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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與專業衝擊下的都更革新策略
By 中時電子報, www.chinatimes.com查看原始檔八月 7日, 2017
2017年08月08日 04:10工商時報
李威儀臺灣科技大學建築系副教授 謝哲勝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永春都更案去年風光動工,但北市府敗訴定讞,建照隨之失效,同意戶聚集工地前抗議權益受損。圖/本報資料照片
八月一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正本106年度判字第379號,送達相關當事人,立刻引起極度強烈的反應。都更究竟還能不能走下去?法院究竟是釘子戶的靠山還是公平正義的實踐者?跌跌撞撞走了三十年的都市更新,究竟存在什麼樣的結構性問題?相信全國民眾都想請教小英政府及林全內閣,究竟都市更新是不是台灣要貫徹、落實執行的重大政策?
對於台灣城市的發展現況,由於大部分建物都是共有持分,加上六十年代到八十年代經濟快速發展、城市迅速擴張的結果,雖然城市出現一片現代化的表象,實質的生活環境卻包藏風險及不符生活機能的實際狀況。試想,現今台灣的集合住宅有多大比例不符合九二一大地震後訂定的耐震規範、有多少不符合高齡化社會應滿足的全關懷設計(Universal Design)要求?
為了使全國居住於都市的民眾免於安全的威脅、並能生活在符合現代生活品質要求的居住環境,如何有效率進行集合住宅的汰舊換新,是政府乃至於全國上下責無旁貸的使命。
都市更新,曾是被委以重任且充滿期待的政策工具。然而,國人多疑、鄉愿、不信任專業的性格,讓87年11月11日公布施行的都更條例及據以發展的施行細則及實施辦法,本身就存在著眾多不合理內容;而歷次修法的修修補補,仍無法貫徹都市更新的核心價值與政策工具的權威。近年來的社會運動,更加重都更民粹帶來的傷害。
在此,我們必須堅定都市更新的順利推動是福國利民的政策方向,各界一起努力,讓施行過程更加完備,才是正途。我們相信,行政法院的法官們,也是在完備法律與程序的基礎上,做出不得不的心痛判決!八月三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許瑞助庭長兼發言人所發布的新聞稿,揭示了法治的必要性,也讓實務界必須更深刻思考如何健全並強化審議程序的完整性與適法性。這是讓司法提升都市更新效能的重要契機,也是讓都更能集結各方智慧邁向健全發展的機會。
誠然,法院的提醒自必因應處理,然而在完備法令與執行程序之前,還有相當長的路要走。因此,我們仍須提醒,對於本次判決呈現出司法機關在判斷餘地與行政處分上所為裁判,是否存在對行政權侵犯的疑慮,似應再加審慎斟酌。諸如對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決議內容的質疑、對於共同負擔費用提列的違法的判斷,亦即對於地方行政機關行政處分的適切與否,如司法機關存疑,是否應函詢中央法令主管機關內政部尋求解釋,再做周延評估後的裁判,會更加完善呢?試想,本次訴訟標的若非都更審議程序,而是醫療程序,諸位司法先進能夠或敢於質疑醫生的用藥或麻醉程序嗎?不必函詢醫審會尋求專業意見嗎?若以為醫療是專業,而都更是普世常識,任何人都可以恣意解釋,那就增加了都更不必要的民粹障礙。
歸根結底,延宕十六年的都更歷程,善良的同意戶,委屈求全忍氣吞聲地只想早日住回自己家園的心聲,被殘酷的心覆蓋了。假藉反對都更、實質進行個人利益勒索的人,被視為該同情的弱者。如果社會的價值是這麼混亂,那麼陳春銅理事長憂慮的「都更之路」恐「敲下喪鐘」,將從此迴盪。然而,本次事件應該讓我們警醒,健全都更未來的發展,必須解決都更流氓行為的釘子戶。事實上,釘子戶是非常容易分辨的,他們假藉各種名義與主張,反對都更的進行程序,但心中真正想要的是個人利益,從而漫天要價,極盡所能的掠奪。我們堅信,為了環境、為了所有權利關係人的利益所做的努力,是值得尊敬與肯定的;但是,對於追求個人利益所進行的勒索,如果無法排除,我們只能歸結於行政機關的無能。
在這個充斥著共有持分集合住宅的現代都市,不採取如同整肅流氓般的掃黑手段,來處理都更流氓行為的釘子戶,將讓人質疑政府的都更政策只是畫餅充飢、欺騙世人的海市蜃樓。


永春案大逆轉震驚各界 釘子戶無解…判都更死刑
#政策 #地方 #永春案 #都更 #永春都更案 #釘子戶
記者蔡惠芳/新聞分析
最高行政法院在7月20日對永春都更案作出判決,台北市府、森業營造敗訴,全案定讞!永春都更案大逆轉震驚各界,也成為文林苑事件後,國內都更的最大風暴。
永春都更案翻盤最大的隱憂,是100多戶同意戶竟可被僅持有0.8%土地面積、權變價值4千多萬卻索求12.9億的不同意戶綁架,經過漫長17年還是回不了家,台灣社會的公平正義究竟在哪裡?永春案更凸顯出司法已凌駕於行政機關專業審查之上,重創投資信心。
永春案開了先例後,未來所有都更案、捷運聯開案、市地重劃案、都計變更案、環評等所有審議委員審查程序,統統都有可能一夕之間被一紙判決給推翻,所可能產生的骨牌效應,令人不寒而慄。從這項判決可看出,都更之路又走到另一絕境,在尊重人民財產權、尊重個人意願的大旗下,少數綁架多數的釘子戶、拒遷戶問題,即使有公權力介入解決,卻還有司法卡關,讓都更案陷入鬼打牆的困境。
如果此問題無解,司法將會是都更「風險無極限」的最大關鍵。永春都更案都更事業、權變計劃已被判決撤銷,等於進度必須回到原點,建造執照也形同失效。市府先是對外表態尊重司法,永春案「須停工」,令所有同意戶儼然晴天霹靂,質疑市府為什麼一點肩膀都沒有?
永春都更同意戶自救會更痛批,不同意戶要求12.9億,當初北市府協商記錄都有,前面開口要錢,現在又用行政訴訟卡關都更案,到底這社會還有沒有公理?在同意戶發出怒吼下,市府表態永春都更案不能斷頭。市府主張實施者2013年送出變更事業計畫,市府也走完公展、幹事會議、聽證會等程序;最高行政法院撤銷的是最後的行政處分,所以市府依其要求補正的項目,儘速補正、走完應有程序,即可恢復都更案,樂觀估計最快補正時間要走6個月。
只是究竟要從哪一個時間點開始重新補正程序?目前還沒定論,須函詢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北市府和同意戶、不同意戶的下一波法律攻防才要開始,能不能順利完成補正程序起死回生?還是宣告胎死腹中?誰都沒把握。
文林苑、永春案都已證實,釘子戶問題若不解,形同宣判都市更新的死刑,如果社會、政府不敢、不願誠實面對這個死結,空談都市更新,只是政治作秀的空白支票而已。


台塑總部都更案准了 全台最大自辦案
By 聯合新聞網, udn.com查看原始檔七月 22日,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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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2 02:51聯合報 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
台塑集團敦北總部都更案,去年送件審議後,都更審議委員會質疑公益性,退件要求補正。北市府都更處今年一月公布四大自辦都更審議原則後,台塑重新送件,增列開放空間,提供托兒空間等規劃,昨獲都更審議通過自辦都更劃設單元。
「台塑總部都更案」共五十七名地主,完全同意有四十八人,台塑集團持百分之六十二產權,提出「合建」方式都更。目前同意的土地所有權人達百分之八十五,面積逾百分之九十,自劃單元總面積兩萬九百廿平方公尺,是全台最大的自辦都更劃設單元。
都更處公布「合理性、必要性、公益性與可行性」四大都更審議原則後,讓一度幾近停擺的台塑都更案出現轉折,台塑集團提出都更公益性,包括總部中庭區域的封閉停車場變成開放式空間,與周邊居民分享,並兼顧無障礙設施等建置。
另外,台塑總部一樓將空出一百坪作為幼托機構使用,並在一樓另保留小公園等空間,提供幼童活動區域。目前敦北總部與鄰近長庚大樓的單側道路擁擠,都更後也會退縮空出一車道,讓區域人車行動更為順利。
都更審議委員昨認為,提供開放空間、退縮車道具公益性。至於托兒空間,雖然台塑集團有誠意規劃,還須視未來設計而定,因此先就台塑願意提供開放空間,讓敦化北路未來增添帶狀綠地與人行空間,通過台塑申請自辦都更。
不過,昨仍有兩位地主至審議委員會陳情,認為台塑總部有歷史價值,應該列為古蹟保存,且建物現況仍良好,不需進行都更。委員除要求台塑注意同意門檻,也要持續與地主溝通。
台塑敦北總部都更案,以前段兩棟商辦、後段一棟住宅為興建架構;商辦大樓規畫地上廿二樓、地下五樓,每層坪數約九○○至一千坪,兩棟商辦由天橋串聯。住宅則為廿一樓建築,每層約四○○坪,分割為六戶。台塑集團獲准都更申請案後,需在六個月內,提報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劃,再進入申報建照階段,加計興建時程,合計要費時約四至五年。


心痛!屋遭強拆 都更戶退25萬賠償金
By 柯伶穎, www.chinatimes.com查看原始檔三月 4日, 2017
台北市長安西路177巷內一處都更案,不同意戶的房子遭建商弄垮,建商欣偉傑建設昨坦承誤拆,將負起賠償責任。(柯伶穎攝)
家住台北市長安西路的張先生因不願配合都更,遭建商強拆房屋,昨天建商代表送上25萬安置費,但張先生不領情,直接退回款項,直說他無法再相信建商,不知道又要搞什麼手段;台北市長柯文哲說,都更拆除過程中也許有爭議,市府將檢討標準作業流程SOP是否需要更改。
台北市都更處總工程司張立立說明,該都更案範圍內尚有1戶不同意,地主屢次陳情,實施者拆除周邊房屋,會影響居住安全,市府也曾多次要求實施者與不同意戶溝通協調。
張立立解釋,建商已獲得都更核定並取得拆除執照,可依《建築法》規定拆除,並無違法,但都更處對於住戶住家遭拆,「當時完全不知情。」
欣偉傑建商代表李程凱昨坦言,拆屋是他下的指令,他也願意承擔、賠償。但他也抨擊,該處都更價值僅2300多萬,張先生竟開出1.2億,非常不合理也不可取。
張先生則反擊,欣偉傑對外說他「獅子大開口」,還提出民事告訴,又利用他到都更處協調空檔偷拆房子,他無法再相信建商。
張先生的委任律師蔡志揚則解釋,「一開始開價1.2億,是想讓建商知難而退」,後來建商取得拆除執照後,迫於無奈曾降到6000萬元。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受訪時表示,都更過程如何保障人民的權益是一個問題,市府訂有都更程序,一定是在合法原則下進行拆除,已要求都發局說明清楚,減少外界疑慮,市府將檢討有無現存的SOP需要更改。


 

約釘子戶到都更處協商,建商竟趁機拆毀房屋
By 李修慧, www.thenewslens.com查看原始檔三月 4日, 2017
(中央社)
台北市長安西路177巷內一處都更案,不同意戶的房子遭建商弄垮。北市都更處總工程司張立立今天說,依建築法規,實施者沒違法。建商趁協商過程拆除住戶房子,都更處完全不知情。
台北市長安西路177巷內的一處都更案,其中不同意戶張姓屋主3日上午與建商約在台北市都更處協商,中午返家後發現房子遭建商弄垮。
更新處總工程司張立立4日出面受訪澄清,建商有申請都市更新,核定後並取得拆除執照,進行拆除是依照建築法規規定,並無違法,目前仍持續促成實施者和住戶溝通。
至於住戶提到是因接到都更處邀約才前往協商,張立立說,因陳情者向都更處陳情,都更處才邀約實施者和住戶協調,但對於住戶住家遭拆,完全不知情。
都更處說,長安西路177巷都更案內不同意戶房屋崩塌事宜,是欣偉傑建設公司擔任實施者,而「北市大同區玉泉段一小段520地號等21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案」,是在民國99年10月7日公告劃定更新單元。
都更處表示,更新範圍內尚有1戶,位於四樓未表同意,地主屢次陳情,實施者拆除周邊房屋,影響居住安全,曾多次責請實施者應與不同意戶進行溝通協調。都更處再度呼籲實施者應善盡溝通協調責任。
蘋果報導,張先生表示,昨天上午欣偉傑建設邀他到都更處南京東路辦公室進行協商,他認為結構出問題不堪設想,因此如期赴約希望建商能給個交待,沒想到協商仍無交集,回家又發現自己的家被拆光光。
張先生質疑,這完全是建商惡意的行為,他透露自己在上午11點多離開更新處辦公室當下,剛好被一台機車撞傷,還為此到警察局做筆錄到下午1點,他質疑整個過程都有人在背後故意策畫。
欣偉傑董事長鄭可熙強調,張先生開的是天價,目前有20多戶無家可歸住在外頭,他也有其他壓力要面對。他坦言今天是執行樓下同意戶的拆除工程,但不小心損及張先生的家,他們願意對張先生進行賠償。
蘋果報導,建商代表李程凱今天上午在事發地點受訪,他坦言昨天「趁屋主出門協商時拆房」是他下的指令,這部分他受到總公司的責難,他也願意承擔。
但已遭拆除的房子今天上午請結構技師來查看後,認為安全上有疑慮,因此現在會先解決這件事情(拆光房子),接著會賠償張先生一切的損失。
話鋒一轉,李程凱現在再次指控張先生,強調他的都更價值僅2,382萬元,但協商期間竟然向欣偉傑要1.2億,非常不合理也不可取,「你今天跟我要一億,這不是敲詐什麼才是敲詐」,事情演變至今,他們會負責後續所有的賠償,結束後公司也會對他下令拆屋這件事進行懲處。
李程凱最後拿出25萬元,表示希望給張先生當安置費,但張先生直接拒絕,痛批建商又在耍讓人摸不清頭緒的小手段。張還指控,雙方過程中已經談到8,000萬元,後續都還要繼續協商,但建商一直對外說他要1.2億,完全是故意在混淆視聽,後續他會尋求法律行動,追究欣偉傑建設的相關責任。
好房News報導,鄭可熙表示,該案已經過7年多整合,26戶住戶只有張姓屋主不同意,雙方歷經80多次協調,都更爭議協調委員會認定房屋權利變換價值為2,300萬,公司願意提高到3,000萬,但張姓屋主卻開口要求1億元,雙方差距過大協商破裂。
自由報導,對此,柯文哲受訪時表示,都更是一定要做的,都更過程中保障人民權利是一個問題,所以北市有訂定都更的SOP標準作業流程,按照規則去做,他已要求都發局就程序說明清楚,減少外界疑慮,並強調市府是在合法原則下進行。
對於外界認為有「誘騙」之嫌,柯文哲說,也許過程會有些爭議,不過對市府來講,是核發拆照,按照程序在走,市府對每個事件都在檢討有沒有現存SOP需要被改的地方,回去會再檢討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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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2日清晨採用突襲的方式拆掉了拒絕拆遷戶,房子被夷為平地,現場只遺留紅色的大門。(季志翔攝)
建商突襲拆除永春都更案僅存的不同意戶,後續效應尚待觀察,但整體事件卻如「照妖鏡」,照出台灣的真相。

永春都更案進行了16年,如果計畫之初產下嬰兒,現在已是高中生。如果可以順利開工,預估施工、完工到住戶「入新庴」需要4年,屆時嬰兒進大學矣。

永春案照出的問題是:什麼樣的法令、機制,可以讓一個都更案被長期卡死,耗費超過16年?面對僅存的釘子戶,不論拒絕拆遷的原因是「安土重遷」的感情因素,還是獅子大開口的經濟因素,顯然這個社會、這個政府,甚至這個體制沒有解決問題的能力,或是有解決的方式與能力,卻被政治掉了。

永春照妖鏡,照出台灣的民粹與意識形態化。同樣是強制拆除都更案的釘子戶,文林苑引發社運與公民團體排山倒海的責難與抗議,國民黨被「違反土地正義」的理由打趴。但當市長換成柯文哲,而且勇敢地說出「不處理是政府失職」,明顯支持強制拆除時,為何社運界、公民團體一片沉默?為何「土地正義」的舵手、旗手們都不見了?

是他們覺得今是昨非、不再出聲?還是他們的土地正義因為執政者的不同而轉彎了?

坦白說,如果社會真心希望透過都更,來建構更安全、更美好的家園,就要支持政府拿出魄力執行公權力,否則幾乎所有都更案都可能卡死。永春案最後釘子戶,依照業者的說法,都更後可分回價值4000多萬的房產,但該戶索價12億,最後終究需要公權力介入

這面照妖鏡讓人看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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