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子衿 悠悠我心
www.epochtimes.com查看原始檔三月 9日, 2019
北宋 張擇端《清明上河圖》(局部)。上半部分為北宋汴梁的大學,左邊為演武場。清院本清明上河圖,台北故宮博物院典藏。(公有領域)
在中國古代,周朝將國都的學校稱為大學,地方學校稱為庠序[1];從漢代之後,朝廷在三級的行政轄區內都辦有學校,分別稱為國學、州學、縣學。過去的孩子在學校讀書,要學習六藝,即禮、樂、射、御、書、數。
其中禮、樂最為重要;「禮」主要是指「六禮[2]」,它是人們在不同場合所應該遵循的行為準則。「樂」主要分為音樂(樂器、樂理)、樂德、樂語、樂舞[3];古代的讀書人,如果禮樂沒學好,他無法走入主流社會中;即使是在鄉下,也有很多需要待人接物的場合,鄉村還有公共的祭祀活動。總之,完全不懂禮樂,很難在古代的社會中生活,除非遁入深山老林。
古代的學校,當然有喜愛學習,勤勉的學生;也有好玩樂的孩子,不喜愛學習,貪玩及逃學。那麼,精勤的學生對貪玩逃學的同窗是怎麼看的呢?
《詩經.鄭風.子衿》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縱我不往,子寧不嗣音。(一章)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縱我不往,子寧不來。(二章)
挑兮達兮,在城闕兮。一日不見,如三月兮。(三章)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縱我不往,子寧不嗣音。大意:青色的衣裳,是學子的校服。能穿著青色的校服,端坐在學堂中學習禮樂,我心悠然而神往。(跟我關係好的那位同窗今天又沒有來學堂)即使我沒有找你一起來上學,你怎麼能不來學習音樂呢?(言外之意:能穿上青色的校服,能學習聖人留下來的禮樂詩書,這得多大的福分啊!你怎麼能不來學習呢?)
第一章釋義:中國古代的學堂,從周朝到清朝,學生的校服款式,不同朝代會有所變化,但校服的顏色一直沒有變,都是青色。而且還有具體的規定,《禮記.深衣》:「具父母,衣純以青。如孤子,衣純以素。」孤子是指父親已經去世的孩子[4],在學堂中穿未染色的布衣(一般是白色的,但有些葛布衣原色偏灰色)。「子衿」中的「子」是指「學子」。第二個「子」才是「你」。「衿」這個字雖然是指衣領,但不能將其理解為古代的校服只有衣領是青色的。用「衿」字是為了押韻,因為用「衣」、「裳」、「服」都不押韻。
「嗣」讀音「四」,《毛傳》:「嗣,習也。古者教以詩樂,誦之歌之,弦之舞之。」唐朝的經學家孔穎達疏曰:「縱使我不往彼見子,子寧得不來學習音樂乎?責其廢業去學也。」周朝時期的讀書人,都要掌握常用樂器的演奏方法,祭祀及重大典禮的音樂都由國子學的學生及朝廷官員演奏,以上達天聽。樂器也是溝通神明的法器,因此都被慎重對待,《周禮》對樂器的放置方法都有嚴格的規定[5]。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縱我不往,子寧不來。大意:青色的玉珮絲帶,是學子專用的組綬。能帶著這樣的玉珮,端坐在學堂中學習禮樂,我心悠然而遐思。(跟我關係好的那位同窗今天又沒有來學堂)即使我沒有找你一起來上學,你怎麼能不來學堂呢?
第二章釋義:古代的讀書人及朝廷官員在公開場合都要戴玉珮,走路要根據玉珮聲而行,有一定的規矩,玉珮相互撞擊的清脆之聲還有利於去除人思想中的雜念[6];這是儒家法門修煉者去除思想中雜念的一種方法。不同級別的官員戴不同的玉珮及用不同顏色的絲帶(組綬)[7]。
唐詩中有很多關於玉珮的描寫,詩句很優美,比如王維:「朝罷須裁五色詔,佩聲歸向鳳池頭。(〈和賈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賈至:「劍佩聲隨玉墀步,衣冠身惹御爐香。(〈早朝大明宮呈兩省僚友〉)」這兩聯都是說退朝後官員們依玉珮之聲有序地走向中書省處理公事。
挑兮達兮,在城闕兮。一日不見,如三月兮。大意:你現在貪玩而放縱自己,不上學堂,以登高到城闕上遊玩看熱鬧為樂。你難道不清楚,一天不學禮樂,就如三個月不學一樣的啊!
第三章釋義:「挑達」是一個固定詞組,它的意思是「行為輕薄及放縱自己」[8]。將一個固定詞組用語氣助詞隔開,是為了加強語氣,有時語氣助詞還起到押韻的作用;這種寫作技巧在《詩經》中特別常見,如〈綠衣〉:「綠兮衣兮」、「絺兮綌兮」;〈燕燕〉:「頡之頏之」;〈日月〉:「父兮母兮」;〈邶風.柏舟〉:「以敖以遊」等等。
「在城闕兮」孔穎達疏曰:「登高見於城闕,以候望為樂。」(《毛詩正義》)
「一日不見,如三月兮」孔穎達疏曰:「一日不見此禮樂,則如三月不見兮,何為廢學而遊觀?」(《毛詩正義》)
《毛詩正義》原文參照(圖片由朝暉提供)
結語:在中國古代,真正的讀書人也是一個在儒家法門中修煉的人;能被上天安排成為讀書人,走「修、齊、治、平」之路,也須要很大的福分,因為修煉的人是最珍貴的。這首詩是一位精勤的學生對貪玩逃課同窗的勸告和冀望,因為他真正明白了學習禮樂的重要。對於過去的讀書人來說,「禮樂」就是他們必須遵循的「法」或「法理」。一個人從小就修習正道之理,他將來長大了做事行為也會是正的。
註釋:
1、庠序:古代的地方學校。後亦泛稱學校。《孟子.梁惠王上》:「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弟之義。」《漢書.董仲舒傳》:「立大學以教於國,設庠序以化於邑。」
2、六禮:《禮記.王制》:「脩六禮以節民性。六禮:冠、昏、喪、祭、鄉、相見。」
3、樂舞:《周禮.春官.大司樂》:「以樂德教國子,中、和、祗、庸、孝、友;以樂語教國子,興、道、諷、誦、言、語;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咸、大磬、大夏、大濩、大武。」大意:用樂德教育國子使其具備中正、和順、恭敬、勤勉、孝順、友愛兄弟的德行;用樂語教國子使其掌握比喻、稱引古語、背誦詩文、吟詠詩文、提起話頭、應答敘述的語言技巧;用樂舞教國子學會《雲門》、《大卷》、《大咸》、《大磬》、《大夏》、《大濩》、《大武》等舞蹈。
4、孤子:《禮記.深衣》:「如孤子,衣純以素。」東漢經學家鄭玄註:「三十以下無父稱孤。」
5、《周禮.春官.小胥》:「正樂縣之位:王宮縣,諸侯軒縣,卿大夫判縣,士特縣。」鄭玄注引鄭司農云:「宮縣,四面縣,軒縣去其一面,判縣又去其一面,特縣又去其一面。四面像宮室,四面有牆,故謂之宮縣。」文中的「縣」是「懸(懸掛)」的通假字。
6、《禮記.玉藻》:「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徵角,左宮羽。趨以《採齊》,行以《肆夏》,周還中規,折還中矩,進則揖之,退則揚之,然後玉鏘鳴也。故君子在車,則聞鸞和之聲,行則鳴佩玉,是以非辟之心,無自入也。」大意:古代的君子,身上一定要佩玉。右邊佩玉的鏗鏘鳴聲應合於五聲中的徵音或角音,左邊佩玉的鏗鏘鳴聲應合於五聲中的宮音或羽音。趨走(小步疾行)時的節拍應與《採齊》樂曲相應;正常行走時的節拍應與《肆夏》樂曲相應。向後轉時,走的路線應是圓形;能右拐彎時,走的路線應呈直角。前進的時候身體應略向前俯,倒退的時候身體應略向後仰。如此這般地行走,才能使佩玉發出鏗鏘的鳴聲。正因為君子在乘車時能夠聽到鸞和的鈴聲,在步行時又能夠聽到佩玉的鳴聲,所以一切邪僻的念頭也就無從進入君子的心靈了。
7、《禮記.玉藻》:「君子無故,玉不去身,君子於玉比德焉。天子佩白玉而玄組綬,公侯佩山玄玉而朱組綬,大夫佩水蒼玉而純組綬,世子佩瑜玉而綦組綬,士佩瓀玟而縕組綬。」大意:君子如果沒有特殊原因,玉不離身,因為君子是以玉來比照德行的。天子佩白玉,用玄色的絲帶;諸侯佩山玄色的玉,用朱紅色的絲帶;大夫佩水蒼色的玉,用素色的絲帶;太子佩美玉,用雜色的絲帶;士佩瓀玫玉,用赤黃色的絲帶。
8、挑達:「挑」讀音「刀」(根據《康熙字典》注音及《平水韻.豪韻》)。《太平御覽》卷四八九引《詩》作「挑兮撻兮」。一說輕薄放恣貌。朱熹《詩經集傳》:「挑,輕儇跳躍之貌。達,放恣也。」晉朝干寶 《搜神記》卷五:「蔣子文者,廣陵人也,嗜酒好色,挑撻無度。」明朝唐順之《〈福建鄉試錄〉後序》:「及周之衰,則溱洧之郊密邇王畿,且學校墮壞,士人挑達而缺於禮。」《醒世姻緣傳》第六二回:「卻說那狄希陳的為人,也刁鑽古怪的異樣,頑皮挑達的倍常。」@*
“玄纁束帛”
在《儀禮》中納徵所贈物品為三匹玄色、兩匹纁色的帛和成對的鹿皮,玄纁象徵陰陽齊備,五兩帛,兩張鹿皮,是為取配合之義 。司馬光則是站在實用的考量上,認為纁色若染為玄纁則無法用在其他地方,且家貧者恐怕無法負擔,所以改玄纁為雜色,但仍舊要五匹,且也要成對的鹿皮做為禮物,保留成雙配合之義。65 到了《家禮》則採納民間納聘的習慣,亦可用釵釧、羊酒、果實等類取代絲織品作為聘禮,又若是用色繒作為聘禮,數量多寡則視經濟能力做調整,沒有硬性規定,但最多不超過十,再次聲明嫁娶不應論財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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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結婚習俗:婚儀六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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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儀六禮指從議婚到完婚全過程的六個禮節,是漢族傳統婚嫁的禮儀,從周朝開始實行的婚禮習俗,到唐朝以後,就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例如《唐律》、《明律》等。
儀禮·士昏禮》規定,媒聘婚必須經過六道程式,這就是周代實行的婚儀六禮。 六禮的具體內容及要求如下所述。
納彩
即男家請媒人到女家說親,得到女方應允後再派使者送上雁作為禮物,並正式向女家提出締結婚姻的請求。 古代認為男屬陽,女屬陰,雁南往北來順乎陰陽,以雁為禮象徵一對男女陰陽和順。 也有的說以雁為禮象徵愛情的忠貞。 不過,行納採禮時男方使者攜帶的雁並不真正送給女家,而是使者到女家後交給女子的父親,出門時女子之父又將雁還給使者。
問名
是男方派遣的使者在納採禮后,請問女子生母之名,以分清女方是嫡出或庶出,並問明女子本人名字、排行及出生年、月、日、時等情況,以便回來后占卜婚姻的吉凶。
納吉
男方得知女子之名後,即在祖廟占卜,預測婚姻是否吉順。 獲得吉兆后,就派使者帶著雁到女家報喜,叫作納吉。 行納吉禮之後,婚約就算正式確定了。 當然,如果男家在祖廟卜得凶兆,預示婚事不成,那麼就無須再行納吉之禮了。
納征
亦稱納成,即向女方送聘禮。 納吉之後,雙方宣告正式訂婚,男方要送給女家玄奘束帛和儷皮等作為聘禮。 玄束帛也就是紅黑色與淺紅色的帛五匹(一束帛為五匹,故"束帛"可指代數量),其中玄三匹、疊二匹。 古代認為陽奇陰偶,這象徵陰陽齊備,順乎天地。 儷皮是成對的鹿皮,有配偶成雙的寓意。 周代以玄為了讓一個儷皮為聘禮,主要還是用其象徵意義,後來聘禮逐步為金錢財物所取代,故納征又稱「納財」。
請期
即男家經過占卜推算,選擇好合婚的吉日後,派使者依然帶著雁作禮物,去徵求女方的同意。 實際上按照慣例娶親的日期都是由男方決定的,"請期"只是謙辭,故後世也直接稱為"告期"。
親迎
這是婚禮中最重要的儀式。 到了婚期,新郎乘著黑漆車親往女家迎娶新娘。 前面有人執燭前導,後面有兩輛從車及準備給新娘乘坐的車跟隨。 到女家後,經過妝扮的新娘立於房中,新娘的父親迎出門外,接新郎進家。 這時新郎仍以雁給對方,行禮而出,新娘隨行。 然後新郎親自駕車,請新娘上車,再由專門的駕車人代替新郎趕車上路。 新郎則乘上自己的車,快馬加鞭,先到自家門外等候。 新娘到達,由新郎接進家門,設宴共食,並進行規定的共牢、合歌詞禮儀。
上述六禮,周代主要是在貴族士大夫階層中實行,一般庶民往往有所精簡變通。 但是,這六禮卻成了後代婚姻嫁娶禮儀的基礎,其基本程式和主要儀節一直在古代社會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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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中華民族皆為華夏文化中的色彩名稱,合在一起的玄疊的基本義有兩個,一指黑色和淺紅色的布帛。 二指後世帝王用作延聘賢士的禮品。
1、. 黑色和淺紅色的布帛。
《書·禹貢》:「厥委會莎文玄算法組。 "《左傳·哀公十一年》:"公使大史 固 歸 國子 之元,寘之新箧,褽之以玄冊,加組帶焉。 " 楊伯峻 注:"此謂以紅黑色與淺紅色之帛作墊。 ”
2、後世帝王用作延聘賢士的禮品。
(1)《後漢書·隱逸傳·韓康》:" 桓帝 乃備玄日電》,以安車聘之。 ”
(2)三國 蜀 諸葛亮 《便宜十六策·舉措》:"玄算法以聘幽隱。 ”
(3)唐 陳陶 《經徐穉墓》詩:"鳳皇屢降玄鳳梨禮,瓊石終藏烈火詩。 ” [1]
(4)宋 王禹偁 《酬種放征君》詩:"玄诏與丹诏,恩禮誠非薄。 ”
(5)元· 馬致遠《陳抟高卧》第二折:"早則是澤及黎民,又待要招賢納士禮殷勤,幣帛降玄委內瑞拉。 ”
(6)清 方文 《送劉孔安北上》詩:"主聖相且賢,玄國防部降茅茨。 ” [2]
詳細解釋編輯
玄、中華民族皆為華夏文化中的色彩名稱,玄鍛來二色最為神聖,因分別象徵天地故常並稱。
黑中揚赤即為"玄"。 "玄"色較之青、赤、黃、白、黑等五正色尤為尊貴而獨居其上。 天之色彩即為玄,為至高無上之色。 以玄"象"天,天神尚質,亦即天神尚德。 祭服常用玄衣,因玄色內涵天道思想;"以玄擬天""玄乃天道",也反映了周人的政教思想、政教設施情況的反應。
皇:《周禮·王之吉服》疏:"知玄衣裳者:見《易 系辭》:'黃帝堯舜垂衣裳,概取諸乾坤。 '乾為天,其色玄;坤為地,其色黃。 但土無正位,托位於南方。 (南方)火色赤,赤與黃(合),即是褐色。 "《楚辭·九章·思美人》的文句:"指嶓塚之西隈兮,(寫落日依在西山之況),與蜜蜂黃以為期。 "王逸注:"群組黃,蓋黃昏時也。 淚,一作曛。 " 這樣看來,也許是橙黃色系,但《說文》卻說是"淺绛";《爾雅·釋器》:"绛"。 故此,岸關係也應作赤黃色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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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纁束帛”
聘禮行迎圖戰國漆畫
納徵禮,是婚姻締結完成的標誌,又名「納幣」,相當於今天男方到女方家「送聘禮」。那麼「納徵」與「納幣」有什麼區別呢?「納幣」最早出現在《春秋》中:魯莊公「如齊納幣」(到齊國送聘禮)。唐朝的賈公彥有過解釋。簡單來講,把「送聘禮」說得文雅點,叫「納徵」;說得實際點,叫「納幣」。因為《儀禮》鄭注曰:「徵,成也。使使者納幣以成昏禮。」而「幣」,就是指禮品中的布帛等物。
《儀禮·士昏禮》中的「聘禮」
納徵,玄纁束帛,儷皮,如納吉禮。
「玄纁束帛」,是指黑色與淺紅色布料共五匹。鄭玄說:「束帛,十端也。」《周禮·地官》中有「媒人」一職,提到:「凡嫁子娶妻入幣,純帛無過五兩。」鄭玄認為:「五兩,十端也。」
那麼,十端布究竟是多少?參照《三禮辭典》,古人會將布料從兩端向里捲起來,捲成一個底面類似於「凹」字形的柱體,稱為「一兩」、「一匹」。卷好的一匹布,兩邊的圓柱體,就是「兩端」。每一端的布長二丈,則一匹布總長四丈。寬度為二尺四寸。一丈十尺,一尺十寸。根據《中國度量衡史》中關於尺度演變的梳理,周代一尺相當於今天的19.91厘米。以此計算,周代的一匹布寬度約為48厘米(19.91×2+1.99×4=47.78),近半米;長度為796厘米(199.1×4=796.4),約8米。所以,「五兩,十端也」,放在今天,就是5份長8米寬半米的布料,全部鋪開大約20平方米。五匹卷好的布放在一起,就是「束帛」。
再來看「儷皮」。鄭玄說:「儷,兩也……皮,鹿皮。」「儷皮」就是兩張鹿皮。古人相信「伏羲制嫁娶,以儷皮為禮」。鹿皮應相對完整,因為《儀禮》對贈送禮節還有要求:「納徵,執皮,攝之,內文,兼執足,左首。」意思是說:夫家的使者到女方家裡送聘禮時,拿鹿皮的人要將鹿皮的毛面向內,拿起來(即「內文」,毛面的紋飾向內),左手握住兩前足的部位,右手握後足(即「兼執足」),首部向左。如果一張鹿皮有殘缺,那麼這種拿皮姿勢是很難做好的。「賓致命,釋外足,見文。」「致命」,是使者向女方家長轉達夫家確定婚禮的意願,說:「某敢納徵。」執皮之人在此時會展示鹿皮的紋飾,而後交給女方的家人。
以上二者,是先秦時期大夫、士階層的貴族必備之物。在天子與諸侯兩級的聘禮中,還有相應的物品表示身份。在為《周禮·地官》作注時,鄭玄說:「士大夫乃以玄纁束帛,天子加以穀圭,諸侯加以大璋。」天子的聘禮用穀圭(有粟米紋飾的玉珪)表示身份;諸侯則用玉璋(「半圭為璋」)。
寓意陰陽的色彩與數量
我們知道,昏禮主要有六個步驟。除納徵以外,其餘五個都用雁作為禮品。鄭玄認為這是「取其順陰陽往來」之意。賈公彥認為,雁,不僅是大夫級貴族當用之禮品,而且「雁木落南翔,冰泮北徂,夫為陽,婦為陰,今用雁者,亦取婦人從夫之義」。所以,夫家屢屢用雁作禮品,是陰陽觀念在婚姻禮節中的體現。
再來看納徵禮中的「玄纁束帛」,鄭玄說:「用玄纁者,象陰陽備也。」漢代何休在《春秋公羊解詁》中提到:「玄纁,取其順天地也。」如何理解呢?「玄」、「纁」兩色,可籠統稱之為黑色與淺紅色。賈公彥在疏解《周禮》時有一段解釋:
乾為天,其色玄;坤為地,其色黃。但土無正位,托於南方。火赤色,赤與黃即是纁色。
這就是說「纁」為「淺赤色,赤而帶黃者」。所以,玄、纁兩色象徵天地,寓意陰陽。
除此以外,賈公彥認為兩種布料的數量組合,也與陰陽觀念有關。「玄纁束帛者,合言之陽奇陰偶,三玄二纁也。」換言之,五匹布,黑色的三匹,淺紅色的二匹,對應陰陽兩方的奇偶數搭配。北齊時期版行的「王公品官婚聘之制」,就明確規定皇子、諸王與各級品官置備聘禮時必須要有「元(即『玄』)二匹,纁三匹」。
所以,雖然夫家在納徵中沒有送雁,但「玄纁束帛」在色彩與數量上的規定,仍然包含著順從陰陽,人應天道的觀念。
納徵所用的聘禮,隨歷史的發展而逐漸演變。大致來看,貴族送給女方的聘禮,種類逐漸增多,價值逐漸增大,政府的干涉也不斷增多。比如,漢惠帝納後時,呂后曾「特優其禮」,「聘金二萬斤,馬十二匹。」漢平帝、漢恆帝皆照此辦理。到了晉代,朝廷對貴族婚姻的聘禮進行規定,分大婚(指君主而言)、王侯、大夫三個等級。因品官制的流行,北齊朝廷制定了「納後納妃及王公品官婚聘之制」,涉及到的禮品有玄纁束帛、大璋、璧玉、皮類、錦、絹、酒、黍、稷、稻、米、面等等。同時,它對宗室貴族與各級品官置辦聘禮的規格、數目都有詳細規定,嚴禁逾制,顯示了森嚴的等級秩序。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history/p44v45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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