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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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明朝
劉明朝(1895年8月28日-1985年10月27日),號靉舲,臺灣臺南縣柳營鄉(今臺南市柳營區)人。1922年3月畢業於東京帝國大學法學部政治科,曾參與組織臺灣文化協會。1923年被任命為總督府判任文官,為日治時期第一位臺灣人官僚。歷任總督府土木局勤務(兼內務府)、專賣局翻譯官、地方理事官、新竹州內務部勸業課長、總督府殖產局水產課長、山林課長等職務,後任高雄稅關長,但只做一天即退休。
戰後曾任臺灣省參議員、制憲國大代表,後獲選為第一屆立法委員,並兼任合作金庫總經理、臺糖董事、臺泥常駐監察人、東方出版社董事等職務。1985年10月27日逝世,享年90歲[1]。
劉明朝的夫人林雙彎,出身霧峰林家,是北一女中首位台籍學生,與杜聰明夫人林雙隨是姐妹。因此劉明朝與杜聰明是連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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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Lau Beng-tiau.jpg

學 歷:
日本東京帝國大學法學部政治科法學士畢業
經 歷:
臺灣總督府土木局庶務課勤務
臺灣專賣局翻譯官
新竹州勸業課長
總督府事務官殖產局水產課長、山林課長
高雄稅關長
臺灣產業組合聯合會理事
臺灣省參議會參議員
第一屆立法委員

劉明朝參議員係臺灣省臺南縣人,為曾於日據時期擔任政府官員,而後派任為參議員之一,足見其雖於日本政府,擔任要職,但對臺灣同胞之照顧,不遺餘力,遂能獲得國民黨推薦。

  劉參議員赴日學成返臺後,即從事農林水產管理工作,由於經驗豐富,其於省參議會任職期間,特別重視糧食問題,曾建請政府強化糧食政策,以解決糧荒,甚至在民國三十六年二二八事件之處理中,其為臺南縣負責糧食問題處理之核心分子。

  由於劉參議員學有專精,且勤於為民服務,任期中經提名並當選第一屆立法委員,遂辭去參議員一職。劉參議員在立法院仍以農業問題或其相關法制為問政重點,深受好評。

 劉明朝,號靉笭,臺灣省參議會參議員,1895年生於今臺南市柳營區。1909年劉參議員進入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今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就讀,1910年到東京留學,1916年畢業於東京市私立京北中學,1919年自第八高等學校畢業,1922年取得東京帝國大學法學部政治科法學士學位。1923年12月劉參議員高文試驗行政科合格(高等文官考試及格),為臺人首位通過高等文官考試者。同年被任命為「總督府屬」,「屬」為官廳判任文官,劉參議員因此成為日據時期正式文官體制中臺灣人最高階的文官。

  1923年,劉參議員任職於總督府土木局兼內務局勤務,1924年擔任總督府專賣局翻譯官、地方理事官,並升為新竹州內務部勸業課長。1928年獲授大禮紀念章,1930年任新竹州種畜場場長,1931年5月轉任總督府殖產局水產課長,1937至1940年任殖產局山林課長,1940年又轉任熱帶特用樹栽培事務所長、淡水河及濁水溪、曾文溪各河川森林治水事務所長,1941年任高雄稅關長,也曾任臺灣產業組合聯合會理事。

  二次戰後,劉參議員代理臺灣產業金庫理事長,1946年4月當選為臺灣省參議會參議員。時值臺灣戰後復原,又逢國共內戰,面臨臺灣經濟百廢待舉,通貨膨脹、失業情形嚴重,社會秩序不穩之現象,劉參議員以其日據時期所累積之豐富公職經驗,對整體經濟重建、基礎建設、各項產業與社會民生提出建言。

  就財政金融方面:

一、日據時期發行的債券約有20餘億圓,乃屬於本省金融機關及本省人所有,建請政府迅速對日本政府交涉賠償,或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派員前往日本交涉具體辦法,設立有價證券處理委員會,研討日本國債社債股票之資金化。

二、劉參議員認為千元臺銀券及日銀券凍結存款得視特殊情形予以解凍,以免影響人民生活。例如,農業會市街地信用組合等金融機關之營業資金被凍結者,應即解凍。

三、對臺灣總督府所留下的昭和二十年度(1946)特別會計預算之權利義務問題應予釐清,例如戰災與火災保險金、總督府與金融機關之契約問題等。

四、二次戰後初期物價高漲,失業增多,社會秩序紊亂,劉參議員提出多項維持經濟秩序之措施,提議設置官民合作物價調劑委員會,實施節約措施,提倡儲蓄;收縮通貨,防止奸商囤積居寄;獎勵生產,貸予低息資金給生產事業;整頓交通,便利物資運輸;嚴厲監督配運機關,防止黑市,國際救濟物資應公平分配,以防流入商人之手;建設新臺灣所需物資暫禁輸出,獎勵輸入臺灣復興建設急需物資等。

五、大陸內戰不息,軍費支出龐大,致使通貨崩潰,劉參議員籲請政府停止內戰,平衡財政收支,儘速恢復國內生產及經濟活動,並充實貨幣準備金。

六、由於物價持續居高不下,劉參議員建請政府擬定穩定物價方策,防止國民經濟崩潰。其建議強化生產以充裕物資、防止增加發行臺幣、提高臺幣對法幣比率、整理財政、緊縮預算、調整貿易制度、增發生產資金、減少公營事業之生產費、規定公平之物價、嚴格管制米價等。

  農、林產業及基礎建設方面:

一、糖為臺灣生產大宗,且可交易島外,以輸入衣服、肥料、雜貨等物以充裕民生。雖然戰時糖廠被毀甚多,蔗園面積大減,但糖業仍不可荒廢。劉參議員提議全省之應儘速復原整頓糖廠,選一、二個事業場先行整理,由臺灣民間具有高級技術及豐富製糖經驗者經營,留用優秀日籍技術人員,施行分糖法,以圖原料自給,並供後續者範本。

二、臺灣山地蘊含豐富資產,劉參議員建請將大林場之伐木收回,歸林務局直營,以保持砍伐與造林事業一元化,並規劃大造林計畫,以使本省之木林自給自足,達成水源涵養潤土保安之目的。對此,劉參議員進一步提出具體辦法:(一)將日據時期讓與臺灣拓殖株式會社之阿里山、八仙山、太平山、鹿場大山之林場收回,歸林務局直營。(二)儘速實施日本統治時期所編列之第一、二次森林事業計畫。(三)若四大林場無法收回歸林務局直營者,請政府飭臺灣拓殖株式會社負責擔任造林之義務。

三、臺灣之工業建設亟需復原,而臺灣生產之水泥不敷所需,建請禁止水泥運銷省外,優先提供臺灣建設。

四、請省政府飭臺灣銀行撥借鉅額專款予省合作金庫,再轉貸各合作社,以資援助生產事業。

五、獎勵蓬萊米之種植,以增加生產,穩定米價。

  社會秩序與福利方面:

一、應提高警察素質,收繳槍械應有具體措施。

二、失業人口應採科學調查,並從速制定「失業救濟法」,老幼行乞者應交救濟院收容。

三、建請政府制定「幼少年保護法」,救濟貧苦兒童,補救失學。

四、收購餘糧之價格應參酌米生產成本,並考慮米之間接生產費(農民生計費)及一般物價。政府亦應設立官民合同之價格評定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委員會。餘糧收購代金必須速發交給農民。

  另外,劉參議員亦與其他議員聯合提案,增設臺灣省山地區域省參議員名額、修建道路橋樑、改善教育行政以利教育推行、籌設藥學齒科專業學校等。

  劉參議員學有專精,勤於服務民眾,1946年擔任制憲國大代表,參議員任期中經提名當選第一屆立法委員,1948年1月21日遂辭去參議員一職。在立法院期間仍以農業及法治為問政重點。劉參議員在立法委員任內兼合作金庫總經理,另外也曾任台糖董事、台泥常駐監察人、東方出版社董事等職。劉參議員個性耿直不阿,生活嚴謹儉樸,於1985年10月27日凌晨逝世,享壽90歲。

姓名

劉明朝

出生

1895/07/09

本籍

台南州新營郡柳營庄

住所

台北州台北市幸町147

家庭

:林雪子(1903),是林仲衡的次女

有子女數名

長男:劉邦雄

長女:劉芬子(1923)

次女:劉英子(1924)

三女:劉蓉子(1928)

四女:劉★子(按:★ 係罕字)

學歷

總督府國語學校國語部肄

1910年到東京留學

1916年東京市私立京北中學畢

1919年第八高等學校甲類畢

1922年東京帝國大學法學部政治科畢(法學士)

1923年高等考試行政科及格

經歷

1913年回台,在總督府土木局任職

1923年總督府土木局,兼內務局,庶務課任職

1924年總督府專賣局翻譯官敘高等官七等,庶務課任職,新竹州內務部勸業課長

總督府地方理事官

1925年敘六等

1926年敘正七位

1928年敘五等從六位

1930年新竹州種畜場長,敘四等,正六位,設立州產業振興調查會

1931年總督府事務官殖產局水產課長

1937年殖產局山林課長

1940年熱帶特用樹栽培事務所長,淡水河 及濁水溪,曾文溪各河川森林治水事務所長

1941年總督府稅關長,高雄稅關長

1942年府敕任事務官

台灣產業組合聯合會理事

特殊事蹟

1928年因到日本各地出張視察,授大禮紀念章

 

備考

住所:台北州台北市東門町160  台灣新民報:台灣人士鑑, P.425, 太原肥洲:新台灣的支配人物與產業史 P.030

住所:台北州台北市文武町  林進發:台灣官紳年鑑, P.013

家庭:妻林雙鸞  台灣新民報:台灣人士鑑 P.425

學歷:1922年行政科高等考試及格  太原肥洲:新台灣的支配人物與產業史, P.030

資料來源

新高新報社:台灣士紳名鑑, (日文) 1937/06/23  P.065,

林進發:台灣人物評,(日文) 1929/09/15  P.161

興南新聞社:台灣人士鑑, ( 日文), 1943/03/15  P.445,

林進發:台灣官紳年鑑, (日文) 1934/10/08  P.013

太原肥洲:新台灣的支配人物與產業史, (日文) 1940/01/01  P.030

台灣新民報:台灣人士鑑, (日文) 1937/09/25  P.425

 

劉明朝是日治時代台灣人最高的行政官員. 參見[台史拾遺] [日治時期台灣人高官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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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明朝 1895—1985
號靉舲,臺灣臺南縣柳營鄉人,光緒二十一年七月初九日(1895年8月28日)生。是歲適逢割臺之變,臺灣轉隸日本統治。府立臺灣國語學校,官立第八高等學校畢業,隨後負笈東瀛,1922年三月畢業於東京帝國大學法學部政治科,在東京曾參與組織「臺灣文化協會」。翌年被任命為「總督府屬」,「屬」為官廳判任文官之義,是為日據時期第一位臺灣人官僚。同年十二月高文試驗行政科合格(高等文官考試及格),歷任總督府土木局勤務(兼內務府)、專賣局翻譯官、地方理事官,後昇補新竹州內務部勸業課長,1931年五月轉任總督府殖產局水產課長。1938—40年任殖產局山林課長。最終官歷是高雄稅關長,為敕任官,然只做一天即退休。光復後依然活躍,曾任臺灣省參議員、制憲國大代表、立法委員兼合作金庫總經理、臺糖董事、臺泥常駐監察人、東方出版社董事等職。民國七十四年十月二十七日逝世,享壽九十一歲。妻林氏雙鸞,為霧峰林家詩人下厝林仲衡之長女,民國六十四年九月去世。育有一子四女,蘭芳桂秀,各有所成就。次女婿為林宗毅。(張子文)

劉明朝(1895年8月28日-1985年10月27日),號靉舲,台灣台南縣柳營鄉(今台南市柳營區)人。1922年3月畢業於東京帝國大學法學部政治科,曾參與組織台灣文化協會。1923年被任命為總督府判任文官,為日治時期第一位台灣人官僚。歷任總督府土木局勤務(兼內務府)、專賣局翻譯官、地方理事官、新竹州內務部勸業課長、總督府殖產局水產課長、山林課長等職務,後任高雄稅關長,但只做一天即退休。

戰後曾任台灣省參議員、制憲國大代表,後獲選為第一屆立法委員,並兼任合作金庫總經理、台糖董事、台泥常駐監察人、東方出版社董事等職務。1985年10月27日逝世,享年90歲[1]。

劉明朝的夫人林雙彎,出身霧峰林家,是北一女中首位台籍學生,與杜聰明夫人林雙隨是姐妹。因此劉明朝與杜聰明是連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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