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地檢署驚傳性騷案!一名資深檢察官王元隆,涉嫌性騷擾一名22歲的小鮮肉帥警,不但伸手偷摸員警大腿,還傳送騷擾簡訊求愛,離譜狀況震驚南投檢警界,南投地檢署檢察長黃元冠得知消息後,在被害人尚未提告前,主動分案偵辦,經查證屬實,目前已依照性騷擾防治法將王姓檢察官起訴。
據了解,涉嫌性騷的檢座王元隆是38期結業,曾有一段婚姻,妻子曾任法官,但已經過世,之後王一路單身至今,直到這名小鮮肉員警出現,因為長相太過帥氣,讓檢座春心蕩漾,竟接連傳送簡訊騷擾員警,並利用討論案情與傳送資料為由,要求小鮮肉員警到地檢署,趁著兩人比肩坐在沙發上的時伸鹹豬手,甚至還喊出「棒棒來給我看一下啊!」
不只手來腳來,王元隆不斷傳訊息給小鮮肉帥警稱「也太補眼睛了吧」、「可惡!我要看鮮肉ㄟ!!!」、「好想去泡溫泉、陪我去」,一連串騷擾舉動讓員警壓力山大,一想到要找檢座就不自覺發抖。逼不得已一定要去地檢署時,還要囑咐其他同事時間一到趕快打電話救人。
檢座脫序行徑,讓員警嚇得不輕,最後實在受不了,向其他同事說出實情,消息輾轉從南投警局傳到地檢署。南投地檢署檢察長聽到風聲後,立刻下令分案嚴辦,經查扣王姓檢座的電子影音紀錄及手機聯繫資訊後,認為犯罪事證明確,已於23日偵結並提起公訴。 https://bit.ly/4bTKzBF
檢方今天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李伯道出庭,釐清私用特別費案情。(本刊資料照)2024/3/26
李伯道不只性騷女下屬「連法院咖啡豆都要A」 北檢首度傳喚出庭 https://bit.ly/3xi4tau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因多次性騷女部屬遭彈劾,目前正在懲戒法院審理,且涉及霸凌成案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此外李伯道還涉嫌貪汙特別費,把公費買的咖啡豆A回家,被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今(25日)以被告身分傳喚李伯道出庭說明案情。
李伯道去年鬧出性騷醜聞,司法院卻吃案未查辦,謊稱他出於健康因素離職,助他提早退休爽領月退俸19萬元,經本刊去年6月踢爆後司法院才著手調查。李伯道因多次性騷女下屬遭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霸凌案也有2人申訴成立,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
另外李伯道還涉及貪汙特別費,涉嫌挪用首長特別費支付親友聚餐費用,甚至連公款購入的咖啡豆都要A,再把家中即將過期的咖啡豆拿到辦公室調包,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竊取公用財物罪被移送北檢偵辦,恐面臨10年重刑,成為司法史上遭列貪汙罪被告、涉性騷擾案及霸凌案的最高階特任官。
今天檢方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李伯道出庭,以釐清私用特別費案情,訊後請回。李伯道不只性騷女下屬「連法院咖啡豆都要A」 北檢首度傳喚出庭 https://bit.ly/3xi4tau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將請停職中的士林地院法官蔡明宏陳述意見(圖/NOWnews資料照)
士院停職法官涉猥褻2女 司法院20日開人審會約談 | 司法焦點 | 要聞 | NOWnews今日新聞 https://bit.ly/3SGkVbU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2024-02-16 17:01:26
停職中的士林地院法官蔡明宏被控強制猥褻女法官、女書記官遭起訴,刑事案件目前正在法院審理中。另外,司法院也提案將蔡明宏送人事審議委員會,人審會20日上午將開會,並請蔡到庭陳述意見
去年6月,法官論壇發文指,士林地院人稱「蔡董」的審判長,2022年間開車載一名女法官去陽明山荒僻處,藉機「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之後,蔡發文「我如果有性騷行為,我用我全部身家性命賭上任何詛咒」。
全案經士林地檢署著手調查,查出蔡不僅於2022年11月性騷擾女法官,還查出早在2007年間,也對另一名女書記官有性騷擾行為,依強制猥褻起訴。
去年7月、10月,士林地院將蔡明宏2022年以及2007年性騷犯行,分別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審議,但2007年性騷女書記官案因評鑑時效逾期,決議不付評鑑,另案則移請職務法庭。司法院因此向人審會提案,人審會將請蔡陳述意見。士院停職法官涉猥褻2女 司法院20日開人審會約談 | 司法焦點 | 要聞 | NOWnews今日新聞 https://bit.ly/3SGkVbU
涉洩偵查秘密給詐騙集團 3律師收押禁見
鄭鴻威接受詐團委任,替詐團車手辯護,鄭另牽線學弟妹,引薦給詐團替車手辯護,事後爆出案外案,律師們涉洩漏偵查秘密給詐騙集團。(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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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3 05:4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等6名律師,經由鄭鴻威牽線,分別擔任詐騙集團車手的辯護律師,涉嫌趁陪同車手接受檢警偵訊,以及利用律師身分向法院調閱檢察官聲押卷證的機會,將應保密的偵查內容傳訊息回報給詐團;台北地檢署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搜索約談,複訊後依加重詐欺、洗錢、洩密及組織犯罪,將鄭、楊、李等3人聲押禁見;台北地院漏夜開庭,今凌晨裁定3人均羈押禁見。
另外,檢方昨已諭令律師林聰豪45萬元、張作詮30萬元交保;律師朱一品因涉案事證仍不足獲請回。
檢調獲報,2023年8月至9月間,北檢偵辦數起詐團案件,鄭鴻威接受詐團委任,替詐團車手辯護,鄭另牽線學弟妹,引薦給詐團替車手辯護,事後爆出案外案,律師們涉洩漏偵查秘密給詐騙集團,檢調本月1日兵分12路赴台北、台中、桃園及台南等地搜索,訊後聲押禁見3律師獲准,擴大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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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姦女證人!前檢察官被判7年半定讞 連律師證都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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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檢察官吳傑人逼姦女證人,除了被重判7年6月定讞;吳另被法務部廢止律師證書,北高行也支持法務部的決定,判吳敗訴。(資料照)
2023/06/28 12:3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吳傑人利用辦案機會得知女證人兼差當應召女,逼對方陪睡;吳事後被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要求不正利益罪」重判7年6月定讞。吳另遭法務部廢止律師證書,他雖提告請求撤銷,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支持法務部的決定,判吳敗訴;可上訴。
吳傑人是在2006年5月間偵辦應召站仲介賣淫案,同年6月7日傳喚兼差應召女作證後,見對方頗具姿色,明明已緩起訴偵結全案,竟向應召女謊稱要擴大偵辦,還以不將訴訟文件寄到應召女為條件,強逼陪睡,應召女勉強同意陪吳姦宿,再向調查局檢舉。
最高法院2012年1月依法重判吳7年6月確定,吳卻屢以遷移戶籍方式規避入監執行,直到同年5月才在高雄市旗津區向海巡單位投案,隨即解送高雄監獄執行,已服刑完畢出獄。
後來法務部認為應廢止吳的律師證書,並經函詢全國律師聯合會意見,2021年11月18日正式廢止其律師證書,並命文到兩週內應返還律師證書,否則註銷;但吳認為不該廢止律師證書,提起本件告訴。
吳主張,律師是自由業及服務業,以專業知識及服務熱忱服務大眾,縱然不廢止其律師證書也不會損害公共利益,且能有更多元化的方式,服務社會上的弱勢團體,對社會大眾更有利。
法務部強調,法官、檢察官、律師是捍衛司法的三大支柱,吳卻於擔任檢察官之際,透過職權與證人發生性行為,不但損及人民對司法公正之信賴,更嚴重影響司法威信,同時危害律師信譽,且經函詢全律會,也認為應廢止吳的律師證書。
北高行認同法務部的看法,進一步指出,吳擔任檢察官期間逼女證人陪睡,足以證明並未以實現正義理念為職志,背棄法律人最基本的價值與承諾,已違反司法人員應秉持的品格、操守,同時破壞人民對司法的信賴,也動搖人民對於律師品德及司法秩序的信賴,有損律師信譽,審酌法務部廢止律師證書的決定沒有問題,判吳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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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轟法官免職是「司法院結論」 懲戒法院回擊「子虛烏有」
士院法官姜麗香(左)、雄院法官侯弘偉(右)被懲戒法院判決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司法事務官。 (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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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8 13:25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懲戒法院認定士林地院法官姜麗香獲悉一名少年疑似遭性侵,卻未依法於24小時內通報,還把案情告知高雄地院法官侯弘偉;侯則提供法律意見與訴訟建議給性侵嫌犯,兩法官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日前判免職,轉任司法事務官。其中一人的辯護律師發文轟判決是「司法院的結論」,懲戒法院則回擊「子虛烏有」。
律師批評這是虛偽的審判獨立,充滿謊言,第一次開準備程序庭時,受命法官的態度其實就透露了心證,或者,更正確的說,是司法院的結論,透過受命官來實踐。更別說,那之後各種違反公平原則,已經預斷的偏頗,還有程序上的武器不對等。
律師表示,姜法官不是被制度、高層霸凌的最後一個孤獨的個案。如果,司法實務者仍然噤聲,漠視甚至容忍審判獨立被司法行政踐踏,那麼,下一個被害人就會依然存在,而且,是不斷持續重演。
律師預告不會放棄,而且,會把不存在的證據、莫須有的理由,一一揭示。
懲戒法院回擊,本案由2位參審員與3位法官依據法律與證據獨立審理,合審合判,未受任何干涉,判決結果可受外界公評,但辯護律師卻誣指受命法官及合議庭曲意捏造證據、偏頗構陷受懲戒人、司法行政踐踏審判獨立,所述全屬子虛烏有、惡意中傷之詞,特予嚴正駁斥。
懲戒法院指出,本案仍可上訴,當事人及其辯護律師如對本案判決不服,應循法定程序尋求救濟,於法庭上提出主張與證據說服法院,而非於毫無憑據下以不實言論對外污衊法院、斲傷司法尊嚴,甚至藉此對法院施加輿論壓力、損害司法公正。律師轟法官免職是「司法院結論」 懲戒法院回擊「子虛烏有」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41NFAwU
拗女助理按摩、出考題遭免除法官職務 監院提上訴遭駁回
2022-02-22 08:32 聯合報 /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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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吳振富擔任民事執行處庭長期間,利用對3名法官助理業務督導權限,使喚她們幫女兒找家教、處理校外兼課考題與旅遊行程。已婚的吳還要女助理替他按摩、刮痧,曝光後定調要助理說「不是按摩」、是她善意主動,吳遭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去年判吳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桃園地院司法事務官。監院上訴,職務法庭第二審駁回。
司法事務官負責辦理審判核心以外等事務,分擔法官工作,吳(停職中)原來月薪為18萬4千餘元,轉任後薪水將降為10萬5千餘元。
53歲的吳振富曾任板橋(改制前)、苗栗地院法官,後來在竹院擔任庭長,直到2020年8月卸下庭長一職,2021年1月起停職。
職務法庭調查,吳振富自2018年5月底起至2020年6月間,經常要求女助理幫他處理與業務無關、逾越聘用契約的私事,包括辦要在清大任教的自傳、期中考題、回答同學提問,甚至連訂下午茶、香港自由行規劃都要助理代勞。吳也曾要求一名女助理用手指幫他搓揉太陽穴、雙肩、頸部和刮痧,女助理感到相當屈辱、不受尊重。
吳振富也曾擔任學習司法官、律師轉任法官學員的兼任導師,但他動輒以「不要給我抓到把柄、一定把你除掉」等言詞恐嚇學員,當他得知有女學員懷孕,竟以她會請產假,說「分發不要填新竹地院」。
職務法庭抨擊吳歧視生育婦女,違反性別平權,也降低民眾對民眾對司法信任度。職務法庭認為吳已婚且身為法官,應謹言慎行,但他卻要求助理處理與業務無關的私務,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法官法。而吳身為導師卻對學員情緒失控、言語嘲諷,還以實習成績無法通過威脅,職務法庭也認為社會通念難容忍。
監院認為職務法庭第一審訴訟程序違背法令,提上訴。第二審認為,原判決已依卷證說明吳有各項違失行為,且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又臚列各情一體評價後處以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桃院司法事務官處分的理由,沒有判決理由不備違誤,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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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盼求真相 男法官稱願致歉
女法官盼求真相 男法官稱願致歉 https://bit.ly/3zDfOxi
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蔡政佑涉偷拍一審被判刑5個月,昨他出庭應訊,否認恐嚇被害的女法官。二審將在10月21日宣判,而相關懲戒案則在審理中。(陳君瑋攝)© 由 中時新聞網 提供 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蔡政佑涉偷拍一審被判刑5個月,昨他出庭應訊,否認恐嚇被害的女法官。二審將在10月21日宣判,而相關懲戒案則在審理中。(陳君瑋攝)
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蔡政佑,去年偷拍曾姓女法官與他人間的LINE對話,不服一審被依妨害秘密罪判刑5月,提出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23日開庭辯論,身為受害人的女法官,當庭泣訴要的是真相和公道,請求合議庭重判;蔡男則說願意致歉。庭末審判長諭知全案辯結,10月21日宣判。
這起案件導因,蔡政佑曾經介紹1名男子給曾女認識,去年5月25日中午,曾女因有事暫離辦公室,請蔡男代為處理公務,但蔡卻藉機使用曾女的公務電腦,觀看她與該男子的私密對話,還用手機拍攝雙方LINE的對話內容。
蔡當時以為曾姓女法官,與該男各自有家室,懷疑曾女有婚外情,以他所拍攝的照片,向桃園地院院長報告。院長調查後,發現曾女已是單身,並非婚外情,但曾女驚覺自己的私密對話被偷拍,就在個人辦公桌附近架設微形攝影機暗中蒐證。
去年6月17日下午,蔡男趁無人在辦公室之際,再度使用曾女的公務電腦,發現她在LINE上向他人表示擔憂遭受調查等,蔡男見狀又用手機拍攝相關對話,被曾女逮獲提出告訴,檢察官起訴後,桃園地院一審將蔡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他不服有罪判決提出上訴。
高院昨日開庭,曾女以被害人身分到庭表示,沒有辦法原諒蔡的行為,也不要他的道歉,要的是真相和公道,希望法官將蔡男從重量刑,且考量本案涉及司法人員刑事犯罪後續處置,建請不宜給予緩刑宣告。
蔡則說,事發以來他積極尋求和解,但自己的能力不好,聽到曾女的陳述後,他認為「如果懲處能療癒她的痛苦」,願意接受並向她致歉。
有關行政責任懲戒部分,今年3月法官評鑑委員會認為,蔡男侵害他人隱私權甚鉅,有損法官職位尊嚴及職務信任,嚴重破壞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報請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並建議撤職,目前還在審理中。女法官盼求真相 男法官稱願致歉 https://bit.ly/3zDfOxi
開庭譏律師「頭殼壞掉」「白癡」 法官被免職大砍退休金
橋頭地院法官柯盛益遭免職。(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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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5 10:43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橋頭地院民事庭法官柯盛益,開庭時多次以「混到這種程度」、「頭殼有沒有壞掉」、「靠腰」、「這麼白癡」等語羞辱律師,被監察院認定情節重大,移請職務法庭審理,合議庭5日判柯盛益「免職,轉任司法事務官」,可上訴。但因柯已滿65歲,不得再當司法事務官,若判決確定須強制退休,損失的退休金待核算。
職務法庭審理後,認為柯盛益的言行舉止情節重大,已不適任法官,評議後決定免職,可轉任司法事務官。但司法事務官最多只能做到65歲,而柯盛益已滿65歲,故無法轉任,只能以司法事務官的身分退休,相較於以法官身分退休,退休金大砍一半,惟正確金額為多少,待銓敘部核算。
彈劾文指出,柯盛益2011年間就曾因開庭態度不佳而被判休職1年,未料復職後,於2019年2月21日開庭時,當庭對黃姓律師說:「我罵過很多律師,你的先位聲明跟備位聲明,這個有這樣子的嗎?」、「律師你大概是唸書唸到有問題」、「讀書讀到傻去了」、「你頭殼壞掉」、「給你面子你還搞不清楚」,以不當言詞要求黃律師當庭撤回追加的備位聲明。
柯盛益還對黃律師稱:「你現在頭腦還轉不過來?」、「如果法官都沒有辦法應付你這樣律師,那這個法官要幹什麼?」、「那個黃律師。你哪一個學校畢業?」,又對原告的另一名代律師說:「妳也跟他一樣腦袋糊塗啦!妳也跟他腦袋糊塗」。以不當言詞責罵2名律師。
「你頭殼有沒有壞掉?、「你要是沒有給我提出法律上的依據,或者撤回這個備位聲明,我就禁止你律師代理,我要讓你律師沒面沒皮」、「拜託你腦筋弄清楚啊,挖靠腰!」、「唉呀!我怎麼會碰到你這個律師啊!」揚言要禁止黃律師代理,有礙當事人行使訴訟權。
另外,2019年1月至2月間,柯盛益承審一起損害賠償案,當庭稱:「原告律師,我想你腦筋可能沒有轉過來」、「你這個律師呢,連他寫的這個狀紙都看不懂」、「你看,你們雙方就是都搞不清楚,你就是雞,跟他鴨兩個在那邊講,這樣的聲音當然不一樣啊!你們是到底在搞什麼啊?」。
2019年1月8日審理一起租佃爭議事件,柯盛益當庭說:「你們律師就是這樣喜歡搞,如果是喜歡這樣搞來搞去,那法官也來跟你們玩一次。何必這樣子呢?」、「不知道是你們書沒有念通,還是故意要整法院?」、「我這個法官很不喜歡人家用先位備位,所以我就想找一件好好來給律師一個下馬威。」。
2019年1月15日審理一起返還土地事件,柯盛益當庭稱:「欵,律師你可以騙當事人,可以騙一般人,不要來騙法官啊,你來呼嚨法官幹什麼?」、「反正我這個律師呢,晚上就是去喝酒,我管你法院訴訟進行,是這樣嗎?」、「混到這種程度」。
2019年1月29日審理一起給付工程款事件,柯盛益當庭說:「我真是搞不清楚你們這種公司怎麼會存在,這麼白痴不會解決問題,你們的工程怎麼會順利進行?」、「你們的經驗真的是差,依我看你們這兩家公司都應該倒掉了,都沒有資格在工程界生存」。
2019年2月26日審理一起撤銷信託行為事件,柯當庭稱:「你叫法院來給你做白工嘛」、「你們律師是越搞越亂了,真的不知道在搞什麼」、「拜託,我覺得現在律師水準越來越低了,這種這麼簡單不會判斷,法官就給你們在這邊玩」。
2019年2月26日審理一起損害賠償事件,他當庭說:「原告律師,人家一行可以寫30個字,你一行只有16個字,……到哪一天你們的狀紙讓法官覺得說可以了…我再來寫判決」、「我寧可這4天去外面沒事晃,晃來晃去我也甘願」、「你們這樣子的答辯我不滿意,我不結,4天我寧可好好去玩,你們再繼續寫書狀吧」。
監察院認定柯盛益違反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及「法官倫理規範」,不僅斲傷人民對於法官的尊崇與對於司法的信賴,更已有礙當事人訴訟權的正當行使,通過彈劾。開庭譏律師「頭殼壞掉」「白癡」 法官被免職大砍退休金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jifuxA
空軍少將林重宏涉性騷女部屬 監院11:0通過彈劾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h9a9XQ
觸診伸鹹豬手 色醫師涉猥褻、指侵被訴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2ULMCCI
董姓名醫被控利用替女病患觸診機會,先猥褻再指侵。示意圖。(資料照)
2020-06-16 17:17:41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市內湖區董姓名醫被控替女病患確認尾椎傷勢機會,先猥褻下體與臀部,再用手指侵入陰道逾10秒鐘。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醫師利用機會猥褻與性交罪嫌,將他起訴。
起訴指出,今年1月6日下午3點左右,女病患因尾椎受傷上門求診,董姓醫師見她無法自行從輪椅起身,隨即出手托住她的下體與臀部。
此外,董姓醫師為了確認女病患尾椎是否有斷裂,進行「肛門觸診」時又涉嫌利用手指插入下體逾10秒時間。
董姓醫師到案後聲稱,他當時一手扶著女病患,另一支手隔著衣服碰觸患者尾椎,第二次侵入式檢查時,則用手指按壓陰道10至15秒後,再進行肛門部位觸診。
護理師則證稱,董姓醫師進行第二次觸診前,有告知女病患會將手指放進肛門,醫師並指示她為女病患蓋棉被,醫師隨後在女病患自行脫下褲子後,穿戴手套並塗上凡士林,將手指伸進棉被,接著問女病患是否有感覺,女病患先表示沒有,約過幾秒後,醫師再度詢問有無感覺,女病患就叫了一聲。
檢察官偵結,認定董姓醫師利用為女病患觸診機會先猥褻再指侵,依法起訴。
用權勢欺壓平民!監院全票通過彈劾法官何宇宸
2020/03/23 中時 張理國
監察院。(資料照/趙婉淳攝)用權勢欺壓平民!監院全票通過彈劾法官何宇宸 - 政治 - 中時 https://bit.ly/2J6N6Nw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何宇宸因有不利於被告的心證、以交保和威脅押人方式取供及擔任配偶的訴訟代理人,監察院20日以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13票比0票,全票通過彈劾。
提案監委楊芳玲上午舉行記者會表示,何宇宸在桃園地方法院2014年桃簡字第3號返還不當得利民事案件,擔任其配偶的訴訟代理人,違背法官不得執行律師職務的義務,而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24條第1項前段規定。
監委並說,何宇宸返還不當得利的民事訴訟為簡易案件,言詞辯論卻高達10次,耗費司法資源,不符比例原則。且何宇宸在該民事案件審理期間,另提偽造文書刑事自訴案件,2案審理過程法院拘提被告、調查證據及傳喚證人等作為,客觀上造成民眾認為何宇宸法官「以刑逼民」、利用法官身分施壓並影響法院偏袒自己人的印象,又原告何宇宸與被告和解條件,何宇宸同意於刑事自訴案件連續2次不到庭,讓承審法官為自訴不受理判決,犧牲國家刑罰權。
監委調查發現,何宇宸相關違失行為綜合評價,足認其對於法官職務的內涵及重要性並無正確認知,且嚴重違反法官於職務內、外均負有致力維護及提升法律制度公信力,並應避免危及民眾對司法獨立、公正、中立形象信賴的義務。
此外,何宇宸擔任該院2015年選訴字第5號案件的受命法官,以預斷並顯露被告共同犯罪的心證,又以脅迫押人或利誘准予具保停止羈押等不正方式取供,經桃園地方法院裁定,何宇宸就該案的審理,應予迴避。經法官評鑑委員會勘驗開庭錄音後,認何宇宸有公開不利於被告的心證、以交保和威脅押人方式取供等情事,違反刑事訴訟法第95條、第98條等規定,並有牴觸法官倫理規範第3條及第12條等規定之違失,違反辦案程序規定及職務規定,侵害被告的權益,情節重大。
監察院20日以13票成立、0票不同意,全票通過對何宇宸的彈劾案。一同提案的監委高涌誠說,調查本案他很痛心,3月以來監察院已彈劾3位法官,可說是「彈劾法官月」,在3位法官中,何的情節最為嚴重。尤其何在購屋糾紛中,因不滿房仲話術而控告其詐欺,以及屋主偽造文書等等,何宇宸行為可說如同古代章回小說「官府運用權勢欺壓平民」的典型,竟為了自己的40萬元開了10次庭,最後拿回40萬元
用權勢欺壓平民!監院全票通過彈劾法官何宇宸 - 政治 - 中時 https://bit.ly/2J6N6Nw
桃園地院法官何宇宸送監察院議處,法轉司認為遲來的正義還是正義。(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地院法官何宇宸,因審理案件時恐嚇當事人,又違規擔任妻子的訴訟代理人,遭司法院決議送監察院調查議處。對此,「法官翻轉司法群策會」隨即貼出標題為「遲來的正義」文章,認為何宇宸的問題早就存在,現在不論司法院移送何宇宸的動機為何,「遲來的正義還是正義。」
何宇宸,審理前中壢市代表會副主席劉威德涉嫌賄選案件時,多次以羈押手段,恐嚇共犯、證人說出不利劉威德的案情;另外他也違規擔任妻子的訴訟代理人,遭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議處。人審會6月中決議,何宇宸明顯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移送監察院調查議處。
而法轉司早在去年就質疑過何宇宸擔任法官的合適性,法轉司提到,何宇宸恐嚇當事人與擔任妻子的訴訟代理人的事情,早在2017年人審會開會前,就已經存在;但人審會最後還是通過何宇宸的試署議案。「究竟是當時放水?還是因為呂太郎秘書長被提名為大法官了,怕立法院審查時被質疑,只好下重手?」
而法專司也提到本案程序爭議,「另有人質疑何法官已由法官評鑑委員會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認為沒有懲戒必要,所以送人審會審議,則人審會是否只能作行政懲處?如果再行送監察院,是否架空法官評鑑委員會的認定?法源依據為何? 」
法專司最後認為,「法評會並未一併處理何姓法官擔任訴訟代理人的違失部分,法評會與人審會審議的基礎事實並不完全相同。再者,如有應受懲戒之情事,司法院有移送監察院審查的獨立權限;縱使法評會認為無懲戒的必要,也應做相同的解釋;何況就我們的了解,監察院早已立案調查,司法院主事者再鄉愿,總該『識時務者為俊傑』吧! 」法官何宇宸遭送監察院 法轉司:遲來的正義還是正義 | ETtoday法律 | ETtoday新聞雲 https://bit.ly/2WIlZQS
獨/嗆法官「無罪要你賠死」前中壢市代劉威德逆轉有罪 | ETtoday法律 | ETtoday新聞雲
司法院強調對於不認真的法官不會護短。(記者吳政峰攝)
監院3天彈劾2法官 司法院:不護短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bit.ly/2VXhzoW
2020-03-10 15:16:46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監察院3天內連續彈劾新竹地院法官吳振富及台東地院法官郭玉林,引發法界震撼,司法院指案子將送職務法庭,靜待判決結果出爐,並強調對於不敬業的法官絕不護短。
司法院表示,案子經過監察院彈劾,將繫屬職務法庭,請大家靜待判決結果出爐,並強調,絕大多數法官都兢兢業業、廉潔自持,而對於少數不敬業的法官,司法院也絕對不會護短。
監察院3日先彈劾吳振富,指他任竹院民事執行處庭長期間,要求法官助理處理私務及按摩刮痧,違反法官法與法官倫理規範而情節重大,5日再彈劾郭玉林,稱他因職務宿舍植栽及用水問題與同院法官發生爭執,並對該院內部事務資源分配多所不滿,竟於承辦的6案判決書中,載入與案情毫無關聯的批判文字,藉此抒發個人主觀意見,混淆司法書類的公信性與嚴謹性,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及法官形象。3天內連續彈劾2位法官,引起法界關注。
法官法實施之後,共有11位法官及6位檢察官遭到撤職或免職,部分非涉及刑事犯罪或公務上出包,而是私德問題,顯示職務法庭對於司法官的神聖性要求越來越能符合人民期待。監院3天彈劾2法官 司法院:不護短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bit.ly/2VXhzoW
郭玉林法官將爭執不滿「置入」於判決書 遭監委以11比0全數通過彈劾 - 政治 - 中時
法官彈劾
21:122020/03/05 中時 趙婉淳
監察院於今天以11比0,全數審查通過監委楊芳玲、林雅鋒提案,彈劾郭玉林法官。(趙婉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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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地方法院法官郭玉林因職務宿舍植栽及用水問題與同院法官發生爭執,並對該院內部事務資源分配也多所不滿,但未能依循正當行政管道反映以謀求解決,竟於承辦的6案判決書中,載入與案情毫無關聯的批判文字,藉此抒發個人主觀意見,混淆司法書類的公信性與嚴謹性,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及法官形象,監察院於今天以11比0,全數審查通過監委楊芳玲、林雅鋒提案,彈劾郭玉林法官。
本案是台東地院查悉郭玉林法官違反法官職務倫理規範情事後,因情節具體明確,依法官法規定主動函送個案評鑑,經法官評鑑委員會於2019年7月18日決議,建議把郭玉林移送監察院審查並免除法官職務。
經監委楊芳玲、林雅鋒深入調查後發現,郭玉林法官與同院吳姓法官因職務宿舍植栽問題發生爭執,但無視院方業已積極介入處理,竟於審理給付土地補償金事件,「將與案情無關的文字置入該案判決書理由中,就個人所遭遇的職務宿舍爭議,在判決書中提出主觀批判」。
無獨有偶,經查郭玉林法官另在承辦其他5案中,也將無直接關聯的内容文字「置入」判決理由,分別指摘台東地院刑事庭法官於其他案件採用證據不當、違法羈押,並主觀評論該院刑事庭及民事庭法官員額配置及未設置強制處分專庭不當,又指摘該院舉辦參審模擬法庭為無益且耗費司法資源,藉此抒發個人主觀意見。
兩位監委認為,判決書是法官在審判活動中認事用法的結論,審判應該以攻防相關的事項為基礎,不相關聯事項則不應無端置入判決書中,以保持司法判決做為公文書實事求是的公信性,並實現人民聽審權的要求。然而郭玉林法官利用判決書作為工具,將與案件毫無關係的事務,包裝成法律問題抒發己見,一般民眾閱覽該判決書,不免產生法官公器私用的不良觀感。
監委質疑,況且該判決書的法官個人意見究與個案間有無關聯?是否屬於法律上見解?能否上訴不服?均將引起案件當事人混淆,進而影響人民對於法官公正中立與判決嚴謹性的認知,已損害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與法官形象,明顯違反法官法中「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的規定。
再者,郭玉林法官於判決書中置入顯然與個案事證無關的内容,在形式上存有重大的違誤,混淆法院判決書效力,顯然已經損及當事人對判決形式正確性的瞭解,也屬於嚴重侵害人民權益。
監委痛批,郭玉林法官擔任審判工作已逾9年,對於法官應嚴謹撰寫判決書的基本要求不能推諉不知,竟於6件裁判書記載與攻防完全無關的事項,判決作成行為已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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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電法官1】法官報警抓女法官老爸 只因他在宿舍種菜 - Yahoo奇摩新聞
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吳振富要求女助理為他刮痧按摩、處理私務;又歧視懷孕的律師轉任法官班實習女學員,案經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認定他的言行,超過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許的程度,不尊重性別平權,嚴重損害司法形象,20日判決免除法官職務,降為司法事務官。可上訴。要女助理按摩刮痧 竹院法官降級 https://bit.ly/3gqNxUN
法官學院38期結業的吳振富,曾任職新北、苗栗地院法官,調任新竹地院後任庭長,前年卸任庭長,去年1月遭停職。吳任法官的月薪18萬4040元,未來轉任司法事務官,薪水將會降為10萬5200元。
吳振富任新竹地院民事執行處庭長時,配有3位法官助理,2019年間陸續要求助理幫忙他尋找女兒家教、代訂餐廳,提供香港自由行的行程規畫,辦理他香港簽證等,處理與法院業務無關的私事。
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吳4次在辦公室內緊閉門窗,要求女助理用刮痧板及手指為他刮痧與按摩,部位包括頭頂、後腦、太陽穴、雙肩、後頸及肩下背部,讓女助理感到莫大的屈辱、難堪、痛苦及不受尊重。
吳男2017年到2018年擔任律師轉任法官班的學員兼任導師,動輒以「不要給我抓到把柄」等言詞,恫嚇及威脅學員,讓學員心生壓力,甚至打算放棄實習;他得知女學員懷孕後,竟說會請產假,要她分發時不要填新竹地院。
新竹地院接獲檢舉展開調查後,吳男分別撥打長達32分鐘、91分鐘的電話給助理,打算以身分與職務上的權力,要助理稱是幫他刮痧而非按摩,且是出於善意主動刮痧,擬統一說詞來規避責任。
職務法庭審理後認定,吳的行為嚴重損及司法形象以及人民對司法的信賴,昨日判決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桃園地院的司法事務官。
要女助理按摩刮痧 竹院法官降級 https://bit.ly/3gqNxUN
脫衣逼女助理按摩刮痧 色法官吳振富被彈劾
新竹地院法官吳振富被爆公器私用,使喚女助理處理私事,還關閉門窗解扣,要女助理為他刮痧、按摩服務,監察院今天通過彈劾案。(資料照,圖取自臉書)
脫衣逼女助理按摩刮痧 色法官吳振富被彈劾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bit.ly/2wnWIAF
2020-03-03 13:34:13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新竹地院法官吳振富被爆公器私用,使喚女助理處理私事,還關閉門窗解扣,要女助理為他刮痧、按摩服務,監察院今天召開彈劾案審查會,通過監委王美玉、仉桂美、林雅鋒對吳振富的彈劾案,下午3時將在監察院召開記者會說明。
現年50歲的吳振富,司訓所38期結業,東吳大學法律碩士。吳振富已於8月28日卸下庭長職,改調家事庭法官。
事實上,法官評鑑委員會去年底調查就指出,吳振富長期要求法官助理公務時間或下班後,協助處理私事,包括送洗衣物、付帳單、代找子女家教、規劃家庭旅行、查詢不動產物件及代看房子等,3名助理畏於法官權威,擔心工作遭剝奪,不敢拒絕。
法評會還發現,吳振富以身體不適為由,要求女助理替他刮痧、按摩,以手指沾取萬金油直接接觸身體,過程中關閉門窗、鬆解衣扣、裸露頸項,女助理深感受辱口頭拒絕,他卻以全程均有第三人在場,仍堅持要求女助理刮痧、按摩多達4次。
女助理以LINE表明「男女有別」拒絕再度刮痧,1個月後吳不交辦任何事項、也不邀請女助理開會,態度嫌惡具針對性,施以不當職場壓力,甚至自認人格遭到質疑,對著她問:「是否真的需要這份工作…不能去外面事務所?」
法評會調查,吳還要求同仁與他一起在院內分機表上,勾選面貌姣好的女性同仁名單,上班時間請對方至辦公室探詢其感情狀況,而調查期間吳私下聯繫多名關係人,誘導出違反事實、避重就輕的統一陳述,規避不利他的調查結果。脫衣逼女助理按摩刮痧 色法官吳振富被彈劾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bit.ly/2wnWIAF
監察委員林雅鋒、王美玉、仉桂美 (左至右) 要求司法院長,對新竹地院院長周煙平進行職務監督。 監督不周 監委促請司法院長對新竹地院院長進行職務監督 | 政治 | 新頭殼 Newtalk https://bit.ly/2QK9qAY
監察院19日通過並公布對新竹地院法官吳振富之調查報告。此外,監察委員王美玉、仉桂美、林雅鋒表示,新竹地院院長周煙平於108年的某次聚餐對一名助理稱「遲到罰酒3杯」,且對吳振富言行監督不周,要求司法院長對新竹地院院長周煙平進行職務監督。
新竹地院民事執行處於108年初舉行「107年尾牙」,一名助理當天因病前往醫院,而未準時參加,待她抵達時,即聽到同仁轉述「周煙平院長稱遲到罰3杯酒」。這名助理表示,稍早至醫院回診,尚未進食,自己可唱歌替代,但因資深同仁已酌滿啤酒,使她迫於情勢喝下3杯啤酒。
監委認為,周煙平院長沒有考慮職務上「權力差異」的影響,及尊重女性同仁的意願,使助理在現實壓力下喝3杯啤酒,實屬不宜。
新竹地院法官吳振富長期要求多名助理交辦各種私務,甚至4次要另一名助理為其刮痧、按摩。新竹地院院長周煙平知悉後,雖指示相關人員進行調查,不料消息外洩,使吳振富法官急洽這名助理擬統一說詞,「使助理陷於恐懼,無法相信案件可公正調查,有損司法威信」。
經新竹地院調查後,周煙平院長雖然對吳振富法官作成書面警告,「但理由含有諸多個人與家庭背景,容易使人認為合理化吳振富違失的用意。」監委認為,周煙平院長未盡監督管理責任,故依《法官法》請司法院院長對他進行職務監督。
監察委員王美玉、仉桂美、林雅鋒強調,性別友善職場是監察院關注的重點,除深化法官、職員與機關首長的性別平權觀念外,機關更需要在制度面建構性別友善職場,真正實踐公約精神,維護性別平權。監督不周 監委促請司法院長對新竹地院院長進行職務監督 | 政治 | 新頭殼 Newtalk https://bit.ly/2QK9qAY
法官屢次翹班去嫖妓 今被判免職
職務法庭13日判法官朱樑與曾謀貴免職與撤職。(記者吳政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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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3 15:19:28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中高分院法官朱樑3年買春16次,半數是在上班時間,同院法官曾謀貴則私下與案件當事人見面飲宴,接受餽贈,2人被司法院政風處移送給監察院調查,前年依違反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通過彈劾,職務法庭認為情節重大,13日判決朱樑免職、轉任法官以外職務,曾謀貴撤職、停止任用一年。。
本案由監委楊芳玲、包宗和立案調查,發現朱樑自2014年12月12日起至2017年5月17日,3年內共買春16次,地點分別在台中的商務套房或汽車旅館,且其中半數是在上班期間所為,並未請假,除了構成曠職,買春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規定,並構成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僅因配偶未提出告訴無以論罪。
監委認為,朱樑反覆買春不知檢點,有違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所定的法官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的義務,雖然他辯稱未以法官身分買春,但行為顯已悖於民眾對法官應保有高尚品格、行事謹慎的期待,影響民眾對他公正審理類似案件信賴,戕害司法形象甚鉅。
另外,曾謀貴1999年12月30日,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以參與不當飲宴為由,記過一次,卻未記取前車之鑑,2015年9月2日起擔任台中高分院103年度建上字第21號民事案件的陪席法官,並參與該案2016年10月25日的言詞辯論,未料竟在同年10月31日晚間及11月8日上午,於自宅及法院辦公室與案件當事人會面,並收受相贈物品,且同年12月31日晚間,曾謀貴又接受該當事人飲宴。
2015年11月12日下午1時38分至2時37分許,曾謀貴未請假就至台中市議會為友人進行請託,於上班時間於院外從事私務。監委綜合考量後,認為他言行不檢,無正當理由僅與一方當事人私晤,且參與與司法公正、廉潔形象不相容的飲宴應酬,嚴重違反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
彈劾文指出,2人未能保持高尚品格與操守,言行不檢損及司法廉潔公正形象,分別違反法官法第18條、第21條第1項第2款、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第15條及第22條規定,違失情節明確且重大,提案彈劾,職務法庭認定2人已不適任法官,13日判朱樑免職、曾謀貴撤職。法官屢次翹班去嫖妓 今被判免職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bit.ly/3bBwpHm
假進修、真陪產-苗栗地院法官何星磊何星磊一面用公家錢赴美進修、一面疑陪妻子待產,類此「公中夾私」的鑽漏洞投機行為-申請赴美在職進修兩個月,為了充實法官的本職學能,以公假名義出國進修,原本也說得過去,但何星磊一方面以公假赴美,長達兩個月時間的薪資照領,另一方面卻與妻子赴美待產和生女--「脫法行為」,就是外表雖不違法,內裡卻是違背法律精神,是不道德的行為;他認為,政府鼓勵公務員短期出國進修,卻未設考核機制,申請者到底有沒有真的進修上課,沒有人知道,建議要設考核機制。短期進修只要回國交報告就可以,但出國期間是否依規定上課,報告內容是否進修所得,機關甚少查核,如果假借進修之名,獲得公假優惠,但行照顧妻子之實,行為可議 https://is.gd/5GFZ8m
司法院開鍘! 吸奶法官胡景彬、嫖雛妓檢察官蔡曉崙均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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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職務法庭稍早宣判,「吸奶法官」胡景彬因涉嫌收賄賣案,遭判刑16年定讞,而彰化地檢署前檢察官蔡曉崙則涉與未成年女子性交易、媒介性交易,兩人均免職,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圖為司法院外觀。(資料照,記者吳政峰攝)
2018-08-27 18:50
首次上稿 18:29
更新時間 18:50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吸奶法官」胡景彬因涉嫌收賄賣案,遭判刑16年定讞,而彰化地檢署前檢察官蔡曉崙則涉與未成年女子性交易、媒介性交易,同樣重創司法形象,司法院職務法庭稍早宣判兩人懲戒案,兩人均免職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職務法庭判決指出,胡景彬與妻子王素緞尚未離婚,就又與女子鍾文淨同居,接著又再與女子黃月蟾交往及同居,雖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定免付懲戒,但仍屬行為不檢,損及司法形象。
此外,胡景彬被查獲未申報的4千萬財產後,始終未能誠實供述來源,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4年6月,另又於台中高分院法官任內賣案收賄,被判刑16年確定,相關行為均違反法官倫理且情節重大。
至於檢察官蔡曉崙,在擔任彰化地檢署檢察官任內,不但曾與未成年女子性交易,還媒介該女子與其他男客性交易5次,另還媒介成年女子性交易多達30多次,甚至穿著檢察官背心到警局,替性交易被逮的女子關說。
職務法庭認為,蔡身為代表國家追訴犯罪的檢察官,本當端正言行,但他卻不思自持,傷害檢察官形象與社會善良風俗甚鉅,違失情節嚴重,也應免除檢察官職務
六十八歲的胡景彬,一九七九年任法官,有三名妻妾、六名子女,最寵三房黃月蟾;胡當法官時就開始投資地下錢莊放高利貸,與地方業者交陪密切,一九九七年被檢舉經常上酒店,且都指定大胸部的小姐坐他大腿陪酒,席間解開酒女的胸罩當眾「吸奶」,被戲稱為「吸奶法官」,每次花費至少五萬元。胡景彬為此醜聞被休職三年後復職,二○一○年又被檢舉暗示律師索賄
吸奶法官 重判18年半 - 焦點 - 自由時報電子報 - https://goo.gl/FiPDkK
Line媒介好友嫖幼齒 色檢加重改判1年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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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影片)
彰化地檢署已婚檢察官蔡曉崙嫖幼齒17歲少女「重慶妹」,還在LINE群組「茶餘飯後」媒介給5名好友,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後,寫信給法官懺悔「因為沉迷不當網站,而迷失自己,深感抱歉」,一審被依公務員與未滿18歲人性交、公務員使未滿18歲人性交易罪分別判刑3月及1年7月。檢方認為判太輕,提上訴。台中高分院針對公務員使未滿18歲人性交易罪部分,認為應一罪一罰,今加重改判刑1年10月,而公務員與未滿18歲人性交罪部分維持原判,得易科罰金9萬元。還可上訴。蔡曉崙(47歲)是於2015年2月間,透過介紹認識當時17歲的援交妹「重慶妹」,隨即相約到台中市「千葉火鍋」餐廳用餐,約定以1小時3500元的代價,到摩鐵開房性交易,重慶妹在偵查時說:「初次見面時,他(指蔡)自稱是律師,但是開一輛破車,實在不怎麼相信他。」後來重慶妹因其他性交易案被傳到警察局,蔡男出面幫她解圍,她才相信他是律師。之後蔡得知重慶妹經濟窘困,因此在自己以暱稱「小輪子」擔任版主的群組「茶餘飯後」,po出重慶妹的身高、體重和交易價碼,前後媒介5名同好,與重慶妹以每小時3500元到4000元不等代價性交易。後來檢警因偵辦重慶妹涉性交易案時,從電話通聯以及LINE對話紀錄,發現媒介者是「小輪子」,再根據重慶妹證詞查出蔡曉崙涉案,進而查出蔡與重慶妹援交、介紹給同好享用外,還曾指導被查辦與未成年性交的同好,只要說不知對方未滿十八歲、長相外觀都超齡等就可過關。蔡曉崙今年3月遭收押2月遭起訴後,寫悔過信向法官認罪,「對自己的行為,深感後悔,對不起家人和社會大眾的期許,因為沉迷在不當的網站中,而迷失自己,深深感到抱歉。」台中地院在在今年4月宣判,依公務員與未滿18歲人性交罪,判蔡徒刑3月,易科罰金9萬元;另依公務員使未滿18歲人性交易罪,判刑1年7月。不過檢察官認為判的太輕,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依公務員與未滿18歲人性交罪,判蔡徒刑3月,並無不當,因為蔡男的行為過程平和、偵查審理過程均坦承犯案,也寫自白悔過書。另依公務員使未滿18歲人性交易罪,判刑1年7月部分,認為應由「接續犯」改成「一罪一罰」,撤銷原判決,改判1年 10月。蔡男律師在審理中一度以蔡男真心有悔過之意,請求緩刑,不過法官認為,蔡男身為檢察官,知法犯法,敗壞官箴,不宜緩刑,予以駁回。
司法官年均錄取率1% 上榜者多來自六都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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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8 22:12
〔記者吳政峰、實習記者謝佳璇/台北報導〕司法官號稱「鑽石級飯碗」,每年均吸引近萬人報考,惟僧多粥少,年均錄取率約為1%,能夠上榜的考生都是菁英,只要進入「司法官學院」接受2年的學業與實務訓練,即可分發任法官或檢察官,月薪10萬元起跳,羨煞不少人,根據統計,這群「學霸」多來自六個直轄市,顯示出各縣市的教育資源仍存有落差。
司法官學院院長蔡碧玉表示,通過司法官特考的學員多來自六個直轄市。(記者吳政峰攝)
司法官學院院長蔡碧玉表示,通過司法官特考的學員多來自六個直轄市。(記者吳政峰攝)
今年進入司法官學院受訓的是第60期學員,共有59人,其中逾7成(43人)來自台北(7人)、新北(8人)、桃園(5人)、台中(10人)、台南(4人)、高雄(9人)等6個直轄市,花蓮縣、台東縣、屏東縣、新竹市、南投縣、嘉義市等縣市則掛零,顯示出經費較多的直轄市具有較高的教育資源,反映城鄉發展差異。
今年較往年不同的是,過去雙北市錄取人數穩居前兩名,但今年變成台中市獨占鰲頭,司法官學院院長蔡碧玉注意到這個現象,特別提出來與同仁們討論,有人認為可能與繁星計畫有關,不過,因今年是首度情勢轉變,究竟是個案,或是整體趨勢的轉變,仍待後續觀察,目前做出任何結論都是言之過早。
蔡碧玉指出,通過司法官特考的考生,大多為台大、政大等數個傳統法律名校畢業,男女比例各半,女性稍微多一點;進入司法官學院的年齡約為28歲,應屆畢業生只佔2-3成,多數為重考生,顯見「十年寒窗」仍為必備要件;學歷多集中在大學及研究所,博士生連兩年掛零;有沒有工作經驗並不是重點,數據顯示,每一期所佔的比例都不同,以60期為例,58%的學員具有工作經驗,多與法律有關,如:書記官、律師、法官助理、警察、公證人、法務,也有非法律背景的工程師、研究助理等職。
近5期的學員中,未婚比例高達8成以上,通過律師考試者高達9成,法律系畢業者則有7成以上。
蔡碧玉表示,司法官學院前身為「司法官訓練所」,1955年成立至今超過一甲子,期間歷經戒嚴、審檢分隸、解嚴、本土民主化運動、政黨輪替等歷史變遷,從「訓練」轉向「養成教育」,從軍事化教育朝向開放多元的學院化發展,近來為了回應司改國是會議的期待,更是大幅縮短院內授課的時程,讓學習司法官在法院、地檢署、矯正機關學習長達1年2月,在行政機關、民間機構、NGO學習1個月,就算是院內課程,實務課程也佔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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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帶職帶薪進修 擅自休學放公假遭罰薪半年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呂理銘申請帶職帶薪全時進修期間,自行休學卻沒即刻返回桃檢上班,且他所繳交的研究報告,不論主題、字數,均與法務部核定其帶職帶薪全時進修的計畫內容不符;此案經監察院彈劾並移請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今裁定,罰款呂理銘現職月俸6個月罰款。
此案是桃檢請求評鑑,由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個案評鑑決議,認為呂理銘有懲戒必要,並具體建議罰款呂理銘現職月俸給總額6個月,經法務部移送監察院審查;去年10月,監察院彈劾案審查會以10比0全票通過彈劾,並移請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職務法庭指出,呂理銘依檢察官進修考察辦法規定,申請102年度帶職帶薪全時進修,並以「政府採購法實務應用與檢討」為題,向法務部提出進修計畫書,經法務部依其計畫准予公假,自102年6月26日至103年6月25日,進入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碩專班1年級進修。
但呂理銘放公假進修期間,卻在102年12月17日自行辦理休學,並遲至103年6月23日才返回桃檢上班,他雖有提出2萬8000字,主題為「淺論公務員職務上行為及大學教授辦理採購事項是否適用貪污治罪條例」的研究報告,但該報告經桃檢及高檢署審查,均認為不符合原核定進修的計畫。
法務部人事處則認為,該報告字數未達3萬字,不符合檢察官進修考察辦法規定、法務部檢察司也核定該報告「不通過」;此外,呂理銘於102學年度第1學期選修4門課,共計8學分,但他於該學期結束前即休學,該學期的學分數及修課時數均不被司法官學院認可。
針對法務部移送相關情節,呂理銘坦承不諱;職務法庭認為,依法官法、檢察官職務評定辦法規定,檢察官經核定帶職帶薪全時進修,仍屬檢察官職務上之行為,並非給予進修者休養生息的私人時間,此案呂理銘所為,已影響一般人對檢察官應有的形象,並損及司法尊嚴,考量呂理銘已表示深切悔意,給予其罰款現職6個月薪俸懲戒。
【專文】判決不附理由是否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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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在法官論壇就陪審制抛出了「嚴重違憲」說。其理由為:因陪審制的判決是不附理由的,我很難想像不附理由判決在正當程序面前站得住腳,當然,除非修憲學美國憲法,明白規定人民有請求陪審團審判的權利云云。如斯之觀點,我深深不以為然,許院長如真的那麼不懂陪審制,就不應如此表態。
判決不附理由,歐美不乏其例
雖然美國憲法有明文規定,人民有請求陪審團審判的權利,但美國憲法並没有因此規定說,陪審團審判的判決都不必附理由或都仍需附理由。因此陪審團審判的判決不附理由,在美國顯然並無違憲問題,甚至美國許多刑案是經由被告選擇職業法官審判而不經由陪審團審判,職業法官的判決也仍不需附理由,依然没有違憲爭議。
陪審團審判的判決所以不附理由,是因被告有無犯罪,其認定之權專屬於陪審團;而陪審團在判決前的評議過程中,承辦此案的法官依法不能進入評議室,所以法官對陪審團判決被告有罪或無罪,無從得知所有陪審員的心證是如何形成的。心證既非法官所形成,法官當然難以寫出判決理由,這應該是陪審團審判所必然呈現的情況,也就是判決不附理由。因訴訟法不可能要求陪審員此等素人法官自行提筆撰寫判決並載明理由。
目前全世界有幾十個國家採用陪審團審判,除了歐洲小國比利時,因歐洲人權法院大法庭於2010年11月16日就Taxquet v. Belglum一案認定比利時法院的陪審團判決未提出定罪理由,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第6條第1項的公平審理原則,使得比利時先於上揭案件判決出爐前就修法明定陪審團的有罪判決要附理由外,其他採陪審制的國家並没有因上揭歐洲人權法院的案例而修改國內法要求陪審團判決必須附理由。因而,陪審團判決不附理由,並不當然違法,更無違憲可言。
甚且,不只採陪審團審判的判決不需附理由,即使在採參審制的國家,例如1941年改採行參審制的法國,雖然是由職業法官與素人法官即參審員一同認定事實,並由職業法官執筆寫判決書,其判決也不附理由。值得一提的是,法國對刑法上的重罪是採參審制,而且不但重案的第一審,其重罪法庭的參審(由3個職業法官與6個參審員組成)判決不必附理由,其第二審重罪上訴法庭的參審(由3個職業法官與9個參審員組成)判決,也同樣不必附理由,學說上稱為「重罪法庭判決不附理由原則」,法國最高法院就一向認為重罪法庭判決無庸附理由。而法國憲法委員會(大略相當於我國的大法官會議)於2011年4月1日的裁決中,也認為重罪法庭判決不附理由的規定並不違憲,根本不把上揭歐洲人權法院的判決當一回事。
判決若要附理由,最高法院和司法院都要受責
再回頭看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細查我國憲法及歷次憲法增修條文,都没有關於判決應附理由的明文規定,因此判決不附理由,似應無違憲爭議,至少大法官會議截至目前為止並没有相反的解釋。而我國《刑事訴訟法》第223條雖然規定:「判決應敍述理由」,乃判決如未附理由,有時可以構成《刑事訴訟法》第379條第14款「判決不載理由」之當然違背法令,而得以上訴最高法院。然而,不要忘了,判決應敍述理由只是一個原則,並非没有例外。我國最高法院多年來經常不附理由就認定上訴人的上訴書未敍述理由而判決駁回上訴,也不管上訴人可能寫了幾十頁的上訴理由,最高法院大都四兩撥千金一句話說上訴未具理由,而最高法院從不認為自己的做法是違憲的。
此外,我國《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9第1項針對協商程序規定:「協商判決,得僅由書記官將主文、犯罪事實要旨及處罰條文記載於宣示判決筆錄以代判決書。」顯然在刑事第一審程序,協商判決是完全不需要附理由的。考此一條文自2004年4月9日生效施行至今,從未有違憲爭議,而此一條文更是司法院當年起草送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如果違憲,司法院該被打五十大板。
因此,判決不附理由,未必就不合法,而充其量也只有違法而無違憲問題。至於要解決未來可能的違法,這只要修正《刑事訴訟法》第223條的規定:「判決應敘述理由」即可。以許院長在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正式開議之前,就放話陪審制嚴重違憲,而明目張膽地主張參審制,不免讓大家懷疑,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到底是玩真的、玩假的?而像我這樣主張陪審制的,來參加國是會議究竟為何而來?
PS:判決就算附了理由就當然不違憲嗎?也未必。
註:本文有參考林慶郎著《「從陪審團制」到「參審制」—以「判決無庸附理由」原則論之》一文,載《司法周刊》第1737、1738期,2015年3月6日、13日,網路文章〈陪審團的決定要講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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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讓我們的司法蒼白無力?
新頭殼newtalk 文/莊豐嘉
發布 2017.03.02 | 12:10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張靜律師(圖中蓄鬍子者)投書媒體,指5至10%司法官收錢辦案,引起司法界強烈反彈。 圖:台灣陪審團提供。
如果陪審團協會理事長張靜律師當初在媒體投書中的敘述是:「有少數法官、檢察官現在還會收錢」,而非所謂的5-10%之間說法,今天司法院和法務部及眾多法官、檢察官們,會不會一點反應都沒有?或反而覺得事實如此?
但顯然張靜原先說法深深刺激了這些人,司法院、法務部罕見連夜發聲明譴責,法官協會和檢察官協會也有志一同要求他三日內告發受賄者,否則將要求總統剔除張委員身分。甚至有威脅將其移送懲戒之議者。
司法官們之所以如此在乎,不就是因為張靜說出了一個數字,這個數字太具體太刺眼了,具體到讓司法官們受不了。法官協會更要求張靜3日內依法告發他所謂5%-10%的收賄法官。
法官協會的說法,反而讓人懷疑他們的司法素養何在?經驗法則與證據缺一不可,這是用來要求辦案審案的司法官,而非一般平民。張靜30年來的經驗,憑甚麼不能公開談之?既然未具體指控何人,為何要提出證據?
張靜後來以馬克吐溫式的幽默回擊,表示願意向90到95%的司法官道歉,擺明了就是對於原先說法的不讓步。但就算張靜提不出證據,難道司法體系可以證明5到10%收錢的數字是錯誤的?須知,即使只有1%的司法官受賄,難道人民就可以接受?
就如張靜所言,他舉的數字,是將犯罪黑數涵蓋在內。所謂犯罪黑數,通常比實際犯罪數字還更高,尤其當犯罪者就是執法者之時,只有更高沒有更低。
犯罪黑數,學界指出,「存在于人們的感覺中,體現為安全感的缺乏;存在于人們的視角中,體現為對法律的懷疑與否定,使法律在調整社會關系中的作用蒼白無力。」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說法在台灣社會流傳不是沒有道理的,也讓人看見錯誤的法律判決是如何讓一個人的人生從彩色變黑白,冤屈無告,令人痛恨。司法貪腐者很難被發現及定罪,正是為我們社會關係帶來蒼白無力的一個重要原因。
更且,在數字上鑽牛角尖,除了顯示某些人的心虛,更容易讓焦點被模糊。在這場論戰中,台灣司法官普遍不被信任,才是重點;而這種不信任,便根源於長期以來司法界服務於政治的傳統,雖歷經民主洗禮,但實際上未曾經過轉型正義的結果。
收賄辦案只不過是司法改革其中一項指標,辦案看顏色、恐龍法官等都是病症,這些林林總總,才是召開司改國是會議的核心目標。陪審團制度當然也有缺點,卻成了台灣人民心目中對司法亂象大破大立的唯一解方;司法官們可曾想過何以致之?
把焦點放在要求張靜拿出5到10%法官受賄的證據,剛好是用來轉移外界對司法官的信任危機。但這樣的計策,顯然沒用,各項民調或網民反應,幾乎都支持張靜的說法。因為,真正讓司法官抬不起頭的不是說出人民感受的張靜,而是那些閉起眼睛就以為看不見的司法官。用張靜來祭旗,捨本逐末,只會激起更多民眾的反感。
〈金恒煒專欄〉司法界是不是屎?
2017-02-28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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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改熱火朝天的當下,律師張靜二十五日著文〈陪審制是台灣司法界除屎的良方〉,捅了司法界的馬蜂窩,頓成司法界公敵。司法院當天即強力反擊,隔一日法務部寅夜狗尾續之,且語帶威脅;一個說「不實指控」,一個說「惡意詆毀」。一院一部是不是唱雙簧,且先不問,值得觀察的是,全認為張律師是為推動陪審團制而出此「下策」。
在司改熱火朝天的當下,律師張靜二十五日著文〈陪審制是台灣司法界除屎的良方〉,捅了司法界的馬蜂窩,頓成司法界公敵。(資料照,取自台灣陪審團協會臉書)
其實問題的核心在司法界是不是屎。如果不是,為什麼蔡英文在就職大典上一宣布司改,底下歡聲雷動、鼓掌不止?如果不是,為什麼蔡英文宣布司改時,我們的司法院、法務部上上下下都沒有覺得專業受藐視。真正詆毀法官、檢察官的,不是無權無勢的小小律師,而是有實力的大大總統!我們也沒有看到任何一個法官、檢察官為了維護自身的法格而抗議,不要說「切腹」的恥感,連憤而辭職甚至集體辭職都沒有。接受司改,就是接受司法是屎的前提。
司法院、法務部要張律師拿出證據來,尤其「收錢」的指控。老實說,「有錢判生無錢判死」都是黑來暗去,有的不過是耳聞證人而已,誰能舉證?張律師所憑不過是以三十七年資歷與經歷,就遭司法、法務雙殺。試問,哪個人敢公開質疑?
至於恐龍法官、酷吏法官/檢察官、拖拉不守時法官等等,不是結構性問題,也不是台灣獨有。台灣是不是更厲害一些?可以研究討論。
台灣最可怕也最嚴重的是司法的深層結構。審判機關淪為黨國的奴婢,這個現象已到積重難返、病入膏肓的地步。對付前總統、追殺扁朝官員,一案一案都是斑斑血淚;司法院、法務部還有臉要張律師舉證!?
台灣司法的問題在「人」,這些那些法官、檢察官都是─套蔡英文的說法─「選擇服從」,一直到現在都不變;最新的案例就是行政法院院長許瑞助的「一黨獨大」說法。那麼怎麼辦?如果不能像德國一樣全數驅逐納粹法官、檢察官,陪審團制絕對是另一種也是唯一且較好的選擇。
下面再回應一下司法院長許宗力的說法。他認為陪審團制有嚴重違憲之嫌,不然。憲法上既沒有涉及或明文禁止陪審制,用美國獨立後推動制憲的紐約律師亞歷山大.漢彌爾頓的說法:「若是憲法上沒有提到陪審團的問題,國會有權決定是否採用」。至於許宗力拿「不附理由」當否決陪審團的理由,也不能成立,因為權在立法院。其次,許宗力說,陪審團制與我們的大陸法系的法律體系扞格云云,這又是恐龍司法心態。大陸法與英美法互相滲透已是常態,「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出現後,法律融合更是如水之於乳了。
台灣要進行司法革命,才能還司法於人民。司法界好好進行司法革命罷,不然只好革司法的命。(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檢改:濫行起訴須究責
2017-02-20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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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逸南
自由時報十七日報導法務部提檢改三方向:提高起訴門檻、人民參與、強化評鑑。人民樂見此項檢察官制度改革,能夠早日落實。俾解決在過去,部分檢察官充當統治者的工具,利用國家暴力打擊異己,有的檢察官甚至與黑道掛勾,欺壓善良人民。
林孟皇法官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發表「請蔡總統翻轉臺灣人對司法的印記」指出,過去一向是國民黨威權統治「幫凶」的檢調、司法體系,勢必成為檢討、除垢的對象。……高達七、八成左右的民眾不相信法官、檢察官處理案件有公平性,似乎可為這樣的除垢行動背書。一年後,重讀該文,感觸很深。
發生在二○○六年的國科會「南科減震案」,謝清志博士等九位學者專家、商人,經過了六年才確定判決無罪定讞,其間對於當事人的折磨、人權傷害及律師費用的支出,相當驚人。謝博士夫人曾說,她為了捍衛夫婿清白,賣了一間房子三百多萬元來打官司還不夠。事後控告濫行起訴的檢察官,結果是告不成。又如太極門案控告侯寬仁檢察官,也是相同的結果。依現行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及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一十九條規定,以及最高法院的見解,被害的人民想要控告濫行起訴的檢察官,無法律途徑可走。這與鄰近的日本,非常不一樣。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日林書楷教授在「濫權追訴處罰罪之問題及改革方向」一文指出,前述刑法及刑事訴訟法條文必須檢討修正,例如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一十九條要增訂「犯罪之被害人得提起自訴。」亦即犯罪之間接被害人亦屬犯罪被害人,可以提起自訴,用來控告濫權起訴的檢察官。
在法治國裡,犯罪事實要有證據,要能證明犯罪的證據,必須要一般人不致有所懷疑才可(beyond reasonable doubt);同時,要指控被告有罪,舉證責任在檢方,而不是被告。但目前實務上,仍然存在著「檢察官應負舉證來證明被告有罪,卻變成被告必須舉證來證明自己無罪」之情形,期盼法務部檢改三方向增加「檢察官濫行起訴的究責」,俾符合人民的期待並保障人權。
(作者為台灣北社理事)
【淫檢知法玩法】淫檢起底 建商之子官運不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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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曉崙今年49歲,台中一中畢業後,考上台大法律系,退伍後考上書記官,分發到澎湖地方法院工作,後來才通過第39期司法官考試,在司訓所學習時與擔任軍職的妻子結婚,昔日司訓所同學至今仍記得他婚禮的甜蜜幸福模樣。
蔡曉崙的父親是台中地區的建商,從小家境不錯,根本不缺錢,不過,他在檢察界的發展並不順利,因為他很多同期同學都當上主任,而且辦過不少滔天大案,成為明星級檢察官,但蔡曉崙沒升官,結訓後先在台中地檢署擔任檢察官,9年前才調到彰化地檢署。
蔡曉崙的檢察官生涯,曾偵辦過塗姓男子砍殺母親情夫案、婦人攜子燒炭自殺案、狠母吞藥殺子、北斗鎮長賄選案及花壇槍擊等多起轟動社會的案件,同事普遍認為他表現正常,互動也算融洽,而且博學多聞、為人風趣,不過,有人居然還認為蔡的行為屬於私德,私下大罵檢廉有必要大動作進行拘提、聲押嗎?
對於蔡曉崙嫖妓事件,法務部長邱太三表示痛心,要求毋枉毋縱,從嚴偵辦,彰化地檢署已將蔡曉崙停職。此外,由於今年1月實施《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有加重刑度,與未滿18歲少女從事性交易最高可處3年,媒介性交易可處1年至7年徒刑,蔡曉崙知法犯法,破壞司法形象,將遭嚴懲。(首圖翻攝自TVBS)
四處演講 宣傳法治 色檢人前念經 人後摸奶
By 吳敏菁, www.chinatimes.com查看原始檔一月 14日, 2017
涉嫌嫖16歲少女,還介紹同好遭收押的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蔡曉崙,已依《法官法》規定停止職務!消息傳出,同仁和不少聽過他演講的學校師生都嘩然,指出他四處演講,宣導青少年法治教育;執法人員以身試法、自毀前程,傷害少女、戕害司法尊嚴,寫下法治教育的最大諷刺篇。
47歲蔡曉崙,已婚、台中一中、台大法律系畢業後,先考上書記官,分發到澎湖地方法院,司法官訓練所39期結訓後;2001年分發台中地檢署擔任檢察官,2007年到彰化地檢署,先在偵查組,2012年轉到公訴組。
蔡曉崙擔任台中檢察官期間,偵辦過多起社會矚目的轟動案件,包括塗姓男子砍殺母親情夫案、婦人攜女燒炭自殺、狠母吞藥殺子;在彰化地檢署任內也指揮破獲過多起賄選、花壇槍擊等。
「感覺他還蠻天才的,平常不愛與人多做互動,但一上台演講卻是談笑風生,很能帶動氣氛」、「專業知識很夠,好像上至天文下至地理都懂。」蔡曉崙涉案,聽過他演講的學生不敢置信的說,蔡檢察官活潑又有趣,說起每個案例像在講故事,很能引起共鳴。
與他共事過的同事也說,平常倒沒特別感覺到他言行舉止有特異之處,倒是他總是忙於手頭上的工作,鮮少和人哈啦、互動;但大家也沒想過他內心有這麼一塊陰暗面,因為上班就是工作,個人私領域的部分,大家尊重不會去特別探究。
律師友人則為他申冤,認為孝順、木訥的蔡檢很孝順愛家,不太可能去嫖少女;蔡曉崙居住的保全人員表示,蔡檢察官上班、生活作息正常,並不清楚其在外的行為。
至於他四處演講、宣導青少年法治教育,卻還援交少女,言行不一。彰化地檢署襄閱林漢強表示,宣導法治教育是彰化地檢署的業務,算是被分配的例行性工作,不是蔡個人的安排。
沉迷16歲少女的禁忌樂園 淫檢蔡曉崙吃幼齒 收押停職
By 吳敏菁, 陳志賢, 林欣儀, www.chinatimes.com查看原始檔一月 14日, 2017
涉嫖16歲少女遭收押的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蔡曉崙曾到校園宣導法治。(摘自臉書)
司法恥辱!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蔡曉崙知法犯法,涉嫌於2015年間與16歲少女性交易,之後還「呷好逗相報」透過網路論壇、Line群組,媒介該少女給其他同好「共享」;台中地檢署經半年追查、蒐證,13日指揮廉政署等單位拘提蔡到案,偵訊後認定有逃亡串證之虞,昨天凌晨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向法院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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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表示,地檢署昨天接獲台中地檢署通報,隨即依《法官法》41條、因羈押停止職務規定,已呈報法務部將蔡停職,周一上班日正式發公文。
法務部長邱太三聞訊表示痛心,要求中檢毋枉毋縱,對於違法亂紀的檢察官,從嚴偵辦,絕不寬貸,另邱太三也責成台灣高檢署檢察長王添盛,進行相關的行政調查,依法究責。
台中檢警指出,去年7月間偵辦一起少女性交易案件時,發現多名嫖客利用網路論壇的方式分享賣淫女子資訊,其中許多人還會在論壇中書寫「評論」;經追查後發現有3名女子是未成年少女,再深入擴大清查,懷疑其中1名自稱律師的嫖客身分不單純。
檢警表示,經不斷追查,發現這些嫖客皆是使用網路論壇、通訊軟體LINE聯繫,且每個人暱稱皆不同,有些人甚至每隔2、3個月就會更換1次暱稱,在追查上難度很高;經抽絲剝繭,才知道暱稱「小輪子」、自稱是律師的群組成員真實身分,竟是在彰化地檢署任職公訴組的檢察官蔡曉崙。與蔡曉崙有過性交易的少女也強調,那人確實是檢察官,讓大家都很錯愕。
暱稱律師「小輪子」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郭景東表示,經調查發現,蔡曉崙(47歲)是在前年2月間,以1小時3500元價格與16歲少女性交易,目前掌握蔡與該少女只有進行1次交易;但基於「呷好逗相報」,他在同年間又多次媒介少女與其他男客交易,但實際次數仍在清查中,目前也未發現他趁機獲利的證據。
清查通聯約談10人
郭景東說,掌握確定事證後,檢察官前天上午帶隊指揮檢察事務官、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署廉政官與台中警方、憲兵隊等單位共62人,兵分多路搜索蔡曉崙辦公室等處;並在蔡位於台中市的住處拘提他,還查扣蔡的上網、通聯等相關證據,另約談10名關係人。
據了解,蔡在偵訊時坦承性交易,但辯稱不知道對方是未成年少女。郭景東指出,因蔡還有家人旅居國外、擁有外國籍,且該媒介性交易案仍有相關共犯待追查;昨天凌晨以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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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慾難解 色法官曾每周召妓2次
By 陳志賢, www.chinatimes.com查看原始檔一月 14日, 2017
前高院法官楊炳禎,遭檢調長期監聽,發現他每周平均召妓2次,還被查獲2度在上班日的下午時間,前往飯店召妓。案發後楊被司法院停職,並移送監察院。(本報資料照)
司法人員「色戒」事件簿
檢察官蔡曉崙驚傳援交未成年少女,引發輿論嘩然,但事實上,過去有不少司法官身陷情慾風波,有法官利用上班召妓、還有法官特別愛上酒店「吸奶」、甚至也有已婚檢察官,強逼女當事人上床嘿咻。
前高院法官楊炳禎,遭檢調長期監聽,發現他每周平均召妓2次,還被查獲2度在上班日的下午時間,前往飯店召妓。案發後楊被司法院停職,並移送監察院。
結果,監委約詢楊時,年過半百且已育有一子的他,坦承召妓,卻說召妓的原因,是為了「想再生個小孩,看能否改善勃起功能」。
至於被喻為「史上最貪法官」的前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雖擁有3妻,卻仍無法滿足,性好漁色的他,還不定期找應召妹解決慾火。
但更誇張的是,胡景彬經常出入酒店,在酒店內要求小姐當眾脫衣,大喇喇地吸吮女子胸部,被冠上「吸奶法官」封號,離譜行逕讓人嘖嘖稱奇。
此外,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吳傑人,因偵辦妨害風化案件認識1應召女,覬覦女子美色,私約她到辦公室密談,假裝要她當線民。之後吳再約她見面,在車上強吻她,女子畏懼其檢察官的身分,答應同赴六龜溫泉旅館開房間。
女子指控,吳不但要求她口交、性交,還把她咬得遍體鱗傷。她趁吳再找她到鳳山某摩鐵做愛時,暗中蒐證向檢調檢舉。吳雖辯稱是兩情相悅,被判刑7年半定讞,吳入監服刑後,已獲假釋出獄。
夜夜笙歌 開銷大 檢察官王朝震涉收賄聲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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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9
〔記者王俊忠、楊金城/綜合報導〕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吳文政昨天指揮台南縣調站,北上南投地檢署拘提涉嫌貪瀆收賄的投檢檢察官王朝震,晚間並以涉嫌重大,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王朝震。
前書記官涉當白手套
王朝震被檢舉在偵辦台南縣前國民黨立委方醫良及其子方德福涉逃漏稅案時,透過曾共事的台南地檢署前書記官黃國南出面收賄18萬元,其中黃國南獲3萬元佣金,王朝震實得15萬元,該逃漏稅案則予不起訴處分。黃國南在今年年初曾被收押一段時間,其後已獲交保。
司法官30期出身的王朝震(50歲,高雄市人),曾任台南地檢署、高雄地檢署檢察官,90年間在高雄地檢署任內,曾因喝花酒被公懲會休職半年處分,92年底復職後調至南投地檢署,但檢調發現,王朝震復職後還是經常出入特種場所夜夜笙歌,也與八大行業業者過從甚密,有時喝醉酒或睡過頭,竟然無法開庭,常勞駕南投地檢署同事代為開庭,令人匪夷所思。
方醫良關說奉送18萬
這件檢察官拘提聲押檢察官的大案,起源於台南縣調查站偵辦一起司法黃牛案時,意外查出王朝震偵辦方醫良父子涉嫌以人頭逃漏稅案時,在開庭時向方某「暗示」他與台南司法界人士黃國南熟識,方某後來透過朋友,輾轉接上黃國南,在台南市分前金、後謝總計18萬元,擺平這起官司。
辦案人員表示,這件逃漏稅案是台南地區的案子,王朝震理應「移轉」給台南地檢署管轄,但他卻直接把他字案改為偵字案,開庭時問告訴人「是要『告公司』還是『告人』?」告訴人不明白其間差別,答說要「告公司」,王朝震就以「公司法人」在法律上若無特別規定,不構成犯罪為由,偵結該案,且給予公司的「法人代表」方醫良父子不起訴處分。
檢調懷疑王朝震開銷大,利用辦案職務之便涉嫌收賄可能不只一件,擴大偵辦中。
才開完庭 王朝震馬上被拘提〔記者陳鳳麗、王俊忠/綜合報導〕檢察官拘提檢察官!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王朝震涉收賄案,台南地檢署昨日指揮警調40餘人分頭到南投市、高雄市、高雄縣等9處據點搜索,並對王朝震(見圖,記者王俊忠翻攝)開出傳票,待王開完庭後,即將他帶回南檢偵辦。
南檢檢察官吳文政昨日上午10時許,帶著多名調查員,持傳票和搜索票到南投地檢署,由於南檢事先已知會,南投地檢署由主任檢察官吳祚延出面進行了解後,先請一行人在辦公室等候正在開庭的王朝震。
王朝震在上午11時許結束庭訊,見到吳文政等人,表情平靜,隨即一行人到王的宿舍進行搜索,帶走部分資料後,於中午12時將王朝震帶回台南偵辦,王朝震面對媒體詢問案情,他不迴避的說「去問吳檢就好了!」
王的密友也到案
王朝震一名親密的陳姓女友證人與另3名王姓、顏姓、孔姓嫌疑人也相繼到案。
吳祚延對於王朝震涉案一事表示,只要台南地檢署偵辦的程序合法,該署會全力配合。萬一王朝震遭收押,屆時就會停職,其工作會由其他檢察官來接手。
花名在外 出事不意外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王朝震,曾在台南、雲林、高雄等三地檢署任職,90年在雄檢期間曾因上酒店喝花酒遭休職6個月處分,復職後調任南投地檢署;熟識王朝震的司法人員嘆說︰「王會出代誌並不意外!」
90年7月間,雄檢檢察官秦德進與王朝震、劉昀應友人邀宴,飯局後轉赴高雄市有女侍作陪的金花都舞廳與寒舍美麗華KTV唱歌喝酒。
王朝震等檢察官涉不當場所喝花酒情事爆發後,法務部查明建議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秦德進作出撤職處分;王朝震、劉昀均休職5年處分。監察院也對王朝震3人提出彈劾,公懲會決議王朝震休職6個月。
王朝震在92年12月調到南投地檢署,到任後曾短暫當過偵查檢察官,然後調公訴檢察官,今年元月再度回任偵查檢察官。
白手套黃國南 也有案底
至於擔任白手套的黃國南,在擔任書記官之前是在二審任職法警,考上書記官後,先派任高雄地檢署,在雄檢期間曾配屬王朝震書記官,兩人因此有深厚情誼,後來,黃國南轉任南檢書記官。
92年間,南檢查出黃國南涉向他人收購BMW贓車,再租予他人,被警方攔獲,黃國南竟教唆他人頂替應訊,檢方依贓物、教唆他人頂替兩罪起訴,並被法院判決有罪確定。(記者王俊忠、陳鳳麗)
涉收賄 檢官判刑7年半
2010年10月08日
南投地檢署前檢察官王朝震(中)涉索賄遭判刑。資料照片
【劉昌松╱台北報導】律師王朝震六年前任職南投地檢署檢察官時,利用偵辦前立委方醫良之子逃漏稅案,收受方家十五萬元賄賂,將方子不起訴;王又為了幫開車超速的朋友免於受罰,虛構檢方辦案的假理由要警察銷單。最高法院昨依貪污、詐欺等罪名,判王徒刑七年六月,褫奪公權三年,全案定讞。
付15萬換不起訴
王朝震(四十九歲)曾在台南、高雄地檢署當檢察官,因喝花酒被懲處休職半年,之後被派到南投地檢署。根據判決,王二○○四年任職南投地檢時,偵辦一件逃漏稅案,竟向被告方德福說自己認識他父親方醫良,方德福回家請父親協助擺平案件。方醫良雖不認識王朝震,仍透過友人拿十五萬元賄賂,換取兒子不被起訴。
隔年,王朝震為了幫朋友嚴春霖銷掉超速罰單,竟用地檢署公文便籤,寫字條騙國道警察銷單,理由是「本人臨時需趕赴現場,不及調派公務車,請友人駕車急載前往,不慎超速」。最高法院認為王身為檢察官,卻收賄又騙警察,嚴重破壞司法形象,因此判他七年徒刑,並追討賄款十五萬元。
【聯合報/記者洪肇君、簡獻宗、鄭惠仁/連線報導】 2007.03.09 03:43 am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王朝震涉嫌收賄,昨天遭台南地檢署約談,訊後被聲押。
記者鄭惠仁/攝影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王朝震涉嫌利用辦案機會,透過曾與他合作的台南地檢署前書記官黃昶明安排,收受賄賂十八萬元,將被告不起訴處分;昨天上午王朝震開完庭後,立即被在庭外守候的台南檢調人員帶走;王否認受賄,檢方深夜聲請羈押。
王朝震四十六歲,台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卅期結業,是資深檢察官,平日交往複雜。九十二年初,在高雄地檢署任內,與煙毒犯喝花酒被懲戒停職半年;同年底復職,調南投地檢署後,與地方人士相處熟絡,友人認為他酒量好、為人豪爽。
涉嫌充當王朝震白手套的書記官黃昶明,也是爭議性人物;九十二年中購買BMW贓車出租,被南縣警局發現後找人頂罪;一審偽造文書罪判決有罪,當年底被台南地檢署停職,後又出入賭場、酒店,次年底被高檢署免職,他訴願、提出復審,均遭駁回。
台南地檢署黑金組去年底獲報,指王朝震九十三年底偵辦營造公司方姓老闆涉嫌虛報人頭逃漏稅案,開庭時當庭暗示當事人,台南市的黃昶明前書記官與他很熟。方姓當事人即設法找到黃昶明,分兩次送交現金十萬及八萬元,王朝震得十五萬元,充當白手套的黃昶明拿三萬元。王朝震遂在九十四年初,將全案以不起訴處分簽結。
台南黑金組檢察官去年底,將已遭停職的黃昶明約談到案,他否認充當白手套遭羈押,直到上月才獲交保;但檢方已掌握證據,昨天以貪瀆罪嫌開出拘票,檢察官吳文政直奔南投地檢署「約談」王朝震。
檢調人員約十時許達南投地檢,王朝震正在開庭,吳文正會同南投地檢主任檢察官吳祚延等到王朝震開完庭,立即他傳喚他。王朝震連偵辦案件的卷宗都來不及收拾,即匆匆被帶走。
檢調人員隨後到王朝震的宿舍、高雄市住家、鳳山市女友家等九個地點搜索,帶回王朝震與王茂昌、顏春霖三名嫌犯,及暫列證人的王朝震的陳姓女友。
黑金組調查,王朝震在南投任內,經常出入王茂昌經營的賭場,顏春霖則是律師事務所助理,常陪著「王檢」出入各種場合。檢方掌握證據顯示,黃昶明在王朝震的女友家中,轉交十五萬元賄款,但王朝震否認有這回事。
出處: 檢察官王朝震 當庭暗示被告行賄 - 審判審檢警調 - udn城市 http://city.udn.com/54532/2114634#ixzz4YCdOKoJL
貪檢王朝震出獄轉律師 南律公會:拒成回收桶
台南地院判王可入會執業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在檢察官任內收賄貪污而入獄的南投地檢署前檢察官王朝震,出獄後以律師身分向台南律師公會申請入會執業,公會以犯貪污罪不適任律師為由否決,王朝震提告,台南地院指現行律師法,王並無被「律師懲戒委員會」除名之情事,判台南律師公會應讓王朝震入會。
對此判決,台南律師公會昨表示已上訴二審,並指王朝震任檢察官時辦案收賄所犯貪污罪,這罪名足以喪失執行律師的信譽,已不適合當律師,若讓他執業,形同讓律師成為問題司法官的回收桶,人民會認為「當司法官時收錢,轉任律師準備送錢」,將嚴重扼殺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公會為凸顯此問題,仍拒絕他入會,也盼法院儘快修改律師法,將須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才能除名的規定,予以刪除。
南律公會:扼殺司法信任
司法官三十期出身的王朝震(高雄市人)曾任台南地檢署、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九十年在雄檢任內喝花酒被公懲會休職半年處分,九十二年底復職,調南投地檢署,仍常出入特種場所,與八大行業業者過從甚密,有時因喝醉或睡過頭而無法開庭,還勞駕同事代開庭,荒唐至極。
九十六年台南地檢署查出,王朝震偵辦南縣(改制前)前國民黨立委方醫良與子方德福逃漏稅案時,透過曾共事的南檢前書記官黃國南出面收賄十八萬元,黃國南抽三萬元,王朝震拿十五萬元後對此逃漏稅案不起訴。
九十四年,王朝震的友人在高速公路超速被開罰單,王為幫友人逃避罰款,竟發公文給國道警察,謊稱當天臨時公務出勤,來不及派公務車,請友人緊急開車前往,不小心超速,請國道警察依檢察官執行公務時超速免罰,撤銷罰單。
兩罪合併判刑七年半確定,王朝震九十九年十一月入監,一○三年五月獲准假釋。
王朝震出獄後,以律師身分向台南律師公會申請入會執業,被以犯貪污罪不適任律師為由否決。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依律師法規定,不得擔任律師的條件,需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除名,王未被懲戒除名,南律公會雖一再以自律自治精神拒絕王入會,但如得由各公會自行審查會員資格,無異創造法律未規定的律師公會審查權,既違律師法規定,也徒增對律師的執業限制、侵害憲法保障的人民工作權,南律公會主張沒有依據,故判敗訴。
副所長摩鐵昏迷 應召女全程護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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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5
〔記者湯世名、李忠憲/綜合報導〕台中市清水警分局梧棲分駐所副所長陳廷惠,昨凌晨偕同林姓女子投宿彰化市摩鐵時突然昏迷,經送醫急救仍無效,昨晚由家屬接回台中拔管,疑心肌梗塞致死;林女供稱與陳員性交易,還沒辦事,陳員突昏迷,把她嚇壞了。
彰化縣消防局昨晨2時許獲報,指彰化市金馬路某摩鐵有男子疑心臟病發昏迷,消防員到場將男子送往彰化基督教醫院急救,到院前已無氣息,院方用葉克膜搶救仍宣告不治。
彰化警方清查發現,死者是梧棲所副所長陳廷惠,他於昨晨1時40分與林姓女子到這家摩鐵,凌晨2時4分,林女向消防單位通報陳不適、全身無力。
消防員趕到時,摩鐵人員與林女在門口引導,救護員拿擔架衝上二樓,見陳員衣著完整,口吐白沫、臉色發白,嘴巴張開,呈大字形躺在床尾,雙腳著地;救護員趕緊將陳男送往彰基急救,林女也搭上救護車陪同就醫。
林姓女子身高約150公分、操台灣口音、長髮及肩、30多歲,供稱她是個體戶,與陳員透過LINE聯繫到彰化市性交易。雙方見面後進入該汽車旅館,沒想到,才剛進房沒多久,陳員突感身體不適,她嚇得趕緊向消防單位報案。
警方私下表示,昨晨氣溫驟降,陳員有心臟方面疾病,可能因此導致昏迷。警方指出,雙方並未交易完成,屬交易未遂,未將林女移送法辦。
梧棲分駐所所長林照國表示,48歲陳員剛升1線4星巡佐,當天正常上、下班,事發時為下班時間。他從警26年,在清水分局約20年,工作認真負責,績效良好。
同事說,陳已婚、育有1男2女,長子和長女都已大學畢業。長子說,父親去年9月因心臟病開刀裝支架,身體較虛弱,但工作仍十分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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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偷情女病患提分手 她散布露鳥照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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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姓醫師與許姓女病患婚外情後提分手,許女不甘,將劉自拍的不雅照傳給朋友,揚言「要讓全台醫院都收到」。劉妻報警,提告求償60萬元;士林地院依散布猥褻影像罪判許女拘役20天,賠6萬元。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劉在某醫學中心急診擔任主治醫師,2013年5月起,與許女多次偷情。劉後來提分手,許女怒將劉自拍的不雅照傳給朋友,稱要讓全台灣醫院都收到。劉妻接到一通神秘電話得知丈夫外遇。士林地院依散布猥褻影像罪判許女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劉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許女求償60萬元損害賠償。許女主張,不雅照片是劉自己傳給她的,她只轉傳給幾個朋友。士院民事庭認為劉姓醫師寄裸照和許女轉傳給別人無關,劉無過失,但兩人不倫,索賠60萬元太多,判賠6萬元。(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有話要說 投稿「即時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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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14日15:59
日本出租女友的網站,讓網友熱烈討論。
據《gameover》報導,最近有日本網友在《2ch》討論區分享出租女友網站的正妹圖,引起熱烈討論。不多人讚質素相當高,留言「好可愛」、「不錯耶,多少錢?」,不過有眼尖網民發現中間夾雜個大媽。另外價格至少也要一小時4000日圓(約1200新台幣),一次約會費用也不便宜。
也有網友分享另一個「出租大叔」網頁,有人問:「不知道會不會有人租用?」,也有人留言:「我想租個大叔傾訴人生」。(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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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了變大!日景點「胸部岩石」超神似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因地形氣候影響,多有奇異風景或岩石貌,但沒想到在日本也有!有網友最近就在推特貼文,怪罪熊本縣縣民有「好康」不分享,因為熊本縣有個觀光景點「おっぱい岩(乳房岩石)」,據說摸了胸部還會變大!
▲▼網友在網路上搜尋おっぱい岩。(圖/翻攝自推特)
由於おっぱい岩位於天草郡苓北町坂瀬川,被海水侵蝕導致外型與女性乳房十分相像,更有「摸完岩石胸部就會變大、母乳變多」等傳言;該名網友就在Google搜尋「おっぱい岩」後,將圖片貼上推特並寫下「各位熊本縣民,為…為什麼啊!這麼重要的事也不告訴我(白目)」。
▲▼有熊本縣民出來回應,おっぱい岩也在推特上造成話題。(圖/翻攝自推特)
沒想到發文還真的引來熊本縣民回答,「因為我們不想讓縣外的人揉這塊おっぱい岩…」,おっぱい岩也因此在推特上造成話題,不少網友留言「抱歉,還以為這已經有名到大家都知道」、「也只有退潮才能看見喔」;還有網友提供「搜尋『御前岩』也會有很不得了的東西喔」、「和歌山縣的歡喜神社還有更厲害的東西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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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律師遭控 做愛八次抵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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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屏東地檢署檢察官,現轉任律師的邵勇維,3年前曾接受外遇測謊獲得最高分,證明對妻忠貞不二!不料3個月後,邵男竟和一名卓姓女委託人通姦,卓女近日向本刊投訴,已婚的邵男竟趁瞭解案情時,見卓女現金不足以負擔律師費用,就以「曾任檢察官沒叫過小姐」為由,要求和卓女發生性關係,雙方進而交往,但兩人半年後就鬧翻,邵男後來甚至還向日籍妻子自白外遇,卓女因此遭告通姦,原本的官司沒有解決,還讓她多背上一條官司!二月二十日上午,人聲鼎沸的新竹高鐵站內,一名戴著黑框眼鏡、穿著全身黑的卓姓女子(四十一歲),拿著去年底才收到的判決書,向本刊投訴一名曾任檢察官的已婚律師邵勇維(四十歲),竟趁幫她打官司之際,知道她經濟困難付不出全額的律師費後,就要求發生性關係來抵律師費,後來邵向妻子自白外遇,害她因此挨告。卓女氣憤地說:「他利用律師法律上的優勢,對我進行脅迫,我真的很不能接受!」諷刺的是,由檢察官轉任律師的邵勇維,在二○一四年十一月時,曾自告奮勇,主動前往一間測謊公司,測試自己的婚姻忠誠度,當時測謊題目是「婚後十年間,有無任何外遇行為?」當時邵的得分是最高的十二分。當時大方在臉書炫耀「忠貞不二」的邵勇維,沒想到短短三個月後,竟然就和卓女外遇,在台灣各地旅館做愛八次,邵還向妻子自白外遇,遭提告通姦;案件起訴後,邵妻便撤回對丈夫的告訴,但卓女仍在去年底,遭高雄地方法院判決妨害婚姻罪成立,八次相姦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一年。本刊調查,事情的起因是發生在二○一四年底,卓女和范姓男友因經營應召站,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范男遭羈押,卓女當時為了讓男友盡快交保,便上網找律師,發現曾任檢察官的律師邵勇維經驗豐富,評價也不錯,便與邵聯絡,雙方透過LINE溝通案情,並約定好過完年,再確定委託。「雖然邵勇維的報價比其他律師高,但分析令人有信心!」卓女表示,經過與男友家人討論,覺得邵勇維值得信任,決定把官司交給他,雙方便在二○一五年的二月十九日相約在台中碰面,準備簽約,但卓女當時因身上僅有二萬元現金,還是跟朋友東拼西湊借來的,面對八萬元的律師費,她向邵表示,希望可以分期付款。卓女表示,原以為邵勇維會爽快答應,沒想到他在得知自己和男友是因經營應召站才遭法辦後,便趁了解案情的過程中,一直有意無意地透露對「叫小姐」十分感興趣,甚至還表示只要兩人交往,就能用便宜的價格幫忙打官司。沒想到,卓女答應交往後,邵勇維當天即帶卓女到台中市的金沙汽車旅館開房間。卓女表示,邵對她說:「當檢察官的時候,不能四處喝酒、叫小姐,所以對這很好奇,很想知道小姐如何服務客人?」又說「老婆不曾幫他口交,對這部分很有幻想。」卓女表示,兩人剛交往時,邵勇維因經常在各地出差,便趁機約她開房間,雙方在台北、桃園、台中、高雄等地的旅館,總共發生八次性關係,邵曾傳訊息給卓女說:「你要我幫你寫答辯狀,順便晚上陪我睡覺嗎?」甚至也會甜言蜜語地對卓女示愛說:「你都滿足我邪惡的慾望、我會中毒的…。」邵勇維律師表示,卓女向我法律諮詢完,就說她沒有錢,因為從事應召行業,就問我「要不要交易?」,我想很久,沒有拒絕,就付錢給她進行性交易,之後我想與她斷絕來往,但卓女不願意,告我公然侮辱,到處投訴我,我只好跟我太太坦承有感情糾紛,有性交易,讓檢察官調查,訴訟中間,本來想說互相撤告好了,但她堅持要告到底,我也遭送律師懲戒,之後她沒有錢,根本就沒辦法委託,卓女也還有介紹其他女子跟我交易啊!(撰文:調查組)
色法官8年前召妓被撤職 住院又摸護理師臀部和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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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0 11:44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曾任高等法院法官的楊炳禎,因召妓、蹺班、賭博等行為,8年前被公懲會認定行為失檢,議決撤職;不料,他今年中住院手術期間,竟趁機對護理師襲臀;台北地檢署勘查醫院監視器畫面,發現楊炳禎從護理師的臀部摸到大腿,涉案罪證明確,今天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
曾任高等法院法官的楊炳禎,因召妓、蹺班、賭博等行為,8年前被公懲會認定行為失檢,議決撤職;不料,他今年中旬住院手術期間,竟趁機對護理師襲臀;台北地檢署勘查醫院監視器畫面認涉案罪證明確,今天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資料照)
曾任高等法院法官的楊炳禎,因召妓、蹺班、賭博等行為,8年前被公懲會認定行為失檢,議決撤職;不料,他今年中旬住院手術期間,竟趁機對護理師襲臀;台北地檢署勘查醫院監視器畫面認涉案罪證明確,今天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資料照)
檢方調查,今年6至7月間,楊炳禎因病住院動手術,他住院觀察期間,竟涉嫌趁護理師向他解釋病況時,對護理師伸出鹹豬手,從臀部摸到大腿,氣得護理師向院方申訴並提告。
楊炳禎庭訊時否認性騷擾,辯稱他在醫院走廊上遇到護理師,因他無法彎下腰,想將腳痛一事告訴護理師,才伸手碰觸護理師示意他不適的部位,而且護理師當時穿著長褲,他並沒碰到對方的肌膚。楊炳禎的委任律師則指稱,楊炳禎是因患病導致手抖,這才不小心碰到護理師。
檢方勘查醫院監視器畫面卻發現,當時楊炳禎可彎下腰,並一度伸手摸護理師,從臀部摸到大腿,涉性騷擾的事證明確;護理師不滿被性騷擾,還被要求拿下口罩看長相,立即向院方申訴,楊炳禎則不知何故,事發後突然辦理出院。
依監察院彈劾資料,楊炳禎自2006年開始,平均每兩個月就召妓1次,有時還利用上班期間不假外出,要求應召業者提供花名「甜甜」等女子性交易,甚至自己打電話給花名「娃娃」的應召女應召。
此外,楊炳禎還長期經營骨董生意,開設「讀書樓」工作室,帳戶資金進出頻繁,公懲會認為已非單純投資,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不得經營商業規定;楊炳禎另被查出有打麻將的習慣,每次以500到3000元為底,輸贏多在1萬元左右,有時1週兩次,有時1、2個月1次,地點多在自宅。 https://is.gd/JVh2iW
因召妓遭撤職的前法官楊炳禎,再因摸護理師臀部遭起訴。(中時資料照) https://is.gd/BFartZ
曾因召妓蹺班、賭博等行為被撤職的前高院法官楊炳禎,在醫院進行手術復健時,摸護理師屁股,還要對方脫下口罩,被控性騷擾,台北地檢署偵查後,因監視器畫面清楚拍到楊的犯行,20日依性騷擾將楊起訴。
楊炳禎是在今年6至7月間,因病住院動手術,他住院觀察期間,竟涉嫌在復健室外走廊,趁護理師詢問他身體狀況時,對護理師伸出鹹豬手,以左手從護理師屁股摸到大腿,當護理師被襲後立即將楊帶回病房,楊竟然還要求護理師脫掉口罩因「這麼漂亮的臉被口罩遮住太可惜」,氣得護理師向院方申訴並提告,楊則在護理師申訴當天就辦理出院。
楊炳禎檢方開庭時否認性騷擾,辯稱他無法彎下腰,想將腳痛一事告訴護理師,才伸手碰觸護理師示意他不適的部位,而且護理師當時穿著長褲,他並沒碰到對方的肌膚。楊炳禎的委任律師則指稱,楊炳禎手抖,這才不小心碰到護理師。
至於要求拆口罩的原因,楊辯稱是因醫院護理師們看到他都會打招呼,他希望知道每個護理師長相,以後才能打招呼「回之以禮」。
不過,醫院的監視器畫面清楚拍到,楊與護理師之間距離約1公尺,當時楊炳禎明明可彎下腰,一度伸手摸護理師的左臀部至大腿,依常理病患有身體不適之處可用言語訴說或是摸自己部位即可,不用摸護理師或醫師,且護理師在醫院內帶口罩是習慣,大家可從白色制服以及識別證認出身分。 https://is.gd/BFartZ
檢察官認為,楊炳禎曾任法官,也審理過性騷擾案件,不可能不知性騷擾構成要件,卻仍飾辭狡辯,依法將他起訴。
楊炳禎愛召妓理由有夠瞎
收藏香爐已有10餘年曆史的楊炳禎,曾公開展出他最得意的收藏。
台灣“高院”前法官楊炳禎在“監察院”約詢時辯稱,因為他只生了一個女兒,很想再生一個兒子,但是他因高血壓很難勃起,因此需要多接觸女人。楊炳禎說了很多召妓理由,讓“監委”沈美真認為違反常情、理由怪異。
沈美真說,約詢時楊炳禎很配合,花很多時間侃侃而談他的古董經,強調自己如何以獨到眼光,投入“古物系列化買賣”,看了2、300本藝術監定的書,利用大陸經濟起飛的機會,與有財力的台商做生意。
沈美真表示,楊炳禎很聰明、也很懂法律,所有言論都“避重就輕”;例如楊談賭博,卻否認利用賭博“喬事情”、收紅包;談古董,卻避談以古董交易換房子、否認做假古董,也不承認收賄;談性事,卻否認高價召妓。
楊炳禎還提了近10年來銀行交易明細的厚厚一疊資料,開出支票好幾千萬,共10多張,他說,古董交易都開支票,因為資金往來頻繁、金額龐大。
公懲會開鍘 蹺班召妓 法官楊炳禎撤職
買賣古董 好打麻將 600萬退休金泡湯
出版時間:2011/01/08
https://is.gd/pNWAJE
楊炳禎收藏大量高價銅爐,不料遭檢舉藉古董買賣收賄洗錢。翻攝畫面
【賴心瑩╱台北報導】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楊炳禎因召妓,被司法院停職移送監察院彈劾後,公懲會昨天做出懲處,認定楊炳禎長期蹺班召妓、經營古董交易且經常打麻將,嚴重傷害法官形象及司法公信,決議對他做出最重的撤職處分,並停止任用公職一年,楊炳禎確定無法回復法官身分。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表示:「希望這個最嚴厲的處分,能警惕其他法官端正個人行為,也呼籲司法院、法務部往後要繼續發揮監督功效,積極查辦、移送不適任司法官。」
自爆財產3億元
楊炳禎在監察院與公懲會調查期間,坦承召妓、打麻將與古董交易,但強調,古董買賣僅屬個人興趣及投資,並非專門以營利賺錢為目的,不屬《公務員服務法》限制內容,不過,他的辯詞未獲採信。
事實上,楊炳禎早被特偵組偵辦「正己專案」監控超過3年, 2007年8月及11月間,檢調兩度監聽到他打電話召妓,聯繫花名「甜甜」與「娃娃」的應召女子,到北市金山南路星辰飯店性交易。楊坦承最近一次性交易在去年5月至7月間,地點就是星辰飯店,公懲會調查出勤紀錄,發現他竟全部利用上班時間召妓。
至於打麻將部分,楊炳禎也坦承承租北市建國南路民宅充當私人招待所,和企業界友人打麻將,有時一周兩次,通常以500元到3000元為底,輸贏一萬元左右,其中,涉及瀝青弊案的北市前議員許富男,也曾多次和他打麻將,公懲會為此傳訊許富男,但無法證明兩人曾藉此討論官司問題。
楊炳禎受調查時還自爆:「我財產約3億元,財富增加是長期在古董的研究經營所累積,我花很多時間研究古董的歷史、整理古董,去年7月我才剛以2億5千萬元,把部分收藏賣掉。」
1年無法任公職
公懲會根據楊炳禎帳戶內動輒上千萬元資金進出,認定他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不得經營商業事業」及《法官守則》「法官應謹言慎行且避免不當行為」等規定,決議對他做出最重的撤職處分。楊炳禎近600萬元的退休金從此泡湯,且1年內無法再擔任公職。
楊炳禎召妓案去年8月爆發後,司法院重新草擬《法官守則》,嚴禁法官參加不當社交活動且須謹慎交友。未來一旦《法官法》立法通過,類似楊炳禎的行為也將被移送職務法庭懲戒。 https://is.gd/pNWAJE
桃園地院男法官蔡政佑20日遭檢察官搜索,震撼司法界,本刊調查,全案是因同院的一位女法官與帥男的舉止親密照外流,並附在檢舉函上寄給桃園地院長,指控女法官外遇,但女法官明明已恢復單身2年了,並沒有外遇的問題,她覺得自己的交友情況不可能外流,因此開啟自己辦公室電腦的錄影鏡頭,竟錄到同辦公室的蔡政佑法官偷開她電腦。
本刊調查,這位女法官不僅工作能力佳,人緣也很好,個性活發大方,很受到同事喜愛,與同辦公室的蔡政佑法官位置是前後座,兩人原本相處也非常融洽,但近來卻開始少講話,因為女法官懷疑有人暗中在監控她。
不久後,桃園地院收到一封檢舉信,指出女法官違反法官倫理,涉及婚外情,同時附上一張女法官與帥男在戶外舉止親密照片以及女法官與帥男往來的脈絡證據,桃園地院院長邱瑞祥非常重視,立即指示政風單位對女法官進行調查。
桃園地院院長對女法官說,法官要潔身自愛,如果外遇,就要送法官自律委員會處置,女法官說自己是單身,怎麼會有外遇的問題,至於帥男也是單身,男女都單身,走在一起並沒有什麼不可以的事,這時才發現檢舉案是烏龍。
但女法官發現,檢舉信上的資料,是她自己沒有對外人公開的內容,懷疑自己被人監控,因此在辦公室電腦上開啟錄影設備,不料卻錄到同辦公室的法官蔡政佑開她的電腦,女法官擔心案件等機密資料外流,遭有心人士利用,因此立即提告,檢方在20日發動搜索後,蔡政佑法官手機及電腦遭查扣,他遭列為妨害秘密等罪被告無保請回。【獨家】美女法官親密照外流 逮到男法官偷開她電腦 https://bit.ly/2YmwNEW
王必勝正宮起底…是「仙氣滿分美女理事長」 吞忍小三多年原因曝
2021年10月29日 週五 王必勝正宮起底…是「仙氣滿分美女理事長」 吞忍小三多年原因曝 https://bit.ly/3bnSgCY
王必勝捲不倫風波。(圖/翻攝自臉書/王必勝)
[周刊王CTWANT] 已婚育有兩女的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衛福部醫福會執行長王必勝,最近被爆出疑似外遇小15歲護理師,讓先前在疫情中有「拆彈專家」封號的他,正面形象大打折扣。但事件發生至今,王必勝的元配從頭到尾都沒有出來講話,據同是醫界出身的知名眼科醫師黃宥嘉爆料,指王必勝的太太是台北榮總的神經醫學權威之一,即便已經年過半百,但顏值超高、氣質出眾,是醫界出了名的美魔女,個人背景與學經歷都非常優秀。
黃宥嘉昨天(28日)受邀上《新聞挖挖哇》節目訪談時爆料,王必勝妻子不僅是北榮神經科的主任級醫師,還是醫學會理事長,醫界地位相當高,「能做到理事長,表示她在醫界的耕耘、學術能力,還有社交能力都是相當受到肯定的,才能坐到那個位置。」
王必勝妻子是神經學權威,更是氣質出眾的美女醫師。(圖/翻攝自台北榮總網站)
根據周刊披露,王必勝與妻子都畢業於台北醫學大學醫學系,兩人在校時就是班對,後來結婚育有2名女兒,但從王必勝的臉書有關與家人的互動、PO照,總是只有女兒,沒有妻子,外人很難從社群平台的蛛絲馬跡,去判定王必勝與妻子的感情。而黃宥嘉也提到,她如果是是王太太,現在應該沒有時間在那邊哀嘆丈夫的背叛,「現在就是要趁這個社會壓力,好好跟王醫師坐下來談:你祈求我的原諒,請你拿出實際行動」。
黃宥嘉也有感而發提到,醫界相當保守與封閉,對女醫師來說,對於另一半外遇這件事,容忍的比例滿高,其實會真的走向離婚的人不多;且王太太與王必勝是一路從大學班對交往而結婚,顯見她對王必勝,應該有一定份量的感情基礎,「人有時候交往久的時候,其實會比較手下留情,但不見得是因為愛情,有時候是因為親情,還有對小孩子的責任感」,所以女醫師對丈夫背叛有比較高的容忍度,在醫界其實並不少見。
而被問到醫界外遇的比例大約有多少?黃宥嘉回應,這主要看科別,「我覺得一個單位裡面,比如說20個醫生裡面,可能會有一到兩個有外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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