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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七水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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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年前的1959年8月7日至8月9日,對於台灣中南部的人們卻面臨了一場滅頂之災,便是阿公阿嬤熟知的八七水災。
這場被稱為「八七水災」的災難,起因於1959年8月6日,東沙島附近海面形成熱帶低氣壓,往東北行進並於7日於嘉義縣布袋鎮登陸,7日晚上六點所又開始降下豪雨,導致於7日至9日連續三日,臺灣中南部的降雨量高達800至1,200公釐!
這場水災受災面積達1,365平方公里,受災居民達30餘萬人,死亡人數達667人,失蹤者408人,其中因當時的住宅多為土埆厝,因此房屋倒塌數量也相當可觀,共全倒27,466間,半倒18,303間。
此外,除了房屋倒坍,當時的縱貫線鐵路、糖業鐵路也受到影響,甚至使台中、南投與彰化連接的中南線糖業鐵路被廢止。中南線的營運自1918年全線開通後一直持續到1959年,然而此時的帝國製糖株式會社已經轉變為臺灣糖業公司,並接續營運全臺各大糖廠,以及糖廠周邊的糖鐵,1959年以前中南線鐵路每日客車約為八班次,仍是相當的繁忙。
當時中南線的火車也有計畫進行更新,計劃於民國46年(1957)後三年時間裡,將原有的蒸汽機車全更為新式柴油機機火車。不過,中南線的營運有受到了客運的挑戰,如民國39年(1950)彰化汽車客運公司開始在南投設站,經營南投草屯線,南投彰化線等,後來更達到達到每隔30分鐘一班的班距。
此外,中南線車票價略高,臺中至南投的票價4元2角,相較之下公路局的客車僅4元,此外臺中至南投的路程,公路局的客車一小時可以走完,而中南線火車則須二小時。不過在客運尚未取代中南線之前,中南線便因天災而覆滅!
民國48年(1959)8月7日至8月9日發生於臺灣中南部的嚴重水災,史稱八七水災,強降雨集中在苗栗、豐原、烏溪上游等處,使中南線柔腸寸斷!被迫停駛。
因為維修經費等因素,中南線鐵路的修復計畫被暫緩,雖然當時居民與民代不斷抗議,但最終的結果仍是中南線全面停駛,到民國70年(1981)前後才大致拆除完畢。
八七水災總損失估計在新臺幣37億元,佔前一年國民所得總值約12%。不過雖然是當年重大的水災,卻也因時光冉冉而逐漸被人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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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參考:朱書漢,《運轉臺中:臺中火車站與周邊設施之發展(1903-2017)》


宗教與下一個敵人(四):開個賺錢的廟
日前我在粉專發過一篇文章,談Uber的可能出路,大意就是轉成宗教團體,利用台灣管理宗教的缺陷來規避法律問題。像是改成送神車隊之類的,只要放尊神像,改收香油錢,問題就小得多。
這篇文章廣獲轉錄,但大多數人就是當個諷刺笑話看。讓人遺憾的是,在台灣,「宗教業」這個地下產業確實存在,而且規模不輸給三創:文創、創新、創業。當然,宗教也是文化,如果宗教業也算是一種文創,那台灣每年宗教文創的產值,我粗估應該在3000億上下。
這很多嗎?和台積電比,當然不多,但你仔細想想,就知道這代表平均每個台灣人在此消費了一萬元以上。你認為身邊的人花在宗教相關事務的錢,只有這個數字嗎?如果加上透過宗教團體的慈善捐贈呢?
「感覺這3000億是低估了。」
沒錯,這3000億是我只抓「大間的」進行粗算。小間的廟與宗教團體、週邊產業(祭品金銀紙)、喪葬整合事業也算入的話,鐵定會再往上衝一大截。
這會不會是個兆元產業?另一間台積電?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走投無路的時候,不一定要賣雞排,更千萬不要自殺。多想三分鐘,就可以多開一間廟。也許台灣就因為你的一念之間,多了一家台積電。
到底多好賺
九成以上的台灣宗教團體都沒有像樣的帳本。家庭記帳簿,這種東西看過吧?很多宮廟都還是用這東西記帳的。
但這不代表他們的收入很小條。一間隨時有人「顧店」,香火終年不輟,甚至整夜燈火通明的大廟,「一個月沒100萬現金撐不起來。」某位廟宇負責人曾向我這樣表示。
一年至少要1200萬營業額,這很多嗎?到底錢要從哪來?
自由奉獻的香油錢是比較穩定,而單筆大額捐獻,修繕特別捐獻,或是舉辦節慶活動的「群眾募資」也是主要的收入來源。而廟方神職人員所提供的服務,從解籤到基本收驚、祭改,到外出降妖除魔,都算是可靠收入;而制式商品,從安太歲、光明燈、平安符與發財咒,到超大型不知道算偶像還是花燈的怪異物體,也可能引入更多的金流。
一年1200萬營業額,對照便利商店的營業額(台灣平均一家一年是3000萬)來看,其實也還好,不如去加盟7-11。但營業額是營業額,有一種概念叫毛利,你知道吧?開廟的毛利是多少呢?
保證讓你毛起來。如果家族企業上下遊通包,一條龍經營,拚個七成毛利不是問題。而且又不用繳稅。管理不善者,亂花錢者,被人中飽私囊者,才會跌到一兩成。這樣也比台灣那些毛三到四(毛利3~4%)的高科技產業要好。
那為什麼不去開廟,開廟又不用執照,人人都可以開廟啊!
開廟之難
開廟這麼好賺,產業這麼大,那為什麼很少聽到有人去開廟?
這道理有點類似大家都說要去賣雞排,但真正去賣的只有百分之一不到,大多數人都還是在舒適圈打轉。但許多宮廟也面臨年輕人力不足的世代斷層,這代表他們的下一代也不想接這個祖業。
為什麼不想接?我認為最主要的原因是「教育」,這又可以從數個角度來觀察。
第一個角度是「恥力」,當代年輕人有讀書,恥力大降。
出來開廟,很多人會問「誰會信?」但這不是重點,因為神沒有智財權,你可以拿有一定信眾基礎的「神」來開分店即可。不過千萬注意,不能隨便說自己是某家「廟」的分店,因為人家會來收加盟金。神與廟有別,這你應該分得出來。
如果想要走偏鋒,那大概就是開「行夭宮」、「五府干歲」之類的「看起來很像」風格(這兩個例子是說笑的,因為真實存在的仿品更好笑,我不敢講,怕被告),又或是加長名稱,比如加上「開台」、「玄真」或是地名標籤。
論源流?三百年前發生的事誰會知道?
論分香?我這家是張三豐飛來分的誰敢嘴?
只要你敢講,被人家笑之後你還敢繼續講,講到最後就是「你的」,就是「真的」,因為你正氣凜然,別人不得不信。這麼擺爛的東西很可能是真的,不然他為麼會這麼有信心?
為什麼恥力會這麼強?雖然的確有些是惡意,但不少開廟的,是第二第三代了,其實也弄不清楚狀況,不是惡意要騙人,知識程度也不夠,老人說的就當是真的。那些第一代的,也說他真的有夢到,是托夢的,你也不好嘴他。
但當代年輕人臉皮薄,要他們搞這種事,做不到。叫他們去喇妹都不敢了,何況開廟?就算是開雞排攤,光站在街上拉客發傳單都畏畏縮縮了,還開廟咧。
拿「XX宮管理委員會執行秘書」這種頭銜出去,不要說是正妹會側目,也會被同學笑死好不好。
「就算一個月做到一百萬,也還是會被笑。」
上面那句話不見得會是事實,但這句話本身,就是阻力了。
所以開廟,講說是怕沒人信,其實是恥力不夠,開廟聽起來不夠趴。但另一個恥力不夠,是因為讀過書,不敢違法。
說開廟無法可管,但其實早有一堆宗教鄉關管理規定,只是層級不高,罰責不重,業者不鳥你。此外還有一些環保規定(噪音、空污),現實刑法(詐欺、性侵)是和宗教業者相關的,這些會抓,會罰,會關,可是真正敢的業者,還是沒在怕。
但讀過書的年輕人很怕。就算他們也不清楚會有什麼法可以抓他,他們還是怕。這就更不用說廟宇向外擴張時,要「侵佔國有地」、「破壞山坡地」、「濫墾濫伐濫葬」。這太猛了,年輕人心臟受不了,所以廟開不起來。
另外一個開不起來的要素,是就算有那個恥力,也找不到還有空間的市場。
現在台灣的宗教營業點之密,可能超乎你的想像。台北市,夠現代化吧!科學人夠多吧?無神論者應該也夠多吧?
但台北一個里(平均5000人)之中,仍可能有上百個「宗教點」。除了明顯可見的宗教專門設施(廟宇或教會),也包括設在家中的神壇、基督宗教團契聚會所,又或是迎了什麼東西供在家中。這還不算與祖先牌位合祀的「神明廳」。
我剛剛停工去倒垃圾,走過長度約一百公尺的小巷,就看到至少四個相對隱密的宗教點。我相信一般人都會忽略這些點的存在,但如果你是要「開店」的,這麼密集的競爭者,就不好處理了。
你可能要提供這一區相對缺乏的商品(四面佛?財神爺?喀巴啦?),或是想辦法引入前所未有的服務項目(瑜伽?壯陽?),當然,也可以透過大資本投入,一開店就是氣勢驚人,冠蓋雲集。
但對於一個受過大學教育的年輕世代來講,這太難了。
「不對吧?你上面講的,管院出身的應該就罩得住呀?」
可是你不具備這個市場的基本知識,而且這種宗教基本知識,在學院之中很難取得,因為宗教系在台灣不多,也受到排擠,相關知能不太為學院所共享。就像我前面才提到,我去倒垃圾的路上,就看到了四個隱藏宗教點。那我是怎樣看出來的?
這需要許多專業知識,甚至只是路旁的一叢長草就可以成為辨視符號。因此,我不認為沒受過宗教研究訓練(學校教育),又沒有宗教背景(家庭教育),更沒出過社會(社會教育)的年輕人,有辦法知道「宗教藍海」在哪,該如何生存。
所以,你沒辦法開廟。
如何開
直接嗆人開不起來,好像很殘忍。換個角度來看好了,那如果真的想開廟,想開團(契),怎麼做呢?
我還是來指點一些基本概念。這些概念,是年輕人一定會懂的。
首先,開廟,最好是要用長出來的。
就和所有SLG遊戲一樣,那種模擬XX的,任何大廟大宗派,都是從個根本什麼都不算的小爛東西開始。像是神壇,這個最簡單,就像一般家庭的祖先桌、神明廳一樣,就從這起步。地點在家中即可,只要你願意讓外人出入。
你有了最低配備,再慢慢看狀況增加,硬體配軟體慢慢擴張。就像很多人開公司也是用自家客廳慢慢搞起來的,一開始真的不用貪心。
其次,產品定位要明確,不能說我們什麼都拜,什麼都有。你一定贏不了大廟,因為他們才是真正什麼都有,人力夠,資源足,排場大。除非你就是神明本人,否則你碰到大廟一定死。
你就專心做一支產品就好,就是只做一種服務。像專長就是姻緣,甚至專長窄到「專門保祐國高中大小考」。
第三,挑選神蹟。搞宗教還是要神神鬼鬼的,難以驗證的奇異事件可遇不可求,有的話算你賺到,一定要抱著不放。如果沒有呢?不是要你造假,而是要把爛梗講得像真的一樣,因為在宗教的世界,多爛的梗都有人會信。
不知道各位有沒有看過一張觀音騎龍圖?我請編輯找來放在下面好了。這東西一google就知道是人畫的,但我也碰過高學歷信士拿著這圖,激動指出這是某宮廟前一陣子拍到的。我雖然沒被說服,但同場活動身邊其他高學歷者似乎也有點動搖。
觀音騎龍圖原畫(局部)與翻拍後製品對照
最後,不要想選總統。你不需要過半數,慈濟全台最大,也才7%,馬英九最慘時都還贏她。你如果想混飯吃,0.01%就夠你吃到滿地打滾了。所以顧好客源最重要。還是要強調,多爛的梗都會有人信,抓著信的那些就夠了。
以上我設定的角度是傳統民俗信仰,但基督宗教、佛教、道教,也都是一樣的道理。
我知道一定有宗教界人士對我的說法不以為然,他們認為宗教是要靈感,是要聽到呼召,去開宗立派才有意義,上述這種方法完全是斂財了。因此到了這,我們就要來談點學理的東西。
兩種價值
宗教的基本形式會和外界的各種人類活動產生交流,經營管理方式也不例外。在漫長的互動過程中,宗教的許多部分早就商業化了,甚至與一般企業無異,這從宗教活動與商業活動的軟硬體承包商都是同一家就可以看得出來。
當然,宗教不只於此。在一個錢滾錢的宗教經濟體系之外,還是有許多虔誠的信徒,他們從事許多具有「不可量化價值」的行為,讓宗教發展到前所未有的驚人程度。
但宗教還是有「可量化價值」,也就是錢的部分。熱誠於不可量化價值的信徒,他們還是會掏錢出來,這也就創造了宗教經濟體系。
根據當代價值理論,如果不可量化部分在結構上能控制可量化部分(依理念來花錢),這個體系尚稱良善。但如果可量化部分凌駕於不可量化價值(錢超過理念),那事情就大條了。這個宗教體系可能成為「邪惡實踐」(或「異化」,人發明的東西變成怪獸吃了人),或是急速腐化而崩潰。
我就不舉例子了。我相信看到上段的描述,大家都能在自己身邊找到例子,不論是宗教、類宗教或非宗教團體,這些現象都不難見到。
我這篇文章要談的點,也就在於此。開廟的確是很好賺,但受過教育、有理念的人,寧可不賺這種錢。但賺這種錢的人很多,他們也建立了有效的營業模式,但這樣的模式是病態的,只是「為了賺錢而宗教」,會破壞宗教本身的持續發展動力,甚至讓宗教走向滅亡。
宗教界並非無人認知這種問題,甚至很早之前就發現這種問題。台灣當前佛教昌盛的景象,可能會讓你誤以為佛教在中國一直都這麼昌盛,但其實到了清朝中葉,佛教已經嚴重衰敗為「經懺佛教」,佛教和信徒的日常生活脫節,人死時才會看到和尚,來幫你唸個經,收個錢。(注意當前台灣道教也有這個問題。)
到了這種狀態,和尚就真的只是個職業,甚至是角色扮演。因此清末出現佛教改革運動,大師輩出,在重振佛教理論研究的同時,也讓佛教扮演更多元的社會角色。
他們的努力是成功的,佛教理論研究再次大興,也進入更多的社會實務之中,建立慈善體系,有諸多貢獻。「但是」,一百多年後的現在,你看看台灣的佛教界,再想想上面的「兩種價值」理論,你就知道事態似乎出現反轉。就在沒人注意到的某個片刻,不可量化價值被可量化價值超車了。
怎麼解決這個問題,是教內人士的責任。那你呢?
你沒有恥力開廟,那也沒必要硬去開。那我講這麼大一篇,到底是為了啥?
你把事情反過來想就懂:要你出錢的宗教,甚至主要活動就是要你出錢的宗教,大概會是什麼貨色。什麼理由都不用聽,只要叫你掏錢,你內心的警報就要響了。
最後還是要強調一點,以上所有質疑,基督宗教也是一體適用。別忘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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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龍觀音像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https://goo.gl/z2dbBX
騎龍觀音像
原田直次郎原作
藝術家    原田直次郎
年份    1890年
類型    布面油畫
收藏地    國立近代美術館,東京
《騎龍觀音像》,又稱《乘龍觀音像》,是指1959年之後流傳於台灣民間信仰,供佛教、道教、儒教、齋教、一貫道等民間宗教信士膜拜用之觀世音菩薩(慈航觀音)像
《騎龍觀音像》來源說法頗眾,其中最流行說法則為1959年台灣發生八七水災所留觀世音聖蹟影像。不過由台灣最高法院2003年的判決書內容顯示,該圖像較早來源是未署名者以黑白攝影技術翻拍19世紀日籍畫家原田直次郎原作《騎龍觀音》油畫之攝影作品,而另有彩色版本則為台灣畫家蔡仲勳於1984年臨摹所作。1990年代起,台灣畫家蔡仲勳也因曾臨摹該作品而聲稱擁有作品之著作權,並控告多位來自台灣宗教界之該作品翻印者,其結果各有勝負
於1960年代-1980年代台灣相當流行之《騎龍觀音像》,其圖像版本有數種,可分為黑白、彩色兩大類。
其中最流行圖樣為照片下方龍頭冒出水面,龍有三爪,均屬中國書法青龍模樣。圖像中央部位可見青龍背上有一人,是為中國傳說之觀音菩薩變現女身模樣。觀世音菩薩騎在龍身上,穿白衣腳露出,照片背景則有龍身翻滾在水裡面,而圖像中觀音菩薩均左手拿淨瓶,右手執柳枝。
除此,該圖像名稱亦眾說紛紜。有「觀世音顯像」、「白衣大士顯像」、「觀世音菩薩聖像」等等,而台灣法院則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所定,稱該攝影作品為《騎龍觀音像》。
於台灣大量製成各種印刷品的《騎龍觀音像》(圖下文字為《心經》)
擺放於案頭的觀音「顯像」圖。
圖像所附文字說明
被多數台灣佛教、道教及一貫道視同觀世音菩薩聖像供拜的《騎龍觀音像》,也常翻印於台灣佛道教書籍或製成平安符,不管以哪種形式顯示,該照片旁通常會有圖像來源說明。
《騎龍觀音像》所附制式說明約有兩種,一則為:
「民國四十八年(1959年)台灣八七水災,中部地區受災最嚴重,在彰化大肚溪上空,救苦救難觀世音菩薩在空中顯相,適有人發現雲彩奇異而拍攝下來。我們可清楚地看出觀音菩薩穿著白衣,右手拿楊柳枝,左手拿淨瓶,站在一條龍上。」
另一種為:
「此照片係於民國六十二年六月十九日(1973年6月19日)美國飛行員駕駛戰機(或有版本稱為「U2偵察機」),於台灣東北部上空,看見一股奇異的黑雲,經他照攝下來,相片沖洗後,發現觀音菩薩騎龍顯相神蹟。」 (內容詳見於《觀音靈感錄續編》)。
除此,也有說法為「1944、1945年美軍進行臺北大空襲所攝得的照片(黑白版本之附註文字說明)」。或說「1965年某月某日,美軍空軍飛機在台灣東北上空攝影颱風雲層之時,拍得此照。」
騎龍觀音像許多版本中,台灣佛道教膜拜用則為黑白版本居多,而彩色版本之《騎龍觀音像》則一度成為一貫道及天道佛堂兩宗教道場陳設必備聖像。
馮馮的研究
知名作家、佛教居士馮培德(馮馮)認為此圖為偽造。刊有以下專文。
台灣某地一處神廟(並非佛寺)出售一張黑白圖片,印有說明,說是某年某月某日,美軍飛機在台灣東北上空,拍攝得此幅照片,圖中是一位觀音菩薩站在一條蒼龍頸上,在重重黑雲中飛行,這張照片在台灣頗為暢銷,很多人買囘去膜拜,有人寄了一張來給我,叫我鑑別真偽,我說拜菩薩最緊要虔敬勿泥於相,但此照真偽應看清,拿這張六寸乘三寸的黑白照片明信片一看,我很容易就看出,這是一張在黑房內弄了手腳的合併疊影照片!
圖中的觀音菩薩像是女像,顯然是一座瓷製的菩薩像,衣袂飄飄的方向,袖袂裙角,全都一致,先下垂,後向上微捲──我們從常識判斷,倘若是在高空中飛行,風那麼強烈,衣衫飛揚之態,必然非常活躍猛烈,也不會全部一致,必有些不同程度,人身的姿勢也必會微微傾向頂風,不會這樣四平八正站立。
圖中菩薩像受光透視,顯然是光源來自其對面,故此面部光亮蒼白,顯露出東洋人日本女子的面貌特徵──單皮細眼,櫻桃小嘴,她的頭髮也是東洋式的,她的袍子倒是仿印度式,袍摺之間陰影甚深,而且太整齊,顯然是一尊瓷像的照片,菩薩像的神情呆滯死板。
此一所謂菩薩像,她腳底站著的蒼龍,是中國式的龍,張牙舞爪,恰似民間舞龍的造型,菩薩站在龍頸上,理應菩薩與蒼龍的受光方向相同,但是此照片內,蒼龍的正面全是黑暗的,受光在後面,形成後面光亮,正面黑暗,卽是說,光源來自後面。
人與龍兩者的受光不同!這已經自曝了破綻!這幅照片的偽造工夫差到這樣子,任何人一眼都可看出這是一張偽照假相,那條龍,甚至於不是瓷像或雕像,只是一幅水墨畫,作偽者竟將一座日本瓷製的觀音像和一幅拙劣的水墨畫蒼龍,疊影起來,再加上一幅颱風雲的照片作為背景,三合一,偽造成了這幅所謂「觀音菩薩顯現於雲端」之像!
作偽者深深知道台灣有些人盲目崇拜美國人,於是他編造出神話:「一九六五年某月某日,美軍空軍飛機在台灣東北上空攝影颱風雲層之時,拍得此照。」但是並未提供美軍的姓名。
我們知道,隨著時代科學的進步,一切氣象照片,從一九五零年代末年起,早已由人造氣象衛星拍攝了,何用美軍飛機飛上天空去拍照?就算有美軍飛機飛上去拍攝,又怎會把照片隨便交給台灣某神廟?列為軍方文件的照片,會那麼容易流出民間嗎?
作品衍生之訴訟
由1990年代至2003年,畫家蔡仲勳因曾受人所託臨摹該作品,所以開始聲稱《騎龍觀音像》為他之畫作或攝影作品,並據此主張該作品之著作權。之後,他頻繁控告擺放該作品之寺廟或翻印該作品之佛書發行人,該類型案件最後判決則有不一結果。
2003年,台灣最高法院駁回蔡仲勳上訴之判決,則指陳台灣流傳之《騎龍觀音像》無論哪種作品,其最初來源均乃日本畫家原田直次郎於1890年所繪之油畫作品,並無所謂「原創性」要素。
據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蔡仲勳自訴數家寺廟侵害著作權權益之民事案件判決顯示,台灣《騎龍觀音像》實為日本東京護國寺《騎龍觀音》油畫之黑白攝影翻攝作品,而《騎龍觀音》油畫原創者為日籍畫家原田直次郎於1890年(明治二十三年)所作作品
該作品因台灣大量膜拜事實傳聞後,已由護國寺於1979年轉交東京國立近代美術館收藏,不過原收藏的日本東京護國寺中現仍保存了這張油畫的原寸照片。


好熟悉!台灣人拜了60年「觀音顯靈」神像 東京美術館展出原圖
 5月14日まで1階で開催して... - 東京国立近代美術館|The National Museum of Modern Art, Tokyo https://bit.ly/3ICIJcg
由日本畫家原田直次郎繪製的《騎龍觀音像》原作在東京國立近代美術館展出。(翻攝自臉書)
 2023/05/24 20:2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日本東京國立近代美術館日前在臉書宣布從5月23日至9月10日展開《館藏作品展》,而當中一幅出自於1890年,由日本畫家原田直次郎以油畫形式繪製而成的「騎龍觀音」作品,則引起不少台灣網友討論,據了解,該作品已在台灣民間流傳許久。
 據「維基百科」資料,《騎龍觀音像》這幅作品自1959年之後流傳於台灣民間信仰,如被佛教、道教等宗教團體供拜,而其圖像版本有數種,基本可分為黑白、彩色兩大類。
 此外,《騎龍觀音像》的來歷在台灣民間也被流傳成3種說法,第一是「民國48年(1959年)台灣八七水災,中部地區受災最嚴重,在彰化大肚溪上空,救苦救難觀世音菩薩在空中顯相,適有人發現雲彩奇異而拍攝下來。可清楚地看出觀音菩薩穿著白衣,右手拿楊柳枝,左手拿淨瓶,站在一條龍上。」
 第二則是「民國62年6月19日(1973年6月19日)美國飛行員駕駛戰機,於台灣東北部上空,看見一股奇異的黑雲,經他照攝下來,相片沖洗後,發現觀音菩薩騎龍顯相神蹟。」另有第三種說法是1944、1945年美軍進行台北大空襲所攝得的照片。
 不過,《騎龍觀音像》真正的來歷是在1890年,出自於日本畫家原田直次郎之手,所繪製的麻布油畫作品,匯集了原田從歐洲寫實主義和傳統繪畫研究中借鑒的成果。而該原作也在1979年,由日本東京護國寺轉交東京國立近代美術館收藏。
 隨著作品展出消息曝光後,有不少台灣網友紛紛留言稱「台灣人很喜歡這一張畫耶!」、「台灣人很多知道這張畫」、「這我家附近賣素食的麵店裡有掛」、「如果來台灣展出說不定會暴動」、「這是台灣人共同的記憶,如果有機會,請來台灣交流展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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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龍觀音像》(日語:騎竜観音)又稱《乘龍觀音像》,是指日本畫家原田直次郎於1890年所創作的藝術作品。現典藏於東京都國立近代美術館,為重要文化財產。[1]
 該作品自1959年之後流傳於台灣民間信仰,供佛教、道教、儒教、齋教、一貫道等民間宗教信士膜拜用之觀世音菩薩(慈航觀音)像。
騎龍觀音像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bit.ly/43oG9yB
沿革
《騎龍觀音像》實際上是由日本近代畫家原田直次郎於1890年(明治23年)所繪製的麻布油畫作品。原田是將西方藝術技法引入日本的先驅畫家之一,他曾在德國慕尼黑及巴黎藝術大學深造。因此在其創作展現了強烈的敘事性和寫實風格。回日後,原田密切參與洋畫作品的教授,並培養了後輩學生而共同創立明治美術會。
 《騎龍觀音像》成為他回國後知名的代表作品。該畫作於1890年在第三屆全國工業博覽會上首次展出。雖匯集了原田從歐洲寫實主義和傳統繪畫研究中借鑒的成果,但在畫作展出後,則在日本引起了巨大的反響。並因因引入了「西方題材」和運用「傳統佛教繪畫」的理念,呈現出觀音像騎在龍背上的不協調感,這也使得該畫陷入爭議,甚至遭到批評。[2][3]
 作品完成後,原田於1891年將《騎龍觀音像》交由位於東京都的真言宗豐山派寺院護國寺收藏。2007年月6月8日登錄重要文化財產。[4]
 至於臺灣《騎龍觀音像》來源說法頗眾,其中最流行說法則為1959年台灣發生八七水災所留觀世音聖蹟影像。不過由台灣最高法院2003年的判決書內容顯示,該圖像較早來源是未署名者以黑白攝影技術翻拍原田原作《騎龍觀音》油畫之攝影作品,而另有彩色版本則為台灣畫家蔡仲勳於1984年臨摹所作1990年代起,台灣畫家蔡仲勳也因曾臨摹該作品而聲稱擁有作品之著作權,並控告多位來自台灣宗教界之該作品翻印者,其結果各有勝負。
 《騎龍觀音像》原畫台灣大量膜拜事實傳聞後,已由護國寺於1979年轉交東京國立近代美術館收藏,並定期於博物館展出,不過原收藏的日本東京護國寺中現仍保存了這張油畫的原寸照片。
原田《騎龍觀音像》畫作繪為觀世音站在一頭三爪龍身上作為主題。在波濤洶湧、籠罩在黑暗大海之中,觀世音顯得格外醒目,以寧靜的姿態面對前方。她的左手握著淨瓶,右手持著柳枝,毫不受周圍環境的影響。
 於1960年代-1980年代台灣相當流行之《騎龍觀音像》,其圖像版本有數種,可分為黑白、彩色兩大類。其中最流行圖樣為照片下方龍頭冒出水面,龍有三爪,均屬中國書法青龍模樣。圖像中央部位可見青龍背上有一人,是為中國傳說之觀音菩薩變現女身模樣。觀世音菩薩騎在龍身上,穿白衣腳露出,照片背景則有龍身翻滾在水裡面,而圖像中觀音菩薩均左手拿淨瓶,右手執柳枝。
 除此,該圖像名稱亦眾說紛紜。有「觀世音顯像」、「白衣大士顯像」、「觀世音菩薩聖像」等等,而台灣法院則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所定,稱該攝影作品為《騎龍觀音像》。
 於台灣大量製成各種印刷品的
《騎龍觀音像》(圖下文字為《心經》)
 擺放於案頭的觀音「顯像」圖。
 圖像所附文字說明
被多數台灣佛教、道教及一貫道視同觀世音菩薩聖像供拜的《騎龍觀音像》,也常翻印於台灣佛道教書籍或製成平安符,不管以哪種形式顯示,該照片旁通常會有圖像來源說明。
 《騎龍觀音像》所附制式說明約有兩種,一則為:
「民國四十八年(1959年)台灣八七水災,中部地區受災最嚴重,在彰化大肚溪上空,救苦救難觀世音菩薩在空中顯相,適有人發現雲彩奇異而拍攝下來。我們可清楚地看出觀音菩薩穿著白衣,右手拿楊柳枝,左手拿淨瓶,站在一條龍上。」
 或
「此照片係於民國六十二年六月十九日(1973年6月19日)美國飛行員駕駛戰機(或有版本稱為「U2偵察機」),於台灣東北部上空,看見一股奇異的黑雲,經他照攝下來,相片沖洗後,發現觀音菩薩騎龍顯相神蹟。」 (內容詳見於《觀音靈感錄續編》)。
 除此,也另一說法為1944、1945年美軍進行臺北大空襲所攝得的照片(黑白版本之附註文字說明)。
 騎龍觀音像許多版本中,台灣佛道教膜拜用則為黑白版本居多,而彩色版本之《騎龍觀音像》則一度成為一貫道及天道佛堂兩宗教道場陳設必備聖像。
 作品衍生之訴訟
由1990年代至2003年,畫家蔡仲勳因曾受人所託臨摹該作品,所以開始聲稱《騎龍觀音像》為他之畫作或攝影作品,並據此主張該作品之著作權。之後,他頻繁控告擺放該作品之寺廟或翻印該作品之佛書發行人,該類型案件最後判決則有不一結果。
 2003年,台灣最高法院駁回蔡仲勳上訴之判決,則指陳台灣流傳之《騎龍觀音像》無論哪種作品,其最初來源均乃日本畫家原田直次郎於1890年所繪之油畫作品,並無所謂「原創性」要素。
 據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蔡仲勳自訴數家寺廟侵害著作權權益之民事案件判決顯示,台灣《騎龍觀音像》實為日本東京護國寺《騎龍觀音》油畫之黑白攝影翻攝作品,而《騎龍觀音》油畫原創者為日籍畫家原田直次郎於1890年(明治二十三年)所作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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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世音菩薩顯真影
觀世音菩薩略傳
觀世音菩薩----家家觀世音 https://bit.ly/32yWSBz
白衣大士聖像(一九六零年八月七日)八七水災在台灣大肚溪,當時直升機在大肚溪上空視察災情,看見一片很特別的彩雲,於是立即拍攝,結果沖印出觀世音菩薩顯化救劫真影。
        在整個亞洲的國家裏,觀世音菩薩是感召力最大,而為世人所熟知的一位大慈大悲救苦救難的聖者,在我們中國稱為「家家觀世音」,即是對其最大讚譽,因為觀世音菩薩的宏願,是要將眾生在死後帶往不再有業果輪迴的西方極樂世界去,觀世音菩薩志在滿足人類的渴望,使眾生就在這一世也能超脫自己業力的纏縛。為了完成他(她)的誓願,他(她)用盡了各種方法,視各地情況之不同而隨類變身,分別在不同的種族,以不同的身份和形態出現,他(她)曾化身為:有千手千眼的觀世音、魚籃觀世音、送子觀世音、白衣觀世音,必要時,他(她)甚至化身為梵王、帝釋、天象、帝王、羅漢、聖潔女身、長老、婆婆、官吏、公民(士、農、工、商)、比丘、比丘尼、男、女弟子…… 等。我們可以由歷來的形象圖中及所有菩薩造像中,發覺其有千處呼聲千處應的能力,而其中最特別的造像,就是那幅千手千眼觀世音,千手為了滿足眾生在同一時間,而不同地方的一切無盡的祈求,千眼是為了尋聲救苦而化。其中也有的觀世音造像是以續部神頭明王的那副忿怒,而窮兇極惡的形相出現,此乃由於向來的慈眉善目的大悲相,不足以令某些兇徒敬畏的原故。其形像之多,不可勝計。有人在尼泊爾這個小國境內統計,就高達一百零八種之多,而在我們中國就更不可勝記了。
        事實上,觀世音菩薩早於數億劫前早已成佛,但因誓願要令眾生得離苦海,故尋聲救苦,以菩薩身濟世,所謂「觀世音」,其原名為梵文,寫成(Avalokitesvara)意義便是「有威力護視眾生者」,而「菩薩」的定義是指能上求真理,下濟眾生的人,宇宙間只要有一個未得度,他(她)便永不休息。而觀世音菩薩便是娑婆世界上最早實現此一宏願的人。
        到底觀世音菩薩是男身還是女身,曾為世所爭論者,但用心去想,便知由他(她)應化的眾生像樣樣都有(三十二應身),你說他是男身也對,道她是女身也無妨,對的,在早期的圖像中,觀世音菩薩多現王子相,站、坐之像皆有,身披王者衣冠,有的則是採悠閒的濟度相。直到第七世紀,才有女相觀世音出現,象徵着母愛和大慈大悲的代表,西方學者也因此而視之為「仁慈的東方女神」。
        在「南海普陀山傳奇異聞錄」一書中,敘述觀世音靈應神異傳奇,感應度化了無數有緣人。還有在火災中祈求「觀世音」聖號後,大火即突然熄滅,又有婦女結婚多年無子女,虔誠求助「觀世音」慈悲,而獲得她們想要的孩子……。他(她)總在人們恐懼和災禍來臨時,給我們安全與信心,大行其「無畏施」的法力。直到現在,有關觀世音靈感救危的史蹟已經是成山成海,不可勝數了。
        在中國有四大名山勝地,而浙江省的南海普陀山(定海縣舟山群島),則全是紀念成道聖蹟的,因此我們特尊他(她)為「南海古佛」,實在有其時代意義。
        關於觀世音菩薩的身世,他(她)是慈航尊者的化身,時乃周朝末年之際,人心大變,殺淫滔天,慈航尊者大慈大悲歷劫度人,為救眾生託化東土,爾時慈航尊者叩奏金母,大開洪恩准尊者下凡救世,借父母投胎下凡而來。在西域興林國好箇錦城國王妙莊王,父姓為婆伽,國母伯牙氏為娘親,慈航尊者觀伯牙氏慈悲仁愛,借胎投生為日後必然有段奇緣也。伯牙氏有日夢中恍惚,見一太陽落於身懷,分明是佛家舍利化為旭日,投入腹中是孕育之兆,光陰似箭日月荏苒,胎懷的徵象日見一日顯露出來,可是自從懷孕後身體強健,只有一樁奇妙事,伯牙國母有孕之後,一切魚肉葷腥之物,一點也不能入口,妙莊王見之心中十分煩悶,如是一天天過去,不覺十月胎足,妙莊十八年二月十九日辰時三刻,忽有宮女奔到妙莊王前稟報娘娘生下公主,因長女妙音次女妙元,妙莊王即用金箋硃筆書寫為三女取名妙善。公主自幼葷乳不食。至七、八歲時心靈異常,明敏聰慧仁慈,看見小螞蟻掉入水中,即發慈悲心去拯救。
        光陰飛逝,轉眼間妙善公主年已十六歲,有一日莊王召之,要為妙善公主招駙馬,選擇良辰,備綵樓,為公主招親以定終身大事。公主不允反而勸父王修道,妙善公主曰:人為萬物之首,自當效法天地,像陽光普照萬物之精神,女兒心誠好道,願做個女丈夫,賜女兒方便學古聖先哲,一心以拯救世人為己任。莊王聽了一時大怒曰:妳不依我旨意招駙馬,命其到花園挑水潤花,金枝玉葉受苦萬般。國母知情痛心難過,命二位公主到花園勸解妙善公主,像兩位姐姐一樣招駙馬享受榮華快樂,卻是美意,但妙善公主更勸兩位姐姐,妳等只圖眼前之樂,不明福盡之苦,然人活百歲也要分離,我今立志要修道,超脫生死輪迴之苦,說得兩位姐姐無語回答,將情形稟告父王母后,勸父王准妙善公主一心修行,莊王聞說更加發怒,下令嚴厲折磨考驗,妙善公主受盡歷千魔不改其心,萬難不退其志,靜修正果成偉大的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
        試分析觀世音菩薩的法力,以菩薩身,而能應億萬人之求,它應用的原則是「一月普印江水,千江悉現全明月,一春普育萬卉各具春光妙」,因為觀音菩薩與我們有共同的「本性」、「佛性」,能如如不動,歷千秋萬世而不易,故能隨時「心心相印」,任「千江」「萬卉」等萬物的要求,皆能相應,又起而復滅,這是天地間巧妙的問題,有些原則,在地獄不怕不空,怕的只是眾生浮沉苦海慣了,「將錯就錯」,將來百年後不思還鄉到極樂世界。在此虔誠祈求願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的法力能在此末法的重要時刻,大顯身手度盡一切蒼生,庶幾人天之一大幸事。
家家觀世音 https://bit.ly/32yWS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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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大士聖像(一九六零年八月七日)八七水災在台灣大肚溪,當時直升機在大肚溪上空視察災情,看見一片很特別的彩雲,於是立即拍攝,結果沖印出觀世音菩薩顯化救劫真影。
左圖是日本畫家原田直次郎於一八九0年所繪之「彩色騎龍觀音 像圖」
「騎龍觀音 」的油畫是日本明治二十三年時,由一位名叫「原田直次郎」的畫家所繪。此畫已被日本視為重要文化財產,而於西元一九七九年(民國六十八年)由日本「東京國立近代美術館」所收藏,但是原收藏的日本束京區「護國寺 」中現仍保存了這張油畫的原寸照片。根據日本方面的說法,在經過高僧誦經加持及眾多善男信女爭相膜拜之後,這張「騎龍觀音 」的照片也有了無比的靈力,可以庇祐身罹重症的患者在頂禮膜拜後,竟然不藥而癒,或者祈求事業順利,家宅平安者也能如願,因此在日本的宗教界及一般民間信仰中,一直具有很崇高的地位而被傳頌至今。然而,不知從何時起,這張從油畫翻照下來的「騎龍觀音 」照片,被一翻再翻,終於流入了台灣。也不知是從哪一個寺廟流出之後,就被有心人刻意宣傳為「菩薩顯靈照片」,並捏造了一個神乎其神卻又漏洞百出的背景故事,結果一傳十、十傳百的經過口耳相傳,道聽途說,竟然同時出現了好幾個大同小異的照片版本及前後矛盾的故事背景。
在這兩張照片的說明文字分別為-
「民國四十八年台灣八七水災,中部池區受災最嚴重,在彰化大肚溪上空,救苦救難觀世音菩薩在空中顯相,適有人發現雲彩奇異而拍攝下來。我們可清楚地看出觀音 菩薩穿著白衣,右手拿楊柳枝,左手拿淨瓶,站在一條龍上。」
「此照片係於民國六十二年六月十九日,美國飛行員駕駛戰機,在台灣東北部上空,看見一股奇異的黑雲,經他照攝下來,相片沖洗後,發現觀音 菩薩騎龍顯相神蹟。」
這張照片在台灣頗為暢銷,很多人買回去膜拜。但這是一張在暗房內動了手腳的合併疊影照片!圖中菩薩像是受光透視,顯然是光源來自其對面,故此面部光亮蒼白,顯露出東洋人日本女子的而貌特徵,單皮細眼、櫻桃小嘴。她的髮髻也是東洋式的,她的袍子倒是仿印度式,袍褶之間陰影甚深,而且太整齊,顯然是一尊瓷像的照片,菩薩像的神情呆滯死板。作偽者深深知道當時台灣有些人盲目崇拜美國人,於是便編造出神話﹕「一九七三年某月某日,美軍空軍飛機在台灣東北上空攝影颱風雲層之時,拍得此照。」但是並未提供美軍的姓名。我們知道,隨著時代科學的進步,一切氣象照片,從一九五○年起,早巳由人造衛星拍攝了,何用美軍飛機上天空去拍照?就算有美軍飛機飛上去拍攝,又怎會把照片隨便交給台灣某神廟?列為軍方文件的照片,會那麼容易流出民間嗎?這張照汁的真偽問題,根本沒有研究與爭辯的價值!八七水災觀音佛祖顯靈照片 @ 【SN/T1443.1-2004】 :: 隨意窩 Xuite日誌 https://bit.ly/2EzIc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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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世音菩薩顯真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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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與下一個敵人(三):被玩壞的宗教政治學概念
這一篇要用倫理學來談幾個宗教政治學的概念。講到政治與宗教,能談的東西當然有一狗票,但焦點還是應該集中一下,我就選「信仰自由」、「宗教平等」,還有「政教分立」。
這三個概念大不相同,雖有邏輯連結,卻也不見得有什麼必然關係。但大多數人都搞不清楚這三個概念,認為這三者是綁在一起的,這就存在一個讓有心人上下其手的空間。
不過,這些概念明明是宗教政治學的,用倫理學來切,公道嗎?
不公道也得討論,因為我只會倫理學。
信仰自由
什麼是信仰自由?
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三條有提到「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這是法的論述,自有法學解釋。我要提供一個台灣比較少學者提到的倫理學切入點。
我認為信仰自由頗類似言論自由,都是一種個人意念的表達,所以我們可以借用言論自由的倫理學性質來幫助我們思考信仰自由。對於言論自由,倫理學上有三個經過長時間發展出來的原則:
第一,你可以選擇講述的內容,發表意見的時空,以及對誰講。
第二,他人也有批評你言論的相同權利。
第三,人人雖然都可以講,但也可以拒絕聽取他人言論。
講白話點,就倫理學的角度,言論自由是你想講就講,他人想幹你就幹,不爽可以拒聽。那如果講的太超過呢?自由歸自由,你還是有亂講話的相關道德責任,說謊和惡意侮辱仍然有錯,就像法律上有言論自由,但亂罵還是會被告。「可以講」和「亂講」是兩碼子事,你有講的自由,但要敢講敢當。
也因為是兩碼子事,所以言論自由不能「提前抵銷」,我不能因為你可能講幹話而「在你講之前就不准你講」,或「認為你一開口的瞬間就有錯」。
於此我們就可以回來看信仰宗教的自由了。信仰自由應該也包括了:
第一,當事人可以選擇信仰的內容與何時何地信。
第二,他人也有批評前者信仰的權利。
第三,人人都可以拒絕接受他人的信仰。
邏輯好一點的朋友,馬上會發現這和言論自由有個細膩的差異。個人的宗教信仰,不像言論自由有公開表述或表達的當然性。言論自由不講出來,放在心裡,那就不叫言論自由了;但我信什麼,可以放在心裡就好,不一定要表達出來。當然,如果你選擇表達出來,其他人就有「第二項」或「第三項」的衍生權利了。
那為什麼會有批評其他宗教信仰的相對權利呢?不能你信你的,我信我的,顧好自己,就好了呀!
這種主張好像有點道理哦?來,我們只需要做一個動作,看起來就不一樣了。請把上面那段用引號框起來:
「那為什麼會有批評其他宗教信仰的相對權利呢?不能你信你的,我信我的,顧好自己,就好了呀!」
有沒有發現這也是一種主張,而且是種價值主張,而價值主張的核心基本上也是某種信念(就是「相信這比較好」),所以也是種「信仰」。這是種信仰,而不是能站在制高點評價其他信仰好壞的客觀標準,只是諸多價值標準中的一種罷了。可能有其他信仰或價值觀主張批評和論爭是「好」的,因此我們就必須對上述說法持保留態度。
那這樣就足以說明信仰自由的內涵了嗎?
還不夠。
邏輯再好一點的朋友,又會注意到我上面用了個詞:「表達」。有時候信仰宗教的外在表徵,並不是刻意與他人互動(像是傳教),而是自己做自己的,然後被別人看到(像是在自家門口拜天公)。並沒有企圖對別人表達,這樣別人也可以來批評我的信仰嗎?我拜天公不點火不燒香礙到誰了?
我們來想像一個情境。有個宗教信仰,會在祭典中拿狼牙棒打自己的頭,打到都流血了,不過是在自己的宗教場所打。那請問外人可不可以批評呢?
你或許會接受拿狼牙棒打自己的頭是信仰自由,但你應該也會接受,若有人想表達對這種打頭行動的負面觀感,那也是他的言論(信仰)自由吧?因為這種行為很可能對和其他價值觀起衝突,這不是宗教A對上宗教B,而是價值觀A對上價值觀B。
所以,答案很明顯,只要你有一點點宗教的外顯符號,就可視為表達,就會產生一連串的倫理後續效應了。覺得動輒得咎?信仰自由的範圍真小?
其實一點都不小,我們所有外顯符號,包括食衣住行,本來就一直在他人批評的「射程」中,你也早已習慣這種互動。只是我們誤以為宗教這塊可以在「信仰自由」的大旗下而不受批評,是處於「特殊信念保育區」,應該被特別包容。
但宗教就是人生活中的一環,沒有特別尊貴。你覺得特別尊貴,那也是你的信仰,別人可以有不同的信仰。
順帶要提醒的是,「信仰宗教的自由」不是「宗教自由」,其主題是「人的自由」,不是「宗教的自由」。很多人分不清這點,所以認為信仰宗教的「人」可以被批評,但「宗教」本身不可批評。甚至宗教做了什麼不好的事,也不可以被批評。
但本系列文的前兩篇也談過,「宗教」本身是個很不確定的概念,真正能討論的都是「人」,能把宗教呈現出來的,也是「人」,所以是人的自由,不是宗教的自由。
以人為本,我們才能夠談下面的兩個概念。
(在這邊要先用括號來談一個主題。因為邏輯上有點對不到上下文,所以用括號附註的方式。請注意上述的「批判」,是沒有具體強制力的,是一種言論自由的展現。也就是說,你看他拿狼牙棒打頭這事很不爽,你可以罵他,批評這種行為不對,但不代表你就產生一種道德權力可以去制止或限制他的行為,如果在沒有法律規定不得打頭的狀況下,你跑去制止或限制,反而是破壞了信仰自由。)
宗教平等
中華民國憲法也提到「無分……宗教……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很多人也是直接將之濃縮成「宗教平等」。
實際上這段條文是「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指的是人的平等,卻被誤認是宗教平等。這也一樣是搞錯主體了。
所以宗教不應該平等嗎?
這話說得太快,憲法也並非不能質疑的天條,憲法是可以重定的。我們應該先看看現實狀況,然後延伸去思考倫理責任。
現實是,有很多人信教,也有很多種宗教或類宗教,也有許多人不信教。在法律面來說,這種雜亂性或差異性,不應該做為差別待遇的考量要素。
「倫理學雷達」很強的人應該抓到關鍵詞了,就是「差別待遇」。差別待遇和歧視有關,但並非所有差別待遇都是歧視。「歧視」是指以不相關的條件排除人參與社會活動的權利,因此憲法會強調「宗教」就是「不相關的條件」,你不能依宗教信仰來給予差別待遇。
因此不管信什麼教,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但如果把宗教,或宗教團體這種「法人」拉進來呢?那就有趣了。因為會出現很多差別待遇的實例。
政府可能會保護某些宗教團體,像是台灣的穆斯林,因為過去政策關係,而可獲得政府資源協助建立清真寺等硬體設備。近年政府更會搭上一些強大的宗教團體來獲得政治與經濟利益,像媽祖文化節等等將各類宗教慶典「夜市化」、「觀光化」之類的操作。
有些人會拿「宗教平等」的概念出來反對這種作法,認為各宗教應該在政治上是平等的,政府不應讓某些宗教拿到官方資源,過得特別「爽」;但也有人認為這已泛出宗教的層次,而有更廣泛的意涵(「拚經濟啦!台灣最重要的就是拚經濟,其他什麼都比不上拚經濟!」),甚至有國際戰略意義。
該怎麼看呢?
用錯概念了。這裡涉及的不是「宗教平等」,而是「政教分立」。
政教分立
我追隨部分學者的主張,使用政教分立,而非「政教分離」,因為要真正分到「離」,實務上不可能。但兩者的確「可能」也「應該」各走各的路,獨立自主。
由政治端來看,政教分立最早期的理念,是政府不為特定宗教服務,不能立一個教為國教。後來為了公平起見,也不應該拿資源或法律去協助特定宗教,「都不給」就被看成是種最簡單的公平。這裡頭存在一種原則的演化,但我要強調,下述的進程不是真正的歷史發展過程,而是推論的順序。
一開始是「政府不能立一個宗教當國教」(反對一國一教),接著是「政府不能禁止某個宗教的宣傳」(反對國家篩選宗教),再來是「政府不能用資源協助特定宗教」(反對國家獎助宗教),然後是「如果能帶來更廣泛的利益,政府可以運用自資源與特定宗教合作,但應該每個宗教法人都有與政府合作的公平機會,且這種資源投入不能用在宣傳該宗教。」(宗教就是個NGO,一切依法辦理,謝謝指教。)
(這邊又要來括號一下。上面這段提到「反對國家篩選宗教」,但大家又多半認為應該要抓騙財騙色的神棍,甚至去解散一些反社會的邪教。不過在現實狀況中,政府若要處理這些宗教犯罪者,還是採用更具普遍性的法律。用宗教專法在某個宗教團體還沒犯罪前就強制解散或禁止傳教,那就是將思想入罪,是破壞信仰自由了。)
前述的這種流程,越後面不代表越「高階」或「卓越」,很可能是一種政治妥協的結果。在當代的「大政府主義」之下,政府業務很難不與宗教法人團體產生關聯,雙方也會有許多官式互動,資源更可能隨機流入宗教組織。
在政府可以與特定企業合作並免除圖利罪之嫌的今日,政府要和特定宗教合作,從事救災或開夜市,看來也沒啥大不了。
感覺上沒啥大不了。但真的沒啥大不了嗎?
過度引入宗教的資源和力量,就算未抱持宣傳特定宗教的想法,也很可能造成宣傳特定宗教的效果。台灣在過去救災時,就因為過度引入慈濟做為災區復原的主力,這也讓部分的災區村落出現信仰與價值衝突。
雖然宗教團體的主張是,如果沒有宗教進入,那些災民會更慘,但政府其實可以做為一個價值濾清器:你的資源可以進來災區,但信仰不可以。政府只要抱持「慈善事業不是買賣,你不是花這個錢來買宣傳自己信仰的機會。」就可以堵回宗教意圖透過慈善活動來宣傳的機會。
如果你們真有大愛,就不會在意援助有沒有「貼標」。因為愛沒有貼標,也不該貼標。
政府做為一個絕對的權力者,壟斷了許多社會機制與業務,他們確實有這個能力過濾金錢中藏著的價值觀。問題在於,政府是否有認知到,自己有這個「道德義務」。
現在的台灣各級政府,顯然是沒有這種sense。當然,各國對於這個議題,也沒有明確的標準,就是透過實際案例來不斷修正做法。不講你可能不知道,許多歐美與西亞政府也是「慈濟模式全球化」之後,在災區碰到慈濟人,才發現自己舊有的標準不太夠。
但到處蓋大愛村,強勢輸出「制服組」的作法,就一定有問題嗎?這也不見得,每個社群都應該討論專屬於自身的一套明確標準。政教分立是個可以討論,也可以讓大家不斷思考的議題。
那看過「信仰自由」、「宗教平等」,與「政教分立」後,是能夠談什麼?
我前面提到,一般人會混淆這三個概念。雖然這三個概念彼此之間有一點推理上的關係,但並不是「一個東西」。如果當成一個東西來看,或是根本搞不清楚這些詞彙的大致意義或發展脈絡,就會產生很多「公共空間的宗教囈語」。
有些宗教人士被批判,就會說這傷害了他個人的信仰自由。其實正好相反,是他拒絕討論的態度,反而傷害了他人的信仰自由。
不論宗教信仰,人是一律平等,但許多宗教界人士不接受這點,認為他們的意見在政治影響力上應該要比其他公民高出一些,因為他們是良知的化身。這當然是他們自以為。
提到「政教分立」,許多宗教團體主張政府不可監控他們的宗教財務,不然就違反了「政教分立」與「信仰自由」,但一碰到同性婚姻這種議題,他們又強勢介入政治,認為這是他們的公民權利。
熱誠的信仰者想參與公共討論和影響政策,又不想被公共討論和政策影響;當局面對其不利時,他就是需要保護的「人」,當局面對其有利時,他就是道德值與陰德值破表的「神」。一下是人,一下是神,那就很難搞了。
到最後,宗教就像是種特許事業、「不壞金身」,無怪乎那麼多搞公共事務的人,也要搞點宗教。
在這篇的結尾,我要強調幾點。
第一,不論是學者還是一般百姓,不管有沒有信仰,都應該試圖釐清這些宗教政治學的概念,這對自己有好處,也對社群發展有幫助。
第二,這些宗教政治學概念,在倫理學上的角色是溝通用的「大平台」,是討論的出發點。少了這些大平台,各宗教或各信徒不可能有效溝通、對話。
第三,宗教的墮落,是來自於利用、曲解、無視這些概念,把宗教放在人的前面。就算你的信仰強調你一生下來就被「註定」「注入」了宗教性,但在其他人的眼中,你先是一個人,才是一個信徒。
你是人,就來點人應該要會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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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與下一個敵人(二):好的宗教與壞的宗教
在台灣社會中,有些宗教會被認為在道德上是較正面的,像是比較多人信仰或(就算沒在信但也會)尊敬的佛教,還有從事慈善與醫療活動的部分基督教會。有些宗教則可能因為教義和台灣風俗習慣落差較大,且因為新聞報導,而被認為是邪惡的,像不少人認為穆斯林「壞壞」,會放炸彈,又或是某些怪怪的神壇,看來就是騙財騙色的。
自己信的宗教,大家總是會抱持較高的道德寬容,像是忍受他們排放空污、製造噪音、佔用土地與道路,甚至教內人士犯下惡行也會予以包容。但對於其他宗教的態度就沒那麼友善,人家或許只是來你家按個門鈴,問你想不想聽個故事,你就想拿殺蟲劑噴他。
因此談到宗教的善惡,人人自有一套「好教壞教排名表」,彼此罵來罵去,好像沒辦法有共識?
其實台灣人對宗教的道德面還是有一些交集的看法。多數人認為應該保有「宗教自由」,只要宗教沒有太大問題,就應該接受多元宗教的存在。相對來說,可能對社會有威脅的「邪教」,就應該加以限制、控管。
那客觀上來講,學理上來看,有「好教」和「壞教」嗎?
定義很難
就倫理學的角度,我們會把這個問題拆解成「宗教」與「善惡」這兩個部分。
首先,宗教是什麼呢?這個問題本系列前一篇才簡單帶過,我的說法是,宗教沒有核心定義,是一個大家族。因為沒有核心定義,所以我們不能說宗教「都」是怎樣怎樣,而頂多只能說「最具代表性的幾個」宗教是怎樣怎樣。
以下我們提到的宗教,指的會是最具代表性的「佛、儒、道、耶、伊」,其他有點算又不太算宗教的,像國民黨或共產黨(有些宗教學課本中有列入毛澤東和文化大革命喔,這不是我虎爛的),或是影音偶像崇拜,就不提了。
那「善惡」呢?有可以參考的判準嗎?
很不幸的是,學界並沒有成為通說的簡明道德判準。就算是最多人接受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也有當代倫理學流派不接受或不視之為重要原則。那這樣我們就不能下道德判斷了嗎?也沒這麼悲觀,我們可以盤點我們現在手上的道德原則是什麼,然後從這些道德原則出發,來思考倫理問題。
所以起點的問題是,「你」用來區別道德好壞的標準是怎麼來的?
每個人都中了毒
在正常的狀況下,每位台灣人的腦中,都有一些價值標準。這些標準有非常複雜的文化根源,有中有西,來自宗教的,也有佛、儒、道、耶等等不同根源。但大家從小到大學的,都不是特定門派,而是東邊學一點,西邊學一點,平日的一句話裡面,可能混雜了多種文化背景的價值觀。
像是有七成多的台灣人會認為「世事無常,不要執著」,七成五的人認為「生死有命,富貴在天」,還有近五成的人覺得「冥冥之中自有安排」,認為「善有善報,應多積功德者」,更是高達八成五。但這些概念都來自各種傳統宗教,有其特定的價值根源,往往是來自少數先知或聖人所建立的宗教價值觀。
各派價值觀以「基因片段」的方式,在你大腦隨機組合起來,你可能一下是儒家,惻隱之心爆發,一下又道家,化成街頭的一片枯葉,再下一秒又變成佛家,巨乳妹都是空,眼睛業障重。就算是多數人很不熟的基督教,大家也透過他們接受了一夫一妻的概念。沒錯,一夫一妻的概念是基督教帶進來的地中海文化。
在大多數狀況下,這樣的價值混同並不會造成你的困擾,因為這些文化不是在你身上進行磨合,而是在我們的社群中磨合很久了。但這不代表他們之間就不會有矛盾,因為我們解決這些價值矛盾的方法,往往是利用「錯解」,以亂解釋的方式把他們硬整合在一起。
如果回歸各自的價值觀系統,就可能引出矛盾。你可能聽過有什麼「福音派」(或「基本教義派」)和「世俗派」的對立,其實就是「純粹」與「混雜」之間的對抗。
但我要強調,並不存在一種宗教擁有「完全與其他思想無關」的純自發價值觀點,那種「純粹」也是他們自以為的。各種宗教在創始之初,往往就已經是極度「混雜」的。這已離題,也太難懂,先跳過。
你只要記得,你自己身上也是混了一堆宗教的要素,就算你不信神,甚至堅持沒有神,你也已經中了宗教的「毒」。這種毒無藥可解,因為宗教早融入我們的日常語言之中。那該怎麼辦?我們自己身上已經帶有宗教的價值觀了,那還有辦法判斷宗教的好壞嗎?
來看看宗教本身怎麼處理這種問題。
宗教道德戰爭
主要宗教都會建立一套倫理學體系(宗教倫理學),而且這個體系會隨著宗教的分裂與演化,而變得越來越複雜,或是差異越來越大。很多我們現實的道德爭議,不管是人與人之間的,或是人內在的道德矛盾,其實都是來自於這些宗教價值觀之間的衝突。
就倫理學家的角度來看,宗教的分裂或演化,基本上就是倫理觀點的分裂與演化。雖然有許多宗教是因為儀式(像要唸什麼經文)或政治利益(歐洲的宗教革命)而分化的,但之後也會建立道德理論來支持這種分化(像馬丁路德就會證明天主教壞壞)。
好,宗教之別,若等於宗教倫理觀之別,這代表什麼呢?
第一,這代表我們可以依此過濾掉一些在邏輯上有問題的主張。像是你一定聽過這樣的看法:「宗教都很好啊,都是勸人向善嘛!大家要和平相處嘛!」但這種主張碰到上述的推論,就會被推翻。這句話中的「善」很可能是空概念,沒有具體內容,因為各宗教的道德主張不同,它們所說的「善」也不同。
說白些,「宗教都是勸人向善嘛!」就是句沒有意義的屁話。
第二,這代表每種宗教,會認為其他宗教是「壞」的。如果基督徒認為佛教也和他們一樣「善」,那他為何要堅信支持基督教的倫理觀?而且宗教倫理觀如果越「純」(基本教義派),往往會出現「極化」的現象,認為自身的信仰是絕對的善,沒有一絲的惡。
所以信某種教,就代表這人認為其他宗教不夠「善」,也就相對有惡的成份。因此「宗教的善惡」對於信徒來講,就很簡單:
「我信的宗教就是善的,其他宗教,只是大惡小惡的差別。」
這會讓各宗教之間陷入「道德相對主義」的困境,無法說服彼此,只能各自表述。而在一般的倫理學論辯中,論辯者(通常是學者)就算立場差別很大,也會預設自己是「能被說服的」,也就是辯到最後,若你說的有道理,我甚至願意放棄我的原初立場。
但虔誠的信徒很少出現這種狀況,若辯到最後辯不贏人,他們仍會堅守信仰的基本教義核心,這是因為他們認為這些核心部分是來自於超越人的精神實體(神或佛之類的東西),比人還強,所以他不會接受你這個普通人類的批判論證。
即便你的論證比他主張的優越許多,他還是不肯退讓或改變。別忘了我們在本系列第一篇提到的,那個搬不動的石頭。
因此宗教的道德相對主義會比一般的道德相對主義更難化解矛盾,因為他們的根基並不是可以抓出來「釘孤枝」的活人。就算他們在特定議題上可以合作或有一些共識,像是一起去賑災,或是組成護家盟,但私底下、內心裡,還是瞧不起對方的,認為對方在某些方面不如自己。
這個「結」是因為主要宗教都有這種依憑精神實體的特質,所以很難解決。那換個角度來看,無神論者或無信仰者呢?那邊會不會有答案?
無的境界
許多無神論者因此自信滿滿,認為他們可以提出一套「很純」、「客觀」的道德判斷標準,並以此判斷各種宗教的道德高下:包括其教義倫理理論的高下,以及其實際道德表現的高下。他們可能會排出一個量表,把各宗教由好到壞排列出來。
有些無神論者會大方指出,主要宗教都依賴超越的精神實體做為道德判準,無法在碰到道德矛盾時放棄信仰,因此所有宗教都是迷信,也是邪惡的,大惡與小惡之別。
我知道許多分析哲學出身的倫理學者的確是用這種態度來看宗教倫理觀。我認為這種態度基本上還算符合學術的客觀標準,問題是在於,技術上做得到嗎?
依我前面的論述,當你使用某種語言,像是中文的時候,就會有宗教價值觀無意滲入你的言說之中。像是中文的「善」,就強烈受到儒家和道家的影響;你就算想轉變立場,主張你談的是英文的good,但英文的good也有來自古希臘agathos這個詞的脈絡,並且在概念發展的過程中強烈的與基督宗教絞合在一起。
對一般人來講,要注意到語言中的宗教基因是很難的,即便學者可以將這種基因篩出,挑掉,但最後他們的語言會剩下什麼呢?歷來「後設倫理學」這個學門努力想要處理「善」的定義,但就算是倫理學者,也很難掌握並運用他們的成果。
而且這種「無神」、「去神」的信念,到最後發展成一種對於手段的執著。這些無神論者堅信自己的方法論,但這種方法論為何會有這麼崇高的地位?為什麼「理性」「批判思考」會如此之「神」?他們的信念由何而來?這種想法是否可以牽絲到古希臘時代,對於智慧之神的瘋狂追求?他們是否類似一種反對其他一切宗教的新興宗教?在去宗教的同時,是否又製造出一種新宗教?
講太難了齁?
用普通東西來舉例的話,語言就是工具,像菜刀一樣,有些人打算用菜刀斬斷一切的連結,但是用了之後才發現菜刀上一直黏著菜,切不乾淨;若把菜刀上的菜拔掉,會發現菜刀居然已不成刀形。為什麼會出現這麼神奇的狀況呢?因為他手上拿著的很可能不是菜刀,只是老菜乾擠壓成型,長得很像菜刀的硬東西罷了。
那該怎麼辦?無神論有自己的問題要面對,但我們可以繞過他們,以不同的方法來處理宗教善惡的問題。先看一下到目前為止,我們得到了什麼。
就個人面來看,我們的大腦裡有太多內建的宗教價值觀,當我們說出某宗教好或某宗教壞的時候,很可能是主觀偏向某種宗教,而非客觀的主張。就算你是無神論者也很難避免這種內建程式的影響。
就整體面來講,各宗教在區分宗教的善惡方面,更沒辦法幫上忙,因為它們就是認定自己最好,別人都不夠好,或都相對壞。
再把上述兩點整合,那會是:各宗教覺得自己是好教,別教是壞教。當你企圖指出某些宗教是好教,某些是壞教的時候,很可能是因為你自己的倫理觀點也有「那些好教」的基因。
那我們該怎麼辦?
當代倫理學於此還是可以給出一點具體的建議。前面的「語言中毒」困境,其實是基於一種對於「純粹」的崇拜,只要換個角度思考,就可以繞過這個問題。我們不妨就接受人人大腦中已有先入為主的「偏見」,但只要願意採取一種開放的態度,即不堅持「這本來就是對或錯的」的標準答案情結,聽到有道理的觀點,就願意接納,那我們就有可能站在傳統宗教倫理觀的基礎上,走向道德論辯的新高點。
也就是說,你受到宗教的影響也沒關係,你只要透過批判論辯後願意放棄舊的主張,那就有可能從中脫出。這是一種討論的前備態度,有了這種態度,才能有下一步。
那下一步呢?除了態度之外,也應該先釐清正確的討論對象。不妨冷靜思考一下:真有一個宗教存在,然後「它」會為善或為惡嗎?
就科學角度來看,實際上存在著,而且能「為善」或「為惡」的,還是「人」吧?只是「他們」以宗教之名為之吧?
以宗教之名發動恐怖攻擊,以宗教之名反對他們不喜歡的性行為,以宗教之名做這個、做那個。當然也包括以宗教之名做慈善。把那個「宗教之名」拿掉,要評價他們其實並不難。
在當代倫理學中,評價道德就兩個角度:人的行動,以及人的品格。如果你講不贏人而突然暴打對方,行為倫理學中的多數流派會認為這是明顯的惡行。如果你總是因講不贏人而暴打對方,在行為者倫理學中,即是明顯的沒品。
的確有好人和壞人,也有對的事與錯的事,評價這些主題就足以建構、重整我們的道德價值系統。也許有的宗教好人看來很多,但還是會有壞人;神職人員可能做幾千件好事,也會做出幾件壞事。這些都是真實存在的道德個案,不應隨便壓縮成「某種特定宗教」這種大目標來審視。每種主要宗教都有幾億人,甚至十億人的等級,你要怎麼歸納其善惡呢?
所以區分好教和壞教,意義並不大。我們應該把問題推進到以宗教之名為善或為惡的人。這會是本系列下一個討論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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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與下一個敵人(一):萬能的天神與神奇的力量
你可能聽過這個問題:「如果神是萬能的,那他能不能創造一顆他搬不動的石頭?」
如果能創造出來,那他就搬不動那石頭,所以神就不是萬能。如果創造不出來,那他也一樣有做不到的事,所以同樣不是萬能。所以「神的萬能」是一個無法成立的想法。
許多反對一神論的人以此思想實驗挑戰信徒,並且認為這雙刀論證可以突顯信徒的愚蠢。但其實這質疑早在「亞伯拉罕一神教」創始之時就出現,而且信徒也擁有自己的標準答案。
但信徒之間的答案並不一致,或可分為三派;也因為這三派間的彼此交流與對抗,宗教擴張到前所未有的豐盛狀態。也就是說,別小看宗教,當你以為打敗他們了,他們卻會在你想像不到的地方成長為超級異型。
宗教不死,反而壯大的理由很簡單,就如同科技,宗教也始終來自於人性。同樣的,若你會擔心高度發展的科技將反嗜人類,那你也應該多花點心思在宗教之上,因為宗教也可能成為當代社會的下一個敵人。或已成為社會的現實敵人。
「宗教不是都勸人為善嗎?為何會成為敵人?你們這些無神論者是否在亂講?」
我並非無神論者,還是個天主教解放神學派的熱誠信徒,但「宗教」存在一些負面問題,是不爭的事實。本系列旨在探討宗教從理論到現實層面的各種問題,讓對神學、宗教研究毫無概念的朋友,還有各種宗教的信徒,都能站在一定的理性基礎上來面對這些問題。
我們不妨就從本文之首的問題繼續往下思考。
萬能的天神
「如果神是萬能的,那他能否創造一顆他搬不動的石頭?」
這問題是所有亞伯拉罕一神教(即宣稱亞伯拉罕是其信仰始祖之一,相信獨一神,相信神是萬能的。通常包括了猶太教,信基督的,還有伊斯蘭)的共通困境,因此這是各教共通的議題。他們甚至會交換彼此的答案。
最晚大約在公元1300-1500之間,一神教信徒已建構出對這個問題的多種可能回答,我們可以將之簡化為「理性」、「感性」,以及「神祕」這三個向度。
理性派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是:「神無法創造一顆他搬不動的石頭,因為如果他做得到,就會對抗他所創造出來的宇宙秩序,而產生矛盾。所以神的萬能是在邏輯範圍內的,而一切所謂的奇蹟,也都是理性可以解釋的。」
這一派冷靜異常,不像多數信徒,但也因為有他們,各宗教才得以建構出龐大的「系統神學」,把信仰轉變成為大部頭百科全書的形式。從猶太教、天主教、基督新教,到穆斯林之中,都可以看到他們的身影。他們成為各種神學院的主角,毫不客氣的以理性迎戰任何的信與不信者。
就比較客觀的角度來說,理性派所受的學術訓練並不弱,一般人很難辯得贏他們,大概要專業的邏輯學或語言哲學家才有辦法。但理性派也有不小的弱點:如果過度以理性的方法來切入宗教,很可能會失去信仰的本質,而成為乾枯、磨人的學術研究。
第二派是感性派,他們的答案是:「神能不能創造出一顆他搬不動的石頭?我不知道,因為我是人,是渺小的、有限的、無知的,所以我不能代神回答這個問題。但我相信神知道答案。越思考這個問題,我就越察覺自身的無力與矛盾,也越相信神的大能。」
這是把危機變轉機了。這種感性派的虔信者,看來相對理性派要來得卑微許多,比較像大家認定的「那種信徒」。理性派氣勢堂堂,覺得自己可以是神的代言者,但感性派只願意當個小信徒,把一切都交給神。
他們的信仰來自於內在感動,不是透過理性思考而接受,因此無神論者的質疑難以真正傷害到其信念核心,反而讓感性派再次發覺自身與神的巨大落差,並且將之引為信仰成立的明證。為什麼會這樣?
因為感性派有個前提,就是「他們感受到萬能之神真的存在」,而上述問題會讓他們去思考神的性質,然後察覺得自身性質的不足,並強化、印證信仰所告訴他們之間的存在落差。而提出上述問題的質疑者,是本來就不信「萬能的神」之存在,所以這兩造對於題意的理解方向錯開了。
那感性派有沒有弱點呢?有,因為太過看重內在體驗,這種人容易成為封閉式、內沉的信仰者,不想參考外界的意見,甚至連其他流派的神學意見都不願接受。最後他們將全心面對神,而無法和外界溝通。
第三派是神祕派,相對少見,但他們並沒有神祕到難以理解,還可能讓你有種熟悉感。他們對於這個問題的答案是:「神能不能創造一顆他搬不動的石頭?這個問題的答案,我不能告訴你,因為就算告訴你,你的層次也不夠,不會懂。你要以特定的心法展開自我的修煉,提升到某個層次之後,這個問題的答案就會出現在你的心中。」
感覺很像RPG電玩,練等練到一定程度,技能欄的某格就會打勾,你就可以使用法術。這樣講感覺反而很Low?
我們在進行宗教研究時常會說一句話:「弄反了,是這個先的。」是宗教上的修煉理論在前,然後才有修煉的傳奇故事,再以此為本產生電玩。而且神祕主義的練等,也沒電玩那麼理性。電玩是照公式跑的,但神祕主義的修煉不是,沒有必然的公式,存在許多無解的奧義。
神祕派和感性派一樣重視內在體驗,但不像感性派只能靠神的提引,神祕派往往認為可以透過自身的努力而往神那邊接近一點,即便只有一點也好。但也有流派主張最後會練到和神融為一體。
整體來看,這三派對「創造一顆搬不動的石頭」都有自己的答案,因此這問題對「萬能之神」的攻擊,看來是失敗的,反而可能強化信仰。為什麼?是因為他們信到腦筋「控古力」了嗎?
「弄反了,是這個先的。」
我又要把這句話搬出來了。不是因為他們腦子有問題,而是正好因為他們和你(假設你是無神論者)有類似的大腦。這理性、感性、神祕的思考方向,其實也是我們普通人常見的思考方向。
我無意從心理學角度來切入,純就哲學的價值論來看,對於「為什麼這家餐廳會這麼好吃?」這類問題,我們也會有類似的三種切入面向,然後「腦補」到極限。
像是理性派:「這家的廚師是某某大飯店出來的,他在那邊磨了十幾年,現在又來這種激戰區開店,這邊的客群對於口味的要求比較刁,所以他能生存這麼久,一定很好吃。」
感性派:「你有注意到這家店裡的氣氛嗎?感覺他們從上到下有著共同目標,是融合在一起的。他們很快樂的在準備每份餐點,也能把這份快樂擴散到客人身上,從餐點到服務都有一種幸福的感覺。我其實不懂食物的口味,但來到這邊,我就是覺得很開心。」
神祕派:「就強在這湯頭。這不是冷凍後加熱的,也不是今早熬的,而是從昨天或前天就開始用小火慢熬,照順序放入牛豬骨、魚貝類、蔬果,一直熬到爛,再過篩,才會有這種層次性,一般人喝不出來,但我們這些行家可沒那麼好唬。我敢大膽的說這老闆是真貨。但還有一兩種味道我喝不出是什麼,可能用了一種罕見的岩鹽。」
多數人並不見得真屬某一派,可能融合兩三派,或是在某些領域理性,某些感性,偶爾神祕。
所以呢?
宗教只是人生的一個領域,存在一些現成的知識,信徒們就將人的三種思考習慣用在這個領域之中,就會讓其知識出現三個向度的發展。
自認是「無神論」的人,也可能以理性的角度質疑「神能不能創造一顆他搬不動的石頭?」,以感性的態度面對追了十年漫畫的大結局,並且在神祕的向度集中意志,齋戒禁槍,準備明天的大考。
有些宗教研究者會說,就這個角度看來,不論你信不信神,這證明人都有「宗教性」。他們說的「宗教性」,指得大概是神祕或感性這一塊,因此這種主張會漏接宗教中的理性部份。
我的看法是,因為宗教存在於我們的社群文化中已有很長的歷史,你很難避免自己的思想中滲入相關的成分,像「神祕」或「感性」的思考向度,就多少是因為宗教的影響而擴張或維持,但不能說這兩個向度的思維就一定是宗教的。許多宗教的理性部份也成為我們的生活理性,像「人生無常」和「機率問題」就是組很常被混淆的概念。
更何況,宗教並沒有核心定義,也就是我們找不到一種共通於所有宗教的特性。這事實可能會讓你嚇一跳。
神奇的力量
在研究的過程中,宗教學者(或宗教研究者)都會發現一個很毛的現象,就是每個人對宗教都有一種定義,而且沒有交集。大家不知道在討論什麼毛。
多數人認為是宗教的,其「信徒」自己卻不覺得在信教。我不是說什麼新興宗教或LoveLive!的歌迷,國內某大佛教山頭就不覺得他們是宗教,而是「佛學」,更接近思維的訓練。
有些自認是宗教的,卻沒那麼宗教,像過去有種伊斯蘭學派叫「穆太齊賴」,就理性到讓人覺得他們是出來消滅宗教的。
某些宗教有明顯可見的器物、場所和儀式,你一眼就可以辨認,但有些完全沒有外在形象,只有在家中密室的打坐修行。
有人說宗教必定有神佛鬼魔之類的「超自然實體」,但某些氣功類宗教就沒有這部分。
當你說「宗教就是有什麼」,總會把一些看來像宗教的現象劃出去,而讓這種定義變得不對勁。
「家族相似性」這個概念可以於此派上用場:宗教沒有核心定義,而是一個大家族,A宗教和B宗教有發展關係,B又和C很像,C又和D交換了一些文化基因……這個大家族的成員直到Z,Z和Y有點像,但和A完全沒有任何共通的特質。不過,他們同屬於一個家族,彼此之間存在某種「關係」。
關係太遠的,可能就不算宗教了。
是這樣嗎?家族相似性的概念,可以用來說明圍棋和體操為什麼都是運動(sport),但宗教真的沒有核心概念嗎?來想想還有沒有其他的標準。
「科學以外的都算宗教?」
那這樣宗教範圍也太大。而且,你知道科學很可能也沒有核心定義,也有學者是靠家族相似性來確認各學門之間的關係嗎?
「有提及神奇力量的都算宗教?」
第一次看到火車的人,也覺得那很神奇。此外,我建議你可以google一下「貨物崇拜」(cargo cult)這個詞。再想想身邊的動漫阿宅們,還有熱衷於演藝偶像的人們。他們也算宗教嗎?
有沒有讓你覺得一團混亂?
哲學的第一步工作是「定義你的用詞」,但我們在探討宗教現象時,第一步就碰到重大困難。但不用擔心,我之所以會故意一開門就製造你的困擾,有以下幾個目的。
第一,宗教的範圍,以及宗教與外界的相關性,都比你想像得廣泛。宗教沒有明確的邊界,代表它可能從各種角度滲入我們的生活,也可能深深影響你的思維模式。
即使你自認是堅定的無神論者,你的這種狂熱態度,也很可能是從宗教人士身上學來的,你可能根本不清楚自己在堅定什麼,只是相信自己應該這麼堅定。
第二,你並沒有那麼瞭解宗教。即使你信一個宗教信得很虔誠,你也不見得瞭解這宗教的所有面向,更別說是瞭解其他宗教了。
保持謙虛的態度很重要,至少是在知識層面,你應該更謙虛,不應隨便說出宗教就是怎樣怎樣,或不是怎樣怎樣。
第三,不管神鬼是否真的存在,只要有信仰宗教的人,這人就會創造出許多宗教現象,可以供我們參考、討論。所以我們的討論重點可以完全集中在人的身上,而不論及神鬼的存在。
神鬼太過高超,難以企及,但「人」總是馬上就可以拖出來打的。或是好好呵護。
以上三點,就可以做為我們討論的起點。
「那你認為神可以創造一顆他搬不動的石頭嗎?」
不行。所以你現在知道我是哪一派的。不知道的話,請倒回去再從頭看本文一遍。
「但你還是沒提到為什麼宗教可能是下一個敵人呀?」
別急,討論宗教就像討論運動倫理一樣,漫漫長路才要開始。
但為了配合很急的人,我們下一集就來探討「好教與壞教」。真有很壞的宗教嗎?
好像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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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忏佛事不是佛教的主體
二、經忏佛事是中國佛教衰敗為重要原因之一
三、現有的經忏佛事沒有太大的作用
四、絕不可倡導居士學經忏
五、一心念佛 功德無量   
隨著宗教政策的逐步落實, 中國佛教事業迅速恢復, 蓬勃發展, 迎來了興旺發達的新時期。中國佛教界遵從佛陀的教育, 積極發揚止惡揚善、慈悲濟世的精神, 努力實踐詳安社會、 淨化人心、莊嚴國土、利樂有情, 為實現人間佛教, 建設人間淨土, 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近年來, 每年有百萬計的信眾皈依佛門, 上萬人出家為僧, 使佛教徒的數量與日俱增。然而佛教徒的素質卻良莠不齊, 普遍偏低。他們對為什麼要學佛, 怎樣學佛, 怎樣才能成為一名合格的名符其實的佛教徒?知之甚少。如何提高佛教徒的整體素質,如何做一個正信正行的佛弟子這一問題,已經極其嚴峻的擺在了我們的面前。如果中國佛教未能在信仰建設、道風建設、教制建設、人才建設、及組織建設等自身建設上下大力氣,抓出成效,佛教的再度輝煌,將成為空話。“保壘最容易從內部攻破。”佛教的自身建設問題是關系到生死存亡的關鍵大事,切不可掉以輕心啊! 
 
我們不准備從理論上探討中國佛教建設的方方面面,而只想從一些具體時弊談談我們的粗淺看法,難免有謬誤不妥之處,敬請高僧大德,廣大同修不吝賜教。  
一、經忏佛事不是佛教的主體   佛教是教育,是佛陀對九法界眾生至善圓滿的教育。佛陀的教育揭示了宇宙人生的真谛。佛教雖然有宗教的外相,但其內函的本質,是教育。因此我們不能把佛教辦成一般的宗教。佛教的寺院應該辦成,四眾修學的學校。方丈、住持是校長,僧人是教師。所以經忏佛事不應該是佛教的主體。那種認為佛教寺院,不必搞弘法利生,不必重視持戒修行,而只重視經忏佛事,為信眾消災免難、超度亡靈,或者只重視集資建廟,賺錢資生的作法都是不確的,對佛教事業的發展極其有害。   我們學佛的目的是斷煩惱、了生死、出輪回,究竟成佛,再回娑婆,普度眾生。我們要上求佛道,下化眾生。“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我們要以出世的精神,作入世的事業。佛陀主要的教育對象是活著的人。因為佛應化世間,佛也是從做人的根本修成的。我們首先要把人作好,把人世間的事作好,建設好人間淨土。這才是佛教最偉的、最根本的任務。   現在有的佛教徒一入佛門,就熱衷於經忏法事。不少寺院也天天為人作法事,勸人作法事,每天都在放焰口、打陽普佛、打陰普佛、拜大悲忏、拜水忏、拜梁皇仟……有作不完的佛事,趕不完的經忏。一堂經忏,明碼實價,少則百十元,幾百元,多則上千元,還要給參加經忏的僧人送紅包。經忏成了某些寺院盈利的生意。有人生病,事業不順,有人遭禍甚至有人死亡,都要求作一堂經忏法事。有的僧人還到居士家中去趕經忏。更有甚者,有的在家居士私下組織“忏法組”到處趕經忏營利,成了名副其實的“經忏專業戶”。甚至還有人成了“經忏介紹商”,專門帶著“經忏組”去推銷經忏。這根本不合佛教教制,這不能算是正當的宗教活動。它極其嚴重的損害了佛教的光輝形象。  
二、經忏佛事是中國佛教衰敗為重要原因之一   宋代以前,僧人深入經藏,深研佛理,修行參禅,“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信仰堅定,道風淳樸,戒行清淨,實修實證,所以中國佛教得以高度發展。其間證悟成就的修行人無數,高僧輩出,是中國佛教的黃金時期。   經忏是明清時代興奮起來的。有錢的士士夫、貴族、富紳,又要作惡,又想消災,就花錢請僧人念經拜忏,助長了經忏佛教的發展。由於受民俗的影響,逐漸參雜了不少民間外道的迷信成份在內。經忏法事以超度亡靈、消災祈福為主要目的。由於經忏法事活動成了以盈利為目的的活動,逐漸演化成了有錢人的專用工具,因此使佛教逐漸脫離了最基本的群眾基礎。廣大農民和城鎮貧民無錢請僧人念經拜忏,也就不上寺院去了。所以,在一定意義上講,經忏佛事活動是明清以來使中國佛教衰敗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現有的經忏佛事沒有太大的作用   有人認為:“經忏法事是正常的宗教活動,是佛教的組成部分。念經拜忏總不能算外道邪門吧?道士登壇作法,和尚念經拜忏,古來就有啊。”   不錯,經忏法事確實是佛教內部發展起來的。念經有無量的功德,忏悔業障也是佛教徒修行的重要法門。盂蘭盆會可以超度亡靈,焰口也可以施食餓鬼。各種忏法都可以消除罪業、惡業,可以消災、祈福、免難。但是這要有兩個主要的條件,一是主持念經禮忏的法師,必須是持戒謹嚴、梵行清淨的高僧,這一條就不是一般僧人可以達到的;二是主持經忏的高僧,要一心不亂、三業相應才能使法事如法如律,才能令施者、受者皆得利益。切不可象趕經忏的人一樣,心在天南地北,把經文忏詞當作戲文來唱念,這樣哪裡能有什麼功德作用呢?   如法的經忏對所有回向的眾生都有益,而花錢“買”來的經忏唯獨對齋主沒有什麼利益。明碼實價花一筆錢買僧人作經忏,這與供養三寶毫不相干,不但沒有絲毫功德,反而是推僧人墜地獄,罪過巨大。花錢買的經忏,絕對不會幫助齋主消災免難,解怨祈福,也不可能幫助齋主超度亡靈。作經忏的僧人也好,花錢買僧人作經忏的齋主也好,由於心不清淨,身不清淨,有違佛制,怎麼會有好的作用呢?過分估計不如法的經忏的作用,本來就就是一種迷信。
四、絕不可倡導居士學經忏   目前國內,尤其在江浙一帶,有不少居士居然敢當“金剛上師”,頭帶毗盧帽,身著紅袈裟,登台放焰口,主持拜忏法事。不少佛教徒,一入佛門就去學唱念、學經忏。即使是這些以居士為主,沒有法師主持例忏法組不收錢,卻也不合佛制,是堅決不應該倡導的。當然,有的居士學一學早晚課誦,這不算經忏,這是正常的宗教活動,是可以的。   我們居士學佛要皈依三寶,供養三寶,自已努力行菩薩道,行善以積累福德因緣,以念佛為主行,備足往生資糧,求福、求慧、求生淨土。這才是我們時刻不可忘記、天天應該做的大事。居士切忌不可與出家師父平起平坐。居士充當金剛上師,披上袈裟,打扮成法師模樣,讓別人稱師父,這本身就是罪過,就是犯大戒,造大惡的事。我們居士要明白,“自已吃飯自己飽,自已生死自已了”的道理。自已不努力弘法利生,沉醉在經忏中,是不能了生死出輪回的。乞求經忏即使安慰了怨魂,鎮住了野鬼,也不會增加你的往生西方極樂世界的資糧。刻意熱衷於經忏,為自已求福報,求消災免難,太過於執著我相,謀求私利,是沒有多大功德利益的。居士主法趕經忏,不但有違佛制,退一萬步說,這些主法的居士的修行水平,持戒程度到底如何,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修行不夠的僧人,主持了不如法的經忏,都起不了多大的好作用,更何況一般居士主持的經忏呢?除了制造熱鬧氣氛,追求一點名聞利養外,還能有什麼意義呢?我們再次強調一般居士,即使受了菩薩戒,也根本沒有資格裝出法師的模樣去主持經忏。一般信眾也不要相信這些無修無證,冒充法師的在家居士主持的經忏有任何好作用。否則就不是正信,而是地地道道的迷信。
五、一心念佛 功德無量   我們並非一概反對經忏,比如明旸大法師主持的祈求世界和平水陸大法會等佛事,就如法如儀。明旸大法師等高僧,道風高潔,持戒精良,他們主持的經忏,當然諸佛歡喜,菩薩加佑,龍天護衛,肯定是有大利益的。所以說,一位高僧可保一方平安,可使法輪常轉,可讓正法久住。其他寺院的法師能切實持戒,梵行清淨,如法如儀,至誠經忏,肯定也有很大利益。如果自知自己修學水平不夠,還是要有自知之明,少去主持或不去主持那些經忏佛事為宜, 尤其不要去趕那些明碼實價,被人出錢“買”的經忏佛事。   有一些民眾或信眾,暫時不懂得經忏佛事的有關問題,我們要給他們解釋清楚,勸他們盡量少作佛事。如果他們一定要求要作經忏佛事,寺院也可以而且應該恆順眾生,盡可能滿足齋主的願望,為他們如法如儀的作一堂高水准的佛事。但是,不應該喊價錢,更不要討價還價,讓清淨的佛事沾上金錢的臭味。有的寺院作佛事一侓不收錢,齋主自願供養三寶,一切隨緣,這樣就很好。為了作好經忏佛事,出家人尤其是主法的法師,應該清楚知道自己責任重大,必須好好持戒修行,否則會種下入三惡道的惡因啊!   
我們居士, 最好不要去學經忏、趕經忏,更不要去冒充法師主持 經忏,而應該一心一意念阿彌陀佛。要知道,一句阿彌陀佛,萬德俱全。至誠懇切念佛,不求忏悔業障,業障自然消除。因為一句阿彌陀佛,可以消除八十億劫生死重罪。至誠懇切念佛,不求身體健康、病體痊愈,身體自然健康,病體自然痊愈。因為一句阿彌陀佛,是阿伽陀藥,萬病總持,可以治愈眾生一切身心疾苦。至誠懇切念佛,不求福報,自然萬事吉祥如意,五福臨門,福壽康寧。因為一句阿彌陀佛即是善根福德因緣。一句阿彌陀佛可以救拔一切怨魂孤鬼脫離三塗;可以直接超度宿世親眷,直登天庭,往生極樂世界。所以說一心念阿彌陀佛的作用最有效,最不可思議,最穩妥保險。 哪裡還需要花錢去“買”他人來作經忏佛事呢?   我們一定要把不提倡經忏佛事的道理講清楚,逐漸減少,直至不作商品性的經忏佛事,這對我們廣大佛教徒建立正信,提高素質,勸導人人至誠念佛都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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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一個人一生總會參加幾次的喪禮,許多人對葬禮的儀式多半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只能跟著走來走去、行禮如儀,而不明白這些儀式的真正意義。請問法師,佛化的喪禮和民間一般的祭奠儀式有何異同?對亡者所做佛事的真諦為何?
答:民間一般的葬儀,基本上是以擬人化的假設來處理,例如,如果客死異鄉就要召魂,怕亡者認不得路回家,變成無主孤魂。
又例如中國人自漢唐以後,開始有燒冥紙的風俗,後來紙錢愈燒愈現代化、國際化,不但有台幣、美鈔,還演變成紮紙人、轎車、輪船、飛機、洋房、電冰箱、電視機等。在菲律賓首都馬尼拉的華僑富商,他們所修建的祖墳大而豪華,一如真正的別墅。這些都是把亡者當活人看待,怕他們到地府後無錢花用、無人伺候。佛教沒有這種做法。人死而未轉世之前的中陰身,不受空間阻隔,親友一念至誠,他就回來了,根本毋須召喚,更用不著轎車,或隨身攜帶現鈔、信用卡等。
民間習俗一些送亡的儀式,也有不讓亡者到地府受苦的用意。例如,過去在大陸,對男性亡者要做「過渡橋」、「破地獄」的法事,對女性亡者則有「破血湖」的儀規。
這種儀式在佛教中也是毫無根據。佛教認為人死後只有六分之一的機會會投生鬼道(所謂六道輪迴是天、人、阿修羅、畜生、餓鬼、地獄),不是每個人斷氣之後都要到地府走一趟。既然如此,亡者親眷何不假設過世的親人是昇天、再轉世為人,何必一定認為他們死後到地府去了呢?
至於佛化葬禮,有一套嚴密的思考,一般人不太了解,以為佛教中有專門為死者設計的「法力」咒語,可以有「神力」救拔亡靈,這是只知佛事利益的皮毛,未明其深意。
佛教認為人過世之後,由四種原則決定他的去處,一是隨重往生。隨他生前所做善惡諸業中最重大的,先去受報;二是隨習往生,隨著他平日最難革除的習氣,而到同類相引的環境中去投生;三是隨念往生,隨亡者命終時的心願所歸,善念則轉生人間、天上,惡念則轉生三惡道中;第四隨願往生,發願學佛則往生佛國淨土,或轉生人間繼續修行。從這四個原則我們不難看出,對一位即將壽終或已經往生的人而言,隨重、隨習的原則是沒有辦法改變了,唯一還有努力空間的就是為他做佛事,影響他最後的心念,進而有較好的歸宿。嚴格來講,這是一種補救的方法,勸他在這個時候萬念放下,一心向佛,並非根本。若想善生善終乃至得大解脫,平常所下的工夫,是比較可靠的。
大致上,佛化喪禮有很多種,分別為誦經、拜懺和放焰口等。
誦經的由來,源自釋迦牟尼佛時代,當時尚未有印刷術,也沒有手抄本流通,所以要學習佛法必須口口相傳,努力熟誦經章。演變到後來,誦經便成了學習佛法、宣揚佛法的基本方法。誦經有兩個作用:一是弘法;一是把經章的內容要義當成一面鏡子,用以檢束、警惕自己的身口意行為。
拜懺,是禮佛懺悔。對佛懺悔並不是求佛赦罪,而是向佛坦白自己所做的罪業,並且立志不再故意做惡,求佛為此誓願證明。至於放焰口的主要對象,是餓鬼道的餓鬼,以持咒及說法的方式,將供物化成甘露法食,讓餓鬼得以精神飽餐,並勸他們放下內心的執著,皈依三寶,受戒脫苦。事實上,這些佛事不是專為喪禮設計,在結婚、祝壽、行商、生產時,都可以誦經、拜懺,都有不可思議的功德和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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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時代是否有經懺,經懺的起源何時開始?
佛陀時代並無經懺之有,佛陀很殷勤告誡弟子若有過失,應該勇於承認懺悔,求得自性清淨,了知諸法本空,如幻不可得!隨著時空演變延傳,佛法東傳至中國,約梁武帝時代,經懺便逐漸產生,首先是梁武帝為超度其夫人郗氏,因而召集佛教十位高僧大德,而收集大小經典之懺悔文與佛號,編集成十卷為一冊的梁皇寶戲,這是很明顯的經懺開始起源之際,隨後接踵而來的經懺,譬如有金剛懺、法華懺、華嚴懺、大悲懺、地藏懺、三時繫念、水陸大法會等等經懺佛事,可謂百花盛開,熱鬧非常,大體上經懺是由歷代高僧大德所編集而成,以聖典為依據,按個人性向所好,造什麼業,誦什麼經懺,一一不等,形成佛教史上的特色與方便法門矣!
佛陀時代是否有經懺,經懺的起源何時開始?_佛學問答(第四輯) 如本法師講述 - https://goo.gl/nRBN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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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全真科儀之三壇大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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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壇大戒是全真道授受傳承之根本戒律。亦稱三堂大戒。 由「初真戒」、「中極戒」與「天仙大戒」三部分組成。由於受戒道士須經一百天戒期,故又稱「百日圓滿三壇大戒」。《道藏輯要》收錄戒律全文。
資料圖
全真龍門派祖師丘處機見傳統戒律劫目繁多,不便道士遵行受修,於是就統一制定了初真、中極、天仙三壇大戒,作為全真道授受戒律的範本。早期的三壇大戒都是單傳秘授的,一直到了清初,全真龍門七祖王常月才一改舊制,公開傳授三壇大戒。
1、初真戒
初真戒內容有三皈依戒,積功歸根五戒,初真十戒,女真九戒。學道之士,若不求戒為師,持戒為命,即是不明性理,不遵大道之人。而三皈依戒,是天地之樞紐,神仙之根基。積功歸根五戒,是持身之本,持法之根。道士受持三皈五戒無虞,才可受初真十誡。女真九戒是為女道士制定的戒條。
2、中極戒
中極戒的內容是中極三百大戒,共三百條戒條。從正念修持以至接人待物,俱有種種規定。有些規戒屬於一般社會公德的範圍,且多與儒家倫理綱常相一致。如不得不忠其上、不得罔略其下、不得欺罔老幼、不得輕慢老人,等等。也有些規戒似與佛教戒律相通。如不得殺害一切眾生物命、不得飲酒、不得惡口罵詈,等等。當然,更多的規戒則是從道教教義出發規定的道德尺度和價值標準。如不得傲慢三寶輕忽天尊、不得信外道雜術邪見以及當忍人所不能忍、當斷人所不能斷、當學人所不能學、當容人所不能容,等等。
3、天仙大戒
天仙大戒共有二百七十戒條,即二十七個十種不可稱量。這二十七個十種不可稱量,據說是天仙初祖孚佑帝君所傳。它們按智慧、慈悲、含忍、行動、修心、善業、精進、飾身、遣情、普心這十種要義排列。受持此法,即「得生無量智慧,增無量善因,滅無量業障,消無量煩惱,延無量壽算,長無量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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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 - 2022-04-22T10061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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