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擔任詐團顧問 前刑事局副局長莊定凱6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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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19:09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去年6月破獲以合法掩護非法製作「黑莓卡」、「比特卡」漫遊網卡詐騙案,雲林地檢署追查發現,前刑事局副局長莊定凱疑擔任該電信公司顧問及另一件虛擬貨幣案的顧問,15日傳訊莊姓父子到案,昨訊後莊定凱60萬元交保,莊的兒子聲押,雲林地院開庭後裁定請回。
該案件檢方去年12月6日將全案22人以詐欺、洗錢罪起訴後,深入再追查發現前NCC委員蕭祈宏疑在卸任後擔任該電信公司的顧問,並以其子的銀行帳戶領取每月5萬元薪資,共計50萬元,雲林檢方傳訊蕭後以50萬交保,並在4月10日以蕭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起訴。
承辦檢察官黃薇潔深入追查,又查出莊定凱疑似也擔任該電信公司顧問,另查出還任一家虛擬貨幣公司的顧問,全案由檢方深入調查中。
檢方指出,莊定凱從2022年退休沒多久先到一家虛擬貨幣公司擔任顧問,隔幾個月又到該家電信公司擔任顧問,每月薪資約5、6萬元,全案檢方深入調查中。
前刑事局副局長莊定凱疑涉擔任詐團顧問,15日雲林地檢署傳訊莊及其兒子到案,訊後莊定凱60萬元交保。(記者黃淑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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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月薪3萬買千萬宅 財產交代不清遭判刑--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
最新更新:2020/07/14 18:21
技工月薪3萬買千萬宅 財產交代不清遭判刑 | 社會 | 中央社 CNA https://bit.ly/2WlmtM5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14日電)基隆市府技工應姓男子被控向土資場業者收賄,檢調查出應男月薪3萬餘元,除購買千萬房屋外,銀行帳戶有968萬餘元,由於應男對財產來源交代不清遭檢方起訴,法院審理後,判他2年徒刑。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於民國106年6月15日接獲檢舉,指擔任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建築管理科技工應姓男子,自102年開始向土資場業者收取每月30萬元賄款,基隆地檢署也分別在107年3月和4月間接獲檢舉,由檢方指揮新北市調處對應男實施通訊監察。
檢調查出,應男月薪扣除勞健保等費用後約3萬3000元,自102年2月23日至去年3月5日間,除現金存款外,107年2月7日曾將14萬8000元現金交由妻子存入銀行,帳戶內合計達565萬8000元。
此外,應男於民國102年11月16日以總價1050萬元簽訂基隆市一間房屋,取得建物所有權後,銀行將核撥貸款以現金存款方式分26筆存入共403萬元,加上565萬餘元,應男帳戶內共有968萬8000元,金額遠高出他的薪資收入,來源可疑,且財產增加與收入顯不相當。
應男在檢方偵訊矢口否認有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犯行,辯稱在偵查中已盡量說明,但因時間久遠,無法逐筆說明,僅泛稱曾向妻子借款100萬元、打牌贏錢、郵輪上賭博所餘款項和李姓友人還錢,未就財產提出合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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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指出,100萬元並非小額借款,應男的妻子並未提出事證證明,不足採信。此外,根據李姓友人證稱,借款的最高金額和借款時間與被告所述不一,至於打牌所得和郵輪上賭博剩餘款項,應男也未提出其他事證佐證說詞。
法院指出,應男僅於審判中初次訊問時坦認犯罪,之後即飾詞否認犯罪,未見悔意,也未提出合理財產來源說明,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4年,全案可上訴。技工月薪3萬買千萬宅 財產交代不清遭判刑 | 社會 | 中央社 CNA https://bit.ly/2WlmtM5
色法官8年前召妓被撤職 住院又摸護理師臀部和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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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0 11:44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曾任高等法院法官的楊炳禎,因召妓、蹺班、賭博等行為,8年前被公懲會認定行為失檢,議決撤職;不料,他今年中住院手術期間,竟趁機對護理師襲臀;台北地檢署勘查醫院監視器畫面,發現楊炳禎從護理師的臀部摸到大腿,涉案罪證明確,今天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
曾任高等法院法官的楊炳禎,因召妓、蹺班、賭博等行為,8年前被公懲會認定行為失檢,議決撤職;不料,他今年中旬住院手術期間,竟趁機對護理師襲臀;台北地檢署勘查醫院監視器畫面認涉案罪證明確,今天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資料照)
曾任高等法院法官的楊炳禎,因召妓、蹺班、賭博等行為,8年前被公懲會認定行為失檢,議決撤職;不料,他今年中旬住院手術期間,竟趁機對護理師襲臀;台北地檢署勘查醫院監視器畫面認涉案罪證明確,今天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資料照)
檢方調查,今年6至7月間,楊炳禎因病住院動手術,他住院觀察期間,竟涉嫌趁護理師向他解釋病況時,對護理師伸出鹹豬手,從臀部摸到大腿,氣得護理師向院方申訴並提告。
楊炳禎庭訊時否認性騷擾,辯稱他在醫院走廊上遇到護理師,因他無法彎下腰,想將腳痛一事告訴護理師,才伸手碰觸護理師示意他不適的部位,而且護理師當時穿著長褲,他並沒碰到對方的肌膚。楊炳禎的委任律師則指稱,楊炳禎是因患病導致手抖,這才不小心碰到護理師。
檢方勘查醫院監視器畫面卻發現,當時楊炳禎可彎下腰,並一度伸手摸護理師,從臀部摸到大腿,涉性騷擾的事證明確;護理師不滿被性騷擾,還被要求拿下口罩看長相,立即向院方申訴,楊炳禎則不知何故,事發後突然辦理出院。
依監察院彈劾資料,楊炳禎自2006年開始,平均每兩個月就召妓1次,有時還利用上班期間不假外出,要求應召業者提供花名「甜甜」等女子性交易,甚至自己打電話給花名「娃娃」的應召女應召。
此外,楊炳禎還長期經營骨董生意,開設「讀書樓」工作室,帳戶資金進出頻繁,公懲會認為已非單純投資,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不得經營商業規定;楊炳禎另被查出有打麻將的習慣,每次以500到3000元為底,輸贏多在1萬元左右,有時1週兩次,有時1、2個月1次,地點多在自宅。 https://is.gd/JVh2iW
因召妓遭撤職的前法官楊炳禎,再因摸護理師臀部遭起訴。(中時資料照) https://is.gd/BFartZ
曾因召妓蹺班、賭博等行為被撤職的前高院法官楊炳禎,在醫院進行手術復健時,摸護理師屁股,還要對方脫下口罩,被控性騷擾,台北地檢署偵查後,因監視器畫面清楚拍到楊的犯行,20日依性騷擾將楊起訴。
楊炳禎是在今年6至7月間,因病住院動手術,他住院觀察期間,竟涉嫌在復健室外走廊,趁護理師詢問他身體狀況時,對護理師伸出鹹豬手,以左手從護理師屁股摸到大腿,當護理師被襲後立即將楊帶回病房,楊竟然還要求護理師脫掉口罩因「這麼漂亮的臉被口罩遮住太可惜」,氣得護理師向院方申訴並提告,楊則在護理師申訴當天就辦理出院。
楊炳禎檢方開庭時否認性騷擾,辯稱他無法彎下腰,想將腳痛一事告訴護理師,才伸手碰觸護理師示意他不適的部位,而且護理師當時穿著長褲,他並沒碰到對方的肌膚。楊炳禎的委任律師則指稱,楊炳禎手抖,這才不小心碰到護理師。
至於要求拆口罩的原因,楊辯稱是因醫院護理師們看到他都會打招呼,他希望知道每個護理師長相,以後才能打招呼「回之以禮」。
不過,醫院的監視器畫面清楚拍到,楊與護理師之間距離約1公尺,當時楊炳禎明明可彎下腰,一度伸手摸護理師的左臀部至大腿,依常理病患有身體不適之處可用言語訴說或是摸自己部位即可,不用摸護理師或醫師,且護理師在醫院內帶口罩是習慣,大家可從白色制服以及識別證認出身分。 https://is.gd/BFartZ
檢察官認為,楊炳禎曾任法官,也審理過性騷擾案件,不可能不知性騷擾構成要件,卻仍飾辭狡辯,依法將他起訴。
楊炳禎愛召妓理由有夠瞎
收藏香爐已有10餘年曆史的楊炳禎,曾公開展出他最得意的收藏。
台灣“高院”前法官楊炳禎在“監察院”約詢時辯稱,因為他只生了一個女兒,很想再生一個兒子,但是他因高血壓很難勃起,因此需要多接觸女人。楊炳禎說了很多召妓理由,讓“監委”沈美真認為違反常情、理由怪異。
沈美真說,約詢時楊炳禎很配合,花很多時間侃侃而談他的古董經,強調自己如何以獨到眼光,投入“古物系列化買賣”,看了2、300本藝術監定的書,利用大陸經濟起飛的機會,與有財力的台商做生意。
沈美真表示,楊炳禎很聰明、也很懂法律,所有言論都“避重就輕”;例如楊談賭博,卻否認利用賭博“喬事情”、收紅包;談古董,卻避談以古董交易換房子、否認做假古董,也不承認收賄;談性事,卻否認高價召妓。
楊炳禎還提了近10年來銀行交易明細的厚厚一疊資料,開出支票好幾千萬,共10多張,他說,古董交易都開支票,因為資金往來頻繁、金額龐大。
公懲會開鍘 蹺班召妓 法官楊炳禎撤職
買賣古董 好打麻將 600萬退休金泡湯
出版時間:2011/01/08
https://is.gd/pNWAJE
楊炳禎收藏大量高價銅爐,不料遭檢舉藉古董買賣收賄洗錢。翻攝畫面
【賴心瑩╱台北報導】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楊炳禎因召妓,被司法院停職移送監察院彈劾後,公懲會昨天做出懲處,認定楊炳禎長期蹺班召妓、經營古董交易且經常打麻將,嚴重傷害法官形象及司法公信,決議對他做出最重的撤職處分,並停止任用公職一年,楊炳禎確定無法回復法官身分。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表示:「希望這個最嚴厲的處分,能警惕其他法官端正個人行為,也呼籲司法院、法務部往後要繼續發揮監督功效,積極查辦、移送不適任司法官。」
自爆財產3億元
楊炳禎在監察院與公懲會調查期間,坦承召妓、打麻將與古董交易,但強調,古董買賣僅屬個人興趣及投資,並非專門以營利賺錢為目的,不屬《公務員服務法》限制內容,不過,他的辯詞未獲採信。
事實上,楊炳禎早被特偵組偵辦「正己專案」監控超過3年, 2007年8月及11月間,檢調兩度監聽到他打電話召妓,聯繫花名「甜甜」與「娃娃」的應召女子,到北市金山南路星辰飯店性交易。楊坦承最近一次性交易在去年5月至7月間,地點就是星辰飯店,公懲會調查出勤紀錄,發現他竟全部利用上班時間召妓。
至於打麻將部分,楊炳禎也坦承承租北市建國南路民宅充當私人招待所,和企業界友人打麻將,有時一周兩次,通常以500元到3000元為底,輸贏一萬元左右,其中,涉及瀝青弊案的北市前議員許富男,也曾多次和他打麻將,公懲會為此傳訊許富男,但無法證明兩人曾藉此討論官司問題。
楊炳禎受調查時還自爆:「我財產約3億元,財富增加是長期在古董的研究經營所累積,我花很多時間研究古董的歷史、整理古董,去年7月我才剛以2億5千萬元,把部分收藏賣掉。」
1年無法任公職
公懲會根據楊炳禎帳戶內動輒上千萬元資金進出,認定他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不得經營商業事業」及《法官守則》「法官應謹言慎行且避免不當行為」等規定,決議對他做出最重的撤職處分。楊炳禎近600萬元的退休金從此泡湯,且1年內無法再擔任公職。
楊炳禎召妓案去年8月爆發後,司法院重新草擬《法官守則》,嚴禁法官參加不當社交活動且須謹慎交友。未來一旦《法官法》立法通過,類似楊炳禎的行為也將被移送職務法庭懲戒。 https://is.gd/pNWAJE
司法官年均錄取率1% 上榜者多來自六都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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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8 22:12
〔記者吳政峰、實習記者謝佳璇/台北報導〕司法官號稱「鑽石級飯碗」,每年均吸引近萬人報考,惟僧多粥少,年均錄取率約為1%,能夠上榜的考生都是菁英,只要進入「司法官學院」接受2年的學業與實務訓練,即可分發任法官或檢察官,月薪10萬元起跳,羨煞不少人,根據統計,這群「學霸」多來自六個直轄市,顯示出各縣市的教育資源仍存有落差。
司法官學院院長蔡碧玉表示,通過司法官特考的學員多來自六個直轄市。(記者吳政峰攝)
司法官學院院長蔡碧玉表示,通過司法官特考的學員多來自六個直轄市。(記者吳政峰攝)
今年進入司法官學院受訓的是第60期學員,共有59人,其中逾7成(43人)來自台北(7人)、新北(8人)、桃園(5人)、台中(10人)、台南(4人)、高雄(9人)等6個直轄市,花蓮縣、台東縣、屏東縣、新竹市、南投縣、嘉義市等縣市則掛零,顯示出經費較多的直轄市具有較高的教育資源,反映城鄉發展差異。
今年較往年不同的是,過去雙北市錄取人數穩居前兩名,但今年變成台中市獨占鰲頭,司法官學院院長蔡碧玉注意到這個現象,特別提出來與同仁們討論,有人認為可能與繁星計畫有關,不過,因今年是首度情勢轉變,究竟是個案,或是整體趨勢的轉變,仍待後續觀察,目前做出任何結論都是言之過早。
蔡碧玉指出,通過司法官特考的考生,大多為台大、政大等數個傳統法律名校畢業,男女比例各半,女性稍微多一點;進入司法官學院的年齡約為28歲,應屆畢業生只佔2-3成,多數為重考生,顯見「十年寒窗」仍為必備要件;學歷多集中在大學及研究所,博士生連兩年掛零;有沒有工作經驗並不是重點,數據顯示,每一期所佔的比例都不同,以60期為例,58%的學員具有工作經驗,多與法律有關,如:書記官、律師、法官助理、警察、公證人、法務,也有非法律背景的工程師、研究助理等職。
近5期的學員中,未婚比例高達8成以上,通過律師考試者高達9成,法律系畢業者則有7成以上。
蔡碧玉表示,司法官學院前身為「司法官訓練所」,1955年成立至今超過一甲子,期間歷經戒嚴、審檢分隸、解嚴、本土民主化運動、政黨輪替等歷史變遷,從「訓練」轉向「養成教育」,從軍事化教育朝向開放多元的學院化發展,近來為了回應司改國是會議的期待,更是大幅縮短院內授課的時程,讓學習司法官在法院、地檢署、矯正機關學習長達1年2月,在行政機關、民間機構、NGO學習1個月,就算是院內課程,實務課程也佔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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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貪污擬增「陳玉珍條款」 追回停職期間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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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4 17:42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立法院長蘇嘉全今召集朝野黨團協商「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會中朝野立委就「陳玉珍條款」達成共識,意即法官、檢察官若貪污經判刑確定,或經職務法庭裁判確定,而受有免職、撤職等懲戒處分,應繳回停職期間所領的薪水;未來「史上最貪女檢」陳玉珍遭判12年後還能領6年半薪的狀況,將不復見。
立法院長蘇嘉全今召集朝野黨團協商「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記者謝君臨翻攝國會頻道)
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5月初審通過「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對部分法條達成共識,其中包括「若法官任職時違失情節重大,可剝奪其退休金及退養金」等,但仍有44條條文無共識,保留送黨團協商。
針對法官法第43條,時代力量黨團提案增訂「實任法官或司法院大法官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職務法庭裁判確定而受第50條第1項前3款之懲戒處分者,應繳回其停職期間所領之俸給」。
對此,黃國昌說明,這是為了解決實務上的嚴重問題,法官若貪污,不准從納稅人身上再領一毛錢,可稱為「陳玉珍條款」;依現行狀況,刑事訴訟程序拖很久,陳玉珍被判刑12年後,每月還領半薪超過6年,此事讓人無法容忍,一旦貪污確定,如果前面沒有給薪就算了,「有給的,每一分一毫都要追回來!」
列席研議修法的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指出,對於貪污的痛恨,他不下於任何人,過去在擔任法官時所審理的個案,讓他能感受到被害人的心境;如不考慮剝奪貪污者的薪水會造成其經濟困窘,他是支持時力的提案。
蘇嘉全說,法官跟一般公務員的社經地位不同,就像大家對政治人物的要求會比較高;柯建銘也認為:「(條文)應該是要加上去」。
黃國昌強調,最重要是要把立法原則確立下來,這沒有(貪污者)活不下去的問題,標準就是「停職」,最後貪污確定把錢要回來,「這是天經地義,天公地道的事情,講到好像我們不讓法官活不下去,言重了」。
最後,蘇嘉全裁示通過增訂時力所提的修正動議,目前協商仍繼續進行中。
判決指出,陳玉珍在擔任檢察官10多年來,向電玩業者收賄2300萬元,包庇掩護非法賭博電玩店,敗壞國家法紀,日前被判刑1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
六十八歲的胡景彬,一九七九年任法官,有三名妻妾、六名子女,最寵三房黃月蟾;胡當法官時就開始投資地下錢莊放高利貸,與地方業者交陪密切,一九九七年被檢舉經常上酒店,且都指定大胸部的小姐坐他大腿陪酒,席間解開酒女的胸罩當眾「吸奶」,被戲稱為「吸奶法官」,每次花費至少五萬元。胡景彬為此醜聞被休職三年後復職,二○一○年又被檢舉暗示律師索賄
吸奶法官 重判18年半 - 焦點 - 自由時報電子報 - https://goo.gl/FiPDkK
為甚麼法官、檢察官如此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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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1 12:07
◎吳景欽
法官、檢察官評鑑制度實施已將近3年,原本寄望的究責與淘汰機制,目前看來似乎已然落空。尤其就檢察官的個案評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檢評會)卻常以超過2年時效為由,而駁回司改會、律師公會等的提案。如此的作法,不僅嚴重誤解了法律的規定,亦將使檢察官個案評鑑制度的功能完全喪失。
法官、檢察官評鑑制度實施已將近3年,原本寄望的究責與淘汰機制,目前看來似乎已然落空。(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法官、檢察官評鑑制度實施已將近3年,原本寄望的究責與淘汰機制,目前看來似乎已然落空。(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在法官法未實施前,針對檢察官的濫權訴追,就僅能依據公務員懲戒法為行政究責,而根據此法第25條第3款,對於違法失職行為則設有10年的懲戒時效,此就一般公務員而言,並無太大問題,但於檢察官卻可能出現懲罰的漏洞。
因檢察官是否濫用訴追權限,往往必須等到案件終結或判決確定,才足以判斷。而以台灣目前的審判實況,案件從起訴至定讞,往往曠日廢時,尤其是重罪,如殺人、貪污等案件之審理,超過10年者,所在多有。若果如此,則若刑事被告在經過漫長的審判過程後,終於獲判無罪確定,欲可能因懲戒時效已過,致無法對檢察官為行政究責。
而在法官法實施後,藉由對檢察官的個案評鑑,似能來彌補公務員懲戒法的時效缺陷。只是依據法官法第36條第1項,對個案評鑑之請求,必須在2年內為之,也就是說,法官法的評鑑時效竟比懲戒時效還短,致使司法人員比其他公務員獲得更大的保障。
更糟的是,此短短的2年時效,竟被檢評會解讀為,是從檢察官辦理案件終結時就起算,但問題是,在案件未為確定前,被告怎可能,也怎敢對檢察官請求評鑑呢?而若等到判決確定後,卻又必然面臨罹於時效之困境。
針對檢察權的濫用,雖有刑法第125條的濫權追訴罪為究責,但由於此條文的要件十分嚴格,致已等同具文,而也因刑事究責之困難,才突顯出行政懲處之重要性。只是原用以防止司法濫權的法官法,其規範內容竟比一般公務員還要寬鬆,若不儘速檢討與修正,此規範就注定成為法官、檢察官的保護法。
(作者為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主任、台灣永社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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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知法犯法 應加重其刑〉胡景彬貪污僅判14年 檢不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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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貪污案,台中地院依貪污、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合併判處18年徒刑、併科1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詐欺部分無罪。台中地檢署認為量刑太輕,光貪污罪是10年以上,身為法官知法犯法要加重二分之一,主刑就應15年以上,台中地院僅判14年,顯然太輕了,依法提起上訴。
另外,檢察官上訴書還提到,胡景彬與廖嫌,涉嫌共同詐騙當事人招待他們去台北看「瘋馬秀」部分,法官判無罪,認為廖是借用胡的身分去騙人,胡完全不知。檢察官不服,認為廖某不能主導詐騙案,當天被害人開車送胡與廖一起到台北看秀,沿途被害人與胡景彬說話聊天談起這件事,如果廖是假借名義就會謊言曝光,顯見被害人是被2人共同詐騙。
而貪污罪是10年以上,依法胡景彬的身分必須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且同樣類型的司法官貪污案,大都量刑在18年以上定讞,台中地院卻僅量刑14年(違背職務收受賄賂300萬元貪污罪部分,財產來源不明被判4年,合併18年),顯然太低,也依法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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