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30)日排審「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正草案」等案。(記者謝君臨攝)
授權主管機關讓警消「加班換嘉獎」? 江永昌:陋習應走入歷史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qLLOhv
2022/03/30 11:58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30)日排審「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正草案」等案。民進黨立委江永昌質詢時,針對「加班換嘉獎」一事提出質疑,指考試院所提出的草案,對業務性質特殊而需輪班的警消,直接在法律明文授權「加班換嘉獎」,形成「沒有框架的框架性規範」,應讓「加班換嘉獎」的陋習走入歷史。
立院司委會今排審「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正草案」等案,邀請銓敘部長周志宏、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郝培芝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江永昌表示,大法官釋字第785號解釋宣示,應對「全體公務員」加班的合理補償訂定框架性規範,但考試院提出的「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修正草案」,卻僅對一般正常工時的公務員定下法律位階的加班補償,對業務性質特殊而需輪班的警消卻大開後門、授權主管機關以行政命令另定補償方式,甚至在法律明文授權「加班換嘉獎」,形成「沒有框架的框架性規範!」
江永昌也指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於2020年花38萬元託政大法學院進行「公務人員加班補償法制之研究」的委託研究,該研究中具體草擬四個版本的條文,均以補休或加班費作為補償、而未授權主管機關「以嘉獎凹加班」。江永昌質疑,若修法時只想延續現行公門陋習,何需花大錢委託研究?
對此,郝培芝坦承,保訓會原先草擬的條文沒有「加班換嘉獎」,是在地方政府反彈要求下加入。江永昌反駁,地方政府並非不想給予警消超勤合理補償,其反彈僅是要中央給錢、無意自行承擔人事成本。
江永昌並質問主計總處、財政部,有無統計過取消「加班換嘉獎」將會增加多少成本?有無考慮近年中央地方稅收充盈、財政上可否安排調度?
江永昌呼籲,應把握釋字第785號的契機,要求各機關編足預算、補足人力,讓「加班換嘉獎」的陋習走入歷史。
授權主管機關讓警消「加班換嘉獎」? 江永昌:陋習應走入歷史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qLLOhv
南投縣稅務局一名蔣姓稅務員4年來連續請假,復職打完疫苗後又繼續請了育嬰假。(翻攝自Google Maps)4年沒上班還領105萬元 「隱藏版公務員」復職打完疫苗又請假了 https://bit.ly/2XqtTkD
南投縣稅務局一名30多歲的蔣姓女公務員被爆料,自2017年10月起請了育嬰假,此後開始把各種假請好請滿,同事連續4年沒看到她的人,今年6月申請復職打疫苗和領假日薪水,事後又繼續請育嬰假,4年來領走的補助與津貼約105萬元。
蔣女與丈夫都在南投縣稅務局任職,2017年10月起蔣女生第一胎開始請育嬰假,2019年10月生了第二胎後,她先復職把特休假、產假請完,中間還有春節假期,2020年4月請完各種假後,又繼續請育嬰假;今年5月本土疫情爆發後,公務員可依法請防疫照顧假,假日薪水照算,蔣女即申請復職。
蔣女請假期間,稅務局特別聘請一名約聘人員來分擔原本他們的業務,今年5月才又重新補人,蔣女一申請復職,他們只好讓才剛到職1個多月的約聘人員離職。同事們以為蔣女終於要回來上班了,主管也考量她的工作性質會與民眾常接觸,將她列為優先接種疫苗的名單,豈料她一復職又開始請「防疫照顧假」,只在打疫苗那天現身。
蔣女的防疫照顧假請了3個月,期間依照職等計算計算假日薪水,蔣女每月可領1萬6,000元,3個月共拿約4.8萬元。
在疫苗打完、錢領走後,蔣女的防疫照顧假於8月31日結束,但她並沒有打算回來上班,9月起她又無縫接軌的開始請起了育嬰假,讓同事們相當傻眼也非常無奈,憤而向媒體踢爆她的誇張行徑。
據了解,蔣女從2017年至今共請假701天,期中包括育嬰假535天、產假84天、特休假21天,防疫照顧假61天。然而根據公務員薪資辦法,她全薪為5萬7,660元、本俸3萬0325元;育嬰假可領6個月本俸6成薪資,2次生育補助、2次公保給付,可領24萬2,600元;產假期間全薪,約4個月薪資共23萬640元,還有2017年年終獎金8萬6,490元,再加上照防疫照顧假的4萬8,000元,蔣女連續請假這4年來總共可領走105萬元薪資和補助,而稅務局為了填補蔣女不在期間的人力,還需額外招聘約僱人員。
南投稅務局副局長許雪娥表示,蔣女請假期間工作由其他同仁分擔,民眾權益不會因此受損。許雪娥也坦言,蔣女都是依法請假也有檢附相關資料證明,他們也只能核准,為了避免作業困擾和同仁工作負擔,已將蔣女請假資料呈報給行政院人事總處,他們會蒐集相關情況研議檢討及改進相關規定。4年沒上班還領105萬元 「隱藏版公務員」復職打完疫苗又請假了 https://bit.ly/2XqtTkD
中央政府平均每人不休假加班費為3.2萬元計,全國年資15年以上公務員(約20萬人)的不休假加班費高達65億餘元,對國家財政造成負擔。(本報資料照片)
公務員vs.勞工福利比一比
休假是廣大勞工的小確幸,公務員若不休假還可累積一筆加班費,不過立法院預算中心卻批評,102年度光是中央政府機關核發不休假加班費,就高達近27億元,這還沒有加上地方政府、國營事業公務員的加班費,這筆龐大支出對國家財政造成不小負擔。預算中心建議比照勞工模式,節省政府支出。
國營事業每人約5.4萬
預算中心還發現,國營事業的不休假加班費核發情形更高,台糖、中油及台電的不休假加班費,平均每人就核發5.4萬至5.8萬之間,而且有些事業公司沒有應休14日的強制規定,所有休假都可換領加班費,不僅違反休假制度的原意,還讓虧損連連的國營事業增加營運成本。
依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明定,公務人員每年至少應休假14天,超過14天的休假若沒休完,「確因公務或業務需要經機關長官核准無法休假時,酌予獎勵。」一般公務員依照服務年資享有7到30天不等的年假,未休完就發給「不休假加班費」,不過這項規定立法院預算中心認為有檢討必要。
預算中心報告指出,公務人員休假天數較勞工多,平均一個公務員的休假天數就比勞工多出5.17天,衍生出巨額不休假加班費支出。
中央去年約支出27億
其中102年中央政府公務機關核發8萬5101人不休假加班費,共26億8962萬元,這還不包括地方政府、國營事業。
預算中心推估,若以102年度中央政府平均每人不休假加班費為3.2萬元計算,全國年資15年以上的公務員(約20萬人)的不休假加班費,支出就高達65億餘元,對國家財政造成不小負擔。
應比照勞工 節省支出
報告指出,比較日本、韓國、德國、法國等國家,僅有韓國的公務員領有類似不休假加班費的「年假補償金」,其餘各國均無類似的規定。雖然公務員休假較勞工優渥是國際間普遍現象,但核發不休假加班費非主流做法,建議應比照勞工做法,變更強制休假的計算方式,減輕國家財政負擔。
----------------------------------------------------------------------
中央政府平均每人不休假加班費為3.2萬元計,全國年資15年以上公務員(約20萬人)的不休假加班費高達65億餘元,對國家財政造成負擔。(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預算中心點出公務員不休假加班費推估逾65億元,在國家財政窘迫之時,無疑是項龐大支出。對此,國民黨立委呂學樟表示,「加班費這麼多是不正常的事!」民進黨立委吳宜臻則說,公務員應該共體時艱,她將提案全數刪除。
呂學樟說,加班費太多表示行政效率不彰。政府機關應該帶頭推動不加班、鼓勵公務員好好休假,如果特殊單位真的事情做不完,才可以合理報加班,但也不能漫無限制。他將於立法院下會期提案刪減,督促行政單位提高行政效率、解決勞逸不均問題,或推動機動性上班制度,
吳宜臻表示,政府應該鼓勵公務員好好休假、適度放鬆,才有好的工作效率,編列這麼多預算,反而違反休假制度的原意。若設有不休假獎金制度,可能讓公務員變相利用,刻意藉由不休假來領取獎金。立法院才剛剛通過老農津貼修正案,讓請領資格變得更嚴格,軍公教應該共體時艱,一起減少國庫支出。
一名不具名的國民黨立委也表示,公務機關有很多「陋習」,譬如有公務員明明可以在上班時間趕完工作,為了領加班費硬要留在位子上,相當不合理。而且政府為了鼓勵公務員休假,因此會核發旅遊補助,但不休假卻也設有獎金,兩者制度明顯矛盾。他認為除非是像警察等特殊行業,遇到突發狀況不能休假,否則應該廢除這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