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姓氏地理分布受「這些因素」影響 複姓人口分布較集中
21:092022/01/26
複姓地理分布較常見姓氏集中,長孫9成7在陝西,歐陽1/3在湖南。(中國公安部戶政管理研究中心)
陸姓氏地理分布受「這些因素」影響 複姓人口分布較集中 - 兩岸 - 中時 https://bit.ly/3H40BtQ
中國員警網26日消息,姓氏在中國有著明顯的地域分布特徵,傳統依據血緣和地緣的姓氏分布,受歷代政權更迭、經濟發展、人口遷移、民族融合等因素影響,逐漸形成當下分布格局。尤其是同宗普遍不到10萬的複姓人口,「長孫」97.02%在陝西、「申屠」95.15%在浙江、「令狐」75.60%在貴州,而複姓人口最多、達111.7萬的「歐陽」,則是有33.86%在湖南。
2021年大陸公安部戶政管理研究中心統計分析全大陸新生兒姓名用字情況、常見姓氏、常見人名及地理分布等情況,集結發布大陸《2021年全國姓名報告》。
從整體分布看,常見姓氏分布廣泛,在大陸31個省(區、市)均有分布,但同時也存在一定的空間聚集性。
如王、李、張、趙、郭、韓、曹、田、杜、魏、任、姚、范、石、賈、付、秦、侯、薛、閻、史、常等22個姓氏人口,分布最多的省分是河南;陳、黃、吳、林、鄭、梁、謝、許、鄧、馮、曾、蔡、葉、蘇、盧、鍾、廖、邱、江、黎等20個姓氏是廣東。
劉、孫、高、宋、董、于、呂、姜、崔、孟、邵、孔等12個姓氏是山東;周、唐、彭、肖、蔣、譚、尹、龍、賀、龔、向等11個姓氏是湖南;徐、朱、丁、沈、夏、顧、錢、戴、嚴等9個姓氏是江蘇。
潘、陸、韋、覃、莫等5個姓氏是廣西;楊、何、羅、袁、雷等5個姓氏是四川;程、汪、方、陶等4個姓氏是安徽;鄒、熊、萬3個姓氏是江西;白、郝2個姓氏是河北;金、毛2個姓氏是浙江;胡、余2個姓氏是湖北;武、段、馬姓分別是山西、雲南和甘肅。
常見複姓「聚居」的特點非常突出,複姓人口在個別省分的分布較為集中。歐陽33.86%人口分布在湖南;上官22.05%在福建;皇甫32.72%在河南;令狐75.60%在貴州;諸葛31.06%在浙江;司徒88.19%在廣東;司馬30.28%在河南;申屠95.15%在浙江;夏侯74.87%在江西;賀蘭17.89%在湖南;完顏58.56%在河南;慕容70.94%在廣東;尉遲27.64%在河北;長孫97.02%在陝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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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6005349 (1)


「臺灣呂姓族譜」出版 呂理民:期敬宗追遠敦親睦族

▲「臺灣呂姓族譜」出版發表會。(圖/記者楊淑媛攝)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族譜」是記載一個姓氏的祖先名諱及家族歷史為主要內容的重要文獻。桃園市大溪區前鎮代呂理民指出,原籍蘆竹區的宗長呂平山,花了10多年時間,搜集呂姓宗親相關資料,編印「臺灣呂姓族譜」,16日於桃園市婦女館舉行「臺灣呂姓族譜」出版發表會,期全台各地宗親能「敬宗追遠、敦親睦族」。

呂理民指出,這本「臺灣呂姓族譜」以A4規格大小、彩色精裝印刷,共有552頁,內分11大章,分別有:開闢原始、上古時代、姓氏考略、呂姓影像、呂姓列傳、世系表、世系說明、臺灣廟宇影像、臺灣呂姓資產、臺灣呂姓傳略以及附錄等。

「臺灣呂姓族譜」編印者呂平山,目前擔任祭祀公業法人桃園縣呂達川總幹事,他指出,「臺灣呂姓族譜」具(1)從人類起源彙編至現代,創呂姓宗族譜之先例。(2)、編印300多張彩色影像,為呂姓宗族譜之最。(3)、套編110位呂姓渡台祖之世系,為呂姓宗族譜之最。(4)、編輯臺灣廟宇影像,臺灣呂姓文化資產,臺灣呂姓風雲人物傳略,為呂姓宗族譜之首創等四大特色。

「臺灣呂姓族譜」出版發表會由祭祀公業法人桃園縣呂達川管理人呂百理主持,前副總統呂秀蓮兄長呂傳勝、前市議員呂榮華等呂姓宗親核心人士到場參加,宗親相見,場面熱絡。


 

李氏族譜 - https://goo.gl/TLtWq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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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族譜

家譜文化:解讀不盡的精神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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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天之樹,必有其根;懷山之水,必有其源。炎黃同心,華夏一脈;血濃於水,葉落歸根。中國家譜源遠流長,博大精深。「夫家有譜、州有志、國有史,其義一也」,清代著名史學家章學誠更是把家譜與國史、方誌相提並論。

中國的家譜一般都有家規族訓,對於規範人生和教育子弟有著積極的意義。古代顏氏家訓、柳氏家訓、朱伯廬治家格言等都是德育很好的教材。司馬遷、班固、陳壽等史學家在其史學著作《史記》、《漢書》、《三國志》中分別使用譜牒內容,使得史書更加準確與完備。

家譜,又稱族譜、宗譜、家乘、房譜、世譜等,是同宗共祖的男姓血親集團,以特殊的形式記載本族世系和事跡的歷史圖籍,內容包括姓氏源流、家族遷徙、世系圖錄、人物事跡、風俗人情等。中國家譜歷史悠久,產生於上古時期,完善於封建時代,數千年來,在不同時代,家譜顯示了不同的形態,家譜文獻成為我國歷史的重要組成部分。

如今,當以地緣取代血緣的發展趨勢時,宗族的代表符號——家譜又會發出怎樣的聲音?

神秘的宗族符號

作為宗族的神聖符號,家譜一直深藏民間、秘不示人。中國姓氏研究委員會秘書長於麗黎介紹說:「家譜是中國5000年文明的見證。在過去它是一種家族制度規範,能夠規範人倫,是對社會法律和制度的一種重要補充。對於當代來說,家譜可以作為展示,可以重溫先祖的優秀。家譜還有一個意義就是具有文學、社會、史料價值。正史的記錄畢竟是有限的,範圍也太廣,而家譜可以作為歷史研究的有利補充,更加生動。如果我們現在珍視和珍藏好家譜,那麼也是將來子孫了解我們的一個範本。」

她還說到,尊重家譜是尊敬祖先的表現,中國人有很樸素的祖先信仰,不僅我國,而且韓國、日本、新加坡等受我國影響比較大的國家,也都存在濃厚的祖先信仰。韓國保存了很多完好的家譜,他們的總統盧武鉉、盧太愚都曾經到我國山東來認祖尋根。

正因為這種特殊的歷史沿革,家譜的發展經過了一波三折。20世紀初,由於社會動盪,家譜修纂工作逐漸停止。「文革」時期,家譜更是被視作「封資修」的產物,遭到大規模的毀滅。原有「三十年一修」的家譜普遍缺失了兩至三代人的記錄。直至20世紀80年代初,中國內地一些以往宗族較發達的地區開始出現零星的新修家譜。

進入21世紀,修譜之風在較為富裕的農村地區漸成氣候。在這些地區,當族中較有威望、受過一定教育的長者發出「重修家譜」的倡議時,得到族人的熱烈響應,並成立專門的宗譜理事會,負責搜尋舊譜、募集資金、整理當代族人資料等事務。重修時間短則幾個月,長則幾年。等到修訂完畢,家族會舉行隆重的頒譜典禮,並用各種莊重儀式將家譜「請」回家珍藏。

為了懷念遠去的記憶

如今,一些地方官方和民間修家譜熱情高漲,據東陽譜牒研究者馬雲鹿分析,可歸納為經濟的穩步發展、寬鬆的思想氛圍和與日俱增的崇祖尋根意識。

從宋代開始,修纂家譜是中國人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在有修譜的地區,隨著思想的解禁,曾被視作封建迷信的家譜可以自由流通閱讀,自然地引起了人們尤其是老人們的美好回憶。而日益安定、富裕的生活,則提供了充足的資金和精力。在鄉土社會結構日益呈現鬆散的情況下,修家譜被認為是維持家族凝聚力的一種途徑。人們熱情操辦家譜的目的之一,就是尋求一種凝聚力。

修譜還被視為重新樹立家族觀和道德規範的途徑。在家族概念淡化的今天,與家族相連的很多觀念、行為規範也發生變化。家譜中的家訓,在教化族人孝敬、和睦、祭祀、親情、鄉情方面有著不可替代的潛移默化作用。家譜維繫的不僅是一個家族,更是一個。在中國,一個家族的遷徙傳播過程被生動地形容為「開枝散葉」。葉落總要歸根,在遊子的眼中,家譜就是根的象徵。在浙江溫州等地,華僑回鄉首要之事就是尋訪家譜。當浙江東陽趙氏家族要重修家譜的消息傳到台灣後,27位趙氏後人立刻捐助了21萬元新台幣。隨著家譜的復興,上海、鎮江等地圖書館相繼開闢出家譜閱覽室,用來接待海內外絡繹不絕的尋根者。許氏家族曾是江蘇句容的名門,其後人意外地在上海圖書館找到了失落已久的家譜,全族皆為之沸騰,老人們更是喜淚橫流,散落在內地和台灣各處的族人們一起複印家譜,並舉行了家譜返家活動。

古舊家譜,塵歸何處?

面對家譜的復興現象,有專家擔心家譜的生命力只能持續一時。青年一代家族意識的日漸淡漠,是家譜將遭遇或已遭遇到的真正壁壘。近10年來在東陽走村問鄉的馬雲鹿說,在他尋訪的每個村莊,提起修家譜,都是年長者勁頭很足,而年輕人不理解。在浙江蘭溪,目前民間收藏的家譜達500種以上,存量為浙江省縣級之最。然而,令蘭谿市圖書館副研究館員李彩標感到擔憂的是收藏戶主已由型的父祖輩開始向對家譜無多大興趣的兒孫輩交替,而年輕人對家譜的存放、借用、翻曬等並不重視,所以近年來損毀的較多。

在中國,家譜已有約3000年的歷史,素來與國史、方誌並稱為三大歷史文獻。《中國家譜總目》主編王鶴鳴認為,家譜不僅是歷史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對歷史學、民俗學、人口學、社會學和經濟學的深入研究均有其不可替代的獨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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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規是同姓家族制定的公約,宗法制度下家族的法規,用來約束本家族成員,反映了家族規約對族人的影響力。
族規是同姓家族制定的公約。全國各姓族譜大多有族規、譜禁、宗規、祠規、家範、族約、族訓、家訓等條款。族規條款往往置於卷前,以示重要。民間所謂“國有國法,族有族規”,反映了家族規約對族人的影響力。
詞典解釋/族規
漢語拼音zúguī
解釋【regulations of the clan】宗法制度下家族的法規,用來約束本家族成員。
相關介紹/族規
族規與家規原本為家族規約中的一干雙枝,並無明顯區別,只是前者更為嚴格。如敦人倫、篤宗教、課子弟、正閨門、慎交遊、勤職業、崇節儉、忍小忿、卹貧苦、睦鄉鄰等內容,常見於族規之中。家族權力的應用,必須以族規宗範為準則。族規的核心是“敬宗”和“收族”兩大方面。“敬宗”是強調傳統的追溯,旨在建立家族血緣關係的尊卑倫序;“收族”則著眼於現實,尋求家族內部長期和平共處、聚而不散的途徑。因此,福建各家族制定的各種族規、家範,大體以“敬祖宗”、“重宗長”、“禁犯上”、“睦宗黨”、“重師友”、“重繼嗣”、“安靈墓”、“凜閨教 ”、“重藏譜”、“卹患難”、“急相助”、“禁欺凌”、“禁亂倫”、“禁爭訟”等為主要內容。永安《余氏家譜》的“譜禁八條”,首條便是禁委身賤役,末條為禁鬻子他人。許多家族在勸誡子孫“務本業、力農田、四業必精其一”的同時,還嚴禁族人遊手好閒。福建省連城《新泉張氏族譜》卷首的族規規定:“不得偷雞盜狗,攫人財物,自投法網。且賭博為盜賊之源,盪散家業,鬥毆行凶,皆由於此,殊為可恨。至於開場縱博,名為窩賭,大干律例,先當嚴禁。”侯官《林氏家乘》還特別列出“收族懲貪”規定5條,其中之一曰:“宗族子孫,貧窮必相給,生計必相謀,禍難必相卹,疾病必相扶,婚姻必相助,此家世延長之道也。違者族長會宗子斥之。”(侯官《雲程林氏家乘》卷十一《家範》。施鴻保《閩雜記》卷七。)這種家族內相互扶助、相互卹救的原則,有時甚至比政府法令更具權威性和實用性。一些族規還規定,族人遇訟應先在家族內解決,族內不能理而後鳴官。
出於興族旺宗的目的,族規中往往還立下勸諭和獎賞族人求功名、立學業的規定。永泰登高山張氏宗祠族規規定:子孫凡勵志勤學者,均予獎勵;小學畢業獎大洋20元,中學畢業獎大洋30元,大學畢業獎大洋100元。還規定,凡族中子孫在本年有喜慶好事者,如上壽、結婚、生子及進學、中舉等,要於來年春節正月初二辦葷素各12碗菜餚,供獻於祠堂,以答謝列祖陰德。而該縣東坡陳氏宗祠族規,對子孫讀書上進、求取功名的獎勵更為優厚。民國後,凡畢業於各類學校的族人皆賞給“書燈租”,所賞稻穀數千斤至上萬斤不等。古田杉洋鄉餘姓家族的族規對族人求學做官作如下規定:小學畢業,族裡出1斤肉、1元腳頭錢(盤纏);中學畢業,族裡出2斤肉、2元腳頭錢;大學畢業,族裡出10斤肉、10元腳頭錢。反之,當官者要捐銀錢給族裡,多者達1000元。這些族規,反映舊時在“讀書做官”思想指導下,讀書人在宗族中享有的權利,以及學成為官後對宗族應盡的義務。
家規/族規
封建禮教下的家族規約,對女子教化的要求尤為嚴苛。由於“男尊女卑”觀念的支配,一些族中訓規甚至把家庭裂變的責任都推到女子身上,女子幾乎成了家族不和的禍根。福州林氏家族《家範》告誡族人:“兄弟本一氣而分,初未嘗不愛護,迨既有室,鮮有不攜貳。蓋婦女達理道者十不一二。分門立戶,說長道短,加以婢僕鼓煽其間,則嫌隙遂生,丈夫有紀綱者自不至搖奪,稍一迷暱,即為長舌所使,兄弟從之失初矣。”(侯官《雲程林氏家乘》卷十一《家範》)因此“三從四德”成了規範女子日常行為的主要族規內容:“凡女子及笄,須於十六歲以下先令講讀孝經、烈女傳、小學,能知大義,方可舉行。”(侯官《雲程林氏家乘》卷十一《家範》)由於族規推崇婦女講孝節、當烈婦,守節女子成了家族和社會嘉許的對象。道光《羅源縣志》“人物誌”,總列人物1151人,守節婦女竟達913人,佔80%強。清代福州、連江、羅源、永福一帶,曾有“搭台守節”的陋俗。《閩雜記》載:“福州舊俗,以家有貞女節婦為尚,愚民遂有搭台死節之事。凡女已字人,不幸而夫死者,父母兄弟皆迫女自盡。先日於眾集處,搭高台,懸素帛,臨時設祭。扶女上,父母外皆拜台下。俟女縊訖,乃以鼓吹迎屍歸殮。女或不願,家人皆詬詈羞辱之,甚有鞭撻使從者。”(施鴻保《閩雜記》卷七)有些家族還“藉以請旌建坊,自表為禮教家也。”這種晴天麗日下的罪惡,不知使多少婦女成了屈死鬼。
在“嚴男女之防”的口號下,婦女的對外活動受到很大的限制和束縛。連城新泉張氏家族的族規規定,婦女不許到家廟前看戲,甚至連過渡也不許男女混雜,要“設立男、女二渡”。福州林氏家族規定,男女“不得共囿廁,不得共浴堂。女子不得用刀鑷工剔面……女僕無故不得出中門,違者罰其家長。”一些家族還規定,婦女不得跨正梁。
由於家規是家族行教化的“傳世寶典”,故舊時訂族規有一套既定的程序。平和一帶訂公約要由族長主持,交族人議定,形成條文,寫在紙上或牌上,敲鑼打鼓,公諸於眾,咸使周知。後用族產買肉煮飯,供族人共享,俗謂“吃知道”。“吃知道”後,族人必須守族規,不得違犯。各地觸犯族規輕則處罰(如罰款、關禁閉、訓斥、鞭打),重則處死。浦城房氏家族規定:“族內子孫人等,妄作非為,有乾名教者,不待鳴官,祠內先行整治。”福安湖口村張姓家族,民國初年,有一家兒子不孝,虐待父母,屢勸不改,遂由宗族干預,將此人活埋於張家宗祠裡。1949年後,宗法勢力被削弱,族規除載諸族譜外,很少有人遵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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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規(regulations of the clan)即宗法制度下家族的法規,是同姓家族制定的公約,用來約束本家族成員。全國各姓族譜大多有族規、譜禁、宗規、祠規、家範、族約、族訓、家訓等條款。族規條款往往置於卷前,以示重要。民間所謂“國有國法,族有族規”,反映了家族規約對族人的影響力。
中文名 族規 外文名 regulations of the clan 即宗法制度下家族的法規 用 來 約束本家族成員
主要內容
族規是家族自己制定的約束和教化族人的家族法規。族規的名稱很多,如家法、家約、家戒、家範、族約、條規、祠規、禁約、規範等等。
族規與家規原本為家族規約中的一干雙枝,並無明顯區別,只是前者更為嚴格。如敦人倫、篤宗教、課子弟、正閨門、慎交遊、勤職業、崇節儉、忍小忿、卹貧苦、睦鄉鄰等內容,常見於族規之中。家族權力的應用,必須以族規宗範為準則。族規的核心是“敬宗”和“ 收族 ”兩大方面。“敬宗”是強調傳統的追溯,旨在建立家族血緣關係的尊卑倫序;“ 收族 ”則著眼於現實,尋求家族內部長期和平共處、聚而不散的途徑。因此,福建各家族制定的各種族規、家範,大體以“敬祖宗”、“重宗長 ”、“禁犯上”、“睦宗黨”、“重師友”、“重繼嗣”、“安靈墓”、“凜閨教”、“重藏譜”、“卹患難”、“急相助”、“禁欺凌”、“禁亂倫”、“禁爭訟”等為主要內容。
作用
族規的作用也體現在它的內容上:首先是強制性的尊祖;第二是維護等級制度,嚴格區分嫡庶、房分、輩份、年齡、地位的不同;第三強制實行儒家倫理道德,必須尊禮奉孝。宋明以來,宗族制得到統治階級的支持,族權佈滿中國社會各個角落,成為僅次於政權的權力體系。族權與政權互補互用,是中國封建社會得以長期延續的重要原因。[1]
史籍記載
永安《余氏家譜》的“譜禁八條”,首條便是禁委身賤役,末條為禁鬻子他人。許多家族在勸誡子孫“務本業、力農田、四業必精其一”的同時,還嚴禁族人遊手好閒。
福建省連城《新泉張氏族譜》卷首的族規規定:“不得偷雞盜狗,攫人財物,自投法網。且賭博為盜賊之源,盪散家業,鬥毆行凶,皆由於此,殊為可恨。至於開場縱博,名為窩賭,大干律例,先當嚴禁。”
侯官《林氏家乘》還特別列出“收族懲貪”規定5條,其中之一曰:“宗族子孫,貧窮必相給,生計必相謀,禍難必相卹,疾病必相扶,婚姻必相助,此家世延長之道也。違者族長會宗子斥之。”(侯官《雲程林氏家乘》卷十一《家範》。施鴻保《閩雜記》卷七。)這種家族內相互扶助、相互卹救的原則,有時甚至比政府法令更具權威性和實用性。一些族規還規定,族人遇訟應先在家族內解決,族內不能理而後鳴官。
出於興族旺宗的目的,族規中往往還立下勸諭和獎賞族人求功名、立學業的規定。
永泰登高山張氏宗祠族規規定:
子孫凡勵志勤學者,均予獎勵;小學畢業獎大洋20元,中學畢業獎大洋30元,大學畢業獎大洋100元。還規定,凡族中子孫在本年有喜慶好事者,如上壽、結婚、生子及進學、中舉等,要於來年春節正月初二辦葷素各12碗菜餚,貢獻於祠堂,以答謝列祖陰德。而該縣東坡陳氏宗祠族規,對子孫讀書上進、求取功名的獎勵更為優厚。民國後,凡畢業於各類學校的族人皆賞給“書燈租”,所賞稻穀數千斤至上萬斤不等。
古田杉洋鄉餘姓家族的族規對族人求學做官作如下規定:
小學畢業,族裡出1斤肉、1元腳頭錢(盤纏);中學畢業,族裡出2斤肉、2元腳頭錢;大學畢業,族裡出10斤肉、10元腳頭錢。反之,當官者要捐銀錢給族裡,多者達1000元。這些族規,反映舊時在“讀書做官”思想指導下,讀書人在宗族中享有的權利,以及學成為官後對宗族應盡的義務。
封建禮教下的家族規約,對女子教化的要求尤為嚴苛。由於“ 男尊女卑 ”觀念的支配,一些族中訓規甚至把家庭裂變的責任都推到女子身上,女子幾乎成了家族不和的禍根。福州林氏家族《家範》告誡族人:“兄弟本一氣而分,初未嘗不愛護,迨既有室,鮮有不攜貳。蓋婦女達理道者十不一二。分門立戶,說長道短,加以婢僕鼓煽其間,則嫌隙遂生,丈夫有紀綱者自不至搖奪,稍一迷暱,即為長舌所使,兄弟從之失初矣。”(侯官《雲程林氏家乘》卷十一《家範》)因此“ 三從四德 ”成了規範女子日常行為的主要族規內容:“凡女子及笄,須於十六歲以下先令講讀孝經、烈女傳、小學,能知大義,方可舉行。”(侯官《雲程林氏家乘》卷十一《家範》)由於族規推崇婦女講孝節、當烈婦,守節女子成了家族和社會嘉許的對象。道光《羅源縣志》“ 人物誌 ”,總列人物1151人,守節婦女竟達913人,佔80%強。清代福州、連江、羅源、永福一帶,曾有“搭台守節”的陋俗。《閩雜記》載:“福州舊俗,以家有貞女節婦為尚,愚民遂有搭台死節之事。凡女已字人,不幸而夫死者,父母兄弟皆迫女自盡。先日於眾集處,搭高台,懸素帛,臨時設祭。扶女上,父母外皆拜台下。俟女縊訖,乃以鼓吹迎屍歸殮。女或不願,家人皆詬詈羞辱之,甚有鞭撻使從者。”(施鴻保《閩雜記》卷七)有些家族還“藉以請旌建坊,自表為禮教家也。”這種晴天麗日下的罪惡,不知使多少婦女成了屈死鬼。
在“嚴男女之防”的口號下,婦女的對外活動受到很大的限制和束縛。連城新泉張氏家族的族規規定,婦女不許到家廟前看戲,甚至連過渡也不許男女混雜,要“設立男、女二渡”。福州林氏家族規定,男女“不得共囿廁,不得共浴堂。女子不得用刀鑷工剔面……女僕無故不得出中門,違者罰其家長。”一些家族還規定,婦女不得跨正梁。
由於家規是家族行教化的“傳世寶典”,故舊時訂族規有一套既定的程序。平和一帶訂公約要由族長主持,交族人議定,形成條文,寫在紙上或牌上,敲鑼打鼓,公諸於眾,咸使周知。後用族產買肉煮飯,供族人共享,俗謂“吃知道”。“吃知道”後,族人必須守族規,不得違犯。各地觸犯族規輕則處罰(如罰款、關禁閉、訓斥、鞭打),重則處死。浦城房氏家族規定:“族內子孫人等,妄作非為,有乾名教者,不待鳴官,祠內先行整治。” 福安湖口村張姓家族,民國初年,有一家兒子不孝,虐待父母,屢勸不改,遂由宗族干預,將此人活埋於張家宗祠裡。1949年後,宗法勢力被削弱,族規除載諸族譜外,很少有人遵奉。
相關信息
中華家族族規
尊祖敬宗,和家睦族,毋致因利害義,有傷風化。
祠宇整修,春秋祭祀,毋致失期廢弛,有違祖訓。
各宗墳墓,山林界止,毋致缺祀失管,有被佔據。
讀書尚禮,交財尚義,毋致驕慢嗇吝,有玷家聲。
富勿自驕,貧勿自賤,毋致恃富疾病,有失大禮。
婚姻擇配,朋友擇交,毋致貪慕富豪,有辱宗親。
週窮卹匱,濟物利人,毋致慳吝不為,有乖禮體。
珍玩廳巧,喪家斧斤,毋致貪愛蓄藏,有遺後患。
冠婚講禮,稱家有無,毋致襲俗浮奢,有乖家禮。
房舍如式,服飾從儉,毋致僭侈繁華,有於例禁。
凡我族,如有不孝子孫玷辱祖宗,必須公同告廟出族,以全清白家風。然系萬不得已之事,須鄭重,慎經率。各開後:
大不孝者,出。如罵詈父母、奪產、養之類
大不悌者,出。如罵伯叔、毆辱兄嫂、凌虐弟侄之類
為盜賊者,出。
為奴僕者,出。
為優伶者,出。
為皂錄者,出。
妻女淫亂不制者,出。
盜賣祭產者,出。
盜賣蔭樹墳石者,出。
以上十有犯者,族長傳單通知合族會集,告於祖廟,吊齊各譜,削去名字,祠墓不得與祭。但須確有實據,眾論僉同,方准出族。如其傳影響,總宜容隱。所謂罪疑惟輕,以存厚道。凡有過失,另當酌其輕重,以示罰。
族規十條
以下十條,不過僅舉大略。教家之道,千條萬緒,非言語文字能罄述。然以身教者從,以言教者訟。為父兄者不可不知,欲求好子孫,末有不自賢父兄培植而來者也。教子之方,莫要於讀書。必能讀書乃能明理,能明理始能成器,始能保家,至進取成名。登科、發甲,固視乎命運。然超瓊所識科甲中人,其家三世讀書而發始達者,十居八九;若先世目不識丁,而其身崛起田間,至登甲、乙榜者,百中僅一二焉。俗語所以胡“書讀三世發“之言也。茲所定族規十條,皆幼時聞於吾祖、吾父,所以教吾兄弟者之言。即族祖南村公、族叔宇喧公平日所以教族人者,亦末嘗不同。故纂而存之,刊之於譜,願與族之子弟,世世共遵守之。或有遺漏及應添立規條,異日重重刻時,固可增入。
奉祖先
水源木本,理不可忘。但思身所自來,則由吾父而吾祖,一一追溯,雖十世、百世固不得以為遠也。奉先思孝,古訓昭垂,帝王且然,況大夫、士庶哉。吾家自遠祖以來所立家規:凡先世考妣生日、忌辰,家中必當設祭之禮歲首、歲除、端午、中秋亦如之。新歲暨清明,必相率掃墓,古人所謂上塚也。各家無論老幼,必當親詣墓前,行三叩首禮。雖大風雨雪,不得憚勞。此鄉族所同,子孫宜永永循守。庶幾因時感慕,不至忘春露、秋霜、之恩乎。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但有心知,亦可共明此理也。
孝父母
屬毛離裡,懷抱恩深;擇傅延師,劬勞念切。苟或不孝,禽獸何別。但不孝匪一端,如《孟子》言,世俗所謂不孝者五,大略該之。而好貨才防、私妻子,尤為鄉俗通弊,不可不以為切戒。至於違犯教令,律有明條。凡子孫於父母及父母,罵者罪即絞決;毆則斬決;殺者凌遲處死。例禁森嚴,雖下愚亦當知畏。苟念生我、鞠我、撫我、育我之德,則服勞、致敬、就養,無方天性所流,自有不能已者,何至尚有忤逆哉。倘有不孝之子,合族須預為教戒,俾知悛改。庶免釀成梟,貽累族人。
和兄弟
長枕大被,天子且然;讓棗推梨。昔人稱美。但人家兄弟,當幼小時無不十分友愛。其後之不睦者,大抵因妻子、爭財產而已。抑或此貧彼富,有求莫應,若秦、越人之相視。同氣參商,半皆由此。夫一父之子,即非同胎共乳,有前後嫡庶之別,亦屬一氣所生。骨肉至親,尚成嫌隙,子孫尤而效之,有不破家者乎?堂從兄弟,尚宜和睦,況在同氣乎?族中宜互相教戒,共篤友於,則出入怡怡,家風不隕,亦同宗之光矣。
睦宗族
貴貴賢賢,義無偏詘親親長長,分有常伸.凡子姓之分支,皆祖宗之一脈.尊卑之分,軼然不淆.長幼之情,藹然相浹。喜則相慶,憂則相吊。貧弱之一,富實者宜時周卹之。愚魯之徒,賢智者時教導之。總以相扶、相助為念。至乾尊長,尤不得與卑幼戲謔,致為有識者所笑。此吾鄉之陋俗,不可不切戒矣。
和鄉鄰
歲時款洽,誼篤比鄰;患難扶持,世稱會裡。我先世以忠厚傳家,凡屬子孫,務必謙虛樂易,與人無爭。不得恃血氣以凌人,逞奸詐以滋事,徒害鄰里,終累身家。若有不肖子弟,恃強恃詐,或倚仗族人之勢,欺侮鄉黨者長輩亟戒責。尤宜念睦任卹之風,實為古道,待人務從乎厚,處世毋涉乎驕。至於修橋、補路、拯溺、救飢、卹寡、孤、勸善、教不能諸事,凡有益於桑梓者,量力行之。生長聚族之邦,其亦共有所賴也夫。
教子弟
子弟以讀書明理上。為父兄者必延聘名師,慎擇益友,俾得朝夕漸摩,學問有所成就。遇則掇科取第,不遇亦不不失為通人。光前裕後之圖,計莫逾此。其有資質不能讀,及力不能讀者,則為農、為工、為商,即傭僱營生,亦屬正業。總當責以勤儉,教以安分,令其學為好人,切不可任令遊手好閒,習致敗壞家聲。至於富貴之家子弟,性質即有琰劉,亦當以師為約束,切鐵驕養溺愛,終受必家之富。所謂子孫雖愚,經書不可讀也。
戒習染
習俗之壞人子弟,事不一端。其顯者則嫖也、賭也、灑也、煙也、而近年尤有入會、結盟等惡習也。江湖無賴隨處煽誘,年輕子弟每為所牽。輕則有玷行為,重則顯干法紀,其禍不可勝言。即輕薄之行,狷利之語,戲謔、罵詈、欺誕、狂佻,市井惡少情形,為大雅所深鄙,亦當引為切戒。至於乾預詞訟,習以為能,亦非立身之道,歇若不人公門之為愈乎。又隸卒賤役,例不准其子孫與考,凡族中子弟雖至貧困,應不准當差。違者黜之勿齒。
獎名節
忠臣孝子,代有表章;潛德幽光,豈容湮沒.族中如有孝子、悌弟、義夫、節婦,確有實跡未經旌獎者,應由族人備錄行狀,會眾覆實,聯名舉報,或請匾額,或請旌表。斯亦一族與有榮焉之事,不可不知。
慎婚嫁
玉潔冰清,固稱佳偶;荊釵布裙,不失良姻。凡族姓為男配,為女擇婚,必須清白之家,門戶相當者,方許聯姻。不得貪圖財物,輕信冰人,不辨薰蕕,苟且作合。萬一誤結朱陳,使日後兒女竟不齒於鄉曲,深為可惜。嗣後,如有不分良賤,不論可否,與奴隸娼優等為姻者,合族公屏之,不復與齒。
急賦稅
踐土食毛,自應輸賦;急公好義,豈許逋糧。況國家惟正之供,按季徵收,如額而止,先後不免。何苦延挨觀望,伺候公庭,自取鞭撲耶?凡吾族於本戶地丁漕糧各項,須依期投納。即近年籌餉捐輸,亦朝廷萬不得已之舉,亦不可逾延拖欠。庶催科不擾,門戶晏如,豈非樂事?至佃田耕種,亦宜早納年租。荒歉求減,必須情理相商。族中宜交相勸導,諭以急公。此所謂國課早完,自得至於樂者也。
族禁六條
以下六條,僅就其大者言之,皆斷斷不可有之事.又如族中婦女,不幸夫故孀居,自宜以守節為貴.然此非可強自他人.惟既經改醮,即非本族之婦,古人所謂"出則與廟絕者"也.雖有子孫,譜中必削其名氏.續修之日,概不許刊入.其餘亦概以族禁為準.至於亂宗一事,關係尤重.查<< 例>> 載,"無子者,許令同宗昭穆相當之侄承繼.先盡同父週親,次及大功、小功、緦麻.如俱無,許擇立遠房為嗣".又有"於昭穆相當親族內,擇賢擇愛,聽從其便"之例.是立嗣,總以同宗為準.其乞養異姓義子,以亂宗族者,有"杖六十、其子歸宗"之律.吾族二百餘年以來,尚末聞有此弊端,自當永遠為法.如有螟蛉乞養、出自異姓者,雖不能絕其往來,而其名及所後子孫,則概不入譜.嗣後修譜時,務當嚴守勿易.倘徇情遷就,即屬不肖子孫,必遭祖宗陰殛.慎之,誌之。
禁當差
皂、快、壯各班,門子、禁、卒、捕投、仟作、皆統名之曰“隸”,例不准考,本族子孫不得充當。違者,屏勿齒,譜削其名。
禁為匪
盜必干誅,竊亦罹罪,誘拐等事,均犯科條,辱宗甚大。族中子孫,不得有犯。違者,預行逐出,屏勿齒,譜削其名。
禁入會
哥老、添弟等名,及江湖放飄、結盟、拈香,皆匪徒所為,顯干法紀。族中子孫,不得聽其引誘,致罹重咎。違者,屏勿齒,譜削其名。
禁從教
白蓮、聞香、燈花等名目,屢奉嚴禁,皆係妖言,近年尤實繁有徒。或傳自遠方,或起自內地,總之不可學習、信從。族中子孫,惟宜守孔孟之規,勿為邪說所誘。違者,屏勿齒,譜削其名。
禁出家
釋老之宗,流傳雖久,而為僧、為道,則已棄父母,何論祖宗。族中子孫,不得甘於削髮、易服。違者,屏勿齒,譜削其名。
禁自賤
優伶等諸樂戶、生、旦、淨、醜、末,均係下流,而娼妓更無論矣。族中子孫,宜世保清白,不得自甘下賤。違者,屏勿齒,譜削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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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情面紗下的鐵腕:家法族規中的懲戒措施
作者:國學智 欄目:家譜 時間:2014-09-22  點擊:199次

  溫情面紗下的鐵腕:家法族規中的懲戒措施
  許多家族都十分重視對族人進行家法族規的宣傳,往往要求子女從小就要學習各種禮法,在各種特定的時期如舉行象徵成年的冠禮或婚禮時再進行相應的教育,日常朔望拜祠堂也進行訓誨子弟的儀式。有的家族在新媳婦進門時也要對她進行家法族規的教育,如浙江浦江義門鄭氏就規定新媳婦進門先要接受半年家規教育。有的家族考慮到族人中有許多是沒有多少文化的,特地將家法族規寫得合仄押韻,言簡意賅,有的還加入當時流行的諺語和俗語,目的是使族中識字不多的人易於理解和背誦,即使不識字的人也能聽得懂、記得住。
  然而無論對家法族規的學習組織得如何完備,無論家法族規制訂得如何通俗易懂,族人觸犯家法族規的現象總是難以避免。因此,在進行教化勸諭的同時,制訂相應的懲罰條例, 對觸犯家法族規者實行多種形式的製裁便成為家法族規的又一重要任務。浙江浦江義門鄭氏在《鄭氏規範》中規定:“子孫賭博、無賴及一應違於禮法之事,家長度其不可容,會從罰拜以愧之,但年長者,受三十拜。又不悛,則會眾痛捶之。又不悛,則陳於官而絕之。仍告於祠堂,於宗圖上削其名。三年能改者,復之。”從《鄭氏規範》中,可以看到,家法族規所規定的對族人的懲罰是有多種方式的,可以根據不同的情況執行不同的懲罰。事實上,不同的家族所釆用的懲罰方式各不相同,而受罰的行為也有各自的差異,同樣的罪名在不同的家族所受的懲罰也有可能不相同。不過,有一點是相同的,家法族規懲罰的重點主要是那些對家庭、宗族產生嚴重危害的行為,具體地說,諸如不孝不悌、破壞祖墳、姦淫亂倫、偷盜搶劫、不務正業等行為都將受到家法族規的嚴罰。
  家譜是家法族規重點保護的對象,幾乎所有的家法族規都制訂有保護家譜的規定, 一旦違反這些規定,就會受到家法族規的嚴罰。當時,宗族每年都要舉行會譜,也就是讓領譜人將家譜帶到宗祠驗看,如有保護不周,便會受到處罰。如《沅江李氏族譜》規定:族人如私自在家譜內添加文字,就要追譜改回,併罰錢兩串四百文;在每五年查看時,家譜如發現有蟲傷、鼠咬、霉爛及借出毀壞者,罰錢兩串四百文。如果膽敢將家譜典當變賣,則將“群起而攻”,罰他們永遠不得入祠。
  祖墳因為是祖宗的“藏形之所”,又會對後世子孫的興旺昌盛產生重大影響,因此也受到家法族規的重視,有的家族還專門列有《墳規》,對膽敢冒犯祖墳的人所給予的懲罰往往是最為嚴厲的。如《甬上盧氏敬睦堂宗譜》規定,凡在始祖以下墳塋帝隙地盜葬的族人,一律開除出宗族。《永興張氏族譜》則規定如有人在祖墳附近挖煤,“打死勿論”。
  此外,大到姦淫亂倫、偷盜搶劫,小到酒後失言,只要是違反了家法族規,都會受到相應的懲處。雖然不同家族的家法族規所製訂的懲罰措施各不相同,頗為繁複,但綜合起來看,大致可分為以下幾類:
  其一,是以精神懲治為主的懲罰措施。這類懲罰方法不損傷身體,也不涉及財物,主要是以羞辱等方法使受罰者接受教育。有的家族在宗祠中懸掛粉牌,將有過失者的姓名和過失寫在粉牌上,通告全體族人。也有的家族在宗祠的神龕前設功過簿,將有過失者的劣行記錄在案。有的家族則直接在家譜中記錄有過失者的過失,或有意識地減少其記錄內容, 如葬地、生卒年月等,或使其名字缺筆少畫,以顯示其為有過失之人。有的家族則直接將有過失者的行為公佈在公共場所。如江陰任氏就特製了一種題刻“不孝之家”的匾額,凡家族內有​​不孝行為的子孫,就要其大門口懸掛,使族內、族外的人都能一目了然。有的家族將有過失者傳喚到宗祠,由族長等當著祖宗和族長的面嚴加訓斥。有的家族則讓有過失者在宗祠內向年長族長叩頭謝罪,如浦江鄭氏就讓初犯過失的族人向每位年長者叩拜三十次,意在羞辱犯過失者。《交河李氏八修族譜》則規定凡不論輩次尊卑、不遵家訓、毀罵宗族的人,都要迫令他們到族內所有人家——登門叩頭,讓這些人顏面掃地。還有的家族採用遊街的方式懲罰有過失的族人,如《武陵郭氏續修族譜》中就規定凡族中賭徒都要“押遊一境”。
  其二,是以體罰為主的懲罰措施,這也是家法族規中使用最多、最典型的懲罰措施。罰跪在體罰中屬較輕的,一般受罰者在祠堂罰跪,在祖宗面前懺悔自己的過失,罰跪的時間則根據過失的嚴重程度而定,或一炷香,或數炷香。打手心也是較輕的體罰,一般用於對青少年的體罰,如《華亭顧氏宗譜》規定,對於逃學、說謊的學童要責打手心。掌嘴是家庭使用較多的體罰,有的家族也將它列為懲罰措施,如《毗陵劉氏六修宗譜》規定,族人如果未經族內調解,擅自向官府告狀,不論是非曲直,先在祖宗神位前重責十掌。杖責是家法族規中較重的體罰方式,系用棍棒責打受罰者,也有的家族用皮鞭或荊條,杖責的數量從數下到數百下不等,當數量較多時,很容易使受罰者的身體受到較大的傷害。《紅樓夢》第三十三回“不肖種種大承笞撻”中,賈政痛打寶玉便是用的杖責,先是小廝打了十來下,後賈政又親自打了十幾下,寶玉便已經動彈不得,“面白氣弱,底下穿著一條綠紗小衣,一片皆是血漬……由腿看至臀脛,或青或紫,或整或破,竟無點好處”,“腳上半段青紫, 都有四指闊的僵痕高起來”。小廝們其實並不敢全力打寶玉,賈政雖然下得狠手,但他是文官出身,雖不說是手無縛雞之力,力氣卻也有限,然而寶玉被打了三十餘下便已經是這副樣子,可見杖責的厲害。
  有的家法族規中還使用戴枷號和礅鎖作為體罰方式。枷號是讓受罰者戴著大木伽站AL在宗祠門口示眾;礅鎖與枷號相似,是給站立著的受罰者戴上鎖鏈,鎖鏈上拖掛有沉重的石礅。如果受刑時間較長,也很容易造成受罰者的身體傷害甚至死亡。《寧鄉熊氏續修族譜》將枷號作為最重的體罰,規定枷號時間分為一個月、二個月、三個月三等, 族長如抽鴉片就枷號一個月,如不改悔則枷號三個月。共攻是一種兼有精神懲治和體罰的懲罰,許多宗族都有“鳴族共攻”的懲罰措施,也就是鳴鼓聚眾,公幵宣布受罰者的罪狀, 由族人共同加以譴責,但在共攻過程中,實際上不免會拳腳相加,有時亂拳之下甚至還會有性命之虞。
  其三,是以經濟處罰為主的懲罰措施。罰銀錢是家法族規中常用的懲罰措施,如《虞東蔣山夏氏宗譜》規定,族人如在宗祠前木欄上拴牛羊,罰錢四百;在宗祠內寄放竹木磚瓦等物,罰錢六百;在宗祠內堆放稻麥豆干等物,罰錢八百; 在宗祠內放置犁耙車具等農具,罰錢一千;在宗祠內堆積肥料鹼灰等物,罰錢一千二百;在宗祠內賭博,罰錢二千四百。也有些家族不是直接罰銀錢,而是罰物,如罰買祭祖的香燭、 供品,或罰請酒席,或罰請戲班唱戲等,其實也是經濟處罰。如《餘姚蘭風魏氏宗譜》規定,凡未經宗族公斷擅自告官興訟的族人,不論是非曲直,先罰戲一台。經濟處罰也有非常嚴厲的手段,如《湘陰狄氏家譜》中規定,對於為盜及窩竊分贓的族人實行拆毀屋房的懲罰,這樣的懲罰使得受罰者馬上陷入無家可歸的困境。
  其四,是以殺死有過失者為目的的懲罰措施,也就是死刑。俗話說人命關天,執行死刑原本是政府司法部門的權限, 宗族並沒有這樣的權力,因此宗族私刑處死族人實際上是一種非法行為。正因為如此,很少有宗族在家法族規中公開宣揚死刑,但在實際生活中,許多宗族都按照約定成俗的規則對犯有嚴重過失的族人執行死刑。從記載死刑的家法族規的內容看,會被處以死刑的罪名主要集中在淫亂(一般只處死婦女)、偷盜、忤逆不孝、侵占祖墳等,執行死刑的手段有迫令自盡、勒死、合族共同打死、活埋、沉潭等。雍正年間,江西永新發生一起命案。朱寧三是個慣竊,一次偷竊時被事主抓獲,他的哥哥朱倫三賣了兒子為他抵償。後來,朱寧三偷牛時再次被人抓獲,氣憤至極的朱倫三與侄兒朱三傑一起將朱寧三捆綁後淹死。案發後,刑部擬刑將朱倫三流放,朱三傑坐監。雍正反對,認為朱倫三殺死其弟是情不得已,朱三傑只是聽從伯父之命,因此兩人都應從寬免罪。處理了這一案件後,雍正進一步提出對怙惡不悛之人,除官府懲辦外,如祠堂為清除族害,治以家法,雖致身死,也應該不必抵罪,並最終決定如果是合族公憤,用家法處死,當地方官審明,確有應死之罪,則僅處殺人的指揮者以杖刑,不必抵罪。雍正頒布的這一政策,使得宗族祠堂事實上擁有了不完全的處死族人的權力,其結果是清代宗族私刑殺人的案例不斷。
  有的宗族在私刑殺人時還使用一些特殊的手段。據記載, 清光緒六年(1880)五月,湖北漢口的長江中漂下由粗繩索捆在一起的數塊木板,板上有一面目姣好的少女,四肢都被鐵環鎖定。她身旁有錢三千文,右手邊有餅餌一壇,胯下有一腐臭不堪的和尚禿頭。板上插木為標,上書:“此女金口人,年十九。僧年四十二。女死,則仁人君子取此錢買棺殮之;若其不死,則有餅餌可延其數日之命。 見者不必救,救而收留之者,男盜女娼。”可見這是一件涉及淫亂的事件,不過這個宗族並沒有將該女子沉潭或以其他方式直接處死,而是讓她順江漂下,雖有處死之心,但也給該女子留下了一絲生機。
  其五,是以剝奪受罰人作為族人的權利為主的懲罰措施。惟家庭和睦,宗族方得興盛。罰胃方範胃ilii錄受產罰乍豐又和J白勺法實施懲罰,可以剝奪的權利包括擔任管理祭田、祠產的權利,擔任宗長、房長的權利,主祭的權利,保管家譜的權利, 在祠祭後領取胙肉的權利,領取義莊月米的權利,免費入宗族學校讀書的權利等。這類懲罰最嚴厲的是革譜和出族。革譜就是在家譜中消去受罰者的名字,這也意味著不再承認他們是宗族成員,因此革譜的同時族內的其他權利也都被剝奪了。出族與革譜往往是同義詞,受出族之罰的人,不僅生時不許人祠,死後也不得入葬宗族的墓地。不過革譜和出族都還有革譜與永遠革譜、出族與永遠出族的區別。如果不是永遠革譜或出族,只要浪子回頭,就能重新恢復族籍。有些宗族還規定,即使是永遠革譜,但只要兒孫有功於宗族仍可以恢復其在家譜中的名字。受到革譜或出族懲罰的都是犯有最為嚴重的過失,如《餘姚蘭風魏氏宗譜》規定同姓為婚,以及弟娶孀嫂、兄收弟媳者,即要“革出族外,永不收復”。
  還有一種懲罰,也可列入剝奪權力之列,就是送官究治。送官究治大多是將受罰者開除出宗後釆取的措施,即便是沒有開除出宗,實際上也剝奪了受罰人接受族內懲罰的權力。由於宗族以祠堂的名義將受罰者送交官府,官府一般都會按照宗族的意見從嚴懲處。在湖北雲夢睡虎地秦簡的法律文書中,有兩個案例:一是父親控告兒子不孝,要求政府將其斷足流放;一是父親要求政府殺死不孝之子。從最後斷案情況看,政府完全支持了父親的要求。而從後世送官究治的情況看,如果受罰者犯的是忤逆不孝、為匪為盜一類國法可處死刑的罪狀,送官究治實際上已經判處了受罰者的死刑,只不過是由政府來執行罷了。
  不過,儘管人們在家法族規中製訂了許多嚴厲的懲罰措施,但同時也強調傳統的中庸之道,要求族人相互之間要忍讓。於成龍在《治家規範》中就指出:“小不忍則亂大謀,忍得一分,受用一分。父子不忍,則乖天倫;兄弟不忍,則成吳越;夫妻不忍,則魚水反目。 ”強調忍,就是要求講忠恕之道,在這個意義上,家法族規也還是有彈性的。唐代張公藝九世同堂,皇帝到他家時問他如何能夠做到九世同堂而家庭和睦,張公藝一言不發,揮筆寫下一百多個忍字,看得皇帝感嘆不已。據說,後世人們奉張公藝為灶王爺,就是要讓他把忍的精神帶到千家萬戶,使家家能夠和和睦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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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舊稱封建社會宗族或家族的規約。(2).族正之副。清馮桂芬《复宗法議》:“名之曰族正,副之以族約。族正以貴貴為主。先進士,次舉貢生監。貴同則長長,長同則序齒。無貴者或長長,或賢賢。族約以賢賢為主,皆由合族公舉。”參見“ 族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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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根稽譜——上海圖書館藏家譜精品展”,將“家譜”——這一漸漸淡出歷史的民間文獻,重新帶入現代人的視野和記憶。從趙寬碑文、兒氏家譜、蘇氏譜、歐陽氏譜等歷史文獻,到孔子、李鴻章、翁同龢、董其昌、魯迅、盛宣懷、包玉剛、徐壽、貝聿銘等22種名人家譜,從歷史沿革的宏觀角度,以及個體歷史敘述的微觀角度,描述了中國社會的歷史進程。
家譜沿革的幾個節點
  趙寬碑文深深淺淺的墨跡、兒氏家譜不規則的邊緣,都是早期家譜稚嫩但滄桑的痕跡。在復旦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曾亦看來,有張澍的《風俗通·姓氏篇序》、左丘明《世本》中的《氏姓篇》、荀子《血脈譜》為證,“譜牒之學大致可追溯至戰國之時,與封建宗法之製的破壞有密切關係”。
  而在上海圖書館副研究館員顧燕看來,這些早期的“家譜”,不能看做嚴格意義上的家譜,這些所謂家譜是官修之譜,是幾個大貴族或者皇帝的“家譜”。“一般來說,家譜是一家一族,百姓的家譜。宋以後才有私修家譜之風。”
  如果視私修家譜為真正的家譜,將之與官修家譜嚴格區分,便可以得到這樣一幅更為精準的家譜沿革路線圖:官修家譜在魏晉南北朝時期達到鼎盛,與此同時,私修家譜開始出現。隋唐兩代,家譜以官修為主,宋代開始至今,私修家譜佔據主流,官修家譜則迅速隱退。清初,私修家譜達到極盛。
  而我們今天一般意義上的家譜,指的就是於宋代成熟的私修家譜。在此之前,根據魏晉南北朝、隋唐的九品中正制門閥制度,選官、婚姻要根據譜牒,譜牒便由官方出面修撰。“唐代以後實行科舉制度,門閥制度基礎已經瓦解,所以,官修家譜演變為私修。”上海圖書館副研究館員陳建華介紹道。由官方修譜到私修家譜,演變的背後是古代官職制度的沿革。
  宋代以前的家譜,如今流傳下來的少之又少,研究者只能從史書記載中間接窺得其大致形態。“宋以前家譜的樣態,從史書的引用可以看出,比較簡單,主要談姓氏或者某個人做過什麼事情,這和後來家譜'宗族的百科全書'的概念完全不一樣。”陳建華說。至宋代,歐陽修修撰的《歐陽氏譜》,和蘇洵修撰的《蘇氏譜》,為後代編修家譜定了基本規範。
  上海圖書館的館藏中,最早的私修家譜為明成化四年(1468年)安徽休寧的孫氏宗譜。這部宗譜包括序、源流考、名宦記等等,也講述了定居此處的緣由:原居山東青州的祖宗,在交趾作戰路過新安,因喜歡此處風土,就隱居了下來。
  明嘉靖年間,有禮部尚書夏言上奏皇帝,要允許民間追認始祖,修建祠堂,從而間接促進了家譜修撰之風。明清兩朝,經濟比較發達的江蘇、浙江、江西等地區,幾乎姓姓修譜、族族有譜,而且頻繁續修。與此同時,家譜的形式和內容也日趨完善。據陳建華介紹,到了明清兩代,一般家譜不僅包括譜序、目錄、世系圖表等家譜的核心要件,還逐漸囊括了家法族規、契約義田、經濟制度、族產的內容。譜序的內容也相對豐富,會涉及宗族的源流、姓氏起源、如何遷徙、家譜緣起等等。
  而時代變遷,也在家譜修撰中留下了痕跡。譬如說,男女平等問題日益引起關注。於是,在民國,家譜的修撰方式出現令人矚目的變化:女性進入世系。這一時期,一部分家族接受男女平等的觀念,認為女性同樣可以作為繼承人,被載入家譜。在丁硯庚等修撰的《[湖南益陽]益陽丁氏宗譜》中有著這樣的記載:“近世尊重民權,凡所生之女子,皆得受同等之教育,享同等之權利,參知政事,編入軍籍,且能承繼財產。此次八修,擬將女子增列世系……”
  “時代的先進理念在家譜中展露無遺。”陳建華說,不僅如此,家譜的編纂者還開始注意家譜“書法”,譬如,對女子修飾的語言,“有人認為'妾'這個稱謂對女子不很尊重,於是便採用其他較為委婉的字眼。”
  而清末狀元張騫,在修譜時,將宗族興亡和國家興亡連在一起,這也是“譜學思想一個很大的變化”。
  家譜是第一手資料
  夏言提出讓民間修建祠堂,其目的是讓民眾追宗認祖。陳建華介紹說,祠堂,家譜,在古代都有“敬宗收族”的作用。“宋明清尤其康乾以後,修譜完全受傳統儒家思想影響,提倡孝道,非常強調'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隨著儒家思想的傳播,家譜,也傳到了日、韓等受漢文化影響的地區。“尋根稽譜”也展出了來自日本和朝鮮的家譜,編撰格式與中國的十分相似,但亦有其民族特色,如,“和”風味十足的插畫。
  顧燕一直有興趣研究家譜中的名人故事。對她而言,研究者從家族中可以找到一些原始的資料,“比如李鴻章的祖宗是姓徐的,後來過繼給一個姓李的後人,才改姓李。如他原名李章銅,婚配是誰,什麼地方生,家譜都是第一手資料。”
  梁啟超在《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論道:“例如欲考族制組織法,欲考各時代各地方婚姻平均年齡、平均壽數,欲考父母兩系遺傳,欲考男女產生比例,欲考出生率與死亡率比較……等等無數問題,恐除族譜家譜外,更無他途可以得資料。我國鄉鄉家家皆有譜,實可謂史界瑰寶。”的確,家譜中所保存的大量的人物、經濟、移民、文化、民俗、教育、人口等資料對歷史學、經濟學、社會學的研究起著重要作用。
  社會的經濟情況也在家譜中有充分反映。據陳建華介紹,上海圖書館館藏清代以前的家譜,竟有百分之九十左右屬於徽州地區。而且,不僅上海圖書館,全國的家譜流傳也呈這樣一個分佈。“經濟決定了修譜活動。”陳建華認為,經濟不發達的地區無法修譜。徽州地區這一時期族譜的頻繁出現,無疑是當時徽商的強大經濟實力和獨特文化氛圍的佐證。
  陳建華還提到另一現象:明清時期,南方修譜盛於北方也與經濟發展緊密相連。不僅如此,南方印刷業發達這一事實又使得“北方抄本多,而木刻本少,但江南一帶幾乎均為印刷本”。
  不過,也有學者註意到一部分家譜的編纂目的及機制的局限。這使得家譜這一史料也會帶來誤導。比如,中國的族譜有時會伴有一種“源遠流長”和“名人之後”的迷信。這種現像被胡適抨擊為“不肯承認自己的祖宗,都去認黃帝、堯、舜等等不相干的人作遠祖”。歷史學家葛劍雄在其文《家譜:作為歷史文獻的價值和局限》一文中也指出:“家譜的局限性也是明顯的。一般的家譜都要找出一位煊赫的祖宗,不是帝王、聖賢,就是高官、名人,甚至要追溯到三皇五帝。由於這些上古貴人基本都出現在北方的黃河流域,要使本家族特別是不在黃河流域的家族與這些祖先聯繫起來,就只能編造出一段遷移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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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譜的起源及發展
中國 Goarrow.png 族譜的起源及發展

族譜的起源及發展
族譜是中國特有的文化遺產,在中華民族五千多年的文明史上,恐怕沒有一種書能像家譜那樣影響面之廣大、影響時間之久遠了。整個中國,上至皇帝、臣子;下至庶民百姓;從農村到城市,從漢族到各少數民族,從滿腹經綸的文人學士,到目不識丁的凡夫俗子,無論是誰,都對家譜懷有一種特殊的敬畏心理,也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家譜的影響。
中國古代家譜不僅名目眾多,而且種類豐富多彩,根據家譜傳承、記載方式不同,可分為結繩家譜、口述家譜、甲骨家譜、青銅家譜、石碑家譜、書本家譜等。

結繩家譜 :中國古代在文字產生以前,曾經歷結繩記事時代。通過打過多少結,知道本家族有幾代人,五個結表示五代,十個結十代,他們將這種表示世代的繩結,掛在房子木樑正中,非常崇拜。東北地區錫伯族,到20世紀初,仍保留結繩記載一家人輩數、人數、男女數的習慣,生一個兒子,在繩上系一個小弓箭,生一個女兒,則系一根紅布條。

口述家譜 : 比結繩更為原始的一種家譜形式。我國少數民族,如蒙古族、苗族、彝族、高山族等,都保存口傳家譜的習慣,他們採取父子連名的形式,即父親名字之後的一二個字,是兒子名字的前一二個字。一般家族成員能背出三四十代祖先世系,最多的能背出90多代。

甲骨家譜:就是刻在龜甲、獸骨上的家譜。產生於殷商時期的甲骨文字,其中有一些是專門記載一個家族人物、世系的甲骨,如「兒氏」甲骨,上面記載一個家族十一代十四個人的名字,就是很有代表性的甲骨家譜,是我國目前發現最早的文字家譜。


青銅家譜 :就是鑄刻在青銅器上的家譜,即金文家譜。在出土商代末年的青銅器中,就有幾件記載家族世系的青銅器。在出土的周代兩件青銅器中,有380字銘文,記載了一個家族七代世系和事跡。

石碑家譜 :就是刻在石碑上的家譜。所謂「刻譜於石,以垂永久」。早在漢代,這種家譜形式較為盛行。民國初年,廣西南丹縣壕塘村豎「莫姓哨目族譜」,共412字,不僅記載莫姓家族世系,而且記載了家族源流。較之甲骨、青銅家譜,石碑家譜要成熟得多。

書本家譜 :即是書寫、印刷在紙上的家譜,又分古籍和鉛印家譜。這是我國目前存世的最主要的家譜,數量在5萬種左右。此外,尚有塔譜、布譜等。

族譜的起源
童海根指出家譜開始是貴族化的,在宋代之後,已逐漸演變成為一類平民化、家族化的文獻。而歷代家譜之中,精華與糟粕共存。因此如何將正確的家譜知識普及到每一位關注家譜的人士中,是大家所共同關心的事。
據有關資料顯示,自夏商以來不僅王室有家譜,諸侯及一些貴族也都有自己的家譜,專門記錄家族世系。春秋時期,各國王室的家族事務由專門設置的宗正來管理。漢朝建立後,因襲秦制,設立宗正和專門機構管理皇族事務和掌修皇親貴族譜牒。
西漢中期以後,宗族勢力得到發展,附著於宗族藤蔓之上的家譜,尤其是私人家譜的修撰也開始出現,並迅速增長。而到了隋唐時期,中國古代譜牒年發展進入到第二個高潮。
宋代是中國譜牒史上發生根本變革的時代,由於官方修譜的傳統禁例被打破,民間編撰家譜風氣開始興盛。從現存的族譜序可知,南宋後期以來,江西地域的宗族撰寫了大量的族譜。這種平民化族譜修篡的興起,與唐代中期以來大量中原移民進入江西生存繁衍有著極大的關系,移民的後裔們特別渴望記述祖輩的源流、事跡與優良品德,對於平民化族譜修撰的興起起了重要作用。
到了明清兩個朝代,家譜編修達到了中國封建社會的最高峰,幾乎在漢族每個姓氏都有譜牒的編制,且各家族對編修家譜都非常重視。
新中國成立後,由於家族文化當作四大封建權力之一被政府破除,記載家族文化的家譜也被打倒,修撰家譜便曾一度停止。改革開放後,社會環境發生了很大變化,家譜作為記錄家族活動的重要載體,有其社會價值,政府也不會過多干涉,再加上海峽兩岸的交流日趨頻繁以來,在台、港、澳同胞以及海外華人尋根熱潮的推動下,尋親訪祖之風日見升溫,致使民間對舊家譜的保存、利用及新修、續修家譜的風氣更加普及和擴大。幾乎每個姓氏都在整理重印舊譜,續編新譜。特別南方地區,修家譜尤其興盛。據報載,我國歷代編修的家譜總數約5萬多種。於是時至今日,「家譜」仍然是億萬中國人所熟悉的名詞。
近幾十年來,不同的家譜目錄不斷被編纂出版,為海內外華人尋根問祖路程提供詳細、完整的線索,並按照各個收藏單位的名稱,可以知道該家譜在世界各地的收藏情況並就近借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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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期陳姓遷台
明清時期,陳姓的較大的行動是向台灣遷移。當時,這些遷來的人口曾為生存而奮力拼搏過,陳姓先民為開發台灣而付出了極大的代價,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閩、台自古同省,至清代光緒十一年(1885年)始設台灣省。但早在明末清初,福建就開始大批向台灣移民了。據史學家考證,包括陳姓在內的福建沿海民遷往台灣的社會背景六:明朝天啟四年(1624年)荷蘭人竊居台灣後,曾招募閩南沿海移民去台灣墾殖;明末鄭芝龍設寨於台灣北港,曾多次招募漳、泉、興化沿海居民渡海去台灣墾荒;崇禎元年(1628年)統治台灣的鄭芝龍歸順明朝,在福建布政使熊文燦的支持下,招募沿海幾萬災民,每人“給銀三兩,每三人給牛一頭”,用船載運去台墾殖;清朝順治十八年(1661年)延平郡王鄭成功驅逐荷蘭人,收復了台灣,所帶士兵連同眷屬共三萬多人都留在台灣開荒種植,這些士兵多是閩南、閩中人。與此同時,他還到漳、泉、興化等地招募青壯年到台灣墾荒。這個時期漳州、泉州、興化等地赴台者達15萬人之多;清朝康熙二十二年(1邱3年),鄭成功之孫鄭克塽歸順清朝後,漳、泉、興化沿海又有幾十萬人遷往台灣;清朝康熙中葉,清政府放寬海禁,廣東移民也大批遷往台灣。
就福建陳姓的族譜看,他們遷往台灣的原因有五種:閩粵地狹人眾,謀生不易,只好向台灣發展(南安《藍園陳氏族譜》);因苦於械鬥或惡勢力的欺凌(南安《藍園陳氏族譜》);因家道沒落,恐坐吃山空,渡海以求奮發圖強(永春《半山陳氏族譜》);因兵燹或民變而移居台灣(《龍潯鵬都陳氏族譜》;因抗官,家被抄,比如光緒末年德化陳拱反抗鹽稅失敗遭牽連者(《丁溪陳氏族譜》)。綜上可以看出,福建沿海的陳姓居民多是在無可奈何中離開家鄉去台灣的。
陳姓居民在橫渡台灣海峽時,受盡了折磨與苦難,有的死於海上,有的死於瘟疫,有的死於械鬥。正像一首山歌中所唱的那樣: “勸君切莫過台灣,台灣恰似鬼門關,千個人去無人轉,知生知死都是難。”由於清朝政府禁止移民攜眷赴台,陳姓移民只能把妻小留在家鄉,待賺到錢後,衣錦還鄉,與妻小共享晚年。未婚者賺到錢後,即返鄉物色女子結婚,再把妻留在家鄉,又隻身來台。然而,這些移民們往往事與願違,事業成功而衣錦榮歸者屈指可數。一些移民在艱難窘迫的獨身生活中,漸漸淡忘了故鄉,而與當地土著女子結婚生子。如《南安詩山陳氏族譜》曾載:“福俊公,昌坐公之子,生於同治戊辰年(1868年),娶舊門呂氏等娘,側室番女卓氏名打社。男文勝,呂氏生,福探、仁茹、振元側室番婆卓氏出。”所謂番女,並非指現在的高山族,而是數千年來就一直住在平地的平埔族,他們有數十萬之眾,經過三百餘年與漢人通婚融合,如今已分辨不出誰是漢人,誰是平埔人了。
據台灣1979年公佈,全台1740萬人中,陳姓有185萬人,佔台灣總人數的11%。陳姓是台灣第一大姓,台灣諺語說: “陳林半天下,黃鄭排滿街。”台灣陳、林、黃、鄭等大姓的族譜上,都說其祖先是光州固始人,是跟隨唐初的陳元光父子和唐末的王潮、王審知兄弟入閩,又跟隨鄭成功抗清遷入台灣的。陳姓在台灣有二三十個支派,如開漳聖王派、南朝派、漳浦派、浙江嵊縣派等,陳姓在台灣分布非常廣泛。
遷台的陳姓來源,有三種情況:一是來自福建的泉州、同安;二是來自漳州所屬的漳浦、南靖、平和等縣;三是來自廣東的蕉嶺、長樂、平遠等地。目前陳姓在台灣較多的縣市有台北市、台北縣、彰化縣、台中縣、嘉義市、台南縣。基隆、桃園、新竹、鹿港等地的陳姓也不少。台北縣《清源陳氏家乘敘》記載,他們的“入台始祖”是跟隨鄭成功收復台灣的陳永華、陳澤。當我們翻開台灣各支陳姓和其他姓氏的譜牒,從中也能理出陳姓遷徒台灣的線索。佔全台灣人口近百分之八十的63個大姓中,其中陳、林、黃、鄭、王、張、李、吳、蔡、楊、謝、曾、郭、丘、周、葉、廖、莊、何、蕭、詹、沈等家族的族譜上,都明確記載著他們的祖上是光州固始縣人,是唐初時隨陳元光子和隨唐末王審知兄弟入閩的,明末為了抗清,又隨鄭成功遷入台灣的。
台北市寧夏路有一座全台陳氏宗祠“德星堂”,大殿內有一副對聯: “箕裘全子,袍笏文孫,穎川郡鳳毛世胄;南國旌旄,東宮衣缽,李唐時虎拜龍庭。”說明了台灣陳氏與大陸陳氏一脈相承的關係。其中的“箕裘”,出自《禮記》,比喻繼承祖先事業; “袍笏文孫”,指陳寔第七代孫陳寵、官尚書令;第九代孫陳弼任天官大冢宰,封陳國公等,他們都是官至極品,袍笏上朝; “南國”,指陳霸先在江南建立的陳朝;“東宮衣缽”,指陳後主陳叔寶的後裔;“虎拜龍庭”,指陳元光為大將軍。
由於姚、媯、陳、胡、田五姓都是帝舜的後代,同出一宗,故台灣和東南亞等地盛行“媯汭五姓聯宗”;台灣基隆市有“陳胡姚宗親會”,台灣其他一些地方也有類似的宗親組織。由於陳姓家族的子孫們,走出了祖居地江州義門,分支立派於祖國各地,爾後,又因種種原因,將他們的根鬚伸延向東南沿海各地,人數之多,正如福建俗諺所稱:陳、林、蔡,福建佔一半。而廣東潮州的俗諺,也有類似的說法:“陳、林、蔡,粵東佔一半。”
正是這種與海外交往的重要通道的獨特地理環境及中外在經濟、文化諸方面的互相滲透和影響,‧使陳姓家族逐漸形成一種開放型的思維模式,激發起他們走向世界的沖天熱情,於是,在歲月的更替中,他們一批一批地走向海外的各個地域,去完成他們創業的宏圖。
陳姓家族,是一個開放型的家族。我們還是把目光移向台灣各地的“開漳聖王”廟,以捕捉陳姓向寶島遷移的蹤跡吧。台北市內湖區碧山裏的碧山岩,建於1811年,專招“開漳聖王”陳元光。
宜蘭縣礁溪鄉集惠廟,俗稱白石腳王公廟、 “開漳聖王”廟,相傳建於福建移民遷入白石腳村時,這些移民中自然有陳姓子孫。
桃源縣的景福宮 ,建於清嘉慶十八年(公元1813年)祀陳元光及聖壇元帥、觀音、釋迦佛等,大門對聯是這樣寫的: “八閩捷報最首功,廣拓河山懷梓裏;七邑告成膺廟祀,遠移香火真桃園。”下聯的末一句“香火”二字,自然是雙關意思,含有陳姓香火遠移此地的內容。
王審知兄弟的入閩,距陳元光的入閩有200餘年,已是唐未了。那時,藩鎮混戰,農民起義,中原離亂紛生。固始縣人王潮、王審知兄弟,率領固始一帶數萬起義軍輾轉南下福建,在福州建立了偏安一隅的閩國,時為唐僖宗光啟年間,跟隨王氏入閩的有固始10姓,10姓中當然少不了陳姓。
台北縣《清源陳氏家乘敘》記載,“入台始祖”是跟隨鄭成功收覆台灣的陳永華、陳澤,而他們的“入閩始祖”就是河南光州固始的陳政、陳元光父子。
《武榮詩山霞宅陳氏族譜》上說:“我祖自穎川分派於河南光州固始,以抵入閩,至一郎公卜居武榮詩山霞宅。”此族自清初至民國300多年間,遷台的人數達2000餘人,為第一大族,散居於台灣各地。這些移民,其中既有家眷留在大陸的,也有赴台後婚娶者;攜眷同往的現象也相當普遍,此中有一些男性歸回祖籍,而眷屬繼續留台,最後葬在台灣;其次是該族族人於清代後期至民國年間娶台灣女子為妻的很多,本族也有不少女子嫁到台灣去;再其次是移民或留居大陸的眷屬抱養他姓之子為嗣,或以同姓兄弟的兒子為承嗣子的風氣十分盛行。這些原因,都造成了陳姓在台人口的不斷增長,先分布於風山縣的萬舟、茨頂、東港、佳冬、潮州(今屏東縣)、榨官鄉(今高雄縣),嘉義縣的石龜溪一帶,以及台南府,此外,尚有散居於台北、淡水、基隆、宜蘭、桃園、新竹、彰化、鹿港、下淡水、鹽水港、笨港、朗嬌等地的。陳姓是台灣聲名赫赫的大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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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徽州家譜的特點及其價值
Posted on 2016-07-16 in 文化

作者:徐彬、孫黎麗(安徽師範大學)

明清徽州地區素以「文獻之邦」著稱,保存有「數以萬計的文書,數以千計的家譜和數以百計的方誌」。其中,文書是推動徽學興起的重要支撐材料,而數以千計的家譜資料正成為推動徽學研究進一步走向深化的文獻寶庫。明清徽州家譜日益受到研究者的關注,這是由其獨特性和重要價值決定的。

《潭渡黃氏族譜》

明清徽州家譜的特點

其一,明清徽州家譜體例完善、內容豐富。徽州家譜的體例在明代已逐漸走向成熟,形成了包含新、舊譜序、編修凡例、先祖像贊、世系圖表、村圖、祠墓圖、人物傳記、家族文獻等內容的基本編修體例。許多家譜在此基礎上還不斷豐富其形式,明代萬曆年間范淶修《休寧范氏族譜》即是這方面的代表。該譜含譜敘、譜原、譜序、譜居、譜塋、譜祠、譜表、譜傳和譜考九章,章下再分為從舊譜目錄、舊譜序文到舊考、新考、附考共37個細目(范淶:《休寧范氏族譜·目錄》)。全譜「洒洒數千萬言,上自陶唐……纖悉不遺,彬彬乎齊家睦族之典型雲」(《休寧范氏族譜·范守己序》),全方位反映了范氏宗族的情況。

明清徽州家譜內容豐富,包含大量特色文獻,尤以保存地契、文書及明代以來魚鱗圖冊信息而知名。這一特點從《潭渡孝里黃氏族譜》即可管窺,該譜有數十篇上述資料,正如該譜序文所言:「新安之異於鄰郡縣者有三,其一為田土黃冊,冊定於明洪武初,迄今完好藏長史廨宇中……守令增修黃冊,或遭受豪猾改竄,非徵信於譜不得也」,這表明家譜也是記載當時社會經濟活動的重要檔案。

其二,明清徽州家譜具有編修上的連續性特點。明清徽州有重視修譜的傳統,在「三世不修譜,則為不孝」的觀念影響下,各家族大致確立了「十年小修,三十年大修」的原則,較好地保證了家譜編修的連續性。從家族內部看,不同時期家譜之間有繼承相因性,在揚棄中延續。如明成化年間程敏政修成《新安程氏統宗世譜》後,對其批評者有之,繼承者亦有之。持批評態度如嘉靖年間程頊因「學士篁墩先生之筆削者,不無遺逸訛謬」而作《新安程氏統宗遷徙註腳》;至康熙年間程士培又因「篁墩先生統宗譜之系訛支遺」作《新安程氏統宗補正圖纂》。對其持肯定態度而繼承的,如弘治年間程祖瑗認為「克勤先生因兩公所編,復在會諸派宗人及各族所藏新舊譜牒,理淆伐舛……而睦族之義,尊祖之心誠為全且備矣」,並「依譜抽繹畫為總圖,著其說於下方」,形成《新安程氏統宗世譜圖》。在批評與繼承之間,程氏家譜得到續修,保持著有機的聯繫。

從整個徽州地區看,自明洪武至清宣統,不同時期均有家譜存世。據《中國家譜總目》統計,徽州明代家譜有確切年代的238部,其中洪武時家譜存3部,為明代最少,萬曆時家譜存78部,為明代最多;清代有明確年代的家譜571部,最少是順治時期的9部,最多是光緒時期的157部。雖然各時期家譜數量多少不等,但這種連續性,為考察徽州社會變遷提供了依據。

其三,明清徽州家譜注重理論性的總結。明清徽州家譜在長期發展中形成了重視家譜編修理論總結的傳統。萬曆年間的《臨溪吳氏族譜》專作「編略」一卷,以「家史氏」名義撰寫了《譜則略》《譜例略》《譜議略》《譜考論》,集中論述了家譜編修應該遵循的理論規範,論義例則有「家氏史曰:先王之世辨之氏族,統之世系而家教以興,迨其后姓氏不命於上,於是族自為譜,譜雖一家之書哉,實以補國書之所不逮,其義例體裁蓋不可以不謹焉」;論取捨則有「家史氏曰:譜以彰既往而勵將來,傳其所信,斯足征也。故時之先後異代,事之顯晦異跡,因以考證焉,而去取詳略乃可得而斷矣,是以定新例而譜為八集」,反映出修撰者對家譜編修理論的思考與總結。

至清代光緒年間,《績溪縣南關惇敘堂宗譜》僅「譜例」篇就達4000餘字,系統論述了家譜編修中世系、小傳、書法、筆削、遺像、祠墓、傳序、殤靈、編次、續稿等十方面的體例問題。對於「書法」頗有講究,如記遷徙,「凡遷居由本宗市南遷往則書遷某處;由某處再遷則書轉遷或書分遷;至於兵難後或因避難流寓至今未歸故土,或隨貿易僑居眷屬羈旅異鄉,但書今居某處,不列分遷圖內其未定遷也」(《績溪縣南關惇敘堂宗譜·譜例》),對宗族人員流動作細緻區分,亦反映出編修者對家譜編修方法的深入思考。

其四,明清徽州家譜與其他徽州地方文獻具有高度關聯性。明清徽州作為「文獻之邦」,除以大量文書、家譜和方誌為特色外,還有豐富的文集,這些資料林林總總,共同成為重現徽州基層社會實態的資料。其中,家譜與其他各類材料關聯度最高。徽州文書的一個重要特徵是「歸戶性」,即可歸入具體的家族或宗族,這恰與該族的家譜相聯繫,從而提高了其文獻價值。明清徽州家譜中的許多人物,在對應的方誌中均有相關記載,可實現家史與官方文獻的結合。另外,許多與家譜相關的信息保存在徽人文集之中,兩者互為補充。如萬曆年間汪道昆修《靈山院汪氏十六族譜》,許多明代歙縣汪氏文書均與之相關,譜中所記人物、事件又與《歙縣誌》《岩鎮志草》有聯繫,譜中的許多內容在汪道昆《太函集》中亦有記載。這種關聯性不僅擴大了家譜的信息量,也能相互驗證資料的真實性,從而提高其可信度。

明清徽州家譜發達的原因

明清徽州地區家譜資料發達,至少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原因。

明清徽州宗族發展成熟、組織嚴密,是徽州家譜產生的社會基礎。徽州學者趙吉士在《寄園寄所寄》中說:「父老嘗謂新安有數種風俗勝於他邑:千年之冢,不動一抔;千丁之族,未嘗散處;千載譜系,絲毫不紊。」又據《績溪縣誌》載,「深山大谷中人,皆聚族而居,奉先有千年之墓,會祭有萬丁之祠,宗祏有百世之譜」。而將「千丁之族」「萬丁之祠」有效組織起來,就要發揮家譜「敬宗收族」的功能。修於嘉靖年間的汪氏家譜記載,「夫嘗聞之,族者,湊也。湊眾人而為族也。湊眾人而為族而同於一譜,則百千萬人猶一人也。百千萬人猶一人,而吾不以祖宗一人之心視百千萬人,非祖宗之罪人乎?」(《新安汪氏重修八公譜·方鵬序》)這強調了家譜在「收族」中的作用。清代休寧人汪漋亦言:「有百世之宗族,斯有百世之墳墓,有百世之墳墓即有百世之譜牒,此新安風俗所以美也。而墳墓賴宗族以守,宗族賴譜牒以聯,則聯譜序牒以萃疏遠而相親相愛之勢成,譜之所系亦甚重矣。」(《考川明經胡氏統宗譜·汪漋序》)

徽商的雄厚財力為徽州家譜的編修提供了資金保障。明中葉後徽州人經商之風日熾,出現歙縣「業賈者什家而七」(《太函集》卷十四《谷口篇》)、祁門「服賈者十三,賈十七」(萬曆《祁門志》卷四)的局面,進而催生了規模巨大且財力雄厚的徽州商幫。這些取得成功的商人,大多表現出對編修家譜的熱心。如棠樾鮑氏家族中,「(鮑肯園)先生由困而亨,顧恆思於物有濟,修宗祠、纂家牒、置田贍族人之不能婚者」(《棠樾鮑氏宣忠堂支譜·鮑肯園先生小傳》)。據《婺源縣誌》記載,當地致力於修譜的徽商為數眾多:「俞銓……後經商貲裕,為支祖立祀田祭掃,修葺本支譜牒」;「吳永鑰……尤篤根本,修祀廳、葺宗譜,所費不下五百金」等(光緒《婺源縣誌》卷35《人物·義行》)。可以說徽商捐助修譜已成一種風氣,從而保證了徽州家譜編修的開展。

徽州民眾強烈的修譜意識是推動家譜發展的內在動力。明清徽州地區普遍存在「家之有譜猶國之有史」的共識。嘉靖年間李喬曾說:「夫家之有譜,猶國之有史也,國無史則千古之治跡不昭,家無譜則一宗彝倫攸散。」(《三田李氏統宗譜·休陽湖續譜序》)萬曆時舒孔昭曾說:「家之譜牒猶國之史書,國無史書則帝王歷數莫考,家無譜牒則宗族源流莫辨,即愛敬之心無由而生,然則族譜可輕乎哉。」(《華陽舒氏統宗譜序·舒孔昭序》)清代徐成祺也說:「國有史然後是非明,得失定;家有譜,然後世系序,昭穆分,此君親大倫忠孝一理,罔敢慢也。」(《韶鏗徐氏宗譜·本族譜系序》)基於這種共識,徽州人將修譜內化為一種強烈的責任感,推動著徽州家譜編修不輟。

明清徽州家譜的價值

徽州家譜反映了宋元以來徽州家庭結構、人口繁衍和遷徙、宗族關係,以及宗族與基層社會的關係,通過對家譜的研究可以形成對徽州社會更全面的認識,同時,這種典型研究也有助於對明清社會作更深入的考察。

徽州家譜研究可以深化徽學研究。上世紀因徽州文書的發現,推動了以徽商為標誌的徽學的形成與發展。數以千計的徽州家譜資料的發掘,有利於開展徽州基層社會實態的研究,從而揭開徽州基層社會結構、基層民眾生活等方面的真實「場景」。

徽州家譜研究可以豐富譜牒學研究成果。徽州家譜規模大、精品多,內容豐富、體例精良。有豐富的家譜編修理論、家譜考辨理論以及家譜功能論。通過對徽州家譜研究及與其他區域家譜比較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中國古代家譜的變化、發展。

徽州家譜研究有助於推動人口史研究。徽州家譜中保存著豐富的家族人口信息,如《月潭朱氏族譜》世系中,利用小注的形式,記載了宋元以來,家族人口的姓名、派系、學業、職業、功名、婚嫁、子女、遷徙等情況。這些內容為研究古代徽州人口數量、職業構成、婚姻狀況、社會網絡等提供了翔實的材料。

徽州家譜研究可以為經濟史研究提供鮮活的資料。明清徽州家譜中保存了大量商人傳記資料和經濟活動信息及契約文書,可為諸如土地買賣研究、祠產墓產訴訟研究提供一手資料。

徽州家譜可以為社會史研究提供豐富素材。徽州家譜注重對村居圖的繪製和村景詩的記載,這些內容對於了解明清時期徽州環境的變遷及人們對生存環境的認識有重要意義。徽州家譜中保存的家訓、家約、家規、祠約、祠規等內容,能夠生動反映基層民眾的社會生活和基層社會秩序的構建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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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氏文化家譜族譜:一個家族的生命史
Posted on 2016-04-13 in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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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譜、族譜,是一個家族的生命史。它不僅記錄著該家族的來源、遷徙的軌跡,還包羅了該家族生息、繁衍、婚姻、文化、族規、家約等歷史文化的全過程。

「家有譜,州有志,國有史」,清代著名史學家章學誠把家譜與國家歷史和州縣方誌相提並論。一部家譜,記載著一個家族生生不息的傳承,維繫著家族的血脈。

家譜,其實是一個家族的血緣生命史。

所謂「水源木本」,所謂「慎終追遠」,其實就是時刻提醒自己,你有根,有源,要知道自己是從哪兒來的,不能忘本。

所以,宋代理學家朱熹說:三十年不修譜,是為不孝。另一位理學家程頤曰:譜牒壞,人不知來處,故譜不可不修。

家譜,一個家族的生命史--柯影傳媒制

家譜是以記載父系家族世系、人物為中心的歷史圖籍,是由記載古代帝王諸侯世系、事跡而逐漸演變來的。先秦時,社會上流傳有《周官》、《世本》等譜學通書;秦漢以後,又出現了《帝王年譜》、《潛夫論.志氏姓》、《風俗通.姓氏篇》等譜學著作。到魏晉南北朝時,門閥制度盛行,家譜成了世族間婚姻和仕宦的主要依據,於是便迅速發展起來。隋唐五代後,修譜之風更從官方流行於民間,以至遍及各個家族,出現了家家有譜牒、戶戶有家乘,並且一修再修、無休無止。因此每次修譜,也就成了同姓同族人之間的大事。

但第一部家譜是什麼樣子?修撰於何朝何代?是官修還是是私修?因為歷史上缺泛記載,至今尚不得而知。到了宋代,由於官方修譜的傳統禁例被打破,民間編撰家譜風氣開始興盛。於是家譜也日益多了起來。在這一時期的家譜中內容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世系圖,若想知道譜中某人世系所承,屬於何代、其父何人,一看此圖便即瞭然;第二部分是家譜正文,是按世系圖中所列各人的先後次序編定的,分別介紹各人的字號、父諱、行次、時代、職官、封爵、享年、卒日、諡號、姻配等。這些介結性的文字,長者50餘字,短者僅二三字,實際是人物小傳。使人知其本源,而世系表也因此更加完整;第三部分為附錄。對研究姓氏的源流、遷徙、分布、文化等都有較大價值。

家譜究竟有多大數量,至今還沒有人作出確切統計。因為家譜像其他所有私家家譜一樣,還有秘不示人的家規。每當家譜30年一小修,60年一大修後,舊的家譜除留下極少幾套保存在宗祠或族長手中外,其餘都要全部銷切,而代之以新的家譜。這種特殊的風俗習慣,當然為古老家譜的保存製造了人為障礙。不過,儘管如此,家譜作為生活軌跡的記錄,仍有不少被保存了下來。至於散落在民間的家譜,無疑還有更大的數量。

家譜,凝聚著我們這個古老民族對家族血脈的信仰。

鄉土中國,講究的就是家與國同構,國就是家,家就是國,民族的文化血脈需要薪火流傳,至少可以讓後人從家譜中讀出你是誰?你從哪裡來?你向何處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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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譜族譜製作的格式有哪些?
Posted on 2016-08-23 in 文化

家譜族譜編修製作,都要仔細研讀參考老譜書,從中可以考究到譜書在編修的重要信息,也是延續本宗族家譜文化的紐帶,所以對於以下這些內容,是我們每個姓氏族譜在編修時必須著重考慮的:

1、譜名

一 般均稱為家譜、宗譜、族譜、家乘、世譜、統譜、支譜、祖譜、合譜、聯宗譜、大成譜、房譜等,也有的稱為譜傳、真譜、淵源錄、源流考、清芬錄、世典、世牒、 世恩錄、故譜、族譜圖、族系、族講、石譜、世家、私譜、本書、大同譜、鄉賢錄、傳芳集、家傳簿、先德傳、系譜、譜志略、家譜彙編、家模彙編等,可謂名目繁 多。

2、譜序

稍具規模的家譜,卷首一定會有一篇至幾十篇不等的序文,它是每部家譜不可缺少的內容之一。譜序包括新序、舊序、族外人的客序、跋語、目錄和刻印人名以及其它關於本族的記述。

3、譜例

又稱凡例,主要是闡述家譜的纂修原則和體例。一般而言,一些家譜在每一次續修時都會訂出若干條適合社會潮流與需要的規則,以作為修譜時所要遵循的原則。

4、譜論

許多家譜都專門辟有譜論一章,專收先賢的譜說、譜論、譜議的篇章和古代經典中的有關論述,對修譜的作用、功能、意義、歷史、原理、方法等加以發明和闡述,是研究譜學的寶貴資料。

5、恩榮錄

主要內容為歷代皇帝對家族中的官員及其家譜的敕書、詔命、賜字、賜匾、賜詩、賜聯、御諡文、御製碑文以及地方官府的贈諭文字等,以顯示和炫耀朝廷對該家庭及其成員的獎勵和表彰,同時反映高家族的地位和身份。

6、像贊、遺像 祖先及家族中歷代英賢、重要人物的圖像資料,一般為正面是遺像,背面是像贊。

7、姓氏源流

中國家譜素來有「敘本系,述始封」的傳統,明清以來各家譜也大多有記姓氏源流的一章,或稱姓氏源流,或稱宗族源流。它主要是用來記述本姓來源、本族的歷史淵源、始祖、世派、遷徙、各支派間關係甚至改姓的原委等。

8族規家法

是宗族家族成員共同制定的、用以約束和教化族人的宗族法規,是家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名稱各異,種類很多,諸如家規、家約、家戒、家法、家禮 、家典、家儀、家條、族規、族約、祠規、祠約、規範、規條、規矩、條規、戒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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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譜族譜編修製作基礎知識
Posted on 2016-08-25 in 文化

1、修家譜的意義:

(1)家譜族譜是 記載同宗共祖的血緣集團世系人物和事跡等方面情況的歷史圖籍。它與方誌、正史構成了中華民族歷史大廈的三大支柱,是我國珍貴文化遺產的一部分。家譜蘊藏著 大量有關人口學、社會學、經濟學、歷史學、民族學、教育學、人物傳記以及地方史的資料。在改革開放的今天,進一步開展對中國家譜資源的開發利用,對海內外 華人尋根認祖,增強民族凝聚力,為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服務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2)中國家譜中的有關科舉名錄、人口變遷、鄉里教育、風俗習慣、宗教信仰、家規族訓、人物傳記、碑文墓表、天文氣象、詩文著作、水文地理、名勝古蹟等都是可以利用的珍貴史料。

2、家譜族譜的定義

家譜又稱族譜、家乘、宗譜等,是以記載父系家族世系、人物為中心的歷史圖籍。至明清,私家修譜盛行,成為宗族普遍關注的大事,一般是三四十年即重修一次,往往是一修再修甚至多次重修,依封建統治者的邏輯就是「篤宗族以昭雍睦」、「修族譜以聯疏遠」。

3、家譜族譜製作記錄的主要內容與形式

現存家譜主要是宋代以後尤其是清代的私修家譜,其體例主要是融合歐陽修、蘇詢二體而形成的規範化的譜式,即「首世系,次諱字,次婚姻、次子嗣,凡祖宗之德行,品望、功業、文章悉載於譜。故族遞衍而不亂,祖德常佳而不朽。」(《興化戎氏重修宗譜》序),其內容歸納起來,大致有:

(1)譜名,有稱家譜、家乘、族譜、宗譜、世譜、會譜、統譜、房譜、支譜等的不同;

(2)譜序:包括達官貴人及儒學大師等撰修的序言,用以反映本族的歷史、族望、修譜簡況及修譜原則等;

(3)譜論,即論述修譜的意義、原則、方法等;

(4)恩榮錄,包括皇帝對家族成員中官員及家屬的敕書、誥命、賜字、賜匾、賜詩、御諡文、御製碑文及地方官府的增諭文字等;

(5)遺像及像贊,載有祖先及祖中重要人物的遺像,並配詩示贊;

(6)族規家訓,包括祖訓、家禮、家典、家范、家戒、家規、族規、族約,是約束族人的禮儀規定,它對於族長的特殊地位、族眾的行為準則、祭祀的禮儀、族產的管理等都有具體而又細緻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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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

宋代以前家譜只能官修朱元璋曾想認朱熹為祖
儒學資訊河南商報 [ 微博 ] 楊東華2014-02-24 11:35我要分享 1
宋代以前家譜只能“官修” 朱元璋曾想認朱熹為祖

姓氏家譜(資料圖圖源網絡)

眾多家譜上,都有個“亮閃閃”的名人是自己的先祖,或為帝王,或為名臣。

比如,有的李氏稱李唐皇帝為本族始祖,蕭姓則號稱自己這一支先祖為蕭何,張氏則拉張良、張飛等為自己的祖宗……

其實,“攀附”名人並非簡單如阿Q般“我祖上比你闊多了”。這樣做,除敬重祖先的思想外,老百姓也有自己迫不得已的原因。

宋代以前家譜只能“官修”

宋代以前家譜只能官修朱元璋曾想認朱熹為祖

朱元璋像

近日,河南商報記者採訪了華夏姓氏源流研究中心主任袁義達。袁義達長期從事姓氏群體遺傳學研究,曾任中國科學院遺傳研究所室主任,出版過《中華姓氏大辭典》等著作。

袁義達說,在宋代以前,中國的家譜只能“官修”,也就是說,只有帝王將相、名臣才有資格修家譜。普通人如果要修家譜,是要冒很大風險的,屬於“犯上”。

宋代以後,民間言論開放,普通人才開始修家譜。因為中間多年文獻斷檔,沒有人知道自己的祖上到底是誰,只能根據自己大概來自哪裡,和哪個同姓官員的某一支重合,就直接跳過去了連接上了。

當然,老百姓們這麼做,也是受了劉邦的啟發。眾所周知,劉邦做皇帝前僅僅是個小小的亭長,出身低微。他當了皇帝后,竟然拐彎抹角把自己的家譜續成了炎帝之後。老百姓一看,皇帝都這麼幹,大家當然可以效法。於是,幾乎所有的家譜,往上數祖先必定是名人,因為普通人根本就沒有家譜傳下來。

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登基後,曾有人要為他續家譜,想把宋代大理學家朱熹認成他祖先,但最終放棄。有人說,是因為年代太近,朱熹子孫尚在,朱元璋實在不好蒙混;也有人說,是朱元璋後來自己沒同意,而是把自己討飯的經歷給寫上了。

家譜文化是一種信仰

如果家譜是這麼來的,那它還可信嗎?袁義達說,家譜文化,實際上已經成了一種信仰。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能像中國一樣保留幾千年的家族文化。這種信仰,也是對祖宗的敬畏,讓人有根有源,知道自己從哪兒來。

實際上,對於家譜,前面是真實的,後面也是真實的。也就是說,家譜前面多少代,因為有文獻記載,是有據可依的;最近數代,牽涉自己的叔伯、爺爺、曾祖等,也是真實的。唯一的斷層就是在文獻缺失的那些年代。

“曾經有人發現,一個縣如果有5個進士,那麼全縣同姓的人都認這幾個人為祖先,難道這幾個進士就沒有兄弟嗎?其他人都去哪兒了?”袁義達說,這就像是一棵大樹有眾多分支,你本來屬於第三支第五根,但是你認了第一根,中間的差別其實並不大。

說到底,中國的家譜文化,就是整個民族的血脈信仰。

袁義達說,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美國黑人開始尋根,由此帶動了華人尋根。和他們不同的是,我們有家譜,追根溯源,就知道自己從哪兒來。不管中國的社會結構如何變化,只要姓氏文化不丟,我們的文化就能傳承。

姓氏軼事

朱熹的“序”被多個姓冒用

除了認名人當祖先,以前還有人喜歡假託名人作序。史料顯示,朱熹作譜序的家譜多達十幾個,有的是真的,有的則是偽作。

他的一篇譜序,竟為周、黃、劉、戴、吳、洪等姓氏的家譜同採用,其中只姓氏一字之別,其余文字均雷同。

明清時期,甚至有了職業“譜師”、“譜匠”,專為一些家族製作假冒偽劣家譜。

如今,隨著尋根和民間修譜的興起,“譜師”這個職業又重出江湖,甚至有了專門的修譜公司。

有學者說,這應了“盛世修譜”這句話,也跟“三十年一小修,六十年一大修”的修譜傳統有關。

在南方一些城市,如今的“譜師”月入上萬元,甚至上百萬元。但有些“譜師”修出來的家譜並不靠譜。修家譜需要仔細考證,要把每個人誕生、工作、嫁娶的軌跡都找到,何時遷徙、埋葬在哪裡等都要弄清楚。掌握好這全部的要素,並不是一件易事。

刨根問底

五百年前是一家?這事真不一定

常常有兩個同姓的人初次遇見,會笑稱“五百年前是一家”。也有人會主動和名人搭關係,比如姓孔的就認為自己是孔子後代,姓關的認為自己是關羽後代。

不過,這種說法並不准確。

有學者解釋稱,一方面,同一姓氏最終追溯到老祖宗,不可能是一個人,而應該是一個家族。比如姓孔的,老祖宗可能是孔子,也可能是孔子的兄弟。再比如,中華民族所有姓氏追溯到頭就是炎帝和黃帝,但不可能只有這兩人,而是兩個家族。

更重要的是,在姓氏流傳和演變過程中,會影響一個姓氏“血統”的純正。大量的賜姓、改姓,還有姓氏避諱等,都使得“五百年前是一家”的說法難以成立。

“岳”姓是怎麼來的?

近日,有岳姓讀者打來電話諮詢岳姓的來歷。

據袁義達、邱家儒主編的《中國四百大姓》,岳姓在姓氏排行榜中列第124位,總人口大約149萬。

“岳”和“山”有關,來源於先民對大山的崇拜。岳姓源出風姓,伏羲氏後代。相傳在堯舜時期,有大臣羲和,掌天地四時之官,擅長觀察天象,發明了日曆,因此為堯執掌曆法。他的後裔建立了羲、和兩國,在今天河南登封、滎陽、鞏義一帶。

岳姓血脈一直純正,幾乎沒有混入過外族的血脈。南宋民族英雄岳飛遇害後,他的後代和族人有北上東北的,在遼寧定居,到明清時,和當地滿人融合。返回騰訊網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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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家譜體例概說(一)
中國家譜發展到明清時代,已趨成熟、完善,體例完整,內容豐富,儘管收載內容有多寡,編纂形式有不同,但一部完整的家譜,大致包含以下體例內容。
 
一、譜名
當我們捧起一部家譜時,首先躍入眼簾的是封面上的譜名:家譜、宗譜、族譜、房譜、世譜、支譜、譜系、譜傳、淵源、統譜、通譜、譜牒、玉牒、家乘、會譜、合譜、主譜、墳譜、祠譜、聯宗譜、世系圖、族系、世家……林林總總,不一而足。其中最常見的是家譜、宗譜和族譜。
譜名中最重要的是譜籍和姓氏,即是什麼地方、什麼家族的家譜。如《皖桐高嶺汪氏宗譜》,清光緒三十一年汪鈍侯總纂,表明是安徽省桐城縣高嶺這個地方汪姓的宗譜。《蕭山史村曹氏宗譜》,清光緒六年曹瀚等纂修,表明是浙江蕭山史村這個地方曹姓的宗譜。有的家譜雖表明譜籍裏居,但僅系村鎮,如《章鎮張氏宗譜》,光緒十一年張祖良等纂修,什麼地方的章鎮呢?經翻閱此譜,才確定是浙江上虞的章鎮。還有的家譜,僅有姓氏,如《夏氏宗譜》、《張氏家乘》等,這給檢索查閱帶來一定的困難。所以,我們在編纂上海圖書館館藏家譜目錄時,對凡是沒有譜籍或譜籍不明晰的家譜,均一一查明,標出一個完整的譜名。如《夏氏宗譜》,光緒六年夏鶴溪等纂修,標為《(江蘇丹陽)夏氏宗譜》;《張氏家乘》,民國 5年張元善纂修,標為《(浙江平湖)張氏家乘》等。有了明確的譜籍,便於檢索和查閱。
有些家譜將本家族歷史上所屬堂號、郡望標在譜名裏。如《(江蘇蘇州)三槐堂王氏續修家乘》(乾隆年間,王巨源等纂修)、《(江西萍鄉)雅積堂黃氏三修族譜》(民國12年,黃序鵷纂修)、《(福建上杭)清河郡張氏宗譜》(光緒三十四年)、《(浙江仙居)樂安珍水堂朱氏宗譜》(光緒十二年)等。三槐堂、清河郡等都是歷史上著名的堂號、郡望,將其標在譜名上,除表明本家族的歸屬外,也帶有炫耀的味道。
還有些家譜將先祖的名、行也標在譜名裏。如《(湖南)武岡廖氏德行公裔四修合譜》(民國32年,廖鴻翥纂修),該譜始祖發祥,明初攜子德行、德文、德貞、德據自江西泰和遷來武岡,後德文、德貞、德據支系先後遷移他處,德行支仍居武岡,是譜即德行支譜。又如《(江蘇丹徒)大港趙氏第八大分大二公裔下漢杕渼槐分宗譜》,該譜始祖子褫居丹徒大港鎮,傳至七世,支分十八,是譜專記第八大分祖由壽(行名大二公)位下世系,系漢杕、渼槐兩支所修。由於標明先祖的名行,從譜名即可知曉是譜所屬的支系。
中國家譜有續修的傳統,因此不少家譜在譜名上即標出修譜的次數。如《(江蘇鎮江)潤東嚴莊葉氏重修族譜》(光緒五年,朱明旵纂修)、《(湖南)甯鄉道林蔣氏九修族譜》(光緒十五年,蔣本璞等纂修)、《(浙江金華)東山傅氏十九修宗譜》(民國10年,傅以梯纂修)等。
在譜名中,儘管有家譜、宗譜、族譜等名稱區別,但大多是記述一姓一宗一房一支的家譜,也有少數稱為通譜、統譜,就是統貫分佈于各地各宗支於一的大型家譜。“通譜者,會諸譜而作也”,“會者,會其源萬殊而歸一本也。通者,通其派一本而達之萬殊也”(明景泰二年《新安程氏通譜序》)。通譜是明代中葉以後,隨著社會長期和平環境和家族人口迅速繁衍而流行起來的一種規模宏大的家譜。如《王氏通譜》(光緒二十年,王庸敬等纂修),就將分屬多派散居各地的王氏世系,主要是太原王氏、琅琊王氏、三槐王氏等派系統貫於一譜,計 102卷,82冊,成為一部規模宏大的王氏家譜。又如明代嘉靖十四年纂修的《張氏統宗世譜》,就是一部將分散在祁門、婺源、休寧、歙縣、績溪、黟縣、旌德、涇縣、南陵、石台、貴池、浮梁、德興、樂平等地的張氏各宗支統貫於一的大統譜。
從譜名中,還可看到一種稱為聯宗的家譜,即含有兩個姓氏以上的聯宗編修家譜。如《(江西婺源)蕭江家乘》(清道光三十年,江賡纂修),是族原姓蕭,一世祖禎,唐季易姓為江,隱居歙縣黃墩,後世散居皖南及外省各地,均以蕭江聯宗子孫自居。類似的家譜還有《張廖簡氏族譜》(張清風主編,1959年臺灣台中新遠東出版社鉛印本)、《姜盧紀氏族譜》(姜盧紀氏族譜編委會纂修,1967年臺灣彰化商工文化出版社鉛印本)、《賴羅傅聯宗大族譜》(賴國民、賴濟汾主編,1970年臺灣台中賴羅傅宗親會排印本)等,這類聯宗譜的異姓之間,歷史上都有一定的淵源關係。
 
二、祖先像贊
當我們翻開家譜時,首先看到的往往是置於卷首的本家族祖先的圖像和讚語。宋代以後,中國家譜以“尊祖、敬宗、收族”為編修宗旨,將本家族列祖列宗的遺像置於家譜的前面位置,這是可以理解的。
家譜中的祖先圖像,少則幾幅,多的達數十幅,大體分三類:
一是本家譜的始祖、始遷祖。以中國第一大姓王姓為例,王姓主要出自周靈王太子晉,太子晉後裔在秦漢時一分為太原、琅琊二望,於是不少王氏家譜首列的祖先圖像就是周靈王、太子晉、琅邪王等。《(浙江)山陰前梅王氏宗譜》首列“太祖周宣靈王像”;《(江西婺源)檀嶺王氏宗譜》則首列“周靈王太子晉公像”,其讚語為“仙骨太子,肇姓王氏。乘鶴吹笙,飛升天市”;《(浙江剡縣)王氏家譜》首列彩色“琅琊王王悼公遺像”,稱其為“琅琊王氏之鼻祖也”。
又如《(安徽祁門)方氏宗譜》,以薑姓炎帝神農氏 9世的帝榆罔之太子雷為得姓始祖,其家譜首卷即列“方氏得姓始祖太子雷公像”。《(福建浦城)渤海西吳宗譜》稱宋代吳龍(字起雲)為遷浦城始祖,圖像標為“宋由浙遷浦始祖尚義冠帶起雲公遺像”,標題將吳龍在什麼時間(宋代)、什麼地點(由浙江遷浦城)、家族中地位(始遷祖)均一一標明。
二是五服之內近世先祖。宋代以後祭祖禮儀,一是祭本家族的始祖、始遷祖,一是祭五服之內的高、曾、祖、禰四代祖先。與此適應,家譜中的圖像,除始祖、始遷祖外,大量的是近世先祖。如光緒十年(1884)王亨添編纂的《(浙江)剡北靈芝鄉王氏續修宗譜》中的圖像,五服之內的祖先圖像共30幅,最早的是錫字輩的“錫能公遺像”,生年為乾隆七年(1742),元字輩圖像 3幅,亨字輩圖像12幅,利字輩圖像11幅,貞字輩圖像 3幅,其中最近一幅貞字輩圖像為“貞燦公喜容”,生年為同治元年(1862)。如果說,始祖、始遷祖的圖像是帶有想像成分的話,那五服之內近世先祖的圖像則比較逼真,因五服之內祖先的音容笑貌及服飾,繪圖之人是可能見到或聽人描述過的。當浙江剡北靈芝鄉王氏族人祭祖時,仰望這些祖先圖像,必定會大大加深對這些祖先的印象,從而增強靈芝鄉王氏族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是本族名人。始祖、始遷祖與近世先祖之間,往往間隔數百年,乃至上千年,不可能將中間的歷代祖先一一繪成圖像,於是各家族就選擇期間的名人,尤德、爵、功、文著稱者加以繪圖。《(江蘇昆山)砂山王氏宗譜》序言中,概述該族自魏晉迄清光緒年間,計有1500年歷史,就中唐代祖先僅選擇著名文人王勃一人繪成圖像,標題為“唐朝散郎子安公像”。《(江蘇宜興)石塔吳氏宗譜》就將該族先祖中任過宰相的吳存惠、吳宇的圖像刊在家譜裏,吳存惠圖像標為“後唐宰相存惠公遺像”,吳宇(字本虛)圖像標為“後唐宰相本虛公遺像”。道光十三年包夢奎等修《(江蘇鎮江)潤州包氏族譜》,刊有宋代包公圖像,題“禮部尚書包孝肅公像”。光緒十八年史晉纂修《(浙江)蕭山史系宗譜》,刊有第49世祖先史可法圖像,標“明東閣大學士諱可法像”。
上述圖像旁一般都有數十字的讚語,對圖像主人的相貌、業績、功德等,畫龍點睛地予以頌揚。此類讚語大多為後世子孫所為。如同治八年方金聲等修《(安徽祁門)方氏宗譜》,其中圖像“清登仕郎本教公像”讚語:“品詣端莊,孝友傳家,巍然人表,名重金華”,就由該族裔孫國進撰寫;另一幅圖像“清登仕郎兆嶙公像”讚語:“省身克己,忠恕待人,德征仁壽,俗美化純”,則由其侄孫、即該家譜纂修者金聲撰寫。不過也有不少家譜中的圖像讚語是當時的名人所書寫的,其中級別最高的當屬皇帝的讚語。
如《(浙江上虞)虞邑西鄉呂氏宗譜》就刊有宋代名相呂蒙正像,其旁就是皇帝的讚語:“敕贊先相許國文穆公呂蒙正:度量寬宏,學問充實。校藝居先,奏名第一。大政早參,中書三人。相業推隆,為今良弼。”浙江山陰王佐,歷任南宋工部、戶部尚書,于紹熙二年(1191)去世,《(浙江紹興)山陰前梅王氏宗譜》刊有“戶部尚書佐公像”,宋光宗於紹熙五年(1194)二月十日贊曰:“敕贊:豪傑之才,公輔之器。對策大廷,狀元及第。柱石當朝,模範後世。”稱王佐為當朝柱石,評語是夠高的。
各家譜祖先圖像的讚語,也有不少是歷代名臣、名相所書寫的,如《(浙江紹興)紹邑邵氏宗譜》中,第一幅紹平圖像“秦東陵諱平宗衡仁公像”,其讚語為漢長沙太傅賈誼題,贊曰:“秦以虎視,漢以龍興。封侯作相,寵錫頻膺。晚作布衣,種瓜東陵。綿綿五色,澤及雲仍。”《(浙江上虞)古虞宋氏宗譜》刊有宋宏圖像“漢宜平侯宏公之像”,其讚語則是宋代尚書左僕射門下侍郎司馬光題,贊曰:“學大而博,積厚而誠。尤資輔翼,社稷之臣。威容德器,群僚莫能。中興人物,分其首稱。”
南宋理學大師朱熹,其理學思想曾對南宋以後的家譜產生重要影響,因此不少家譜祖先圖像的讚語題為朱熹所寫。如《(浙江紹興)紹邑邵氏宗譜》中邵乘圖像“晉散騎將軍諱乘字元盛公像”,為“宋晦庵朱熹題”,贊曰:“奮武揚威,義昭金石。實維有功,標名赫赫。赳赳武夫,公侯幹城。日有禦侮,千古馳名。”需要指出的是,家譜中署名朱熹題寫的圖像讚語,有的是偽作。如《(江蘇泰縣)王氏族譜》圖像中,所謂朱熹為王肇基圖像題寫讚語就是突出的一例。朱熹為“肇基公遺像”題寫讚語:“道喪幹載,至遠言湮。不有先覺,敦開我人。書不盡言,圖不盡意。風月無邊,庭草交翠。”王肇基何許人也?家譜中明白刊載:“生於洪武十年丁巳二月初三,壽七十有三,卒於正統十四年。”即生於西元1377年,卒於西元1449年。朱熹是南宋人,其生卒年為1130年至1200年,生於南宋的朱熹竟然為 200多年後明初的王肇基題寫讚語,儘管讚語上煞有介事刊有“朱熹”、“晦庵”的印章,但其編造得也實在太離譜了。
 
三、目錄
翻開家譜,緊接著祖先圖像的往往就是目錄,提綱挈領地揭示該家譜的主要內容與次序排列。
下面列舉安徽徽州地區明代、清代以及民國時期一些家譜目錄。
《(安徽)新安畢氏族譜》(正德四年)目錄:
首卷:譜前序,包括新舊譜序計十二篇、凡例十五條、地方誌二十五處;
卷之一至卷之八:世系志;
卷末:詩文、譜後跋;
附錄:墓圖、領譜序號。
《(安徽祁門)王源謝氏宗譜》(嘉靖十六年)目錄
卷首:考辨二;
卷之一:姓原紀略;
卷之二:統宗表略;
卷之三:統宗世系;
卷之四:孟宗世系;
卷之五:孟宗世系;
卷之六:統宗事略;
卷之七:傳、孟宗事略;
卷之八:敕命、序;
卷之九:記;
卷之十:訓、說、贊、銘、傳、墓誌、賦
附錄:貞節事略。
《(安徽歙縣)古睦清溪紫峰項氏宗譜》(康熙十八年)目錄:
第一卷:譜序、凡例、歷代序;
第二卷至第六卷:譜系圖;
第七卷:誥敕、詩、序、銘、贊、傳、說;
第八卷:誥敕(渡瀆、貴溪合錄)、序、贊、傳、記(貴溪、仙溪、慈溪合錄)、書、疏、詩、傳、記(補輯古今諸文翰)、人物志、譜跋。
《(江西婺源)官源洪氏總譜》(乾隆五十三年)目錄:
卷首上:官源總敘、目錄、各派舊敘;
卷首下:姓原疑辨、譜說、凡例、仕官、誥命、容像、雜著、各派墓圖、祠圖、墓圖、祭田錄、捐銀、字型大小簿數;
卷之一至卷之十八:各派世系;
卷末上:各派詩歌、婺傳贊、祁傳贊;
卷末下:休傳、歙傳、孝子傳、橫溪傳、神道功、各派墓圖、行狀、墓文、墓誌、構訟案卷。
《(安徽祁門)王氏宗譜》(光緒十五年)目錄:
卷之一:水源本末、禮儀家風、收執譜記、字型大小、目錄、新舊譜序、聖諭十六條、誥敕、凡例、家規、家禮圖、譜、宗說、族說;
卷之二:族譜引、像贊、行狀、墓誌、三槐辨考、源流引、淵源圖、世系;
卷之三至卷之九:各派世系;
卷之十:世系、境地圖、墓圖、祠堂圖、贊秩類、排行、執譜字型大小、跋。
《(安徽祁門)文堂陳氏家譜》(民國17年)目錄:
卷之首:新序、凡例、舊序、世系考、墓地、文卷規章、祠廟、村墓圖、墳山圖、肖像、十景志;
卷之一至卷之十三:譜圖;
卷之十四:文獻錄、科第選舉、儒林文苑、藝文書目、孝友忠義、義行隱德、宦績、約法、古跡志目、名勝志目等。
《(安徽績溪)績溪程里程敘倫堂世譜》(民國29年)目錄:
卷首:目錄、序例、凡例、墓祠圖、廟圖、祖先像、墓圖、契據、告示;
卷一至卷十:世系;
卷十一:誥敕、疏、傳記、詩、銘、書;
卷十二:譜序、規範、庭訓、家苑、排行、祭祀、後序、修祠理譜職員表、頒領世譜單;
卷末:產業、墓圖。
比較上列明代至民國時期的七種家譜目錄,可得到以下幾點認識:
一、從明正德四年(1509)至民國29年,歷經 400餘年,家譜目錄內容基本上是一致的,明代家譜目錄有新舊譜序、凡例、姓原、世系、墓圖、誥敕、傳記、詩文、像贊、家訓、領譜字型大小等內容,清代以及民國時期的家譜目錄,基本上也是類似內容,只是次序、名稱略有變化,反映了中國家譜發展到明代已經成熟、完善、定型,已奠定了中國家譜的基本格局,清代以及民國時期的家譜,在內容體例上,只是明代的延續,並無多大發展與創新。
二、世系是中國家譜的主體,記載自 1世祖至編纂該家譜時歷代名錄,包括姓名字型大小、生卒年月、仕途簡歷、妻室子女、墳墓位址等內容,在家譜中佔有很大的比重。上述七種家譜,世系的內容均占整個家譜 3/4左右的篇幅。有的家譜世系內容比重更高,如《(安徽休甯)休甯金氏族譜》(乾隆十三年),自卷一至卷十九共19卷,自卷一開始即簡介該家族各派世系,卷一簡介的是京兆、南陽、建康、姑蘇、桐廬五派,卷二以後,依次介紹分居各地的各派世系,至卷十八,簡介湯鎮派、竹林派,僅卷十九內容為家傳,也就是說,各派世系內容占了家譜的95%,所謂《休甯金氏族譜》亦可稱之為“休甯金氏世系圖”。
三、在編纂體例上,家譜繼承了正史、方志記載敘述的方法,有史,有圖,有表,有志,有傳,形式多樣,相容並蓄,而其記載內容的宗族性,記載手法如遺像、宅基、祠堂、墳墓等採用圖文並茂等表述手段,則明顯帶有家譜自己的特色。
四、修譜名目
不少家譜,在目錄後,列有“修譜名目”標題,開列本屆與歷屆修譜人員名單、職務。如《(安徽績溪)泉塘葛氏宗譜》(宣統三年)就列有“古今修譜名目”標題,列出該宗譜歷屆修譜人員名錄:
《(安徽績溪)泉塘葛氏宗譜》是宣統三年纂修的,因此本屆修譜人員名單比較詳細:
督理:履桂、承錠、承垣
司理出納:明湛
分修丁捐:明漢、承樟、明義、代鑒
編修:光漢
總核:明湛、明義
校刊:履桂、明義、明湛、光升
《(江西婺源)蕭江家乘》(道光三十年)則以“修輯名次”標題揭示該譜歷屆修譜人員名錄:
北宋元豐戊午譜(1078)總修
南宋嘉定壬午譜(1222)廷堅修
南宋鹹淳丙寅譜(1266)潤身修
元大德乙巳譜(1305)元珍修
元延祐丙辰譜(1316)浚修
明洪武癸醜譜(1373)裕祖修
明嘉靖辛醜譜(1541)銓修
明嘉靖辛酉譜(1561)文式修
明隆慶己巳譜(1569)珍修
明萬曆甲辰譜(1604)應鬥修
明萬曆乙巳譜(1605)應翰修
清乾隆戊申譜(1788)大林修
清嘉慶乙亥譜(1815)元煒同弟元煌修
清道光戊申譜(1848)元煒同侄賡修
以上一一羅列《(江西婺源)蕭江家乘》歷屆修譜人員名單,從中可以知曉該譜歷屆續修簡況。朱熹曾說:三代不修譜,是為不孝。因此古代向有“六十年續修家譜”之說。該譜自宋元豐譜起,至道光戊申譜,計 770年,共修14次,平均55年續修一次,做到了這一點。
《(安徽歙縣)歙西汪氏重輯支譜》(民國 8年)則將歷屆修譜時間、譜名以及撰序人姓名列為專表:
續修屆次時間(年代)譜名撰序人姓名
第二次東晉咸康二年( 336)舊譜婚官職狀晉淮安侯汪旭上表
東晉咸康二年( 336)舊譜婚官職狀晉袁彥叔跋
第三次唐貞觀十二年( 638)舊譜婚姻職狀唐越國公汪華上表
唐乾封元年( 666)舊譜婚姻職狀唐季宗羨奉敕考定
第四次唐開成四年( 839)汪氏族譜唐汪芬(志高)
南宋紹興三年(1133)汪氏舊譜宋王克一(七峰)
第五次南宋淳熙十五年(1188)汪氏大族譜宋朱子(晦庵)
第六次南宋鹹淳六年(1270)重修慶源譜宋汪高梧(翔風)
第七次元泰定三年(1326)淵源錄元廉希貞(介夫)
元泰定三年(1326)淵源錄元汪松壽(正心)
元泰定五年(1328)慶源宗譜元汪垚(子堂)
第八次元至順元年(1330)重修譜元汪垚(子堂)
第九次明洪武元年(1368)汪氏家乘明汪睿(仲魯)
第十次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續宗譜明汪積慶(處善)
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稠墅本支圖譜明汪泰來(複亨)
第十一次明天順七年(1463)汪氏淵源譜明方勉(樊德)
明天順八年(1464)稠墅汪氏族譜明程孟(文實)
明天順八年(1464)重修淵源譜明汪祖慶(文海)
明成化元年(1465)淵源譜明趙金龍(亶軒)
明成化元年(1465)重修譜明汪善慶(世才)
明成化元年(1465)重修汪氏族譜明汪佛善(希原)
第十二次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重修稠墅大裏汪氏淵源譜清汪漋
上面不厭其煩地將《(安徽歙縣)歙西汪氏重輯支譜》歷屆修譜名目一一列出,是因為其中透露出許多重要資訊:
一、安徽歙西汪氏家族修譜有著悠久的歷史,自東晉咸康年間,至民國初年,家譜續修時間長達1600年,而且其中基本沒有中斷,這在家譜中是不多見的。最早的東晉“婚官職狀”、唐代的“婚姻職狀”,儘管沒有帶上“譜”字,但因當時敘述本族有關族人“職狀”時,必須將本族姓氏來源、家族遷徙、歷代世系一一和盤托出,因此所謂“職狀”,已具備家譜的要素,所以汪氏將其列為最早的家譜是有根據的,也是合理的。
二、東晉、唐代私修家譜,先要由家族代表(一般是朝廷命官)上報朝廷,經皇帝審批,“奉敕考定”。私修家譜所以要上報朝廷,由皇帝把關,與當時的家譜所具有的政治功能有直接關係。魏晉南北朝時,實行九品中正制,朝廷官吏由名門望族把持世襲,婚姻講究門當戶對,於是“有司選舉,必稽譜牒,家之婚姻,必由譜牒”,家譜與仕官、婚姻密切相關。為保持家族血緣的純正,防止他姓混入或冒名頂替,國家設立了譜局,專門組織管理譜牒的編纂,私修家譜則必須上報朝廷審批。到了宋代以後,科舉考試更加完善,仕宦、婚姻講究的是才能,家譜仕宦的政治功能已轉化為倫理功能,因此私修家譜也就沒有必要再上報朝廷,這也就為家譜的普及創造了條件。
三、該譜沒有將一般的家譜纂修人員名錄列出,而是列舉歷屆修譜的主要譜序作者,有的是本族的功、爵著稱者,如東晉淮安侯汪旭、唐代越國公汪華等,有的是社會名人,如南宋朱熹、元代廉介夫等,這就大大提高了本譜的含金量。
當然,並非所有家譜都將歷屆修譜名錄一一列出,有的只列本屆修譜有關人員。如《(安徽績溪)坦川越國汪氏族譜》(民國14年)列有“續修職名”,將總理、副理、主修、贊修、編輯、探訪、圖繪、繕錄、校對、監印、徵收、庶務、承刊印等有關修譜人員一一列出。該譜是進入民國時期續修的,因此修譜人員名目分工更細,稱呼也更加現代化。
有的家譜不僅沒有歷屆修譜名目,也沒有本屆修譜名目,而是在譜序中,將修譜緣起、修譜名錄等一一道出。如《(安徽祁門)桃源洪氏宗譜》(光緒二十六年)在“記新修宗譜緣起”一文中就有一段文字論述本屆修譜人員:
光薰、道善老練者也,為之督,以勵厥功。紹聞、紹宣有幹濟者也,以之理其網維、綜其出納,無不宜。至於勸捐,煥文之力多。一時之家居者,成與有勞。若夫編之,輯之,校之,正之,修明之,補訂之,惟釗是司……迪惠善畫,命以繪圖,而譜之事,備矣!
這段文字將該譜督修、出納、勸捐、主修、繪圖等人員一一列出,而且敘述任職的理由,比起單純的羅列名單顯得更加豐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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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家譜能夠證明一個人的身分,在社會政治、經濟、文化中具有重要作用,所以歷代都重視家譜的編修。唐代以前,家譜的政治作用比較明顯,選官、婚姻、人際交往都離不開它。為了保證家譜的權威性,家譜往往由政府纂修,由政府設置專門的機構「譜局」保存,以備必要時查驗。宋代以後,家譜的政治作用削弱,但記錄家族歷史,純潔家族血統,團結約束家族成員,教育家族後人以及提高本家族在社會生活中的聲望、地位的作用增強。除了皇帝的家譜玉牒為政府所修、政府收藏之外,宋代以後的家譜均由私人修撰,政府不再干預,也不負責收藏保管,直至清代,政府才對家譜中的行文和格式作出一些規定。在清代,滿族人家譜尚具有一些政治作用,旗人襲爵、做官都需要出示得到官方承認的家譜作為證明。與唐代不同的是,旗人的家譜是由家族自己纂修,自行保存,需用時只要送交官府查驗就行了。

宋代以前纂修的家譜,因年代久遠,現在已基本亡佚,無從考察其纂修情況,我們只能從前人記錄中略為了解一些。流傳至今的古代家譜,大多是明清兩代纂修的,我們從中可以對明清時代的家譜纂修情況有一個大致的了解。

明清時代,雖說纂修家譜是私人之事,但由於家族是社會統治的基礎,家族穩定,社會也就容易安定。因此,政府對於建家廟、修家譜之類力加強家族團結的事情大部採取支持與鼓勵的態度。歷代玉牒的纂修,也起了間接倡導的作用。明太祖在位時,就曾為自己的家族編修家譜。以前沒有編修家譜習慣的清王朝,入關後僅十二年,即順治十二年,就提出要為自己的愛新覺羅家族編修家譜。在明清兩代的家譜和有關文獻中,不斷見到政府當局鼓勵纂修家譜的記載。

明清時代的家譜纂修年限的時間長短沒有統一規定,基本上處於自發狀態。但不管時間長短,都必須在一定時間內續修,以保證家族血緣延續的完整記錄。如清代玉牒,皇帝規定每十年續修一次,其餘私人家譜,一般是三十年續修一次;也有的是十五年一小修,三十年一大修;還有一些家族規定,分支家譜五年一修,合族的公譜十年一修。修譜問隔最長的是武進城南張氏宗譜,規定三世一修,每世通常三十年,也就是九十年續修一次。孔子家譜也是三十年一小修,六十年一大修。總之,不管多少年一修,應到時即修,到時不修,子孫會被人視作不孝。當然,如果因戰亂、自然災害等特殊原因沒能如期續修者,重修時也應在新修家譜的序文中予以說明。

家譜的纂修,通常是由家族中負有文名或職務最高的退休官員主持,也有由族長主持,成立一個臨時性的修譜機構,安排好有關修譜各方面的人手,然後向全家族包括已經遷居他鄉者發布榜文,要求盡快將近期的各種資料報來,然後加以彙總,也有的是在各支房譜基礎上進行彙總。修譜的經費,一部分來自祠堂公產,一部分由家族成員捐納,捐納數目有一個最低限額,有違抗不交者,依家規嚴處,甚至給予不准登記入譜,或家譜修成之後,不讓領譜,也就是說給予開除家族的處分。所以修譜之時,再窮的族人,也會按時繳納。家譜修成後,先請名人作序,以弘揚光輩祖德。在清代文字獄盛行的時期,大多還要迭官審查後再行刻印,以防有違礙文字導致不可收拾的後果。家譜刻印完成,這是全家族的一件大事,通常要舉行祭譜儀式,在祠堂裡擺酒慶賀,有時還要請戲班唱幾天戲。然後,將一份家譜供在祠堂,其餘按編號分給族人保藏,並留有記錄,定期檢查,如有損壞,則予訓斥,如若出賣或供給外姓閱讀或傳抄,那更是大逆不道,輕則除名出譜,重則送官懲辦。如果是一些大家族的分支,則還要將修好的家譜送一份至大宗家族中備案、保存,如各地孔姓家族修成家譜後,都必須送一份至曲阜孔府,以備日後孔府修譜時收入。三十年後,這個過程再重複一追,每一遍的內容都不完全相同,為了有所區別,現存的家譜大多標上「續修」、「幾修」字樣。據筆者瀏覽所及,普通家譜續修最多的有二十多修,清代皇帝家譜「玉牒」則續修達二十八次之多。

家譜纂修的資料來源,通常是日常積累,一般情況每年正月家族成員要到祠堂聚集,將去年各家的人口變化情況,用墨筆登記上譜,新生兒在各自派系下,登記上出生年月日時、行第,由於舊時規定,小孩五歲入塾開蒙讀書時,方由父、祖、師賜名,因而,此時只能登上小名。有娶妻者即在其名下登記娶於某地、某人之女、姓名及出生年月日時,嫁女者注明嫁於何地何人,死亡者注明死亡年月日時、壽數、葬地等,這個程序稱為「上譜」。所上之譜作為日後修譜的底譜,由於是用墨筆書寫,通常也稱「墨譜」。有的地方不一定一年上譜一次,有些家族規定,新生兒出生三日、死亡者半年內即要上譜,遷到外地的族人,每年也要向宗祠彙報一次其遷居地和人口變動情況,即使是皇族也是如此。皇室成員每年正月初十將人口變動情況造冊報送專管皇室事務的宗人府,清代中期以後,皇族成員數量劇增,一年報一次的工作量太大,又改成三個月報送一次,一年四次。嘉慶年間,一批皇族成員遷回滿族的發祥地盛京(今遼寧瀋陽),他們則規定十年向北京宗人府報送一次人口變動情況。

除了日常積累之外,資料的來源還有:各支族所修的家譜資料,支族修譜時間一般短於合族修譜,修成之後也要迭一份給總族,以備修合族譜時採用。此外,還可以利用各種宗祠契約、文書、文件等,傳記資料則可抄錄各種史書、方志、碑傳文等,先祖資料和以前世系,則可直接採用以前修成的家譜,只要略加考證就行。

在家譜纂修中,通常對資料的收入和使用有一些具體規定,其中主要是對家族成員的收錄方面。我們知道,古代纂修家譜,最重視的是血統世系,其主要目的是為了明血統、序昭穆,因而,對防止「亂宗」之事,非常重視,為了保證血統純淨,對一些特殊人物,例如:家族成員沒有後裔,如果抱養的是親兄弟的兒子或家族中血緣較近的,可以入譜,但須清楚注明抱養於何人。如果抱養異姓人為後,則一律不准入譜,私生子雖然有血統關係,但屬傷風敗俗之事,也不能入正譜,只可入附譜,並於名下注明「養」的字樣;對於未成年而死亡者,具體家譜規定就不一樣。未成年而死亡稱之夭折,據古代禮教的規範《儀澧.喪服傳》規定,16~19歲死亡者稱長殤,12~15歲稱中殤,8~11歲稱之下殤,8歲以下者祠為無服之殤。一般來說,下殤以下是不入譜的,中殤以上可於其父名下注出。妻子和繼妻可入譜,妾必須生子方可入譜;入贅之人如改本姓,男的削去字行,異姓者則一律不書,兒名下注「養」字,以上諸種規定,都是為了保持血統的純淨。

家譜纂修的另一個特點是隱惡揚善,如果家族歷史上出過什麼著名人物,受過何種褒獎,或有奇才異行,為家族爭光者都要大寫特寫。婦女本來在家譜中是沒有什麼地位的,但如果是節婦、烈女,受到政府褒獎,立了牌坊,則被視為全家族的光榮,家譜上要專闢一處,詳細書寫。可是,一個家族中難免有不肖子孫,直接寫上,則有辱家聲,一般採用除名的方式,俗稱「出族」、「出譜」。除名這種方式由來已久,班固《漢書‧景帝本紀》中明確記載吳王劉濞等為逆,除其籍,毋令污宗室。南朝梁武帝,因其長子蕭綜在前線投敵,不得已將其除籍。《新唐書‧宰相世系表》最末記載:「侯希逸亡其世系,李輔國中官也,仆固懷恩叛臣也,朱泚、王建、朱全忠皆削而不載。」具體何種人出譜不書,各個家族有自己的規定,其中尤以清光緒年間何乘勢等所修的《方何宗譜》規定得最為詳細,一共九種人削名不書:男子為樂藝、僧、道、義男、奸盜、過惡、並犯祖塋、盜賣墳地、嫁娶不計良賤;另還有六種屬於冒大不韙之事,只要沾上其中一點,也都削名不入譜。第一、棄祖:凡杵逆不孝,凶暴橫行,毆打兄弟致殘者,毆打族人致死者,嫖妓所生的兒子等,都屬棄祖,一律不准入譜。第二、叛黨:藐視國法,參加叛亂,大逆不道,以至欺君蠹國虐民者和為吏舞文弄弊,連累宗族者都屬叛黨類,同樣不准入譜。第三、犯刑:犯法受刑者,或無故將人縊死還想抵賴逃脫者都屬犯刑,也不能入譜。第四、敗倫:亂倫、同姓通婚等都不能入譜。第五、背義:其中與娼、優、隸、卒結婚的,丟失家譜者,修譜時不肯出錢者都屬背義,不入譜。第六、雜賤:為人奴者,或從事娼、優、隸、卒等職業者,都屬自甘下賤,不入譜。

古代的家譜纂修,出於抬高家族地位和聲望起見,在追溯先祖時,必然要上溯到一個名人或皇帝方才罷休,哪怕是冒認攀附也行。如果我們僅從家譜來看歷史,我們可能會得出這樣的有趣結論,歷史上的壞人都是既沒有祖先父母,也沒有子孫後裔的。這種自抬身價,炫耀祖先的陋習,從漢代起就已存在。魏晉、隋唐以至明清所修家譜,大多如此,姓蕭的必為蕭何後人,姓范的定是范仲淹之後。同時,在敘述家族籍貫時,大都往本姓最有名的發祥地靠近,徐姓的郡望必是東海,王姓定是瑯琊,李姓必稱隴西,劉姓則大書彭城,周姓都是汝南等等。至於如何傳下來的,則又語焉不詳,似乎不如此這般,就不能在社會上安身立命似的。即使一些著名人物也不能擺脫此習俗。明太祖朱元璋奪得天下後,要為自己修家譜,可是自己出身貧窮,沒有顯赫的家世,也想冒認個有名的祖宗抬高身價,朱姓在歷史上最有名的人物是南宋大理學家朱熹。主意還沒拿定,一天,見到一個姓朱的小官吏,朱元璋問他,你的祖先是不是南宋的朱文公,回答說不是。朱元璋這才醒悟,一個小官吏尚且不肯冒認名人為祖宗,我作為一國之君又何必呢,這才打消了念頭。此外,在家譜行文中也經常使用一些與身分不符的僭越之詞,這些詞本是專為寺王所用,如先祖始遷稱為開基,置辦產業寫作創業,蓋房稱啟宇,家道中落又再恢復稱中興,墓穴稱龍形、鳳形等等,其結果除滿足一時虛榮心外,可能還會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煩。至於行文中沒有做過官捏稱做過官,小銜稱大銜,婦女無品級而漫稱淑人、孺人等等,更是常事。這些行為給家譜的嚴肅性帶來了很大危害,影響了家譜的史料價值。

唐代以前家譜的政治作用較強,而北方又是中國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豪門勢族大多出於北方,因而,官修的家譜以北方居多。宋代以後修譜為個人之事,政府不再干預,修譜必須以一定的經濟、文化水平為依託,南方的經濟、文化相對發達,人民的歷史意識較強,因而,宋以後家譜纂修南方多於北方。總的來說,是內地多於邊疆,漢民族多於少數民族。

從家譜纂修的體例上看,前代家譜側重於世系,後代家譜側重於人物和事蹟,所以,續修的家譜通常比前修家譜增加了很多內容和篇幅。雖然後代家譜的直觀性不如前代強,但其保存資料較多,價值也相對高一些。

近幾十年,臺灣、香港以及東南亞和西方的華人社會中,尋根、認宗、組織宗親會、新修家譜已成為一股潮流,並且還有不斷擴大和深入的跡象,其中尤以臺灣最為活躍。原先臺灣的家譜數量較少,近二三十年來,臺灣掀起了新修、續修家譜的活動,家譜研究也很深入,就連大學中某些中國通史課程的老師們也指定學生寫製各自的家譜作為作業。1981年,臺灣《聯合報》文化基金會成立國學文獻館、從香港等地和國外大量蒐集家譜資料,並複製了美國猶他家譜學會所藏的中國家譜膠卷,以提供公眾使用,更刺激了臺灣新修家譜的風氣。因而,短短三十年間臺灣收藏的家譜達到相當數量,據1987年臺灣省各姓歷史淵源發展研究會出版的《臺灣區族譜目錄》記載,大約有各種類型的家譜資料一萬零六百餘種。

(資料來源:中國的年譜與家譜 -- 來新夏 徐建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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