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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武科舉考試:測臂力唐代舉木棍清代提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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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型槓鈴》
圖為明清時期的武舉考核大刀,重量按《皇朝禮器圖示》記載分別重120斤、100斤、80斤三等,刀刃亦未開鋒,顯然已退去其“戰場”傳奇色彩,如明代軍事家茅元儀所說:「偃月刀,以之操習示雄,實不可施於陣也」。但它們的形象似乎還是不時被一些小說情懷者結合上述的重量一併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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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的科舉分為文舉和武舉,大家對於文舉是比較熟悉的,但是,對於武舉就很陌生了。我們不禁好奇:武舉是如何選拔人才的呢?朝廷是否以“舉重”作為主要考核項目?
北京有這樣一座博物館,裏面陳列的都是古代科舉的東西。其中,有幾塊方方正正的石頭引起了我們的興趣。原來,這就是古代武舉的考試用品——掇石。掇石有半米高,它的中間部分挖空了,方便選手抓舉。石頭上面還刻了字,包括考試的年份、石頭的重量,還有一些祝福語等。
古代武舉考試到底是什麼樣的 舉重真的是主要的考核項目嗎
博物館珍藏的清朝掇石,上面就刻有“光緒辛卯年制”,還刻有“重兩百二十斤”。石頭的正中間刻有“得意青雲路”,這是在祝福考生能夠金榜題名。其實,春秋戰國時期就有舉重的相關記載,那時候的人稱之為“翹關”或“扛鼎”。翹關,顧名思義就是把門栓給舉起來;而扛鼎就是將青銅巨鼎舉過頭顱。這兩樣東西都重達上百斤,能夠完成這個項目的都是那時候的大力士。
到了唐朝時期,舉重就成為朝廷選舉人才的項目。武則天時期,她為了讓國民能夠牢記國力的重要性,特地設立了武舉。長安二年,武則天還將“翹關”加到了武舉考試中。據《新唐書》記載,武舉考試除了步射、馬射、馬槍、負重項目外,還有“翹關”項目。這裏所説的“關”並不是鎖住城門的門栓,而是武舉考試中特用的木棍。木棍長一丈七尺,直徑足足有三寸半。
武舉考試的考核標準是,考生必須舉起木棍的一端,且連續舉十下。
古代武舉考試到底是什麼樣的 舉重真的是主要的考核項目嗎 第2張
宋朝時期,開國皇帝吸取大唐王朝滅亡的教訓,決定重視文舉,抑制武舉。他們會在武舉中加入策論,考核考生的文化水平。還有,宋朝政府取消臂力測試,改為以騎射為主。騎射所使用的弓箭,他們也會按照重量劃分等級,讓不同體重的人去參加不同等級的比賽。宋以前並沒有“武狀元”之設。首名武狀元產生於宋神宗時,為福建人薛奕,後與西夏作戰時戰死。
元朝時期,統治者不相信漢人,他們害怕漢人手裏有兵器,更害怕他們學習武藝。於是,他們乾脆將武舉給取消了,免得“養虎為患”明朝時期,朱元璋不同意文武分途,於是,只開了文舉,而停止了武舉。直到天順八年,明朝才正式開武舉。此時武舉的考核重點是弓箭、馬匹,同時還有策論。萬曆年間,國家的邊境屢屢響起警報,朝廷這才加強武舉,希望能夠選舉合適的人才送往前線。
到了崇禎四年,朝廷再次將舉重項目添加到武舉考試中。這次的舉重不再是舉木棍,而舉刀石。這其中,刀的重量有三個等級,分別是八十斤、一百斤、一百二十斤;石的重量也有三個等級,分別是兩百斤、兩百五十斤、三百斤。除此之外還包括,馬步箭及槍、刀、劍、戟、拳搏、擊刺;營陣、地雷、火藥、戰車;兵法、天文、地理
古代武舉考試到底是什麼樣的 舉重真的是主要的考核項目嗎 第3張
清朝是武舉的鼎盛時期,滿人習慣馬背上的生活,自然會特別重視武舉。《清代科舉考試述錄》記載,清朝的武舉分為三場考試,第一場是考核騎馬射箭,第二場是考核技勇,第三場是考核兵法。“技勇”包括拉弓、舞刀弄槍、舉重,這都是考驗臂力的。
前面提到,刀、石均分為三個等級,而弓也分為三個等級,分別是:八十斤、一百斤和一百二十斤。考核過程中,考官對於考生的動作有明確的要求,即“弓必三次開滿,刀必前後胸舞花,掇石必去地一尺,上膝或上胸”。
古代武舉考試到底是什麼樣的 舉重真的是主要的考核項目嗎 第4張
這裏需要説明的是,國家軍隊的人才需求並不全靠武舉來滿足,且武舉出身的官員並沒有文舉出身的官員那麼受重視。
歷史上的名將,幾乎很少是武舉出身的;而歷史上有名的文官,大部分都是科舉出身的。武舉的稱謂跟文舉是一樣的,比如:武秀才、武舉人、武狀元等。清朝時期,武舉是每三年舉辦一次,時間上跟文舉是相同的。考生需要先通過地方的考核,獲得武舉資格後才能參加鄉試;順利通過鄉試之人就可以成為“武舉人”。
這些武舉人還可以參加更高級別的考試,比如:會試、殿試。考生如果能夠獲得會試三甲,則可以被朝廷授予官職。《清史稿》記載:“一甲進士授副將、參將、遊擊,二、三甲進士授守備、署守備。”不過,武舉始終不是軍官的“正途”出身,只能算“雜途”出身,他們的官場生涯也不會像行伍出身的軍官那麼順利。據相關史料記載,國家的軍官中,超過百分之七十是行伍出身
古代武舉考試到底是什麼樣的 舉重真的是主要的考核項目嗎 第5張
為什麼會這樣呢?
武舉考核中偏重於武藝,而忽視了謀略。而帶兵打戰的將軍,更重要的是能夠精通兵法,能夠運籌帷幄。顯然,武舉出身的軍官往往達不到這個要求。所以,當時社會紛紛指出武舉的弊端,認為它只能選出士卒,而選不出將帥。清朝末期,西方先進的熱武器讓手持冷武器的清兵震驚了,國民這才發覺國家強調的武藝已經沒有任何用處了。於是,很多人站出來要求廢除武舉。
據《清朝續文獻通考》中介紹,光緒二十七年,皇帝下旨:“謂武科一途,本因前明舊制,相沿已久,流弊滋多,而所習原弓、刀、石及馬步射,皆與兵事無涉,施之今日,亦無所用,自應設法變通,力求實際,嗣後武生童考試及武科鄉、會試,著即一律永遠停止。
這樣,武舉就消失了,再也不會出現了。古代武舉考試到底是什麼樣的 舉重真的是主要的考核項目嗎 - 未解之謎 - 歷史百科網 https://bit.ly/3uKcu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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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武科舉考試:測臂力唐代舉木棍清代提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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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武科舉考試秘辛!術科考題大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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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題目,出自《乾隆24年雲南武鄉試錄》
第一場
試馬上箭,豎立三把,每把以三十五步為則,照例九箭中四箭者合式。准入二場。
第二場
試步下箭,以五十步為則,照例九箭中二箭者合式。箭畢,試開弓、舞刀、掇石,三項內能一二項者,准入三場。
──《乾隆24年雲南武鄉試錄》
參觀內閣大庫展區時,看到圖中這樣的考題,是否也曾一頭霧水,滿頭問號?清代的公務員考試,除了一般大眾比較熟悉的文科,還有武科及專門針對八旗子弟的翻譯科,讓大清帝國不同專才的子民都有一展長才的機會!
武科考試和文科考試一樣,必須先通過包含縣試、府試、院試的三次考試,獲得「武生」資格;接著依序報考鄉試、會試、殿試。最終中試者稱「武進士」。武科考試分外內三場。頭場、二場為外場考試,測試考生武力值,第三場為內場考試,以紙筆測驗為主。
頭場考試,騎射為基本!
童試階段,頭場試馬箭,考生縱馬一趟,一邊騎馬一邊需拉弓射箭到指定樁靶,一共能射3箭,無一射中者不得參加第二場考試。
(上圖)頭場馬箭考試示意圖。
(下圖)箭把樣貌,兩圖皆出自Étienne Zi, Pratique des examens militaires en Chine, 1896. cUniversity of Oregon
第二場考試不僅需比準頭,也需比力氣!
第二場試步箭,站立於樁靶50步(約86公尺)外,連射5箭,中一箭以下者不能繼續考試。不過到了鄉會試階段,要求更加嚴格,頭場馬箭需縱馬2次,所射6箭中3箭者合格;第二場步箭, 6箭中2箭者合格。[1]武科考試射箭時使用的馬弓為3力,步弓以5力為標準。1力等於10斤,清代1斤約為596.816克,1力約5.968公斤,也就是說,第一場考試騎馬射箭至少要拉開17.9公斤的弓,站立射箭要拉開29.84公斤。
射箭考試看似要求的臂力標準不高,但真正的挑戰還在後頭!
射完步箭後還需開弓、舞刀、掇石。開弓,應試時弓必須拉到滿,拉弓的重量分別有8力 (47.7kg)、10力(59.68kg)、12力(71.62 kg)三種可以選擇,拉弓時考生可增加2、3力,但以15力(89.52 kg)為上限。舞刀,刀子造型類似影劇中常見的「青龍偃月刀」,刀必舞花,重量不輕,有80斤(47.74 kg)、100斤(59.68 kg)、120斤(71.62 kg)三種。掇石是一種胸口碎大石徒手搬巨石的舉重方式,考試所用石頭為一長方體,兩側有凹洞,可供手持,和現今搬家用紙箱造型有些類似,不過,抬舉方試就和現在常見的奧運舉重比賽很不一樣,奧運舉重比賽不論是「抓舉」還是「挺舉」,最終都需將槓鈴高舉過頭,清代武科掇石考試,僅需將石頭最少離地1尺(約為32cm),再將石頭底部左右翻露一次,就算合格,考試用的石頭則分別重200斤(119.36 kg)、250斤(149.2 kg)、300斤(179.04 kg),因為不需高舉過頭,相對之下,石頭的重量也就比較重啦!
第二場考試「舞刀」、「掇石」示意圖,出自Étienne Zi, Pratique des examens militaires en Chine, 1896. cUniversity of Oregon
[1] 有清一代武科舉外場考試合格標準幾經變更,本文僅簡述乾隆25年(1760)的規定。
第三場考試,清代前期考驗判斷力,後期背多分!
考武科,不只需要試其技勇,更需要頭腦,才能揀選出「允文允武」的人才!第三場考試在清代前期考策論,之前的文物館週記105期⇨〈武鄉試的題目:以力久,以氣勝〉曾介紹過武舉策論題目。不過嘉慶十二年(1807)後,改為默寫武經,然而有意思的是,雖然是「背多分」,已有標準答案,但翻閱鄉、會試錄會發現,官方仍將這標準答案印出。在道光元年的《廣東武鄉試錄》便收錄了考生胡龍安默寫武經的答案內容:「武侯問曰:『吾與敵相遇大水之澤』至『必逐其迹』。該考題出自戰國名將吳啟的《吳子兵法》第五章「應變」,講述戰爭中車騎遇雨、大水的應變之道。
解析完武科考試題目,不禁令人感嘆,不管哪個年代,只要是考生,都必須面臨生存難度S級的挑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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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武科舉考試:測臂力唐代舉木棍清代提掇石
古代武科舉考試:測臂力 唐代舉木棍清代提掇石
北京科舉匾額博物館館藏掇石,中間豎刻着「得意青雲路」。
掇石,也稱「制子石」「武功石」。石上皆標有重量,主要考臂力,以重量多少定名次,並刻有科舉吉語。
實習記者 孟 欣
中國古代科舉考試分為文科舉和武科舉兩類。反映文科舉的書籍及影視作品眾多,人們對此並不陌生,但武科舉如何選拔人才?測試臂力的「舉重」又在武科舉中佔據怎樣的位置?
清朝掇石用來測試考生臂力
北京科舉匾額博物館內,幾塊中部挖空、方方正正的「石塊」吸引着參觀者的注意力,這便是清代武科舉考試評定考生臂力的「舉重」工具——掇石。掇石,也叫「制子石」「武功石」,為長方形,約半米高,中間挖空部分或為十字形,或為半月形,以便考生將手伸入舉起。掇石前部有刻字,刻着考試年份、掇石重量和恭祝考生金榜題名的吉祥話。例如一枚館藏的清代掇石,左側豎刻「光緒辛卯年置」(公元1891年),右側豎刻「重二百二十斤」,頂部橫刻着「登瀛洲」三字,意為士人得到榮寵,如登仙界,正中間豎刻着「得意青雲路」,都是預祝考生金榜題名的妙語。
體能測試的朝代更迭
掇石是清朝時測試體能、以體力選人才的物證。其實早在春秋、戰國時代,史籍上就有關於舉重的記載,稱之為「翹關」和「扛鼎」。「翹關」是指單手舉起城門上的大木門栓,「扛鼎」則要求雙手舉起烹煮食物的青銅巨鼎。門栓有百八十斤,青銅巨鼎可以重達幾百斤,因而能夠「翹關」「扛鼎」都是古代大力士的象徵,例如東漢末年自詡「力拔山兮氣蓋世」的楚霸王項羽即是一位「身長八尺,力能扛鼎」的大力士。
「舉重」作為選拔人才的制度興起於唐代。唐代科舉制度興起,一改過去主要以薦舉選拔人才的局面。武則天稱帝後,為防止國民在盛唐的安逸中忘記戰爭,疏於鍛煉,於長安二年(公元702年)開設武科舉,即將「翹關」加入武科考試的科目之中。除去步射、馬射、馬槍之外,「又有翹關、負重、身材之選」(《新唐書·選舉志》)。自然,這時舉的「關」不再是實用的城門門栓,而是為考試特製的木棍,這種木棍有一丈七尺長(相當於5米半左右),直徑三寸半(相當於10厘米左右),合格的標準是手持「關」的一端,共舉10次。到了宋代,宋太祖趙匡胤深恐兵權旁落,因而採取重文輕武的措施。首先,在武科舉中加入了策論,考察考生對於文化和兵法策論的掌握;其次,降低了在武科方面的要求,取消了專門的臂力測試,以步射、馬射為主,輔以弩踏、刀槍器械,然而對於弓、弩等工具也有重量等級的劃分。元代,為強化統治,統治者禁止漢人學習武藝和私藏武器,武科舉也隨之取消。明代初年,明太祖朱元璋希望培養文武兼備的人才,不贊成文武分途,因而長期沒有開設武科取仕,直至明憲宗天順八年(公元1464年)才重開武科,此時距明朝建立已96年了。這時的考試重在弓馬,兼取策論。明萬曆年間邊疆告急,朝廷試圖加強武舉,選拔人才,但是也未能實現。明崇禎四年(公元1631年),開刀石科目,「舉重」再次成為武舉考試的科目,這時舉重的方式即為掇石,而不再是舉木棍,並且設定刀的重量為3個等級,即80斤、100斤、120斤,石的重量為3個等級,即200斤、250斤、300斤,這是所謂的「弓刀石馬步箭」(即開弓、舞刀、掇石、馬射、步射)的開端。清代繼承了明末的相關政策,是武科舉發展的鼎盛時期,據《清代科舉考試述錄》記載,武科考試分為3場,第一場試射馬步箭,第二場試技勇,第三場考兵法。其中第二場的技勇包括拉弓、舞刀、掇石3項,這3項都是對考生臂力的測試。這一時期對於技勇所用的弓、刀、石都有明確的規格等級,規格依次為三號、二號、頭號。據記載,弓的3個等級為八力(相當於80斤)、十力(相當於100斤)、十二力(相當於120斤);刀的3個等級為80斤、100斤、120斤;石的3個等級為200斤、250斤、300斤。並且對於舉起的動作標準有較明確的規定,要求「弓必三次開滿,刀必前後胸舞花,掇石必去地一尺,上膝或上胸」。由此可見清代武科舉制度的成熟。
武科舉官員不如文科舉受重用
與文科舉不同,武科舉在古代選取軍事人才時並非始終佔據主要地位,武科舉出身的軍官也不如文科舉官員那樣受到重用。縱觀歷史,各朝名將出身武舉的確實寥寥無幾。但是稱謂往往與文科舉相同,只是在秀才、舉人等稱謂前加上武字,即為武秀才、武舉人等。以清朝為例,清朝入關之初即舉行武科舉考試,每三年舉行一次,與文科舉並行。凡通過基層考試即獲得武生資格(俗稱武秀才),可以參加武鄉試;通過鄉試的即為武舉人;之後在參加國家舉辦的會試和殿試中,最終選出三甲,授予官職。清初明確規定,一甲進士(包括狀元、榜眼、探花)授副將、參將、游擊、都司,二、三甲進士授守備、署守備。其後一甲一名(狀元)授一等侍衛,二、三名(榜眼、探花)授二等侍衛,二、三甲進士授三等侍衛及藍翎侍衛,獲得這些官銜後,再到兵部選實職官。(《清史稿》)不過在清代,武科舉出身的軍官實際只是「雜途」出身,升遷遠不如「正途」——行伍出身的軍官晉升順利。據統計,70%以上的軍官是行伍出身。並且,古代武科舉考試往往過分重視武藝,輕視兵法的測驗,而將才往往對於行兵佈陣能力的要求遠勝於舉刀弄槍,因而在明末即有舉子發出「今日選將才乎,選家丁乎」的質疑,譴責武科舉考試無法選出實用的軍事人才。特別是清代末年,大量西方先進的火器伴隨戰火傳入中國,戰爭形勢逐漸由冷兵器轉向火器,「弓刀石馬步箭」已然沒有實際意義,因而有識之士不斷上書,請求廢止武科舉。終於在清光緒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朝廷下令:「謂武科一途,本因前明舊制,相沿已久,流弊滋多,而所習原弓、刀、石及馬步射,皆與兵事無涉,施之今日,亦無所用,自應設法變通,力求實際,嗣後武生童考試及武科鄉、會試,著即一律永遠停止。」(《清朝續文獻通考》)至此,持續1000餘年的武科舉考試宣告壽終正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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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舉必考「掇石」 如今的年輕人都提不起來 - 每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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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通十八般武藝就能當武狀元?錯!搬不動這塊石頭免談
同學們一定要問,這是什麼神奇石頭?
外表毫不起眼:長方形,半米高,兩側各有一個凹形槽口,乍看就是一個厚厚實實的石墩子。
這叫「掇石」,民間也稱「贄石」、「制子石」、「武石」,是明清兩代武舉的必考項目:把它提到離地一尺,上到胸口,下過膝蓋。
這玩意有多重?三個等級:200斤、250斤、300斤。
把「掇石」提到胸口,並不需要像奧運會舉重一樣舉過頭頂,看起來不難,但事實上對腿力、腰力、臂力、指力的要求極高,一般沒有常年專業鍛鍊的人想把它拎起一寸都不可能。
圖:古風濃郁的金陵,有大力士玩300斤掇石,但只能提至腹部
想當武狀元?搬起它先。
一、武狀元考什麼?
說起武狀元,很多同學都很神往。
小說評書里,武狀元是靠武藝打出來的,簡單說,你把其他考生統統干翻就是武狀元。比如《說唐》里,第七條好漢羅成是在前六條好漢或不在或死掉的前提下,技壓群雄搶到了武狀元;《說岳全傳》里,岳飛在武狀元比試中,槍挑了小梁王。
歷史上真實的武狀元,並不是這回事。
武科舉最早是武則天稱帝後開設的,當時的考試項目是步射、馬射、馬槍、翹關、負重、身材。其中,「翹關」就是舉一種特製的大木棍,考察臂力。宋代重文輕武,在武科舉中加入了策論,取消了臂力測試。
明代武舉考試,前期重在弓馬,兼取策論。到了明末,「掇石」正式成為必考項目。
清代武舉基本沿襲了明代,武舉的項目最為豐富。
據《清代科舉考試述錄》記載,武科考試共分三場。第一場試射馬步箭;第二場試技勇;第三場考策論武經。因為場地不同,前兩場也稱「外場」,第三場也稱「內場」。
圖:清代武舉考試中的騎馬射箭
第二場的「技勇」,分為拉弓、舞刀、掇石三項,這三項都是考力氣的,各有三個等級:三號、二號和頭號。
拉弓的三個等級為八力(相當於80 斤)、十力(相當於100 斤)、十二力(相當 於120 斤);刀的三個等級為80斤、100斤、120斤;石的三個等級為200斤、250斤、300斤。
此外,武舉對於完成標準有嚴格的規定,要求「弓必三次開滿,刀必前後胸舞花,掇石必去地一尺,上膝或上胸。」
圖:難得一見的清代武舉人舊照,他舉的「掇石」是頭號的
對於考生來說,弓、刀、石三項必須有兩項為頭號和二號成績,如果三號成績超過兩項者——對不起,等下屆吧!
二、武狀元為何當不了名將?
要說中國的科舉制度,從文科舉到武科舉,都陷入一個怪圈:學無以致用。
拿「掇石」來說,能提起300斤的石墩子,除了有人開玩笑說「可以一把將民女從地上抓到馬背」,指揮打仗時並沒有什麼卵用。
圖:武舉人家的匾額
古代武舉考試過分重視射箭、力氣,策論兵法的考試就是走走過場,不是文盲就行。而到了戰場,四肢發達的武舉人往往對行軍布陣毫無常識,明代就有人質疑「今日選將才乎,選家丁乎」,批評武舉考試根本選不出軍事人才。
歷朝歷代,名將出身武舉的幾乎沒有。明代,一共出了三個「連中三元」的武狀元,但官職一般,知名度很小。
圖:風光一時的「掇石」,如今靜悄悄放置於科舉博物館內
清代,軍官升遷的「正途」是行伍出身,武科出身只是「雜途」,算是給地方富貴子弟一點機會。到了清代末年,冷兵器時代被火器時代接管,「馬步箭」和「舉大石」幾乎沒有實際意義,延續千年的武舉制度終於在光緒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被朝廷下令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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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舉萌芽於南北朝,但在當時,武選舉頗受壓抑。 北魏孝明帝神龜二年(519)二月,因為考績時「銓別選格,排抑武人」,導致羽林軍千餘人在洛陽發生暴亂。 以後,經隋、唐初,到武后執掌權柄時,開始在長壽元年(692)大興科舉。 武則天曾親自出題考試,開了科舉考試中所謂"殿試"的先例,此外,她還倡導人們學習武藝,長安二年(702)首次允許學習武藝的人參加由兵部主持的科舉考試,名曰"武舉"。 唐代的科舉考試科目繁多,但明經與進士兩科最受社會重視。 唐武則天始置武舉後,地方州、縣,每歲一如明經、進士之法,公開考試選拔,送武舉子赴兵部應試。 考試科目包括長垛、馬射、步射、平射、翹關等項。 還有負重,即負米重五斛,行二十步考為中第。 至於「身材言語」之選,則取軀幹雄偉、應對詳明、有統兵才幹及可為將者。 若文職官吏求為武選,則取身高六尺以上、年在四十以下、強勇可以統人者。 另外,考試中還有掌握特殊兵器等附加專案,如筒箭、機弩等。 只要合格,不論出身門第、官位、家境如何,由兵部官員憑考試成績,綜合高低差異,分別掄才挑選,授予不同武職。 唐玄宗開元十九年(731),詔試武貢士。 華州的郭子儀以「武舉異等」中第,補右衛長史,累遷朔方節度使。 在唐肅宗時,郭子儀平定安、史之亂,"遂成再造之功",賜封汾陽王。 只是唐代登科錄中未記載武狀元之事,也沒有發現武科登科錄。 武舉考試雖始於武則天,而終唐之世,也未見還有武進士科武狀元之名。 雖然有若干制科武選記錄,進士科卻尚未發現史料。 但是,唐武則天終究舉辦了我國武舉考試制度的第一次科考,此舉不僅僅"混淆世族盤據",也打破了腐朽的門閥蔭襲世官的一統天下,開拓了"廣收俊傑瑰偉英異之士"的新局面。 唐朝的武科考每年舉辦一次,開科時間、間隔固定,確定了武科的"常科"特點,即"進士科"的特性。 據說在洛城殿上,武則天還曾親自閱試天下中式貢士。 杜佑撰寫的《通典》卷十五中記載武則天於載初元年(689)二月"策問貢人於洛城殿,數日方了"。 另外,為避免考官利用特權,杜絕賄賂作弊,她還在科舉史上首先下令在考卷上用紙糊上應考舉子的姓名等個人資料。 雖然此兩項尚未形成規定和制度,但是應該說"殿試"和試卷的"彌封"及其在科考中運用,武則天也開了先河。 五代十國雖設文進士科,卻並未開武進士科。 時至宋朝,武科舉制度趨於完備。 宋朝初年,鑒於唐末五代武人專橫割據之禍,宋太祖提出"宰相須用讀書人"的尚文抑武主張。 宋太祖趙匡胤是經陳橋兵變、黃袍加身登上皇位的。 後又杯酒釋兵權,將兵權牢牢抓在手中,他太知道把握軍權的重要了。 在他採用將武將養起來的辦法后,怎麼可能再招來一批呢。 他寧肯充實加強皇家衛隊,招募彪悍士兵來做自己的保鏢。 到宋太宗時,娛樂升平日久,武備愈來愈廢弛,"業無可采,上馬則隕"。 以後又尚浮言、輕武備,武科久久不被人們所關注。 天聖八年(1030),宋仁宗設武科取士,"親試武舉十二人,先閱其騎射而後試之"。 慶歷三年(1043)五月,又下詔設置武學於武成王廟(姜太公廟),此為我國建立武學之始。 後來以朝臣吳育等奏疏反對,僅過三個月即廢棄。 慶歷年間,皇帝下詔武科應試舉人"先試以孫(子)吳(子)大義,以策對為去留,以弓馬為高下"。 宋神宗熙寧五年(1072)六月,下詔複建武學於武成王廟,選文武官中知"兵"者在武學內作為教授。 生員經考試按等第推恩,有兩省待制,或本省鈐轄以上三人保舉,堪任將領者,兼領諸衛將軍。 生員以百人為額。 宋朝武舉已經根本上改變了唐朝以前憑武藝選拔人才的作法,僅保留了騎、步射兩項,而且科考用弓不超過當時軍隊所用的弓力,大大降低了臂力的要求。 此外,宋武舉還添置了謀略的考核、"武經七書"(包括《孫子》、《吳子》、《司馬法》、《尉繚子》、《黃石公三略》、《姜太公六韜》、《唐李問對》)經義理論的掌握、對兵書理論的靈活運用和解決當朝現實問題等為考試內容的對策。 要是不能對《武經七書》爛熟於胸,通過經書大義和策問這兩關就難上難了。 因此,識文章、應策對成了入武闱的高門檻。 由於"以策對為去留,以弓馬為高下",武藝高強而策對不入流的壯士被拒之門外。 對於這類人,北宋時武進士科中特設了武藝「絕倫」科,在武舉中設置絕倫科,是宋代武舉的另一個特點。 "絕倫"科舉子的考試內容也有"策對",只是在錄取時放低了文章的標準,武藝考試要加試步射和弩踏,且使弓力也大大高於其他參試者。 等到了南宋時,又將此科變為文武雙全的優選科,終究斷絕了僅憑武功入武闱的機會。 由此可見,宋朝重文輕武,已經到了武舉卻要憑文章方能入選,才做得成武官的地步。 這種情況延續到了明朝。 北宋時將武舉名列前茅者分為三甲,一甲一名武狀元的名稱已無疑,一甲二名和三名尚統稱為榜眼,意指榜上雙眼。 直至南宋時才將一甲二名稱為榜眼,而一甲三名則另稱為探花。 此後,狀元、榜眼、探花的叫法再未改變。 歷明、清各朝沿襲下來。 至此,武科舉一甲一名"武狀元"等名目已成定式。 宋神宗熙寧八年(1075)又開武科解試,"武舉解試始於神宗,三歲一試"。 宋淳化年間還確定了考試彌封制。 武科舉、武狀元從唐朝始設,至此,基本上完成了系統性、完備化建制的過程。 自北宋仁宗趙禎天聖八年(1030)開設武科,到南宋度宗趙鹹淳十年(1274)最後一科武舉,共計開武舉78科,產生78名武狀元。 宋代武舉在唐代武舉的基礎上逐步走向完備。 首先,宋代武舉開始了殿試,整個武舉考試分三級進行,即解試、省試和殿試。 殿試的出現顯示出宋代統治者對武舉的重視程度,其考試週期多為三年一次,亦有四年一次,也有第一次武舉殿試與第二次武舉殿試僅隔一年。 從時間上看,宋代武舉子是六月底在兵部報名后,八月考試。 解試內容有二項,即考武藝和試文章。 武藝以考弓馬為主,先「步射」,後「馬射」,由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具體承辦,弓馬合格,參加文章考試。 文章考試先考策問,後考《武經七書》。 省試在第二年的一月或二月,內容與解試基本相同。 殿試在三月至五月,由皇帝親試,先由皇帝考查騎射后,再考策論,而武狀元則是根據考生的成績與皇帝的好惡而產生出來。 其次,在考試內容上,宋代武舉一改唐代武舉只重武藝的做法,變為既考武藝,又考策論,從整體上表現出一種尚文抑武的傾向,其目的是為了求得能徵善戰的儒將,其結果是宋代的武進士與武狀元的整體文化素質較高,他們中的不少人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有的在朝政上做出了成績,如朱熠、蔡必勝等; 有的還成為軍事理論家,如華岳、江伯虎等,有的成為獨當一面的戰將,如程鳴鳳、許思純、張建侯、厲仲方、周虎等人。 再者,宋朝統治者首先建立了為武舉而設的學校--武學,採用的教材是《武經七書》,使武舉人才的培養有了較為堅實的基礎。 武學,作為納軍事人才的培養於教育系統之中的軍事學校,是宋代對中國古代教育制度的一個貢獻,也是宋代武舉制度臻於完備的一個例證。? 宋代武舉制度也較注重相關法規的建設。 南宋孝宗皇帝於淳熙六年(1180)頒布了武進士從軍后在定級、授職等待遇的第一個法規--《補官差注格法》,此法大幅度地提高了武進士的授官階別、待遇,對鼓勵武進士從軍起到了一些積極的作用。 金朝武科舉將武進士考試成績分為上、中、下三等。 金朝武舉並不重視對兵書的考核,而只重騎射。 所謂有關孫、吳兵法考試,十道題只要通過三道,就能評為下等。 除五代十國外,元代是另外一個沒設武科舉的朝代。 據《續文獻通考》記載:「元代不設武舉,專事承襲」。。 元朝的統治者僅用蒙古人、色目人作為蔭襲的武備官員,漢人則被視為可能造反的隱患,是極不可靠的潛伏勢力。 甚至於規定,漢人數家只允許有一把菜刀,鐵制的器具似乎都存在著殺機。 既不准漢人(包括未上陣的士兵)私藏兵器,也不准許他們學習武藝。 漢人聚集在一起,因有謀反的嫌疑,也在禁止之列。 自然不會有什麼武科可言,也談不上有武狀元。 明朝以文抑武,選舉"陵夷"。 《皇朝文獻通考》中記載:「宋元以來,亦沿詞賦策論之舊。 至故明末,造取士則專尚文學而武備日弛,論官則爭尚浮言而實政漸墮,人才盙辨識,選舉陵夷。 "明太祖朱元璋揭竿而起,以刀劍奪取天下而稱帝。 他手下一大批武將也沒有經過武學、考科舉,全是無師自通,視武舉無足輕重。 雖然在洪武二十年(1387)"從禮部請,立武學,用武舉,其武臣子弟令於各直省應試。 "但是並未施行。 至明英宗天順八年(1464)"昭天下文武官,舉通曉兵法謀略出眾者"在"帥府試策略,教場試弓馬。 明孝宗弘治六年(1493)"定武舉六歲一行,先策略,後弓馬,策不中者不許騎射。 "至弘治十七年(1504)"改定武舉三年一試,張榜賜宴。 "只是主考官全由翰林院文人擔任。 最後一個明朝皇帝思宗於崇禎四年(1631)親自閱視武殿試,他越來越感到以文章取武狀元,授任武官,實在是"本末倒置,無過於此。 "即使到明末,重在武藝臂力還是策問韜略之爭,依然未休。 明思宗下諭:考試武人就是要以技勇為主,如果有方略,即使是文字粗陋一點,也要錄取。 崇禎十四年(1641),皇帝已經深深領悟,得有奇謀異勇的武將來護衛朝綱,詔下,而無應試者。 兩年後明王朝滅亡了。 人稱明朝武科舉僅用"陵夷"二字。 清朝是武科舉鼎盛時期,也是衰亡時期。 清沿明制而採取文武並重的辦法。 滿清是在馬背上得天下的,崇尚武功是根深蒂固的。 此外,從入關建立大清國,內外戰事不斷,武官戰將的補充、內外戰爭的需要使朝廷不能不重視武備; 而籠絡漢族人中「武可拜將」的傑出人才也是維護一統的需要。 順治三年(1646)朝廷同時開始文科和武科考試,武科與文科一樣,分為童試、鄉試、會試和殿試四級。 一般三年舉行一次,有新皇帝即位或皇帝、太后大壽慶典,另加恩科考試。 考中者,有武生、武舉、武進士之名。 武童試分三場:頭場馬射,二場步射,合格者再試硬弓、舞刀、掇石,頭二場稱為外場。 三場原試策論,后改默寫《孫子》、《吳子》、《黃石公三略》、《姜太公六韜》等武經七書,稱為內場。 經縣試、府試合格,方能參加由學政主持的院試。 武科鄉、會試三年一次,順治元年(1644),"定武舉會試於辰、戊、醜、未年。 各直省武鄉試於子、午、卯、酉年"。 武鄉、會試都分內、外場。 外場考官,順天鄉試和會試,欽簡大學士、都統四人擔任。 內場考官,順天鄉試以翰林院二官員為正副主考,進士舉人出身的京員為同考官。 會試則以「內三院(翰林院等)二員為主考官,科臣二員、部臣二員同考官,御史二員為監試官」。。 各省鄉試,以總督為監臨,巡撫為主考,科甲出身的同知、知縣四人為同考官,本省總兵一人同考外場。 順治二年(1645)規定:頭場試馬射,二場試步箭,再開弓、舞刀、掇石以試技勇。 三場試策二篇、論一篇。 順治十七年(1669)曾停試技勇,康熙十三年(1674)又恢復。 乾隆二十五年(1760),改為馬、步箭各發六矢,增馬射地? 一矢。 馬箭以縱馬二回發六矢,中三矢考為合式,缺一者不准試箭。 步箭射三十步外布侯,發六矢中二矢為合式,缺一者不准試弓刀石。 "弓必三次開滿,刀必前後胸舞花,掇石必去地一尺。" 三項必有一、二項合式,方准入三場。 三場為內場,清初試策二篇、論一篇,康熙四十八年(1709)規定,以《論語》、《孟子》、《孫(子)吳(子)司馬法》出題,改試論二篇。 嘉慶十二年(1807)、以應武試者多不能文,又改為默寫《武經》一段,百余字,即日完成,不能書寫或塗寫錯亂者為違式。 武鄉試中額,康熙二十六年(1687)定為文鄉試中額之半。 雍正、乾隆時,以陝、甘健勇多於他省,兩次增額20名。 武會試中額,少則100名,多則300名。 康熙三十三年(1694),內場分南北卷,康熙五十二年(1713),改為分省取中。 武殿試亦三年一次。 順治二年(1645)定會試之後,在當年十月份內舉行殿試。 以內閣、翰林、詹事各部院堂官四人為讀卷官,兵部滿、漢堂官為提調官,禦史為監試官。 初制策題標目進呈,由皇帝欽定三條。 試策后試馬步箭弓刀石,歷時二日。 武殿試雖先試策論,后試技勇,錄取名次先後,卻以技勇為準。 道光十三年(1832年),宣宗即有此詔:「武科之設。 以外場為主。 其弓力強弱,尤足定其優劣。 至馬、步射本有一日之長短,第能合式,即可命中。 ""默寫《武經》又其餘事,斷不能憑此為去取。" 歷科一甲武進士,均從能開十二力強弓的中式武舉中挑取。 試畢,由兵部將記名武舉繕寫名單進呈,再由皇帝親定甲第,交讀卷官填榜。 然後在太和殿傳胪,一甲三名賜武進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賜武進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賜同武進士出身。 一甲前三名,分別稱為武狀元、武榜眼、武探花。 不得人時,一甲亦可不滿三名。 例如:道光十八年(1838)戊戌科、二十七年(1847)丁未科、三十年(185O)庚戌科,三次武科一甲分別只取一、二名。 嘉慶二十四年(1819)己卯恩科,僅取一甲一名,其餘不補。 以示掄才大典寧缺勿濫。 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朝廷以武科"所習原弓、刀、石及馬、步射,皆與兵事無涉,施之今日,亦無所用,"下詔"永遠停止。 "武科舉歷唐、宋、金、明、清等數朝,至此,壽終正寢。 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武狀元----王來聘,明崇禎四年(1631年)武科會試,王來聘獲第一,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武狀元,授副總兵。 崇禎五年(1632年),孔有德(明登州參將,后降清)據登州反明,官軍久攻不下。 次年二月,用火藥攻城,城塌,官軍殺入又被叛軍擊退。 王來聘手持大刀身先士卒,再次登城拼殺,不幸受傷陣亡。 清乾隆年間修《勝朝殉節錄》賜谥"忠愍"。 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武狀元張三甲,是中國科舉史上最后一位武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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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承襲唐朝,北宋開始武舉在真宗鹹平三年,並逐漸向制度化、程式化方向發展,形成了固定的考試程序、內容、錄取名額、授官制度等。 宋代武舉的設立,促進了民間武學教育的發展,提高了軍隊和民間的身體素質,對於培養和選拔軍事人才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對促進軍事技術的發展,特別是提高了習武人員的理論修養,促進了武藝與兵家謀略及陰陽家思想的結合,推動了武藝訓練理論、戰術思想的發展,是宋代科舉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關鍵詞]宋代 武舉 武
學 教育 科舉制度自唐至清末共存在一千三百多年,對中國文化產生了廣泛而深遠的影響,以致有人謂之為"中國第五大文明"[1]關於科舉的研究近幾十年逐漸升溫,我國科舉制度分為文舉和武舉,縱觀我國科舉制度的研究,大多側重於文舉制度的研究,論述武舉的研究相對冷清。 武舉是專為選拔武官而設的科目,始設立於唐武則天統治時期的長安二年(702)。 由於長期以來受"重文輕武"思想的影響,武舉作為科舉制度的組成部分,不為人們重視。 但它卻是科舉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對於軍事史、教育史、武術史及武學的發展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一、 宋以前武
舉 關於武舉制的確定時間一般都認為始於唐朝,事實上,非正式的武舉制,從隋朝便開始了。 隋煬帝大業三年(西元608年)四月曾下詔曰「孝悌有聞,人倫之本;德行敦厚,立身之基。 或節義可稱......。 庶幾非遠,文武有職事以上宜依令十科舉人"[2],這十科中,想必有關於武舉的一科甚至數科,科目都是臨時規定,並沒有像後來那樣形成為定製。 唐貞觀十二年(西元638)年,"始於左右屯營於宣武門,領以諸位將軍,號稱'飛騎'。 其法:取戶二等以上,長六尺闊壯者,試弓馬四次上,翹關舉五、負米五斛行三十步者。 複擇馬射為百騎。 "[3]天正式開武舉之前,已有了某些課試揀拔武勇人才的做法。
武舉制度正式建立是在武則天時。 《通典? 選舉三? 歷代制下》雲:"(武則天)長安二年(西元702)年,教人習武藝,其後每歲如明經進士之法,行鄉飲酒禮,送於兵部。 "[4]開元十九年(西元721年)诏武貢人與明經進士同鄉飲酒禮。 其鄉貢武舉人上省,先令謁太公廟。 每拜大將及行師冠捷,亦宜告廟"。 武舉之制,從此確定下來。 武舉考試的主要內容有:長垛、馬射、馬槍、筒射、步射、穿剳、翹關、負重、才貌、言語。 武舉, 其試用有七一曰射長垛, 人中院為上,人次院為次上, 人外院為次。 二曰騎射, 發而併中為上, 或中或不中為次上, 總不中為次。 三曰馬槍, 三板四板為上, 二板為次上, 一板及不中為次。 四曰步射射草人, 中者為次上, 雖中而不法, 雖法而不中者為次。 五曰材貌, 以身長六尺已上者為上, 已下為次六曰言語, 有神采堪統領者為次上, 無者為次。 七曰舉重, 謂翹關, 率以五次為上第[5]。
薛謙光言:今武能制敵之科,只今彎弧...... 是知謀將不取於弓馬,良相不資於射策。 願將明制,循名責實。 文則試以效官,武則令其守禦[6]對武舉考試忽略軍陣謀略有看法,但卻正好反映了武舉考試對武藝的重視。 雖然在軍隊人才選拔上忽略了兵法的研習,但武舉在一定程度上為唐朝政權選拔了一批軍事人才。 唐代正式設立武舉,開啟軍事選拔人才的新局面。 武舉制的影響和意義不可低估,這種面向社會各階層選拔武勇之才的方法,為此後歷朝歷代所沿襲。
二、宋代武舉
1、宋代武舉考試程序及考試
內容 五代時期雖戰亂頻繁, 科舉取士並沒有中斷,但卻不設武舉。 武舉制始於唐代,晚唐以後便廢弛。 在宋朝初期太祖時,確立以" 文官"治國的方針, 故不設武舉。 但由於北方少數民族長期對中原眾地構成軍事威脅,時"仁宗天聖七年(西元1029年)閏二月二十三日詔置武舉,並頒布第一個《武舉條例》。 "在外即本州長史看詳年業,如委實堪召試,即其名聞奏,合格即從試"[7]《自西元1030年起,武舉並隨進士,諸科開設。 傳至英宗趙曙確立三歲一貢舉的制度之前,武舉貢選無定期,訖於南宋(西元1274)年,未嘗更易。
宋代武舉與文舉一樣為三級考試制度, 即解試、省試和殿試。 除此之外,還有一比試。 比試是解試之前的資格試,有時又稱為"引試"。 比試在京師由兵部委官看詳,在緣邊地帶則由帥司主持,其課業分為武藝與程文兩項。 比試人員總額一般限制在二百人左右,惟沿邊地區,因兵事需要無一定限制。 具體的考試內容和程式如下:
武舉解試由行在兵部主持。 兵部通過解試,發放解額一般在七、八十左右。 解試課業與比試一樣仍分作弓馬武藝和程文試。 其中程文試一頂或課以兵法《七書》,或試以謀略策問,其試題份量與省試相仿,根據應舉人藝優於策或策優於藝的特點,發解又分為絕倫與平等兩項[8]。
省試即兵部試。 其考課內容因循比、解試,分為弓馬武藝和程文策問。 兵部試武藝常分弓步射、公馬射、弩踏、抡使刀槍器械等科目,其中又以步、馬射為主。 依武舉省試程式,一般先試弓馬。 弓馬不精者被淘汰。 程文包括策問和墨義。 所謂墨義試,即講釋《韜》、《略》、《孫》、《吳》、《司馬》諸兵書大義。 所謂策問,即以時務邊防或經史事涉兵機者為問題,限七百字成文。 武舉發解到省,一般為七十人左右。 神宗熙寧八年, 因《六韜》不全, 規定限於《孫》、《吳》出義題, 義題凡十道, 並分兩場試, 以參照取長, 兼杜舞弊, 其取錄標準, 基本上是重策輕藝[9]。
殿試之設,創於武周。 北宋天聖八年(西元1030年)親試武舉十二人,是為宋武舉殿試之始。 殿試雖也有閱視弓馬武藝一項,但以策問為主。 殿試初設時尚有黜落, 至仁宗嘉佑二年, 凡經殿試者均免黜落[9]。 宋朝武舉在唐的基礎上,開始向制度化、程式化方向發展。
2、宋代武舉的特點
宋代的武舉雖然沿襲唐代武舉制度,但其有自身的特點。
2.1 宋代武舉考試最大的特色就是文武兼顧, 對於提高武人的文化素養具有很大益處。 另外,宋代武舉制也提高了武將的地位。 如, 南宋高中時, 武舉"殿試第一, 與同正將, 二、三名同副將, 五名以上和省試第一併同準備將"。
2.2 武舉制度化、程式
化 嘉祜八年十月诏令尚書兵部與兩制重新議定"武科"制度[。 次年翰林學士王 等言"參詳複置武舉除依舊制, 欲乞較試以策略定去留, 以弓馬定高下, 其間以策略武藝俱優者為優等,策優藝平者為次優,藝優策平者為次等,策藝俱平者為末等。??" 中優等者與殿直,次優者與奉職,次等者與借職,末等者與殿侍、三班差使, ??。 詔可。 "[是為治平元年武舉格,與天聖七年格相比, 它在評判等級, 授官序位方面, 有了愈加明確的規定。 天聖七年後,"武科"並隨進士、諸科開設。 天聖八年確定了三歲一貢舉,至此宋代武舉制度的人才選拔上開始走向制度化。 在應試方面,宋代武舉制度在選拔人才上先為比試,比試通過後才有資格參加解試,以此類推,最終走向殿試,是宋代武舉制程式化的最終體現。
2.3 武舉制涉入兵
法 宋代在"武科"考試中增設程文是武舉制度一個新的發展。 程文包括策問和兵書墨義。 最初稱"試策"。 治平元年,學士賈黯奏:"請如明經之制,於太公韜略。 孫、吳、司馬諸兵法, 及經史言兵事者, 設為問目, 以能用己意或引前人註釋,辭明理暢,及因所問自陳方略可施行者為通。 "诏從之,並"命館職兩人與判兵部同試策一道。 "這個"策", 實際已包括後來所設的兵法。 熙寧三年(1070)十二月「三班院言殿直雷乞試六韜、孫、吳兵書義十道」 ,此後熙寧五年又有兵書墨義一科,即講釋諸兵書大義,而策則主要以時務邊防及經史言兵事者為問題,進行答對。 策初試一道,紹聖四年(西元1097年) 增為兩道后,未再變更。
三、宋代武學教育
1、宋代武學的沿
革 宋代武學始於仁宗慶歷三年(西元1043年)五月,經歷三月而廢停,神宗熙寧五年(西元1072年)三月復建武學於武成王廟,直至靖康南渡而不廢 。 "武學生員以百人為額"。 當時對武學入學的資格作了不同規定:在京無品位低級使臣、門蔭子弟、平民,經京官薦保及考核得入學;由地方官員薦舉武舉人得免試入學。 這種由在職官員奏舉武學生員的方法直到神宗元豐(西元1078-西元1085年)年間依舊循用。 至徽宗崇寧年間(西元1102-1106年),諸州置武學,京師武學生員多由地方考選升貢,未入州學"而從保舉以試者,附試武學外舍" 。 宣和二年(西元1120年),因州縣武學即罷,複用元豐法收錄武學生員。 宋室南渡後,政事多紛亂無序,武學也隨之馳廢。 紹興十六年(元1147年)三月,"令臨安府修建武學",四月兵部呈武學條格。 武學在南宋重立,直至宋亡,凡二百三十餘年。
2、宋武學教學體制
宋代武學教學體制實行王安石的三舍法,即上、內、外三舍。 多以二百人為額,其上舍生三十,內舍生七十,外舍生一百。 南宋時期,將生員額限制在百名,其中上舍十人,內舍二十人,外舍七十人。 在京武學外舍生、非在學人員以及徽宗時的諸州學生通過一年一度的公試和三年一度的補上舍試,可進入內、上舍。 考試標準據等級而定,如熙寧五年令規定:"步射以一石三鬥,馬射以八鬥,矢五發中的;或習武伎,副之策略,雖弓力不及,學業卓然,補上舍生,毋過三十人。 試馬射以六鬥,步射以九鬥,策一道,《孫》、《吳》、《六韜》,義十道五通,補內舍生"。 其中上舍又分為三年等級。 在一般情況下,上舍上等人可直接受官,上舍中等人免省試,上舍下等人免解試。
仁宗慶歷到神宗熙寧年間武學教職稱教授,選文武官員中知兵法者充當。 神宗元豐年間改制后,改教授為博士,並增設武學諭。 高宗紹興二十六年令規定:"武學博士、學谕各置一員,內博士於文臣有出身曾預高選人充任,其學谕差武舉人","置學正一員兼學錄,掌儀一員兼司書,直學一員兼司計","置六齋,每齋差置長谕各一人"[16]。 南宋高宗趙構紹興十六年於臨安府重修武學,四月兵部呈武學條格,摒棄了薦舉免試的舊例,並限制食祿人入學的數額,至孝宗乾道五年也被廢止。 從此,參加入學考試就成為謀取武學生員資格的唯一途徑。
武學課程的設置除研習兵法、操練弓馬外,還講釋「歷代用兵成敗,前世忠義之節」,故博士、學谕人選多以"一文一武"充當。 徽宗時建設的諸州武學,又別置教諭主持之,多以武舉或武學上舍出身者充任。 這樣的課程設置使一部分文人走出書齋,挽弓射箭,騎馬習武,使武人在挽弓射箭、騎馬習武的同時研習兵法,更加完備充任了國家軍事基礎。
四、宋代武學於武學教育的歷史作用
宋武學作為中國古代惟一形成的軍事教育制度,推行一百多年。 其做法、經驗以及觀念,對以後的軍事學校教育有一定影響,在軍事學校發展史上起到了承前啟後的作用。 首先, 武舉強化君權。 通過武舉來強化皇權, 加強君主專制, 是歷代武舉的共性。 其次,武學教育的開設,為軍事進入學校領域奠定了基礎,但並沒有給當局者帶來過多的軍事人才。 宋代武舉、武學除軍事理論外, 主要著重於騎馬、射箭、馬戰、弓力和器杖方面的訓練, 以提高這些技能的身體素質練習,這些軍事學習專案是武學中的主要教學內容。 武學的建設,使軍事武藝進入學校領域,使其有專門機構,但是客觀上提高了"武"的地位,使軍事體育的教學方法、措施、目的、思想進一步完善。 武舉的選拔宗旨是選拔將帥人才,實際上朝廷對武學出身的人很少重用。 這些不僅僅是和宋代一些皇帝昏庸無能有關,而且也和國家防備鬆弛有很大關係。 最後,武舉的設置與武學教育的結合,使民間產生大量的武術結社組織,推動了城市武藝活動的蓬勃發展。
總之,宋代在承襲唐朝武舉的基礎上,逐漸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武舉制度,並促進了軍事武學教育制度的開展,促進了民間武學教育的發展。 對以後的金代、元代和清等朝有很深的影響作用。宋史研究-宋代武举与武学教育 – ZhaoJiaRen.org思想文化 https://bit.ly/3wV5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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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考核武藝以選取武學人才,先秦時已經出現。
構建武學學校,專門培養軍事人才,肇始於唐,興盛於宋。
唐承隋制,開科取士,且到了武則天朝,又增設武科,選取武學人才。
彼時的武舉考核主要是以戰鬥中的各種技能,以及體能素質為主要專案,僅試武藝,不試策論。
唐朝最有名的武狀元是郭子儀。
宋代創立了比較完備的武學體制,並開始將武舉制度與學校教育緊密結合,開始呈現出體系化、成熟化的特點。 武舉考試的原則是:以策定去留,以弓馬定高下。
元朝統治者不願意看到漢人習武,終元一代,沒有舉行武舉。
在明王朝建立前一年,即吳元年(1367年),明太祖朱元璋就頒布了文、武兩科取士的詔令,廣求天下能人賢士。
洪武三年八月,文舉鄉試如期開科,第二年會試。 會試三場過後,第十天面試,朱元璋親自觀其騎射。
朱元璋主張亂世用武,治世用文。 洪武朝正是由亂入治之時,朱元璋的心思是:通過科舉取士,一次性選取出文武雙全的人才。
可是,從洪武三年到洪武五年,文舉連試了三年,朱元璋認為這些挑選出來的"後生少年"才不堪用,就罷科舉不用。 一直到了洪武十七年才重新開科,同樣只從文科取士,未開武科。
三年後,即洪武二十年(1387年),禮部看朱元璋還沒有開設武科的意思,就奏請立武學,用武舉。
朱元璋大不以為然,回復說,你等這是將文武分拆開來,長此以往,天下就沒有文武全才的人了。
其後的建文、永樂兩朝,也都沿襲了朱元璋的思想,未開武舉。
到了英宗朝,大明帝國已不復洪武、永樂兩朝的威風霸氣,也沒有仁宣兩代的承平晏樂,盜賊蜂起,邊患頻仍。
監察禦史朱鑒於是上《請設京衛武學疏》,以唐代武舉挑選出裴端、郭子儀為例,說就因為唐王朝得到了這樣的蓋世大材,從而收到再造奇功,提出開武學,以典武科的建議。
正統六年(1441年)五月,英宗正式批准朱鑒的奏請,下令在南京、北京各辦一所武學,立武學學規。
少年英宗慨然有鞭撻四方之志,思慕太祖、成祖的偉烈雄風,聽說瓦剌犯邊,便輕啟親徵之舉,結果在土木堡被俘,武舉之立也因之擱淺。
到了天順八年(1464年),也就是大明朝建立后的第九十六個年頭,英宗病逝,憲宗即位。
憲宗深以"土木之變"為恥辱,而西北邊防也已成為了明王朝的心腹之患。 再者,武職世襲弊竇叢生,八股取士又難錄得全才。 於是,於該年十月批准公佈了明朝第一部《武舉法》探究︱中国武举制度兴衰记:从武举走出了哪些忠义之士?-历史频道-手机搜狐 https://bit.ly/3a9cJ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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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制度由隋朝建立,在唐朝進行完善,這之後一直是歷朝歷代選拔賢才官吏的重要制度。 魏晉時期實行九品正中制,此制度專為高門士族服務,官位,比較壟斷,直至南北朝時被廢除,隨即採用科舉取士的辦法。 隋朝時期先設秀才、明經兩科,後置進士科,科舉制度逐漸形成,此制度深受各階級知識份子、地主貴族的歡迎,更是受到當時君主帝王的高度關注。
唐朝皇帝不僅繼承了隋朝創立的科舉制度,還在此基礎上不斷完善發展,所形成的新的制度分為制舉和常舉兩種,這句更能體現選拔官員的精神和原則。 而唐代對科舉制最大的發展就是建立了武舉制度。
古代武举考试到底是什么样的 他们主要考什么科目
一、過關斬將——武狀元"賜及第"的功夫深深有幾許
1、翹關拔山之力,緯地經天之才——武舉制度確立的初衷
《新唐書》有載:"長安二年,始置武舉。 "
但在西元657年,唐高宗就已經開始採用制舉的形式來昭告天下,要求五品以上的州官刺史精心尋訪軍事上的人才趕赴洛陽參加武試。
他在《令百官各舉所知詔》中指出:「比者貢寂英奇,舉非勇傑,豈稱居安慮危之志,處存思亂之心? 如不旌賁遠近,則爪牙何寄?"
在以往的科舉考試中,太宗皇帝雖然"賺盡英雄盡白頭",但此中的"英雄"多為明經、進士制度下選拔出來的文官,是以朝中文武失衡,嚴重缺乏英勇果敢的軍事人才。 為了應對軍事上的需要,唐高宗頒布詔令,要求各級官員積極選拔英勇無畏、力氣強大、德才兼備、智勇雙全的人,"賞纖善而萬眾悅,罰片惡而一軍懼。 "此後劉仁願、婁師德應試從軍。
古代武举考试到底是什么样的 他们主要考什么科目 第2张
再後來唐高宗在武成殿親自召見各州舉人,並以何為「天陣、地陣、人陣」作題,試圖將原來的軍事人才選拔機制改為正式性的常舉,用以為朝廷選拔更多勇敢殺敵、治國建軍的將士謀才。 是以後來朝廷規定,舉行常舉考試的同一年裡,也開展武科考試,進行武舉考試的考生"每歲如陰經、進士之法,行鄉飲酒禮,送於兵部。 ”
2、穿土為柴利潤,斷木為人:細數武科考試中的御馬騎射之功
由於武科考試制度剛剛確立,女皇武則天並不清楚通過何種方式來選拔武將,所以唐代的武科制度注重個人的武藝,選出的武將多是身材魁梧、一身腱子肉的武士,光在氣勢上來看就能讓士兵們敬畏三分。 此時的武舉考試內容包括:「步射、騎射、舉重」等科目,除了這些與個人武藝有關的測試,在「才貌、言語、神采」上也有所要求。
古代武举考试到底是什么样的 他们主要考什么科目 第3张
具體來說,武舉考試包括"平射"和"武舉"兩項。 其武舉考試內容包括長垛、馬射、步射、平射和簡射,兼具翹關、負重以及身材等方面的甄選。 對於翹關,要求其「長丈七尺,徑三寸半」,「凡十舉後,手持關距」,不得超出一尺的距離。 負重者,身背五斛大米,行走二十步,如果都"中第","亦以鄉飲酒禮送兵部。 ”
長垛,屬於"平射"考試中的唯一專案,考察考生瞄射遠距離箭靶的準確性。 其中長垛一科的考試形式是,考生用五十五公斤的彎弓,射約22.38克的箭矢每人三十支,根據箭矢射出去的準確度來判定考試的合格程度。
不論是騎射還是,都旨在考核考生的體力,除此以外,對考生的身高也有著一定的要求:以身長六尺以上者為次上,以下為次。 即要求考生的身高在1.8米以上,這對當時的唐朝人來說,這個要求近乎苛刻,且更"神采堪統領者"為佳,這個要求標準在當時來說還是不好掌握的。 到了宋代,武舉考試就不單單是只考武功那樣單一,對武官也要求其有治軍之才。 明朝時更改為才識為主,武藝次之。 即在筆試中不合格的應試者就不能參加後面的武試,直到清朝時期,考試的順序又改為先試馬步射,之後在比力氣懸殊,武試合格者才有資格參加筆試。
古代武举考试到底是什么样的 他们主要考什么科目 第4张
以上可得出,唐代武舉更加偏重於技藝神勇,重點是馬上的本領功夫要過硬,其制度還不夠完備,這一時期只能說是武舉的創制時期,一直到明代這個制度都沒有確定下來。 清代時則大不相同,此時國家大力提倡,制度日益嚴密,錄取也相對比較公正,武舉制度日漸完善。
二、一門五都督,三科兩狀元——論武舉及第者的榮譽時刻
狀元,也即"狀頭",考官將新科進士的"狀(個人戶籍等資料)"連同科舉成績一起上報給皇帝,用作"面試"的簡歷。 雖然武進士科比文進士科晚了近100年,但其同文舉同等重要,錄取的第一名皆稱"狀頭",即"狀元",武舉第一名稱為"武狀元"。
武狀元是通過武試最後一項——殿試,由皇帝欽定的一甲第一名所賜予的稱號。 據現存史料記載,由宋代開創武舉殿試先河開始,從宋神宗熙寧九年,到光緒二十四年,有名可考的武狀元共有168位。 第一個有真實記載的武狀元是宋神宗熙寧九年的薛奕,他通過馬射、步射和策文等武藝文才的考試,一路過關斬將,最終奪得第一。 當朝天子宋神宗也作詩讚曰:「一方文武魁天下,四海英雄入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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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時期的科舉制度延續時間較長,武科舉出身的軍官也相對較多。 明朝中期的抗倭名將俞大猷就是武科舉出身。 他年少時喜好讀書,也鐘睐学劍。 考中秀才後,承襲父親「百戶」世職,再於1535年考中武進士,授予「千戶」軍職。 後到處碰壁,1542年向巡按禦史自薦,得以上京,被分配至宣大總督翟鵬賬下,卻因嘴不饒人不得重用。 好在兵部尚書毛伯溫"慧眼識珠",賞識他的"千里之能""兵略之才",讓其回鄉后任命為汀漳守備,這才讓他成為一名真正的領兵之將。 隨後他在東南沿海一帶抗擊倭寇,步步升遷,最後官至總兵官,無論他後期如何,憑藉武科進士出身最後抗倭、保家衛國的英勇事蹟,也足以讓歷史記住他。
古代武举考试到底是什么样的 他们主要考什么科目 第6张
三、武舉制度的確立時期——清朝:對好勇鬥狠之徒的偏愛
清朝建國之際就開始舉行同文科舉考試同期的武科舉考試,來籠絡各民族驍勇善戰的鬥狠之徒。 凡是通過基層考試獲得武試資格的武秀才,就可以參加武鄉試,此外,綠營兵丁也可以直接報名參加鄉試。 通過鄉試的參考者就可以參加會試,會試及格后才能進入沒有淘汰的殿試。 殿試即排出三甲名次,一甲三人:狀元、榜眼、探花。 當時的滿族有世職制度,一開始時不能參加武科舉考試。 直到雍正年間才有了允許滿人參加武科舉考試的鬆動。
武科舉的鄉試和會試皆分內外三場。 第一場為馬射,第二場步射和技勇,最後一場是內場,為文試,考策論,分手題和次題。 清朝初年明確規定,一甲進士可授予副將、參軍等職位,後面的二、三甲進士授守備、署守備之職。 清初以後武狀元、榜眼、探花皆有新的授予官職,獲封後再到兵部選取實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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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每次鄉試在全國錄取的總名額近1000名,會試名額300到100人不等,是以通過武科舉考試成為軍官人不在少數。 據統計,清朝軍隊中有將近13%的軍官是武科舉出身。 即便如此,武狀元成為全軍統帥或一代名將的情況也是十分少見。
光緒二十三年,皇帝詔曰:「著即自丙午科為始,所有鄉、會試,一律停止; 各省歲、科考試,亦即停止。 " 至此,清朝的文武兩科考試落下帷幕,即便清朝自稱文武並重,講究"文以治國,武以安邦",但武舉仍然較之文具超遜一籌,是以武舉早文舉四年退出歷史舞臺。 自武舉誕生之日起,歷經一千兩百年,於光緒二十七年「壽終正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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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由唐至清,兜兜轉轉繞了一大圈,武科舉考試始終還是以武藝考察為主要內容。 而中國古代的武狀元,很難像文科狀元那樣,可以憑藉身份成就一番雄圖霸業,必須要靠自己的實力和實戰經驗,在現實戰場上有勇有謀、文武雙全,才能打下屬於自己的一片江山。 有學者根據現有的資料文獻統計,自武科舉誕生之日起,至清末廢除,共產生了文武狀元777位,其中武狀元只有近兩百人,光是清朝就已經佔了109個。
不僅如此,以武科狀元出身的軍官,最後功成名就的更是鳳毛麟角,這大概就是古代武科舉出身之人的悲哀吧。 由此可見,古代的武舉考試一點都不比科舉容易,不僅需要強大的體力,還需要足夠的腦力。 幸然我們所處的這個時代,開放自由,相容並蓄,並不講究功利名垂,所謂"世間三百六十行,行行皆可出狀元。 "狀元已經不是讀書的最高追求,在這個社會穩定、發展繁榮的現代社會,只要你堅持正確的方向,足夠努力,為你的夢想不懈奮鬥,在任何行業你都能拿下"狀元"的頭銜。古代武举考试到底是什么样的 他们主要考什么科目 - 文史谷 https://bit.ly/2PZF14t


從武舉考試看"窮文富武"
从武举考试看“穷文富武” - 知乎 https://bit.ly/3a9TcLc
古語雲"學會文武藝,貨賣帝王家"古人要想從平民晉級上層社會,只有兩條道路,或習文,或練武,通過科舉來改換門庭。
而這兩條成功的道路上,練武相對習文對經濟條件相對要苛刻太多。 武科舉最早為武則天稱帝後為選拔親信武將而設,當時的考試專案是步射、馬射、馬槍、翹關、負重、身材
下面詳細解讀下考試內容
1、射,考核應試者各種射箭之技的水準。 主要專案有射長垛,考試方法是在一個箭靶上畫有五環,射者離箭靶一百零五步,然後蹲下射箭;馬射,考試方法是,在賓士的馬背上向指定的目標射箭;步射,就是射草人。 還有一種「筒射」,據史料記載,這種筒射的弓箭有一定的機械裝置,因可「激矢射敵,中者洞貫」,所以稱之為"筒射」。。
2、馬槍,考核馬上使槍技能。 其考試的方法是應試者手持一根長一丈八尺、重八斤的大槍,然後在飛馳的馬背上左右擊刺,須將放在場地上四個木人頭上的木板刺落下來,而木人不倒。
3、測力,測試應試者的力量。 測試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翹關",所謂翹關是應試者抓握一根長一丈七尺、直徑三寸半狀似門關的大木條,其後手離木條頂部不能超過一尺,連續翹舉五次,後來增加到十次;另一種測試力量的方法是負重,要求應試者身上"負米五斛,行二十步"。 斛,古代的重量單位,漢唐制度,十鬥為一斛,一鬥為十升,而一升米約為4市斤,依此,"負米五斛",其重量可知。
4、材貌,考核的內容則是有關應試者的身體條件及語言應答情況。
首先一個人要想參加上述武舉考試,首先你得有裝備吧? 古代生產力落後,弓箭都是手工製作,非常費勁,在考工記·弓人有記載:
就是說,做一把弓,要冬天準備材料(乾材,就是做弓身的木頭),春天煮牛角(六材之一,下面不再贅述),夏天治筋,秋天用膠、漆、絲把上面三種材料合起來,冬季固定弓體,檢查漆紋是否有剝落。 合格的話,然後下一年春天再上弦,那麼這把弓才能做完。
以上可見古人做一把弓是多費勁,價格當然也就會非常的高,至於箭,也是不便宜。 箭是消耗品,箭頭是鐵的,還要做成錐形,並且對強度要求很高,在古代冶鐵技術落後的條件下是很費勁的。 就連國家打仗都會回收射出去的箭,宋趙萬年所寫的《襄陽守城錄》對古人為了防止敵人回收箭矢做了很詳細的介紹:由於知道金軍箭不夠,經常收集宋軍射出城外的箭使用。 乾脆宋軍也不射箭,弓箭手重新練習做弩手,讓金軍沒有箭可以回收使用............
再說馬,參加武舉考試有馬術上刺槍專案,兵器肯定要花錢的,根據記載,唐朝初年一把鋤頭 50文 (鐵或鋼制的農具)其實兵器要比鋤頭用的材質好,暫且只算它50文錢,馬才是最重要的,並且武將騎的馬可不是拉車耕地的馬,是戰馬。 價格也是非常的昂貴。 按唐書記載,唐玄宗曾說過和突厥互市貿易中,突厥14000匹馬,要換給他們50萬匹绢。 換算過來是35.714匹绢換一匹馬。 安史之亂后,和回鶻換馬要40匹绢——回預約恃功,自乾元之後,屢遣使以馬和市繒帛,仍歲來市。 以馬一匹,易絹四十匹,動至數萬馬——所以40匹绢這個價格是過高的。
再考慮到唐代馬政互市的性質,我們完全有理由認為正常的市場價格應該要比互市貿易的低,所以30到35匹绢等於一匹馬的價格,大約是合理的,也就是一匹馬大約為24到28貫左右......
唐朝貞觀年間,1斗米只要三四文錢就能買到,唐朝1斗米的重量約有現在的6.25公斤,1文錢相當於現在的0.25元人民幣,也就是二毛五分,用1元錢,甚至還不到1元錢,就能買到6.25公斤的大米! 一毛六買1公斤大米! 簡直便宜得讓人吃驚了! 這樣相比之下,就知道戰馬有多貴了。 古代一貫錢=1000枚銅錢,24貫錢=2萬4千枚銅錢........ 要是按照前段所述一鬥米4文,能買多少大米?
測力後文有詳細解讀,再說最後一項才貌,古代選拔人才很注重外貌的,顏值不高有本事也沒用。 傳說鍾馗文武全修,豹頭環眼,鐵面虬鬓,相貌奇異,經綸滿腹,剛直不阿,考中狀元因為皇帝嫌棄他長得醜而不被入取,氣的自己撞柱子身亡..............
不過古代文官、武將的才貌是完全兩個概念,。 古人覺得武將必須體格健壯高大威猛的,長得小鮮肉、像韓國歐巴早就被淘汰了.........
到了宋代對武舉制進行了重大改革。 宋代重文輕武,在武科舉中加入了策論,取消了臂力測試。 早在宋真宗年間,朝廷就開始考慮有關武舉制的問題,至稍後的宋仁宗天聖七年(1029年)二月,正式下詔開設武舉。 宋代的武舉考試,分為武藝與程文兩類,也就是"外場"與"內場"。 其中,外場是武藝考試,科目有步射、馬射、弩射及舞弄刀槍技藝,依應試者不同水平,分為上、中、下三等,有時,應試者的刀槍技藝還要與他人比試;內場 是文化知識考試,主要包括策問與兵書墨義,策問是應試者根據考試題目論述自己的軍事方略,而兵書墨義,則是應試者或引用前人註釋或個人認識來闡述歷史上的諸家兵法。 與唐代相比,宋代的武舉考試取消了諸如「翹關」」負重「及」材貌」等專案,而武技與文才相結合,並將考試的等級分為比試、解試、省試與殿試四種,不同的級別,其要求也自然有所差異,這為後來明清武舉制奠定了基本模式。
到宋仁宗天聖七年(1029)恢復武舉,簡單到只一項,可以概括為:射。 分兩種射法:步射和騎射,區別在於有馬無馬。 宋朝武舉六月報名八月考,先武後文,加設了文化課,"武經七書"(《孫子》《吳子》《司馬法》《尉繚子》《黃石公三略》《姜太公六韜》《李衛公問對》),默寫精要,另有問答題。 這規矩操蛋,文化課過不去你就滾蛋。 明朝更操蛋,先考文化課,文化不行不許射,生育率直線下降。
到了宋代您要想參加武舉考試光買得起武將裝備可不行了,因為增加了文化課考試。 武將也得有文化啊。 雖然不如文科舉那麼嚴格,但是從小您也得讀書認字,兵書戰策、書法是必不可少的。 一個人小時候又得讀書,又得練武,沒經濟條件可是達不到的
元朝廢除科舉,人家蒙古人各個能打,再說也不信任漢人帶兵,您就歇菜吧(現在才明白為啥《明英烈》里元順帝要開武舉考試,為啥能有那麼多漢人前往)
明清兩代則在這方面有進一步發展,更顯完善。 但整個明朝武舉並不理想,武舉制度到崇禎年間才趨於成熟了。 就在朱元璋登基的前一年,他曾頒布文武科取士之令,但其後不了了之,一直到明憲宗朱見深時,才訂立出了武舉考試的內容及具體辦法。 在考試等級上,明代武舉制分為鄉試、會試與殿試三級,在考試程式上也與前朝不同例如弘治六年(1493年)的武舉考試,先是內場的策論,然後為外場的弓馬,策論達不到要求者不許參加騎射;正德十四年(1519年),則要求初場先試馬上射箭,然後才考策論。 萬曆末年又準備設置將材武科,考試內容上,初場試馬射、步射及槍、刀、劍、戟、拳搏、擊刺等法,第二場試營陣、地雷、火藥、戰車等項,第三場考核應試者的兵法、天文、地理等方面知識,不過此科僅為設想,並沒有正式實行過。
清代武舉制度大致延續明代,但更為完備。 考試內容分程文策論的內場和考核弓馬技藝的外場,但外場中增加了諸如"拉弓""舞刀"與"掇石"之類測試勁力、技藝的專案;在等級上,將明代的三級製分為童試、鄉試、會試和殿試四種。 以鄉試為例,鄉試的"拉弓"需應試者在馬射、步射之後,拉開八力、十力、十二力之弓,然後舞動八十斤、一百斤、一百二十斤之大刀,還要將二百斤、二百五十斤、三百斤之石搬離地面一尺,三項中能一二者為及格,不及格者就不得進入下一場考試。
說到"掇石",既為舉重,說道舉重,大家肯定以為跟電影《武狀元蘇乞兒》裡那種現代舉重一樣,其實舉的物品與規則完全不同
真實的武舉舉重 是這玩意,這玩意有多重? 分三個等級為200斤、250斤、300斤。 舉起方法也有要求,"掇石必去地一尺,上膝或上胸。 "把"掇石"提到胸口,看起來不難,但事實上對腿力、腰力、臂力、指力的要求極高,一般沒有常年專業鍛煉的人想把它拎起一寸都不可能
2017年浙江省浦江縣虞宅鄉一處百年古宅的庭院裡發現一塊大石頭,據專家研究後認為這是古代武舉考試用的"掇石"當時有幾個年輕人和記者躍躍欲試,最後誰也沒能把這塊石頭按照古書記載標準抬起來,最後兩個成年男子合力,把這塊石頭抬起來一點,但是很快就覺得太重放下
看完了是不是覺得扎心了? 整個清代武舉人考試中,掇石第二場"技勇"必考專案,另外兩項考驗力氣的分別為拉弓、舞刀
拉弓的三個等級為八力(相當於80 斤)、十力(相當於100 斤)、十二力(相當 於120 斤)。
舞大刀刀分一百二十斤、一百斤、八十斤三號,試刀者應完成左右闖刀過頂、前後胸舞花等動作,刀號自選,一次完成為準。 刀的三個等級為80斤、100斤、120斤;石的三個等級為200斤、250斤、300斤。
完整的清代武舉考試順序是
據《清代科舉考試述錄》記載,武科考試共分三場。 第一場試射馬步箭;第二場試技勇;第三場考策論武經。 因為場地不同,前兩場也稱"外場",第三場也稱"內場"
第一場試馬上箭法,馳馬三趟,發箭九枝,三箭中靶為合格,達不到三箭者不準參加二場。 乾隆年間,一場又增加了馬射"地球",俗稱"拾帽子",是考察伏射能力的專案。 二場試步射、技勇。 步射九發三中為合格。 所謂技勇,實際上主要測臂力。 它共分三項:頭項拉硬弓,弓分十二力、十力、八力三號,另備有十二力以上的出號弓,應試者弓號自選,限拉三次,每次以拉滿為準。
第三場是考文,當時叫"程文",相當於文化課考試。 文化考試對大多數武士來說,比外場考試更難應付,所以考試辦法屢有變動。 最初是考策、論文章,"策"相當於問答題,"論"是按試題寫一篇議論文。 順治時定為策二篇,論二篇,題目選自四書和兵書。 康熙年間改為策一篇,論二篇。 策題出自《孫子》、《吳子》、《司馬法》三部兵書,論題只從《論語》、《孟子》中出,考試難度有所降低。 乾隆時,又改為策一題,論一題,題目都選自《武經七書》。 到嘉慶年間,考慮到武人多不能文,所寫策、論多不合格,而不少外場成績突出者又往往敗於內場,於是乾脆廢除策、論,改為按要求默寫《武經七書》中一段,通常只一百字左右。 這樣一味遷就,使內場考試的水平越來越低,最後差不多只是形式上的存在了。 當時社會上重文輕武之風很盛,經此一改,武人更加被文士們看成糾糾武夫,武舉的社會地位大不如清代前期了。 以上所介紹的考試辦法,是會試一級的,會試以下的鄉試、童試,考試辦法基本上與會試相同,只二場弓、刀、石的分量相應降低,馬步射降為九發二中為合格。
諸位看的是不是頭都大了? 要想在清代考個武舉,得考這麼多科目。 就說力氣吧,成天吃粗糧沒肉食哪來的力氣? 讀書餓肚子勉強可以看書,並且餓肚子讀書反而更清醒,范仲淹在南都學舍讀書時,煮粟米二升,作成濃粥一器,經過一宿就凝結了;用刀畫為四塊,早晚取二塊,切斷數十莖蔥蒜來吃它當飯.......... 而練武吃不飽,吃不到好的東西可沒力氣的。 並且古代窮人想讀書,可以去寺廟的,寺廟有藏書,並且寺廟一般都給讀書人免費提供住宿地方,並且還能蹭點寺廟的飯吃,雖然有時候遭點白眼兒,比如王播是唐代穆宗、文宗兩朝宰相。 他父親去世很早,母親無力撫養兄弟三人,王播便寄居在揚州木蘭院讀書,與僧人共齋。 時間久了,僧人對王播產生了厭怠情緒,過去是開飯前敲鐘,到後來僧人用完齋飯才敲鐘,待王播到來時已飯盡釜空。 王播在饑寒交迫中奮發讀書,終於進士及第。 也就是說讀書人儘管遭點白眼兒,還是能找到免費吃住讀書的地方學習的。 而練武可不行,我師父說,古代庵觀寺院是萬萬不敢留練武人的,一怕留下的是土匪強盜禍及自己,二怕練武人傷人官府追查惹麻煩。 武舉考試條件不單這麼苛刻,入取率也比文科低很多,以清朝康熙年為例,康熙二十六年(1687)規定,武鄉試錄取名額約為文鄉試的一半,全國共八百四十名左右。 其中河北省(直隸),一百零八名,其他各省六十名以下不等。 會試錄取名額康熙初年以前,大致在每次錄取二百名到一百名之間。 康熙十八年定額一百名,後來又規定不拘定額,特別是不拘各省分配的定額,只按考試成績,奏報皇帝,由皇帝和主考大臣臨時酌定錄取人數。 酌定時也要考慮到各省都有名額,但一甲、二甲只依據成績圈定,排除其他因素的影響。 每科參加會試的武舉人,一般在千人左右,有時多到兩千人左右,進士錄取額如果平均以一百二十人計,那麼錄取比例差不多是在十人或十幾人中取一名,顯然,考取武進士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一代宗师”杨露禅孙禄堂为何不考武举?不是不想,是考不上_手机网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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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舉是中國、朝鮮、越南科舉考試制度中的武科,目的是選拔軍事人才。源自中國,由武則天於公元702年開始推行,考試內容包括箭、弓、刀、石等。以後宋、明等朝都有武舉,至清朝時改稱武科。中國歷史上武舉一共進行過約五百次。相對於文科舉,武科舉較為不受重視。歷朝的武舉時而被廢,時而恢復。
相對於文科考試,中武舉者稱為武舉人,武舉第一則稱為武狀元。同文科舉一樣,武舉亦有作弊案件,雖然比較不嚴重。
唐代
唐代的武舉主要考舉重、騎射、步射、馬槍等技術;此外對考生外貌、體格亦有要求,要「軀幹雄偉,有將帥之姿者」。
宋代
宋仁宗以來便有武舉制度。每舉率七十人赴省試。前期軍頭引見司於內弓箭庫試驗弓馬,於別所附試程文七書義五道、兵機策二道。榜首為補保義郎,與巡檢差遣。
宋代時規定武舉不能只有武力,要「副之策略」,問孫武兵法等。
宋室渡江以後,試弓馬於殿前司。每舉登第者率20人。
淳熙二年三月乙已,詔武舉第一人為補秉義郎,堂除諸軍計議官。七年,改武舉殿試第一名與御前同正將,三名以上同副將,五名以上及省試魁同準備將,始為中舉者即從軍之先例。
武舉出身的人士,亦有「絕倫」的評價標準。淳熙十年,凡邊縣武舉出身人,能「射兩石弓,馬射九斗」,謂之「絕倫」[1]。
明代
明代時武舉為「先之以謀略,次之以武藝」,如果在答策的筆試中不及格,不能參考武試。初期的筆試考三題,試策兩題,另一題論考四書。後來四書的題目改為默寫武經。武試則最少要求騎射九矢中三,步射九矢中五。
明初實行屯兵(世兵)制,武科取士首重武學,武選途徑有四,分別為世職、武舉、行伍、納吸。因武學的完善,武舉延至天順八年首開,嘉靖元年(1522年)議准《武舉條格》,武舉遂成定製,分鄉試、會試、殿試,鄉試馬、步射及試策論一道,會試馬、步射及策二道、論一道。
明代亦有和武舉類似的會舉,但只讓南北兩直隸的功臣後裔和武官子弟參與[2]。
清代
至清代時,改為先試馬步射,馬射二回六矢,中三為合。步射九矢中五為合。之後比併力氣,包括拉硬弓、舞刀、舉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合格者才考筆試。
清代武舉分鄉試、會試及殿試三級。鄉試分三場,首場考馬射,二場考步射及技勇,合稱外場,三場默寫武經。會試亦分三場,內容與鄉試相同。殿試於太和殿舉行,皇帝親試。馬試立三靶,各距三十五步(一百七十五尺),二回六矢,再射地球一次,中三為合始可考步射,弓以三力為準。步射立一高五尺五寸、闊二尺寸布靶,與射者距三十步(一百五十尺),六矢中二者為合,弓以五力為準。技勇包括拉弓、舞刀、舉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技勇弓必開滿,刀必舞花,石舉離地一尺為合。內場默寫武經一段,以不錯漏及端正為合。
明朝武狀元
王來聘
清朝武狀元
從順治三年(1646年)至光緒二十四(1899年)年間中武狀元者合共109人。
順治朝(7人)
順治三年丙戌科(1646年)郭士衡,山東章邱人。
順治六年己丑科(1649年)金抱一
順治九年壬辰科(1652年)王玉璽,浙江仁和人。
順治十二年乙未科(1655年)於國柱
順治十五年戊戌科(1658年)劉炎,浙江山陰人。
順治十七年庚子補行已亥科(1660年)林本直,江蘇上元人
順治十八年辛丑科(1661年)霍維鼐,山東濟寧人。
康熙朝(21人)
康熙三年甲辰科(1664年)吳三畏
康熙六年丁未科(1667年)秦藩信,順天宛平人
康熙九年庚戌科(1670年)張英奇,直隸深州人
康熙十二年癸丑科(1673年)郎天詐,浙江山陰人。
康熙十五年丙辰科(1676年)荀國樑
康熙十八年己未科(1679年)羅琪,浙江會稽人。
康熙二十一年壬戌科(1682年)王繼先
康熙二十四年乙丑科(1685年)徐憲武,直隸人。
康熙二十七年戊辰科(1688年)王應統
康熙三十年辛未科(1691年)張文煥,甘肅寧夏人。
康熙三十三年甲戌科(1694年)曹日緯,京衛。
康熙三十六:年丁丑科(1679年)繳煜章京衛。
康熙三十九年庚辰科(1700年)馬會伯,甘肅寧夏人。
康熙四十二年癸未科(1703年)曹維城
康熙四十五年丙戊科(1706年)楊謙,江蘇儀征人。
康熙四十八年己丑科(1709年)田唆,直隸獻縣人。
康熙五十一年壬辰科(1712年)李顯光
康熙五十三年癸巳科(1713年)李如柏,甘肅寧夏人。
康熙五十四年乙未科(1715年)賽都,漢軍正紅。
康熙五十七年戊戌科(1718年)封榮九
康熙六十年辛丑科(1721年)林德鏞
雍正朝(5人)
雍正元年癸卯科(1723年)李埃
雍正二年甲辰科(1724年)曹國瓊,漢軍鑲白。
雍正五年丁未科(1727年)王元浩,山東膠州人。
雍正八年庚戌科(1730年)齊大勇,直隸昌黎人。
雍正十一年癸丑科(1733年)孫宗夏,陝西鎮安人。
乾隆朝(27人)
乾隆元年丙辰科(1736年)馬負書,漢軍鑲黃。
乾隆二年丁已科(1737年)哈攀龍,直隸任邱人。
乾隆四年己未科(1739年)朱秋魁,浙江金華人。
乾隆七年主戊科(1742年)賈廷詔
乾隆十年乙丑科(1745年)董孟,漢軍正黃。
乾隆十三年戊辰科(1748年)張兆潘,江蘇泰興人。
乾隆十六年辛未科(1751年)張大經,山西風台人。
乾隆十七年壬申科(1752年)哈廷梁,直隸獻縣人。
乾隆十九年甲戊科(1754年)顧麟
乾隆二十二年『醜科(1757年)李國樑,直隸豐潤人。
乾隆二十五年庚辰科(1760年)馬全,山西陽曲。 壬中科時已取中探花,名馬瓊,此科更名再中。
乾隆二十六年辛巳科(1761年)段飛龍,直隸永年人。
乾隆二十八年癸未科(1763年)德灝,滿洲正黃
乾隆三十—年丙戌科(1766年)白成龍
乾隆三十四年己丑科(1769年)錢治平,順天霸州人。
乾隆三十六年辛卯科(1771年)林大彪,浙江江山人。
乾隆三十七年壬辰科(1772年)李威光,廣東長樂人。
乾隆四十年乙未科(1775年)玉懋賞,山東福山人。
乾隆四十三年戊戌科(1778年)邢敦行,直隸定州人。
乾隆四十五年庚子科(1780年)黃瑞,浙江江山人。
乾隆四十六年辛丑科(1781年)劉雙,順天大興人。
乾隆四十九年甲辰科(1784年)劉榮慶,江蘇泰州人。
乾隆五十二年丁未科(1787年)馬兆瑞,山東臨清人。
乾隆五十四年己酉科(1789年)劉國慶,江蘇泰州人。
乾隆五十五年庚戊科(1790年)玉福,漢軍鑲黃。
乾隆五十八年癸丑科(1793年)徐殿飆,山東掖縣人
乾隆六十年乙卯科(1795年)邸飛虎
嘉慶朝(12人)
嘉慶元年丙辰科(1796年)黃仁勇,廣東海陽人.
嘉慶四年己未科(1799年)李雲龍,直隸阜城人。
嘉慶六年辛酉科(1801年)姚大寧,廣東南海人。
嘉慶七年壬成科(1802年)李白玉,直隸蔓城人。
嘉慶十年乙丑科(1805年)張聯元,直隸獻縣人。
嘉慶十三年戊辰科(1808年)徐華清
嘉慶十四年己已科(1809年)汪道誠,江西樂平人.
嘉慶十六年辛未科(1811年)馬殿甲,河南鄧州人。
嘉慶十九年甲戌科(1814年)丁殿寧,山東益都人。
嘉慶二十二年丁丑科(1817年)武鳳來
嘉慶二十四年己卯科(1819年)徐開業以傳臚未到除名,以榜眼秦鍾英推升狀元,陝西神木人。
嘉慶二十五年庚辰科(1820年)昌伊蘇,滿洲正黃。
道光朝(15人)
道光二年壬午科(1822年)張雲亭,直隸清豐人。
道光三年癸末科(1823年)張從龍,山西臨縣人。
道光六年丙戊科(1826年)李相清,山西陽曲人。
道光九年己丑科(1829年)吳鉞,山東蓬萊人。
道光十二年壬辰科(1832年)李廣金,山西靈邱人。
道光十一年辛卯科(1831年)林秋華,竹塹六張梨人。
道光十三年癸已科(1833年)牛鳳山,河南沿縣人。
道光十五年乙末科(1835年)波啟善,滿洲正紅。
道光十六年丙申科(1836年)王瑞,直隸安肅人。
道光十八年戊戌科(1838年)郝光甲,直隸任邱人。
道光二十年庚子科(1840年)趙雲鵬,河南汝陽人。
道光二十一年辛丑科(1841年)德慶,漢軍鑲白。
道光二十四年甲辰科(1844年)張殿華,直隸棗強人。
道光二十五年乙巳科(1845年)吳德新,直隸東明人。
道光二十七年丁末科(1847年)李信直,直隸晉州人。
道光三十年庚戊科(1850年)彭陽春,四川華陽人。
咸豐朝(5人)
咸豐三年王子科(1852年)田在田,山東鋸野人。
咸豐三年癸丑科(1853年)溫常勇,直隸天津人。
咸豐六年丙辰科(1856年)王世清,直隸南和人.
咸豐九年己未科(1859年)韓金甲,山東歷城人。
咸豐十年庚申科(1860年)馬鴻圖,直隸撫寧人。
同治朝(6人)
同治元年壬戌科(1862年)史天樣,直隸邯鄲人。
同治二年癸亥科(1863年)黃大元,直隸懷安人。
同治四年乙丑科(1865年)張蜀錦,直隸廣平人。
同治七年戊辰科(1868年)陳桂芬,浙江天台人。
同治十年辛末科(1871年)丁錦堂,福建上杭人。
同治十三年甲戌科(1874年)張風鳴,河南西平人。
光緒朝(11人)
光緒二年丙子科(1876年)宋鴻圖,福建侯官人。
光緒三年丁丑科(1877年)佟在棠,直隸天津人。
光緒六年庚辰科(1880年)黃培松,福建龍泉人。
光緒九年癸未科(1883年)楊廷弼,河南祥符人。
光緒十二年丙戌科(1886年)宋占魁,山東昌邑人。
光緒十五年己丑科(1889年)李夢說,山東陽谷人。
光緒十六年庚寅科(1890年)張憲週,山東琿城人。
光緒十八年壬辰科(1892年)卞賡,江蘇海州人。
光緒二十年甲午科(1894年)張鴻翥,江西鄱陽人。
光緒二十一年乙未科(1895年)武國棟,直隸天津人。
光緒二十四年戊戌科(1899年)張三甲,直隸開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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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勇、武備、武勛
尚武文化的「制勝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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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宮戰圖中的“十全武功”:被形塑的尚武文化
澎湃新聞馬雅貞2016-11-27 14:38
[ 摘要 ]關於戰爭的圖像在歷代中國畫的題材中則顯得稀少、特殊而邊緣,而清宮戰圖卻在乾隆朝中期以後大量出現,背後有何原因?這些戰勳圖像與滿洲尚武文化有什麼關係?
作為極少數的滿族何以能夠統治中國近三百年,可以說是清史研究的核心課題。“化說”認為滿洲人接受並與漢人文化同化是清朝成功的基礎,近年來方興未艾的“新清史”研究則認為滿族主體性才是維繫清帝國的關鍵;前者多強調清朝對明代官制與儒家思想的承襲,後者雖不否認漢文化的影響,但更關注於非中國傳統官僚體制、清帝國作為多民族國家的治理方式等面向。儘管學界相關的迴響與討論很多,也不乏替代模式的提出,但由於雙方對於“漢化”的定義未必一致,所關注的層面也不甚相同,因而被稱為是“沒有交集的對話”。的確“漢化說”與“新清史”的最大分歧之一,容或在於前者所重視的中國傳統官僚制度與文化於清代之傳承,卻不是後者研究的重點;後者側重的滿洲獨特之八旗制度、尚武文化或是多民族帝國的統治策略,也非前者關懷的核心。如果“漢化說”主要以中國本土社會為範圍,聚焦於滿人對漢人政治傳統的受容,“新清史”則更看重滿洲統治集團如何維持對蒙古、西藏、漢人等多民族的支配,而著重研究清帝國和邊疆族群的關係,可以說兩方討論偏重的統治對象與區域有所不同。理論上二者的研究應該在中國本土的漢人社會有所交集,但一般來說,“新清史”在主張滿人作為外來征服集團,需以八旗制度等來強化滿漢定位之餘,或也認可清朝並行中國傳統的王權思想以獲取​​漢人的支持,或將之整合在清帝國超越所有文化與意識形態的共時皇權(simutaneous emperorship)之一部分,而未就滿洲皇帝於中國本土的統治與“漢化說”有更深入的對話與討論。換言之,雖然“新清史”強調滿人主體性而引入了族群認同、多民族關係等面向而豐富了清史研究,但除了少數觸及清帝透過南巡與江南士大夫和商人的互動外,“新清史”基本上是透過包融“漢化說”,一方面認可中國傳統王權對清廷的影響,另一方面將之詮釋為或與滿洲人集團的統治正統性並行,或視中國本土為清多民族帝國的一環,而並沒有完全撼動“漢化說”對於滿族何以能夠統治中國本土社會此一問題的答案,也就是清廷採取的漢化政策(不論是“漢化說”隱含的被動還是“新清史”強調的主動)。
清宮戰圖中的“十全武功”:被形塑的尚武文化
“新清史”之爭起源於何炳棣和羅友枝的學術爭論
如此的回答難免令人感到老調重彈,尤其是清史研究在這些年“新清史”高舉滿洲主體性的洗禮之後,漢化政策仍是滿族能夠統治中國本土社會的關鍵因素;然而,如果我們換個方式從被統治者的角度來提問,何以中國本土社會被極少數的滿族統治近三百年,就會發現既有的答案和“新清史”批評“漢化說”忽略滿洲主體性一樣,漢人作為歷史主體的能動性容或也未受到足夠的重視。倘若“新清史”提醒我們,清廷對於滿洲以少數族群統治佔大多數的漢人十分自覺,維持滿人統治與滿人集團的凝聚性是清朝統治成功的重要條件,以八旗為例,其製度的發展也隨著時間有所變化;那麼漢人在同樣滿漢比例懸殊的歷史情境下,又何嘗沒有意識到自身被支配的地位?換句話說,清廷採納了漢人傳統的王權思想,就足以讓漢人長期接受滿人的統治了嗎?滿洲皇帝以儒家思想作為漢化政策的核心,即能贏得儒家精英的長久支持嗎?滿人對漢人近三百年的支配關係,除了中國傳統王權與漢化政策,是否還需要其他的機制與過程才得以確立並維繫?
皇清文化霸權
本書借用葛蘭西(Antonio Gramsci)文化霸權(cultural hegemony)的概念,來思考滿人對漢人的支配關係。文化霸權原本是用來指涉資本主義制度下文化與權力的關係,討論支配群體如何透過文化象徵等作用,促使被支配者默認接受其從屬地位,但對歷史學的討論而言也可以有所啟發。尤其統治者如何贏得被支配者對既有社會秩序的共識、如何持續地創造其合法性以維持其支配地位,被支配者又如何參與使其被支配合法化的共謀之中,以及支配者與被支配者的文化並非界線分明而是可穿透的等概念,更能幫助我們分析極少數的滿族如何長期成功支配絕大多數的漢人。
相對於其他征服王朝,清朝宮廷除了採納漢人的王權傳統之外,最值得注意的便是其對士大夫文化的積極收編以建構其皇權。以康熙朝為例,宮廷開始大量地實行當時盛行於文士間的藝文模式,並將之轉換為皇權和清宮文化的一部分。包括將盛行的晚明董其昌(1555~1636)繪畫風格收編成為清宮院體之一的正統畫派;模仿當時流行的董其昌等帖學書風,成立御書局大量頒賜御書;受到明清官員以戰事為中心的奏議合集的影響,首創將上諭與奏摺等加以編纂的官修史書方略;承襲明清文人出版詩文集而刊刻大量御製詩集;轉換明清文士的園林詩作與圖繪而為康熙《御製避暑山莊詩》,其中的御制詩一改文人唱和的社交取向,而加入大臣的批註來見證皇帝博學聖德,圖畫則無文士園景圖聚焦於近景的小品模式、季節變化、人物等引領觀者遊覽的元素,而藉由數量龐大的景點與廣闊園景顯示皇家苑囿的宏闊氣度等。這些康熙轉換與收編明清文士文化的舉措為其他征服王朝所未見,不僅為乾隆帝發揚光大,後續的清帝也多少有所承襲。即便是漢人皇權,也沒有對時下盛行的各式文士文化有如此高度興趣者。歷代皇權對士大夫文化的態度,雖然不無少數如宋徽宗(1082~1135)或明宣宗(1399~1435)等以文藝事業著名的皇帝,但也不乏對文士有所忌憚的皇帝如朱元璋(1328 ~1398),而像盛清皇帝如此積極又全面地收編當時流行的士大夫視覺文化以形塑皇權者,可以說是絕無僅有,是故不能僅以“漢化”泛論之,而必須重視其形塑皇清文化霸權的作用。
從統治的角度來看,清朝的宮廷文化除了繼承原來漢人皇帝透過皇室收藏、祥瑞圖像等宣示王朝天命的傳統王權做法外,清帝作為統治漢人社會的少數族群大規模收編原屬中國本土社會精英的文士文化,建立滿洲皇權凌駕於士大夫的位階,不能說不是建構清朝皇權相當有效的方式。這也是為什麼本書以“皇清文化霸權”,來指稱滿洲統治者在中國傳統王朝統治的正統性之外,另行發展出的支配中國本土社會的不同模式。此模式為“文化霸權”,是因為滿洲支配群體藉由收編中國既有社會價值體系中層級居高的文士文化,贏得被支配的漢人對原來社會秩序的共識;經其轉換建構成各式“御製”、“欽定”宮廷文化,加強以文士為首的被支配漢人之從屬地位,更強化了皇權在中國本土社會秩序中至高無上的地位;這些清宮文化需要滿洲皇帝一再地接續展演以維持其支配地位;而正是被支配的漢人精英之參與,才讓其被支配合法化的共謀得以維繫。如此的文化霸權之效應,即是“皇清”——清朝子民認可滿洲皇權——的展現。建構“皇清文化霸權”的媒介不是“新清史”所言滿洲外來征服集團的政治模式,或是“漢化說”強調中國傳統王朝統治的儒家正統,而是穿透支配者與被支配者之間的文士文化。因此,本書跳脫“漢化說”與“新清史”的框架,從皇清文化霸權的角度,重新反思滿族得以統治中國近三百年的不同機制。
反思滿洲尚武文化
值得注意的是,藉由“皇清文化霸權”的媒介——文士文化——所建構之清宮文化,並不限於各類“御製”詩文、書畫等宮廷藝文,還包括被視為清廷軍事文化展現的方略,如前述也很可能與明清官員的戰事奏議合集有關。方略與戰事奏議合集的關係,一方面提醒我們士大夫“武”文化面向的存在,另一方面也需要反思所謂滿洲特色的論述,未必為滿洲所獨有而與漢文化無涉。尤其“滿洲以騎射為本”的尚武精神,向來是清史學界對滿洲皇帝強調武勇、武備、武勳等軍事文化的一貫認識;也的確從立國之初,清帝王就一再下旨必須維繫滿洲尚武根本,而清代特有的大量戰碑、方略、戰爭儀式和戰勳圖像,更被視為其提倡軍事文化的具體展現。然而,一概以滿洲特色來概括清帝國的尚武文化,不免有本質論的危險。雖然清史學者大致將清代的軍事文化分為清初、康熙後期到乾隆前期、乾隆中後期三階段,但主要還是以發展完成的乾隆朝來總括清帝國的崇武文化。事實上,相較於其他康熙朝就開始建立的戰碑、方略、戰爭儀式等,戰勳圖並未出現於康熙時期,而是到了乾隆朝才大舉製作,顯然與其他的武勳模式十分不同,不可一概而論。尤其如果康熙皇帝率先實行了其他紀念武勳的模式來提倡滿洲尚武精神,那麼為什麼未沿用當時宮廷已經開啟的大型圖繪計劃如《南巡圖》的方式來製作戰勳圖像?戰勳圖像在康熙與乾隆朝製作與否的差別,提示了清帝國的尚武文化不是一成不變的滿洲本質,戰勳圖像或可作為考察其武勳文化建構、發展與機制的指標。
清宮戰圖中的“十全武功”:被形塑的尚武文化
康熙南巡圖
在清帝國採取的種種武勳文化模式中,由滿洲皇帝直接下旨、內務府監管製作的戰勳圖像,對皇權所欲強化的武功文化尤其關鍵。前述如正統畫派、康熙《御製避暑山莊詩》等清宮圖繪,不只是反映皇帝品味的藝術作品,或是像徵皇權概念和帝國統治的視覺符號,更可以是滿洲帝王推行文化霸權的重要手段。透過追尋戰勳圖像的歷史,本書將論證此類原本在傳統中國政史與畫史中非常邊緣的題材,在明代卻是官員間盛行的視覺文化之一環,清帝王透過轉化漢人精英的視覺表述遂行其文化霸權,到了乾隆朝逐步形成以戰爭圖像為核心的武勳展示,最終確立了展現滿洲武功霸權的體系。也就是說,清帝國的尚武文化不是透過帝王的諭旨就足以維繫的滿洲價值,而是必須一再尋求支配漢人精英文化的動態過程,亦是建構“皇清文化霸權”不可或缺的一環。這也是本書標題“刻畫戰勳與清朝帝國武功”所要討論的課題。此處的“帝國武功”主要不在考證清代征戰的歷史,而是析論清宮如何將相關的事件表述為展現帝國武力征服的功績,尤其是作為視覺表述關鍵之戰勳圖像在其中的作用與意義。
跨越傳統畫史的戰爭圖像
相对于欧洲视觉艺术中,战争题材作为最高阶绘画类型的历史画之分支,有着丰富多元的表现,关于战争的图像在历代中国画的题材中则显得稀少、特殊而边缘。与一般中国绘画记录的通则相反,关于战争的绘画条目少见于传统画史著录,却多见于正史文献。传统书画著录中有关战争的少数绘画条目,多非刻画交战场面,而是以相关的仪式为题材。且其描绘的主题有限,基本上以唐代的故实为主,例如描写唐太宗(599~649)于长安近郊的便桥与突厥颉利可汗(579~634)结盟的《便桥会盟图》与《便桥见虏图》,以及唐代宗(726~779)时郭子仪(697~781)退回纥的《免胄图》。两者经常托名绘画大家如李公麟(1049~1106)和刘松年,主要出现在元代之后的著录,但都非画史常见的题材,也难以在传统画史中归类。例如《宣和画谱》就毫无记载,也很难归入其十门“道释、人物、宫室、番族、龙鱼、山水、畜兽、花鸟、墨竹、蔬果”之内。即便现代学者重新发掘出如“子女画”、 “别号图”等盛行于特定时空的绘画类别,或是当今因受到西方艺术史学影响而加以关注的“叙事画”、“城市图”等新界定的类型,战争图像也不易归属其中。
然而相對於戰爭主題在畫史分類的困難,鮮少記載繪畫藝術的正史文獻中,卻不乏皇權紀念當代或當朝事蹟的相關戰爭圖像。其中最為聞名的應屬皇帝詔命繪於宮殿的功臣圖,包括西漢麒麟閣、東漢雲台、唐代凌煙閣、北宋崇謨閣、南宋景靈宮與昭勳崇德閣等,都見於正史記錄。畫史著錄的漢代和唐代功臣圖條目則多傳抄自正史,北宋之後的功臣圖甚至失之未載。除了功臣圖之外,正史尚有個別戰爭圖像的記載。例如《遼史》中更有遼聖宗開泰七年(1018)“詔翰林待詔陳昇寫南征得勝圖於上京五鸞殿”、遼興宗重熙十六年(1047)“謁太祖廟觀太宗收晉圖”、遼道宗九年(1063)詔畫“灤河戰圖”以褒耶律仁先(1013~1072)擊退叛軍皇太弟重元(1021~1063),均是少有畫史著錄和當今學者關注的戰圖材料,但因未傳世而難以確認其樣貌。不過,從這些條目可見相對於其他題材的圖繪,歷代戰爭圖像逆轉了畫史與正史記錄數量的對比,顯示其位處傳統畫史的邊界,卻也因此得以跨入政史的範疇,其特殊性可見一斑。
清宮戰勳圖像的研究
歷代畫史罕見的戰爭題材,卻大量出現在乾隆朝製作的一系列銅版畫中,這顯得十分特殊。其中最先完成的《平定準噶爾回部得勝圖》銅版畫最為聞名,其以看似極為寫實的風格描繪乾隆“十全武功”中最初也是最重要的準噶爾和新疆的戰役,長久以來都是清史通論和清代藝術展覽不可或缺的宮廷圖作。對歷史學者而言,《平定準噶爾回部得勝圖》為清帝國大肆推動的武勳文化之一環,與戰碑、方略、戰爭儀式等同屬滿洲尚武精神的表徵。對藝術史學者來說,《平定準噶爾回部得勝圖》既是清代畫院一大特色的紀實畫代表,更是清宮藝術受到西方影響的中西融合風格之見證。雖然兩者都認可《平定準噶爾回部得勝圖》是理解清帝國政治與藝術的重要媒介,但是學界藉由其所展現的清代歷史與美術史樣貌,卻又不脫既有的刻板印象。若將清宮戰勳圖像放在歷史發展中,不論是前述第二節所言這些銅版畫是乾隆朝新出現的武勳文化類型,或第三節所論其亦屬歷代畫史少見的題材,都會發現這些銅版畫戰圖是乾隆朝中期的嶄新表現,那麼首要之務或許在於釐清如此特別的圖像製作為何在此時出現,才能進一步探索其意義。
清宮戰圖中的“十全武功”:被形塑的尚武文化
《平定準噶爾回部得勝圖》
過去藝術史研究對清宮戰圖的討論主要分為兩個方向:一是將其放在清宮大量出現紀實圖像的脈絡中;二是將其視為西方影響的產物。前者指出清宮圖繪中存在大量歷代少見的描繪當時人物與事件且看似真實之紀實圖繪,《平定準噶爾回部得勝圖》就是其中一例。學界雖然不乏將個別案例與特定政治脈絡聯結的研究,特別是對於記錄帝國特定人、事、物的討論,如對皇帝肖像、南巡圖、職貢圖等的研究逐漸增多,但對清宮紀實畫作的整體考慮和其意義的探索仍有限。少數有所討論的學者如聶崇正一方面將清宮紀實繪畫的數量與質量歸結為“歐洲傳教士畫家供職宮廷”,另一方面則是清代皇帝的個人因素如“注重其在歷史上的地位”、“弘曆本人雅好文翰,在位時間長等”,以及滿洲“注重反映自己民族”的特色。然而,這些原因與學界在個案中所見的政治脈絡不甚相干;以《平定準噶爾回部得勝圖》來說,也未能解決為什麼乾隆朝才出現的問題。
後者“西方影響”說強調清宮圖繪中看似視覺真實的效果,挪用了來自歐洲的透視與形塑體積等繪畫技法,明顯地受到西方影響而產生了中西融合的風格。近年來學界對“西方影響”的預設頗多反省,除了挑戰“影響”說的被動性,而改以能動性(agency)來思考中西文化相遇過程中的複雜現像外,也具體探究所謂的“西方”為何,以釐清清宮在全球化脈絡下的定位,都讓清宮畫史有了新的視角。具體就西洋傳教士於北京起稿、送至法國製版印刷的《平定準噶爾回部得勝圖》而言,最近畢梅雪(Michele Pirazzoli-t'Serstevens)指出流通廣泛的佛蘭德斯畫家Adam Frans van der Meulen(1632~1690)所製關於法國路易十四(Louis XIV,r. 1643~1715)之銅版戰圖,比過去學界猜測的Georg Philipp Rugendas I(1666~1742)的作品,更可能是啟發乾隆製作《平定準噶爾回部得勝圖》的歐洲來源。的確,耶穌會士於1697年準備帶到中國的雕版集成(Cabinet du Roi),很可能就囊括Van der Meulen的戰圖銅版畫,本書第五章也討論兩者的確有相近的圖式,而讓我們再次確認清宮與全球視覺網絡的關係。然而,辨認出“西方”的來源,尚不足以回答為什麼康熙年間就流入清宮的路易十四時期銅版畫,要到乾隆朝中期才產生影響;或是從能動性的角度來看,何以乾隆宮廷此時開始選擇歐洲銅版戰圖的媒材等問題。
銅版戰圖和其他“中西融合”的清宮圖繪,的確製造出傳統中國畫法難以達成的視覺真實效果,但這不表示清宮紀實圖像為對當時事物的真實寫照,紀實畫並非寫生意義下的寫實作品,卻經常是依據稿本並針對不同需要加以調整,而製造出來的虛擬真實。學界對於明清看待歐洲寫實表現的態度,已經有相當多的討論。從晚明畫壇的曲折回應,明末清初民間的高度興趣,到盛清院畫的直接援引,已然勾勒出在全球化的風潮下,當“中國風”逐漸席捲歐洲的同時,中國也如火如荼地率行“西洋風”。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對寫實表現的追求,會自動隨著時間的移轉而加強;更不表示歐洲繪法的視覺真實效果,可以自動地加諸所有的繪畫題材,衍發出一致的擬真程度。前者如詞臣畫家鄒一桂(1686~1772)的《小山畫譜》,批評西法“筆法全無,雖工亦匠,故不入畫品”,便是著名的例子;後者如《康熙皇帝讀書像》明顯的陰影處理,就與《康熙南巡圖》的正統派做法迥異,顯示西方繪法並非全面地應用在不同主題的圖像,不同題材對於視覺擬真的追求有所差別。也就是說,製造西法的視覺真實效果並非清宮圖繪的共同目標,應該進一步追問的是,歐洲繪法的視覺真實效果,在清宮不同圖繪中有何作用?
就清宮圖繪的祥瑞圖像、職貢圖等沿襲自漢人皇權的視覺傳統,特別是歐洲繪法於其中的作用而言,或可參照同樣以寫實風格著稱的北宋宮廷繪畫。畢嘉珍(Maggie Bickford)對宋徽宗朝祥瑞圖的討論,尤其對思考清宮的類似題材圖繪很有幫助。她一方面比較過去祥瑞題材的表現方式,另一方面對照當時眾多的祥瑞論述,認為宋徽宗朝祥瑞圖“並不只是報導,亦非插圖,更不是徽宗文字記錄的圖像對照,而是…… [祥瑞]本身。……徽宗的圖繪以最近、最新的方式精緻地演繹古代展示祥瑞徵候的傳統。……如果畫家的作用在於製作能夠發揮功能的祥瑞圖像,那麼正確地描繪……對於達到預期的結果是很關鍵的”。也就是說,徽宗朝祥瑞圖像的寫實風格並非為了以圖繪證明祥瑞的真實存在,而是以當時所能掌握的最新圖繪技術來正確地製作祥瑞本身。對畢嘉珍而言,清宮製作祥瑞圖像時援引的是此歷史悠久的祥瑞傳統,因此清宮挪用歐洲繪法的目的,容或也未必是以看似寫實的風格來證明祥瑞的真實存在,而是以其所能掌控的最新繪法來正確地製作祥瑞本身。又或者,如果宋代以後的祥瑞文化有了新的變化,那麼我們也必須分析清宮祥瑞圖像的寫實風格,在不同祥瑞文化下有什麼意義。
同樣的,《平定準噶爾回部得勝圖》等清宮戰圖中,歐洲繪法所造成的視覺真實效果之作用與意義,亦必須與過去的戰爭圖像相參照,才能得到更深入的認識。如此或許也才能跳脫清宮紀實圖像或“西方影響”的框架,這也是為什麼本書追溯明清戰爭圖像的發展,以期為清宮戰圖之所以在乾隆朝中期才出現提出解釋,並進而理解戰勳圖像與滿洲尚武文化的關係。(文/馬雅貞)
(本文系马雅贞著《刻画战勋:清朝帝国武功的文化建构》一书导论,社科文献出版社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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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武精神多次強調,「部隊各項建設必須向提高戰鬥力聚焦用力」。正是這種一不怕苦、二不怕死,頑強拼搏、視死如歸的頑強作風和軍威霸氣,才使中華民族巍然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才為我們換來了30多年的寶貴和平。
文/包西良
尚武精神多次強調,「部隊各項建設必須向提高戰鬥力聚焦用力」。軍事文化是部隊戰鬥力生成的基礎要素,對部隊士氣和戰鬥力生成起著至關重要的推動作用。軍事文化要向戰鬥力「聚焦」,就必須集中於「一個點」:尚武。尚武才是關鍵的制勝之道。
尚武是民族繁衍之本。軍隊作為國家主權和人民利益的守護神,其文化必須以「尚武」為核心要素,把敢打必勝的精神貫穿到軍事文化的方方面面。從抗日戰爭到解放戰爭,從抗美援朝到越南戰場,人民軍隊在戰火硝煙中成長,在慘烈戰鬥中壯大,書寫了一幅波瀾壯闊的戰鬥畫卷,這種特有的全民皆兵的尚武精神,曾令多少強敵膽戰心驚,哺育了多少面對強敵敢於亮劍的無畏勇士,至今仍是我軍遏制戰爭、打贏戰爭的「軟實力」。正是這種一不怕苦、二不怕死,頑強拼搏、視死如歸的頑強作風和軍威霸氣,才使中華民族巍然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才為我們換來了30多年的寶貴和平。
尚武是國家強盛之基從1840年開始,作為世界最大經濟體的中國,在對外戰爭中連續失敗,先後喪失了約12%的國土。世界史上,既使文明先進、經濟發達的國家,被落後但軍事強大的國家滅亡的例子也不勝枚舉。無數事實證明,軍事強則國盛,軍事弱則國衰,沒有軍事的強大,經濟的繁榮只會使國家成為列強眼中的「唐僧肉」。軍事文化的本質就是尚武文化,而尚武文化卻並非有的人所說是軍事文化的「子項目」,因為軍隊本身就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堅強柱石,其軍隊特徵就是捍衛祖國社會主義的鋼鐵長城,軍隊一切文化活動都應緊緊圍繞「尚武」、圍繞提高戰鬥力,唯有如此,才能實現「部隊各項建設必須向提高戰鬥力聚焦用力」的目標。
尚武是和平建軍之要。綜觀古今中外流芳百世的軍隊,無不驍勇善戰。中國歷史上的雄漢盛唐軍隊、元蒙鐵騎、清初的八旗軍等,無不具有一股霸氣、虎氣,充溢勝利之師的雄風。當電視劇《亮劍》在各地電視台播出後,李雲龍一夜之間成了國人心目中的英雄。一個國家要發展,一個民族要振興,我們需要敢於亮劍這樣的民族精神,這是我們心靈深處的魂。而當今的中國正需要一種這樣精神把全體國民牢牢凝聚在一點之上,這就是尚武精神!我們武警部隊作為人民軍隊重要力量,要把尚武精神「能打仗、打勝仗」的要求落到實處,必須雄風常在,這是期望、人民的要求、國家的需要。這正是應把尚武精神貫穿於軍事文化各方面的價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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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武舉制度的軍事與社會功能探究
作者:2015-07-14 17:06 
  武舉制度是科舉制度的重要內容,是指以考試的形式選拔武藝高超的人才。明朝的武舉制度在武舉發展史上處於承上啟下階段,相對於唐朝和宋朝而言,發展更加完備,不僅滿足了軍事需求,對社會風氣的影響也更加深遠。
  一、明朝武舉制度的產生和發展
  1.明朝之前武舉制度的演變。武則天為了維護新政權,選拔具有軍事和武藝才能的人才來鞏固統治,在長安二年開始實行武舉制度,推行每年一次的一級考試制度。考生主要來源於“鄉貢”,主要是勳官和平民百姓,通過初試後,可以在尚書省參加省試,考試的內容和選拔的標準主要是:“武舉,其試用有七:一曰射長垛,入中院為業,入次院為次上,入外院為次。二曰馬騎射,發而併中為上,或中或不中為次上,總不中為次。三曰馬槍,三板四板為上,二板為次上,一板及不中為次。四曰步射,射草人中者為次上,雖中而不法,雖法而不中者為次。五曰材貌,以身長六尺以上者為上,以下為次。六曰言語,有神采堪統領者為次上,無者為次。七曰舉重,謂翹關,率以五次為上第。”注重對考生戰鬥能力和身體素質的考察,郭子儀就是通過武舉制度選拔的大將
  宋代武举制度正式形成,逐渐趋于制度化和程序化。此时的武举制度对人才的选拔以文为主,对武艺的要求不高,实行三级考试制度,即解试、省试和殿试,在考试之前要通过“引试”获得解试资格。宋代武举的考试内容和程序主要包括:解试中主要包括弓马武艺和程文试;省试包括弓马武艺与程文策问,录取标准有重策轻艺的特点;殿试中主要以策问为主,兼有对弓马武艺的考察。宋代的武举制度在唐代的基础上逐渐发展成熟,具有文武兼顾的显著特点。
  2.明朝的武举制度。明代社会具有显著的内忧外患的特点,面临着西北边防蒙古军的威胁,临海地带受到倭寇侵扰,存在着“南倭北虏”的问题,同时还伴随着农民起义少数民族叛乱等问题,严重威胁着宋朝政府的统治秩序,军事上急需优秀的将帅之才领军打仗,通过“修武备”来取得军事胜利,“人君之治天下,文德武备相资并用。武备莫先于将,将得其人则武备自修,兵威王振可以慑伏四夷,潜消奸宄矣”。而朱元璋推行的武官世袭制的弊端日益明显,无法满足选拔优秀人才的需求。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武举制度作为选拔军事人才的考试制度在明代推行开来。
  二、明朝武舉制度的軍事功能
  1.抵禦外來侵略,維護國家統一。首先,明代的武舉制度仿照文舉推行的分邊防捲和腹裡卷錄取的方式,充分考慮了保衛北方邊防和抵禦南方倭寇的重要性,是均衡統治集團內部勢力的重要途徑,不僅擴大了軍事將領的來源,還確保其具有較高的素質水平。其次,武舉中選拔出來的人才在抵抗南倭北虜的戰爭中發揮著有效的作用。在明朝初年,武舉中試者大多是在京營總兵官處任職,如果中舉者有回故鄉任職的意願,會委任其擔任諮巡撫官。但是北方邊防戰事逐漸頻繁起來,明朝政府意識到邊防軍隊中缺少中下級的軍官。在軍事需求下,自嘉靖年間的武舉中試者都會被派往邊防參加軍事活動,以使武舉人在抵禦外來侵略的戰爭中發揮積極作用。
  同时,武举制度选拔出了一批优秀将帅,在抵御南倭北虏的大小战事里立下了汗马功劳,发挥了抵御外来侵略的作用,巩固了明王朝的统治,维护了国家安定统一。明朝具有浓重的重视文臣的风气,再加上武将的文化比较低,无法将其中优秀将领的突出事迹记载下来,但从极少的史料记载仍旧可以看出武举人丰富的军事实践,他们还从中总结经验,写出一些对明朝军事理论有重要影响的军事著作,比如隆庆武举的中试者茅元仪著有《武备志》一书,万历四十四年的武状元方仪凤著有《韬略全书》,嘉靖四十四年武进士俞大猷写了《正气堂集》、《伍法》、《明史》、《射法》、《剑经》、《战车法》等军事著作。2.镇压内部反抗,维护统治秩序。首先,为明朝政府招揽大量优秀的武学人才,将叛乱防患于未然。明朝政府的武举制度不仅仅局限于选拔军事将领,还为世人提供了除了文举考试之外另一种步入仕途的途径。另一方面,武举考试还能将武学能力超群的人才收于麾下加以利用,可以有效预防其发展为朝廷的对立势力。明王朝当时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对明王朝的统治造成严重威胁,武举制度可以将民间的武勇之士吸引过来,可以防止他们加入农民起义的行列。其次,武举制度中选拔的中下等将士在镇压农民起义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明朝的武举制度选拔人数逐年递增,由开始选拔高层次的军事人才到转变为同时注重对下级军官的选拔,这是与农民起义密切相关的,随着阶级矛盾日益激化,明朝的农民起义从势力和规模比较小,逐渐愈演愈烈,规模和影响力不断加大,再加上政治腐败和军事形势严峻,农民起义直接影响着明王朝的生死存亡。为达到镇压农民起义的目的,武举制度选拔的名额也不断增加,培养目标从原来的培养少数高端军事将领变为培养大量中低端的下级军官。
  三、明朝武舉制度的社會功能
  1.衝擊重文輕武的社會風氣促使習武風氣盛行。武舉制度作為上層建築對文化產生了巨大影響,武術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內容,武舉制度推動了武術的發展。首先武舉制度為武術的發展提供了政治支持,當武舉制度成為國家的國策在全國實行,在一定程度上沖擊了傳統的重文輕武的社會風氣,統治階級對於中試者進行加官晉爵,使之成為習武之人進入上層社會的途徑和獲得功名與權力的手段,調動了社會各階層練習武術的積極性,使武術在民間普及和推廣起來。同時,重文輕武的觀念發生改變,提高了武學的社會地位,一方面文舉和武舉共同成為進入仕途的途徑,另一方面,統治者大多是通過戰爭獲得政權的,所以遺留著崇尚武學的風氣,這種風氣在武舉制度的激化下,使朝廷和民間的習武活動蔚然成風。這種社會崇尚武學的風氣,再加上武舉考試中註重對文學內容的考察,提升了武學理論水平與習武之人的文化素養。但是,此時的武舉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約了武學發展,比如武舉考試中明確規定了考試內容,制約了武學流派的多樣性,武學之人在中試之後進入仕途,往往忙於戰事和對利益的追求,導致武術理論與技術水平的發展不協調。
  2.武舉成為獲取功名的途徑。科舉制度在明代已經發展到鼎盛期,世人將中舉作為學習和應試的目的,人們的普遍心理是中舉後能進入仕途,社會地位將會大大提高,有著追求功名的社會風氣。在這種社會風氣的影響下,文舉和武舉都成為中舉的手段,崇文抑武的思想觀念逐漸淡薄。雖武舉沒有取得和文舉同等的社會地位,但是由於人們對文舉的熱烈追求導致文舉競爭激烈,落榜的人相應比較多。對於在文舉考試中苦苦追求卻沒有中舉的士人來說,武舉是一個步入仕途的有效途徑,從文舉改投武舉可以增加中舉的可能性,為屢屢參加文舉而不中的士人提供了一個進入仕途的機會。對於世襲軍官而言,雖然世襲能夠為他們在軍隊中提供職位與俸祿,但是受追求功名的社會風氣影響,他們很難被世人認可,文舉考試難度相對較大,世襲軍官熱衷於通過武舉考試來獲得升官的機會。這些文舉落榜者和世襲軍官雖然是參加武舉考試的目的是獲取功名,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武舉的選擇範圍,提高了武舉中試者的質量,提升了武舉的社會地位。
  3.影響著晚明的“經世”意識。在晚明時期,政治腐敗導致階級矛盾趨於白熱化,農民起義如火如荼;後金勢力的反明戰爭嚴重威脅著明王朝政府,再加上統治階級內部矛盾日益激化,領導機構逐漸步入癱瘓,明王朝的統治岌岌可危。挽救晚明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晚明的經世思想就此產生,具有高度責任感的士大夫,提出了經世實學和務真求實的理論。在崇禎十一年,陳子龍領導復社中的文人術士編纂了《明經世文編》,在內容上涉及政治、經濟、軍事、教育等方面,其中收集了一批和武舉相關的資料,比如劉大夏的《議行武舉疏》、李默的《武舉策》和陳敬宗《重建武學碑記》等奏疏。陳子龍還在《浙江武舉鄉試錄序》中提到,“夫兵者,機事也,非可以預試而知人”。武舉成為經世的重要手段,經世派主張改革武舉制度,使其更好地為軍事服務,比如通過武舉和保舉同時實施來拓寬選拔武舉人才的渠道,還有一些人提出減少武舉中對策論的考試比重,為滿足軍事需求網羅更多武學人才。
  武舉制度起源於唐朝,在宋代逐漸形成製度,雖然在元朝有所中斷,但是在明朝和清朝又復興起來,各個時期的武舉考試內容和形式有所不同,考試的側重點也有所差異,但是武舉制度延續了千年之久,具有強大的生命力。武舉制度為統治階級招攬了大批武藝人才,提高了軍隊的作戰水平和總體素質,強化了君權統治,在軍事上,抵禦了外侮侵略,維護國家統一;鎮壓內部反叛,維護了社會安定。同時,武舉制度的實行具有重要的社會影響,武舉成為獲取功名的途徑,衝擊崇文抑武的社會風氣,促使習武風氣盛行,還影響著晚明的求真務實的經世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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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舉
中國歷史上的武舉製度創始于唐代。武舉的興盛是明清兩代,特別是在清代。明朝武舉創製甚早,但製度一直沒有確定下來。清代情況大不相同,重視程度大大超過明代。加上封建國家大力提倡,製度日益嚴密,錄取相對公正。因此,民間習武者對武舉考試趨之若鶩。
清代武舉為國家提供了大批人材,其中產生了不少傑出人物。但清朝隻設武舉而無武學,可以說為近代中國軍事落後埋下了禍根。
2概述
唐代武則天始創選拔武將的武舉考試。至清朝時改稱武科。歷史上武舉一共進行過約五百次。相對于文科舉,武科舉較為
武舉人選拔圖
不受重視。歷朝的武舉時而被廢,時而恢復。而武舉出身的地位亦低于文科出身的進士
推崇武舉製度的武則天

3歷史淵源
武則天科舉製首先是從文舉開始的,選拔的都是經國治世的文才,因此文舉是科舉製的主要組成部分。唐代文舉的科目是很多的,明經、明法(通曉法令者)、明字(通曉書法者)、明算(通曉術算者)、進士、俊士(才能俊秀者)等五十多種,後來漸漸演變為隻重視明經、進士兩科。
這兩科最初隻是試策,也就是根據經義和時務寫作論文,後來逐漸轉變為進士科註重詩賦明經科註重“帖經”和“墨義”。
所謂帖經,就是將經書任意揭開一頁,將左右兩邊遮住,中間隻露出一行,再用紙帖蓋三字,令應試者填充。所謂墨義,則是對經文的字句作簡單的筆試。帖經與墨義,隻要熟讀經傳和注解就可以考中,而寫作詩賦則需要具有一定的文學才能,所以進士科及第很難,當時流傳的“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指的就是這個意思。
武則天是中國唯一的女皇帝,武舉製度也是她執政時期開始的。武舉主要選拔將才,與文舉比較,其重要性不及文舉,武舉出身的地位也不及文舉的進士。
歷史上的武舉開始于武則天執政時期,公元702年,由兵部主持武舉考試,考試科目有馬射、步射、平射、馬槍、負重摔跤等。宋代規定武舉不能隻有武力,還要考問軍事策略,比如孫吳兵法(孫子、吳起)等。到了明朝時變更為“先之以謀略,次之以武藝”把軍事謀略置于軍事技術之上,如果在答策的筆試中不及格,便不能參加武試。初期的筆試考三題,試策兩題,另一題論考四書。後來四書的題目改為默寫武經。但明代的軍事職位多半由世蔭承襲,再加上由行伍逐步提拔起來的,武舉選將隻是個補充形式。清代的情況就大不相同。從製度上看,基本沿襲明末,考試程式、辦法等也沒有多少變化,但由于清朝統治者出身于遊牧民族,善于騎射,因此對武舉的重視程度大大超過明代清代武官雖然仍以行伍出身為“正途”,武舉出身的次之,但武舉出身者數量不斷增大,在軍中佔有相當比例,由于封建國家大力提倡,製度日益嚴密,錄取相對公正,因此,民間習武之風興盛一時。 唐代的武舉主要考舉重、騎射、步射、馬槍等技術;此外對考生外相貌亦有要求,要“軀幹雄偉、可以為將帥者”。宋代時規定武舉不能隻有武力,要“副之策略”,問孫吳兵法等。到了明朝時變更為“先之以謀略,次之以武藝”,如果在答策的筆試中不及格,不能參考武試。
清朝時,改為先試馬步射,馬射二回六矢,中三為合。步射九矢中五為合。之後比力氣,包括拉硬弓、舞刀、舉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合格者才考筆試。
宋以前並沒有“武狀元”之設。首名武狀元產生于宋神宗時,為福建人薛奕,後與西夏作戰時戰死。歷史上著名由武舉出身的武將尚有唐代的郭子儀(唐玄宗開元初年武舉異等),北宋徐徽言(文進士出身,後棄文習武,徽宗授武狀元)等等。我國歷史上的武舉製度創始于唐代。武則天長安二年(700)“詔天下諸州宣教武藝”,並確定在兵部主持下,每年為天下武士舉行一次考試,考試合格者授予武職。①一般認為,這就是我國科舉製度中“武舉”或“武科”的正式出台。自此以後,武舉考試為大多數封建王朝所承襲,成為封建國家網羅武備人村的重要製度。
唐代武舉偏重于技勇,重點是馬上槍法,而整個製度還不夠完備,隻能說是武舉的創製時期。宋代開始,武舉被納入整個科舉體系之中,確定了三組考試的程式和外場考武藝、內場考策論兵書的考試辦法,武舉製度臻于規整。元代武舉廢止不行。武舉的興盛是明清兩代,特別是在清代。
4明朝武舉
明朝武舉創製甚早,但製度一直沒有確定下來。直到成化十四年(1478),才根據太監王直的建議,以文科為例,設武科鄉、會試。弘治六年(1493),定武科六年一試,先策略,後弓馬,策不中者不準試弓馬。後又改為三年一試。考試內容主要是馬步弓箭和策試。萬歷末年曾有過一次實行改革的議論,有朝臣主張設“將材武科”,初場試武藝,內容包括馬步箭及槍、刀、劍、戟、拳搏、擊刺等法;二場試營陣、地雷、火葯、戰車等項;三場各就其兵法、天文、地理所熟悉者言之。顯然易見,這是一個具有遠見卓識的提議,可惜並沒有引起朝廷重視,隻是說說罷了,否則將會產生極為深遠的歷史影響。②崇禎四年,參加武會試的舉子中,能運百斤大刀者隻有王來聘、徐彥琦兩人,發榜後徐彥琦榜上無名,議論騰起。當時正“銳意重武”的崇禎帝認為有人作弊,將考官、監試御史等一大批官員下獄、撤職,令倪元路、方逢年等主持復試。復試後選取百人,依照文榜例,分三甲傳臚賜宴。崇禎親自調閱前三十名試卷,欽定一甲三人,王來聘居一甲第一名,也就是武狀元,授副總兵職。明代武舉一直沒有殿試,也沒有設立一、二、三甲的區分和鼎甲名號。正式有武狀元之設,王來聘是第一人。明代武職多半由世蔭承襲,加上由行伍起家者,武舉隻是個補充形式,所以,明代武舉出人不多。值得一提的是明末名臣熊廷弼,他是一位難得的文武通材。《明史》本傳說他“身長七尺,有膽知兵,善左右射。”據清人王應奎說,熊遷弼先中萬歷某科湖廣武鄉試第一名,後棄武就文,又中萬歷丁酉(二十五年,1597)湖廣鄉試第一名,次年登進士。“于是榜其堂曰:三元天下有,兩解世間無。”④這在歷史上的確是獨一無二的事情。
5清代武舉
考試
清代情況大不相同。從製度上看,基本沿襲明末,考試程式、辦法等並無多少變化,但重視程度大大超過明代。清代武官雖然仍以行伍出身為“正途”,科舉次之,但科舉出身者數量不斷增大,在軍中佔有很大比例。加上封建國家大力提倡,製度日益嚴密,錄取相對公正,因此,民間習武者爭先恐後參加武舉考試。清代武舉為國家提供了大批人材,其中產生了不少傑出人物。
清代武舉一依文榜程式,考試大致分四個等級進行。
一:童試,在縣、府進行,考中者為武秀才。二:鄉試,在省城進行,考中者為武舉人。三:會試,在京城進行,考中者為武進士。四:殿試,會試後已取得武進士資格者,再通過殿試(也稱廷試)分出等次,共分三等,稱為“三甲”。一甲是前三名,頭名是武狀元;二名是武榜眼;三名是武探花。前三名世稱為“鼎甲”,獲“賜武堤及第”資格。二甲十多名,獲“賜武進士出身”資格。二甲以下的都屬三甲,獲“賜同武進士出身”資格。殿試的規格很高,一般由皇帝親自主考。考試揭曉後,在太和殿唱名,西長安門外掛榜,並賜給武狀元盔甲。然後由巡捕營護送武狀元歸第,炫耀恩榮。第二天,在兵部舉行盛大的“會試宴”,又賞給武狀元盔甲、腰刀等,賞給眾進士銀兩等。清代科甲等級差別甚大,同樣是武進士,一、二、三甲的等級和榮譽卻大不相同。自然狀元是出盡了風頭的,登第後的三天內,可以披紅掛彩,上街誇官,真所謂春風得意、風光十足了。
殿試以後,通常立即由兵部授予官職。順治三年(1646)丙戌科是清朝武舉第一科,當時規定武狀元授正三品的參將,武榜眼授從三品的遊擊,武探花授正四品的都司。二甲授正五品的守備,三甲授從五品的署守備。康熙年間又有變動,改為一半授營職,是直接帶兵的官,另一半授衛職,是皇帝的宮廷侍衛。雍正五年(1727)規定,武狀元授御前一等侍衛,武榜眼、探花授二等侍衛。再從二甲中選頭十名,授三等侍衛。其餘全在兵部註冊授于守備等營職。雍正以後各朝武進士的授官情況還有一些變化,不過所授品階基本上以康熙朝定製為準,沒有太大的變更。
清朝武舉各級考試,通常每三年舉行一次,每科錄取人數也有定額。但常科以外,還時常增設所謂“恩科”,常額以外,也增加一點“恩額”。
這類“恩科”、“恩額”都由皇帝直接掌握。無非籠絡人心,吸收更多的武勇人士為統治者效命。考試辦法差不多與明代一樣,分一、二、三場進行。一、二場試了弓馬技勇,稱為“外場”;三場試策論武經,稱“內場”。一場試馬上箭法,馳馬三趟,發箭九枝,三箭中靶為合格,達不到三箭者不準參加二場。乾隆年間,一場又增加了馬射“地球”,俗稱“拾帽子”,專為考察伏射能力。二場考步射、技勇。步射九發三中為合格。所謂“技勇”,實際上主要測膂力。一共三項。頭項拉硬弓,弓分十二力、十力、八力三號,另備有十二力以上的出號弓。應試者弓號自選,限拉三次,每次以拉滿為準。二項舞大刀,刀分一百二十斤、一百斤、八十斤三號,試刀者應先成左右闖刀過頂、前後胸舞花等動作。刀號自選,一次完成為準。第三項是拿石礩子,即專為考試而備的石塊,長方型,兩邊各有可以用手指頭摳住的地方,但並不深。也分為三號,頭號三百斤,二號二百五十斤,三號二百斤。考場還備有三百斤以上的出號石礩。應試者石號自選,要求將石礩提至胸腹之間,再借助腹力將石礩底部左右各翻露一次,叫做“獻印”,一次完成為合格。凡應試者,弓、刀、石三項必有兩項為頭號和二號成績,三號成績超過兩項者為不合格,取消三場考試資格。⑤
三場是考文,當時叫“程文”,也稱“內場”,相當于文化課考試。內場考試對大多數武人來說,比外場考試更難應付,所以考試辦法不得不屢有變動。最初是考策、論文章,“策”相當于問答題,“論”是按試題寫一篇議論文。順治時定為策二篇、論二篇,題目選自四書和兵書。康熙年間改為策一篇、論二篇。策題出自《孫子》、《吳子》、《司馬法》三部兵書,論題隻從《論語》、《孟子》中出,考試難度有所降低。乾隆時,又改為策一題,論一題,題目都選自《武經七書》。到嘉慶年間,考慮到武人多不能文,所考策、論多不合格,而不少外場成績突出者又往往敗于內場,于是幹脆廢除策、論,改為按要求默寫《武經七書》中一段,通常隻一百字左右。這樣一味遷就,使內場考試的水準越來越低,最後差不多隻是形式上的存在了。當時社會上歧視武人之風很盛,經此一改,武人更加被文士們看成纖纖武夫,武舉的社會地位大不比清代前期了。清代著名學者趙翼有一段記述,最能反映武舉內場考試的實情,也反映了當時文人對武人的輕蔑:
“武闈但以弓馬技藝為主,內場文策不論工拙也。餘嘗主順天乙酉科武鄉試,其策有極可笑者。如‘一旦’二字多作‘亙’字,‘丕’字又作‘不一’字,蓋緣夾帶小本字畫甚密,不能分晰,故抄謄訛錯耳。又如‘國家’字應抬高一字,則凡論古今地名處,如‘國家四郊多壘’、‘社稷危亡’之類,亦無不抬頭。武生自稱‘生’,則應于行內稍偏,乃又將‘生人’、‘生物’、‘生機殺機’之生字,一概偏在側邊。如此者不一而足。然外場已挑好‘雙好’字型大小,則不得不取中。幸武闈無磨勘之例,可不深求耳。”⑥
實際上康熙註意到了科舉文武分途不利于造就兼備人材的問題,他曾要求打破考試中的傳統界線,允許文武生員舉人交叉考試,武科舉人可以改考文科進士,文科舉人可以改考武科進士。康熙認為:“如此則各得展其所學,文武兩途,皆得真才矣。”⑦然而,整個清代,文武交叉考試者寥寥無幾。文武各成畛域而壁壘森嚴的現象越來越嚴重,文人不武,武人不文,文武兼長的人材也就越來越少。文武分途的考試製度培養了大批專門人材,卻很難造就出允文允武的博通人材,應該說這是科舉製度的弊端之一,也是清朝中後期政壇上出將入相人材日見匱乏的原因之一。
上面所講考試辦法,是會試一級的,鄉試、童試的考試辦法與會試大致相同,隻二場弓、刀、石的份量相應降低,馬步射降為九發二中為合格
錄取名額
清朝對武科鄉試、會試的錄取額有具體規定。康熙二十六年(1687)規定,武鄉試錄取名額約為文鄉試的一半,全國共八百四十名左右。其中河北省(直隸),一百零八名,其他各省六十名以下不等。會試錄取名額康熙初年以前,大致在每次錄取二百名到一百名之間。康熙十八年定額一百名,後來又規定不拘定額,特別是不拘各省分配的定額,隻按考試成績,奏報皇帝,由皇帝和主考大臣臨時酌定錄取人數。酌定時也要考慮到各省都有名額,但一甲、二甲隻依據成績圈定,排除其他因素的影響。每科參加會試的武舉人,一般在千人左右,有時多到兩千人左右,進士錄取額如果平均以一百二十人計,那麽錄取比例差不多是在十人或十幾人中取一名,顯然,考取武進士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落第的武舉人,雍正年間曾規定按路程遠近發給回家路費,多則十兩,少則四、五兩。而大部分武舉人,按規定可到兵部註冊,由兵部依據個人成績分三等授予武職,也可以到本省軍營中效力。總之,隻要有一個武舉人資格,就算有了進身之機,同樣也有逐步升遷的機會。
沒落
清代武舉製度與大清帝國相始終。鴉片戰爭以後,頻繁的御侮戰爭中,早就顯露出武舉人材不能適應新的戰爭,除了長矛大刀與堅船利炮之間的差距外,更重要的還是基本貭素和軍事思想上的差距。然而朝野上下株守陳規,玩歲愒日,武舉考試竟一直被延續下去。光緒二十一年,榮祿首先提出廢止武舉考試,他說:“自火器盛行,弓矢已失其利習非所用,與八比試帖之弊略同。積弱之端,未始不由于此。”⑧他主張各省創設武備學堂,以西洋軍事課程培養新式軍人。然而榮祿的倡議並沒有得到大多數朝臣的回響。一拖便是幾年,光緒二十四年照例舉行武舉會試——這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次武會試。不久,要求改革的呼聲又一次響起來,“內外臣工請變更武科舊製,廢弓、矢、刀、石,試槍炮。”然而依舊未能實行改革。⑨直到光緒二十七年(1901),武舉製度才終于被宣布廢止。可惜這已經太晚了,僅僅十年後,大清帝國便宣告滅亡了。
清朝以鐵騎勁弓得天下,所以前期幾個皇帝都很重視講習武藝,時時強調“文武並重”,力圖保持滿族勁悍尚武的傳統。然而,由于受到漢文化的不斷浸潤和持續執行“右文”政策,使朝野上下重文輕武之風日益濃烈。于是,不但在觀念上,就是實際待遇上,武科地位也比文科低得多。文科殿試揭曉後,新科進士的姓名、籍貫及名次都要鄭重其事地刻在“進士題名碑”上,這些碑至今還完整無損的儲存在北京國子監舊址。此外,官私刊印的《館選錄》、《鼎甲錄》和《明清進士題名碑錄》一類書籍很多,差不多隨處可見,因此清代文科進士的情況非常清楚。武科就大不相同了,既沒有“題名碑”製度,也很少有專載其事的書籍,對整個清代武科概況,包括武科鼎甲情況,不要說後代,就是當時人也往往不能言其詳。
幸好近人朱彭壽曾做過一番統計,留給我們一份珍貴材料。⑩加上還有其它方面的材料,使我們對清代武舉鼎甲情況大致有所了解。
清代的武會試,自順治三年(丙戌)開科,到光緒二十四年(戊戌)截止,一共進行了一百一十二次。也就是說一共產生了一百一十二個武狀元,還有一百一十二名榜眼和探花,總計武科前三名(鼎甲)是三百三十六名。一百一十二年武狀元的姓名都有記載,但目前能確知其籍貫者隻九十二人,其餘二十一人還有待于考求。這九十二個武狀元,河北省出的最多,共三十二名。以下山東十三名,浙江八名,江蘇六名,河南、山西各五名,廣東四名,甘肅、福建各三名,江西二名,四川、陝西各一名。此外,漢軍旗六名,滿軍旗三名。
這個統計不完備,也不是很準確的,不過大略可見各省武舉基礎的差別。所謂武舉基礎,可從兩個方面認識,一是尚武風氣,二是文教水準。河北省武狀元最多,武榜眼、探花也比別的省多,這與河北省武風素盛分不開。正因為河北省武風基礎好,所以清朝對河北省特別重視,鄉試名額總比他省給得多。陝、甘二省古多名將,尤其是甘肅,雖然經濟、文化都比較落後,但自來“人材健壯,強勇者多,騎射嫻熟,勝于他省。”⑾康熙年間平定“三藩之亂”中的名將張勇、趙良棟、王進寶、孫思克都出在隴右,所以清朝對陝、甘二省總是另眼相待。武鄉試名額,順治朝規定陝、甘各二十名,後經康、雍、乾三朝追加,兩省都增至五十名,這比許多大省的名額都多。有清一代,甘肅出了三名武狀元,一名榜眼,四名探花,以甘肅的經濟文化和人口而言,這個數位不能算小了。需要指出的是,當時的甘肅包括寧夏,三名武狀元張文煥、馬會伯、李如柏都出在寧夏,五名榜眼、探花中,也有三人出在寧夏。人口不及江南一個大縣的寧夏,居然出了六名武科鼎甲進士,這不能不是一個引人註意的現象。
文武兩科的差異
我們把清代文武兩科狀元的籍貫對照一下,能發現一些有趣的方化差異。
清朝文科會試也是一百一十二科,狀元一百一十二名。其中江蘇四十九名,浙江二十人,安徽九名,山東六名,河北、廣西各四名,江西、福建、湖北、廣東各三名,湖南二名,江南、四川、陝西各一名,山西、甘肅、雲南沒有。顯而易見,從整個比例來看,武狀元是北方多,文狀元則南方領先。河北省武狀元三十二,文狀元僅四名,與此相對,江蘇省是文狀元四十九,武狀元六名,南北文武各有偏長,至少在清代科舉考試中確實存在這個問題。應該說山東、浙江兩省發展相對平衡,這兩省文武基礎都比較好,兩科狀元的比例顯得合理一些。
從武鼎甲的民族比例上看,無疑漢族佔了絕大多數,而少數民族中回族顯得突出一些。回族是以尚武勇健著稱的民族,乾隆曾說:“中土回人。性多拳勇,哈其大姓,每出將種。”⑿所以清朝歷來註意從回族中選拔武備人材。武狀元中能確知是回族的是:江都楊謙,先獲康壬午武鄉試第一名(解元),又獲康熙丙戌科武狀元;乾隆丁巳科狀元河北任邱哈攀龍;壬申科狀元河北獻縣哈廷梁;丙戌科狀元河北河間白成龍;丁未科狀元山東臨清馬兆瑞;嘉慶丙辰科狀元河南鄧縣馬殿甲;甲戌科狀元山東益都丁殿寧;鹹豐壬子科狀元河北撫寧馬鳴圖;同治甲戌科狀元河南西平張鳳嗚等,至少是九個,或者還要多一些,尚待繼續考索。榜眼、探花也有一批。如雍正丁未科榜眼安徽懷寧馬大用;嘉靖已醜科控花河南杞縣張萬清,丁醜科武榜眼甘肅固原馬維衍;光緒丙子科榜眼河南西平張忠祥等。楊謙家族是南方回族中的望族,其弟楊凱也是武進士出身,官至湖廣提督。哈攀龍之父哈元生,其子哈國興,都是武進士出身,哈廷梁則是哈攀龍的族弟,諸哈都做到提督職務,是善戰的將領,“三世擁旄,時人榮之。”⒀乾隆所謂“哈其大姓,每多將種”就是在誇獎哈國興時所言。
軼聞
清朝武科出現過不少著名人物和軼聞,有些是值得介紹一下的。
古代科場的最高榮譽是“獨佔三元”,即一個人得了三個第一名:鄉試第一解元,會試第一會元,殿試第一狀元。清朝二百多年中,文科得三元者僅兩人,一個是乾隆時代江蘇常州的錢棨;另一個是嘉慶時代廣西臨桂的陳繼昌武科得三元者隻有一位,此人是清初浙江仁和的王玉。說來王玉不止是三元,而是獨佔“四元”。他本來是明朝崇禎十二年(1639)浙江武鄉試的解元。入清以後,又參加新王朝的武舉,獲順治八年(1651武鄉試解元,接著順治九年武會試會元,殿試又得狀元,是名符其實的“連捷三元”。王玉體貌偉岸,武力絕倫,甚得順治賞識,曾任天津鎮總兵等職。

王玉,浙江永嘉縣人。清朝官員,同進士出身。
道光十五年(1835年)乙未科舉人[1],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張之萬榜三甲進士,與沈桂芬、李鴻章、沈葆楨等同年。曾任山西繁峙縣知縣。[2]
注釋 《永嘉縣志·卷之十一·選舉·舉人》頁五十六:「道光十五年乙未 王玉,中式第二名,丁未進士。」 《永嘉縣志·卷之十一·選舉·進士》頁四十:「道光二十七年丁未張之萬榜 王玉,會魁,山西繁峙知縣。」

武狀元馬全,本名馬瑔,山西陽曲人,是一位性格耿直,武勇超群的英雄人物。乾隆十七年壬申(1752)他考中一甲第三名進士,即武探花,授官福建遊擊。他與同僚某人語言失歡,發生鬥毆。某人敵不住馬全,由衙門逃到城門外,馬全騎馬追到城濠的橋上,兩人再次奮拳搏鬥,後來竟一起落入城濠。因為這件事,他被參劾罷官,隻好流落北京。過了幾年,他改名馬全,重新參加乾隆二十四年的武鄉試,取得武舉人資格。第二年(庚辰科)參加武會試、殿試,居然以優異成績獲取一甲一名武狀元。殿試外場的時候,乾隆認出了這位技勇出眾新科狀元馬全,其實就是幾年前的武探花馬瑔。馬全不勝惶恐,乾隆愛才心切,居然不咎既往,使馬全重新獲得為國效力的機會。後來,他參加了平定金川叛亂的戰爭,在木果木之役中,率部殿後,英勇殉職。馬全的經歷成為清代武科膾炙人口的佳話。⒁
江蘇泰州人劉榮慶,是乾隆四十九年甲辰科(1784)武狀元。隻隔了三年,他的弟弟劉國慶又獲乾隆五十二年丁未科武狀元。兄弟兩人都是武狀元,這在清朝是唯一一例。
清代的天津武風很盛,武科出人亦多。武狀元出了三位,但都在晚清,即鹹豐三年癸醜科(1853)溫常涌;光緒三年丁醜科(1877)佟在棠;光緒二十一年乙未科(1895)武國棟。另外還出了兩位名聲顯赫的武榜眼:韓琦,“猿臂善射,射無虛發。”武鄉試第一,武會試又第一,後中乾隆丙辰科武榜眼。李經世字槐圃,“任俠尚義,孔武多力。”也是鄉試、會試均為第一,後中乾隆乙醜科榜眼。二人事跡如出一輒,是過去天津的老人們喜歡講述的人文掌故。⒂
清代文科考生不拘年齡,老于場屋而終身無尺寸進取者大有人在,八十以上還下考場的事情並不罕見。清政府對這種人通常都要給予褒獎,無非吸引更多的士人把畢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但武科是有年齡限製的,規定武生、武舉年齡超過六十,地方不許發給參加鄉試和會試的手續。道光二十六年(1846),安徽有個叫符成梅的武童生,以八十四歲高齡參加武鄉試,居然三場都應付下來。主持鄉試的官員奏請皇帝授予職銜,道光以“違例妄請”的罪名將報請官員革職,並下令將送考、收考的學政、巡撫等一律“嚴加議處”。從保證武舉的質量來看,道光的處理不無道理。
上面談到,武科鼎甲統計為三百三十六名,而實際上狀元是足額的,榜眼、探花有缺額者,大抵在遇到確實不得其人的時候,便留下空缺。當然這種情況並不多,主要發生在道光朝。道光二十七年丁未科(1847)隻取狀元河北晉州李信、榜眼四川越雋姜國仲,探花虛缺。道光三十年庚戌科(1850)隻取狀元四川華陽彭陽春、榜眼河北靜海岳汝忠,探花虛缺。因特殊原因而丟失了鼎甲榮譽的隻有一例。清代製度,殿試後由皇帝親自宣布登第進士名次,稱為“傳臚”,嘉慶二十四年己卯科(1819)狀元徐開業、探花梅萬青均以傳臚未到而被除名,榜眼陝西神木秦鍾英被推補為狀元。
山西省汾陽市杏花村發現之古石礩子:
杏花村所發現健身器為一對,其一正面落款:“鹹豐庚申”,為鹹豐十年 (1860);反面:“重三百觔”;高68、底邊長32釐米,為方柱抹楞收殺體。分別有兩組手摳著力槽、石窩。底部有一半圓型石窩,蓋為精確重量“三百觔”,鑿去多餘之重量。
觔:重量單位“斤”的異體。古時一斤16兩,一兩十錢,一錢約為3.69克。 一觔就是一斤,約為590克。
6歷代事記
公元629年(唐太宗貞觀三年)
唐太宗下詔曰:“白屋之內,閭閻之人,但有文武才能,灼然可取。”
公元656~680年(唐高宗顯慶至調露年間)
高宗先後詔令五品以上官員及諸州牧守薦舉武勇之才。
公元702年(武則天長安二年)
始創武舉。武則天下詔:“朕聞武之道憑經緯而開國,春秋之功,借生殺而成歲。……可令文武內外官五品及七品以上,清官及外官刺史都督等,于當管部內,即令具舉,且十室之邑,忠信尚存,三人行,我師猶在,會須搜訪,不得稱無,薦若不虛,自從異之曲,舉非明士,豈漏貶責之科,所司明為條例,布告遠近,知朕意焉。”初令天下諸州有練習武藝者,每年準明經進士舉送。第一次把武科放在與進士、明經兩科同等的地位。正月十七日,武則天令兵部主管武舉。考生為六品以下文武官,三品以下五品以上勛官子弟,年滿18歲並已交納十三年“品子課錢”者。考試內容共有七項:靶射、騎射、步射、身高相貌、言論、舉重(翹關)。通過考試錄取身軀魁偉,應對詳明。有勇有才且可為統帥的舉子。如文職官員則錄取身高六尺以上,年齡40以下,強勇且能統帥部隊之人。凡觸犯令者、工商之子、州縣衙門小吏,不得參加考試。
公元713~724年(唐玄宗先天二年至開元十二年)
唐玄宗開元年間,始設武學(專門培養軍事人才的學校)
公元731年(唐玄宗開元十九年)
朝廷詔令武貢舉人與明經、進士同行鄉飲酒禮。
公元738年(唐玄宗開元二十六年)
朝廷詔令由兵部侍郎取代兵部員外郎主持武舉考試。
公元798年(唐德宗貞元十四年)
唐王朝停廢武舉,長達10年,這是武舉史上的首次停廢。起因是諫議大夫田敦認為武舉人拿著弓箭出入皇城,可能威脅到皇帝的安全,上表請求廢止武舉。
公元808年(唐憲宗元和三年)
在朝野上下的呼聲中,唐王朝恢復了武舉。
公元907~960年(五代時期)
由于軍閥混戰,戰亂頻仍,武舉盡廢。
公元1029年(北宋仁宗天聖七年)
宋王朝初設武舉,恢復了自五代停廢的武舉考試。
公元1030年(北宋仁宗天聖八年)
宋仁宗親試武舉人,標志著武舉殿試的開始,共有14人參加殿試,張建侯、楚宏等8人被錄取為武進士。
公元1034年(宋仁宗景元年)
仁宗下詔:“殿試舉人,考官日迫,多不精審。自今初考覆考詳定,以十日為限。”景佑元年二月四日,詔應進士諸科取解不獲者,不得應武舉。
公元1043年(北宋仁宗慶歷三年)
在武成王廟開始設立武學,任命阮逸為武學教授。這是自有武舉以來的第一個古代軍事學校,但它隻生存了九十三天。原因是無人願意入學。
公元1049年(北宋仁宗皇元年)
宋仁宗下詔命令停止武舉。
公元1053年(北宋仁宗皇五年)
武舉停廢前的最後一次考試。它隻允許參加過省試的武舉人投考,該科共錄取61名武進士,是宋朝廷歷次武舉中錄取人數最多的一次。
公元1063年(北宋仁宗嘉八年)
宋王朝復置武舉,對考試方法、學習內容以及如何授官均有了新的規定。嘗試以新武舉選拔武官,提高軍官貭素。
公元1070年(北宋神宗熙寧三年)
翰林學士司馬光進言:“奉職考試武舉人,而法當先試弓馬,若合格即試策。緣弓馬者,先士卒之法,非所以求將帥者也。不幸而不能挽強馳穿梭,則有策略將帥之材,不得預試,恐非朝廷建武舉之意。況試弓馬法,挽與把齊,猶不應格。自今欲乞試策優並挽弓及把者,皆聽就試。”朝廷下詔令喪親者滿三個月後才可就試。
公元1072年(北宋神宗熙寧五年)
復置武學于武成王廟,並為武學製訂了相應的製度,其中學習期限為三年,每期武生人員為100名。
公元1075年(北宋神宗熙寧八年)
朝廷接受王致堯建議,下詔令自即日起武舉與文進士同時差官鎖試。
公元1078~1085年(北宋神宗元豐年間)
朝廷規定,武學生分為高級的上舍生,中級的內舍生,低級的外舍生三等。
公元1102~1106年(北宋徽宗崇寧年間)
朝廷規定各州普遍設立武學,並仿儒學立考選升貢法。
公元1120年(北宋徽宗宣和二年)
朝廷置州縣武學。
公元1146年(南宋高宗紹興十六年)
朝廷始復武學,一如舊製。
公元1177年(南宋孝宗淳熙四年)
朝廷頒布《武舉絕倫並從法》,鼓勵武進士從軍。
公元1199年(南宋寧宗慶元五年)
朝廷命各州州學皆設武士齋舍,選官教習。
公元1141~1149年(金熙宗皇統年間)
金朝開始設立武舉取士。
公元1203年(金章宗泰和三年)
金朝廷規定:武舉一甲第一名任職忠勇校尉,二、三名任職忠翊校尉。
公元1368年(明太祖洪武元年)
朱元璋下令設文、武科取士。“茲欲上稽古製,設文武二科以廣求天下之賢。應文舉者,察其言行以觀其德;考之經術以觀其業;試之書算、騎射以觀其能;策之經史時務以觀其政事。應武舉者,先之以謀略,次之以武藝,俱求實效,不尚虛文。然此二者必三年有成,有司預為勸諭民間秀士及智勇之人,以時勉學,俟開舉之歲,充貢京師,其科目等第各有出身。”?
公元1387年(明太祖洪武二十年)
七月,禮部奏如前代故事,立武學,用武舉。朱元璋一反常態,認為“是析文武為二途,自輕天下無全才矣。”遂罷不立。
公元1390年(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
在北平行都司設立了儒學,教習武臣子弟。
公元1402年(明惠帝建文四年)
始置京衛武學。設教授1人,訓導2人。後增至6人,復減其2人,教材以講習《七書》為主。
公元1402年(明成祖永樂元年)
明成祖即位,罷武學。
公元1435年(明宣宗宣德十年)
英宗即位,詔天下衛所皆立學。
公元1436年(明英宗正統初年)
監察御史朱鑒上《請設京衛武學疏》,提出乞開武學,以典武科的建議。
公元1441年(明英宗正統六年)
五月,英宗下旨“開設京衛武學”。任命教授一員,訓導八員,用以教習武臣子弟,以兵部司官提調。
公元1441年(明英宗正統六年)
七月,立武學學規。規定“幼官”及武職子弟所讀之書《國小》、《論語》、《孟子》、《大學》內一本;《武經七書》、《百將傳》內一本,每日總授不過200字,有志者不拘。必須熟讀,三日一溫,就于所讀書內取一節,誦說大義,使之通曉。
公元1442年(明英宗正統七年)
四月,設南京京衛武學。
公元1464年(明英宗天順八年)
憲宗即位,立武舉法。凡天下取貢,舉諳曉武藝之人,兵部會同京營總兵官于帥府內考其策略,于教場內試其弓馬,有能答策二道,騎中四箭以上,步中二箭以上者,官自本職量加署職二級;旗軍舍餘人授以試所鎮撫,民人授以衛經歷,月支米三石。能答策二道,騎中二箭以上,步中一箭以上者,官自本職量加署職一級,旗軍舍餘授以冠帶,總旗民人授以試衛知事,月支米二石。
公元1465年(明憲宗成化元年)
四月,申定武學學規凡十五則。
公元1470年(明憲宗成化六年)
會試武舉,取中劉良、魯廣等6名武進士。劉良為明朝第一位武狀元。
公元1478年(明憲宗成化十四年)
五月,太監汪直請開武舉鄉、會、殿試悉如文舉。憲宗下兵部集議。尚書餘子俊會同文武大臣暨科道官員議之,眾皆知其不可,亦不敢違,遂議上武舉科條大略奏上。內閣票擬:“武舉重事,未易即行,令兵部移文天下,教養數年,俟有成效,巡按提學等官具奏起送處之。”遂被擱置。
詞條圖冊
歷史淵源
科舉製首先是從文舉開始的,選拔的都是經國治世的文才,因此文舉是科舉製的主要組成部分。唐代文舉的科目是很多的,明經、明法(通曉法令者)、明字(通曉書法者)、明算(通曉術算者)、進士、俊士(才能俊秀者)等五十多種,後來漸漸演變為隻重視明經、進士兩科。這兩科最初隻是試策,也就是根據經義和時務寫作論文,後來逐漸轉變為進士科註重詩賦,明經科註重“帖經”和“墨義”。所謂帖經,就是將經書任意揭開一頁,將左右兩邊遮住,中間隻露出一行,再用紙帖蓋三字,令應試者填充。所謂墨義,則是對經文的字句作簡單的筆試。帖經與墨義,隻要熟讀經傳和注解就可以考中,而寫作詩賦則需要具有一定的文學才能,所以進士科及第很難,當時流傳的“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指的就是這個意思。武則天是中國唯一的女皇帝,武舉製度也是她執政時期開始的。
武舉
武舉主要選拔將才,與文舉比較,其重要性不及文舉,武舉出身的地位也不及文舉的進士。歷史上的武舉開始于武則天執政時期,公元702年,由兵部主持武舉考試,考試科目有馬射、步射、平射、馬槍、負重摔跤等。宋代規定武舉不能隻有武力,還要考問軍事策略,比如孫吳兵法(孫子、吳起)等。到了明朝時變更為“先之以謀略,次之以武藝”,把軍事謀略置于軍事技術之上,如果在答策的筆試中不及格,便不能參加武試。初期的筆試考三題,試策兩題,另一題論考四書。後來四書的題目改為默寫武經。但明代的軍事職位多半由世蔭承襲,再加上由行伍逐步提拔起來的,武舉選將隻是個補充形式。
清代的情況就大不相同。從製度上看,基本沿襲明末,考試程式、辦法等也沒有多少變化,但由于清朝統治者出身于遊牧民族,善于騎射,因此對武舉的重視程度大大超過明代。清代武官雖然仍以行伍出身為“正途”,由武舉出身的次之,但武舉出身者數量不斷增大,在軍中佔有相當比例。加上封建國家大力提倡,製度日益嚴密,錄取相對公正,因此,民間習武者對武舉考試趨之若鶩,民間習武之風興盛一時。
基本內容
唐代的武舉主要考舉重、騎射、步射、馬槍等技術;此外對考生外相貌亦有要求,要“軀幹雄偉、可以為將帥者”。宋代時規定武舉不能隻有武力,要“副之策略”,問孫吳兵法等。到了明朝時變更為“先之以謀略,次之以武藝”,如果在答策的筆試中不及格,不能參考武試。初期的筆試考三題,試策兩題,另一題論考四書。後來四書的題目改為默寫武經。武試則最少要求騎射九矢中三,步射九矢中五。至清朝時,改為先試馬步射,馬射二回六矢,中三為合。步射九矢中五為合。之後比力氣,包括拉硬弓、舞刀、舉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合格者才考筆試。
武舉的創立者是唐代女皇武則天,武則天希望通過武舉的選拔,增強武功上的核心競爭力。這也就決定了那時代的武舉是隻考武藝和膂力,不論韜略智謀,于是,整個考試就像一場軍隊的演武,喧囂異常。 唐代的行政法典《大唐六典》規定了武舉考試的基本內容。武舉是多項內容的綜合測試,要考的內容包括長垛、騎射、馬槍、步射、才貌、言語、舉重等。
長垛是考察考生射箭的準確性,是在規定距離內考察射箭的水準;馬槍又稱馬射,考的是馬上射箭,考察的是考生在移動過程中射箭的準確性;步射以草人為箭靶,考試成績不但要看命中率,而且還要求射箭動作的規範;才貌主要是要求身高,“以身材六尺以上者為上,以下為次”,唐代的六尺約合現在的1.8米,要求顯然是不低;言語以“有神採堪統領者”為佳,神採的有無,主要是靠考官們感覺了;舉重就相當于今天的舉重,是對膂力的考察。由以上考試內容可以看出,射箭和膂力是最受重視的科目。這直接影響了後人對那個時代的英雄形象的塑造——《說唐》中,對膂力尤其看重。譬如李元霸、宇文成都、裴元慶、熊闊海等人,“力大”成了小說家最常用的贊美之詞。
歷代事記
公元629年(唐太宗貞觀三年)
唐太宗下詔曰:“白屋之內,閭閻之人,但有文武才能,灼然可取。”
公元656~680年(唐高宗顯慶至調露年間)
高宗先後詔令五品以上官員及諸州牧守薦舉武勇之才。
公元702年(武則天長安二年)
始創武舉。武則天下詔:“朕聞武之道憑經緯而開國,春秋之功,借生殺而成歲。……可令文武內外官五品及七品以上,清官及外官刺史都督等,于當管部內,即令具舉,且十室之邑,忠信尚存,三人行,我師猶在,會須搜訪,不得稱無,薦若不虛,自從異之曲,舉非明士,豈漏貶責之科,所司明為條例,布告遠近,知朕意焉。”初令天下諸州有練習武藝者,每年準明經進士例舉送。第一次把武科放在與進士、明經兩科同等的地位。正月十七日,武則天令兵部主管武舉。考生為六品以下文武官,三品以下五品以上勛官子弟,年滿18歲並已交納十三年“品子課錢”者。考試內容共有七項:靶射、騎射、步射、身高相貌、言論、舉重(翹關)。通過考試錄取身軀魁偉,應對詳明。有勇有才且可為統帥的舉子。如文職官員則錄取身高六尺以上,年齡40以下,強勇且能統帥部隊之人。凡觸犯令者、工商之子、州縣衙門小吏,不得參加考試。
公元713~724年(唐玄宗先天二年至開元十二年)
唐玄宗開元年間,始設武學(專門培養軍事人才的學校)
公元731年(唐玄宗開元十九年)
朝廷詔令武貢舉人與明經、進士同行鄉飲酒禮。
公元738年(唐玄宗開元二十六年)
朝廷詔令由兵部侍郎取代兵部員外郎主持武舉考試。
公元798年(唐德宗貞元十四年)
唐王朝停廢武舉,長達10年,這是武舉史上的首次停廢。起因是諫議大夫田敦認為武舉人拿著弓箭出入皇城,可能威脅到皇帝的安全,上表請求廢止武舉。
公元808年(唐憲宗元和三年)
在朝野上下的呼聲中,唐王朝恢復了武舉。
公元907~960年(五代時期)
由于軍閥混戰,戰亂頻仍,武舉盡廢。
公元1029年(北宋仁宗天聖七年)
宋王朝初設武舉,恢復了自五代停廢的武舉考試。
公元1030年(北宋仁宗天聖八年)
宋仁宗親試武舉人,標志著武舉殿試的開始,共有14人參加殿試,張建侯、楚宏等8人被錄取為武進士。
公元1034年(宋仁宗景元年)
仁宗下詔:“殿試舉人,考官日迫,多不精審。自今初考覆考詳定,以十日為限。”景佑元年二月四日,詔應進士諸科取解不獲者,不得應武舉。
公元1043年(北宋仁宗慶歷三年)
在武成王廟開始設立武學,任命阮逸為武學教授。這是自有武舉以來的第一個古代軍事學校,但它隻生存了九十三天。原因是無人願意入學。
公元1049年(北宋仁宗皇元年)
宋仁宗下詔命令停止武舉。
公元1053年(北宋仁宗皇五年)
武舉停廢前的最後一次考試。它隻允許參加過省試的武舉人投考,該科共錄取61名武進士,是宋朝廷歷次武舉中錄取人數最多的一次。
公元1063年(北宋仁宗嘉八年)
宋王朝復置武舉,對考試方法、學習內容以及如何授官均有了新的規定。嘗試以新武舉選拔武官,提高軍官貭素。
公元1070年(北宋神宗熙寧三年)
翰林學士司馬光進言:“奉職考試武舉人,而法當先試弓馬,若合格即試策。緣弓馬者,先士卒之法,非所以求將帥者也。不幸而不能挽強馳穿梭,則有策略將帥之材,不得預試,恐非朝廷建武舉之意。況試弓馬法,挽與把齊,猶不應格。自今欲乞試策優並挽弓及把者,皆聽就試。”朝廷下詔令喪親者滿三個月後才可就試。
公元1072年(北宋神宗熙寧五年)
復置武學于武成王廟,並為武學製訂了相應的製度,其中學習期限為三年,每期武生人員為100名。
公元1075年(北宋神宗熙寧八年)
朝廷接受王致堯建議,下詔令自即日起武舉與文進士同時差官鎖試。
公元1078~1085年(北宋神宗元豐年間)
朝廷規定,武學生分為高級的上舍生,中級的內舍生,低級的外舍生三等。
公元1102~1106年(北宋徽宗崇寧年間)
朝廷規定各州普遍設立武學,並仿儒學立考選升貢法。
公元1120年(北宋徽宗宣和二年)
朝廷置州縣武學。
公元1146年(南宋高宗紹興十六年)
朝廷始復武學,一如舊製。
公元1177年(南宋孝宗淳熙四年)
朝廷頒布《武舉絕倫並從法》,鼓勵武進士從軍。
公元1199年(南宋寧宗慶元五年)
朝廷命各州州學皆設武士齋舍,選官教習。
公元1141~1149年(金熙宗皇統年間)
金朝開始設立武舉取士。
公元1203年(金章宗泰和三年)
金朝廷規定:武舉一甲第一名任職忠勇校尉,二、三名任職忠翊校尉。
公元1368年(明太祖洪武元年)
朱元璋下令設文、武科取士。“茲欲上稽古製,設文武二科以廣求天下之賢。應文舉者,察其言行以觀其德;考之經術以觀其業;試之書算、騎射以觀其能;策之經史時務以觀其政事。應武舉者,先之以謀略,次之以武藝,俱求實效,不尚虛文。然此二者必三年有成,有司預為勸諭民間秀士及智勇之人,以時勉學,俟開舉之歲,充貢京師,其科目等第各有出身。”
公元1387年(明太祖洪武二十年)
七月,禮部奏如前代故事,立武學,用武舉。朱元璋一反常態,認為“是析文武為二途,自輕天下無全才矣。”遂罷不立。
公元1390年(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
在北平行都司設立了儒學,教習武臣子弟。
公元1402年(明惠帝建文四年)
始置京衛武學。設教授1人,訓導2人。後增至6人,復減其2人,教材以講習《七書》為主。
公元1402年(明成祖永樂元年)
明成祖即位,罷武學。
公元1435年(明宣宗宣德十年)
英宗即位,詔天下衛所皆立學。
公元1436年(明英宗正統初年)
監察御史朱鑒上《請設京衛武學疏》,提出乞開武學,以典武科的建議。
公元1441年(明英宗正統六年)
五月,英宗下旨“開設京衛武學”。任命教授一員,訓導八員,用以教習武臣子弟,以兵部司官提調。
公元1441年(明英宗正統六年)
七月,立武學學規。規定“幼官”及武職子弟所讀之書《國小》、《論語》、《孟子》、《大學》內一本;《武經七書》、《百將傳》內一本,每日總授不過200字,有志者不拘。必須熟讀,三日一溫,就于所讀書內取一節,誦說大義,使之通曉。
公元1442年(明英宗正統七年)
四月,設南京京衛武學。
公元1464年(明英宗天順八年)
憲宗即位,立武舉法。凡天下取貢,舉諳曉武藝之人,兵部會同京營總兵官于帥府內考其策略,于教場內試其弓馬,有能答策二道,騎中四箭以上,步中二箭以上者,官自本職量加署職二級;旗軍舍餘人授以試所鎮撫,民人授以衛經歷,月支米三石。能答策二道,騎中二箭以上,步中一箭以上者,官自本職量加署職一級,旗軍舍餘授以冠帶,總旗民人授以試衛知事,月支米二石。
公元1465年(明憲宗成化元年)
四月,申定武學學規凡十五則。
公元1470年(明憲宗成化六年)
會試武舉,取中劉良、魯廣等6名武進士。劉良為明朝第一位武狀元。
公元1478年(明憲宗成化十四年)
五月,太監汪直請開武舉鄉、會、殿試悉如文舉。憲宗下兵部集議。尚書餘子俊會同文武大臣暨科道官員議之,眾皆知其不可,亦不敢違,遂議上武舉科條大略奏上。內閣票擬:“武舉重事,未易即行,令兵部移文天下,教養數年,俟有成效,巡按提學等官具奏起送處之。”遂被擱置。
宋代武舉
宋朝,首開武舉殿試之先河,形成了解試、省試、殿試的三級考試製度。宋武舉一改唐武舉隻重武藝,不問文章的做法,註重考察武舉子的軍事理論素養,欲選拔出才兼文武之儒將。宋朝雖然歷經坎坷,但終將武學製度化,並編訂了教材<武經七書>。而朝廷頒布《補官差註格法》,又將武舉授官與軍隊建設緊密地結合在一起。
從選拔軍事人才的觀念看,宋朝武舉更加理念化,更具進步色彩,宋朝文武並重,打破了以弓馬選將帥的傳統,開闢了在和平條件下選拔軍事人才的新路,對從高門貴族子弟中選拔將領的傾向形成了沖擊。 然而,宋朝“重文輕武”的社會背景,“以文製武”、“將從中御”的統兵體製,使宋代武舉難以避免地表現出“錄取人數不多”,“武學規模不大”,“武進士不願從軍或學非所用”等弊端。終宋一朝,名臣、名將中無一人出自武進士。靠武學培養,用武舉選拔優秀將帥以提高軍官貭素的理想未能得以充分實現。
一、宋朝武狀元與武進士的人數
據《狀元大典》、《宋會要輯稿》、《續資治通鑒長編》、《續資治通鑒》、《宋會要輯稿補編》、《宋史》等文獻及有關地方志記載,宋朝自北宋仁宗趙禎天聖八年(1030)開設武科,到南宋度宗趙禥鹹淳十年(1274)最後一科武舉,總計開武舉七十八榜,應產生78名武狀元。目前,發現有姓名可考的武狀元人數是8人,其中1名應視為武童試狀元,科分不詳者6人。
從《狀元大典》之《宋代武舉登科表》中可以得知,有四十四科武舉確切記載了武進士的人數,這四十四科產生了1459名武進士。筆者在查找地方志史料時又找到了十八科武舉的188名武進士的姓名。這樣,已知的宋代武進士人數就達到了1647人。但遺憾的是,這十八科中,每科錄取武進士的總人數卻不詳,這個188名的數位,絕對少于這十八科所錄取的武進士的真實數位。對于另外十六科,不但錄取的武進士總人數不詳,且筆者在查找史料的過程中,也沒有發現除武狀元以外的其他武進士的姓名。另外,在此十六榜中,有的榜連武狀元的姓名都不知道。
從有確切武進士人數的四十四榜看,宋朝錄取人數最多的一榜是董君平榜,61人;錄取最少的一榜是應?然榜,僅錄取2人。宋朝武舉錄取人數每科大多在30人至50人之間,如果將已知的四十四科1459人平均一下,則每科錄取武進士人數是33人。如果假設宋朝每科錄取的武進士人數是30人,那麽,就可以推斷出宋朝七十八科武舉共錄取了2300餘名武進士。
同文進士科錄取的人數相比,宋朝錄取武進士的人數實在太少。宋朝共開文進士科一百零八榜,錄取正奏名文進士42457名,文進士的人數是武進士人數的十八倍還多。
二、宋朝對武舉製度的貢獻
第一,宋朝武舉開始了殿試。宋朝的武舉考試分三級進行,即解試、省試和殿試。殿試的出現顯示出宋朝統治者對武舉的重視程度,其考試周期多為三年一次,亦有四年一次,而第一次武舉殿試與第二次武舉殿試僅差一年。
從時間上看,宋朝解試是六月底于行在兵部報名,八月考試。解試前要有一個資格試,由各路地方官直接考核。其不限人數,隻要弓馬合格,即可參加解試。解試由行在兵部主持,所取名額有一定的限製,一般是70人左右。 省試由兵部主持,是真正的“兵部試”。時間在解試後第二年的一月或二月。 每科的殿試時間存在著較大差別,大至在三月至八月之間進行。殿試雖由皇帝親試,但基本上隻是一個形式,目的是顯示皇帝的恩典,隻要不出大問題,所有參加者都能通過。武狀元是根據考生的成績與皇帝的好惡而產生出來的。
第二,宋朝武舉考試的內容是文武並重。
宋朝武舉一改唐代武舉隻重武藝的做法,變為既考武藝,又考策論。武藝以考弓馬為主,弓馬分為兩場,先“步射”,後“馬射”,由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具體承辦。弓馬合格,則參加文章考試,先考策問,後考《武經七書》。宋武舉從整體上表現出一種文武並重的傾向,其目的是為了求得能征善戰的儒將,其結果是宋朝的武進士與武狀元的整體文化貭素較高。他們中的不少人,有的在地方上做出了成績,如朱熠、蔡必勝;有的還成為軍事理論家,如華岳、江伯虎;有的在軍事上成為獨當一面的戰將,如程鳴鳳、許思純、張建侯、厲仲方、周虎、薛奕。
第三,宋朝建立了比較完備的為武舉而設的學校——武學,編製了專用的教材《武經七書》,使武舉人才的培養有了較為堅實的基礎。據有關文獻記載,唐朝曾于玄宗開元年間(713~724)建立過武學,但卻沒有製度化。這種肇始于唐代的武學,被宋代統治者所借鏡、發展與完善。
第四,在武舉中設定絕倫科,是宋朝武舉的一個特點,也是宋朝武舉的一個創新。
冷兵器時代,士兵武藝的高低對軍隊的戰鬥力影響很大。軍隊和民間都有很多文章作得不出色而武藝出眾且有韜略的人才。為了不使這些有專長的武士有失落感,並發揮他們的特長,宋朝武舉特為他們設立了絕倫科。這種開始于北宋的絕倫科並不獨立于武舉之外,它隻是在武舉子們之間的部分考試內容中存在著一定差異。絕倫科舉子的考試內容也考“策對”,隻是在錄取時放低了文章的標準,但又加大了對武藝考試的難度,要加試步射和弩踏,且所使弓力也大大高于其他參試者。北宋武舉絕倫科對文章要求極低,但到了南宋,絕倫科性質也變為文武並重。
第五,南宋孝宗于淳熙六年(1179)頒布了《補官差註格法》,大幅度地提高了武進士的授官階別,對鼓勵武進士從軍起到了一些積極的作用。
三、宋朝武舉的地域性
北宋武狀元的籍貫多為不詳,武狀元的地域性,主要表現在南宋時期。自南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起,到南宋末年的48科武舉中,共有14榜的武狀元產生于今浙江省的平陽縣,比例超過了四分之一。由此,平陽被譽為武狀元之鄉。另有八榜的武狀元產生于福州,比例佔到了六分之一。
在南宋,武進士的產生也表現出了很強的地域性。據1991年出版的<平陽縣志>第608頁記載以及筆者的統計,在已知的南宋1182名武進士中,平陽縣共產生了276名武進士(其中武榜眼5名,武探花6名),其比例佔到了南宋已知武進士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三以上。此外,今福建省的閩縣及長樂等地也產生了不少武進士。
平陽為什麽能夠產生出如此多的武進士、武狀元?這當然離不開平陽縣的物質基礎與人文背景。
首先,平陽經濟富庶,為練武習文者提供了優越的物質條件。 平陽地域遼闊,其面積佔據了今天整個溫州地區總面積的1/3。它地處東海之濱,氣候宜人,風光旖旎,具有優越的自然條件。鰲江橫穿全縣,流入東海。該地區的南麂島是浙江最好的漁場之一,而肥沃的萬全平原更是糧食作物生長的天堂。這些使平陽成為富庶之地,魚米之鄉。
平陽豐富的物產,繁榮的經濟,頗有發展的空間,使其成為移民的理想場所。平陽縣有戶籍記載,始于宋朝。據記載,北宋哲宗紹聖年間,平陽縣有65000多人。其時,溫州尚屬“僻遠下州”。後宋室南渡,人口隨之大量南徙。高宗建炎年間(1127~1130),平陽人口增加了218%,在兩宋之際人口銳減的背景下,這個數位顯得尤為突出。
其次,平陽有著比較深厚獨特的人文背景。 平陽縣的人文背景可以用三句話概括:一是濃厚的尚武之風,二是鼎盛之學風,三是平陽人將自身價值的實現與國家命運聯系在一起。
平陽地處今浙江省南部,西鄰福建,東面大海,擅山海之勝,所謂“面海負山,實維甌閩疆”,成為“兩浙咽喉,八閩唇齒”。從北宋起,因禁止海上商販非法貿易的需要,有關方面在當地招募壯年男子,組成精銳部隊,據險立柵,設立了蒲門、南監兩寨,以防御海盜、外寇。士兵的本土化,使當地形成了較為濃厚的尚武風氣。宋室南渡後,平陽作為閩浙交通要道的作用更加突出,且因臨近南宋都城杭州,拱衛京師的責任日漸重大,朝廷也更加重視當地軍隊的建設。歷史的淵源與現實的需要使當地民風頗為強悍,也使他們較註意學習武藝,時至今日,當地還流傳著“男壯皆練武,村村有拳壇。”的民諺。
高宗南渡,使宋朝的統治中心發生位移。人口大量南遷,一些社會精英來到平陽,使平陽的人才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對平陽的人文環境產生了積極的影響。平陽由北宋時文化相對落後的地區,一躍而成為南宋學風鼎盛、人才輩出之地。終宋一朝,平陽不僅出了14名武狀元,眾多武進士,還出了3名文狀元,1名文榜眼,2名文探花,406名文進士。愛國詩人林景熙,著名學者陳經正、陳經幫、宋之才均出自平陽。
宋朝武舉,不單考較武藝,更註重考核武舉子的軍事理論素養,推行“以策問定去留,以弓馬定高下”。研討兵書,離不開必要的文化知識,如果平陽隻有尚武之風,而無鼎盛之學風,那麽,平陽產生的將不是具有一定文化功底和軍事理論素養的武進士、武狀元,而是四肢健壯、頭腦簡單的武夫。在平陽的武進士中,有不少人本身就是文進士,他們有的是先考文舉,再考武科,有的是先中武舉,入仕後再換文科。有不少人雖為武進士,卻任職州、縣,如薛萬石知陽朔縣,朱尚志知梧州,楊夢飛知滕縣,楊鏞知貴州,薛應龍知惠州,薛文煥知慈利縣,而其中頗有政績者,又以武狀元朱熠、蔡必勝為最。
南宋一朝飽經戰亂之苦,眾多的平陽移民有著太多的國仇家恨,現實的殘酷使平陽人知道,隻有保國才能治國。當此之時,國家最為需要的是統兵打仗的將帥之才。正如平陽兄弟武狀元陳鶚、陳鰲的父親陳文教導他們所說:“世治尚文,世亂尚武,建功報國,正此時也。”所謂“寧為百夫長,不為一書生”是也。對于收失地,雪國恥,迎請二聖還朝,文人雅士的坐而談,自不如鐵血之士的起而行。南宋末年,平陽不少武進士喋血疆場,以身殉國。將社會現實需要與實現自身價值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不能不視為武狀元多為平陽人的原因之一。濃厚的尚武之風給平陽人以較高的武藝,鼎盛之學風又賦予平陽人以深厚的文化功底,加上南宋社會的現實需要對平陽人的影響,使平陽人佔盡武舉的天時、地利、人和,使平陽人在推行文武並重、以選拔儒將為己任的宋朝武舉考試中得以一展身手,獨領風騷。
四、宋朝武舉的局限性
有宋一朝的武學與武舉,確實培養、選拔出了不少軍事人才,如許思純、熊安上、周虎、程鳴鳳、張建侯、歷仲方、江伯虎、蔡必勝、華岳、薛奕等。但從整體上講,宋朝的武舉並沒有選拔出,也沒有培養、造就出十分優秀的將帥。宋朝一些優秀的軍事將領,如岳飛、韓世忠、狄青等人,均非武舉出身。如果探其原因,不外以下二點。
1武舉錄取人數太少,武學規模太小,且武學是武舉的附庸。
就製度本身而言,宋朝的武舉無疑是先進的。然而,它並不是宋朝統治者求取軍事將領最常用的辦法。從整體上講,宋朝最盛行的仍是以世襲或行伍升遷為軍官的製度。與之相比,武舉的份量實在是太輕。在北宋三十科武舉中,有不少科武舉錄取的人數僅10餘人,最少的僅為2人、6人。眾所周知,量是質的前提,沒有量的基礎,難有質的飛躍。如此少的幾榜,如此少的幾個人能在軍隊建設中起多大的作用?相信人們不難得出結論。南宋錄取的武進士雖然多一些,但也大多不過是30至50人,與文進士的錄取人數相比,武舉錄取的人數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宋朝武學本是培養軍事人才最理想的場所,那裏既可以研討兵書戰策,排兵布陣,又可以演練刀槍,諳熟弓馬,理應成為將帥的搖籃。但它不是因為重文輕武的社會背景導致生源不足而停辦(北宋時),就是因為規模太小、入選嚴格而導致不少頗具天資的人難以涉足其中。試想,全國隻有這麽一所學校,且這座學校三年招一期,每期僅100個名額,要由中高級官員保薦,還動不動就停辦。與太學相比,可以說武學更像是一所實驗學校。武舉是選拔製度,武學是教育製度,兩者本應是一個重選拔,一個重養成,但武學生隻有通過武舉才能進身仕途,武學從其誕生之日起,就淪為武舉的附庸,就是為武舉而設,武學的教育成為應試教育,武舉製約著武學的發展。
2武進士的自身弱點。
宋朝武進士中有不少忠義之士,僅入《宋史》之《忠義傳》者就有8人。但是,南宋社會也曾出現過一個很奇怪的現象,就是武進士不願從軍,即使是江伯虎這樣有才華的武狀元也視從軍為恥辱。武舉本是朝廷求取軍事人才的有效手段,如果被朝廷選中、錄取的所謂軍事人才不願意服務于軍隊,效忠于國家的國防建設,那麽,武舉的意義和初衷就打了折扣。人們可以構想,一個不願意成為軍人,不願意將自己的平生所學套用于沙場之上的武進士,無論如何是成為不了名將的。當然,武進士自身的這些弱點,同樣也是宋代重文輕武的大背景造成的。
宋朝武舉雖有著歷史的局限性,但它對選拔軍事人才所做的有價值的探索,它對公平競爭、擇優錄取的追求,無不充滿了先進的理念色彩。它雖未能使宋朝人到達理想彼岸,但其進步的思想、先進的理念所閃爍出的智慧之火,卻對後人不無裨益。
清代武舉
清代武舉一依文榜程式,考試大致分四個等級進行。
一:童試,在縣、府進行,考中者為武秀才。二:鄉試,在省城進行,考中者為武舉人。三:會試,在京城進行,考中者為武進士。四:殿試,會試後已取得武進士資格者,再通過殿試(也稱廷試)分出等次,共分三等,稱為“三甲”。一甲是前三名,頭名是武狀元;二名是武榜眼;三名是武探花。前三名世稱為“鼎甲”,獲“賜武堤及第”資格。二甲十多名,獲“賜武進士出身”資格。二甲以下的都屬三甲,獲“賜同武進士出身”資格。殿試的規格很高,一般由皇帝親自主考。考試揭曉後,在太和殿唱名,西長安門外掛榜,並賜給武狀元盔甲。然後由巡捕營護送武狀元歸第,炫耀恩榮。第二天,在兵部舉行盛大的“會試宴”,又賞給武狀元盔甲、腰刀等,賞給眾進士銀兩等。清代科甲等級差別甚大,同樣是武進士,一、二、三甲的等級和榮譽卻大不相同。自然狀元是出盡了風頭的,登第後的三天內,可以披紅掛彩,上街誇官,真所謂春風得意、風光十足了。
殿試以後,通常立即由兵部授予官職。順治三年(1646)丙戌科是清朝武舉第一科,當時規定武狀元授正三品的參將,武榜眼授從三品的遊擊,武探花授正四品的都司。二甲授正五品的守備,三甲授從五品的署守備。康熙年間又有變動,改為一半授營職,是直接帶兵的官,另一半授衛職,是皇帝的宮廷侍衛。雍正五年(1727)規定,武狀元授御前一等侍衛,武榜眼、探花授二等侍衛。再從二甲中選頭十名,授三等侍衛。其餘全在兵部註冊授于守備等營職。雍正以後各朝武進士的授官情況還有一些變化,不過所授品階基本上以康熙朝定製為準,沒有太大的變更。
清朝武舉各級考試,通常每三年舉行一次,每科錄取人數也有定額。但常科以外,還時常增設所謂“恩科”,常額以外,也增加一點“恩額”。
這類“恩科”、“恩額”都由皇帝直接掌握。無非籠絡人心,吸收更多的武勇人士為統治者效命。考試辦法差不多與明代一樣,分一、二、三場進行。一、二場試了弓馬技勇,稱為“外場”;三場試策論武經,稱“內場”。一場試馬上箭法,馳馬三趟,發箭九枝,三箭中靶為合格,達不到三箭者不準參加二場。乾隆年間,一場又增加了馬射“地球”,俗稱“拾帽子”,專為考察伏射能力。二場考步射、技勇。步射九發三中為合格。所謂“技勇”,實際上主要測膂力。一共三項。頭項拉硬弓,弓分十二力、十力、八力三號,另備有十二力以上的出號弓。應試者弓號自選,限拉三次,每次以拉滿為準。二項舞大刀,刀分一百二十斤、一百斤、八十斤三號,試刀者應先成左右闖刀過頂、前後胸舞花等動作。刀號自選,一次完成為準。第三項是拿石礩子,即專為考試而備的石塊,長方型,兩邊各有可以用手指頭摳住的地方,但並不深。也分為三號,頭號三百斤,二號二百五十斤,三號二百斤。考場還備有三百斤以上的出號石礩。應試者石號自選,要求將石礩提至胸腹之間,再借助腹力將石礩底部左右各翻露一次,叫做“獻印”,一次完成為合格。凡應試者,弓、刀、石三項必有兩項為頭號和二號成績,三號成績超過兩項者為不合格,取消三場考試資格。⑤
三場是考文,當時叫“程文”,也稱“內場”,相當于文化課考試。內場考試對大多數武人來說,比外場考試更難應付,所以考試辦法不得不屢有變動。最初是考策、論文章,“策”相當于問答題,“論”是按試題寫一篇議論文。順治時定為策二篇、論二篇,題目選自四書和兵書。康熙年間改為策一篇、論二篇。策題出自《孫子》、《吳子》、《司馬法》三部兵書,論題隻從《論語》、《孟子》中出,考試難度有所降低。乾隆時,又改為策一題,論一題,題目都選自《武經七書》。到嘉慶年間,考慮到武人多不能文,所考策、論多不合格,而不少外場成績突出者又往往敗于內場,于是幹脆廢除策、論,改為按要求默寫<武經七書>中一段,通常隻一百字左右。這樣一味遷就,使內場考試的水準越來越低,最後差不多隻是形式上的存在了。當時社會上歧視武人之風很盛,經此一改,武人更加被文士們看成纖纖武夫,武舉的社會地位大不比清代前期了。著名學者趙翼有一段記述,最能反映武舉內場考試的實情,也反映了當時文人對武人的輕蔑:
“武闈但以弓馬技藝為主,內場文策不論工拙也。餘嘗主順天乙酉科武鄉試,其策有極可笑者。如‘一旦’二字多作‘亙’字,‘丕’字又作‘不一’字,蓋緣夾帶小本字畫甚密,不能分晰,故抄謄訛錯耳。又如‘國家’字應抬高一字,則凡論古今地名處,如‘國家四郊多壘’、‘社稷危亡’之類,亦無不抬頭。武生自稱‘生’,則應于行內稍偏,乃又將‘生人’、‘生物’、‘生機殺機’之生字,一概偏在側邊。如此者不一而足。然外場已挑好‘雙好’字型大小,則不得不取中。幸武闈無磨勘之例,可不深求耳。”⑥
實際上康熙註意到了科舉文武分途不利于造就兼備人材的問題,他曾要求打破考試中的傳統界線,允許文武生員舉人交叉考試,武科舉人可以改考文科進士,文科舉人可以改考武科進士。康熙認為:“如此則各得展其所學,文武兩途,皆得真才矣。”⑦然而,整個清代,文武交叉考試者寥寥無幾。文武各成畛域而壁壘森嚴的現象越來越嚴重,文人不武,武人不文,文武兼長的人材也就越來越少。文武分途的考試製度培養了大批專門人材,卻很難造就出雲文雲武的博通人材,應該說這是科舉製度的弊端之一,也是清朝中後期政壇上出將入相人材日見匱乏的原因之一。
上面所講考試辦法,是會試一級的,鄉試、童試的考試辦法與會試大致相同,隻二場弓、刀、石的份量相應降低,馬步射降為九發二中為合格。
清朝對武科鄉試、會試的錄取額有具體規定。康熙二十六年(1687)規定,武鄉試錄取名額約為文鄉試的一半,全國共八百四十名左右。其中河北省(直隸),一百零八名,其他各省六十名以下不等。會試錄取名額康熙初年以前,大致在每次錄取二百名到一百名之間。康熙十八年定額一百名,後來又規定不拘定額,特別是不拘各省分配的定額,隻按考試成績,奏報皇帝,由皇帝和主考大臣臨時酌定錄取人數。酌定時也要考慮到各省都有名額,但一甲、二甲隻依據成績圈定,排除其他因素的影響。每科參加會試的武舉人,一般在千人左右,有時多到兩千人左右,進士錄取額如果平均以一百二十人計,那麽錄取比例差不多是在十人或十幾人中取一名,顯然,考取武進士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落第的武舉人,雍正年間曾規定按路程遠近發給回家路費,多則十兩,少則四、五兩。而大部分武舉人,按規定可到兵部註冊,由兵部依據個人成績分三等授予武職,也可以到本省軍營中效力。總之,隻要有一個武舉人資格,就算有了進身之機,同樣也有逐步升遷的機會。
清代武舉製度與大清帝國相始終。鴉片戰爭以後,頻繁的御侮戰爭中,早就顯露出武舉人材不能適應新的戰爭,除了長矛大刀與堅船利炮之間的差距外,更重要的還是基本貭素和軍事思想上的差距。然而朝野上下株守陳規,玩歲愒日,武舉考試竟一直被延續下去。光緒二十一年,榮祿首先提出廢止武舉考試,他說:“自火器盛行,弓矢已失其利,習非所用,與八比試帖之弊略同。積弱之端,未始不由于此。”⑧他主張各省創設武備學堂,以西洋軍事課程培養新式軍人。然而榮祿的倡議並沒有得到大多數朝臣的回響。一拖便是幾年,光緒二十四年照例舉行武舉會試——這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次武會試。不久,要求改革的呼聲又一次響起來,“內外臣工請變更武科舊製,廢弓、矢、刀、石,試槍炮。”然而依舊未能實行改革。⑨直到光緒二十七年(1901),武舉製度才終于被宣布廢止。可惜這已經太晚了,僅僅十年後,大清帝國便宣告滅亡了。
清代的武會試,自順治三年(丙戌)開科,到光楮二十四年(戊戌)截止,一共進行了一百一十二次。也就是說一共產生了一百一十二個武狀元,還有一百一十二名榜眼和探花,總計武科前三名(鼎甲)是三百三十六名。一百一十二年武狀元的姓名都有記載,但目前能確知其籍貫者隻九十二人,其餘二十一人還有待于考求。這九十二個武狀元,河北省出的最多,共三十二名。以下山東十三名,浙江八名,江蘇六名,河南、山西各五名,廣東四名,甘肅、福建各三名,江西二名,四川、陝西各一名。此外,漢軍旗六名,滿軍旗三名。
這個統計不完備,也不是很準確的,不過大略可見各省武舉基礎的差別。所謂武舉基礎,可從兩個方面認識,一是尚武風氣,二是文教水準。河北省武狀元最多,武榜眼、探花也比別的省多,這與河北省武風素盛分不開。正因為河北省武風基礎好,所以清朝對河北省特別重視,鄉試名額總比他省給得多。陝、甘二省古多名將,尤其是甘肅,雖然經濟、文化都比較落後,但自來“人材健壯,強勇者多,騎射嫻熟,勝于他省。”康熙年間平定“三藩之亂”中的名將張勇、趙良棟、王進寶、孫思克都出在隴右,所以清朝對陝、甘二省總是另眼相待。武鄉試名額,順治朝規定陝、甘各二十名,後經康、雍、乾三朝追加,兩省都增至五十名,這比許多大省的名額都多。有清一代,甘肅出了三名武狀元,一名榜眼,四名探花,以甘肅的經濟文化和人口而言,這個數位不能算小了。需要指出的是,當時的甘肅包括寧夏,三名武狀元張文煥、馬會伯、李如柏都出在寧夏,五名榜眼、探花中,也有三人出在寧夏。人口不及江南一個大縣的寧夏,居然出了六名武科鼎甲進士,這不能不是一個引人註意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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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進士
武進士是中國古代在文科舉之外另外一種選拔武官的考試的出身製度。
明清時武舉殿試及第者之稱
以清代為例,在鄉試文科舉行之後的兩個月,即于同年十月開武科鄉試。其內容分內、外兩場。外場試學射、步射、技勇等,內場默寫武經。在實施過程中是以外場為主。
會試也有武科,于鄉試武試的同年九月舉行。各省的武舉人參加,其考試的內容與鄉試武試同。主試武試名額無定員,臨時根據外場合格情況請旨定奪。通過會試的貢士,取得參加殿試的資格。
武貢土在復試之後參加殿試。殿試可分為三日:第一日試馬步箭,第二日試弓刀石,第三日帶領引見,等侯欽定甲第。武進士殿試經欽定御批,分為三甲:第一甲賜武進士及第,第一名為武狀元,第二名為武榜眼,第三名為武探花,第二甲賜武進士出身,第三甲賜同武進士出身。
武舉
摘要
清代武舉為國家提供了大批人材,其中產生了不少傑出人物。 但清朝隻設武舉而無武學,可以說為近代中國軍事落後埋下了禍根。
概述
唐代武則天始創選拔武將的武舉考試。至清朝時改稱武科。歷史上武舉一共進行過約五百次。相對于文科舉,武科舉較為 不受重視。歷朝的武舉時而被廢,時而恢復。而武舉出身的地位亦低于文科出身的進士

唐宋時歷史淵源
武則天科舉製首先是從文舉開始的,選拔的都是經國治世的文才,因此文舉是科舉製的主要組成部分。唐代文舉的科目是很多的,明經、明法(通曉法令者)、明字(通曉書法者)、明算(通曉術算者)、進士、俊士(才能俊秀者)等五十多種,後來漸漸演變為隻重視明經、進士兩科。這兩科最初隻是試策,也就是根據經義和時務寫作論文,後來逐漸轉變為進士科註重詩賦,明經科註重"帖經"和"墨義"。所謂帖經,就是將經書任意揭開一頁,將左右兩邊遮住,中間隻露出一行,再用紙帖蓋三字,令應試者填充。所謂墨義,則是對經文的字句作簡單的筆試。帖經與墨義,隻要熟讀經傳和注解就可以考中,而寫作詩賦則需要具有一定的文學才能,所以進士科及第很難,當時流傳的"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指的就是這個意思。武則天是中國唯一的女皇帝,武舉製度也是她執政時期開始的。武舉主要選拔將才,與文舉比較,其重要性不及文舉,武舉出身的地位也不及文舉的進士。歷史上的武舉開始于武則天執政時期,公元702年,由兵部主持武舉考試,考試科目有馬射、步射、平射、馬槍、負重摔跤等。宋代規定武舉不能隻有武力,還要考問軍事策略,比如孫吳兵法(孫子、吳起)等。到了明朝時變更為"先之以謀略,次之以武藝",把軍事謀略置于軍事技術之上,如果在答策的筆試中不及格,便不能參加武試。初期的筆試考三題,試策兩題,另一題論考四書。後來四書的題目改為默寫武經。但明代的軍事職位多半由世蔭承襲,再加上由行伍逐步提拔起來的,武舉選將隻是個補充形式。清代的情況就大不相同。從製度上看,基本沿襲明末,考試程式、辦法等也沒有多少變化,但由于清朝統治者出身于遊牧民族,善于騎射,因此對武舉的重視程度大大超過明代。清代武官雖然仍以行伍出身為"正途",由武舉出身的次之,但武舉出身者數量不斷增大,在軍中佔有相當比例。加上封建國家大力提倡,製度日益嚴密,錄取相對公正,因此,民間習武者對武舉考試趨之若鶩,民間習武之風興盛一時。期的武舉 唐代的武舉主要考舉重、騎射、步射、馬槍等技術;此外對考生外相貌亦有要求,要"軀幹雄偉、可以為將帥者"。宋代時規定武舉不能隻有武力,要"副之策略",問孫吳兵法等。到了明朝時變更為"先之以謀略,次之以武藝",如果在答策的筆試中不及格,不能參考武試。初期的筆試考三題,試策兩題,另一題論考四書。後來四書的題目改為默寫武經。武試則最少要求騎射九矢中三,步射九矢中五。至清朝時,改為先試馬步射,馬射二回六矢,中三為合。步射九矢中五為合。之後比力氣,包括拉硬弓、舞刀、舉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合格者才考筆試。
宋以前並沒有"武狀元"之設。首名武狀元產生于宋神宗時,為福建人薛奕,後與西夏作戰時戰死。歷史上著名由武舉出身的武將尚有唐代的郭子儀(唐玄宗開元初年武舉異等),北宋徐徽言(文進士出身,後棄文習武,徽宗授武狀元)等等。我國歷史上的武舉製度創始于唐代。武則天長安二年(700)"詔天下諸州宣教武藝",並確定在兵部主持下,每年為天下武士舉行一次考試,考試合格者授予武職。①一般認為,這就是我國科舉製度中"武舉"或"武科"的正式出台。自此以後,武舉考試為大多數封建王朝所承襲,成為封建國家網羅武備人村的重要製度。
唐代武舉偏重于技勇,重點是馬上槍法,而整個製度還不夠完備,隻能說是武舉的創製時期。宋代開始,武舉被納入整個科舉體系之中,確定了三組考試的程式和外場考武藝、內場考策論兵書的考試辦法,武舉製度臻于規整。元代武舉廢止不行。武舉的興盛是明清兩代,特別是在清代。
明朝武舉
明朝武舉創製甚早,但製度一直沒有確定下來。直到成化十四年(1478),才根據太監王直的建議,以文科為例,設武科鄉、會試。弘治六年(1493),定武科六年一試,先策略,後弓馬,策不中者不準試弓馬。後又改為三年一試。考試內容主要是馬步弓箭和策試。萬歷末年曾有過一次實行改革的議論,有朝臣主張設"將材武科",初場試武藝,內容包括馬步箭及槍、刀、劍、戟、拳搏、擊刺等法;二場試營陣、地雷、火葯、戰車等項;三場各就其兵法、天文、地理所熟悉者言之。顯然易見,這是一個具有遠見卓識的提議,可惜並沒有引起朝廷重視,隻是說說罷了,否則將會產生極為深遠的歷史影響。②崇禎四年,參加武會試的舉子中,能運百斤大刀者隻有王來聘、徐彥琦兩人,發榜後徐彥琦榜上無名,議論騰起。當時正"銳意重武"的崇禎帝認為有人作弊,將考官、監試御史等一大批官員下獄、撤職,令倪元路、方逢年等主持復試。復試後選取百人,依照文榜例,分三甲傳臚賜宴。崇禎親自調閱前三十名試卷,欽定一甲三人,王來聘居一甲第一名,也就是武狀元,授副總兵職。明代武舉一直沒有殿試,也沒有設立一、二、三甲的區分和鼎甲名號。正式有武狀元之設,王來聘是第一人。③明代武職多半由世蔭承襲,加上由行伍起家者,武舉隻是個補充形式,所以,明代武舉出人不多。值得一提的是明末名臣熊廷弼,他是一位難得的文武通材。《明史》本傳說他"身長七尺,有膽知兵,善左右射。"據清人王應奎說,熊遷弼先中萬歷某科湖廣武鄉試第一名,後棄武就文,又中萬歷丁酉(二十五年,1597)湖廣鄉試第一名,明年登進士。"于是榜其堂曰:三元天下有,兩解世間無。"④這在歷史上的確是獨一無二的事情。
考試
清代情況大不相同。從製度上看,基本沿襲明末,考試程式、辦法等並無多少變化,但重視程度大大超過明代。清代武官雖然仍以行伍出身為"正途",科舉次之,但科舉出身者數量不斷增大,在軍中佔有很大比例。加上封建國家大力提倡,製度日益嚴密,錄取相對公正,因此,民間習武者對武舉考試趨之若鶩。清代武舉為國家提供了大批人材,其中產生了不少傑出人物。
清代武舉一依文榜程式,考試大致分四個等級進行。
一:童試,在縣、府進行,考中者為武秀才。二:鄉試,在省城進行,考中者為武舉人。三:會試,在京城進行,考中者為武進士。四:殿試,會試後已取得武進士資格者,再通過殿試(也稱廷試)分出等次,共分三等,稱為"三甲"。一甲是前三名,頭名是武狀元;二名是武榜眼;三名是武探花。前三名世稱為"鼎甲",獲"賜武堤及第"資格。二甲十多名,獲"賜武進士出身"資格。二甲以下的都屬三甲,獲"賜同武進士出身"資格。殿試的規格很高,一般由皇帝親自主考。考試揭曉後,在太和殿唱名,西長安門外掛榜,並賜給武狀元盔甲。然後由巡捕營護送武狀元歸第,炫耀恩榮。第二天,在兵部舉行盛大的"會試宴",又賞給武狀元盔甲、腰刀等,賞給眾進士銀兩等。清代科甲等級差別甚大,同樣是武進士,一、二、三甲的等級和榮譽卻大不相同。自然狀元是出盡了風頭的,登第後的三天內,可以披紅掛彩,上街誇官,真所謂春風得意、風光十足了。
殿試以後,通常立即由兵部授予官職。順治三年(1646)丙戌科是清朝武舉第一科,當時規定武狀元授正三品的參將,武榜眼授從三品的遊擊,武探花授正四品的都司。二甲授正五品的守備,三甲授從五品的署守備。康熙年間又有變動,改為一半授營職,是直接帶兵的官,另一半授衛職,是皇帝的宮廷侍衛。雍正五年(1727)規定,武狀元授御前一等侍衛,武榜眼、探花授二等侍衛。再從二甲中選頭十名,授三等侍衛。其餘全在兵部註冊授于守備等營職。雍正以後各朝武進士的授官情況還有一些變化,不過所授品階基本上以康熙朝定製為準,沒有太大的變更。
清朝武舉各級考試,通常每三年舉行一次,每科錄取人數也有定額。但常科以外,還時常增設所謂"恩科",常額以外,也增加一點"恩額"。
這類"恩科"、"恩額"都由皇帝直接掌握。無非籠絡人心,吸收更多的武勇人士為統治者效命。考試辦法差不多與明代一樣,分一、二、三場進行。一、二場試了弓馬技勇,稱為"外場";三場試策論武經,稱"內場"。一場試馬上箭法,馳馬三趟,發箭九枝,三箭中靶為合格,達不到三箭者不準參加二場。乾隆年間,一場又增加了馬射"地球",俗稱"拾帽子",專為考察伏射能力。二場考步射、技勇。步射九發三中為合格。所謂"技勇",實際上主要測膂力。一共三項。頭項拉硬弓,弓分十二力、十力、八力三號,另備有十二力以上的出號弓。應試者弓號自選,限拉三次,每次以拉滿為準。二項舞大刀,刀分一百二十斤、一百斤、八十斤三號,試刀者應先成左右闖刀過頂、前後胸舞花等動作。刀號自選,一次完成為準。第三項是拿石礩子,即專為考試而備的石塊,長方型,兩邊各有可以用手指頭摳住的地方,但並不深。也分為三號,頭號三百斤,二號二百五十斤,三號二百斤。考場還備有三百斤以上的出號石礩。應試者石號自選,要求將石礩提至胸腹之間,再借助腹力將石礩底部左右各翻露一次,叫做"獻印",一次完成為合格。凡應試者,弓、刀、石三項必有兩項為頭號和二號成績,三號成績超過兩項者為不合格,取消三場考試資格。⑤
三場是考文,當時叫"程文",也稱"內場",相當于文化課考試。內場考試對大多數武人來說,比外場考試更難應付,所以考試辦法不得不屢有變動。最初是考策、論文章,"策"相當于問答題,"論"是按試題寫一篇議論文。順治時定為策二篇、論二篇,題目選自四書和兵書。康熙年間改為策一篇、論二篇。策題出自《孫子》、《吳子》、《司馬法》三部兵書,論題隻從《論語》、《孟子》中出,考試難度有所降低。乾隆時,又改為策一題,論一題,題目都選自《武經七書》。到嘉慶年間,考慮到武人多不能文,所考策、論多不合格,而不少外場成績突出者又往往敗于內場,于是幹脆廢除策、論,改為按要求默寫《武經七書》中一段,通常隻一百字左右。這樣一味遷就,使內場考試的水準越來越低,最後差不多隻是形式上的存在了。當時社會上歧視武人之風很盛,經此一改,武人更加被文士們看成纖纖武夫,武舉的社會地位大不比清代前期了。清代著名學者趙翼有一段記述,最能反映武舉內場考試的實情,也反映了當時文人對武人的輕蔑:
"武闈但以弓馬技藝為主,內場文策不論工拙也。餘嘗主順天乙酉科武鄉試,其策有極可笑者。如'一旦'二字多作'亙'字,'丕'字又作'不一'字,蓋緣夾帶小本字畫甚密,不能分晰,故抄謄訛錯耳。又如'國家'字應抬高一字,則凡論古今地名處,如'國家四郊多壘'、'社稷危亡'之類,亦無不抬頭。武生自稱'生',則應于行內稍偏,乃又將'生人'、'生物'、'生機殺機'之生字,一概偏在側邊。如此者不一而足。然外場已挑好'雙好'字型大小,則不得不取中。幸武闈無磨勘之例,可不深求耳。"⑥
實際上康熙註意到了科舉文武分途不利于造就兼備人材的問題,他曾要求打破考試中的傳統界線,允許文武生員舉人交叉考試,武科舉人可以改考文科進士,文科舉人可以改考武科進士。康熙認為:"如此則各得展其所學,文武兩途,皆得真才矣。"⑦然而,整個清代,文武交叉考試者寥寥無幾。文武各成畛域而壁壘森嚴的現象越來越嚴重,文人不武,武人不文,文武兼長的人材也就越來越少。文武分途的考試製度培養了大批專門人材,卻很難造就出允文允武的博通人材,應該說這是科舉製度的弊端之一,也是清朝中後期政壇上出將入相人材日見匱乏的原因之一。
上面所講考試辦法,是會試一級的,鄉試、童試的考試辦法與會試大致相同,隻二場弓、刀、石的份量相應降低,馬步射降為九發二中為合格。
錄取名額
清朝對武科鄉試、會試的錄取額有具體規定。康熙二十六年(1687)規定,武鄉試錄取名額約為文鄉試的一半,全國共八百四十名左右。其中河北省(直隸),一百零八名,其他各省六十名以下不等。會試錄取名額康熙初年以前,大致在每次錄取二百名到一百名之間。康熙十八年定額一百名,後來又規定不拘定額,特別是不拘各省分配的定額,隻按考試成績,奏報皇帝,由皇帝和主考大臣臨時酌定錄取人數。酌定時也要考慮到各省都有名額,但一甲、二甲隻依據成績圈定,排除其他因素的影響。每科參加會試的武舉人,一般在千人左右,有時多到兩千人左右,進士錄取額如果平均以一百二十人計,那麽錄取比例差不多是在十人或十幾人中取一名,顯然,考取武進士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落第的武舉人,雍正年間曾規定按路程遠近發給回家路費,多則十兩,少則四、五兩。而大部分武舉人,按規定可到兵部註冊,由兵部依據個人成績分三等授予武職,也可以到本省軍營中效力。總之,隻要有一個武舉人資格,就算有了進身之機,同樣也有逐步升遷的機會。
沒落
清代武舉製度與大清帝國相始終。鴉片戰爭以後,頻繁的御侮戰爭中,早就顯露出武舉人材不能適應新的戰爭,除了長矛大刀與堅船利炮之間的差距外,更重要的還是基本貭素和軍事思想上的差距。然而朝野上下株守陳規,玩歲愒日,武舉考試竟一直被延續下去。光緒二十一年,榮祿首先提出廢止武舉考試,他說:"自火器盛行,弓矢已失其利,習非所用,與八比試帖之弊略同。積弱之端,未始不由于此。"⑧他主張各省創設武備學堂,以西洋軍事課程培養新式軍人。然而榮祿的倡議並沒有得到大多數朝臣的回響。一拖便是幾年,光緒二十四年照例舉行武舉會試--這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次武會試。不久,要求改革的呼聲又一次響起來,"內外臣工請變更武科舊製,廢弓、矢、刀、石,試槍炮。"然而依舊未能實行改革。⑨直到光緒二十七年(1901),武舉製度才終于被宣布廢止。可惜這已經太晚了,僅僅十年後,大清帝國便宣告滅亡了。
清朝以鐵騎勁弓得天下,所以前期幾個皇帝都很重視講習武藝,時時強調"文武並重",力圖保持滿族勁悍尚武的傳統。然而,由于受到漢文化的不斷浸潤和持續執行"右文"政策,使朝野上下重文輕武之風日益濃烈。于是,不但在觀念上,就是實際待遇上,武科地位也比文科低得多。文科殿試揭曉後,新科進士的姓名、籍貫及名次都要鄭重其事地刻在"進士題名碑"上,這些碑至今還完整無損的儲存在北京國子監舊址。此外,官私刊印的《館選錄》、《鼎甲錄》和《明清進士題名碑錄》一類書籍很多,差不多隨處可見,因此清代文科進士的情況非常清楚。武科就大不相同了,既沒有"題名碑"製度,也很少有專載其事的書籍,對整個清代武科概況,包括武科鼎甲情況,不要說後代,就是當時人也往往不能言其詳。
幸好近人朱彭壽曾做過一番統計,留給我們一份珍貴材料。⑩加上還有其它方面的材料,使我們對清代武舉鼎甲情況大致有所了解。
清代的武會試,自順治三年(丙戌)開科,到光緒二十四年(戊戌)截止,一共進行了一百一十二次。也就是說一共產生了一百一十二個武狀元,還有一百一十二名榜眼和探花,總計武科前三名(鼎甲)是三百三十六名。一百一十二年武狀元的姓名都有記載,但目前能確知其籍貫者隻九十二人,其餘二十一人還有待于考求。這九十二個武狀元,河北省出的最多,共三十二名。以下山東十三名,浙江八名,江蘇六名,河南、山西各五名,廣東四名,甘肅、福建各三名,江西二名,四川、陝西各一名。此外,漢軍旗六名,滿軍旗三名。
這個統計不完備,也不是很準確的,不過大略可見各省武舉基礎的差別。所謂武舉基礎,可從兩個方面認識,一是尚武風氣,二是文教水準。河北省武狀元最多,武榜眼、探花也比別的省多,這與河北省武風素盛分不開。正因為河北省武風基礎好,所以清朝對河北省特別重視,鄉試名額總比他省給得多。陝、甘二省古多名將,尤其是甘肅,雖然經濟、文化都比較落後,但自來"人材健壯,強勇者多,騎射嫻熟,勝于他省。"⑾康熙年間平定"三藩之亂"中的名將張勇、趙良棟、王進寶、孫思克都出在隴右,所以清朝對陝、甘二省總是另眼相待。武鄉試名額,順治朝規定陝、甘各二十名,後經康、雍、乾三朝追加,兩省都增至五十名,這比許多大省的名額都多。有清一代,甘肅出了三名武狀元,一名榜眼,四名探花,以甘肅的經濟文化和人口而言,這個數位不能算小了。需要指出的是,當時的甘肅包括寧夏,三名武狀元張文煥、馬會伯、李如柏都出在寧夏,五名榜眼、探花中,也有三人出在寧夏。人口不及江南一個大縣的寧夏,居然出了六名武科鼎甲進士,這不能不是一個引人註意的現象。
文武兩科的差異
我們把清代文武兩科狀元的籍貫對照一下,能發現一些有趣的方化差異。
清朝文科會試也是一百一十二科,狀元一百一十二名。其中江蘇四十九名,浙江二十人,安徽九名,山東六名,河北、廣西各四名,江西、福建、湖北、廣東各三名,湖南二名,江南、四川、陝西各一名,山西、甘肅、雲南沒有。顯而易見,從整個比例來看,武狀元是北方多,文狀元則南方領先。河北省武狀元三十二,文狀元僅四名,與此相對,江蘇省是文狀元四十九,武狀元六名,南北文武各有偏長,至少在清代科舉考試中確實存在這個問題。應該說山東、浙江兩省發展相對平衡,這兩省文武基礎都比較好,兩科狀元的比例顯得合理一些。
從武鼎甲的民族比例上看,無疑漢族佔了絕大多數,而少數民族中回族顯得突出一些。回族是以尚武勇健著稱的民族,乾隆曾說:"中土回人。性多拳勇,哈其大姓,每出將種。"⑿所以清朝歷來註意從回族中選拔武備人材。武狀元中目前能確知是回族的是:江都楊謙,先獲康壬午武鄉試第一名(解元),又獲康熙丙戌科武狀元;乾隆丁巳科狀元河北任邱哈攀龍;壬申科狀元河北獻縣哈廷梁;丙戌科狀元河北河間白成龍;丁未科狀元山東臨清馬兆瑞;嘉慶丙辰科狀元河南鄧縣馬殿甲;甲戌科狀元山東益都丁殿寧;鹹豐壬子科狀元河北撫寧馬鳴圖;同治甲戌科狀元河南西平張鳳嗚等,至少是九個,或者還要多一些,尚待繼續考索。榜眼、探花也有一批。如雍正丁未科榜眼安徽懷寧馬大用;嘉靖已醜科控花河南杞縣張萬清,丁醜科武榜眼甘肅固原馬維衍;光緒丙子科榜眼河南西平張忠祥等。楊謙家族是南方回族中的望族,其弟楊凱也是武進士出身,官至湖廣提督。哈攀龍之父哈元生,其子哈國興,都是武進士出身,哈廷梁則是哈攀龍的族弟,諸哈都做到提督職務,是善戰的將領,"三世擁旄,時人榮之。"⒀乾隆所謂"哈其大姓,每多將種"就是在誇獎哈國興時所言。
軼聞
清朝武科出現過不少著名人物和軼聞,有些是值得介紹一下的。
古代科場的最高榮譽是"獨佔三元",即一個人得了三個第一名:鄉試第一解元,會試第一會元,殿試第一狀元。清朝二百多年中,文科得三元者僅兩人,一個是乾隆時代江蘇常州的錢棨;另一個是嘉慶時代廣西臨桂的陳繼昌。武科得三元者隻有一位,此人是清初浙江仁和的王玉。說來王玉不止是三元,而是獨佔"四元"。他本來是明朝崇禎十二年(1639)浙江武鄉試的解元。入清以後,又參加新王朝的武舉,獲順治八年(1651武鄉試解元,接著順治九年武會試會元,殿試又得狀元,是名符其實的"連捷三元"。王玉體貌偉岸,武力絕倫,甚得順治賞識,曾任天津鎮總兵等職。
武狀元馬全,本名馬瑔,山西陽曲人,是一位性格耿直,武勇超群的英雄人物。乾隆十七年壬申(1752)他考中一甲第三名進士,即武探花,授官福建遊擊。他與同僚某人語言失歡,發生鬥毆。某人敵不住馬全,由衙門逃到城門外,馬全騎馬追到城濠的橋上,兩人再次奮拳搏鬥,後來竟一起落入城濠。因為這件事,他被參劾罷官,隻好流落北京。過了幾年,他改名馬全,重新參加乾隆二十四年的武鄉試,取得武舉人資格。第二年(庚辰科)參加武會試、殿試,居然以優異成績獲取一甲一名武狀元。殿試外場的時候,乾隆認出了這位技勇出眾新科狀元馬全,其實就是幾年前的武探花馬瑔。馬全不勝惶恐,乾隆愛才心切,居然不咎既往,使馬全重新獲得為國效力的機會。後來,他參加了平定金川叛亂的戰爭,在木果木之役中,率部殿後,英勇殉職。馬全的經歷成為清代武科膾炙人口的佳話。⒁
江蘇泰州人劉榮慶,是乾隆四十九年甲辰科(1784)武狀元。隻隔了三年,他的弟弟劉國慶又獲乾隆五十二年丁未科武狀元。兄弟兩人都是武狀元,這在清朝是唯一一例。
清代的天津武風很盛,武科出人亦多。武狀元出了三位,但都在晚清,即鹹豐三年癸醜科(1853)溫常涌;光緒三年丁醜科(1877)佟在棠;光緒二十一年乙未科(1895)武國棟。另外還出了兩位名聲顯赫的武榜眼:韓琦,"猿臂善射,射無虛發。"武鄉試第一,武會試又第一,後中乾隆丙辰科武榜眼。李經世字槐圃,"任俠尚義,孔武多力。"也是鄉試、會試均為第一,後中乾隆乙醜科榜眼。二人事跡如出一輒,是過去天津的老人們喜歡講述的人文掌故。⒂
清代文科考生不拘年齡,老于場屋而終身無尺寸進取者大有人在,八十以上還下考場的事情並不罕見。清政府對這種人通常都要給予褒獎,無非吸引更多的士人把畢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但武科是有年齡限製的,規定武生、武舉年齡超過六十,地方不許發給參加鄉試和會試的手續。道光二十六年(1846),安徽有個叫符成梅的武童生,以八十四歲高齡參加武鄉試,居然三場都應付下來。主持鄉試的官員奏請皇帝授予職銜,道光以"違例妄請"的罪名將報請官員革職,並下令將送考、收考的學政、巡撫等一律"嚴加議處"。從保證武舉的質量來看,道光的處理不無道理。
上面談到,武科鼎甲統計為三百三十六名,而實際上狀元是足額的,榜眼、探花有缺額者,大抵在遇到確實不得其人的時候,便留下空缺。當然這種情況並不多,主要發生在道光朝。道光二十七年丁未科(1847)隻取狀元河北晉州李信、榜眼四川越雋姜國仲,探花虛缺。道光三十年庚戌科(1850)隻取狀元四川華陽彭陽春、榜眼河北靜海岳汝忠,探花虛缺。因特殊原因而丟失了鼎甲榮譽的隻有一例。清代製度,殿試後由皇帝親自宣布登第進士名次,稱為"傳臚",嘉慶二十四年己卯科(1819)狀元徐開業、探花梅萬青均以傳臚未到而被除名,榜眼陝西神木秦鍾英被推補為狀元。
武舉歷代大事記
公元629年(唐太宗貞觀三年)
唐太宗下詔曰:"白屋之內,閭閻之人,但有文武才能,灼然可取。"
公元656~680年(唐高宗顯慶至調露年間)
高宗先後詔令五品以上官員及諸州牧守薦舉武勇之才。
公元702年(武則天長安二年)
始創武舉。武則天下詔:"朕聞武之道憑經緯而開國,春秋之功,借生殺而成歲。……可令文武內外官五品及七品以上,清官及外官刺史都督等,于當管部內,即令具舉,且十室之邑,忠信尚存,三人行,我師猶在,會須搜訪,不得稱無,薦若不虛,自從異之曲,舉非明士,豈漏貶責之科,所司明為條例,布告遠近,知朕意焉。"初令天下諸州有練習武藝者,每年準明經進士例舉送。第一次把武科放在與進士、明經兩科同等的地位。正月十七日,武則天令兵部主管武舉。考生為六品以下文武官,三品以下五品以上勛官子弟,年滿18歲並已交納十三年"品子課錢"者。考試內容共有七項:靶射、騎射、步射、身高相貌、言論、舉重(翹關)。通過考試錄取身軀魁偉,應對詳明。有勇有才且可為統帥的舉子。如文職官員則錄取身高六尺以上,年齡40以下,強勇且能統帥部隊之人。凡觸犯令者、工商之子、州縣衙門小吏,不得參加考試。
公元713~724年(唐玄宗先天二年至開元十二年)
唐玄宗開元年間,始設武學(專門培養軍事人才的學校)
公元731年(唐玄宗開元十九年)
朝廷詔令武貢舉人與明經、進士同行鄉飲酒禮。
公元738年(唐玄宗開元二十六年)
朝廷詔令由兵部侍郎取代兵部員外郎主持武舉考試。
公元798年(唐德宗貞元十四年)
唐王朝停廢武舉,長達10年,這是武舉史上的首次停廢。起因是諫議大夫田敦認為武舉人拿著弓箭出入皇城,可能威脅到皇帝的安全,上表請求廢止武舉。
公元808年(唐憲宗元和三年)
在朝野上下的呼聲中,唐王朝恢復了武舉。
公元907~960年(五代時期)
由于軍閥混戰,戰亂頻仍,武舉盡廢。
公元1029年(北宋仁宗天聖七年)
宋王朝初設武舉,恢復了自五代停廢的武舉考試。
公元1030年(北宋仁宗天聖八年)
宋仁宗親試武舉人,標志著武舉殿試的開始,共有14人參加殿試,張建侯、楚宏等8人被錄取為武進士。
公元1034年(宋仁宗景元年)
仁宗下詔:"殿試舉人,考官日迫,多不精審。自今初考覆考詳定,以十日為限。"景佑元年二月四日,詔應進士諸科取解不獲者,不得應武舉。
公元1043年(北宋仁宗慶歷三年)
在武成王廟開始設立武學,任命阮逸為武學教授。這是自有武舉以來的第一個古代軍事學校,但它隻生存了九十三天。原因是無人願意入學。
公元1049年(北宋仁宗皇元年)
宋仁宗下詔命令停止武舉。
公元1053年(北宋仁宗皇五年)
武舉停廢前的最後一次考試。它隻允許參加過省試的武舉人投考,該科共錄取61名武進士,是宋朝廷歷次武舉中錄取人數最多的一次。
公元1063年(北宋仁宗嘉八年)
宋王朝復置武舉,對考試方法、學習內容以及如何授官均有了新的規定。嘗試以新武舉選拔武官,提高軍官貭素。
公元1070年(北宋神宗熙寧三年)
翰林學士司馬光進言:"奉職考試武舉人,而法當先試弓馬,若合格即試策。緣弓馬者,先士卒之法,非所以求將帥者也。不幸而不能挽強馳穿梭,則有策略將帥之材,不得預試,恐非朝廷建武舉之意。況試弓馬法,挽與把齊,猶不應格。自今欲乞試策優並挽弓及把者,皆聽就試。"朝廷下詔令喪親者滿三個月後才可就試。
公元1072年(北宋神宗熙寧五年)
復置武學于武成王廟,並為武學製訂了相應的製度,其中學習期限為三年,每期武生人員為100名。
公元1075年(北宋神宗熙寧八年)
朝廷接受王致堯建議,下詔令自即日起武舉與文進士同時差官鎖試。
公元1078~1085年(北宋神宗元豐年間)
朝廷規定,武學生分為高級的上舍生,中級的內舍生,低級的外舍生三等。
公元1102~1106年(北宋徽宗崇寧年間)
朝廷規定各州普遍設立武學,並仿儒學立考選升貢法。
公元1120年(北宋徽宗宣和二年)
朝廷置州縣武學。
公元1146年(南宋高宗紹興十六年)
朝廷始復武學,一如舊製。
公元1177年(南宋孝宗淳熙四年)
朝廷頒布《武舉絕倫並從法》,鼓勵武進士從軍。
公元1199年(南宋寧宗慶元五年)
朝廷命各州州學皆設武士齋舍,選官教習。
公元1141~1149年(金熙宗皇統年間)
金朝開始設立武舉取士。
公元1203年(金章宗泰和三年)
金朝廷規定:武舉一甲第一名任職忠勇校尉,二、三名任職忠翊校尉。
公元1368年(明太祖洪武元年)
朱元璋下令設文、武科取士。"茲欲上稽古製,設文武二科以廣求天下之賢。應文舉者,察其言行以觀其德;考之經術以觀其業;試之書算、騎射以觀其能;策之經史時務以觀其政事。應武舉者,先之以謀略,次之以武藝,俱求實效,不尚虛文。然此二者必三年有成,有司預為勸諭民間秀士及智勇之人,以時勉學,俟開舉之歲,充貢京師,其科目等第各有出身。"?
公元1387年(明太祖洪武二十年)
七月,禮部奏如前代故事,立武學,用武舉。朱元璋一反常態,認為"是析文武為二途,自輕天下無全才矣。"遂罷不立。
公元1390年(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
在北平行都司設立了儒學,教習武臣子弟。
公元1402年(明惠帝建文四年)
始置京衛武學。設教授1人,訓導2人。後增至6人,復減其2人,教材以講習《七書》為主。
公元1402年(明成祖永樂元年)
明成祖即位,罷武學。
公元1435年(明宣宗宣德十年)
英宗即位,詔天下衛所皆立學。
公元1436年(明英宗正統初年)
監察御史朱鑒上《請設京衛武學疏》,提出乞開武學,以典武科的建議。
公元1441年(明英宗正統六年)
五月,英宗下旨"開設京衛武學"。任命教授一員,訓導八員,用以教習武臣子弟,以兵部司官提調。
公元1441年(明英宗正統六年)
七月,立武學學規。規定"幼官"及武職子弟所讀之書《國小》、《論語》、《孟子》、《大學》內一本;《武經七書》、《百將傳》內一本,每日總授不過200字,有志者不拘。必須熟讀,三日一溫,就于所讀書內取一節,誦說大義,使之通曉。
公元1442年(明英宗正統七年)
四月,設南京京衛武學。
公元1464年(明英宗天順八年)
憲宗即位,立武舉法。凡天下取貢,舉諳曉武藝之人,兵部會同京營總兵官于帥府內考其策略,于教場內試其弓馬,有能答策二道,騎中四箭以上,步中二箭以上者,官自本職量加署職二級;旗軍舍餘人授以試所鎮撫,民人授以衛經歷,月支米三石。能答策二道,騎中二箭以上,步中一箭以上者,官自本職量加署職一級,旗軍舍餘授以冠帶,總旗民人授以試衛知事,月支米二石。
公元1465年(明憲宗成化元年)
四月,申定武學學規凡十五則。
公元1470年(明憲宗成化六年)
會試武舉,取中劉良、魯廣等6名武進士。劉良為明朝第一位武狀元。
公元1478年(明憲宗成化十四年)
五月,太監汪直請開武舉鄉、會、殿試悉如文舉。憲宗下兵部集議。尚書餘子俊會同文武大臣暨科道官員議之,眾皆知其不可,亦不敢違,遂議上武舉科條大略奏上。內閣票擬:"武舉重事,未易即行,令兵部移文天下,教養數年,俟有成效,巡按提學等官具奏起送處之。"遂被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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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舉
武舉
中國歷史上的武舉制度創始於唐代。武舉的興盛是明清兩代,特別是在清代。明朝武舉創製甚早,但制度一直沒有確定下來。清代情況大不相同,重視程度大大超過明代。加上封建國家大力提倡,制度日益嚴密,錄取相對公正。因此,民間習武者對武舉考試趨之若鶩。清代武舉為國家提供了大批人材,其中產生了不少傑出人物。
歷史淵源
(圖)武則天
武則天
科舉制首先是從文舉開始的,選拔的都是經國治世的文才,因此文舉是科舉制的主要組成部分。唐代文舉的科目是很多的,明經、明法(通曉法令者)、明字(通曉書法者)、明算(通曉術算者)、進士、俊士(才能俊秀者)等五十多種,後來漸漸演變為只重視明經、進士兩科。這兩科最初只是試策,也就是根據經義和時務寫作論文,後來逐漸轉變為進士科注重詩賦,明經科注重“帖經”和“墨義”。所謂帖經,就是將經書任意揭開一頁,將左右兩邊遮住,中間只露出一行,再用紙帖蓋三字,令應試者填充。所謂墨義,則是對經文的字句作簡單的筆試。帖經與墨義,只要熟讀經傳和注釋就可以考中,而寫作詩賦則需要具有一定的文學才能,所以進士科及第很難,當時流傳的“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指的就是這個意思。武則天是中國唯一的女皇帝,武舉制度也是她執政時期開始的。
武舉主要選拔將才,與文舉比較,其重要性不及文舉,武舉出身的地位也不及文舉的進士。歷史上的武舉開始於武則天執政時期,公元702年,由兵部主持武舉考試,考試科目有馬射、步射、平射、馬槍、負重摔跤等。宋代規定武舉不能只有武力,還要考問軍事策略,比如孫吳兵法(孫子、吳起)等。到了明朝時更改為“先之以謀略,次之以武藝”,把軍事謀略置於軍事技術之上,如果在答策的筆試中不及格,便不能參加武試。初期的筆試考三題,試策兩題,另一題論考四書。後來四書的題目改為默寫武經。但明代的軍事職位多半由世蔭承襲,再加上由行伍逐步提拔起來的,武舉選將只是個補充形式。
清代的情況就大不相同。從制度上看,基本沿襲明末,考試程式、辦法等也沒有多少變化,但由於清朝統治者出身於遊牧民族,善於騎射,因此對武舉的重視程度大大超過明代。清代武官雖然仍以行伍出身為“正途”,由武舉出身的次之,但武舉出身者數量不斷增大,在軍中占有相當比例。加上封建國家大力提倡,制度日益嚴密,錄取相對公正,因此,民間習武者對武舉考試趨之若鶩,民間習武之風興盛一時。
基本內容
唐代的武舉主要考舉重、騎射、步射、馬槍等技術;此外對考生外相貌亦有要求,要“軀幹雄偉、可以為將帥者”。宋代時規定武舉不能只有武力,要“副之策略”,問孫吳兵法等。到了明朝時更改為“先之以謀略,次之以武藝”,如果在答策的筆試中不及格,不能參考武試。初期的筆試考三題,試策兩題,另一題論考四書。後來四書的題目改為默寫武經。武試則最少要求騎射九矢中三,步射九矢中五。至清朝時,改為先試馬步射,馬射二回六矢,中三為合。步射九矢中五為合。之後比力氣,包括拉硬弓、舞刀、舉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合格者才考筆試。
武舉的創立者是唐代女皇武則天,武則天希望通過武舉的選拔,增強武功上的核心競爭力。這也就決定了那時代的武舉是只考武藝和膂力,不論韜略智謀,於是,整個考試就像一場軍隊的演武,喧囂異常。 唐代的行政法典《大唐六典》規定了武舉考試的基本內容。武舉是多項內容的綜合測試,要考的內容包括長垛、騎射、馬槍、步射、才貌、言語、舉重等。
長垛是考察考生射箭的準確性,是在規定距離內考察射箭的水平;馬槍又稱馬射,考的是馬上射箭,考察的是考生在移動過程中射箭的準確性;步射以草人為箭靶,考試成績不但要看命中率,而且還要求射箭動作的規範;才貌主要是要求身高,“以身材六尺以上者為上,以下為次”,唐代的六尺約合現在的1.8米,要求顯然是不低;言語以“有神采堪統領者”為佳,神采的有無,主要是靠考官們感覺了;舉重就相當於今天的舉重,是對膂力的考察。由以上考試內容可以看出,射箭和膂力是最受重視的科目。這直接影響了後人對那個時代的英雄形象的塑造——《說唐》中,對膂力尤其看重。譬如李元霸、宇文成都、裴元慶、熊闊海等人,“力大”成了小說家最常用的讚美之詞。
歷代大事記
公元629年(唐太宗貞觀三年)
唐太宗下詔曰:“白屋之內,閭閻之人,但有文武才能,灼然可取。”
公元656~680年(唐高宗顯慶至調露年間)
高宗先後詔令五品以上官員及諸州牧守薦舉武勇之才。
公元702年(武則天長安二年)
始創武舉。武則天下詔:“朕聞武之道憑經緯而開國,春秋之功,借生殺而成歲。……可令文武內外官五品及七品以上,清官及外官刺史都督等,於當管部內,即令具舉,且十室之邑,忠信尚存,三人行,我師猶在,會須搜訪,不得稱無,薦若不虛,自從異之曲,舉非明士,豈漏貶責之科,所司明為條例,布告遠近,知朕意焉。”初令天下諸州有練習武藝者,每年準明經進士例舉送。第一次把武科放在與進士、明經兩科同等的地位。正月十七日,武則天令兵部主管武舉。考生為六品以下文武官,三品以下五品以上勛官子弟,年滿18歲並已交納十三年“品子課錢”者。考試內容共有七項:靶射、騎射、步射、身高相貌、言論、舉重(翹關)。通過考試錄取身軀魁偉,應對詳明。有勇有才且可為統帥的舉子。如文職官員則錄取身高六尺以上,年齡40以下,強勇且能統帥部隊之人。凡觸犯令者、工商之子、州縣衙門小吏,不得參加考試。
公元713~724年(唐玄宗先天二年至開元十二年)
唐玄宗開元年間,始設武學(專門培養軍事人才的學校)
公元731年(唐玄宗開元十九年)
朝廷詔令武貢舉人與明經、進士同行鄉飲酒禮。
公元738年(唐玄宗開元二十六年)
朝廷詔令由兵部侍郎取代兵部員外郎主持武舉考試。
公元798年(唐德宗貞元十四年)
唐王朝停廢武舉,長達10年,這是武舉史上的首次停廢。起因是諫議大夫田敦認為武舉人拿著弓箭出入皇城,可能威脅到皇帝的安全,上表請求廢止武舉。
公元808年(唐憲宗元和三年)
在朝野上下的呼聲中,唐王朝恢復了武舉。
公元907~960年(五代時期)
由於軍閥混戰,戰亂頻仍,武舉盡廢。
公元1029年(北宋仁宗天聖七年)
宋王朝初設武舉,恢復了自五代停廢的武舉考試。
公元1030年(北宋仁宗天聖八年)
宋仁宗親試武舉人,標誌著武舉殿試的開始,共有14人參加殿試,張建侯、楚宏等8人被錄取為武進士。
公元1034年(宋仁宗景元年)
仁宗下詔:“殿試舉人,考官日迫,多不精審。自今初考覆考詳定,以十日為限。”景佑元年二月四日,詔應進士諸科取解不獲者,不得應武舉。
公元1043年(北宋仁宗慶曆三年)
在武成王廟開始設立武學,任命阮逸為武學教授。這是自有武舉以來的第一個古代軍事學校,但它只生存了九十三天。原因是無人願意入學。
公元1049年(北宋仁宗皇元年)
宋仁宗下詔命令停止武舉。
公元1053年(北宋仁宗皇五年)
武舉停廢前的最後一次考試。它只允許參加過省試的武舉人投考,該科共錄取61名武進士,是宋朝廷歷次武舉中錄取人數最多的一次。
公元1063年(北宋仁宗嘉八年)
宋王朝復置武舉,對考試方法、學習內容以及如何授官均有了新的規定。試圖以新武舉選拔武官,提高軍官素質。
公元1070年(北宋神宗熙寧三年)
翰林學士司馬光進言:“奉職考試武舉人,而法當先試弓馬,若合格即試策。緣弓馬者,先士卒之法,非所以求將帥者也。不幸而不能挽強馳穿梭,則有策略將帥之材,不得預試,恐非朝廷建武舉之意。況試弓馬法,挽與把齊,猶不應格。自今欲乞試策優並挽弓及把者,皆聽就試。”朝廷下詔令喪親者滿三個月後才可就試。
公元1072年(北宋神宗熙寧五年)
復置武學於武成王廟,並為武學制訂了相應的制度,其中學習期限為三年,每期武生人員為100名。
公元1075年(北宋神宗熙寧八年)
朝廷接受王致堯建議,下詔令自即日起武舉與文進士同時差官鎖試。
公元1078~1085年(北宋神宗元豐年間)
朝廷規定,武學生分為高級的上捨生,中級的內捨生,低級的外捨生三等。
公元1102~1106年(北宋徽宗崇寧年間)
朝廷規定各州普遍設立武學,並仿儒學立考選升貢法。
公元1120年(北宋徽宗宣和二年)
朝廷置州縣武學。
公元1146年(南宋高宗紹興十六年)
朝廷始復武學,一如舊制。
公元1177年(南宋孝宗淳熙四年)
朝廷頒布《武舉絕倫並從法》,鼓勵武進士從軍。
公元1199年(南宋寧宗慶元五年)
朝廷命各州州學皆設武士齋舍,選官教習。
公元1141~1149年(金熙宗皇統年間)
金朝開始設立武舉取士。
公元1203年(金章宗泰和三年)
金朝廷規定:武舉一甲第一名任職忠勇校尉,二、三名任職忠翊校尉。
公元1368年(明太祖洪武元年)
朱元璋下令設文、武科取士。“茲欲上稽古制,設文武二科以廣求天下之賢。應文舉者,察其言行以觀其德;考之經術以觀其業;試之書算、騎射以觀其能;策之經史時務以觀其政事。應武舉者,先之以謀略,次之以武藝,俱求實效,不尚虛文。然此二者必三年有成,有司預為勸諭民間秀士及智勇之人,以時勉學,俟開舉之歲,充貢京師,其科目等第各有出身。”
公元1387年(明太祖洪武二十年)
七月,禮部奏如前代故事,立武學,用武舉。朱元璋一反常態,認為“是析文武為二途,自輕天下無全才矣。”遂罷不立。
公元1390年(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
在北平行都司設立了儒學,教習武臣子弟。
公元1402年(明惠帝建文四年)
始置京衛武學。設教授1人,訓導2人。後增至6人,復減其2人,教材以講習《七書》為主。
公元1402年(明成祖永樂元年)
明成祖即位,罷武學。
公元1435年(明宣宗宣德十年)
英宗即位,詔天下衛所皆立學。
公元1436年(明英宗正統初年)
監察御史朱鑒上《請設京衛武學疏》,提出乞開武學,以典武科的建議。
公元1441年(明英宗正統六年)
五月,英宗下旨“開設京衛武學”。任命教授一員,訓導八員,用以教習武臣子弟,以兵部司官提調。
公元1441年(明英宗正統六年)
七月,立武學學規。規定“幼官”及武職子弟所讀之書《國小》、《論語》、《孟子》、《大學》內一本;《武經七書》、《百將傳》內一本,每日總授不過200字,有志者不拘。必須熟讀,三日一溫,就於所讀書內取一節,誦說大義,使之通曉。
公元1442年(明英宗正統七年)
四月,設南京京衛武學。
公元1464年(明英宗天順八年)
憲宗即位,立武舉法。凡天下取貢,舉諳曉武藝之人,兵部會同京營總兵官于帥府內考其策略,於教場內試其弓馬,有能答策二道,騎中四箭以上,步中二箭以上者,官自本職量加署職二級;旗軍舍餘人授以試所鎮撫,民人授以衛經歷,月支米三石。能答策二道,騎中二箭以上,步中一箭以上者,官自本職量加署職一級,旗軍舍余授以冠帶,總旗民人授以試衛知事,月支米二石。
公元1465年(明憲宗成化元年)
四月,申定武學學規凡十五則。
公元1470年(明憲宗成化六年)
會試武舉,取中劉良、魯廣等6名武進士。劉良為明朝第一位武狀元。
公元1478年(明憲宗成化十四年)
五月,太監汪直請開武舉鄉、會、殿試悉如文舉。憲宗下兵部集議。尚書餘子俊會同文武大臣暨科道官員議之,眾皆知其不可,亦不敢違,遂議上武舉科條大略奏上。內閣票擬:“武舉重事,未易即行,令兵部移文天下,教養數年,俟有成效,巡按提學等官具奏起送處之。”遂被擱置。
宋代武舉
宋朝,首開武舉殿試之先河,形成了解試、省試、殿試的三級考試制度。宋武舉一改唐武舉只重武藝,不問文章的做法,注重考察武舉子的軍事理論素養,欲選拔出才兼文武之儒將。宋朝雖然歷經坎坷,但終將武學制度化,並編訂了教材《武經七書》。而朝廷頒布《補官差注格法》,又將武舉授官與軍隊建設緊密地結合在一起。
從選拔軍事人才的觀念看,宋朝武舉更加理念化,更具進步色彩,宋朝文武並重,打破了以弓馬選將帥的傳統,開闢了在和平條件下選拔軍事人才的新路,對從高門貴族子弟中選拔將領的傾向形成了衝擊。 然而,宋朝“重文輕武”的社會背景,“以文制武”、“將從中御”的統兵體制,使宋代武舉難以避免地表現出“錄取人數不多”,“武學規模不大”,“武進士不願從軍或學非所用”等弊端。終宋一朝,名臣、名將中無一人出自武進士。靠武學培養,用武舉選拔優秀將帥以提高軍官素質的理想未能得以充分實現。
一、宋朝武狀元與武進士的人數 
據《狀元大典》、《宋會要輯稿》、《續資治通鑑長編》、《續資治通鑑》、《宋會要輯稿補編》、《宋史》等文獻及有關地方志記載,宋朝自北宋仁宗趙禎天聖八年(1030)開設武科,到南宋度宗趙禥鹹淳十年(1274)最後一科武舉,總計開武舉七十八榜,應產生78名武狀元。目前,發現有姓名可考的武狀元人數是8人,其中1名應視為武童試狀元,科分不詳者6人。
從《狀元大典》之《宋代武舉登科表》中可以得知,有四十四科武舉確切記載了武進士的人數,這四十四科產生了1459名武進士。筆者在查找地方志史料時又找到了十八科武舉的188名武進士的姓名。這樣,已知的宋代武進士人數就達到了1647人。但遺憾的是,這十八科中,每科錄取武進士的總人數卻不詳,這個188名的數字,絕對少於這十八科所錄取的武進士的真實數字。對於另外十六科,不但錄取的武進士總人數不詳,且筆者在查找史料的過程中,也沒有發現除武狀元以外的其他武進士的姓名。另外,在此十六榜中,有的榜連武狀元的姓名都不知道。
從有確切武進士人數的四十四榜看,宋朝錄取人數最多的一榜是董君平榜,61人;錄取最少的一榜是應?然榜,僅錄取2人。宋朝武舉錄取人數每科大多在30人至50人之間,如果將已知的四十四科1459人平均一下,則每科錄取武進士人數是33人。如果假設宋朝每科錄取的武進士人數是30人,那么,就可以推斷出宋朝七十八科武舉共錄取了2300餘名武進士。
同文進士科錄取的人數相比,宋朝錄取武進士的人數實在太少。宋朝共開文進士科一百零八榜,錄取正奏名文進士42457名,文進士的人數是武進士人數的十八倍還多。
二、宋朝對武舉制度的貢獻 
第一,宋朝武舉開始了殿試。宋朝的武舉考試分三級進行,即解試、省試和殿試。殿試的出現顯示出宋朝統治者對武舉的重視程度,其考試周期多為三年一次,亦有四年一次,而第一次武舉殿試與第二次武舉殿試僅差一年。
從時間上看,宋朝解試是六月底於行在兵部報名,八月考試。解試前要有一個資格試,由各路地方官直接考核。其不限人數,只要弓馬合格,即可參加解試。解試由行在兵部主持,所取名額有一定的限制,一般是70人左右。 省試由兵部主持,是真正的“兵部試”。時間在解試後第二年的一月或二月。 每科的殿試時間存在著較大差別,大至在三月至八月之間進行。殿試雖由皇帝親試,但基本上只是一個形式,目的是顯示皇帝的恩典,只要不出大問題,所有參加者都能通過。武狀元是根據考生的成績與皇帝的好惡而產生出來的。
第二,宋朝武舉考試的內容是文武並重。
宋朝武舉一改唐代武舉只重武藝的做法,變為既考武藝,又考策論。武藝以考弓馬為主,弓馬分為兩場,先“步射”,後“馬射”,由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具體承辦。弓馬合格,則參加文章考試,先考策問,後考《武經七書》。宋武舉從整體上表現出一種文武並重的傾向,其目的是為了求得能征善戰的儒將,其結果是宋朝的武進士與武狀元的整體文化素質較高。他們中的不少人,有的在地方上做出了成績,如朱熠、蔡必勝;有的還成為軍事理論家,如華岳、江伯虎;有的在軍事上成為獨當一面的戰將,如程鳴鳳、許思純、張建侯、厲仲方、周虎、薛奕。
第三,宋朝建立了比較完備的為武舉而設的學校——武學,編制了專用的教材《武經七書》,使武舉人才的培養有了較為堅實的基礎。據有關文獻記載,唐朝曾於玄宗開元年間(713~724)建立過武學,但卻沒有制度化。這種肇始於唐代的武學,被宋代統治者所借鑑、發展與完善。
第四,在武舉中設定絕倫科,是宋朝武舉的一個特點,也是宋朝武舉的一個創新。 
冷兵器時代,士兵武藝的高低對軍隊的戰鬥力影響很大。軍隊和民間都有很多文章作得不出色而武藝出眾且有韜略的人才。為了不使這些有專長的武士有失落感,並發揮他們的特長,宋朝武舉特為他們設立了絕倫科。這種開始於北宋的絕倫科並不獨立於武舉之外,它只是在武舉子們之間的部分考試內容中存在著一定差異。絕倫科舉子的考試內容也考“策對”,只是在錄取時放低了文章的標準,但又加大了對武藝考試的難度,要加試步射和弩踏,且所使弓力也大大高於其他參試者。北宋武舉絕倫科對文章要求極低,但到了南宋,絕倫科性質也變為文武並重。
第五,南宋孝宗於淳熙六年(1179)頒布了《補官差注格法》,大幅度地提高了武進士的授官階別,對鼓勵武進士從軍起到了一些積極的作用。 
三、宋朝武舉的地域性 
北宋武狀元的籍貫多為不詳,武狀元的地域性,主要表現在南宋時期。自南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起,到南宋末年的48科武舉中,共有14榜的武狀元產生於今浙江省的平陽縣,比例超過了四分之一。由此,平陽被譽為武狀元之鄉。另有八榜的武狀元產生於福州,比例占到了六分之一。
在南宋,武進士的產生也表現出了很強的地域性。據1991年出版的《平陽縣誌》第608頁記載以及筆者的統計,在已知的南宋1182名武進士中,平陽縣共產生了276名武進士(其中武榜眼5名,武探花6名),其比例占到了南宋已知武進士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三以上。此外,今福建省的閩縣及長樂等地也產生了不少武進士。
平陽為什麼能夠產生出如此多的武進士、武狀元?這當然離不開平陽縣的物質基礎與人文背景。
首先,平陽經濟富庶,為練武習文者提供了優越的物質條件。 平陽地域遼闊,其面積占據了今天整個溫州地區總面積的1/3。它地處東海之濱,氣候宜人,風光旖旎,具有優越的自然條件。鰲江橫穿全縣,流入東海。該地區的南麂島是浙江最好的漁場之一,而肥沃的萬全平原更是糧食作物生長的天堂。這些使平陽成為富庶之地,魚米之鄉。
平陽豐富的物產,繁榮的經濟,頗有發展的空間,使其成為移民的理想場所。平陽縣有戶籍記載,始於宋朝。據記載,北宋哲宗紹聖年間,平陽縣有65000多人。其時,溫州尚屬“僻遠下州”。後宋室南渡,人口隨之大量南徙。高宗建炎年間(1127~1130),平陽人口增加了218%,在兩宋之際人口銳減的背景下,這個數字顯得尤為突出。
其次,平陽有著比較深厚獨特的人文背景。 平陽縣的人文背景可以用三句話概括:一是濃厚的尚武之風,二是鼎盛之學風,三是平陽人將自身價值的實現與國家命運聯繫在一起。
平陽地處今浙江省南部,西鄰福建,東面大海,擅山海之勝,所謂“面海負山,實維甌閩疆”,成為“兩浙咽喉,八閩唇齒”。從北宋起,因禁止海上商販非法貿易的需要,有關方面在當地招募壯年男子,組成精銳部隊,據險立柵,設立了蒲門、南監兩寨,以防禦海盜、外寇。士兵的本土化,使當地形成了較為濃厚的尚武風氣。宋室南渡後,平陽作為閩浙交通要道的作用更加突出,且因臨近南宋都城杭州,拱衛京師的責任日漸重大,朝廷也更加重視當地軍隊的建設。歷史的淵源與現實的需要使當地民風頗為強悍,也使他們較注意學習武藝,時至今日,當地還流傳著“男壯皆練武,村村有拳壇。”的民諺。
高宗南渡,使宋朝的統治中心發生位移。人口大量南遷,一些社會精英來到平陽,使平陽的人才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對平陽的人文環境產生了積極的影響。平陽由北宋時文化相對落後的地區,一躍而成為南宋學風鼎盛、人才輩出之地。終宋一朝,平陽不僅出了14名武狀元,眾多武進士,還出了3名文狀元,1名文榜眼,2名文探花,406名文進士。愛國詩人林景熙,著名學者陳經正、陳經幫、宋之才均出自平陽。
宋朝武舉,不單考較武藝,更注重考核武舉子的軍事理論素養,推行“以策問定去留,以弓馬定高下”。研討兵書,離不開必要的文化知識,如果平陽只有尚武之風,而無鼎盛之學風,那么,平陽產生的將不是具有一定文化功底和軍事理論素養的武進士、武狀元,而是四肢健壯、頭腦簡單的武夫。在平陽的武進士中,有不少人本身就是文進士,他們有的是先考文舉,再考武科,有的是先中武舉,入仕後再換文科。有不少人雖為武進士,卻任職州、縣,如薛萬石知陽朔縣,朱尚志知梧州,楊夢飛知滕縣,楊鏞知貴州,薛應龍知惠州,薛文煥知慈利縣,而其中頗有政績者,又以武狀元朱熠、蔡必勝為最。
南宋一朝飽經戰亂之苦,眾多的平陽移民有著太多的國讎家恨,現實的殘酷使平陽人知道,只有保國才能治國。當此之時,國家最為需要的是統兵打仗的將帥之才。正如平陽兄弟武狀元陳鶚、陳鰲的父親陳文教導他們所說:“世治尚文,世亂尚武,建功報國,正此時也。”所謂“寧為百夫長,不為一書生”是也。對於收失地,雪國恥,迎請二聖還朝,文人雅士的坐而談,自不如鐵血之士的起而行。南宋末年,平陽不少武進士喋血疆場,以身殉國。將社會現實需要與實現自身價值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不能不視為武狀元多為平陽人的原因之一。濃厚的尚武之風給平陽人以較高的武藝,鼎盛之學風又賦予平陽人以深厚的文化功底,加上南宋社會的現實需要對平陽人的影響,使平陽人占盡武舉的天時、地利、人和,使平陽人在推行文武並重、以選拔儒將為己任的宋朝武舉考試中得以一展身手,獨領風騷。
四、宋朝武舉的局限性 
有宋一朝的武學與武舉,確實培養、選拔出了不少軍事人才,如許思純、熊安上、周虎、程鳴鳳、張建侯、歷仲方、江伯虎、蔡必勝、華岳、薛奕等。但從整體上講,宋朝的武舉並沒有選拔出,也沒有培養、造就出十分優秀的將帥。宋朝一些優秀的軍事將領,如岳飛、韓世忠、狄青等人,均非武舉出身。如果探其原因,不外以下二點。
1武舉錄取人數太少,武學規模太小,且武學是武舉的附庸。 
就制度本身而言,宋朝的武舉無疑是先進的。然而,它並不是宋朝統治者求取軍事將領最常用的辦法。從整體上講,宋朝最盛行的仍是以世襲或行伍升遷為軍官的制度。與之相比,武舉的份量實在是太輕。在北宋三十科武舉中,有不少科武舉錄取的人數僅10餘人,最少的僅為2人、6人。眾所周知,量是質的前提,沒有量的基礎,難有質的飛躍。如此少的幾榜,如此少的幾個人能在軍隊建設中起多大的作用?相信人們不難得出結論。南宋錄取的武進士雖然多一些,但也大多不過是30至50人,與文進士的錄取人數相比,武舉錄取的人數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宋朝武學本是培養軍事人才最理想的場所,那裡既可以研討兵書戰策,排兵布陣,又可以演練刀槍,諳熟弓馬,理應成為將帥的搖籃。但它不是因為重文輕武的社會背景導致生源不足而停辦(北宋時),就是因為規模太小、入選嚴格而導致不少頗具天資的人難以涉足其中。試想,全國只有這么一所學校,且這座學校三年招一期,每期僅100個名額,要由中高級官員保薦,還動不動就停辦。與太學相比,可以說武學更像是一所實驗學校。武舉是選拔制度,武學是教育制度,兩者本應是一個重選拔,一個重養成,但武學生只有通過武舉才能進身仕途,武學從其誕生之日起,就淪為武舉的附庸,就是為武舉而設,武學的教育成為應試教育,武舉制約著武學的發展。
2武進士的自身弱點。 
宋朝武進士中有不少忠義之士,僅入《宋史》之《忠義傳》者就有8人。但是,南宋社會也曾出現過一個很奇怪的現象,就是武進士不願從軍,即使是江伯虎這樣有才華的武狀元也視從軍為恥辱。武舉本是朝廷求取軍事人才的有效手段,如果被朝廷選中、錄取的所謂軍事人才不願意服務于軍隊,效忠於國家的國防建設,那么,武舉的意義和初衷就打了折扣。人們可以構想,一個不願意成為軍人,不願意將自己的平生所學套用於沙場之上的武進士,無論如何是成為不了名將的。當然,武進士自身的這些弱點,同樣也是宋代重文輕武的大背景造成的。
宋朝武舉雖有著歷史的局限性,但它對選拔軍事人才所做的有價值的探索,它對公平競爭、擇優錄取的追求,無不充滿了先進的理念色彩。它雖未能使宋朝人到達理想彼岸,但其進步的思想、先進的理念所閃爍出的智慧之火,卻對後人不無裨益。
清代武舉
清代武舉一依文榜程式,考試大致分四個等級進行。
一:童試,在縣、府進行,考中者為武秀才。二:鄉試,在省城進行,考中者為武舉人。三:會試,在京城進行,考中者為武進士。四:殿試,會試後已取得武進士資格者,再通過殿試(也稱廷試)分出等次,共分三等,稱為“三甲”。一甲是前三名,頭名是武狀元;二名是武榜眼;三名是武探花。前三名世稱為“鼎甲”,獲“賜武堤及第”資格。二甲十多名,獲“賜武進士出身”資格。二甲以下的都屬三甲,獲“賜同武進士出身”資格。殿試的規格很高,一般由皇帝親自主考。考試揭曉後,在太和殿唱名,西長安門外掛榜,並賜給武狀元盔甲。然後由巡捕營護送武狀元歸第,炫耀恩榮。第二天,在兵部舉行盛大的“會試宴”,又賞給武狀元盔甲、腰刀等,賞給眾進士銀兩等。清代科甲等級差別甚大,同樣是武進士,一、二、三甲的等級和榮譽卻大不相同。自然狀元是出盡了風頭的,登第後的三天內,可以披紅掛彩,上街誇官,真所謂春風得意、風光十足了。
殿試以後,通常立即由兵部授予官職。順治三年(1646)丙戌科是清朝武舉第一科,當時規定武狀元授正三品的參將,武榜眼授從三品的游擊,武探花授正四品的都司。二甲授正五品的守備,三甲授從五品的署守備。康熙年間又有變動,改為一半授營職,是直接帶兵的官,另一半授衛職,是皇帝的宮廷侍衛。雍正五年(1727)規定,武狀元授御前一等侍衛,武榜眼、探花授二等侍衛。再從二甲中選頭十名,授三等侍衛。其餘全在兵部註冊授於守備等營職。雍正以後各朝武進士的授官情況還有一些變化,不過所授品階基本上以康熙朝定製為準,沒有太大的變更。
清朝武舉各級考試,通常每三年舉行一次,每科錄取人數也有定額。但常科以外,還時常增設所謂“恩科”,常額以外,也增加一點“恩額”。
這類“恩科”、“恩額”都由皇帝直接掌握。無非籠絡人心,吸收更多的武勇人士為統治者效命。考試辦法差不多與明代一樣,分一、二、三場進行。一、二場試了弓馬技勇,稱為“外場”;三場試策論武經,稱“內場”。一場試馬上箭法,馳馬三趟,發箭九枝,三箭中靶為合格,達不到三箭者不準參加二場。乾隆年間,一場又增加了馬射“地球”,俗稱“拾帽子”,專為考察伏射能力。二場考步射、技勇。步射九發三中為合格。所謂“技勇”,實際上主要測膂力。一共三項。頭項拉硬弓,弓分十二力、十力、八力三號,另備有十二力以上的出號弓。應試者弓號自選,限拉三次,每次以拉滿為準。二項舞大刀,刀分一百二十斤、一百斤、八十斤三號,試刀者應先成左右闖刀過頂、前後胸舞花等動作。刀號自選,一次完成為準。第三項是拿石礩子,即專為考試而備的石塊,長方型,兩邊各有可以用手指頭摳住的地方,但並不深。也分為三號,頭號三百斤,二號二百五十斤,三號二百斤。考場還備有三百斤以上的出號石礩。應試者石號自選,要求將石礩提至胸腹之間,再藉助腹力將石礩底部左右各翻露一次,叫做“獻印”,一次完成為合格。凡應試者,弓、刀、石三項必有兩項為頭號和二號成績,三號成績超過兩項者為不合格,取消三場考試資格。⑤
三場是考文,當時叫“程文”,也稱“內場”,相當於文化課考試。內場考試對大多數武人來說,比外場考試更難應付,所以考試辦法不得不屢有變動。最初是考策、論文章,“策”相當於問答題,“論”是按試題寫一篇議論文。順治時定為策二篇、論二篇,題目選自四書和兵書。康熙年間改為策一篇、論二篇。策題出自《孫子》、《吳子》、《司馬法》三部兵書,論題只從《論語》、《孟子》中出,考試難度有所降低。乾隆時,又改為策一題,論一題,題目都選自《武經七書》。到嘉慶年間,考慮到武人多不能文,所考策、論多不合格,而不少外場成績突出者又往往敗於內場,於是乾脆廢除策、論,改為按要求默寫《武經七書》中一段,通常只一百字左右。這樣一味遷就,使內場考試的水平越來越低,最後差不多只是形式上的存在了。當時社會上歧視武人之風很盛,經此一改,武人更加被文士們看成纖纖武夫,武舉的社會地位大不比清代前期了。著名學者趙翼有一段記述,最能反映武舉內場考試的實情,也反映了當時文人對武人的輕蔑:
“武闈但以弓馬技藝為主,內場文策不論工拙也。余嘗主順天乙酉科武鄉試,其策有極可笑者。如‘一旦’二字多作‘亘’字,‘丕’字又作‘不一’字,蓋緣夾帶小本字畫甚密,不能分晰,故抄謄訛錯耳。又如‘國家’字應抬高一字,則凡論古今地名處,如‘國家四郊多壘’、‘社稷危亡’之類,亦無不抬頭。武生自稱‘生’,則應於行內稍偏,乃又將‘生人’、‘生物’、‘生機殺機’之生字,一概偏在側邊。如此者不一而足。然外場已挑好‘雙好’字號,則不得不取中。幸武闈無磨勘之例,可不深求耳。”⑥
實際上康熙注意到了科舉文武分途不利於造就兼備人材的問題,他曾要求打破考試中的傳統界線,允許文武生員舉人交叉考試,武科舉人可以改考文科進士,文科舉人可以改考武科進士。康熙認為:“如此則各得展其所學,文武兩途,皆得真才矣。”⑦然而,整個清代,文武交叉考試者寥寥無幾。文武各成畛域而壁壘森嚴的現象越來越嚴重,文人不武,武人不文,文武兼長的人材也就越來越少。文武分途的考試制度培養了大批專門人材,卻很難造就出雲文雲武的博通人材,應該說這是科舉制度的弊端之一,也是清朝中後期政壇上出將入相人材日見匱乏的原因之一。
上面所講考試辦法,是會試一級的,鄉試、童試的考試辦法與會試大致相同,只二場弓、刀、石的份量相應降低,馬步射降為九發二中為合格。
清朝對武科鄉試、會試的錄取額有具體規定。康熙二十六年(1687)規定,武鄉試錄取名額約為文鄉試的一半,全國共八百四十名左右。其中河北省(直隸),一百零八名,其他各省六十名以下不等。會試錄取名額康熙初年以前,大致在每次錄取二百名到一百名之間。康熙十八年定額一百名,後來又規定不拘定額,特別是不拘各省分配的定額,只按考試成績,奏報皇帝,由皇帝和主考大臣臨時酌定錄取人數。酌定時也要考慮到各省都有名額,但一甲、二甲只依據成績圈定,排除其他因素的影響。每科參加會試的武舉人,一般在千人左右,有時多到兩千人左右,進士錄取額如果平均以一百二十人計,那么錄取比例差不多是在十人或十幾人中取一名,顯然,考取武進士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落第的武舉人,雍正年間曾規定按路程遠近發給回家路費,多則十兩,少則四、五兩。而大部分武舉人,按規定可到兵部註冊,由兵部依據個人成績分三等授予武職,也可以到本省軍營中效力。總之,只要有一個武舉人資格,就算有了進身之機,同樣也有逐步升遷的機會。
清代武舉制度與大清帝國相始終。鴉片戰爭以後,頻繁的禦侮戰爭中,早就顯露出武舉人材不能適應新的戰爭,除了長矛大刀與堅船利炮之間的差距外,更重要的還是基本素質和軍事思想上的差距。然而朝野上下株守陳規,玩歲愒日,武舉考試竟一直被延續下去。光緒二十一年,榮祿首先提出廢止武舉考試,他說:“自火器盛行,弓矢已失其利,習非所用,與八比試帖之弊略同。積弱之端,未始不由於此。”⑧他主張各省創設武備學堂,以西洋軍事課程培養新式軍人。然而榮祿的倡議並沒有得到大多數朝臣的回響。一拖便是幾年,光緒二十四年照例舉行武舉會試——這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次武會試。不久,要求改革的呼聲又一次響起來,“內外臣工請變更武科舊制,廢弓、矢、刀、石,試槍炮。”然而依舊未能實行改革。⑨直到光緒二十七年(1901),武舉制度才終於被宣布廢止。可惜這已經太晚了,僅僅十年後,大清帝國便宣告滅亡了。
清代的武會試,自順治三年(丙戌)開科,到光楮二十四年(戊戌)截止,一共進行了一百一十二次。也就是說一共產生了一百一十二個武狀元,還有一百一十二名榜眼和探花,總計武科前三名(鼎甲)是三百三十六名。一百一十二年武狀元的姓名都有記載,但目前能確知其籍貫者只九十二人,其餘二十一人還有待於考求。這九十二個武狀元,河北省出的最多,共三十二名。以下山東十三名,浙江八名,江蘇六名,河南、山西各五名,廣東四名,甘肅、福建各三名,江西二名,四川、陝西各一名。此外,漢軍旗六名,滿軍旗三名。
這個統計不完備,也不是很準確的,不過大略可見各省武舉基礎的差別。所謂武舉基礎,可從兩個方面認識,一是尚武風氣,二是文教水平。河北省武狀元最多,武榜眼、探花也比別的省多,這與河北省武風素盛分不開。正因為河北省武風基礎好,所以清朝對河北省特別重視,鄉試名額總比他省給得多。陝、甘二省古多名將,尤其是甘肅,雖然經濟、文化都比較落後,但自來“人材健壯,強勇者多,騎射嫻熟,勝於他省。”康熙年間平定“三藩之亂”中的名將張勇、趙良棟、王進寶、孫思克都出在隴右,所以清朝對陝、甘二省總是另眼相待。武鄉試名額,順治朝規定陝、甘各二十名,後經康、雍、乾三朝追加,兩省都增至五十名,這比許多大省的名額都多。有清一代,甘肅出了三名武狀元,一名榜眼,四名探花,以甘肅的經濟文化和人口而言,這個數字不能算小了。需要指出的是,當時的甘肅包括寧夏,三名武狀元張文煥、馬會伯、李如柏都出在寧夏,五名榜眼、探花中,也有三人出在寧夏。人口不及江南一個大縣的寧夏,居然出了六名武科鼎甲進士,這不能不是一個引人注意的現象。
從科舉到聯考
科舉制度始於隋朝,歷唐、宋、元、明、清而不廢。時至今日,則演變成為所謂的聯考制度。這是中國知識分子的一個結,也是中國歷史命運的一個結。“學而優則仕”,歷代讀書人莫不以此為一條光明大道。“千軍萬馬過獨木橋”,“十年寒窗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中國的教育制度在這數千年中發生過什麼變革?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探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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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雅貞:《刻畫戰勛:清朝帝國武功的文化建構》
2016-11-01 由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發表于歷史
編者按
本文為新書《刻畫戰勛:清朝帝國武功的文化建構》的導論。從立國之初,清帝就強調要維繫滿洲尚武根本,而由皇帝直接下旨、內務府監管製作的戰勛圖像,即是皇權所欲強化的武功文化之關鍵。作者以此為切入點,嘗試跳脫「漢化說」與「新清史」的框架,從皇清文化霸權的角度,重新反思滿族得以統治中國近三百年的機制。馬雅貞,台灣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副教授。
作為極少數的滿族何以能夠統治中國近三百年,可以說是清史研究的核心課題。「漢化說」認為滿洲人接受並與漢人文化同化是清朝成功的基礎,近年來方興未艾的「新清史」研究則認為滿族主體性才是維繫清帝國的關鍵;前者多強調清朝對明代官制與儒家思想的承襲,後者雖不否認漢文化的影響,但更關注於非中國傳統官僚體制、清帝國作為多民族國家的治理方式等面向。儘管學界相關的迴響與討論很多, 也不乏替代模式的提出,但由於雙方對於「漢化」的定義未必一致,所關注的層面也不甚相同,因而被稱為是「沒有交集的對話」。的確「漢化說」與「新清史」的最大分歧之一,或在於前者所重視的中國傳統官僚制度與文化於清代之傳承,卻不是後者研究的重點;後者側重的滿洲獨特之八旗制度、尚武文化或是多民族帝國的統治策略,也非前者關懷的核心。如果「漢化說」主要以中國本土社會為範圍,聚焦於滿人對漢人政治傳統的受容,「新清史」則更看重滿洲統治集團如何維持對蒙古、西藏、漢人等多民族的支配,而著重研究清帝國和邊疆族群的關係,可以說兩方討論偏重的統治對象與區域有所不同。理論上二者的研究應該在中國本土的漢人社會有所交集,但一般來說,「新清史」在主張滿人作為外來征服集團,需以八旗制度等來強化滿漢定位之餘,或也認可清朝並行中國傳統的王權思想以獲取漢人的支持,或將之整合在清帝國超越所有文分而未就滿洲皇帝於中國本土的統治與「漢化說」有更深入的對話與討論。換言之,雖然「新清史」強調滿人主體性而引入了族群認同、多民族關係等面向而豐富了清史研究,但除了少數觸及清帝透過南巡與江南士大夫和商人的互動外,「新清史」基本上是透過包融「漢化說」,一方面認可中國傳統王權對清廷的影響,另一方面將之詮釋為或與滿洲人集團的統治正統性並行,或視中國本土為清多民族帝國的一環,而並沒有完全撼動「漢化說」對於滿族何以能夠統治中國本土社會此一問題的答案,也就是清廷採取的漢化政策(不論是「漢化說」隱含的被動還是「新清史」強調的主動)。
如此的回答難免令人感到老調重彈,尤其是清史研究在這些年「新清史」高舉滿洲主體性的洗禮之後,漢化政策仍是滿族能夠統治中國本土社會的關鍵因素;然而,如果我們換個方式從被統治者的角度來提問,何以中國本土社會被極少數的滿族統治近三百年,就會發現既有的答案和「新清史」批評「漢化說」忽略滿洲主體性一樣,漢人作為歷史主體的能動性容或也未受到足夠的重視。倘若「新清史」提醒我們,清廷對於滿洲以少數族群統治占大多數的漢人十分自覺,維持滿人統治與滿人集團的凝聚性是清朝統治成功的重要條件,以八旗為例,其制度的發展也隨著時間有所變化;那麼漢人在同樣滿漢比例懸殊的歷史情境下,又何嘗沒有意識到自身被支配的地位?換句話說,清廷採納了漢人傳統的王權思想,就足以讓漢人長期接受滿人的統治了嗎?滿洲皇帝以儒家思想作為漢化政策的核心,即能贏得儒家精英的長久支持嗎?滿人對漢人近三百年的支配關係,除了中國傳統王權與漢化政策,是否還需要其他的機制與過程才得以確立並維繫?
1皇清文化霸權
本書借用葛蘭西(Antonio Gramsci) 文化霸權 (cultural hegemony) 的概念,來思考滿人對漢人的支配關係。文化霸權原本是用來指涉資本主義制度下文化與權力的關係,討論支配群體如何透過文化象徵等作用,促使被支配者默認接受其從屬地位,但對歷史學的討論而言也可以有所啟發。尤其統治者如何贏得被支配者對既有社會秩序的共識、如何持續地創造其合法性以維持其支配地位,被支配者又如何參與使其被支配合法化的共謀之中,以及支配者與被支配者的文化並非界線分明而是可穿透的等概念,更能幫助我們分析極少數的滿族如何長期成功支配絕大多數的漢人。
相對於其他征服王朝,清朝宮廷除了採納漢人的王權傳統之外,最值得注意的便是其對士大夫文化的積極收編以建構其皇權。以康熙朝為例,宮廷開始大量地實行當時盛行於文士間的藝文模式,並將之轉換為皇權和清宮文化的一部分。包括將盛行的晚明董其昌(1555~1636)繪畫風格收編成為清宮院體之一的正統畫派;模仿當時流行的董其昌等帖學書風,成立御書局大量頒賜御書;受到明清官員以戰事為中心的奏議合集的影響,首創將上諭與奏摺等加以編纂的官修史書方略;承襲明清文人出版詩文集而刊刻大量御製詩集;轉換明清文士的園林詩作與圖繪而為康熙《御製避暑山莊詩》,其中的御製詩一改文人唱和的社交取向,而加入大臣的批註來見證皇帝博學聖德,圖畫則無文士園景圖聚焦於近景的小品模式、季節變化、人物等引領觀者遊覽的元素,而藉由數量龐大的景點與廣闊園景顯示皇家苑囿的宏闊氣度等。這些康熙轉換與收編明清文士文化的舉措為其他征服王朝所未見,不僅為乾隆帝發揚光大,後續的清帝也多少有所承襲。即便是漢人皇權,也沒有對時下盛行的各式文士文化有如此高度興趣者。歷代皇權或明宣宗(1399~1435)等以文藝事業著名的皇帝,但也不乏對文士有所忌憚的皇帝如朱元璋(1328~1398),而像盛清皇帝如此積極又全面地收編當時流行的士大夫視覺文化以形塑皇權者,可以說是絕無僅有,是故不能僅以「漢化」泛論之,而必須重視其形塑皇清文化霸權的作用。
從統治的角度來看,清朝的宮廷文化除了繼承原來漢人皇帝透過皇室收藏、祥瑞圖像等宣示王朝天命的傳統王權做法外,清帝作為統治漢人社會的少數族群大規模收編原屬中國本土社會精英的文士文化,建立滿洲皇權凌駕於士大夫的位階,不能說不是建構清朝皇權相當有效的方式。這也是為什麼本書以「皇清文化霸權」,來指稱滿洲統治者在中國傳統王朝統治的正統性之外,另行發展出的支配中國本土社會的不同模式。此模式為「文化霸權」,是因為滿洲支配群體藉由收編中國既有社會價值體系中層級居高的文士文化,贏得被支配的漢人對原來社會秩序的共識;經其轉換建構成各式「御製」、「欽定」宮廷文化,加強以文士為首的被支配漢人之從屬地位,更強化了皇權在中國本土社會秩序中至高無上的地位;這些清宮文化需要滿洲皇帝一再地接續展演以維持其支配地位;而正是被支配的漢人精英之參與,才讓其被支配合法化的共謀得以維繫。如此的文化霸權之效應,即是「皇清」——清朝子民認可滿洲皇權——的展現。建構「皇清文化霸權」的媒介不是「新清史」所言滿洲外來征服集團的政治模式,或是「漢化說」強調中國傳統王朝統治的儒家正統,而是穿透支配者與被支配者之間的文士文化。因此,本書跳脫「漢化說」與「新清史」的框架,從皇清文化霸權的角度,重新反思滿族得以統治中國近三百年的不同機制。
2反思滿洲尚武文化
值得注意的是,藉由「皇清文化霸權」的媒介——文士文化——所建構之清宮文化,並不限於各類「御製」詩文、書畫等宮廷藝文,還包括被視為清廷軍事文化展現的方略,如前述也很可能與明清官員的戰事奏議合集有關。方略與戰事奏議合集的關係,一方面提醒我們士大夫「武」文化面向的存在,另一方面也需要反思所謂滿洲特色的論述,未必為滿洲所獨有而與漢文化無涉。尤其「滿洲以騎射為本」的尚武精神,向來是清史學界對滿洲皇帝強調武勇、武備、武勛等軍事文化的一貫認識;也的確從立國之初,清帝王就一再下旨必須維繫滿洲尚武根本,而清代特有的大量戰碑、方略、戰爭儀式和戰勛圖像,更被視為其提倡軍事文化的具體展現。然而,一概以滿洲特色來概括清帝國的尚武文化,不免有本質論的危險。雖然清史學者大致將清代的軍事文化分為清初、康熙後期到乾隆前期、乾隆中後期三階段,但主要還是以發展完成的乾隆朝來總括清帝國的崇武文化。事實上,相較於其他康熙朝就開始建立的戰碑、方略、戰爭儀式等,戰勛圖並未出現於康熙時期,而是到了乾隆朝才大舉製作,顯然與其他的武勛模式十分不同,不可一概而論。尤其如果康熙皇帝率先實行了其他紀念武勛的模式來提倡滿洲尚武精神,那麼為什麼未沿用當時宮廷已經開啟的大型圖繪計劃如《南巡圖》的方式來製作戰勛圖像?戰勛圖像在康熙與乾隆朝製作與否的差別,提示了清帝國的尚武文化不是一成不變的滿洲本質,戰勛圖像或可作為考察其武勛文化建構、發展與機制的指標。在清帝國採取的種種武勛文化模式中,由滿洲皇帝直接下旨、內務府監管製作的戰勛圖像,對皇權所欲強化的武功文化尤其關鍵。前述如正統畫派、康熙《御製避暑山莊詩》等清宮圖繪,不只是反映皇帝品味的藝術作品,或是象徵皇權概念和帝國透過追尋戰勛圖像的歷史,本書將論證此類原本在傳統中國政史與畫史中非常邊緣的題材,在明代卻是官員間盛行的視覺文化之一環,清帝王透過轉化漢人精英的視覺表述遂行其文化霸權,到了乾隆朝逐步形成以戰爭圖像為核心的武勛展示,最終確立了展現滿洲武功霸權的體系。也就是說,清帝國的尚武文化不是透過帝王的諭旨就足以維繫的滿洲價值,而是必須一再尋求支配漢人精英文化的動態過程,亦是建構「皇清文化霸權」不可或缺的一環。這也是本書標題「刻畫戰勛與清朝帝國武功」所要討論的課題。此處的「帝國武功」主要不在考證清代征戰的歷史,而是析論清宮如何將相關的事件表述為展現帝國武力征服的功績,尤其是作為視覺表述關鍵之戰勛圖像在其中的作用與意義。
3跨越傳統畫史的戰爭圖像
相對於歐洲視覺藝術中,戰爭題材作為最高階繪畫類型的歷史畫之分支,有著豐富多元的表現,關於戰爭的圖像在歷代中國畫的題材中則顯得稀少、特殊而邊緣。與一般中國繪畫記錄的通則相反,關於戰爭的繪畫條目少見於傳統畫史著錄,卻多見於正史文獻。傳統書畫著錄中有關戰爭的少數繪畫條目,多非刻畫交戰場面,而是以相關的儀式為題材。且其描繪的主題有限,基本上以唐代的故實為主,例如描寫唐太宗(599~649)於長安近郊的便橋與突厥頡利可汗(579~634)結盟的《便橋會盟圖》與《便橋見虜圖》,以及唐代宗(726~779)時郭子儀(697~781)退回紇的《免胄圖》。 兩者經常託名繪畫大家如李公麟(1049~1106)和劉松年,主要出現在元代之後的著錄,但都非畫史常見的題材,也難以在傳統畫史中歸類。例如《宣和畫譜》就毫無記載,也很難歸入其十門「道釋、人物、宮室、番族、龍魚、山水、畜獸、花鳥、墨竹、蔬果」之內。 即便現代學者重新發掘出如「子女畫」、「別號圖」等盛行於特定時空的繪畫類別, 或是當今因受到西方藝術史學影響而加以關注的「敘事畫」、「城市圖」等新界定的類型,戰爭圖像也不易歸屬其中。
然而相對於戰爭主題在畫史分類的困難,鮮少記載繪畫藝術的正史文獻中,卻不乏皇權紀念當代或當朝事跡的相關戰爭圖像。其中最為聞名的應屬皇帝詔命繪於宮殿的功臣圖,包括西漢麒麟閣、東漢雲台、唐代凌煙閣、北宋崇謨閣、南宋景靈宮與昭勛崇德閣等,都見於正史記錄。畫史著錄的漢代和唐代功臣圖條目則多傳抄自正史,北宋之後的功臣圖甚至失之未載。除了功臣圖之外,正史尚有個別戰爭圖像的記載。例如《遼史》中更有遼聖宗開泰七年(1018)「詔翰林待詔陳昇寫南徵得勝圖於上京五鸞殿」、遼興宗重熙十六年(1047)「謁太祖廟觀太宗收晉圖」、遼道宗九年(1063)詔畫「灤河戰圖」以褒耶律仁先(1013~1072)擊退叛軍皇太弟重元(1021~1063),均是少有畫史著錄和當今學者關注的戰圖材料,但因未傳世而難以確認其樣貌。不過,從這些條目可見相對於其他題材的圖繪,歷代戰爭圖像逆轉了畫史與正史記錄數量的對比,顯示其位處傳統畫史的邊界,卻也因此得以跨入政史的範疇,其特殊性可見一斑。
4清宮戰勛圖像的研究
歷代畫史罕見的戰爭題材,卻大量出現在乾隆朝製作的《噶爾回部得勝圖》銅版畫最為聞名,其以看似極為寫實的風格描繪乾隆「十全武功」中最初也是最重要的準噶爾和新疆的戰役, 長久以來都是清史通論和清代藝術展覽不可或缺的宮廷圖作。對歷史學者而言,《平定準噶爾回部得勝圖》為清帝國大肆推動的武勛文化之一環,與戰碑、方略、戰爭儀式等同屬滿洲尚武精神的表征。對藝術史學者來說,《平定準噶爾回部得勝圖》既是清代畫院一大特色的紀實畫代表,更是清宮藝術受到西方影響的中西融合風格之見證。雖然兩者都認可《平定準噶爾回部得勝圖》是理解清帝國政治與藝術的重要媒介,但是學界藉由其所展現的清代歷史與美術史樣貌,卻又不脫既有的刻板印象。若將清宮戰勛圖像放在歷史發展中,不論是前述第二節所言這些銅版畫是乾隆朝新出現的武勛文化類型,或第三節所論其亦屬歷代畫史少見的題材,都會發現這些銅版畫戰圖是乾隆朝中期的嶄新表現,那麼首要之務或許在於釐清如此特別的圖像製作為何在此時出現,才能進一步探索其意義。過去藝術史研究對清宮戰圖的討論主要分為兩個方向:一是將其放在清宮大量出現紀實圖像的脈絡中;二是將其視為西方影響的產物。前者指出清宮圖繪中存在大量歷代少見的描繪當時人物與事件且看似真實之紀實圖繪,《平定準噶爾回部得勝圖》就是其中一例。學界雖然不乏將個別案例與特定政治脈絡聯結的研究,特別是對於記錄帝國特定人、事、物的討論,如對皇帝肖像、南巡圖、職貢圖等的研究逐漸增多,但對清宮紀實畫作的整體考慮和其意義的探索仍有限。少數有所討論的學者如聶崇正一方面將清宮紀實繪畫的數量與質量歸結為「歐洲傳教士畫家供職宮廷」,另一方面則是清代皇帝的個人因素如「注重其在歷史上的地位」、「弘曆本人雅好文翰,在位時間長等」,以及滿洲「注重反映自己民族」的特色。然而,這些原因與學界在個案中所見的政治脈絡不甚相干;以《平定準噶爾回部得勝圖》來說,也未能解決為什麼乾隆朝才出現的問題。
後者「西方影響」說強調清宮圖繪中看似視覺真實的效果,挪用了來自歐洲的透視與形塑體積等繪畫技法,明顯地受到西方影響而產生了中西融合的風格。近年來學界對「西方影響」的預設頗多反省,除了挑戰「影響」說的被動性,而改以能動性(agency)來思考中西文化相遇過程中的複雜現象外, 也具體探究所謂的「西方」為何,以釐清清宮在全球化脈絡下的定位,都讓清宮畫史有了新的視角。具體就西洋傳教士於北京起稿、送至法國製版印刷的《平定準噶爾回部得勝圖》而言,最近畢梅雪(Michele Pirazzoli-t』Serstevens) 指出流通廣泛的佛蘭德斯畫家Adam Frans van der Meulen(1632~1690)所制關於法國路易十四(Louis XIV,r. 1643~1715)之銅版戰圖, 比過去學界猜測的Georg Philipp Rugendas I(1666~1742)的作品,更可能是啟發乾隆製作《平定準噶爾回部得勝圖》的歐洲來源。 的確,耶穌會士於1697 年準備帶到中國的雕版集成(Cabinet du Roi),很可能就囊括Van der Meulen 的戰圖銅版畫,本書第五章也討論兩者的確有相近的圖式,而讓我們再次確認清宮與全球視覺網絡的關係。然而,辨認出「西方」的來源,尚不足以回答為什麼康熙年間就流入清宮的路易十四時期銅版畫,要到乾隆朝中期才產生影響;或是從能動性的角度來看,何以乾隆宮廷此時開始選擇歐洲銅版戰圖的媒材等問題。銅版戰圖和其他「中西融合」的清宮圖繪,的確製造出傳統中國畫法難以達成的視覺真實效果, 但這不表示清宮紀實圖像為對當時事物的真實寫照,紀實畫並非寫生意義下的寫實作品,卻經常是依據稿本並針對不同需要加以調整,而製造出來的虛擬真實。 學界對於明清看待歐洲寫實表現的態度,已經有相當多的討論。從晚明畫壇的曲折回應,明末清初民間的高度興趣,到盛清院畫的直接援引,已然勾勒出在全球化荼地率行「西洋風」。 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對寫實表現的追求,會自動隨著時間的移轉而加強;更不表示歐洲繪法的視覺真實效果,可以自動地加諸所有的繪畫題材,衍發出一致的擬真程度。前者如詞臣畫家鄒一桂(1686~1772)的《小山畫譜》, 批評西法「筆法全無,雖工亦匠,故不入畫品」,便是著名的例子; 後者如《康熙皇帝讀書像》明顯的陰影處理, 就與《康熙南巡圖》的正統派做法迥異,顯示西方繪法並非全面地應用在不同主題的圖像,不同題材對於視覺擬真的追求有所差別。也就是說,製造西法的視覺真實效果並非清宮圖繪的共同目標,應該進一步追問的是,歐洲繪法的視覺真實效果,在清宮不同圖繪中有何作用?
就清宮圖繪的祥瑞圖像、職貢圖等沿襲自漢人皇權的視覺傳統,特別是歐洲繪法於其中的作用而言,或可參照同樣以寫實風格著稱的北宋宮廷繪畫。畢嘉珍(Maggie Bickford)對宋徽宗朝祥瑞圖的討論,尤其對思考清宮的類似題材圖繪很有幫助。她一方面比較過去祥瑞題材的表現方式,另一方面對照當時眾多的祥瑞論述,認為宋徽宗朝祥瑞圖「並不只是報導,亦非插圖,更不是徽宗文字記錄的圖像對照,而是……[祥瑞]本身。……徽宗的圖繪以最近、最新的方式精緻地演繹古代展示祥瑞徵候的傳統。……如果畫家的作用在於製作能夠發揮功能的祥瑞圖像,那么正確地描繪……對於達到預期的結果是很關鍵的」。也就是說,徽宗朝祥瑞圖像的寫實風格並非為了以圖繪證明祥瑞的真實存在,而是以當時所能掌握的最新圖繪技術來正確地製作祥瑞本身。對畢嘉珍而言,清宮製作祥瑞圖像時援引的是此歷史悠久的祥瑞傳統,因此清宮挪用歐洲繪法的目的,容或也未必是以看似寫實的風格來證明祥瑞的真實存在,而是以其所能掌控的最新繪法來正確地製作祥瑞本身。 又或者,如果宋代以後的祥瑞文化有了新的變化,那麼我們也必須分析清宮祥瑞圖像的寫實風格,在不同祥瑞文化下有什麼意義。
同樣的,《平定準噶爾回部得勝圖》等清宮戰圖中,歐洲繪法所造成的視覺真實效果之作用與意義,亦必須與過去的戰爭圖像相參照,才能得到更深入的認識。如此或許也才能跳脫清宮紀實圖像或「西方影響」的框架,這也是為什麼本書追溯明清戰爭圖像的發展,以期為清宮戰圖之所以在乾隆朝中期才出現提出解釋,並進而理解戰勛圖像與滿洲尚武文化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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