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建案越界卻掩護建商 竹東地政所測量員圖利罪重判5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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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東地政所測量員明知建案越界卻仍掩護建商,遭新竹地院依圖利罪重判五年半。(記者蔡彰盛攝)
2022/09/19 17:09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竹東地政事務所測量助理員陳文琳發現建案有越界情事,竟為使該建案盡速完成保存登記,且圖建商不法利益,掩飾越界爭議,新竹地院認為他於審理時一再推諉卸責,依對非主管事務圖利罪重判有期徒刑5年6月,褫奪公權4年。
法官調查,陳文琳從1998年間起竹東地政事務所擔任測量助理員,有地政士事務所土地登記助理員吳女於2019年4月打電話給陳文琳,委由陳文琳私下代為核算某建案建物保存登記面積,過程中陳男發現該建案有共用壁壁心越界情事,依法應由竹東地政所實地測量,卻為使建案盡速完成保存登記,竟基於圖建商不法利益,掩飾本案越界爭議。
事後陳男矢口否認有何對非主管事務圖利犯行,辯稱是無償幫吳女畫圖,完全沒有圖利任何人的意思。
法官認為,被告陳文琳所為對非主管事務圖利犯行,固然沒有積極證據足以認定他藉此獲得何等金錢或財物報酬,然其任職地政機關長達20餘年,身為公務員不思公平、公正處理業務,僅因受私人請託,獨厚廠商建案,讓其享有最速件處理結果,除節省應實地測量費用外,更減輕建案龐大的資金壓力,又為掩飾本案越界爭議,消極不轉知承辦測量員,埋下日後私權糾紛種子,影響國家對不動產登記管理之正確性及人民財產權之保障。
不只如此,陳男於本案偵審期間,一再推諉卸責,未能深切體認建管機關、地政機關各有權責,應善盡自身職責審核,最後依對非主管事務圖利罪重判有期徒刑5年6月,褫奪公權4年。明知建案越界卻掩護建商 竹東地政所測量員圖利罪重判5年半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Lx2GBN


量錯3.35平方公尺 頭份地政事務所被判國賠22萬元
量錯3.35平方公尺 頭份地政事務所被判國賠22萬元 | 好房網News https://bit.ly/36fzr3a
聯合報記者范榮達/苗栗報導
苗栗縣頭份地政事務所2001年土地測量錯誤3.35平方公尺,以致劉姓地主2012年購入房地多付購地價金,他提起國家賠償之訴,苗栗地方法院最近判決頭份地政事務所國家賠償22萬多元,並計算法定利息,全案還可以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男主張2012年3月23日向訴外人購買苗栗縣南庄鄉土地,土地登記簿面積登記58.92平方公尺,但實際面積55.57 平方公尺,因頭份地政事務所登記錯誤,致短少3.35平方公尺,並經頭份地政事務辦理更正登記完畢,雙方並不爭執。
苗栗縣頭份地政事務所2001年土地測量錯誤3.35平方公尺,地主提起國家賠償之訴,苗栗地方法院最近判賠償22萬多元。圖/聯合報資料照片苗栗縣頭份地政事務所2001年土地測量錯誤3.35平方公尺,地主提起國家賠償之訴,苗栗地方法院最近判賠償22萬多元。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劉男向頭份地政事務所求償,國家賠償事件協議不成立,劉男2020年4月提起國家賠償之訴,法官調查,土地法規定因登記錯誤遺漏或虛偽致受損害者,由該地政機關負損害賠償責任,劉男請求賠償有據,經送鑑定及估價結果,減少3.35平方公尺的購地費21萬5824元、仲介費3408元、土地增值稅250元,及全額印花稅1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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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資料也E化 地籍存摺讓產權資料帶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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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數位時代,想要了解自己的產權資料不用再特別跑一趟地政事務所了!「地籍存摺My Data」現在已經開放查詢,系統跳脫傳統申請方式,讓民眾可隨時於行動裝置掌握產權大小事!
淡水地政事務所主任許才仁表示,地籍存摺定期更新資料庫,並提供自更新之日起往前一年半之個人地籍產權歷程及實價申報資料查詢下載,其中,個人地籍產權歷程資料包括:所有權人姓名、縣市、鄉鎮市區、段小段、地建別、地建號、建物門牌,權利範圍類別、權屬面積、使用分區、公告現值、管理者姓名、有無他項設定、有無限制登記、有無禁止移轉註記、備註資料;實價申報資料包括區段位置或區段門牌、交易年月、建物總價、單價、建物總面積、停車位總價、停車位總面積、交易筆棟數、型態、屋齡及現況格局等。
除了跑一趟地政事務所或網路付費申請外,地籍資料現在只要在行動裝置上就能查。示意圖/台北市地政局提供
© 由 好房網 提供
許才仁進一步表示,為方便民眾取得個人不動產產權資料,目前全國性「地籍存摺」不動產產權資料開放申請之不動產產權資料含108年1月、109年1月、109年7月等3階段資料,全國所有民眾、公司行號、組織團體及政府機關可隨時隨地拿著自然人、工商、組織及機關憑證,輕輕鬆鬆下載地籍存摺My Data資料加值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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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清理標售7筆 溢價率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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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和平東路三段多筆土地,屬日據時期登記資料,昨由市府代為標售。范厚珉攝
【顧美芬╱台北報導】台北市地政局昨代標售地籍清理土地及建物,包括信義區15筆、士林區4筆及萬華區1筆,最後決標7筆,總決標金額817萬6488元,溢價率67.1%。這7筆土地均位於信義區和平東路三段,是日據時期登記土地,現為既存違建,昨日有多位違建戶參與投標。
台北市土地登記科科長洪慧媛表示,根據內政部透過全國各地方地政事務所,清查台灣光復時期,約在1946年到1949年間辦理總登記的土地,這批土地和建物原登記名義人是在日據時期記載的姓名,可能因為姓名有誤,地址不全,已無從可考,也無人提出繼承。洪慧媛表示,依《地籍清理條例》,這次得標7筆土地各約4~35坪不等,總坪數為123.4坪,這次決標總底價為489萬3529元,總決標金額為817萬6488元,總溢價率達67.1%。
主張優先認購權
昨天開標後,雖然有7筆土地決標,得標和未得標住戶兩樣情,有住戶私下議論,決標7筆中有多筆疑是非住戶得標,未得標住戶蔡先生表示,住了20多年,因為投標金額比底價27萬元多一點,沒想到有人以48.3萬元得標,已遠超過他能力負擔範圍。他無奈地說,若真的被得標者驅趕,也只能另找地方住。洪慧媛表示,住戶若能證明《地籍清理條例》2008年7月1日公布施行以前,就在當地居住長達10年以上的既存違建,須在10日內向市府主張優先認購權,可以決標價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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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家遭政府標售 經查才知老一輩沒辦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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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接獲讀者投訴,其文山區住家突遭北市地政局依《地籍清理條例》公告標售,經查才知當時曾祖父購入土地未辦理過戶,土地所有權人仍登記在日據時期的高姓自然人名義下,遭市府認定未能釐清權屬公告標售,因年代久遠舉證困難,讓投訴人嘆不知該如何是好。讀者黃先生表示,自家土地由曾祖父於1957年向「高文傳」承購,由於老一輩不識字,也不曉得要辦理過戶,僅簽一紙買賣契約,「房子傳到我這代,幾年前被政府通知土地要被拿去標售,一查才發現原來老一輩的沒過戶!」黃先生指,北市地政局標售清冊所有權人登記在「高傳水」名下,不過當時曾祖父地所簽契約賣方卻是「高文傳」,由於名字不同,向地政局主張所有權被打回票,要他提出之間產權移轉過程,讓他氣得大罵:「日據時期誰有在土地登記,地政局登記資料不全又要我證明,實在不知該去哪生證據。」北市地政局土地登記科科長洪慧媛表示,該陳情民眾案件特殊,由於年代久遠查證困難,不過肇因仍起於當初民眾未辦理土地過戶,地政局依《地籍清理條例》辦理標售作業,並無問題。洪慧媛建議民眾可先向地政事務所主張其土地權利,只要經地政事務所通報,地政局將先暫緩標售,建議民眾可先爭取6個月補正時間,思考下一步怎麼走。律師蔡志雄直言,投訴民眾案件「很難辦」,唯一有的證據是買賣契約,不過也早超過法定15年請求時效,契約等同失效,即便要走訴訟,勝算也不大,最終恐變無權佔有,若想保有房屋,唯有再把土地標下一途。(陳世峰/台北報導)更多房市快訊請看蘋果地產王粉絲團

住家遭政府標售 經查才知老一輩沒辦過戶 | 即時新聞 | 20170129 | 蘋果日報 - https://goo.gl/e7WtYW


地籍清理價金 40億沒人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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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各地都有許多權屬不清的土地,經各縣市地政單位標售或登記為國有,同時會有一筆價金存入專戶,等待所有權人領取。據北市地政局統計,目前還有40億地籍清理價金無人申領,呼籲相關權利人把握10年的期限,維護財產權益。

地政局土地登記科長洪慧媛說明,土地出現權屬不清的狀況,可能因地籍資料來自日據、光復初期,多半有錯誤或不齊全,即使有人主張是繼承人,地政機關也難以認定。

地政局整理後公告這些土地的資訊,仍無人登記所有權就會辦理標售,2次無法標脫,則登記為國有。北市至今標脫或登記為國有的土地有970筆,累計土地價金達40億元;其中不乏千萬價金的土地,金額最高的更超過3.5億,是內湖康樂街的荒地,面積廣達6公頃。

洪慧媛說,權屬不清的土地半數以上都位於山區,像是文山、士林和內湖區,越靠近道路越好標售。有趣的是,地政局日前標售一筆位於文山區、面積僅約0.33平方公尺的土地,由於現場雜草叢生、面積又小,本來預期標不出去,沒想到竟吸引3位民眾投標,底價2000元,最後以3501元標脫,推測得標者應是想整合附近土地一起開發。

要申領地籍清理價金,需準備身分證明文件、權狀等資料。地政局提醒,價金有10年的保管期,逾期將全數交給國庫。為幫助民眾了解申領程序和相關規定,地政局現正舉辦有獎徵答活動,詳情可至網站(http://www.land.gov.taipe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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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清理新訊-部分繼承人得請領其應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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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為解決繼承人眾多難以共同申領地籍清理經標售之價金或囑託登記為國有之土地底價價金,內政部業已修法為得由部分繼承人按其應繼分請領。

臺灣光復初期辦理土地總登記時轉載日治時期以會社、組合、神明會名義登記、姓名住址記載不完整或與現行法令規定不符之土地登記等問題,爰內政部依地籍清理條例訂定「地籍清理實施計畫」,由縣巿政府清查公告無法釐清權屬之土地,逾申請登記期限,無人申報或申請登記者,分年分類辦理代為標售作業,其代為標售所得價款得由權利人於10年內檢附證明文件申請發給價金。(註:決標或登記為國有前,權利人仍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報或申請登記)

端視地籍清理條例原規定,請領價金應由全部繼承人共同為之,惟地籍清理條例所屬之登記名義人或於日據時期或光復初期即已死亡,其繼承人迄今恐隔2、3代枝葉繁茂、分散各地,部分繼承人欲找齊全部繼承人共同請領價金,執行上不易,反肇致全部繼承人均無法領取,損及立法之美意,爰內政部提案修正地籍清理條例增訂「權利人已死亡者,得由部分繼承人按其應繼分申請發給土地價金」之規定,以符合實務。該條例經104年6月3日總統公布施行,對於已死亡之登記名義人之繼承人來說,是相當具有實益之政策,將有效解決部分繼承人因繼承人眾多難以共同申領價金之難題。

有關臺南巿地籍清理代為標售之最新資訊及保管款清冊,民眾得至臺南巿政府地政局網站-地籍清理專區查詢或下載相關文件表格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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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處理 不必全員到齊!│即時新聞│20150525│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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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上周二(5/19)三讀通過地籍清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被標售或二次流標囑託國有登記的土地及建物,權利人或其繼承人向市府申請發給土地價金時,繼承人可以按應繼分申請自己的土地價金。 台北市有許多日據時期或光復初期留下來的,權屬或權利內容不清的土地及建物,經市府依地籍清理條例自2008年起陸續清查公告,截至今年4月底,公告超過2000筆土地及建物中,已有429筆由權利人或繼承人重新申請登記而釐正權屬或內容。 但部分類型,超過期限尚無人申請更正或繼承登記的話,自2011年起,市府即分年、分批公告代為標售,相關資訊可以上地政局網站「地籍清理專區」查詢。 北市地政局地籍及測量科科長葛澤桓指出,北市目前約有440筆土地已標售或囑託國有的土地,共約18億元的土地價金放在保管專戶,待權利人或繼承人來向市府申領。,但修正前的地籍清理條例必須全體繼承人共同在申請文件蓋章才可以領,若有人找不到或不配合,則無法申請。 為保障民眾權益,葛澤桓表示,地籍清理條例修正改為繼承人可以按應繼分申請自己的土地價金。修正條文三讀通過,待總統公布生效後,可望提高價金領取率。 地政局呼籲,祖先遺留下來的不動產請儘速申請繼承登記,決標前或囑託國有前民眾仍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繼承登記,避免土地被代為標售或登記國有。(鄭婷方/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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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都會〉地籍清理173筆土地 市府代標售

2014-06-12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地政局辦理今年第五批地籍清理作業,共一百七十三筆土地找不到所有權人,市府將代為標售,其中淡水區公民街附近一筆面積卅七平方公尺的土地,多年來無人主張登記,現做為腳踏車出租店,因該處位於商業區,公告現值總價達六百零六萬元。
地政局局長康秋桂表示,民國九十六年中央公布地籍清理條例,主要解決台灣光復初期遺留下來土地權利內容不完整、資料不全或與現行法規不符等問題,早期包括土地登記給神明、同名異字、有姓名無住址或登記給日治時期的株式會社等,經時代變遷無法找到所有權人,由市府代為標售。
地政局統計,九十七年台北縣各類型需要清領的土地有七萬三千八百九十五筆,公告代為標售者有四萬四千一百七十二筆,至今剩餘兩萬五千九百四十筆待清。受理投標時間為九月一日至九月十五日上午九點止,預計九月十五日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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