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月薪3萬買千萬宅 財產交代不清遭判刑--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
最新更新:2020/07/14 18:21
技工月薪3萬買千萬宅 財產交代不清遭判刑 | 社會 | 中央社 CNA https://bit.ly/2WlmtM5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14日電)基隆市府技工應姓男子被控向土資場業者收賄,檢調查出應男月薪3萬餘元,除購買千萬房屋外,銀行帳戶有968萬餘元,由於應男對財產來源交代不清遭檢方起訴,法院審理後,判他2年徒刑。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於民國106年6月15日接獲檢舉,指擔任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建築管理科技工應姓男子,自102年開始向土資場業者收取每月30萬元賄款,基隆地檢署也分別在107年3月和4月間接獲檢舉,由檢方指揮新北市調處對應男實施通訊監察。
檢調查出,應男月薪扣除勞健保等費用後約3萬3000元,自102年2月23日至去年3月5日間,除現金存款外,107年2月7日曾將14萬8000元現金交由妻子存入銀行,帳戶內合計達565萬8000元。
此外,應男於民國102年11月16日以總價1050萬元簽訂基隆市一間房屋,取得建物所有權後,銀行將核撥貸款以現金存款方式分26筆存入共403萬元,加上565萬餘元,應男帳戶內共有968萬8000元,金額遠高出他的薪資收入,來源可疑,且財產增加與收入顯不相當。
應男在檢方偵訊矢口否認有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犯行,辯稱在偵查中已盡量說明,但因時間久遠,無法逐筆說明,僅泛稱曾向妻子借款100萬元、打牌贏錢、郵輪上賭博所餘款項和李姓友人還錢,未就財產提出合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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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指出,100萬元並非小額借款,應男的妻子並未提出事證證明,不足採信。此外,根據李姓友人證稱,借款的最高金額和借款時間與被告所述不一,至於打牌所得和郵輪上賭博剩餘款項,應男也未提出其他事證佐證說詞。
法院指出,應男僅於審判中初次訊問時坦認犯罪,之後即飾詞否認犯罪,未見悔意,也未提出合理財產來源說明,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4年,全案可上訴。技工月薪3萬買千萬宅 財產交代不清遭判刑 | 社會 | 中央社 CNA https://bit.ly/2WlmtM5


色法官8年前召妓被撤職 住院又摸護理師臀部和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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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0 11:44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曾任高等法院法官的楊炳禎,因召妓、蹺班、賭博等行為,8年前被公懲會認定行為失檢,議決撤職;不料,他今年中住院手術期間,竟趁機對護理師襲臀;台北地檢署勘查醫院監視器畫面,發現楊炳禎從護理師的臀部摸到大腿,涉案罪證明確,今天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
曾任高等法院法官的楊炳禎,因召妓、蹺班、賭博等行為,8年前被公懲會認定行為失檢,議決撤職;不料,他今年中旬住院手術期間,竟趁機對護理師襲臀;台北地檢署勘查醫院監視器畫面認涉案罪證明確,今天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資料照)
曾任高等法院法官的楊炳禎,因召妓、蹺班、賭博等行為,8年前被公懲會認定行為失檢,議決撤職;不料,他今年中旬住院手術期間,竟趁機對護理師襲臀;台北地檢署勘查醫院監視器畫面認涉案罪證明確,今天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資料照)
檢方調查,今年6至7月間,楊炳禎因病住院動手術,他住院觀察期間,竟涉嫌趁護理師向他解釋病況時,對護理師伸出鹹豬手,從臀部摸到大腿,氣得護理師向院方申訴並提告。
楊炳禎庭訊時否認性騷擾,辯稱他在醫院走廊上遇到護理師,因他無法彎下腰,想將腳痛一事告訴護理師,才伸手碰觸護理師示意他不適的部位,而且護理師當時穿著長褲,他並沒碰到對方的肌膚。楊炳禎的委任律師則指稱,楊炳禎是因患病導致手抖,這才不小心碰到護理師。
檢方勘查醫院監視器畫面卻發現,當時楊炳禎可彎下腰,並一度伸手摸護理師,從臀部摸到大腿,涉性騷擾的事證明確;護理師不滿被性騷擾,還被要求拿下口罩看長相,立即向院方申訴,楊炳禎則不知何故,事發後突然辦理出院。
依監察院彈劾資料,楊炳禎自2006年開始,平均每兩個月就召妓1次,有時還利用上班期間不假外出,要求應召業者提供花名「甜甜」等女子性交易,甚至自己打電話給花名「娃娃」的應召女應召。
此外,楊炳禎還長期經營骨董生意,開設「讀書樓」工作室,帳戶資金進出頻繁,公懲會認為已非單純投資,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不得經營商業規定;楊炳禎另被查出有打麻將的習慣,每次以500到3000元為底,輸贏多在1萬元左右,有時1週兩次,有時1、2個月1次,地點多在自宅。 https://is.gd/JVh2iW

因召妓遭撤職的前法官楊炳禎,再因摸護理師臀部遭起訴。(中時資料照) https://is.gd/BFartZ
曾因召妓蹺班、賭博等行為被撤職的前高院法官楊炳禎,在醫院進行手術復健時,摸護理師屁股,還要對方脫下口罩,被控性騷擾,台北地檢署偵查後,因監視器畫面清楚拍到楊的犯行,20日依性騷擾將楊起訴。
楊炳禎是在今年6至7月間,因病住院動手術,他住院觀察期間,竟涉嫌在復健室外走廊,趁護理師詢問他身體狀況時,對護理師伸出鹹豬手,以左手從護理師屁股摸到大腿,當護理師被襲後立即將楊帶回病房,楊竟然還要求護理師脫掉口罩因「這麼漂亮的臉被口罩遮住太可惜」,氣得護理師向院方申訴並提告,楊則在護理師申訴當天就辦理出院。
楊炳禎檢方開庭時否認性騷擾,辯稱他無法彎下腰,想將腳痛一事告訴護理師,才伸手碰觸護理師示意他不適的部位,而且護理師當時穿著長褲,他並沒碰到對方的肌膚。楊炳禎的委任律師則指稱,楊炳禎手抖,這才不小心碰到護理師。
至於要求拆口罩的原因,楊辯稱是因醫院護理師們看到他都會打招呼,他希望知道每個護理師長相,以後才能打招呼「回之以禮」。
不過,醫院的監視器畫面清楚拍到,楊與護理師之間距離約1公尺,當時楊炳禎明明可彎下腰,一度伸手摸護理師的左臀部至大腿,依常理病患有身體不適之處可用言語訴說或是摸自己部位即可,不用摸護理師或醫師,且護理師在醫院內帶口罩是習慣,大家可從白色制服以及識別證認出身分。 https://is.gd/BFartZ
檢察官認為,楊炳禎曾任法官,也審理過性騷擾案件,不可能不知性騷擾構成要件,卻仍飾辭狡辯,依法將他起訴。

楊炳禎愛召妓理由有夠瞎
收藏香爐已有10餘年曆史的楊炳禎,曾公開展出他最得意的收藏。
台灣“高院”前法官楊炳禎在“監察院”約詢時辯稱,因為他只生了一個女兒,很想再生一個兒子,但是他因高血壓很難勃起,因此需要多接觸女人。楊炳禎說了很多召妓理由,讓“監委”沈美真認為違反常情、理由怪異。
沈美真說,約詢時楊炳禎很配合,花很多時間侃侃而談他的古董經,強調自己如何以獨到眼光,投入“古物系列化買賣”,看了2、300本藝術監定的書,利用大陸經濟起飛的機會,與有財力的台商做生意。
沈美真表示,楊炳禎很聰明、也很懂法律,所有言論都“避重就輕”;例如楊談賭博,卻否認利用賭博“喬事情”、收紅包;談古董,卻避談以古董交易換房子、否認做假古董,也不承認收賄;談性事,卻否認高價召妓。
楊炳禎還提了近10年來銀行交易明細的厚厚一疊資料,開出支票好幾千萬,共10多張,他說,古董交易都開支票,因為資金往來頻繁、金額龐大。


公懲會開鍘 蹺班召妓 法官楊炳禎撤職
買賣古董 好打麻將 600萬退休金泡湯
出版時間:2011/01/08 
https://is.gd/pNWAJE
楊炳禎收藏大量高價銅爐,不料遭檢舉藉古董買賣收賄洗錢。翻攝畫面
【賴心瑩╱台北報導】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楊炳禎因召妓,被司法院停職移送監察院彈劾後,公懲會昨天做出懲處,認定楊炳禎長期蹺班召妓、經營古董交易且經常打麻將,嚴重傷害法官形象及司法公信,決議對他做出最重的撤職處分,並停止任用公職一年,楊炳禎確定無法回復法官身分。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表示:「希望這個最嚴厲的處分,能警惕其他法官端正個人行為,也呼籲司法院、法務部往後要繼續發揮監督功效,積極查辦、移送不適任司法官。」
自爆財產3億元
楊炳禎在監察院與公懲會調查期間,坦承召妓、打麻將與古董交易,但強調,古董買賣僅屬個人興趣及投資,並非專門以營利賺錢為目的,不屬《公務員服務法》限制內容,不過,他的辯詞未獲採信。
事實上,楊炳禎早被特偵組偵辦「正己專案」監控超過3年, 2007年8月及11月間,檢調兩度監聽到他打電話召妓,聯繫花名「甜甜」與「娃娃」的應召女子,到北市金山南路星辰飯店性交易。楊坦承最近一次性交易在去年5月至7月間,地點就是星辰飯店,公懲會調查出勤紀錄,發現他竟全部利用上班時間召妓。
至於打麻將部分,楊炳禎也坦承承租北市建國南路民宅充當私人招待所,和企業界友人打麻將,有時一周兩次,通常以500元到3000元為底,輸贏一萬元左右,其中,涉及瀝青弊案的北市前議員許富男,也曾多次和他打麻將,公懲會為此傳訊許富男,但無法證明兩人曾藉此討論官司問題。
楊炳禎受調查時還自爆:「我財產約3億元,財富增加是長期在古董的研究經營所累積,我花很多時間研究古董的歷史、整理古董,去年7月我才剛以2億5千萬元,把部分收藏賣掉。」
1年無法任公職
公懲會根據楊炳禎帳戶內動輒上千萬元資金進出,認定他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不得經營商業事業」及《法官守則》「法官應謹言慎行且避免不當行為」等規定,決議對他做出最重的撤職處分。楊炳禎近600萬元的退休金從此泡湯,且1年內無法再擔任公職。
楊炳禎召妓案去年8月爆發後,司法院重新草擬《法官守則》,嚴禁法官參加不當社交活動且須謹慎交友。未來一旦《法官法》立法通過,類似楊炳禎的行為也將被移送職務法庭懲戒。 https://is.gd/pNWAJE


司法官年均錄取率1% 上榜者多來自六都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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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8 22:12
〔記者吳政峰、實習記者謝佳璇/台北報導〕司法官號稱「鑽石級飯碗」,每年均吸引近萬人報考,惟僧多粥少,年均錄取率約為1%,能夠上榜的考生都是菁英,只要進入「司法官學院」接受2年的學業與實務訓練,即可分發任法官或檢察官,月薪10萬元起跳,羨煞不少人,根據統計,這群「學霸」多來自六個直轄市,顯示出各縣市的教育資源仍存有落差。
 司法官學院院長蔡碧玉表示,通過司法官特考的學員多來自六個直轄市。(記者吳政峰攝)
司法官學院院長蔡碧玉表示,通過司法官特考的學員多來自六個直轄市。(記者吳政峰攝)
今年進入司法官學院受訓的是第60期學員,共有59人,其中逾7成(43人)來自台北(7人)、新北(8人)、桃園(5人)、台中(10人)、台南(4人)、高雄(9人)等6個直轄市,花蓮縣、台東縣、屏東縣、新竹市、南投縣、嘉義市等縣市則掛零,顯示出經費較多的直轄市具有較高的教育資源,反映城鄉發展差異。
今年較往年不同的是,過去雙北市錄取人數穩居前兩名,但今年變成台中市獨占鰲頭,司法官學院院長蔡碧玉注意到這個現象,特別提出來與同仁們討論,有人認為可能與繁星計畫有關,不過,因今年是首度情勢轉變,究竟是個案,或是整體趨勢的轉變,仍待後續觀察,目前做出任何結論都是言之過早。
蔡碧玉指出,通過司法官特考的考生,大多為台大、政大等數個傳統法律名校畢業,男女比例各半,女性稍微多一點;入司法官學院的年齡約為28歲,應屆畢業生只佔2-3成,多數為重考生,顯見「十年寒窗」仍為必備要件;學歷多集中在大學及研究所,博士生連兩年掛零;有沒有工作經驗並不是重點,數據顯示,每一期所佔的比例都不同,以60期為例,58%的學員具有工作經驗,多與法律有關,如:書記官、律師、法官助理、警察、公證人、法務,也有非法律背景的工程師、研究助理等職。
近5期的學員中,未婚比例高達8成以上,通過律師考試者高達9成,法律系畢業者則有7成以上。
蔡碧玉表示,司法官學院前身為「司法官訓練所」,1955年成立至今超過一甲子,期間歷經戒嚴、審檢分隸、解嚴、本土民主化運動、政黨輪替等歷史變遷,從「訓練」轉向「養成教育」,從軍事化教育朝向開放多元的學院化發展,近來為了回應司改國是會議的期待,更是大幅縮短院內授課的時程,讓學習司法官在法院、地檢署、矯正機關學習長達1年2月,在行政機關、民間機構、NGO學習1個月,就算是院內課程,實務課程也佔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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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貪污擬增「陳玉珍條款」 追回停職期間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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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4 17:42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立法院長蘇嘉全今召集朝野黨團協商「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會中朝野立委就「陳玉珍條款」達成共識,意即法官、檢察官若貪污經判刑確定,或經職務法庭裁判確定,而受有免職、撤職等懲戒處分,應繳回停職期間所領的薪水;未來「史上最貪女檢」陳玉珍遭判12年後還能領6年半薪的狀況,將不復見。
 立法院長蘇嘉全今召集朝野黨團協商「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記者謝君臨翻攝國會頻道)
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5月初審通過「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對部分法條達成共識,其中包括「若法官任職時違失情節重大,可剝奪其退休金及退養金」等,但仍有44條條文無共識,保留送黨團協商。
針對法官法第43條,時代力量黨團提案增訂「實任法官或司法院大法官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職務法庭裁判確定而受第50條第1項前3款之懲戒處分者,應繳回其停職期間所領之俸給」
對此,黃國昌說明,這是為了解決實務上的嚴重問題,法官若貪污,不准從納稅人身上再領一毛錢,可稱為「陳玉珍條款」;依現行狀況,刑事訴訟程序拖很久,陳玉珍被判刑12年後,每月還領半薪超過6年,此事讓人無法容忍,一旦貪污確定,如果前面沒有給薪就算了,「有給的,每一分一毫都要追回來!」
列席研議修法的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指出,對於貪污的痛恨,他不下於任何人,過去在擔任法官時所審理的個案,讓他能感受到被害人的心境;如不考慮剝奪貪污者的薪水會造成其經濟困窘,他是支持時力的提案。
蘇嘉全說,法官跟一般公務員的社經地位不同,就像大家對政治人物的要求會比較高;柯建銘也認為:「(條文)應該是要加上去」。
黃國昌強調,最重要是要把立法原則確立下來,這沒有(貪污者)活不下去的問題,標準就是「停職」,最後貪污確定把錢要回來,「這是天經地義,天公地道的事情,講到好像我們不讓法官活不下去,言重了」。
最後,蘇嘉全裁示通過增訂時力所提的修正動議,目前協商仍繼續進行中。
判決指出,陳玉珍在擔任檢察官10多年來,向電玩業者收賄2300萬元,包庇掩護非法賭博電玩店,敗壞國家法紀,日前被判刑1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


六十八歲的胡景彬,一九七九年任法官,有三名妻妾、六名子女,最寵三房黃月蟾;胡當法官時就開始投資地下錢莊放高利貸,與地方業者交陪密切,一九九七年被檢舉經常上酒店,且都指定大胸部的小姐坐他大腿陪酒,席間解開酒女的胸罩當眾「吸奶」,被戲稱為「吸奶法官」,每次花費至少五萬元。胡景彬為此醜聞被休職三年後復職,二○一○年又被檢舉暗示律師索賄
吸奶法官 重判18年半 - 焦點 - 自由時報電子報 - https://goo.gl/FiPDkK


為甚麼法官、檢察官如此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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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1 12:07
◎吳景欽
法官、檢察官評鑑制度實施已將近3年,原本寄望的究責與淘汰機制,目前看來似乎已然落空。尤其就檢察官的個案評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檢評會)卻常以超過2年時效為由,而駁回司改會、律師公會等的提案。如此的作法,不僅嚴重誤解了法律的規定,亦將使檢察官個案評鑑制度的功能完全喪失。
法官、檢察官評鑑制度實施已將近3年,原本寄望的究責與淘汰機制,目前看來似乎已然落空。(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法官、檢察官評鑑制度實施已將近3年,原本寄望的究責與淘汰機制,目前看來似乎已然落空。(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在法官法未實施前,針對檢察官的濫權訴追,就僅能依據公務員懲戒法為行政究責,而根據此法第25條第3款,對於違法失職行為則設有10年的懲戒時效,此就一般公務員而言,並無太大問題,但於檢察官卻可能出現懲罰的漏洞。
因檢察官是否濫用訴追權限,往往必須等到案件終結或判決確定,才足以判斷。而以台灣目前的審判實況,案件從起訴至定讞,往往曠日廢時,尤其是重罪,如殺人、貪污等案件之審理,超過10年者,所在多有。若果如此,則若刑事被告在經過漫長的審判過程後,終於獲判無罪確定,欲可能因懲戒時效已過,致無法對檢察官為行政究責。
而在法官法實施後,藉由對檢察官的個案評鑑,似能來彌補公務員懲戒法的時效缺陷。只是依據法官法第36條第1項,對個案評鑑之請求,必須在2年內為之,也就是說,法官法的評鑑時效竟比懲戒時效還短,致使司法人員比其他公務員獲得更大的保障。
更糟的是,此短短的2年時效,竟被檢評會解讀為,是從檢察官辦理案件終結時就起算,但問題是,在案件未為確定前,被告怎可能,也怎敢對檢察官請求評鑑呢?而若等到判決確定後,卻又必然面臨罹於時效之困境。
針對檢察權的濫用,雖有刑法第125條的濫權追訴罪為究責,但由於此條文的要件十分嚴格,致已等同具文,而也因刑事究責之困難,才突顯出行政懲處之重要性。只是原用以防止司法濫權的法官法,其規範內容竟比一般公務員還要寬鬆,若不儘速檢討與修正,此規範就注定成為法官、檢察官的保護法。
(作者為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主任、台灣永社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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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知法犯法 應加重其刑〉胡景彬貪污僅判14年 檢不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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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貪污案,台中地院依貪污、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合併判處18年徒刑、併科1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詐欺部分無罪。台中地檢署認為量刑太輕,光貪污罪是10年以上,身為法官知法犯法要加重二分之一,主刑就應15年以上,台中地院僅判14年,顯然太輕了,依法提起上訴。
另外,檢察官上訴書還提到,胡景彬與廖嫌,涉嫌共同詐騙當事人招待他們去台北看「瘋馬秀」部分,法官判無罪,認為廖是借用胡的身分去騙人,胡完全不知。檢察官不服,認為廖某不能主導詐騙案,當天被害人開車送胡與廖一起到台北看秀,沿途被害人與胡景彬說話聊天談起這件事,如果廖是假借名義就會謊言曝光,顯見被害人是被2人共同詐騙。
而貪污罪是10年以上,依法胡景彬的身分必須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且同樣類型的司法官貪污案,大都量刑在18年以上定讞,台中地院卻僅量刑14年(違背職務收受賄賂300萬元貪污罪部分,財產來源不明被判4年,合併18年),顯然太低,也依法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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