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控投資金融科技 慘輸國際
By 陳碧芬, www.chinatimes.com查看原始檔十月 17日, 2017
CRIF中華徵信所17日公布台灣金控集團金融科技投資的首份調查報告,其中2016年台灣金融業及周邊機構內外部的金融科技投資總額為新台幣12.52億元,約0.417億美元;而IDC統計的亞太區2016年金融科技投入達112億美元,台灣僅達亞太區的0.37%,顯示台灣投入方面的不足。
但調查單位也解釋,這份首度針對台灣金控業的金融科技問卷,台灣目前有16家金控業,扣除沒有銀行通路的國票金控,寄發問卷給15家金控業,受訪業者普遍反映填卷時間不夠,例如金融科技總投資金額等,故回卷家數僅5家,加上另1家業者在股東會年報上有詳細揭露,因此或許仍有遺漏,台灣金控業的實際投資FinTech金額應超過此調查結果。
CRIF中華徵信所總編輯劉任指出,金控業在金融科技研發的投資金額,從調查結果可看出各家呈現極大的差距,最多金額的一家有新台幣4.58億元、最少一家僅900萬元,各業者出現天差地遠的嚴重落差,「據此也可看出,各金控業的金融科技發展策略及時間點有所差異」。
至於金控業投入金融科技研發的年成長逾四成,家家「必投」的三個項目則有「手機金融服務」、「數位化交易」、「整合虛擬與實體通路」,但攸關企金客戶複雜金流的「數位徵信」,只有二成的業者開始有投資動作。
CRIF中華徵信所台灣區總經理郭曉薇指出,全球產業面臨著必須轉型的臨界點,研發的投入,尤其是科技研發的投入,將加速各產業變革的關鍵,金控集團投入金融科技費用占整體研發費用,近兩年都有超過五成,看的出來金融業迫不急待想跟上轉型趨勢。
劉任指出,台灣金控集團的營運表現,資產成長率、淨值報酬率、資產報酬率一度在2014年達到近期的高峰,自此就開始走下坡,其中,資產報酬率平均0.57%,和國際金控同業普遍在1%以上,顯示台灣長期偏低。
他指出,在金融科技即將帶領傳統金融業開展新局的現階段,台灣金融業宜在主要業務加強規劃科技研發前瞻性投入,為自己找到新的翻轉機會。


金融業內控不佳 難申請新業務
By 魏喬怡, www.chinatimes.com查看原始檔十月 1日, 2017
內控不佳的金融業者未來恐難申請新業務。金管會在今日赴立院報告的書面資料提及,為強化金融業的公司治理,未來對於金融機構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執行情形,金管會也會納入對其申請各項業務的准駁參據。
換句話說,金融機構如果被金管會認為公司治理不佳、或是內控有疑慮,之後向金管會申請新種業務、擴增業務範圍或是併購,可能都會被駁回。
雙豐案雖已落幕,影響所及是讓金管會未來金檢會將更積極、更嚴格。金管會指出,未來將以該二案為案例,督促金融機構積極調整經營思維,重視法令遵循及內部控制。
金管會認為,這次二大金控事件突顯出國內金控的公司治理未落實,因此已督促銀行公會修正「金控公司及銀行業公司治理守則」,讓各金控能更為強化董事會職能、發揮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功能、資訊揭露透明化、遵循法令,還有內控暨內稽制度建立與落實等面向。
金管會尤其著重在強化獨立董事之獨立性、適任性及職能,修法後已明訂公司提名連續任期已達3屆之獨立董事時,應公告及說明理由、獨立董事不宜同時擔任超過4家上市上櫃公司之董監事、就重大或有疑慮之案件,如有必要可聘請第三方專業人士協助評估,或要求內部稽核進行專案查核或事後追蹤、要求獨立董事至少一名應親自出席董事會。
另外,金管會指出,也已參考「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增(修)訂採電子投票之公司應併同採用候選人提名制選舉董事及監察人、建立與股東互動機制及會計師輪調等規範。
金管會指出,日前也增訂高階管理階層之責任與兼職原則、金控公司的董事人數下限與成員多元化及由經理人兼任原則,並建立吹哨者保護制度,設置並公告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管道,及建立檢舉人保護制度,而且要訂定相關內部作業程序及納入內部控制制度控管。


 

吳治平/笨蛋! 金管會主委本來就該是法律人
By 自由評論網, talk.ltn.com.tw查看原始檔
吳治平/ 曾任職國際大型金融機構高階主管
賴清德院長新上任,在內閣成員任命上,引發正反兩極爭議最激烈的,肯定是新的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持正面論者,形容這項任命是「神來之筆」,預期顧將是「賴內閣頭號戰將」,更期待他「破除國民黨數十年營造出來的金融幫」;但藍營則嚴厲質疑新主委的適任性,認為法律人不可能勝任「中央金融首長」的職位,因此這項任命是「典型的酬庸」。甚至有報紙對此以「藐視金融專業」做頭版頭條,藍營重量級政客更公開飆罵:「假如他可以當,路人甲乙丙丁也都可以當」、「恐嚇逼迫金融業向執政黨進貢」。
在爭論孰是孰非之前,首先必須釐清,金管會主委到底算不算是「金融首長」?金管會組織法開宗明義寫道:「本會主管金融市場及金融服務業之發展、監督、管理及檢查業務。」美國是公認全球金融業最發達的國家,其金融市場規模龐大、歷史久遠、財金科技先進而複雜、金融業者更主宰全球市場。美國類似台灣金管會的機構叫做「證券及交易委員會」(俗稱SEC)。SEC對自身使命的定義,只有簡要的三點:「保護投資人、維持公平有序且有效率的市場、促進資本形成」。很顯然的,台灣金管會和美國SEC的主要使命雷同,就是「金融監管」。因此,如果真要計較金管會主委的專業背景,「監管」應遠重於「金融」,而法律人士也理所當然比財經人士更適任
健全有序的金融市場,可以增進整體社會的經濟繁榮和政治穩定。然而金融交易也是最赤裸的金錢遊戲,市場爾虞我詐,無時無刻不充斥人性的自私及貪婪。一旦失控,金融市場不但是人吃人的殘酷世界,更會對整體社會造成災難性的長遠損害。因此,先進國家都會設立專責金融監管機構,其「金融警察」的角色與司法機關類似,也就是利用公權力的手段,抑制人們在從事金融交易時,難免衍生的不法貪婪。一旦金融市場運作有序,只要依靠那一隻「看不見的手」,自然就會達成台灣金管會期盼的「發展」,或美國SEC設定的「促進資本形成」目標。因此,「發展」從來都不是金管機構的直接任務,「監管」才是;「監管」好了,「發展」自然隨之而來。在美國,SEC主席和委員幾乎清一色是法律人,就是這個道理。
美國SEC自一九三四年成立以來,歷任三十二位主席,不但非法律背景者寥寥可數,其中更不乏重量級法學專家,有一位後來甚至成為美國史上任期最久的聯邦大法官。最近一任非法律背景的SEC主席卸任於二○○五年,之後五位繼任者都是不折不扣的法律專家。不但主席是法律人,歷來的SEC委員也幾乎都是法律人,非法律背景者有如鳳毛麟角。
事實上,之所以設立SEC,就是為了整頓當時已經徹底失控的股市。一九三○年代爆發了近代史上最慘烈的全球大蕭條,其肇因就是史稱「黑色星期二」,於一九二九年十月引爆的美國股市大崩盤。當年不少因股票崩跌而破產的富人,還排隊跳樓自盡。那個年代的華爾街詐術橫行,上市公司大股東肆無忌憚地炒作內線消息謀取暴利,小老百姓對華爾街的信任蕩然無存。大崩盤後,當時的羅斯福總統找來他的好友約瑟夫甘迺迪幫忙想辦法,這位甘迺迪就是後來遇刺身亡的美國傳奇總統甘迺迪之父。老甘迺迪是當年最大尾的金融惡棍之一,善於鑽當時鬆散法規的漏洞,幹了許多後來法律明文禁止的股票炒作勾當,且因此成為鉅富。深諳箇中三昧,他於是現身說法,找來一批法律高手一起籌劃,希望利用法律規範,建立「公平且誠實」的股市,重拾一般民眾對華爾街的信任。他們最重要的成果,就是一九三四年的「證券交易法」,這也是SEC成立的法源,而老甘迺迪也順理成章成為第一任SEC主席,是極少數非法律背景的主席之一。
所以,美國的SEC打從第一天起,任務就很簡單明白:以法律的手段,建立對所有參與者公平且誠實的金融市場。要達成這樣的任務,找法律專才來主其事,自是理所當然。
顧立雄主委甫上任,已經對外宣示其初步工作重點,這些事當然都該做。但台灣的金融監管,落後國際先進觀念實在太遠,新主委更應思考如何從制度著手,進行真正大破大立的改革。首先,金管會必須想辦法提升自身在台灣社會的公信力。為什麼今天一個法律人接金管會主委,會引來那麼多潑婦罵街式的惡評?原因很簡單,就是藍營人士不信任綠營主委可以公正執行金管會的公權力,所以才會有「金融錦衣衛」的批評;如果藍綠對調,結果恐怕也相去不遠。相對而言,目前台灣的中央銀行,透過多年慣例及在位者的自我約束,跨黨派的公信力就好得多。而美國SEC則是透過制度來解決跨黨派公信力的問題。例如,法律規定,掌握SEC最高權力的五席委員中,相同政黨者不可超過三席;又如為了確保SEC運作不受新舊總統換屆干擾,每席委員的五年任期受法律保障,且席委員的卸任時間相互錯開為每年一席
即使社會公信力建立了,按照目前的法律架構,金管會依然只是一隻沒有牙齒的老虎,很難有效執行金融監管的任務。台灣的金管會只有監督、管理、檢查的權力,即使在金檢過程中發現重大違法事證,要追究刑事責任,還是只能仰賴檢調單位;而金管會自己能做的,頂多只是行政懲處。日前情節重大的永豐金案件,何壽川被檢方起訴,求刑高達十二年,而金管會卻只能解除該犯罪嫌疑人的金控董事長職位,根本就不痛不癢。
現代的金融交易複雜且多樣,金融工具不斷推陳出新,跨國洗錢逃稅手段高超多變,在在都需要專職專責的金檢人才;但一般司法部門的檢調人員必須承辦各式案件,實在很難期待他們具備足以對付複雜金融犯罪的專業能力。美國SEC則是從監督、管理、檢查、調查到起訴一手全包,所以易於累積專業,發現違法嫌疑時,也可以一體指揮、迅速反應。除了求刑之外,SEC更常用的手段,是對犯罪嫌疑人或公司求償天文數字的罰金。實務上,絕大多數的SEC案件,最終都以當事人求取庭外和解,並向政府支付鉅額和解金的方式收場。這是金管案件相對迅速有效的處理辦法,但是在目前台灣的金管架構下,卻難以成為公部門替社會伸張正義的有效手段。
台灣從以前的證管會到現在的金管會,主委一向由金融界人士出任,這其實是積非成是的做法,金檢功能長期積弱不振,也就不令人意外。期待顧立雄可以帶來正確的法律監管思維,並致力於體制改革,打造讓台灣各黨派共同信任、可長可久的金管會。


顧立雄:啟動三次金改 落實公司治理
By 聯合新聞網, udn.com查看原始檔九月 11日,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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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1 00:23聯合報 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金管會新任主委顧立雄是這波內閣改組的焦點人物,他昨天表示,將啟動第三次金融改革,重點簡單講四個字「公司治理」,要讓金融業成為公司治理的典範。至於金融整併,不論民營或公股要怎麼併,都不會強推,強調尊重市場機制。
顧立雄說,他將透過內外部機制雙管齊下,搭配量化與質化指標,讓金融業成為公司治理的典範。內部機制為金融業自身法令遵循與內稽內控,外部機制為金管會的監理措施;量化指標將參考金管會同仁及業者意見,找出大家都信服的指標;質化指標則為金管會的金檢結果。
新內閣上周五就任,顧立雄從黨產會轉換跑道,備受外界關注。他昨天受訪時指出,台灣的金融改革,歷經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旨在處理呆帳,第二階段側重金融整併,「第三次金改的重點,簡單講,公司治理」。
他並強調,上周三在黨產會舉行記者會時,從來沒講「去家族化」,「我整個記者會沒講『去』,我講的是『家族化』與『產金不分離』的問題。有人問怎麼解決?我還是回答:公司治理」。
他解釋,只要公司治理做得好,就算金融機構的股權是某個家族所持有,也不易成為汙名的來源。落實公司治理的方式,「除了量化指標,還有質化指標,透過檢查局的檢查」。
他舉例,有金控公司說聘請的獨立董事在董事會人數占比超過一半,但如果獨董仍由大股東掌控,逾半也僅徒具形式。他將盡快與銀行局、證期局、保險局等金管會業務單位,以及透過與金融業的溝通會議,討論出大家都信服的量化評量指標。
顧立雄說,他出任金管會主委的最大目標,就是要落實金融業的公司治理。金融業吸收社會大眾資金,屬於國家特許行業,「憑什麼把大眾的資金當做你家的?就算是保費收入,也是大眾透過保險契約,讓你代管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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