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城市坊制度-劃分出110座里坊。此外還有東市、西市等/唐代長安城是隋唐兩朝的首都,亦是當時世界上規模最大的城市-外國稱為胡姆丹。隋代的大興城人口在隋文帝開皇之治時為25萬人到了唐代武則天時期為100萬左右。城市由外郭城、宮城和皇城三部分組成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http://bit.ly/2PSLwSh
里坊制是一種基於《周禮》的城市布局,城市遵循中軸對稱布局,以貫通全城的大街為中軸,左右完全對稱,城內居住區像棋盤一樣切割成一個個小方格。唐長安城、新羅王城、日本平安京都是採用里坊制建造的都城。
唐代以前的城市多屬軍事要衝或地方政治中心。為了治安和軍市的需要,城中住宅區以「坊」的短牆區隔,管理人員及物資的進出。政府對城市中商賈貿易的時間及地點也有限制,僅能在白天於「市」進行。「六街鼓絕行人歇,九衢茫茫空有月」便是當時夜間街衢景像的寫照,日出敲街鼓600下後開坊門,日落敲街鼓600下後關坊門 [1]。
宋代以後,由於商業繁盛,城市人口逐漸增加,城市結構與機能朝商業、娛樂的型態發展。宋代取消唐代的市坊制與夜禁規定,形成商業街與夜市。
里坊制度於宋、元之後不復存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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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市制主要表現為將住宅區(坊)和交易區(市)嚴格分開,並用法律和制度對交易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嚴加控制。 坊市制度將商業區和居住區分開,居住區內禁止經商。 唐代後期,開始打破市坊制,也不再限制商品交易的時間。 在繁華城市不論白天還是夜晚,集市貿易都相當發達。 唐代中期,隨著農業、手工業的不斷發展,商業出現了新的繁榮局面,單靠白天的市場交換商品顯然已不能適應,於是夜市正式出現。 當時文人的詩作裡出現過「夜市千燈照碧雲,高樓紅袖客紛紛。 水門向晚茶商鬧,橋市通宵酒客行。 」
在中國歷史上存在達千年之久的坊市制度,它的最大作用莫過於創設了一個法治的城市商業空間。 當它實現了對作為居民區的坊和商業區的市的嚴格隔離,並對「市」進行官設官管,施以監控後,一個封閉式的市制便形成了。
中國傳統城市大多是各朝代的統治中心或軍事重鎮,政府為了更好地維護統治,對城內的居民和商務工作進行嚴格的控制並形成了一系列完整的制度,坊市制便是其中的典型。 從字義上來分析,「坊」與「市」是兩個概念。
大唐里坊图
大唐裡坊圖
坊,又叫裡,或稱坊裡,是古代城市最基本的單位。 唐人蘇鄂在《蘇氏演義》中指出,「坊者,方也。 言人所在裡為方,方者,正也。 」「市」則為商品交換的場所。
歷史發展編輯
萌芽
坊市制至遲在西周時便開始萌芽,「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 」春秋戰國時期,坊(裡)市制度逐漸形成,「匠人營國,方九裡,左祖右社,面朝後市。 」到漢代坊市制進一步完善,坊市佈局比較規則齊整,漢代長安城內「街衢洞達,閭閻且千,九市開場,貨別隧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闐城溢郭,傍流百廛,紅塵四合,煙雲相連」。
魏晉以降坊市制度進一步鞏固發展,北魏時期,洛陽就已形成了棋盤式的格局,「廟社宮室府曹以外,方三百步為一裡......」
破壞
經過隋末大亂的嚴重破壞,唐初僅有人口200余萬戶 [1] ,土地大量荒蕪,「自伊、洛以東,暨乎海岱,灌莽巨澤,蒼茫千里,人煙斷絕,雞犬不聞,道路蕭條。 」發展農業生產、穩定社會秩序成為擺在唐朝統治者面前的首要任務。 為了恢復併發展生產,唐朝在農村推廣均田制,實現「耕者有其田」,輕徭薄賦,減輕農民負擔,穩定並增加農村工作力。
在城市則大力推行坊市制,以杜絕農民離鄉背土的現實途徑。 由於農業的生產效率本身不如手工業和商業高,因此農民始終存在去農從工或從商的衝動,而古代生產力水準低下,「一夫不耕,或受其饑;一婦不織,或受其寒」,因此大量農民離開土地輕則影響經濟發展,重則危及封建政權的穩定。 坊市制度的存在,使農民無法自由地來到城市,從而保證了農業工作力的充足,有利於唐代前期農業乃至整個社會經濟的恢復與發展。
唐代坊市制度具有管理和服務的雙重功能,管理功能是以維護封建統治為主要目的(側重于坊),而服務功能則帶有維護市場秩序促進經濟穩定發展的目的(側重于市)。
「在邑居者為坊,在田野者為村」。 坊市制中的「坊」是將城市中各類建築劃分成封閉的地理空間,將城市居民分區居住並保持相對獨立性的一種封閉式管理模式。 作為歷代坊市制度發展的頂峰,唐代將城市居民按坊居住並進行管理,形成了統一的城市格局。
唐朝中後期,開始打破坊市制度。
詩人白居易曾用詩生動地描述了坊市制下長安城整齊劃一的概貌:「百千家似圍棋局,十二街如種菜畦。 」唐代的坊市制根據城市的封建等級(而不是根據實際需要)來確定不同城市建立坊區數目,例如唐時長安有108坊,東都洛陽有103坊,揚州、蘇州約有60坊,沙洲僅有四坊等,體現了 封建等級制度。 市、坊嚴格分開並將居民區用圍牆圈起來,實行坊裡鄰保制、按時啟閉坊門制、宵禁制等有利於加強對城市居民的管理和控制的配套措施。
事件
《資治通鑒》記載了一些發生在坊門的刺殺事件,例如「六月癸卯,天未明,元衡入朝,出所居靖安坊東門。 有賊自暗中突出射之,從者皆散去,賊執元衡馬行十餘步而殺之,取其顱骨而去。 」
當時,一些江湖人士或惡少逞能滋事也多在坊外發生,而坊內很少見,說明正是這種比較嚴格的管理模式有效地將各類居民區分開,並將外來侵擾隔絕開來,有利於城市的治安與穩定。 同時這樣也有助於城市美觀和城市面貌的維護。 唐代前期,政府嚴禁隨意突破坊牆侵街造屋,坊牆因之得以長期保持平直。 大量唐代城市(例如長安、洛陽等),總體佈局很長時間未發生大的變動,充分說明唐代城市坊的設置大致符合城市建築的規律。
管理
結合當時的社會條件,唐代政府對「市」也有一套專門的管理制度。 儘管有些規定存在一些不足之處,比如,根據城市的行政級別不同而設定「市」的級別,從而安排相應級別的官員負責管理,並強行規定物品的價格和交易時間,「凡市以日午,擊鼓三百聲而眾以會;日入前七刻,擊鉦三百聲而眾以散」,具有明顯的 行政干預色彩。
政府還規定「諸非州縣之所,不得置市」,忽略了各地經濟發展的現實情況和消費者的實際需要,唐後期草市的大量出現充分證明了這一點。 但是這一整套城市管理制度和相關規定仍舊具有眾多合理之處。 首先,將商品分門別類設立專門的行,既便於市場管理又有利於市人交易。 史料記載長安東市「市內貨財二百二十行,四面立邸,四方珍奇,皆所積集」。
不僅長安等大都市,即便地方州縣內亦有米行、絹行、鐵行等各行的劃分,這裡的「行」就是同類貨物售賣專區。 其次,加強對度量器物的管理,有利於維護交易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唐律疏議》規定:「凡官私鬥、秤、度尺,每年八月詣寺校印署,無或差謬,然後聽用之。 」再次,加強品質管制和禁止非法牟利,有助於維護交易秩序。 《唐律疏議》記載「諸造器用之物及絹布之屬,有行濫、短狹而賣者,各杖六十;得利計贓重者,計利准盜竊論。 販賣者,亦如之。 」另外還有對市門的修繕和禁止在市中聚眾擾亂等規定,都有利於維護良好的市場環境。
坊內商業
唐朝的坊內有商鋪、市場、酒樓,唐長安城中幾乎所有的坊都存在商務工作。
歷史影響編輯
制度分析
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坊市制基本上能夠滿足城市居民經濟生活的需要,對於唐前期城市經濟的恢復和發展也具有積極的作用。 唐代前期,城市中主要居住著封建官僚、軍隊及其家屬以及一些服務人員。 在均田制的土地制度和租庸調製的賦稅制度下,這些人所需的農副產品大都通過俸祿直接獲得,而不用經過 商品交換。
此外,手工業品也大都由官府手工業生產,私營手工業者很少,所生產的手工業品大多也無需經過市場交易。 因此坊市分離的封閉格局在方便城市管理、有利於社會秩序穩定的同時並沒有對這些城市居民的生活造成過多影響。 另外,儘管坊市制的突出特徵之一是將市場交易局限在市中,交易地點有嚴格的限制,然而實際上,在實行坊市制的唐代前期,即使是長安的坊中,也仍有一些私下的商務工作存在。 例如長安宣陽坊有彩纈鋪,升平坊裡門有「胡人鬻餅之舍」。 還有一些走街串巷、在坊內流動的小商人,如見諸史書的「鄒駱駝,長安人,先貧,嘗以小車推蒸餅賣之」。 這些商務工作也有助於便利坊內居民的不時之需。
分析結論
坊市
坊市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可以看出盛唐以前的坊市制,與均田制等農本社會管理體制相適應,促進了社會的穩定和城市的發展。 在唐前期,這一制度的積極作用是主要的,只是到了唐代中期,隨著農業生產工具的改進、農田水利建設的發展特別是江南等地區的開發,整個社會經濟呈現出繁榮的景象,從而為城市經濟的發展繁榮以至於突破原有的坊市制度提供了物質和 生產力上的準備。 隨著商品經濟的逐步發展,坊市制失去了賴以存在的基礎,中國傳統城市隨之進入了開放式的發展階段。
在中國歷史上存在達千年之久的坊市制度,它的最大作用莫過於創設了一個法治的城市商業空間。 當它實現了對作為居民區的坊和商業區的市的嚴格隔離,並對「市」進行官設官管,施以監控後,一個封閉式的市制便形成了。 按照同類而聚的原則,所有的商肆都被集中到市內。 市的周圍被高高的市牆圈起,市牆四面設門,以時啟閉。 如唐代的市,由司市掌管鎖鑰。 「凡市,以日中擊鼓三百聲而眾以會。 日入前七刻,擊鉦三百聲而眾以散。 」1而且,市廛門禁甚嚴,「越官府廨垣及坊市垣籬者,杖七十,侵壞者亦如之。 」這種被置於封建政府嚴格管束之下的市場,是繼周代之後的第二種形態。
第三種形態,即是指孕育了資本主義萌芽的明清商業,它起始于宋代,肇端于唐末。 伴隨著唐末以來的坊牆的毀滅性破壞,商業大潮也沖決了市牆,坊市制度的末日,使商務工作擺脫了時空上的限制。 而在高牆市門、鼓鉦鎖鑰變成瓦礫廢鐵的同時,一排排臨街而建的民居、店肆樹立起來。 因而,在兩宋時期便出現了商業薈萃的繁華大街。 如《都城紀勝》記載的南宋杭州城,「自大內和甯門外,新路南北,早間珠玉珍異及花果時新海鮮野味奇器天下所無者,悉集于此;以至朝天門、清河坊、中瓦前、灞頭、 官巷口、棚心、眾安橋,食物店鋪,人煙浩穰。 其夜市除大內前外,諸處亦然,唯中瓦前最勝,撲賣奇巧器皿百色物件,與日間無異。 其餘坊巷市井,買賣關撲,酒樓歌館,直至四鼓後方靜,而五鼓朝馬將動,其有趁買早市者,複起開門。 無論四時皆然」。 這顯然是一個打破時空概念的開放性的市廛,它不僅遍佈街巷、深入坊區,且給人一種「不夜城」的感覺。
突出變化
唐代中期,隨著農業、手工業的不斷發展,商業出現了新的繁榮局面,單靠白天的市場交換商品顯然已不能適應,於是夜市正式出現。 當時文人的詩作裡出現過「夜市千燈照碧雲,高樓紅袖客紛紛。 水門向晚茶商鬧,橋市通宵酒客行。 」到唐代後期,市坊嚴格分開的制度被打破,也不再限制商品交易的時間。 在繁華城市不論白天還是夜晚,集市貿易都相當發達。
在許多商業城市出現的同時,在農村中或一些城市的郊區還開始出現週期性集市:草市、墟市。 草市多分佈在水陸交通的要衝大大加強了城鄉之間的物資交流,為以後小城鎮的發展開闢了道路。
對於由坊市廢除所產生的變革,有人稱之「城市革命」。 「城市革命」的一個直接後果,便是城市商業的繁榮與城市經濟職能的增強。 這從驟然增多的商業網絡與商業機構,以及塌房、垛場、會子務、簿記、珠算等業務的出現所反映出的商業複雜化的趨勢,即可窺見一斑。 因此,我們可以說,宋代的「城市革命」,為明清時期中國的城市市廛由古代向近代的轉型奠定了基礎
唐代的街坊制度與宋代東京打破街坊制度的局面
237城鄉規劃
唐代城門復元圖: http://www.arch.nctu.edu.tw/programs/vs/images/MD.jpg
唐代長安城 李常生繪製
唐代的街坊制度與宋代東京打破街坊制度的局面
李常生 11/11/2007 Taipei
隋朝時長安更名為大興城。城東西長9721米 ,南北8651米 ,周圍 三十六公里 ,城內8300公頃 。唐代在大興城基礎上擴建為長安城,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大的城市。全城南北大街十一條,東西大街十四條,其中貫穿南面三座城門和東西六座城門的六條大街為主幹道,號稱「六街」。東西南北二十五條大街劃分出兩市(東市、西市)一百零八坊。各坊周圍環築高牆,四面設門,晨鐘暮鼓,朝開夕閉。唐朝周長約35.5公里 ,面積84平方公里。全城建築分三大部分:宮城、皇城和外郭城。宮城位於全城北部中心,皇城在宮城之南,外郭城則以宮城、皇城為中心,向東西南三面展開。
長安城中軸線朱雀大街北端是皇城。皇城最北端為宮城。宮城面積只有0.7平方公里。長安城內規劃設有108個街坊,每個街坊長550×520米 ,街坊均圍以高牆,夜間關大門,居民均不得進出,以保社會的安定,有錢居民住於坊巷的合院內,窮人則住在坊巷的彎曲小巷內。
東市和西市是唐長安城的經濟活動中心,也是當時全國工商業貿易中心,還是中外各國進行經濟交流活動的重要場所。這裡商賈雲集,邸店林立,物品琳琅滿目,貿易極為繁榮。東市的面積,據文獻記載:“南北居二坊之地”。據考古實測:東市面積為0.92平方公里。西市遺址平面呈長方形,南北1031米,東西927米,面積0.96平方公里。東西市亦由高牆所圍,夜閉而日開,當時許多西方人經過絲路而來到長安市集做生意。
唐東都洛陽正方形規制,城牆長度,南城牆為7290米,北城牆為6183米,東西城牆有6776米,街坊長度為450米×450米 ,洛陽東區有洛水東西穿越,河南地區有83個街坊,河北地區有29個街坊。街坊制度與長安城相仿,也有南市、北市街坊。
(李常生繪製)
唐代以前採用街坊制,也就是所謂的「住商分離制」,這種制度在美國與新加坡 都實行的很好,住家區不得有商店,商店區又沒有住家。中國到了宋代以後,街坊制度才取消,從清明上河圖上已可見到宋代東京府的街道上盡是商鋪,連虹橋上也都有攤販。南宋臨安延續其風氣,直到今天,中國仍採用宋代住商不分制,沿街處處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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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與市的融合
宋代商業的一個突出變化是坊市制度的打破。漢唐時期的都市,實行封閉式的坊市制度。市民居住在坊內,商店集中在市內,坊與市四週築有圍牆,交易也有時限。但從北宋開始,城內城外都可開設商店,而且相同行業的店鋪往往集中在一起,小賣行販也十分普遍。此外,因循千年的宵禁制度也被徹底取消,於是,有了夜市,有了酒樓,有了《清明上河圖》中汴京的繁華。專門的娛樂場所瓦肆、勾闌的出現,為繁榮一時的元代雜劇表演提供了主要舞台。
坊市制度是在隋朝建立,並於宋朝廢除。
唐朝中期以前,方(住宅區)、市(商業區)之間築牆區隔,劃分明顯:
坊、市都有固定的開放關閉時間。
建造原因:
隋文帝因長安就成殘破,於是營建新都大興城,後來仍稱長安。
規劃整齊,坊市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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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市制度
坊市制主要表現為將住宅區(坊)和交易區(市)嚴格分開,並用法律和制度對交易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嚴加控制。唐代城市實行嚴格的坊市制度,將商業區和居住區分開,居住區內禁止經商。宋代逐漸打破了坊市格局,允許商人經商,街道上隨處可以開設店鋪。尤其是北宋都城開封和南宋都城臨安,城市人口都超過百萬,是當時世界上最大、最繁華的大都市。
制度簡介
在中國歷史上存在達千年之久的坊市制度,它的最大作用莫過於創設了一個法治的城市商業空間。當它實現了對作為居民區的坊和商業區的市的嚴格隔離,並對"市"進行官設官管,施以監控後,一個封閉式的市制便形成了。
宋代以前,中國傳統城市大多是各朝代的統治中心或軍事重鎮,政府為了更好地維護統治,對城內的居民和商業活動進行嚴格的控制並形成了一系列完整的制度,坊市制便是其中的典型。從字義上來分析,"坊"與"市"是兩個概念。
大唐里坊圖
大唐里坊圖
坊,又叫里,或稱坊里,是古代城市最基本的單位。唐人蘇鄂在《蘇氏演義》中指出,"坊者,方也。言人所在里為方,方者,正也。""市"則為商品交換的場所。
歷史發展
萌芽
坊市制至遲在西周時便開始萌芽,"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春秋戰國時期,坊(里)市制度逐漸形成,"匠人營國,方九里,左祖右社,面朝後市。"到漢代坊市制進一步完善,坊市布局比較規則齊整,漢代長安城內"街衢洞達,閭閻且千,九市開場,貨別隧分,人不得顧,車不得鏇,闐城溢郭,傍流百廛,紅塵四合,煙雲相連"。
魏晉以降坊市制度進一步鞏固發展,北魏時期,洛陽就已形成了棋盤式的格局,"廟社宮室府曹以外,方三百步為一里……"這種帶有較強封閉性的制度於唐代達到了頂峰。
破壞
經過魏晉南北朝400多年的大分裂,社會生產力遭到嚴重破壞,唐初僅有人口3120151戶,僅占隋大業初900萬戶的三分之一,土地大量荒蕪,"自伊、洛以東,暨乎海岱,灌莽巨澤,蒼茫千里,人煙斷絕,雞犬不聞,道路蕭條。"發展農業生產、穩定社會秩序成為擺在唐朝統治者面前的首要任務。為了恢復並發展生產,唐朝在農村推廣均田制,實現"耕者有其田",輕徭薄賦,減輕農民負擔,穩定並增加農村勞動力。
在城市則大力推行坊市制,以杜絕農民離鄉背土的現實途徑。由於農業的生產效率本身不如手工業和商業高,因此農民始終存在去農從工或從商的衝動,而古代生產力水平低下,"一夫不耕,或受其飢;一婦不織,或受其寒",因此大量農民離開土地輕則影響經濟發展,重則危及封建政權的穩定。坊市制度的存在,使農民無法自由地來到城市,從而保證了農業勞動力的充足,有利於唐代前期農業乃至整個社會經濟的恢復與發展。
唐代坊市制度具有管理和服務的雙重功能,管理功能是以維護封建統治為主要目的(側重於坊),而服務功能則帶有維護市場秩序促進經濟穩定發展的目的(側重於市)。
"在邑居者為坊,在田野者為村"。坊市制中的"坊"是將城市中各類建築劃分成封閉的地理空間,將城市居民分區居住並保持相對獨立性的一種封閉式管理模式。作為歷代坊市制度發展的頂峰,唐代將城市居民按坊居住並進行管理,形成了統一的城市格局。
描述
詩人白居易曾用詩生動地描述了坊市制下長安城整齊劃一的概貌:"百千家似圍棋局,十二街如種菜畦。"唐代的坊市制根據城市的封建等級(而不是根據實際需要)來確定不同城市建立坊區數目,例如唐時長安有108坊,東都洛陽有103坊,揚州、蘇州約有60坊,沙洲僅有四坊等,體現了封建等級制度。市、坊嚴格分開並將居民區用圍牆圈起來,實行坊里鄰保制、按時啟閉坊門制、宵禁制等有利於加強對城市居民的管理和控制的配套措施。
市井
事件
《資治通鑑》記載了一些發生在坊門的刺殺事件,例如"六月癸卯,天未明,元衡入朝,出所居靖安坊東門。有賊自暗中突出射之,從者皆散去,賊執元衡馬行十餘步而殺之,取其顱骨而去。"
當時,一些江湖人士或惡少逞能滋事也多在坊外發生,而坊內很少見,說明正是這種比較嚴格的管理模式有效地將各類居民區分開,並將外來侵擾隔絕開來,有利於城市的治安與穩定。同時這樣也有助於城市美觀和城市面貌的維護。唐代前期,政府嚴禁隨意突破坊牆侵街造屋,坊牆因之得以長期保持平直。大量唐代城市(例如長安、洛陽等),總體布局很長時間未發生大的變動,充分說明唐代城市坊的設定大致符合城市建築的規律。
管理
結合當時的社會條件,唐代政府對"市"也有一套專門的管理制度。儘管有些規定存在一些不足之處,比如,根據城市的行政級別不同而設定"市"的級別,從而安排相應級別的官員負責管理,並強行規定物品的價格和交易時間,"凡市以日午,擊鼓三百聲而眾以會;日入前七刻,擊鉦三百聲而眾以散",具有明顯的行政乾預色彩。
政府還規定"諸非州縣之所,不得置市",忽略了各地經濟發展的現實情況和消費者的實際需要,唐後期草市的大量出現充分證明了這一點。但是這一整套城市管理制度和相關規定仍舊具有眾多合理之處。首先,將商品分門別類設立專門的行,既便於市場管理又有利於市人交易。史料記載長安東市"市內貨財二百二十行,四面立邸,四方珍奇,皆所積集"。
不僅長安等大都市,即便地方州縣內亦有米行、絹行、鐵行等各行的劃分,這裡的"行"就是同類貨物售賣專區。其次,加強對度量器物的管理,有利於維護交易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唐律疏議》規定:"凡官私鬥、秤、度尺,每年八月詣寺校印署,無或差謬,然後聽用之。"再次,加強質量管理和禁止非法牟利,有助於維護交易秩序。《唐律疏議》記載"諸造器用之物及絹布之屬,有行濫、短狹而賣者,各杖六十;得利計贓重者,計利準盜竊論。販賣者,亦如之。"另外還有對市門的修繕和禁止在市中聚眾擾亂等規定,都有利於維護良好的市場環境。
歷史影響
制度分析
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坊市制基本上能夠滿足城市居民經濟生活的需要,對於唐前期城市經濟的恢復和發展也具有積極的作用。唐代前期,城市中主要居住著封建官僚、軍隊及其家屬以及一些服務人員。在均田制的土地制度和租庸調製的賦稅制度下,這些人所需的農副產品大都通過俸祿直接獲得,而不用經過商品交換。
此外,手工業品也大都由官府手工業生產,私營手工業者很少,所生產的手工業品大多也無需經過市場交易。因此坊市分離的封閉格局在方便城市管理、有利於社會秩序穩定的同時並沒有對這些城市居民的生活造成過多影響。另外,儘管坊市制的突出特徵之一是將市場交易局限在市中,交易地點有嚴格的限制,然而實際上,在實行坊市制的唐代前期,即使是長安的坊中,也仍有一些私下的商業活動存在。例如長安宣陽坊有彩纈鋪,昇平坊里門有"胡人鬻餅之舍"。還有一些走街串巷、在坊內流動的小商人,如見諸史書的"鄒駱駝,長安人,先貧,嘗以小車推蒸餅賣之"。這些商業活動也有助於便利坊內居民的不時之需。
分析結論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可以看出盛唐以前的坊市制,與均田制等農本社會管理體制相適應,促進了社會的穩定和城市的發展。在唐前期,這一制度的積極作用是主要的,只是到了唐代中期,隨著農業生產工具的改進、農田水利建設的發展特別是江南等地區的開發,整個社會經濟呈現出繁榮的景象,從而為城市經濟的發展繁榮以至於突破原有的坊市制度提供了物質和生產力上的準備。隨著商品經濟的逐步發展,坊市制失去了賴以存在的基礎,中國傳統城市隨之進入了開放式的發展階段。
坊市
坊市
在中國歷史上存在達千年之久的坊市制度,它的最大作用莫過於創設了一個法治的城市商業空間。當它實現了對作為居民區的坊和商業區的市的嚴格隔離,並對"市"進行官設官管,施以監控後,一個封閉式的市制便形成了。按照同類而聚的原則,所有的商肆都被集中到市內。市的周圍被高高的市牆圈起,市牆四面設門,以時啟閉。如唐代的市,由司市掌管鎖鑰。"凡市,以日中擊鼓三百聲而眾以會。日入前七刻,擊鉦三百聲而眾以散。"1而且,市廛門禁甚嚴,"越官府廨垣及坊市垣籬者,杖七十,侵壞者亦如之。"這種被置於封建政府嚴格管束之下的市場,是繼周代之後的第二種形態。
第三種形態,即是指孕育了資本主義萌芽的明清商業,它起始於宋代,肇端於唐末。伴隨著唐末以來的坊牆的毀滅性破壞,商業大潮也衝決了市牆,坊市制度的末日,使商業活動擺脫了時空上的限制。而在高牆市門、鼓鉦鎖鑰變成瓦礫廢鐵的同時,一排排臨街而建的民居、店肆樹立起來。因而,在兩宋時期便出現了商業薈萃的繁華大街。如《都城紀勝》記載的南宋杭州城,"自大內和寧門外,新路南北,早間珠玉珍異及花果時新海鮮野味奇器天下所無者,悉集於此;以至朝天門、清河坊、中瓦前、灞頭、官巷口、棚心、眾安橋,食物店鋪,人煙浩穰。其夜市除大內前外,諸處亦然,唯中瓦前最勝,撲賣奇巧器皿百色物件,與日間無異。其餘坊巷市井,買賣關撲,酒樓歌館,直至四鼓後方靜,而五鼓朝馬將動,其有趁買早市者,復起開門。無論四時皆然"。這顯然是一個打破時空概念的開放性的市廛,它不僅遍布街巷、深入坊區,且給人一種"不夜城"的感覺。
突出變化
宋代商業的一個突出變化是坊市制度的打破。漢唐時期的都市,實行封閉式的坊市制度。市民居住在坊內,商店集中在市內,坊與市四周築有圍牆,交易也有時限。但從北宋開始,城內城外都可開設商店,而且相同行業的店鋪往往集中在一起,小賣行販也十分普遍。此外,因循千年的宵禁制度也被徹底取消,於是,有了夜市,有了酒樓,有了《清明上河圖》中汴京的繁華。專門的娛樂場所瓦肆、勾闌的出現,為繁榮一時的元代雜劇表演提供了主要舞台。
對於由坊市廢除所產生的變革,有人稱之"城市革命"。"城市革命"的一個直接後果,便是城市商業的繁榮與城市經濟職能的增強。這從驟然增多的商業網路與商業機構,以及塌房、垛場、會子務、簿記、珠算等業務的出現所反映出的商業複雜化的趨勢,即可窺見一斑。因此,我們可以說,宋代的"城市革命",為明清時期中國的城市市廛由古代向近代的轉型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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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們一定都知道,買賣物品集中的地方叫做「市場」,在中國古代城市當中也有「市」的存在,而且是相當重要的部分。同學們曉得古代的「市」是什麼樣子嗎?(課文頁224~226)
在春秋時代,中原各諸侯國的都城中,都有特設的「市區」,是買賣交易的地方,通常非常熱鬧。例如齊景公要更換重臣晏嬰的住宅,理由就是晏嬰的舊宅「近市,湫隘囂塵,不可以居」(見《左傳》昭公三年)。
根據文獻資料與考古資料,戰國時代的「市」通常作方形或長方形,四面有圍牆,每面牆的中間設有門,稱為「市門」,因此市的當中有十字街連通四面牆中的市門,形成市中的來往道路,同樣地,市也設有專人負責管理。
由於市是貨物交易、人來人往的熱鬧地方,因此,古代的市也就成為統治者公佈重要訊息的場合。例如大家耳熟能詳的商鞅變法,商鞅為了先取得人民的信任,而有「徙木示信」的故事,當時他就是
「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能有徙置北門者予千金」(見《史記》〈商鞅列傳〉)。
另外,秦國呂不韋讓賓客們著成《呂氏春秋》一書,為了誇耀此書的價值,曾經
「布(於)咸陽市門,懸千金其上,延諸侯游士賓客能增損一字者予千金」(見《史記》〈呂不韋列傳〉)。
這兩個例子都說明,市門是群眾經常出入之處,最易將訊息傳達。甚至執行死刑時,也通常就在市裡,有時我們說執行死刑叫做「棄市」,或者所謂的「梟首東市」,也是利用市的聚眾特性,在這種地方行刑,無非是要達到「殺雞儆猴」的目的。
在中國的中古時代(魏晉南北朝到隋唐),城市的規劃是一種所謂的「坊里制度」,或者稱為「坊市制度」、「城坊制度」,這究竟是怎樣的一種制度呢?(課文頁224~226)
魏晉南北朝到隋唐時代,城市的規劃基本上仍承襲著周、秦、漢以來的「里」、「市」的制度,但是卻有所變革。改變的地方是:
(1)城市中的里更加整齊,通常築城之前就有計劃性的規劃;
(2)里的範圍更加強,有土築的里門圍繞;
(3)里的名稱有了新的定義,也稱為「坊」;
(4)里用以維持治安的特性更加濃厚,封閉的特性更加明顯。
這就是我們所慣稱的中國中古時期的「坊里制度」。
這個時期,里有另一個稱呼,叫做「坊」,「坊」古通「防」字,古字寫作「防土.JPG (809 bytes)」,意思相當明顯,就是用土築牆以做防衛之用。其實在漢代的文獻中,就已經有「坊」的存在,例如東漢洛陽城的九宮就有「九子坊」;此後,西晉洛陽宮則有「顯昌坊」、「修成坊」、「綏福坊」、「延祿坊」、「休征坊」、「承慶坊」、「桂芬坊」、「椒房坊」、「舒蘭坊」、「藝文坊」等等。但從這些坊名看來,都是出現在洛陽的宮闕之內,不過是一些為皇家服務的作坊,或者是特定的專業空間,也有的是貴族居住的地區,與一股民居的「里」有很大的不同。
到了北魏時代,才開始對都城中居民的「里」也稱為「坊」,彼此互用。這個現象的出現,是在北魏前期的都城~平城(今山西大同),史書中記載:
「(拓跋)什翼珪始都平城,猶逐水草,無城郭,木末(編按:即拓跋嗣)始著居處。佛狸(編按:即拓跋燾)破梁(涼)州、黃龍,徙其居民,大築郭邑。截平城西為宮城,……其郭城繞宮城南,悉築為坊,坊開巷。坊大者容四五百家,小者六七十家。每南坊搜檢,以備奸巧」(見下引「史料選讀」第六條)。
可見得當時拓跋鮮卑之所以要在平城以南築「坊」以居民,最主要的就是要安置大量的徙民;也有學者認為,可能當中也摻雜著游牧民族的特性。至於築坊安置徙民的用意何在,重點就在於徙民來自各地,種族、職業都非常複雜,北魏統治者為了管理上的方便,就設計出這種方式。
再從「每南坊搜檢,以備奸巧」一句看來,治安上的維持是一項很重要的功能;這項功能即使遷都洛陽後,仍然非常重要,而且持續執行著(參見下引「史料選讀」第七條)。
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年),決定遷都洛陽,並且下令對這個西晉以來就因長年戰亂而殘破不堪的舊都加以重建,而且非常慎重地參考前代以及當時南方建康城的形制,再加以規劃設計。我們從《洛陽伽藍記》一書的記載,可以非常清楚地了解北魏洛陽城的規模,不論一般人民所居住的坊(里),或是交易買賣的市,都有整齊劃一的設計(參見下引「史料選讀」第八、九、十條)。
當時一個坊(里)就正好是一個平方里,整個洛陽城的內外,共有三百二十個(坊)里,這是中國古代都城建設史上,第一次有計劃地把居民的「里」整個建成,而且作出整齊的佈局,規定統一的規格。
隋代的都城稱為「大興城」,位於原來漢代長安城的南方,它基本上仿照北魏以來的坊里制度,更加有計劃地、完全新築的一個都城,唐代也將國都設於此處,就是同學們熟悉的唐代長安城 是個四四方方,像棋盤一般整齊的大都市。
唐代規定,城內各個坊的坊門,早晚都要定時開閉。在長安及洛陽城內的各條街上都設有街鼓,以擊鼓的鼓聲作為城門、坊門開開的標準。每天天將亮時,承天門(宮城南門)擊鼓四百下,城門隨之開啟,街鼓跟著擊六百下,坊門隨之開啟;日落時則承天門擊鼓四百下,城門隨之關閉,街鼓跟著擊六百下,坊門隨之關閉。
就在街鼓擊六百下的時間內,居民都要進入坊之內,不得在長安大街上逗留行走(就是宵禁),否則就是「犯夜」,曾受到處罰;但是夜晚在坊內的活動並不禁止。此外,例如禁止居民破壞坊牆、不得向坊牆外拋棄穢物、不得在大街上種植蔬果等,都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由於這個時期都城的特性,不只是有形的城牆、坊牆包圍,同時也有一套制度與之配合,規定著人們在城內的活動時間,因此,這套「坊里制度」我們可以稱之為「封閉性」的都城制度。P.445
市坊制度 http://bit.ly/2PTyT9h
中國古代官府對城區規劃和市場管理的制度。 亦稱市坊制。 從西周到唐代,城市建置的格局,一直是市(商業區)與坊(漢代稱裡,即住宅區)分設,市內不住家,坊內不設店肆。
坊市制 -簡要介紹
中國古代官府對城區規劃和市場管理的制度。 亦稱市坊制。 從西周到唐代,城市建置的格局,一直是市(商業區)與坊(漢代稱裡,即住宅區)分設,市內不住家,坊內不設店肆。 市的四周以垣牆圍圈,稱「闤」,四面設門,稱「闠」。 市門朝開夕閉,交易聚散有時。 市的設立、廢撤和遷徙,都由官府以命令列之。 市內店鋪按商品種類區分,排列在規定地點,稱為「肆」或「次」。 政府設有管理市場的專職官吏,歷代名稱不同,如司市、賈正、市令等,其職掌基本類似。 舉凡上市商品、參與交易的人、度量衡、交易契據以及價格的評定、市稅的收繳等,都在市官的監督和管轄之下。 在市內營業的商人,秦漢時都有市籍,需繳納市租,其社會地位較為卑賤。 自京城以至郡府州縣均各有市,同樣設有市官管理。 這種制度是適應統治階級為維持封建秩序的穩定而形成起來的,同時也反映了當時商品經濟發展程度較低。
坊市制
坊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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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坊市制 -時代效應
唐代城市工商業較前發展,市區規劃整齊,被看作是市坊制最成熟的典型。 長安城內有南北向大街11條,東西向大街14條,全城居民區共104坊。 城南有一條朱雀門大街,街的東西部各設有佔地兩坊(六百步)的東市和西市。 街衢繩直,整齊劃一。 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到唐代後期,商業活動漸漸不限於兩市,在兩市鄰近的各坊和城門附近,已有手工業者和商人設店、擺攤售貨;大城市並出現夜市。 北宋年間,這種自古相沿的市坊制已被打破,市場的地域限制和時間限制隨之取消。 城裡隨處可開設商鋪,小商販也可在各處沿門叫賣,夜市盛行,城廂內外形成繁華的商業區,並出現了專業性的批發交易市場。 明清而後逐漸發展成近代的市場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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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坊市制 -歷史來源
坊市制指的是中國歷史上自西周到唐朝城市中的居民住它和商業區分別設置、管理的一種制度。
坊指的是居民住它區。 西漢時,宮殿區以外的一般居民住區稱「裡」,至唐代則稱「坊」,坊的四周有坊牆、坊門,坊門有專人即「坊正」掌坊門鑰匙。 坊內由巷、曲組成;市為進行商品交易的商業區,由官府規定設置。 西周時,固定市場按「面朝後市」的佈局設立在王宮北面。 東周時,市普遍存在。 市面上的四周有牆、有門。 市裡有市令,由其負責全市的管理,市門的開啟也由市令負責。 唐代首都長安,皇城位於城市正中的北部,面朝南。 對面是百官、市民居住的地區「坊」,全城有百餘坊。 皇城左右兩廂為市面上,共佔有四坊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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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坊市制 -規定
坊市制規定市民們購買商品必須到市內,市外是不準設店鋪的。 坊和市之間以牆垣隔絕,坊門和市門按規定時間開啟,一到時間便關閉。 在夜間,市禁止商業活動,坊也不準居民外出。 唐代規定:「凡市,以日午擊鼓三百聲而眾以會,日入前七刻擊鉦三百聲而眾以散。 」(《唐大典·大府寺·兩京諸市署》)意為:中午擊鼓三百下開市,下午日落前七刻,擊鉦三百下散市。 市內商品價格由市場官吏審定,對市場管理採用命令手段,上午和晚間是不準交易的。 另外還規定:「出入坊、市,必須通過坊門或市門,越官府廨垣及坊市垣籬者,杖七十;侵壞者亦如之。 」(《唐律疏》)這種將市場與市民相隔離的方法,雖保障了市場秩序和社會治安的良好,但也限制了商業的發展。 唐朝中期,在一些城市坊市制有所突破,如楊州、蘇州、廣州等城市,坊間也出現了店鋪,夜市也漸漸增多,五代時還出現了早市。 至宋代,坊市制被徹底打破,居民區內有店鋪,商業區內有住它,已成為普遍現象。 在首都開封市內,各種店鋪、茶肆、酒樓比比皆是,既有夜市,也有曉市,「晝夜喧呼,燈火不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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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坊市制 -經濟發展
唐代城市工商業較前發展,市區規劃整齊,被看作是市坊制最成熟的典型。 長安城內有南北向大街11條,東西向大街14條,全城居民區共104坊。 城南有一條朱雀門大街,街的東西部各設有佔地兩坊(六百步)的東市和西市。 街衢繩直,整齊劃一。 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到唐代後期,商業活動漸漸不限於兩市,在兩市鄰近的各坊和城門附近,已有手工業者和商人設店、擺攤售貨;大城市並出現夜市。 北宋年間,這種自古相沿的市坊制已被打破,市場的地域限制和時間限制隨之取消。 城裡隨處可開設商鋪,小商販也可在各處沿門叫賣,夜市盛行,城廂內外形成繁華的商業區,並出現了專業性的批發交易市場。 明清而後逐漸發展成近代的市場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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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坊市制 -坊市界限
唐代中期之前,中國城市是坊市制格局。 居民區「坊」和商業區「市」彼此嚴格分離,並且四周都圍有隔牆或籬柵。 坊、市門有專職衛士把守,啟閉時間有官府統一規定。 市場面積狹小,固定在城市某處。 所有交易都必須在市場中進行,市場之外嚴禁交易。 唐代中期以後,坊市界限逐步打破
唐代帝都長安城,顯盡了泱泱大國之風
2018-03-06 由 歷史常青樹 發表于歷史
唐文化博大精深,全面輝煌,縱覽我中華千古諸朝,無有出其右者;橫觀當時世界各國,大唐文明亦獨領風騷,澤被東西。英國學者威爾斯說:"當西方人的心靈為神學所纏迷而處於蒙昧黑暗之中時,中國人的思想卻是開放的、兼收並蓄而好探求的"。 唐都長安,那時是世界上最為繁華、最為富庶和文明的城市,為各國人民所嚮往。當時有位從西方來華學習的"梵僧"寫詩道:"願身長在中華國,生生得見五台山"。世界學者們公認的"中華文化圈"其總體格局,也是在隋唐時期完成的。唐文化對東亞各國,尤其是對日本的影響更為突出,例如今天在日本被尊為"正統"的"和樣"建築,即是唐代風格。唐代的建築發展到了一個成熟的時期,形成了一個完整的建築體系。它規模宏大,氣勢磅礴,形體俊美,莊重大方,整齊而不呆板,華美而不纖巧,舒展而不張揚,古樸卻富有活力,正是當時時代精神的完美體現 。唐代建築體系里最為代表的就是唐都長安城和他的大明宮。
唐長安城大小尺寸
唐長安城在隋大興城的基礎上建成,面積83平方公里,是今西安市區(明西安城)的8倍。
長安城中"百千家似圍棋局,十二街如種菜畦",宮苑相連,街坊縱橫,規整方正,布局合理, 是當時全國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也是世界上人口最多和最為繁華的城市之一。
唐長安城明德門復原圖
都城規劃已完全規整化,氣勢恢宏,格律精嚴,經考古界推測僅東市就曾有商鋪73000多家
唐長安城東市西市沙盤局部
最強盛期的宮殿-氣魄雄偉的大明宮
大明宮鳥瞰效果圖
含元殿是大明宮的正殿,殿基高於坡下15米,面闊11間,進深4間,殿外四周有寬約5米的"玉階"三級,殿前有長達70餘米的龍尾道至殿階。殿前方左右分峙翔鸞、棲鳳二閣,殿閣之間有迴廊相連,成"凹"形,是周漢以來"闕"制的發展,且影響了歷代宮闕直至明紫禁城的午門。含元殿在"凹"形平面上組合大殿高閣,相互呼應,輪廓起伏,體量巨大,氣勢偉麗,開朗而輝煌,極富精神震懾力。古時有人形容它的氣魄"如日之生"、"如在霄漢",不愧為大唐建築傑出的代表。含元殿662年開始營建,翌年建成,以後的200多年間一直被使用,是舉行國家儀式、大典之處,所謂"千官望長安,萬國拜含元"、"九天閶闔開宮殿,萬國衣冠拜冕旒",就是描寫含元殿大朝會的盛況。遺憾的是,如此壯麗的宮殿,於886年毀於戰火。
含元殿復原圖
麟德殿在大明宮太液池西的一座高地上,是皇帝宴飲群臣的地方,也是大明宮內另一組偉大的建築。它的遺址已被發掘,底層面積合計約達5000平方米,由四座殿堂(其中兩座是樓)前後緊密串連而成,是中國最大的殿堂。在主體建築左右各有一座方形和矩形高台,台上有體量較小的建築,各以弧形飛橋與大殿上層相通。據推測,在全組建築四周可能有廊廡圍成庭院。麟德殿以數座殿堂高低錯落地結合到一起,以東西的較小建築襯托出主體建築,使整體形象更為壯麗、豐富。
麟德殿復原圖
唐大明宮基址尚存。宮建於634年,位於長安城東北龍首原高地,形勢爽皚,俯臨全城。主要有下列成就和特點:
1.規模宏大,規劃嚴整。大明宮的規模很大,宮城平面呈不規則長方形。全宮分為宮、省兩部分,省(衙署)基本在宣政門一線之南,共北屬於"禁中",為帝王生活區域,其布局以太液池為中心而環列,依地形而靈活自由。宮城之北,為禁苑區。如不計太液池以北的內苑地帶,遺址範圍即相當於明清故宮紫禁城總面積的三倍多。大明宮中的麟德殿面積約故宮太和殿的三倍。
大明宮平面圖
2.建築群處理愈趨成熟。建築也加強了突出主體建築的空間組合,強調了縱軸方向的陪襯手法。全宮自南端丹鳳門起,北達宮內太液池蓬萊山,為長達約1600餘米的中軸線,軸線上排列全宮的主要建築:含元殿、宣政殿、紫宸殿,軸線兩側採取大體對稱的布局。如不計入內苑部分,從丹鳳門到紫宸殿也約1200米,這個長度略大於從北京故宮天安門到保和殿的距離。含元殿利用的突起的高地(龍首原)作為殿基,加上兩側雙閣的陪襯和軸線上空間的變化,造成朝廷所需的威嚴氣氛。
3.木建築解決了大面積、大體量的技術問題,並已定型化。如麟德殿,由前、中、後三座殿組成,面積約5000平方米,約為太和殿的三倍。採用了面闊11間,進深17間的柱網布置。殿東西兩側又有亭台樓閣襯托,造型相當豐富多樣。主殿含元殿則用減去中間一列柱子的辦法,加大空間,使跨度達到10米,可證唐初宮殿中木架結構已具有與故宮太和殿約略相同的梁架跨度。
4.門窗樸實無華,給人以莊重、大方的印象。
5.建築藝術加工的真實和成熟。唐代建築風格的特點是氣魄宏偉,嚴整而又開朗。現存的木建築遺物反映了唐代建築藝術加工和結構的統一,在建築物上沒有純粹為了裝飾而加上去的構件,也沒有歪曲建築材料性能使之屈從於裝飾要求的現象。這固然是我國古典建築的傳統特點,但在唐代建築上表現得更為徹底。含元殿踞龍首原高處,高出平地十餘米,殿十一間,前有長達75米的龍尾道。殿階局部用永定柱平坐,這種較古的方法,唐以後逐漸淘汰。整組建築氣魄雄偉,足可代表當時高度發展的文化技術。含元殿和麟德殿的開間尺寸,不過5米稍多,最大梁袱跨距,不過四椽,尺度不及後世,用料也相對較小。用較小的料而構成宏偉的宮殿,應該說技藝已相當純熟。 除了大明宮,唐長安的西內太極宮為朝會大宮,以凹字形平面的宮闕為正門(承天門),內有太極殿,兩儀殿兩重殿庭,即唐代的大朝、常朝和日朝,相當於周制的天子三朝。兩儀殿以後還有甘露殿院庭。中軸線左右各有對稱布置的一串院庭,安置宮內衙署,形成一片井然有序的大面積組群。此外,宮內還有其他殿亭館閣共36所。太極宮東連東宮,西連掖庭宮,分居太子和后妃
太極宮復原圖
隋唐在長期動亂以後復歸統一,尤其盛唐時代,政治安定,經濟繁榮,國力強盛,與西域交往頻繁,是中國封建社會盛期,建築藝術也取得了空前成就。
唐建築藝術風格可以"雄渾壯麗"四字來概括,具有可貴的獨創精神,重視本色美,氣度恢宏從容,堪稱為中國建築藝術的發展高峰。
大唐帝都長安城復原圖(太大了分兩張發)
唐代帝都長安城,顯盡了泱泱大國之風 - 每日頭條 http://bit.ly/2PViAZM
唐代坊市制度及其歷史定位
肖建樂
2009年12月02日09:32 來源:光明日報
唐代坊市制度是中國歷代坊裡(市)制度發展的高峰,也是城市封閉結構發展的高峰。與中國古代其他城市制度一樣,坊市制也表現出較大的政治屬性。不少學者認為唐代坊市制度阻礙了城市經濟的發展與繁榮,因此唐中期坊市制度一旦破壞,城市經濟便全面發展並導致了唐宋城市革命的發生。筆者認為中國傳統城市的發展,固然有受政治影響的一面,但更多仍受歷史條件的制約。在唐中期以前的歷史條件下,唐代坊市制度的存在仍具有合理性並發揮了重要的歷史作用。
宋代以前,中國傳統城市大多是各朝代的統治中心或軍事重鎮,政府為了更好地維護統治,對城內的居民和商業活動進行嚴格的控制並形成了一系列完整的制度,坊市制便是其中的典型。從字義上來分析,“坊”與“市”是兩個概念。坊,又叫裡,或稱坊裡,是古代城市最基本的單位。唐人蘇鄂在《蘇氏演義》中指出:“坊者,方也。言人所在裡為方,方者,正也。”“市”則為商品交換的場所。坊市制主要表現為將住宅區(坊)和交易區(市)嚴格分開,並用法律和制度對交易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嚴加控制。坊市制至遲在西周時便開始萌芽,“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春秋戰國時期,坊(裡)市制度逐漸形成,“匠人營國,方九裡,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到漢代坊市制進一步完善,坊市布局比較規則齊整,漢代長安城內“街衢洞達,閭閻且千,九市開場,貨別隧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闐城溢郭,傍流百廛,紅塵四合,煙雲相連”。魏晉以降坊市制度進一步鞏固發展,北魏時期,洛陽就已形成了棋盤式的格局,“廟社宮室府曹以外,方三百步為一裡……”這種帶有較強封閉性的制度於唐代達到了頂峰。
經過魏晉南北朝400多年的大分裂,社會生產力遭到嚴重破壞,唐初僅有人口3120151戶,僅佔隋大業初900萬戶的三分之一;土地大量荒蕪,“自伊、洛以東,暨乎海岱,灌莽巨澤,蒼茫千裡,人煙斷絕,雞犬不聞,道路蕭條。”發展農業生產、穩定社會秩序成為擺在唐朝統治者面前的首要任務。為了恢復並發展生產,唐朝在農村推廣均田制,實現“耕者有其田”,輕徭薄賦,減輕農民負擔,穩定並增加農村勞動力。在城市則大力推行坊市制,以杜絕農民離鄉背土的現實途徑。由於農業的生產效率本身不如手工業和商業高,因此農民始終存在去農從工或從商的沖動,而古代生產力水平低下,“一夫不耕,或受其飢;一婦不織,或受其寒”,因此大量農民離開土地輕則影響經濟發展,重則危及封建政權的穩定。坊市制度的存在,使農民無法自由地來到城市,從而保証了農業勞動力的充足,有利於唐代前期農業乃至整個社會經濟的恢復與發展。
唐代坊市制度具有管理和服務的雙重功能,管理功能是以維護封建統治為主要目的(側重於坊),而服務功能則帶有維護市場秩序促進經濟穩定發展的目的(側重於市)。
“在邑居者為坊,在田野者為村”。坊市制中的“坊”是將城市中各類建筑劃分成封閉的地理空間,將城市居民分區居住並保持相對獨立性的一種封閉式管理模式。作為歷代坊市制度發展的頂峰,唐代將城市居民按坊居住並進行管理,形成了統一的城市格局。詩人白居易曾用詩生動地描述了坊市制下長安城整齊劃一的概貌:“百千家似圍棋局,十二街如種菜畦。”唐代的坊市制根據城市的封建等級(而不是根據實際需要)來確定不同城市建立坊區數目,例如唐時長安有108坊,東都洛陽有103坊,揚州、蘇州約有60坊,沙洲僅有四坊等,體現了封建等級制度。市、坊嚴格分開並將居民區用圍牆圈起來,實行坊裡鄰保制、按時啟閉坊門制、宵禁制等有利於加強對城市居民的管理和控制的配套措施。《資治通鑒》記載了一些發生在坊門的刺殺事件,例如“六月癸卯,天未明,元衡入朝,出所居靖安坊東門。有賊自暗中突出射之,從者皆散去,賊執元衡馬行十餘步而殺之,取其顱骨而去。”當時,一些江湖人士或惡少逞能滋事也多在坊外發生,而坊內很少見,說明正是這種比較嚴格的管理模式有效地將各類居民區分開,並將外來侵擾隔絕開來,有利於城市的治安與穩定。同時這樣也有助於城市美觀和城市面貌的維護。唐代前期,政府嚴禁隨意突破坊牆侵街造屋,坊牆因之得以長期保持平直。大量唐代城市(例如長安、洛陽等),總體布局很長時間未發生大的變動,充分說明唐代城市坊的設置大致符合城市建筑的規律。
結合當時的社會條件,唐代政府對“市”也有一套專門的管理制度。盡管有些規定存在一些不足之處,比如,根據城市的行政級別不同而設定“市”的級別,從而安排相應級別的官員負責管理,並強行規定物品的價格和交易時間,“凡市以日午,擊鼓三百聲而眾以會;日入前七刻,擊鉦三百聲而眾以散”,具有明顯的行政干預色彩。政府還規定“諸非州縣之所,不得置市”,忽略了各地經濟發展的現實情況和消費者的實際需要,唐后期草市的大量出現充分証明了這一點。但是這一整套城市管理制度和相關規定仍舊具有眾多合理之處。首先,將商品分門別類設立專門的行,既便於市場管理又有利於市人交易。史料記載長安東市“市內貨財二百二十行,四面立邸,四方珍奇,皆所積集”。不僅長安等大都市,即便地方州縣內亦有米行、絹行、鐵行等各行的劃分,這裡的“行”就是同類貨物售賣專區。其次,加強對度量器物的管理,有利於維護交易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唐律疏議》規定:“凡官私斗、秤、度尺,每年八月詣寺校印署,無或差謬,然后聽用之。”再次,加強質量管理和禁止非法牟利,有助於維護交易秩序。《唐律疏議》記載“諸造器用之物及絹布之屬,有行濫、短狹而賣者,各杖六十;得利計贓重者,計利准盜竊論。販賣者,亦如之。”另外還有對市門的修繕和禁止在市中聚眾擾亂等規定,都有利於維護良好的市場環境。
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坊市制基本上能夠滿足城市居民經濟生活的需要,對於唐前期城市經濟的恢復和發展也具有積極的作用。唐代前期,城市中主要居住著封建官僚、軍隊及其家屬以及一些服務人員。在均田制的土地制度和租庸調制的賦稅制度下,這些人所需的農副產品大都通過俸祿直接獲得,而不用經過商品交換。此外,手工業品也大都由官府手工業生產,私營手工業者很少,所生產的手工業品大多也無需經過市場交易。因此坊市分離的封閉格局在方便城市管理、有利於社會秩序穩定的同時並沒有對這些城市居民的生活造成過多影響。另外,盡管坊市制的突出特征之一是將市場交易局限在市中,交易地點有嚴格的限制,然而實際上,在實行坊市制的唐代前期,即使是長安的坊中,也仍有一些私下的商業活動存在。例如長安宣陽坊有彩纈鋪,升平坊裡門有“胡人鬻餅之舍”。還有一些走街串巷、在坊內流動的小商人,如見諸史書的“鄒駱駝,長安人,先貧,嘗以小車推蒸餅賣之”。這些商業活動也有助於便利坊內居民的不時之需。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可以看出盛唐以前的坊市制,與均田制等農本社會管理體制相適應,促進了社會的穩定和城市的發展。在唐前期,這一制度的積極作用是主要的,只是到了唐代中期,隨著農業生產工具的改進、農田水利建設的發展特別是江南等地區的開發,整個社會經濟呈現出繁榮的景象,從而為城市經濟的發展繁榮以至於突破原有的坊市制度提供了物質和生產力上的准備。隨著商品經濟的逐步發展,坊市制失去了賴以存在的基礎,中國傳統城市隨之進入了開放式的發展階段。
(作者單位:雲南民族大學經濟學院)
唐宋‧朝都革命
兩城
中國城郭城市(walled city)的特徵是在歷代改革中形成。
原初的周王朝範型雖規定了「右廟左稷」、「前朝後市」等具體內容,但各代統治者為應變局勢,對城郭內的權力調配並未終止。
其綱要雖未脫開層層疊疊內向的「牆」(wall)系統、與被迫依循的「禮」公共領域(儒家的社會控制系統),但城市中各階層的力量變動,始終宰制著城市規劃,它的形式體現、隱喻會呈現時代的內涵。
「安全機制」是法國哲學家─福柯(Foucault.M.)經常論述的主題,因為它與權力息息相關,所以是必須關注的主題。除了「安全」外,被一併探討的包含「領土與人口」,因其直指受權力服務者的統治者,如何維繫地位、治理人,和誕生人口。
世界各區域的早期文明史表明,從農業文化中誕生的第一批城市,無一例外都是權力中心,或可稱作王權城市和城邑。
中國的情形更是如此,從平糧台遺址發掘到部分人群刻意脫離部落,另闢一處享樂之地時,政治性城市便貫穿整個古代史。城邑就是人口相對集中、居民成分複雜的國家權力中心。
既然居民成分複雜,就必須管制,收取利益;同時,居民的複雜度與其積累,也直接導致統治者必須創造出新的管制系統,牢固、牽制、分化階級。
階級給統治者一座牆,但牆修得高,不免為一監獄。
●曹魏 鄴城 (3世紀)
長安城的市坊制眾所皆知,但其佈局演進,卻是在漢末三國時形成,與周王都存在極大差異。
鄴城
(曹魏 鄴城)
鄴城繼承了古代的城與廓、宮城與外城的區分,但功能分區更為明確,宮城和坊裡從此不穿插,充分體現了階級對立和等級制度的森嚴。
中軸線的對稱佈局在由宮城內擴展到整個城市,宮城靠北、市在南(周禮是前朝北市),拉長禮儀與戰略縱深,一改周制,從此影響中國古代城市規劃。幹道於宮城前匯集,利於防守與集合部隊。
其背景著眼於軍事。群雄四起的時代,曹操急需一個整軍嚴明的城池作為後方,因此一旦軍行其中,百姓不可擾,坊牆有了重中之用。
●唐朝 長安 (7世紀)
再經歷四百餘年的戰亂與農民起義後,唐朝沿用隋代的長安城址重新規劃,沿用曹魏時的市坊制,使極權形式達到最高峰。
長安
(唐朝 長安城)
此時期的專制王朝,國本在於「土地的生產力」,因此掌握足夠的領土與穩健的人民(人口),便能達成國內基本的政治穩定。為維持新王朝的鞏固,市坊制嚴定的出入作息、層層圈圍的牆、佈軍快速而寬大的道路,因此映入統治者的眼簾。
在這個基礎上,為誇顯國家的強大、帝王的權力,因此加大城市規模,鑄就長寬9公里的唐代長安城。
●『市坊制』
唐朝的長安城作為中國城市的經典,形式象徵著規矩甚嚴的專制巔峰。
繼承周禮的部分布局與曹魏的鄴城規劃(軍事),皇城被置於城市的邊緣,一條極寬敞的朱雀大街帶人領會由層層市坊堆疊形成的威嚴,皇城二側即是禁軍駐所,利於集合作戰。
市坊制的方形院牆,規範了居民的作息、流動,唯一的十字形聯外門戶以及不可臨街開門的房舍,再再使人們從身體和意識上,被作為王的財寶般貯藏,人是君主專制時代的作戰、勞役、糧食生產力。
然而這個形式的操作,最後卻帶來居民生活的困難,市坊的商業集中令採買成為一種折磨,數公里的來回使居民不是遷走就是集中於東西市周圍的坊,導致長安城的一半、南面的四十個坊人煙稀少、荒廢敗壞。
幅員遼闊又空虛的腹地帶來防守上的困難,軍事需求的幹道系統反而成為伏軍與草莽狙擊的對象,國力的衰弱與城市人口外流、勞役與稅收短缺,最後致使長安城由最初統治起來最「安全」的都城,變成最「棘手、不安全」的地方。
「人口」遺失,「安全」不保,「領土」最終喪失。
城市規劃者的權力自信,最後倒射自己。
●宋朝 開封 (11世紀)
開封
(宋朝 開封城 城內白色部分為 倉庫、糧庫、寺廟、庭園、軍械等為統治者服務之作坊)
●『廂坊制』
宋朝的開封作為承先啟後的變形,完全改變中國城池的市坊結構。五代十國末年,關中地帶城池與運輸系統凋敝荒廢,經濟城市南移,形成北政南經的分佈。偏安的南方因財富增長蛻變為大型商業城市,挾有龐大資本力量、鄉壘私兵的自治組織遍布,利用漕運壟斷大發利市。
宋廷於北方開朝後,因物資運輸需依靠南方,選擇全國漕運中心 - 開封城作為首都,除保證南方糧食輸入,也確保南下運送兵員、監控統治的必要。開封城為特殊的三牆城,由唐代節度使州治擴建而成,分皇城(宮城)、內城(官署、商業區等)與外城,結構特殊。
市坊制崩潰後,居民開始「佔街衢為舍」,逐漸產生公共空間的認知,形成商業街道,亦如日本平安京南北朝後的局勢,街道聚眾城患,財來人去,蠢蠢欲動。(平安京甚至形成市民聯合的商業武裝組織,下剋上,奪取城市的長期控制權,直到戰國一統),統治者雖急於壓制形勢,但著眼於龐大稅收與難以復去且具缺點的市坊規劃,於是取消沿用市坊改作廂坊。
「廂」,軍隊的作戰單位,被引入開封作為軍事駐紮、分區的方法,便於監視街道、維持治安。隨後廂坊制逐漸發展,取消住居進出限制,房舍沿街而設。坊不再是建築的形式,而僅是一種戶籍紀錄法。隨著城市發展,逐漸誕生出膾炙人口的夜市與清明上河圖風貌,百姓流動的自由性大幅提高,人文藝術消費等成長迅速。
但細究城市布局,開封城除了天然的平面不對稱外,在權力控制的規劃分布也不對稱。城市西部充斥軍營,而東部南部則多為市街、倉庫與作坊,軍營沿幹道採點狀插入,暗含著迅速撲滅譁變的用途。
開封城內的軍營雖分布不均,卻是夾著商業區佈局,由皇城向內城畫十字,再向外城畫X型,便能看到整座開封城事實上都在軍隊的掌控之下。
相較長安城的缺點,廂坊制的商業街道使得居民利於採買,對統治者而言代表稅收與不易流失的「人口」。
軍隊的駐紮與環城分布,利於城防與治安監視。內外城皆有禁軍,除快速佈屬外,內城還可將城門封閉,與外城軍隊夾擊,保證「安全」。
人口與安全確保,「領土」保持自不在話下。
若說唐朝的長安規劃是在防禦外敵、彰顯權勢,開封便是內外皆防並匯聚財富,但這樣富有的城池怎麼會陷落?便是冗冗長,非空間規畫的事了。
由周王都、唐長安與宋開封的城市變化,應可連結西方城市演進的主體概念。
1.城邦的初級權力中心,意在對抗自然與宣揚「文明」的城市。
2.階級分化牢固、誕生出嚴密軍事佈署與控制人口(生產力)需求、彰顯帝王權力的「專制」城市。
3.壓制與協調生產力提升到某個程度,逐漸誕生出的不穩定「中產」城市。
中國特有的城市規劃,與西方同樣起造於獨特的文化,這思想和觀念體系一經確立之後,就長期成為這個區域內人們思想和生活的指引,指導人們處理人和自然、人和人以及人和其精神世界之間的關係。
在此基礎上建立起一個具有內在一致性的世界秩序,並且深刻影響到周邊民族的思想和行為。
因此人類的歷史,才誕生出依循不同規則的城市。不過,東西方統治者雖對城市居民的權力形式有別,但可以肯定,其目的仍是鞏固人上人應然的治理。 唐宋‧朝都革命 @ 城鄉豆芽人 :: 痞客邦 :: http://bit.ly/2PUFqkn
坊市 http://bit.ly/2PVMltj
當商品交換發展到一定規模,商品交易就需要一個相對固定的場所長期進行,這一相對固定的場所古時稱為「市」,今天的「市場」一詞就由古時的「市」演變而來。
古時的「市」與「城」同時出現,「城市」一詞也因此而來。 據《考工記》記載,西周時的城市被縱橫的道路劃分為一個個方形裡坊。 市位於城中,也呈方形,其實就是一種特殊的裡坊,與普通裡坊相比,區別僅在於坊內置宅而不設店,市內設店交易而不置宅,這樣的市稱為坊市。
漢長安城的坊市 東漢 市井畫像石 東漢 市樓畫像磚
坊市為一方形區域,四周有牆包圍,四面各設一門作為市的出入通道。 市與裡坊一樣,朝開夕閉,交易聚散有時。 市內店鋪分類設立,由官府派專門官員進行管理。 早期市中還建有較高的市樓,官員居於樓閣之上,便於掌控全市。 早期一座城市中僅設一市,後來因為商業的發展,逐漸出現了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市,按方位稱東市、西市等。
北魏洛陽城的大市小市 唐長安城的坊市 唐洛陽城的坊市
坊市的交易模式從西周一直持續至唐代。 從《木蘭辭》中「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南市買轡頭,北市買長鞭」這幾句詩句可以看出,北朝時商品交易仍為坊市制,商品分市交易,基本日用品都能在市中購得。
坊市制的出現首先是為了滿足統治階層實施商業管理的需要,同時也是早期商業尚不發達的一種表現,這一時期,交易店鋪數量不多,只用一個或數個面積有限的坊市即可容納。 此外,坊市制下,商人的商務工作受到各種限制及監督,也體現出早期商人社會地位的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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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以前,城市的功能主要是各朝代的統治中心或軍事重鎮,政府為了更好地維護統治,對城內的居民和商務工作進行嚴格的控制並形成了一系列完整的制度, 坊市制便是其中的典型。 從西周到唐代,城市的格局,一直是市(商業區)與坊(住宅區)分設,市內不住家,坊內不設店。
經過魏晉南北朝400多年的大分裂,到唐初人口銳減,土地大量荒蕪,蒼茫千里,人煙斷絕,雞犬不聞,經濟蕭條。 發展農業生產、穩定社會秩序成為擺在唐朝統治者面前的首要任務。 為了恢復併發展生產,唐朝在農村推廣均田制,實現耕者有其田,輕徭薄賦,減輕農民負擔,穩定並增加農村工作力。 如果大量農民離開土地輕則影響經濟發展,重則危及封建政權的穩定。 在城市則大力推行坊市制,以杜絕農民離鄉背土的現實途徑。 坊市制度的存在,使農民無法自由地來到城市,從而保證了農業工作力的充足,有利於唐代前期農業乃至整個社會經濟的恢復與發展。
唐朝的坊市制
《唐六典》記載:「皇城之南,東西十坊,南北九坊;皇城之東、西各十二坊,兩市居四坊之地;凡一百一十坊」,可見,作為都城長安城, 市坊佈局相當規整,而地方的市坊建造也很普遍,如蘇州有六十坊,益洲有金馬坊、書台坊、錦浦坊、花林坊,揚州城有常樂坊、道化坊、臨灣坊、道仁坊等,敦煌、吐魯番出土文字證明唐代敦煌、西州也有坊市。
唐代市坊的內部構造更加完善,坊內的十字街道分別稱為東街、南街、西街、北街,由此劃分出的四個區域內再設小十字街,形成了十六個區塊, 也分別有專稱,如此整齊的規劃有兩個目的:一個是統治者居高臨下便於控制;另一個是整齊的佈局使逃亡的罪犯無處藏身,官司機構、居民宅第與市場不相混雜,有利於維護社會秩序。
唐朝的坊市制
市門朝開夕閉,交易聚散有時。 市的設立、廢撤和遷徙,都由官府以命令列之。 市內店鋪按商品種類區分,排列在規定地點,稱為「肆」。 政府設有管理市場的專職官吏,所有市場活動都在市官的監督和管轄之下。 在市內營業的商人,需繳納市租,其社會地位較為卑賤。 這種制度是適應統治階級為維持封建秩序的穩定而形成起來的,同時也反映了當時商品經濟發展程度較低。
唐代對坊的管理統一以鼓聲為准,由坊正負責坊門的啟閉。 早上五更二點自宮內「曉鼓」聲起,諸街鼓順序敲動,坊門開啟,鼓要敲到天亮為止,每晚鼓聲敲響關閉,不許出入。 夜晚實行全城街道嚴格消禁,如果有「犯夜者,笞二十」,即便是官員也不例外。 對市的限制也很苛刻「凡市,以日中擊鼓三百聲而眾以會,日入前三刻,擊鉦三百聲而眾以散」。
唐朝的坊市制
隨著農業和工商業的發展,以及人口的不斷增多,人們對商品交換的需求量不斷擴大,限時交易的封閉性市坊制度已不能適應城市的發展。 從唐中期開始,市坊制度已發生鬆弛,它與城市的功能嚴重的背離,阻礙了工商業的發展和人際間的交流。 因此,市坊制發展到後來,已不能繼續下去了。 唐高宗時長安城已非常繁華,出現了兩市已無法容納的店鋪。 開始向附近的坊及其它地方延伸,以至於東市西北的宗仁坊、西市東北的延壽坊,熱鬧繁華超過了東、西二市。 玄宗時雖對這種現象加以限制,但沒能阻止為了利益和方便而日益增加的沿街店鋪的出現,坊內在這一時期出現了夜市。 當時,商業不再限制在專門的商業區,許多坊中出現了市場、店鋪、作坊,並且出現了私自拆毀坊牆,臨街開門的現象。 大勢已去,政府已沒有能力對城市生活指手畫腳了。 到了後來,政府也默許了夜市,不再加以限制。
市坊制度是一種人為的格局,而不是城市自然發展的產物。 在其產生之初,以其整齊劃一、規則有序,便於控制、管理市民而為統治者所推崇;到了後期,嚴重地阻礙了社會經濟的反戰,並給人們的日常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不便,以至最終消亡。
一般夜市的起源有兩種看法,
一種認為唐代市坊制度建立後,便已有夜市產生;
另一種看法認為夜市是等到宋代市坊制度瓦解後才出現。
但是實際上從一些詩詞文獻記載上觀察,
最早出現夜市的朝代應該是唐代,直到宋代後,夜市才逐漸成熟而穩定。
何以證明唐代已經出現夜市呢,
從唐詩中我們可以發現端倪,
如中唐詩人王建《夜看揚州市》詩云:
「夜市千燈照碧雲,高樓紅袖客紛紛,
如今不是時平日,猶自笙歌徹曉聞!」。
與王建並世齊名的詩人張籍《送南客》詩云:
「夜市連銅柱,巢居屬象州。」
可見「夜市」一詞在中唐詩作中一再出現,
證明在唐朝中期的大都市已經出現了夜市。
唐代长安城到底是什么样,坊到底是什么样的? - 知乎 http://bit.ly/2Q2SLqV
唐代長安城坊市分離嗎?
我想每個臺灣上過中學歷史的人,只要聽到唐朝長安城,大部分都會反射動作說出「坊市分離」四個字。但是,你知道唐代長安城其實沒有坊市分離嗎?
根據隋唐長安城的復原圖,長安有東市與西市兩個市集。其他都是「坊」,一般被理解為住宅區。但是,從唐人的詩文來看,長安城中商店也開在這些「坊」中。例如,白居易就曾經寫了一首〈寄胡餅與楊萬州〉,描述他對長安輔興坊胡餅的念念不忘:
胡麻餅樣學京都,面脆油香新出鑪。
寄與饑饞楊大使,嚐看得似輔興無。
白居易
作品「老嫗能解」的白居易
可見,這個餅好吃到白居易在別處買到,還一定要寄一個給朋友品嚐(不會壞嗎?)。同時也展現「坊」內是有商店的,坊與市並不如我們想像中的絕對分離。
隋代大興城
隋代大興城
回過頭看隋唐長安城的商業發展的情形,以中央朱雀大街為界,東邊(城東)多為官人居住的地方;西邊則是平民與胡商聚集的地方,尤其在大明宮興建完成後,更加明顯。靠近東市的平康坊,由於進奏院都在附近,甚至發展為長安的紅燈區,又被唐人稱為北里,一旁的崇仁坊也成為酒樓聚集的坊。兩坊連結東市,形成長安城的「蛋黃區」,當時人描述幾個坊說:「因是一街輻輳,遂傾兩市,晝夜喧呼,燈火不絕,京中諸坊,莫之與比」。同時,日本學者妹尾達彥對於長安城的復原研究,也呈現長安城坊中,有許多的商店。
唐代長安鬧區
唐代長安鬧區(妹尾達彥,2001)
又例如長安城的旅店,也遍佈各坊。史料中,也說東市附近的街坊「又與東市相連,選人京城無第宅者多停憩此」。可見旅店不僅僅在「市」中。
其實,長安城人口還集中在長安的北半部。《長安志》曾經提到:「自興善寺以南四坊,東西盡郭,率無第宅,雖時有居者,煙火不接,耕懇種植,阡陌相連」甚至有不少菜園。例如南邊的蘭陵坊,就成為鬼故事會發生的地方,而蘭陵坊中就有一個大菜園。
所以,我們對於長安城還有許多誤解,我們需要重新認識這座隋唐最大的城市。故近年長安學的發展,讓我們逐漸看到長安城更多的面向囉。唐代真的坊市分離嗎? - 每日一冷 - 你的冷知識入口 https://wp.me/p7B5X1-29P
墳場、刑場、魔神仔:唐代長安城裡流傳的鬼故事
2017-09-12|分類:中國的鬼, 專欄, 故事, 馬雅國史館|作者:馬雅人
今天馬雅國駐台大使不講馬雅,要來講講唐代的長安城。
唐代長安城最繁榮的時間點,與我國的蒂卡爾(Tikal)、卡拉穆(Calakmul)同時,也算與我大馬雅帝國有些淵源(黑人問號?)。大使在駐台以前也曾經當過馬雅國遣唐使,所以對唐代長安城也略知一二。
現代的大城市總是有許多都市傳說,這些都市傳說多半會反應現實生活的經驗與空間,像是鄰近殯儀館的辛亥隧道有經典的鬼打牆、文化大學不按牌理出牌的電梯,都是臺北經典的都市傳說。
其實有都市就有都市傳說,像是距今千年前的唐代長安城也有不少「都市傳說」,這些傳說都以傳奇、筆記小說的形式保留了下來。
自隋代建大興城以來,坊市制度一直是長安城鮮明的城市管理制度。一般而言,坊是住宅區,市是商業區,相信各位讀者在中學歷史應該都背的滾瓜爛熟。不過,根據這幾年的研究指出,長安城的坊內也是有商業活動的,甚至還有通宵達旦的酒樓在營業。國高中歷史課本教的坊市制度、宵禁制度的描述,恐怕不是完全正確的。
如同現代社會,刑場、墳場這類都市傳說的常見空間,也出現在唐代長安的中古都市傳說中。唐代長安的刑場位於東市西北角與西市東北角,兩者都緊鄰長安城熱鬧的春明門大街,加上位處繁華的市集,可以想見是一個人潮眾多的地方。
唐代所以在兩市執行死刑,恐怕就是著眼市場集眾的效果。在市場公開執行死刑,目的為向一般民眾展現國家的權威,使其直接感受到國家統治、皇權的存在。我想讀者應該可以想像行刑時,湊滿了看熱鬧的鄉民,刀起刀落下,對他們來說有多的刺激。
唐代長安東市想像圖
唐代的文獻資料中,位於東市的刑場也稱為「東市西坡資聖寺側」。根據考證復原,資聖寺位於勝業坊西南角,鄰近東市西北角。兩者間的街角可能就是行刑的地方,也是許多鬼故事發生的理想場景(欸)。
日本學者妹尾達彥,長安繁榮街區的考證復原
《廣異記》就記載了一則很可能是唐代魔神仔的刑場故事。
河間有個姓劉的別駕(不管了!就叫他劉別駕好了),常常說世間沒有女的夠正,但後來有次到了帝都長安一趟,在通化門遇到一個絕世美女。每天在哀沒正妹的劉別駕怎麼可以放棄這個機會呢?於是便上前搭訕,還真的被劉別駕搭訕成功,美女跟他到了資聖寺後方的家裏。兩人翻雲覆雨了好幾晚(魯蛇:悲憤)。不過,劉別駕忽然發現,事情有些不對。為什麼這個正妹身體這麼冰寒呢?隔天早上,一覺醒來,劉別駕躺在一片枯葉的荒園之中。報告長官,完全沒有正妹啊!
有些研究者認為這則故事選擇的空間是有意義的,因為資聖寺靠近刑場,唐代人一聽到資聖寺這,便會聯想到刑場、佛寺等,作為鬼故事的場景,再適合不過了,還可增加鬼故事的說服力。
還有另一則出自於《太平廣記》的故事。唐元和四年,唐憲宗下令在東市處死叛亂被俘的馬奉忠等人,並且曝屍荒野。羽林軍中,有一個叫王忠憲的人,弟弟剛好就戰死在這場平定叛亂的戰爭中。為了報仇,王忠憲割下了他的心臟還有大腿肉,帶回家煮來吃了!
故事進展到這裏,想必晚上馬奉忠一定要來敲門了。果然,晚上就來了!馬奉忠要跟王忠憲討回他的心臟。並且跟他說:「雖然我是叛賊,但是已經死謝罪。你弟弟的事情,我也很抱歉,但是殺他的人不是我,你吃我的心臟,是不是哪裡不對啊!」
王忠憲自知理虧,想要用錢來解決事情。但是,馬奉忠對他說,你用壽命來還吧!王忠憲沒有辦法,只好到資聖寺燒個一萬貫紙錢,還辦了一場類似超渡法會的東西,看看能不能死馬當成活馬醫。
沒想到,一點用也沒有!王忠憲日漸衰老,兩隻大腿的肉也越來越萎縮,三年後就過世了。
從這些故事可以看到,資聖寺周遭因為鄰近刑場的關係,成為一個很理想的都市傳說場景。對於今日的讀者而言,資聖寺這個地名似乎沒有什麼意義。但是,對唐代人來說,在小說中讀到這個地名,很自然就會產生對鬼怪的連結。或許各位讀者也可以想想,如果鬼故事沒有參雜夠讓人聯想的空間來襯托,是不是就遜色不少呢?
除了刑場以外,墳墓也是唐朝都市傳說常見的空間。由於唐代長安城建於漢代長安的城郊,根據記載唐代長安城中,甚至還有一些古代墳墓。在韋述《兩京新記》中,就記載了一則有趣的唐代長安墳墓都市傳說
在唐代,京兆韋氏是長安一帶的名門望族,家族有 17 人當過宰相。在這個顯赫的家庭中,有個叫韋述的家族成員,他的興趣之一就是把大唐帝國的兩個首都,城內各街區的建築、都市傳說、趣聞都搜羅起來。於是,韋述寫成了《兩京新記》一書。
唐代長安城坊圖
書中曾提到「待賢坊」裡的都市傳說。傳說待賢坊內有個宅邸,根本是個誰住誰死的凶宅,但是,有一個人完全不怕,他就是大隋北領軍大將軍史萬歲,史萬歲不愧是天生正氣凜然的軍人命,還沒當上將軍時就完全不怕這個傳說,就這麼住進這間「鬼屋」。
到了晚上,忽然有一個身形魁武的人來找史萬歲。史萬歲可能喊了一句:來者何人?沒想到問下去,史萬歲趕緊手指貼褲縫,立正站好。原來是大學長樊噲啊!正當史萬歲正在計算應該要退幾步的時候(誤),大學長開口說:我的墳墓就靠近你的廁所,你的排泄物常常滲到我那!你如果把廁所移到別的地方,我一定會好好報答你。
史萬歲二話不說,當場答應大學長得要求。但是,史萬歲可能太正氣凜然了!還責問大學長,怎麼可以殺死那些前任房客呢?樊噲回答說:他們都是嚇死的,不關我的事。於是,史萬歲決定好人做到底,除了移廁所,還順手幫忙樊噲遷葬。樊噲很是感謝,答應他說:日後我一定助你在戰場上獲勝!果然,史萬歲當上將軍,每當打仗,都感覺有鬼兵在幫助自己,所戰皆勝。
樊噲:學弟你給我放尊重一點!
這則史萬歲的故事中,我們可以看到韋述不是「創作」一個故事,而是「紀錄」一則他聽到的故事。他可能聽聞了這個都市傳說,而且他也可能相信這則都市傳說是存在的。
聽完史萬歲的樊噲報恩故事後,我們再來看看另一種風格的都市傳說!
除了墳場、刑場這類與死亡有關的空間以外,人煙稀少的地方,也是相當適合鬼故事的空間場景。可能很多讀者在這個時候會認為:「那應該是在城外吧!長安城不是都住滿人嗎?」
根據史料第六橫街以南「率無居人第宅」。而且,「自興善寺以南四坊,東西盡郭,雖時有居者,煙火不接,耕懇種植,阡陌相連」。長安城京城區南邊各坊,人口稀少,甚至開闢為農地。這種人口稀少、阡陌相連的地景,正好成為神怪故事發生的理想場景。
這段第一個故事的主角是韓朝宗,不知道是不是有人記得這個名字呢?沒錯!就是國文課本中,詩仙李白與韓荊州書中「生不用封萬戶侯,但願一識韓荊州」的韓荊州。《朝野僉載》這本史料兼盛唐政壇八卦集中,就有則以韓朝宗任職萬年縣主簿為背景的神怪故事。(唐代長安城內分為長安縣與萬年縣,以朱雀大街為界,左為長安縣,右為萬年縣。)
韓朝宗(圖片來源)
話說,有天韓朝宗傳喚一個鄉民來問話,結果鄉民遲到,被韓朝宗處罰打五下;到縣令那後,又被打了十下。後來那個鄉民染上瘟疫就去世了。到了陰間,鄉民大喊:
「冤枉啊!都是那個韓朝宗打我,才害我死了!」(設計對白)
冥間的法官收到鄉民告冥狀後,馬上招來韓朝宗。韓朝宗走進了一間華美的房舍,中門有兩棵梧桐樹,走進房間後,看見之前的刑部尚書李乂,李乂責問韓朝宗說:
「你為什麼要殺死那麼鄉民?」
「冤枉啊!我才打五下,縣令打十下!要也是要找縣令!況且他是因為瘟疫而死的,不是我的問題。」韓朝宗回答(設計對白)
李乂聽聞雙方講法後,回答韓朝宗:「雖然跟你沒有關係,但是你是縣官,依照往例還是要打二十下。」打完之後,韓朝宗從睡夢中驚醒,回到現實,感覺背後一陣腫痛,一個月之後才回復正常(或許他要買一張好一點的床)。
接著!故事的重點來了!
一日,韓朝宗在長安城內巡邏,經過長安城南區,看到街坊中有一間無人的空房,就像他之前被叫去應訊的房子。一問之下才知道是間凶宅,沒有人居住,是鬼神居住的地方。
有些研究者認為故事裡的空間規劃,反應了長安城現實都市分區的狀況。長安城的北區是皇宮與官署的所在,是天子腳下,公權力與皇權施展的空間。長安城的南區,「雖時有居者,煙火不接,耕懇種植,阡陌相連」,人口稀少,晚上自然成為都市傳說、神怪橫行最好的設定背景。
我們在不少以唐代長安城為背景的傳奇小說都可以看到類似的情節。例如,〈溫京兆〉就記載溫璋出在朱雀街上遇到一個老人擋路。根據唐朝制度,京兆尹出巡,生人需要迴避,如果有人擋路就要問杖。於是,溫璋馬上賞了老人笞背二十下,沒想到老人好像沒事一樣從容離開!?
溫璋覺得奇怪,便派遣一個老街吏跟蹤老人,才發現他不是平凡的老人啊!他是真君啊!(在中古時代,真君就是修煉得道的道士)。對此,溫璋緊張的幾乎要萬念俱灰。為了活命,溫璋晚上跟著老街吏微服私訪老人位於蘭陵坊的宅邸,溫璋一再向真君求情,最後真君決定寬恕他的家人。故事的結尾,溫璋果然因為收受賄賂被發現,飲毒酒而死。
這則故事同樣是長安城的南、北為結構為空間設定。白天,京兆尹在北邊展現國家的權威,杖責仙人。晚上則換成仙人在城南的蘭陵坊責問京兆尹,而蘭陵坊位於長安城南、朱雀街東,屬於長安城中偏僻的里坊。蘭陵坊南接第六橫街,根據史料第六橫街以南「率無居人第宅」。有些研究者認為,之所以選擇南邊的城坊。就是因為現實上屬於比較無人居住的空間,很適合作為發展神怪故事、都市傳說的場景。像這種將小說與現實空間連結的敘事手法,可以加深讀者的臨場感,也增加了閱讀的樂趣。
綜觀這些長安城的都市傳說,我們可以發現一個鬼故事要恐怖、都市傳說要精彩,除了情節要夠離奇、鬼怪要更生猛之外,安排發生在適當的空間也是相當重要的一環,像是刑場、墳場這類場所,就是鬼故事發生的理想之處,大大提升故事的驚嚇指數。
其實,這些古代都市傳說不僅僅只是一則故事,還包含了許多歷史的現象,下次聽歷史上的鬼故事、或都市傳說時,不妨注意一下故事中的各種細節寓意吧! 墳場、刑場、魔神仔:唐代長安城裡流傳的鬼故事 | 故事 https://gushi.tw/?p=4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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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唐朝為何採用坊市分離制度?為什麼不採用其他的制度,偏偏要採用坊市分離?(答案要合理)
2.宋朝為何採用坊市合一制度?為什麼不採用其他的制度,偏偏要採用坊市合一?(答案要合理)
經過魏晉南北朝400多年的大分裂,社會生產力遭到嚴重破壞,唐初僅有人口3120151戶,僅佔隋大業初900萬戶的三分之一;土地大量荒蕪,“自伊、洛以東,暨乎海岱,灌莽巨澤,蒼茫千裡,人煙斷絕,雞犬不聞,道路蕭條。”發展農業生產、穩定社會秩序成為擺在唐朝統治者面前的首要任務。為了恢復並發展生產,唐朝在農村推廣均田制,實現“耕者有其田”,輕徭薄賦,減輕農民負擔,穩定並增加農村勞動力。在城市則大力推行坊市制,以杜絕農民離鄉背土的現實途徑。由於農業的生產效率本身不如手工業和商業高,因此農民始終存在去農從工或從商的沖動,而古代生產力水平低下,“一夫不耕,或受其飢;一婦不織,或受其寒”,因此大量農民離開土地輕則影響經濟發展,重則危及封建政權的穩定。坊市制度的存在,使農民無法自由地來到城市,從而保証了農業勞動力的充足,有利於唐代前期農業乃至整個社會經濟的恢復與發展。
唐代坊市制度具有管理和服務的雙重功能,管理功能是以維護封建統治為主要目的(側重於坊),而服務功能則帶有維護市場秩序促進經濟穩定發展的目的(側重於市)。
2. 宋朝坊市制不再
http://www.nou.edu.tw/~prompt/main3-2.php?sno=103&type=3
宋代由於人口往城市移動,形成幾個不同等級的城市,都城開封和臨安都是當時世界人口最多的城市,鄂州、成都、泉州也是擁有五萬戶以上的城市,另外更為數眾多的是五千到五萬戶及一千至五千戶大小不一的城市。這些城市分佈遍於全國各路,並非集中於某一地區,顯示城市發展的普遍性。宋代商業發達,以往作為城市區劃和管理的坊市制,由於坊牆被毀,居民面街而居,沿街建屋,開放店面,使封閉的坊敞開了。同時,城市的範圍也不再限於城郭內。
商業活動吸引人口向城市集中,造成城內空間發展的問題,出現了城內街道和河道被侵佔,以及向城外擴展的現象。為了方便商旅與貨物運輸,宋朝也在城市改善交通,並增闢城門。這些景況,都說明城市原有擔負軍事政治上護衛角色與區隔城鄉的性質,已經明顯改變,反映中國社會經濟向近代發展的歷程。
市鎮的興起是宋代商業繁榮的另一個特徵。這些新興的市鎮,有的起源於鄉村中定期聚集交易的墟市,有些是位於鄰近城郭與交通要道的草市,更有一些因商業發展,有了固定的市街和長期的營業,朝廷因而在此徵稅。由於商業活動的多樣性,使宋代市鎮出現了城市衛星市鎮、生產型市鎮、轉運型市鎮及消費型市鎮等四種發展類型。這些市鎮多介於城鄉之間,雖趨近城市,但仍保有農村社會的色彩,因此吸引士大夫官僚、豪強地主、工商業者及農民居住,但隨著商業發展、市區擴大,沒有城牆的市鎮,成為城市與鄉村連成一體的中介地帶。
宋代城市和市鎮的發展特徵就是商業活動的頻繁,居民結構的多元化,形成城市活動多樣化,市民生活多元發展的文化風貌。像宋都城開封和臨安,住著各式各樣、各行各業的人群,交織來往,有各種娛樂表演、熱鬧的宗教文化活動,享受多樣的飲食。這種興味相殊、雅俗共存、多彩多姿的城市生活景象,和鄉間的儉樸、單調的生活,形成強烈的對比。此外,城市中同時是各種階級混雜、交融的地方,有利於各種社團發展,推動社會文化活動,如文人雅士在城市中聚會、休閒、社交和飲宴,組成各種名目的詩社,就是宋代社會庶民生活多元化最好的說明。
3. 強調西藏"自古"跟中土的關係,除歷史及文化關係之外,就是政治含意,好像西藏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文成公主就是可以引用的最早例子。
http://www.chiculture.net/php/sframe.php?url=http://hk.chiculture.net/0210/html/0210e29.html
松贊干布與文成公主
公元7世紀初,吐蕃國的贊普(即皇帝之意)松贊干布統一了西藏高原。由於松贊干布羡慕唐朝的文化,便派遣使者到長安,向唐太宗提出了和親的請求。唐太宗答應了和親的請求,命令文成公主下嫁松贊干布。文成公主奉命後,欣然前往,和松贊干布結為夫妻。
漢、藏結親的影響
文成公主出嫁後,唐朝和吐蕃之間的友好關係得到發展,也加強了兩國的文化交流。文成公主把一些藥物、工藝技術帶入西藏,吐蕃又派貴族子弟到長安留學。這充份說明西藏自古就與中原王朝保持密切關係。
一、唐朝為何採用坊市分離制度?
宋代以前,傳統城市大多是統治中心或軍事重鎮,政府為了更好地維護統治,對城內的居民和商業活動進行嚴格的控制並形成了一系列完整的制度,坊市制便是其中的典型。
坊市制主要表現為將住宅區(坊)和交易區(市)嚴格分開,並用法律和制度對交易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嚴加控制。
作為歷代坊市制度發展的頂峰,唐代將城市居民按坊居住並進行管理,形成了統一的城市格局。
結合當時的社會條件,唐代政府對“市”也有一套專門的管理制度。首先,將商品分門別類設立專門的行,既便於市場管理又有利於市人交易。其次,加強對度量器物的管理,有利於維護交易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再次,加強品質管理和禁止非法牟利,有助於維護交易秩序。
唐代坊市制度具有管理和服務的雙重功能,管理功能是以維護封建統治為主要目的(側重於坊),而服務功能則帶有維護市場秩序促進經濟穩定發展的目的(側重於市)。
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坊市制基本上能夠滿足居民經濟生活的需要,對於唐前期城市經濟的恢復和發展也具有積極的作用。坊市分離的封閉格局一方面便於城市管理,一方面又利於社會秩序穩定。
二、宋朝為何採用坊市合一制度?
中國古代城市的發展,到北宋出現了新的轉折。北宋以前的城市,一般是坊、市分區,即住宅區與商業區嚴格分開。北宋時,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徹底打破了「坊」、「市」的界線,商店可以隨處開設,不再採取集中的方式。
北宋都城開封是最繁華的城市,市內手工業作坊眾多,街道兩旁商店、旅舍、貨攤林立,人來車往,十分熱鬧。市場上的商品既有來自國內各地的百貨,也有來自國外的各種商品。營業時間不受限制,除白天營業外,還有夜市和曉市。城內另有固定市場和定期集市。其中大相國寺每月開放五次,規模很大。市內還出現了「瓦捨」(或稱「瓦肆」),裡面有「勾欄」(歌舞場所)、酒肆和茶樓,還有說書、演戲的,成為娛樂的中心。宋人張擇端所畫《清明上河圖 》,就是當時城市商業繁榮的藝術反映。
北宋時期,由於舊坊制被打破,城市中行業分區性逐漸消失,因此行會的地位更顯重要,組織更加嚴密。唐朝時,有些城市商業區域擴大到城外,叫做草市,北宋時更加發展。農村中還有定期開放的小市,北方叫做集,南方叫做墟或趕場。在草市或集、墟的貿易中,農產品和布帛竹木器等日用品佔大宗,也有一些生產工具的交易。有些草市或集、墟在交換發達的基礎上,逐漸發展成固定的市鎮。市鎮是城市和鄉村的橋樑,它的發展,有利於商品經濟的繁榮。
三、唐朝和親政策所說明的觀念?
和親,又可稱和蕃,指中國的皇女嫁給外國君王以示兩國友好,是政治婚姻。
中國的和親政策始於漢高祖劉邦白登之圍屈辱向匈奴投降。和親從此以後發展成為對外政策,和親之舉不絕於書。中國歷代和親有自願也有被迫,和親結果有成功也有失敗。
唐朝是中原王朝和親最多朝代,其中以唐玄宗時期為之最。唐順服邊疆蠻族依賴和親,主動以皇族女子出嫁,示好外族,但外嫁者多為與皇帝有血緣關係,獲皇帝封為公主的宗女或皇帝外孫女,皇女和親為少數。
歷史上吐蕃(今藏族)曾經是一個慓悍好戰的遊牧民族,與中原時有征戰發生。然而唐朝幾次戰勝吐蕃以後,反而派出文成公主和親。文成公主將農業和佛教傳播到吐蕃,此後數十年中,吐蕃與大唐和睦相處,這不能不說是文教之功。很顯然,趕盡殺絕只會加劇仇怨,邊疆地區仍不安定,戰爭還會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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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說唐代「坊市制度」時,詢問度最高的問題是……
由 s23059 發表於 [ 縣教育處那邊的舊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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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如果去青樓召妓呢?這樣怎麼回家?」
每次講到坊市制度,說到太陽下山後不能隨意走動,
總有男同學興致勃勃地問著。
如今看完〈唐朝穿越指南〉這本書,終於找到解答了:
坊的門關上了,坊與坊之間的主要幹道不能任意走動,
但是坊內的夜禁不會太嚴格,
只要待在坊內,還是可以通宵達旦,飲酒作樂的。
長安城最熱鬧的紅燈區,位於東市的平康坊,別走錯了呀。
詳情請見此書:
作者帶領大家回到唐朝,體驗衣食住行育樂,
試讀請按此處。
關於召妓這回事,本書告訴我們殘酷的幾個現實:
對於進京參加科舉考試的讀書人來說,
召妓是半官方的活動,
不參加,可是會被嫌「土村佬氣」的。(見本書15頁)
唐朝流行集體買春,「新郎君嫖資加倍」,
要有老手帶著才划算。(見本書180頁)
其實不必費心去召妓,
只要家境許可,
男人婚前有侍婢、朋友互贈家妓、婚後外面養「別宅婦」,
都是很稀鬆平常的。
(詳見本書274至285頁,
〈鬥二奶,打小三,唐朝麻辣主婦的婚後生活〉。)
所謂的「名妓」姿色多半不出眾,
而是以做「席糾」和作詩分高下。(見本書182-185頁詳細解說)
其他更麻辣的內容,請自己找來看囉~
欲向歷史老師借閱此書,請排隊登記啊。
題外話一:坊市制度在今日
以前總覺得坊市分離是書本上的東西,
2002年去上海玩,看到許多阿婆坐在巷子口,
監看著出入巷口的路人,那時稍微對「街坊鄰居」有點感覺。
2009年去新加坡玩的時候,
在城市規劃中嗅到了「坊市分離」的味道。
當時為了節省住宿費,我沒有選擇住進一般旅館,
而是在背包客棧上找到了願意日租房間的屋主,
住在「蔡厝港」附近的國宅裡。
每天從地鐵站出來,附近小吃店、麵包店、洗衣店、銀行,
一映俱全,
但出了地鐵站附近後,就再也沒有商家了,
只見滿滿的公園綠地和行道樹:
獅城之旅-81組屋前整齊的草地
我住的公寓大廈,一樓只有一家超迷你的7-eleven和一台ATM,
餘下的都是空地,讓住戶辦理婚喪喜慶,
既能順應華人、馬來人、印度人愛熱鬧的風俗民情,
也不怕颳風下雨,更不會佔用馬路空間。
獅城之旅-262
也善用零碎空間規劃停車位:
獅城之旅-256善用零碎空間,做成停車場
讓我想到「坊市制度」的,是看到這個大門:
獅城之旅-264別具中國特色的「坊」門
像這樣一個規劃完整的國宅,在古代也算是一個「坊」了。
題外話二:召妓價幾何?肯定不是一般人能負擔的。
以金門的軍中樂園來說好了,
這是1989年的票價表:
2013-07-02 08.57.36
這是當時的物價水準:
2013-07-02 08.57.30
簡單估算,一張娛樂票要花去月薪的二十分之一,絕對不是小數字啊。
(1970年代更貴,一張「娛樂票」要花去軍官、士兵十分之一的月收入。)
歷歷皆辛苦 | 解說唐代「坊市制度」時,詢問度最高的問題是…… http://bit.ly/2PWkG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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