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發禁醉令 基層公務員大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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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發函上月26日發函至全國公務單位,要求公務員外出聚餐注意形象,勿酩酊大醉,大聲喧嘩,基層公務員聞訊大反彈。圖為德國總理梅克爾大飲啤酒的畫面。(彭博,資料照)
2016-03-05 20:3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行政院人事總處發函上月26日發函至全國公務單位,要求公務員外出聚餐注意形象,勿酩酊大醉,大聲喧嘩,基層公務員聞訊大反彈,人事行政總處官員今天(5日)表示,並非禁止聚餐喝酒,是善意提醒不要有失態行為。
綜合媒體報導,該公文引用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規定,「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驕恣貪惰,奢侈放蕩,及冶遊賭博,吸食煙毒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要求公務員外出聚餐勿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酩酊大醉。
基層公務員接到通知後大反彈,抱怨連吃個飯都要管,內政部高官更直說,「這是豬頭公文」,一名公務員也表示,公務員與一般上班族無異,上級機關憑什麼用高於常人的道德標準規範與職責無關的行為?
人事總處官員指出,因有民眾陳情公務員聚餐時有酒後喧嘩失態舉動,遂發函提醒各機關要求注意行為,他指出,公文重點不在於規定不能外出聚餐,而是提醒勿有失態行為。
考試院一位官員也說,公務員喝酒與否不是問題,但要有把握不誤事。也有部分公務員認為該規定並非針對公務員,一般公司也會要求員工注意形象。
而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是有民眾透過電子信箱反應檢舉,是否真有公務員酒後喧嘩失態「無法查證」,常理也無法判斷鄰桌者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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