驛傳制(日語:駅伝制),又稱宿驛傳馬制度,是日本古代的一種傳達公用書信或物件的方式。該方式的特徵在於,傳送的人和馬從能在宿場進行交替更換。
「宿驛」是指在沿著街道的集落上,供旅人住宿,搬運行李的人與馬集合的地方。 「傳馬」是指幕府人員在處理公用事務的途中,在宿驛更換交替的馬。 「傳馬制」是指公用的書信或物件,從出發地到目的地,並非由同一人或馬來搬運,而是在宿場交替人馬,實現分工搬運的制度。
歷史
「傳馬制」根據曾被各戰國大名採用過,並由徳川家康進行了更正式的整備。 徳川家康在關原之戰(1600年)勝利後,開始了對全國的街道的整備。慶長6年(1601)在東海道整備的「宿站傳馬制度」便是其早期成果。 公用的書信或物件附帶著「傳馬朱印狀」,人馬將其從一個宿場傳到另一個宿場。 由於交通量的增加,一開始的傳馬從36匹增加到了100匹。 宿場負擔了人馬交替的任務,但作為鼓勵,其宅地被課稅的年供被免除,同時也能通過提供旅住宿或搬送物件兒獲得收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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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驛傳制度十分發達。《大唐六典》紀載:「凡三十裡一驛。天下凡一千六百二十有九所,二百六十所水驛,一千二百九十七所陸驛,八十六所水陸相兼。」驛使備有船與馬,方便官吏進行文書往來傳遞。且驛使亦有專用的住宿場所,稱「驛館」。[1]
為避免官員濫用驛館而影響政府財政負擔,因此對驛館有著十分具體嚴格的規定。原則上官員僅有因公才能使用驛館,且平日非急事也不得使用驛馬。但在特殊情形下(主要是節慶、請假時),為了表示皇帝的恩寵,官員也能因私事而使用。
唐朝以長安為中心,設有七條放射狀的重要驛道聯通全國,隨唐的郵驛制已更加完善,但在唐中期後,貪官汙吏開始利用驛傳制度來苛扣驛丁的口糧,驛丁生活困苦不堪,故在唐武宗時爆發了第一次的驛丁起義。[2]
使用憑證
驛館的使用需有憑證,通常稱為「傳符、券或牒」,傳符以銅製作,因此為數不多。唐中期後藩鎮勢力增強使乘驛者增多,因此出現「轉牒」的憑證方式,指各地節度使批條子,讓驛使能憑此條子在驛館受到招待,但這種轉牒方式是非法的,並不被官方所允許,門下省發放的「正券、公券」才是正當的憑證,但因藩鎮勢力極大,故驛傳制度仍掌握在藩鎮手上。[3]
唐玄宗時規定,驛使所持之卷符到目的地後應上繳,待事情辦完後再領回,回京城後將憑證交給門下省,憑證是由門下省所負責,上面須註明驛傳行程、經過哪些驛站、要花多久時間等等,憑證若不按期繳回則依律論罪。驛馬的使用,也需憑券牒向驛吏要求馬匹的發放,無券牒而索要驛馬,驛吏和官員都需受到懲罰。驛關也需遵守驛傳制度嚴格檢查,怠忽職守者亦受嚴懲。
馬政管理
驛傳制度最重要的便是馬政的管理與調度,馬匹是重要的交通與通訊工具,是確保國家驛傳體制正常運轉的重要關鍵。唐朝前期的馬政機構,中央與地方間具有統屬關係,地方的州(府)、鎮、縣、戍,都需聽從州的命令,州府掌控軍防形勢,指揮鎮、縣、戍做出部屬。唐前期的馬政是邊防不可或缺的軍事力量,也奠定其在交通上的重要地位。[4]
馬政制度的完善是國力強弱的重要指標,也是經濟、軍事交通運輸的重要工具。唐代建立驛傳制度完整的交通體系,由主幹道與支線形成縱橫交錯的驛傳路線,設有眾多的傳驛與馬坊。馬匹的管理確保了驛傳制度的正常運轉,也建立唐朝中原與周邊民族的聯繫,奠定唐朝的版圖與國力的穩固。[5]
影響
唐朝驛傳制度的管理規定嚴格分明、井然有序,對幅員遼闊的龐大帝國來說,政令通達能夠提高行政效率且節省社會資源,對於唐王朝的經濟、政治和軍事上的功能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但在驛傳制度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仍然存在不少問題,一、符卷氾濫,驛館負擔加重;二、使者經常要求超額供給。但究其發生弊端之原因,是因驛傳制度缺乏一個強而有力的監督機制,負責此制度的官員多為兼職,他們既是監督者亦是驛傳的使用者,難以發揮監督之作用。再者,驛傳制度的建設無系統連貫性,各個制度之規定散見於不同律令格式,沒有形成完整的法規。再加上唐中期後,中央勢力衰弱,由藩鎮來掌握驛傳的使用,使得制度受到破壞,並無實際用處。
經費是驛傳制度最大的問題,《大唐六典》規定徵收戶稅時,每年一小稅,供軍國傳驛及郵遞之用。驛傳制度為了方便交通與通訊上的往來,因此在全國設置了龐大且嚴密的驛館網路,因此維持驛館的運作需要鉅額的經費,它成為財政支出中無法刪減的項目。且驛傳制度也需添購交通工具,驛馬的支出一樣無法避免,每年也需更換老死傷殘的驛馬,其費用一樣鉅額且不可少。其次,驛傳的官吏、來往的官員與馬匹的糧食也是一大筆支出,據估計,人馬每年需耗一百萬石以上之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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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政府設置的一種供使臣出巡﹑官吏往來和傳遞詔令﹑文書等用的交通組織。始於春秋戰國﹐稱遽﹑馹(古代驛站專用的車)﹑郵﹑傳等。《左傳》中有關記載不少﹐《孟子‧公孫丑》也說﹐“德之流行﹐速於置郵而傳命”﹐可見當時郵驛制度相當發達。
秦漢 秦平定六國前後﹐由於統一和中央集權的需要﹐驛傳制度已很完備。據《晉書‧刑法誌》所載《魏律序》云﹐秦代有廄置﹑承傳﹑副車﹑食廚等有關驛傳的法律。睡虎地秦墓竹簡中許多部分都有驛傳及其制度的記載。
漢承秦制﹐驛傳制度進一步完備。當時﹐用車傳送稱“傳”﹐用馬傳送稱“驛”﹐步遞稱“郵”﹐三種稱呼常通用﹐也稱為“置”。
驛站是古代傳遞文書的人中途換馬和休息的地方..
秦、漢是中國歷史上道路運輸的大變革時期。秦統一中國後在驛傳體制上,以都城咸陽為中心,在全國各地沿驛道設立亭舍,並制定了郵驛法令。
秦代有廄置、承傳、副車、食廚等有關驛傳的法律。漢承秦制,驛傳制度進一步完備。當時,用車傳送稱“傳”,用馬傳送稱“驛”,步遞稱“郵”,三種稱呼常通用,也稱為“置”。漢代進一步改善了驛傳組織,專門從事運輸的行業也發展起來。漢武帝時曾試行“均輸”、“平准”方法調劑餘缺、平衡物價,後來唐、宋王朝也延其法採取“和糴”、“常平”之法通過運輸,平抑物價互通有無。
漢代驛傳制度是在交通要道上隔幾十裏置一驛(一般為三十裏左右),即供應人夫車馬和食宿的交通站。驛有傳舍,可供歇宿。各級來往人員及其從者的膳食和驛馬的飼料,都有一定的標準。持有官府頒發的符、傳,過往的旅客都可在傳舍止息。驛與驛之間或不設驛的一般道路上,則由主察奸盜的亭兼管文書傳遞。十裏一亭,五裏一郵。亭也可止宿。文書由驛及亭、郵傳送,有很具體的規定。例如文書的傳遞,舉凡傳遞的方向,文書的性質(書檄、詔書等),封數及其裝束,發文者的封泥印章,收文的單位或人員,傳受的郵站及其吏卒姓名,郵站收發時刻,規定的里程和時程,傳送的方法(如郵行、亭行、吏馬行)等,都要做詳細記錄,即“郵書課”。不按規定失期失程的要依律受罰。緊急文書則由驛騎持赤白囊遞送,稱“奔命書”。除文書傳遞、官吏往來外,方士、賢者有詔命徵召的,也得乘傳;吏民告急上變的,亦可要求借用軺傳至京師言事。
漢代驛傳的交通手段除人力外,主要是傳車和驛馬。使用時按官職高低、任務輕重和時間緩迫分為不同的等級。四馬高足(好馬)稱“置傳”,四馬中足稱“馳傳”,四馬下足稱“乘傳”,一馬二馬的為“軺傳”,急事騎一馬稱“乘”。在個別情況下,傳車馬匹可超過規定,最多的達七乘傳。使用驛傳需持政府頒發的一尺五寸長的木傳信,封以御史大夫印章,依封印的多少定使用車馬的等級,從一馬一封到置、馳傳的五封不等。東漢時為節省費用,則往往但設騎置而無車,由於法律規定驛傳只能用於公事,西漢大貴族大官僚也有私置驛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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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政府設置的一種供使臣出巡﹑官吏往來和傳遞詔令﹑文書等用的交通組織。始於春秋戰國﹐稱遽﹑馹(古代驛站專用的車)﹑郵﹑傳等。《左傳》中有關記載不少﹐《孟子‧公孫丑》也說﹐“德之流行﹐速於置郵而傳命”﹐可見當時郵驛制度相當發達。
秦漢 秦平定六國前後﹐由於統一和中央集權的需要﹐驛傳制度已很完備。據《晉書‧刑法誌》所載《魏律序》云﹐秦代有廄置﹑承傳﹑副車﹑食廚等有關驛傳的法律。睡虎地秦墓竹簡中許多部分都有驛傳及其制度的記載。
漢承秦制﹐驛傳制度進一步完備。當時﹐用車傳送稱“傳”﹐用馬傳送稱“驛”﹐步遞稱“郵”﹐三種稱呼常通用﹐也稱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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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政府設置的一種供使臣出巡﹑官吏往來和傳遞詔令﹑文書等用的交通組織。始於春秋戰國﹐稱遽﹑馹(古代驛站專用的車)﹑郵﹑傳等。《左傳》中有關記載不少﹐《孟子‧公孫丑》也說﹐“德之流行﹐速於置郵而傳命”﹐可見當時郵驛制度相當發達。
秦漢 秦平定六國前後﹐由於統一和中央集權的需要﹐驛傳制度已很完備。據《晉書‧刑法誌》所載《魏律序》云﹐秦代有廄置﹑承傳﹑副車﹑食廚等有關驛傳的法律。睡虎地秦墓竹簡中許多部分都有驛傳及其制度的記載。
漢承秦制﹐驛傳制度進一步完備。當時﹐用車傳送稱“傳”﹐用馬傳送稱“驛”﹐步遞稱“郵”﹐三種稱呼常通用﹐也稱為“置”。
驛站是古代傳遞文書的人中途換馬和休息的地方..
秦、漢是中國歷史上道路運輸的大變革時期。秦統一中國後在驛傳體制上,以都城咸陽為中心,在全國各地沿驛道設立亭舍,並制定了郵驛法令。
秦代有廄置、承傳、副車、食廚等有關驛傳的法律。漢承秦制,驛傳制度進一步完備。當時,用車傳送稱“傳”,用馬傳送稱“驛”,步遞稱“郵”,三種稱呼常通用,也稱為“置”。漢代進一步改善了驛傳組織,專門從事運輸的行業也發展起來。漢武帝時曾試行“均輸”、“平准”方法調劑餘缺、平衡物價,後來唐、宋王朝也延其法採取“和糴”、“常平”之法通過運輸,平抑物價互通有無。
漢代驛傳制度是在交通要道上隔幾十裏置一驛(一般為三十裏左右),即供應人夫車馬和食宿的交通站。驛有傳舍,可供歇宿。各級來往人員及其從者的膳食和驛馬的飼料,都有一定的標準。持有官府頒發的符、傳,過往的旅客都可在傳舍止息。驛與驛之間或不設驛的一般道路上,則由主察奸盜的亭兼管文書傳遞。十裏一亭,五裏一郵。亭也可止宿。文書由驛及亭、郵傳送,有很具體的規定。例如文書的傳遞,舉凡傳遞的方向,文書的性質(書檄、詔書等),封數及其裝束,發文者的封泥印章,收文的單位或人員,傳受的郵站及其吏卒姓名,郵站收發時刻,規定的里程和時程,傳送的方法(如郵行、亭行、吏馬行)等,都要做詳細記錄,即“郵書課”。不按規定失期失程的要依律受罰。緊急文書則由驛騎持赤白囊遞送,稱“奔命書”。除文書傳遞、官吏往來外,方士、賢者有詔命徵召的,也得乘傳;吏民告急上變的,亦可要求借用軺傳至京師言事。
漢代驛傳的交通手段除人力外,主要是傳車和驛馬。使用時按官職高低、任務輕重和時間緩迫分為不同的等級。四馬高足(好馬)稱“置傳”,四馬中足稱“馳傳”,四馬下足稱“乘傳”,一馬二馬的為“軺傳”,急事騎一馬稱“乘”。在個別情況下,傳車馬匹可超過規定,最多的達七乘傳。使用驛傳需持政府頒發的一尺五寸長的木傳信,封以御史大夫印章,依封印的多少定使用車馬的等級,從一馬一封到置、馳傳的五封不等。東漢時為節省費用,則往往但設騎置而無車,由於法律規定驛傳只能用於公事,西漢大貴族大官僚也有私置驛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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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日本,或是香港,還是台灣,若然往後我們注定要相互扶持著走下去,是否都應該要學懂如何跑好一場人生「驛傳」呢?
「不是馬拉松,是驛傳喔!」這是第8集中一句看似簡單卻非常重要的對白。在導賞(二)一文中筆者曾介紹過劇中兩大賽事,「豐橋國際馬拉松」和「新年驛傳」。大家都是跑步,到底驛傳跟馬拉松有什麼重大分別呢?
如果有去過日本跑馬拉松的跑友,都知道在沿道打氣的群眾可以有多熱情,打氣字牌不在話下,為跑者送上各種補給、替跑者袋走隨身小垃圾的亦有。日本人熱愛長跑運動,尊崇運動員,並相信在為別人打氣的過程中,自己一方也能得到「POWER」。這和他們支持演藝圈偶像的舉動是一致的,竹內涼真定期與粉絲會面握手,一方面讓粉絲得到親近偶像的機會,另一方面,作為偶像的也能從粉絲身份得到溫暖和能量。如此樂於展示支持的民族,使其藝能界在韓流狂吹的情況下仍能以國內巿場支撐,也無怪乎劇中兩場賽事分別招請七千及一萬個圍觀者封路拍攝都毫無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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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陸王》劇照,TBS
明白互相支持的重要性、注重團結精神是日本人對「驛傳」如此著迷的原因之一,其神聖地位是個人獨自完成的馬拉松無法取代的。日本首場的驛傳於1917年舉辦,名為「東海道駅伝徒步競走」,當時由大日本體育協會副會長武田千代三郎以東海道五十三次傳馬制為靈感,替這項競技取名為「驛傳」(駅伝)。東海道五十三次,是指江戶時代開始由東京至京都經東海道地方途中的53個宿場,讓傳送郵件的飛腳、旅人和馬匹可以休息或交替。此制度是仿效古代中國的郵驛制度,華文圈中的武俠小說當中其實經常出現這種驛站,各路英雄都在這裡碰頭,有看過武俠小說的應不會對此感到陌生。驛傳的精神就是「接力」,途中接捧的位置叫「中繼所」,傳遞的那條帶叫「襷(たすき)」,接力的過程就像古代飛腳把郵件傳遞時一樣,在驛站把任務交到下一個人手上,不容有失。
就如筆者的題目般,第八集的最後一棒,大宮澤將手上的「襷」鄭而重之地交給小宮澤,其實同時也喻意著,《陸王》的未來可能要靠小宮澤傳承下去了。
筆者認為,《陸王》最想說的,其實是世代「接力」。在急速變遷的世態,互聯網世代與戰後嬰兒潮世代彷彿出現了洪溝般的斷層,彼此間失去了交棒接力的能力。「廢青」、「廢老」之間的矛盾無日無之,就如劇中大小宮澤經常因一點小事而爭吵,老的認為少的不長進,少的認為老的不懂變通,他們的關係,終於因為《陸王》而出現了轉機。其實不論是日本,或是香港,還是台灣,若然往後我們注定要相互扶持著走下去,是否都應該要學懂如何跑好一場人生「驛傳」呢?
《陸王》導賞(四):「不是馬拉松,是驛傳喔!」 什麼是驛傳精神?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http://bit.ly/2WZMS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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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驛傳(就是我們所說的接力賽)文化歷史悠久,跟中國古代一樣,江戶時代的日本就有了「驛馬制」,信息靠驛站接力傳遞,以此保證最快的速度到達目的地。
「箱根驛傳」起源於1920年,由日本的馬拉松之父金栗四三倡議發起,主要是為了「培養世界通用的選手」,中途僅僅因為戰爭原因中斷兩年,可謂是歷史悠久的賽事。
在比賽中贏得比賽的不一定是將來一騎絕塵的馬拉松國手,但贏得比賽的只會是最強的團隊,只有持久耐力、頑強拼搏、謙遜合作的團隊才有可能觸碰到勝利。
參賽門檻:16分鐘30秒內完成5公里或34分鐘內完成10公里。
路線:從讀賣新聞東京本社前出發,至箱根蘆之湖後折返,去程有5個區間,回程同樣有5個區間,合計10個區間總長約217公里。每一名運動員跑一個區間,這就意味著每個運動員至少要跑20公里,甚至更多!另外還要考慮到海拔的起伏,上坡和下坡都是技巧賽段。排兵布陣往往成為贏得比賽的關鍵,所以也就是團隊之間的戰爭。
隱忍與堅韌,服從而又不馴,尚禮而又好鬥,在奔跑的路上驛傳的精神感染著所有的觀眾,進而慢慢地融入了日本的國民文化之中。
中國和日本擁有類似的驛傳文化,然而我們的接力跑比賽的現狀又是如何呢?讓我們來盤點一下中國的接力比賽。
TOPOne蜀道驛傳
「噫吁嚱,危乎高哉!蜀道之難,難於上青天!」這是詩仙李白對古蜀道的喟嘆。根據蜀道歷史時代特點,組委會將接力馬拉松的四段賽道分別命名為金牛道、米倉道、陰平道、荔枝道。至今已連續成功舉辦三屆,賽道全長50公里左右,分4個棒次,平均每棒8-12公里左右,每支隊伍4人,體現驛傳團隊精神。
TOPTwo耐克高校精英公路接力賽總決賽
為了發現和培養更多文化素質與田徑素質俱佳的優秀人才,激發更多的跑步愛好者加入,耐克體育(中國)有限公司主辦了「耐克高校精英公路接力跑」,邀請耐克簽約的全國八所精英高校(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人民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暨南大學)的高水平運動隊及跑步愛好者共同參與。這項比賽在一定程度體現了中國大學生的跑步水平,但是獲得的關注度卻遠遠低於箱根驛傳。
2016中國高校百英里接力賽,於2016年3月26日在上海浦東新區前灘大道鳴槍開跑,不同於其他接力賽事,比賽以綬帶作為傳遞,進行一場總計150公里的比賽,使得選手更加有集體榮譽感。
最後再送上《強風吹拂》里的一段話:
強風吹拂
很多人以為自己離成功只差奮鬥兩字,等他一努力就可以追上大神們。這不只是無知,也是一種傲慢。成功並非如此廉價。成功需要努力,但成功不止於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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驛制
日本古代的驛制,亦稱驛遞制,於交通要道,指定一地點,作為接換人馬,供應宿舍與糧食之用。該制度始於大化革新,下詔設驛馬,惟完備統一,至西元七世紀末葉始完成。按照規定,要道每隔三十里(合十六公里)設一驛家,惟遇地勢不同亦有例外。每驛家除有宿泊設施外,還備有人馬,專供差遣。驛家由驛長管理,驛家之經費,由專供其差遣之驛丁,耕作由公家所提供之驛田來維持。大路每驛家供驛馬二十匹,中路十匹,小路五匹為原則,都是選擇體貌雄偉的馬匹。不過,此類由驛家所提供的驛馬,只限於公用。
此外,另有一種傳馬者,即在郡公所所在地,每郡備馬五匹,以供迎送差役之用。傳馬之使用,必須持有使用之文件。不論是驛馬或傳馬,如果是為數不足,不夠遣派,則可向民間徵集。每日行程規定為七十里,如果是急用之驛馬,則不受此限。此種驛傳制度,在中央集權制國家,地位相當重要,由其負責中央與地方之聯絡工作。因此,該制度之存在,以中央集權制之維持與發展,為不可缺少之條件。當律令時代制度崩潰後,驛制亦跟著衰退,後來鐮倉幕府成立,驛制亦跟著大行革新,代之而起者為宿驛制,除供幕藩有關之公用外,並對一般庶民亦行開放,如遇人馬不足,亦可向附近農村徵用,後來原意盡失,成為一種徵稅的手段,引起全民的非議。(呂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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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是如何傳遞信息的
2016-07-15 由 國學經典 發表于歷史
我國是世界上最早建立有組織的傳遞信息系統的國家之一。早在三千多年前的商代,信息傳遞就已見諸記載。乘馬傳遞曰驛,驛傳是早期有組織的通信方式。
秦漢時期,形成了一整套驛傳制度。隋唐時期,驛傳事業得到空前發展。唐代的官郵交通線以京城長安為中心,向四方輻射,直達邊境地區,大致三十里設一驛站。據《大唐六典》記載,最盛時全國有1639個驛站,專門從事驛務的人員共二萬多人,其中驛兵一萬七千人。郵驛分為陸驛、水驛、水路兼并三種,各驛站設有驛舍,配有驛馬、驛驢、驛船和驛田。「一騎紅塵妃子笑,無人知是荔枝來」,就是用軍用郵驛來運送荔枝。天寶十四年(755),安祿山在范陽起兵叛亂,當時唐玄宗正在華清宮,兩地相隔三千里,六日之內唐玄宗就知道了這一消息,傳遞速度達到每天五百里。由此可見,唐朝郵驛通信的組織和速度已經達到很高的水平。
宋代將所有的公文和書信的機構總稱為「遞」,可分為三種,即:步遞、馬遞和急腳遞。由於皇帝的重視及戰爭需要,宋朝軍事通信十分發達,沈括《夢溪筆談》中曾寫道:「急遞最速,唯軍興用之。」在全國各地軍事要道上,每五公里設一急遞鋪,轄鋪兵五至十人,鋪長以上有節級軍官管理。急遞的驛騎馬領上系有銅鈴,在道上奔馳時,白天鳴鈴,夜間舉火,撞死人不負責。鋪鋪換馬,數鋪換人,風雨無阻,晝夜兼程。急遞可日行二百公里,專門傳遞軍事消息。宋神宗時又設金字牌急腳遞,南宋初年抗金將領岳飛被宋高宗以十二道金牌從前線強迫召回臨安,這類金牌就是急遞鋪傳遞的金字牌,含有十萬火急之意。
收集在《永樂大典》中的《金玉新書》是兩宋遞鋪法規總集,也是迄今為止我國古代較為完整的一部通信法規,規定:凡是交急腳遞或馬遞傳送的文書,要當著官員面實封裝入筒內,叫做「實封入遞」;宋朝為了確保郵驛的傳遞速度,在機構設置方面「均地理」,在時限方面要求「謹時刻」,在布局方面要「亭傳相望」,在監督檢查方面「分置巡轄」,制度相對較為完善。驛站是傳遞政府公文的機構,很長時期禁止寄送私信。直到985年,宋太宗才詔令臣僚,允許臣僚把他們的家信交驛附遞,這是我國私郵的最早記錄。
北宋建立的一套較為健全的遞鋪組織,特別是急遞鋪組織,為以後各朝所繼承,一直延續到清末。我國現存的姑蘇驛亭遺址,位於蘇州,建於宋代紹興十四年(1144),現有清人題聯:「客到烹茶旅舍權當東道,燈懸待月郵亭遠映胥江。」不由讓人遐想當年驛道上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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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牌站
金字牌站站址在安徽省祁門縣金字牌鎮,郵政編碼245604。建於1981年,離蕪湖站303公里,離貴溪站247公里,隸屬上海鐵路局南京鐵路分局管轄。現為四等站。
金字牌鎮是祁門縣城東重鎮,3距縣城9.1公里,素稱祁門“東大門”, 皖贛鐵路、慈張公路穿境而達,鎮政府設在金字牌,所轄金字牌、洪村、繼光、祥里、石坑、橫...
金字牌
宋代驛傳中以最快的速度傳送檔案的"急腳遞"所懸的木牌。因其為朱漆黃金字﹐故名。
宋朝的一種通信的憑證
名稱來源
朱漆黃金字
金字牌急腳遞
釋義
宋代驛傳中以最快的速度傳送檔案的"急腳遞"所懸的木牌。因其為朱漆黃金字﹐故名。
史實
沈括《夢溪筆談·官政》:"驛傳有三等:曰步遞、馬遞、急腳遞。急腳遞最遽,日行四百裏,唯軍興則用之。熙寧中,又有金字牌急腳遞,如古之羽檄也,以木牌朱漆黃金字,光明眩目,過如飛電,望之者無不避路,日行五百餘裏。"紹興十年(1140年),秦檜與高宗合謀,一日之間發金字牌十二道,將岳飛從朱仙鎮召回(《宋史·岳飛傳》)。元代遇到軍務緊急時,用"金字圓符"、"銀字圓符"作為加快傳遞的標志。
金牌,又稱金字牌,全稱金字牌急腳遞,是宋朝一種通信的憑證。
宋朝以金牌傳送公文,始於宋神宗元豐六年(1083年),當時宋夏戰爭,蘭州有緊急狀態,當地政府官員用一尺長的木製通信檄牌,刻有朱漆金字:「御前文字,不得入鋪」,驛吏不得在驛站內交接,而隻能在馬背上依次傳遞。故能日行500裏,晝夜不停。時人形容金字牌「過如飛電,望之者無不避路」。途中如有延誤,必受嚴懲,「稽留一天罪至配流」。
宋朝紹興十年(1140年),抗金名將岳飛在一日內被十二道金牌從前線強迫召回。但有專有考證所謂一天發十二道金牌太過於戲劇性,朱仙鎮距離臨安2000多裏,以當時交通工具的性能斷不可能一日急行軍500裏以上。
李東陽寫有《金字牌》的詞:「金字牌,從天來,將軍慟哭班師回,士氣鬱怒聲如雷。震邊陲,幽薊已覆無江淮。仇虜和,壯士死,天下事,安有此,國亡之,嗟晚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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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驛傳中以最快的速度發送文件的" 急腳遞 "所懸的木牌。因其為朱漆黃金字 ﹐故名。
史實
沈括《夢溪筆談 ·官政》:“驛傳有三等:曰步遞、馬遞、急腳遞。急腳遞最遽,日行四百里,唯軍興則用之。熙寧中,又有金字牌急腳遞,如古之羽檄也,以木牌朱漆黃金字,光明眩目,過如飛電,望之者無不避路,日行五百餘里。” 紹興十年( 1140年),秦檜與高宗合謀,一日之間發金字牌十二道,將岳飛從朱仙鎮召回(《宋史·岳飛傳》)。元代遇到軍務緊急時,用“金字圓符”、“銀字圓符”作為加快傳遞的標誌。
金牌,又稱金字牌,全稱金字牌急腳遞,是宋朝一種通信的憑證。
宋朝以金牌發送公文,始於宋神宗元豐六年(1083年),當時宋夏戰爭 ,蘭州有緊急狀態,當地政府官員用一尺長的木製通信檄牌,刻有朱漆金字:「御前文字,不得入鋪」,驛吏不得在驛站內交接,而只能在馬背上依次傳遞。故能日行500裡,晝夜不停。時人形容金字牌「過如飛電,望之者無不避路」。途中如有延誤,必受嚴懲,「稽留一天罪至配流」。宋朝紹興十年(1140年),抗金名將岳飛在一日內被十二道金牌從前線強迫召回。但有專有考證所謂一天發十二道金牌太過於戲劇性,朱仙鎮距離臨安 2000多里,以當時交通工具的性能斷不可能一日急行軍 500里以上。
李東陽寫有《金字牌》的詞:“金字牌,從天來,將軍慟哭班師回,士氣鬱怒聲如雷。震邊陲,幽薊已覆無江淮。仇虜和,壯士死,天下事,安有此,國亡之,嗟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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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牌,全稱金字牌急腳遞,是一種驛牌也稱檄牌,是中國宋朝用來保證傳遞政府公文順暢之一種通信憑證。北宋初年,郵驛通訊所用之憑信為紙制驛券。宋太祖時,有人詐使驛卷作亂,太祖就將其改為帶有繁複裝飾之銀牌。後來發展為金字牌、青字牌和紅字牌三大類。金字牌為朱漆金字木牌,用以表達傳遞信息之緊迫。
宋朝以金牌發送公文,始於宋神宗元豐六年(1083年),當時宋夏戰爭,蘭州有緊急狀態,當地政府官員用一尺長之木製通信檄牌,刻有朱漆金字:「御前文字,不得入鋪」,驛吏不得在驛站內交接,而只能在馬背上依次傳遞。故能日行400-500里,晝夜不停[1]。時人形容金字牌「過如飛電,望之者無不避路」[2]。途中如有延誤,必受嚴懲,「稽留尺一罪至配流[3]」。
在宋朝影響下,遼、金、西夏等國[4]也開始使用金銀驛牌,憑牌所到之處除保證交通便利外,還應提供食宿。元朝同樣有金銀牌,除方形[5]外也有圓形者[6],上書文字有八思巴字、畏兀兒字和漢字[7]三種。至清代時,金牌已經成為了權力象徵。
岳飛
南宋紹興十年(1140年),抗金名將岳飛在一日內被十二道金字牌從前線強迫傳召回朝廷[8]。但有專有考證所謂一日發十二道金牌太過於戲劇性,朱仙鎮距離臨安2000多里,以當時交通工具的性能斷不可能一日急行軍500里以上。
李東陽寫有詞《金字牌》:「金字牌,從天來,將軍慟哭班師回,士氣郁怒聲如雷。震邊陲,幽薊已覆無江淮。仇虜和,壯士死,天下事,安有此,國亡之,嗟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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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時由驛站快馬急遞的皇帝璽書。
《元史·兵志四》:“ 元 制站赤者,驛傳之譯名也……其給驛傳璽書,謂之鋪馬圣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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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時由驛站快馬急遞的皇帝璽書。
皇帝:
最高封建統治者的稱號。在我國皇帝的稱號始於秦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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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時由驛站快馬急遞的皇帝璽書。
《元史·兵志四》:“ 元 制站赤者,驛傳之譯名也……其給驛傳璽書,謂之鋪馬聖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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鋪馬聖旨
1.元時由驛站快馬急遞的皇帝璽書。
鋪馬札子是元代官府調撥使用驛馬的憑證,又稱“給驛璽書”,“鋪馬聖旨”。
聖旨:
1.帝王的意旨和命令。
2.今多用於比喻不能違反的意見或話語﹐有諷刺意。
3.元代特指從蒙語譯為漢語﹐多用白話的皇帝訓敕。
4.聖人的意旨。有時專用於孔子。
5.佛教徒稱佛諭。
驛站:
①古代供傳遞公文的人或來往官員中途換馬、歇宿的地方:設立驛站。
②日本稱“車站”:從東京出發,不久便到一處驛站。
快馬:
1.善於奔馳的健馬。
2.以快馬送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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鋪馬劄子是元代官府調撥使用驛馬的憑證,又稱“給驛璽書”,“鋪馬聖旨”。
元朝具體負責通信的人,身份比較複雜,來源也各不相同。有從朝廷直接派下來的,也有地方派遣的,他們統稱為“使臣”或“驛使”。從身份來說,其中有王公貴族,也有州縣官吏,甚至還有低賤的百工匠人。這些人是元朝傳送官方文書的主要人員。按元朝官方規定,當時政府通信有兩條傳送的渠道:一是“遣使馳驛”,即上述這種專使的傳送;另一種叫“鋪兵傳送”。前者送的是有關國之大事的文書,後者傳送的是有關日常小事的文書。前者一般馬驛,後者則為步驛。
因為身份和品級的不同,元朝規定驛路上“使臣”的給驛標準也不同。比如給馬,規定三品官給馬五匹,四五品官給四匹,六品、七品官給三匹,八品以下則給兩匹。路上的食宿供應標準也按品級給予不同的待遇,如有的使臣給白面、大米、油、酒、肉等,一應俱全;有的則僅給一頓粥飯,最低的甚至只給一升米。
元朝和宋朝一樣,也通行馳驛的牌符證件,最常見的是金銀字圓牌,還有一種叫“鋪馬聖旨”的證明。金、銀字圓牌是緊急馳驛的證件,專門遞送軍情急務。這種印信有漢字、畏兀兒字和八思巴文三種,上刻有“天賜成吉思汗皇帝聖旨疾”字樣,由中書省發給驛使作為憑證使用,事畢繳回。
文化價值編輯
1965年,在甘肅蘭州收集到一塊元朝的銀字圓牌,牌為鐵質圓形。牌面的字鑲嵌在鐵板上,正反面都有虎頭紋樣,正面錯銀凸出八思巴蒙古文五行。經專家蔡美彪考證,其字為“長生天氣力裡皇帝聖旨,不從者治罪”。這一塊銀牌,正是史料記載的印證。元朝還有一種特殊的“海青牌”,是一種青色牌符,也用於傳送緊急軍情。
“鋪馬劄子”又稱“給驛璽書”,“鋪馬聖旨”,是一般文書的傳送印信。這是一種蓋上皇帝大印的紙製品,也由中書省印發。這種證件最初用蒙古文字印製,後來因各地驛站多不認識,改為馬匹圖形作為標誌。
這些鋪馬憑證,到明初時又統稱為“ 驛券 ”,在明人修的《元史》中常可見到
鋪馬聖旨 - Google 搜尋 http://bit.ly/2X2A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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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時由驛站快馬急遞的皇帝璽書。《元史·兵志四》:“元製站赤者,驛傳之譯名也……其給驛傳璽書,謂之鋪馬聖旨。
宋代的最快速遞:急腳遞
2017/08/07
古時候的文件傳輸靠得是驛站,一般每隔 20 里有一個驛站,一旦需要傳遞的公文上註明「馬上飛遞」的字樣,就必須按規定以每天 300 里的速度傳遞。如果遇到緊急情況,傳送的速度可達到每天 400 里、600 里、最快達到 800 里。傳遞緊急文件時,每個驛站都用快馬,這樣,雖然不是千里馬,但每匹馬都拚命跑,也可以一日千里,「八百里加急」專用來表示緊急情況下的信息傳遞。
古代傳遞緊急公文時每個驛站都用快馬,按唐代的規定快馬能日行一百八十里左右,單靠一匹馬跑不到目的地,要到下一個驛站換人換馬,連續傳遞下去。安史之亂安祿山在范陽起兵,玄宗在臨潼華清池,兩地相隔三千里,六日內玄宗就得到了消息,這就是日行五百里。
來看看宋代的最快速遞:急腳遞
沈括《夢溪筆談》中有記錄:驛傳的公文傳遞舊時有三個級別,分別叫做步遞、馬遞、急腳遞。急腳遞是最快的,每天要行四百里,只在軍隊行動有戰事時才使用。
熙寧年間,又有金字牌急腳遞,如同古代插羽毛的緊急軍事文書。這種急腳遞用紅漆黃金字的木牌,光亮耀人眼目,隨驛馬飛馳有如閃電,望見的行人無不躲避,每天能行五百多里。如果有軍事前線需要緊急處置的機密事項,則金字牌自皇帝御前直接發出,三省、樞密院也不能參與。
大家熟悉的岳飛12道金牌召回,就是這種速遞。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組織傳遞信息的國家之一,郵驛歷史長達3000多年。歷代全國各地基本都設有驛站。明末崇禎皇帝在大臣的建議下取消了很多驛站,導致了很多人失業,其中就包括李自成,最後她們變成了流民,李自成最後終結了大明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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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腳遞
急腳遞,中國宋代創製的一種傳送公文的驛傳。由軍興所需而置。
沈括《夢溪筆談》卷一一:"驛傳舊有三等:日步遞、馬遞、急腳遞。急腳遞最速,日行四百里,惟軍興則用之。熙寧中又有金字牌急腳遞,如古之羽檄也。以木牌朱漆黃金字,光明炫目,過如飛電,望之者無不避路,日行五百餘里。有軍前機速處分,則自御前發下,三省、樞密院莫得與也。"
急遞鋪
簡介
急腳遞,中國宋代創製的一種傳送公文的驛傳。由軍興所需而置。
由來
沈括《夢溪筆談》卷一一:"驛傳舊有三等:日步遞、馬遞、急腳遞。急腳遞最速,日行四百里,惟軍興則用之。熙寧中又有金字牌急腳遞,如古之羽檄也。以木牌朱漆黃金字,光明炫目,過如飛電,望之者無不避路,日行五百餘里。有軍前機速處分,炎塞急性胰腺炎性小腸梗阻則自御前發下,三省、樞密院莫得與也。"
沈括《夢溪筆談》官政一:驛傳的公文傳遞舊時有三個級別,分別叫做步遞、馬遞、急腳遞。急腳遞是最快的,每天要行四百里,只在軍隊行動有戰事時才使用。熙寧年間,又有金字牌急腳遞,如同古代插羽毛的緊急軍事文書。這種急腳遞用紅漆黃金字的木牌,光亮耀人眼目,隨驛馬飛馳有如閃電,望見的行人無不躲避,每天能行五百多里。如果有軍事前線需要緊急處置的機密事項,則金字牌自皇帝御前直接發出,三省、樞密院也不能參與。
相傳岳飛一日接到12道金牌,當即此金字牌急腳遞。另有雌黃青字牌,日行350里,軍期限急速則用之,當為馬遞。又有黑漆紅字牌,為步遞。
金、元時稱"急遞鋪"。金泰和六年(1206),"初置急遞鋪,腰鈴轉遞,口行三百里,非軍期、河防不許起馬"(《金史·章宗紀》)。元承金制,"設急遞鋪,以達四方文書之往來"(《元史·兵志》)。世祖中統元年(1260)自燕京(今北京市)至開平(今內蒙古正藍旗東閃電河北岸),復自開平至京兆(今陝西西安市)立急遞站鋪,每10里或15里、25里不等。每鋪置鋪丁5人,由各州縣在所管內不能當差的貧戶及漏籍戶內選派充役。文書至,鋪卒皆腰系革帶、懸鈴、持槍、挾雨衣、齎文書以行,聞者皆避道,鋪兵一晝夜行400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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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腳遞是我國宋代快速軍郵制之稱謂。它是在北宋同遼、金、西夏作戰的特殊環境中,逐步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初期只是在全國重點地區和線路上設置。現存史籍中關於急腳遞的最早記載是真宗景德二年(1005年)三月,“詔西北兩路急腳鋪軍士,除遞送真定總管司及雄州文書外,它處不得承受” (《永樂大典》卷一四五七四)。當時宋在邊境上設立急腳遞,以日行400裡的速度,“傳送邊(關)上機宜切要文字”,直達首都汴梁。至宋神宗時,又有金字牌急腳遞。金字牌是一種通信檄牌,牌長尺餘,木製,上刻“御前文字,不得入鋪”,其傳遞速度比一般急腳遞還要快。這種通信方式的特點是:由御前直接發下,不經樞密院或門下省,減少了不必要的交接手續,又可保守機密,沿途接力傳送,晝夜不停,而且不入遞鋪交接,減少了在遞舖的停留時間,宋人形容金字牌“光明眩目”,傳遞時“過如飛電,望之者無不避路”,“日行五百里,不以晝夜鳴鈴走遞,前鋪聞鈴,予備人出鋪交受”(沈括(《夢溪筆談》卷十一)。金字牌急腳遞如同古之羽檄,中國歷史上有關其最著名的一段史實是南宋紹興十一年(1141年),秦檜以宋高宗名義一天內連發12道金字牌傳達命令,勒令在抗金前線作戰的岳飛退兵。
急腳遞,中國宋代創制的一種傳送公文的驛傳。由軍興所需而置。
由來編輯
沈括《夢溪筆談》卷一一:“驛傳舊有三等:日步遞、馬遞、急腳遞。急腳遞最速,日行四百里,惟軍興則用之。熙寧中又有金字牌急腳遞,如古之羽檄也。以木牌朱漆黃金字,光明炫目,過如飛電,望之者無不避路,日行五百餘里。有軍前機速處分,則自御前發下,三省、樞密院莫得與也。” [2]
沈括《夢溪筆談》官政一:驛傳的公文傳遞舊時有三個級別,分別叫做步遞、馬遞、急腳遞。急腳遞是最快的,每天要行四百里,只在軍隊行動有戰事時才使用。熙寧年間,又有金字牌急腳遞,如同古代插羽毛的緊急軍事文書。這種急腳遞用紅漆黃金字的木牌,光亮耀人眼目,隨驛馬飛馳有如閃電,望見的行人無不躲避,每天能行五百多里。如果有軍事前線需要緊急處置的機密事項,則金字牌自皇帝御前直接發出,三省、樞密院也不能參與。
相傳岳飛一日接到12道金牌,當即此金字牌急腳遞。另有雌黃青字牌,日行350裡,軍期限急速則用之,當為馬遞。又有黑漆紅字牌,為步遞。
金、元時稱“急遞鋪”。金泰和六年(1206),“初置急遞鋪,腰鈴轉遞,口行三百里,非軍期、河防不許起馬”(《金史·章宗紀》)。元承金制,“設急遞鋪,以達四方文書之往來”(《元史·兵志》)。世祖中統元年(1260)自燕京(今北京市)至開平 (今內蒙古正藍旗東閃電河北岸),復自開平至京兆(今陝西西安市)立急遞站鋪,每10里或15裡、25裡不等。每鋪置鋪丁5人,由各州縣在所管內不能當差的貧戶及漏籍戶內選派充役。文書至,鋪卒皆腰繫革帶、懸鈴、持槍、挾雨衣、齎文書以行,聞者皆避道,鋪兵一晝夜行400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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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最快速遞:急腳遞
2017-08-07 由 大明說歷 發表于歷史
古時候的文件傳輸靠得是驛站,一般每隔 20 里有一個驛站,一旦需要傳遞的公文上註明「馬上飛遞」的字樣,就必須按規定以每天 300 里的速度傳遞。如果遇到緊急情況,傳送的速度可達到每天 400 里、600 里、最快達到 800 里。傳遞緊急文件時,每個驛站都用快馬,這樣,雖然不是千里馬,但每匹馬都拚命跑,也可以一日千里,「八百里加急」專用來表示緊急情況下的信息傳遞。
古代傳遞緊急公文時每個驛站都用快馬,按唐代的規定快馬能日行一百八十里左右,單靠一匹馬跑不到目的地,要到下一個驛站換人換馬,連續傳遞下去。安史之亂安祿山在范陽起兵,玄宗在臨潼華清池,兩地相隔三千里,六日內玄宗就得到了消息,這就是日行五百里。
來看看宋代的最快速遞:急腳遞
沈括《夢溪筆談》中有記錄:驛傳的公文傳遞舊時有三個級別,分別叫做步遞、馬遞、急腳遞。急腳遞是最快的,每天要行四百里,只在軍隊行動有戰事時才使用。
熙寧年間,又有金字牌急腳遞,如同古代插羽毛的緊急軍事文書。這種急腳遞用紅漆黃金字的木牌,光亮耀人眼目,隨驛馬飛馳有如閃電,望見的行人無不躲避,每天能行五百多里。如果有軍事前線需要緊急處置的機密事項,則金字牌自皇帝御前直接發出,三省、樞密院也不能參與。
大家熟悉的岳飛12道金牌召回,就是這種速遞。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組織傳遞信息的國家之一,郵驛歷史長達3000多年。歷代全國各地基本都設有驛站。明末崇禎皇帝在大臣的建議下取消了很多驛站,導致了很多人失業,其中就包括李自成,最後她們變成了流民,李自成最後終結了大明王朝。
金字牌,全稱金字牌急腳遞,是一種驛牌也稱檄牌,是中國宋朝用來保證傳遞政府公文順暢之一種通信憑證。北宋初年,郵驛通訊所用之憑信為紙制驛券。宋太祖時,有人詐使驛卷作亂,太祖就將其改為帶有繁複裝飾之銀牌。後來發展為金字牌、青字牌和紅字牌三大類。金字牌為朱漆金字木牌,用以表達傳遞信息之緊迫。
宋朝以金牌發送公文,始於宋神宗元豐六年(1083年),當時宋夏戰爭,蘭州有緊急狀態,當地政府官員用一尺長之木製通信檄牌,刻有朱漆金字:「御前文字,不得入鋪」,驛吏不得在驛站內交接,而只能在馬背上依次傳遞。故能日行400-500里,晝夜不停[1]。時人形容金字牌「過如飛電,望之者無不避路」[2]。途中如有延誤,必受嚴懲,「稽留尺一罪至配流[3]」。
在宋朝影響下,遼、金、西夏等國[4]也開始使用金銀驛牌,憑牌所到之處除保證交通便利外,還應提供食宿。元朝同樣有金銀牌,除方形[5]外也有圓形者[6],上書文字有八思巴字、畏兀兒字和漢字[7]三種。至清代時,金牌已經成為了權力象徵。
岳飛
南宋紹興十年(1140年),抗金名將岳飛在一日內被十二道金字牌從前線強迫傳召回朝廷[8]。但有專有考證所謂一日發十二道金牌太過於戲劇性,朱仙鎮距離臨安2000多里,以當時交通工具的性能斷不可能一日急行軍500里以上。
李東陽寫有詞《金字牌》:「金字牌,從天來,將軍慟哭班師回,士氣郁怒聲如雷。震邊陲,幽薊已覆無江淮。仇虜和,壯士死,天下事,安有此,國亡之,嗟晚矣! https://tinyurl.com/y6db2amp
六百里加急、八百里加急,到底要跑多遠距離?(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古代廣設驛站,作為傳地訊息的中繼站,以清朝來說,一般兩驛站之間相距約為20里,一般傳遞「八百里加急」騎馬快奔,換人不換馬,到看馬匹奔馳程度到相當的驛站換馬,繼續快馬傳遞消息。驛站雖然在各地,但是它是歸兵部直接管轄,可見它的重要性。
所謂的八百里加急,就是一天要傳遞八百里的「速度」,舉例來說,安祿山在范陽叛變,范陽距離長安兩千多里,皇帝在六天之後收到軍情,這個傳遞速度大約一天跑個五百多里,當然有上坡下坡,有白天夜晚,有要過河乘船,東折西扣算是很快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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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里加急、八百里加急,到底要跑多遠距離?(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唐朝的「里」換算現在是454.2公尺,八百里就是360公里。以我們現在台灣,大概就是台北到高雄的距離。中山高速公路北高距離是352公里、高鐵北高距離是345公里、台鐵北高距離是371.8公里。也就是說,當時最快的軍情傳遞,就是一天要從台北快馬跑到高雄的這個距離。「八百里」加急到底多快多遠? 台灣人一看秒懂 https://bit.ly/3npTm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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