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作福利,生卒年不詳,飛鳥時代人物,氏姓鞍作村主,他是南梁渡來人司馬達等孫、鞍作止利之子。607年(推古天皇 15年),日本書紀中他作為翻譯與小野妹子出使隋朝,翌年再次出使(送裴世清回國),據稱他沒再歸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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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作止利,生卒年不詳,飛鳥時代和尚,氏姓鞍部村主(鞍作部是以做馬鞍為職業),祖父司馬達等是第一位把佛教帶到日本的渡來人。他也是蘇我馬子與聖德太子老師。
生涯
他祖父司馬達等是第一位把佛教帶到日本的梁朝渡來人,他本人也是佛教做像人。法隆寺釋迦三尊與飛鳥寺飛鳥大佛也是他作品。他佛像有北魏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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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達等(日語:司馬 達等,?-?)。氏姓鞍部村主,飛鳥時代人物,他兒子鞍作多須奈,孫兒鞍作止利。
由來
日本書紀雄略天皇紀說他來自鞍部堅貴一族。一說他是南梁渡來人。
經歷
日本的佛教被認為欽明天皇時傳播,但扶桑略記有另一說法,繼體天皇十六年渡來人司馬達等在大和國高市郡結草籚禮佛,當地人稱為唐國神。
達等的女兒善信尼與另外兩蘇我氏女侍出家,成為日本最早的女尼。在蘇我馬子幫助下信教,但受排佛派物部守屋逼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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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信尼 - Wikipedia - https://goo.gl/LvM9Tr
司馬達等の娘・嶋(しま)、出家して善信尼(ぜんしんに)
【よろパラ ~文学歴史の10~ 萬葉人物列伝『善信尼』】 - http://goo.gl/3Cl7bD
為日本第一位比丘尼。大和鞍部村主司馬達等之女,俗名島。敏達天皇十三年(584),師十一歲,從高麗僧惠便得度。大臣蘇我馬子曾營造佛殿,迎新羅傳來之彌勒菩薩一尊,供於寺中,聘其主之。後遇物部守屋、中臣勝海等廢佛,師力奪三衣,曾受禁錮笞打。其後嘗至百濟學習戒律。返日後,居於櫻井寺,度化尼眾。寂年不詳。〔日本書紀第二十、第二十一、元亨釋書卷十八〕
【善信尼】
為日本第一位比丘尼。大和鞍部村主司馬達等之女,俗名島。敏達天皇十三年(584),師十一歲,從高麗僧惠便得度。大臣蘇我馬子曾營造佛殿,迎新羅傳來之彌勒菩薩一尊,供於寺中,聘其主之。後遇物部守屋、中臣勝海等廢佛,師力奪三衣,曾受禁錮笞打。其後嘗至百濟學習戒律。返日後,居於櫻井寺,度化尼眾。寂年不詳。[日本書紀第二十、第二十一、元亨釋書卷十八][佛學大詞典]
女性が始めた仏教の歴史 - http://goo.gl/gyvJ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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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達是南朝梁人,公元522年至日本。《扶桑紀略》卷三及《元享釋書》卷一七有載:“第二十七代繼體天皇即位十六年(522)壬寅,大唐漢人(梁)案部村主司馬達止,此年春二月入朝,即給草堂於大和國高市郡坂田原安置本尊,皈依禮拜,舉世皆云,是大唐神之。”這是佛教以及佛像傳人日本的最早記載。而梁朝歸化人司馬達被奉為日本佛師之祖。
中文名 司馬達等 國 籍 南朝 出生地 南朝梁人 主要成就 而梁朝歸化人司馬達被奉為日本佛師之祖。
歸化人,鞍作氏之祖,活躍於佛教傳入日本初期。《扶桑略記》:552年去到日本,在大和國高市郡坂田原搭草堂,聯合尊佛派蘇我氏,對佛教文化的普及中發揮極大作用。其子多須奈被大和王朝賜姓“鞍作氏” [1] 。
《日本書紀》:是歲,蘇我馬子宿祢請其佛像二驅,乃遣鞍部村主-司馬達等、池邊直-冰田,使於四方,訪覓修行者.於是唯於播摩國,得僧還俗者,名-高麗惠便.
推古天皇敕鞍作鳥曰:「朕欲興隆內典,方將建佛剎,肇求舍利.時汝祖父-司馬達等便獻舍利.又於國無僧尼.於是汝父-多須那為橘豐日天皇,出家恭敬佛法.又汝姨-島女初出家,為諸尼導者,以修行釋教.今朕為造丈六佛,以求好佛像.汝之所獻佛本,則合朕心.又造佛像既訖,不得入堂.諸工人不能計,以將破堂戶.然汝不破戶而得入.此皆汝之功也.」即賜大仁位,因以給近江國阪田郡水田二十町(三百畝)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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恵信尼消息第一通の一/3 原文訳解説第1回 千葉乗隆 - http://goo.gl/6C0DhG
惠信尼
惠信尼,日本佛教淨土真宗創立者親鸞之妻,父親是越後國豪族三善為教。親鸞上人是日本佛教中首位結婚的僧人。惠信尼因積極支持她丈夫宣講佛教教義而聞名。她的很多信件存留下來,表明其學識和文學素養頗高。 維基百科
出生: 1182 年
逝世: 1268 年
恵信尼 - Wikipedia - https://goo.gl/H3VSN7
恵信尼文書(恵信尼消息)-ゑしんの里記念館 - http://goo.gl/sSo8QU
恵信尼伝絵-ゑしんの里記念館 - http://goo.gl/x3UHyQ
恵信尼と親鸞 - http://goo.gl/6pn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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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是釋尊六年苦行,於菩提樹下証道之後,園林說法度五比丘,開顯出來的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的宗教。以釋尊之人格、規範攝化眾生,其中心思想悉數遺留在三藏十二部經典裏。隨著時代的流轉,以及人類歷史的變遷之同時,亦不斷的開展出其各自獨特的佛教文化價值現象。
日本是一個島國,以神話為中心,自古即強烈的信奉著各種神的力量,深信祂的存在性,即所謂的「神道」。佛教初傳日本時深信神道的物部守屋氏認為是「蕃神」、「他國神」,與崇信佛教的蘇我馬子氏起對峙,而有了崇佛、排佛之爭。盡管如此,佛教在歷代天皇的護持及諸大德法師的弘揚之下,展開了「日本佛教」獨有之特色。最初之「奈良六宗」[1],到了九世紀平安時期有最澄(767-822)、空海(774-835)的登場,十二世紀末鎌倉時期的新興佛教之崛起,與舊有的佛教對抗。如此地,因時代變異而起伏無數的日本佛教進入了只有教理而無真實修行的未法時期。
在日本佛教史裏,女性與佛教的關係最早出現的是善信尼。近幾年來,日本學者平雅行氏、西口順子氏、大隅和雄氏、牛山佳幸氏、細川涼一氏、勝浦令子氏等人對於「女性與佛教」的相關問題做了許多深入的討論。關於古代女性與佛教笠原一男氏研究認為從古代到中世時期,禁止女人入山門之結界問題一直沒有改變,到了鎌倉時期之所以有「女人往生」、「女人成佛」思想的成立,是因鎌倉新佛教的諸師們把佛教大眾化之故。直至今日,日本佛教雖然發展了許多新興宗派,但是在人們心中佛教只是一個「葬儀佛教」而已。在日本佛教的發展史裏,本文主要以古代佛教(六世紀至十二世紀)制度下的貴族女性為中心列舉一二,探討彼等在佛教的信念、體悟之下,對當時社會的貢獻。以及出家女尼應有的出家相做一探討。
一、善信尼的出家
日本自古代開始即與中國往來,派遣了「遣隋使」、「遣唐使」,並從中國引進了佛教、道教、儒教、陰陽道,以此為規範,逐漸地形成了神佛不分的佛教文化現象。日本的女性、尼僧於教理、教學裏是處在「次配角」的地位,對宗教而言女性宗教者所扮演的角色又是一個「被救濟者」的狀態之下,經常被成為議題的有「五障」[2]、「女身垢穢」、「轉女身」、「女人成佛」等等。乃至包含了中國儒家的『禮記』「儀禮喪服篇」第十一、子夏傳云:
「婦人有三從之義,無專用之道,故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
的「三從」思想,甚而有「男女七歲不同席」之「男尊女卑」等等論題出現。日本女性受容了佛教之後,隨著歷史的變遷與濃厚的民族宗教色彩的影響,女性的宗教信仰問題,仍無法得到一個確切的定位。大隅和雄氏在其論著裏提到女性信仰問題盡管眾多的研究是不斷的重複,透過那些文字理論或多或少可以了解,盡管女人常被認為是無知愚癡的凡夫惡人之一,但在佛教受容裏女性固有之問題,還是無法明確的表明出來。
據『日本書紀』記載,西元六世記佛教傳來,於敏達天皇(572-585)時期,雖然從百濟傳來佛像、經典,但是當時還沒有僧侶存在。
「朔百濟國王付還使大別,王等獻經論若干卷,并律師、禪師、比丘尼、咒禁師、造佛工、造寺工六人,遂安置難波大別王等寺。」[3]
文中所指的「比丘尼」並不是日本當地的出家人,而是從百濟那裏被派來的渡來僧。佛教初傳來日本,有許多關於佛教的造佛工、造寺工等諸事項、人才問題都須要從百濟派來日本。因此文中所述的律師、禪師乃至相關人員都尚未存在。關於善信尼出家之事,『日本書紀』又作了下列的記述:
「蘇我馬子宿禰請其佛像二軀,乃遣鞍部主司馬達等,池邊直水田,使於四方訪覓修行者,於是唯於播磨國得僧還俗者,名高麗惠便,大臣乃以為師,令度司馬達等女嵨,曰善信尼,年十一歲,又度善信尼弟子二人,其一漢人夜菩之女豐女,名曰禪藏女,其二錦織壺之女石女,名曰惠信尼,馬子獨依佛法,崇敬三尼,乃以三尼,付水田直與達等令供衣食,經營佛殿於宅東方,安置彌勒石像,屈請三尼,大會設齋、、、司馬達等,深信佛法修行不懈,馬子宿禰亦於石川宅修治佛殿,佛法之初自茲而作、、、(敏達十四年)是時國行疫疾,民死者眾、、、疫疾流行國民可絕,豈非專由蘇我臣之興行佛法歟,詔曰宜斷佛法、、、物部、弓削 、守屋、大連自詣於寺,縱火燔之,并燒佛像與佛殿,既而取所燒餘佛像,令棄難波掘江,是日無風雨。」[4]
文中提到司馬達等氏的女兒司馬達嵨氏,她在十一歲入佛門,法名善信尼,成為日本最初的出家人。司馬達等氏是繼體天皇(507-531在位)時,從中國梁朝歸化日本的漢人,即有名的奈良法隆寺金堂佛像的作者鞍作首止利氏的孫子。善信尼出家之後,繼而度善信尼的弟子禪藏尼、惠信尼二人出家。當時是深信神道的大連物部守屋氏的全盛時期,物部守屋氏極度的排佛,認為天皇若信奉佛教,可能招致家神成恕,會帶給全國百姓許多災禍。不料事後全國發生了瘟疫,於是物部守屋氏把瘟疫的根源怪罪到由於信奉佛教之故。遂而派兵破壞寺院,將佛像投棄於難波的堀江內,剝奪了善信尼等三人之法衣,投入囚牢「禁錮楚撻」。雖然善信尼成了日本第一位出家女尼,但是從當時的氏族社會的政治背景來看,擁有最高權力的蘇我馬子能夠崇敬三寶,乃至「嘆未曾有,頂禮三尼」[5],以頂禮的方式屈請三尼,決不是一般人所可以想像的。以當時的政治背景與佛教初傳來的階段來推測,關於日本的「正史」『日本書紀』記載的蘇我馬子對僧尼的禮敬方式以及善信尼的出家問題,吉田一彥氏認為是當時的遣唐使道慈所加筆的。[6]在六世紀的歷史資料裏顯示,對出家人行頂禮、五體投地之法,除了『日本書紀』之外,『日本靈異記』[7]裏也只有一二例子可以看到而已。
用明二年(587)蘇我馬子氏興兵擊滅了物部守屋氏之後,善信尼等人再得以受到蘇我氏的護持。現在出現的一個問題是當時佛教初傳日本,並未能有如法的受具足戒的戒師與場所。因此,善信尼十六歲時向蘇我氏提出了
「出家之途,以戒為本」[8],以及「傳聞出家之人,以戒為本,然無戒師,故度百濟國,欲受戒」[9]
的理由,而渡海遠赴百濟求受具足戒。就這樣的一個因緣,善信尼得以在百濟停留了兩年,學戒律之相關教理。於崇峻天皇三年(590) 回日本後,住於奈良之櫻井寺。至於善信尼出家、受戒回國之後的一切活動等等,在日本的史料裏並沒有記載著。故當時最初的女尼的佛教活動情況是處在難以探究之狀態下無疾而終。
二、光明皇后之善行
日本古代文化裏,擁有極為濃厚的貴族性格,尤以都市色彩更加地突顯了當時貴族的身份與地位。聖德太子以儒教和佛教為中心,確立了天皇體制國家,不以個人之安身立命為前提,而以祈求國家繁榮安定為主要目標,開創了飛鳥文化(六世紀至七世紀前半)。在當時上流社會裏,個人的佛教信仰層次提高之同時,亦發展了貴族社會的文化水準。
進入平安時代也就是國家佛教時期,上流階級的女性們可以說是當時古代文化不可或缺的舵手之一。這些身份處於宮中或者是公卿殿上的妻子,雖然略帶政治意味,然因身份地位之優勢可以比一般庶民來得有利,可以擁有極高的教養,協助天皇弘揚佛教讓佛教興盛,而且發揮了鎮護國家之極大意義。聖武天皇崇信佛教,以『法華經』、『金光明經』、『仁王護國經』為鎮護國家的三部重要經典,不惜斥資造佛、建寺。並依『金光明經』、『法華經』之主旨精神在全國各地設立了國分寺與國分尼寺。敕令全國各寺書寫『金光明經』、『法華經』各十部,安置於寺內。令僧寺造一座七重寶塔,聖武天皇還親自書寫『金光明經』奉納於各塔內。實現了「政教一致」的執政理念。因此天平時期(八世紀)亦可說是奈良文化的全盛時期。尤以光明子是最明顯的一個例子。
藤原不比等氏的次女光明子,自幼即處在宗教氣息濃厚的貴族家庭裏,成為皇后之後,在聖武天皇(724-749在位)深信佛教的助緣之下,禮請了鑒真和尚(688-763)為戒師,光明皇后亦隨之一同受菩薩戒。
「即其年四月勝寶感神聖武皇帝於盧舍那佛前,天皇并請鑒真和尚登壇受菩薩戒,皇太后、皇太子,并隨天皇受菩薩戒」[10]。
不斷的協助聖武天皇推動佛教文化事業,並且效倣聖德太子所建的四箇院,建施藥院、悲田院施藥濟貧。
「皇后又立藥院給諸病,皇后又給料供,每年受戒十師」[11]。
天皇崩駕之後,皇后每日為天皇做追善供養祈福,甚而在七七四十九日追善供養圓滿日之翌日,將天皇所遺留下來的珍貴寶物悉數布施於東大寺。現今收藏於東大寺正倉院裏有三千餘件藝術珍品,大多是以光明皇后的布施為中心,由此可窺探出光明皇后之胸襟與禮訓雅閑,敦崇佛道之佛教信仰的虔誠心。光明子於天平寶字四年(760)六月七日往生,享年六十歲。推算其年齡,恰好是大寶元年出生的,同時是大寶律令施行的年度。
再者,關於光明皇后所做的佛教文化事業裏,不可忽略的是協助天皇建造國分二寺的寺名之問題。國分寺稱為「金光明四天王護國之寺」、國分尼寺稱為「法華滅罪之寺」。若以其寺名來看的話,認為當時因為光明皇后身處女性最高地位,協助天皇建設了國分尼寺,與法華經之「龍女成佛」、「轉成男身」等等女人救濟之思想普及有關,或者是女人有「五障」之觀念而設定的。但以奈良時期為中心,於平安初期編纂的佛教說話集名著『日本靈異記』裏,並沒有看出此一觀念的存在。近年日本學者研究認為,此所謂的「滅罪」之由,除了以上的觀點之外,最重要的是在1510年時被挖掘出土的金版銘記載的
「菩薩戒弟子皇太后藤原氏光明子道名則真,稽首和南常住三寶,夫聞聖靈湛寂,淨域沖虛現身現方,為齋為益,人天歸命,龍神竭誠,利涉苦流,莫加斯道,故以奉為先帝及先考先妣,捨居宅,以建伽藍,傾珍財而摸真容,無逢毗首思齊憂填之像不問鶖子莫擬須達之苑,唯願十方三寶慈悲攝受,所冀聖靈登華藏利見十佛,考妣縱賞寶坊開悟三明,其寺所管一針一草,悉施常住現前三寶,但欲滅生死罪,入佛知見,故制寺名法華滅罪,仰願像法天法破戒無戒,一跬蹋我寺院悉具戒足遊菩提場,一粒嘗我供施,早得慧舌辨真法味,後世惡賊黨壞,此願天神地祈幸加擁護」。[12]
此所指的是「但欲滅生死罪,入佛知見」,庶幾於滅罪安國。此罪乃隱示著天皇國家之罪。因為聖武天皇當時建造國分寺、國分尼寺之時,曾於詔敕中提到,自忝薄德承重任,未能弘政化等自咎之言。因此可以推測出光明皇后推動建設國分寺、國分尼寺的理由,是將佛教的平等慈悲精神,普施一切,祈求「天神地祈」龍天護法護祐國泰民安,災除福至之志意,而不是單單指著女性之罪。以目前的史料來看如此。然而勝浦令子氏認為當時的背景時代是相當於中國的唐朝開元年間,於洛陽的尼寺安國寺,敕置法華道場行法華三昧懺法。日本天平年間中日往來之故,可能因而將此法華經之懺悔滅罪功德之思想傳入。因此可以推測光明皇后創立國分尼寺並非只是因個人信仰之問題,而是國家佛教政策的理由之一。
除了上述之建寺設院、施藥濟貧之外,光明皇后的一生充滿了許多不可思議的傳說故事。例如,「千人風呂」的慈善事業,光明皇后她自己放下崇高的皇后身段,為病患沐浴潔身。當時她為第一千名患者淋浴時,患者對著皇后說:「我因業障重,故得此膿瘡滿身臭穢不已。若有人為我吸吮出膿汁,我的病即可痊癒。」此時,皇后不假思索地說「我願為你吸出膿瘡裏的膿汁,但是你不可以告訴任何人。」說竟,便為病患吸出膿汁。此時病患即身放毫光,是為阿鰌佛的化身示現。另一則是為先妣橘夫人弔唁祈福而建堂舍,安置釋迦佛像。並從北天竺乾陀羅國請來彫工彫刻佛像,彫工以皇后的莊嚴神貌為模特兒,彫刻出貌似皇后的觀世音菩薩。光明皇后的慈悲、高雅、叡智所表現出的並非只是一名皇后而已,可以說她對佛教的慈悲素養的體悟已超出了女性本有的德尚。
三、女性之不淨說
印度佛教的時代裏根據『瑪奴法典』記載,可以看出女性在佛教教團內一直是被置於低劣、卑微的位置。釋尊設立比丘教團之時,並沒有允許設立比丘尼教團。當時釋尊的姨母大愛道帶領了五百位釋迦族的婦女前往尼拘律園,請求釋尊讓她們女眾也能夠出家修行。釋尊沒有答應。大愛道雖然被拒絕了,但她並未因此而放棄追隨釋尊修行的決心,故再三的請求釋尊能讓她們出家修行。此時侍者阿難看見她們的懇切情形之後,深受感動,心起同情,為報姨母哺育之恩,於是為大愛道向釋尊請求允許她們出家修行。釋尊雖然答應了大愛道等人出家之心願,但是,釋尊提出了一個「八敬法」[13]的條件。故在此條件之下大愛道成為佛陀的弟子,比丘尼僧團亦隨之成立。但是若再詳細的查閱其他諸經論,事實上可以窺探出女性在佛教裏亦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14]。
西元645年大化革新,實現了聖德太子的政治革新理念。然而大化革新卻令皇室內部、豪族乃至一般百姓都抱著不平的心態。真正確立天皇制國家是在670年開始,經歷了皇位繼承問題而起的「壬申之亂」(672)之後,終於平定了國家內亂,701年完成之大寶律令則成為法治國家之基本法典。亦因此發展以法律為政治體制之根本制度,即為「律令國家」之成立。此亦承襲了中國濃厚之儒教色彩,於家庭內強化了家父長權,女性的地位更加的不安定了。
在日本古代的女性祭祀傳統至初期的尼僧,雖然都保有某種程度的社會地位。七世紀末統轄僧尼的「僧綱」制度之設立,僧尼得度、受戒制度的機會不均等諸現實情形,導致女尼不被重視,官尼、官寺被取消。八世紀初期因制定了「僧尼令」及建設國分寺與國分尼寺,眾多的尼僧在律令的保護之下,並經常舉行國家祈禱法會,因此僧、尼之間的比重才有對等性之存在。根據『日本書紀』記載,七世紀初期推古三十二年(624),寺院有四十六所、僧有八一六人、女尼有五六九人之多。再者,於九世紀以後,為培養領導階層,提高僧素質的「年分度者制」的成立,以及排除女性、禁止女人進入山門內,即所謂「結界」的設立,相對的女尼在國家政策方向轉移之中,被排除在國家的管理保護的權限之外。至今,日本佛教之尼寺似乎僅有與天皇有關係的尼寺「尼門跡」,尚遺留於日本。其他尼寺裏的比丘尼們,似乎不容易看到她們在佛教界有任何的教化活動。
日本從儒佛兩面都是對女性產生了輕蔑,平安朝中期女性被認為一生下來即帶來了不淨的深罪的思想。這個理由乃以女性的生理期現象為一大主因,以月經、妊娠、生產是女性之罪業根源。再者,又把女性譬喻成多產是淫獸、不孕是石女等等之輕蔑說法。這些思想否定女性人格、剝奪女性自由思想、道德的枷鎖,於律令國家時代開始之後,成為平安中期裏隨時可見之現象。
近年來由於男女平等的意識抬頭,以及各地都不斷的提倡「女權運動」。例如以「女性史綜合研究會」[15]為主流,探討日本女性在各種職場社會裏的存在性。在佛教裏提倡的是「平等」,為何『法華經』提出了女人「五障」之說,此一說法一直是學界裏經常被提出來的論題。可以說在日本偏離了『法華經』原本之大乘思想、平等精神,甚而在佛教文學作品裡亦將『法華經』所提之女性有五障比喻為「雲、霧、霞、闇、罪」等等之措辭,把五障意味著煩惱、罪業,來隱示女性之不淨觀念[16]。盡管如此,『法華經』云八歲龍女因獻珠而轉男身成佛之典故。從「一乘思想」的体系裏,提唱著所有眾生皆可成佛之立場來看的話,當然女性亦有成佛的可能種子存在。例如日本天台宗創立者最澄著『法華秀句』引用了『法華經』之龍女成佛的典故,提出了「即身成佛」之說。另外真言宗空海亦於『性靈集』裏說了無男女、貴族、庶民之別,虔誠之,修行之,則為佛教之大器。
在『無量壽經』裏法藏比丘四十八願之中提到,所有世界的女性,歡喜信行阿彌陀佛,聽聞阿彌陀佛之名號,發菩提心厭女身的話,死後不為女身,雖為女性亦可往生極樂淨土。又『佛說轉女身經』云:
「若有女人發菩提心,則是大善人心,大丈夫,大仙人,非下人心,永離二乘狹劣之心,能破外道異論之心,於三世中最是勝心,能除煩惱不雜結習清淨之心、、、若諸女人發菩提心,則更不雜女人諸結縳心,以不雜故,永離女身得成男子,所有善根亦當迴向無上菩提」。[17]
由此得知,轉女身象徵從世間之不淨煩惱,不完美轉變到出世間的清淨,完美之地[18]。並不是因為世間事項上所提到女性身體生理之不淨,而影響到女性亦有佛性、亦可成佛之根本事實。
四、出家相之探討
出家的象徵符號是「剃除鬚髮」以及「著染色衣」。比如印度、泰國等南傳佛教國家則披黃袈裟、褊袒右肩的樣式。中國台灣等北傳佛教國家則以穿長衫(大都以灰色或黑色為主)來表現出家之身份。『中阿含經』有云:
「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學道、、、」。[19]
又在當時釋尊在世時為捨世俗之服飾、以及與異教徒之間容易區別,故「剃除鬚髮,著袈裟衣」。
在日本佛教史裏存有很多可以說不是正規剃髮的出家「尼僧」。換句話說,只是剪短頭髮,或著是改變髮形來持續著許多宗教活動而已。例如平安中期興起的「熊野信仰」,當時的女性宗教者被稱為「熊野比丘尼」。這個名字讓人乍聽之下,可能會以為是一位叫「熊野」的女尼,然而這只是一個「熊野」的地名,「比丘尼」非單指佛教的出家女眾,而是日本的民族宗教裏的傳道女性。她們頭上包裹著白巾,左𨬢挾著繪有地獄等諸相的圖畫,到各地為人解說因果關係。實際上,她們只是一群為人解說罪福因果、勸人向善的宗教女性。她們原本是屬於神道與佛道混合之下的一個系統(日本稱為「神佛習合」),被稱為「熊野巫女」。她們為了更加一層地發揮自己的預言、降靈託宣的能力,而把「比丘尼」的名稱冠在她們的活動行為裏。
出家乃出世俗之家,與世俗社會,以過清淨梵行之修行生活為前提。也就是說,離開家庭與婚姻之束縛,安住於寂靜之處嚴守戒律專注修行。然而日本佛教社會裏,從平安末期開始出家人並沒有過真正的出家人之梵行生活,而且是「肉食妻帶」。最明顯的是親鸞(1173-1262)公然地以「非僧非俗」的身份表明於世,每天與妻子生活在一起,並將自己的小孩稱為「真弟子」,父子之間互稱「師徒」的一個特殊之形式出現。亦因此寺院成了家庭制度,也就是世襲繼承制度。勝浦令子氏認為,在僧侶的家庭裏與家人共住之女性,在家庭寺院裏擔任佛事之女性們,並不能說是正式的出家人身份,只不過是一位在家的女性宗教者而已。
如前所述,佛教初傳日本時,善信尼為求受具足戒與禪信尼、惠信尼遠赴百濟,花了兩年的時間在當地學戒法[20]。回國當年,即渡了十一名女性出家。這一點值得讓人考察的是,以戒律來講,受具足戒之後滿十年方可為人剃度。然而當時善信尼只在百濟停留兩年,怎可能成為授戒師為人剃度、為人授戒呢?故可推測當時的戒師可能是從百濟來的渡來僧們任戒師,為她們授戒。依正規的出家儀軌是必須剃除鬚髮、易服著染色衣(糞掃衣)的。
尼眾本來的樣子是與比丘一樣地完全的剃了頭髮的,但是平安時代的尼眾的樣子卻是有兩種款式,『源氏物語繪卷』中出現的「弁の尼」之例子,即是只有將頭髮剪到與肩或與腰一樣長度的款式,稱為「尼削ぎ」。另一個形式是出現在『阿字義』繪卷裏完全是剃髮的形式。然而,再仔細的將平安時期的「僧尼令」[21]的條文看看,其每一條的條文前面雖寫著「凡僧尼」三個字,在國家的律令立場裏,只制定了對僧尼的行為、生活之種種法規而已,卻沒有明文的設立對僧尼的剃髮以及服飾之規定。但是當時女性出家的社會背景來看,亦有其象徵地位身份的某種意義存在。一個原因是顯示著身份愈卑微其頭髮的長度亦隨之變短。另一個理由是因私通而被迫出家剃髮的一種型態。[22]
今舉日本歷史上開「一代二后」先例的一條天皇的二位皇后之出家例子。中宮定子氏出家的事例。定子的哥哥藤原伊周與花山法皇為了鷹司為光氏的女兒之間的三角戀情,定子的哥哥率二童僕暗殺花山法皇失敗,而被流放。『小右記』云:
「歸家之後,右府(道長)消息云,花山法皇內大臣(伊周),中納言隆家相遇故一條太政大臣(為光)家,有鬥亂之事,御童子二人殺害取首持去云云」。[23]
定子為此「花山院脅射事件」因而萌生出家之念,剪去頭髮成為女尼。
「皇后定子落髮為尼」[24]。
文中顯示的中宮定子只是剪去頭髮,但未提到有否受戒之事。可是再詳細的看其資料,可發現中宮定子雖然剪去了頭髮成為女尼,但是她卻依舊留在宮中。『續日本紀』云:
「中宮誕生皇女」[25]。
「中宮御產皇子,敦親王也」[26]。
「皇后宮定子於前但馬守平生昌朝臣宅,有御產事,皇女媄子」[27]。
過著世俗家庭的生活方式。如此顯示雖然「落髮為尼」,但又可窺探出她並不是完全地出家受戒,對於中宮定子的出家身份之事,實在是有些曖昧不實。若依據比丘尼戒律「波羅夷法」,犯了淫戒則須離開僧團,然而中宮定子只是現出家相,亦沒有住在僧團裏,是否完全剃髮,根本沒有明白的記載著。從資料中顯示的「落髮為尼」之詞來看,對於中宮定子是否為「比丘尼」或者是「沙彌尼」之身分,是有待再考察的。女性正式出家是必須有正式的依止師為其舉行出家的儀式之後,再受三壇大戒。實際地接受了比丘尼應有的威儀與戒律才可稱為「比丘尼」。根據戒律,女眾出家須經過三個過程。首先是剃度出家,再受十戒成為沙彌尼,習六法二年為式叉摩那尼,最後受具足戒成為比丘尼。而受戒時須遵照一定的「羯磨」儀式。或許可以大膽地假想推測她只是一名未受具足戒前學法的女眾而已。
另外一個例子是『左經記』與『榮華物語』的女主角,十三歲時成為一條天皇的第二位女后藤原彰子氏。雖然她曾經是天皇的良妻,育有敦成、敦良二皇子,其才華亦在當時文藝界享有極大的聲譽。然而因妹妹的死、以及小式部內侍的死,而體悟世事無常,於萬壽三年(1026)正月十九日當時三十九歲,在上東門院出家,依永圓剃髮,法名「清淨覺」,從天台座主院源受戒。當時出家受戒只是以「尼削ぎ」之形態而已[28]。然而,經過了十三年之後,長曆三年(1039)五十二歲時,法成寺無量院開尼戒,大僧正明尊任戒師。
「能道朝臣云,法成寺內可被立尼戒壇,今日被支度材木者」[29]。
「中將語云,法成寺尼戒壇結構了,亦可有比丘戒壇云云」[30]
藤原彰子氏再一次的正式剃髮受戒,她在一生之中出了兩次家,受了兩次戒,若依當時平安時期貴族女性的社會生活形態,或許是代表著其貴族身份的一個標幟吧!因為貴族生活裏經常有些聚會場合,若完全地剃了頭髮的話,某些聚集則不能參加。當時又是神佛習合的時代,天皇貴族們參加神事的時候,對於潔齋是非常重視的。假如圓頂的尼眾前往會場,將會出現不搭配的氣氛,因此只把頭髮剪到肩或腰部的長度的理由是可以推想而知的。
結語
關於女性之問題,釋尊早已說明了,女性若不放下自我的執著與煩惱之心,則難以入清淨的佛世界。佛教是主張眾生皆有佛性,眾生皆平等的,是超越男女平等的,就連狗子都有佛性,更何況是女性呢?釋尊之所以會提到女眾有「五障」之說,是應眾生之根機「應病與藥」而說法的,我輩眾生應把握經典之精神與宗旨才是。『大寶積經』有云,關於八歲的妙慧童子可以轉女成男身,她卻對舍利弗說她生生世世裏都要成為女身。『勝鬘夫人經』亦提到佛陀稱讚勝鬘夫人之大胸懷。因為她是一位女性又是一位在家信者,能大力演說一乘思想,弘揚大乘佛教之深義,暢演究竟義,此乃肯定了女性能體解大乘法義與說法能力之肯定表現。釋尊所說之妙法皆是「依法不依人」之思想,怎麼會有男女不平等之說法呢?在大乘佛教的世界裏,應以大乘諸法平等,遠離妄想顛倒分別之空義,不應再落入昔日印度舊社會時代,男尊女卑的差別思想裏。綜觀現代的社會裏,於各種的工作場所裏理解能力,或工作能力超乎男性的女性是大有人在。只要是眾生,任何人在開悟之前誰都會有因業力而受影響之狀況。怎可一味的執於佛經裏所提到的「女人垢穢,非是法器」之事呢!事實証明了女性一樣可以體解大道,一樣可以代佛宣經,解脫生死束縛。
古代的出家尼眾大異於今日之女尼,所謂僧尼其基本的形象即是「剃髮著染衣」,離世俗家庭之牽絆專注修行。在日本古代社會裏,盡管是官度僧也好,私度僧也好,乃至貴族人士出家也好,從資料窺探出他們在不同背景之下,產生了許多不同類型的出家形態,至於她們的宗教觀,不外乎祈求身體早日康復、家庭平安,乃至為自己老後得到一個安身之地。詳細日後將另文再討論之。以上所舉之古代女尼之形態,在時代的流轉的同時,今日的女尼雖然完成剃髮現出家相,但有些地方她們還是保存著舊有的風俗習慣。基於如此,日本的出家尼眾之根本形態與社會動向之互動關係,在日本佛教史裏是一項值得再探討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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