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嬰案社工昨晚被警方上銬,全台社工目睹媒體大肆報導畫面,都已造成不可抹滅之創傷,甚至是可能社工出走潮-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也發出四點聲明,除質疑警方為社工上銬的正當性、呼籲各界重視當事人隱私 https://bit.ly/3vcuTtJ
聯合聲明|違反偵查不公開,無法保護兒少生命 兒盟社工遭上銬帶走,正當性何在? —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https://bit.ly/3TiscPg
扯!邱顯智揭社工師請特休5天 竟要回捐薪資給職代主管
2023-09-21 13:09 聯合報/ 記者
張裕珍/新竹即時報導扯!邱顯智揭社工師請特休5天 竟要回捐薪資給職代主管 | 桃竹苗 | 地方 | 聯合新聞網 https://bit.ly/3PM0CcA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今天開記者會,揭露新竹市政府社會處家暴中心委託單位「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社工因為要請特休,竟然被迫回捐6155元薪資。記者張裕珍/攝影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今天開記者會,揭露新竹市政府社會處家暴中心委託單位「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社工因為要請特休,竟然被迫回捐6155元薪資,轉帳給職代的主管個人戶頭,認為已經違反勞基法,並要求市府社會處調查釐清,若屬實應補強懲罰機制,將無良雇主剔除申請補助資格。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回應,市府今年度委託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共計2個服務方案,合計聘用6名專業人員(1名督導、4名社工員及1名心理輔導員),9月18日接獲通報,該會在2021年疑似有社工人員薪資回捐事件,社會處近日已啟動調查,要求該會提供相關人力進用(含敘薪、管理、福利制度等)相關資料,並會同勞工處勞動檢查。
社會處指出,市府社福方案委託契約規定均參考衛生福利部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訂定,如發現受委託單位有薪資未全額給付或薪資回捐者,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或再經查獲者,2年內不再委託方案。後續依規辦理,絕不容忍發生薪資回捐情事。
邱顯智與市議員蔡惠婷今天會同2名任職於新竹市的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社工師開記者會,並拿出「社工A」2021年9月27日至10月1日的請假單,提到該社工當時請特休5天,被要求拿出依照薪資比例5天計算的6155元,並要轉帳給該名職代的主管。
邱顯智說,過去社工界長期存在薪資回捐亂象,此案顯見手法不斷變形、推陳出新,甚至要求有薪的特休,必須回捐薪資給職務代理人,讓鞏固社會安全網的第一線社工淪為被欺壓對象,此舉已經觸犯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可按同法79條予以處罰。
「特休是勞工的權利,絕對不應該要求回捐。」邱顯智也發現,新竹市委託契約載明薪資回捐和不完全給付,只要限期改善就不會停止補助,是間接替不當受託單位開後門,衛福部必須要求新竹市社會處補強懲罰機制,將無良雇主踢出申請補助資格。
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秘書長郭志南說,2020年蔡英文總統宣布實施社工薪資制度以來,中央多次發文要求承接委託標案與申請補助方案的民間社福組織要核實給付社工薪資,但此要求「防君子難防小人」,回捐薪資依舊層出不窮,此次接獲請特休回捐薪資是他前所未聞,「公積金已經不算什麼了,只要社工可以超越社工」。
郭志南也提到,經瞭解該協會在其他縣市沒有此狀況,但也發現該協會長期為提供薪資條,導致當事人無法確認自身薪資權益,是不當規避政府稽查,籲衛福部與市府應該停止該協會的委託標案與補助資格,並協助社工終止勞動契約,取得應領資遣費。
該協會「社工A」2021年9月27日至10月1日的請假單,提到該社工當時請特休5天,被要求拿出依照薪資比例5天計算的6155元,並要轉帳給該名職代的主管。圖/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辦公室提供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今天開記者會,揭露新竹市政府社會處家暴中心委託單位「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社工因為要請特休,竟然被迫回捐6155元薪資。記者張裕珍/攝影扯!邱顯智揭社工師請特休5天 竟要回捐薪資給職代主管 | 桃竹苗 | 地方 | 聯合新聞網 https://bit.ly/3PM0CcA
社工是維繫社會安全網第一線的人員,但社工勞動環境艱辛,其中最惡名昭彰的就是長年存在社工界的「薪資回捐」現象。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去年10月遭高市議員黃捷踢爆,非法逼多名社工被迫回捐薪水,是社福界有史以來最大醜聞。此事件後,多位立委提出修法應有機制預防社工強制回捐狀況。民進黨立委范雲昨天(2日)在臉書發文,提出三點修法方向,希望能杜絕薪資回捐的狀況。杜絕社工師薪資回捐!范雲提三點修法 維護第一線社工師權益 | 政治 | 新頭殼 Newtalk https://bit.ly/3Ddd3VY
范雲表示,昨天衛福部舉辦了一年一次的「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研商會議。她的辦公室事先接獲社工工會陳情,因為衛福部草擬的修正方向,並未保障社工權益,包括:為了簡化流程,刪除了社工薪資新制中很重要的 晉階考核 必須經過「政府複評」的環節。社工們擔心,這會造成機構為了降低成本,反而不讓社工晉階加薪;其次政府對組織「薪資回捐」的懲罰,仍然很寬容,必須是該組織「再犯」、「未改善」、「未返還薪資」,才會進行「停止補助二年」的懲處。
對衛福部草擬的修正案,范雲認為「禁止回捐」是非常簡單明確的事項,政府也已經宣導了幾年讓組織改善這個「長期慣例」。她質疑,明明就是要一做就受到懲處;但到現在,竟然還必須該組織未改善、未返還,才懲處?也就是說,該機構若強迫社工回捐,不被檢舉就沒事;被檢舉的話,只要還錢給社工就沒事了。這樣根本沒辦法真正杜絕薪資回捐。
范雲表示,昨天會議進行討論時,衛福部李麗芬次長很願意傾聽第一線社工人員的心聲,作出了以下的修正:第一,政府把關社工薪資新制。政府必須主動了解 「社工未晉階」 的原因,負起監督的責任,避免機構為了降低成本不幫社工加薪!如有符合條件卻沒有晉階者,政府有權力調整結果。第二,加強裁罰「薪資回捐」。杜絕回捐,不再只罰再犯、未改善、未返還薪資的機構,將改為:查獲屬實者, 直接停止1年補助,再犯或情節重大者,則是停止2至5年補助。最後,強化保障社工權益。修正後不再需要證明有強迫,只要是「違反意願」的不樂之捐,即使是捐款的名義,一樣都違法!
范雲強調,禁止回捐不能只有行政規定,法制化才是根本解決之道。她說「社工照顧我們社會中許多需要扶助的民眾,國家也需要保障社工完整勞動權益,讓他們能安心工作!」
杜絕社工師薪資回捐!范雲提三點修法 維護第一線社工師權益 | 政治 | 新頭殼 Newtalk https://bit.ly/3Ddd3VY
社工低薪且超時工作 監委申請自動調查
發稿:2018/04/03 18:20 更新:2018/04/03 18:20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3日電)監察院今天表示,全台社工工會調查發現,社工人員普遍有低薪、強迫薪資回捐及超時工作無加班費等問題,監察委員王幼玲、田秋堇關切社工勞動權益保障,已申請自動調查。
王幼玲、田秋堇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衛生福利部對於中央及地方社福機關補助,或委外經營、公辦民營的社會福利服務業務,有無清楚規範使用科目?並臚列人事經費的支出項目及標準?
王幼玲、田秋堇說,採用總額給付制度有無設定員工合理的最低起薪及加給?各級政府執行補助及委外經營有無確實稽核補助或履約人事經費的支出?各項經費補助及履約金額項目是否公開透明等問題,有必要深入瞭解。(編輯:楊玫寧)1070403
社工被遭要求「薪資回捐」?監委將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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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台社工工會曾召開記者會表示,四分之一以上的社會工作從業人員面臨「薪資回捐」,也有偏鄉社工工時過長等問題,監察委員王幼玲、田秋堇表示,已對社工勞動權益申請自動調查,釐清各個問題。
全台數個社工工會在4月1日公布「2018台灣社工工作服務產業勞動權益調查」,結果指出,許多社工都會被機構要求「回捐」薪資給上班機構,嚴重的地區是雲林縣,共有28.9%的社工人員反應會被要求回捐薪資,另外也有普遍有低薪,超時工作無加班費等問題。
監察委員王幼玲、田秋堇表示,社工人員是社會福利體系的重要基石,關乎政府社福政策能否有效推動及落實,因此已針對社福單位和聘雇社工的勞資關係,申請自動調查。監委關切,有關衛生福利部對於各級政府所補助及委外經營的社福機關,還有公辦民營的社會福利服務業務等,是否有清楚規範使用科目、清楚臚列人事經費的支出項目及標準。
王幼玲與田秋堇也質問,這些社會福利機構有無查核經費支付之機制?採用總額給付制度有無設定員工合理的最低起薪及加給?各級政府執行補助及委外經營、公辦民營有無確實稽核補助或履約人事經費的支出?補助及委外經費,是否完整計算人事成本?「包括延長工時的加班費,各項經費補助及履約金額項目是否公開透明,有許多問題亟待瞭解」。
王幼玲與田秋堇表示,本案涉及社工從業人員的勞動權益及工作穩定度,並且影響社福單位和聘雇社工的勞資關係,未來將透過自動調查詳加釐清。
社會工作師證照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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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證照的目的
為了使一個執行的工作者,提升專業化,為了要讓社會可以立刻分辨誰是有能力的工作者,因此證照成為市場的一個指標。這個部分來思考的話,好像是正確的,因為當單位在找人,當人要第一時間進行信賴間的交換利益,證照是一個相對有利的東西。
但如果從,有一個文品能夠建立起一套讓人立馬進行「挑選」人的動作...似乎讓人感受到一種很微妙的部分是,證照可以證明自己有能力,是「比其他人」更好的意思。從這個角度進行思考.....似乎怪怪的!
二、職場選人的淺規則
社會在未有證照成為主流的挑選人時,挑選工作者,最優先看的不是能力或人品,而是學歷或學校。這在現代仍然是存在的,一個墊底大學的畢業生進入職場找工作,跟一個台大學生一同面試,請問此時主管通常會用誰?在社會工作領域中,醫療體系任用社會工作者,進修專校通常會直接拒絕,從這可以推測,職場是會挑學籍的,更可想像一些社會工作學分班的學生進入職場,他們受到第三部門的接納度更是落後。而現代,多了一個使人可以挑選的工具,「證照」。
社會工作領域,又應該說是助人工作者的領域,當我們強調自己的工作是為了處理社會問題的狹縫,卻難以抵擋同樣的掉入這種「菁英式」的進階選人模式。我們同樣讓證照產生出,誰比較優秀,誰又比較差的現象,甚至是問題。
三、社工職業證照現在規定
當考上社會工作證照後,依據《社會工作師法》的規定,如要領取職業執照,需加入工作單位所屬地區之主管機關,也就是社會工作師公會。依照台北市社會工作師公會,每年須繳交入會費:新台幣壹仟元整,於入會時繳納之。常年會費:每年新台幣貳仟伍佰元整,於每年3月31日前一次繳納之;新會員於入會時繳納。
而依照《社會工作師接受繼續教育及執業執照更新辦法》第二條規定,每六年社會工作師得接受繼續教育,其積分累計應答120點以上,而課程內容須包括一、專業知能。二、專業法規。三、專業倫理。四、專業品質。 如果以最低的時數換積分點數計算,是一小時一點,也就是說,最糟的上課時間,是六年內得累積120小時的課程,才能辦理職業執照更新動作,否則將受罰。
四、考上社工師後申請社工師執業證照的優點
最開始所提到的,社會工作師如加入工會後,領有執照會會帶來什麼好處?依照台北市社會工作師公會的章程,首先是成為會員,並擁有該公會被選、選舉以及罷免等權利,另有公會舉辦活動、課程等資訊的告知。
另外領有社工師或職業證照的登記,我想最直接的影響就是,能夠獲得好的工作、待遇、加薪與升遷,甚至提高繼續升學的可能性。這也是過去至今,仍然鼓勵拿更多的證照,對自己在找工作是一個優勢的加分概念。
五、社工師執業登記的限制
前段所述,如要申請執業證照,得加入公會受到管理,每年得繳會(年)費,受到社會工作師法與相關子法的約束。每六年累積繼續教育須超過120點。如社工師有違反其規範,社工師公會可進行懲處。
六、證照化不代表專業
證照的代表性,僅能夠表示工作者擁有一定的專業知識,但不等於專業知識的運用能夠進行助人工作。每一個人的習慣、思想、價值、生命歷練,都會影響到個人的專業成熟度。就如同年齡無法代表一個人的成熟或思想態度,學歷的高低也無法代表人是否就真的有更高的知識或技術水準,甚至個人的品行道德、價值思想、人際態度等,都無法用一個書面的證明文件進行代表。
七、社工師在職場中真正該學習的是什麼?
社會工作師的證照,有一定的優點或者能夠為社會工作者帶來好的影響。然而依照現階段的規範以及社福市場對證照的看法,社會工作師之證照甚至執照,將有可能大大限縮社會工作者的發展。
雖然,領有執照者,所屬單位多數都會給予鼓勵,進行薪資調整動作,然而受限於繼續教育的部分,社會工作師如果無法進行更多積分點獲得之方法,如成為授課講師,那麼就會得要時刻的花費購買課程來換點數。另外繼續教育的課程內容規範,仍是以「社會工作專業」相關之內容,如未符合其辦法的課程,將無法列入計點。
風數據,長照專題,失能人口,老人-林韶安攝© 由 風傳媒 提供 風數據,長照專題,失能人口,老人-林韶安攝
依照現階段的規範以及社福市場對證照的看法,社會工作師之證照甚至執照,將有可能大大限縮社會工作者的發展。(林韶安攝)
當社工之專業課程,已經能有一定的水準知識時,卻因為受限於現有辦法的規定,無法因進行其他課程的研習,而歸納入社工師繼續教育的積分。當一個社區社會工作者,或婦女、少年、更生矯治等社會工作,看見服務對象有技能訓練之需要,社工可能會去研習其他的課程,但因為這些課程無法算入繼續教育積分,因此得再花時間來補足所需要的積分,在工作與進修的過程,工作者的時間分配,幾乎都花掉許多私人時間分配到教育進修之中。而個人的休息以及與朋友、家人等社交空間,也會限縮。當然,以上還未歸納進助人工作超時工作的情況。
社會工作者,或者該說一個助人工作者,的確有義務將自己的專業訓練得更成熟,但助人領域的技巧,不該是單一的結構模式。今天我們的工作有很多的機會需要進行其他專業技巧的幫助,但受限於專法限制,社會工作者得要花較多的時間,不斷的進行類似內容的再教育,卻難以納取其他專業,例如管理、行銷、技術、文化、工程、建築等與助人專業進行整合,限縮了助人技巧可能發展的空間,其實是很大的遺憾。
八、社工正在助人,但我們如何幫助自己?進而轉為幫助他人之助力?
助人工作領域,有一句「回歸初衷」的老話,總是在助人工作者或社會工作者工作疲乏出現時跑出來,其目的是當一個助人工作者繼續進行手上的職務。但是這一句話,卻是讓工作者被忽視自我需要,被要求不要為自己發聲。
但是,我們連自己都無法獲得幫助,那麼我們如何幫助我們手邊的人?尤其是,當我們有更多的部分需要增進工作技巧,但我們會的永遠就是大學四年的社工專業教育內容,繼續進修也是繞著這個領域跑,那麼,我們在抱怨服務對象無法配合,甚至對他們感概的同時,就要有個危機,我們能夠提供的服務是「有限中的有限」。
去年(2015)訪問過兩位安置機構主管層的工作者,兩位對於專業助人工作者條件最重要的是什麼。一位提到對於受服務對象的好奇與興趣,另一位則是學習不同的專業,幫助服務對象在接軌的過程中得到幫助,因為當我們從大學學完後進入職場,所擁有的知識如果沒有向外吸收,大概一輩子就那四年的專業。在訪問完這兩位之後,我一直認為,助人工作者其實一直在認識我們所服務的對象,但是當我們認識了那麼多之後,我們能做的是什麼?在我個人的教育與經驗中,我們不能做的,就只有連結資源,只是這一個資源連結,卻仍然有其限制。其中包含連助人工作對該資源的使用與內容,其實都不清楚,那麼我們怎麼知道服務對象使用後是否真的能夠獲得幫助?
睡眠不足很容易成為惡訊循環,無時無刻感到疲憊,影響生活表現。(圖/lehman_11@flickr)© 由 風傳媒 提供 睡眠不足很容易成為惡訊循環,無時無刻感到疲憊,影響生活表現。(圖/lehman_11@flickr)
助人工作領域,有一句「回歸初衷」的老話,總是在助人工作者或社會工作者工作疲乏出現時跑出來,其目的是當一個助人工作者繼續進行手上的職務。但是這一句話,卻是讓工作者被忽視自我需要,被要求不要為自己發聲。 (圖/lehman_11@flickr)
九、社工師證照失去了精神之後...
考社工師,從學校至職場,多數都認為是幫助提升專業的指標?但是,當我們認真在思考一下後,似乎有執照的也不等同於真的有專業,甚至幫助到我們的服務對象。另外我們也再來看沒有證照的工作者,真的就沒有專業嗎?相信可以舉出更多的例子來證明,沒有證照的助人工作者,有更多能力的實證,來表示他們所服務的對象,受到極大的幫助。那麼,證照是否就失去了本該有的精神?
其實,我相信證照的標地,的確能夠幫助一些真心想助人的工作者,提升基本能力,尤其在準備階段,獲取專業的知識,是有助力的。當個人拿到證照之後,也代表自己獲得了受認可與該有的技術,當然也代表自己的薪資與未來能夠獲得成長。只是在實務上,證照的功能反而使工作者的眼光成為了被狹隘,使助人專業擴充的機會受阻,難以增加更多元的技巧與理論幫助服務對象。甚至現在,專科社會工作師執照的發展,為了凸顯單一領域的專精,將社工如同醫師科別班的分類,我看見專業權力的危險。
證照化時代,正在沒落,而社會工作領域,卻努力的走這條路!我們以為證照能夠帶來專業與社工人地位之提升,卻沒看見我們正在努力發展菁英式的管理方式。社會工作領域,仍然存在學籍比較的方式在篩選人,接著,我們將使用更加專精的工作者,卻讓我們的服務輸送,可能失去應有的彈性,甚至我們能看見的世界限縮了。
這篇努力絞汁的文章,我沒有期待跟誰能夠對話,因為我至今也僅是將四年社會工作的知識更多的思考(其實我已經唸了7年社會工作,正在拿第二個學士學位)。但是當我想要更多學習其他的專業時,卻受到現有體制以及身份的阻礙,尤其是每當師長提醒不同專業的整合是很重要的,我站在「社工師考試」的面前,反而看到那背後整個台灣助人結構的諸多議題將會成為我個人之枷鎖。而社工師職業證照,剛好是第一個。
*作者為實踐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學士生,曾擔任社會工作人員、生活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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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高雄市刑事警察局假社工事件回應: 從《風之谷》王蟲的憤怒談起
推文到plurk
2015-09-25 11:17
◎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自由時報104年9月22日「美女警官扮社工 誘鴛鴦毒販出籠」報導引發眾多社會工作夥伴的強烈批評及反彈,此次假社工事件後,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以下簡稱全聯會)對於全國上萬名長期致力於濟弱扶貧、陪伴受害人等專業服務並獲得各界認同的社會工作師以及社會工作人員們,未來在實務工作上可能造成的困擾感同身受。
社會工作的服務中,經常需接觸高風險家庭,並提供輔導及轉介資源等服務以降低風險。社工夥伴跟服務使用者之間的信任關係建立不易且珍貴,但因保持低調與遵守專業倫理,故很少被社會大眾理解。社工有如宮崎駿《風之谷》電影中沉默安靜的守護環境的王蟲一般,安靜的守護著台灣弱勢的角落。
社工有如宮崎駿《風之谷》電影中沉默安靜的守護環境的王蟲一般,安靜的守護著台灣弱勢的角落。但社工事件更觸發了社會工作人員對於社工助人的信任感被消費的憤怒,一如由沉默安靜轉為憤怒的王蟲,(網路)
然而,從公部門到民間團體,社會工作夥伴不間斷地透過專業服務,希望能謀求更多弱勢族群的最佳福祉時,卻經常忘記自己的安全與健康。面臨勞動條件不佳,例如待勤時間長、薪資水平低落、高個案負荷量及人身安全疑慮等,長期惡性循環下已產生許多案例,有積勞成疾而病逝者、有遭受人身攻擊威脅者、更有數不清的社工因掛心工作產生的睡眠障礙與身體健康警訊。
本次假社工事件更觸發了社會工作人員對於社工助人的信任感被消費的憤怒,一如電影中由藍轉紅、由沉默安靜轉為憤怒的王蟲,生氣的訊息瞬間灌爆了相關單位的網站。
本次事件雖可說是警察單位的無心之過,而犯罪偵查的工作技巧與困難亦非其他專業人員所能理解,但全聯會誠心呼籲相關單位爾後應在偵察工作推展以及新聞發佈的安排上盡量考量到對其他專業可能造成的困擾。
真摯冀望以此回應表達不同專業之間真誠溝通的心意,讓不同專業獲得更多互重互助的基礎。
(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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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只怕豬一般的隊友
2015/09/23
作者:
河馬
關鍵字: 警察 社工 弱勢 社會福利 孩童
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昨天一篇〈美女警官扮社工 誘鴛鴦毒販出籠〉的新聞引起譁然,社工界一夕之間沸騰,到底高雄刑大知不知道自己幹了甚麼好事?為什麼會讓整個社工界為之憤怒?
● 信任關係與非自願性案主
身為社會工作者,與受助者建立信任關係是一種專業技巧、是一種技術,更是一種提供服務的基礎。社會底層存在許多需要被幫助的弱勢民眾,而這些民眾不一定是自願被服務。試想,一個吸安的母親與在外辛苦賺錢養家的父親,高風險社工關心的是孩子有沒有受到適當與安全的照顧,孩子的生命與身體是我們的所關注的,而警察假扮社工的新聞一出,影響的不只是一個個案,更是整個社會弱勢民眾對於社會工作者的信任關係徹底崩解,未來社會弱勢民眾如何看待社工?如何相信社工?吸安的媽媽還會讓社工進家門關心、訪視案童嗎?會不會有更多的孩子受到虐待、受到不當照顧?這樣的信任崩解,影響著未來台灣可能形成的社會現象與議題,並形成更多的黑數。
● 可以扮廟公、扮里長伯、扮水電工,就是不該扮社工
為什麼社工界會憤怒?因為關係建立是一種專業,而高雄刑大這次的事件就是把社會工作的專業拿來玩弄,把別人的專業工具拿來踐踏,就像有人假冒警察拿著玩具槍去逮捕人一樣。社會工作者面對非自願性案主,用盡全身力氣、使盡渾身解數才可能見上孩子、受助者一面,因為有太多隱藏在社會黑暗面與角落的民眾是無法自己申冤、求助的,就像是受暴的婦女或兒童,而這是一種被隱藏的需求。
社會並不會因為警察扮演水電工而不信任水電工,因為家裡水電壞了還是會找師父來修;民眾不會去排斥廟公、里長伯來家裡坐,因為有事要找人,還是會找。但是這些是需要、想要,是求助者主動且有能力的狀況,社會工作者的存在,就是要找出潛藏在光明面下的陰暗面,那些無法自助、求助的被動需求。當警察用這樣的方式辦案並大肆宣傳,無法求助的對象們,這樣的需求將永遠被埋藏在黑暗底下,因為他們再也不知道進門來的是帶走他們的魔鬼,還是天使。
● 有些事只能做不能說
不是說社工不協助辦案,而是如同警察有刑事訴訟法、職權行使法等法律規範,社會工作者也有其專業倫理守則,當案主家庭情形到達一定違法程度時,社會工作者應採取必要之司法措施,如通報警方。過往警方與社政單位都是聯手處理案家,雖然保護性個案的網絡並不一定那麼建全,但是各分局至少都還是有家防官與社工相互合作,一同處理保護性個案,這次高雄刑大為了搶績效媒體曝光,著實打了夥伴們一巴掌、像是甩開過往攜手服務的歷程,以後各縣市社政與警政開聯繫會報時,是要怎麼開下去!?今天高雄用這種方式打臉社政單位,對於長期本就像小媳婦一般的社政單位,更是一種傷害!簡單來說,錯事做就做了,也不用這樣拿來說嘴,畢竟有些事只能做,不能說。
● 社政是預防,不要凡事都要警政出手
台灣長期重視經濟、追求經濟成長,社會福利與社會工作只有在選舉時被拿來當做牛肉、政見的支票(還不一定能兌現),這次的事件凸顯台灣民眾與其他單位對於社會福利與社會工作的不重視與錯誤認知。其實社會福利政策是一種預防,以兒童保護為例,現在兒保做的好,對於未來的國家社會負擔會具體減少,至少監獄裡人會少一點,未來社會成本會低一些。警政與法律是道德標準與社會規範的最底限,不可踰越與挑戰,若台灣社會能夠不再短視近利,各單位能相互尊重與合作,是不是能在前端預防先做好,而不是凡事都要到法律制裁。
總而言之,有些事是不對的,如果不小心做了就不要說,不然只是踐踏彼此的互動與努力,請相互尊重,大頭該道歉就道歉、該下台就下台。而社政不要再當小媳婦,該硬起來就硬起來。總之,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只怕豬一般的隊友。
(作者為社會工作師)
慈善團體切莫壓榨血汗
◎ 簡宏哲
國人捐款集中特定「明星」單位,造成善款分配不均,嚴重壓縮地方型社福團體的資源募集,也影響許多不易被看見,但更需要獲得援助的弱勢者需求。
尤其貧富差距越來越大,勞資糾紛層出不窮,造成慈善團體在聘任服務人力時,將外在環境的不利因素導致單位各項工作成本,要求受僱人員一併分擔吸收,尤其是社工人員受害最多,產生玩法亂象,有「要求薪資回捐」、「勞健保低報」、「各種名目扣款」、「偽造文書」等,如專案計畫補助的人事費,在社工不知情或是有意無意的壓迫下,要求社工要認清事實,常以「共體時艱」或「社工就是要比別人更有愛心」等似是而非理由,嚴重者要求社工配合造假,甚至表示若要追討權益,更有恐嚇「社工圈很小,不要因此混不下去」或「跟公家單位關係不錯,最好不要找碴」等,簡直是「社福流氓」。
更有些社福團體是外行領導內行,只求員工體諒,單位幹部卻是靠著壓榨勞工及從其他管道不當得利,而滿足了少數人的私利。一個社工員如果無法保障應有的權益,如何讓更多弱勢獲得應有的照顧與協助。
在此呼籲有關單位,如勞動部、衛生福利部及地方縣市政府等權責單位,任何申請公益彩券或是政府經費補助,尤其獲得人事薪資補助的執行單位,應當統一由公部門公開資訊,任何人都可以上網查閱,並且規定各項福利機構,凡是運用公部門補助之經費徵求社工時,必須公開計畫名稱及申請補助薪資(含政府核定之勞健保),且不得寫「面議」並讓應徵者瞭解計畫內容及經費預算等,逐步確保社工勞動權益,並將違法機構究責。
台灣社會反省的浪潮,正從青年公民及亟思改變的人民做起,社工也應當是社會弱勢的倡導代言者,不應該持續躲在社會角落,任由假公濟私者糟蹋基本尊嚴。
(作者為臺灣花園城市發展協會常務理事)
台灣社工界悲歌
◎汪家慶
前些日子看到「我以台灣有鄭小妹妹為恥」一文,標題看似在評斷鄭小妹妹,內文實則批評台灣的社福機構沒有做到應該做的事,當看完之後我感到心寒及憤怒。我是一名社福機構的社工,許多同學也都是社工,當我們在受社工教育時,我們學習到的是服務弱勢,抱著服務的熱忱,以專業的態度和專業的方法,為案主的最佳利益著想以及案主自決。
畢竟我們的工作,關乎的可能是許多人的性命以及生存和權利,但我們不知道的是,當我們開始從事社工的工作時,在服務的背後我們還需要擔心,我們的收入能夠負擔生活嗎?機構的經費夠支付下個月的薪水嗎?這個月的案還有許多,下個月又會多出多少呢?還有多少行政工作、機構評鑑會擠壓到我們服務個案的時間呢?更甚者,10年調薪一次,薪水永遠難以突破4萬,這些都是非身在其中的人無法看見的。
許多人會說,你是一名社工,就應該要有這樣的自決,需要有愛心,去幫助大家,但我也想說,身為一名社工的確是我們選擇的,但身為一名社工的同時,我們也是人,我們需要的和大家都一樣,而社會工作的內涵不只是要有愛心,還需要花上許多的時間和力氣,當我們因為工作而擠壓到家庭、擠壓到自己的時間時,有多少人能夠站出來為我們的權益發聲?
文中作者似乎連社會局和社福單位都分不清楚,而是一面倒的批評社福機構未盡到應盡的義務,或許你不清楚社會局以及社工的作業標準,但事實上該家庭的情況不是我們從網路、新聞媒體就能得知,從十幾年前的人球案,到現在的鄭小妹妹一案,媒體以及民眾的評斷似乎沒有多大的改變,失能的狀況、育幼院的資格、老人院的照護,這些都是有專業的評判標準,而鄭小妹妹是否缺乏生活的常識,都不是依照媒體報出來的情況就能評斷。
台灣看似在社會福利的經費上花了許多錢,但所謂的社福機構,大多是私人或者接受政府委託的方案,在新自由主義以及第三條路的社會福利方向之下,機構很多靠的是政府的委託經費以及募款在生存,社會對於社工人員有許多的期待,因此常常當看到社會案件時的一個質問的,是該縣市的社會局以及社福機構的社工為何沒有第一時間關注以及給予支援。但現實是,社工永遠都有追不完的案件,有限的權限和時間之下,無法在每一個案件上給予最即時的協助,也只能依靠每一次的評估、追案,還有發現問題時的緊急上報,當民眾無法了解社福體系的運作方式,就一面倒的批評時,對於所有在第一線的社工人員來說,不僅是難過更是扼殺了服務的熱忱,台灣對於社工的待遇以及不重視,也成為社工界流動率高的原因。
因此在你批評的同時,希望你也能對社福體系有多一點的了解,了解社福體系、了解社福單位和社會局的差別、了解社工人員能夠做些什麼,當你什麼都沒有做的時候,光憑表面的判斷和批評足以毀掉一個社工所有的心血。
(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社工)
我以台灣有鄭小妹妹為恥
◎陳雨柔
根據媒體報導,高雄三民區十全國小10歲女學童鄭茄妡,平常生活費靠著外曾祖父母在菜市場擺攤做生意,全家3人就住在攤位的木板閣樓,只有1.5坪大小,要上廁所還得到市場公廁去,不過鄭茄妡非常懂事,半夜外曾祖父母要上廁所,她一定會起床扶他們下樓,因為樓梯坡度高達70度,老人家一個不小心就可能會跌倒。
因為媽媽生病沒有同住,平常都是茄妡一個人幫忙照顧外曾祖父母。茄妡從6歲起包辦家事,靠著家裡唯一的水龍頭洗衣,並在一樓攤位煮飯和炒菜。78歲的外曾祖母陳寶珠有糖尿病,茄妡便自學打針技巧,天天為她施打胰島素;也會到醫院借輪椅,推高血壓和痛風的外曾祖父到醫院看病。
報導一出,許多人紛紛讚揚鄭小妹妹為天使,表示要捐款給他們。但筆者有完全不同的看法,台灣有鄭小妹妹的存在,讓我感到丟臉。鄭小妹妹還小,對社會無知,她盡她的力量照顧家人,這的確令人感動。但是在我們可以捐上百億給外國救災的台灣社會,竟然需要一個10歲女童照顧生病的家人,請問我們的社福機構在做什麼呢?
鄭小妹妹在半夜扶外曾祖父母下樓的時候,如果一不小心兩個人都跌倒了,請問誰來救他們?請問各位已成年的讀者,你們無論是醫院或在家裡,敢給10歲女童打針嗎?如果有養老院敢請10歲女童幫老人打針,是否會立刻被檢舉?
10歲的女童,當然不了解自己的遭遇跟行為有多大的危險,在社會上代表什麼意義。但是社會局的人員會不知道嗎?請問社會局的人員關心過她們嗎?鄭小妹妹的家庭,已經不只是清寒,更是屬於失能的狀況。鄭小妹妹應該符合進育幼院的資格,他的外曾祖父母應該進老人院接受合格醫療人員的照護。
金錢不過就是資源,大家捐款給他們,他們會如何使用呢?會讓外曾祖父母進老人院嗎?還是讓鄭小妹妹繼續為外曾祖父母打針呢?是什麼樣的母親才會不跟女兒同住,讓10歲的女兒單獨照顧外曾祖父母呢?如果捐款給他們,錢會不會被母親拿去亂花掉呢?有愛心的民眾要如何監督捐款的流向呢?他們當然窮,但是他們不只是缺錢,更缺生活的常識。這些,都是台灣的社服機構該做的。
人各有命,鄭小妹妹的遭遇,在50年前的台灣比比皆是,現代第三世界國家也所在多有。但是,在2014年的台灣,我以台灣有鄭小妹妹為恥。
(台大法律系畢業、交大科法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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