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受訓後遲未升官 44名警察聲請釋憲結果曝
憲法法庭駁回44名員警釋憲案。(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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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2 09:07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多名員警參加警大警佐班第4類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卻遲遲等不到升官,2020年間集體要求警政署把他們分派巡官或相當於九序列職務;警政署回應僧多粥少,一時間無法全部派任,引發其中44人不滿,聲請釋憲;憲法法庭認為不符合法定要件,日前裁定不受理。
44名員警分別是1988年至1993年間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乙等考試(相當於後來的警察三等特考)錄取人員,經警政署安排至警專接受教育訓練或實務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後,分發至各單位服務。
內政部2018年7月13日台內警字第1070872154號函頒實施「司法院釋字第760號案釋憲聲請人及99年以前三等(乙等)警察特考及格未具中央警察大學學歷之現職人員訓練計畫」,44警據此參加警大警佐班第39期第4類訓練,期滿成績及格。
惟人事升遷塞車,44警結業後遲遲無法升官,氣得先後於2020年7月28日、同年8月10日請求警政署將其分派巡官或相當於第九序列職務;警政署函復,各警察機關經警大警佐班第4類訓練期滿結業,取得警正三階以上職務任用資格,截至當年為止,警大警佐班第4類訓練期滿結業,候缺派補者計有1890人,須依訓練計畫第17點第2款規定依序候缺派補,另巡官缺額現已明顯不足,無法於畢、結業時將完訓人員全數派任。
44警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被駁後,改聲請釋憲,主張訓練合格結業後,長達3年未獲派第九序列巡官等同序列職務,但警大四年制學士班、二技、研究所的畢業生,一畢業卻可優先獲派任巡官等同序列職務,或警佐班第1、2、3類,唯獨警佐班第4類最難以派任巡官等同序列職務,相關規定僭越考試權,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憲法法庭指出,「警察官之任用……應經警察大學或警官學校畢業或訓練合格」部分,已經司法院釋字第760號解釋宣告不違憲,依憲法訴訟法第42條第1項規定,不得再聲請判決。而訓練計畫是對特定範圍對象,實施警察人員進修教育訓練的具體公權力措施,性質非屬法規範,不得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憲法法庭表示,44名員警主張意旨,僅爭執法院認事用法所持見解,並未具體敘明究竟有何誤認或忽略基本權利重要意義,或違反通常情況下所理解的憲法價值,與聲請裁判憲法審查的法定要件不合。
綜上,憲法法庭認定44名員警聲請均不合法,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本案由憲法法庭第五審查庭承辦,成員為審判長大法官黃瑞明、大法官謝銘洋、大法官蔡彩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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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專女學生慘了!不認飯店開毒趴稱是「鹽巴」 男友認了吸毒
  警專女學生慘了!不認飯店開毒趴稱是「鹽巴」 男友認了吸毒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uFPoPl
警專41期女學生高調貼開毒趴照,最後解釋是鹽巴。(圖翻攝Dcard)<h4>☆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h4>
警專41期女學生高調貼開毒趴照,最後解釋是鹽巴。(圖翻攝Dcard)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2024/02/23 12:52
〔記者蔡宗憲/屏東報導〕台灣警察專科學校第41期的女學生,22日傍晚疑似入住墾丁福華飯店開趴,甚至同行友人直接將k他命的食用工具放在桌上,恆春警方今天調查,確認女學生男友有吸毒狀況,細節待進一步釐清。
一名警專學生日前在Dcard上以「學妹學壞了」為題發文,並附上同為警專學妹的限時動態,影片中可以看到女學生與友人在飯店內喝酒,甚至拍到桌上還放有疑似k他命的吸食用具,讓原PO傻眼表示「保險櫃直接變拉K桌子,真的堪憂,建議復學直接驗尿」,文章上傳後立刻引起網友討論。
這起案件被貼網後,警方循線找到該名21歲的周姓女學生及其男友,其他友人則都已經離開,儘管周女解釋當天拍的影片上疑似毒品k他命的東西其實是鹽巴,但全案由恆春警分局接手偵辦,其男友坦承吸食毒品,研判桌上「鹽巴」應該就是毒品,目前正深入追查偵辦,以釐清是否有開趴吸食毒品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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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大校長遭爆接受黑道招待 徐國勇下令查
邱新博、蔡佩珈、周志豪/台北報導
2022年11月5日 週六 上午4:10
警大校長遭爆接受黑道招待 徐國勇下令查 https://bit.ly/3E33oV6
警察大學校長陳檡文(見圖)遭爆料5年前任警政委員期,曾受天道盟蘆洲角頭林秉文招待,引發非議。(本報資料照片)
警政高官與黑道同上豪華招待所!警大校長陳檡文遭爆,2017年擔任警政委員時,與天道盟蘆洲角頭林秉文一起現身豪宅招待所,甚至還找來傳播妹同歡,行徑腐敗至極,陳後竟還一路高升。國民黨發言人黃子哲直言,這迴力鏢打得又快又準,打臉周三才在民進黨中常會喊話要終結黑金的蔡英文總統,凸顯民進黨做賊喊捉賊、打人喊救命。內政部長徐國勇則在第一時間下令政風處徹查。
前立委黃國昌在臉書爆料,5年前2017年8月24日晚間,時任警政委員的陳檡文,由綽號「鱸鰻」的黑道角頭林秉文送往台北市松勤街88號的豪宅招待所,林從副座下車,還恭敬地幫後座的陳檡文開車門。陳檡文則大搖大擺地走進招待所,林秉文、高利貸當鋪老闆林彥廷隨侍在後,後還有小弟及傳播妹們也紛紛進入。
該前立委就質疑,腐敗的陳檡文為何一路高升?如此位高權重的高階警官,竟然與操縱職棒打假球、經營賭場的黑道角頭,在奢豪的招待所開趴同樂,還找來傳播妹同歡;直言陳檡文已明顯跨越警紀紅線,行徑腐敗至極,後來卻可以平步青雲,升上航警局局長、新北市警察局局長、再榮任警察大學校長,是誰在幫陳撐腰?如此嚴重違反警察風紀的行為,是要如何向黑道宣戰?行政院應該徹查嚴辦陳檡文,陳檡文與徐國勇必須向大眾說明。
蔡英文總統周三才在民進黨中央舉行「終結黑金,贏回正義」記者會,現竟爆出警界高官與黑道同歡。黃子哲酸蔡英文,這迴力鏢打得又快又準,凸顯民進黨做賊喊捉賊、打人喊救命。
黃子哲說,民進黨黑道治國其來有自,過去有黑道集體入黨,蔡英文總統還曾任有天道盟背景的民進黨台北市黨部前主委黃承國為國策顧問,黃至今都是英系大將。
10月中台灣維新台北市長參選人蘇煥智,就曾爆料有高階警官幫黃承國亡父摺紙蓮花,立院國民黨團書記長李德維批評,近年來民進黨強勢干涉警政人事後,黃在黑道影響力也就藉由與民進黨的治理深入警政單位,蔡總統縱容黑道治國是導致整起事件畸形現象始作俑者。
針對陳檡文曾接受黑道角頭前往招待所一事,內政部4日指出,此為5年前發生的事情,內政部長徐國勇已於第一時間下令政風處徹查,秉持勿枉勿縱精神,釐清案情。警大校長遭爆接受黑道招待 徐國勇下令查 https://bit.ly/3E33oV6


大學生畢業後的求職問題一向受到關注,其中不少人會選擇考取警察。不過,一名曾考上警察的女網友,表示自己擔任數年警察後選擇辭職,他談到儘管警察月薪55K、且薪資穩定,但回首這段「血淚史」,讓她直言即使給他10萬元他也不回去,她也在網路上分享不願推薦他人擔任警察的6大原因。
一名女網友在DCARD表示,自己大學畢業後參加特考順利考上警察,她說自己個性直接也不怕辛苦,輪班、深夜勤、單警處理事情、績效需要都能勝任,同事避之唯恐不及的春安工作自己也做到長官誇獎,「但就跟當兵一樣,那是一個環境不友善、封閉,同事素質落差很大的職場。」
她分享擔任警察的6大缺點。第一,永遠不知道排休是否會取消,讓她難以安排行程,且只要一次不同意停休,就會成為全派出所的罪人,甚至被長官列為黑名單;第二,長官永遠自認最聰明,說的話就是金科玉律,若質疑就會被當成忤逆;第三,輪班制度讓晚班後不久就要接早班,造成身體出現健康問題
她接著說,第四,由於警察算是最好考的公務員之一,造成同事素質落差極大,除了難以溝通,也曾看過上酒店、上班還在宿醉的荒謬事;第五,對女性不友善,還遇過長官要求應酬賠笑、開黃色玩笑;第六,社會對警察很不友善,執行公務被攻擊時只能消極抵抗,遇到再危險的事都不能開槍,「因為開了槍,你面對的是無數的報告,倒楣的還要上法院纏訟數年。」
該網友表示,自己當時底薪、加給加上加班,月薪大約5萬5000元,離職前許多長官向他挽留,但她最後仍離開。她說,自己現在正常上下班,月薪約4萬6000元至4萬8000元之間,談到警察這份工作「給我一個月10萬我也不會回去,努力認真的人到哪都是人才,而警察需要的不是人才。」
對於發文也引起網友討論,有網友認為「警察需要的不是人才,是奴才」、「完全搞不懂警察那個輪班制度」、「軍警一家親原來是真的阿!」不過也有網友認為警民對立很正常,因為平常人遇到警察大多沒什麼好事,「更不用提還有很多吃案廢警了」、「相信有好警察,可是遇不到」。警察薪水優渥又穩定?過來人揭血淚史:給我10萬都不回去 https://bit.ly/2Vkerlq


警察三等特考「試題外洩」 考試院:10月31日舉行重考
警察三等特考「試題外洩」 考試院:10月31日舉行重考 | ETtoday政治 | ETtoday新聞雲 https://bit.ly/2ZzWceS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原先在107年6月10日舉行完畢,但試題卻遭外洩,經考試院會議決議,撤銷考前得知試題重點者的及格資格,及該項考試全程到考、未獲錄取者之不錄取處分。對此,考試院16日公佈重考日期,定於109年10月31日,在台北考區國家考場試區舉行。
考試院院會16日通過,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考試,因四項專業科目涉及洩題,致考試發生不正確結果,定於109年10月31日,在台北考區國家考場試區,重新舉行。
考試院說明,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原先在107年6月10日舉行完畢,其中,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考試發生部分應試科目涉及洩題,經考試院會議決議,撤銷考前得知試題重點者的及格資格,及該項考試全程到考、未獲錄取者之不錄取處分,另擇期重新舉行考試。
此項考試需用名額50名,應考人限前述遭撤銷及格資格者及原先在107年6月舉行的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考試全程到考未獲錄取者,應考人不須再行報名及繳交報名費,考試通知書將由考選部主動通知並由應考人自行下載列印。
重新考試科目為前於107年本項考試舉行前涉及洩漏試題重點的「消防警察情境實務(包括消防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火災學與消防化學」、「消防安全設備」、「消防戰術(包括消防戰術、消防機械、緊急救護)」等4科目。
成績計算以本次考試對象前於 107 年 6 月應考、並經保留之「 中華民國憲法與消防警察專業英文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2普通科目及「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專業科目之成績與重新考試之4專業科目成績,依本考試規則第 6 條規定併計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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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專今放榜 榜單昨提前外洩

2017-06-19

考生質疑 試題是否也外流

〔記者吳岳修、姚岳宏/綜合報導〕培訓我國重要基層司法警察人員的警察專科學校,招生入學考試被視為準國家考試,競逐者眾,今年招考警員班第卅六期正期生,報考人數逾萬,錄取率不到兩成,但原本預定今天(十九日)發佈的榜單卻在昨天提前外洩,並在LINE群組轉傳,引發考生及家長質疑,怒稱:「錄取名單都能外洩,那試題是否也早就外流?」

  • 警察專科學校今年招考警員班第三十六期正期生,原本預定今天發佈的榜單卻在昨天提前外洩,引發考生及家長質疑。(資料照)

    警察專科學校今年招考警員班第三十六期正期生,原本預定今天發佈的榜單卻在昨天提前外洩,引發考生及家長質疑。(資料照)

  • 警察專科學校今年招考警員班第三十六期正期生,原本預定今天發佈的榜單卻在昨天提前外洩,引發考生及家長質疑。(記者吳岳修翻攝)

    警察專科學校今年招考警員班第三十六期正期生,原本預定今天發佈的榜單卻在昨天提前外洩,引發考生及家長質疑。(記者吳岳修翻攝)

警專強調 不影響考生權益

針對錄取名單前一天外洩,負責承辦此次考試的警專昨晚表示,上週一上午九點半,已由警專校長及警政署派人開過招生榜單第四次會議,會中確認最終招生正取及備取名單,雖然部分榜單昨提前外流,但絕對不會影響考生權益。

警專研判 內部測試遭截取

警專初步研判,榜單會外流的原因,疑為上週資訊室內部測試網路公告榜單時,遭有心人士截取部分榜單,目前仍在清查相關外流管道,警專強調,該校入學考試雖非國家考試,但以後仍會加強相關資安管控,避免這種事情再度發生。

警專每年招生名額多在上千人左右,歷年報考人數常逾萬人,今年因退休者多,警專公告增加警察類、消防類、海巡類各科別男女生名額,總錄取名額二三五五人。

警專今年招考警員班第卅六期正期生,三月廿日到廿九日報名,報考人數一萬二○三八人,錄取率十九.五六%,五月廿一日筆試,原訂六月十九日公告放榜,同日寄發錄取通知書並開放電腦語音查榜,但在公告放榜前夕,昨天竟有考生已接獲LINE群組傳來的錄取榜單,考生一開始還以為是開玩笑,但在核對自己准考證號碼及姓名無誤後,才知是榜單提前外洩,也讓考生及家長感到錯愕。

考生認為,警專可說是國家培訓司法警察的重要機構,入學考試幾可視為準國家考試,但校方對於考試保密性卻如此輕忽,在公告放榜前,竟然發生錄取名單外流,痛批「實在誇張」,質疑「如果絕對機密的錄取名單都能外流,那試題是不是也可能洩漏?」


2014-08-31
◎ 陳宇喬
貴報於本月二十四日刊登的「警察特考擬調整,警大校長:形同廢校」之文,其實指出了一個基本的核心問題:台灣警察大學、台灣警察專科學校到底該如何定位?
以現行的制度來說,警察來源分為警察教育體系出身和非警察體系出身的一般考生,也就是分為內、外軌的雙軌制。內軌警專、警大畢業後通過國家考試擔任警員及警官工作。而外軌一般生則是只要學歷符合並通過四等、三等考試後接受警專、警大的訓練成為警察人員。
當然,警察學校的成立有其時空背景因素,但是既然我們自詡為民主法治國家,那我們就來單純討論制度。在制度上,警察雖然持槍,但確實為文官系統的一員,而文官就應該接受國家考試,這點應該無庸置疑。既然要通過考試才能任官,就要符合公平原則,這是憲法所賦予的人民權利。
警大校長說:「警察是國安重要基柱,不是考試可以考出來的!」但是體制內的畢業生卻仍須通過國家考試才能任官。警察教育原本的目的是為了「教」出一個不論心態或是體能皆適合擔任警察工作的人員。而警校教育裡,除了體能,學科的教授幾乎都是針對國家考試的科目,嚴格說起來根本不算教育單位,與其說是像補教業反而更像是訓練單位,訓練一個術科合格的警校學生來考取國家考試。
如果考試科目一樣,訓練內容一樣,那麼先考後訓和先訓後考的差別何在?最大的爭議點就在於當初警校入學考對工作權的保障。當然,如果修法改成入學考就取得銓敘資格,那麼雖然問題沒有解決,只是科目變了,但是至少遵守了遊戲規則。
既然有國家考試,正確的邏輯就應該是:我們不否定警察教育的功能,但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及現行法律,考選部的考慮並沒有錯。問題的核心其實是到底應該把警大、警專定位成教育單位還是訓練單位?教育單位就回歸教育部,訓練單位就讓考試院處理。至於存廢,其實都只是名稱問題,而其他的爭議,更只是配套措施的細項,總有解決的辦法。不在實質上的意義和功能上做討論,卻執著在名稱和地位的存或廢上打轉,實非社稷之福。
(作者曾任行政警察,桃園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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