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獲頒博士學位 寄語年輕人無悔做人 | 文學博士 | 大紀元 - https://goo.gl/qWP1hw

2017-12-18_083538  


 

 

丘延亮 - 中研院民族所 - https://goo.gl/KEuNti

丘延亮學歷
芝加哥大學人類學系博士(1991.04)
芝加哥大學人類學系碩士(1979.09 - 1981.06)
臺灣大學考古人類學系(1967.09 - 1968.06)
經歷
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副研究員(2005.07- 2015. 02 )
香港浸會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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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的良心犯
從個人親歷看行政手段的操弄如何戕害知識人權
文/丘延亮
謹以此文向張博樹先生及其他萬千知識人權被迫害者致敬
受難者丘延亮出席2010世界人權日開幕活動(攝影/蔡宏明)
四十年滄桑中的親歷與回眸
在過去四十年中,台灣的專權國家機器抗拒不了社會力的集結與發酵;也抵擋不住民智的漸進與抗爭的成熟;自白色屠殺政治犯、壓制68年代進步思潮萌芽,到撲殺鄉土親民文藝、鎮壓各種黨外運動……國家機器在使盡報禁、黨禁等非法戒嚴手段後,仍日益失能;卒至於墮落到訴諸黑社會勢力及暗殺等暴力手段,終至自毀自敗。
今日,這個過程一再被各式的歷史既得利益者片面化來為自己在臉上貼金;甚至被新的權勢鬥獸場上的表演者們挪用造勢;他們在艷稱台灣的「民主化」進程已經完成的說詞下、競相上下其手。這些人倡言,今後台灣要的不是守成就是換莊,不是兩黨幫派化就是彼此競合分贓;什麼社會變革都將卑之無甚高論,任何社會運動也只能是裝飾,或被收編的堪用品,充其量只是形式(選票)民主有好過沒有的點綴!
這些政客與社會「精英」的「額手稱慶」言說、固然是為「保持現狀」背書,實則掩蓋了二、三十年來抗爭成績的被篡奪;民主果實未被百姓掌握、即已得而復失的事實。更可怕的、它們是障蔽了國家機器積重難返的陳疾宿患;政權移來轉去、其中專權的鬼魅猶如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各級政府有如龐然大屍、死不認錯;就憑了不作不為就可魚肉鄉土、作賤百姓。
換言之,這個事實就是:統治集團儘管是「學乖」了──它從霸王硬上弓到上不了弓,不得不在門面上改變策略:開始採用公關手段;一邊施展笑臉軟功、另一邊死鴨子嘴巴硬拗。在這同時,官僚、政客仍然故我、以「依法行政」的說詞行法匠欺民之實;各級政府繼續用「行政手段」來粉飾太平;照版宣科地以箝制民益、戕害人權來達到它們各自任期內「鞏固政權」的目的。
在「中央」的層次,這種持續藉行政手段的操弄、戕害人民基本權益及知識人權的操作;我個人迄今親歷的種種,可說是一個又一個鐵般的真實寫照。
一出牢房 行政迫害就拉開了序幕
1968年6月6日晨,我被捕了!因參與和組織「讀書會」、試圖突破白色知識宰制而成了良心犯。被剝奪自由不到三個月,在我被軍法正式起訴、宣判前,入學人類學系未及一年的我被國立台灣大學當局、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勒令退學」了;1971年底減刑出獄後才悉知我被退學的理由;四個大字:「全部曠考」!當局認為6月下旬的期考日子裡,我「忘了」請假!即令訓導和軍訓單位都知道我正在警備總部被疲勞審問;但不假曠考屬實,倘不予退學,是對其他上萬出席考試的同學不公不允。
1971年底,因為民國60年,中華民國一甲子的特赦減刑,我提早出獄。出了牢獄才二十七歲,我立即向台大申請回人類學系復學,豈知台大校方悍然拒絕,不予考慮。我的申請在爭議不止中上昇到教育部,在經年往返後,部方先是不同意我在任何「公立」大學復學;且不准選讀任何與人文、社會、法律有關的學系。繼之在我一再力爭後,部方竟然同意我可到「任何」私校,且不再禁止科系。當時我已為生計從商,但為紀錄下當局之枉法無理;我確曾於民國62年(1973)成功在某私立大學社會學系復學。而今回顧,被當局以行政手段對我進行人格迫害,在求學、求職上受到的阻撓這才是一個開始。
但是,這一次的受到無理迫害並未令我灰心喪志、放棄自己的知識權力;一向堅持自修自樂的我,終於在民國68年(1979)以中學肄業的學歷,被芝大人類學系接受為博士生;我遂立即將貿易公司與成衣工廠交待予友人,在經歷萬難後、終以工商考察名義赴美,旋即向芝大報到,重拾學業。
民國72年,在失學十五年後,我終於通過芝加哥大學人類學博士候選人口試。時見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大規模的徵人啟事,認為我的專業符合民族學研究所「正式研究助理」的入取資格、亟望有以就所學報效台灣社會,遂第一次申請中研院正式研究人員職務。
本人的申請不久即於中研院民族學研究所的所務會議中獲得通過學術審查,然而、在同年12月26日,民族所所長函覆則謂:審查經已通過;但是「經民族所多次與中研院接洽,并表明本所支持 先生來本所工作之意見。經院中與有關單位多次會商。仍以與『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有所抵觸,未獲同意。」,此一就業人權之迫害事實亦明確錄載於中央研究院九十一年的第三次院務會議紀錄(註1)中。
據上述事實,證明中研院院務會議已以會議記錄之公文書形式承認:丘延亮應於民國72年即可就聘,卻因政治因素、遭非法引用不當條例而被取消職聘
情治單位之無理阻攔與非法介入、其不法作為造成本人的就業權受到剝奪,使我陷入失業長達八年之久為了維持學術之追求、生計不得不靠妻子以教幼稚園支撐。
國77年5月,我的博士論文成形,遂第二次申請中研院研究人員職務,所務會議也再次通過本人學術審查,時民族所所長曾以親筆函(註2)告知:「丘先生:昨日(29日)本所所務會議已通過你的增額申請案,現正送院裏審查。在此先恭喜你,至於最終結果將再另函告知。」
然而,此函收悉後我申請一事即從此石沉大海,其後逾十餘年,不但未接獲審查結果之任何公文通知、更遑論聘書,其中實情院方至今天仍諱莫如深。中研院僅在91年第三次院務會議紀錄(註3)中輕描淡寫載錄「惟該案因程序問題,一直未予丘先生准駁通知。」但究竟是什麼樣的「程序問題」,致我再次不獲任職?我至今蒙冤未雪!
被掩蓋的事實之一是:於民國80年,當時的院方曾派人趁我回台收集研究資料之時,邀約本人見面。惟此次晤面的地點並未約在中研院民族所辦公室,卻選在一間咖啡廳內。來人在晤面時提到:院方指示、在院內見面並不方便,如此之約乃是奉命行事。來人傳達表示:要求丘延亮向院方去「信」,申明任職中研院純為學術生涯計,願放棄對社會的關懷與參與
身為社會人文學者、基於維護知識人權與學術道德的起碼立場與尊嚴,我當然斷然拒絕此一人格迫害之無理要求
至此,我覺悟到為了維護人格完整與學術獨立,在不受屈辱下回台已明顯不可能。所幸在香港辛勤的學術田野耕耘,終獲得香港浸會學院(1994年改稱香港浸會大學)的肯定,被聘在大學任教,結束失業狀態。
平反(註4)知識人權侵害與復職的文件戰爭之路
87年10月13日,在白色恐怖受害者平反被中央接受、及苦候中研院十年之後,我再次向中研院提出停止迫害、回復職務之正式要求。當時的院長李遠哲於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接受質詢時,立即表示:中研院將成立「特別小組」調查處理丘延亮被拒任職事件。(註5)此乃中研院第一次公開承諾處理丘案。然而,從此之後,又再度無音無訊。
直到四年後,於民國91年2月15日,我在忍無可忍下,被迫委任人權律師第一次正式致函(註6)中研院,要求平反復職。中研院的態度至此才開始有了巨大轉變;在該年6月19日中研院終於正式覆文我的人權律師,確定成立丘延亮案特別委員會,專責處理丘案。(註7)
民國91年底,在該特別委員會所提的「處理丘延亮先生案之原則及辦法」(註8)中院方公文提到:「中研院對過去政治因素阻礙任職『甚感遺憾』」,並承諾「應以特案方式處理,而與一般聘審程序有異」(註9)。
依常識判斷,我復職一案既是「特案方式處理」,其中牽涉的晉用聘審程序之繁複、亦顯然超越中研院既有之種種相關規定。可以確定的是:丘案之晉用部份既以特案方式處理,過去未予晉用時之種種失職與不作為造成的傷害、以及相關賠償事宜,也當屬特案處理範圍,亦應一併超越(註10)既有行政之規範。
可惜,事實上絕非如此。
一、二十二年後中研院被迫對復職做出承諾
特別委員會經過三年複雜得破紀錄的程序,在民國94年元月27日,由中研院「本院處理丘延亮案特別委員會」通過,決定聘任丘延亮為「副」研究員。然於聘書中,院方卻未言明是復職或是新聘;公文書中竟試圖規避中央研究院九十一年的第三次院務會議紀錄(註11)中所載民國72年劉所長函示:「本所(民族所)支持 先生來本所工作之意見。」之事實,此事實證據既然明證我的應聘資格應始於民國72年,故民國94年的聘書當然是平反復職、而非受聘新職。此一意見我於簽收聘書回執時──連同對「副」研究員職級提出申訴(迄今也仍未見處理)──亦清楚加註於聘書回執之中。
針對上述決定,李遠哲院長於94年2月25日,代表院方正式致公函予我,函中同意三件事:
1.職級無條件延長至66歲:同意丘延亮65歲後,自動延長任職至66歲。(註12)
2.職級自66歲延長至70歲的辦法:同意丘延亮66-70歲期間,若願意延長服務,院方應允由民族所所務會議審核決定。(註13)
3.補償年資及精神與物質損失:責成公共事務處先研擬合理之計算方式,並呈報總統府同意後再做回覆。
令人遺憾的,貴為臺灣最高學術機構的中研院,竟於95年開始陸續反悔、意圖推翻已正式允諾的第二、第三項決議。過程述明如下:
二、中研院隨即無理意圖推翻承諾
1、意圖推翻職級自66至70歲的延長承諾
94年2月中研院的院務會議決議,已確立丘案作為特別專案,同年、院方致函丘延亮的公函中亦承諾:延長丘延亮自66歲至70歲的職級之審核,僅需經「民族所的所務會議」通過即可。
然而,到了96年11月13日,中研院卻意圖推翻前議,將承諾變造曲解為:「本院專案核准 台端年滿65歲後自動延長服務一年,且往後四年至70歲止,得比照研究員准用《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延長服務案件處理要點》(以下簡稱「延長要點」)所定之審議核准程序,逐年辦理延長服務,無其他特別程序。」(註14)
之後,98年03月26日,院方又進一步反悔:「同意核准丘先生得延長服務一年至66歲,同意以專案方式『爭取』丘先生以副研究員之職級延長服務至70歲。」(註15)
上述二函無疑明顯變造事實、包藏不可告人之意圖,企圖將我66歲至70歲的職級延長辦法從「情況特殊、排除適用延長要點」轉為必須依「延長要點」;甚至進而脅迫丘延亮要在莫須有的人格迫害條件下屈服,才允代為「爭取」。
另一方面,此一變造又將決定我的職級能否從66歲延長至70歲的單位,從「民族所的所務會議通過」,轉變成需經「中研院院務會議通過,院長核定」方可延長。(註16)
揆之上述事實,針對審核我66歲職級延長至70歲的程序,95年、98年院方意圖推翻前議的兩項函件已完全違背94年的承諾,如此出爾反爾、戡稱乃有意識之詐欺行為。
2、中研院進一步意圖推翻年資與薪資賠償承諾
關於就賠償問題,除要求中研院承認我是「復職」不是「新聘」及追認年資外,我從未提出任何具體條件;其原因在於中研院於94年2月的承諾中已經表示:「有關是否能補償您年資及精神與物質損失一事,本院已責成公共事物組處理。……如何在合理範圍內撥款補償過去,是一件很複雜的事,故將研擬一合理之計算方式並呈報總統府同意後始能給您回函。」(註17)
一年半之後,中研院公共事務室始據上述公文書提出金錢賠償(補償)方案(註18)。
針對上項院方主動提議,95年9月11日,本人所委任的律師回覆中研院(註19),申明對院方的公式並無異議,惟就計算起點有所修訂:賠償金的起算始點應該是中研院第一次審議任職通過的民國72年,而非民國78年。
其後又過了兩年半,中研院非但未對自己率先倡議的賠償方案進行回覆,反而於98年03月26日,委託理律法律事務所片面加註無理條件:「就有關薪資補償部分……本院不便同意。……(希望)丘先生簽署同意書並放棄提出之上開(賠償)主張」(註20)。
令人質疑的是:既然中研院已承認迫害,並主動表達「合理範圍內撥款補償過去……將研擬一合理之計算方式」的明確賠償意願;且經已主動提出賠償計算公式,為何當丘延亮委任律師回覆對合理計算的更正後,院方不但不予回應經年,且公然反悔、聘律師迫我否決中研院94年自提的倡議?院方要丘延亮簽署的是什麼同意書?要丘延亮同意的又是什麼?至今「同意書」未見,同意具體要求之內容亦一無所悉。
猶有進者,此一賠償之處理,在程序上是否已如94年的承諾,經已報請總統府徵詢同意?若前述中研院院方自行表述的賠償意願、院方自行設計的賠償金之合理計算公式這共兩項賠償必要條件、迄今尚都未完成向總統府呈報,中研院某業務單位公然不負責任的單方面推翻院方主動的倡議,於法律、論理上是否有所違背?
準此,從院方拖延、拒絕「合理範圍內撥款補償」的蠻橫處理方式以觀,可合理推論,中研院極可能一邊欺上、一邊瞞下,在未報請總統府同意前即恣意妄為,對丘延亮再次橫施迫害。
更可怕的是,中研院對94年承諾中,關於賠償的三項決議(賠償意願、賠償金的合理計算公式及報請總統府同意)既未切實執行,反而委請台灣最大律師行的律師在95年的函件中信口雌黃;函中不但完全不提此一賠償倡議,反而要求本人簽字放棄(我從未提出的)「要求」作為中研院執行早已確定的一干承諾的前提條件。此惡行明顯逃避承擔、圖將政治責任轉嫁受害人的一方,迫本人停止行使爭取執行承諾及賠償的權力。這種白色恐怖的死灰復燃其可忍、孰不可忍!
三、中研院迄今仍一再重施故技再次進行人格迫害
揆之中研院94年的官方正式承諾,此公文將薪資賠償與職級延長分立為兩點:對於前述職級延長列於承諾公文的第三點(註21),薪資賠償則列於承諾公文的第四點(註22),全文中,兩項都是中研院主動承諾給予丘延亮的賠償,毫無將兩者掛勾、牽制;或互為前提條件的情事。
令人無法置信的,於98年03月26日中研院委託理律法律事務所的來函中,在意圖推翻上述兩點承諾的同時,函中竟妄稱「同意核准丘先生得延長服務1年至66歲外,亦同意以專案方式爭取丘先生以副研究員之職級延長服務至70歲,惟上開方案(職級延長)係以丘先生簽署同意書並放棄其所提出之上開主張(薪資賠償)為前提。」(註23),中研院至此明目張膽,進一步做出威脅、自說自話地指稱這是「對於 台端平反訴求所能給予之最實質補償,將自 台端回函表達接受意願,並承諾不再向本院提出其它訴求後生效」。
我們讓文件說話,對94年的承諾與98年的意圖推翻,此兩份函件的明顯分歧焦點包括:
在中研院94年的承諾函件中,將職級延長與薪資賠償分別列在第三、第四大點,其後亦無任何附加但書,也沒有為兩者設立任何一項作為他項前提的條件關係。亦即,依據中研院94年的承諾函件,職級延長與薪資賠償,兩條承諾各自存立,均需完全落實。
事證明確,中研院在95年意圖推翻前議的函件中,強行將此補償金任意與延長服務掛勾,明顯與94年公函相矛盾,其心態可議之處,路人見之當無不側目!針對院方無理要求,本人聘請的律師立即回函嚴詞駁斥;惟迄今未見下文;公文戰爭勢將繼續下去,直到水落石出的一日。
結語:
馬英九總統、蕭萬長副總統早在2008年競選所提的人權政策的第三點明示:「人人有平等發展、拒絕歧視的權利」,即已宣示:「任何人不因其……政治認同而在政治、經濟、法律與社會領域中受到差別待遇;立法禁止有關製造族群仇恨的言行。對以往遭到社會排擠之弱勢群體,在教育、就業、創業、生活發展方面給予協助。」
馬總統上台後,為實踐選前承諾的「徹底落實我國對國際人權憲章的承諾,使台灣成為人權保障的國際楷模。」(註24)開始積極推動並於98年三月促立法院三讀通過早經批准審議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公約中載明:「人人有思想、信念及宗教之自由。」(註25)及「人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且應受法律平等保護,無所歧視。在此方面,法律應禁止任何歧視,並保證人人享受平等而有效之保護,以防因……政見或其他主張、民族本源或社會階級。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而生之歧視。」(註26),同時「確認人人有工作之權利,包括人人應有機會憑本人自由選擇或接受之工作謀生之權利,並將採取適當步驟保障之。……以便在保障個人基本政治與經濟自由之條件下,造成經濟、社會及文化之穩步發展以及充分之生產性就業。」(註27)
儘管如此,當立法院三讀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台灣正式立法接受國際的自由民主標準之際,諷刺的是台灣的最高學術研究機構──中央研究院──直到今日仍對丘延亮進行不可告人的政治與人格迫害。
台灣政權對我的政治性牢獄迫害雖在四十年前表面告一段落,教育當局及中研院對我在就學與就業方面的人權與人格迫害,卻如影隨形、接踵而來;持續到今日也逾四十年。
這四十年中,我從青年步入老年,最大的感觸是民主與人權的爭取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絕不是一擊而到位或一蹴可幾的革命烏托邦行止。我在為知識與認知戮力之際,也曾未或忘,作為一個知識人(或稱公共知識份子)和人文社會學術從業者,社會關懷與為正誼發聲乃存有的根本與知識良知的不得不為。
另一方面,《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是當今國際人權的重要議題。同時,馬總統的人權政策也昭示將「徹底落實我國對國際人權憲章的承諾,使台灣成為人權保障的國際楷模。」(註28)
國際上處理政治迫害「轉型正義」大抵包含司法正義、歷史正義、行政正義、憲法正義、補償正義等面向,且各國民主政府大量用在平反過往威權政治迫害的疑惑之上。其中,司法正義較單純,但「追究政治責任」卻不易;歷史正義是想彰顯當時迫害真相與過程;行政正義卻往往複雜難解;憲法正義較常在結束軍權獨裁統治的國家中出現;而補償正義是最常見的,卻往往被狹隘化為「金錢補償」或「名譽回復」,少能回復到「推想若未受迫害至今應有的實質狀態」上面思考!(註29)
徹底匡正及制止中研院繼續對本人進行人權與人格迫害,正是中華民國政府徹底面對政治迫害所延伸的司法正義、歷史正義、行政正義及補償正義的責任與義務。此事件意義甚巨、執政當局更需向公眾與國際交代究竟如何制止各項迫害、防止類似事件繼續發生。
從民國57年本人受政治迫害至今,在所有不公不義行政宰制下所受到的剝奪、可分為實質損失、精神損失與台灣的損失三方面
一、實質損失 包括:非法判刑坐牢三年半、失學及減刑出獄後不予復學、喪失任職中研院之工作權(含年資、薪資及退休相關待遇)。
二、精神損失 包括:未能在中研院研究、任職、生活所致人格發展、社會參與、人際關係、同胞認可、親情撫慰等等自由權利遭受剝奪、限制之損失,遭受院方人格迫害之無理要求致生的精神損失、職級認定上草率決定又不予補救之損失、聘任律師向中研院交涉近十年的各項損失。
三、台灣社會與學術的損失 包括:台灣人類學研究發展、高等教育精進及台灣學術國際化的損失。
然而,這些損失並不是最重要的;它們更沒有改變我生命踐行的取向;相對的真正受到長期戕害的是台灣這片土地上二千三百萬人在行政操弄下知識人權的持續受到的濫權和作賤。
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通過《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50年後卻仍在縱容中研院對本人進行人權與人格迫害。中央政府也已於98年3月31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4月22日公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其第8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兩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並明定12月10日起施行。(註30)然而,作為台灣最高學術機構的中央研究院,卻至今(離兩年期限只剩一年之際)不但如置身法外、迄今未聞任何修法動作,反而再三恣意對本人步步進迫,中研院對自己如此的行政惡行,還能有什麼辯白呢?
此外,十餘年來的所謂「轉型正義」口號:落實到本人身上的卻是在「讓『白色恐怖』與『綠色恐怖』走入歷史」(註31)之前又受到綠色及白色的政權之戲弄與消費。
很不幸的,本人反覆歷經此二恐怖的迫害至今:從「白色恐怖」時期的三年半非法判刑坐牢、失學、失職。及至在「綠色恐怖」時期,「丘延亮與陳映真等叛亂案」的迫害事實被民進黨多次消費、利用;甚至於在毫不知情之下被選為「台灣戒嚴時期十大代表性政治冤案」(註32)之排名之一,被政客們操作為替當時民進黨進行加分作秀之口實
民進黨當時委呂秀蓮等一干人士消費「丘延亮與陳映真等叛亂案」案,明顯意在清算國民黨的過往,實無為「轉型正義」張目的意願。我雖當時身在香港,對此惡劣行徑亦立即投書新新聞(註33)雜誌嚴正予以駁斥
時至今日,國民黨回復執政已兩年,馬總統必須制止中研院迄今仍對丘延亮進行人權與人格迫害、必須飭使總統府直屬之中研院回復延亮之名譽及應有權利,否則必定無法證明國民黨已真切反省「白色恐怖」時代的錯誤
四十年過去了,青春無價,學術與教育下一代的損失無可補償!本人弱冠以還與專權對抗遭受牢獄之災,是和人民在一起抗暴必付的代價,從來未曾反悔,更不覺得委屈。這是人之所以為人不得不做的,沒有什麼好怨天尤人的。
但我更深切體認到的是,我自身親歷的個案之種種,實不只是個人的受迫害之事,而是時代的悲哀和無奈!
令人感到悲哀與無奈的是:社會上下迄今仍未能正視知識人權的根本性與重要性;甚至缺乏最起碼的理解。我希望我的親歷可以經驗地說明了知識人權的戕害所包括的是一系列不可分割的侵權──它是對學習權、知識權、認可權、研究權、發表權、知識社群權、學術領導權、反知識宰制權和堅持異議權……是對人之所以為人的基本人權的侵害。
這些侵害造成了受害當事人的損失事小,對大社會知識氣候及讀書人士氣的毒害事大。政府近年來對所謂「知識產權」的法人利益進行保障不遺餘力;卻在自然人的知識人權的保障上絲毫沒有作為;其荒謬程度已到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我如今年近古稀,仍引頸期盼維護知識人權的抗爭在我的身上能夠做出一定的成績;然而,我也打定了主意,只要迫害和無理一日尚在,我有做一個永遠的良心犯的準備;堅持一如既往、負責任和付代價地抗爭到底。
景美看守所 與 白色恐怖: 永遠的良心犯 - https://goo.gl/pcYs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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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美人權園區爭議之三]
丘延亮:我是政治犯,應該被關
2009/12/20
苦勞報導
孫窮理
苦勞網特約記者
1968年,在嶄新的「景美看守所」落成之後,成為第一批「新生」的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副研究員丘延亮,近幾年,在回到台灣之後,積極參與各種不同的社運領域,他怎麼看待這個自己過去住過的地方這一次發生的這些爭議?
「被關就被關,是把一個人與他的社會脈絡切斷,至於他住的牢房長什麼樣子,並不見得那麼重要;你可以說張學良沒有被關嗎?」當然,如果如外傳汪希苓坐牢期間家屬可以自由出入探視、甚至他可以自由回家,那就是說他沒有「被關」,得另當別論;而一個藝術家透過一間關人的牢房傳遞出某些訊息,丘延亮說,藝術品本身只是媒介,「就好像你把使者殺了,訊息就不存在了嗎?」他說,每一種訊息對每一個人,有其解讀的方式,我怎麼讀、怎麼扭曲,我有我的道理,但是透過破壞媒介而企圖把訊息破壞掉這件事情,是無效的。
對於藝術作品可以有「多樣性」的解讀,而游文富所忽略的「政治」或「政治犯」也是一樣;長達40年的軍事戒嚴,台灣的政治犯,有如「中共台灣省工委會」、「農民組合」這些左翼人士、有「自由中國」的自由派人士,也有如「美麗島」這些當年「黨外時期」的異議人士1968年,丘延亮與陳映真等人組織讀書會,被指為「陰謀預備成立叛亂組織(民主台灣聯盟)」被捕、判刑,在景美看守所住了3年多的牢,「在前面的1年半在牢房(仁愛樓)裏面」,之後被移到外役監,在外役監的洗衣工廠工作、住外役監的二樓。
坐牢期間,丘延亮被台大開除,說到這裡,他哈哈大笑「你知道台大開除我的理由是什麼嗎?只有4個字『全部曠考』」;「我們在裡面,被切斷了過去所有的人際關係,但是我們很拼命要活得好」在那裡面,每個人被關的理由都不一樣,有的是真的做了什麼、有的則是被冤枉的,唯一的相同點只有「大家都是被國民黨關起來的。」
「我覺得我應該被關!」丘延亮說,國民黨沒有冤枉他,他真的想搞「叛亂組織」,只是沒搞出什麼東西出來,這是一場政治鬥爭,圍繞著所有政治犯的,也都是一場場的政治鬥爭,「今天不是我失敗了被你關起來,就是你失敗了被我關起來,要是我成功了,我也把蔣經國關起來。」這穿透了「人權」、「和解」這些大符號,而一語道破了「政治犯」的本質;當然不是每個人都是這樣的,「這些政治犯都那麼不一樣,但是現在只有『美麗島』的這些人可以在這裡哀哀叫。」
這些當然都是政治,對於游文富宣稱「去政治」的藝術,丘延亮說「我們被洗腦,以為自己是抽離的;以為自己沒有政治,這是最不可救藥的。」這一次文建會把「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分區分包,讓NGO與藝文團體進駐,丘延亮說「如果來找我,我打死也不會做」、「過去民進黨時代,搞出這個人權園區出來,是為了標榜他們的豐功偉業,過去不去玩,現在國民黨搞了,為什麼就去玩?」
那麼,到底該不該做「人權園區」,或者政府搞了個「人權園區」,該不該進去玩呢?丘延亮認為,這種地方,讓政府來搞就是有問題,永遠只有「被壓迫者打壓迫者、前朝打後朝」這些東西,游文富這種「去政治」的東西就不談了,「就算你搞的東西再好,以為自己可以在裡面玩什麼,但是場合不對,有想玩的東西沒有玩到,到底你是玩人家還是被玩呢。」丘延亮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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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台灣聯盟案,1968年7月31日,在台灣白色恐怖時期發生的一起政治迫害案件。台灣文學作家陳映真、李作成、吳耀忠、陳述孔等人,利用日本駐台大使館的外交郵件,進口左派書籍到台灣,在讀書會上傳閱。此事遭到告發,中華民國政府指控這群人組織民主台灣聯盟,以「預備顛覆政府」罪名,逮捕36人,並分別處以刑期不等的徒刑。這起事件是二次戰後台灣文學界波及人數最多的政治迫害事件。
歷史
1950年,作家楊蔚涉入共諜案,被捕後送往綠島,在此進行感化教育,拘禁十年。1959年出獄後,經林海音介紹,進入《自立晚報》任記者。他同時也成為警總的線民。楊蔚利用與許多文學家之間交情,積極參與文化圈活動,一方面寫作藝文報導,一方面為警總收集情報。
1963年,陳映真至強恕中學教英文,認識李作成。經由李作成介紹,認識當時就讀台灣大學的一群知識份子,包括陳述孔等人。1964年,認識日本駐台實習外交官淺井基文,淺井基文對於馬列主義及中國研究素有興趣,在日本購買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書籍後,經外交郵包,寄送相關著作至台灣,作為中文研習之用。陳映真等人在淺井基文住處開讀書會,除閱讀這些中國大陸進口的左派書籍外,也閱讀魯迅等被禁作家的作品。淺井基文結束實習後,將這些書籍留給學弟加藤紘一。加藤紘一在1966年至美國哈佛大學就讀後,書籍又轉給齋藤正樹與畠中篤。[1]
1966年,在中國,文化大革命開始。這鼓舞了陳映真等台灣左派,他們以讀書會為基礎,開始進行組織活動,形成一個鬆散的組織,稱為民主台灣聯盟。任《聯合報》記者的楊蔚,向警總告發了陳映真等人。[2]
1968年7月31日,中華民國政府發動逮捕行動,36人遭逮捕,其中包括陳映真、丘延亮、吳耀忠、陳述孔、陳映和、王小虹、林華洲等人,還波及到導演陳耀圻、作家黃春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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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院民族所丘延亮先生榮退講演會
--文化、對話與實踐:原運老將話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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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延亮/阿肥於民國51年/1962年(年16歲)時,在因緣際會下,隨三育書院同學何雨郎以宗教人士的身份,首次進入原住民族管制區的屏東山地鄉,在三地門、瑪家等地原住民部落邂逅了半個夏天,受到極大震撼與教育。從此,半個多世紀來,他就不斷與各地原住民族建立了榮辱與共的抗爭關係與友誼。
他從不以原住民族的研究者自居,自認和原住民族人是在自救行動中的協力與隨伴。和原住民友儕的齊步同心,恰是他人生憧憬和生活日常的部分。如今他屆齡退休,有幸承中央研究院民族所邀請到當年原住民運動的老將們重聚對談;願藉此向有心人再述從原運到黨外,以至於台灣民主化進程中,原住民作為社會進步主要道德政治動力的抗爭歷史,重新介紹幾乎被人們遺忘的前輩、他們百味俱陳的天寶舊事。再一次與中青世代重溫運動中的義氣及體溫,分享歷史的多層次肌理與厚度。
中研院民族所  敬邀
◎時間:104年2月12日(四)下午2:00~5:30研討會,6:00餐會
◎地點:中研院民族所第一會議室(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
◎報名:http://goo.gl/forms/7tZWeizgtI
(欲參加者請填寫報名表以利準備會議手冊及餐點)
◎講演人:
丘延亮
 中研院民族所副研究員
馬列亞弗斯.莫那能
 排灣族詩人,台東阿魯威部落安朔村人,原權會創會發起人 
邱金士(Auvini Kadresengan
 魯凱族好茶村人,服務教會多年;1990年重返故居,致力部落文化之保存重建。
◎主持人:
胡台麗
 中研院民族所所長
◎與談人:
范巽綠
 原權會創會開發部負責人,現任高雄市教育局長
王智章
 原權會第一屆促進委員,綠色小組影像紀錄永續協會理事長
黃美英
 參與原權會籌組,投身原住民社群組織及文史復振工作
陳永龍
 長期參與災後重建、關注部落再生成與環境守護,台師大公領系副教授
◎回應人:
張進財
 阿美族撒烏瓦知部落頭目
謝英俊
 建築師,投入921及88災後重建,建立與居民「協力造屋」的模式
汪明輝
 鄒族,台師大地理系副教授、原住民族研究發展中心主任
盧建銘
 中原大學設計學士原住民專班教師,撒烏瓦知部落顧問
拔耐‧茹妮 老王
阿美族,台東莿桐部落人。參與新紡關廠抗爭後投身工運。近年推動都會原住民自力互助的生活實驗方案


丘延亮忆李泰祥:乱世中最天真的灵魂|李泰祥|丘延亮_凤凰娱乐 - https://goo.gl/mUCo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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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部落災難與重建研習會議,經驗分享(1) - 小地方新聞網 : 小地方新聞網 - https://goo.gl/VRAZx8
原民部落災難與重建研習 (2) 協力造屋與部落意識重建 - 小地方新聞網 : 小地方新聞網 - https://goo.gl/B76WPM
原民部落災難與重建研習 (3)哪裡來的災難?什麼人的重建? | 莫拉克88news.org - https://goo.gl/eQvJQ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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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部落災難與重建研習 (3)哪裡來的災難?什麼人的重建? | 莫拉克88news.org - https://goo.gl/eQvJQC
本文摘要:本篇紀錄是中研院民族所丘延亮老師的分享,點出原住民文化的獨特性及應被學習、尊重,以及災難重建在資本主義下可能面對的危機,也強調,重建應是從自身出發,而不是依賴外界、政府,才能走出希望。( 圖/ 阿烈,轉摘自苦勞網,20080328,丘延亮老師參與「溪洲開唱 Swing River漂流河岸音樂會」,聲援溪洲部落。 )
原民部落災難與重建研習 (3)哪裡來的災難?什麼人的重建?
文/丘延亮老師演講,楊念湘記錄整理 on 十一月 25, 2009 3 篇回應 轉寄朋友 列印文章 閱讀人次 2,899
前言:
面對莫拉克風災對台灣造成的重大災害,台灣原住民醫學學會協助行政院衛生署,於11/5、6在高雄縣衛生局舉辦了「全國原住民地區部落社區健康營造觀摩會暨災難與重建研習會議」,聚集各方分享討論。(對該次會議與部落健康營造介紹,請點選這裡閱讀)
本次研習會有許多精彩動人的經驗分享與報告,記者共分三次紀錄,前兩篇的紀錄,請點選閱讀:
原民部落災難與重建研習,經驗分享(1)
原民部落災難與重建研習(2)協力造屋與部落意識重建
本篇紀錄的是「哪裡來的災難?什麼人的重建?」,由中研院民族研究所丘延亮老師作分享,點出原住民文化的獨特性及應被學習、尊重的地方,以及災難重建在資本主義下可能面對的危機,也強調,重建應是從自身出發,而不是依賴外界、政府,才能走出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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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阿烈,引用自苦勞網http://www.coolloud.org.tw/node/18530)
哪裡來的災難?什麼人的重建?
演講者:丘延亮 副研究員 中研院民族研究所
從十年前921地震,邵族開始…….
很辛苦的第一次,把一個幾乎毀滅的原住民(邵族)的族群,再繼續放在一起,十年來,邵族不但變成是第十三個族群,而且是越來越興旺,人越來越多,文化的活動也越來越興盛,每年豐年祭,跳舞是一天連著一天,這個都是十年來一點一滴、社群、部落的重建。
重建,時間相當長、因素非常多,也不是說一個行政命令、一個決策、政府下決心、或選舉的考量,就可以快、可以慢…不行這樣,所以在任何一個重建的過程當中,特別是心理健康,就有一個所謂中繼屋的概念,在回到正常、一般的生活中,有一個中間的階段,這個中間的階段就是一個媒介的階段,
不管是甚麼原因造成族群生活的中斷、不管這個中斷、是人為災難、還是天然災難、還是個人生命危機…也就是說要有一個緩衝的階段,讓災民共同喘口氣,去思考重建的下一步該怎麼走、該如何合作,發揮自主性,而不是一切等待政府的安排。
但在談這個以前,我想在軟體部分有幾個部份需要談到…
2006年大海嘯印度旁一系列群島,這是海嘯衝擊最厲害最厲害的地方,但這海島上面也有最不被外面文化干擾的原住民,原本外界想說他們會毀家滅族,災難發生經過了幾天,印度的空軍、就派直升機過去救援,結果發現這些原住民,幾乎沒有受到傷害,反而他們(原住民)覺得直升機是來傷害他們的,所以這個原住民的同胞就拿弓箭去射直升機,
而這個直升機,反而是屬於比他們(原住民)還脆弱的團隊,那個團隊,就是印度空軍,印度空軍有所有的先進設備,結果整個團隊,災難發生後,沒有了,事後,大家去研究這是怎麼一回事,原來,在地震好幾天以前,這些原住民整個村、整個族都往內陸跑、都往山上搬了…。
我就記得,921地震前幾天就有很多生物界、動物昆蟲界的印象,但是我們都不懂,事後才發覺果然是有一些變化,他們怎麼知道災難要來?有人就說那些原住民聞的到風,阿也有人說不對耶~我們都是人,怎麼會他們聞的到我們聞不到,阿又有人說他們有第六感,他們有一種感覺是我們所沒有的。
但是,我們說他是因為第六感、是因為會聞風,那是因為我們的無知、是因為我們不曉得我們有多少事情不知道,我們也不曉得我們不熟悉的原住民,在這個島上生活了幾千幾萬年的原住民,他們從他們的環境、從他們的傳承、從他們的口述史、從他們的神話當中,遺留下來的知識,而直到了大地震、大海嘯的時候,我們才發現,原來他們這些東西都是有用的,
而他們這些東西,使的他們的種族,有種特別的警覺和覺知,他們的警覺和覺知、是多少年來生存在這個地方的歷史經驗和生命智慧的累積,以民俗的方式、以口述的方式、以神話的方式,使的他們有一個綿密的知識體系,就是因為我們沒有這個知識,我們連承認他們的能力都沒有,我們說他是,第六感,我們說他是一個很奇怪的、皮細胞,可以聞風,這是因為,我們的無知…。
他們逃到山上、帶著家小、帶著動物,以他們傳統的知識,知道,災難要來了,因為、災難不只是這一次,是曾經來過也來過不只是一次,事後證明多少百千年來,這些海嘯並不是突發的、偶爾的事情…印度的空軍基地整個毀了,但這個族群,存活下來。
為什麼他原住民要射飛機,因為那個直升機才是他們真正的威脅,外面的人是真正的威脅,在海嘯以後他們留下來了,但他們最大的危機不是自然災害、不是山崩地裂,是外來的人在毫無知識、毫無警戒的狀況之下闖入他們的地域裡面,在完全沒想到要隔離自己的狀態下,和他們接觸…。
我們都不知道,我們身上帶有多少的細菌病毒,我們可能有抗原、抗體,雖然我們不會生病,但是我們會傳染給人家…
澳洲的一個島,上面已經沒有人了,上面的人就是整個被毀了,整個毀的原因是戰爭、是迫害,但最重要的,就是傳染病,因為外來的人,帶來的不是他們有的傳染病,使的他們因為他們從來沒有過、他們沒有抗體,特別是大的流行的時候,使的他們整個種族,所以到了1803~1833,三十年間,從五千到一萬的人口,剩下三百多人,到後來,聽說現在還有,到了別的島上,或是混血混掉了,帶來疾病的就是外來的白人,而那些白人都是歐洲的罪犯、歐洲的社會邊緣人,罪犯和獄卒,他們來到這個地方,他們帶來白人社會的問題,也帶來了白人社會的疾病…
那災害是從哪裡來?重建是要重建甚麼?我們是為了甚麼而重建?
為了甚麼要排除災難?我們一直聽到危機危機,但這個危機到底是誰的危機、到底這個危機是從甚麼地方來的?
現在剛好現在有一本很流行的書,叫「震撼主義」,基本上是在講,在我們這個政經體制下,我們迷信經濟發展、也迷信西方所謂這種形式民主的方式,而以為這樣是解決我們的問題,而事實上,這個本身是一個造成我們人文、包括自然、包括天災的原因,譬如今天全球暖化、整個全世界的環境問題、譬如說整個臭氧層的破壞、都是因為這個生活方式和經濟體系。
而每一次的危機,每一次危機的解決,都是一個短期的陣痛…而每一次的陣痛,都是廣大的老百姓再一次的、在一個被救、被處理危機的狀況底下,陷入更深的危機,所以這個Naomi Klein寫了這本「震撼主義」──
災難是一個自然現象,但是利用災難、利用處理災難的過程、利用處理災難的意識形態,到最後,是甚麼人災難更加的加深,而哪一些人,是災難當中、得利?
那麼譬如說,有很多例子,美國的颶風Katrina,Katrina完了以後,結果,那個地區出現了很多私人資本的預定地,大海嘯過去也一樣,你整個危機過去以後,公立學校直接破產,私立學校進來,有錢的人可以讀很好的學校,沒有錢的人就沒有學校讀。
所以這絕對是一個全球化的力量,而這個全球化的力量,我們台灣還沒感覺到,但從上個世紀末開始,就有全世界性的反對把這些危機、資本主義危機、戰爭的危機、環境的危機的全球化,今天政府在講、學者在唱,講全球化,我們以為他是一個好東西,我們不要忘記,全球化跟美國牛是一回事,美國牛進來就是一種全球化必須我們接受面對的狀況。
所以在2011年開始,作於一個對於全球化的反思,也就是對這種生活方式提出嚴厲的批判,而這個就是對於名利集團、企業的一個挑戰,也就是一個新的、我們社會、社會對自己認識、社會自己救自己、社會自己防衛的一個覺醒。
而今天在這天災人禍底下,恐怕,這個自我救濟這件事情,我們還是要重新面對,因為在新的、自然的危機、災害的危機當中,再一次、會不會在我們今天,也同樣的受到了侵害,
在以幫助我們、不管以慈善為名也好、以救濟為名也好、以扶振為名也好,其實是有很多很多的外來的支配力量,而這些支配沒有問過我們、沒有得過我們的同意、沒有諮詢我們、沒有問我們要甚麼,他決定我們要甚麼,他決定我們要怎麼活下去,他要決定我們以後要怎麼生活,
但是這樣子的支配,歷史證明,只要有它,就有反抗,所以我提出的這本書,雖然講起來是遙遠,但是我們必須要知道,從文化和經濟方面,我們對於這些我們沒有名字的宰制,都要進行抵抗,而這個就是一個文化、軟體的行動主義,來對抗唯利是圖的商業邏輯。
而今天不管各位在災區、在營區,在我們種種原住民的救災行動當中,所謂的永久屋也好,甚麼叫做永久屋,多永久,是誰在永久,永久來幹甚麼,或著是中繼屋,中繼屋對我們是甚麼意思,這個是再再牽涉到政治跟經濟的、社會跟土地的問題,我們是面對到巨大的利益跟巨大的災難的這樣一個結合、這樣一個擴張。
那麼我想雖然講的抽象,但是各位是從災難現場來的,各位在這已經三個月,快到一百天的,災難之後,都有所認識跟體驗,有各式各樣的人、有政客,恐怕,災難對他們不一定是壞事,也許是一個爭權奪利、或是一個發災難財得機會,
譬如說Katrina風災以後,紐奧良的私立學校取代了公立學校,海嘯後的斯里蘭卡,蓋起大量的度假旅館,我們今天,是不是可以避免這些,誰敢說我們不是也面對同樣的危機,所以這個最基本教義的資本主義,恐怕跟災難是一起會來的,所以唯利是圖,就是目中無人,沒有人、沒有人民,也在這個地方。
災難後,特定部門的擴張
整個全球化的危機和災難,這個危機和災難有它的歷史,和我們今天的社會人文科學也有關係,最早的西方的社會學是因為整個社會的組織體產生了問題,他們也是快速的工業化、快速的貧富對立、快速的階級分化,在這樣變動的情況底下,整個社會人跟人的關係斷裂了,人跟人的這個組織還有那個不一樣的這種集體,敗壞了,這個時候產生了一種東西叫社會學,
也許學社會學的朋友會不開心,但是回去查查歷史,社會學的法文字源,是怎麼來的怎麼發明的,最主要是連結甚麼?聯結自殺、連結社會的病態、然後變成社會的病理學、然後要解決社會的病理,而不是個人的,社會會生病的,社會生病是個人生病,也是個人生病也是社會生病的結果,那麼當時的一個名字就是反常、失常、變態、社會的一個畸形。
另外一個就是跟我有關係的人類學了,人類學是甚麼的怎麼出來的呢?就是有一個西方,西方在殖民統治、帝國主義擴張碰到一個不是西方,不是西方那是甚麼呢?就是別人,別人就是西方的剩餘、剩下,別人、怎麼辦?不懂,但是看起來又像人一樣,所以要把它當作人去研究,所以anthropology,其實是一個動物學的名字,後來變成是指人。
那麼在這個地方,是戰爭的世界化,第一次大戰、第二次大戰、除了殖民戰爭、除了各地方被征服以外,全球性的大家揪再一起亂打一砲,然後,大量殺戮,最後用一顆原子彈解決了,第二次世界大戰…。
第二次世界大戰我們碰到像今天同樣的局面,是一個意識形態、一些想法,因為電視上、報紙上不斷的告訴你甚麼東西流行甚麼東西名牌甚麼東西高級,這是一個思想的操控、這是一個意識的戰爭…在這個地方就是產生一個全球性的策略的危機,關鍵是大家都在談危機但不知道是誰的危機,解決危機也不小的為誰解決,然後以發展希望來解決危機,而不曉得危機恰恰是發展的結果。
災難、災難是怎麼來的,而氣候的變化、整個必須從自然到人文的災害,是結果還是原因,是受害者、我們讓受害者受到責難(譬如說原住民亂墾山地),這是受害者的責任嗎?今天我們整個森林的保育,有人在說,原住民要完全下山遷下來,但破壞整個森林的,真的是原住民嗎?
重新建構我們自己的社會
同樣的,同樣的事情一再發生,我們要一直問下去,在這個危機底下,原住民要重振,原住民要重新活下去,人類的健康要維持,我們要知道,基本的東西,是我們的具體的每日的生活,叫做生活界的實踐,我們怎麼生活、社會是怎麼生長的、生態是怎麼維持的,
而這個我們在原住民的部落社會,在原住民的人跟人,以人的基本的這個人際關係為行為準則的社會,還可以看到,這個最主要在講我們人的關係的四個基本,這個漢人的孔子主義完全不一樣,這跟國族國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完全沒有關係,
這是母子的關係,這是夫妻的關係,共同生活共同建造家庭,身體接觸的關係,兄弟姊妹共同成長的關係,跟鄰里互助的關係,
而今天在一個大城市資本主義,連家隔壁住的事誰都不知道,每個門也要加上大門鎖起來、窗上都要加鐵架的地方,這個已經消失,而我們在所謂的真的自然社區、部落似乎還能夠見到,但是也在漸漸消失中,而在新的、災後的重置計畫當中,顯然會把這些、全部破壞-一個互存的、共榮的、共同經歷災難扶振的生活。
假如是這條件都不存的話,重新建構是怎麼樣的社會、是怎麼樣的人的關係,我們不要忘記,假如我們被當作動物一樣被眷養,我們每天不管在哪個安置區,都是伸手就有飯吃,人家給你準備好,有一天我們要面對我們自己的生活,我們已經變成家禽、或是寵物,我們可以繼續面對自己的社區、或著重新拾回我們的生活嗎?可以面對這樣的每日生活實踐,無時無刻的面對生命的艱時,來解決問題嗎?
所以在這樣的一個狀況底下,回到剛剛謝建築師講的,空間不只是一個空的地方,這個地方是有人的、是有人在活動的、是因人的交往、人的行為而成為一個有意義的空間,時間不是空洞,時間、前前後後、過去現在,不是。這個時間是一定的社會在一定的空間調底下每一步一步一腳印的生命經驗的累積,
而我們面對的自然也不是資源,也不是用了它就會自己回來,或著用了就把它丟掉,用了就可以不管可以逃走,那像所有的採礦業、乏牧業、造成自然環境沒有保育的對自然的剝削把自然當作資源,為了原住民的社會跟以後的一個我們要回去在生活的可以持續可以永續的社會,自然不是資源,是彼此要善待、永續慈濟的,他是祖靈,他也是我們的子嗣…。
而假如是沒有原住民族,特別是這次水災百分之八十的地區受到這麼高災難的、邊緣的這個台灣的真正主人的困境、困阨不能夠解決的話,我們可以期望台灣有個更好的明天嗎?不可能的,只要是沒有我們社會裡、原住民社群、部落裡給我們一些課題、給我們一些啟事的話,我們又能學習甚麼?省思什麼?
而假如是原住民在跟自然合理相處的生計文化,不能夠再創造,我們在經濟危機、我們在各式各樣的環境危機、魚肉危機、病毒危機,我們能夠想像我們怎麼去生活?
所以在這個地方,曾經在二十年前原住民運動提出來的部落主義,部落做為一個社群,作為一個人群合理的地帶、的一個空間,作為一個生活智慧跟生命經驗的累積的一個再聚的部落,有了他嶄新的意義。
災禍會不會停止?原住民在多少千年是和災禍、自然災難一起生活過來,在這地方他有它的知識有它的傳承有它的第六感,我們要尊重、我們要學習、我們要保育,因為不知道哪一天,海水面會把我們低過五百公尺的地方淹掉,結果是要回山上住,但是我們已經不曉得山是怎麼樣子,或著山已經被毀掉了,我們要知道山是怎麼樣子、怎麼樣在山上可以活下去,我們要有這些人的傳承、知識的傳承、生活的傳承,這個就是多樣文化的基因,今天我們要做的,就是對這些基因的保育、基因的保護。
最後我想、就是高醫師、附到我這個ppt,所給我的幾個提示,那麼我是完全同意的,高醫師告訴我說:
「災難最主要的是部落動員,部落裡面的成員都要主動、自助互助,盡量少依賴他人(外界),非不得已絕不依賴他人,不要把自己變成依賴的人,自己以自己的腳步站起來,勇敢的面對,我們本來就在面對的,面對了多少百年,無日無夜不面對生活事件跟災難,災後的復健,最重要的是人工生產、自主生計,就像大家一起自力造屋,以密集的人力、善用自然資源,合力建屋,合力修整自己的社群社會社區,然後每天晚上一起吃飯。」
一起吃飯已經是現代社會的奢侈,每個人都不曉得甚麼時候在甚麼地方吃了甚麼東西,像我在香港的學生一年能夠和爸爸媽媽吃三次飯就已經很多了,這已經是整個社會、整個家庭、整個集體的破碎,
所以這個共同體生活的恢復,在這個地方我們要對外力有一個警覺,步調不一樣的時候,我們應依自己,而絕對不肯容許他們、擺弄,掌握自己,掌握自己,這樣才能掌握自己的未來,也才能建立部落的獨特性。
我就用高醫師給我的提示結束,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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