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資本管制 掃到台企
By 中時電子報, www.chinatimes.com查看原始檔七月 24日, 2017
中國大陸官方去年下半年起起開始收緊外匯管制,資金「只准進、不易出」。此舉不僅讓今年上半年陸資來台投資案件與金額出現「雙降」,更波及到與大陸合作的台灣企業,不少併購與合作案因此停擺或取消,讓台灣廠商急的直跳腳。
大陸官方憂心資金外流過快影響到人民幣匯價穩定,從去年下半年起便嚴控資金進出,不少陸企的併購案因此嚴重受阻。
今年3月底,觸控產業大廠TPK宸鴻光電與大陸觸控面板廠歐菲光科技共同宣佈達成戰略合作,其中歐菲光投資台幣18.1億元認購TPK宸鴻發行私募普通股共2,000萬股。不過時經4個月,歐菲光卻受到大陸外匯管制影響,資金遲遲無法匯出,使得這起合作案進度受阻。
此外,大陸半導體業者紫光集團前年大舉宣布擬入股力成、矽品、南茂,同樣因收購不順,在今年初確定全部破局,鎩羽而歸。
根據投審會的最新統計,今年上半年陸資來台投資件數和金額出現「雙降」,和大陸資本管制不無關係。統計顯示,今年上半年陸資來台投資案件累計共67件,較去年同期減少14%;投資金額為1億5,408.3萬美元,較去年同期減少317萬美元,降幅2.01%
其他受外匯管制影響的陸企,還包括大陸綜合地產商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華爾街日報日前報導,今年2月,王健林擬以10億美元收購美國製作金球獎的DCP集團一案遭大陸官方否決,理由正是為了防堵資本持續外流
儘管今年以來市場對人民幣的貶值預期已然趨淡,匯價逐漸平穩,但大陸官方對於資本匯入管制卻未因此放鬆。
今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就重話抨擊,部分陸企的海外投資存在「非理性和異常投資行為」,甚至有些企業在直接投資的包裝下轉移資產。大陸國家發改委發言人嚴鵬程上周亦曾公開表示,將繼續關注房地產、酒店、影城、娛樂業、體育俱樂部等非理性對外投資傾向,防範對外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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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匯不回來 補教業也叫苦
By 呂淑美, www.chinatimes.com查看原始檔七月 24日, 2017
大陸進行資金管制,連補教業也喊苦,「資金都拿不回來!」一位資深證券人士直指,「大陸對資金管制,應是針對新政府」,並不諱言地指出,現在與兩岸有關的交易或投資,「金流會是目前最大的問題」。
證券業表示,大陸對資金管制已長達半年,初期大家沒有什麼感覺,但最近影響層面已愈來愈大,只要是有兩岸交易或投資往來的各行各業,都面臨到在大陸賺的錢拿不回來,甚至於賣大陸的土地或廠房等,錢也匯不回台灣,需輾轉透過其他財務操作的方式進來。
相關人士指出,近幾年來,台灣補教業大舉進軍大陸,不少補教業確實賺了很多錢,但現在補教業在大陸賺的錢也都傳匯不進來,令他們十分苦惱。
為求因應,有些企業老闆或大股東,紛紛動員家族成員前進大陸,透過每人每次帶回人民幣2萬元的方式,以「螞蟻雄兵」一步步將錢搬回來
一位資深證業人士認為,大陸約從半年前就開始展開資金管制,衝著「新政府」而來的意味極濃,未來若管制資金的時間持續,金流將會是未來最大的問題,對上市櫃公司的影響恐值得持續留意。


 

公司型補習班 明年恢復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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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6
影響千餘家補教業者
〔記者吳佳蓉、吳柏軒、林彥彤/台北報導〕補習班免徵營業稅時代終結,補習費恐看漲!據了解,經參考教育部意見,財政部已拍板,將對以公司名義設立的補習班,恢復課徵五%營業稅並要求開立發票,預計明年元旦上路,影響範圍包括志光、陳立、巨匠等千餘家營利性質的大型補教業者。
公司名義設立的補習班,明年起將恢復課徵五%營業稅並要求開立發票,影響千餘家營利性質的大型補教業者。圖為補習班林立的北市南陽街。(資料照))
公司名義設立的補習班,明年起將恢復課徵五%營業稅並要求開立發票,影響千餘家營利性質的大型補教業者。圖為補習班林立的北市南陽街。(資料照))
財政部也將收回「未向教育部立案登記補習班」免徵營業稅優惠,未來違法未登記的補習班、家教班,若遭查獲,將追補營業稅並輔導辦理營業登記;至於一萬八○八九家以個人名義設立的補習班,仍維持免徵優惠。
家長擔心轉嫁補習費
對此家長多擔心增加的營業稅會轉嫁到補習費,加重負擔。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榮譽理事長吳福濱批評,大型補習班獲利豐厚,課稅理所當然,政府應做好價格管制、避免聯合漲價影響家長與學生權益。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認為,業者應自行吸收稅捐,這本來就是業者該付的成本,不應轉嫁給消費者。
日前補教名師疑涉入女作家自縊案,連帶引發各界對補習班課稅問題的討論。民進黨立委施義芳質詢指出,不少補習班賺很大,甚至有單期學費逾三萬元的,但因屬「教育機構」且收入是提供教育勞務所產生,可免徵營業稅,數十年不曾檢討。
為此財政部及教育部對「營業稅法」第八條規定,有關教學收入免徵營業稅的「教育機構」範圍重新評估。若以設立方式區分,補習班可分為「以個人名義向教育部申請設立」、「以公司名義向經濟部及教育部申請設立」及「未向教育部申請設立」三種,以往皆享免徵優惠
個人名義補習班仍免徵
財政部與教育部檢討後認為,未立案的補習班有安全及管理疑慮,不應再扶持;而以公司名義設立的補習班,具營利目的,部份獲利甚至好到能借殼上市,並享有各項企業租稅優惠,應排除在「教育機構」範圍之外。因此僅剩以個人名義申請設立的補習班仍可享有免徵優惠。
不過施義芳對此變革仍不滿意,他表示,下會期將提案修法,要求所有類型補習班都應恢復課徵營業稅,並以正面表列方式,列出值得給予免徵優惠的教育文化機構;另為免補習業將營業稅轉嫁至補習費造成漲價,將配套提案修正「所得稅法」,增列「教育文化體育扣除額」,降低民眾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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