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入口意象 搭直升機才看得懂

2015-08-01

近看看無 原來是藍腹鷴

〔記者林宜樟/朴子報導〕台八十二線快速道路祥和交流道旁的「嘉義起飛」入口意象,造型為一根藍色長條身軀加上鳥頭,用路人「看攏嘸」,最近空拍機盛行,有玩家從高空拍「嘉義起飛」,發現地景設計融入藍腹鷴的翅膀及尾羽,才解開「嘉義起飛」之謎。

  • 從高空用空拍機拍攝,才看得出來是一隻藍腹鷴(空拍玩家提供)。

    從高空用空拍機拍攝,才看得出來是一隻藍腹鷴(空拍玩家提供)。

  • 「嘉義起飛」入口意象從平地觀看,只看得出有藍色的身體和鳥頭(記者林宜樟攝)

    「嘉義起飛」入口意象從平地觀看,只看得出有藍色的身體和鳥頭(記者林宜樟攝)

議員批應考量實際效益

縣議員李國勝批評,花大錢建造的入口意象,用路人平常只能看到局部,又不是每個人都可搭直升機從高空觀賞,政府機關設置公共藝術品,應考量實際效益。

「嘉義起飛」入口意象是公路總局委託嘉義縣政府建設處代辦設計施工,前年底完工,耗資一千餘萬元,用路人從地面觀賞,僅能看到鳥的身軀及基座,看不到翅膀,最近有空拍玩家從高空攝影,才得以一窺藍腹鷴全貌。

縣府建設處道路管理科長曾富香說,藍腹鷴是台灣稀有保育類動物,阿里山特有鳥類,為嘉義縣鳥,以「藍腹鷴」作造型,設計地景搭配,從較高處觀賞,能看出意象。

她說,藍腹鷴身軀由鋁合金材質製作,高二十一公尺,基座有嘉義縣山、海區知名地標,如阿里山神木、小火車、北回地標館、奉天宮及漁人碼頭,由新港鄉工匠製成陶瓷拼貼而成,讓遊客能更認識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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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價買社區入口道路 容移可獲利千餘萬

天母「嘉新社區」入口意象矮牆位於道路用地,游姓投資客購買後,為了容積移轉,促83戶住戶限期拆除道路上的矮牆、老樹。(記者郭安家攝)

六.三五坪道路 以一四九萬購買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天母「嘉新社區」入口意象矮牆位於六.三五坪道路用地,游姓投資客以一四九萬元購買,一坪二十三萬多元,容積移轉後可獲利一千多萬元,因此目前打算拆除道路上的矮牆、老樹,還一口氣發存證信函給八十三位住戶,揚言上法院訴請拆遷,市議員接獲住戶陳情直呼:「投資客炒過頭,已經侵門踏戶了!」

社區入口道路 有老樹及矮牆

嘉新社區緊鄰中山北路七段,一四○巷道路用地貫通小小的社區,居民仰賴的出入口有三塊寫著「嘉新社區」的矮牆,而路中央盡是樹木及一株受保護老樹,也有樹木與矮牆盤根錯節,交織綠意景象。

二○一○年左右,該道路用地第一代所有權人復興航空,忽然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清算土地,當時委任律師還以存證信函依《竊占罪》對八十三位居民提告,上法院後求償不當得利、損害賠償約一八○萬元。

83住戶不滿 指投資客侵門踏戶

市議員王世堅說,當時在居民反彈下,復興航空撤告,隨後卻將道路用地賣給富創建設,再轉賣兩次,游姓投資客以「三手價」一四九萬元購得,並設定抵押給某貸款公司;若以最新公告現值的一五○%計算容移獲利,該地最多可賣一千餘萬元,住戶不滿侵門踏戶,「無中生有的暴利,都給炒作客吃乾抹淨。」

目前中山北路七段一四○巷屬十五公尺以下道路,因不屬於消防通道、捷運聯合開發基地,目前無法容移,僅可交易,待年底台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草案通過並實施後,即可解編。新工處配合科科長王可正說,該投資客可能先買下來存放,之後再賣出獲利。

寄存證信函 促住戶拆除樹、牆

該游姓投資客促住戶拆除樹、牆,在地居民痛批,道路容積本來就應該由政府徵收,怎麼讓投機客有機可乘?王世堅則說,以往市府每年編列三至五億元預算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卻因道路容積暗盤交易熱絡,徵收預算越編越少,去年剩三千萬元。游未留電話,記者無法取得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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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4

〔記者盧賢秀/基隆報導〕基隆市信義區深澳坑路一○二號旁既成巷道,最近地主突然封路,居民回家得繞遠路或翻越柵欄,罵聲連連,市府都市發展處、區公所與三位市議員到現場勘查,市議員都要求市府儘速拆除圍籬。

  • 門前道路被封鎖,民眾回家要「爬牆」。(記者盧賢秀攝)

    門前道路被封鎖,民眾回家要「爬牆」。(記者盧賢秀攝)

是否為既成巷道待查

由於地主未到場,市府會勘人員無法認定「既成巷道」,將擇期請市府工務處人員確認,若屬既成巷道就要求依法拆除圍籬。

基隆市深澳坑路一○二號旁巷道,是私有土地,最近地主將巷道「封鎖」,一○二號附近十餘戶居民進出要繞遠路,否則就要翻越圍籬,年近七十的王老先生,在這裡住了三十幾年了,沒想到回家「不得其門而入」。

市都市發展處與區公所人員昨天到現場勘查,市議員韓良圻、張漢土、陳東財都認為地主違法封路,要求市府依法拆除圍籬。

孝深里里長陳茂松也說,這條巷道存在卅年以上,地主上個月突然設了鐵柵欄還上鎖,居民無法出入,年輕人冒險翻越鐵柵欄,相當危險,年長的只能繞遠路,多走三百公尺才能回家。

張漢土、陳東財等議員認為民眾出入的巷道,已存在數十年,地主擅自圍鐵柵不合法,要求市府督促地主拆除圍籬,便利住戶出入。

市府都市發展處人員認為,鐵柵欄不構成違建,其權責無法認定「既成巷道」,區公所擇期邀地主與工務處人員再會勘,若確認是既成巷道就要求拆鐵柵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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