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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農擺攤 2周賣百萬
By 林宏聰, www.chinatimes.com查看原始檔七月 22日, 2017
漢神巨蛋以「向冠軍致敬」邀農民擺攤,高雄型農精銳盡出,攤位前人潮沒斷過。(高市農業局提供)
漢神巨蛋歡慶10周年開店慶,以「向冠軍致敬」為主題邀農民擺攤,高雄型農精銳盡出、產品多樣,攤位前人潮沒斷過,2周創下130萬元營業額,周末單日營收皆達12至15萬元,低單價的農產品創出百萬業績,連百貨業者也嚇了一跳
低價農產品創高業績
漢神巨蛋與高市農業局合作的特賣會,包括蜂王乳蜂蜜夾心冰棒、玉荷包香腸、衝浪雞、冠軍米等皆是熱門搶手貨,百貨公司客群出手也很闊綽,一名豪客光是桑椹加工品就買了1萬5000元,型農結帳時還被收銀櫃檯質疑開錯單。
2周特賣活動下來,7個型農攤位合創130多萬元營業額,相較一旁電器業者高單價商品,負責農產品區打單的收銀機忙翻天,據了解,去年其他縣市農民也在同個角落擺攤結果14天只賣14萬元,高雄型農業績可說破紀錄。
市府與民間合作推廣
連續3年外銷香蕉冠軍、旗山「香蕉王子」郭泰呈說,原以為耕作很辛苦,這次販售連站7天,兩條腿站到發軟,令他對櫃哥、櫃姐肅然起敬;美濃種植有機火龍果的林易樑,才5天就把田裡所有火龍果全賣光,還累積一整本預購單。
高市農業局科長梁銘憲說,業績多少是其次,更重要是,參與的型農均是生產者親自上場,除了是活廣告之外,對型農也是與市場接軌的難得訓練,市府期盼將來有更多機會與民間合作,共同推廣在地優質農產品。


1952年--耕者有其田+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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佃農包圍警所 還原北斗暴動真相

2017-03-02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台裔美籍教授謝常彰(見圖,記者顏宏駿攝),憑著一份「北斗地區二二八事件匪徒自首名單」,返台期間尋訪「倖存者」,從近十名參與者口中勾勒出一段發生於民國三十六年三月三日的「北斗暴動」。當時暴民強押警察所的所長,還打開軍械室奪槍,所幸後來經地方頭人出面斡旋而「不流血」落幕。謝常彰將在本月四日下午兩點於北斗鎮老人文康中心首度揭露這段歷史,歡迎有興趣者前來聆聽。

  • 台裔美人謝常彰,心繫家鄉,挖掘北斗鎮的228歷史,勾勒出一段「北斗暴動」。(記者顏宏駿攝)

    台裔美人謝常彰,心繫家鄉,挖掘北斗鎮的228歷史,勾勒出一段「北斗暴動」。(記者顏宏駿攝)

謝常彰說,「北斗暴動匪徒自首名單」裡面共有四十五人,有近十人「願意講」,其中時年七十多歲的的許登科(歿)講得最詳盡。

他說,國民政府來台,大力宣揚「耕者有其田」,結果佃田擔心耕作土地被地主收走,斷了生計,群起抗爭。

謝常彰說,地主也怕佃農,因此跑去賄賂當時的北斗區警察所長楊其秀,楊派「警察大軍」利用深夜到家裡毆打多位帶頭的佃農,佃農隔天包圍警察所,揚言火燒警察所,楊其秀嚇得跑到時任省參議員林生財家裡躲,佃農揚言燒厝,林生財不得不把楊其秀交給佃農。

謝常彰表示,楊其秀後來被關進警察所的牢房,還被要求對時任北斗區公所民政課長吳來興下跪,佃農也打開軍械室,取出步槍、機關槍、武士刀等武器。

他說,「北斗暴動」落幕沒有流血,但後來國民政府辦理「匪徒自新」,有少數人出面投案,也有人離鄉躲藏,也有人死於「白色恐佈」的清鄉。

四、五年級生共同回憶 農業檔案特展超吸睛
2016年08月18日 13:36 洪安怡

四、五年級生共同回憶 農業檔案特展超吸睛
現場打造出水牛耕田的經典畫面。(洪安怡攝)
四、五年級生共同回憶 農業檔案特展超吸睛
重現1948年農復會辦公場景。(洪安怡攝)
待在台北想看展覽的人,又多了一項新選擇,「臺灣農業檔案特展」今日起於台大農業陳列館免費展出,現場除了珍貴史料解密,還有互動小遊戲讓民眾參與,也重現不少農村經典場景,勾起許多四、五年級生滿滿的回憶。

農委會首度舉辦「臺灣農業檔案特展」,今(18)日起於台灣大學農業陳列館展出,其中規劃農業組織沿革、台灣農業伊始、增產報國、泱泱大農、臥農轉型、承先啟後等6大主題,現場還打造同等比例的大水年,仿製耕田樣貌,重現許多農村經點場景,成為不少四、五年級生的兒時回憶。

從1948年開始的農復會,接著農發會,再到現在的農委會,許多珍貴史料檔案在此展出,如同翻開台灣農業史,看見歲月的痕跡,另外也規劃闖關遊戲,與互動體驗設施,邀請民眾免費參與,展出時間至10月29日,之後將移師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展覽廳,於11月18日至明年6月30日繼續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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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繪圖文並茂 63年前的政府文宣好精美! | 生活 | 即時 | 聯合新聞網 - http://goo.gl/1UQr2m

手繪圖文並茂 63年前的政府文宣好精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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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五減租的推廣文宣。記者董俞佳/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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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政府文宣讓人看不懂,摸不清頭緒,農委會與國發會舉辦「農為國本─台灣農業檔案特展」,展覽中可以看到60多年前,政府推出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的時候,以手繪文宣圖文並茂呈現,讓第一線公務人員了解後,得以向農民推廣。
農委會與國發會舉辦「農為國本-臺灣農業檔案特展」,今天舉辦記者會,展覽中一張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過去政策推廣文宣讓人相當驚艷。

傳單中以英文書寫搭配手寫繪圖方式,講解如何執行三七五減租與耕者有其田,因設計相當精美,讓許多觀賞者很精艷;農委會指出,主要是因為當時美國政府協助台灣發展農業,所以用英文書寫。

農委會指出,展期自今年8月18日至10月29日於台大農業陳列館展出,也可上網至線上展覽系統:http://coa105agarchive.coa.gov.tw/。

耕者有其田的推廣文宣。記者董俞佳/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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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在台灣-28 :1949年的大遷徙 :(美麗寶島-4 台灣1950~1960)_台北幼林_新浪博客 - http://goo.gl/O40Avi

民國42年,行政院長陳誠以院令指定台灣省為“耕者有其田條例”之實施區域,此為“耕者有其田”宣傳時期,清水國校的宣傳隊,在中山路遊行之照片,後面建築物為舊農會

新竹縣竹北鄉民曾土為依據三七五減租條例私有耕地租約期滿處理要點規定,申請已獲收回自耕之地突遭地政局將予征收向臺灣省臨時省議會請願,請主持公道。

台灣省臨時省議會(1956-09-24)。[新竹縣竹北鄉民曾土為依據三七五減租條例私有耕地租約期滿處理要點規定,申請已獲收回自耕之地突遭地政局將予征收向臺灣省臨時省議會請願,請主持公道。]。

新竹縣竹北鄉民曾土為依據三七五減租條例私有耕地租約 - http://goo.gl/L0g7Np

台灣省參議會(1951-06-20)。[桃園縣議會為推行三七五減租後業佃糾紛案件層出不窮亟應附設土地裁判所以資解決案送請台灣省政府參考。]

地政E化博物館 - http://goo.gl/NCHFlR

桃園市八德地政事務所 - http://goo.gl/IIh9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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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在國民黨主政之初,頒布了《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但是這個條例在1993年廢止了,為什麼?因為時過境遷了,台灣已經進入了工商社會,所謂“耕者有其田”的社會理想已經過時了,已經不再值得人們追求。對於當代台灣人而言,有田沒田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有工作、能掙錢,城裡有大把的就業機會,能不耕田就不耕田,年輕人大多這樣想,也不見台灣人都餓死了,泰國和柬埔寨的大米擠破了腦袋想擠進台灣市場,只要有錢,不愁沒飯吃,除非台灣與全世界宣戰。

美國是“耕者無其田”的一個典型,大農場有農場主,農場主僱工勞動。僱工的工資並不低,基本上都有十幾美元一個小時,豐衣足食,可見人們富裕幸福與否,和耕者有田還是沒田,並沒有必然聯繫。人類在過去兩百年的歷史告訴我們:農民貧困,並不是因為他們沒有耕地,而是因為商品經濟不夠發達、貿易市場不夠繁榮,一旦商品經濟發達了、貿易市場繁榮了,那個時候農民也不需要耕地了,因為他們進城務工了,經商發財了,都不願意再回村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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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土地改革-耕者有其田
臺灣省於實施三七五減租及公地放領後,一般農民生活雖已初步改善,但尚有25萬6千甲耕地仍為地主所有,為實現 國父民生主義耕者有其田遺教,促進農業生產經營及土地改良,決定全面實施「耕者有其田」,已達成土地改革最高目標。
臺灣省政府遂先於民國40年舉辦全省地籍總歸戶等耕者有其田之籌備工作,至42年1月26日「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臺灣省實物土地債券條例」、「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公布。
全面實施耕者有其田,透過和平漸進方式,使耕地為耕者所有,所以在實施過程中,由政府居間,先徵收地主保留以外的耕地(規定地主保留7-12等則水田三甲),徵收及放領地價以耕地正產物全年收穫總量之兩倍半計算,七成由政府發行實物債券(分為甘薯及稻穀債券兩種),分十年均等攤還,加給年息4%,其餘三成,一次給付政府公營事業股票(農林、紙業、工礦、水泥),放領給現耕農民,其後以協議購買方式,由政府貸款予農民,購買地主保留額內的土地,達到全面耕者有其田的理想。
辦理程序如下::(一)辦理總歸戶(二)完成相關法案(三)實地複查(四)耕地保留及免徵(五)審議及公告(六)徵收及補償地價(七)放領及收繳地價

地政E化博物館 - http://goo.gl/Y1gqUg

老照片:台灣“耕者有其田”政策(組圖) - 看中國secretchina.com - http://goo.gl/0qtjbv

老照片:1953年台灣“耕者有其田”政策(組圖)
2012-04-21 12:20作者: 鄭懿瀛

繼民國三十八年(一九四九年)台灣省政府實施第一階段的土地改革措施三七五減租,以及從民國四十年開始進行第二階段的公地放領作業後,第三階段,也就是最後一階段的耕者有其田政策,便順利地從民國四十二年起正式推動,為整個土地改革工作展開收成的動作,逐步落實了國父孫中山的“平均地權”的終極目標。

民國四十一年七月二十四日,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首先作出決議,將從隔年,也就是民國四十二年的一月份起實施“耕者有其田”政策。接著在十二月二日,台灣省政府主席陳誠發表了“耕者有其田”政策的幾個重要精神,強調這項政策必須要在保護農民,也保護地主的原則下實施,因此先是在不增加佃農的負擔下,讓佃農能夠購買土地;而在地主方面,則以補償地主合理地價、保留合理耕地面積及移轉土地資金投入工業為原則,使地主在失去田地後獲得合理的補償。

總統明令公佈“耕者有其田條例”,台中市北屯地區慶祝擁護實施耕者有其田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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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明令公佈“耕者有其田條例”,台中市北屯地區慶祝擁護實施耕者有其田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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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2年,行政院長陳誠以院令指定台灣省為“耕者有其田條例”之實施區域,此為“耕者有其田”宣傳時期,清水國​​校的宣傳隊,在中山路遊行之照片,後面建築物為舊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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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工作人員訪問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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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工作人員整理複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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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土地銀行為確保耕者有其田政策成果,舉辦新農貸制度。圖為該行在放款前邀請農民集會解釋放款方式並例舉放款種類,請農民按其需要舉手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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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領取補償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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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命令土地銀行今起開始以土地實物債券及公營公司股票掉換憑證發給地主們,作為補償被徵土地的地價,圖為台北松山謝全土在土地銀行領到土地實物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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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公地的(農婦)笑逐顏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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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實現耕者有其田[ 2009-08-26 14:01 ]

1950年:實現耕者有其田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這部法律總結了中國共產黨過去領導土地改革的歷史經驗,適應新中國成立後的新形勢,成為指導新解放區土地改革的基本法律依據。這是河南省洛陽專區偃師縣的農民在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新華社發(資料照片)
中國日報網中國在線消息: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這部法律總結了中國共產黨過去領導土地改革的歷史經驗,適應新中國成立後的新形勢,成為指導新解放區土地改革的基本法律依據。

政協會議討論《土地改革法》時,各界人士紛紛表態擁護這部法律。曾參加過同盟會的無黨派人士葉恭綽感慨地說:“中山先生所主張的平均地權,耕者有其田都沒有辦到……今天得毛主席來辦到,實在是可以告慰中山先生在天之靈的。孫先生說的未成功,現在可由毛主席替他成功了。”《土地改革法》的內容經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做到了家喻戶曉。

新中國成立之前,各解放區就分期分批組織了土地改革。這次為了加強對土地改革的領導,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劉少奇為首的中央土地改革委員會,從中央和地方抽調大批幹部組織了土改工作隊。從1950年冬季開始,一場歷史上空前規模的土地改革運動,在新解放區有領導、有步驟、分階段地展開了。

江西革命老區的農民分得土地後,向毛澤東主席寫信報告土改的結果,他們說:“我們有了這命根子,一定要勤勞耕種,努力把生產搞好,爭取我們的生活迅速改善。今天我們全鄉群眾熱烈地集合在松江山上,慶祝土地還家。會場上紅旗招展,鑼鼓喧天,我們盡情地高呼,盡情地歌唱,盡情地歡笑。”

1950年:實現耕者有其田[ 2009-08-26 14:01 ]

1950年:實現耕者有其田

這是解放區人民政府在給翻身的農民頒發地照。新華社發(資料照片)
土地改革過程中也曾出現過這樣那樣“左”的錯誤,但從總體上來說,實現了農村土地的平均分配,極大地調動了貧苦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糧、棉等主要農產品的產量逐年增加,1951年比1950年分別增長8.7%和49%,1952年又比1951年分別增長14.1%和26.5%。

土改後,農村的面貌煥然一新,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宋慶齡曾這樣描述:“當你走進一個土地改革已早成為一個被接受了事實的農村時,你立刻能夠從人民的臉上,從那富有自信的表情和他們的昂首挺立的姿態上,看出這一點來。處處看得出他們對生活的新態度。整個的氣氛是充滿了意義的。”“這一切都導源於一個事實,那就是,農民可以手指著田地,怡然自得地對你說:'這是我的'。”

1953年春,全國除一部分少數民族地區外,土地改革都已完成。全國有3億多無地少地的農民(包括老解放區農民在內)無償地獲得了約7億畝土地和大量生產資料,免除了過去每年要向地主繳納約3000萬噸糧食的苛重地租。在我國延續了幾千年的封建制度的基礎--地主階級的土地所有製,至此徹底消滅了。農村的生產力得到極大的解放,為新中國的工業化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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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種稻收入70萬,這樣還不算農民?青農大嘆,農保規定太落伍
www.newsmarket.com.tw查看原始檔十月 31日, 2017
政府鼓勵青年務農,但多數青農卻因沒有土地,或無法取得土地租約,無法申請成為農民資格,不能加入農保、農會,也導致無法得到政府的農業補助。
以宜蘭縣員山鄉為例,近年有超過200位新農移入,多數農友皆無法取得農民資格。宜蘭新農吳紹文今日(31)日率領近20位新農,到宜蘭縣員山鄉農會申請加入農會及農保。吳紹文表示,針對沒有農地或租約新農,是否能以「農業收入證明」及「農產品販售收據」來取得農民身份資格?
員山鄉農會表示,沒有租賃證明就是資格不符,無法申請。農委會輔導處處長朱建偉回應,因為農保便宜,許多人都想加入,因此需要較嚴格審查,但已與農會討論,是否可透過現場實地察看,由農會擔保投保者有實際從農,但目前都還在討論,現階段只能依照既有規定,依書面土地證明才能投保。
新農:每年產值70萬,還是沒有農民資格
依現有法規,農民加入農保條件包括:年滿15歲以上;從事農業工作時間達90天以上;無農業以外的專任職業者;在農業用地依法從事農業工作,像是自有土地或租賃土地;全年實際出售農產品金額達每人每月達月投保金額3倍以上,也就是月投保金額10200元乘以3倍,出售金額每人每月需達30600元,或是投入農業生產資材平均每人每月達月投保金額二分之一上,10200元除以2,投入資材每人每月達5100元
吳紹文表示,加入農保最困難條件就是「須持自用地0.1公頃」或「承租地0.2公頃」的證明。有田有米農場負責人吳佳玲表示,自己跟先生在員山鄉經營水稻品牌,今年是全職務農第4年,每年產值70萬,「但我們依然沒有農民資格」,宜蘭農地貴,就算種一輩子田都買不起農地
新農僅能獲得口頭契約 老農不願簽白紙黑字契約
至於土地租賃契約證明,吳佳玲解釋,早期政府實施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許多佃農都是那時侯拿到土地成為地主,導致這些老農不願意簽白紙黑字的契約,怕政府實施第二次耕地放領,因此新農多半只能用口頭契約承租土地,「雖然老人家重情義不會突然把地收回不租你,但是沒有契約證明就無法申請農民資格,相對也無法申請許多補助。
吳佳玲強調,「雖然政府對新農釋出很多善意,但都是看得到吃不到,儘管我們種優質農產品,為糧食自給率奮戰,我們依然是不受綁保障的化外之民。」
沒有農民資格 申請農業補助面臨困難
水稻新農龔哲敬表示,兩年前從中國回宜蘭種田,但因為沒有自己的農地,沒有任何資源,「我們根本無法拿到任何補助,這樣政府要怎麼期待青年返鄉從農?」由於無法申請到任何農機補助,只能自掏腰包買二手收割機,「一年的農產收入全拿去購買收割機。」
雖然不是非農會會員就無法申請補助,龔哲敬解釋,在機器補助上像是農機貸款,就一定要農會會員才能申請;而在青年從農貸款上,雖然是說大家都可以來辦,「但是我去申請時就因為沒有土地證明或租賃契約,不符合農民資格無法申請」,龔哲敬強調,「我認為有實際務農的證據就已經夠充足申請農民資格了。」
蜂農:飼養不到100箱就不能加入規定落伍
另外,蜂農林憲忠也表示,自已已全職務農5年,喜歡操作不一樣的生產模式,初期種植水稻,後來慢慢開始嘗試養蜂、藍染等,林憲忠說,現在走的都是小農經濟,多元化生產、多元化產品,不過這些新型態的多元農民卻沒有管道得到農民資格。
以蜂農資格來說,必須有養蜂協會的會員推薦加入協會,飼養規模須達到100個蜂箱,「但這些規定都是不合時宜的,面對新型態農業生產,政府應該要重新修正跟檢討」,林憲忠強調,「我們明明就從事農業生產,但因為不具農民資格,所以不能申請相關補助,這對我們影響才是最大的」。
改以農業所得證明農民資格? 農會:執行有困難
對於宜蘭新農最難拿出的土地租約證明,吳紹文也提出是否能改成僅以農業收入證明及農產品販售收據,來取得農民身份資格。對此,員山鄉農會表示,沒有租賃證明就是資格不符,無法申請,農民所得證明僅是審查的其中一項,必須具備所有資料才能申請成功。
農會強調,農會只是依照規定辦理,農民應該去找立法委員從立法面著手,或是去農委會主管機關提出問題,才有可能解決農民資格。
農委會:未來可討論由農會擔保,但尚未定案
農委會輔導處處長朱建偉則回應,土地合法使用證明包括自有土地跟租賃契約,這是實際從農的證明,農會也會到場實際查看,但是,如果僅有口頭租賃契約,農會無法審查,實務上有執行困難,且因為農保便宜許多人都想加入,但為了預防加入農保後隔年就不繼續從事農業的人,政府才會審核較嚴格。
朱建偉強調,農委會有發現許多新農無法成為農民資格的問題,也一直在跟農會協調想辦法克服,「但也不能為難審查的人,畢竟他們要為這些審查資格過的農民負責任」,目前討論方案是希望農會可以透過每年去現場實地查看,讓農會擔保這些農民一直從農,不過一切都仍在討論階段,目前只能繼續依照現有規定審核農民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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