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和甄權及《明堂針灸圖》 
                         針灸神蹟:唐太宗和甄權及《明堂針灸圖》
一次,魯州刺史深受風患之苦,手無法拉弓,遍尋名醫無人能治。後來找到甄權為他看診,甄權便在刺史的肩隅穴扎針,一針紮下立即能拉弓射箭了。
甄權是隋末唐初著名的醫學家,善於針灸。公元621年,唐太宗李世民平定河南,派李襲譽出任潞州的地方官。甄權作為醫生也成為李襲譽隨行的徵士之一
有一天,甄權把他精心繪製完成的《明堂人形圖》拿給李襲譽看,可惜李襲譽不懂針灸,未加重視。
深州刺史突患病,脖子腫大且喉管閉塞,三日水米無法下嚥,甄權在其右手次指之端扎針,氣息即通,隔天飲食正常。甄權諸如此類治病的例子,使他的《明堂人形圖》聲名大噪,也讓李襲譽對針灸的神效印象深刻。
貞觀初年時,李襲譽官拜少府監。一天,李襲譽向唐太宗詳述《明堂人形圖》之妙,於是,太宗命他主持修訂,將甄權的《明堂人形圖》加以校訂、充實,且經甄權審定。公元630年,官方修訂圖文並茂的《明堂針灸圖》終於完成,並呈獻給太宗御覽。
唐太宗很仔細看了《明堂針灸圖》,發現人體的胸、背部是五臟經脈穴道集中之處,而臀部穴位則較少。唐太宗由此聯想到,鞭打的刑法中,在隋唐時有五刑,分為死、流、徒、杖、笞。其中笞刑是最輕的,是以竹板或小荊條抽打背部或臀部,從十下至五十下,分為五等。
笞刑雖然最輕卻隱藏著危險,鞭背有可能將犯人誤打致傷殘或死亡。因此,仁厚的唐太宗為避免打死罪犯,就下令以後官衙行笞刑時只可打臀部,不可以打胸、背部。自此之後,公堂之上責打犯人都是只棒打臀部了


以前傳統的明堂圖主要指全身腧穴總圖,一般為正人、伏人、側人三人明堂圖,故這一時期的明堂圖也稱作“偃側圖”。
較以往傳統明堂圖不同的是,孫思邈所繪圖系彩繪,而且所用之色彩與相應經脈的五行屬性相對應。繪圖的尺寸採用正常人大小的一半高度按比例繪製。值得注意的是,孫氏所繪明堂人形尺寸採用的是《明堂經》“七尺六寸四分”,而不是《靈樞經》的“七尺五寸”,並註明其所用尺度為夏家小尺。孫思邈這一繪圖體例對於隨後的唐代王燾以及宋以後的明堂銅人圖的演變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孫氏的原圖沒有流傳下來,今天已經很難精確考察其腧穴定位的詳情,然而從傳世不同傳本的“三人明堂圖”的腧穴排列次序(結合《千金翼方》、《外台秘要》、《醫心方》、《銅人腧穴針灸圖經》等)中依然能獲得一些重要信息。另外,孫氏三人明堂圖與唐以前明堂圖一樣,只是四肢部腧穴按經排列,其他部位腧穴不按經排列,也就是說此時的明堂圖中還沒有出現完整的連線十二經或十四經穴的經穴連線。 孫思邈三人明堂圖(重繪)_針灸文化_中醫養生網 - https://goo.gl/1em9tB


銅人明堂之圖》(一套4幅)是萬曆二十八年(公元1601年),《針灸大成》的作者楊繼州,在當時的山西監察御史趙文炳的鼎力協作下繪製而成,並與《針灸大成》一書同時刊行於世,距今已有408年的歷史.今天讀者所見《銅人明堂之圖》正是後人根據歷代翻刻本,再次摹寫手繪而成。其圖人物形像生動,文字疏朗易識,經脈走向清晰,穴位準確無誤,陰陽各經均用不同符連接,區分明顯,檢索方便,是廣大針灸學者研究人體穴位的重要參照圖。為了學習運用《銅人明堂之圖》,我們特意編纂了《銅人針灸入門法要》一書,此書吸納了《針灸大成》一書中的精華部分,又加入了明代著名醫家馬蒔的有關經解圖說及元代滑壽《十四經發揮》一書中之十四經諸穴圖,試圖給讀者一個多視角的參照體系,從而使讀者在理論和方法上有更多的了解和把握。觀圖識穴位,讀書知方法,圖書配合,學用一體,自可臨症不亂,得心應手,針到病除。

《铜人针灸入门法要》-笔砚耕-搜狐博客 - https://goo.gl/j3nVxo


看完人體的針灸經絡圖之後,李世民為什麼下令修改法律?
2017-06-06 由 鬼說歷史 發表于歷史
「千古帝范」唐太宗李世民開創的「貞觀之治」之所以至今仍令很多人神往,「以人為本」的治國理念是一個重要原因。唐太宗李世民在貞觀時期時期經常會根據百姓的利益來制定政策或者法律,哪怕有些小事往往也能給李世民重要的啟發。
唐朝初年有一位名叫甄權的大醫學家,此人醫術高超,尤其是在針灸方面有非常突出的成就。武德四年(621年)李世民平定王世充之後,任命李襲譽為潞州總管。甄權則在李襲譽的府中擔任隨軍醫生,並在此期間完成了《明堂人形圖》。
由於李襲譽對針灸不太了解,因此對《明堂人形圖》也不重視。不過甄權後來通過針灸連續治好了一大批疑難雜症,李襲譽對《明堂人形圖》的態度也完全改變了。貞觀初年,李襲譽出任朝廷的少府監,趁機向唐太宗介紹《明堂人形圖》的神妙。
於是唐太宗下令李襲譽和甄權一起對《明堂人形圖》加以校訂、充實,以便向全天下推廣使用。貞觀四年(630年),內容更加詳細完善、圖文並茂的《明堂人形圖》升級版——《明堂針灸圖》正式完成,並先送交唐太宗過目。
唐太宗在看《明堂針灸圖》的時候發現人體的背部是重要穴道和經脈集中分布的地方,而當時唐朝法律「五刑」中最輕的「笞」刑正是要用以竹板或小荊條抽打背部。這樣一來最輕的刑罰「笞」刑反而很有可能造成犯人死亡或者嚴重受傷,背離了刑罰的本意。
因此唐太宗下令修改法律,「笞」刑還有「杖」刑這種刑罰以後一律不許擊打犯人的背部或者胸部,只能擊打臀部,而這一規定一直延續到肉刑被徹底廢除。

《明堂針灸圖》為書名。一作《黃帝明堂針灸圖》。三卷。撰人不詳。見宋·《郡齋讀書後志》。書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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