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幣是世界上唯一的魚形錢幣-殷商中期的貨幣-殷商學會了熔煉青銅的技術,出世界唯一的魚形錢幣,是青銅材質的魚形錢幣,出土於1974年,是由居住在黃淮間的部族,即所謂東夷、淮夷、徐夷者所創作的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 https://goo.gl/9KHHp9



這是一枚金質魚形符牌的底半爿。外鑄魚形,頭尾鱗俱全。內裡上半部凹鑄一個大大“同”字,下面陰刻四個契丹文,漢直譯為“上京令軍”,按漢語習慣整理後為“上京軍令”。從譯文知這是上京軍事指揮官調兵用魚符下半爿。《遼史》卷五十七,老誌第二十六,“儀衛志三”,符契載:“自大賀氏八部用兵,則合契而動,不過刻木為合。太祖受命,易以金魚。金魚符七枚,黃金鑄,長六寸,各有字號,每魚左右判合之。有事,以左半先授守將,使者執右半,大小、長短、字號合同,然後發兵。事訖,歸於內府。”
文中把契丹金魚符的來歷,用途,使用方法,保管諸方麵條分縷析,說得清清楚楚。遼大祖之前用木製符契調兵,太祖登基後,制長六寸(約144 毫米)金魚符7 枚。每副魚符由左右兩爿能對合才可使用。在需要用兵時,上半爿事先交給領兵官,下半爿交給傳達命令的使者,兩爿大小、長短、字號、凸凹同字相合後,發兵。事後上交朝廷內府。
從牌上文字可知這爿魚符並不是中央政府所製金魚符,更非遼太祖所製的七枚金魚符之一。它最早是遼太宗耶律德光朝或其後所鑄。因為太宗會同元年(938 年)十一月壬子始改皇都為上京。“上京軍令”說明此令符是在會同元年(938 年)十一月以後所鑄;這枚魚符是調動上京鄉兵專用金魚符。這是交給傳達命令使者攜帶,去與上京地區是高行政軍事長官上京留守兼府尹,合契調兵的下半爿金魚符。
金魚符鑄造數量極少,遼亡後多被熔毀,能流傳至今者罕珍至極。清楚寫明軍令者,至今僅見此一枚。望大夏真興君,好自珍之。


唐朝時期為了辨識出入宮廷之官員,特別將刻有官職、姓名的魚符盛於「魚袋」,以作為出入宮廷合符放行。其中雖有段時期將魚袋改為龜,之後又依舊配魚袋。在得到賞賜的紫色或緋色官服的同時,連帶會同時賞給同級的魚袋,也因此發展到當過官者即可終身佩帶魚袋。
[新唐書.車 志十四]:「高宗給五品以上隨身魚銀袋,以防召命之詐,出內必合之。三品以上金飾袋。垂拱中,都督、刺史始賜魚。天授二年,改佩魚皆為龜。其後三品以上龜袋飾以金,四品以銀,五品以銅。中宗初,罷龜袋,復給以魚。郡王、嗣王亦佩金魚袋。景龍中,令特進佩魚,散官佩魚自此始也。然員外、試、檢校官,猶不佩魚。景雲中,詔衣紫者魚袋以金飾之,衣緋者以銀飾之。開元初,駙馬都尉從五品者假紫、金魚袋,都督、刺史品卑者假緋、魚袋,五品以上檢校、試、判官皆佩魚。中書令張嘉貞奏,致仕者佩魚終身,自是百官賞緋、紫,必兼魚袋,謂之章服。當時服朱紫、佩魚者衆矣。」
到了宋朝以後,魚袋演變成為繡有金、銀魚形裝飾的小袋,其原本盛放魚符的初義漸失,進而轉化成為一件可彰顯尊榮的袋包飾物。[宋史.輿服五 志一百零六]:「魚袋。其制自唐始,蓋以為符契也。其始曰魚符,左一,右一。左者進內,右者隨身,刻官姓名,出入合之。因盛以袋,故曰魚袋。宋因之,其制以金銀飾為魚形,公服則繫於帶而垂於後,以明貴賤,非復如唐之符契也。太宗雍熙元年,南郊後,內出以賜近臣,由是內外升朝文武官皆佩魚。凡服紫者,飾以金;服緋者,飾以銀。庭賜紫,則給金塗銀者;賜緋,亦有特給者。京官、幕職州縣官賜緋紫者,亦佩。親王武官、內職將校皆不佩。真宗大中祥符六年,詔伎術官未升朝賜緋、紫者,不得佩魚。」
魚袋於造型上皆是附有繩索可繫於腰際的小囊袋子,依據不同材質與顏色來搭配不同品階之官服,其主要功能是用於裝載可表以身分的證物,如以現今的袋包功能來作為分類則可歸類於證件袋。但有一個問題待解,為啥刻有合同的符要採魚隻造型? 是因魚為左右對稱之吉物,又或是取其吉慶有「魚」”餘”?


遼代契丹文金魚符右半符考釋圖說
2010-10-02 15:18 閱讀:625

遼代契丹文金魚符右半符考釋圖說
近日親自上手目鑑一枚遼代契丹文金魚符的右半符,當時看到符面凸起部分磨損得幾乎平夷,心中疑云不免暗暗升起,這麼平夷如何左右判合?再看大小,長不足12厘米,和《遼史》“符契”所記:“長六寸”(按唐小尺)好像有差距。“符契”記:符上“各有字號”,可此金魚符上卻找不到字號踪跡。特別令我懷疑的是魚符背後刻了一行契丹字,漢譯為“大康六年春”。金魚符是國家調兵重器,是長期使用的國寶,豈容在其背上亂刻時間?
這一連串的疑問使我當即否認了它的真實性,明確告訴持有人此金魚符是假的。晚間在和陶金談起此金魚符時我還堅持了我的意見。然而,當我躺在床上回想鑑定金魚符時,突然覺得結論下得有些唐突,還缺乏與歷史實物細緻核對的環節。
記得我在寫“契丹文天雲軍虎頭牌”考證文章時,曾提到一組“天雲軍詳穩”魚符,遼寧省博物館藏有該銅魚符實物,解放初期中國書店為羅振玉所出的《歷代符牌圖錄》裡收有該魚符拓片。1985年出版的《契丹小字研究》也收入了該魚符拓片。
我顧不上睡覺,連夜在我的資料庫中找到了這些資料,通過比對,確定金魚符和銅魚符文字相同,只是形制、材質有別。銅魚符背不見銘刻文字,略成弧形,金魚符背扁平。比對結果,使金魚符的命運面臨兩種選擇:
一是確定其是根據銅魚符仿造,但因材質沒有檢測,定其偽尚嫌證據不足。還因為此魚符整體熟舊自然,平夷磨損無人為製造痕跡,其長度雖和唐小尺不符,但符合已發現《遼史》“符契”所記,“銀牌二百面,長尺,刻以國字,文曰'宜速'”“敕宜速 ”牌的尺寸比例。“敕宜速”牌的“長尺”大約都在200-210毫米之間,如果這個長度是遼一尺長度,那遼金魚符長六寸長120毫米左右應和記載相符。
二是確定其為和真實銅魚符同時所鑄高等級調兵魚符。調兵魚符應分需要不同、材質不同的魚符,就像職官按等級分別佩帶金、銀、銅牌一樣。《舊唐書》卷四三《職官志二》記符寶郎掌管的牌符有三類。銅魚符:起軍旅,易守長。傳符:給郵驛,通制命。隨身魚符:明貴賤,應徵召。符分三種,太子玉符、親王金符、庶官銅符。遼朝建國,多承唐制。調兵魚符之設亦應和唐符一樣分金、銀、銅三等。
《遼史》卷五七《儀衛志三》“符契”條記:“自大賀氏八部用兵,則合契而動,不過刻木為合。太祖受命,易以金魚。金魚符七枚,黃金鑄,長六寸,各有字號,每魚左右判合之。有事,以左半先授守將,使者執右半,大小、長短、字號合同,然後發兵。事訖,歸於內府。”從實物出土情況看,遼不只鑄了金魚符,還鑄了銅魚符,可能還鑄了銀魚符。金、銀、銅三魚符如同時鑄造,其形制、文字亦應相同。
基於以上原因,筆者認為,這半爿金魚符不宜輕易判定真偽,一切要等到成份檢測和文字譯出後才能最後判定,如成份和遼大康時期金製品相同,那即可確定為真品,反之差異較大,就可判定為偽品。另外,此魚符文字從未全面翻譯過,在沒有檢測成份之前,了解此魚符文字內容,亦應是判定其真偽的重要依據。為此,筆者不揣淺陋,試著翻譯了這枚契丹文金魚符的右半符。
該魚符長112毫米,寬40毫米,厚3.2毫米,重170克。魚頭嘴有穿孔,孔下有一四方形凸起之槽,槽內有一類A字形凸起,A的兩腿之間有一小方形凸起。根據有關魚符資料,知是和左半符上方凹下的同字槽判合之用。魚尾左側和中部各有一凸起平台,左台下部有一小孔,魚尾中亦有一穿孔,這些應都是和左半符銷柱及凹槽咬合之用。
符身上分兩行大小錯落陽鑄八個契丹小字,不知是有意保密還是不想讓外人辨認,文字不是按正常語序銘鐫,而是將文字次序打亂,加上有的字特意缺筆少劃或變形,文字本身就像密碼天書使翻譯特別艱難。經過數十遍排列組合,把直譯的不知所云的八個字,組合成漢語“大孝文皇帝敇宜速”,意為“(天祐)皇帝命令立即執行”。魚背自上而下陰刻五個契丹小字,漢譯為“大康六年春”。此五個字應是鑄造此符或頒符之時間,是紀念性文字。
從符上文字可知此金魚符不是遼太祖阿寶機所鑄的七枚金魚符,而是道宗天祐皇帝耶律洪基所鑄金魚符。背文時間應是鑄造或使用此金魚符的時間。據此可推知,遼代每個皇帝登基後,都要鑄造鐫有自己尊號的調兵用金、銀、銅魚符,左半符刻有領符軍隊最高指揮官官名和編號,交由其最高指揮官保管。右半寫皇帝尊號和命令立即執行的魚符,平日由內府符寶郎君保管,需用時由皇帝親手授予使者加之聖旨,使者拿右半符與需調動部隊最高指揮官例執左半符契合一起,驗證大小、長短、字號合同無誤後,然後發兵。軍事活動結束,右半符由使者帶回由皇帝親驗,重新歸於內府。
當知曉鑄主是道宗耶律洪基,鑄造此符或頒符的時間是“大康六年春”,就有必要對“大康六年春”前後的史實進行排查,如當時確有需要調動軍隊或撤換指揮官的大事發生,那此金魚符的真實性就大大增強。查大康六年,為道宗朝耶律乙辛張孝傑奸佞集團政治拐點出現之時,自大康六年始,把持朝綱整整七年,製造了誣皇后殺太子等驚天寃案的,耶律乙辛與張孝傑等人,權勢開始被一點點剝奪,最終被道宗徹底打倒並斬殺。
據《遼史·道宗紀》載,大康五年(1079年)末,道宗已覺察到耶律乙辛和耶律(張)仁(孝)傑集團的危險,他採取了先升後降、明昇實降的策略,以宰相仁傑,加侍中,以北院樞密使魏王耶律乙辛知南院大王事,加於越,把他架空。接著,巧妙地用取消非皇子一字王的辦法,把魏王耶律乙辛降為混同郡王。
大康六年(1080年),道宗以雷霆萬鈞的手段,把耶律乙辛和耶律仁傑下放到地方,並大幅調整了軍隊將領和佈署,形成對耶律乙辛和耶律仁傑集團成員的箝制和監控。六年春正月辛卯,耶律乙辛出知興中府事。冬十月丁卯,耶律仁傑出為武定軍節度使。並先後對忠順軍、廣德軍、奉先軍、武定軍等節度使進行了調整,從政治,軍事,行政諸方面,為最後剷除耶律乙辛和耶律仁傑集團做好了準備。大康七年(1081年)十二月丁卯,武定軍節度使耶律仁傑以罪削爵為民。辛未,知興中府事耶律乙辛以罪囚於來州。這個惡貫滿盈的奸佞集團終於走向了滅亡的結局。
從大康六年(1080年)詭譎萬端的形勢看,道宗頒鑄“起軍旅,易守長”金魚符是符合當時形勢和需要的。造假者不會特意迎合道宗的佈署造一這樣金魚符的。這就為確定魚符為真增添了一枚至關重要的砝碼。另知道魚符左半牌文為“天雲軍詳穩”,作為皇帝直控的“中央軍”的“天雲軍”其指揮官必然是安排皇帝的心腹,從這一點出發,大康六年(1080年)頒制給天雲軍隨時聽從調遣的魚符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
通過以上對牌文的翻譯分析,以及對大康年間史實的驗證,已可確認其符的真實。如能發現金魚符的左半爿,兩者能契合無隙,那就更功德圓滿,天衣無縫了。既使找不到左半符,只要魚符能通過成份檢驗這一關,也可坦言宣布此金魚符為真品了。
金魚符鑑定的全過程,給筆者的教益是極為深刻的,它再次告誡筆者經驗是有局限的,腦子裡的東西,只有結合實物的細緻觀察、昇華後的結論,才靠得住。借用博文《給你一個故事》的話,金魚符鑑定的教益仍然就是:“這個世界上,真相只有一個,可是在不同人眼中,卻會看出不同的是非曲直,這是為什麼呢?其實,道理很簡單,因為每個人看待事物,都不可能站在絕對客觀公正的立場上,而是或多或少地戴上有色眼鏡,用自己的經驗、好惡和道德標準來進行評判,,結果就是— —我們看到了假象。”“永遠不要嘲笑別人的夢想。不要隨便給一個人定性。說話時要慢,思想時要快。” 
這半爿金魚符是目前唯一發現的遼代調兵用金魚符,雖然不是遼太祖耶律阿寶機的七枚金魚符之一,也是極為珍貴的可補《遼史》符制、軍制缺失的文物實證了。其近千年的歷史及所蘊涵的深厚有關契丹文明的信息,都是研究遼和契丹史非常寶貴的資料。聽說此魚符已被傳江收藏,甚感欣慰,盼他能依此寶在契丹文明研究中再出新成果。


為什麼是嫁個金龜婿,其實武則天以前,金魚婿也是可以的
 2018-01-30 李商隐
李商隱說:無端嫁得金龜婿。為什麼這裡用的是金龜,不是金魚呢。
從唐朝李商隱寫了:無端嫁得金龜婿,金龜婿就開始為優質老公代言。後世人也開始使用,比如宋朝賀鑄的“章臺遊冶金龜婿”和陳起的“還念金龜婿遠遊”。
這個金龜到底說的是什麼,怎麼就是鑽石王老五了。這就要從唐朝的身份證說起。
古代的身份證–金龜
身份證在中國歷史非常短,從民國時期才開始推行。在古代,雖然沒有身份證,但也有一套識別身份的方法,相當於現在的身份證件。
不過,在那年頭,沒有身份和地位的普通人,是沒有身份證的。可以說,雖然那時存在的身份證比較簡陋,但確實是有身份的人才能擁有的東西。而今天的主角金龜,就是身份證的一種。
早期的唐朝,會給五品以上的官員發一種用木或者銅做的魚形符節,簡稱魚符。這是官員證的一種。
TIPS:符上面會寫上對應官員的名字,如果卸任,是需要交還的。
到了武則天時期,根據《後漢書》寫的:“玄武,水神之名。”而武則天因為姓氏和“玄武”的“武”字相同,廢除了魚符,改成了龜符,只因為玄武神獸有著龜的外形。
朝廷還對這種龜符進行了詳細的禮制規範。王及三品以上官員的龜符,用黃金做;五品以上官員是用白銀做;而六品以下官員的龜符質地是銅。
也就是說,能有金龜的人,不是親王就是三品以上大官。那這個金龜婿,絕對是實打實的鑽石王老五。
在使用上,這種龜符和電視劇中常出現虎符的使用方式是一樣的。一半在“派出所”(當時的內廷),一半在官員手中,如果有人冒充就拿出來驗證身份。
TIPS:唐朝時期,這種身份證非常流行,除了官員外蕃國使者也有不同樣式的符,蕃國符以雌雄來分,雄符留在朝廷,雌符交給來使帶回去。再有來臣,就用雌雄符相合來證明真實身份。
為什麼是龜
除了因為玄武的“武”字獨得武則天寵愛外,後期的唐朝也沒有廢掉龜符。那是因為烏龜在中國歷史中,有非常多的美好含義。
從上古時期算起,就有傳說靈龜揹著一本書從洛水中出來,向大禹獻出《洛書》又叫做《龜書》,之後大禹作成《洪範·九疇》。而洛書和河圖是中國陰陽五行學的鼻祖。
因此,龜在遠古傳說中是個神祕的圖騰。
在《禮記·禮運篇》中也有記載:“何謂四靈?麟、鳳、龜、龍謂之四靈。”龜也可謂是白紙黑字記錄著的四大靈獸之一。
而且烏龜在民間一直是長壽的象徵,一直有句俗語說:千年王八萬年龜。在祝壽時,我們就常用龜壽延年這個詞。
烏龜除了吉祥寓意外,在商周時期,還非常的實用。
根據《左傳》記載: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祭祀一直是古代的重要事件,在商周時期,巫師們祭祀一定會用龜殼來占卜。占卜者鑽鑿灼燒龜甲,然後觀察產生的裂紋,再預測吉凶。
據說是因為烏龜長壽,能鑑往知今,背上又隱含著玄妙莫測的紋理,因此被用於占卜。之後巫師還會將卜辭刻於龜甲或獸骨上儲存起來,就是我們現在所稱的甲骨文。
可見烏龜在中國人心中,一直有很重要的地位,從武則天后,這種龜符作身份證的制度一直沿用。
李商隱的一句:無端嫁得金龜婿,讓“金龜婿”這個詞開始廣為流傳,希望各位丈母孃都能找為自己家找到合心意的金龜婿。
“金龜婿”一詞最早出現在李商隱的詩《為有》中。
金龜是唐朝一種官符,從武則天時期開始使用。
金龜只有親王或三品以上大官才能擁有。
金龜符使用方式為朝廷保管一半,官員保管一半,需要驗證身份的時候就合起來看是否匹配,以辨真假。


「金龜」表高官「金龜婿」 為何被說笑?
www.epochtimes.com查看原始檔八月 14日, 2018
金魚符、金龜符,是顯達高官的身分識別與象徵。圖是五代 周文矩《文苑圖》卷。圖中最左側人物腰間所配即魚符(魚袋)。(公有領域)
「金龜婿」是指高官厚祿的夫婿,從唐代到清代,「金龜婿」都入了詩詞。晚唐詩人李商隱(約公元813年-約858年)《為有》一詩,寫了女子後悔嫁了「金龜婿」──「無端嫁得金龜婿,辜負香衾事早朝。」成了「金龜婿」典故的起源。
「金龜」曾是一種唐代高官佩戴的隨身符標識物,它的前身是金魚符。佩戴「金龜」是高官的象徵,然而人們說道「金龜婿」打渾說笑,帶著一種明抬暗貶的氣味,到底是怎麼回事?
 「金龜婿」典故緣於佩龜符龜袋
「金龜婿」是怎麼來的?要說說「金魚符」到「金龜符」演變的緣由。
據《新唐書.志第十四.車服》記載唐高祖武德四年,開始立車輿、衣服之令。令親王和官員帶隨身魚符,以明貴賤,以應皇上召命。魚符上題有職位、姓名,進出皇宮要出示魚符驗證正身。當時魚符只有金、銅兩種,親王的隨身魚符是金的,三品以上官員是銅的。
到了唐高宗時期,高宗恩賜隨身魚袋給五品以上官員。三品以上官員的魚袋上飾金,叫金魚袋,四品、五品官員的魚袋飾銀,叫銀魚袋。所以魚袋和魚符都是高官的象徵,尤其是金魚袋、金魚符規格最高。
公元690年10月,武則天擅政改國號周,改元天授,次年,將魚袋改為龜袋、佩魚改為佩龜。九年後又加規定,職事三品以上龜袋用金飾,四品用銀飾,五品用銅飾。過了五年,到了神龍元年,中宗復唐(公元705年),罷了武則天的龜符、龜袋,恢復魚符、魚袋。(據《舊唐書.卷四十五 志第二十五 輿服》記載)。
記錄歷朝制度的《通典》也記載:「武太后天授元年九月,改內外官所佩魚為龜。至神龍元年二月,京文武官五品以上,依舊式佩魚袋。」也就是說,神龍元年中宗復唐時,將官員的佩飾禮制也改回原本的唐制。
所以龜符、龜袋和金龜符、金龜袋僅用於武則天擅政期間之中的短短幾年。
在唐代之前,漢代高官的印綬以黃金龜紐作裝飾,「金龜」自古即賦有賢德的光輝。先秦道家以黃金龜紐為賢者的象徵,先秦道家著作《文子.上德》有這樣的說法:「黃金龜紐,賢者以為佩。」
漢代太子及諸王的金印以龜紐作裝飾。圖為一款龜紐玉印(國立故宮博物院藏)。
《通典》記載,漢代「太子及諸王金印,龜鈕,纁朱綬」。漢代太子及諸王的金印以龜紐作裝飾,繫朱紅絲帶。東漢時期的著作《蔡中郎集》卷九《讓高陽侯印綬符策表》講到諸侯印綬有這樣的敘述:「金龜紫紱之飾」(紱就是綬),用來代指身分官位。
武則天也可能是假借了漢代黃金龜紐印綬而改制,只不過武則天擅政違背正統,所以她所採用的禮制也不具有正統的地位,使得閃亮的「金龜」、「金龜婿」也蒙塵了。
「金魚」和「金龜」的對比
中唐時,人們漸漸就以「金魚」代指官門、高官顯達。
唐代元稹(公元779年-831年)《自責》詩歎「犀帶金魚束紫袍,不能將命報分毫」,元稹曾為唐穆宗時的宰相,紫袍上的金魚顯示了高貴的官階。
同時代的韓愈(公元768-824年)《示兒》詩,寫到:「開門問誰來,無非卿大夫,不知官高卑,玉帶懸金魚。」韓愈告訴兒子,從玉帶懸掛的金魚袋就能看出來者是否是高官。
從唐到清的歷代,人們也沒有忘記「金魚」象徵的成功境地。例如清代仝軌詩吟:「四海王新城,金魚心所向」,以「金魚」表示人生努力的目標──登朝堂、佩金魚。
龜代表祥瑞;黃金龜印是賢德的象徵。圖為《神龜圖》卷,金 張珪作。(公有領域)
而「金龜」的印記,由於受到武則天的擅權擅政波及,就被後人賦予了一種貶抑、嘲弄味兒,甚至以「釣金龜婿」打渾說笑。
人們說到「金龜婿」時,一種調侃味兒若隱若現,上述李商隱名作之一《為有》中的「無端嫁得金龜婿,辜負香衾事早朝」就是代表。官高責重,按規定每日要早朝,天未明即起,進宮朝政去,留給妻子「辜負香衾」的悵恨。
宋代賀鑄(公元1052年-1125年,宋太祖賀皇后族孫)《菩薩蠻》更是嘲諷留戀章臺花柳的金龜婿,直到馬嘶催早朝宿醉猶未醒:「章臺遊冶金龜婿,歸來猶帶醺醺醉。……不待宿酲銷。馬嘶催早朝。 」
古董金龜車,金氣逼人。(法新社)
這些文學中反射出來的對「金龜婿」的嘲弄,意味深長,骨子裡可不就是反映「金龜」形成的政權背景的不正統嗎?因而「金龜婿」也就蒙上陰影,失去了正統正色了。@*#
責任編輯:王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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