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為白色恐怖受害者!新科院士柯志明童年感人信件曝光
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柯志明,是白色恐怖受害者柯旗化的兒子。(記者廖振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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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 22:04劉晉仁/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研院院士會議昨(4日)公布新科院士暨名譽院士名單,其中人文社會組的柯志明教授,是白色恐怖受害者柯旗化的兒子。雄中校長晚間在臉書分享,柯志明小一、考上雄中時寫給父親的信,對柯志明成長歷程,深受父親遭遇白色恐怖迫害的影響感到心痛。信件曝光後,感動不少網友。
雄中校長莊福泰在臉書發文表示,昨天,一位學長在群組中提到,柯旗化老師老年時需要身心科醫師的協助,而他正是柯老師的醫師,對柯老師當年白色恐怖的遭遇感受很深。然而,今天就得知他的大兒子柯志明教授,當選中央研究院院士的消息。
莊福泰指出,柯志明的成長過程中,父親柯旗化在白色恐怖時期飽受政治迫害,多次入獄,這對小孩的成長是有很深的陰影。照片中可見,從他小學一年級時寫給父親的信件,可以窺見他對父親的思念與愛,尤其是最後一句「爸爸,我愛你,你快點回來。」承載著一個孩子對父親深深的思念和期盼。
另外,柯旗化在獄中也時刻牽掛著兒子的成長。當柯志明考上雄中時,柯旗化在獄中寫給兒子的信中,字裡行間透露著對兒子的驕傲與期望。儘管身處困境,他仍希望兒子能夠好好學習,成為一個有用的人。值得注意的是,由於寫信的時間和柯志明就讀雄中的時間相差一年,若非時間誤植,就是兒子上雄中的訊息,他延誤了一年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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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寫這本書被封台灣參考書之神,卻因為名字被黨懷疑有「政治暗示」被羈押 17 年 | BuzzOrange
他寫這本書被封台灣參考書之神,卻因為名字被黨懷疑有「政治暗示」被羈押 17 年 | BuzzOrange
柯旗化(1929年1月1日-2002年1月16日),筆名明哲,生於台灣高雄市左營區,是臺灣的文學家及英語教育家。臺灣白色恐怖時期的受難者,因被懷疑思想左傾,遭到刑求後被長期監禁。此外,他也是台灣獨立運動的支持者[1]。
生平
他在臺灣日治時期出生於高雄州岡山郡左營莊(今高雄市左營區),因為母親是高雄州旗山郡(今高雄市旗山區)人,父親是台南州新化郡善化街(今台南市善化區)人,截兩個地名之一,將他取名為旗化。
二二八事件中,曾親眼目睹國民黨軍隊在高雄地區發生的肅清屠殺,此後反對國民黨政府,萌生台灣自決的想法。大學畢業後,任中學英文教師。
1951年,因為與就讀高雄中學時期同學在私下閒聊中,透露對政府不滿的想法。其同學因案被捕,將柯旗化舉為人證,員警在他住處搜出《唯物辯證法》一書,被認為思想左傾,柯旗化遭到刑求審訊,半個月後,移送臺北保安司令部保安處關押。半年後,被裁定無罪管訓,先送到臺北內湖國小的新生訓導處監禁,後移至綠島服苦役及思想改造。一年多後被釋放。
著有《新英文法》。後來有位審訊人員卻以為他的名字有旗有化,暗示叛亂[2]。在泰源監獄曾教黃金島與江炳興等難友外文。
綠島人權文化園區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展示區的牆壁上,有柯旗化、姜民權等囚犯照片。
家庭
妻子:蔡阿李
兒子:
柯志明(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2001年獲得「吳三連獎社會學獎」,研究台灣不同族群社會文化)
柯志哲 (台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曾擔任系主任, 研究組織社會學、經濟社會學)
女兒:柯潔芳
故居
柯旗化故居「第一出版社」
柯旗化在高雄市新興區的故居—第一出版社—(高雄市新興區八德二路37號)於2013年2月18日開放參觀。[3]。
學歷
1935年4月1日:進入左營公學校(今高雄市左營區舊城國民小學)尋常科就讀,六年後得第一名拿市長獎畢業。
1941年:考入旭國民學校高等科。
1942年3月:考上高雄中學。
1946年6月:考上台灣省立師範學院(今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英語專修科。1949年6月畢業。
經歷
1949年8月:到高雄縣立旗山初級中學(今高雄市立旗山國民中學)執教。
1951年3月:調到台灣省立高雄市女子中學任教。
1951年7月31日:柯旗化被因案被捕的就讀高雄中學時期同學舉為人證,被查獲擁有一本《唯物辯證法》的書籍而被捕,以「思想左傾」的罪名送到綠島新生訓導處接受感訓。
1953年4月:感訓完畢,回到台灣省立高雄市女子中學任教三個月後,轉任美軍顧問團翻譯官。
1955年12月9日:與蔡阿李女士結婚,再度回到台灣省立高雄市女子中學任教十個月。
1958年5月:創辦「高雄第一出版社」,位在高雄市新興區六合一路155號,出版英語學習書籍,也暗中出版黨外人士著作。
1961年10月4日:遭任教高雄縣立旗山初級中學時期的王姓學生牽連,第二度被捕入獄。
1965年7月4日:高雄第一出版社遷到高雄市新興區八德二路37號(現址)。
1976年6月19日:從綠島釋放。
1977年12月:高雄第一出版社更名為「第一出版社」。
1984年5月:第一出版社附設「台灣文化圖書服務部」銷售台灣文化圖書,並編印柯旗化編《台灣文化圖書目錄》一萬份以上。
1986年6月1日:第一出版社附設「台灣文化雜誌社」,創辦《台灣文化季刊》;1988年9月,《台灣文化季刊》遭查禁,停刊,共發行10期。
1989年至1990年:在台灣新國家聯盟《新國家月刊》、新文化雜誌社《新文化雜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台灣教會公報》等發表有關二二八事件及台灣獨立運動評論,在《民眾日報》〈天聲人語〉專欄發表政治評論。
1992年:完成自傳小說《台灣監獄島》。
1995年1月:被診斷出罹患帕金森氏症。
1996年10月:被診斷出罹患重度阿茲海默症。
1997年6月8日:受洗成為基督徒。
2002年1月16日:逝世。
作品
英語學習
《初中英語手冊》:高雄第一出版社1958年5月出版。
《投考高中英文指導》:高雄第一出版社1959年6月出版。
《新英文法》(New English Grammar):高雄第一出版社1960年9月出版,是由《初中英語手冊》整理改編的,為台灣最暢銷的英文文法書籍,最新版為第一出版社2009年3月第144印,ISBN 957-98939-1-8(平裝)、ISBN 957-98939-0-X(精裝)。
《新英文法 基礎篇》:高雄第一出版社1960年9月出版,ISBN 957-98939-3-4
《新英文法 增補改訂版》:高雄第一出版社1967年12月出版
《英文單字成語手冊》:高雄第一出版社1960年1月出版,是《新英文法》的附冊,內附《新英文法》習題解答。
《初中英文法要訣》:高雄第一出版社1960年1月出版。
《活頁英文法測驗卷》:高雄第一出版社1960年1月出版。
《高中英文單字成語總整理》:高雄第一出版社1960年9月出版。
《標準英文法測驗卷》:高雄第一出版社1965年出版。
《投考大學英語單字發音總整理》:高雄第一出版社1968年6月出版。
《國中英語總整理》:高雄第一出版社1977年6月出版。
《活頁高中入學英語試題》:第一出版社1977年12月出版。
《活頁國中新英文法測驗》:第一出版社1978年2月出版。
《國中新英文法》:第一出版社1978年9月初版一印(第一印)、1987年6月修訂一版一印(第19印),ISBN 957-98939-2-6
《國中英語手冊》:第一出版社1978年9月出版。
《高級英文翻譯句型總整理》(上、下冊):第一出版社1982年10月初版一印(第一印),ISBN 957-98939-5-0
柯旗化故居店面
文學作品
《南國故鄉》:中篇小說集,高雄第一出版社1969年7月出版,第一出版社2007年封面更新再版(第三印),ISBN 978-957-98939-8-5。
《明哲詩集:鄉土的呼喚》:現代詩集,笠詩刊社1986年2月第一版。
《母親的悲願》:現代詩集,紀念在二二八事件中犧牲的高雄中學學長余仁德而作,第一出版社1990年3月出版,ISBN 957-98939-7-7。
《台灣監獄島:柯旗化回憶錄[永久失效連結]》(台湾監獄島:繁栄の裏に隠された素顔):自傳小說,East Press(イースト・プレス)1992年7月25日以日文出版,ISBN 4900568481;2002年2月第一出版社翻譯成中文出版,ISBN 957-98939-6-9;2008年中文版封面更新再版,現由群學出版有限公司經銷。
《獄中家書:柯旗化坐監書信集》:書信集,謝仕淵編撰,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2010年9月出版,ISBN 978-9860246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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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敬紀念柯旗化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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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濟40歲以上的台灣人,中學的時,有讀過柯旗化老師所寫的《新英文法》,這本是台灣賣上濟的英文文法參考書。柯旗化1929年新曆正月初一出世於高雄左營,因為老母是高雄旗山人,老爸是台南善化人,所以就被父母號名做「旗化」,2002年1月16過身。
過去中國黨在台灣編來對台灣囝仔洗腦的歷史冊,罵秦始皇「焚書坑儒」。
中國黨戰後竊佔台灣,也是先「焚書」,查禁並燒掉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學校使用的教科書、參考書等等。德國詩人海涅講:燒冊了後,真緊就是刣人囉。
果然,中國黨軍隊於蔣介石命令下,進行「二二八民族屠殺」,殺害2萬台灣社會菁英,以及之後,蔣介石,蔣經國父子長期的白色恐怖,在台灣殘暴處死、迫害台灣人。柯旗化就是這個黑暗時代的一個受害青年。
柯旗化雖然並無實質參與政治活動或組織,只不過是一個聰明愛讀冊,內心有是非的台灣人知識份子,竟然被中國黨特務刑求入罪2擺,連自出世著叫「旗化」這個名,也被認為暗指「換國旗」,有叛亂意圖。伊前後2擺坐苦牢近17冬。
高金郎先生和柯旗化老師,作伙關於泰源監獄和綠島真長的時間,兩人有相當密切的交陪和認識,伊講:「柯旗化和真濟當代有理想的青年相像,充滿左傾社會理想,所以,甚至有掛平平在獄中的Siro,認為伊是Aka。」有受難者傳講,因為柯旗化是Aka,所以泰源起義在圖謀過程中,攏毋敢予伊知。高金郎講:「其實,柯旗化是百分之百的Siro,毋敢予伊知,是因為伊太出名,在獄中猶原受著嚴密的監視。」
革命運動理論指出:真濟受統治政權,直接迫害著的知識份子,會起來積極反抗這個統治政權。柯旗化1976年出獄後,就積極投入台灣民族民主運動。陳永興醫師在《懷念文化戰友 柯旗化老師》這篇文章,追憶柯旗化出獄後積極和伊作伙為台灣前途打拚的日子。陳永興所講,也證明柯旗化是百分之百的台獨。
柯旗化一生苦難和奮鬥的見證,並控訴中國黨,在台灣極端侵犯人權的殘暴手段,以日文寫在1992年出版,2002年譯做台文的《臺灣監獄島─柯旗化回憶錄》。伊在冊中講:「台灣一定會獨立,為了要迎接台灣獨立的日子,我才活著」。伊堅持這種的信念和精神,打完在世間的戰鬥,光榮結束伊願意為台灣民族打拚的責任。
當蔡英文祙死祙活維持不斷被支那共產黨綁匪侵門踏戶造成的「現狀」,當管理當局顯然失靈,無能力也無氣魄徹底處理亂台灣社會的匪諜網和投機分子,大大鼓舞赤藍反動集團復辟的企圖和妄想,他們利用白色恐怖魔頭蔣經國暴斃30年的日子1月13,車揚聚集傳播蔣經國的「偉大」。
1970年圖謀刺殺蔣經國的鄭自才志士,也有意選在1月13這日,發表伊的回憶錄,對個人為刺殺行動付出青春代價,攏無怨歎。伊講,若是歷史重演,伊絕對會「打較準哩」!鄭自才強調轉型正義,對台灣民族運動真重要,伊講:若無轉型正義,台灣人無可能建立正常的國家,加害者一定著尋出來審判,若無,中國黨還會轉來。
對柯旗化以及真濟其他政治受難者誣告領獎金者、無人性刑求入罪的特務、侵害人權的軍事檢察官和軍法官,彼掛惡徒人在哪裡?這些加害者必須被公布出來,仍在世的必須受審判贖罪!
保留人權現場 柯旗化故居不拍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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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5日電)搶救白色恐怖受難者柯旗化故居免於被拍賣,高市府今天指出,擬朝建物、土地產權合一方式辦理,由土地銀行委託市府經管,以保留這處人權文化資產。
柯旗化故居在2004年被登錄為歷史建築、人權景點;1999年因土地使用費爭議訴訟,致歷史建築下月面臨可能遭法院拍賣的處境,立委劉世芳今天在立法院邀高市府文化局和土地銀行協調,終於取得保留的方式。
生於1929年的柯旗化,擁有台灣省立師範學院英語系學歷,因被認定為思想左傾而被送到綠島管訓;一生致力於英語教育與文學創作,戒嚴時期兩度入獄,前後服刑17年,出獄後還生活在白色恐怖的陰影下。他除了教學也創辦高雄第一出版社,著有柯旗化新英文法和詩集、回憶錄。
高市府於2013年將柯旗化故居開館掛牌營運,期間有不少國外研究台灣政治的學者到訪。
柯旗化故居位在前金區八德路37號,1樓是第一出版社,2、3樓原為其生活與寫作空間,整修後成為歷史建築與人權景點。
高雄市史博館指出,協調後,土銀同意暫緩強制執行,擬朝建物抵消土地使用費,進行鑑價與後續程序,盼建物與土地產權合一,並比照國立台灣博物館土銀展示館模式委託市府經營管理,以保存這個人權歷史現場。1060425
懷念文化戰友 柯旗化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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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旗化老師,是我的文化戰友,我很懷念他。
在我讀中學的時代,台灣的中學生很少人沒有讀過柯旗化老師編寫的英文參考書《新英文文法》,這本書至少暢銷了30年,是台灣出版界的奇蹟之一。讀過的人都覺得受到很大的幫助,但很少人知道作者柯旗化老師是在綠島監獄度過人生最寶貴的年輕歲月,飽受國民黨威權統治扭曲,在白色恐怖時代冤枉坐牢,受盡摧殘的傑出英文教師。
柯旗化老師坐過二次國民黨的黑牢,又延長感化,所以總共在監獄被關了17年,從師範大學畢業剛從事英語教學正值青春年華,就慘遭莫須有的連累,在228之後白色恐怖初期被捕入獄,第一次出獄後結婚組織家庭,過著心驚膽跳的受監控生活,卻又不幸遭受獄友牽連第二度被捕再被送進黑牢,柯旗化老師的冤屈無處伸張在綠島受苦刑期滿,竟然又被以不知悔改繼續感化為由,多關了兩年,總共17年的牢中歲月,剝奪了柯旗化老師人生最精華的中年時期,也讓柯旗化老師出獄後帶著受傷的心靈,在台灣社會尚未解嚴的氣氛下,過著充滿壓抑鬱鬱寡歡的苦悶日子。
1980年代,我從醫學院畢業,擔任精神科醫師數年之後,有機會接辦了《台灣文藝》這本從日治時期到戰後維持本土文學命脈的雜誌,在我接辦之後,我讓《台灣文藝》的內容不單只是純文學創作的作品,也包含了文化論述、藝術、音樂評介,台灣歷史的探討還有人物的介紹,希望能擴大讀者群讓更多關心台灣本土文化的朋友,能共同來推動台灣文藝復興運動,提升台灣人的心靈重建,大約有五、六年的時間,《台灣文藝》在我手上負責時,我讓海內外的《台灣文藝》訂戶增加,作者群也擴及海內外的台灣本土文化工作群。就在那段時間,我接到了來自柯旗化老師的作品,起初我並不知是他本人,因為他的詩都用筆名「明哲」發表,後來才知「明哲」是他從兩個兒子的名字當中各取一字而成。
一收到柯旗化老師的投稿,雖然我不清楚是誰?但很清楚也很震撼,馬上就看得出來,這是一位政治受難者的作品,因為寫的內容是和坐牢有關,也看得出是受刑人關懷台灣母親擁抱鄉土的內容,詩裡透露出受難者嚮往自由追求民主和社會公義的決心,也讀到對台灣威權獨裁統治不公不義迫害人權的控訴,我馬上就決定要刊出這些作品。
小天地
四尺寬八尺長的小天地
廁所洗面台一概齊全
拉下馬桶蓋就成為臥床
三餐自有人送來
終日靜似山中小禪寺
達摩法師是我老前輩
面壁不語一天二十四小時
春夏秋冬三百六十五天
獨居小房時間過得慢
不分晝夜經常有燈光
漫漫長夜如果睡不著
所幸起來看書開夜車
唯一的娛樂是自唱自賞
把腦子裏的
童謠民謠
哭調乞食調
聖詩抒情歌曲
軍歌學生歌曲
情歌流行歌曲
本國的外國的
統統搬出來哼哼唱唱
想談話時只好找自己
但自言自語畢竟不正常
於是閉起眼睛
思索冥想
回憶往事
回想童年
稿子刊出之後,每一期就陸續一直寄來,顯然作者多年的壓抑終於有了發表的園地和宣洩的管道。就這樣,我循址拜訪了作者,赫然發現竟是柯旗化老師,從此我們成為日後的文化戰友,我也走進了柯旗化老師的家庭,認識了柯老師夫人(柯媽媽),也約略知曉了柯老師家庭受到的折磨和痛苦,在台灣社會戒嚴未解除,民主化未實現之前,有良心的台灣人和政治受難者家屬承擔了多少台灣社會的苦難?不是身歷其境的外人很難體會和了解,每一次去拜訪柯旗化老師,我都從他身上感受到過去的牢獄之災,對他造成的打擊和壓抑並沒有隨著出獄就逝去!
在戒嚴時期,許多黨外雜誌(政論刊物)經常被查禁或沒收,是習以為常的事,我自己也參與過許多黨外雜誌的幕後支持工作,所以被打壓和監控也不足為奇。但沒想到即使《台灣文藝》這樣的文學刊物或文化雜誌也是當局注目的對象,所以我也常在邀請人訂閱《台灣文藝》時被婉拒,理由就是不想成為訂戶而被列為黑名單,後來,竟然《台灣文藝》也被查禁。
我覺得可能是當時海外學者蕭欣義教授發表了一系列很重要的歷史論述,向「台灣自古不屬中國」「祖國臍帶誰剪斷?」之類很有重量的文章,或是像陳芳明當時用陳嘉農筆名發表一系列台灣文學評論文章,不過柯旗化老師也很自責,覺得他一系列獄中文學作品,可能觸犯了當局禁忌引起當局不滿,而查禁《台灣文藝》,所以柯老師一直向我抱歉,甚至要求要賠償被查禁所受的損失,可見柯旗化老師是一個很體貼朋友而且很善良的人,他的嚴以律己寬以待人情操很令我感佩!
我們當然不會因為被查禁就心生畏懼而退卻,所以我們不但復刊了《台灣文藝》,甚至後來還和柯旗化老師及海外的陳芳明、林衡哲、張富美、王淑英、許達然、蕭欣義…等文化戰友,在1985年又共同出版了《台灣文化》雜誌,由於柯旗化老師本來在高雄就有第一出版社在負責《新英文文法》及其他參考書的出版,所以《台灣文化》就由他負責出版的相關費用,我和海外朋友聯絡約稿,就這樣我們變成並肩作戰的文化戰友,那段時間來往台北高雄之間,互相見面時間增加,更加了解柯旗化內心澎湃的熱火,比台灣的年輕人更加激昂更有理想。
到了1987年2月,我發起228公義和平運動,在這苦難島嶼上第一次事隔「1947年228事件」四十年之後,向國民黨要求公開道歉,安慰228家屬、公布真相,制定228為國定紀念日,建228紀念碑等訴求。當時戒嚴尚未解除,第一場公開演講在鎮暴部隊重重包圍之下,氣氛肅殺緊張,很多朋友擔心我的安危,柯旗化老師竟然從高雄跑上來台北找我,拿出他寫的228血淚詩。
母親的悲願
請不要燃放鞭炮
鞭炮聲會使我發狂
我的兒呀,我的愛兒
那一天
你雙眼被蒙著
全身被綁著
在一陣槍聲中倒下
鮮血染紅了故鄉的土地
只因為在二月底
寒流來襲那天
你挺身抗議
他們貪污腐化
他們橫行霸道
就這樣你便一去不復返
傷心的眼淚流不盡
如今我已哭瞎了雙眼
滿腔的悲憤
日夜使我心碎又斷腸
他們殺死你
鄉里最優秀的大學生
他們奪走了我的一切希望
叫我如何能活下去
兒呀,我的愛兒
阿母和你相聚的日子
當亦不在遠
在另一個世界
讓我緊抱著你
同聲一哭
讓我撫摸你的創痛
減輕你的痛苦
安息在故鄉山河的懷裡
我們將從此不再分離
永遠活在同胞們心中
我們將從此不再孤單
這首詩,就在我們第一場228紀念演講會上公開朗誦,也被公開的在全台灣各地紀念228的活動中演說流傳,讓柯旗化老師積壓在內心40年,為了他的亡友「岡山余仁德先生」寫出了台灣受難母親遲來的心聲,感動了許許多多受苦難的台灣人同聲哭泣。
從那之後,柯旗化老師開始積極參與台灣的民主運動、社會運動、人權運動和文化運動,我聽到了柯旗化老師勇敢走出陰影後站到台上演講的聲音,我看到了戒嚴解除後他的笑容和希望,他盼望著台灣人出頭天,他盼望著自由、民主、人權、公義早日在這苦難島於開花結果,他希望台灣監獄島的苦難早日結束,他開始以日文撰寫《台灣監獄島》這本書。
但是在他日漸恢復信心充滿希望的晚年歲月,突然有一天我在台北的家裡,一大早電鈴響了,帶來了柯旗化老師晴天霹靂的造訪,我被他滿臉愁容、不堪打擊的神色嚇壞了,我趕緊迎他入門,一坐下問她發生什麼事?他老人家竟在我面前放聲痛哭掩面而泣,我真的被驚嚇到不知所措,後來他才慢慢道出原委:原來是柯旗化老師的兒子在美國留學,打電話回來徵求他同意要結婚,而結婚對象是一位外省女孩子。這重重的一擊讓柯老師幾乎無法承受得了,柯旗化說:「我一輩子坐黑牢,受到國民黨摧殘,所受的痛苦,我兒子竟然不能體會?台灣人還沒出頭天,台灣人還被踐踏在地,我兒子竟然要我化敵為友,不,是要我化敵為親。我這輩子最大的失敗,不是被冤枉去坐牢,是我忘了在兒子出國時交代他,不可以娶外省人,因為我以為這不用交代,他應該知道我做父親的想法,沒想到我兒子不了解。陳醫師,拜託你去美國勸我兒子,如果他要娶這外省女孩,就不要回來了,我也沒有這個兒子了。」
天啊!我當時也掉下了眼淚,我不知要怎麼安慰這受傷的多年戰友,我的內心哀號,台灣人的上一代受到多大的摧殘和打擊,他們對國民黨、外省人的想法,不是我們沒受過迫害的台灣人能理解的!我當然知道不是所有外省人都是元兇,這位在美國的外省女孩也不是迫害柯旗化老師的當事者,但我要如何說服柯老師接納她呢?或者我要如何說服他兒子放棄她呢?歷史的悲劇在上一代台灣受迫害的前輩身上,心靈上造成的傷害幾十年來沒有被治癒,這個社會公義不實現又何來真正的和諧呢?我真的去了美國紐約一趟,我心中知道我是背負著不可能的任務,去看了他兒子和他的未婚妻,我能說什麼呢?這對年輕人在美國結婚了,幸好柯媽媽愛子心切,還是祝福了第二代,等到有孫子抱回來之後,柯旗化老師看到可愛的孫子,也只有接納了第三代的成員,後來柯老師的兒子也很有學術成就,回到台灣中研院任職,柯旗化老師的家庭終於得到美滿的結局,感謝上帝的憐憫,但是這情景是我永難忘記的柯旗化老師!
柯旗化老師一生苦難,他的晚年來不及看到台灣人獨立建國的夢想實現,雖然政黨輪替了,但是民進黨執政並未能完全實現台灣人自從1920年代,日治時期台灣文化運動以來,台灣知識分子追求的理想:「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台灣是一個民主、自由、文明、公義的國家」。在陳水扁執政時期,朝小野大,雖然努力尚未能實現夢想,但柯旗化老師已經漸漸衰老、失智,在高雄凱旋醫院,我的醫療同仁照顧了他臨終前最後的時光,在他的病榻前,我曾陪同張俊雄行政院院長探望他,他已經不能言語,但他的手緊握我的手,雙眼直視著我,我可以感受他內心發不出來的吶喊:「台灣要獨立,台灣人要出頭天!」
柯旗化老師,您是我懷念更尊敬的文化戰友,您在天之靈保護台灣這苦難的監獄島吧!可慰的是,柯老師的《台灣監獄島》中文版終於在他的追思禮拜時出版分發給親朋好友!
沉思火燒島開展 政治受害前輩憶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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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8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與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共同舉辦「沉思火燒島—被流放的青春」特展,昨日開幕,展期從即日起至十一月廿二日,多名火燒島政治受害者受邀到場見證,回憶當年的苦難。
蔡焜霖談火燒島生活,他是一九五○年第一批到綠島的受刑人,也是曾經紅極一時的王子雜誌創辦人。(記者洪瑞琴攝)
蔡焜霖談火燒島生活,他是一九五○年第一批到綠島的受刑人,也是曾經紅極一時的王子雜誌創辦人。(記者洪瑞琴攝)
這次展覽透過「台灣政治犯地圖」,將戒嚴時期審問、取供、候審、監禁、槍決等地點呈現出來,並配合當時的口號、標語,讓民眾感受政治犯青年們「苦旅啟程」的時空氛圍。
提起舊名「火燒島」的綠島,大都聯想到的是關「大哥」(流氓)的地方,但「火燒島」更曾經是台灣戒嚴時期的「政治犯監獄」。
特展中有一批中央社提供的綠島新生訓導處時期的實景照片,可看到當時政治犯的日常生活,儘管許多場景是獄方事先安排,卻仍是早期綠島政治犯監獄生活難得的紀錄。
展覽也以曾被關的柯旗化家人為他保留的書信、文物為主軸,回顧這位英文教師、詩人、文學家的一生。這些經過獄方審閱管控才能寄回家裡的信件,記載柯家面對陰霾,以及他們堅持要好好活下去的勇氣。
政治受害者的經歷是一般人不曾遭遇,包括陳世鑑、陳水清、蔡焜霖、陳欽生、郭振純等前輩,出席見證這段過往,多少苦悶、辛酸、壓力與人情冷暖,他們表達堅韌意志來抵抗,共同合唱出《活出火燒島》。
柯旗化這個人,如何飛越監獄島?(余杰)
2014/08/07 15:40
新頭殼newtalk2014.08.07 文/余杰
說起柯旗化,上個世紀五十年代末以來的好幾代臺灣學子,都是閱讀著他寫的英文文法著作長大乃至出洋留學的,他的《新英文法》一書先後印刷了超過兩百萬冊——而他本人從未留過洋,母語偏偏還是日文。柯旗化之于那個英文教材匱乏時代的臺灣,宛如「新東方」學校之於當下的中國。
柯旗化不僅是知名的英文文法作者、作家及詩人,同時身不由己地被烙上了政治受難者的標記。正如柯旗化的兒子柯志明教授所説,「父親的苦難對照的是是那個極度缺乏安全感、過度防衛自己的支配者,在害怕、無知又不負責任之下,所犯下的懦弱暴行。」在兒子眼中,父親不是一個豐功偉業的大人物,而是一個略帶天真、守分而可以信賴的凡人,卻不幸成為時代苦難的承擔者。
這一朵永遠綻開的百合花
位於高雄市八德二路的柯旗化故居,建於一九六五年,是臨街的建築中一組從一樓直到三樓的單位。該建築具有六零年代的設計風格,垂直的遮陽板搭配大面開窗的設計,展現形隨機能而生的想法。建築物本身雖不具年代久遠的條件,但其使用者反映時代中具有代表性的歷史氛圍與背景,包含政治受難者本身及其家屬共同交織出此建築物的歷史文化生命內涵。
一樓是柯旗化生前創辦的、仍然在營業的第一出版社小小的辦公室。二樓是寬敞明亮的客廳,三樓是起居室、主臥房和書房,所有陳設都保持主人當年生活的原樣。書房的書架上,擺放著當年柯夫人一本本地買來郵寄到綠島監獄的各種不同版本的英文教科書。在綠島的監獄中,柯旗化研讀這些著作,繼續撰寫和修訂《新英文法》。
柯旗化愛書如命,其小說集《南國故鄉》中那個熱愛西洋文學、充滿知識分子氣質的男主角「蔡明哲」,就是其自身的投射。「蔡明哲」取自妻子的姓,以及兒子志明、志哲之名,日後他便以「明哲」作為筆名。
國民政府到臺灣之後,讓作為一名教師和作家的柯旗化最反感的的做法,就是查禁並焚毀日治時代的教科書。日治時代的教育固然有其「同化」的一面,但不可全部否定。國民黨政權希望將其連根拔起,不留下一絲歷史記憶。柯旗化感歎説:「由於中國人的無知和野蠻的文化政策,日治時代初等教育寶貴的資料就這樣永遠喪失了。」如德國詩人海涅所説,焚書之後,很快就是殺人了。
「二二八」屠殺的槍聲,隱隱從焚書的火光中傳來。一年多以後,還是大學生的柯旗化,親眼目睹了高雄街頭滿坑滿穀的屍體,那麼多的死者怒目圓睜、死不瞑目。從此,他不再信任這個迷戀暴力的外來政權,並產生了臺灣住民自決的理想。
柯旗化的回憶錄《臺灣監獄島》先以日文在日本出版,後以中文在臺灣出版,是一本「含著眼淚的回憶錄」。在封底,有幾行作者的日文題詞,中譯過來就是「故鄉山丘木蔭下清香的百百合,昔日綻放的風姿依然在我心中」。柯旗化的一生,不正濃縮在這兩句短短的俳句之中嗎?
晚年的柯旗化欣慰地看到了年輕一代學子發起「野百合學運」。野百合是臺灣固有的植物,在惡劣的生長環境下,依舊堅韌地綻放,她白色的純潔如同青年的心靈,而在魯凱族看來,她更是一生最崇高榮耀的象徵。柯旗化與「三月學運」中的大學生們,不約而同地將百合花當作自由精神的寄託。
人,不能像鸚鵡一樣被關在鳥籠裡
柯旗化先後失去自由十七年,以一生慘痛的經歷,悟出了國民黨統治的秘密:「軍隊、員警與特務是國民黨政權的三大支柱。」尤其是蔣經國親自掌控的特務系統,成為鎮壓異己人士的工具。希特勒有蓋世太保,史達林有克格勃,蔣氏父子則有警備總部、調查局、保密局等數不勝數的特務機構。
柯旗化承認,他不是一個勇敢的反抗者。一九五一年,他第一次被捕,原因不過是跟朋友私下聊過一些對政府不滿的話,以及員警從他的逐出搜到一本《唯物辯證法》。審訊開始時,房間裏有三個外省人特務,有一個指著裝辣椒水的水桶對他説:「問你的話老實回答。不合作就把辣椒水從鼻子灌進去。」這個大學剛畢業、在中學任英文老師的年輕人,不禁魂飛魄散。一個月後,他被移送臺北保安司令部保安處關押,此處在日治時代為東本院寺,白色恐怖時代則淪為人間地獄。
半年後,柯旗化被裁定「無罪感訓」,這是一個荒唐的判決:既然無罪,何以被強制「感訓」?隨即,他被關押在臺北內湖國小的新生訓導處,然後移送綠島服苦役和接受洗腦教育,一年多以後才被釋放。
一九六一年,獨立經營英文教科書寫作和出版事業的柯旗化,再度以叛亂罪被捕。特務們輪流審問、拳打腳踢,一連二十四小時不准睡覺。在精神和身體瀕臨崩潰的情勢之下,他被迫按照特務們所説的,招認全島有幾個組織、有無線電通訊站,並胡亂寫上幾十個編造的姓名和住址。結果,特務們查證之後發現這些姓名和地址都是假的,又回來更殘酷地折磨他。
最後,特務乾脆口述一份「自白書」,讓柯旗化照著寫。他稍有異議,一個特務立即抄起棍子使勁打在他背上。多年以後,柯旗化描述當時的慘狀説:「我因劇痛不禁呻吟。棍子接著連打下好幾次,我拼命咬緊牙根,忍受痛苦,不由湧出淚水,痛得幾乎失去意識。另一個大塊頭的特務用拳對著我的頭一陣亂打。我的眼睛腫起來,嘴唇腫脹、發麻,左耳非常疼。我出生以來,從來沒被打得這麼慘過。」
在客廳的一角,展示了柯旗化與妻子和女兒的家書。柯旗化的女兒熱愛音樂,後來考上了東海大學音樂系。女兒就發現了母親告訴她的「爸爸在美國」的善意的謊言:父親的來信上被蓋上「保密防諜,人人有責」的字樣,且郵政信箱是綠島的。女兒在信中追問説:「爸爸,我很懷疑您在美國,為什麼會用台灣製的信封?用台東清溪山莊的用箋呢?」我不知道當時柯旗化如何回答女兒的疑問,我想,他收到這封信的時候,大概是他最哀傷的時刻吧?
柯氏夫婦的主臥房,傢具雖不名貴,卻雅致而舒適。丈夫被判重刑之後,柯太太堅韌地經營出版社、操持家務、教育兒女,每個兒女都學有所成。丈夫獲釋歸來,柯太太知道丈夫在獄中受了不少罪,特意營造出一個溫馨的居住環境。然而,柯旗化常常做惡夢,甚至半夜驚醒,大呼小叫、不能自己。於是,柯夫人不得不拿尺子將丈夫打醒,然後像哄孩子那樣哄他繼續入睡。
帶我參觀故居的志工告訴我一個小故事:柯旗化晚年的時候,有一次看到一隻被關在籠中的鸚鵡,頓時聯想到自己的遭遇。他就説:「人自己已經很可憐了,為什麼還要這樣對待動物?」他立即打開鳥籠將鸚鵡放掉了。
讓這個島嶼,從監獄島變成自由島
「柯旗化」這個名字,在白色恐怖時代就成了一個罪名。當時,調查他的特務,隨便將他的名字解釋成「要使國旗變化」,認定名字本身就是大大的有問題,給他加上了莫須有的罪名。日本作家司馬遼太郎在《台灣紀行》中感嘆説:「把自由給台灣吧,把名譽給本島人。他只不過這麽説説而已,竟遭如此的酷刑。」
書房裡,是一張樸實無華的書桌,檯燈、電話機等,都是當年的舊物。書桌上,甚至擺設著柯旗化手稿的複製品,仿佛作者並沒有離開,剛剛寫完半頁的文稿,還會回來繼續完成。
柯旗化的自傳《台灣監獄島》就是在這張書桌上完成。「監獄島」不僅僅是指綠島,而是擴展到整個臺灣島。文學評論家葉石濤讀了《臺灣監獄島》之後評論説:「把國民黨統治時代的整個臺灣看作是一個大監獄,當然這個大監獄裏有無數的小監獄囚禁著臺灣人的精英分子。不管是小監獄或大監獄,臺灣人沒有自由,活在噩夢之中,卻是一樣的。」在疆域廣袤的蘇聯,索忍尼辛等政治犯面對的是一望無際的「古拉格群島」;而在面積有限的臺灣,柯旗化等政治犯則被迫「劃地為牢」,「井底望天」。
由於柯旗化拒絕認罪,刑滿之後又被非法囚禁在綠島三年。柯太太與婆婆一起去綠島探望「刑滿」仍然不能回家的丈夫。陰雨連綿的綠洲山莊之外,兩位堅韌的女性,經過以性命生死交涉之後,才能與站在百米之外被「留訓」的柯旗化東西遙望,揮手互道珍重。
不過,比那些死在綠島成為「第十三大隊」成員(綠島新生訓導處共有十二個大隊,死者的墓群被難友們戲稱爲「第十三大隊」)、死不瞑目的難友幸運的是,柯旗化於一九七六年獲得自由,直至二零零二年去世,他生命中最後的二十六年,綻放出了燦爛的生命之光。他不僅繼續英文文法的著述以及文學創作,更是積極參與臺灣獨立運動。
最讓我感佩的是,柯旗化始終不把政治當作他的「志業」,不以坐過十七年監獄為資本,去謀求個人的名聲和功利。除了老師、文法學家之外,他最喜歡的稱謂莫過於詩人、文學家。在其客廳中,掛著一副友人贈與的對聯:「旗揚孤島雅擅英文法,化及群賢妙同漢辭源。」該聯巧妙地嵌入柯旗化的名字,以及他一生的文化事業。
我喜歡看柯旗化晚年的那些照片,謙遜的微笑中有一種不屈不撓的意志,司馬遼太郎在很多經歷過苦難的台灣知識人的身上都發現了「一種凜然氣概」,「而台灣整個氣氛深處,似乎也蘊藏著這樣令人生畏的氣勢」。
柯旗化的兒子柯志明在《臺灣監獄島˙後記》中指出:「我們家人在此只能寄望於他所承受的苦難與犧牲總能有助於洗滌人心,讓他魂牽夢縈的家鄉臺灣可以生活得更加自由而免於恐懼。」柯旗化的夢想是,讓台灣這個監獄島變成自由島。他的晚年終於戰勝了恐懼,筆耕不輟、大聲疾呼,投入民主運動與文化啓蒙,見證並參與了台灣社會的另一波轉變。他就是台灣的文化英雄。
作者:余杰(中國旅美獨立作家)
我要捍衛柯志明老師的言論自由
余杰 / 中國旅美作家 2013/11/13 09:24 點閱 14887 次
我來自一個沒有言論自由的國家,因為捍衛言論自由,付出了被中共特務拘押、軟禁、綁架、酷刑乃至險些喪失生命的代價,最後不得不流亡美國,在言論自由有保障的美國,終於得以自由地寫作和思想。
因著自己的切膚之痛,我對言論自由的議題相當敏感,對任何傷害言論自由的做法和企圖都深懷警惕。當我看到靜宜大學的某個學生社團,因柯志明老師在媒體上發表反對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言論,而向校方發起措辭強硬的聯署信,深感不安。
在我看來,柯志明老師所説的「不自然」,只是他對同性戀及某些身體殘障的客觀描述,那是對一種事實和狀態的陳述,而非歧視性的言論。柯志明在哲學和神學研究的同時,長期關注社會公義,關心弱勢群體,絕非僵化傲慢的「知識貴族」。不過,如果有關人士確實覺得被柯志明的言論所冒犯,不同意他的表述,當然可以提出異議,或者與之共通和討論,或者投書媒體直接批評。
但是,該學生社團的做法,是讓校長表態,希望校方與柯志明「劃清界限」。這個訴求根本多此一舉:柯志明只是一名普通教師,沒有擔任行政職務,更不是學校的新聞發言人,他在公共媒體上發表意見,當然是他的個人意見。不會有任何人將他的看法誤解為靜宜大學校方的立場,這是一個再簡單不過的常識。其次,在此類公共議題上,校方也無需預設立場,如果用北京大學老校長的話來說,大學之大,在於「兼容並包,思想自由」。
我訪問過很多歐美的一流大學,學生在課堂上,既可聽到支持同性戀的教授的觀點,也可以聽到反對同性戀的教授的觀點,每個學生也都持有自己的觀點。不同觀點的師生之間,可以討論、爭辯,但不會發生學生社團發起連署信,要求校方壓制某一對立觀點的事情。
這種一遇到不同的觀點,便條件反射般地訴諸於公權力,求助公權力介入並支持自己的思維方式和做法,是威權時代文化的遺留。任何討論與爭議,只要公權力介入,便背離了真理。而首先邀請公權力參與的一方,表面上可能獲得輝煌的勝利,其實已經在真理上輸掉了。
該學生社團的做法,儼然就是「鄉民的暴力」以及「大多數的暴政」。北大校方日前解聘了批判一黨獨裁、呼籲憲政民主的經濟學家夏業良的教職,其重要理由就是「收到大量學生的投訴」。盡管民主的臺灣不太可能發生此種情況,但我仍然要對一切傷害言論自由的企圖提醒防微杜漸。
言論自由是民主的基石。所以,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明確指出:「國會不得立法,限制言論、出版自由。」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解釋説:「那些為我們所痛恨的思想,同樣自由。第一修正案保護特別要保護的,是那些讓我們厭惡的言論的自由。」也許,柯志明的言論確實讓某些人士厭惡,但如果侵犯乃至剝奪他的言論自由,民主體制也就岌岌可危了。
我支持柯志明,不僅是因為我認為他的言論是基督徒實踐聖經「用愛心説誠實話」的教導,更因為他的言論自由與我們每一個人(包括反對他的人)的生活品質息息相關。
編註:詳情可見余杰臉書。
米糖相剋 日本殖民主義下臺灣的發展與從屬-柯志明 | 我的老革命
1. 本書主要對話的物件是日文文獻裡相關的帝國主義與殖民經濟理論。筆者除在理論上與不同的見解從事批判性的對話,更提出自己的理論架構嘗試補全前此各家論法不足之處,以期對於日治臺灣的殖民發展得到一個比較全面性的瞭解。本書專注的是對於歷史事實的重新解釋與新見解的提出。
2. 臺灣殖民發展研究爭論的焦點集中在發展與從屬(依賴理論)的問題上,以此區劃出兩大不同的研究取向。
3. 矢內原忠雄:以糖業作為研究重心,呈現出在日本帝國主義的政治、經濟支配下,壟斷資本如何透過分解和改造當地既有的生產方式,而達成資本集中化及本地生產者的“無產化”。
4. 矢內原忠雄應用馬克思的原始積累概念來詮釋日治臺灣的土地問題。意圖表明殖民政府如何扶植日本資本剝奪本地農民小生產者的土地,予以無產化。“所謂原始積累,不外就是生產者與生產資料分離的歷史過程”。其誤區在於,將殖民支配被視同為資本逐步滲透、消滅本地傳統生產方式,而代之以典型資本主義雇傭生產關係的過程。
5. 矢內原忠雄呼應了列寧的帝國主義論——帝國主義是資本主義的最高階段。他觀察到“壟斷資本主義化”,即二十世紀以來伴隨著日本的工業化及國際強權間競爭的激烈化,日本產業逐漸集中化,形成壟斷資本。其在臺灣支配的部門,即是蔗糖部門。
6. 殖民地資本主義化的過程不只帶來了生產力(生產技術條件)的提升,其生產關係(生產的社會條件)也改變了,新的(資本/勞動)生產關係與民族支配一併運作,造成民族對立與勞資對立。殖民支配追根究底是階級支配的體現,壟斷資本的支配造成階級兩極分化,從而更加凸顯了民族對立的問題。對矢內原忠雄而言,資本謀取利潤的邏輯往往淩駕在“文明開化“(現代化)目的或民族利益之上,成為最終分析的焦點。
7. 但是,列寧的帝國理論把焦點放在資本主義的結構變遷上,而不是在殖民母國與其殖民地的關係上。矢內原忠雄偏重“階級結構”輕忽“殖民結構”,把“殖民結構”化約到“階級結構”。帝國主義說在分析殖民發展時,往往過度強化外在決定論,對殖民地內部社會生產關係的轉變採取直線演化的觀點:走向“資本家/勞工階級”兩極分化,被指責是目的論。從日治全期整體的經驗來看,不是古典馬克思學說預測的無產化。
8. 川野:以米作為主要研究物件,分析資本主義的市場法則如何在殖民地運作和擴展,以及如何透過價格機制平衡部門間生產力發展的落差,而達成經濟均衡。西文文獻引述1920年代中期以後臺灣米作生產的擴張及農民生活水準顯著改善的現象,用以凸顯日本殖民主義有別於一般西方殖民地尊重特區經濟出口商品作物的生產而以土著傳統部門糧食作物生產為犧牲的作風,平均而均惠式的發展。
9. 除了生產力的改善外,川野著重的是商品生產及交換的擴張,以及維生式生產(自給經濟活動)的相對消退。其研究中心是殖民地在受到外來衝擊後如何調試過來。川野的分析,蓬萊米與在來米的不平衡發展是個過度性的現象。
10. 筆者意識到兩個理論模型是對立的,馬克思主義vs新古典經濟學,把理論用到對方的部門都不適合。
11. 塗照彥質疑矢內原忠雄將殖民發展化約到資本主義發展的一般法則裡,將臺灣經濟各個領域資本主義性質對照資本主義發展史的一般規律而加以說明。他認為,日治臺灣只是“局部資本主義化”,矢內原忠雄只掌握日本壟斷資本,無法掌握本地資本(地主制)。
12. 塗照彥認為,對殖民者而言,與其廢除本地地主制,不如“溫存”與“利用”之,更加有助於日本資本主義自身利益。以地主制與資本制分別代表本地與外來的生產模式,強調兩者並存的現象,並進一步透過外來資本與本地地主間的民族對抗與經濟勢力消長來界定“殖民地化”的內容,以直接租稅之征斂說明本地地主制與外來資本制間“溫存與利用”關係的連接機制。
13. 塗照彥忽略了家庭耕作式農業——家庭作為生產兼消費基本單位為基本特性的重要現象。其對於“並存”的現象偏重於政治面向,視之為殖民者與本地地主間政治上的對抗與妥協的結果。
14. 本地的社會經濟體系“既保存又分解”的過程中以保留其基本的生產方式,經過商品化的改造後,被整合入資本主義經濟裡。具體來說,就是沒有進展到把農家的勞力也轉變為可供售賣的商品(即農民的無產化,變成出售自己勞動力的農業受雇者)。雖然農業生產的商品化為日資農企業支配農業生產創造了先決條件,卻並未使雇傭關係擴展到農業生產內,這通常其他西方熱帶殖民地進入資本主義農業的直接途徑。
15. 在日治臺灣,家庭耕作式的生產方式(農民生產方式)與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間是種並存關係,而不是取代的關係,筆者稱之為連屬關係(articulation theory)。從連屬關係來看,土著社會被納入資本主義經濟後加速商品化所帶來的結果並不一定是原有的非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分解。相反地,不少例子顯示土著原有生產方式許多的特性在經過商品化改造的過程後,不僅得以保存下來,有時還被強化了。在過程中,資本主義並沒有從內部根本改變土著非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卻巧妙透過一些改造把後者納入資本的支配。
16. 殖民初期的土地稅制改革,遂順勢排除了多重地權,確立小租權為法定的土地所有權,從而保障了原有家庭耕作式農業生產方式的延續。農業並沒有被轉化為一無所有只能仰賴出售自己勞動力為生的普羅階級(雇農)。而這不是前資本主義的殘餘,而是連屬的一種新型式。
17. Chayanov學派直視農民經濟為另一種生產模式,強調家庭農場以家戶為生產單位、仰仗家庭成員無酬勞動的特異經濟理性,即“自我剝削”,構成農民經濟競爭上有利的條件。
18. 從屬理論學派不滿於演化論式的雙元論太過西方本位的思考方式,轉而站在落後國的立場予以批判。雙元性經濟的產生被此派視為先進國對落後國支配的結果,而以中心/邊陲的關係來統稱先進國/落後國間的從屬關係。從屬理論點出經濟部門間——外資部門/土著維生部門——不平等的分工關係以及其與國際層級支配體系間的關連。
19. 中心和邊陲之間,產生了“不平等的交換”,Samir Amin稱之為“邊陲資本主義”。所有帶動效果都被轉移到支配國,受支配國的外資部門可說是支配國先進經濟的延伸而已。
20. 米糖相剋:由於日治前期的米作生產主要是為了滿足自家消費,所剩再提供島內有限的市場,因此本地米作生產的成長與蔗作比較起來接近停滯。1925年後,臺灣米的生產與出口配合日本需求的遞增而急速成長。米農的生活水準伴隨著生產力的改善而上升,蔗農要求取得與米農同收入之壓力隨之而來。
第一章
21. 日治初,臺灣納入日本資本主義經濟的過程大要分成兩方面進行:除了殖民政府積極介入基本建設的整備與農業生產的商品化外,日本商業資本與農企業資本也著手滲透改造臺灣農村經濟。
22. 在制度上,殖民政府如何兼顧殖民地既存的土地習慣與引入的現代資本主義私有制,創造出一個家庭耕作式的農業;在經濟上,它又如何透過政策來推動及擴展殖民經濟內的商品生產,並提供有利於日本資本(特別是糖業資本)累積的條件。
23. 殖民政府受到莫大的壓力:恢復秩序及達成財政自立,否則日本只好放棄躋身殖民帝國的美夢,賣掉臺灣。為了減輕母國的負擔,殖民政府勢得仰重當地稅收,尤其是田賦的收入,以支應其行政開銷。
24. 進行土地勘察,就百姓的立場而言,主要是擔心地權尚未明確的土地會被沒收,故企求一紙繳稅的收據以為憑證。土地稅的收入在明治維新時曾扮演重要角色,後藤同樣視土地稅制的改革為增加歲入的主要手段。
25. 壟斷鴉片生產與銷售的利益,“專賣”收益也是財源。1898至1907年間,鴉片生產及銷售所得的淨利每年約為124萬圓,1900年以後,樟腦成為僅次於鴉片的第二大專賣收入。在鞏固統治及擬定商品生產基礎的時期,專賣利益構成總督府的重要收入來源。殖民政府排除洋商,賺取壟斷利益作為額外的財政收入,這筆專賣收益與提高關稅一起構成政府收入的重要來源,也反映出洋商勢力的消退。
26. 殖民地每人的直接稅收負擔在1904-1905年時大約是每年4.55圓,比日本高出36.2%,也遠比清代為重。如此重的稅負導致日治初期臺灣蔗糖生產大為衰退。
27. 殖民初期的財經政策因此環繞在商品化本地的農業生產與交換,以及就地支辦的利用殖民地本身的稅收應付沉重的財政支出。大規模的經濟基本建設構成貼補工商企業的社會間接資本,提供日人投資的誘因。
28. 在早期日本私人資本缺席的情況下,殖民政府成功的動員了本地資源推動農村的商品生產。農產品出口——主要是糖和一次大戰以後新加入的米——對減輕日本的糧食問題大有助有益,自殖民地湧入的大量農產品減低了日本國際收入平衡的壓力。
29. 再生產:來自殖民地源源不斷的廉價農產品減輕了母國勞工階級的生活開銷,從而得以降低勞動成本促進日本資本的累積。
30. 殖民政策的目的在改造當地的社會經濟環境以配合殖民者的利益。肅金清改以小租戶作為“田主”,而以大租戶為包攬收稅的不法中間寄生者(包糧者)。其說法似乎完全無視墾戶制的起因,以及墾戶原先所扮演的社會經濟功能。
31. 取消日益沒落的大租權,確立真正的土地經營者——小租戶為業主,引用現代私有產權的法規保障其“自由而絕對”的土地所有權。這對本地傳統土地制度的漸進式改革與調適保護了出生永佃農而多自任耕作的小租戶,因而也有助於保存在家戶生產方式下普遍存在於臺灣農村的家庭農場。
32. 臺灣移民在清代花費兩百多年的時間才引水灌溉了150456公頃耕地(1903),但在殖民政府的督導及大量的公共投資之下,1903年至1942年間增加了394638公頃的灌溉區,約為原來的3.6倍。小租戶雖然不滿於沉重的稅負,但卻由生產和收入的增加上取得補償,這為殖民政府與小租戶的結盟提供了良好的基礎。
33. 借由與洋商維持形式上的商業關係並與其分享利益,本地糖商(如陳福謙)得以保有買辦的身份,這也是洋商在臺灣的砂糖貿易上何以仍得屹立不搖的重要原因。
34. 日資在殖民政府及“財閥”的支持下,如何驅逐外資及本地資本的勢力。日本壟斷性的大商社(三井、增田屋)將久為洋商服務的買辦攔為己用。接著日本商人乾脆直接和生產者接觸,向他們購買蔗糖,不再透過中間商。在日本銀行的贊助下,日本糖商以低於本地商人的利息貸款給蔗農。
35. 商品化導致農業生產日益分殊化,維生作物減少而為現金作物所替代。農村商品化,就生產而言,反映在自給的生產逐漸為市場取向的生產所取代。就消費而言,則反映在農民生活支出中現金比率的增加。在1918年,現金支出約占米農生活支出的56%。
36. 種米的佃農繳實物地租沒有因納稅而引起的現金需求,蔗作佃農卻必須以現金繳納地租,對現金需求較大。蔗作收成時佃農正處於最不利的市場時機,為應付繳租期限,往往被迫賤價出售求現。作物愈商品化,農民受到的市場支配愈深。
37. 米出口的急速增加乃是以供農民自家消費及島內市場消費用的在來米為犧牲。在出口生產(蓬萊米與甘蔗)的擴張下,用來種植在來米——維生米的農地大為縮減。外銷米生產的擴張造成維生米的縮減,貧農被迫以較劣等的進口米來替補。
38. 在商品化的過程中,農民被迫出售更多的作物,換取更多的現金,購買更多的商品(包括原本自給的糧食)。商品化也帶來日益細密的經濟分工,農、工業的分工也在農村中加速進行。資本對農業的滲透進一步把原本附屬於農業的農產品初級加工業也分離出來,納入工業裡。農民成為純粹的農事從業者,在市場競爭的壓力下被迫不斷改善生產力以維持收入,再也無法從副業(農業加工業)裡取得額外的收入。
39. 為了標準化農業產品的品質和規格以及降低原料收購成本,糖業資本透過資金貸放(以生活資金為主要專案),技術轉移與督導,加上大規模的水利、運輸及儲藏等投資,左右了農民生產的外部條件。農民雖然仍保有直接生產者的外貌,尚未與生產資料分離,其實已經牢牢受到資本的制約。
第二章
40. 古典馬克思學派與Chayanov學派的大辯論,兩派人均致力於界定資本主義經濟內農民所扮演的角色及其變化的趨勢,彼此看法卻南轅北轍。古典馬克思學派,正如他們在研究工業部門一樣,認定資本主義在農業部門的擴張必定帶來農村階級兩極分化,即傳統的生產模式必將日益衰退而消逝,由資本主義生產關係取而代之,形成農村資本家與農業無產階級,並朝兩極繼續分化。對馬克思而言,資本主義原始積累,狹義來說,就是在資本主義發展之初始階段,以剝奪農民土地將他們轉化為一無所有的薪資勞動者為主要特色的資本積累過程。
41. Chayanov學派這認為即使在資本主義經濟支配下,農民家庭農場不僅未曾消失,生存力反倒強過以資本主義方式經營的雇工大農場。家庭農場仰賴家庭成員提供無償勞動,家庭農場成本會計內生產成本的項下因此欠缺工資這個項目。追求利潤極大化的資本家企業則必須固定支出薪資(勞動成本)。在扣除(勞動成本在內的)生產成本後,能否維持一般資本市場上的平均利潤率,直接關係到資本家企業的存亡。家庭農場卻只要家庭成員的維生需要可以得到滿足,即可以維持下去。家庭成員的消費水準及工作強度乃是視家庭需要而主觀決定的,並非取決於外在勞動市場的供需,同時,家庭成員的消費水準及工作強度可以非常彈性的調整,這就是“自我剝削”。Chayanov學派認為,農民雖然受制于資本主義生產模式,黨卻有效抗拒了資本的滲透,而自成生產模式:所謂“農民生產模式”。
42. Vergopoulus倡言:“家庭耕作制乃是都市資本主義用以控制最大農業剩餘勞動的最佳方式”。
43. Chayanov學派傾向于假定農民只能在維生邏輯下從事簡單再生產。馬克思學派的學者則致力於維護馬克思就商品經濟下的家戶式生產所提出的小商品生產。馬克思學派的小商品生產觀點強調,在家戶經濟內資本與勞動(或者說生產資料的擁有者與受雇者)雖然難以區分,資本的積累卻仍然不斷繼續進行;從事商品生產的農民(作為小商品生產者)遲早會隨著資本的累積而產生內部分化。
44. De Janvry發覺,農民往往就是資本主義雇工農場或工業的兼職勞工,即“半普羅農民”。農村無產階級往往保留一小塊地,是他們外表看起來像是農民,其實他們的社會生產關係早就是具有工人的特色。De Janvry認為“半普羅農民”是過渡現象,正朝無產/資產階級方向分化。農村裡存在著階級分化,而且正形成雇工/資本的關係。農民生產模式雖然一再提及農民與雇工大農場、或農業與工業間關係的不平等特性,卻仍然不脫其為淡化階級剝削關係的一種扭曲解釋。
45. 矢內原忠雄直接引用古典馬克思學說有關農業資本主義的理論,現代土地所有制度的建立方便了日本資本集中土地,並造成臺灣農民的無產化。但經驗事實卻與矢內原忠雄說法有所出入,現代土地私有制雖然大有助於臺灣農村商品生產的擴展,但就長程而言,它卻有礙日本資本對臺灣農村生產的滲透。
46. Kautsky提醒我們,農地的價格往往不是由經濟規律決定,而是取決於農民對土地的依附程度。一個關心利率的企業家絕不會以超出這個原則以上的價格來購買土地,党農民小商品生產者可以為一塊土地付出更高的價格。
47. 臺灣農民對自己維生手段的依附及家戶式生產特異的經濟理性,導致高昂的地價,同時有礙於糖業資本透過購買方式取得土地。此外,本地資本也熱衷於土地投資。這多少與工業部門被日本資本霸佔、投資機會受限有關。
48. 與臺灣成明顯對照的是荷蘭爪哇的例子。1870年,荷蘭殖民政府施行新土地法,推動現代土地所有權制度,以方便土地的轉讓、租借和使用。然而,土地法改革後的爪哇卻走上與臺灣大不相同的路子:新土地法帶來了“資本主義雇工大農場”。
49. 作為對照,二十世紀初臺灣的土地改革,雖然與1870年的爪哇一樣,以確立土地私有制度為目的,卻為家庭耕作式農業的發展提供了良好基礎,同時也製造出雇工大農場的競爭對手。臺灣本地人土地所有者擁有較強的土地私有觀念,而且挺身反抗迫使他們與土地分離的所有意圖。面對小家庭農場的抗拒,日資雇工大農場的擴張受到了限制。
50. 兩個表面上看來性質相近的土地改革何以會對生產關係造成如此不同的結果?臺灣原本就有高度發達之土地私有觀念(自由而絕對)的本地社會更進一步鞏固家庭耕作式的農業;爪哇則因土著原本就不習於土地私有,反而造成土地集中與資本主義雇工生產方式的快速擴張。關鍵因素是落在土著社會既存的地權關係和社會經濟結構上。
51. 臺灣農業經營乃是以家戶式生產的家庭農場為其特色,構成資本主義農場主要部分的日資大型甘蔗栽植農場其實是農業部門內的特區。
52. 勞力賣賣在農村雖然司空見慣,然數量卻相當有限,而且大部分發生在農民彼此間,實不足以賦予受調查農戶資本主義生產的特性。日治臺灣絕大部分的農業生產方式實難以勞資雇傭稱之。
53. 農業工人主要是來自農民自身,而且以季節性的外出工人為多。這種農業無產階級其實並不是籍由剝奪農民土地產生的。即便如此,相信資本主義經濟下的農民必然走向無產化的學者們,仍然堅持家庭農場實屬資本主義生產模式的一部分。他認為家庭農場正以“半普羅農民”的形式向真正的無產階級蛻變。
54. 只要家庭農場的收入能滿足自家消費所需,農民並不熱衷於讓家人出外謀生。然而,耕地面積愈小的農民,愈得依賴額外的工作。促進蔗農土地的零散化,無疑有助於糖業資本榨取半普羅農民的廉價勞力。
55. 糖業資本主義農業家表面上雖處於支配者的地位,實際上卻無法大幅推展資本主義哦生產方式直接控制農村的勞動過程。把農民與他們的生產資料(主要是土地)分離的過程,在日治臺灣並未完成。高度商品化的臺灣農村並未朝向雇工生產的資本主義農業或半普羅農民的形態發展。馬克思與矢內原忠雄所預言的厄運階級兩極分化並未真正降臨。
56. 何以在日資大栽植農場的入侵下,臺灣農民仍能固守家庭耕作方式呢?家庭農場計算的是家人的生活成本而不是工資成本。他們往往也生產所需的糧食。臺灣蔗作家庭農場的土地生產力與制糖會社自營的大型雇工農場相比較之下,竟然也未必遜色。
57. 日治台灣家庭農場在政府及壟斷資本的扶持下,達成高生產力水準;相對的,資本主義農場當時並未如一般所預期的,明顯的展現出生產力上的優越。雖然面對資本主義大農場這般強大的對手,家庭農場終究得以有效鞏固了自己的生存。日治台灣的家庭農場不僅是仰賴“自我剝削”(更密集的使用家庭勞力與低度消費),他們在生產力上的改進也大有助於自己的生存。
58. 在家庭農場繼續頑強存活以及資本主義僱工農場未必能在競爭上佔便宜的事實下,日資糖業如何發展出一套立基於家庭耕作式農業的剝削機制?甘蔗收購成本占了制糖成本的主要部分,原料的價格及其供應的穩定是以成為影響會社利潤的關鍵。甘蔗的價格與糖價緊密關聯,蔗農雖然擔負糖價波動之市場風險,但卻享有糖價上漲所帶來的利益。蔗農借機得以抬高售價,同時也造成甘蔗原來供應的不穩定。
59. 建立壟斷性的原料採集區制,一向讓新式制糖廠頭痛不已的自由市場被壓制住,低廉又穩定之甘蔗原料供應得以確保。該制度不只限制了蔗農的市場權利,也抑制了中小型制糖廠競爭原料的可能。這種高明精巧的設計被稱為“米糖比價法”,目的在切斷蔗價與糖價間傳統的關聯,使蔗農無法分享制糖業在政府特惠保護下的豐厚利潤。
60. 米作部門由於身為政府征斂稅收的主要對象,加上政府偏袒糖業的政策,而在發展商相對的落後。維生作物(在來米)的價格決定了出口作物(甘蔗)的價格,可是出口農產加工業產品(糖)的價格卻不受原料作物(甘蔗)成本的影響。
61. 米(在來米)主要提供本島消費(尤其農民自家消費)所需,其生產力的成長相對落後,其價格的波動也較為平緩,難以跟上糖價漲升的幅度。在這種情形下,拉平蔗農與米農收益的定價機制籍由切斷蔗價與糖價間的關係,壓抑蔗價跟隨糖價上升之趨勢,得以防止蔗農分享糖價漲升所帶來的利潤。
62. 制糖會社與蔗農間的關係並非全屬市場上買賣雙方的關係。會社不只買甘蔗而且放貸資金與生產資料給蔗農。即使甘蔗收購價格也不是純然的價格。分為:預告價格、滑准貼補金、生產獎勵金 三者共同組成。
63. 補助金(包括生產獎勵金與滑准貼補金)之用意不只在確保甘蔗原料的供應,也是督導農民耕作及影響作物選擇的手段。經濟不景氣時,制糖會社運用操縱補助金及預備金的手段,轉嫁損失讓蔗農承擔,景氣時,卻不容蔗農分享壟斷利潤。
64. 日治臺灣的例子顯示,國家與壟斷資本支配下的家庭農場,在重稅以及市場操控下,可以有效貢獻與殖民者的累積資本。在與外來資本形成連屬關係的歷史過程裡,本地既存家庭耕作式農業的內在結構(不是塗照彥的“地主制”)產生了一定的作用。
第三章
65. 生態環境與臺灣近似並同為殖民地的荷屬爪哇,其米糖關係卻以“共生”,臺灣卻是“相剋”的。在殖民地經濟發展過程中,這個“相剋”關係的形成與變化又代表著什麼意義?臺灣的米糖間的“敵對關係”,首先是“爭地”,其次是兩種作物之間因為相對價格的高低而產生“選擇”的問題。
66. 調和說基本上沿襲稻田昌植的論述方式,認為所謂的米糖相剋包括兩方面,一是商品作物與維生作物爭地的問題,二是米糖之間均衡價格難以達成的問題。
67. 在30年代,米早已不是以自家食用為主要目的的維生作物,它主要是為市場而生產的。如果有所謂的爭地問題,也是蓬萊米與在來米之爭。米糖間的“相剋”所指涉的可見是比爭地更深一層的意義。調和說進一步提出的說法是透過相對價格來說明這個“相剋”關係。
68. 由於臺灣作物間轉作容易,農民在選擇作物時對於價格非常敏感,以致甘蔗的價格及供給往往受到對抗作物的影響。米與糖之間並非矛盾、敵對的關係,而是一種不穩定、不容易達成協調價格的關係。
69. 米糖相剋的發生固然有它的政治因素,但它是不是也有可能是既存經濟制度下的產物,即殖民經濟結構下部門不平等分工的結果?矢內原忠雄透過帝國主義理論模型來瞭解米糖關係,可說是結構上比較完整的敵對說。米蔗比價乃是以單位面積之甘蔗收穫總價格與同面積的米作收穫總價格相等為原則;即單位面積的米產量乘以米價等於單位面積的甘蔗乘以蔗價,這才是瞭解問題的關鍵。糖業的利益在結構上是與米作部門的發展相互抵觸的,這才是米糖相剋的真意,而不是表面上看到的一個均衡價格難以達成的問題。
70. 在分析不同社會形構內資本主義生產模式對其他非資本主義生產模式的支配關係時,Charles Bettelheim區分出兩種支配類型:第一種(直線分解類型)片面強調資本主義生產模式之能動力(而貶抑其他非資本主義生產模式為被動的)的作法比較起來,第二種在分析資本主義生產模式仍占主要地位的殖民經濟時,考慮較為周延。矢內原忠雄分析臺灣殖民發展過程時採用的可說是Bettelheim第一種單向分解類型,塗照彥則傾向第二種類型。
71. 塗照彥的論點取法于矢內原忠雄帝國主義理論的整體觀並進一步加以發展,而且從臺灣本地人的立場出發,深入挖掘出川野純經濟模型所不敢觸碰的禁忌:民族對立問題。民族分工的不平均導致這樣的關係,如果日資進入米作部門,米糖相剋是否就不復存在?塗照彥雖然指出了川野的核心問題,卻疏於深入探討不同生產模式間連屬關係的具體機制。米糖相剋非但是部門矛盾的問題,還是農民收入與資本利潤相爭的問題。
72. 在原料需求增加而制糖會社卻不考慮提高單位收購價格以刺激甘蔗供給的情況下,糖業可以透過兩種途徑提高甘蔗的產量。
一、 水準式增產不增加蔗田單位生產量(生產力),只是透過增加甘蔗種植面積來取得必要原料。
二、 垂直式增產是透過蔗田生產力(而不是蔗作面積)的方式,達到同時增加和降低單位原料收購成本的目的。
73. 制糖會社到底會採用什麼方式增產呢?這得視米作部門的發展及農民與糖業資本兩者之相對力量而定。制糖會社為掌握原料來源和確保利潤,往往訴諸一個花費少又簡便直接的辦法:運用非經濟的手段壓抑或阻礙米田收入(即米價與米田生產力)的成長。
74. 部門的“不平等分工”指的是犧牲落後部門以貢獻于先進部門的成長,重點在於外資部門的發展是以土著傳統維生部門的相對落後為代價。這套分析觀點頗能與米糖相剋相互呼應,說明了本地米作部門的發展如何因為外資糖業的利益而遭受壓抑。
75. 與先進國透過市場機制自我調整而達成均衡的經濟發展形態成明顯對照,殖民地在邊陲資本主義下,存在著部門不平等分工及生產力不平均發展的結構性現象。日本帝國主義給臺灣殖民地帶來的並非市場模型所預期的均衡發展(即使從長程來看也不是),而是不平均的發展,在結構上導向部門間的不平等分工及發展的兩極化。
76. 結論:糖業的利潤建立在米作部門的相對落後及不利的交易條件上。筆者認為,從資本與農民的矛盾上衍生出來的部門不平等分工及不平均發展的視角入手。它提供的是瞭解米糖相剋發生的原因和其在殖民發展過程上的意義。
第四章
77. 1921年調查時,共同持份的土地在難以判定特份比率的情形下,就被當成是由持份者均分,1932及1939年的調查卻改成把共同持有者一起算作一戶。計算家戶的單位因共同持份認定的先後不一所引起的混淆,對於土地分配趨勢的評估,無疑有所影響。
78. 1921至1932年間佃耕地的比率顯著降低,從占全島耕地的58.16%降至53.55%。同時期,《臺灣農業年報》哦資料也顯示,自耕農與半自耕農增加了,佃農的戶數及比率則減少了。
79. 總督府一向積極對待的土壟間碾米業,因為利潤率降低下遭日資長期漠視,卻發展出自存之道,結合商業及金融業等多項經濟功能,反倒得以在米生產擴張時頑強抗拒外資的入侵。妨礙土壟間走向現代工廠經營的特性,與商業及高利貸資本的結合,竟成為抗拒日資的有力手段。
80. 在農業及農產品加工業上,不管從流通或生產的過程來看,本地米作部門內的階級支配程度均遠遜於日資支配下的蔗糖部門。
81. 殖民地進口的廉價米威脅到日本米農,迫使其生活程度下跌,引發了1930年代初期農民抗議的風潮。為求安撫政治上的動亂,日本政府花費大筆預算于過剩米轂的收購,以免米價滑落至官定的保證價格下。可是,政府拉抬日本米的價格卻讓殖民地進口米顯得更加價廉物美,反而引致更多的進口。
82. 一反過去1920年代獎勵殖民地米轂增產的政策,要求殖民地政府改采壓抑措施,限制米的生產與對日出口,以因應日本本土因殖民地米進口而加劇的米轂過剩及併發的相關社會經濟困擾。
83. 早先透過大規模公共投資完成的水利系統(主要是為了糖業增產的目的)以及農業基本建設大致已經就緒,加上本地資本自己的資力,臺灣人有辦法維持米的增產。臺灣總督府雖然不情願,但也只好仰賴極多的貼補作辦法,勸誘農民放棄生產稻米。透過補貼甘蔗及其他替代性作物的途徑,來減少米作生產面積,不僅逆勢而行,對殖民政府而言,也是經費上一大負擔。
84. 臺灣出口米生產的擴張不只威脅到殖民母國農民與地主的利益,也威脅到島內日本資本的利潤。糖業資本仰賴原料採集區制度給予的市場壟斷權制定米糖比價辦法,以米、蔗田收入的比較作為收購甘蔗汁定價標準。以保障接近維生米農的收入水準作為交換條件,決定甘蔗收購價格,並輔以預先貸款(前貸金)等手段,勸誘農民種蔗,而得以掌握穩定且廉價的原料供應,獨攬行政及關稅保護下的超額利潤。
85. 反噬:過度依賴米作部門的相對落後與停滯作為利潤來源的機制,造成糖業資本在1925年後米生產大幅擴張及交換條件顯著改善的情況下,反而陷入進退不得的窘境。
86. 米生產本來基本上是維生式生產,因為利潤微薄,日資棄而不顧,才得以留在本地人手上。等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日本對臺灣米的需求竄升,米的生產和交換變得有利可圖時,日資想要插手控制,已經後悔莫及。
87. 不只是日資糖業與本地地主、土壟間資本有利益衝突存在,日本在台資本也分別因其與米、糖利益的關係而分屬不同陣營。1925年後米出口及生產的擴張,米農生活水準的上升導致蔗農與糖業資本間的矛盾激化。農民運動裡,階級意識與受壓迫民族意識往往揉在一起。佃農與土地所有者通常一起參加農民組織,抗拒以糖業資本累積為中心的殖民剝削。
88. 1939年進入戰時體制,通過《臺灣米轂輸入管理法案》,即米專賣。1930年代的合作社運動在米作部門得到殖民政府大力的贊助而迅速推展,各地紛紛成立農會和及合作倉庫,以處理農產品及生產用品的買賣、倉儲、加工、信貸、甚至出口。這些經濟活動和土壟間及日人米出口商的業務明顯抵觸。
89. 農業生產者有農會與合作倉庫作為他們的集體代表,從事商業、加工製造、信貸等經濟活動的整合,從此不至於孤立的面對市場及資本的宰製,抗拒高利貸。但設立農業合作組織整合產、銷、信貸,主要的目的不是在保護米農免受商業資本及高利貸資本的剝削,而是為了加強政府對米轂生產與流通的掌握,並削弱本地土壟間資本的控制。
米糖相剋 日本殖民主義下臺灣的發展與從屬-柯志明 | 我的老革命
西方學者常視日治臺灣為殖民地發展的特例。在母國外資企業的強力介入與殖民政府強勢政策主導之下,殖民地往往走向農業商品化、農民無產化、與土地集 中化,農民的土地與勞力皆被吸附於以雇工大農場經營的資本主義體制下。失去土地的農民成為資本企業主的雇工,企業雇主則以刻意壓低的工資搾取農民勞力剩餘來賺取大量利潤,因而有土著經濟蕭條與外資經濟蓬勃的雙元發展現象。1925年之前的台灣,大體仍不脫此發展傳統,且尤以外銷主力「糖業」為其代表。然而,1920年代臺灣農民收入與蓬萊米外銷熱況同步上升,受殖民者生活水準竟有顯著提升,西方學者因以「平衡而均惠式的發展」稱之,認為是強調發展勝 於剝削之日本殖民政府有意識領導下的獨特現象。,
本書作者則認為,不管是以「糖」為對象、強調「剝削」與「連屬」關係的矢內原忠雄與涂照彥 之流,或是以「米」為主體、強調資本市場發展與均衡的川野重任一派,皆無法對米業與糖業迥異的發展模式,提出一個整體的詮釋架構,也無法綜述1925年前 後台灣受殖民者經濟狀況的變化。兩派缺漏之關鍵,就在於「米糖相剋」的有機連結關係。
時序推回到殖民發展之初。剛從日清戰爭獲勝的日本政府 雖打敗亞洲昔日強權清國而取得台灣,初步踏上西方列強帝國主義之路,但事實上,不論在現代化程度與經濟實力上,與西方帝國仍有一段差距。借日劇「坂上之雲」(改編自司馬遼太郎同名歷史小說)的說法,這時的日本還是個努力模仿西方現代化、被西方國家譏為「猴子」、且深受俄羅斯等強權威脅的「很小的國家」。 此時日本的國家財政並不充裕,現代大型企業的發展也未臻成熟。在母國無法強力支援的情況下,殖民地政府被迫自闢財源,遂採順應本地傳統社會結構趨勢的方式,強化既有的商品化農業以拓展經濟。總督兒玉源太郎與民政長官後藤新平推動土地稅制改革,買銷大地主(業戶、墾戶)的田面(大租權),讓政府成為小租戶 (佃戶)的直接債權人,並透過現代化的法律,賦予實際真正掌握土地經營權的佃戶「自由而絕對」的現代土地所有權利,承認其為土地業主的地位。只要業主依照法律納稅,便享有政府保障其土地權利。在精準的土地調查資料基礎上,以及周密的警察與保甲制度的協助下,土地稅制改革之推行大致和平而成功。清末大小租多重 地權制度遂改造成以自耕或半自耕的小租戶家庭農場為主力單位的農業經濟結構。
二十世紀初,日本政府為矯正進口蔗糖的大量外貿逆差造成外匯存底削弱,並減輕台灣財政對母國的依賴和消耗,開始倡導台灣糖業政策。在殖民政府以水利建設等公共投資改善投資環境、臺灣銀行的資金挹注、制訂保護政策(如1905年<製糖廠取締原則>、1911年關稅保護)、提供特惠待遇的誘因之下,日資開始大量滲入臺灣糖業經營,逼退本地資本和糖(广部),並建立起數個強勢的製糖會社,經過水平與垂直整合,共同壟斷蔗糖市場的經營。本地蔗農也不再有製糖和販糖的能力,改以契作或受雇於少數糖廠自營的雇工農場,成為日資製糖會社純粹的原料供應者,對糖價無權置喙。而受限於「原料採集區」的劃定,蔗農無法自由買賣甘蔗,蔗價也因而受到日資糖廠的壟斷。
雖然蔗農被大幅削弱議價的能力,但在法律的保障下,仍保有選擇作物與土地使用的權利。日資無法透過暴力或公權力大量集中土地,而購買土地、以雇傭方式經營大規模植栽農場,未必能比本地家庭農場「自我剝削」式的經營方式更有競爭力。(雇傭關係中,資方必須付出工資取得勞動力,但「自我剝削」的家庭農場並不計算家庭勞動者的薪資成本,故能在更惡劣的利益分配之下頑存)。日資與本地家庭農場遂建立經濟分工。日資豐厚的利潤並非建立在雇傭勞動的剝削,而是在壓低的蔗價與關稅保護的高糖價之間賺取超額利潤,並藉由「米糖比價法」防止利潤被殖民地農民共享。
米糖比價法,指的是日資製糖會社可在其原料採集區內,依照「蔗農收益比照在來米農收益」的原則,自行制訂甘蔗收購價。如此不僅可以減低蔗農轉作在來米的誘因、以及轉作導致甘蔗供給減少的風險,且因在來米農(維生部門)收益一向微薄,蔗價也能因此壓低。將蔗價與在來米價連結,使其與水漲船高的糖價脫鉤,不但使日資糖廠獲取豐厚的利潤,更讓本地蔗農排除在利潤分配之外。而日資糖廠的利潤,可說是建立在維生部門落後而停滯的發展之上。此等部門間的不平等分工與敵對關係,即當時日本學者所說的「米糖相剋」。
然而1920年代,由於日本工業與都市化快速興起,對糧食產生大量需求(高額的工業利潤有賴低廉的工資成本,而低廉的工資則維繫在低廉的糧食供給)。殖民地物美價廉的稻米便成為重要的進口糧食。臺灣外銷的稻米以蓬萊米為主,雖與本地人食用的維生米(在來米)不同,但在殖民政府開始投入資金、政策改善稻米生產力,以及需求大於供給和日本米保證收購價政策導致蓬萊米米價高漲的作用之下,臺灣大量的土地與勞力轉移到蓬萊米的生產上,連帶導致在來米價上漲、在來米生產力提高、與間接壓抑蔗田擴展的現象。由於米作部門係掌控在追求高米價的本地資本(地主&土壟間)手上,其利潤主要在於實物米的交易(to日本米商)和放債(to米農)的利息,故與米農、日本米商處於相同的利益聯盟;加上地主與土壟間的支配力量遠小於日資糖廠,因此米價上揚的利潤得以滲入米農階層,帶動1920年代~30年代米農生活水準的上升。
原本精巧的「米糖比價法」此時露出致命破綻,成為「米糖相剋的問題」。依賴米農低微收入而得以保持的低蔗價,由於米農收入提高,再也難以維持。而由於此時地價上漲與勞動力流向米作部門,日資糖廠很難以集中土地、擴大自營植栽農場的方式降低生產成本,最後只能選擇提高蔗糖生產力來支撐蔗農收入的提升,一方面防止蔗價上升,一方面以增加蔗糖單位面積產量的方式維持原料供給。於是蔗農的收入也得以與米農相當。這時可說是殖民地農民生活水準提高的好時光。
然而這樣看似「平衡而均惠式」的發展,在總督府與當時日本學者如川野重任的眼中,卻是「不適當」、「不自然」的發展。殖民地人民分享經濟發展的利益,不是殖民政府刻意推行的結果,而是原有剝削機制在外部環境與本地社經結構雙重作用下,突然露出缺陷的難堪意外。在米利益者(蔗農、米農、本地資本、日本米商、母國沿岸都市工業家)與糖利益者(在臺日資糖業、日本農民與地主、其他在臺日本工業資本)互相角力,與母國政府各部門不同的政治考量之下,就算一向偏袒日資糖業的總督府,一時也無力矯正。
1930年代初期世界經濟大蕭條後,日資糖業礙於前景未明,以及蔗作生產改良上的投資報酬率遞減,比較不願繼續採行投入資本、改良生產力的策略,於是改採政治手段,要求殖民政府直接介入,壓抑米作部門的發展。殖民政府雖然採取抑制政策,但由於1935、1936日本米作欠收,以及1937 中日戰爭爆發之故,米穀需求上升,抑制政策的效果有限,並且受到臺灣菁英與日本米商的聯合抗拒。然而戰時政府握有的權利增大,在殖民政府允諾母國軍部把「米專賣」的利潤分配到農業投資後,1939年<臺灣米穀輸日管理法案>終於在帝國議會通過。「米專賣」制度賦予總督府對日台米穀貿易的壟斷權,由政府取代市場制訂收購米價以及出口米價,進而可限制稻米產量。殖民政府以低於市價的價格收購臺灣米,再以時價出售到日本,趁機賺入大筆利潤。雖然當時為防糖業「不勞而獲」亦頒佈<糖業令>來擴大政府對糖業定價的影響力,但殖民政府一向偏頗糖業資本而未妥效節制。而日資糖廠在米作部門受壓抑之後,也解除了糖價上漲、土地與勞力取得困難的危機。
米糖相剋的故事,最後結束在本地地主與土壟間的削弱,與農民自耕化的發展。1930年代殖民政府在米作部門推行合作社運動(農會及合作倉庫等),提供農民信貸、加工、倉儲、買賣等業務,加上銀行資本的進一步加入,以放債為重要利潤的地主與土壟間遭受不小打擊。而1940年後米管制擴及至維生米(在來米),殖民政府將土壟間收編進官方徵集米穀的統合組織內,直接跟農民徵收米穀,將地主排除在程序之外。原本因米專賣壓低米價而利潤大減的地主,現又因為納租形式從實物租(不超過50%)改為現金租(並被迫降低),不僅利潤再減,也喪失賣米的權力,成為純粹的買主。除了米價受到政府管制,地價與作物的選擇也都接連遭受限制,農民透過選擇作物配合市場機會來改善收入的權利也受阻。
地主勢力衰退最明顯的指標,就是佃耕率下降、自耕率上升。日治以來土地所有零散化的長期趨勢,更在此時加速轉型成「小所有者家庭耕作式農業」(family small holding agriculture)。農民擺脫了地主與土壟間在信貸上與米穀交易的控制,得以逐步取得更多自有土地,成為戰後臺灣農業的主幹。然而作者也點出,此時期的殖民經驗提醒我們,缺乏組織行動能力的小自耕農,正好最易於政府控制農業剩餘,讓政府免於和其他中介者分享、競爭的麻煩。
名詞解釋:
資本原始積累--通過暴力使直接生產者與生產資料相分離,由此使貨幣財富迅速集中於少數人手中的歷史過程。這個過程發生在資本及與之相適應的生產方式形成前的歷史階段,所以稱為“原始積累”。 它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前提和起點,對農民土地的剝奪,形成整個原始積累的基礎。(from 百度百科)
問題討論:(1/17新增)
我的疑問:在本書第四章「米糖體制的危機與本地接及結構的再整編」第 203 頁提到:「由於兩大利益團體間的衝突--日人米出口商及本地地主、土壟間資本在一邊,糖業資本家在另外一邊--牽涉到在台日本資本家彼此間的分裂爭執,總督府在 1925-1939 年間依時也兩面為難,無法就米、糖利益者間的爭端作決斷。」
根據書中第 57 頁, 1934 年的四大出口米商有三井、三菱、杉原和加藤;另第 75 頁指出 1928 年五大製糖會社分屬的三個日資系統是三井、三菱、日高。這似乎意味著三井和三菱同時是米出口與糖出口的龍頭,既是日人米出口商(米利益者)也是糖業資本家(糖利益者)。 這樣的話,當米糖相剋問題發生時,這兩大日本資本家分哪邊站、如何協調自身的矛盾呢? 又該如何詮釋「在台日本資本家彼此間的分裂爭執」呢?
我試著查了一下米出口商三井、三菱和糖業資本家三井、三菱的關係,似乎是指同一個三井物產與三菱商事(參照文建會台灣大百科全書)。
作者回應:非常感謝您仔細審慎的閱讀。您的觀察一點也沒錯。
當初我寫作時對於您所提及的現象也感到相當困惑,只能自我解嘲說是「左手打右手」。在當代的大型集團企業(如跨國公司)裡似乎也不乏此現象。在《米糖相剋》內,我注意到在臺的日本人米利益者,例如貝山好美等人,積極參與「臺灣米移入制限反對運動」(反對限制臺灣米輸日的運動)(見202頁)。貝山好美且為米利益者發行刊物《臺灣米報》之社長兼臺灣正米市場理事長(見202頁)。但是,我並沒有進一步的資料去說明三井、三菱等公司內部米糖部門間的糾葛,以及如何在內部進行協調。
Me:謝謝您的用心的解說。最近我讀「臺灣百年糖紀」一書,裡頭也提到日資糖業「左手打右手」的投資策略,例如大日本製糖株式會社的藤山財團趁第一次世界大戰歐洲甜菜糖短缺時,在朝鮮設廠研製甜菜糖,可說是和自己在台灣的蔗糖產業打對台。也許這是「雞蛋不放同一個籃子」的避險策略吧?(個人猜測)
作者回應:當初三井等財團投資米貿易時恐怕也不見得能預見三0年代米糖利益衝突激化的問題。
(註:這是我第一次寫信向作者請教。感謝柯志明先生特別回信,並惠允公開回應內容,也歡迎有興趣的朋友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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