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火速初審通過「囤房條款」,對名下擁有非自住房屋的多屋族課予重稅,引發外界關切「非自住房屋」的標準與定義。財政部長張盛和昨天(7日)在立法院提出初步構想,如「夫妻必須只一戶才合理。」不過,他強調,若婚前本來就各有1戶的話,婚後不會強迫賣掉一戶,否則是變相懲罰婚姻,但會訂定總戶數上限。

政府祭出一連串打房政策,日前立院初審通過「囤房條款」抑制房價飛漲,非自住房屋稅率提高至1.5%到3.6%之間,開徵後估計影響40萬戶。不過,囤房認定不容易,若不定義清楚恐無法發揮效用。

張盛和表示,非自住房屋定義還沒訂出來,但他初步構想是,「夫妻必須只有一戶才合理」,此外,自住房屋以直系親屬為限,給旁系親屬居住的情況雖然也有,但會被認為太浮濫。

張盛和補充說,財政部正在訂定非自住房屋的定義和標準,出爐後會一併送交公股行庫作貸款成數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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