 代 , 蚩 尤 就 在 葛 天 盧 之 山 冶 煉 製 劍 。 戰 國 時 期 又 有 干 將 、 莫 邪 等 鑄 劍 名 家 的 故 事 。 古 代 制 度 規 定 , 天 子 二 十 而 冠 , 帶 劍 ; 諸 侯 三 十 而 冠 , 帶 劍 ; 大 夫 四 十 而 冠 , 帶 劍 。 隸 人 不 得 冠 。 庶 人 有 事 可 帶 劍 , 無 事 不 可 帶 劍 。 漢 代 的 制 度 , 群 臣 上 朝 , 帶 劍 者 至 殿 階 解 劍 。 至 晉 代 , 才 有 以 木 劍 代 之 , 還 以 金 銀 玉 等 裝 飾 劍 。 大 約 在 南 朝 劉 宋 時 期 , 道 教 齋 醮 科 儀 中 就 開 始 使 用 劍 作 為 法 器 。 
作 用 : 南 朝 時 成 書 的 《 洞 玄 靈 寶 道 學 科 儀 》 中 有 「 作 神 劍 法 品 」 。 內 稱 「 凡 是 道 學 , 當 知 作 大 劍 法 。 齋 戒 百 日 , 乃 使 鍛 人 用 七 月 庚 申 日 、 八 月 辛 酉 日 , 用 好 鋌 若 快 鐵 , 作 精 利 劍 , 環 圓 二 寸 六 分 , 柄 長 一 尺 一 寸 七 分 , 劍 刃 長 二 尺 四 寸 七 分 , 合 長 三 尺 九 寸 」 。 製 劍 時 , 「 密 咒 劍 環 之 中 」 , 並 在 劍 身 刻 以 斗 星 星 象 , 「 分 明 均 調 , 布 滿 劍 身 之 中 」 。 以 此 神 劍 常 置 身 邊 , 恒 不 離 身 , 就 可 以 逐 辟 邪 魔 萬 精 。 隋 唐 以 後 , 道 教 科 儀 中 普 遍 使 用 桃 木 製 作 的 法 劍 , 以 敕 召 天 將 、 破 獄 度 亡 和 驅 邪 鎮 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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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十大名劍,干將莫邪只能並排第六第七 排名第一的實至名歸
2017-05-22 由 歷史其實很美 發表于歷史
中國人歷來愛劍,劍在中國歷史上有著獨特且不可替代的地位,有「兵器之王」的美譽。
劍在中國歷史上不僅象徵著權力,地位,正義,和力量。傳說秦始皇在同一六國後曾特召天下制劍名匠、歷時三載、鑄成定寶劍一雙、上刻「定秦」二字,意為"天下由秦而定「,自此開創了天子寶劍的歷史先河,把劍捧上了至高無上的地位。歷朝帝王都喜歡把劍賜給大臣以示恩寵,最尊貴者,莫過於「尚方寶劍」見劍如帝王親臨,見者下跪,有先斬後奏的生殺大權。
龍泉寶劍
古人還對佩劍制定了嚴格的禮儀規定,《說文》上記有「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帶劍,諸侯三十而冠帶劍,大夫四十而冠帶劍,隸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則帶劍,無事不得帶劍。」可見在古代,不是什麼人,什麼年齡都可以佩劍的,不該佩劍的配了劍,佩錯劍,那就是「無禮」是要遭人恥笑的,甚至眼中者,還有殺頭的風險。
寶劍
劍在中國歷史上還承載了無數的詩歌傳說,神話故事,被無數詩人才子賦予了各種不同的文化內涵,成為華夏文明傳承的重要組成部分。
也因此,歷史上有十大名劍的說法。
名劍第十,精緻優雅之劍-承影劍
精緻優雅之劍-承影劍
承影劍是一柄最奇特的名劍。它鑄造於商朝,這是一把有影無形的長劍。相傳出爐時,「蛟龍承影,雁落忘歸」,故名承影。後由春秋時衛國藏劍名家孔周收藏。
名劍第九,尊貴無雙之劍-純鈞
尊貴無雙之劍-純鈞
純鈞被稱為「尊貴無雙之劍」。是春秋時期鑄劍大師歐冶子所鑄。據說歐冶子為了鑄造這把劍,請雷公打鐵,雨娘淋水,蛟龍捧爐,天帝裝碳,嘔心瀝血十年才鑄成此劍,劍成之日,眾神歸位,歐冶子也力竭身亡。尊貴無雙之劍實至名歸。
名劍第八,勇絕之劍-魚腸
勇絕之劍-魚腸
魚腸也稱魚藏劍,據說也是鑄劍大師歐冶子為越王鍛造。據說魚腸劍非常小巧鋒利,劍身細長柔韌,能夠沿魚口插入,在魚的胃腸中曲折彎轉,而抽出時則恢復原形,鋼韌無比。傳說專諸就是把這把劍置於魚腹中,刺殺吳王僚,故稱魚腸劍,是為勇絕之劍。
名劍第六第七,摯情之劍-干將、莫邪
摯情之劍-干將、莫邪
干將、莫邪是兩把劍,但是歷史從來沒人把他們分開。干將莫邪是有干將、莫邪鑄成。是不是很拗口,實際上,干將、莫邪同樣也是兩個人,他們是一對夫妻,干將是丈夫,莫邪是妻子。傳說春秋時期干將為吳王鑄劍,電腦上因為爐中采自五山六合的金鐵之精無法熔化,鐵英不化,劍就無法鑄成,劍不成,干將就要被吳王殺死。莫邪不忍心丈夫被殺,於是跳進熔爐中,熊熊燃起的烈火終於融化了爐中的金鐵之精,鑄成了兩把劍。干將思念妻子,把一雄一雌的兩把劍取名干將莫邪。
名劍第五,誠信高潔之劍-七星龍淵
高潔之劍-七星龍淵
七星龍淵傳說也是由歐冶子大劍師所鑄。歐冶子為鑄此劍,鑿開茨山 ,放出山中溪水,引至鑄劍爐旁成北斗七星環列的七個池中,是名「七星」。劍成之後,俯視劍身,如同登高山而下望深淵,飄渺而深邃仿佛有巨龍盤臥,是名「龍淵」。故名此劍曰「七星龍淵」,簡稱龍淵劍。傳說七星龍淵是伍子胥祖傳三世的寶劍,伍子胥曾經被奸臣所害,被楚國官兵追殺,在逃亡途中被一位漁翁所救,伍子胥得救後又怕漁翁暴露自己的行蹤,便想把祖傳寶劍送給漁翁,請他不要泄露。漁丈人接過七星龍淵寶劍,仰天長嘆,對伍子胥說道:「搭救你只因為你是國家忠良,並不圖報。而今,你仍然疑我貪利少信,我只好以此劍示高潔。」說完,橫劍自刎。誠信高潔之劍因此得名。
名劍第四,威道之劍:泰阿劍
威道之劍:泰阿劍
泰阿劍是楚國的鎮國之寶,當時世人都說泰阿劍是歐冶子和干將兩大劍師聯手所鑄。但是兩位大師卻不這樣認為,說泰阿劍是一把諸侯威道之劍,早已存在,只是無形無跡,但是劍氣早已存於天地之間,只等待時機凝聚起來,天時、地利、人和三道歸一,此劍即成。傳說晉國為了得到泰阿劍,派兵圍攻楚國三年,楚王不屈,吩咐左右說,「如果城破,我將用此劍自刎,你們要帶著劍逃出城,將劍沉入湖底,讓泰阿劍永遠留在楚國」。第二天,晉國破城在即,楚王正打算自刎,拔劍出銷直指城下進軍,奇蹟竟然出現了,一團磅礴劍氣激射而出,竟然把進軍滅的全軍覆沒。此事過後,楚王問智者風鬍子泰阿劍為什麼會產生這麼大的威能。風鬍子說:「泰阿劍是一把威道之劍,而內心之威才是真威。大王身處逆境,威武不屈,正是內心之威的卓越表現,正是大王的內心之威激發出泰阿劍的劍氣之威啊!」
名劍第三:帝道之劍-赤霄劍
帝道之劍-赤霄劍
赤霄劍是劉邦起義時由鑄劍師打造的青銅劍。劍身仿秦劍。秀有花紋、飾有七彩珠、九華玉的寒光逼人、刃如霜雪的寶劍,劍身鐫刻兩個篆字:赤霄。據說劉邦年輕時逢人便說自己是帝王之身,還拿一根生鏽的鐵棍告訴鄉里人說這是仙人賜給的赤霄劍,而他不是人,而是天上的赤龍。鄉里人自然不信,有一天,鄉附近出現大蛇擋道,像在等什麼人,所有人都不敢往前走。劉邦那天喝了不少酒,就說白蛇是在等他,他要斬了白蛇,就拿著鐵棍去找白蛇了。第二天還沒有回來,大家都以為他被白蛇吃了,就繼續前行,看到前面白蛇被斬成兩截,劉邦正在路邊大睡。他的身體上方有一團雲氣籠罩,雲中有條赤龍正在懶懶洋洋地飛來飛去。而手中的那根鐵棍不見了,代之的是一把飾有七彩珠、九華玉的寒光逼人、刃如霜雪的寶劍,劍身上清晰鐫刻著兩個篆字:赤霄。後來劉邦在稱帝的路上一直隨身帶著赤霄劍,所以是帝道之劍。
名劍第二:仁道之劍-湛瀘劍
仁道之劍-湛瀘劍
湛瀘又名湛盧,湛瀘是一把劍,更是一隻眼睛。這把通體黑色渾然無跡的長劍讓人感到的不是它的鋒利,而是它的寬厚和慈祥。它就象上蒼一隻目光深邃、明察秋毫的黑色的眼睛,注視著君王、諸侯的一舉一動。相傳歐冶子鑄成此劍時,不禁撫劍淚落,因為他終於圓了自己畢生的夢想:鑄出一把無堅不摧而又不帶絲毫殺氣的兵器。湛瀘劍出爐之後,為越王所得,後傳至越王勾踐。因勾踐戰敗,無奈之下把湛瀘劍進貢給了吳王夫差。然而吳王無道,湛瀘劍竟自行離開,飛至當世名君楚王身邊。從此,湛瀘劍便化為正義與仁德的代表。
仁者無敵,湛瀘就是一把仁道之劍。
名劍第一:聖道之劍-軒轅夏禹
傳說這把劍不是人力所鑄,而是眾神采首山之銅為黃帝所鑄,劍身一面刻日月星辰,一面刻山川草木。劍柄一面書農耕畜養之術,一面書四海一統之策。傳說黃帝用此劍殺死蚩尤,後來流落到夏禹手中。夏禹憑著這把劍,人類在他的管轄之下,漸漸的學會了農耕畜養,道德倫常。夏禹去世之後,人們將這把劍命名為——軒轅夏禹劍。黃帝、夏禹!對這樣兩個人我們還能說些什麼呢。勇氣、智慧、仁愛……一切歸於兩個字:聖道。也就只有上古聖人才有資格使用這把劍!所以排在第一當之無愧!  https://is.gd/lhqvIb
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history/k3zj2gv.html


日本「三種神器」「鏡玉劍」的道教/韓國傳國之寶-天符印-鏡鈴劍/-日本的三種神器——八咫鏡、八尺瓊曲玉、草薙劍,大約在7世紀在禮俗和制度的意義上成為天皇和其權力的象徵 http://tinyw.in/Tivp


季札掛劍
《德育故事》白話解
周代的季札,是吳國國君的公子。有一次,季札出使魯國時經過了徐國,於是就去拜會徐君。徐君一見到季札,就被他的氣質涵養所打動,內心感到非常地親切。徐君默視著季札端莊得體的儀容與著裝,突然,被他腰間的一把祥光閃動的佩劍,深深地吸引住了。在古時候,劍是一種裝飾,也代表著一種禮儀。無論是士臣還是將相,身上通常都會佩戴著一把寶劍。
季札的這柄劍鑄造得很有氣魄,它的構思精審,造型溫厚,幾顆寶石鑲嵌其中,典麗而又不失莊重。只有像延陵季子這般氣質的人,才配得上這把劍。徐君雖然喜歡在心里,卻不好意思表達出來,只是目光奕奕,不住地朝它觀望。季札看在眼里,內心暗暗想道:等我辦完事情之後,一定要回來將這把佩劍送給徐君。為了完成出使的使命,季札暫時還無法送他。
怎料世事無常,等到季札出使返回的時候,徐君卻已經過世了。季子來到徐君的墓旁,內心有說不出的悲戚與感傷。他望著蒼涼的天空,把那把長長的劍,掛在了樹上,心中默默地祝禱著:「您雖然已經走了,我內心那曾有的許諾卻常在。希望您的在天之靈,在向著這棵樹遙遙而望之時,還會記得我佩著這把長長的劍,向你道別的那個時候。」他默默地對著墓碑躬身而拜,然後返身離去。
季札的隨從非常疑惑地問他:徐君已經過世了,您將這把劍懸在這里,又有什麼用呢?季子說:雖然他已經走了,但我的內心對他曾經有過承諾。徐君非常地喜歡這把劍,我心里想,回來之後,一定要將劍送給他。君子講求的是誠信與道義,怎麼能夠因為他的過世,而背棄為人應有的信與義,違棄原本的初衷呢?
自古以來,圣賢一再地教誨我們,高邁的志節往往是表現於內心之中。就像季札,他并沒有因為徐君的過世,而違背做人應有的誠信,何況他的允諾只是生發於內心之中。這種「信」到極處的行為,令後人無比地崇敬與感動。
一個人成敗的根源,源於我們內心的誠與敬。如果連講話應有的信用都做不到,那很難想象,還有什麼樣的事情,能夠成就得了。孔子說:「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沒有信用,就好像車子無法走動一樣。《中庸》說:「不誠無物。」如果缺乏真誠的心,與應有的信義,那任何的事業都很難成就。
語言是心靈的外在表現,關系重大,影響深遠。曾子曾經提到:「動容貌,斯遠暴慢矣。」我們在講話的時候,容貌予人什麼樣的感覺,至關重要。也正是因為它代表著我們的心,從我們的行為容止與言語意涵,對方就能夠透析說話之人的內心世界,所以我們的言語一定要謹慎。
言為心聲,言語是內心至情的表白,要明晰地洞視、了知為人真實的品操,就要關注人的內心世界。心善,行為就善,心惡,行為自然偏頗。在這個耐人尋味的故事中,雖然季札內心想要將劍送給徐君,但是他并沒有言語上的承諾,更何況當時徐君已經過世了。然而他仍然信守著內心的諾言,不惜舍去千斤難買的寶刀,將它掛在樹上,悵然而去。并且說道:我的心中有過對徐君的許諾,怎麼能夠因為朋友的離去,而背棄曾有的誠信呢?在這落落而言、擲地有聲的三言兩語中,信義的精神,確已傳揚萬古而不朽。


季札掛劍:什麼是承諾? | 信 | 成語 | 成語中的故事─信 | 大紀元 http://bit.ly/2nNGRY6
釋義: 原本是指吳人季札,解劍繫於徐國國君冢樹的故事,後傳為重友誼、守信用及弔唁亡友的典範。
出處: 《史記‧吳太伯世家》:「於是乃解其寶劍,系之徐君冢樹而去。」
在春秋戰國時代,南方的吳越兩國是出產名劍的地方,而這次要談的就是一個跟寶劍有關的故事。
季札,姬姓,名札,又稱公子札、延陵季子,是吳王壽夢最小的兒子,一向有賢德的英名,因此吳王壽夢非常器重他,曾派季札出使魯、齊、鄭、衛、晉等大國。
在出使晉國的途中,季札經過了徐國,便佩帶寶劍拜見了徐國的國君。徐國國君看著季札的寶劍,雖然心裡很喜歡,但知道是吳國的寶物,因此不敢開口討取。
在當時配劍是一種禮節,季札心想:「我還要出使上國,不能沒有配劍,等我從晉國回來,就要把寶劍送給徐君。」
但是,等到季札從晉國回來後,徐君竟然已經去世了。季札於是便把寶劍送給繼位的徐國國君。當時,季札的隨從阻止他說:「這是吳國的寶物,不能用來贈送別人。」季札說:「我不是要送給他的。之前我們經過這裡,徐國的先君雖沒有說什麼,但心裡卻很喜歡這把寶劍。當時,我因為有出使上國的任務,就沒有獻給他,但在我心裡已經答應給他了。如今他死了卻不把寶劍獻給他,這是欺騙我自己的良心。因為愛惜寶劍就違背良心,正直的人是不會這樣做的。」
繼位的徐國國君卻說:「先君沒有留下遺命,我不敢接受寶劍。」於是,季札把寶劍掛在了徐國國君墳墓邊的樹上後離去。徐國人因此讚美季札,歌道:「延陵季子兮不忘故,脫千金之劍兮帶丘墓。」
這件事在《史記‧吳太伯世家》、《新序‧節士第七》中都有記載,內容雖然略有出入,但兩人之間的友誼,以及季札的守信,卻都是不變的。
這個故事說明了,古時候的君子就連沒有開口的「心諾」都要努力遵守,而今天的人們,即使有言語上承諾都還怕反悔,只好用白紙黑字的契約與合同,來約束彼此的行為。這不禁讓我們進一步思考:什麼是承諾?◇#季札掛劍:什麼是承諾? | 信 | 成語 | 成語中的故事─信 | 大紀元 http://bit.ly/2nNGRY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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