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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雍熙二年(965)張氏兄弟所造的旃檀像-日本京都清涼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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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雍熙二年(965)張氏兄弟所造的旃檀像-日本京都清涼寺

 

三國傳來的異國風釋迦如來像
清涼寺所在地原本為嵯峨天皇之皇子源融之別莊,而源融因為日本古典名著"源氏物語"而成為相當出名之人物,據說紫式部在千年前寫下這本著作時,書中主角光源氏就是嵯峨天皇的第十二皇子源融。
而在源融死後依其遺願改成棲霞寺,在棲霞寺草創數十年後,供請由宋朝來的釋迦如來像,並將寺名改為清涼寺,但因為嵯峨天皇與佛像的雙重關係所以一般也稱為嵯峨釋迦堂。這尊佛像在江戶時代時是京都最受景仰的佛像之一,被稱為日本三如來之一,而且後來還在1.6公尺高的釋迦如來雕像腹內發現絹製五臟模型及經卷等文書,這些珍貴的文物不僅成為寺寶更成為國寶加以保護。
以前日本人認為這是從天竺傳來的佛像,所以稱之為三國傳來釋迦如來,但三國並非是中國的魏蜀吳三國,而是指天竺、中國及日本。清涼寺本堂雖然為945年建立,但經過多次毀損最近一次的重建是在1701年間,而在清涼寺境內還有一座聖德太子殿及豐臣秀賴的首級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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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涼古佛異國緣
發佈單位:qls 發佈時間:2015/6/5 18:23:41 瀏覽量: ( 1579 )
6月5日,日本早稻田大學大學院文學研究科哲學專業、駒澤大學佛教經濟研究所的文學、哲學博士法音法師,在東南大學人文學院董群教授和南京大學佛學博士胡勇的陪同下,參訪了法眼祖庭清涼寺。
法音法師詳細詢問了祖庭中興的情況,並向理海法師介紹,日本京都清涼寺裡一尊被定為日本“國寶”的“清涼寺式釋迦立像”(見附圖),就是當年從名列“大宋禪林甲剎”的南京清涼寺迎請至日本供奉的。
事後,理海法師考諸文獻,了解到日本京都的“清涼寺式釋迦立像”,是一千多年前日本入宋僧人奝然,依南唐時曾由李後主迎至金陵供奉的優填王釋迦旃檀瑞像為範本,在台州召刻工張延皎、張延襲模刻後請至日本的。
作為佛教界的“眾像之始”,優填王釋迦旃檀瑞像歷來備受尊崇。由此殊勝法緣,兩位法師共同期待著新時代里中日兩國佛教界的深入交流,以及兩地清涼寺的文化呼應與弘法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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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一件北宋風格銀?鎏金旃檀佛像的收藏 (100.6.7) @ 老莊的敝帚-中國骨董文物專業收藏部落格 :: 痞客邦 PIXNET :: - http://goo.gl/5mV3L9

佛像——的神格和造型規律之「如來相」 - 壹讀 - https://goo.gl/3by2eW  

優填王像和彌勒倚坐像都是同樣倚坐姿式,很容易混淆,因此在武則天時代優填王像漸被冷落,凡是倚坐像,造像人都是發願造彌勒像,優填王倚坐像在盛唐後幾乎見不到了 圖3 。但優填王像以另一種樣式,俗稱旃檀立像的樣式仍流行著,尤其是晚唐到北宋,似乎又流行一時。旃檀像佛經說優填王是用牛頭旃檀木 檀香木的一種 造釋迦像,到了中晚唐和北宋時,又仿此典故,流行造木雕釋迦立像,俗稱旃檀像。但這兩種樣式不是同一個來源。優填王倚坐像,從龍門石窟看,是全身沒有衣紋的,寶座也是飾有怪獸、童子等紋飾 即後來藏傳佛教的奴手六具 的所謂金剛寶座,一望而知是屬於印度薩爾那特式的造型,與印度阿旃陀石窟中的佛倚坐像極為近似。但旃檀像則不然,首先他是立像,其胸前有如樹輪一樣的衣紋,多為木雕,藏傳佛像也喜依此典故作銅像,樣式也仿木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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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宋高僧往來 中日貿易繁盛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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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7年,對日本影響深遠的大唐王朝走到了終點,隨之而來的是五代十國分裂時期。960年,宋太祖趙匡胤建立大宋王朝,並在十幾年後結束割據局面。宋朝繼續沿用唐朝的政治體制,文化也得以傳承,其在文化領域亦是碩果累累,享譽千古。1126年,宋朝為北方女真人建立的金國所滅,史稱「北宋」。隨後建都杭州的南宋在與西夏、金國對峙一百餘年後,亡於忽必烈的元朝。

兩宋時期(960年~1279年),大體相當於日本的平安時代和鐮倉時代,此時的日本政局也趨於混亂。平安中期後,藤原氏外戚專權200多年,其對外採取閉關政策,嚴禁日本人私自渡海,違者懲罰,故日本船隻很少入宋。不過,北宋時期的海外貿易依舊十分發達日本政府雖然限定宋朝商船每三年才能往來一次,但因為日本上層社會對中國物品的需求,這個限定等於虛設,宋船可隨意往來日本。到了南宋時期,自平清盛掌權後,即廢除日本閉關政策,開始加強與南宋的交往

是以兩宋與日本的關係雖然不復唐朝那般親密,中日之間正式使臣往來並不多,但雙方仍通過僧人、商人的往來,保持著一定的聯繫。在文化方面,北宋時期,日本仍在消化大唐王朝的文化,對中國新的文化吸收較少。不過,到了南宋時期,日本又大量向中國文化學習,同時向中國傳播日本文化,其主要的媒介是兩國的僧人。

日本僧人奝然中國行 宋太宗優待

《宋史》記載,983年,日本僧人奝然與其五六個徒弟乘坐宋朝商人的船隻來到北宋國都開封,在雍熙元年(984年)受到宋太宗的接見奝然出身日本貴族藤原氏,其家世顯赫,父親真連是日本的五品官員,他幼時即出家為僧。

奝然(網路圖片)
在拜見宋太宗時,奝然獻上銅器十餘件以及日本國的《職員今》、《王年代紀》各一卷。在宋太宗詢問日本各方面的情況時,不會說漢語但善寫隸書的奝然一一筆答,如:日本國中有《五經》書及佛經、《白居易集》七十卷,都來自中國。土地合適種五穀而少種麥子。市場交易用銅錢,上邊寫著「乾文大寶」。牲畜有水牛、驢、羊,多犀、象;可以產絲蠶, 多織絹,薄致可愛……

乾文大寶(網路圖片)
奝然談到的日本國體制度使宋太宗印象十分深刻。他說日本「國王以王為姓,傳襲至今六十四世,文武僚吏皆世代為官」。宋太宗聽了十分感慨,他對宰相說:「日本只是島夷,但世祚遐久,它的臣下也能繼襲不絕,這正是上古之道也!然而自唐末戰亂,國內分裂割據,大臣世襲也很難嗣續。」為了君臣的子孫後代也能世襲祿位,宋太宗表示要「日夜勵精圖治,以建無窮之業」。

宋太宗對奝然十分優待,讓他住進太平興國寺,賜給他三品以上官員才可以穿的紫衣,這也是給予僧侶的最高禮遇

史載,奝然來到中國最大的願望是參拜日本佛教徒嚮往的佛教聖地。在參拜了京城各個寺廟後,他請求前往山西五台山朝拜。宋太宗下令其所經之地衙門供給其飲食。奝然師徒因此得以朝拜各地聖跡,其在中國前後共4年。

五台山寺廟(Zcm11/維基百科)
986年,他們再乘中國商船回到日本,並帶回宋太宗所賜的《大藏經》一千多卷、所賜的新譯經286卷等物品。

奝然帶回的這部《大藏經》原收藏在京都法成寺裡,後來因該寺失火被毀。這部《大藏經》被當時日本佛教界人士經常作為抄經的藍本,對日本佛典的研究、保存起了很大作用,而且推動日本的刻版印刷事業。如1009年就曾印刷 《法華經》一千部,1041年又印《法華經》一千部

除了經卷,奝然還從中國帶回宋朝工匠仿刻的旃檀釋迦像,至今仍保存在京都嵯峨清涼寺內,現已被定為日本國寶。這尊像是白檀香木精工細雕,高5.35尺,相傳同佛教始祖釋迦牟尼身高相同,形象栩栩如生。

這尊雕像不僅雕刻工藝獨具一格,而且佛體內封存有大量文物,直到後來修繕佛像時才發現,文物如各種絹片,還有一副絹製的人體五臟模型,在一千多年前解剖學尚未發展的宋代實為罕見,這被日本定為「新國寶」。這些物品許多都是當時的中國僧侶和善男信女施捨的


京都嵯峨清涼寺釋迦像體內封存有大量文物,包括一副絹製的人體五臟模型。(網路圖片)
兩年後,即988年,奝然派遣曾隨自己來到中國的弟子嘉因再次來到中國,奉表並獻上禮物,表中回顧自己入宋「詣中華之盛」,得到宋太宗接見,並對宋太宗的寵遇之恩十分感謝,「越山越海,敢忘帝念之深,縱粉百年之身,何報一日之惠」。所獻禮物有青木函佛經、琥珀水晶念珠、螺鈿書案,倭畫屏風、蝙蝠扇、日本刀以及日本書法家藤原佐理的手書等等。其中日本刀和日本摺扇、屏風等都是當時中國士人十分喜愛的物品。

宋真宗下詔建廟 賜額「神光」

奝然之後,1004年,日本僧人寂昭等7人來到中國,受到宋真宗的接見。寂昭也不懂漢語,但凡問答,也是一一寫出來。真宗亦賜其穿紫衣。

真宗大中祥符年間(1008年~1016年),日本派來貢使,奏稱日本東方出現祥瑞之光,此為中原天子聖明所顯示出來的祥瑞。真宗聽說後十分高興,下詔修建一座寺廟,並賜匾額為「神光」

1013年,真宗派使節攜帶禮品前往日本。日本天皇非常喜悅,令大臣修牒回覆。1026年,宋仁宗時期,日本遣使送貢品,因沒有持國書,被仁宗下詔拒絕。

宋神宗多次與日本官方聯繫

宋神宗時期的1072年,日本僧人成尋率7個徒弟乘坐中國商船來到中國。成尋獻上各種禮物,得到神宗的接見,並也被賜予紫衣。第二年,天乾旱,成尋奉命祈雨。大雨很快下來,神宗賜其「善慧大師」號。

同年夏,成尋的幾個弟子和宋朝僧人悟本將乘坐宋朝商人孫忠的船隻東歸,神宗即以御筆文書、金泥《法華經》和錦20匹,讓其帶回給日本天皇。日本天皇收到後,與大臣討論是否接受宋朝皇帝贈禮,其後才決定回贈禮品織絹200匹、水銀5,000兩,派使送到宋朝。

宋朝的海船(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1078年,商人孫忠將宋朝「賜日本國大宰府藤原經平」的牒文與禮物帶到日本。日本朝廷就此事進行討論。諸大臣認為中國與日本「和親久絕」,近來頻有禮物信札,使人「狐疑」。這場討論持續了三年後,才有了結果。1080年,日本政府同意接受禮物,但直到1082年才請孫忠帶回覆牒給宋朝皇帝。

由此可見,神宗時期,大宋王朝多次主動與日本進行官方聯繫,但日本回覆遲緩。中日最終沒有建立正式的邦交。

宋神宗之後的哲宗、徽宗也都有牒文通過中國商人帶到日本,有的日本朝廷回覆,有的則沒有。終北宋一代王朝,9個皇帝中僅有宋太祖、宋英宗和宋欽宗沒有與日本有過聯繫。

貿易往來

儘管兩國間官方聯繫並不如唐朝時頻繁和熱絡,但民間交往始終未斷。除了奝然、成算、寂照、念救、紹良、成尋、賴源等二十幾位日本僧人進入宋朝,名留史冊外,中國商船也是往來不斷。

北宋期間,宋船往來於中日之間達70多次。而日本朝野對中國貨也非常喜愛,除太宰府的公家貿易外,私下民間貿易也很頻繁。日本政府按前代慣例,對宋商和海船負責安置和優待。

宋代哥窯——米色釉貫耳瓶(Snowyowls/維基百科)
交易的宋朝貨物包括錦、綾、香藥、茶碗、瓷器、藥材、香料、文具、書籍等;日貨則包括水銀、硫磺、木材、絹布、日本刀、工藝品等。交易雙方均獲利很多,所交易的商品也深受兩國人的喜愛。

宋朝大文人歐陽修曾寫過一首詩日本刀歌》,讚美日本刀。詩歌中說道:「昆夷道遠不復通,世傳切玉誰能窮。寶刀近出日本國,越賈得之滄海東。魚皮裝貼香木鞘,黃白閒雜瑜與銅。百金傳入好事手,佩服可以禳妖凶。」大意是日本刀製作精緻,裝飾漂亮,可降妖去邪。

值得注意的是此時深受大唐文化浸染的日本,在充分吸收中華文化的基礎上,發展出具有本土特色的日本文化,其在心理上也漸趨淡化遣唐使時代對中華文化的謙卑,而擁有了自信。@*

責任編輯:謝秀捷

宋朝的海船

日本市場交易用銅錢,上邊寫著「乾文大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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奝然(938—1016年),俗姓秦。其生於京都,幼入東大寺從觀理習三論宗,又從石山寺元杲習真言密教。宋太平興國八年(983年),為弘佛法,在克服了諸僧的反對和老母的支持下,奝然請得東大寺的入宋牒,率領弟子成算、祚壹、嘉因等四五人乘宋商陳仁爽、陳仁滿之船入宋求法。

奝然-八月十八日抵臨海,於龍興寺(台州開元寺)求學天台宗。九月九日上天台山國清寺巡禮,繼入東京謁宋太宗。太宗召見奝然,賜紫衣,館於太平興國寺。又求詣五台山,復歸東京,遊歷洛陽、龍門諸聖蹟。雍熙二年(985年)六月二十七日,回到臨海龍興寺(台州開元寺)。雍熙三年(9
86年)六月,奝然搭乘台州商人鄭仁德之舶回到了日本。奝然求學臨海龍興寺(台州開元寺)時,龍興寺已改“開元”之名。此時距日本天台宗創始人傳教大師最澄於龍興寺西廂“極樂淨土院”坦受圓教菩薩戒也有一百八十年的時間了。但奝然仍把它作為求學的起始和回歸之地,可見臨海龍興寺在日本天台宗和奝然心目中之神聖。奝然在臨海開元寺一住就是一年時間,回國時,帶去了大量的經書和物品,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現存於日本京都五台山嵯峨清涼寺之釋迦瑞像。瑞像的雕刻是在臨海龍興寺(台州開元寺)完成的。據《鑑端造立記》和《入瑞像五臟具記舍物表》,瑞像的雕刻時間是雍熙二年(985年)七月二十一日至八月十八日,並且工匠張延皎、張延襲兄弟的名字明確書寫於像背裝藏洞的木蓋板背後。此外,瑞像台座上還陰刻有“唐國台州開元寺(龍興寺)僧保寧”十字。

 宋元時代,中日之間雖然基本上沒有正式使臣互聘,但是民間貿易和僧侶往來卻十分活躍,兩國也通過這些途徑進行官方聯繫和文化交流,尤其是僧人,在宋元時代的中日文化交流中充當了重要角色。宋初來華的日本僧奝〔diao刁〕然即是其中的典型人物。中國官修正史《宋史》的《日本傳》,竟有一大半篇幅是記載奝然入宋經過及其獻書內容的。

  奝然(公元938—1016年),出身藤原氏,家世顯貴,其父曾官至五位。他幼時即入奈良東大寺為僧,隨該寺高僧學佛經,又從石山寺高僧學習密教,後升到大法位之職。983年8月,奝然及其徒弟成算、嘉應等六人,搭乘宋商陳仁爽、徐仁滿等回國的商船赴中國。他們在浙江台州附近上岸,10月獲得准許進京,並由台州使者陪同出發。途中在揚州逗留,奝然一行曾住開化寺地藏院,並訪問了鑑真和尚住過的龍興寺,還拜謁了佛牙。12月到達 ​​北宋的首都汴京(今河南開封)。

  984年初,宋太宗趙光義親自召見了奝然師徒。奝然首先呈獻日本銅器10餘件及本國書籍《王代年記》與《職員令》各一卷,還有中國的佚書《孝經鄭氏注》等二卷,宋太宗向他垂問日本各方面的情況。奝然雖然不會講漢語,但卻擅長漢字隸書,便在紙上一一筆答。太宗對他甚為器重,賜以中國三品以上的高官才准穿戴的紫衣袍,這是很高的榮譽。後來還授以奝然法濟大師稱號,並讓他們住進汴京太平興國寺。

  唐朝時的入唐學問僧到中國來的主要目的是求法取經,因此一到唐土,首先歷訪高僧,學習經典,力圖帶回新的教義流派到日本傳布。而宋朝時的入宋僧,卻不僅是為取經求法,更重要的目的則是為了修行而來中國朝拜聖蹟的。奝然敘述自己入宋的心願時,就強調自己從天祿以來就有心渡海,可是日本已久停遣使,只好搭乘宋朝的貿易商船赴宋,以遂此願。當有中國人問奝然來華目的時,他回答道:“為求法不來,為修行即來也。”他表示到中國最大的願望首先是要參拜日本佛教徒嚮往的聖地五台山,“欲逢文殊之即身”。其次是拜謁中天竺,“欲禮釋迦之遺跡”。因此他謁見宋太宗時,也當面要求朝拜五台山,獲得朝廷批准並賜以執照。奝然一行在巡禮了汴京大小寺院後,便前去參拜五台山國清寺,禮拜智者大師真身堂。他們還到洛陽白馬寺訪謁東漢時迦葉摩騰、竺法蘭等印度高僧傳播佛教的道場,並參觀了洛陽龍門大石佛。在華期間,奝然還在汴梁太平興國寺向印度那爛陀寺的三藏法天學習悉曇梵書,並從梵文直接翻譯佛經。

  奝然晉謁宋太宗時,介紹了日本的國情,增加了中國人對日本的認識,促進了中日文化交流。所以《宋史·日本傳》不厭其煩地用一千多字詳細記錄了奝然介紹的日本知識。奝然通過漢文筆談告訴宋太宗,日本國中有五經書及佛經。還特別提到《白居易集》70卷,都來自中國。唐代大詩人白居易的詩文集是9世紀初傳入日本的,極受日本各界人士的歡迎。據說嵯峨天皇得到一部白居易集,如獲至寶,當作“枕秘”。醍醐天皇也曾經說過:“平生所愛《白氏文集》七十卷是也。”紫式部的著名小說《源氏物語》中也常常插入白居易的詩句。奝然還介紹了日本的物產、風土、人情,“土宜五穀而少麥,交易用銅錢”,“富有水牛驢羊”,“產絲蠶,多織絹,薄緻可愛”,“四時寒暑大類中國”,“東奧州(即陸奧)產黃金,西別島(應為對馬島)出白銀,以為貢賦。”(《宋史·日本傳》)

  奝然所談的日本國體制度使宋太宗聽了印像很深。他介紹日本“國王以王為姓,傳襲至今六十四世,文武僚吏皆世官”。宋太宗不禁大為感慨,對宰相說:“日本只是島夷,但世祚遐〔xia俠〕久,它的臣下也能繼襲不絕,這正是上古之道也!”而我們中國雖以中華自居,然而自唐末戰亂,國內分裂割據,“大臣世襲也很難嗣續”。他表示今後要“日夜勵精圖治,以建無窮之業”。同時也為了君臣的子孫後代能世襲祿位。

  奝然獻給宋太宗的《王年代記》是他參考日本史籍並在官署作了調查研究後編寫的,記錄了日本64世天皇的名字、事蹟和平安時代五畿七道三島65州的地理情況。對中國人豐富對日本的認識很有價值。後來楊仁撰《太宗實錄》時,就引用了奝然的《王年代記》。《太宗實錄》今已失傳,但是元末丞相脫脫等當時正是參考了這部書來編寫《宋史·日本傳》的。另外《職員令》是701年《大寶令》中的一篇制度典籍,其中有關於日本政府二官八省以及中央和地方文武百官的職掌和員額的規定。

  中國自唐末五代的動亂以後,典籍失散情況相當嚴重,所以日本入宋僧往往攜帶日本保存的中國佚書來中國補足殘缺。奝然這次也向宋太宗進獻了用金縷紅羅縹水晶軸作成的捲子本《鄭氏注孝經》一捲和《越王孝經新義第十五》一卷。中國儒家的經典《孝經》一書在日本很受重視。孝謙天皇甚至命令全國每家都要備《孝經》一部,“精勤誦習”。日本還保存了中國出版的各種《孝經》註釋書。《鄭氏注孝經》是東漢大儒鄭玄寫的孝經註釋。《越王孝經新義》則是唐太宗之子越王貞所撰。這兩部書當時在中國已經失傳,在日本也成了珍本。

  奝然留宋三年,985年7月,隨台州寧海縣商人鄭仁德的赴日貿易船回國。入宋僧不但從日本帶來中國佚書,同時也從中國運回大量尚未傳入日本的佛教經典。奝然就帶回了宋太宗所賜的最新刻本《大藏經》一千多卷。中國刻印全部《大藏經》是根據宋太祖的敕命。從971年(開寶四年)起到983年共花了12年時間,才在四川成都刻成,這就是世上所稱《開寶敕版大藏經》或簡稱北宋版、蜀版《大藏經》。奝然正好在《大藏經》刻成的這一年晉謁宋太宗,所以宋太宗應奝然請求賜給他的正是敕版《大藏經》的初印本。該書錯字較少,印刷也格外清楚。奝然帶回的這部《大藏經》原收藏在京都法成寺的經藏裡,後來因該寺失火被毀。這部《大藏經》被當時日本佛教界人士經常作為抄經的藍本,對日本佛典的研究、保存起了很大作用,而且推動了日本的刻版印刷事業。唐宋之間,日本的刻板印刷事業幾乎處於中斷狀態,但是從奝然回國後不久,日本的刻版印刷事業又日漸興隆起來,特別是京都的貴族們常常為了供養而印刷天台經典,如1009年就曾印刷《法 ​​華經》一千部,1041年又印《法華經》一千部。奝然還從中國帶回了宋太宗所賜的新譯經286卷,《宋史·日本傳》中遺漏了此事,而隨奝然入宋的弟子成尋在《參天台五台山記》中有記載。這些新譯經也收藏在法成寺的經藏之內。

  奝然從中國帶回的物品中最珍貴的就是至今仍保存在京都嵯峨清涼寺內的旃〔zhan氈〕檀釋迦像,現已被定為日本國寶。這尊像是白檀香木精工細雕,高5.35尺,相傳同佛教始祖釋迦牟尼身高相同,形象栩栩如生。傳說這尊具有奇特印度古代藝術風格的佛像原型本是從印度經西域傳來,前秦苻堅征服西域龜茲時帶回,為中國歷代皇帝珍藏。宋太宗時甚至迎入宮內滋福殿。奝然入宋參拜後非常仰慕,迫切希望仿造一尊帶回,便請當時中國雕刻名匠張延皎仿刻一尊。奝然攜回日本後,置於清涼寺,引起日本佛教界轟動,唐招提寺、西大寺等寺廟都派人前去模刻。此佛像不僅雕刻工藝獨具一格,而且佛體內封存有大量文物,其中許多都是中國僧侶和善男信女施捨的。這是奝然於985年8月18日在台州封存的。一直到後來修理佛像時才發現。如一副絹制的人體五臟模型,是台州“妙善寺尼清曉、省榮、文慶並餘七娘舍佛的”。這副五臟顏色形狀各不相同,在一千多年前解剖學尚未發展的宋代實為罕見,對研究古代東洋醫學有重要價值,被定為“新國寶”。在佛體內發現還裝有秋羅、紗、文羅、綾等許多不同種類的絹片,對於研究中國北宋時代絹織品也是很有價值的文物資料。奝然還帶回了一幅十六羅漢畫,現藏清涼寺,這是最早傳入日本的羅漢畫。據說在京都清涼寺殿堂奠基時,奝然還把從中國五台山帶回的泥土和他親手繪製的五台山清涼寺的略圖埋在下面。

  988年2月,奝然回國二年多以後,又遣其弟子嘉因等乘宋商貿易船來華,並帶來禮物,答謝奝然留宋期間所受款待。奝然在《謝表》中回顧自己入宋“詣中華之盛”,得到宋太宗接見,並“恣許荒外之跋涉”,“粗觀宇內之瑰奇”。“望堯雲於九禁之中”,“拜聖燈於五台之上”。“就三藏而禀學,巡數寺而優游。”以至滿載而歸,“佛詔傳於東海之東”。表示“越山越海,敢忘帝念之深,縱粉百年之身,何報一日之惠”。(《宋史·日本傳》)所獻禮物有青木函佛經、琥珀水晶念珠、螺鈿書案,倭畫屏風、蝙蝠扇、日本刀以及日本書法家藤原佐理的手書等等。其中日本刀和日本折扇、屏風等都是當時中國士人十分喜愛的物品。宋代有名的詩歌《日本刀歌》中曾形容“寶刀近出日本國,魚皮裝貼香木鞘,”“百金傳入好事手,佩服可以禳〔rang瓤〕妖兇。”

  一千年前奝然入宋前後的事蹟,可以看作宋代中日文化交流的一個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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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曾寫過一首詩《日本刀歌》,讚美日本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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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官儀袍
2002-12-1 11:00 | 發布者: 佚名| 查看: 9679 | 評論: 0
帝王以下的文武百官,職品各別,卻均是庶民百姓的"父母",手中掌握著大大小小的權力。正因如此,中國古代的官服, 既是服飾文化中的另一重​​要構成部分,也是權力、權柄的象徵物,且有自身的特色和體系。
  從先秦到明清,隨著中國官制的不斷演變,以及受特定政治、經濟、文化滲透和影響,官服必然在形制、圖案、顏色、著裝、飾物等方面,蘊含這一文化層次特殊的、不同於其它層次的文化特點。從一定意義上說,它是中國古代服飾文化受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諸因素共同影響與融合的產物,也是特定歷史時期政權通過服飾文化得以使權力再現的具體典範。歷代庶民百姓男女老幼,皆多著布衣與素服,以示子民地位之卑賤和素樸。然而正是這些庶民的布衣使得中國古代服飾文化能得以群體的再現,並在此基礎上發展、演變、飛躍,進而產生出新的燦爛的文化碩果。如果說中國古代服飾是一座宏偉的寶塔,那麼庶民服飾就是這個塔基的基座。這個"基座"不僅給"塔身"的仕宦、官服文化和"塔頂"的帝王服飾文化提供豐富的文化養料,而且這種上、中、下互相滲透和反襯,使得中國古代服飾文化這座"寶塔",深深植根於中國古代文化園地的沃土之中。通觀中國古代服飾史,從巾冠襆頭到頂戴花翎:從秦俑盔甲到八旗戎裝的戰服;從歷代各式、各色、各類的婦女服飾到貧民百姓的布衣素服;從各朝、各代、各時期人們所崇尚的時裝,到包括服飾、服飾文化的各種禁忌,不但清晰地展示了中國古代仕宦官服、庶民布衣的發展脈絡,而且也給我們勾繪出一幅中國古代服飾文化中"雅文化"與"俗文化"互相交織所繪製的歷史畫圖。在這幅巨大的歷史畫圖中,中國古代服飾文化中的"雅"、"俗"部分,還呈現出如下一些突出的特點:一是專用性特點。古代品官和仕宦的官服,有專門的服制、用色、質料,也有專用的圖飾和配件,以示官階的不同和有序。
  二是炫耀性特點。歷代仕宦官員的不同官服,區別於古代庶民百姓的服飾,其根本目的在於突出"官貴民賤"。
  三是層次性特點。中國古代,歷朝統治者對官民服飾的規制,均用法律的形式予以固定,且不許隨意"僭越"和混同。這就使得中國古代服飾在其發展過程中,"雅"(官員)、"俗"(庶民)的兩個不同層次格外鮮明。
  四是多元性特點。中國古代,曾有過多次的民族大融合時期,在各個歷史時期,各民族的服飾文化的發展,既呈現出各自的文化特色,又有相互滲透、相互影響、相互借鑒、相互促進的歷史"共性"。各民族都為中國古代中華民族的服飾文化的發展與繁榮,為服飾文化寶庫的充盈和增輝,做出過獨特的、不可磨滅的貢獻。這為中國古代官服顯現多元化的特性,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五是趨同性特點。中國古代官服禮儀、官服制度、服飾文化的發展水平,不僅是檢驗各個歷史時期社會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發展程度高低的標誌,而且它還是政治上一體化和統一局面的重要表現。從先秦至清末,中國古代雖曾出現過若干次南北對峙、分裂的局面,然而較之大一統局面和時期而言,相對短暫。可見,大一統是歷史發展的主旋律。在此歷史背景下,各民族官服及其文化在保持自身特性的同時,在"禮"的基礎上得以趨同和完善。
  從巾冠襆頭到頂戴花翎中國古代官服的形制,按有關文獻記載,是以職官等級順序,由高至低而排列的,它直接向人們展示了封建社會禮序的嚴明。此外,官服還可以作為一種特殊的服飾文化語彙,表明穿服者的身份、地位。同時,由不同等級、不同身份和地位的官員,穿著各異的官服,所形成的文化氛圍,也是體現官僚群體的權力、聲勢的必備條件。通觀中國古代官服演變的沿革,歷代統治者都充分利用各具特色的官服,來突出表明身著各式官服人物的身份、地位的差異。在古代官服服飾系列中,其主要的區別有首服的不同、袍服顏色與質地的差異、所繪圖案的各別、佩戴飾物區分等等。其中,又尤以首服的不同較為明顯。同官服相比較,民服顯得極為簡單樸實,既沒有官服之間的差別,也無明顯的等級區分。民服多為"布衣"麻衫,反映出廣大勞動者平日勞作與生活的艱辛、貧苦,也顯示出他們在衣著服飾上務實而又順乎自然的純真精神。1.先秦的冠巾服制與文化特色。人類脫離動物界、進入文明時代以後,突出的標誌之一,便是創造發明了用於防護與美化自身的服飾。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生產力水平的相應提高,服飾也相應得以發展。其功能也由最初的抵禦自然界對身體的侵害,進而具有裝飾美、顯示個人身份和地位高低不同等多種功能作用。然而,不論服飾功能如何發展變化,以服飾來突出人們的政治、社會等級地位這一功能,卻從古至今始終佔據重要位置,在中華文化史上,被沿襲了幾千年。確切地說,就是以官員服飾所獨有的標識,如首服的不同,袍服形制、顏色、圖案等的區別,來予以突出和實現的。追溯人類文明發展的初期,即原始社會時期的歷史,便可看出,由於當時的社會生產力水平的低下,人們的服裝多以天然的動植物皮葉為之,而且不分男女、老幼、尊卑,眾人的服裝大體一樣,只起保護肌體的作用。儘管當時沒有等級制,但為便於統一行動,須有一個帶頭人,這個人要在許表上與眾人不同。於是當時的主要做法是:在部族頭人首領的頭上插上一枝或若干只猛禽的羽毛,以示區別,既表達了人們追求美好形象的願望,同時還表明了人們喜愛勇猛、果敢的性格心理。這種表現形式,即使在服飾文化發展的後來,也常有人仿效,如聖人孔子的賢徒子路便常這樣做。
  《史記·仲尼弟子傳》載稱: 子路性鄙,好勇力,志伉直;冠雄雞,佩?豚。① 這即是說,子路好勇力,經常將公雞的羽毛插在自己的頭上或巾子上。或許統治者也是受"羽毛標誌"的啟示,趙武靈王時期的貂蟬冠,即源於此說而定名。自從人類進入階級社會以來.歷代統治者更在首服或其他服飾上大作文章,使服飾極具等級性、階級性特色。①權威專用性的體現。古代服飾的等級性,源於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禮制觀念。西周、春秋時期,社會發生巨大變革,廣大奴隸得到解放,因而促進了社會的發展與進步。當時,在政治上,周代採取的是以周天子為首的分封制與世襲制。為了突出天子與諸侯、卿大夫、士庶百姓之間的區別,就充分調動和運用了服飾這種最能直觀顯示等級差異的手段。所以,周代統治者制定了一整套服飾與禮儀制度,真理論依據是《周禮》。從此,服飾被正式納入了禮的範圍之內,並且以禮和儀的形式,登上了政治生活的宏闊舞台。之後,歷代統治者又將它逐步規範化、制度化與完善化。
  關於先秦時期,"服以為禮"、"服以為儀"這一服飾文化的重要特點,文獻中記述甚豐。首先以冠巾制度而論。如《釋名·釋首飾》載,"冠,貫也,所以貫韜發也";"巾,謹也。二十成人,士冠, 庶人巾"。表明在階級社會中,雖然冠巾同為首服、都是用來束髮頭型的,但前者為仕宦之冠服,後者為庶民百姓之衣。對這→時期的冠服,帝王的冕冠(又稱平天冠〉、冕服在當時作為一種祭祀禮服,上自天子下至士大夫均可使用,但在冕冠、冕服的形制、施畫的圖案上,卻按照禮法的規定,各有差異。譬如,除天子之外, 公卿、士大夫的冠冕的形式,均按不同等級禮序有嚴格區分,據《周禮·春宮》載:公之服,自袞冕而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冕而下如公之服;子男之服,自毳冕而下如侯伯之服;孤之服,自希冕而下如子男之服;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如孤之服。① 另外,與冕服相對應,僅次於它的是皮弁及相應的服裝。關於天子以下的皮弁使用規格,《周禮·春官》說:"脹朝,則皮弁服。"是說周天子在臨朝時所服的朝服,與之相配的服裝。按鄭玄的註釋:"皮弁之服,十五升白布衣,積素以為賞,闢蹙其胺中。"一般天子的皮弁,用五彩玉十二飾其弁帽縫中。其他卿公大臣的弁帽形制,《三禮圖》中稱: 侯伯七玉,子男五玉,皆三采,孤四命,?飾四,三命之卿?飾三,再命之大夫?飾二,皆用二彩。④ 士通常不服皮弁,而用爵弁。除冕冠、皮弁而外,在當時有記載的官員冠類還有皮冠(也稱弁冠〉和韋弁兩種。這兩種冠服,也是區分等級的一種禮服,《荀子·大略》曰: 天子山冕,諸侯玄冠,大夫禪冕,士韋弁,禮也。
  文中提到的玄冠,就是皮冠。又據《左傳》昭公二十年記載: 齊侯田於沛澤,招虞人以弓不進。招時須以皮冠冠之, 虞人見皮冠乃進應招,不見皮冠則不應招。這兩處記載,證明諸侯在田獵時是以皮冠為首服的。又《左傳》昭公十二年: 雨雪,王(注:指楚王)皮冠,......翠被、豹舄、執鞭以出。......右尹子革夕,王見之,去冠、被、舍鞭。這進一步說明當時王公打獵時喜歡戴皮冠(帽),它既可以預防野獸的傷害,又能有亂獸目標的作用。但為了講究自身尊嚴,故在接見大臣時要脫去獵裝。此外,奴隸主平時穿毛皮衣服時,還要加一層外衣,即"翠被"。其原因有二,一是當時一般奴隸都能穿獸毛織製而成的"褐衣",說明當時獸很多,獲獸容易,毛皮不稀罕。而貴族所著之衣是決不能低就於奴隸的,故多數用絲織品。由於當時生產力水平的局限,絲織品比較稀少而顯得貴重, 而穿上絲織衣服就可以顯示出統治者的高貴與眾不同;二是與西周、春秋時的審美特點和心態有關,即力求外貌和服飾以區別於動物為美。故奴隸主們認為如不與一般奴隸區分開來,則有失高雅。另外,在這一時期流行的還有以趙武靈王之子趙惠文名字命名的"惠文冠",楚王好用的"法冠",還有諸侯們普遍使用的"緇布冠"(又稱"委貌冠"的冠子)。雅俗性的體現。深衣是我國古代出現較早,又頗具特色的服飾種類之一。它始於周代,具體形制,從古至今眾說紛紜,有許多推斷、考證。然而對於深衣產生的實際背景、它又如何在當時盛行上衣下裳的傳統規制中,一舉為上層統治者和庶民百姓所接受呢?並且一躍成了自周代至漢代都極為盛行的主要崇尚的服飾等問題,則還沒有人做出周全的考證,還有待於進一步考證和研究。但深衣的基本形制特徵還是十分明顯的,即上衣和下裳連在一起。據《禮記·深衣篇》鄭玄注曰: 深衣,連衣裳而純之以採者。唐代孔穎達則認為: 以餘服上衣下裳不相連,此深衣衣裳相連,被體深邃, 故謂之深衣。關於深衣的具體形制,《禮記·王藻篇》是這樣記載的: 深衣三祛,縫齊備要,衽當旁,袂可以回肘,長中繼?尺,拾二寸,桂尺二寸,緣廣寸半。同書《深衣篇》中說的更為準確: 古者,深衣蓋有製度,以應規矩,繩權衡、短毋見膚,長毋被土。續衽鉤邊,要縫半下。裕之高下可以運肘,袂之長短反詘之及肘制十有二幅,以應十有二月....。
  這些記述不僅比較清楚地勾畫出了深衣的基本規制,而且還表現出了深衣的內在文化含意,既有古人在衣著的式樣上流露出的對天地的崇拜,又有欲將天地與人合一的文化追求。在先秦的兩週時期,深衣作為一種飽含著人們對天地崇拜內涵的特殊又大眾化的服飾模式,一直流傳很廣,它不分男女、 不論老幼、也不管尊卑皆可以穿用。穿著深衣的人也沒有什麼職業上的限制,它可以為文、可以為武,可以擯相,可以治軍(見《禮記·深衣篇》),可見深衣用途之廣泛。最值得一提的是,深衣不僅在先秦時期比較盛行,而更重要的是它對以後中國古代服飾的發展模式,某種意義上起到了定格的作用。深衣從發明以來,歷經春秋戰國的鼎盛至兩漢以後漸漸消逝,也是很自然的。但它對後來服飾的發展更加重要,如以後歷代逐漸發展盛行起來的各式袍版、長衫,以及清代較有影響的旗袍,直至今天女士們所穿的連衣裙等,在一定意義上講,都可以說是受深衣形式的啟示而發展、沿革而來的。③炫耀性的體現。襲,即一種皮衣。《說文解字》釋為:"襲,皮衣也。"它是春秋之際或以前士大夫以上貴族階層普遍穿著的服裝之一。
  《詩經》中有很多這類記述:如《詩經·豳風·七月》:"取彼狐狸,為公子襲。"又《小雅·都人士》有:"彼都人士,狐襲黃黃。"襲衣的皮質有許多種,主要有羊、狐、虎、豹、狼、犬等,但在實用上多以羊皮或狐皮最為廣泛。在珍貴程度上,又以白狐皮為上。襲衣在穿服上也有不同:一般是襲毛(皮毛)朝外,直接穿用稱為"裼襲";另一種形式是在襲衣的外面再罩上一層絲織繡衣,稱為"襲"。另外,二者在使用形式上也所有不同,據《禮記·表記》中的記載:裼襲之不相因也,欲民之毋相瀆也。不相因者,以其或以裼為敬,或以裘為敬。禮盛者,以裘為敬,執玉龜之屬也;禮不盛者,以裼為敬,受享是也。裘作為一種貴族專用的高貴"官"衣與著"布衣"庶民階層必然形成兩個不同群體;一個為貴族群體,這一群體的人群在衣著方面,就其心理而言,有著強烈的炫耀意識,他們以其衣著(襲衣)華貴,與有大多數人的另一人群不同而自豪。但是這種炫耀在整個中國封建等級社會中又被逐次分解,由此產生新的炫耀者。如在衣襲衣的等級區分上天子、諸侯與卿大夫有著明顯不同,在一般情況下,貴族之間的等級區別表現在襲衣的裝飾是否華貴、飾物是否稀有上;襲飾越華貴、飾物越稀有,等級也就越高(以白狐裘裝為最貴)。但帝王為了更能清楚地表明自己的與眾不同,在天下人們面前炫耀他的天威,於是在當時最高祭祀禮儀活動中,選用了二種既普遍又獨特的襲衣--大襲。說它普遍,是因為它是用羊皮製作,華貴不及白狐:說它特殊,在於它的色彩--黑色,又是與眾不同,由此來表現帝王天子的獨享與天威。至於襲衣的流傳與沿革,它除了在周代比較盛行而外,其他多數朝代,一般只在國家大典(最隆重)中帝王才穿服。
  在這以外另行穿用襲衣則在正史文獻中不多見,只有一些野史筆記中偶有出現。如《明皇雜錄》中有記載唐明皇與楊貴妃在樹下飲酒,貴妃言冷時,玄宗便立即命侍從取碧芬之襲來給她穿用的故事。干年以後,襲衣再度盛行,但不是在中國,而是在歐洲。18、19世紀的歐洲,襲衣在上流社會風行一時,為太太、小姐們爭相競穿,轟動一時。時至今日,這種襲衣的裝飾形式,又傳回國內,重現了兩千年前的文化時尚。④趨同性的體現。趨同性是古代先秦時期服飾發展變化的又一特性。中國古代服飾文化體系主脈中,既有中國古代中原地區傳統的服飾文化血液,同時她的脈管當中,也流淌湧動著源於其他地區民族服飾文化輸入的新血。其中,少數民族服飾文化便是新血源之一。胡服,係指胡人所穿的服裝,它是我國北方戎狄等少數民族服裝的統稱。中原之民衣胡服不僅是古代服飾史中的一次非常有意義的革命,也是社會進步的表現。而它的首倡者就是戰國時期的趙國國君--趙武靈王。趙武靈王從當時趙國的實際國情出發:即趙國所處地理位置比較靠北,與北方的中些強悍的少數民族地區相接壤,時常受到胡騎的騷擾;加之春秋以來各諸侯群起爭奪霸主,導致戰事頻仍,烽煙不斷;又加上戰場地形的日趨複雜,既有平原又有山地作戰,傳統的主要作戰工具一一戰車逐漸失去了威力,於是紛紛棄之,組織騎兵。趙國為了爭取主動,趙武靈王毅然決定捨棄戰車,效仿胡人組建戰鬥力很強的騎兵,命令軍隊學習騎馬、射箭,同時宣布:服裝也為順應戰爭的需要,而進行改革,採用胡服。一改過去傳統的寬大不便的繡衣、裙裳加蔽膝(一種穿在裙裳之外的似圍裙的飾物,也稱"?"和"芾",鄭玄在《左傳·桓公二年》注中曰:"芾,太古蔽膝之象,冕服謂之芾,其他服飾謂之?,以韋(熟皮子)為之")的服飾原型,用比較簡單、幹煉的短衣緊袖、長褲、革靴的胡式服裝來代替,從而達到提高戰鬥力的目的。
  對趙武靈玉的這次服裝改革過程,《戰國策·趙策》和《史記·趙世家》中都有具體記載和生動描述,其中以《史記·趙世家》 記錄的最為具體。服裝的改制,現在看來似乎算是件容易事,但在二千多年以前禮制比較盛行的封建社會初期,一下子廢棄祖上沿傳下來的服制模式,而穿用北方胡人之胡服,這在當時被視之為大逆,必然會受到傳統勢力的阻撓。其中趙武靈王的叔叔公子成就是反對改穿胡服勢力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堅決反對改革, 搞得趙王一時非常為難。然而面對眼前國家的形勢,趙武靈王決心已定,通過努力,取得了威望很高的先王貴臣肥義的支持,並親自說服了公子成,指出:"古今不同俗,何古之法?帝王不相襲, 何礼之循?"並堅持"法度製令,各順其宜;衣服器械,各便其用" 的改革方針。趙王與他的改革支持者們一道經過不懈努力,才告成功。歷史上有名的"胡服騎射"的故事便是指此。從而,為中國古代服飾文化的發展譜寫了光輝的一頁。改革後的胡服較之舊式,主要廢棄了下裳,而只著褲;上衣雖然長短和大體形式變化不大,但其兩隻袖筒和整體的尺寸顯然較原來放小了許多。如從河南汲縣山彪鎮出土的銅鑑刻畫的戰國時期的水陸攻戰圖的作戰兵士所著衣裝上,表現得比較清楚。其次,在作戰時所著的鞋子,趙武靈王也做了改制2由原來用的履鞋,改穿靴子。據《釋名》記載:"古有局履而無毗,毗字不見於經,至趙武靈王始服。"戰毗由此始傳入中原。再次,是革帶及帶鉤。胡服所用的帶子是一種多用途的腰帶。它既可以將衣服攔腰齊束,便於騎馬馳騁;又由於胡人是游牧民族,沒有固定居所,所以要將一切東西攜於身上,於是又在其腰帶上佩掛了若干個各式鉤絡環或短帶,起到便於鉤帶東西的作用,叫做"蝶? 帶",它是胡服很典型的重要裝束的一部分。另外,在中原地區的傳統服飾中也用帶鉤,據《左傳·二十四年》記載:"齊桓公置射鉤,而使管仲相。"①因此,從時間上證明中原地區在趙武靈王引入胡服之前就早已有了帶鉤。這一點在近年來山東、湖北等地區出土的實物中均已得到證實。⑤多元性的體現。先秦的服飾,在整個服飾史中經歷的時間最長。至戰國末期,中國古代服飾制度模式基本形成,其中經歷了許許多多的吸收改進及融匯革新。無論是早期的上衣下裳或後來的深衣形式, 還是戰國初期完成的吸收胡服的改革,這些改革後的服飾各具特色,而最後又都共同融入中華民族古代服飾的主流之中,最終形成了一個共同的服飾接受形式。表明中國古代服飾在較早的時期中就具有了十分清楚的多元性特色。2.秦漢冠服與文化特色。
  秦漢時期的服制和服飾文化,上承戰國、下啟魏晉,在中國服飾文化發展的歷程上,佔據了十分重要的位置。由於秦漢時期是華夏民族傳統基本形成的時代,因此,包括服飾文化在內的秦漢物質與思想文化均體現了華夏民族本土思想文化的基本特徵。同時,又緣於求真、務實、注重參驗等傳統思想文化的形成和影​​響,不僅導致了我國古代生產和科學技術在長期發展中處於世界領先地位,而且,更促使了這一時期服飾文化的高水平發展和繁盛局面的出現。(1)秦代冠服。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了中原大地,建立了歷史上第一個封建中央集權的國家,並實行了統一幣制、統一度量衡、統一文字等一系列重大的改革措施。對服飾也進行了一些變動,但基本上還是沿襲了戰國的一些傳統。由於秦代在歷史上只存在十幾個春秋,文獻的記載和出土實物地方的材料均比較少。秦滅六國以後,首先採取了禁崇儒禮的舉措,隨之又將自西周時期程式化並沿用了千百年的冕服制度做了大規模的調整, 將傳統的六種禮祭之冕服,砍去了五種;只留下了典禮中禮儀規模最小、儀式最輕的玄禮。據《後漢書·輿服志》雲: 秦以戰國接天子位,滅去禮學,郊祀之服,皆以?玄。由此推斷秦人的服飾顏色崇尚黑色。不但祭服的上衣下裳慣用黑色,就連一般的頭巾也選用黑佈為之。當時流行的一種用布方巾紮製而成,稱之為"黔首"的首服就是用純黑色布製成的。關於秦代官服的基本形式,除深衣仍舊被廣泛使用外,袍H展開始盛行。
  據《中華古今注》記載: 袍者,自有虞氏即有之......秦始皇三品以上綠袍深衣, 庶人白袍,皆以絹為之。由此還可看出雖然這兩種服飾形式在當時被做為主流,但仍舊有著清楚的等級之分。並且還可看出袍服儘管已經在社會上開始廣泛流行,但袍服的地位還是很低的,只用於庶民百姓。關於秦代的服飾文獻雖然記載不多,但是由於陝西臨潼秦始皇兵馬俑坑的發掘,使得秦代的服飾研究有了新的第一手資料。從已發掘整理後的兵俑上看,其服飾(除甲衣而外〉大體上為袍服或深衣的形式,領口多為交領、右?、短袖且緊護;腰帶及邊緣飾有彩色裝飾物。兵士之衣大都窄袖,衣長至膝,左右兩襟為對稱的直據式。兩襟下角垂如燕尾。下身著褲,足穿齊頭方口麻履或革履。 秦人的頭飾比較具有特色。兵士很少戴冑,頭飾奇特:多為束髮上聳,之後偏倒於一邊(右方為多)。不過也有戴冠者,但為數很少,且形式簡單。 從上述這些形象具體而又奇特的俑服來看,秦代的服飾多與戰爭緊密相連。這是由於戰國以來,群雄爭霸,趙武靈王的胡服引進,起到了積極作用,很快被各國接受。從這些出土俑服的形式(短袍、著褲)可以看出,秦國也全面接受了胡服的影明,從而使得他經過變法以後迅速統一了全國。因此,服裝的變革和所崇尚的形式是多方面因素影響的結果。
  漢代冠即漢代(西漢、東漢)是我國歷史上壽祚較長的王朝之一。漢代思想文化的發展,是以儒學由子學發展為經學並墮為神學這一線索演進的,這為漢代服飾制度與服飾文化的發展,留下了深淺程度不同的烙印。同時,西漢王朝建立後,封建統治者在保留秦代所創立的統一中國的各種制度的同時,卻又廢棄了秦代的嚴刑峻法,代之以包括冠服制度在內的各種行政規範,並輔之以儒家的禮儀制度, 這給漢代服飾文化的發展產生了重大的影響。因此,在這一歷史時期,伴隨著封建社會逐步走向成熟,儒家思想重新受到統治者的"獨尊",從而使禮儀制度更臻完善,官階等級區分日益嚴格,官服亦倍受重視。標明官序職品、區分尊卑貴賤的封建輿服制度的確立與實施,即自此時而始。具體而論,漢代按禮制列出的各種服飾制度頗為詳盡。僅皇帝與百官的禮服、朝服、常服等官服,即有20餘種之多。其中,僅冠類就佔十九種。另外還有幘、綬、佩、紺綸和後夫人服等,史籍記述極為翔實。冠類服飾。漢代十九種冠類首服,其服用者為具有不同身份、地位的各階層人物。這些冠的製式,有的是漢代的獨創,有的則是古制的沿襲。冕冠,是漢代沿襲古代的一種傳統禮冠,它是帝王、群臣官員參加重大祭祀典禮時,所用的首服。據《後漢書·輿服志》記載,它的形制是: 冕皆廣七寸,長一尺二寸,前圓後方,朱綠里,玄上,前垂四寸,後垂三寸。其中,皇帝為"系白玉珠為十二旒;三公諸侯七旒,青玉為珠;卿大夫五旒,黑玉為珠"。與冕冠相配應的是冕服。
  長冠,亦稱"齋冠"。傳說它原是楚國官員的一種冠制。由於它是用竹子製成框架,外飾漆?而成,故又稱"竹皮冠"。《史記高祖紀》稱,漢高祖劉邦為亭長時,曾經常戴用此冠,所以又名"劉氏冠"。緣於此,劉邦得天下後,將此冠列為官員的祭服,以表敬緬之意。其形制是: 長冠,一日齋冠,高七寸,廣三寸,促漆?為之,制如板,以竹為裡。用途與相應的服裝是官員"祀宗廟諸祀則冠之,皆服?玄,絳緣領袖為中衣,絳絝?,示其赤心奉神也"。湖南長沙馬王堆一號墓出土的漢代彩色木俑,即有身著長冠及祭服的官員形象,為歷史研究提供了佐證。委貌冠,又稱玄冠。其名稱的含義,據班固《白虎通義》載,因"冠飾最小故曰委貌。委貌者,言委曲有貌也"。它與古代皮弁冠同製,都是"長七寸,高四寸,制如覆杯,前高廣,後卑銳","以皂色絹為之,而皮弁冠則是以鹿皮為之"。①這說明,玄冠是用黑色的絹製作而成,而皮弁冠則用鹿皮製作。凡戴委貌冠(玄冠)的官員,則須衣穿玄端服。玄端服本是先秦時期的服飾,《白雲許氏》 一書說, 端衣,古者布幅二尺有二寸,此衣身長二尺二寸,袂亦二尺二寸,而屬幅謂袖接一幅也,整齊端正故謂之端玄則其色也。它是天子在燕居時所穿,諸侯則須在祭祀時服用。漢代的玄冠、 玄端之服,保留了古制,但只能在公卿、諸侯、大夫參加​​典禮祭禮之時,才能服用。《三禮圖》中繪有詳圖,供人參閱。爵弁,一名冕。但這種冕,無論在形制與使用功能上,均有別於前述的冕。它是專供舞樂之人和有身份的內侍戴用的。《後漢書·輿服志》說, 爵弁,一名冕。廣八寸,長尺二寸,如爵形,前小後大,繒其上似爵頭色,有收持笄,所謂夏收殷殷?者也。祠天地五郊明堂,《玄翹舞》樂人服之。通天冠,是漢代皇帝在接受百官朝賀時所戴的禮冠。山東嘉詳武氏祠的漢代畫像石上,就刻有天子戴通天冠的形象。遠遊冠,其製如通天冠,但它"有展筒橫之於前"。①與通天冠相較,此冠不著山述于冠上,是漢代諸王侯貴族所用的首服。
  高山冠,又名"測注冠",它源於齊國。據蔡邕《獨斷》一書記載: 高山冠,蓋齊王冠也。秦滅齊,以其君冠賜謁者。其形制類似通天冠和遠遊冠,但又有別於二者。通天冠以"鐵為卷梁,前有山,展筒為述。. 遠遊冠則"有展筒橫之於前,無山述"。而高山冠雖也如通天冠以鐵為卷梁,但它既無山述又無展筒。這種冠飾一般為漢代的"中外宮、謁者、僕射所服"。① 進賢冠,原是先秦時流行的一種禮冠。漢代,它是文宮、儒士戴的一種冠。此冠上置梁,以樑的多少視其尊卑。冥中,以三梁為貴,另外還有二樑和一​​粱。據《後漢書·輿服志》記載: 進賢冠,古緇布冠也,文儒者之服也。前高七寸,後高三寸,長八寸。公侯三梁,中二千石以下至博士兩梁,自博士以下至小史私學弟子,皆一梁。宗室劉氏亦兩梁冠,示加服也。 在山東沂南出士的漢畫像石上、河南榮陽河王村樓的漢代彩繪圖中、四川成都東鄉青杠坡漢畫像石上,均有漢代官員戴進賢冠的人物形象。 法冠,蔡邕的《獨斷》說:"法冠,楚冠也。"據說是秦滅楚以後,秦王以楚國國君戴的這種冠,賜於執法者或近臣御史服用。 它又名"惠文冠"或"獬?冠"。獅若是一種神羊,傳說它能辨是非曲直,頭上校有一獨角,雄踞有力。每見人爭鬥,專觸不軌者,故以其形為冠。漢代繼秦之後,仍將它作為執法者所戴之冠,以示其禀公斷案、執法如山之威儀及神護其法,使之眾人見冠而畏懼。對它的形制和服用者,
  《後漢書·輿服志》上說: 法冠,:一曰柱後〈惠文冠〉。高五寸,以?為展筒,鐵柱卷,執法者服之。武冠,也稱"繁冠"。它原是戰國時期,趙武靈王的王冠,秦攻破趙國以後,即以其冠賜近臣。因其形制似弁且又較之高大,故又稱"武弁"、"大冠",後為漢代武將之冠。宮中侍從也戴此冠,但須另加黃金擋,附蟬為文,貂尾為飾。故又稱之為"貂蟬冠"。對其形制,《漢官儀》雲: 貂蟬冠,侍中中常侍服黃金?附蟬為文,貂尾為飾,侍中插左、常侍插右。① 方山冠,與進賢冠相似。它用五彩(青、赤、皂、白、黃)?製作。是漢代歌舞、樂人的服飾,一般只在祭祀宗廟或作《五行》舞時服用它。蔡邕在《獨斷》雲: 方山冠以五采?為之,漢祠宗廟、大享、八月樂、五行舞人服之。衣冠各從其行之色,如其方色而舞焉。巧士冠,冠"高五寸,要後相通,似高山冠而小"。(蔡邕《獨斷》)它是漢代皇帝在舉行郊天大禮時,浩大的滷簿儀仗隊伍中, 靠近皇帝左右的侍從官人的冠服。對其形制,《後漢書·輿服志》載稱: 巧士冠,前高七寸,要後相通,直豎。不常服,唯郊天,黃門從官四人冠之,在鹵簿中,次乘輿車前,以備宦者四星雲。③ 卻非冠,"制​​似長冠,衛士服之"。④而聶崇義的《三禮圖》記載,卻非冠高三寸,是漢代宮殿門吏、僕射之人所服用的冠。卻敵冠,它類似進賢冠,其形制為"前高四寸,通長四寸,後高三寸"。⑤它是漢代衛士的冠服。樊噲冠,此冠的得名,有一段故事。漢高祖劉邦赴鴻門宴,遇險被忠心劉邦的武將樊噲鼎力相救,使高祖得以脫身逃命。劉邦登位後,即照樊噲救他時所使用的?的形狀製成冠,並以樊噲之名命名。在漢代,它用作殿門衛士的冠服,以示勇猛無敵。對其具體形制和使用,史載: 樊噲冠,漢將樊噲造次所冠,以入項羽軍。廣九寸,高七寸,前後出各四寸,制似冕。司馬殿門大難衛士服之。① 在《後漢書·輿服志》中,還記錄了一種冠,名為"術氏冠", 其形制為:"前圓,吳制,差池邐迤四重。"據說此冠也是趙武靈王所喜好的冠類之一。但這種冠,在漢代只作為文獻收錄,而未被施用過。通過對漢代百官冠類的形制、規儀的論述,可以看出,它具有如下一些特點:
  一是在冠類的製作與使用上,表現出鮮明的封建等級性和帝王的權威性。
  二是漢代統治者在思想文化領域裡, 所確立的"罷黝百家,獨尊儒術"的指導思想,在冠類服飾上得以充分體現,並作為完善、實施封建禮制的重要手段。三是通過對柱後法冠和武弁大冠形制、使用的介紹,得以窺知漢代統治者繼承秦制,強烈的"天下獨尊"的文化佔有心理。②官服類服飾。由於漢代是中國封建社會逐漸走向成熟的時期,故各項製度得以進一步規範化。其中,自春秋時代以來所形成的各種官員服制,特別是禮服制度,不僅在漢代得以恢復、發展和完備,而且有的達於鼎盛狀態。根據有關文獻與出土漢簡記載,漢代官員的主要服飾有袍、 深衣、單衣、??、襦、?等。並有出土實物映證。深衣和袍服,是漢代官員常用的服飾。漢代深衣的形制基本恢復了周代傳統的禮制形式,仍為交領右衽,曲裾,上衣下裳相連接,下裳用12幅而成。但此時的深衣從袖子上看,較為肥大, 身部、腰部緊身。
  在使用上,也有一些新的規定:一是漢代深衣除官員在平時作為一種禮服穿戴外,首次將它作為一種官服,被正式歸入品官服飾序列。二是"五行"學說的盛行,對漢代深衣的服制,具有一定的影響。"五行"是將金、木、水、火、土用來分別代表一年的時氣,而再分別用顏色來表現在服飾上。漢代的深衣服制規定,春天用青色,從立春之日開始著青色的深衣;至立夏換朱赤......夏天服用朱赤,季夏服黃色,秋天服白色,而冬天則服皂包。規定的五種時氣顏色,一般是官員在與之顏色相對應的時節大典祭祀時服用,平日官員處理政事時,則用皂色深衣。從長沙馬王堆漢墓出土的人物吊畫上所繪婦女穿飾的深衣看,這時的深衣確實考究,除袖子寬鬆肥大外,深衣上所繪圖形也極為複雜工整。另外,在流行程度上也超過了春秋戰國時期, 這不僅從馬王堆一號漢墓出土的十幾件完整衣服中,有六七成是深衣可以看出,而且從同墓出土的吊畫、木俑有不尹自著深衣的形象,也可以得到證實。與深衣同樣十分受漢代人青睞的禮服形式,就是袍服。袍服創制於何時,目前尚無材料證實。據《中華古今注》說: "袍者自有虞氏即有之",故《國語》曰:"袍以朝見之也。"① 按此說法,袍的出現,當與深衣相前後。但此後的800年間,深衣的影響,卻遠比袍服大得多。這可能與袍服使用的習慣和功能有關。先秦時期,袍一般不作禮服,故在做工、用料上較其他服飾為差。《論語》稱:"子曰:衣敝?袍。"說明袍是用一種劣質棉絮, 夾雜在裡表之間而製成的。因此,袍服在周代時都是官員作襯衣或燕居時所用服的。《詩經·無衣》篇載:"豈曰無衣,與子同袍; 豈日無衣,與子同澤。"①又,《後漢書·輿服志》也說:"袍者,或曰周公抱成王宴居,故施袍。"說明袍在當時是不能當作外衣或禮服使用的。如前所述,袍是用一種面料(絹)和粗劣棉絮製成的襯衣,或家居常服,理所當然就不能登大雅之堂。那麼,漢代為何突然盛行袍服,一定會有更深刻的原因。通過有關材料分析,我們認為, 可能與秦代時政及產生的結果大有關係。秦始皇統一全國以後, 積極推行的一條重要國策治道便是"滅去禮學"。此前,許多服飾制度均是按周禮制定的,如冕服等即是如此。秦代對禮學、禮制的廢除,必然會給服制帶來巨大的影響和衝擊。造成大量原有的禮制、官服制度的廢棄,在這種狀況下,秦統治者為應急之需, 遂將袍服改進,定為當時的官服,以表明與前代禮制服飾的徹底決裂。
  因此,《中華古今注》才說:"秦始皇三品以上綠袍深衣,庶人白袍。"④這表明,袍服是此時被正式確定為官服的。漢朝建立以後,在儒學的影響下,其服制在恢復古已有之的各種禮服的同時,秦的許多服飾也自然會被傳承下來,袍服便是傳承的官服服飾之一。所以《後漢書·輿服志》記載, 通天冠,......乘輿所常服。服衣,深衣制,有袍,隨五時色。今下至賤更小史,旨通制袍,單衣,緣隸領袖中衣,為朝服雲。
   另外,袍服之所以能在較短時期內廣泛普及,還有一個原因:即它一旦為多數人服用,人們便會逐步發現,與類似的傳統服裝深衣相較,它形制既多(如有棉袍,更有各種質料的單袍), 且製作工藝簡便易學,穿服時,又有舒適、實用等優點。所以,這或許是導致深衣由高潮漸趨衰落,漸被袍服取代的重要原因之一。單衣,也是漢代十分流行,僅次於深衣和袍的一種禮服。它是用單層絲帛或麻布做成的中長衣。與袍服相較,它稍短,無內中的襯裡(袍服有襯裡)。漢代,上自天子、文武百官,下至庶民, 皆可穿服。它的形制,是在深衣形制基礎上,予以改進而成的,也是上下連屬,分為"直裾單衣"與"曲裾單衣"兩種。天子和大臣的單衣,多在祭祀時與冕服共同服用,形成套裝。一般是在祭祀時, 將單衣穿於冕服之內,為白色,其領子高出冕衣。其他文武百官, 既可為祭服中單,又可作為朝服使用。??,據顏師古《漢書·何並傳》註解釋是曲裾單衣。許慎在《說文解字·衣部》中卻認為,??是直裾。由此可知,第一, ??是單衣的一種。第二,它有曲據與直據兩種樣式。70年代湖南長沙馬王堆漢墓出士的文物,也表明簷榆在西漢時確實存在上述這兩種式樣。在西漢初期,簷榆是不能作為一種正式禮服使用的,如《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雲:"元朔三年,武安侯坐衣??入宮,不敬。"司馬貞索隱雲:??"謂非正朝衣,若婦人服也"。而武安侯正是因為穿此衣朝見漢武帝,犯了對天子不敬之嫌而被治罪免官的。實際主,當時??多為婦女所穿,男子偶穿此衣,不僅會遭非議,更會受人譏笑,何況朝臣去見天子呢。但時過境遷,到西漢稍晚時,卻是不分男女,均穿??了。
  《漢書·雋不疑傳》稱:漢昭帝"始元五年,有一男子乘黃棋車,建黃撓,衣黃簷榆,著黃冒,詣北闕,自謂衛太子"。①東漢時,風尚變化更大,《東觀漢記》載:"耿純率宗族賓客二千餘人,皆衣繚??、絳巾,奉迎上。"可見,耿純公然率二千衣著簷榆的宗族賓客,往迎皇上,表明此舉非但不失禮,而且為時人所尚。製作簷榆的材料,有嫌吊、錦廚、獸皮數種。官員除祭祀外,常朝禮見時可穿它作為禮服,平日家居時也可穿服它。③其他類官服服飾。楠,是一種比袍服稍單的服裝。漢代史遊的《急就篇》載稱: "袍糯表裡曲領?"顏師古註說="長衣曰袍,下至足附z短衣為襦,自膝以上。"它一般與褲挎配套而服。《禮記·內則》有"衣不帛襦?"④的記載。漢代,該服飾有為大族子弟所用者,如《漢書·敘傳》有"在於綺襦紈絝之間"的話,顏師古註說:"紈素也,綺,今細綾也。並貴戚子弟之服。"它也有耕作之人穿服的,但在質料和顏色上與前者有明顯區分,農民和其他勞動者的短糯多用本色麻布製做,這是由於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說"散民不敢服雜色"的緣故.農民服用糯服,一般很素樸、簡單,沒有裝飾,目的是便於生產勞作。四川成都寶成鐵路線出土的漢代農民形象的陶俑衣飾,就是短襦衣飾的藝術再現。?,通"絝",是褲子形成過程中的稱法。早期的褲子沒有膝以上的部分。《說文解字》稱:"絝,脛衣也。"①膝以上部分,是用裳裙圍住的,這種穿戴多為庶民的服法。《中華古今注》記載: ?蓋古之裳也,週式王以布帛為之,名曰褶。敬王以繒為之,名曰?,但不縫口而已,庶人衣服也。到漢代時,褲子的樣式已基本完備,它有前後襠,但不縫合,而是以帶來束合,當時稱之為"窮?"。《漢書·外戚傳》雲: 霍光欲皇后擅寵有子,帝時體不安,左右及醫皆阿意, 言宜禁內,雖宮人使令皆為窮絝,多其帶,后宮莫有進者。除這種形式的褲外,還有一種叫"?"的短褲,與現在的內衣短褲頗類似。這就是《急就篇》中所說的:"袷?褶??"。顏師古註說:"?......合?謂之?,最親身者也。"④可見這種短褲是合襠的,它在形式上已經完全接近於後來的褲子了。.
  佩綬,隨著漢代社會的逐漸穩定,生產不斷發展,商業隨之活躍起來。於是,一些商賈在經濟上,慢慢地從庶民階層中分離出來。雖然,他們的社會地位還很卑賤,但在家居服飾上,卻不斷​​違反禁令,經常將帝王高官才能享用的精美錦繡,別作他用,或直接用於服飾,使得僅憑服飾很難完全分辨官位的高低。有鑑於此,漢代服制,又規定了官員的佩飾制度,較為典型的佩飾為"組緩,,之製。當時,凡有官爵的人,須將一條三米左右長的經編帶狀織物折疊起來,掛在腰邊,名叫"組綬"。並且以它的不同顏色、長短和頭緒多少來區分等級。《漢書·輿服志》說,"諸侯王赤綬", "長二丈一尺,三百首";諸國貴人、相國皆綠綬""長二丈一尺, 二百四十首";"公、侯、將軍紫綬,長丈七尺,百八十首。公主封君服紫綬"。①九卿以下的小吏,從長一丈七尺,一百二十首起始, 逐次遞減,最少到帶長一丈二尺,無首。其中,綬與官印一起,統一由朝廷頒發,又稱之為"印綬",貯藏於皮革做成的"綬囊"之中,佩於腰間,叫做"?囊",因?囊在腰間一側,故又稱之為"旁囊"。囊上繡以紋樣,東漢時期多以虎頭紋樣為主,故也稱之"虎頭綬囊"。④鞋履類服飾。在秦漢時期不斷發展、衍化出來的新服飾中,漢代的鞋履樣式和形制,有了空前的發展,頗具特色。這些鞋履,不僅質地不同,樣式各異,加工考究,而且名稱也各不相同。
  《急就篇》載:"旃襲??蠻夷民。"顏師古註說:"??,胡履之缺前雍者是也。',該書又云:"履??贏?貧。"顏師古注為:"絮,圓頭掩上之履也。" 同書又稱:"???角。"顏師古注文稱:"絮,為韋履頭滾而兌平底也。"還說:"履舄?衰?緞到?。"顏師古注文釋說:"極,生革之履也。"這些記載,雖不能完全說是漢代人所用的履,但證實漢代的鞋履是十分豐富的。其中,既有簡樸一般的青麻素絲之履,也有裝飾華麗、做工精細的繡履。故此,《漢書·食貨志》所云的"乘堅策肥,履絲曳縮"。就是用原色絹製成的,當屬簡樸一般的用鞋。而《漢宮春色》一書中所說的"足踐遠遊之繡履,'的鞋遠較前者更為講究。漢代鞋履樣式雖多,但在穿著上卻極為講究。如革履皮靴多為文官武將所穿。《漢書·鄭崇傳》載稱: 鄭崇為尚書,僕射數諫諍,每聞曳革履,土笑曰z我識鄭尚書履聲。
  可見,這種革履不僅為朝中顯官所穿用,而且上朝時皇帝竟能聞其履聲,而辨其人。另外,陝西咸陽楊家灣出土的漢墓軍俑,腳上穿的靴,其式樣似應為革靴。一般兵士,腳上則以圓頭鞋和草鞋外加行藤〈綁腿〉穿著為多,以利於行軍作戰。在山東沂南漢墓畫像石上的武士像和甘肅武威出土的文物、陝西咸陽楊家灣出土的西漢彩繪武俑中,均有圓頭鞋和草鞋出現。而那些加工講究的繡鞋小履,多為宮中侍女文武官員及大家女子穿用。據桓寬的《鹽鐵論》說:"古者庶人鹿非草芰縮絲......,今富者婢妾韋沓絲履。"而在湖南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基中,便出土了一雙較為精細的鑲花邊的歧頭青絲履鞋,從而使這一記載得到了實物映證。此外,這種繡鞋小履,少數奴姆也有穿用的,但多在買賣奴婢的市場上見到,為的是使被賣奴婢妝飾出眾,可待大貴富豪之家以高價買去。3.魏晉南北朝冠服與文化特色。公元220--58l年,是中國歷史上以動亂變異著稱的魏晉南北朝時期。在此350餘年的時間裡,不僅北方與南方戰爭頻繁, 政權屢屢更迭,彼此爭奪不斷,而且整個社會從政治、經濟到各階層的精神與物質文化生活,均處在動蕩之中。由於戰爭的多年延續,兵員和勞力的消長、補充,成了北方各國統治者政權生命長短的重要因素,故對人口的爭奪日趨激烈,使得居住在黃河流域的廣大漢族、匈奴、羯、羌、鮮卑、烏桓等民族人民,在武力的威逼下,經常不得不背井離鄉,,生活流離不定,經常是剛被驅趕到函谷關東,忽又遷往關西,時而又從關西被迫遷往關東。這種史無前例的大遷食,一方面使各族人民在飽嚐戰爭驚恐的同時,財產損失也頗為慘重;另一方面,在這種特定的時代背景、生存環境下,卻也加速和促進了各民族、各地區間的文化、經濟交流。而共同的命運、處境和遭遇,大大增強了各族人民之間對時代、環境的理性共識,彼此之間的民族隔閡、差活習尚上的差異、民族文化心理上的鴻溝,得以較快消失與填平,從而加強了各民族、各地區人民間的聯繫和往來。北魏統一黃河流域之後,這里便逐漸出現了各民族大融合的趨勢。
  這種民族大融合,除了血緣融合(如通婚)外,伴之而來的, 還包含了民族習慣、生產活動、生活習俗等方面。其中,以服飾的穿戴錶現得最為直觀,以至對後來的政治生活也產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影響。在這一歷史時期,服飾的主要特徵是"上簡下豐" 即上身著裝較漢代緊身,而下身著的挎和裙則日趨加大。這主要是受北方少數民族服飾影響的結果。此外,北方少數民族服飾對漢族服飾的影響,還在多方面、大範圍內表現出來,這是因為北方少數民族的服飾(胡服),具有簡捷、明快、實用、方便等特點,較之漢族自兩漢以來流傳下來的深衣、袍服更為實用、更易於加工製作、更便於日常生活與勞作。所以,胡服的廣泛應用,當是從下層民間開始的。同時,漢族的傳統文化和服飾禮儀,對各少數民族服飾的影響也是明顯而巨大的。特別是北魏孝文帝,對中原漢族歷史文化頗有興趣,十分崇尚,常與朝中的漢人儒士相往來會聚,論評禮樂、政治,他客觀地看到了北魏拓跋人與中原漢族之間的文化差距,毅然決定推行漢化改革。在太和十年(公元486年)時,帝王開始服用褒冕,並在遷都洛陽以後,進行了大規模全面的變俗、改官制服的漢化改革,以至於在北方的漢族士大夫看來,南朝已不是什麼正統所在了,而認為只有在北魏統治下的中原,才是正宗的漢族封建文化中心,z甚至在南方的漢族地主階層中間,也有越來越多的人持相同看法。這正如北魏士族楊元慎所稱頌的那樣: 移風易俗之典,與五帝而跡;禮樂憲章之盛,凌為王而獨高。① 由此可見孝文帝改革對政治影響之深、波及面之廣。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民族大融合大大加速了服飾文化的發展,由動亂趨定,由變異趨同,冠服趨一,到袍、飾趨諧的過程。這種定同一諧,既非全盤"胡化",更非全盤"漢化"。它是各民族在以漢族服飾文化為主體的基礎上互相融匯,創造的具有新的特色和時代氣息的碩果。北方各民族服飾文化的融合發展,使得服飾朝著實用的方向不斷邁進。因此,這種新的服飾很快為人們所接受,不論文武百官還是庶民百姓競相穿服,逐漸成為社會的主要裝束,進而為隋唐時期獨樹一幟的服飾文化的發展繁榮,奠定了基礎。在民族大融合的背景下,魏晉南北朝時期,中外文化的交流、民間世俗文化與宗教文化的交匯,也大為加強,並向著中國化、本土化、世俗化的方向趨近。這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服飾文化中,也得以生動具體的體現。應該指出的是,由於政治割據黑暗,政權的更迭頻仍和紛亂等原因,較之統一盛世,官民普遍存在政治、文化心理上的失衡狀態和朝不保夕的苟安心情,結果竟使諸多文人、仕者追求奇特效應、沒落頹唐意境,在服飾、衣著習俗上,常視怪誕為雅尚、甚至將病態當為時髦,出現了許許多多荒唐可笑的裝束,可視為逆向的怪胎。它的出現,則與玄學、神學的氾濫,傳統封建倫理的傾斜,文化心態的變異和異化,有著難解之緣。(1)魏晉冠服。
  自三國至魏晉,上層統治者的冠服依舊承襲漢制,天子在典禮祭祀時服用冕服,平時上朝或宴居時,則服以通天冠和介幘。介幘是漢時一度時興的首服,多為卑賤者所服。據劉?《漢官儀》 說:"幘,古者卑賤執事不冠者之服也。"①只因"漢元帝?有壯發,始引幘服之"。從此,上自天子百官,下至庶民百姓,不分貴賤,皆可服用。規定文吏服介幘,武官服平上幘。《晉書·輿服志》載: 王莽頂禿,又加其屋也。漢注曰,冠進賢者宜長耳,今介幘也。冠惠文者宜短耳,今平上幘也。介幘服文吏,平上幘服武官也。童子幘無屋者,示未成人也。又有赤幘,騎吏、武吏、乘輿鼓吹所服。救日蝕,文武官皆免冠著幘,對朝服,示武威也。魏武帝時,規定官員在慶吊時服用。皇太子、公卿文武百官,除在典禮祭祀時,按官爵職位高低, 論級服冕配章以外,文官服進賢冠,也是按官爵號的不同,在冠樑上各有差異。《晉書·輿服志》稱: 進賢冠,古緇布遺像也,斯蓋文儒者之服。前高七寸,後高三寸,長八寸,有五汾、三梁、二梁、一梁。人主元服,始加緇布,則冠五梁進賢。三公及封郡公、縣公、郡侯、縣侯、鄉亭侯,則冠三梁。卿、大夫、八座、尚書、關中內侯、二千石及千石以上,則冠兩梁。
  中書郎、秘書丞郎、著作郎、尚書丞郎、太子洗馬舍人、 六百石以下至於令史、門郎、小史、並冠一梁。① 漆紗籠冠,是晉代承襲漢時的又一典型官員冠式,它別名很多,一名"武冠,一名武弁,一名大冠,一名繁冠,一名建冠,一名籠冠,即古之惠文冠"。具體形制是在小冠上加一紗帽罩之。與之相應的服裝是,上身著朱衣,下身著大口褲。梁時?褚元日作詩說:"帽上著籠冠,褲上著朱衣。"指的就是這種服飾。據《晉書·輿服志》記載:籠冠: 為左右侍臣及諸將軍武官通服之。侍中,常侍則加金?,附蟬為飾,插以貂毛,黃金為竿,侍中插左,常侍插右。湖南長沙金盆嶺西晉墓出土的陶俑中,就有一個頭戴籠冠,身著小袖衣、大口褲的騎俑,它與梁人的詩句,完全相符。高山冠,是魏晉承漢製而沿用的一種官員冠類。漢代,它有時為天子所服,形似通天冠和遠遊冠。到魏明帝時,令改莫形,天子不再服用,成為一般官員的首服。此外,《晉書·輿服志》記載的冠類還有:長冠、方山冠、巧士冠、卻非冠、卻敵冠、樊噲冠、術氏冠、?冠等。弁冠則有:皮弁、韋弁、爵弁三種。它們都是承襲前代服製而定的百官冠服制度中, 不同形制的冠弁。巾,原本是地位低微、無冠的庶民成年後的首服,但自東漢末年至三國魏晉時期,各類巾子不斷出現,並且風靡一時。歷史上有名的"黃巾軍",就是因佩戴黃巾著稱的。
  幅巾,是東漢流行的一種以葛布紮頭束髮的巾子。《後漢書·鮑永傳》註說: 幅市,謂不著冠,但幅巾束髮也。① 漢末多由王公貴族、地位顯赫之士服用,以示其有雅士風度。晉代傅玄著《傅子》一書說:"漢未王公,多委王服,以幅巾為雅。"魏晉時期,此巾也多為玉公雅士和失意文人戴用,如《竹林七賢與榮啟期圖》的畫中,山濤所戴之巾,即為幅巾。綸巾,是三國時期,較為講究的一種巾飾,據後世文獻資料記載,蜀國丞相諸葛亮遇有出使、指揮征戰等重要場合時經常穿戴此巾,並且手中常拿一羽扇,於是"羽扇綸巾"成了諸葛亮的代名詞。迄明代乾脆稱之為"諸葛巾",幾乎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巾的形制,保留著幅巾的基本特徵,是用細葛布製成的。《語林》一書說: 諸葛武侯與司馬宣王治軍滑濱,克日交戰,宣王戎服蒞事,使人視武侯一一獨乘素輿,葛巾,毛扇,指摩三軍。② ?,是魏武帝始創的類似皮弁的一種便帽。
  《晉書·五行志》 載稱: 魏武帝以天下兇荒,資財乏匱,始擬古皮弁裁兼島為白帕,以易舊服。貴賤皆按不同顏色論等服用,帝王服白?。到晉代時,遂將白?定為喪禮時的帝王之服。(2〉南北朝冠服。 南北朝時期,朝用官服基本承前舊制。深衣制在通天冠服系列的禮服中仍予保留外,在群臣百姓服飾中罕有出現,基本絕跡。這時官員服飾的特點,是各式帽子的流行,一股帽子熱在各割據王朝中悄然興起,頗具特色。帽子,據古文獻記載,上古衣毛冒皮則帽之。但那時的"帽子"只是一種簡單的頭飾。到了漢代, 有了較為講究的帽子。但在當時,帽子也只不過是一般下人所戴。據《漢書》記載,鄧通初為刺船郎時,便著黃帽。直到魏晉時期,帽子才漸被上層統治者所接受,並開始講究起來。《晉書·五行志》雲:"魏明帝著繡帽,披繚縱半袖,以見直臣。"①及至南北朝時,各式帽子增多,但形制不同。 ①冠類服飾。 白高帽,因其用白紗製成,故又稱之為"白紗帽"。南朝時期, 它為天子之帽,在私宴或其他非正式場合時,皇帝戴用它。而皇太子百管士庶等人,則須戴服烏紗帽。《隋書.禮儀志》說: 宋齊之間,天子宴私,著高白帽,士庶以鳥,其製不定。 皇太子在上省時帽以烏紗,但在永福省時例外,服以白紗帽。又據南朝程大昌著《演繁露》載稱: 侯景僭立時,著白紗帽而尚披青袍。宋泰始元年〈公元465年〉,群臣欲立湘東王,遂引入西堂登御座著白紗帽。按此即白紗帽乃人主之服,故以此為定。 臼紗帽的形制卻講究甚多。據《南史》記載,齊東昏侯時,百姓皆著下屋臼紗帽,而將帽裙向上疊折,以便與皇帝的白紗帽相區別開來。東昏侯又下令左右作"逐鹿帽",帽形甚為窄狹,因舒展兩翅,故又稱之為"鳳度三橋",此帽皆用金寶親自著之。此外,還有"反縛黃鸝"、"兔子度坑"、"山鵲歸林"等帽式,都屬白紗帽系列。 大帽子,為北魏時期的一種官禮首服。據《中華古今注》說: 大帽子本?叟草野之服也。至魏文帝詔百官常以立冬日貴賤通戴,謂之溫帽。① 狐皮帽,系南朝的一種狐皮禮帽。據《宋書》載,官員"慶之患頭風,好著狐皮帽" 除上述帽式外,還有:南齊永明年間,百姓戴的破後帽,
  《北史》記敘的司徒公高昂好戴的小帽--"司徒帽",還有梁人為了遮擋白髮,夏天戴的"蓮葉帽"等等,不勝枚舉。僅用錦繡製成的帽子,在南齊時就達幾十種之多。史載:齊清貴妃乘臥輿,皇帝著金薄帽從其後,有錦繡諸帽數十種。②官服類服飾。
  袍服,在南北朝既是官服,又是民服。《中華古今注》雲z 北齊天子多著緋袍,貴臣多著黃文綾袍,百宮士庶同服之。南朝袍服形制無大差異,多為有緣大袖,袍身長及膝下足上,或寬鬆穿服,或腰間束以大帶,按五色季節不同,適時穿服更換。北朝袍服形制較南朝的袍服稍為窄瘦,為夾領小袖,顏色多用紅、 紫、綠等色。到北周武帝時,開始在袍下加棚,較有時代特色。袴槽服,是南北朝時均廣為流行的一種獨特的衣褲裝服飾,其形制為:上衣短身大袖,稱"袴";下著寬大呈喇叭形大褲, 稱"褶"。其喇形大褲,有的在膝彎處用帶子扎束,故又稱之為"縛褲"。對於"褶",《急就篇》的註釋是: 褶謂重衣之最在土者也,其形若袍,短身而廣袖,一曰左衽之袍也。④ 該裝原為北方少數民族服飾,其形大致如同《急就篇》注文所云。它的特點是便於騎馬征戰。因此,傳入中原以後,這種服裝首先被將士所採用。
  《晉義熙起居注》雲:"安帝詔曰:'諸侍官戎行之時,不備朱衣,悉令褲褶從 ​​。'"①後來,它又傳入民間,頗受民人喜愛,繼而發展成為一種具有時代意義的代表性服飾,不僅男子可以服用,婦女也廣為穿服。因此《鄴中記》說:"(石虎)皇后出,女騎一千為鹵簿,冬月皆著紫衣巾,蜀錦褲裙。"可見它既為戎裝,男女皆適,又作官服,遇有典禮祭祀時,還為儀仗之服。在河北景縣的北朝封氏墓出土的武俑、僕從俑,便著此服。《女史箴圖》中,輿伕穿的是該服。裲襠,是南北朝時又一典型服飾。其形制前面一片襠前胸,後面一片襠後背。兩片織物又在肩部以皮革或較講究的織物相連接,類似後來的"背心"和"馬甲"之類的服裝樣式。《釋名·釋衣服》條云:"裲襠",其一當胸,其一當背也。"裲襠服在南北朝時,不分男女,皆可穿用,而且既可穿在內,也可穿在外。如清陳元龍《格致鏡原》一書引《南史》所載說:薛安都與魏戰,怒甚。乃脫兜鍪解所帶鎧,唯著兩襠衫。表明它是穿在鎧甲之內的。裲襠一般與褲裙合穿,穿在福之外,腰間再系一革帶。河北景縣北朝封氏墓中出土的陶俑,便多是這種裝束。另外,還可以用皮革或鐵葉製成"禍襠甲,'。
  如《隋書· 禮儀志》載: 齊文宣受禪之後,警衛多循後魏之儀,......其領軍、中領將軍,侍從出入,則著兩襠甲,手執檉杖。便是如此著裝。出土的南北朝文物中,也有不少衣著?襠鎧甲的武吏形象,如河北景縣北朝封氏墓出土的陶俑中,就有一頭戴小冠、上著寬袖衫、下著大口袴裙、上衫外罩裲襠鎧的官吏。印證文獻記載無誤。③靴履類服飾。靴,自戰國趙武靈王將靴與胡服一起引入中原以來,歷經五六百年的發展變化,到南北朝時期,靴子已成為人們的一般鞋式了。據沈括的《夢溪筆談》一書記載,北齊穿靴之風尤為盛行,官民俱可服。南北朝時期的靴,長大多及至膝。《北齊校書圖卷》畫所繪眾多的穿靴人物中,便有一側身捧物男子穿的是至膝靴。這時的毗子多為深色,也有淺色p既有繡靴,也有革靴,梁時還有用虎皮製成的毗子。據《南史》載:"蕭琛年少著虎皮靴,策桃枝直造王儉坐。"指的即是這種靴子。木屐,是一種用木質和竹質製成的鞋,南朝時極為盛行。木履據說源於戰國時期,相傳是晉文公為懷念介之推,以介之推焚山死時手抱之樹,發明製作了第一雙木履。術履是泛名,它還有許多稱法,但多以製履所用質料來定名,如術質的稱為木履二竹質的稱為竹履,棕質的稱為棕履,臘質的稱為臘履等等。《晉書》 記載: 石勒擊劉曜,使人著鐵屐施釘登城。此屐,在考古發現中得以證實。1921年,考古工作者在吉林省吉安縣發現了一座魏晉南北朝時的墓葬,其中出土了一種木屐,每隻木履上,都有若干個鐵釘,與文獻相吻合。又據《世說新語》稱: "阮遙集好屐,......或有詣阮,見自吹火蠟屐。"①說的就是一種臘(蠟)屐。在南朝時,廣泛流行的是木屐,上自天子,下至官吏, 文人墨客、庶民百姓,皆可穿服。如《宋書·武帝紀》稱,宋武帝劉裕"性尤簡易,常著連齒木履,好出神武門"。
  又《宋書·謝靈運傳》也載,謝靈運"登躡常著木履,上山則去前齒,下山則去後齒"。《顏氏家訓》也有"梁朝全盛之時,貴遊子弟,無不駕長簷車, 跟高齒履......"的記述。木屐雖然在南北朝時很盛行,男女皆可穿服,但在形制上卻有區別,尤其是男女之屐,更是大有不同。對此,《晉書·五行志》載稱: 初作屐者,婦人圓頭,男人方頭。圓者順之義,所以別男女也。至太康初,婦人屐乃頭方與男無別. 其次,屐只能在大多數非正式場合穿用,凡在重要場合,帝王官吏,必須衣著官服自不待言,即使平民百姓訪友、宴會時,也不能穿木履,而是用履,否則會被人視為不恭不敬。如北朝的顏之推, 以治家訕子有方而名聞一時。他撰《顏氏家訓》一書,引據古典, 並用辯證之法,述立身治家之法。他對當時社會上一些富家子弟公然"無不駕長簷車,跟高齒屐"①的放浪行徑,頗為不滿,大加斥責,告誡家人後代以為訓。
  此外,魏晉南北朝時期,各式履鞋依然十分流行,種類很多。據《中華古今注》一書記載: 宋有重台履,梁有笏頭履、分捎履、立風履,又有五色雲霞履。同時流行的,還有伏鳩頭履、紫皮履、解脫履等等。再就履的質料而論,不僅有絲履、繡履和革履,還有價值連城的寶履。《南史》記載東昏侯的潘妃有一雙價值千萬錢的寶履。當時,也有一些人​​故意別出心裁,將新履特意弄成破舊之樣,謂之為"穿角履"。竟有好事者爭相仿效,遂為時尚。如《魏書·王慧龍傳》就說: 遵業從客恬素,若處丘圓,嘗著穿角履,好事者多毀新履學之。文獻記載,履不僅在一般場合人們隨意穿用,即使是在皇家婚事時,如納妃等重要的場合,新妃也須定著新履,以示莊重喜慶。所以晉代《東宮舊事》說,"太子納妃,有絳也文履一量(即一雙)"的習尚。4.隋唐五代冠服與文化特色。公元581年,北周貴戚楊堅奪取了北周政權,建立了新的封建王朝--隋。
  公元589年,隋軍滅掉了南朝的最後一個封建割據政權--陳,統一全國,結束了300餘年的長期分裂局面L雖然隋王朝在歷史上存留的時間不長,只有30餘年,但它卻有重大而深刻的影響,特別是為唐代的繁榮、發展奠定了基礎。隋初,由於長期的割據和連年的征戰,社會經濟遭到巨大的破壞,人民生活貧困交加,民間財物雙竭。公元650年,隋煬帝即位,開鑿溝通海河、黃河、淮河、長江四大水系的南北大運河,這對溝通促進當時南北物資、文化交流起了積極作用。在政治上, 重新頒布了法規,下令人們依照典章古制行事。創製衣冠,令官民人等按序衣服,從而使繁亂的社會局面,變為有序,逐步趨向正軌。後因隋煬帝生性殘暴,大興徭役,內徵外伐,濫用民力,生活奢侈,不知節儉,激起民怨,終於導致政權的傾覆。唐是隋的繼續和發展,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諸方面,較之前代更展現出新的局面。著名的"貞觀之治"、"開元盛世",既是唐代封建政治發展的一個頂峰,又是中國封建社會發展史上,一個中原文化與周邊文化、中外文化互相交匯融合的重要時期。作為物質與思想文化特質、品格兼具的服飾文化,理所當然要展示自身的新特色、新光彩。
  唐高祖李淵奪取政權以後,在政治、經濟上廣泛採取安撫的政策,使得國力、政局得以較快恢復穩定。與此同時,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高祖為突出皇權、各種等級制度,在隋制的基礎上,頒令"始著車輿、衣服之令,上得兼下,下不得擬上"。④此後, 唐代的服飾制度得以正式確立,獲得遵行。通過"上得兼下"的特殊文化交匯渠道,使民間、貴族、士人服飾文化中的精華,得以高層次昇華、再現。繼唐之後的五代十國時期,從時間上說,雖只有半個世紀, 但封建割據政權林立,政治極其腐敗。各割據政權之間,不斷進行徒戰,實際上是唐末藩鎮割據局面的繼續。而這時期,北方少數民族服飾,從制度到文化方面,因政治上的更迭交錯,而引發出來的則是漸成自身新特色。中原、南方地區服飾,仍大致沿依唐制,元大變化。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後服飾文化出現病態發展趨向。除等級性、多元性特點外,隋唐時期官員冠服還具諸多新特色,並對後世產生了深遠影響。首先,隋統一全國後,遂將南北朝的紛亂服制歸於一統。並在恢復古制、吸收北方少數民族服飾特色的同時,制定新的服制。宋代大儒朱蕉說道: 古今之製,祭祀用冕服,朝會用朝服,皆直領垂之。
  今〈宋)之公服,乃夷狄之戎服,自五胡之末流入中國,至隋煬帝巡遊元度,乃命百官戎服從駕,而以紫、緋、綠二色為九品之別。本非先王之法服。唐代,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對外交流的頻繁,唐都長安成為世界政治、經濟、文化交流的中心,大量國外服飾湧入妖安,恰似服飾展示的萬國博物館,從而極大地豐富了唐代服飾文化的內涵,使服飾苑地呈現出百花競放的盛況。其次,隋唐時期,服飾作為一種特殊的藝術語彙,較之前代, 運用得更為具體、貼切,充分顯示了服飾作為界定禮儀高下、品級尊卑、人倫世俗、文野之別的標識的重要功能。隋唐統治者僅以服飾顏色來定官員品位、官職高低的定制之令,便頒布過多次。
  《舊唐書·輿服志》載,燕服,"隋代帝王貴臣,多服黃文綾袍";"百官常服,同於匹庶,皆著黃袍,出入殿省"。①又載:"及大業元年,......自天子逮於青吏,章服皆有等差。始令五品以上,通服朱紫。"六年,"夏詔從駕涉遠者,文武官等皆戎衣,貴賤異等, 雜用五色。五品以上,通著紫袍,六品以下,兼用縛綠。霄吏以青, 庶人以白,屠商以皂,士卒以黃"。② 唐武德初期,又因隋舊制"天子宴服,亦名常服,唯以黃袍及衫,後漸用赤黃,遂禁士庶不得以赤黃為衣服雜飾。四年八月賴: 三品已上,大科綢綾及羅,其色紫"。"五品已上,小科綢緩及羅, 其色朱"。六品"其色黃"。@貞觀四年,又重新定制:"三品已上服紫,五品已下服緋,六品、七品服綠,八品、九品服以青。"④之後, 還有多次更定。再次,唐代,由於社會經濟的繁榮,社會財富的增加,使統治者、官員、富豪之家的服飾,較之前代更為講究,朝著貴、雅的方向發展,乃至到了奢華的程度。這時的服飾質料也頗為講究,僅以綾、錦兩類而言,現代考古發現的實物即有軟瑞錦、大張錦、長行高麗白錦、獨窠吳綾、兩窠細綾、瑞綾等20餘種之多。此外,還有針法獨到、圖案新奇的各種刺繡和其他絲綢製品。《新唐書· 后妃傳》也記載,玄宗寵妃楊王環有"充錦繡官及冶琢金五者,大抵千人"。這雖反映出帝王生活的奢侈,但也從另一側面反映出使得唐代帝王后妃服飾有如此精美的工藝、絢麗的圖案、華貴考究的設計的原因。由於唐代社會較為開放,使得周邊各族的思想、文化、藝術, 對唐代影響很深,服飾方面更是式樣繁多,色彩紛呈。但自隋以來,經唐而至五代十國時期,具服飾和服飾文化的發展,即呈現出階段性的顯著特色:一是隋代和初自時期。服飾制度尚未完備,目官服飾改定頗多。同時,義國戰爭剛剛結束,國力不足,民間不富,人們的衣食住行也較為簡樸、實用。
  二是盛唐時期。由於國富民安,社會穩定,人們在衣飾上逐漸追求華貴。這時的服飾,基本上代表了唐代社會服飾的本質和特徵,也是唐代服飾發展的鼎盛時期。三是中、晚唐和五代時期。由於生活的富足,→ 些貴族大戶、巨商富賈,為填補生活的空虛,窮奢極侈,穿著上更是日趨怪異,以尋求病態刺激。它也是服飾文化走向沒落的表現。在服制方面,這一歷史時期的具體特點主要是z上層貴族和官員,在朝典時,以服傳統的冠幘、單衣(袍)為主。上朝、見官、議事時,多以襆頭和困領袍為主要服飾,這也是唐代男f官服的主要形式。庶民百姓也多以恢頭、困令員袍服為時尚。這一基本服飾形制,從隋唐至五代,變化甚微。(l)冠類服飾。冕服,隋唐冕服大體困循古制,天子以為展,垂二十四旒、衣十二章,百官,按品定章戴旒。從一品著袞冕、戴兒旒、服九章開始,按二品鷩冕、七旒、七章順次遞減,直至五品玄冕、元章。黑介幘,隋唐時期,天子、百官均戴服它。其形制承襲南北朝之製。隋代,天子在打獵時服用黑介幘。百官則"國官視品、府佐謁府、國子大學四門生俊士參見"時戴服它。
  進德冠,本是帝王之冠,但在《唐書·車服志》中,有"大宗...又制進德冠以賜貴臣。王?制如弁服,以金飾梁、花趺、三品以上加金絡,五品以上附山雲"的記載,可見它是官員的冠飾。陝西西安唐代石刻的《凌煙閣功臣圖》中,秦叔寶頭上戴的冠,便是進德冠。進賢冠,為文吏之冠。《新唐書·車服志》載:"進賢冠者,文官朝參、三老五更之服也。"其冠制式為:黑介幘,青綏,紛長六尺四寸,廣四寸,色如其絞。三品以上三梁,五品以上二梁,九品以上一梁。六品以下私祭,服用此冠。此外,諸州大中正一梁。絳紗公服。殿庭文舞郎,黃紗袍,黑領、?,白練?襠,白布大口絝,革帶,烏皮履。弁服,唐代用它為文官九品的公事之服。鹿皮製成,通用烏紗,用牙簪固定。其規定制為: 纓,一品九?,二品八?,三品七五?,四品六?,五品五?,......碟皆朱衣素裳,革帶,?囊,小緩,雙佩,白襪,鳥皮履。六品以下玄?及?囊、緩、佩。六品、七品綠衣,八品、九品青衣。① 襆頭,原名"折上巾",是由漢末、魏晉時期的幅巾演變而成的,至北朝周武帝時裁出腳,稱為"襆頭"。據唐代封演的《封氏聞見記》記載: 近古用幅巾,週(北周〉武帝裁出腳,後幞發,故俗謂之襆頭。 其製,按宋趙彥衛的《雲麓漫鈔》所載: 襆頭之製,本曰巾,古亦曰祈,以尺皂絹向後裹發,晉宋曰幕後。周武帝遂裁四腳,名日襆頭,逐日就頭裹之。
  它"二腳係於上前","二腳垂於後,兩邊各為三褶""又加巾子"。隋唐五代時,襆頭十分盛行,但形制不一,稱法各異。如果按時期的發展劃分,可分為五式: ①隋、初唐時期的"平頭小樣"式。《舊唐書,輿服志》雲:"武往以來,始有巾子,文官名流,上平頭小樣者。"可知這種巾子是在唐初武德至貞觀年間流行的,它的形制較為簡單。陝西唐代李壽墓出土的壁畫中,一男子頭上戴的就是這種襆頭。②武則天時期流行的"武家諸王樣"。這種巾子由武則天時期起,開始流行。它的形狀,較"平頭小樣"式明顯加高,稍稍前傾,並在巾子上方中央有明顯分瓣。陝西乾縣唐代章懷太子墓壁畫人物,基本上戴的也是這種襆頭。③景龍四年至玄宗開元初年間的"內樣"式,又稱"英王賠樣"式。據《通典》記載:"內樣"襆頭是皇帝未承帝業之前,在封地所戴之冠。所以時人又稱它為英王暗祥。暗,字意為前傾,故知這種巾子的特點是高而前傾。此外,它的冠頂分瓣較"武家諸王樣"更為明顯。陝西長安唐鮮于庭海墓和陝西咸陽底張灣唐墓出土陶俑著的巾子即為此樣式。④始於唐玄宗開元19年(公元731年)的"官樣"式。它是唐玄宗賜給供奉官及諸司長官的一種巾子,因此得名。其特點是冠頂再次長高,但前傾之勢較"英王踣樣"稍減。它上方略尖,整個巾子呈塔狀。陝西唐曹景林墓出土的陶俑中,即有這種樣式的襆頭出現。⑤中晚唐至五代時期流行的"朝天"式巾子。這一時期,特別是晚唐以後,襆頭的形制變化較大。巾子己由前四種式樣的前傾,變為直立,冠頂的分瓣十分細微。明顯的變化是,襆頭的兩腳由原來的下垂(軟腳襆頭),改為平伸,至五代後期,又呈上翹狀(硬腳襆頭)。由於巾腳由下垂改為上翹,所以其中樓頭質料,也由原來的紗、羅,增加了銅、鐵絲等質料。據《雲麓漫鈔》記載: 自唐中葉以後,諸帝改制,其垂二腳圓或闊,用絲弦為骨,稍翹之矣。臣庶多效之。① 這種式樣的襆頭在唐代敦煌壁畫和敦煌絹畫的人物頭上,均有出現。
  襆頭在隋唐五代時期,穿戴範圍很廣。無論天子百官,還是庶民百姓,均可戴服。如此普及的冠飾為前代所僅見,其主因一是唐代社會較為殷富,人們的穿戴可以講究些。二是因其製作簡便,只須一塊絲巾即可裁制,而且人們戴起來樸素大方,式樣不落前代之俗套,因而很快成了一種時冠。到了盛唐時期,這種巾飾不僅為男士喜戴,漸漸也為婦女喜歡。不但民間婦女有穿戴的,宮廷內侍的它使宮,甚至皇家公主也不例外。所以《新唐書· 五行志》記載: 高宗嘗內宴,太平公主紫衫、玉帶、皂羅折上巾,具紛礪七事,歌舞於帝前。考古發掘的出土材料,也有婦女著襆頭的形像出現。如陝西乾縣唐永泰公主墓出土的壁畫上,就繪有女宮著襆頭者。說明襆頭在唐代社會中,不論尊卑貴賤,也不分男女,均以戴它為時尚。需要指出的是,唐代從皇帝到末等小吏,凡戴襆頭,大多按等級、品位、身著各色、各質的圓領袍服,腳著烏皮靴。這是襲隋製而來,此為隋唐官服的典型特色。至於一般平民,如獵戶人等, 頭戴襆頭時,雖也身著圓領袍衫,但袍衫卻須開高衩,故又名"缺脖衫子",腳下只能登麻練鞋,以示官民有別。紗帽,也是隋唐時期流行一時的官員首服,它又分為烏紗帽和白紗帽兩種。烏紗帽在隋代時,被當作是官服的一種。《通典》記載說: 隋文帝開皇初,嘗著烏紗帽,自朝貴已下至於冗吏,通著入朝。① 到了唐代,不論貴賤,天子百官、庶民百姓均可以戴服它。《中華, 古今注》描述當時情景說:"武德九年十一月,太宗詔曰:'自今以後,天子服烏紗帽,百官士庶皆同服之。'"而白紗帽,在唐代則為帝王服飾,《新唐書·車服志》雲:天子的"白紗帽者,視朝、聽訟、 宴見賓客之也。" 渾脫帽,唐代的一種帽式,它用羊皮製成。"渾脫"是一種胡舞,它原是舞渾脫者著的一種帽子,因此得名。唐趙公長孫無忌, 首先開始戴這種帽子,後來傳入民間,時人爭相仿效,漸漸在社會上流行開來。所以又稱之為"趙公渾脫帽"。據張鷟著《朝野合載》一書稱:"趙公長孫無忌,以烏羊毛為渾脫氈帽,天下慕之,其帽為趙公渾脫。"這種帽式在唐代武則天時代、唐中宗時期曾盛行一時。(2〉官服類服飾。 圓領袍衫圓領袍衫是隋唐五代時期,男子的典型服飾,其形制為:圓領窄袖,領、袖及襟等處不施加任何緣飾,身長及膝下。 這種簡單大方的服飾,在隋至盛唐時期逐漸盛行,且對後世服飾產生過相當大的影響。究其原因,一有承襲服飾文化傳統的一面,另一個主要的原因在於,這種服飾本身是中華民族多元服飾文化發展的結晶。它巧妙地將當時不同地區、不同民族、不同風俗、不同種族、不同文化、不同歷史時期各族人民的傳統文化因素,集於圓領袍衫而為一體,進而形成了統一的、多民族的中華服飾文化的基本框架。
  自秦漢以來,特別是魏晉南北朝時期,中國的傳統深衣形制,不斷受到西北少數民族服飾的影響,幾次改制。到隋唐時期, 在深衣的基礎上,吸取西北少數民族服飾緊身、簡便、實用的優點,徹底改變了寬衣廣袖、衣衫曳地的傳統衣式,在平時,全部改穿圓領袍,顯示了中國古代服飾文化由多元、廣泛而最後趨於? 統的特質。隋唐時期的圓領袍衫,在穿著上有一定的規定,即從皇帝百官到庶民百姓一律通服。據《舊唐書,輿服志》記載: 隋代帝王貴臣,多服黃文綾袍,烏紗帽,九環帶,烏皮大合靴。百官常服,同於匹庶,皆著黃袍,出入殿省。
  又據《新唐書·車服志》說:"太宗時.....中書令馬周上議:'禮無服衫之文,......。開?者名曰缺?衫,庶人服之。'"但在實際應用上,卻不盡相同,主要分為:?袍衫和缺?袍。?袍衫按《舊唐書·輿服志》記載:始於北周"晉公宇文護始命袍加下"。隋唐承襲舊制,但在使用上明確規定為士人上服,中晚唐以後成為用於"臧獲賤伍者"的服裝。其具體形制是按古代深衣上衣下裳相連屬的式樣改製而成的。據《新唐書·車服志》記載:太宗時"中書令馬周上議:'禮無服衫之文,三代之製有深衣。請加?、袖、?、?,為士人上服。'"不過,這種經過改造了的"深衣"與古代深衣相比較,除上下連屬相似之外,基本上已無相同之處了。首先,領、袖、襟等處不加任何緣飾和窄衣小袖外,古者深衣的領子多為對合斜領,而?袍衫則是圓領。其次, 深衣上衣下裳兩部分在腰間連接,十分明顯自然;而?袍衫的相接之處則在下部膝蓋上下,不十分明顯講究。著名服飾專家沈從文先生認為:"所謂?袍,只不過是在膝部加一界線略具形式而已。"①這是很有見解的話。由此可知,它與古者深衣是根本不同的。
  透過?袍的形制,清楚地反映出隋唐時期,特別是唐代人們的思想意識的開放程度以及在衣著服飾、服飾文化、審美意識、 生活情趣等方面,普遍存在的"廣採博收"思想與"兼存並蓄"意識。即在服飾的形制和設計方面,在繼承傳統的基礎上,一方面廣泛吸收西北少數民族和外來文化的營養,另一方面又注意與當時的社會時尚相聯繫,求新、求實、求用,融匯創新,從而用服飾藝術的特殊文化語言,向後世人們展現表露了具有獨特風格的一代唐風。缺胯袍衫這種袍服也始於北周。所謂"缺胯",是指在袍衫旁的兩下角處開衩至?骨處,穿用時,人們經常將袍衫的下擺一角提起,扎在腰間的帶內,目的是便於行動。因此,這種袍衫多作為下等差吏和一般勞作者的服飾之一。所以《舊唐書·輿服志》記載說: "開?者名缺?衫。庶人服之。即今天揆衫也,蓋自(北)週。
  " 隋唐時期的圓領袍衫,除在基本形制上分為上層士宮的? 袍衫與下層差吏、一般平民的缺胯袍衫之外,在袍衫使用的顏色上,更有嚴格的規定,按文獻記載統計,這一時期經常使用的袍衫顏色有黃、黑、絳、緋、紫、綠、青、自等八種顏色。每一種不同的袍衫顏色,代表著不同的社會階層、文化群體,從而也自然形成了不同的服飾文化氛圍和時代特徵。據有關文獻載稱,"隋代帝王貴臣,多服黃文綾袍","五品己上,通服紫袍,六品以下,兼用緋綠"。①到了唐代,對袍服顏色,更有明確規制:"太宗時,又命七品服龜甲雙巨十花綾,色用綠。九品服絲布雜綾,色用青。是時士人以棠??衫為上服,貴女功之始也。一命以黃,再命以黑,三命以?,四命以綠,五命以紫。庶人以白。"至高宗龍朔二年(公元662年〉,司禮少常伯孫茂道上奏說:"舊令六品、七品(指官員)著綠,八品、九品著青,深青亂紫,非卑品所服。望請改八品、九品著碧朝參之處,聽兼服黃。"後送奏執行。不久,到高宗總章元年(公元668年〉時,始初一切不許著黃。
  而到高宗上元元年(公元674年〉八月時,唐政府又規定,品官官服的服制顏色為:文武三晶官以上服紫,用金玉帶。四品官服深縛,五品官服淺緋,用金帶。六品官服深綠,七品官服淺綠,用銀帶。八品官服深青,九品官服淺青色。不准違製而服。值得指出的是,隋唐時期除對袍式、顏色有詳細規定之外, 在袍衫的選用制料上,也有嚴格規定:帝王和品位較高的官員, 多服用綾羅。品位較低的官員以及平民、奴婢等人,則多服用絹施或布。《新唐書·車服志》記載:"初隋文帝聽朝之服,以赭黃紋綾袍,烏紗帽,折上巾,六合轍,與貴臣通服。"但是,至高祖時,卻規定"親王及三​​品、二王后,服大科綾羅,色用紫,飾以玉。五品以上服小科綾羅,色用朱,飾以金。六品以上服絲布交梭雙?綾色用黃。六品、七品服用綠,飾以銀。八品、九品服用青,飾以? 石";"勳宮之服,隨其品而加佩刀、礪、紛、?";"流外宮,庶人、部曲、奴婢,則服綢絹?布,色用黃白,飾以鐵、銅"。①這充分表明在服制、佩飾上鮮明的等級性與不可逾越性。 隋唐時期,還流行一種袍服--銘袍。它是一種印有銘文圖案的服裝,據傳是東晉秦苻堅時,秦州刺史竇滔妻蘇氏,親手紡織彩錦制袍,贈予竇滔,以示夫妻恩愛、夫榮妻貴之厚意,上繡七士迴紋詩而得名。時人覺得新奇,爭相仿效,成為六朝、隋、唐袍二相結流行的統樣。後代流行的脯,多以金錢或保錢,統成各種不同的銘文圖案。據宋人王子韶編撰的《雞蹠集》一書記載: "唐永(長)壽中,賴賜岳牧金銀字銘袍。
  "另據《唐會要》記載:武周時代,曾一度廢止李唐官服形制,改用銘袍、銘衫為官服,每有都督、刺使等文武官員上任,都賜以銘袍。以主後人編的《新唐書車服志》對武則天"擅政,多賜君臣......繡袍,勒以回文之銘" 之舉,認為是敗壞祖規、法度,更是"皆無法度、不足紀"之事。歷史上雖對武則天的評價,一直是貶大於褒,但她在當政時採取的一些服飾制度措施,卻是有意義的。在官服制度上的改革,雖不符合祖規、法度,但作為一種新的服飾文化現象的誕生,並以官服規制、形式予以肯定和保留,這對唐以後袍服紋飾的發展變化不無影響,當是值得稱道的。 胡服胡服傳入中國以來,歷經秦漢、魏晉南北朝,而至隋唐,特別是初、盛唐時代,胡服盛行的程度,超過了以往任何朝代。據《新唐書·五行志》記載z 天寶時,貴族及士民好為胡服胡帽。 宋人沈括在他所著的《夢溪筆談》卷一中,對此敘述得更為具體, 說道: 中國衣冠自北齊以來,乃全用胡服。窄袖、緋綠、短衣、 長?靴,有蹀?帶,皆胡服也。......唐武德、貞觀時猶爾;開元之後,雖仍舊俗,而稍褒博矣。 近年來考古發掘出土的實物,也證明了當時胡服的盛行程度,如陝西的唐鄭仁泰墓出土的騎俑、章懷太子墓壁畫的人物形象、懿德太子墓壁畫人物形象,都可以印證這一點。從這些文獻和考古發現的材料可以看出,唐代胡服的特點是:頭戴渾脫等各式胡帽或唐代軟巾襆頭,著折領、窄袖袍(衫〉內襯小口褲、腰繫蹀? 帶、足登各式?靴。
  而在初、盛唐時,胡服衣著服飾之所以風行一時,是由多種歷史原因、區域地理文化因素和當時朝廷所奉行的開放政策等諸種因素,共同作用和影響所形成的。首先,是歷史原因。自漢末以來,各種社會階級、民族矛盾日趨激化,統治者為爭權奪利,明爭暗鬥,最終導致了長達幾百年的戰爭。這期間,南起中原北至胡地,戰火橫燒,連年不斷,使得這些地區的廣大人民,南遷北走,背井離鄉,因而形成了以塞內的關中和洛陽為主的有鮮卑、羯、氐、羌等少數民族的聚居地。長期以來,他們與當地的漢人共同相處,相互交流融合。而匈奴等少數民族在接受漢族耕種等風俗影響的同時,也帶來了他們的各種傳統文化,如音樂、舞蹈、服飾等。由於少數民族服飾(胡服),較漢族的傳統服飾簡便、實用,特別適用於騎射、舞樂,因此逐漸為漢人所接受,且開始在社會上流行。經南北朝至隋唐,確切地說是初、盛唐時期,各種胡服、胡飾的流行達到了鼎盛。其次,是區域地理和朝政的原因。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和唐王朝實行的開放政策是胡服興盛的又一直接原因。唐王朝國都長安位於陝西,在當時是東西文化交流的中轉站,南來北往的使者客商均由此經過。這也是東、西、南、北不同文化風俗的匯集點。
  據史籍記載:唐朝曾與世界上300多個國家有往來,當然各種文化影響,包括服飾文化的影響在內,也隨之而來。這種交流內容,在唐代敦煌的壁畫人物中,得到一定程度的體現。總之,胡服在唐代前期的盛行,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沈從文先生認為胡服的興盛與唐人喜舞"柘枝舞"不無關係,從唐人留下的詩句中,得到了驗證,說明此一推斷是科學的。半臂半臂,即一種半袖衫。它興於隋代大業年間,唐、宋亦有沿用,只是宋時異名為"背子"。據宋人高承撰《事物原記》一書記載:"實錄"又曰:'隋大業中,內官多服半臂,除卻長袖也。唐高祖減其袖,謂之半臂,今背子也。'"這種半臂衫的服飾形制為合領、 對襟、短袖或無袖,胸前用帶結對的衫子。它是春、秋二季的服式,多罩在長衫之外服用,為內官之服。至唐代不僅男女可通服, 而且根據唐尚書僕射馬周的建議,文武大臣也可服用,只是為區別文武官員,而要求文官在中單上罩半臂。《中華古今注》記載說: 尚書上僕射馬周上疏云:士庶服章有所未通者,在請中單上加半臂以為得禮,其武官等諸服長衫,亦謂之判馀,以別文武,詔從之。
  可見半臂衫在唐代使用的廣泛。袴裙隋唐五代時期,袴褶承襲魏晉舊制,形制與前代基本相似, 只是將褶的桂由先前的左桂改為右枉。這是由於漢族的傳統服飾一般都為右桂式,而挎榴源於西北的少數民族服飾,後傳入內地,隋唐以前穿用此服,基本因循原式,隋唐時期袴裙的左衽式改為右衽式的緣故,也標誌著這種胡服已正式融入了漢民族的服飾文化體系之中,並為上層統治者所利用。之後,這種服式逐漸罷去民用,一躍而成為統治者的一種專用官服服飾了。這種特定的官服,款式上雖不分職位高下,完全一致,但卻採用別的服飾手段來加以區分。從隋代開始以顏色作為標誌區分尊卑。根據文獻記載:隋煬帝時,曾令百官穿袴褶服,同時規定,武官穿紅裙挎,文官則依品級的高低,依次有紫、緋、綠等各種顏色的袴褶官服。到了唐代,穿袴褶之風尤盛。不僅皇上、太子常常服用,而且至唐玄宗天寶年間時,又根據御史中塞吉溫的建議,將它作為百宮的朝見之服。所以《新唐書·車服志》記載說,"太宗常服則有挎槽與平巾幘","皇太子乘馬則服進德冠, ......亦有袴褶"。又載:"天寶中,御史中丞吉溫建議:'京官朔、 望朝參,衣朱袴褶。'" 唐代官員穿服袴褶時,與其他服飾的匹配上也有嚴格規定。
  據《舊唐書·輿服志》記載,"平巾債,排槽,大口挎,紫附褥"的服式,為"尚食局主食、典膳局主食、太官署食官署掌膳服之"。"平巾綠幘,青布袴褶"的服式,為"尚食局主膳、典膳局典食、太官署食官署供膳服之"。"平巾五辮害,青梅槽,青耳解"的服式,為"羊車小史服之"。而"總角髻,青袴褶"的服式,則為"漏刻生、漏童服之"。唐代的官服袴褶之製,還具體規定:官員所穿袴官服的製作質料,"五品以上細綾及羅為之,六品以下,小綾為之,三品以上紫,五品以上縛,七品以上綠,九品以上碧"。①甚至唐玄宗時,還規定,文武百官在上朝時,如不穿袴褶服,還要以罪論處。由此可見,袴褶服飾在唐代的盛行程度,非同一般。隋唐時期,在官修的《輿服志》中,按禮儀規制的不同,將百官所著官服服飾,分為祭服、朝服、公服、平日的常服等門類。①祭服。祭服即冕服,前面已經述及,它是在國家舉行最隆重的典禮時,百官才可服用的。②朝服。朝服又稱為具服,是僅次於祭服的官禮服。具體服 ​​飾形制,據《新唐書·車服志》記載:具服者,...冠幘,簪導,絳紗單衣,白紗中單、黑領、袖舄??、裾、白裙、襦,革帶金鉤?,假帶,曲領方心,絳紗蔽膝,白襪,烏皮局、劍,紛,?囊,雙佩,雙緩。六品以下去劍、佩、綬,七品以土以白筆代替,八品、九品去白筆,白紗中單,以履代舄。這種禮服是五品以上官員上陪祭、朝饗、拜表、大事時服用的服飾。餘為六品以下官員朝服。③公服。公服又稱從省服,是僅次於朝服之後的輕禮節時,官員穿戴的服飾。具體的服飾形制為:冠幘纓,簪導,絳紗單衣,白裙、襦,革帶鉤?,假帶,方心,襪、履、紛、?囊、雙佩,烏皮履。以上為五品以上官員在"公事、朔望、朝謁、見東宮"時所穿用的公服服飾。而六品以下官員的從省服為"去紛、?囊、雙佩"。① ④常服。常服亦稱宴服,隋唐時期,上自天子,下至九品小宮,在平日大多數情況下,都穿這種服飾,原因是較祭服、朝服、公服而言,常服更為方便自如。據《舊唐書·輿服志》記載:宴服,蓋古之褻服也,今亦謂之常服。隋代帝王貴臣,多服黃文綾袍,烏紗帽,九環帶,烏皮六合靴。百官常服,同於匹庶,皆著黃袍,出入殿省。天子朝服亦如之,錐帶加十三環以為差異,蓋取於便事。其中所說的"黃文緩袍" 和"黃袍",即是前面介紹的圓領袍。到唐代中期,常服形式強多次詔布,時奮更改,但只是多以顏色和}施紋飾的變化而已,其他並無太大變化。聽(2〉鞋履類服飾。隋唐時代的足衣鞋履,據官修《輿服志》的記載和出土實物的印證,主要有:舄、烏皮履、六合靴、軟靴等。舄在服用上,局多與各類冕服相配。隋唐時期,以赤舄為主,一般是官員祭祀和大典時服用它。烏皮履烏履皮用黑皮製成(但也有赤履),故名之為"烏皮履"。
  唐代時多為文舞或武舞者所穿服。據《新唐書·車跟志》記載z在殿庭文舞郎多服用:"黃紗袍,黑領、?、白練?襠,白布大口悔,革帶,烏皮履。"而郊廟武舞郎多服用:"黑衣絳裳。革帶,烏皮履。" 八日口以下、九品以上的下等官吏,在穿用爵弁之服"從祀"時也配穿赤履。《新唐書·車服志》記載說: 爵弁者,不品以下九品以土從祀之服也。以編為之,元· 旒,黑纓,角簪導,青衣?裳,白紗中單,青領、?、?、裾, 革帶鉤?,大帶及裨內外皆緇,爵?,白襪,赤履。六合靴與"戎靴" 六合靴在隋朝時開始使用,至五代時為朝官所服用,形制元多變化。"戎靴"即戰靴。由於它結構簡單、合理,服用者活動隨意,所以廣泛用於軍服之中。據《隋書·禮儀志》記載:"靴,胡履也,取便於事,施於戎服。"近年出土的考古文物,亦有實物映證。如隋代張盛墓出士的武士陶俑、大口褲褶下的靴和隋李壽石棺武士刻像所著的靴子即為形象佐證。唐代戎靴的具體形制和样式,在豐富的出士文物中也有所反映,且可窺知其形。如山西太原南郊金勝村三號唐墓陶武俑所著的靴;陝西禮泉的唐鄭仁泰墓出土的武士俑和唐李賢墓壁畫中的武士所著的靴,便是其風貌之再現。5.宋代冠服與文化特色。公元960年,後周大將趙匡胤在陳橋(今河南開封東北)發動兵變,奪取了後周政權,建立了宋王朝,定都東京(今河南開封)歷史上稱之為北宋。宋王朝建立以後,經過十幾年的征戰,先後滅掉了後蜀、南漢、南唐等割據政權,從而結束了五代十國的混亂局面。北宋初期,社會比較穩定,因而為經濟發展創造了條件。這一時期的農業、商業、子工業都有了長足的發展,也為宋代包括服飾文化在內的物質文化繁榮,提供了保障和基礎。當時的畫家張擇端以一幅《清明上河圖》,生動而具體地再現了東京城內的興盛、安樂的景象。
  此後,隨著各種社會矛盾的逐步激化,北宋政權岌岌可危。而積貧積弱的局面的出現,使早就欲圖中原的北方女真族統治者得以乘虛而入,金兵於公元1127年滅掉了北宋。在金兵的大舉追擊下,康王趙構在逃亡之中,於南京府(今河南商丘〉登帝位,建立南宋政權,定都臨安(今浙江杭州),直至公元1279年被元軍所滅。自宋太祖趙匡脫建立北宋王朝開始,經太宗、真宗時代和以後相當長的時間,始終一貫奉行了一條"尊重儒術,禮敬孔子"的治國方針,所以宋代儒道、理學盛行,出現了繼漢之後又一尊儒復禮的時代。服飾,特別是職官的員服,作為重要的典章制之一, 受其影響頗大。 宋代包括官服在內的服飾制度,大體因襲唐制。由於理學思想的影響和滲透,服飾制度趨於保守,傾向於復古。宋太祖建隆二年(公元961年),博士聶崇義上4三禮圖》奏請聖上,服飾制度要仿效先祖漢唐之製,重新制定、修訂服志,獲得恩准。於是,這便成為左右宋代官定服飾規制發展的綱領(主要是官服)。
  白此, 宋代服飾在理學思想的影響和禮規制度的限制下,一改唐代服飾z兼容百路、自由奔放、多姿多彩的開放風格;朝著復古、規範, 但卻典雅、質樸,即復中有變,俗中有典、化中有復、簡​​中有質、繁中有約、樸中有雅的服飾文化新格局發展。這一特點,在官服和男子服飾上表現得非常典型。這在婦女服飾上,雖然也有強烈的體現,可遠不如男子服飾"复"的完全,甚至有向相反方向發展的跡象。這是隋唐時期各民族、中外服飾文化大融匯後的積澱、穩定、新的昇華時期,也是服飾文化與法製文化多層面結合,產生復合效應的時期,更是理學思想、觀念對服飾文化,全面滲透、制約、輻射的重要時期。宋代,大的服飾制度(主要是官服)改制,主要有以下幾次= 第一次改制,是在宋太祖建隆元年(公元960年〉,太常禮院上疏皇帝,奏請祭服應為"'請具褒龍衣,絡紗袍、通天冠制度令式。,......詔可"。① 第二次改制是建隆二年,宋博士聶崇義上《三禮圖》,奏請聖.上仿效週、漢、唐之古制,重修服志,獲得恩准。 第三次改制是仁宗景格二年(公元1035年),朝廷對服制又進行了改制。據《宋史·輿服志》記載:"仁宗景?二年,又以帝后及群臣冠服,多沿唐舊製而循用之,久則有司寢為繁文,以失法度。詔入內內侍省、禦藥院與太常禮院詳典故,造冠冕,揭減珍華,務從簡約,傅圖以進。 之後,在宋仁宗慶曆、神宗元豐、徽宗大觀等年間,都對服飾制度,作過修改、補充。 經過數次更制,基本固定的宋代服飾(官服與民服)制式,大致可分為以下四種類型: 一是官服,其構成有兩部分:其一是沿用了漢、唐已經基本確立的傳統官服形式,如進賢冠、獬?冠及相關的服飾。其二是表現有宋代特色的官服。它們的特徵是官員頭戴平腳樓頭、房穿窄袖圓領袍,腳登絲鞋。 二是便服,它具體承襲五代傳統服飾中的軟腳襆頭和窄袖圓領袍衫,仍予使用。 三是鄉紳遺老之服,多戴商筒方巾,身穿右衽寬袖長袍的服飾制式是其典型特徵。 四是勞動者服飾,具體服式是布巾笠帽.,身著短衣短褲。除以上四種男子基本服飾形式之外,其他服飾雖也有些變化,但影響不大,無關主流。 (1)冠類服飾。 宋代官服的顯著特點表現在各種制式的"襆頭"上。它不僅品類繁多,而且裝飾和形制,亦因官階、品位而異。 ①進賢冠宋代進賢冠是群臣上朝時所戴之冠。整個冠在裝璜上較前代古樸,但在形制上漸趨複雜。冠一般用漆布做成,冠額上飾有一鏤金塗銀額死,冠上有銀地塗金的冠梁。宋初分為五梁、三梁、 二梁,至宋徽宗政和後改為七梁、六梁、五梁、四梁、三梁、二梁。 其中,七梁冠又分為兩種:一是一般的七梁冠,二是在七梁冠上加貂蟬籠巾,因此又稱作"貂蟬冠" 。整個冠除用羅紗帶結於領下固定外,還用犀角或玳?製成的簪導橫貫于冠中,從另一端孔中穿出,使之更為牢固。 進賢冠在使用上?按品位官職的高低,配以相應的服飾,都有著嚴格的規定。據《宋史·輿服志》記載,"政和儀禮局更上君臣朝服之製" 七梁冠, 金塗銀?,貂蟬籠巾,犀簪導,銀立筆,朱衣裳,白紗中單,並皂?、?、蔽膝隨裳色,方心曲領,緋白羅大帶,金塗銀革帶,金塗銀裝玉佩,天下樂暈錦綬,青絲網間施三玉環,白襪,黑履;三公,左輔,右弼,三少,太宰,少宰,親玉, 開府儀同三司服之。
  七梁冠,無貂蟬籠巾,銀裝玉佩,雜花暈錦綬,餘同三公以下服;執政官,東宮三師服之。六梁冠, 白紗中單,銀革帶,佩,方勝宜男錦綬,銀環,餘同七梁冠服;大學士,學士,直學士,東官三少,御史大夫、中丞,六曹尚書、侍郎,殿中監,大司成,散騎常侍,特進,金紫、銀青光祿大夫,光祿大夫,太尉,節度使,左右金吾衛、左右衛上將軍服之。五梁冠, 翠毛錦綬,餘同六梁冠服;太子賓客、詹事,給事中,中書舍人,諫議大夫,待制,九寺卿,大司樂,秘書監,殿中少監,國子祭酒,宣奉、正奉、通奉、通議、太中、中大夫,中奉、 中散大夫,上將軍,節度觀察留後,觀察使,通侍大夫,樞密都承旨服之。四梁冠, 簇四盤?錦綬,餘同五梁冠服;九寺少卿,大?典樂,秘書少監,國子、辟雍司業,少府、將作、軍器監,都水使者,起居舍人,侍御史,太子左右庶子、少詹事、諭德,尚書左右司郎中:員外,六曹諸司郎中,朝議、奉直、朝清、朝散、朝奉大夫,防禦、團練使,刺史,大將軍,正侍、中侍、中亮、中衛、拱衛、左武、右武大夫,駙馬都尉,帶遙郡武功大夫以下,樞密副都承旨服之。
  三梁冠, 金塗銅革帶,佩,黃獅子錦緩,?石環,餘同四梁冠服; 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司諫,正言,尚書六曹員外郎,外符寶郎,少府、將作、軍器少監?太子侍讀、侍講,中書舍人,親王府翔善、侍讀、侍講,九寺、秘書、殿中監,辟雍丞,大威樂命,兩赤縣令,大理正、司直、評事,著作郎,秘書郎,著作佐郎,太常、宗學、國子、辟雍博士,太史局令、正、丞,五宮正, 朝請、朝散、朝牽、承議、奉儀、通直郎,中亮、中衛、拱衛、左武、右武郎,諸衛將軍,衛率府率,武功元武德、武顯、武節、武略、武經、武義、武翼.大夫郎,醫職翰林醫正以上,內符寶郎, ?門通事舍人,敦武郎,修武郎服之。二梁冠, 角簪,方勝練鵲錦綬,餘同三梁冠服;在京職事官,?門祗候,看班祗候,率府副率,升輦輅立侍內臣服之。獬?冠亦屬進賢冠,只是在冠樑上刻木作獬?角狀,用碧粉塗之, 使用上,依其官品職位的高低,按梁數來定屬。對此,《宋史·輿服志》中有載:"獬?冠即進賢冠,其樑上刻木為獬?角,碧粉塗之,梁數從本品。" ②睽頭。. 宋代的襆頭分為兩種類型:一是朝廷官吏所著的平腳襆頭, 其形制也是由唐、五代的襆頭演變而來,但在形制和使用材料上與前代有很大不同。前者是用紗羅巾按頭顱自然而成,似為圓形。
  後者則為方形,上有一折,從五代始,1樓頭角逐漸向上展平, 宋代朝服之襆頭則完全施用平腳襆頭,襆頭背後左右兩側各伸出一角,以鐵絲、竹篾、琴弦為內骨。對此,《宋史·輿服志》記敘: 襆頭國朝之製,君臣通服平腳(襆頭),乘輿或服上由焉。其初以藤織草巾子為裡,紗為表,而塗以漆。後惟以漆為堅,去其藤裡,前為一折,平施兩腳,以鐵為之。這種左右平直的展腳,初時較短,中期以後逐漸伸展加長。據稱是為了防止官員在朝上互相交頭接耳所致。另外,展腳襆頭的冠飾與宋代統治者奉行的尊崇儒道理學的複古思想、政治文化心態,有著直接關聯。首先,按照儒家的理論思想,是恢復古代禮制(這種思想在整個宋代是貫穿始終的〉,進一步說,儒家主張的是,君臣上下, 尊卑貴賤分明,禮儀莊重嚴格,反映到官員服飾上,則要求處處體現端莊、嚴肅、不失尊貴的風儀。而宋代官服中,廣泛沿用的這種首服,最能體現這一點。
  因為這種從初期開始,左右不斷加長的翹角襆頭,在外在的直觀上,只要穿戴這種好似"政治槓桿"式的首服,或君或臣,上朝時,都必須神情專注,精神高度緊張,眼、 耳、鼻、舌、身處於高度興奮狀態,才能端直、莊重,否則稍有動作,兩翹則不能保持水平和穩定。十分明顯,這在形式上,便迫使君臣行止都要符合儀禮規範。其次,在人們的政治文化心理上,經過隋唐、五代社會的大開放、大動亂以後,服飾由千奇百態的發展變化,以至到五代時期趨於混亂。到了宋代,人們的審美心態、審美意識、審美價值觀等,呈曲線發展,跳躍波動,自然會發生某些微妙變化。即從姥紫嫣紅的繁花之巔,經時間、歲月的長流、波濤沖刷打磨以後,逐漸向返樸歸真實用的方向過渡。加之受宋代統治者倡導的複古素樸的風氣影響,朝官所戴樓頭,由唐代巾帕的奔放、隨和式,發展為宋代的端莊、儒士式,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平腳襆頭在使用上有兩個特點:第一,君臣、貴賤皆可用著。除祭祀典禮、隆重慶典時,服用冕冠外,其他場合一般都用這種模頭。沈括在《夢溪筆談》中說道:"本朝……唯直角(襆頭又稱直腳襆頭)貴賤通用之。"第二,方便。平腳襆頭的形制,完全脫離了隋唐時期巾帕順裹的傳統形式,採用漆紗、竹骨,裡表堅圃,使用起來無需扎裹,可視其需要,隨意摘取,十分方便。所以,宋代的這種首服,與其稱之為模頭,倒不如說是帽子。、 宋代除朝官平腳襆頭的形式外,還有不少供朝官在非官方場合和其他階層不同身份的人們戴的各類襆頭:如有供吏人戴的圓頂軟腳襆頭,這種襆頭與唐代的傳統襆頭,頗為近似;還有儀衛戴的黑漆圓頂元腳襆頭與優伶人戴的牛耳襆頭;也有衛士戴的一腳指天、一腳圈曲襆頭。此外,還有供其他雜役著的各式襆頭,如:曲腳襆頭、高腳襆頭、宮花襆頭、卷腳襆頭、銀葉虧腳襆頭、王梅雪柳鬧鵝襆頭、交腳襆頭等,種類繁多,式樣各異。③東坡巾。又名"高裝巾子",或稱"烏角巾"。有記載說,北宋大文學家、 詞人蘇東坡常戴此巾,因而得名,並有人作畫為證。如:元人趙孟?繪的《蘇軾像冊》和明人李士達作的《西園雅集圖》中的蘇軾像所戴的巾子,都是這樣的巾式。形制為四棱方正形,棱角十分突出,內外四牆,內牆又較外牆高出許多。就目前的文獻和考古材料而論,還沒有準確敘述東坡巾尺寸的記錄,所見形象均為傳世畫像。但這種巾子與當時的其他首服相比,其帽身應是較高的巾帽中的一種。從服飾文化的特定含義、外觀、內蘊的總體看,既有一種端直、持重之感,還給人留下高雅、方正、莊敬的印象。所以東坡巾自被蘇軾喜戴傳開以來,多為士紳文人所戴。這種帽身高聳、端直的巾子形式,之所以為廣大文人雅士所接受,除了有名人的作用、效應外,亦與當時的理學儒道倫理風尚、士人的文化心理、審美情趣,有直接的聯繫。首先,宋代統治者推行的儒道理學,對社會各階層的生活、 行為、習尚,起著重要的製約、規範作用。服飾,作為物質、精神文明兼具的二重性格產品,所受影響更為直接與深刻。
  東坡巾的出現、流行,既是社會風尚的產物,也是特定時代風尚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略去其他因素,單就人們對它的服飾文化心理效應而論,可以看出,它的出現、流行、定式,成為後世的固定裝束,經歷了一個較長過程。它能反映出四個社會階層〈群體〉人們的文化心理演變過程:第一,這種巾子形式的出現,就最高統治者封建帝王而言,首先考慮的是它對政權統治有無影響,對皇權、皇威有無觸犯。第二,多數朝廷官僚士紳,在官宦仕途之外,需要找到另一種(介於禮雅之間和介於官民之間的)精神寄託。第三,相當一部分懷才不遇、失意頗深的儒生文士,為顯示自身的脫俗、自傲、高雅,需要一種特定的服飾。第四,對於力圖躋身仕途官場的青年儒生,更需一種能表明心志、預示前程的冠式,以滿足自身和社會的渴求。東坡巾恰好以特定的冠服(首服〉品格、美韻,滿足與實現了上述四者的不同需求(即帝王維護正統的需求,官僚精神寄託的需求,文士高雅傲世的需求,儒生顯名揚世的需求)。
  其次,東坡巾之所以被社會廣泛接受,另一重要原因則是它的美韻。這種美不僅僅表現在巾子的外在形式上,更重要的是它蘊含著多種服飾文化美韻和情調,並且能激起人們的心理共鳴。正因如此,東坡巾自宋代出現以來,不僅成為當時文人雅士、引退官僚們的典型服飾之一,並且被後世紳士、官僚沿用照搬。特別是明代,有不少為朝在任之官,也常戴此巾。如明代的《越中不朽圖贊》繪畫中的長沙太守形象,頭上戴的即是此式巾子。真可謂是文仕相通、世代相傳了。除東坡巾外,流行的巾子, 還有以書文記載為據而直接效仿的"胡桃結巾"、"仙桃巾",還有以山川大谷命名的"山谷巾"。另外,更有以各種紡織面料製成的傳統巾式,如幅巾、軟巾等。④席帽。席帽,是一種用藤蓆為骨製成的帽子。其具體形制是:帽筒較高、帽沿寬廣。這種帽子多為士子及未成就功名者戴用,一俊取得功名,即改戴品官之冠。因此,它可謂是"準官帽,,了。 ⑤笠帽。 笠帽,為一種傳統的帽式,所用材料與席帽基本相同。在形制上,笠帽較席帽的沿、帽筒短而矮。在使用上,笠帽多被廣大勞動人民戴用,如耕作者與漁夫便喜用此帽。這在宋代文人的詩詞作品中,多有描述,如宋代文學家蘇軾即有"自庇一身青?笠,相隨到處綠裹衣峭的詞句,存留後世。此外,一些休致官僚、文人隱士,或為消遣,或為尋覓雅興、意境,也故意效仿漁夫,身著菜衣,頭戴笠帽,垂釣於雪江、溪流之上,藉此作為尋求自然野趣的一種獨特文化生活享受。. (2)袍服類服飾。①冕服。宋代,群臣的冕服與帝王的冕服一樣,深受復古和理學思想的影響。在眾多朝臣儒士關於是否歸至於古制、突出當今天子及一統特色的爭論中,它幾經改制,直至後來,仍處在爭論不休之中。宋初,冕服的形制基本依襲唐制,但為區別,省去了八旒、六旒二式。據《宋史·輿服志》記載: 諸臣祭服。唐制,有袞冕九族,鷩冕八旒,毳冕七旒,?冕六旒,玄冕五旒。宋初,省八旒、六旒冕。九旒冕: 塗金銀花額,犀、玳瑁簪導,青羅衣繡山、龍、雉、火、虎?五章,緋羅裳繡藻、粉米、黼、黻四章,緋蔽膝繡山、火二章,白花羅中單,玉裝劍、佩,革帶,暈錦綬,二玉環,緋白羅大帶,緋羅襪、履、親王、中書門下奉祀則服之。其冕無額花者,玄衣?裳,悉畫,小白絞中單,師子錦綬,二銀環,餘同上,三公奉祀則服之。
  七旒冕: 犀角簪導,衣畫虎?、藻、粉米三章,裳畫黼、黻二章,銀裝佩、劍,革帶,餘同九旒冕,九卿奉祀則服之。五旒冕: 青羅衣裳,無章,銅裝佩、劍,革帶,餘同七旒冕,四品、 五品為獻官則服之;六品以下元劍、佩、綬;紫檀衣,朱裳, 羅為之,皂大綾綬,銅裝劍、佩、御史、博士服之。平冕無旒,青衣?裳,無劍、佩、綬,餘同五旒冕,太祝、 奉禮服之。中興以後,又規定省去九、七、五旒式樣,定用八、六、四旒冕式,為求陰數。《宋史·輿服志》載稱: 中興之後,省九旒、七旒、五旒冕,定為四等:一曰鷩冕, 八旒;二曰毳冕,六旒;三曰?冕,四旒;四曰玄冕,無旒。其義以公、卿、大夫、士皆北面為臣,又近尊者而屈,故其節以八、以六、以四,從陰數也。冕服在宋代的使用,亦與前代相同。②袍服。
  宋代的袍服,形制基本如同唐代,據《宋史·輿服志》記載: "唐因隋制,天子常服赤黃、淺黃袍衫,折上巾,九還帶,六合靴。 宋因之,黃、淺黃袍衫,玉裝紅束帶,皂文靴,大宴則服之。又有赭黃、淡黃?袍,紅衫袍,常朝則服之。"其中的"淺黃?袍",即唐代的"缺胯袍"。由此可見,宋代?袍(即缺胯袍)是袍的基本樣式。袍服在宋代,除在某些特別隆重的禮典上,官員施用冕服外,而在其他一般慶典、官場和燕居等日常活動中,是應用最廣的官服之一。一般可分為兩種形式:一式為寬體大袖,且分有?和無?二種。一式為緊身穿袖。上自帝王百官,下至士庶百姓, 均可服用。但朝官、士庶與職位、尊卑的區別,唯以其質料、顏色、 紋樣的不同來劃定其一,質料:為官之袍多采用絲錦質地為面料。為民者只准採用麻布質地的材料製做袍衣。其二,顏色:為官者的袍服,可用紫、朱綠、青等鮮豔、華貴之色.為民者的袍衣則只許用本色(白色)和皂色(黑色)兩種。其三,紋樣:唯準官袍繪有圖案,它是為官者互相之間區分等級、尊卑的一種特定政治標記與文化符號。具體做法是,根據官員們職位高下的不同,分別用動物、植物各異的圖案,施於袍上,以示區別。宋代對官員所用袍服顏色、所施圖案,有詳確的規定,《宋史·輿服志》說: 宋初因五代舊制,每歲諸臣皆賜時服,然止賜將相、學士、禁軍大校。建隆三年,太祖謂侍臣曰:"百官不賜,甚無謂也。"乃遍賜之。歲遇端午、十月一日,文武群臣將校皆給焉。
  是歲十月,近臣、軍校增給錦襯袍,中書門下、樞密、宣徽院、節度使及侍衛步軍都虞侯以上,皇親大將軍以上,天下樂暈錦;三司使、學士、中丞、內客省使、駙馬、留後、觀察使,皇親將軍、諸司使,廂主以上,簇四盤?細錦;三司副使、 宮觀判官,黃師子大錦;防禦團練使、刺史、皇親諸司副使, 翠毛細錦;權中丞、知開封府、銀台司、審刑院及待制以上, 知檢院鼓院、同三司副使、六統軍、金吾大將軍,紅錦。諸班及諸軍將校,亦賜窄錦袍。有翠毛、宜男,、雲雁細錦,師子、 練鵲、寶照大錦,寶照中錦,凡七等。又載,"宋因唐制",官員袍服,"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綠,九品以上服青"。③深衣。在理學、儒道倍受尊崇的宋代,深衣在這一時期重新出現在社會生活中,就是十分自然的事了。不過,宋代的深衣僅廣泛用於士大夫階層的日常生活中,如婚禮、祭祀、閒居或初次加冠的禮儀上穿戴(古代貴族男子,在長到十二歲時,都要施加冠禮,標誌加冠者已告別孩提,走向成年行列。宋代的加冠禮一般要進行三次,其中初次加冠時要戴傳統的絡布冠,穿深衣,著大帶,腳登納履)宋代的深衣,基本仿效漢制,用自細麻布,根據一定尺寸, 按上衣下裳相連屬,"圓抉方領,曲據黑緣"的形式裁成z衣為四幅,長過脅下,裳為十二幅,長至未過腳麵和後跟。④?袍和直裰。唐代的?袍,是否就是宋人所謂的"直裰"目前還不十分清楚(也有人認為"直裰"為對襟長袍),但直裰袍上加?,似乎是有一定根據的。宋人郭若虛在《圖書見聞志·論衣冠異制》中記載說: 晉處士馮翼,衣布大袖,周緣以皂,下加?,前系二長帶,隋唐朝野服之,謂之馮翼之衣,今乎直裰。宋人李光在《莊簡集》的詩中也有"直裰還?岸幅巾,三年海外見來頻"之句,表明直裰是與幅巾一起穿戴的。而幅巾在宋代又多為士大夫階層所戴,這也說明,直裰是士大夫的常服之一。⑤衫。宋代,在按照不同場合、體現各種不同禮儀功能的服飾中, 直接稱其為衫的有四種z即紫衫、涼衫、帽衫、櫚衫。紫衫紫衫本是軍'校之服,因是軍校之服,所以服飾形式,十分靈便、自如,便於活動。其形制與缺胯袍差不多,但比一般的缺胯袍短,而前後"缺胯"。鑑於宋時與遼金戰事不斷,朝廷規定士大夫也著此服,以便戎事。涼衫涼衫的形制與紫衫相同,因係由白布製作而成,故又稱之為"自衫"。此衫由於外形美觀大方、服用方便,故在南宋初至宋孝宗乾道年間以前,成為士大夫在交際、居宮、臨民視事等日常活動中,廣為穿用的服飾。又因涼衫係由本色布製作而成,近似喪服,所以孝宗時期禮部侍郎王?奏請皇上,請求襲用紫衫,得到恩准。於是朝廷申令涼衫只許用作喪禮之服。.
  帽衫帽衫,係因服用者頭戴烏紗帽、身穿皂羅衫的裝束而得名。據《宋史·輿服志》記載,北宋時期,此衫為士大夫日常交往時,常著的服飾。南宋以後,由於紫衫和涼衫日趨流行,於是穿服者帽衫漸少。只有士大夫家中舉行婚禮、祭禮、加冠禮時才穿用它。此外,國子監的學士,也常服此衫。?衫?衫,是宋人仿照古代深衣上衣下裳的形式,參照隋唐?衫的樣式,而製成的一種袍衫。不過,宋時的"深衣"只在最簡單的形式上(加?、象徵上衣下裳、腰間打折等),承復古禮之遺風,而在其他形式上,已完全接近當時的朝官袍服了。
  《宋史·輿服志》記載它的形制和使用時說:"?衫,以白細佈為之, 圓領大袖,下施橫?為裳,腰間有闢積。進士及國子生、州縣生服之。" ⑥褙子。褙子在宋代是穿著最為普遍的服飾之一。不論男女老幼,也不管職位尊卑,上自皇帝、下至群臣、百姓,皆可穿服。正如宋代《宣和遺事》一書所說: 徽宗聞言大喜,即時換子衣服,將龍袍下,把一領皂卸穿著。上面著一領道袍,系一條紅絲呂公條......是時底王孫公子、才人、伎人、男子漢都是頂了背子帶頭中,窄地長褙子,寬口褲。褙子的形制,達五六種(單指男子〉之多。若就其樣式比較, 有相似的,有相同的,也有幾種椅子式樣出入頗大的。究竟何為原本、何為演化派生的,史籍中未曾記載,有待日後考古發現的分析研究來證實。根據史料記載,宋代男子所服椅子,總括起來, 大至分為以下幾種: 斜領加帶式:其形制是斜領長身至腳,窄袖至腕,後背和腋下端附二帶子。 盤領加帶式:其形制與斜領加帶式大致相同,只是領子為圓盤領而已。 對襟開胯式:這種褙子最為典型,形制為窄袖長至腕部,直領對襟,腋下開被及高,整個服裝無帶束勒帛。 直領長袖式:此式褙子較為寬鬆,開衩較高為半袖形。 斜領短身式:其形制為斜領、開衩、身短,以帶帛縛之於身在褙子的使用上,同樣各說不一。若就以上幾種式樣,再參照其出處背景分析比較,是這樣劃分的:
  其一,可作常用之用。宋時褙子雖不能在典禮等正式場合穿用,但在平時的活動中,穿褙子出行、會客是常事。但這種褙子須是長身加帶式的,如北宋張擇端所繪《清明上河圖》中,就有二人著這種褙子(即前述斜領加帶式、盤領加帶式二式)。其中,一人頭戴席帽,說明當時未成就功名的人,也常著此服。
  其二,起方便、禦寒作用。這種褙子式樣最為複雜,包括前面提到的後三種式樣。其中,對襟開胯式、斜領短身式兩種,多為轎夫、貨郎、儀衛之人所常用。這是因為:對襟開胯式最屬長身、長袖,但前襟對開不繫,開被甚高,使服用者行動起來方便自如,又能禦寒,所以轎夫多用,斜領短身式雖有帶吊固之於身,但身長猶短,且為半袖式。據宋人葉夢得《石林燕語》記述:"背子本半臂,武士服……。"這種由半臂演化延伸出來的褙子,原為軍服。可想而知,它的設計本意便是為使服用者,穿戴時行動更為方便自如,且能禦寒、保暖。由此可以看出椅子的基本特徵應為:長袖長身,或是半袖斜領。它是宋代軍服服飾與民用服飾相結合的產物。⑦半臂。半臂,本是軍戎之服,後移為民用。褙子雖在史料中有由半臂演化而來的記載,但在《事林廣記》一書中,卻將半臂與背心(直領或曰無領,對襟,以帶帛束之,無袖,身長及短,更接近半臂之型〉視為同一類服裝。對於三者之間的關係,已故學者周錫保先生分析認為: 如若將半臂引長其袖,則成為褙子。.. ....若半臂而減其袖,則成為後世所稱背心者,這是三,者之間的演化。 是有一定道理的。 褙子有長袖亦有短袖,而且有直領和斜領,有長身也有短身,有以帶吊固身的,亦有無帶灑脫式樣,還有袖長及手腕的、過肩的、平肩的等各種類型、制式。其產生、形成問題,要從它們的領子、身長、帶式、袖長和使用者的不同需求諸方面,加以科學、 求實地分析研究,才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結論。 關於褙子、半臂、背心三者的準確區分,目前還難以作出有說服力的判斷。它有可能是同一種服裝的不同稱呼(即一服多名,或因服用、功能不同的一服多式、一服多用),如現在的連衣裙又叫"布拉基"一樣。也有可能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服裝,如現在的西服和燕尾服。還有一種可能,即它們是一種服裝的不同式樣,如現在的西裝,有大領小領、後開氣、兩邊開氣,有單排扣,又有雙排扣等等。但不論怎樣變化,它們都叫西服。
  另一方面,再從服飾的總體來看,一種服飾形式的最後形成,都有其發展的過程。即一種服飾形式,必須經過社會實踐的應用、考察,並經時代的淘汰、篩選,然後方能創造產生,形成另一種新的服飾形式。在中國服飾文化發展的歷程中,這類實例現像很多。如深衣發展到袍服,就是典型事例之一。同樣,褙子、背心、半臂等服飾,也是社會不同時期,人們創造、發展、改進、創新的結果。(3)鞋履類服飾。①靴履:宋代初期,沿用唐、五代舊制,百官上朝時,多穿靴子。由於靴子非源於古代漢族服飾及傳統禮式,而是從西北少數民族服飾傳入中原後,在隋唐時代才定為朝服使用的。因此,宋初使用不足為奇:但隨著宋代理學思想的日趨興盛和對社會生活的滲透,遂漸為理學家與宋統治者所不容,指斥為不合禮制。於是北宋徽宗政和年間,下令百官改用履為朝服。可是,奇怪的是,到南宋孝宗乾道七年〈公元1171年〉時,朝廷又令百官上朝重新改用靴。但規定靴子的式樣大抵要按履的形製而成,並在使用上,也做了新的規定。究其原因,靴子在外觀、實用價值方面, 恐較之古代的履,仍有其特殊的優越性,因此,將二者有機結合起來,採用"靴式履制"的辦法,既可滿足上自朝廷下至百官的複古心理需求,又可將二者的優勢保留下來,使之在實踐中為穿著者所享用。所以《宋史·輿服志》記載說: 乾道七年,復改用靴,以黑革為之,大抵參用履制,惟為口?焉。其飾亦有?、?、純、?,大夫以上具四飾,朝請、武功郎以下去?,從義、宣教郎以下至將校、伎術官並去純。底用麻再重,革一重。裡用素衲氈,高八寸。諸文武官通服之, 惟以四飾為剔。服綠者飾以綠,服緋、紫者飾亦如之,仿古隨裳色之意。
  儘管如此,乾道七年復改靴制以後,靴子是依照履的形制製成的,但士大夫階層在家庭舉行一些大的禮儀活動(如行初次加冠禮〉時,卻仍舊用履,以示他們對禮儀的恪守與衛道。《宋史· 輿服志》說的"冠禮,三加冠服,初加,緇布冠、深衣、大帶、納履", 即是指此而言的。 ②鞋:宋代的鞋,按照不同的製作質料,可分為草鞋、布鞋、 麻鞋等種類。這些鞋的式樣與履相差不大,但鞋比履淺,由於樣式和規格比履簡單,穿著起來就比履方便,易於行事,所以深受民間歡迎。特別是廣大勞動者,多使用草鞋,而常年在外奔波者多使用麻鞋。然絲布鞋一般則為小有身份的官僚紳士穿用。安日江蘇金壇縣南宋週?墓中,便出土了一雙軟底絲布鞋,墓主是有身份的官僚。 6.遼金元的冠服與文化特色。 遼、金、元是三個在中國歷史上由少數民族統治者建立的政權,歷時雖不算長,但卻給中華民族古老文化注入了新成份,使之更加豐富多彩。這一時期,契丹、女真、蒙古等民族的優秀服飾文化,不但給以漢族為主體的古代中華民族的服飾文化,注入了新的血液,激起新的活力,增添了新的光彩,而且更為重要的是他們的民族服飾文化與中原各族的服飾文化交融、撞擊後,​​ 又昇華、伴生出新的服飾文明。這種經過血與火洗禮的文明碩果,更閃射出服飾文化多元化的新曙光,這卻是統治者始料未及之事。 (1)遼代冠服。 遼代政權是由契丹貴族所建立的,它的立國時間(公元907一1125年)基本上與五代、北宋相近。立國前,契丹族原為北方遼河流域的游牧民族,隨著人口、經濟實力的增長,遼主不斷率軍南侵掠奪,使北宋北部邊塞屢受侵擾。同時,這些被掠奪來的"戰利品"(包括工匠、技師、文人、市民等人和貨幣、物資、工藝品等物),對遼國的傳統生活已產生重大影響,加速了其向封建文明的轉化、過渡。《遼史·儀衛志》記載說: 契丹轉居薦草之間,去邃古之風猶未遠也。太祖仲父述瀾,以遙輦氏於越之官,佔居黃河活壤,始置城邑,為樹藝、 桑麻、組織之教,有遼王業之隆,其亦肇跡於此乎!太祖帝北方,太宗制中國。紫銀之鼠、羅緒之篚,麇載而至。纖麗? 毳,被土綢木。於是定衣冠之製。
  直言不諱地披露了契丹貴族在中原文明的染習下向新的文明階梯過渡的真情實景。遼的最高統治者在不斷接受漢文化的同時,又在政治、經濟、軍事、風俗習尚諸方面,力圖堅持自己的民族特色。他們奉行以國製治契丹,以漢制待漢人的統治原則,取得了顯效。在服制上,頒施"國服"和"漢服"兩種並行規制。
  《遼史·儀衛志二》說的"衣冠之製,北班國製,南班漢制,各從其便焉",即是指此。其具體施則:太后與北班契丹族臣僚用本族的衣冠服飾,國主與漢人官僚,則穿戴漢人衣冠服飾。遼代契丹人一般的服飾是髡發(遼代契丹人除帝王及少數有身份的臣僚外一般人都不戴冠巾,而將頭髮修飾成一種奇特的發式,稱為髡發。通常是將頭頂部分的頭髮全部剃光,只在雙耳的後部或兩鬢部位,留有少量頭髮,長短不限,一般均長及肩膀上下。有的在前額蓄留一排短髮,不做任何束約)、長袍、腳踏高統皮靴。漢人的服飾裝束一般為:頭戴襆頭,身著紫袍,左衽為主,腳登長統靴。①冠巾類服飾。氈冠與冠:氈冠為北班契丹臣僚作為朝服使用的一種冠,冠式特徵是:"金花為飾,或加珠玉翠毛,額後垂金花,織成夾帶,中?發一總。" 北班契丹人作為朝服的另一種冠,叫做紗冠。其冠式特徵是:"制如烏紗帽,無簷,不?雙耳。額前綴金花,上結紫帶,末綴珠。" 遠遊冠: 遠遊冠是南班二品以上漢官的朝服用冠。冠上三梁,加金附蟬。襯黑介幞,青縷導。
  進賢冠:進賢冠也是南班漢人官僚所戴之冠,通常作朝服使用,但有職位高低之分。據《遼史·儀衛志二》記載:"三品(指官員)以上進賢冠,三梁,寶飾。五品以上進賢冠,二梁,金飾。九品以上進賢冠,一梁,無飾。" 襆頭:遼代襆頭一般作為常服之服,皇帝和南班漢人官僚均戴襆頭。遼代的襆頭大抵承襲宋制,從河北省宣化縣遼代墓出土的壁畫上反映出來的製式,便有直腳襆頭、牛耳襆頭、交腳襆頭等四五種之多。②袍服類服飾。左衽袍:這種袍式是遼氏服飾區別於唐宋服飾的一種獨特袍服,具體形制一般為圓領、左桂、窄袖、袍長過膝。左桂圓領袍多作為官員穿戴的朝服或常服。此外,穿在圓領袍裡面,作為中單的襯服,也作成左桂式。如內蒙古哲里木盟庫倫旗一號遼墓出土的壁畫中,便有一頭戴似軟腳樓頭的男子所著綠色中單襯衣, 便是左衽式。朝服:遼代的官服,依照漢制傳統,也分為祭服、朝服、公服、 常服等多種。但又因契丹和漢人有別,故將每一種服式,又按國服與漢服分為兩種。契丹官員朝服(又稱國服)的具體制式為,著氈冠或紗冠,服紫色窄袍,系勒?帶,帶以紅黃色條皮製成,並用金玉、水晶、能石綴飾,稱之為"盤紫"。
  漢人官員的朝服(又稱漢服)的具體制式則根據不同職位高低戴遠遊冠或進賢冠,通服絳紗單衣、臼裙漏。值得注意的是,從遼代始,以官服上的各類花鳥獸紋來區分官品。影響所及明清兩代的官服,也是按此種紋飾的不同,作為官品的具體服飾的標識。公服:契丹官員公服的具體制式為,著幅巾、著紫衣。漢官的公服,一至五品宮員,冠幞纓,簪導,服絡紗單衣,白裙襦,帶鉤?,假帶方心,襪履,紡?囊。常服:契丹臣僚的常服制式為,身著便衣,為綠花窄袖袍,中單襯裡衣多用紅綠等色。冬季寒冷,則多用皮襲為衣,貴者披紹襲,以紫黑色為貴,青色次之。賤者手翻毛、羊皮、鼠皮、沙狐皮為襲。漢族臣僚官員的常服制式,五品以上官員戴襆頭,著紫袍, 帶玉帶。文武官員則以佩飾區別:文官佩手巾、算袋等。武官用??七事;六品以下官員著緋衣、銀帶,八品九品官員,著綠袍, ?石帶。③鞋類服飾。遼代契丹人本為游牧民族,騎馬穿靴應為一般。因而《遼史》、《契丹國志》等文獻對靴的記敘不甚詳盡,唯在漢人官僚之常服中有烏皮六合靴之記載。但由考古材料可以看出,契丹人著靴甚是普遍。如內蒙古哲里木盟庫倫旗一號遼墓中出土的壁畫表明遼代契丹人基本上著烏皮帕,而漢族官僚則大都著宋式麻鞋。這與文獻記載剛好相反,從一個側面顯示了遼代官員著靴的多樣性,豐富、完善、訂正了史載不足的闕失。(2〉金代冠服。 公元1115年,原遼屬國女真族人節度使完顏阿骨打兵敗遼軍,稱帝建立大金國。隨後滅遼,不斷進犯南宋,掠去大片土地, 同時,強迫金人佔領區的宋人依照金人習俗削髮髡額,否則殺之.入主燕地之後,金統治者先於天輔五年(公元1123年〉,依​​照宋遼服制,初定禮儀服制;又於天眷二年(公元1139年)再次更定服制,使之完備。通觀金人的基本服飾,其製為小袖盤領長袍, 左衽,著轍。 ①冠類服飾。金國女真人與遼代契丹人頗有相近之處,男子都留髡發發式。女真髡發一般是將頭頂前面頭髮剃掉,只留其後部之發,將其蓄長編辮,或盤於頭上,或垂於肩。唯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方可著冠巾。據《大金國志》記載:王公及三公服紗制襆頭;百官朝服之冠,多為梁冠,職位品級,以梁數而定。 ②袍服類服飾。 金代男子承襲宋代服飾之製,多著袍服,但不缺袴。據《金史·輿服志》記載,"其衣色多白","窄袖,盤領,縫腋,下為? 積,而不缺袴"。品宮的袍服,據《大金國志》卷三十四,"服色"條載:正一品官員,"服紫羅袍,像簡玉帶,佩金魚。" 二品官官員,"服紫羅袍,像簡禦似金帶,佩金魚"。 三、四品官員,"並服紫袍,像簡荔校金帶,文臣則加佩金魚"。 五品官員,"服紫羅袍,象笏紅?烏犀帶,文臣則帶金魚"。 六、七品官員,"文臣則服緋,武臣則服紫,並象笏紅?烏犀帶,文臣佩銀魚"。 八、九品官員,"文臣則服綠,武臣則服紫,並象笏黑?角帶"。由此可見,金代官服的基本形制,大體相同。金代官品職位的高低,除據所著官服上帶飾的材料花紋各有不同外,還要在官服上,依所施紋樣花朵的大小而定官品。常以大者為尊,小者為卑。 ③鞋類服飾。 金代男子,不分尊卑、貴賤,皆穿著尖頭靴。百宮著常服時, 腳上多配穿烏皮靴。 (3〉元代冠服。 一代天驕成吉思汗於公元1206年建立蒙古族政權以後,世祖忽必烈,承其遺志經多年征戰,終於在公元1279年滅掉了南宋,建立了統一的元朝大帝國。 元朝的統治者為蒙古貴族,他們本為游牧民族,因此,在經濟、文化和生活上都相對比中原地區落後,衣冠服飾亦甚簡樸。
  入主中原統一天下以後,在不斷強迫漢人接受蒙古族傳統習俗的同時,也時時感受漢族文化陶冶和熏染。為了鞏固和穩定元朝的統治政權,元統治者,也注意借鑒和吸收歷代統治者治國和禮儀方面的經驗,予是,他們根據中原地區古代傳統服飾的特點, "近取金宋,遠法漢唐"①之製儀,至英宗時,始定元代的輿服規章制度。對天子冕服、太子冠服、百官祭服、公服及庶士服色等內容均有詳盡規定。①冠服類服飾。帝王根據日常社會生活的不同需求,在不同場合分別戴服冕冠通天冠(見前述內容〉。文武百官的冠服也頗具時代特色。 梁冠z為百官朝服之冠,制式與宋代的梁冠相近,亦分為七梁、六、五梁、四梁、三梁、二梁、六樑等;另外還有貂蟬冠、獬?冠也作朝服之冠使用。 襆頭:仍是當時比較常見的一種首服。元代的襆頭一般用做公服或儀衛之服,形制仍以沿襲唐宋樓頭風格為主。其中百官公服所戴襆頭為展角襆頭,用漆紗制成。而儀衛的襆頭較為複雜, 有交角襆頭、鳳翅襆頭、控鶴襆頭、花角襆頭等。 從整體上看,元代的官員在首服使用的種類上是比較繁雜的。其中僅儀衛所戴各種首服除上述的各種襆頭以外,唐巾和製如唐巾的學士帽、錦帽,以及平巾幀、武舟、甲騎冠(皮製,外塗黑漆,雌黃為緣〉、元式巾等也是常見首服。 四方瓦楞帽:是比較典型的元代蒙古族的裝束之一,通常他們將頭髮剃成婆焦式(即頭頂四周剃去,留中間)一撮垂之;其餘兩邊頭髮或集合為一辮垂於後背,或分為兩髻垂於兩肩。婆焦頭飾,為蒙族傳統頭飾,不論尊卑,皆可梳婆焦頭飾。頭上戴的帽子四方瓦楞帽,其形制似一個高邦四方的鈴鐺,帽頂多用珠寶為飾,帽簷有兩種=即方形和圓形。戴四方瓦楞帽者多為貴官和侍從,其中也有貴賤之分,區別在於製帽的用料選材上z貴者華麗、 賤者素樸。 ②袍服類服飾。 質孫服:質孫本為蒙語,譯成漢語是"一色"之意,所以又稱之為"一色衣",它是蒙古族的傳統服飾之一。其製頗為奇特:整衣上F連屬;有點像深衣造型。但差別也很明顯:上部衣和袖緊湊護身;領式有方領和盤領二式;右衽。胸至上腹部做帶扣式裝飾,並且排列密集;下部自腰間打褶,裙長過膝。質孫披在穿用習俗上不分貴賤,上自皇帝,下至百官士庶皆可穿用。但是在等級上與其他服飾系列一樣也有嚴格的規定。據《元史·輿服志》記載: 質孫,漢言一色衣內庭大宴則服之。
  凡勳戚大臣,近侍, 賜則服之。下到於樂工衛士,皆有其服。精粗之製,上下有別。正是由於這種"上下有別"的製度和規定,形成了質孫服的許多種類。僅天子質孫服系列中,便有冬十一等夏十五等之多。百官質孫服系列中"冬之服"分為九等,其中有:大紅納石失(元代的一種金錦)一等,大紅怯綿里一等,大紅官素等,桃紅、藍、綠官素各一等,紫、黃、鴉青各一等;"夏之服,,又分為十四等,它們是:素納石失一等,聚線寶里納石夾一等,棗褐渾金間絲蛤珠一等,大紅官素帶寶裡一等,大紅明珠答子一等,桃紅、藍、綠銀褐各一等,高麗鴉青雲袖羅一等,駝褐、茜紅、白毛子各一等,鴉青官素帶寶裡一等。
  袍服:元代袍服大體分為圓領袍與交領袍兩種。交領袍多為蒙古族官吏所穿,具體制式為交領右桂、窄袖,袍長至膝下,腰間以革帶束芝;著這種袍服的男子常與四方瓦楞帽或圓頂笠帽(元代貴族男子夏季禮服的涼帽,圓形有簷;貴族笠帽裝飾華貴講究)。加長筒靴等冠履匹配成套,構成另一種蒙古族人的典型服飾。元代的圓領袍以唐宋式為主,有窄袖和寬袖之分;袍的長短也不大一樣,短有至膝間的,長有及至腳麵者;著這種袍服常與樓頭、長靴相配套,此種服飾則構成了元代漢族男子服飾的基本特徵。③靴鞋類服飾。元代男子所著的毗鞋種類也是比較多的。據元代《碎金》一書所載:鞋類有絲鞋、棕鞋、戴鞋、扎麻鞋。毗類又分為朝靴、花毗、旱靴、釘靴、蠟靴、球頭直尖靴、?靴、?靴等種類。元代的靴鞋種類確實很多,除上面列舉的以外,還有很多種。但是這些名稱各異的靴鞋分別在什麼樣的場合穿用則沒有明確而嚴格的規定。另外,元代靴鞋不但名類繁多,而且用料也不盡相同,僅以《元史·輿服志》中儀衛所用之靴鞋看就有用麻制的,又有用皮製的不同種類。同時,做工也比較講究,雖然是儀衛之靴鞋,也有十分精美的裝飾,如所嵌雲朵等等,構成了元代服飾的特有風格。7.明代冠服與文化特色。元朝末年,元順帝至正卡一年(公元1351年)爆發的農民大起義,從根本上瓦解了元朝的統治。由紅巾軍士卒出身的朱元璋,身經百戰,由弱至強,終成大業,於公元1368年(明洪武元年)稱帝,定都應天(今南京),建立明朝帝國,開始了為期277年的明王朝統治。
  明朝立國以後,明太祖朱元璋採取了一系列恢復生產、安定社會生活的措施,詔令天下:定居復耕者可免三年德役賦稅。鼓勵民人開荒屯田、興修水利、推廣棉桑種植。經過一段時間的休養生息,農業生產得到迅速發展,人民生活也日益趨向穩定。農業的發展、生活的穩定,為社會其他行業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僅以紡織業為例:隨著棉桑種植的發展,棉紡、絲織的原料便有了充分的保障。雖然從根本上講,這些紡織還是以家庭手工業為主,但在活躍的商品經濟的催化下,市場貿易量、需求量逐步增加,為滿足需要,也出現了一些紡織手工作坊。同時還出現了紡織原料作物栽培種植和產品的"互相落戶"景象。即本來在南方非常發達的絲織業,在北方也有了發展;而北方的紡織原料作物棉花的種植,也往江南遷。大量的栽種,促進了棉紡業的發展, 進而形成以鬆江、杭州為中心的棉紡業中心,致使紡織品在數量、質量上較過去均有所提高,無疑為明代冠服制度的改革,服飾的多樣化,提供了必需的物質前提。明王朝統治者取得政權以後,對宋之後中國政權長期處於少數民族統治之下形成的習俗、禮儀制度進行調整改制。服飾禮儀更在改制之列,其宗旨是力求恢復漢族的傳統服飾制度。明太祖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首先規定禁用胡語、胡姓和胡服, 廢止了元代的服飾制度。同時,按照中國古代周漢、唐宋的服飾傳統、禮制內容,在廣泛蒐集、整理基礎上,用了近三十年時間, 重新釐定了明代的服飾與禮儀制度。其中,對皇帝冕服、常服,后妃冠服,皇太子冠服,親王郡王冠服,文武官員冠服,命婦冠服, 內外官親屬冠服,內使冠服,侍儀冠服,士庶冠服,樂工冠服,軍隸冠服,外蕃冠服,僧道冠服及有關禮儀規制,都一一作了詳盡規定,將其法律化、制度化,並在社會生活中加以實施,以定劃〈1)冠類服飾。①梁冠。
  明代,是中國古代歷史上以冠梁來劃分官員等級最多的朝代。從顯貴公侯到九品小吏,依照尊卑,分別用八梁、七梁、五梁、 四梁、三梁、二樑和一梁共八種梁冠,予以區分。其中,侯、伯、及一品宮同用七梁冠,但為互相區別,冠飾上又有不同。所以,明代的官服梁冠,雖分八梁,實為十等。據《明史·輿服志》記載: 一品至九品,以冠上樑數為差,公冠八梁,加籠巾貂蟬, 立筆五折,四柱,香草五段,前後玉蟬;侯七梁,籠巾貂蟬,立筆四折,四柱,香草四段,前後金蟬;伯七梁,籠巾貂蟬,立筆二折,四柱,香草二段,前後玳瑁蟬;俱插雉尾。駙馬與侯同, 不用雉尾。"一品冠七梁","二品六梁","三品五梁","四品四梁","五品三梁","六、七品二梁"、"八、九品一梁"。
  梁冠在明代多作為百官的朝禮服使用,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明政府規定z凡舉行大祀、慶成、正旦、冬至、聖節及頒詔、開讀、進表、傳制等重大政治性禮儀活動時,百官均須用梁冠;另外,官員在參加郊廟、社稷等祭禮活動時,衣著祭服,也須戴梁冠。但在官員的其客觀存在服方面,除都戴梁冠外,朝服和祭服的佩飾也完全相同,所不同的僅是朝服,制式為:赤羅衣,白紗中單,青飾領緣,赤羅裳,青緣,赤羅蔽膝。而祭服的製式則為: 青色衣,白紗中單,赤羅裳,赤羅蔽膝,項掛方心曲領。②襆頭。
  由於明代是繼遼、金、元幾個少數民族封建政權之後建立的漢族封建政權,因此,統治者採取一系列舉措,目的在於從心理上消除胡人的影響,重振漢族封建統治者的威儀。因而,恢復古代封建傳統禮儀,便是明太祖制定衣冠服飾制度的指導思想。如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制定的各項服飾制度,明代帝王的袞冕服和通天冠服,便是從周、漢、唐時期的古服制沿襲而來的,而襆頭(展角)則是仿照唐宋兩代的服制形式。這些冠式,在很大程度上,均從不同的角度,體現著封建統治者的尊嚴、等第、端莊儀禮風範,也反映出統治者政治心態和服飾文化心態。明代的展角襆頭,用漆紗製作,明政府規定,展角襆頭長為一尺二寸。一般是官員在早晚奏事、謝恩、見辭等面君的場合時服用。其服飾禮儀規定的確立,則緣於多種因素:一是它可以作為標誌恢復漢制傳統服飾形式之一,並且首先在官服上體現出來。二是體現官員的儒士風度,理學儒教之風,在明代歷久不衰。故朝宮的儀表風範,必不可少。這種展角膜頭的冠式在一定程度上,可起正統、規範性作用。三是此冠式可表示臣下的尊恭和禮儀。中國古代早就有正衣冠而見客的傳統,何況是臣下面君呢! 這種冠式的設計本身,便含有對尊者端莊虔敬的文化意蘊在其中。因此,它要求官員在穿戴服用時,須行為規範,投手舉足,要呈畢誠謙恭、謹小慎微之狀,以示對帝威的恭敬、臣服。③烏紗帽。烏紗帽是明代幾種典型的官員冠服之一,外形與唐代初期的襆頭,小有近似之處,但內構、帽飾卻完全不同。烏紗帽通常是用鐵銅絲編成帽的框,然後再用烏紗覆外。另外,在帽的後下端, 各自左右平展出二翅,翅為妖圓形,也是以鐵製絲為框,遂用烏紗,頗似現在的小型宮扇,但較其窄得多。這種帽子後來常被人喻為官位的代稱。烏紗帽在明代的官服系列中,被列為常服。朝延官吏,不分文武品位高低,一律準可通服。
  戴烏紗帽的常服,多與團領衫相配。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明政府定制:凡官員常朝視事,以烏紗帽、團領衫作為官服。在團領衫外束腰帶,亦作為公服使用。但帶飾要按不同的品級而定用物:如一品官員用玉帶,二品官員用花犀,三品官員用金?花,四品官員用素金,五晶官員用銀級級花,六品、七品官員用素銀,八品、九品官員用烏角。至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時,明政府又補充規定:公、侯、伯、駙馬束帶與一品官員相同,雜職官員束帶,則與八品、九品官員所用帶飾相同。④巾帽。明代的巾帽,在廣复漢禮朝綱的封建正統思想指導下,巾帽與其他服飾一樣,對其形制、禮規的製定,是在對前代巾帽形制、禮規繼 ​​承和創新基礎上形成的。從而使明代的巾帽大為豐富,種類繁多。有據可查的各類巾帽不下30餘種,其中,有一部分帶有明顯的政治文化(如穩定天下、維護封建統治)的內蘊和印記,如四方平定巾、網巾、六合一統帽等即是。⑤四方平定巾。四方平定巾,又稱"四角方巾"、"方巾"。其形制為方正規矩型,有高有矮,有方正形亦有扁方形。有記載說,明初,士人楊維禎參見太祖朱元璋,即頭戴此巾。太祖未曾見過此巾,便問此巾何名,楊為取悅皇上,回答說="此四方平定巾也。"太祖昕罷,正中下懷,於是龍顏大悅,詔布天下,複製此巾,令士庶服用。⑥網巾。網巾,是一種以棕絲或絲吊編制而成的網罩。它原本為道服,據郎英《七修類稿》記載:太祖一日微行(按,即皇上微服私訪),至神樂觀,有道士燈下結網市。問曰:"此何物也?"對曰:"網市,用以裹頭,則萬發俱齊。"明日有旨,召道士為道官,取巾十三頂頒於天下,使人無貴賤皆裹之也。這種形似魚網的巾飾,網口多用布帛為邊子。邊子旁綴有一對金屬圈,並用適當粗細的絲繩貫於當中。用時將網口擴大,罩於頭上,使頭髮全部歸於網內,再拉緊絲繩,分別收緊網口,起到束髮作用。在網巾的頂端有一小孔,此孔是供髮髻穿過使用的,制法如同網中的下口,發誓穿過後,即可將網口絲繩收緊。明人將此巾與現行統治結合起來,引申出"盡收鬃(中)?(華)"的意蘊,賦予"一統天下"、"一統山河"、"一統天和"的文化寓意。這種不分貴賤,皇帝庶卒皆可佩戴的網巾,一般不單獨使用,多用作各種冠帽巾里內束髮之用。但這多指官宦士紳,而廣大勞動者卻不拘此禮,他們為勞作方便,也有直接戴於頭上的。如明代宋應星所著《天工開物》一書的插圖中,便有以網巾直接束髮的勞作者人物形象。自洪武年間詔用網巾始,此巾沿用多年,後至明末襄宗天啟年間,網巾形制才有所變化,省去r上口絲繩,只束下口,時名為"懶收網"。⑦六合一統帽。六合一統帽,又名"瓜拉帽"、"圓帽",即後世人們俗稱的"瓜皮帽"。世傳此帽始於太祖初期。"六合"指天地四方,六合一統有天地四方統由皇帝一人統帥、統領之意。這種帽子多以羅、紗、緞等紡織材料製成,其形制是將裁好的六塊材料逐一縫合,下部另制一道一寸左右的帽沿。起初為執事雜役等人所戴,但由於它方便實用,遂擴大為士庶等人也予戴用,至清代、民國,亦多有人戴用。⑧其他巾冠帽式。除以上幾種巾帽外,明代流行的巾類還有:儒士們所戴仿效古制,用漆藤烏紗製成,呈前高後低形式的"儒巾";有因傳說中的"純陽祖師"呂洞賓成仙之前戴用過得其名,而倍受明代隱士、道人欣賞的"純陽巾飛有專供庶人階層所戴,制式為上寬下窄,形如"萬"字的"萬字巾";有仿照唐代襆頭形制,而二腳加長至肩的"唐巾";有根據古代名人所戴用過的巾式而得名的"諸葛巾"、"浩然巾"。此外,還有供明代老年人專門戴用的"老人巾"、專供士人戴用的"凌雲巾"、供皂隸公人通用的"皂隸巾"。而在明代,常用、不常用的巾飾尚有:漢巾、四帶巾、晉巾、?巾、山谷巾、吏巾、番子巾、樂天巾等等,不下20種之多。明代帽子,種類繁多,較為常見的有:遮陽大帽:又名"大帽",制式與宋代庶人所戴笠帽相差不多。王圻著《三才圖繪》一書記載說:"大帽,嘗見稗官雲,國初高皇幸學,見諸生班烈日中,因賜遮陽帽,此其製也。今起家科貢者則用之。"中官帽:明多為內使所戴,故又稱"內使帽"。帽形頗象"山"字,通常用竹絲為胎,蒙以青縐紗製作而成。還有民間富有者常戴的"瓦楞棕帽"、為無樂之人戴用的"卷簷氈帽"、專供各級府州衙門執事戴用的"紅黑高帽"、以及後來出現的仿效胡人衣冠的"氈笠帽"、"鞋帽"。 (2)袍服類服飾。 ①袍服。
  明代的袍服,大體承襲了唐代袍服的特點,不同的是袍腰下端左右各多出一塊,稱作"擺"。其具體制式為:盤領右枉,衣袍稍稍寬大,通常為三尺,袍下端左右出擺,質料多用?絲,或紗羅絹等。明代,穿袍服官員的職位品級,也是依照不同的顏色、花紋和腰間的革帶質料,予以嚴格區分的:一至四品官員,選用緋紅色。五至七品官員,用青色。八至九品官員,則用綠色。而所施花紋: --品官員用徑為五寸的大獨科花紋飾。二品官員,用徑為三寸的小獨科花紋飾。三品官員,用徑為二寸無枝葉的散答花飾紋。四口、五品官員,用徑為一寸五分的小雜花紋飾。六品、七品官員, 用徑為一寸的小雜花紋飾。八品以下官員,不施任何紋飾。所繫腰帶:一品官員用玉,或花或素。二品官員用犀。三、四品官員, 用金荔枝。五品以下官員,用烏角。這類袍服,一般被用作各級品宮的公服。官員在早晚臨朝奏事、謝恩、見辭等較為莊重的政務場合中,將它與展角襆頭作為配套服飾用。另有一種施飾紋樣的官袍,《明史·輿服志》稱之為賜服。它始於明正德十三年(公元1518年),是皇帝專門賜予功臣屬下官員的,極為華貴、獨特。此服多以?絲、羅、紗為材,前身施以各類紋飾。一品官員,施鬥牛紋飾;二品官員,施用飛魚紋飾;三品官員,施用蟒紋紋飾;四、五品官員,施用麒麟紋飾;六、七品官員, 施用虎、彪紋飾。②補服。明代的補服,可謂是獨具特色的官服。一般情況下,它作為常服使用(其他服飾,也有施用的),是當時區分各類人物政治、 社會等級的重要標誌之一。其製式為2在盤領長袍的前襟上方和後背上方,按不同的官階施以不同的補子。所謂補子,就是一塊見方的絲織品(一般為35-45厘米),先將各種不同圖案,按需要繡在上面,然後再將其補綴於袍服的前襟、後背之上。因此服是將做好的袍服,再加一塊補飾品,所以稱之為補服。
  據《明史· 輿服志》記載,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6年)明政府現定,常服的補子如下: 公、侯、伯、駙馬的補子,飾麒麟、白澤。朝廷官員,分文、武二系,接品位分別施以不同的紋飾。通常,文官的補紋是以各類美麗的飛禽為飾,有溫文雅緻之喻意。武官則以各類猛獸為補飾,象徵勇猛、強悍: 文官補飾武官補飾一品飾仙鶴一品飾獅子二品飾錦雞二品飾獅子三品飾孔雀三品飾虎豹四品飾雲雁四品飾虎豹五品飾白鷳五品飾熊羆六品飾鷺鷥六品飾彪七品飾??七品飾彪八品飾黃鸝八品飾犀牛九品飾鵪鶉九品飾海馬風憲官飾獬?,雜職官役飾練鵲。補服當中,還有一種制式比較奇特的種類,它雖與一般補服大致相同,但卻是在袍腰部增有一燕尾裝飾,當時名曰"插擺"。這種形式的袍服,明末清初時,在明降臣、守將李永芳及廣寧官生降清之畫像中有出現,而在小說中也有描繪。③??服。??服,又稱為??。這種服式,出現於明中期以後。隨著商品經濟的日趨活躍、發展,對朝政的影響衝擊愈來愈大。不少執法者為金錢利誘、蠱惑,執法不嚴,致使法度逐日鬆馳,服飾制度亦是如此。當時一些鄉紳、官商,甚至官員在家居時,服飾多有違禁。結果,服飾制日呈混亂之勢,雖幾度頒詔禁止,然收效甚微。??服就是此時湧現的"異服"之一,並為內使服用。
  從形式上看,??服是由元代的質孫服移植演變而來的。其製式為:方領、長袖,上衣部分緊湊護身,前部飾有橫櫚。下裳過膝,起豎折;腰間用帶束圍。這種服式常與六合一統帽、長?靴相匹配使用。而內使官穿此服時,則配以大帽、鸞帶。《明史·輿服志》記載說:"(正德)十三年,車駕還京,傳旨:傅匱候者用曳撒大帽,鸞帶。"可見內使穿此服較為常見。④連衣百褶裙。這種服飾在明代文獻中未見記載,只是在考古發掘中見到實物。以1981年江蘇泰州明代徐蕃夫婦墓中出士的八寶花緞連衣裙實物而論,其製式為上衣下裳,斜領左衽,身、袖和裳部均較窄,下裳有一百多個疊裙,身長及膝。從整體上餚,它較像古制的深衣,但其細部除了上下連屬、有桂長身外,其他部分無論在剪裁結構上,還是各個部位的處理上,均與深衣不同。首先,深衣的剪裁是衣、裳分幅裁定的。其次,領、袖均有與衣色不同的緣,而且通體較為寬鬆肥大。但出土的連衣百裙裙實物則與之相反。因此,這種衣式很可能是深衣的變種。由於文獻缺乏記載,它肯定不會作為官服服用,可能是家居時的便服。然而這種便服卻又出現在朝廷三品官、工部右侍郎徐蕃的身上,且其妻也穿用此服(僅較前者小有不同),表明穿用它的人,須有一定身份地位。(3)靴履類服飾。
  靴。明代的靴子,一般以皂皮為材,高?、佈為裡,多為朝廷官員、親屬或士紳穿用,而平民百姓不准穿靴。洪武年間,明政府規定,百官公服著皂靴,直系親屬,如父兄、叔伯、子弟及婿亦可穿靴。同時規定:儒士生員等准許穿靴,校尉力士在上直(值)時許穿靴,若外出則不許穿。不許穿靴者,除平民百姓外,商賈、技藝及步軍也一概不許穿靴。明代的靴,除了在穿用上有較嚴明的規定外,靴子的式樣也因其用場各異而有不同。除上朝時官員所著的皂皮靴外,宮中穿用的還有一種薄底皂靴,這種皂毗由宮中內使穿用外,一般官員家居時,也有穿用的。如江蘇泰州明徐蕃墓出土了一雙軟底皂毗,當屬此類。而地處寒冷的東北地區,官員則常穿牛皮直縫靴。②履。明代百官著履,多與朝服配套。凡逢有大祀、正旦、冬至、頒詔、傳制等重大禮儀時,百官多著履,履一般為黑色。萬曆年間, 明政府規定,舉人、監生、生儒可穿錦繡鑲履。而鄉紳、長者多穿鑲邊的雲頭履,俗稱"朝鞋"。然而,明代穿用最普遍的當屬長筒皮履,它又稱為"皮扎翁"。明初,社會上非穿靴的階層,不論平民百姓、富商大賈,還是藝技軍卒,都喜穿皮扎翁。8.清代冠服與文化特色。滿族是女真人的後裔,他們有悠久的民族文化傳統。入關以前,其衣冠之製已具備。公元1644年,清軍入關定都北京後,鑑於形勢,初仿古制,設滿漢二班服制。後用高壓政策和手段,強迫漢人"剃髮易服",即令漢人均棄掉明服,改穿滿人馬蹄箭袖服。但激起廣大民人拚死反抗,為緩和矛盾,採納了明遺臣金之俊的建議,頒令在服飾髮型等生活風習上的"十從十不從",即: 男從女不從,生從死不從,陽從陰不從,官從隸不從,老從少不從,儒從而釋道不從,倡從而優伶不從,仕宦從而婚姻不從,國號從而官號不從,役稅從而語言文字不從。
  從此,在漢人的一些傳統禮儀上,如婚喪嫁娶時,女子和未成年男子都仍用明代服飾,並且沿續很長時間。清代服飾制度,曾幾度變革:除"剃髮易服"之外,清代官職排列上的標誌,沿用了明代的紋飾補服;乾隆帝也曾試圖引進漢人傳統的冕服,流露出對漢族傳統禮服威儀的傾心。雖然乾隆帝恪遵祖訓,最終未能改用冕服之製,但在褒服、朝服上,仍採用了袞冕服中的十二章紋飾,並將它織繡於服飾中。清末,隨著外國侵略者的東來和西方文化、習尚的滲透,導致了各式軍服、西表的出現和穿著。從總體上看,清代的服飾,當是在滿族服飾基礎上,兼收並蓄漢服的優秀傳統後,形成的一種獨具特色的衣冠服飾制度。它有如下一些特點:一是官服與民服區分明顯(後期則較為混亂)。二是清代的官服服飾,集飛禽、走獸、植物、礦物於服裝之中,具有鮮明的民族氣息。三是長短措置相配,不論官服、民服,全部如此。四是在官服服飾的加工、製作、裁剪等方面,工藝力求講究, 強調色彩鮮明、和諧。清代的官服形制,頗為典型z如朝廷職官服飾,為頭戴頂翎官帽,身著補服長袍,腳登尖頭厚底靴,有的外配一串朝珠。皇親貴戚的常服和小有身份的士紳大戶的服飾多為小帽、馬褂長袍。一般平民百姓的服飾,講究甚少,以短衫、短襖加短褲居多數(也有頭戴小帽者)。
  冠類服飾。①頂戴花翎。頂戴(或作"頂帶")花翎是清代官帽的代稱,職位的高低均可從帽上的頂戴花翎辨出,所以又有"一頂官職"之說。頂戴或叫"頂珠"、"頂子",指的是帽頂上的珠飾,它是用各種不同材料製成的,以此作為區分其官位不同的品級。珠飾的質地主要分為: 紅、藍寶石,珊瑚、水晶、青金石、硨磲、素金。花翎是指帽上插置的羽翎,通常用孔雀的翎羽。飾法一般在頂珠之下,設有一至二個左右的玉石、翡翠或琺瑯做的管子一隻(也有用玻璃的),供插羽翎。所插羽翎又有三、雙、單眼之分,所謂"眼"是指孔雀翎羽的尾寬部長出的天然圈點式圖紋,被清代官服引用來區分高低貴賤等級。按照大清禮儀,花翎的眼以三眼為貴,雙眼次之,單眼翎最為低賤。其具體施用情況,據清代《續文獻通考·陸心源翎頂補服考》引據《大清會典》載: 敬案會典,貝子、固倫額駙戴三眼孔雀翎,鎮國公、輔國公、和碩額尉戴雙眼孔雀翎,此爵翎也;其職任之戴翎者,領侍衛內大臣、侍衛、鑾儀衛、護​​軍參領、諸王府長史戴一眼。……品官功高者,亦得特賜雙眼花翎。另外,清代的翎眼也曾有四眼和五眼者。據傳,康熙時有一太子也欲戴翎冠,於是康熙帝特製了一頂五眼花翎冠賜給他。以後,因福文襄公(即福康安)立有大功,乾隆帝曾賜給四眼花翎。這兩種冠飾,實乃特殊,是不計官位的。而花翎在實際使用上,初始階段有著嚴格規定:一般漢人外臣,官位再顯赫,也不得施用。但至中後期,有軍功者,大都賜戴花翎。道光帝以後,甚至可用金銀捐得戴用,致使此制鬆弛,有些官民難辨了。施用頂子花翎的冠帽,叫作禮冠,俗稱"大帽子",它按季節分為冬夏二式:一為冬春(八月至次年三月)時節所戴,謂之暖帽;一為夏秋(三月至八月)時節所戴,謂之涼帽。二者可隨時節交替作用,但帽上的頂子花翎則依照原來的官級品位不變。
  暖帽,圓形,有一向上反折的冠簷,其質多為皮料製成。視氣候變化而定,顏色以黑色為多。所用皮毛種類亦有區別。最初, 以貂鼠皮為貴,次則海獺,再次為狐,其下凡皮是用。由於海獺皮價格甚貴,亦有用黃狼皮染黑而代之者,名為"騷鼠",時人爭相仿效。康熙年間,江寧等地新制有一種剪絨暖帽,色黑質細,宛如騷鼠。由於價格低廉,一般學士都樂於戴用。暖帽頂部綴以紅色帽緯,頂端則是不同顏色和質料的頂珠,下插花銷。涼帽可謂是大帽子,形如圓錐,無簷,俗謂喇叭式。初尚扁而大,後尚高而小,帽以織玉草或藤絲、竹絲為骨,用白、湖藍或黃色羅為表,紅紗綢為裡。石青片金織成邊緣,帽表也綴以紅色帽緯,頂珠花翎形同暖帽。暖帽和涼帽兩種禮冠,又有吉朝服冠和吉服冠之分,其主要區別在于冠頂制式的不同。據《清史稿·輿服志》記載:朝冠,文一品為頂樓花金座,中飾東珠一,上銜紅寶石。文二品朝冠為頂, 矮花金座,中飾小紅寶石一,上銜鏤花珊瑚。吉服冠頂亦同用鏤花珊瑚。武二品同文二品。文三品朝冠,頂矮花金座,中飾小紅寶石一,上銜藍寶石z吉服冠頂亦用藍寶石$武三品同文三品。文四品朝冠,頂樓花金座,中飾藍寶石一,上銜青金石。吉服冠頂亦用青金石。武四品同文四品。文五品朝冠,頂鏤花金座,中飾小藍寶石一,上銜水晶石。吉服冠頂亦用水晶石。武五品同文五品。文六品朝冠,頂鏤花金座,中飾小藍寶石一,上銜硨磲。吉服冠頂亦用硨磲。武六品同文六品。文七品朝冠,頂鏤花金座,中飾水晶一,上銜素金。吉服冠頂亦用素金。武七品同文七品。文八品朝冠,鏤花陰文,金頂無飾。吉服冠同朝冠。武八品同文八品。文九品朝冠,鏤花陽文,金頂。吉服冠同朝冠,武九品同文九品。從這些規定可以看出,清代官職的高低,從冠上所用頂子的質料也可一目了然。
  小帽。小帽,是清代十分流行的一種便帽,俗稱"瓜皮帽",實際上就是明代的六合一統帽。其形制和做工與六合一統帽差不多,只是比明代更為講究些,帽胎有軟硬兩種,是用黑緞、紗、紅夾裡、 馬尾、藤絲竹片編織而成。形制又分為平頂和尖頂兩種,頂端設一結子,其質地不一,有用絲吊結的,亦有用珊瑚水晶或玻璃料珠為結的。結子的大小也各不一,隨時尚或使用者本人的審美情趣而自酌。至清代晚期,又在帽沿的正中綴飾了一個四方形類似徽章之類的飾物,其質多用白玉,亦有用其他珠寶為飾的,為的是在眾人面前炫耀其富貴。在清代,不論滿人、漢人均可配戴此帽;至清代中期以後多為貴族或漢族地主、士大夫等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在燕居、會友、外出時使用,而一般百姓庶民,多在婚喪嫁娶等紅白喜事的儀式上使用。
  氈帽。氈帽始於明代,它原本為北方寒冷地區勞動者和商販經常戴用之帽飾,其形制為圓形,自兩鬢向後加長,為的是冷時可以護住雙耳,暖時可以向上折起p在帽正面當中設有一折起似舌狀氈頭,可能是用作遮擋陽光或護鼻之用。氈帽的所有邊緣均用絲綢類織品包裹,顏色多為黑色,稍有身份的士大夫階層在家居時也有戴此帽的。但是在帽子的裝飾選材和製作加工工藝上,當然要比前者講究得多。(2)袍服類服飾袍:袍服在清代的官民服飾系列中,仍被作為主要禮服之一加以穿戴和使用。但是,清代袍服,無論在它的外在形體上,還是在其使用功能、禮儀以及加工工藝和裝飾上,較之前代,均有其獨到之外。首先,在袍服形體上,清代統治者將明以前的傳統袍服,根據滿族人的風俗習尚和審美意識作了改造,使之更獨具時代特色:第一,滿族統治者為了長期和時時告誡人們天下是大清滿族人的天下,就要處處強化滿族的文化標記,突出滿族服飾尚武精神的特質。將流行了一兩千年的寬衣大袖的傳統袍服,改做為人們在穿著、行動、騎射、公務、禮儀等活動中較前代更為合體,袖筒更為窄瘦、短小的"箭衣"。其具體形制為2袖長過手,緊裹於臂,腕部尤窄,袖尾在過腕後袖端裁成弧狀,形似馬蹄,所以又稱"馬蹄袖"。平時將馬蹄部折於腕上,行禮時將其放下,表示謙恭、 順服,禮畢复折原位。這種袍服的袖形,在清代上自皇帝、下至百官群臣(亦包括婦女)不分等級,咸同一式,沒有例外。第二個特點,清代的袍服開衩,且以衩多者為貴。清代,律定品官及士庶只能在袍的側縫兩處開被$而皇族宗室貴族所著袍服,除了在袍的左右兩側縫開被外,同時還在袍的前、後擺處開極,以示其身份其次,由於清代的袍服式樣校多,當然在使用上更會有嚴格的規定制度。①龍袍是天威和皇權的象徵,只有皇帝、皇太子方可使用。清代的龍袍,吸收了以往前代冕服章紋的圖案,共12 章,同時以五彩行雲,進一步襯托出皇權的威嚴。②蟒袍,又名"花衣",為群臣百官的禮服。其中,辨別官員職位的高下則以蟒袍的顏色和所繪蟒數的多少而論。如一般皇子蟒袍顏色用金黃, 通繡九條蟒紋:民公(異姓之封爵者)和一至三品官員,穿藍及​​石青類色的九蟒袍,蟒皆做四爪或五爪;四至六品官員亦用藍和石青諸色,通繡四爪八蟒袍;七至九品官員則可使用繪四爪五蟒之袍。③無紋袍,多為庶民百姓或文武官員出行時所用的袍服。其製為圓領、大襟。大概是為了騎行方便,袍襟下部被裁下一塊,所以又稱之為"缺襟袍"或"行袍"。做工精細、圖案獨特、裝飾華貴是清代袍服的第三個特點。清代袍服均為有里有表的夾衣形式,而且不論是龍袍或是蟒袍上的圖案,一律要用於工線繡而成,所繡圖案針法均勻細膩,色彩鮮明奪目,富有強烈的立體感。袍服(包括襖褂)衣襟全用絲吊打結的"釦子"相結,而不像前代多以帶帛束之。袍服上的圖案, 除了按照等級選用各種精美吉祥圖案以示區分外,一些皇親貴族還將各色珍珠串綴起來,代替絲線直接構成所需圖案,以進一步顯示其身份地位的與眾不同。如內蒙古昭烏達盟在一座清代公主基中出土的一件蟒龍圖案的龍袍,其螃龍和其他圖案都是用各色小米粒大小的珍珠串綴而成。可想而知,這樣一件袍服在其加工製作時,其加工的難度、耗費的時間、財物之多,以及穿用起來的華貴程度,迄今使人望而驚嘆。
  另外,滿族在入關以前原籍居住生活在今吉林長白山地區一帶,但其"龍興之地",生活環境寒冷,所以有衣皮毛之習俗,皮袍是真重要的服飾之一。入主中原以後,隨著地理和政治生活環境的改變,衣皮毛之袍的衣著習俗亦為之一變,著此衣的人數大為減少;只是作為一種祖傳的​​傳統衣式而加以保留和沿用下來。不過,這種傳下來的服飾大多為皇家貴族和一些有身份地位的"紅頂"大官們穿用,一般平民百姓則很少穿用。實際上這種傳統的衣著形式,在滿族人入主中原以後,其功能己發生了很大變化。除了有禦寒功能以外,最大的應用功能是為了顯示其身份地位的高貴富有,而並不作為正式的典章官服來加以使用。補服:清代的補服,作為清代的官服,它直接承襲了明代補子的形式,為前後各有一塊方補。其中,只有皇子、親王、貝勒、貝子等皇家宗族的補服上,才採用圓形的補子。清代補服的式樣, 也和袍服一樣具有明顯的滿族服飾文化特徵。具體而論,其式為衣之長短,介乎於袍褂之間,圓領民袖,袖口處不同於袍服的馬蹄箭袖,而是普遍平直袖口;衣襟採用對襟式樣,並以絲帛扣結相合,補服的下端前後、左右開有四衩。其補子的圖案紋飾內容,亦與明代相差不多,即文官的補子,採用各種飛禽圖案,以示祥和、高潔;而武官的補子,則採用一種走獸圖案,以示威武、勇猛。但是,清代皇子、親王、郡王、貝勒、貝子等皇家族人補服上的圓補;鎮國公、輔國公和碩額騎馬、 民公、侯二伯貴族補服上的方補,圖案紋飾例外。不用飛禽走獸的圖案,而是採用各式螃龍圖案作為補子的圖案紋飾。
  據《大清會典圖》描繪,其具體的補子圖案和紋飾,分別為: 皇子,五爪正面金龍四團,兩肩前後各一團,間以五彩雲親玉,五爪金龍四團,前後正龍,兩肩行龍,石青色。郡王,五爪行龍四團,前後兩肩各一團。貝子,回倫額附,五爪行蟒二團,前後各一團。鎮國公、輔國公、和碩額騙、民公、侯、伯,五爪正鱗二方,前後各二立即百的種子上,其真體因集與州分別是2 文官:一品:仙鶴武官一品:麒麟二品:獅二品:孔雀三品:孔雀三品:豹四品:雲雁四品:虎五品:白鷳五品:熊六品:鷺鷥六品:彪七品:??七品:犀八品:鵪鶉八品:犀九品:練雀九品:海馬而清代百宮,舉凡都御史、副都御史、給事中、監察御史、按察史、各道道員等官員的補子上都繡獬?。事耕農官,繡彩雲捧日;神樂署文舞生袍用方?,銷金葵花;和聲署樂生則繡黃鸝。馬褂z馬褂是清代服飾中,獨具特色的一種服飾。其基本形制為;短身、圓領、對襟、平袖。由於馬褂身短,不履及穿用之人的雙腿,故有便於活動、行走、騎馬的特點。始初,它僅流行於軍營的兵士之中,並且只有少數富貴之人才穿服它。但至乾隆年問時,因遠征金川得勝而歸的朝臣傅恆常穿此式服裝,取新名為"得勝褂",故人們取其吉順之意,紛紛仿效。很快馬褂的穿服者遍及全國,且不分男女庶士,成了一種非常流行的時裝。隨著馬褂在清代社會各個階層的普及、應用,它們的基本形制也隨之有了變化和發展。接著又出現了大襟式馬褂、缺襟式馬褂;袖子又做有長袖、短袖、寬袖、窄袖等式樣。同時,馬褂在使用上也不僅僅局限於出行騎馬時穿用,日常家居,會客見友也俱用此服。一般情況下,大襟馬褂多作為便服使用,缺襟馬褂則常在出行時使用。但不管是缺襟式還是大襟式的馬褂,在家居或出行時穿用, 它們均不得單獨穿用,都要將馬褂加在長袍之外,二者一起共同穿用才合時宜。雖然馬褂這種服飾,可以男女、士庶通服,但與其他服飾一樣,在清代它也有等級之分。它的貴賤分別主要體現在其質料和顏色上。在眾多各式各色的馬褂之中,當以黃馬褂最為顯貴。在清代,黃色為尊威、權力、地位的象徵,所以普通的文武百官是不得穿服黃馬褂的。穿用黃馬褂之服者,多為皇帝近身侍衛或立有功勳的武將、文官官員,且必須由皇帝賜穿黃馬褂者,才能穿用。
  一般文武晶宮穿的馬褂以天青或無青色者居多,其他士庶常人的馬褂,在使用的顏色方面較雜,主要有暗紅、醬紫、深藍、淺綠、 深灰等顏色。馬褂的質地一般以各類絲織品為主,亦有用各種動物毛皮的。如:玄狐、海龍、紫貌、給涮孫、幹尖、倭力、草上霜、紫羔等也是製作馬褂的材料。而以這些面料製成的馬褂,多是皮毛外露,華麗奢貴,形制與眾不同的,故多為少數達官貴人所服用。另外,馬褂的領袖及褂之邊緣多采用鑲邊。初期較窄,中期漸寬, 至嘉慶年間時,又開始興用較寬的如意鑲邊。這種如意式鑲邊的馬褂,其寬度頗為顯擴,有的佔據了馬褂相當一部分。這種寬豐的馬褂形式在清咸豐、同治年間時,最為時興和普遍。以後又漸漸恢復到初時官式形式,到晚清,甚至很少能看到有鑲邊緣的馬褂了。
  馬甲,馬甲,清代亦稱"背心",或者還有一種更貼切的叫法: "坎肩"。這種按照馬甲肩部特點定名的服飾,在清代式樣分為數種:有大襟式、對襟式、曲襟式(琵琶襟)及一字襟式等,同時,又有單、夾、棉之分。起初,清代的馬甲多作為清人保暖的副級服飾之用,它多被穿在袍褂的里面,但隨著馬甲形式和裝飾的日趨講究,漸漸的也作為一種外衣為人們所穿用。而且,有些式樣還蘊含了特殊的喻意,如一字襟馬甲,其前襟橫作一排數枚的絲吊線鈕扣,滿族人稱之為"巴圖魯坎肩",巴圖魯的漢語譯意為:好漢或勇士。正由於它源於此種意義,所以,一字襟馬甲多為朝中武將或參加軍事的官員穿服,故又名"軍機坎"。清代的馬甲,不分男女皆可穿服,只是在馬甲的裝飾紋樣上有所區別和不同。如男子所穿馬甲多采用深色寬緣飾,紋樣以折校團花、壽字、蝙蝠等為主;而女子穿服的馬甲,邊緣多以鑲蝶、 花、鳥、蟲等彩色牙子,以為裝飾。清初的馬甲多為貴族男女穿服,到了清代後期便人人都可以穿了。而且還有皮質馬甲出現, 顏色​​的使用也日趨多樣,但多數人還是喜歡穿傳統顏色的馬甲。如江南蘇杭地區一帶,曾以黑色馬甲流行一時,且引以為時髦, 不過很快也改用他色了。短衫和套褲:清代的短衫,其形制為圓領斜襟,衣長至胯,不論男女,都可穿用。但顏色較為單調,主要有淺灰色、淺藍色、藍色幾種,人們穿著時沒有什麼更多的講究,屬清代廣大下層民眾經常穿服的一種基本服飾。褲子,經過千餘年的演繹、發展、變革,到清代,從外形到種類型式等諸多方面,都已基本定型,趨於成熟。清代的褲子,男女都可穿服,但比較流行的褲式則有長褲、短褲和套褲等幾種: 長褲的外形與現在邊遠山村一些傳統褲子相差不多。長褲的立襠寬且肥大,腰部則向上伸長,故在穿著時,腰部須要向一側折疊,再用繩帶系之。兩隻褲口還要用帶子紮緊,顯得利落,並有保暖的作用。著長褲時,清人習慣於與短衫、短襖或馬甲相匹配穿服。它們在清代多是雜耍藝人,商販及普通市民穿服的基本服飾之一。短褲的穿著一般很少見,形制與長褲差不多,只是褲筒至膝左右。餘同褲式。只是在鄉間田野的耕種農夫和江河上船工、縴夫在勞作、日常生活中,時有穿服者,他們穿著此服,為的是行動和操作方便自如。套褲是一種仿古的褲式,早在漢代已經出現過,不過那時只是老者或婦女才穿服它。而清代著套褲者,則不分男女老少,他們都可以穿用。清代,在套褲的具體形制和穿用習尚方面,其褲的製式為:只設兩腿部,穿於內褲之外,露出臀部及上腿後部,而每一單腿的褲式,則呈倒錐形,褲的最上方即錐端有一長帶(繩) 係於腰帶之間。穿著時一般將褲下口用絲帶扎束,為的是穿著者行動更加方便。而在清北方地區,由於氣候寒冷冬季漫長,特別是穿服棉套褲時,扎束腿口,更能起到防風保暖的作用。由於套褲的主要功能是起保暖作用,所以,清代的套褲,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按不同季節和需要,又可分為棉、夾、單三種;而套褲的製做面料上,則又有緞、紗、綢、布等質地之分。(3)鞋靴類。靴:清代的靴子,按照服飾規制,並非任何人都可隨意穿用。天聰六年(公元1632年)時,後金政權便有明文規定:平常人不得穿靴。但是,後來文武百官及朝吏士卒都著之,惟平民始終不許著靴,伶人、僕從等也不許著靴。這一規定直到清末宣統年間才被打破。然而,即使可以著靴之人,在著靴上,也是有著各種規定和限制的z如官員一般都著尖頭式靴,唯入朝時,沿用明代舊制,需換穿方頭皂靴。清代的帝王更是講究,一年四季中,則須著不同種類和式樣的靴子。據《穿戴檔》記載: 道光二年,正月初一日,元旦令節,穿石青緞羊皮里皂靴。......三月初二,穿青緞涼裡綠牙縫尖靴。十月十四日穿青緞氈裡綠牙縫尖靴。
  帝王生前著靴如此,然而即使是死了也要在儀式上焚燒或供奉各種不同的靴和鞋。據《德宗景皇帝萬年吉祥帳》記載z僅光緒帝死後照例舉行的奠禮中,就焚靴38雙之多。另外,朝廷的主要大臣,為了顯示他們政治身份的尊貴和權力、地位在其他人之上, 也由皇帝賜穿與皇帝靴近似的靴子。自嘉慶朝起,凡軍機大臣皆穿用由皇帝恩賜的綠牙縫靴。至於其他一般的官員,多穿長筒尖頭靴。在清代,凡穿用一種名為"爬山虎"薄底短?快靴者,因這種名為爬山虎的靴式有穿用方便、輕捷、耐用的特點,故多為差官在公事奔走之時,為方便而穿用。清代的靴子大多為尖式,通常情況下都著尖頭靴,其形制為尖頭厚底式,質地據《京都竹枝詞》記曰:"尖靴武備院稱魁。"注曰:近時尖靴,必須武備院樣式......靴子材料,一般夏秋兩季用緞製做,冬則用建絨製做,而三年有喪著靴用布製做。鞋:清代中期以前,滿族男子在公開場合時,一般都著靴, 而穿鞋者不多。官員在家居時,衣冠隨便,多著鞋。但在見客時, 也非得脫鞋換靴方可,否則有不恭怠慢之嫌。可見清代的毗子是花服之一部分,而鞋是不能登大雅之堂的。按照文獻記載,清代穿鞋者多為市民階層,晚期滿人穿鞋者也漸漸多了起來。清代的鞋有薄底和厚底兩種,但一般來說,薄底居多。其鞋臉都較窄(有方、有圓),質地以絲緞、呢絨、深色布料為多,有的還在鞋上刺繡一些紋飾,以示美觀。
  武官盔甲與征戰戎服從古至今,不論什麼形式的戰爭,都是以殺傷敵人、保存自己、奪取勝利為主要目的。然而在戰場上,-這種殺傷、消滅是敵我雙方互為的。兩軍對陣,互動干戈,定有傷亡。為了防禦敵方武器對自身的傷害,就要有一種特殊的衣裝保護自己,這就是甲衣。《釋名》雲:"甲似物孚用以自御也。"毫無疑問,甲衣是戰爭的產物,其第一功能是為了保護自身軀體不受外器(武器)的傷害。它與人類服飾產生的最初功能有些共同之處,不過它們的共同之處絕不僅僅於此,隨著生產力、科技水平的不斷發展,甲衣軍服的形式也是由最初的笨重型慢慢走向精巧。其功能也由原來的單一屬性,戰場上防禦敵人銳器的傷害,發展轉化向高層次的社會政治生活當中來。它彷彿昨天還在戰火硝煙的兩軍陣前,阻 ​​擋著敵方的各種兵器的侵害,一夜之間又變成了吸引人們視線的光耀之物,在各種高規格的禮儀形式中扮演重要角色。這種具有強烈反差作用的服裝,在後人看來它們的這兩種不同用途並不新奇,後一種功能的出現也並不難以推測,是由戰前為鼓舞士氣、雄壯軍威舉行的閱兵布陣逐漸發展而來的,重要的是,軍服參與了社會禮儀生活,酬的成為了社會政治生活中的一部分。若要更接近社會的和平生活,顯然在設計製造上就不能完全一味地強調"戰場因素",而增加了社會生活中的政治和審美因素。增加的這兩種因素也是以軍服原有的基本特質為基礎的,設計上二者兼顧,借用戎裝的威武雄壯,體現統治的穩固、經濟的發達及皇權在握,同時又不失真實、實用的戰場雄風。幾千年來,從軍服的發展進程上看,軍服與民服(包括官服)是互相影響、互相借鑒、又互相完善的。二者水乳交融,與其他的服飾形式一道共同構成了服飾的歷史。其發展道路同樣經歷了開創、使用、借鑒、吸收、創新的發展演進歷程。它的發展變化的周期,軍服比民服更具統一性和突變性。這是由其軍事性質而決定的,戰場時間分秒必爭,一種客觀因素、戰時情報往往會對整本戰役勝負起到重要作用,雖然戰服甲衣的更改變化不及情報和其他戰場客觀因素的參考決策性強,但它確實直接關係到j戰場的得與失,因為優良的武器和良好的甲衣等軍備器械是戰爭獲勝的前提之一。因此,甲衣的性質又較普通服飾不同,普通服飾的變化是沿著一條自身傳統的道路,受當時政治制度、民族心理、宗教信仰、風俗習慣等因素的製約而發展變化,不會有本質的突變,而且週期較長;軍服與之不同,在勝負面前它沒有選擇,更不能聽任其自然發展,正是戰場的得失、國家存亡之利害,迫使統治者打破這種傳統的模式束縛。戰國時期趙武靈王實行的服裝改革就是利用這種戰爭效應,打破了傳統的規律,全面吸收、引進北方少數民族的軍騎和甲衣的服飾形式,使其軍事力量.得到了很大的加強,終於使趙國強盛起來,並踞於七雄之中。也正因為這次緣於軍事利益的服裝改革,帶動影響了整個民族服飾的發展變化,成為中國服飾發展史中的重要一環。因此,它表明軍事服裝與普通服裝的發展又是荒僻分彼此,同是整個中華民族服飾史的一個主要方面。也同樣代表著每個不同歷史時期政治制度、經濟水平、文化狀態、心理模式及區域地理、自然資源等因素的情況,如甲衣的先進程度和質地(皮甲、銅甲、藤甲、鐵甲等等)即是如此。
  另外,還可以透過各種各樣相同或不同的鱗光閃內的甲衣的外延,窺視它們各自所包含的內在含義。戰爭是政治的繼續,甲衣是戰爭的產物。私有製是社會由原始進化到階級社會以後人類社會進步的標誌,甲衣也是依循著這個規律由原始逐漸走向先進的。早期的甲衣製做工藝比較簡單:多采用較為現成的天然材料加工而成,如動物皮革、藤條等。在實際使用上亦是如此,一般將這種稍做加工的甲衣穿於身體的一些重要部位,像頭部、前胸、後背等,以避免受到武器的致命傷害。這一時期甲衣的功能主要是起防禦作用,而審美的功能卻不明顯。1.先秦時期的盔甲與戎服。殷商以降,隨著銅等金屬被人類廣泛使用,戰爭攻防器械有了新的發展。原來的藤、皮甲難以防禦金屬銳器的襲擊,隨即出現了銅盔。盔是用以保護頭部的防禦服具,又有冑、兜簽、頭鍪、 首鎧等別稱。這種服具製作堅固。戰國前期,對盔的打造極為重視,這大概是由於趙武靈王引入胡服戰騎以前,交戰雙方均以戰車方式廝殺,武士站於車箱內手持武器拼殺,頭部等上半身都露於車箱以外,而且車箱活動餘地有限,不如騎馬和步行易於躲閃,易受攻擊,所以對頭盔的製造很注意其堅固性及遮蓋性。從故宮博物院收藏的和河南安陽侯家莊1040號墓出土的銅質頭盔的實物造型上可以看到這一點。
  到目前為止的考古材料還沒有關於殷商時期的金屬甲衣實物出現,比較早的銅質甲衣是出土於山東西庵西周時期車馬坑中的甲衣。其形制獨特,是以中間一刷、片銅質甲片,加上左右兩邊各一對稱的甲片而共同組成的獸面形。甲衣共計三片,從形制和尺寸上推測是一種護胸為主的甲衣,將它與這一時期內蒙古昭烏達盟赤峰出土的周代銅胃聯繫起來推測,這種甲衣、盔胃是為適應當時車戰形式而製造的盔甲。另外,從這副胸甲周邊特有的小孔來看,它可能是穿綴於皮革或其他甲衣上一同使用的。
  由此看來,皮甲的使用不僅沒有因金屬甲衣的出現被一下捨棄, 反而還被完善、改進後更為廣泛地利用起來。由於春秋末年特定的歷史原因,形成五霸出現、競相爭雄, 戰爭連續不斷的歷史局面。為適應接連不斷的戰爭,達到保護自己、消滅敵人的目的,攻防武器朝著更新、更靈、更實用的方向發展。而且造型已初具了秦以後規模統一、比較先進的模式了。至戰國初期,皮甲的製作和造型都已十分精緻,如湖北江陵藤店戰國一號墓出土的皮甲散片,有長方形和弧形二種,都是以兩層皮A成,而且上面有組織連綴用的小孔。一些甲片上出土時還殘留層組用片用的小度條線,其工主技術已和秦漢時期出土的用衣形式沒有什麼大的區別了。而湖北隨縣戰國曾侯乙墓出土的甲衣(片)更為完整而具體,代表了這一時期皮甲生產和使用技術的水平。此基出土的皮甲片有長方形、正方形及各種不同規格的弧制,經整理研究證實,這些甲片不僅為人使用而且還被用於戰馬,這是一個新的發現。另外,所有甲片的外表幾乎都探有黑、 紅色漆,雖然皮甲腐爛嚴重,但由於漆殼比較耐腐,所以甲片的形制得以保存下來。最後經清理復原出了十餘領各式甲服,其中保存較為完整的套甲為三號甲,全套甲加胃共分四部,即甲身、 甲袖、甲裙和甲胃。甲身,由胸甲、背甲、肩甲、肋甲和大領甲衣設計製作而成。車戰仍為當時戰爭的主要形式,甲服的製造設計理所當然地要適應於車戰需要,從復原後的甲服整體形式看,上半身除了小臂的一部和持武器的手及臉、頸的小部分裸露於外而外,身體的其他部分均被甲衣所包掩起來,而下半身除甲裙能垂過臀部外,雙腿則沒有什麼甲片圍護。因為車戰時只有身體的上半部露於車廂外,下半部則可被車廂掩障,起到自然保護作用, 所以這種設計是為了車戰的實用而設計製作的。可見實際需要這一生活中的第一要素,是決定再生物質形式的主要決定所在。
  不論是軍服還民服,都將按照這樣一個生活規律而發展更新。這次發現也證實了歷史上主要文獻記載的準確性,如《左傳宣公二年》、《吳越春秋》和《國語·吳語》古籍中記載的漆甲、墨甲等,在這次發掘中均得到了充分的證明。另外,除了甲服的製造工藝和設計技巧等有了很大進步外,這一時期製造甲服的原材料,也有一定的講究,並非任何獸皮都可製做甲衣,據《周禮· 冬官考工記》記載: 幽人為甲,犀甲七屬,?六屬,合甲五屬,犀甲壽百年,?甲壽二百年,合甲壽三百年。從文中得知在同時,犀、?之皮是可以製甲的,但是不能一樣使用,要視其堅固程度區別利用,所以又有"七屬、六屬"和"一百年、二百年"之分別。可見製造甲服在當時已有了相當的經驗。戰國時期鐵甲的出現,為戰爭攻防技術手段的提高奠定了基礎。河北易縣燕下都44號墓出土的一具由鐵製甲片編綴而成的兜鍪,是目前這一時期發現的最早最典型的鐵製甲的實物。儘管在後人編錄的文獻中,對冶鐵及鐵甲的出現時期問題上互有矛盾,如《尚書·正義》引《經典釋義》曰:"......秦世已來始有鎧、 兜鍪之文。古之作甲用皮,秦漢以來用鐵......"但是更多的文獻記載,則說明至少在秦以前已有鐵甲的使用,如《呂氏春秋·貴卒》記載:"趙氏攻中山,中山之多力者曰吾丘?,衣鐵甲,操鐵杖以戰。"又如《戰國策·韓策》中有"當敵即斬堅甲、輯、簽、鐵幕、 革塊"。注曰:"甲,古之戎衣,用革或鐵葉為之;鐵幕,以鐵為臂、 脛之衣。"另外從近年來的考古發掘中也證明在戰國時期鐵金屬武器已經被人們利用。所以,鐵製甲衣在當時的出現和使用是完全有可能的,它之所以沒有被現代考古大量發現,可能是由於鐵製器物易於被腐蝕氧化,不易保存或是由於當時冶煉和各國礦業資源的不平衡等其他原因所造成的。2.秦漢時期的盔甲與戎裝。經上述分析,無論從文獻和發掘實物上,都證明秦代以前已經有了鐵製甲具,由此推斷,秦代使用鐵甲或鐵製武器已是順乎情理之中的事情,但後來發掘的秦始皇大型車馬坑墓出土的一系列實物中卻不見幾件鐵製武器,當然也更難以見到鐵甲衣了, 這與秦國在戰國後期比較發達的冶鐵技術水平形成了反差。自然,坑中所出土的大量俑兵所穿的各式甲衣也就難以斷定一定是鐵製的了。不過暫且繞過這個難以一時斷定的問題,單看坑中俑兵的各式甲衣形式,則是非常宏闊而精彩的,在很大程度上說明了秦代的軍事、政治和服飾等文化水平的進步。
  首先,從俑坑出土俑甲的形制上看,可分為二類共七種形式; 第一類甲衣有三種,其造形與製作技術與戰國時期甲衣頗為類似,是用甲片編綴而成,由甲身、背甲、披膊等三個甲服的主要構件組成,甲身前甲與後背、披膊左右呈一體式編制形,後面和左右均不設開口,只在前胸左上側設一小開口;穿時從上套下,穿好係好釦子;裡面襯以絲麻類織物的襯袍。甲身全部採用前長後短形式製作,前甲片又多做成圓弧形,身長一般在53- 68.5厘米之間,用大小形制相同與不同的約一百四十餘片綴編而成。甲片的規格大致在4一9厘米之間,如編號為T1G2:22號俑的鎧甲,便是由胸、背和披膊三部分組成的。胸甲前長62厘米,背甲長58厘米,披膊長20.8厘米。甲的前後擺為圓弧形,在右前胸留有一開口,有鈕扣扣結,坑中著這種甲的俑最多,很可能是步卒、騎兵等兵卒的作戰甲服。
  第二類甲衣在整體形制和製作工藝上都比較奇特,共四種式樣,全部是用一張皮革或絲織品為底托,上面嵌以皮革或金屬類甲片,形式有"前甲"式,"前後甲帶披膊"式,另有前甲呈尖錐型的,"尖錐式"形式比較複雜。除此,在做工上也頗為講究,這類甲衣的甲片多數比較小巧,規格一般在2.2→5.5厘米之間,甲衣周邊的皮革或織物上多繪有各式各色的彩色圖案,身長尺寸差異也較突出。四種甲衣前胸甲片最短的為65厘米,而呈尖錐型甲衣的前胸甲長為96.5厘米。如編號為T19G10:14號軍吏俑的甲衣,造型比較簡單,是由一大片前胸甲部分另配兩條較為寬伏的背帶組成,胸甲四周有緣邊,邊緣之內綴以甲片十二排,共計五十七片,規格為5.5×4.5厘米;胸甲雙肩上方有兩條長42.8厘米寬12厘米的條帶,在背後交叉後結扣,帶上繡有不同顏色的幾何圖案花紋;這種甲式,好像一個長於胸腹的盾牌,扣在胸腹之前以御傷害。其他編號為T10G15號的俑甲,相對來說雖也只有身甲,但從其整體形式來說要比前者復雜一些,為錐尖形:前身有很尖、很長的甲身,長度在90厘米,後身短齊長度在59厘米。所用甲片大小規格不一,有2.8×2.7,3×3.3和3× 2.5厘米的幾種。全身甲衣用甲片二百一十七片,亦採用在襯物上綴甲的形式製成,周邊有一定寬度的緣邊。不同的是這種甲的前胸和後背沒有綴甲片,甲片是從上腹和后腰部開始向下編綴的;沒有綴甲片的上衣部分前後和兩肩有條帶結花打結,起固定甲衣的作用。從這類甲衣的造型和製造工藝上看,都比第一類甲衣複雜,數量在發掘比例中也較少,從其精緻的甲片造形和襯物邊緣優美的圖案等方面分析,這類甲衣應為地位較高的長官所穿用的戰服甲具。
  通過對整個秦俑坑發掘的俑兵甲衣和其整體的排列次序的分析,可得出以下幾方面推論: (1)從出土俑兵所著甲衣的製形與編綴方法上看,秦代的甲衣,基本上繼承了春秋戰國時期甲衣的傳統,特別是第一類甲衣與湖北戰國曾侯乙墓和河北燕下都墓所出甲服的造型、甲片的形制以及編綴方法上都較為接近。(2)從整體工藝技術水平上看,在承襲了前代的特色之外, 又有了新的突破和發展,主要體現在:a.工藝技術的發展,甲衣的形式多樣化了。從已發掘整理的俑兵甲衣看至少可分為二類七種,隨著正在發掘墓整理的二、三號俑坑的完成,有可能還會增加。b.甲衣種類的增加為前代作戰兵種的專業化、正規化、系列化奠定了基礎。如從發掘的形式分析看,有便於步卒作戰用的甲服較豐大,包遮較多的士卒甲,又有便於騎兵穿著的短式甲衣,還有便於車戰御手所穿的甲衣,它們各有不同。c.編綴方法上,進一步完善科學化。如:甲衣的前身橫編時,是由中間向兩側依次前片壓後片,後身甲則反過來。因此,使身體的活動靈活度得到了提高,更適於作戰。(3)甲衣的多樣化又推動了等級的顯明度,強化了軍事管理界線和等差的直觀性。如第二類甲衣與第一類甲衣在外觀造型、 工藝水平、裝飾華麗程度上都有很大區別,前者外觀奇特、做工細緻、裝飾有圖案花紋,並且甲片綴在襯物之上,穿戴起來比第一種要舒適。而第一種則必須穿以襯袍一類的襯衣,否則甲片與身體直接接觸,定會磨傷皮肉。(4)甲衣戰服從戰場分身於社會政治生活(即參與社會禮儀及審美〉,是秦代甲服的一個很重要的方面。a.將戰服甲衣列為禮儀,納入儀仗,恐怕很早的古代人們就早已運用,但被正式納入國家政治生活之中來,根據現在的文獻和考古發掘情況的分析研究,應當是秦代。前不久有位專門從事鹵簿儀仗研究的學者,經過對幾個典型朝代傳世文物圖像的研究,並比較了秦代兵馬俑的排列陣容,推論秦代兵馬俑就是秦代的滷簿。鹵簿即為皇帝出行時隨行護駕的兵馬護衛儀仗隊,陣容龐大,氣勢非凡。從漢代起,除皇帝有鹵簿儀仗衛隊外,皇后、太子、王公、大臣也皆設不同等級的滷簿。
  據蔡邕《獨斷》說:"天子出,車駕次第,謂之鹵簿。"又封演《封氏聞見記》卷五記載說z"輿駕行幸,羽仗導從謂之鹵簿,自秦漢以來始有其名。"同書按語曰z"鹵以甲為之,所以捍敵……甲?有先後部伍之次,皆著之簿籍,天子出,則案次導從,故謂之鹵簿耳​​。"另據《舊唐書·輿服》記載:"……秦誅戰國,斟酌舊儀,則有鹵簿、金根、大駕、法加、備千乘萬騎。"西安秦兵馬俑坑的發掘,對照上述文獻,在一定意義上佐證了秦代鹵簿"千乘萬騎"的帝王雄威是有一定根據的。另外,出土的這些俑士兵卒均穿甲而不著盔冑,有著冠者;而多數是梳一種獨特的秦人髻,說明這種形式不是為了實戰前的閱兵,而是一種禮儀儀仗。是否為鹵簿還需今後進一步研究確定。假若這一推論能被今後的考古發掘和研究證實,那麼,就完全可以說秦代已經將軍服甲衣的"戰場"之雄健威風帶入了社會政治生活中。同時,將帝王的尊威、皇權國力的強悍等內涵因素通過鹵簿的形式向世人做了展現。b.秦代的戰服甲衣比較形像地將戰場實用和生活審美二者有機地結合起來,創造了一種具有陽剛之氣的剛健、雄渾之美,如前所述七種甲衣的設計、製作的形式各不相同,但又同是戰服甲衣,它們或長、或短、或精、或粗,有困弧形,又有尖錐式, 可直接套穿,也可像穿衣一樣,各自相同又不同。這些各級軍士們按不同的系列、著不同式樣的甲衣與官服的職級等第、民服的色彩尊卑,錯落交映於社會生活之中,表現出共同的和諧與美韻,將社會生活裝扮得更加多彩多姿。同時,又一點不失原來的本質--作戰之服。因此,又可以說它是用一種特殊的服裝材料製成的"民服"。漢代的甲服形制,基本繼承秦代風格,但在技術手段、工藝技巧上又有新的發展。如甲服選材上,皮甲已明顯不占主要地位,並多為鐵甲取代。近年來,在內蒙、河南、河北、安徽等地漢墓出土的甲具實物中,都有鐵甲出現。這種以鐵片打製編綴的甲衣,在當時又被稱之為"玄甲"。《後漢書·竇憲傳》中記載:"玄甲耀日,朱旗絳天。"注曰:玄甲,鐵甲也。很有可能鐵甲衣為黑色, 頗似當時官員所穿的祭祀禮服中的黑色玄·衣,而取名曰"玄甲"。
  從陝西威陽楊家灣漢墓出土兵俑披的甲衣可以看出,它們均被塗以玄色。陝西威陽楊家灣漢墓兵俑所著甲服的形式製、種類,基本上代表了漢代甲服的總體水平和時代特點。首先表現出它直接承襲秦代的甲服風格,以第一類①幾種形式甲衣為例,直觀上很容易看出它與前面敘述的秦代兵俑的二類甲服很相近,皆以方形甲片按前胸、後背下緣齊平式·或"蓋腹式"編綴而成。其次,從墓坑中發現的俑甲服上又可以看出與秦代明顯不同的甲衣形式, 如"魚鱗"式甲服俑,其部位結構雖然與第一類沒有什麼區別,但是在甲片的形制和排編的技術手段上則有很大的不同,它是以許多小型小片疊次排壓編綴而成,呈魚鱗狀,所以稱它為"魚鱗甲"。以這種形式編綴而成的甲衣,在河北滿城漢墓中有一件實物標本,甲片高一般為4一5厘米,寬為2一3厘米,同第一類甲服一樣,都是以麻線或皮條連綴起來的。以這種甲片編綴成的"魚鱗"式甲服,較前者更為細密,提高了甲服的防禦強度。從而使得鐵甲服從戰國時期處於初期"原始"的形態,經過過渡、發展,走上了基本成熟的道路,為後代甲服的"時代化"鑄定了基本模式。這點是漢代甲服的突出貢獻。另外,漢代的甲服除了在防禦功能上有了很大突破,有明顯提高之外,在社會功能的領域裡,又被派上更為多的用途。鹵簿儀仗僅僅是上層統治者生前顯示自己身份、地位的一個方面;死後也要藉用這種威儀,龐大的軍甲陣容為其壯行。
  據《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記載:"驃騎將軍自四年軍後蘭年,無狩六年而卒。天子悼之,發屬國玄甲軍,陳自長安至茂陵,為家象祁連山。" 表明軍甲儀仗已經被明確地列為一種人們在社會中所處地位、 給予的禮節待遇高低標誌來使用。關於表現這一禮儀形式的出土文物,除陝西楊家灣西漢墓外,在江蘇徐州獅子山西麓也發現了一座大型西漢時期的兵馬俑坑,其表現內容雖不如前者莊重, 保存也不是很好,但從其整體規模上看不亞於楊家灣西漢墓的規模。從這一時期的文獻記載和兩處大規模兵馬俑墓(坑)發掘出土的實物對照分析,這種禮儀的廣泛使用可能是由於西漢立國前後一段時期的連年兵戰,統治者大多為行武出身,取得政權以後,尚武之風仍然很盛,所以一些社會禮儀用軍甲儀仗的形式來表現。另外,又受秦代的傳統影響,使得這種禮俗很是盛行。經過幾個時期的不斷完善,這種禮儀最後終於成為一種表現帝王威嚴、聲勢的浩大禮儀形式--鹵簿。3.魏晉南北朝盔甲與戎服。魏晉南北朝時期是歷史上戰事最為頻繁的時代之一,給人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災難,也由於這個緣故,用於戰爭的甲胄服裝也有了很大的發展。首先,鎧甲的功能在承襲兩漢甲衣傳統形式的基礎上更具保護性。如魏晉時期軍隊中廣為流行的"筒袖鎧",形制為胸背甲片聯綴一體,圓領較高,肩部和大臀部有長短不一的筒袖,腰束帶。從洛陽地區晉墓葬中出士的武俑當中較為常見。從這種甲俑的外觀看,明顯地可以看出其防護身體的面積有所加強,而且鎧甲各部位的聯綴更為合理、方便。"筒袖鎧"一般與一種高頂鐵盔配套使用,據傳是三國時諸葛亮的蜀軍常穿的甲服。因此,又稱之為"諸葛亮筒袖鎧、鐵帽"。①這種甲裝是魏晉時期的軍隊士卒普遍穿用的甲服。明光鎧魏晉南北朝時期,明顯增加鎧甲對身體保護的甲裝還有一種稱為"明光鎧"。這種極具特色的珍貴甲衣,在曹魏時期曹植的《先帝賜臣鎧表》中就曾經有過記載,但直到南北朝時,"明光鎧" 也未曾被普遍使用。這種稀有的"貴族"式甲衣的形制比較複雜, 如北魏時期的線雕中,有一持盾執鞍的武士俑,所著甲衣即為明光鎧甲,它是由胸背甲、肩甲、甲裙和腿甲幾部分組成的,其中腿甲是第一次出現,腿甲的出現無疑更加增了甲衣對身體的御防面積。然而這種甲衣的最大特點,除了增加了甲衣的防護面積而外,更在於它前胸和後背的金屬圓護,被打磨的光亮照人。所謂"明光鎧"的得名,就與這前胸和後背的圓護有關。這種圓護大多以銅鐵類金屬製成,外觀光潔明亮,很像鏡子,遇到太陽一類的強光,會反射出耀眼的"明光",因此得名。由於這種甲衣能發出耀眼明光的特點,在科學尚不十分發達而且各種宗教迷信頗為盛行的魏晉南北朝時期,很容易讓人們產生某種與神靈有關的聯想、幻覺,被喻為是"鐵猛獸"。在戰場上,使用這種甲服,經常能收到不戰而勝的效果,很有威懾效應。
  據《周書·蔡襠傳》所載z"太祖率軍援之,與齊神武遇,戰於祁山。桔時著明光鐵鎧,所向無前。敵人威曰:'此是鐵猛獸也'。皆遽避之。"一種甲衣的形式,居然有如此重大的戰場作用,實屬罕見。這也從另一個側面反映出了古代社會人們的某種好奇、神秘的思想心理。這也有可能是"明光鎧"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十分稀有的原因之一。以後隨著人們在戰場的實踐中對它的逐漸認識,至南北朝後期,這種甲衣才慢慢的多了起來。兩當鎧"兩當鎧"是南北朝時期軍卒普遍使用的甲衣之一,其形制比較簡單實用,一般是由前胸和後背兩大片甲片組成,在兩肩上用皮帶搭連相扣為一體,腰上束帶,形成兩當甲。陳元龍《格致鏡原》引曹植《表》有"先帝賜臣......兩當鎧一領"的記載,說明兩當鎧甲在曹魏時期就已出現,這與南北朝時期普遍盛行的兩當衫是由軍甲"兩當"仿效而來的推斷是相符的。兩當鎧甲在南北朝時被廣泛使用,它多與褲褶相配使用。如西安任家口北魏邵真墓出土的武俑,即為身著兩當鎧,配以大口褲褶;又如河北磁縣東魏茹茹公主墓中出土的箭?俑也是身穿兩當鎧甲,著大口褲褶。至於兩當鎧的種類,從目前的材料上看有魚鱗甲片式和一體式兩種,前者與漢代的魚鱗甲片大體相同,後者多用一整塊比較堅硬的材料製成,如皮甲或金屬片。據梁時流傳下來的《企喻歌》 "牌子鐵裲襠,???尾條:前行看後行,齊著鐵裲襠"的辭文記載來看,很可能用的是鐵製材料,為了防止鐵甲與肌膚的磨損,武士著兩當鎧時需襯以襯衣,東魏茹茹公主墓出土的箭箴俑所穿的甲衣應是一體式的鐵製兩襠鎧,其內襯的襯衣為當時十分流行的兩當襯或其他短衫。從上述幾種簡單而典型的甲衣種類可以看出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甲衣裝備,確實又比兩漢時期有了明顯的提高和發展。這種提高和發展,不僅體現在它們的種類和形式上,而且反映在某種心理上,與某些神秘的東西相結合,體現了當時人們利用一切的自然物質和思想造化去達到目的的精神。這是魏晉南北朝時期甲裝的一個主要特點。4.隋唐盔甲與戎裝。隋唐時期的甲服形式,基本上繼承了南北朝時期的傳統。隋代由於在歷史上所佔時間不長,甲制形式大體上沒有什麼變化, 主要還是以南北朝時期流行的明光鎧或兩當鎧為主。如陝西三原雙盛村李和墓和時間較晚一些的西安白鹿劉世恭墓出士的陶製武士俑所塑的甲衣形式,都是典型的明光鎧甲的形式。
  唐代的軍甲服飾則與隋代不同,在原有的傳統形式基礎上隨著時間的推移,又有了一些新的變化和發展。初唐的甲服形制承襲隋代傳統,以十字形甲帶系圍前胸,左右仍舊設有圓護各一塊,肩覆披膊,腰帶下左右各設一塊"膝裙"甲,覆住大腿,所不同的是在小腿部位也加上了甲護"吊腿",這種甲衣的形式,對身體的覆遮面又增加了一部分,河南洛陽龍門石窟潛溪寺天王石雕像就是這種甲服形制。至高宗時,又出現了一種武士身圍戰裙而總體顯得威武而流暢的甲衣。其形制為頭戴順延有護耳、護項的長簾兜攀,上身胸甲分為左右兩部分,每片胸甲中心保留圓護,背部為一整片, 前後甲片採用兩當甲的固定方法,帶扣聯接,兩肩披膊作兩重, 上層為虎頭狀,虎口吐露出下層披膊,腰帶下左右各設一片膝裙。陝西禮泉鄭仁秦基中出土的陶俑,表現的即為這種甲式。盛唐以後的甲服又發生了變化: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是武士所戴頭盔的下沿慢慢開始向上翻捲;第二,甲衣的胸甲仍舊按左右兩部分設置,圓護的設置更加藝術,有大有小,圓形有純圓形亦有多瓣組合的圓形,另外圓護的位置有的被向上推移,有的則在臍部又增加了一個圓護;兩路尾和甲身連為一體則是這一時期甲衣的另一個明顯特徵。從盔沿上翹和增設圍臍圓護特徵上看,中晚唐的武士甲服,已經開始接近五代的甲制了。如敦煌194窟唐天王像和261窟五代王像的比較就已經是十分相近了。隋唐時期的軍甲服裝,不僅在歷史發展的沿革上有了不小的變化,而且在其他方​​面如甲衣的總體結構上以及透過這些甲衣外表表現出的社會經濟發展程度方面,也都有一些啟示。首先,這一時期的甲衣在日趨完善、成熟的變化中,開始走向專職化、系列化的道路。唐代根據甲衣的不同用途,將甲衣按不同質地各類共分為十三種。據《唐六典》記載: 甲之製十有三:一曰明光鎧、二日光要甲、三日細鱗甲、 四日山文甲、五曰烏錘甲、六日白布甲、七曰皂絹甲、八日布背甲、九曰步兵甲、十曰皮甲、十有一曰木甲、十有二曰鎖子甲、十有三日馬甲。
  接著又進一步說明: 今明光、光要、細鱗、山文、烏錘、鎖子、皆鐵甲也。…… 其餘皆因所用物名焉。根據這段文獻的記載,我們可以看出除去上文進一步解釋的六種鐵質甲衣外,列第二位的就是各種布帛之甲了,而這些用布帛製成的甲衣是難以抵禦金屬銳器的攻擊的,因此,這種甲衣很可能是被用在戰場之外的某些場合,如禮儀儀仗之中。隋唐時期朝廷使用軍甲服飾排列政治禮儀陣容是有明確記載的,據《隋書· 禮儀志》載:"左右衛、左右武衛、左右武侯大將軍、領左右大將並武弁,辭公服、劍佩綬、侍從則平巾幞,紫衫大口褲褶,金玳瑁裲襠甲。"又據《大唐開元禮》記載:"大駕鹵簿......諸衛將軍並平巾幞,紫裲襠……。"上述這些大型禮儀場所穿服的甲衣,推斷應當為布吊質地的甲衣。其實這種用布吊製造的禮儀用甲衣在北朝時就有記載,據《隋書·禮儀志七》記載:"齊義宣......郊祭鹵簿,則督將平巾幞,緋衫甲,大口挎。"文中提到的"緋衫甲"文獻中未曾提到過,這種"緋衫甲"極有市能是用當時使用締色絲吊製成的兩當甲一類的某種甲衣的形式。除此之外,唐代軍事服飾系列化還表現在軍事編制上,將戰袍的顏色按不同的編制定以相應的政色,而便於分濟和集中出面。後代的戰棚色主要分? 五種:"一曰青袍、二日緋袍、三日黃袍、四日白袍、五日皂袍。" 其次,隨著唐代社會國力的增強,國家更加重視軍隊的裝備。據《通典》所載,當時軍中披甲的武士佔了總數的六成,這個比例較前幾代都是很高的,它一方面表明唐代對軍隊裝備、特別是步卒的裝備是很重視的,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了唐代社會經濟的實力,這種實力不單單是表現在某些裝備的比例上,還表現在甲衣的種類和豪華程度及數量上,除上面已經提到的甲衣種類外,記載甲衣的數量和豪華的有《舊唐書·太宗本紀》:"六月,凱旋,太宗親披黃金甲,陳鐵騎一萬騎,甲士三萬人。 "如此整齊浩大的軍甲陣容,是要有強大經濟支柱作後盾的。另外,唐代甲衣在追求完善、實用的同時,還在精神和心理上做文章,如在戰袍上繡以一些兇猛動物或禽類,以壯神威。
  據《唐六典》記載:"今之袍皆繡畫以武豹,鷹?之類,以助兵威也。"①可見唐代的甲衣裝備的設計和構思,已經朝著精神和物質的雙向結合的方向發展了,它標誌著古代軍事裝備已經相當成熟了。5.宋遼金元的盔甲與戎服。甲服發展到宋代,已經可以說是至臻至善了,另外從打造到使用都制定了一套較為妥善的製度。宋代明令規定任何工匠不得隨意打造包括甲衣在內的兵器,嘉?七年(公元1062年)還特別在江西建賊盜司,將"所有私造兵甲匠並籍姓名,若再犯者,並妻子徙淮南",管理手段可謂嚴格又主動。當時兵甲的打造統一由兵部管理,設專門的打造兵甲的工廠"南北作坊",定期打造一定數量的兵甲,收貯庫中以備軍用。打造時對僱工的進度也有嚴格製度,一般採用包工記件製,正如《宋史·兵志》記載:"紹興三年,提舉製造軍器所言:'以七十工造全裝甲一,又長齊頭甲每一甲用工百四十一,短齊頭甲用工七十四。'" 在這樣嚴格有序管理制度下打造出來的各式甲衣更是精巧細制。宋代的甲衣大體上說可分為兩種,一種是用於實戰的甲衣,大多為鐵製或鋼製,也有其他材料質地的甲衣如皮質的,但為數較少。前者佔多數的鐵質甲衣頗為講究。北宋中期成書的《武經總要》一書中對甲衣的形制和使用制度都作了記錄。另外宋代甲衣在打製要求上也是十分嚴格的。以南宋初年紹興年間打造的甲衣為例,當時打造一副金甲需用甲片1825片之多,分為若干部位,每部分不僅規定必須用多少甲片,而且還規定出每葉甲片的重量,最後組合成全副甲衣,包括聯繫甲片的皮線在內其重量不得超過限定重量。
  據《宋史·兵走十一》記載: 紹興四年,軍器所言:'得旨,依禦降式造甲。緣甲之式有四等,甲葉千八百二十五,表裡磨鋥,內披膊葉五百四,每葉重二錢六分5又甲身葉三百三十二,每葉重四錢七分3又腿裙?尾葉六百七十九,每葉重四錢五分;又兜攀簾葉三百十一,每葉重二錢五分白並兜鍪一,?子、眉子共一斤一兩, 皮線結頭等重五斤十二兩五錢有奇。每一甲重四十有九斤十二兩。又云: 若甲葉--依元領分兩,如重輕差殊,即葉不用虛費工材乞以新式甲葉分兩輕重通融,全裝共四十五斤至五十斤止,詔勿過五十斤。宋代的甲衣還不僅僅表現於甲衣的結構和甲片輕重、大小的要求上,而在技術處理上也有其獨到之處。陶載《清異錄·武器》中記錄了一種叫水瑩鐵甲的甲衣,在當時技術水平上能將甲衣的甲葉處理的"十年不磨冶亦若鏡面"。由此可見當時對甲衣製造的重視,才會有此結果。不過宋代的甲衣也是在不斷總結改造的基礎上逐步完善的,如宋初製造的各種鐵甲、甲衣雖然十分精良,但不設襯裡,兵士穿起來,還是容易磨損皮肉,後來增設了綢襯裡,從而使其更加完善。宋代還有一種專門用於和平時期使用的專門類質的甲衣, 岳不是以鋼鐵為質地,而是以一種粗仿紗絲為面料,在其上面用顏色塗成近似鐵甲形式的紋樣和色彩;用這種形式的"甲衣",代替真正的甲服戎裝。當然這種"甲衣"也就決不能上戰場,而是被用來作為和平時期的各種較大型的在L儀場合如天子出行巡查或郊祭等禮儀儀仗之中。傳說宋代的這種"禮儀戎裝"是一位叫陶載的禮儀使參照五代後樑的遺忘所敘製造的。據陳元龍《格志鏡原》引《研北雜誌》雲: 宋乾穗二年南郊陶般為禮儀使,法物製度多般所定。時范質為大禮使,以鹵簿清遊隊有甲騎具裝莫知其製以問彀。
  彀曰:梁正明丁丑歲河南君張全義獻人甲三百副,般嘗見而記之:"其用以佈為裡,黃純表,青綠畫為甲文,生綿綠青.純為下裙,絡韋為絡,金鋼鎮長短至膝,前鷹為人二日,背連鷹纏以生錦。"質即令有司如其所說造用。宋代的禮儀儀仗的甲衣戎服即由此開始使用代用品"布甲"。遼金元三代的甲服,總的看文獻記載不多,而且十分籠統; 有的僅有甲服的提及而無具體解釋。但根據這一時期三個朝代的統治者均為北方少數民族的特點,他們能從較遠的草原地區入中原,除了依靠長期滲透外,還要有一支機動性很強的甲騎快速軍隊,在這方面他們具有得天獨厚的特殊條件。他們生活的地域地處草原,養成人人善於騎獵的習性,為其組軍南犯"訓練,,了一支騎術甚高的騎兵部隊。據《契丹國志·兵馬制度》記載, "契丹主投下兵,謂之'大帳'有皮室兵約三萬人騎,皆精甲也",證明甲騎是當時作戰的主力。這與中原地區多以步卒為主力的作戰方式相比,無疑在活動範圍和撕殺能力等綜合能力上都會佔有很大優勢p加之宋代統治者統治無能,使得遼軍依仗其機動性很強的甲騎之軍長驅直入,直搗都城。 這一時期的甲服衣裝雖然記載不多,從一些​​見到的材料上看,它們與普通服飾發展的情況很是相似,亦是依尋相互影響, 取其之長補己之短的互借互鑑的原則而發展的。如《三朝北盟會編》記載,"金賊兜登極堅,止露面目",又有"盡用紫茸絲條穿聯鐵甲,號紫茸軍",①證明金代女真人的軍甲也是有其民族特點的。與此同時他們也吸收利用中原漢族的一些傳統的甲服形式。 山西省博物館藏有一金代《二十四考》圖,其中有一幅著甲衣者的圖像故事,所穿甲衣就應是南北朝時期流行的柄襠式甲衣。
  又如元代的甲服即採用魚鱗甲片製成,在前蘇聯彼得堡的皇宮即有一傳世的蒙古族的甲胃衣裝實物,內層選用皮革為襯裡,外層綴以魚鱗式甲片,甲片為鐵製。以上材料基本上可以說明包括甲衣在內的各種服飾文化是互相促進而發展的,它們既有歷史上各個民族的原形傳統形的痕跡,同時又都蘊含著融合的縮影。中華民族的服飾大係是多民族共同創造和共同智慧的結晶。6.明清的盔甲與戎服。明代,隨著自宋代被廣為使用的各種火器的不斷發展更新, 作為另一打擊力量的火器變得越來越重要,根據火器爆炸致傷的特點,明代的各種戰盔也隨之突出。據《明會典》記錄各材料和方法製成的盔有十餘種,主要有z鎖子護項頭盔、六瓣明鐵盔、八瓣黃銅明鐵盔、抹金鳳翹盔、四瓣明鐵盔、水磨鐵帽及頭盔、擺錫尖頂鐵盔、水磨鎖子護項頭盔、鍍金寶珠頂勇字壓縫六瓣明鐵盔、黃銅寶珠頂六瓣明鐵盔、黃銅十字鈴頂勇字壓縫明鐵盔、紅頂縷殊紅漆鐵盔等等。這些頭盔固然都是以作戰保護生命為第一需要的,但是這些用各式材料有的甚至用比較貴重的寶貴材料製成的盔,已經明顯地超出了戰場的本來需要,體現出了另外的一些特點:第一,成了身份地位的標誌之一,表現出了明代的軍事等級制度的森嚴;第二,反映出了明代的工匠高超的技術和人們利用一切場合去體現各自的審美追求,這當中的每一種盔式的後面都體現著人們對生活的熱愛和留戀,也反映出人們想藉用這些稀有的寶物,增加其武士自身的威武美感和以求用它們在一旦被派上戰場時為自己保佑的"護身符"的作用。
  明代對甲衣的重視程度好像不如唐宋時期,但隨著科學技術的前進,甲衣製造上所用材料和製造手段還是較前代豐富了→些,如甲衣甲片的連綴有用絲線亦有皮條;又如甲衣的襯布以前多用皮革或絲麻布,明代採用了細織的綿布,從而使得甲衣對皮膚的磨損又減少了一些。據《明會典》載: 凡甲之製,洪武七年令線穿甲悉易以皮。......弘治九年令甲面用厚密青白綿布釘甲,用火漆小丁。同時為了提高戰鬥力,減輕兵士的負重量,同書又云:"又定青布鐵甲每副用鐵四十斤八兩。"較宋代有所減輕。明代甲的名稱主要有:柳葉甲、明甲、齊腰甲、鎖子甲、青布甲、圓領甲。盔甲的打造也有專門的工廠,稱"盔甲廠",由兵部統管。打造甲衣也是依明代的製度規格而造的。如在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申令規定打造的甲衣z每副領甲葉用三十片,身甲用甲片二百九十片,分心葉為十七片,肢窩葉用二十片。在使用的管理上也是與其他武器裝備一樣嚴格。據《大明會典》卷一五六《軍器》記載: 洪武二十六年定內外官軍合用衣甲.. ....必須總知其數......凡侍衛大漢將軍披執明盔四十八頂、明甲二十四副……旗將軍明甲八十四副,尖頂明盔八十四頂……。
  依次按不同官職分管若干兵甲裝備,待期滿三年一次性交其他守衛軍官。另外,明代所用甲衣也重視其圖案對敵方精神上的影響,也能起到出奇的效果。據《明史》卷八九《兵志》記載:"至莊烈帝時,......得功軍士畫虎頭於皂布以衣甲,賊望見黑虎頭軍,多走避。 "可見甲服不僅僅具有單純地保護自己身體的作用,有時也可以充當"武器,,來作戰。 清代是我國封建歷史中最後一個王朝,由於統治者是北方少數民族之一滿族,所以它的軍事建制和軍甲服都充滿了其獨有的民族特色。首先兵制採用"八旗兵,,建制,號稱"八旗子弟"。所謂八旗兵制,是由清太祖努爾哈赤所定,初時設四旗分正黃、 正白、正紅、正藍z後又復增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成為八旗軍,每旗有兵7500人,這是純粹的滿族八旗。隨著形式的變化,至皇太極時又招降擴建了蒙古人和漢人編成的"八旗蒙古', 和"八旗漢軍",從此八旗制度形成完善,真正成為了一支以軍事為主,兼營生產、行政的戰鬥武裝力量,為清軍入關和後來的平叛立下了汗馬功勞,是滿族統治者引以為驕傲的財富。 其次,體現這支威武強大武裝的外在形式的戎裝也是十分獨特的,充滿了民族特色。第一,所著盔甲,無論官兵均在盔頂中正處,插飾以二隻雕翎,表現出其來自北方地區的民族本質。據《大清會典圖》中介紹的領侍衛內大臣的胃盔,從整體上要比士丘的要精緻高貴得多,除設有二個雕翎外,盔頂寶座上還設有侵金花及雲龍,周圍綴紹尾十二支,中有前後梁,盔體下端后部有護項、護耳、護頸,採用青緞為表,藍佈為裡,通繡蟒龍五條,中敷鐵葉,外布銀釘,護圍兩端各設石青緞帶一根;而一般士兵的盔則只設有二支雕翎,盔頂有小撮短纓,頭盔下無護頂等護飾。 第二,甲衣有明甲,暗甲,採用一般服飾之製--上衣下裳制,設護肩、甲衣無袖、下裳高吊,甲衣通體按職務高低設置圖案,圖案的設置之多,有的已經與官職品官的朝服無甚區別。如《大清會典圖》中的將校甲,圖案設置已經是可謂滿甲(衣〉背是的地步,也是清代甲服的一個特色。在這件似朝服的甲裝表里中沒有鐵敷,外部銅釘,這種甲裝應該是屬暗甲之類。還有一種明甲,形式與前者差不多,亦為上衣下裳式,甲衣沒有明顯圖案,甲衣當胸部中間設有一圓護。
  清代後期,隨著西方和海外軍事勢力的侵入和影響,初時的甲裝已經很少出現了,取代它的是短袍或短褂,坎肩及製服式的衣裝TL甲服已經完全失去了其原有的作用和風采,這可能是"快槍"在清代開始裝備部隊,傳統的兵器刀、矛一類武器的使用減少所造成的必然結果。3.3品官威儀與服飾禁忌自從人類步入階級社會起,等同的概念發生傾斜,人世間的一切行為舉措,都是以其所處的社會地位尊卑而決定的。這種從奴隸社會或者更早就形成的模式,經過長期的積澱,最終在統治者的策劃下,按照他的意願,產生了一套全面、系統約束人類行為規範的製度禮制。禮制是中國歷代統治者理天下的"軟"武器,統治者通過長期的統治,意識到,僅僅靠刀、槍等武力"硬"件是難以統治持久的,要想長治久安,必須千方百計使大多數人們相信其統治的合法性,且力圖使所有的人們在這部"禮法"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心甘情願接受他們的統治和擺佈。封建社會的"禮法",實際上是封建等級制度中人與人之間貴與賤的系統排列,上自皇帝百官、下至庶民百姓,形成了一種自上而下的階梯形式,負何人如若逾越,都將被視為"違法"、"悖禮"而遭處罰,從而形成了入世間的等級區域各自的上限禁區。這種禁區以各種不同的方式,或有形或無形而存在於社會的各個方面。其表現方式也各不相同,有的是以參加社會活動,由各層次人們所處位置(有序〉的排列而體現身份的,又有以參加社會活動的規格(有禮、有儀)來表現其身份的$但這些表現形式,有很大的局限性。然而,服飾在表現這些方面上,卻有著獨到的功能和方式,它可以不通過任何口述語言,而是以自己獨具的文化語彙,就能準確地向人們互相"說,明:們各自的身份、地位。它是一種鮮明的"禮,,際,是其他任何一種文化形式都無法代替的特殊信息傳遞工具。可以說一部中國服飾文化史也就是一部禮序史,統治者正是以禮服的形式來興邦安國的,恰如司馬遷在《史記·田盼傳》中所說的那樣:"以記為服制,以興太平。"正因為服飾在人們的社會生活中有著如此、 的作用,千百年來一直為各朝各代統治者所重視和利用。
  翻開中國古代服飾文化發展的歷史,便可發現,正史中所錄下的冠服制度,突出的一條就是體現皇帝的威嚴和包括百官在內的從上而下的權力和威儀,並以皇帝服飾為主線、以朝中各級命官為從屬,制定了各自的服飾制度和有關的禁令。在實施上, 各朝各代互有不同,他們大多以每個朝代各自的生活習俗、民族特點以及他們(統治者)的審美觀點,劃分出各自服飾的上下禮儀之製,以及吉、兇、尊、卑等界線。具體的表現則採用顏色、材料、圖案、款式、穿戴場合等等有效手段來表現。我們來看一看品官威儀的表現和上下之區別。以服飾的手段達到辨尊卑、別貴賤、分上下的目的,進而體現品官威儀,是歷代統j台者孜孜以求的目的。為此,調動和借助於服飾文化中所獨具的元件的功能,來加以實現。首先,在顏色上,一個時期有著一個時期對顏色的不同崇拜,如據《韓非子》一書載:先秦時期齊國以紫為尚,先是齊桓公本人好衣紫,隨後全體國人緊隨仿效,使得紫吊銷路大增,以致供不應求。①至春秋晚期,紫色由一種時髦,轉化成貴色,而只許君王穿服。據《左傳》載z衛國大臣渾良夫衣紫衣狐裝而被定為死罪。這以後,各代紫色均有沿用,但未見絕對貴色的記載。直至南北朝開始,紫色又逐漸被視為貴色;到唐代,三品以上才有資格穿服紫色。宋代不僅承襲了唐代的舊制,而且紫色還曾一度成了高官權貴的象徵,朝廷曾詔令民間不許服紫,使得一些有錢人雖然羨慕,但又有朝法的禁令而不敢穿服。據《宋史·輿服志》記載:"端拱二年(公元989年),詔縣鎮場務諸色公人並庶人、商賈、伎術、不繫官伶人,只許服皂、白衣……不得服紫。
  "又據《燕翼貽謀錄》載: 仁宗時,有染工自南方來,以山礬葉燒灰,染紫以為黝, 獻之官者洎諸王,無不愛之,乃用為朝袍。牛見者皆駭觀,士大夫雖慕之,不敢為也;而婦女有以為衫?者,言者亟論之,以為奇褒之服,寢不可長。至和七年十月已醜,詔嚴為之禁,犯者罪之。 可見,為維護百官擁"紫"官服所享威儀,百姓即使能生產、創造出近似的色澤織料者,也視為犯了大禁。以後到了元代,又有鄭德輝元曲《?梅香》中形容的紫之尊貴:"你穿的是朝君王紫、金帶。"這句曲詞形像地反映出了紫色的權貴特徵,同時又生動地勾繪出了服飾等級的禁區。 黃色較之紫色,更是權力的象徵,它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是一切貴色之首,是封建社會最高權力一一皇權的象徵。因此, 在很多朝代都規定:除了皇室而外,一切人包括朝廷命官在內都禁止使用黃色服飾。否則,將被視為"犯上"謀反之嫌疑。一但黃袍加身,則將意味著已經取得了帝位。五代末期,週將趙匡鼠的軍事力量漸漸雄厚,雖有為帝之心,但終因無適時之機,難於成事。當他率眾兵陳師陳橋時,手下諸將便將一件黃袍披加在他的身上,於是開始了他的皇帝生涯,並建立了北宋王朝。黃色袍本為一種普通的袍服,它被​​視為貴色的時間並不久遠,隋代以前它還只是一種常見的袍服,上自皇帝、文武百官,下至普通的庶民百姓都可以穿用。帝王袍服只不過在腰帶上加上一些環帶以示區分外,沒有過多的區別了。據《隋書·禮儀志》記載: 百官常服,同時匹庶,皆著黃袍,出於殿省;高祖朝服亦如之,唯帶加十三環,以為差異。 可見在隋文帝時期,黃色還未被視為獨尊之貴色。至唐高祖武德年間,才被視為獨尊的貴色,並且只準帝王專享,士庶當然也就不得服用了。從此,黃色成了象徵皇權之物。此後宋、明時期,尤以清代沿襲之,但使用範​​圍又有些小的開放,如黃馬褂,規定凡領侍衛內大臣、護軍統領等,皆可穿服。另外,有軍功表現者,皇帝也可將黃馬褂做為一種獎賞,賜予立功的下臣。 除上述兩種較典型的用以區分貴賤、等級的顏色而外,各朝代大多數依照當時人們的審美心態,情趣和習俗,選用各種色彩以區分貴賤,設置等級禁區,並規定上一級官員可以穿服下一級官員的服色,而下級官員決不能穿服上一級官員的服色。這恰如《新唐書·車服志》所載: 武德四年,始著車輿、衣服之令,上得兼下,下不得擬上。 可見服飾的等級禁區,在唐代是以上層特權大、使用範圍寬為特點的。在這以前的隋代也已經有了以顏色為等級的服制規定,如在隋文帝六年(公元586年)已經實行的服飾顏色等級中,就對朝中品宮、青吏及庶人、屠商、士卒等人服飾,作過明確的規定。
  據《隋書·儀禮志》記載: 至六年以後,詔從駕涉遠者,文武官等皆戎衣,貴賤異等,雜服五色,五品以上,通服紫袍,六品以下,兼用緋綠, 胥吏以青,庶人以白,屠商以皂,士卒以黃。唐代,經濟繁榮,物質基礎雄厚,服飾制度更為健全,對各式服飾在顏色分等上,更有明文的規定。初唐時,唐高祖李淵常以赭黃為常服色,還很喜歡赤色衫,所以赤色和黃色很自然地被視為貴色。赤、黃色既為天子袍衫之色,所以嚴禁天下臣民穿服。從此,黃色就成了帝王的服色。唐代,百官在著井服時,五品以上,都用朱色衣、素色裳,六、 七晶用綠衣,而八飛九品則許用青色衣。
  平巾幞附穿大口梅福是唐代普遍流行的一種官服服飾形式,官也以顏色來劃分官員的品級高低。三品以上官員,服紫色,五品以上官員馬用絆紅色,而七品以上官員,則用綠色,九品以上官員則須用碧色。袍服,除天子用黃色外,依百官品級高低劃分為:親王及三品以上大臣,仍選用紫色,五品以上用朱色,六、七品服用綠色,八、九品袍服用青色。宋代,官員憑服色來劃分等第的規定,承襲了唐代舊制。規定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色,七品以上服綠色。九品以上用青色。到神宗元豐年間時,除去青色不用,改為四品以上服紫色,六品以上用絆紅色,九品以上用綠色。至北宋中後期,出現了一種安撫性質的"借服"或"賜服"。前者是有品未及而藉的,升為朝官者,可藉用綠色。九品以上等級,大夫以上,可藉服緋紅色。為知州,監司之職者,可享受四品以上官服顏色的待遇,穿服紫色。但若一旦謝任回朝,服色則須依舊回歸其原有品位和顏色。(此舉頗寓有為官者能上能下的道理。)"賜服"是指一定的品官,在一個職位上連續任職,到了一定的時間時,而無升遷機遇,於是皇帝為安撫其職,便特賜高其職務一檔的品服。如南宋時,孝。初年便規定:承務郎以上服緋、綠及十五年者,並許改轉服色。
  不由此可見,宋時的服裝顏色更是一種權力等級的象徵,各級之間、上下之間都有嚴明的等級禁區,分別用紫、緋、綠等色分別標定其身份的貴賤。倘無朝廷特許,任何人都不得隨意穿用與身份、地位不相符合的品級服色,否則將被治罪。明代,利用服飾顏色以區分權位高低的製度更加完善,並製定了相應的服色制度。如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禮部官員上各官先授散官,與見任職事高下不同,如御史董希哲前授朝列大夫灃州知州,而任七品職事,省司郎中宋冕前授亞中大夫黃州知府,而任五品職事,散官與見任之職不同,故服色不能無異,乞定其製。乃詔省部臣定議。①這些由明初規定的服色制度比較複雜,從這些禁令中看出最明顯的一條,也還是最大限度地突出了皇權和皇威。據《明史·輿服志》記載:天順二年定官民衣服不得用蟒龍、飛魚、鬥牛、大鵬、像生獅子、四寶相花、大西番蓮、大雲花樣、並玄、黃、紫及玄色,黑、柳黃、薑黃、明黃諸色。如若有人違詔,將被治罪。從明代品官服飾制度的內容而言,較之前幾代官民的服色各類均大為減少,這當中的原因或許有對天地的崇拜、陰陽神鬼的忌異等因素在內,但歸根結蒂還是為使皇帝的權威在服飾用色上得到突出。相比之下,明代官民的服飾色彩則相對減少。如文武官員的服色,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明政府僅規定:一至四品通穿絆色袍,五至七品穿青色袍,八品九品服綠色袍。對庶民百姓服飾,洪踐三年(公元1370,年)規定:男子可穿各種雜色盤領衣,但不得服用明黃。十六年(公元1383年〉又規定,禁止軍民衣紫花罩甲。對士庶之妻服色的禁限則更為嚴格。如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明政府詔令:諸婦的服衫用色,不許用大紅、鴉青、黃色等等顏魚。從而使廣大婦女追求美意的表現手法,在服色上,被大大地拘束在狹小的範圍內。清代,服飾色彩的禁忌,相對而言較少,除黃色依舊為皇家傳統貴色,禁止在民間流行以外,清初皇太子的朝衣,皆用香色,民間庶人則不得穿服此色。
   其次,表現尊卑禮序的手段,還表現在服飾選用的材料及佩飾上。服飾用料的選取和佩戴方式,同樣以製度的形式予以界定。明代皇帝及皇族的服裝用料,不受任何局限,他們可以選取上等絞羅、絲絹為衣料,配以珠、玉、金、銀等各種稀世珍品寶物, 作為佩飾飾物。而朝廷官吏穿戴則受一定限制。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明政府規定:凡職宮,一品、二品之官服的選材,定為雜色文緒、續羅、彩繡g帽頂、帽珠用王。三品至五品次之一等$官服可選用文績、緩羅,帽頂用金,帽珠除王外,隨意選用;六品至九品官服質地亦可用文緒、絞羅,但帽頂只許用銀,帽珠為瑪瑞、 水晶、香木之類飾物。第三,庶人衣服的用料,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時,明政府也予具體規定:男女衣服不得用金繡的織物、錦繡、貯絲和絞羅, 而僅許用較為簡單的低級織物,綢、絹、素紗、佈為服裝面料。同時,受傳統的抑商風氣的影響,明廷視營商為賤業,故對商賈的服飾用料限制更為嚴厲。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政府明令: 如務農之家,有一人為商賈者,亦不得使用和紗絲為服飾用料。可見服飾禁忌之多、之繁。
  第四,對服飾的禁令還表現在服飾的款式、圖案等方面上, 如唐、宋時期的品官梁冠,表示王公貴族與各級品官之間各有等差。嚴禁越級。補服是明清時期的官服形式,以補區分品位高下, 故亦不可越補亂品,諸如此類的禁忌,多不勝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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